事业单位的制度运行与国家基层治理 治理与政策 事业单位的制度运行与国家基层治理 基于 M 学院中层干部竞聘上岗实践的分析 苗大雷 李路路 王修晓 内容提要 事业单位是中国社会的一种重要组织形式 它构成国家基层治理的重要环节 对 M 学院中 层干部竞聘上岗实践的分析表明 当前事业单位的现实运行中有着稳定的制度安排和行为机制 国家赋予 事业单位自主权 由其进行自我管理 同时把坚持党的领导作为一项基本制度 又在事业单位中建立起比较 稳定的基层民主制度 事业单位中形成了上下分际的权力结构和行为方式 领导和群众之间呈现出合作与 互动的复杂关系 这些共同塑造了事业单位的内部秩序 形成了国家基层治理的制度逻辑 对国家治理的 深入研究应重视对单位组织进行持续关注 关 键 词 事业单位 竞聘上岗 基层治理 制度逻辑 近些年来 我国的事业单位改革不断深入 不仅涉及人事管理 收入分配 养老 医疗等许多具体制度 而且触及事业单位的基本管理体制 由于这一改革涉及 3000 多万人 关系到全国约 1/10 城镇就业人口的 切身利益 ① 因而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对此 学术界进行了持续关注 形成了一些有重要影响的学术 成果 ② 不过 目前许多研究主要从政府管理的角度探讨事业单位改革 应当 采取的模式 路径 以及各项 具体制度 应该 如何进一步改革与完善 却较少关注改革过程中这些制度的 实际 运行状况及其效果 更 缺乏对其中的国家治理方式和治理逻辑进行探讨与揭示 以致许多以推进和深化事业单位改革为目标的 政策建议缺乏针对性和现实性 从组织社会学的研究视角出发 只有对制度变迁过程中制度运行的实际 情况进行深入分析 并提出令人满意的解释 才有可能有效地采取对策 改进制度 为此 本文选择事业单 位中至关重要的人事管理制度作为切入点 考察干部选拔制度的现实运行 以此探讨事业单位制度运行的 特征 并剖析其中蕴藏着的国家基层治理方式和治理逻辑 基金项目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 事业单位改革实践与社会治理创新研究 14CSH043 单位体制变迁与社会管理制度 创新的组织基础研究 13CSH085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 从单位组织到社会组织 社会转型背景下的组 织制度变迁 14JJD840001 中 央 高 校 基 本 业 务 费 资 助 华 中 科 技 大 学 自 主 创 新 研 究 基 金 项 目 事 业 单 位 运 行 机 制 研 究 2012WQN025 作者简介 苗大雷 社会学博士 华中科技大学社会学系讲师 主要研究方向为组织社会学 李路路 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学理论与 方法研究中心教授 博士生导师 主要研究方向为组织社会学 社会分层 王修晓 社会学博士 中央财经大学社会发展学院讲师 主 要研究方向为组织社会学 - 42 -
第 3 卷 第 3 期 2015 年 5 月 社 会 学 评 论 Sociological Review of China Vol. 3 No.3 May. 2015 一 文 献 回 顾 : 单 位 体 制 与 基 层 治 理 事 业 单 位 与 行 政 机 关 单 位 国 有 企 业 单 位 一 道, 被 认 为 是 极 具 中 国 特 色 的 单 位 组 织 的 三 种 主 要 类 型, 它 们 集 行 政 性 的 命 令 权 力 和 交 换 性 的 财 产 权 力 于 一 身, 构 成 了 计 划 经 济 体 制 下 中 国 城 镇 社 会 的 基 本 统 治 形 式 与 治 理 单 元 3 在 已 有 研 究 中, 单 位 组 织 被 作 为 透 视 中 国 城 镇 社 会 基 层 秩 序 的 独 特 窗 口, 其 中 的 制 度 运 行 共 同 体 现 出 单 位 体 制 的 基 本 特 征 和 治 理 逻 辑 这 是 分 析 和 理 解 事 业 单 位 的 制 度 运 行 与 国 家 基 层 治 理 的 基 础 与 参 照 总 体 来 看, 传 统 的 单 位 体 制 是 一 种 再 分 配 体 制 4 它 的 基 本 特 征 包 括 以 下 内 容 :(1) 几 乎 所 有 城 镇 就 业 人 员 被 国 家 纳 入 到 单 位 组 织 中, 成 为 其 成 员 ;(2) 每 个 单 位 组 织 都 被 吸 纳 到 国 家 的 行 政 等 级 制 度 中, 获 得 相 应 的 行 政 级 别 ;(3) 单 位 组 织 中 普 遍 设 立 党 组 织, 它 和 同 级 行 政 机 构 在 政 治 上 和 法 律 上 代 表 党 和 政 府 ;(4) 单 位 组 织 表 现 出 功 能 合 一 性 非 契 约 性 和 资 源 的 不 可 流 动 性 等 内 在 特 质, 成 为 国 家 控 制 整 个 社 会 的 组 织 手 段 5 有 学 者 指 出, 在 这 样 的 体 制 之 下, 国 家 的 统 治 和 治 理 围 绕 单 位 组 织 展 开, 国 家 控 制 各 种 资 源, 通 过 再 分 配 的 方 式 配 置 到 单 位 组 织, 再 由 单 位 组 织 分 配 给 个 人, 这 就 使 得 单 位 组 织 依 附 于 国 家, 个 人 依 附 于 单 位 组 织, 从 而 形 成 国 家 单 位 个 人 之 间 的 强 制 性 依 附 关 系 单 位 组 织 内 的 资 源 分 配 主 要 遵 循 德 治 原 则, 即 各 种 资 源 按 照 品 德 和 政 治 觉 悟 的 标 准 被 分 配 下 去 由 于 品 德 和 政 治 觉 悟 缺 乏 明 确 的 评 价 标 准, 而 且 后 者 常 随 场 合 的 变 化 而 改 变, 使 得 资 源 分 配 无 法 形 成 明 确 的 成 文 规 则, 从 而 形 成 规 则 短 缺, 这 给 评 判 者 留 下 了 相 当 大 的 处 置 权 限 或 自 由 空 间, 也 使 得 评 判 者 地 位 的 获 得 显 得 至 关 重 要 6 由 此 带 来 的 结 果 是, 单 位 组 织 内 形 成 了 围 绕 着 作 为 评 判 者 的 领 导 的 特 殊 权 力 结 构 和 行 为 方 式, 即 庇 护 主 义 和 派 系 结 构 并 存 的 格 局 其 中, 庇 护 主 义 是 指, 在 单 位 组 织 内 部 存 在 着 领 导 与 积 极 分 子 之 间 施 恩 回 报 的 依 附 庇 护 关 系 网 络, 从 而 在 资 源 分 配 中 表 现 出 有 原 则 的 特 殊 主 义 ; 7 而 派 系 结 构 是 指, 围 绕 着 同 一 级 别 的 不 同 领 导 会 形 成 一 种 上 下 延 伸 平 行 断 裂 的 关 系 网 络, 单 位 成 员 围 绕 它 进 行 博 弈, 在 获 取 资 源 的 同 时 不 断 实 现 派 系 结 构 的 再 生 产 8 概 括 而 言, 在 单 位 体 制 之 下, 形 成 了 一 套 稳 定 的 制 度 安 排 和 行 为 方 式, 国 家 的 统 治 和 基 层 治 理 通 过 单 位 组 织 进 行, 单 位 组 织 的 现 实 运 行 中 贯 穿 着 德 治 再 分 配 的 基 本 治 理 逻 辑 事 业 单 位 作 为 一 种 重 要 的 单 位 组 织, 它 的 制 度 运 行 中 也 贯 穿 着 这 样 的 逻 辑 需 要 指 出 的 是, 以 上 论 述 主 要 基 于 现 实 感 受 与 宏 观 判 断, 却 较 少 采 用 实 证 研 究 方 式, 进 入 单 位 组 织 中 考 察 具 体 的 制 度 运 行 其 中, 尽 管 它 们 特 别 关 注 单 位 组 织 中 的 评 判 者 地 位 的 获 得, 即 各 类 各 级 的 单 位 组 织 官 员 的 调 动 和 晋 升, 9 认 为 这 是 最 能 体 现 单 位 体 制 之 下 制 度 运 行 和 治 理 逻 辑 的 关 键 所 在, 但 是 却 对 此 缺 乏 细 致 的 考 察 与 分 析 而 且, 后 来 有 一 些 研 究 者 注 重 分 析 社 会 主 义 市 场 经 济 发 展 带 来 的 影 响 和 冲 击, 以 此 为 背 景 探 讨 单 位 体 制 的 变 迁 与 转 型, 甚 至 提 出 了 后 单 位 制 或 新 单 位 制 的 判 断 与 观 点, 10 却 仍 然 没 有 对 其 中 的 干 部 选 拔 调 动 和 晋 升 等 重 要 问 题 加 以 关 注, 探 讨 它 们 在 单 位 体 制 变 迁 过 程 中 是 否 发 生 变 化, 以 及 其 中 有 什 么 新 特 点, 是 否 表 现 出 新 的 治 理 逻 辑 这 些 都 成 为 以 上 观 点 受 到 质 疑 的 重 要 原 因 就 本 文 关 注 的 事 业 单 位 的 干 部 选 拔 制 度 而 言, 深 入 研 究 它 的 现 实 运 行 状 况, 探 讨 其 中 表 现 出 来 的 制 度 安 排 和 行 为 方 式, 就 能 形 成 对 以 上 观 点 的 检 验 或 补 充, 进 而 更 深 刻 地 揭 示 出 事 业 单 位 中 体 现 出 来 的 国 家 基 层 治 理 逻 辑 为 了 探 讨 事 业 单 位 中 干 部 选 拔 制 度 的 现 实 运 行, 本 文 主 要 使 用 笔 者 2009 年 4 月 至 2010 年 2 月 期 间 在 M 学 院 集 中 搜 集 并 在 后 来 不 断 补 充 的 田 野 调 查 资 料 M 学 院 成 立 于 1979 年, 是 国 务 院 某 部 门 直 属 的 管 理 - 43 -
事 业 单 位 的 制 度 运 行 与 国 家 基 层 治 理 干 部 学 院, 行 政 级 别 为 司 局 级, 承 担 行 业 系 统 干 部 培 训 的 职 能 2007 年 起, 由 于 该 部 门 所 处 行 业 学 历 教 育 的 需 要, 学 院 经 批 准 获 得 大 专 招 生 权, 加 挂 职 业 学 院 的 牌 子, 实 行 两 套 班 子 一 套 人 马 目 前, 它 集 干 部 培 训 和 大 专 学 历 教 育 于 一 身, 属 于 国 务 院 公 布 的 事 业 单 位 分 类 改 革 方 案 中 的 公 益 二 类 事 业 单 位 自 2009 年 起,M 学 院 常 设 18 个 处 级 部 门, 包 括 13 个 行 政 处 室 和 5 个 教 学 部 门, 在 职 人 员 大 约 220 人 在 调 查 过 程 中, 笔 者 系 统 查 阅 了 该 学 院 的 历 史 档 案, 并 全 程 参 与 了 2009 年 的 中 层 干 部 选 拔 过 程, 还 对 30 多 位 干 部 职 工 进 行 了 访 谈, 其 中 包 括 主 管 人 事 工 作 的 学 院 党 政 领 导 和 前 后 三 任 人 事 处 长 人 事 科 长 二 竞 聘 上 岗 : 事 业 单 位 中 层 干 部 选 拔 的 制 度 运 行 干 部 选 拔 是 事 业 单 位 中 重 要 的 人 事 管 理 制 度, 它 经 历 了 持 续 的 制 度 变 迁 新 中 国 成 立 以 来, 干 部 和 工 人 农 民 成 为 三 种 重 要 的 社 会 身 份, 分 别 由 人 事 劳 动 和 农 业 等 部 门 进 行 管 理 在 事 业 单 位 中, 干 部 选 拔 和 行 政 机 关 单 位 国 有 企 业 单 位 一 样, 主 要 采 取 委 任 制 ( 也 称 任 免 制 ), 由 任 免 机 关 ( 主 要 是 上 级 党 委 及 组 织 人 事 部 门 ) 在 其 任 免 权 限 范 围 内 直 接 或 间 接 地 指 派 任 用 人 选 担 任 一 定 的 职 务, 它 在 本 质 上 是 一 种 自 上 而 下 的 权 力 配 置, 制 度 运 行 过 程 限 于 少 数 领 导 干 部, 相 对 封 闭 和 神 秘 化 到 党 的 十 一 届 三 中 全 会 之 后, 伴 随 着 经 济 体 制 和 政 治 体 制 的 改 革, 国 家 也 开 始 进 行 人 事 管 理 制 度 改 革, 对 干 部 进 行 了 分 解, 在 行 政 单 位 事 业 单 位 和 国 企 单 位 中 建 立 起 分 类 管 理 体 制, 探 索 公 开 选 拔 干 部 竞 争 选 拔 干 部 的 新 路 径, 选 举 制 考 任 制 聘 任 制 等 逐 渐 成 为 主 要 方 式 由 此, 事 业 单 位 的 干 部 选 拔 也 开 始 采 取 新 的 方 式, 并 呈 现 出 新 的 特 点 总 体 上, 经 过 三 十 多 年 的 改 革, 当 前 的 事 业 单 位 中 建 立 起 以 聘 用 制 度 岗 位 管 理 制 度 和 公 开 招 聘 制 度 为 主 要 内 容 的 人 事 管 理 制 度 除 了 事 业 单 位 的 领 导 人 员 由 上 级 部 门 任 免 或 选 派 外, 事 业 单 位 内 部 工 作 人 员 的 人 事 管 理 遵 循 以 上 制 度, 按 照 依 据 岗 位 设 置 进 行 新 进 人 员 公 开 招 聘 ( 外 部 招 聘 ) 和 通 过 竞 聘 上 岗 实 施 人 员 选 拔 ( 内 部 聘 用 ) 的 方 式 进 行 其 中, 干 部 选 拔 主 要 采 用 后 一 种 方 式, 即 竞 聘 上 岗, 基 本 方 式 是 考 试 考 核 民 主 测 评 双 向 选 择 事 业 单 位 可 根 据 实 际 情 况 选 择 其 中 一 种 方 式 或 者 将 若 干 种 方 式 结 合 进 行 2014 年 7 月 1 日 起 实 施 的 事 业 单 位 人 事 管 理 条 例 对 竞 聘 上 岗 做 出 了 程 序 规 范 具 体 到 M 学 院, 结 合 全 国 事 业 单 位 人 事 管 理 制 度 改 革 试 点 和 全 面 推 行 的 工 作 进 度, 它 在 2000 年 2004 年 2006 年 2009 年 和 2011 年 通 过 竞 聘 上 岗 的 方 式 进 行 了 多 次 干 部 选 拔, 处 级 干 部 的 选 拔 是 每 次 的 焦 点 在 历 次 实 践 中, 前 三 次 主 要 针 对 空 缺 岗 位 进 行,2009 年 后 的 竞 聘 上 岗 则 配 合 着 全 员 聘 用 制 改 革 进 行, 它 总 结 了 前 三 次 的 经 验 并 借 鉴 其 他 事 业 单 位 的 操 作 方 式, 形 成 了 比 较 成 熟 且 有 代 表 性 的 做 法, 成 为 学 院 后 来 操 作 的 蓝 本 本 文 主 要 呈 现 2009 年 的 处 级 干 部 竞 聘 上 岗 它 主 要 包 括 以 下 步 骤 : 首 先, 制 定 方 案 ; 其 次, 公 布 岗 位, 公 开 报 名 与 资 格 审 查 ; 再 次, 组 织 竞 聘, 进 行 测 评 与 考 察, 确 定 初 步 人 选 ; 最 后, 公 示 与 确 定 人 选, 签 订 合 同 ( 一 ) 制 定 方 案 竞 聘 上 岗 的 第 一 步 是 制 定 方 案, 事 业 单 位 可 以 根 据 国 家 有 关 规 定 和 自 身 特 点 提 出 具 体 的 操 作 方 式 在 M 学 院, 竞 聘 上 岗 方 案 的 制 定 过 程 大 体 是 : 提 出 初 步 方 案, 在 全 院 范 围 征 求 意 见 并 修 改, 经 职 工 代 表 大 会 ( 简 称 职 代 会 ) 讨 论, 最 终 确 定 方 案 1. 提 出 方 案 和 征 求 意 见 2009 年 4 月 17 日, 人 事 部 门 拟 定 并 经 学 院 党 委 会 讨 论 通 过 的 处 级 干 部 竞 聘 上 岗 实 施 方 案 ( 讨 论 稿 ) ( 简 称 方 案 初 稿 ) 公 布 方 案 初 稿 确 定 了 竞 聘 上 岗 的 基 本 框 架, 对 应 聘 人 员 的 资 格 与 基 本 条 件 操 作 程 - 44 -
第 3 卷 第 3 期 2015 年 5 月 社 会 学 评 论 Sociological Review of China Vol. 3 No.3 May. 2015 序 与 方 式 等 做 出 了 规 定 核 心 内 容 包 括 :(1) 成 立 竞 聘 上 岗 领 导 小 组 ( 简 称 领 导 小 组 ), 成 员 以 党 委 组 成 人 员 为 主 体, 包 括 全 院 党 政 领 导, 由 党 委 书 记 ( 兼 院 长 ) 专 职 副 书 记 ( 分 管 人 事 工 作 ) 分 别 任 组 长 副 组 长, 组 织 人 事 部 门 作 为 领 导 小 组 办 公 室, 负 责 具 体 工 作 (2) 确 立 了 竞 聘 上 岗 的 基 本 程 序, 包 括 : 公 布 岗 位 报 名 和 资 格 审 查 竞 聘 演 讲 及 测 评 确 定 考 察 对 象 组 织 考 察 确 定 聘 任 人 选 办 理 聘 用 手 续 (3) 干 部 选 拔 采 取 公 开 报 名 的 方 式 进 行, 即 符 合 职 位 要 求 和 任 职 条 件 的 人 员 本 人 提 交 申 请, 领 导 小 组 办 公 室 负 责 审 查 (4) 对 应 聘 者 的 测 评 方 式 为, 应 聘 者 在 全 院 教 职 工 大 会 上 进 行 竞 聘 讲 演, 由 全 院 教 职 工 对 竞 聘 者 进 行 测 评, 测 评 的 权 重 为 院 领 导 30% 教 职 工 70% 按 照 实 际 操 作 中 把 投 给 应 聘 者 的 同 意 票 折 合 成 百 分 制 的 方 式, 每 位 院 领 导 的 权 重 相 当 于 普 通 干 部 职 工 的 10 倍 (5) 确 定 对 测 评 结 果 的 使 用 方 式, 即 根 据 测 评 结 果 按 照 由 高 分 到 低 分 的 原 则 确 定 考 察 对 象, 进 行 组 织 考 察, 最 后 由 院 党 委 集 体 研 究 确 定 聘 任 人 选 并 办 理 聘 用 手 续 (6) 明 确 提 出 采 用 竞 聘 上 岗 方 式 进 行 干 部 选 拔 的 范 围, 党 总 支 书 记 副 书 记, 工 会 主 席 副 主 席, 团 委 书 记 等 需 要 党 委 研 究 决 定 或 通 过 选 举 产 生 的 职 位 不 通 过 竞 聘 的 方 式 产 生 方 案 初 稿 在 学 院 职 工 中 引 发 热 烈 讨 论, 各 部 门 在 讨 论 的 基 础 上 形 成 各 自 的 意 见 和 建 议, 并 通 过 书 面 方 式 反 馈 到 领 导 小 组 办 公 室 领 导 小 组 对 此 进 行 汇 总 并 经 学 院 党 委 会 讨 论 后 对 方 案 初 稿 进 行 修 改, 形 成 干 部 竞 聘 上 岗 实 施 方 案 ( 征 求 意 见 稿 ) ( 简 称 方 案 二 稿 ), 于 5 月 15 日 公 布 将 方 案 二 稿 与 方 案 初 稿 进 行 对 比, 笔 者 发 现 其 中 有 12 项 修 改, 大 体 分 为 4 类 :(1) 使 方 案 更 符 合 上 级 部 门 有 关 规 定, 与 有 明 确 规 定 的 文 件 保 持 一 致 这 包 括 应 聘 处 级 副 处 级 岗 位 的 学 历 要 求 从 大 学 本 科 以 上 调 整 为 大 学 专 科 以 上 ; 在 办 理 聘 用 手 续 环 节 增 加 报 部 人 事 司 备 案 (2) 对 方 案 初 稿 中 不 太 明 确 而 普 通 干 部 职 工 反 映 较 多 的 问 题 做 出 明 确 答 复 主 要 有, 在 资 格 审 查 条 件 中 增 加 具 有 5 年 ( 含 ) 以 上 工 龄 ; 明 确 任 职 年 限 计 算 的 截 止 日 期 为 2009 年 7 月 1 日 (3) 进 一 步 明 确 操 作 规 程, 使 程 序 更 加 完 备 这 包 括, 报 名 方 式 细 化 为 每 人 限 报 2 个 职 位 报 名 情 况 分 两 次 公 布, 报 名 者 可 根 据 第 一 次 报 名 情 况 调 整 志 愿, 第 二 次 公 布 后 不 得 再 作 更 改 ; 增 加 计 票 监 票 的 内 容, 具 体 为, 计 票 监 票 工 作 由 有 关 院 领 导 牵 头 负 责, 有 关 工 作 人 员 通 过 各 部 门 推 荐 产 生 ; 确 定 考 察 对 象 的 方 式 为, 根 据 测 评 结 果 按 照 由 高 分 到 低 分 的 原 则 确 定 两 名 考 察 对 象, 如 第 二 名 和 第 三 名 得 分 相 同, 适 当 扩 大 考 察 范 围 ; 在 确 定 聘 任 人 选 中 增 加 如 有 必 要, 将 根 据 工 作 需 要 对 有 关 人 员 进 行 平 行 调 整 ; 增 加 任 前 公 示 环 节 (4) 对 特 殊 情 况 做 出 明 确 规 定 主 要 包 括 : 申 请 破 格 的 要 求 为 本 人 提 出 申 请, 经 院 党 委 会 研 究 同 意, 且 竞 聘 前 在 处 级 干 部 中 进 行 民 主 测 评, 支 持 率 达 到 50% 以 上 ; 对 老 同 志 实 行 特 别 对 待, 因 年 龄 和 身 体 健 康 等 原 因 不 再 参 加 竞 聘 上 岗 的 现 职 正 ( 副 ) 处 级 领 导 干 部, 本 人 提 出 申 请, 经 院 党 委 研 究 同 意, 可 以 由 院 里 安 排 工 作, 并 按 原 职 级 享 受 各 种 待 遇 2. 召 开 职 代 会 与 确 定 方 案 方 案 二 稿 公 布 之 后, 引 发 的 讨 论 与 争 议 较 上 一 次 明 显 减 少, 领 导 小 组 根 据 各 部 门 反 馈 上 来 的 意 见 进 行 了 再 次 修 改, 形 成 了 处 级 干 部 竞 聘 上 岗 实 施 方 案 ( 简 称 方 案 三 稿 ) 与 方 案 二 稿 相 比, 只 有 一 项 修 改, 即 把 确 定 考 察 对 象 的 内 容 修 改 为 根 据 测 评 结 果 按 照 由 高 分 到 低 分 的 原 则 确 定 两 名 考 察 对 象, 因 得 分 相 等 难 以 确 定 前 两 名 时, 适 当 扩 大 考 察 范 围 随 后,5 月 25 日, 经 学 院 工 会 动 议, 党 委 会 讨 论, 决 定 在 5 月 31 日 召 开 职 工 代 表 大 会, 讨 论 方 案 三 稿, 待 方 案 通 过 后 再 付 诸 实 施 对 此, 作 为 领 导 小 组 副 组 长 的 副 书 记 表 示, 希 望 通 过 这 种 方 式, 在 广 泛 充 分 吸 收 广 大 教 职 工 的 意 见 制 定 竞 聘 上 岗 方 案 的 基 础 上, 充 分 行 使 教 职 工 当 家 做 主 的 权 利, 实 现 民 主 决 策 民 主 管 理 5 月 31 日 上 午, 职 工 代 表 大 会 如 期 举 行, 主 要 议 程 是 讨 论 方 案 三 稿 当 天 的 会 议 由 学 院 工 会 主 席 主 - 45 -
事 业 单 位 的 制 度 运 行 与 国 家 基 层 治 理 持, 基 本 程 序 是 : 首 先 主 持 人 宣 布 会 议 开 始, 接 着 由 领 导 小 组 办 公 室 成 员 对 制 定 方 案 的 过 程 进 行 介 绍, 然 后 由 职 工 代 表 进 行 举 手 表 决 表 决 结 果 是, 全 体 代 表 一 致 举 手 表 示 同 意, 方 案 三 稿 获 得 通 过, 成 为 本 次 处 级 干 部 竞 聘 上 岗 的 正 式 方 案 最 后, 副 书 记 书 记 分 别 做 总 结 讲 话, 强 调 全 体 职 工 端 正 态 度, 做 好 竞 聘 上 岗 工 作 整 个 会 议 在 半 天 时 间 内 结 束 ( 二 ) 公 布 岗 位 与 公 开 报 名 5 月 31 日 下 午, 经 职 工 代 表 大 会 讨 论 通 过 的 处 级 干 部 竞 聘 上 岗 实 施 方 案 下 发 至 各 部 门 同 时, 还 下 发 了 处 级 职 位 竞 聘 程 序 和 时 间 安 排, 公 布 了 竞 聘 上 岗 的 岗 位 : 全 院 18 个 部 门 共 设 17 个 正 处 级 岗 位 (1 个 部 门 不 设 正 职 ) 和 12 个 副 处 级 岗 位 (10 个 部 门 设 副 职, 其 中 1 个 部 门 设 3 个 副 职 ) 1. 一 次 报 名 : 个 人 意 愿 的 自 由 表 达 按 照 公 布 的 时 间 进 度 安 排, 在 6 月 1 日 12 点 之 前, 有 意 报 名 应 聘 者 应 向 领 导 小 组 办 公 室 提 交 报 名 表 根 据 这 一 安 排 我 们 看 到,6 月 1 日 上 午 8 点 起, 每 位 院 领 导 的 办 公 室 外 都 排 起 了 队, 有 意 报 名 应 聘 者 纷 纷 找 院 领 导 谈 话 之 所 以 出 现 这 样 的 景 象, 主 要 在 于 每 位 应 聘 者 都 清 楚, 每 位 院 领 导 在 测 评 中 有 非 常 大 的 权 重, 而 且 他 们 在 组 织 考 察 环 节 也 有 重 要 话 语 权, 所 以 必 须 通 过 谈 话 让 院 领 导 加 深 对 自 己 的 了 解 一 些 报 名 的 人 士 坦 言, 院 领 导 不 一 定 了 解 你, 你 不 找 他 就 不 可 能 了 解 你, 到 时 候 怎 么 给 你 打 分? 再 说, 别 人 都 去 找, 你 不 去 找, 领 导 也 可 能 会 想, 这 人 做 什 么 事 情 都 不 积 极, 他 能 对 你 印 象 好 吗? 6 月 2 日 上 午, 领 导 小 组 公 布 了 第 一 次 报 名 情 况 正 处 级 干 部 的 报 名 情 况 是,17 个 岗 位 总 共 有 21 人 报 名, 其 中 9 人 只 报 了 一 个 岗 位,10 人 报 了 两 个 岗 位, 另 有 2 人 同 时 报 了 一 个 正 处 级 岗 位 和 一 个 副 处 级 岗 位 他 们 中 有 7 人 是 现 任 正 处 级 干 部,14 人 是 副 处 级 干 部 或 者 具 有 同 等 职 级 者 ( 主 要 是 有 副 高 级 以 上 职 称 人 员 ) 那 些 只 报 了 一 个 正 处 级 岗 位 的 要 么 是 现 任 正 处 级 干 部, 要 么 是 具 有 难 以 替 代 的 专 业 技 能 ; 而 那 些 报 两 个 岗 位 的 应 聘 者, 主 要 是 依 据 个 人 资 历 能 力 等 因 素 做 出 的 综 合 考 虑 另 外, 副 处 级 干 部 的 报 名 情 况 是, 12 个 岗 位 总 共 有 32 人 报 名, 其 中 18 人 报 了 两 个 岗 位 他 们 中 有 3 名 现 任 副 处 级 干 部 ( 包 括 报 名 正 处 级 岗 位 的 1 人 ) 和 4 名 有 同 等 职 级 者 ( 包 含 报 名 正 处 级 岗 位 的 1 人 ), 其 他 应 聘 者 要 么 是 试 图 晋 升 职 位, 要 么 是 抱 着 一 种 试 试 看 锻 炼 一 下 的 心 态, 不 浪 费 机 会, 同 时 表 明 自 己 有 上 进 心 对 当 事 人 的 访 谈 得 知, 这 一 次 报 名 是 个 人 意 愿 的 自 由 表 达 2. 二 次 报 名 : 领 导 谈 话 与 岗 位 控 制 第 一 次 报 名 结 果 公 布 之 后, 在 学 院 引 起 巨 大 轰 动 许 多 应 聘 者 开 始 考 虑 如 何 调 整 所 报 岗 位, 希 望 通 过 第 二 次 报 名 来 提 高 自 己 的 优 势 与 此 同 时, 学 院 领 导 主 动 找 部 分 应 聘 者 谈 话, 商 讨 报 名 调 整 这 主 要 包 括 两 种 情 形 : 一 是, 与 部 分 年 龄 较 大 的 老 同 志 谈 话, 商 讨 相 应 工 作 安 排 ; 二 是, 与 部 分 重 点 岗 位 的 应 聘 者 谈 话, 进 行 报 名 调 整 6 月 3 日 上 午, 第 二 次 报 名 结 果 公 布 其 与 第 一 次 报 名 情 况 相 比 有 两 点 明 显 变 化 : 一 方 面, 有 部 分 老 同 志 退 出 相 关 岗 位 竞 聘 ; 另 一 方 面, 学 院 办 公 室 主 任 这 一 个 核 心 的 正 处 级 岗 位 的 应 聘 者 发 生 重 大 变 化, 一 次 报 名 时 的 现 任 主 任 报 名 到 另 一 岗 位, 而 此 前 并 未 报 这 一 岗 位 的 现 任 副 主 任 成 为 唯 一 应 聘 者 对 于 这 样 的 改 变, 现 任 办 公 室 主 任 坦 言 : 第 一 次 报 名 时 我 报 了 办 公 室 主 任, 别 人 也 就 不 报 了, 他 们 知 道 争 不 过 我 可 领 导 决 定 不 让 你 干 了, 找 你 谈 话 了, 另 有 工 作 安 排, 那 你 遵 照 执 行 就 是 第 二 次 报 名 之 后 有 不 少 人 和 我 说, 你 第 二 次 不 报 办 公 室 主 任 了, 也 不 和 我 们 说 一 声, 要 知 道 你 不 报 了 我 们 就 报 了 这 些 人 就 是 没 看 清 形 势 在 这 里, 如 果 说 第 一 次 报 名 是 个 人 意 愿 的 自 由 表 达, 那 么 第 二 次 报 名 则 比 较 集 中 地 体 现 了 领 导 意 图 - 46 -
第 3 卷 第 3 期 2015 年 5 月 社 会 学 评 论 Sociological Review of China Vol. 3 No.3 May. 2015 ( 三 ) 竞 聘 测 评 与 人 选 初 定 在 公 布 二 次 报 名 结 果 的 同 时, 领 导 小 组 办 公 室 也 对 报 名 人 员 进 行 了 资 格 审 查, 并 于 6 月 3 日 中 午 公 布 了 审 查 结 果, 通 知 符 合 条 件 者 进 入 下 一 阶 段 1. 竞 聘 测 评 : 公 开 演 讲 与 投 票 打 分 6 月 3 日 下 午 和 4 日 上 午, 处 级 副 处 级 干 部 竞 聘 演 讲 与 测 评 依 次 进 行 在 整 个 过 程 中, 应 聘 者 按 规 定 从 个 人 情 况 竞 聘 理 由 对 所 竞 聘 岗 位 的 认 识 和 工 作 思 路 等 方 面 发 表 了 演 讲 对 于 演 讲, 应 聘 者 都 很 重 视, 把 它 作 为 院 领 导 和 其 他 职 工 了 解 自 己 的 一 种 重 要 方 式 参 与 其 中 的 受 访 者 表 达 了 这 样 的 认 识, 要 是 演 讲 时 讲 了 太 差 的 话, 人 家 会 想, 演 讲 都 弄 不 好, 这 人 的 能 力 肯 定 也 不 咋 地 到 6 月 4 日 下 午 2 点 半 左 右, 计 票 工 作 人 员 根 据 测 评 情 况 计 算 出 每 位 应 聘 者 的 得 分, 提 交 领 导 小 组 下 午 4 点 20 分, 经 学 院 党 委 会 讨 论 决 定, 召 开 中 层 干 部 会 议, 通 报 测 评 结 果, 公 布 每 个 岗 位 前 两 名 的 得 分 情 况 测 评 情 况 公 布 后, 立 即 在 学 院 引 发 了 热 议 对 此, 许 多 人 是 这 样 认 识 的, 现 在 是 几 家 欢 喜 几 家 愁 尽 管 测 评 结 果 公 布, 但 这 只 是 一 个 参 考, 还 没 有 开 始 进 入 考 察 和 聘 任 的 程 序, 一 切 都 还 悬 着 2. 考 察 与 公 示 : 以 测 评 为 参 照 的 调 整 6 月 5 日 到 9 日, 领 导 小 组 进 行 干 部 考 察, 重 点 考 察 那 些 将 获 得 职 级 晋 升 的 人 员 考 察 方 式 是 2-3 名 领 导 小 组 成 员 到 所 在 部 门 听 取 意 见, 考 察 内 容 主 要 是 考 察 对 象 的 德 能 勤 绩 廉 根 据 多 位 从 事 多 年 人 事 工 作 的 访 谈 对 象 的 说 法, 这 些 考 察 内 容 既 是 上 级 部 门 的 规 定 动 作, 也 是 能 反 映 一 个 人 情 况 的 具 体 指 标, 各 项 内 容 都 有 针 对 性 总 结 来 看, 德 主 要 指 政 治 品 质 和 道 德 品 行, 考 察 时 会 特 别 关 注 个 人 学 习 和 贯 彻 党 的 路 线 方 针 的 情 况, 尤 其 在 重 大 问 题 面 前 的 政 治 表 现, 不 同 时 期 会 有 不 同 变 化, 比 如 在 20 世 纪 90 年 代 重 点 考 察 在 八 九 风 波 中 的 表 现, 进 入 21 世 纪 重 点 考 察 对 法 轮 功 的 态 度 ; 能 主 要 指 个 人 修 养 和 工 作 能 力, 学 习 能 力 管 理 能 力 解 决 问 题 能 力 协 调 能 力 创 新 能 力 等 是 重 要 内 容 ; 勤 主 要 指 工 作 态 度 和 作 风, 事 业 心 责 任 心 工 作 积 极 性 创 造 性 和 工 作 效 率 是 主 要 内 容 ; 绩 主 要 指 工 作 实 绩, 包 括 履 行 岗 位 职 责 情 况, 开 展 工 作 的 质 量 数 量 效 率 以 及 业 绩 贡 献 等 ; 廉 的 主 要 内 容 是 遵 纪 守 法, 履 行 党 风 廉 政 建 设 及 遵 守 廉 洁 自 律 有 关 规 定 的 情 况 在 这 些 内 容 中, 德 是 核 心, 能 和 绩 是 重 点, 勤 和 廉 是 必 要 保 障, 而 在 现 实 中 能 否 得 到 所 在 部 门 和 群 众 的 认 可 更 是 考 察 的 关 键 6 月 9 日 下 午 3 点 半 左 右, 拟 聘 干 部 名 单 在 学 院 进 行 公 示, 公 示 期 为 9 日 至 15 日, 同 时 报 上 级 主 管 部 门 备 案 将 公 示 名 单 与 6 月 4 日 公 布 的 测 评 结 果 对 照 可 以 发 现, 在 17 个 处 级 岗 位 当 中, 有 16 个 岗 位 公 布 了 拟 聘 人 选, 有 一 个 处 级 岗 位 (J 岗 ) 的 人 选 空 缺, 这 16 人 中 有 15 人 是 所 报 岗 位 得 分 第 一 的 应 聘 者, 其 中 13 人 按 照 测 评 结 果 直 接 聘 任 在 所 报 岗 位 上, 另 有 2 人 的 拟 聘 岗 位 进 行 了 相 互 对 调 另 外, 有 1 个 岗 位 (Z 岗 ) 的 人 选 是 从 其 他 部 门 测 评 得 分 第 二 的 应 聘 者 中 调 过 来 的, 而 他 并 没 有 报 这 个 岗 位 与 此 同 时, 在 公 布 的 12 个 副 处 级 岗 位 拟 聘 人 选 中,9 个 设 1 名 处 级 副 职 的 岗 位 中 有 6 名 是 所 报 岗 位 上 得 分 第 一 的 应 聘 者, 其 中 3 人 按 照 测 评 结 果 直 接 聘 任 在 所 报 岗 位 上, 其 他 3 人 所 聘 岗 位 与 所 报 不 一 致, 而 是 进 行 了 调 整 ; 另 外 3 个 部 门 的 拟 聘 人 选 中, 有 2 个 是 从 其 他 部 门 中 调 剂 过 来 的, 而 且 这 2 个 人 都 报 了 两 个 岗 位, 并 且 在 所 报 两 个 岗 位 上 都 只 是 第 二 名, 另 1 个 则 是 将 设 立 了 3 名 副 职 部 门 的 第 二 名 调 剂 过 来 ; 而 在 本 次 竞 聘 中 设 置 3 个 副 职 的 部 门 中, 拟 聘 人 员 分 别 是 测 评 得 分 为 第 一 三 四 名 的 应 聘 者 这 意 味 着, 公 示 名 单 中 有 3 名 测 评 得 分 为 第 一 的 副 处 级 岗 位 应 聘 者 并 未 被 列 入 拟 聘 人 选 对 公 示 情 况 进 行 分 析 可 以 有 两 点 重 要 发 现 : 第 一, 方 案 中 如 有 必 要, 将 根 据 工 作 需 要 对 有 关 人 员 进 行 - 47 -
事 业 单 位 的 制 度 运 行 与 国 家 基 层 治 理 平 行 调 整 这 一 规 定 赋 予 院 领 导 有 重 要 的 调 整 权 力 ; 第 二, 基 于 全 体 职 工 打 分 的 测 评 结 果 只 是 作 为 干 部 选 拔 的 参 考, 院 领 导 的 综 合 考 虑 才 是 决 定 性 因 素 那 么, 在 测 评 得 分 和 院 领 导 的 综 合 考 虑 之 间, 什 么 因 素 在 发 挥 着 重 要 作 用 呢? 对 一 些 当 事 人 的 访 谈 表 明, 政 治 影 响 是 其 中 的 关 键, 这 也 是 能 够 体 现 领 导 权 威 的 奥 妙 所 在 其 中 有 两 个 例 子 最 能 体 现 这 一 点 一 个 例 子 是, 在 3 个 测 评 得 分 是 所 报 副 处 级 岗 位 第 一 名 却 未 被 纳 入 拟 聘 人 选 的 应 聘 者 中, 有 1 位 是 拟 新 晋 升 的 某 处 级 干 部 的 妻 子, 他 们 不 可 能 夫 妻 双 方 同 时 获 得 晋 升 另 一 个 例 子 是, 那 2 个 虽 然 测 评 得 分 只 是 所 报 岗 位 第 二 却 获 得 晋 升 的 副 处 级 应 聘 者, 年 龄 已 近 40 岁, 他 们 在 学 院 工 作 的 时 间 长 资 历 老, 而 且 基 本 条 件 都 合 格, 如 果 仍 然 不 能 晋 升 为 副 处 级, 会 让 许 多 人 感 到 寒 心 尽 管 这 两 个 例 子 背 后 的 影 响 因 素 是 相 同 的, 但 具 体 的 操 作 方 式 却 存 在 差 异, 前 者 是 由 领 导 主 动 谈 话 解 释, 后 者 则 是 当 事 人 不 断 找 领 导 谈 话 积 极 争 取 而 来 的 ( 四 ) 正 式 聘 任 在 公 示 拟 聘 名 单 到 最 终 聘 任 之 间, 学 院 又 出 现 了 找 领 导 谈 话 的 个 别 情 况 这 主 要 发 生 在 那 位 测 评 得 分 第 二 而 被 调 配 到 Z 岗 任 职 的 正 处 级 干 部 人 选 身 上, 他 虽 然 获 得 了 晋 升, 但 对 拟 聘 岗 位 存 在 异 议, 希 望 能 调 整 岗 位 访 谈 得 知, 这 主 要 是 因 为 他 的 拟 聘 岗 位 是 与 部 机 关 某 部 门 联 系 开 展 业 务, 而 他 此 前 在 此 部 机 关 工 作 过, 双 方 对 此 结 果 都 不 满, 因 此 提 出 调 整 6 月 18 日, 学 院 下 发 文 件, 正 式 公 布 任 职 结 果 名 单 显 示, 提 出 异 议 者 的 岗 位 得 到 了 调 整, 他 被 聘 任 到 另 一 处 级 岗 位 (X 岗 ), 其 原 拟 聘 职 位 (Z 岗 ) 空 缺 ( 文 件 未 提 及 此 职 务 的 人 选, 在 实 际 上 由 另 一 部 门 处 长 兼 任 ), 被 异 议 者 替 代 的 岗 位 (X 岗 ) 人 选 到 原 空 缺 岗 位 (J 岗 ) 任 职 学 院 按 此 结 果 与 聘 任 人 选 签 订 合 同, 聘 期 两 年, 新 晋 升 人 员 的 试 用 期 为 一 年 至 此, 本 次 处 级 干 部 竞 聘 上 岗 结 束 三 事 业 单 位 中 国 家 基 层 治 理 的 制 度 逻 辑 制 度 逻 辑 指 某 一 领 域 中 稳 定 存 在 的 制 度 安 排 与 相 应 的 行 动 机 制, 这 些 制 度 逻 辑 诱 发 或 塑 造 了 这 一 领 域 中 相 应 的 行 为 方 式 前 文 提 到, 在 竞 聘 上 岗 实 践 中, 事 业 单 位 可 以 根 据 实 际 情 况 选 择 具 体 操 作 方 式, 因 此 M 学 院 的 实 践 可 能 与 其 他 事 业 单 位 存 在 着 许 多 差 别 尽 管 如 此, 还 是 可 以 发 现, 在 M 学 院 竞 聘 上 岗 实 践 的 背 后 存 在 一 些 稳 定 的 基 本 制 度 安 排 和 行 动 机 制, 这 在 不 同 的 事 业 单 位 是 大 体 相 同 的 它 们 一 方 面 反 映 了 事 业 单 位 改 革 的 目 的 和 取 得 的 成 效, 另 一 方 面 恰 恰 体 现 出 当 前 在 事 业 单 位 中 存 在 着 的 国 家 基 层 治 理 的 制 度 逻 辑 ( 一 ) 事 业 单 位 自 主 权 在 30 多 年 的 事 业 单 位 改 革 中, 涉 及 的 内 容 是 多 方 面 的, 不 过 其 中 有 一 项 核 心 内 容 贯 穿 始 终, 这 就 是 扩 大 事 业 单 位 自 主 权, 使 事 业 单 位 从 党 政 机 关 的 消 极 被 动 的 附 属 物, 转 变 为 相 对 独 立 的 能 动 实 体, 以 此 提 高 事 业 单 位 的 积 极 性 和 创 造 性, 解 放 事 业 单 位 的 生 产 力 具 体 到 事 业 单 位 的 现 实 运 行, 就 是 主 管 部 门 下 放 权 力, 改 变 计 划 经 济 时 代 由 政 府 统 一 计 划 统 一 调 动 统 一 安 排 和 统 一 使 用 的 事 业 单 位 管 理 体 制, 建 立 并 完 善 与 社 会 主 义 市 场 经 济 相 适 应 的 事 业 单 位 法 人 治 理 结 构, 使 事 业 单 位 从 党 政 机 关 的 附 属 物 转 成 为 一 级 独 立 法 人, 拥 有 法 人 财 产 权 独 立 享 有 民 事 权 利 独 立 承 担 民 事 责 任, 实 现 自 主 经 营 自 我 管 理 在 M 学 院, 事 业 单 位 的 自 主 权 首 先 在 其 资 源 获 得 和 收 入 来 源 中 体 现 出 来 尽 管 M 学 院 按 照 经 费 来 源 属 于 全 额 拨 款 事 业 单 位, 但 对 它 多 年 的 年 终 财 务 报 告 分 析 可 以 发 现, 财 政 拨 款 只 是 基 本 事 业 经 费 和 人 员 经 - 48 -
第 3 卷 第 3 期 2015 年 5 月 社 会 学 评 论 Sociological Review of China Vol. 3 No.3 May. 2015 费, 它 自 1999 年 起 占 总 收 入 的 比 例 已 经 从 原 来 的 大 部 分 降 低 到 三 分 之 一 左 右, 其 余 都 主 要 依 靠 自 主 经 营 获 得 除 此 以 外, 事 业 单 位 自 主 权 也 在 它 的 中 层 干 部 竞 聘 上 岗 实 践 中 得 到 比 较 充 分 的 体 现 从 整 个 过 程 看, 行 动 主 体 是 学 院 领 导 和 干 部 职 工, 而 上 级 主 管 部 门 和 领 导 的 作 用 主 要 体 现 为 制 度 约 束 和 业 务 指 导 这 主 要 体 现 为 : 上 级 部 门 的 规 定 只 作 为 一 种 基 本 的 制 度 规 范, 具 体 方 案 由 学 院 自 主 制 定 ; 干 部 选 拔 和 晋 升 的 操 作 过 程 由 学 院 领 导 主 导, 确 定 的 拟 聘 人 选 名 单 按 规 定 报 部 里 备 案 ; 在 涉 及 上 级 部 门 业 务 时, 人 选 经 过 双 方 协 商 最 终 确 定 从 这 里 的 资 源 获 得 和 干 部 选 拨 的 情 况 来 看, 事 业 单 位 对 涉 及 职 工 利 益 的 内 部 事 务 主 要 实 行 自 我 管 理, 它 们 与 代 表 着 国 家 的 上 级 主 管 部 门 之 间 并 没 有 表 现 出 强 制 性 的 依 附 关 系 ( 二 ) 坚 持 党 的 领 导 在 赋 予 事 业 单 位 自 主 权 的 同 时, 事 业 单 位 中 还 存 在 着 一 种 重 要 的 约 束 机 制, 这 就 是 毫 不 动 摇 地 坚 持 党 的 领 导 坚 持 党 的 领 导, 是 中 国 在 长 期 的 革 命 实 践 中 形 成 和 确 立 下 来 并 获 法 律 认 可 的, 这 是 历 史 发 展 做 出 的 选 择, 也 是 中 国 社 会 发 展 长 期 坚 持 的 一 项 基 本 制 度 具 体 而 言, 在 事 业 单 位 中 坚 持 党 的 领 导, 主 要 是 坚 持 党 的 组 织 领 导 思 想 领 导 和 政 治 领 导, 它 们 是 做 好 具 体 工 作 的 组 织 保 证 思 想 保 证 和 政 治 保 证, 这 与 其 他 领 域 是 相 通 的 坚 持 党 的 领 导 在 M 学 院 首 先 体 现 为, 它 的 党 政 领 导 班 子 成 员 的 人 事 任 命 权 由 上 级 党 委 和 组 织 部 门 掌 握, 这 是 保 证 党 对 事 业 单 位 进 行 组 织 领 导 思 想 领 导 和 政 治 领 导 的 基 础 另 外, 它 还 具 体 地 体 现 在 中 层 干 部 竞 聘 上 岗 的 实 践 中 这 主 要 包 括 : 第 一, 从 坚 持 党 的 组 织 领 导 看, 竞 聘 上 岗 坚 持 了 党 管 干 部 的 原 则, 领 导 小 组 的 组 长 和 副 组 长 分 别 由 党 委 书 记 和 副 书 记 出 任, 成 员 也 以 党 委 组 成 人 员 为 主 体 而 且, 在 实 际 操 作 过 程 中, 许 多 重 要 问 题 都 要 经 党 委 会 研 究 后 做 出 决 定, 比 如 破 格 参 加 竞 聘 的 条 件 召 开 职 工 代 表 大 会 讨 论 方 案 三 稿 都 是 经 党 委 开 会 讨 论 通 过 的 更 重 要 的 是, 在 测 评 后 对 拟 聘 人 选 的 考 察 与 调 整, 是 经 过 党 委 会 反 复 研 究 讨 论 后 最 终 确 定 的, 其 中 对 政 治 影 响 的 重 视 突 显 了 党 委 集 体 领 导 与 决 策 第 二, 从 坚 持 党 的 思 想 领 导 看, 竞 聘 方 案 中 明 确 提 出 坚 持 马 列 主 义 毛 泽 东 思 想 邓 小 平 理 论 三 个 代 表 重 要 思 想 和 科 学 发 展 观, 并 且 把 它 作 为 应 聘 者 资 格 审 查 的 基 本 条 件, 而 在 组 织 考 察 环 节 它 更 是 德 的 重 要 考 察 内 容, 这 些 都 是 坚 持 党 的 思 想 领 导 的 现 实 表 现 第 三, 从 坚 持 党 的 政 治 领 导 看, 其 中 的 重 要 内 容 就 是 要 保 证 党 的 基 本 路 线 和 重 大 决 策 的 贯 彻 执 行, 而 通 过 竞 聘 上 岗 的 方 式 进 行 干 部 选 拔, 这 本 身 就 是 在 落 实 党 的 事 业 单 位 人 事 制 度 改 革 部 署, 是 在 事 业 单 位 中 坚 持 党 的 政 治 领 导 的 具 体 体 现 总 之, 从 以 上 分 析 来 看, 事 业 单 位 仍 然 是 保 证 执 政 党 的 领 导 地 位 实 现 国 家 基 层 治 理 的 重 要 组 织 资 源 ( 三 ) 事 业 单 位 的 基 层 民 主 在 事 业 单 位 的 现 实 运 行 和 日 常 管 理 中, 还 有 着 一 套 比 较 稳 定 的 基 层 民 主 制 度 基 层 民 主 是 中 国 特 色 社 会 主 义 民 主 政 治 的 重 要 组 成 部 分, 它 是 指 人 民 群 众 在 基 层 政 治 经 济 文 化 和 社 会 生 活 领 域 直 接 行 使 民 主 权 利, 参 与 管 理 公 共 事 务 和 公 益 事 业 的 制 度 和 实 践 这 在 事 业 单 位 改 革 的 过 程 中 具 体 体 现 为, 形 成 了 一 套 民 主 管 理 制 度, 即 由 事 业 单 位 的 职 工 遵 照 法 律 和 法 规 的 规 定, 通 过 职 工 代 表 大 会 以 及 其 他 方 式, 对 内 部 事 务 实 行 民 主 参 与 民 主 决 策 和 民 主 监 督 具 体 到 M 学 院, 在 中 层 干 部 竞 聘 上 岗 的 实 践 中, 无 论 是 在 最 初 的 制 定 方 案 阶 段, 还 是 到 后 来 的 竞 聘 测 评, 职 工 都 比 较 有 效 地 参 与 进 来, 实 现 了 民 主 参 与 民 主 决 策 和 民 主 监 督 首 先, 民 主 参 与 主 要 体 现 为 : 学 院 针 对 竞 聘 方 案 进 行 了 三 次 征 求 意 见, 职 工 可 以 对 此 提 出 自 己 的 意 见 和 建 议, 而 且 他 们 提 出 的 合 理 意 见 也 得 到 了 采 纳 ; 在 竞 聘 测 评 环 节, 职 工 可 以 对 应 聘 者 进 行 打 分, 以 此 进 行 民 主 评 议, 这 个 结 果 成 为 干 部 考 察 的 重 - 49 -
事 业 单 位 的 制 度 运 行 与 国 家 基 层 治 理 要 依 据 其 次, 民 主 决 策 的 过 程 最 直 接 地 体 现 在 职 工 代 表 大 会 的 召 开 上 可 以 看 到, 在 通 过 征 求 意 见 形 成 竞 聘 方 案 之 后, 党 委 会 决 定 召 开 职 工 代 表 大 会 进 行 审 议 与 表 决, 待 通 过 后 付 诸 实 施 在 这 个 过 程 中, 职 工 代 表 大 会 之 所 以 能 够 在 较 短 时 间 内 完 成 各 项 议 程 使 竞 聘 方 案 获 得 通 过, 主 要 在 于 它 贯 彻 并 体 现 了 新 中 国 成 立 以 来 逐 步 形 成 的 职 代 会 的 运 作 逻 辑, 这 包 括 : 职 代 会 要 服 从 党 的 领 导, 由 党 委 直 接 领 导 和 组 织 ; 代 表 的 选 取 既 要 体 现 国 家 意 识 形 态, 又 要 达 到 组 织 职 代 会 的 目 的 ; 而 且, 职 代 会 的 召 开 要 采 取 组 织 化 动 员 和 情 感 化 动 员 的 形 式, 设 置 特 定 的 议 题 来 实 现 职 代 会 的 职 权 行 使, 它 们 都 赋 予 广 大 干 部 职 工 参 与 决 策 的 权 利 再 者, 民 主 监 督 不 仅 体 现 在 竞 聘 测 评 的 监 计 票 环 节, 而 且 还 体 现 在 对 干 部 人 选 的 考 察 过 程 中 正 如 前 文 提 到 的, 被 考 察 对 象 获 得 所 在 部 门 和 群 众 的 认 可 也 是 比 较 重 要 的, 这 实 际 上 意 味 着 群 众 对 领 导 干 部 有 一 定 的 监 督 权 ( 四 ) 上 下 分 际 的 权 力 结 构 和 行 为 方 式 与 前 三 种 制 度 安 排 相 适 应, 事 业 单 位 中 出 现 了 一 种 比 较 稳 定 的 行 动 机 制, 这 主 要 表 现 为, 单 位 组 织 的 领 导 和 群 众 之 间 表 现 出 一 种 上 下 分 际 的 二 元 结 构, 在 制 度 的 落 实 和 运 行 过 程 中 不 断 地 克 服 这 种 上 下 分 际 的 组 织 结 构 这 意 味 着, 事 业 单 位 内 部 的 权 力 结 构 和 行 为 方 式 表 现 出 上 下 分 际 的 特 征, 领 导 和 群 众 之 间 呈 现 出 合 作 与 互 动 的 复 杂 关 系 事 业 单 位 中 的 上 下 分 际 特 征 首 先 表 现 为, 单 位 组 织 领 导 人 员 的 人 事 管 理 权 主 要 在 上 级 部 门, 这 使 得 上 级 授 权 成 为 他 们 主 要 的 权 力 来 源 和 权 威 基 础, 单 位 组 织 的 领 导 实 际 上 是 代 表 国 家 行 使 权 力, 进 行 基 层 治 理, 因 而 具 有 权 威 性 在 M 学 院 的 竞 聘 上 岗 实 践 中, 无 论 是 竞 聘 方 案 的 规 定 还 是 在 实 际 操 作 过 程 中, 学 院 领 导 都 有 着 重 要 的 权 力 : 他 们 不 仅 对 演 讲 拥 有 较 大 的 测 评 打 分 权 重, 而 且 可 以 在 报 名 环 节 进 行 必 要 的 岗 位 控 制, 还 可 以 在 干 部 考 察 中 通 过 综 合 平 衡 的 方 式 确 定 干 部 人 选 在 这 个 过 程 中, 普 通 干 部 职 工 虽 然 并 非 全 无 异 议, 比 如 在 制 定 方 案 的 过 程 中 出 现 了 一 些 关 于 领 导 权 重 是 否 过 大 的 争 议, 但 他 们 总 体 是 认 可 领 导 权 力 的, 否 则 竞 聘 上 岗 就 不 可 能 顺 利 完 成 上 下 分 际 特 征 的 另 一 个 特 征 是, 群 众 在 认 可 领 导 权 力 的 同 时, 通 过 各 种 制 度 化 渠 道 和 非 制 度 化 方 式 开 展 行 动, 与 领 导 进 行 互 动 在 M 学 院 的 中 层 干 部 竞 聘 上 岗 实 践 中, 普 通 干 部 职 工 的 行 为 方 式 有 两 个 明 显 的 特 点 一 方 面, 他 们 利 用 基 层 民 主 制 度 赋 予 的 权 利, 通 过 制 度 化 渠 道 表 达 自 己 的 意 愿 这 包 括, 在 制 定 方 案 的 过 程 中, 利 用 征 求 意 见 的 机 会 提 出 修 改 意 见, 使 方 案 更 加 公 平 公 正, 以 便 发 挥 各 自 的 竞 争 优 势 ; 在 报 名 环 节, 遵 循 规 则 并 根 据 自 己 的 情 况 和 优 势 进 行 报 名, 充 分 表 达 个 人 意 愿 ; 进 入 到 竞 聘 演 讲 环 节 之 后, 高 度 重 视 并 尽 力 做 好 演 讲, 尽 可 能 让 大 家 了 解 自 己, 为 自 己 赢 得 支 持 另 一 方 面, 与 领 导 的 互 动 还 存 在 着 一 定 的 非 制 度 化 方 式, 也 就 是 在 竞 聘 上 岗 中 可 以 明 显 看 到 的 找 领 导 谈 话 可 以 发 现, 无 论 是 在 报 名 阶 段, 还 是 在 人 选 考 察 和 名 单 初 定 的 过 程 中, 甚 至 在 最 后 的 岗 位 调 整 和 确 定 阶 段, 与 领 导 谈 话 比 较 广 泛 地 存 在, 而 且 也 确 实 发 挥 了 一 定 的 作 用 在 这 里, 制 度 化 渠 道 和 非 制 度 方 式 的 同 时 存 在 表 明, 在 事 业 单 位 中 领 导 与 群 众 之 间 的 互 动 是 多 渠 道 的, 那 种 因 规 则 短 缺 而 进 行 德 治 再 分 配 并 形 成 依 附 庇 护 关 系 的 观 点 没 有 得 到 现 实 案 例 的 支 持 四 小 结 与 讨 论 本 文 以 M 学 院 中 层 干 部 竞 聘 上 岗 的 实 践 为 考 察 对 象, 对 事 业 单 位 干 部 选 拔 的 制 度 运 行 进 行 了 实 证 研 究, 在 此 基 础 上 揭 示 出 其 中 体 现 出 来 的 国 家 基 础 治 理 的 制 度 逻 辑 结 果 表 明, 事 业 单 位 作 为 中 国 社 会 的 一 种 重 要 组 织 形 式, 它 仍 然 是 国 家 基 层 治 理 的 一 个 重 要 环 节 当 前, 经 过 30 多 年 的 事 业 单 位 改 革, 事 业 单 位 - 50 -
第 3 卷 第 3 期 2015 年 5 月 社 会 学 评 论 Sociological Review of China Vol. 3 No.3 May. 2015 的 制 度 运 行 表 现 出 新 的 特 点, 其 中 表 现 出 四 个 方 面 的 稳 定 制 度 安 排 和 行 为 机 制 第 一, 国 家 赋 予 事 业 单 位 自 主 权, 使 其 作 为 一 级 独 立 法 人, 进 行 自 我 经 营 自 我 管 理, 在 资 源 获 得 和 内 部 事 务 管 理 上 都 体 现 出 了 许 多 自 主 性, 它 与 国 家 之 间 不 再 存 在 强 制 性 的 依 附 关 系 第 二, 坚 持 党 的 领 导, 在 事 业 单 位 领 导 人 员 的 人 事 任 免 和 其 内 部 的 干 部 选 拔 等 具 体 事 务 中, 党 委 都 发 挥 着 重 要 作 用, 贯 彻 落 实 了 党 的 组 织 领 导 思 想 领 导 和 政 治 领 导 第 三, 事 业 单 位 中 建 立 了 比 较 稳 定 的 基 层 民 主 制 度, 并 重 点 发 挥 党 委 领 导 下 的 职 工 代 表 大 会 的 作 用, 由 职 工 对 内 部 事 务 进 行 民 主 参 与 民 主 决 策 和 民 主 监 督 由 此, 个 人 也 不 是 简 单 地 依 附 于 单 位 组 织, 而 是 有 许 多 的 参 与 权 第 四, 在 事 业 单 位 中, 形 成 了 上 下 分 际 的 权 力 结 构 和 行 为 方 式, 领 导 和 群 众 之 间 呈 现 出 复 杂 的 合 作 与 互 动 关 系, 而 不 是 领 导 与 积 极 分 子 间 的 依 附 庇 护 关 系 总 体 上, 这 四 个 方 面 的 制 度 安 排 和 行 为 机 制 在 不 同 的 事 业 单 位 中 也 许 表 现 不 尽 相 同, 效 果 也 可 能 存 在 差 异, 却 是 普 遍 存 在 的 它 们 共 同 影 响 了 事 业 单 位 的 现 实 运 行, 也 塑 造 了 其 内 部 秩 序, 从 而 在 实 际 上 构 成 了 当 前 事 业 单 位 中 国 家 基 层 治 理 的 制 度 逻 辑 这 与 现 有 研 究 强 调 的 德 治 再 分 配 治 理 逻 辑 有 着 明 显 的 差 别 在 厘 清 当 前 事 业 单 位 中 国 家 基 层 治 理 的 制 度 逻 辑 之 后, 需 要 追 问 的 一 个 问 题 是, 随 着 事 业 单 位 改 革 的 不 断 深 入 与 推 进, 这 种 治 理 逻 辑 能 否 表 现 出 以 及 能 在 多 大 程 度 上 表 现 出 持 续 性? 更 具 体 地 说, 目 前 党 和 政 府 都 提 出, 事 业 单 位 要 逐 步 取 消 行 政 级 别, 建 立 和 完 善 事 业 单 位 法 人 治 理 结 构, 而 且 也 有 学 者 建 议 要 在 事 业 单 位 中 探 索 建 立 理 事 会 董 事 会 或 管 委 会 随 着 这 些 改 革 措 施 或 政 策 建 议 逐 步 付 诸 实 施, 当 前 表 现 出 来 的 稳 定 制 度 安 排 和 行 为 结 构 是 否 会 发 生 变 化? 尤 其 是, 坚 持 党 的 领 导 作 为 一 项 核 心 制 度 将 会 以 怎 样 的 方 式 得 到 贯 彻 落 实? 对 这 些 问 题 的 回 答 需 要 对 现 实 保 持 持 续 的 关 注 和 高 度 的 敏 感 最 后, 笔 者 想 特 别 说 明 的 是, 在 有 关 当 代 中 国 社 会 结 构 变 迁 和 国 家 治 理 的 研 究 中, 农 村 城 镇 社 区 和 地 方 政 府 等 得 到 了 较 为 系 统 详 细 的 调 查 和 关 注, 但 对 于 单 位 组 织 这 一 重 要 的 组 织 形 式 却 缺 乏 系 统 的 持 续 性 研 究 而 且, 近 些 年 来 学 界 把 城 镇 社 会 基 层 治 理 的 焦 点 放 在 社 区 研 究 上, 却 忽 视 了 对 单 位 组 织 的 跟 踪 和 研 究 本 文 的 研 究 表 明, 单 位 组 织 仍 然 是 国 家 基 层 治 理 的 重 要 环 节 希 望 本 文 能 够 引 起 更 多 研 究 者 对 单 位 组 织 进 行 关 注 和 讨 论, 将 其 作 为 研 究 中 国 组 织 现 象 和 国 家 治 理 的 重 要 参 照 物 注 释 : 1 竹 立 家 : 事 业 单 位 改 革 不 是 甩 包 袱, 载 决 策 与 信 息,2010(9) 2 成 思 危 主 编 : 中 国 事 业 单 位 改 革 模 式 选 择 与 分 类 引 导, 北 京, 民 主 与 建 设 出 版 社,2000; 宋 大 涵 主 编 : 事 业 单 位 改 革 与 发 展, 北 京, 中 国 法 制 出 版 社,2003; 范 恒 山 : 中 国 事 业 单 位 改 革 探 索, 北 京, 人 民 出 版 社,2010; 黄 恒 学 : 分 类 推 进 我 国 事 业 单 位 管 理 体 制 改 革 研 究, 北 京, 中 国 经 济 出 版 社,2012 3 李 路 路 李 汉 林 : 中 国 的 单 位 组 织 : 资 源 权 力 与 交 换, 杭 州, 浙 江 人 民 出 版 社,2000 4689 李 猛 周 飞 舟 李 康 : 单 位 : 制 度 化 组 织 的 内 部 机 制, 载 中 国 社 会 科 学 季 刊 ( 香 港 ),1996(16) 5 路 风 : 单 位 : 一 种 特 殊 的 社 会 组 织 形 式, 载 中 国 社 会 科 学,1989(1) 7[ 美 ] 华 尔 德 : 共 产 党 社 会 的 新 传 统 主 义, 龚 小 夏 译, 香 港, 牛 津 大 学 出 版 社 ( 中 国 ) 有 限 公 司,1996 10 何 艳 玲 : 街 区 组 织 与 街 区 事 件 后 单 位 制 时 期 中 国 街 区 权 力 结 构 分 析 框 架 的 建 立, 载 中 山 大 学 学 报 ( 社 会 科 学 版 ), 2006 (4); 李 汉 林 : 变 迁 中 的 中 国 单 位 制 度 : 回 顾 中 的 思 考, 载 社 会,2008(3); 刘 平 王 汉 生 张 笑 会 : 变 动 的 单 位 制 与 体 制 内 的 分 化 以 限 制 介 入 性 大 型 国 有 企 业 为 例, 载 社 会 学 研 究,2008(3) 李 路 路 苗 大 雷 王 修 晓 : 市 场 转 型 与 单 位 变 迁 再 论 单 位 研 究, 载 社 会,2009(4) 中 共 中 央 国 务 院 关 于 分 类 推 进 事 业 单 位 改 革 的 指 导 意 见 ( 中 发 [2011]5 号 ) 明 确 提 出, 原 先 承 担 行 政 职 能 和 从 事 生 产 经 营 活 动 的 事 业 单 位 将 转 为 行 政 机 构 和 企 业, 不 再 保 留 在 事 业 单 位 序 列 ; 今 后, 事 业 单 位 主 要 是 原 先 从 事 公 益 服 务 的 事 业 单 位, 分 为 公 益 一 类 和 公 益 二 类 本 文 依 据 这 种 区 分, 所 指 事 业 单 位 主 要 是 公 益 类 事 业 单 位 文 中 使 用 的 访 谈 资 料 均 来 自 田 野 调 查 记 录, 后 文 不 做 一 一 说 明 有 兴 趣 的 读 者 可 以 联 系 作 者 查 验 - 51 -
事 业 单 位 的 制 度 运 行 与 国 家 基 层 治 理 黄 小 钫 : 干 部 选 拔 任 用 方 式 的 历 史 变 迁, 载 北 京 行 政 学 院 学 报,2012(4) 吴 翰 飞 : 论 公 开 选 拔 领 导 干 部 制 度 的 孕 育 产 生 及 其 历 史 条 件, 载 政 治 学 研 究,2003(4); 邸 乘 光 : 中 共 十 一 届 三 中 全 会 以 来 干 部 选 拔 路 径 的 演 变, 载 理 论 学 刊,2013(3) 徐 颂 陶 孙 建 立 : 中 国 人 事 制 度 改 革 三 十 年, 北 京, 中 国 人 事 出 版 社,2008 处 级 干 部 包 括 处 级 正 职 和 处 级 副 职 按 照 事 业 单 位 改 革 的 目 的 和 要 求, 它 们 的 正 式 称 谓 应 当 是 五 级 职 员 和 六 级 职 员, 但 在 现 实 中 人 们 仍 然 习 惯 称 处 级 干 部 和 副 处 级 干 部 这 反 映 出 事 业 单 位 中 仍 然 存 在 着 比 较 牢 固 的 行 政 等 级 观 念 为 了 表 述 方 便, 也 尊 重 现 实, 本 文 在 行 文 中 采 用 处 级 干 部 的 称 谓 2009 年,M 学 院 根 据 主 管 部 门 的 要 求, 全 面 落 实 国 务 院 办 公 厅 转 发 人 事 部 关 于 在 事 业 单 位 试 行 人 员 聘 用 制 度 意 见 的 通 知 ( 国 办 发 [2002]35 号 文 ) 和 关 于 印 发 事 业 单 位 岗 位 设 置 管 理 试 行 办 法 实 施 意 见 的 通 知 ( 国 人 部 发 [2006]87 号 文 ), 实 施 全 员 聘 用 制 度 改 革, 对 全 体 人 员 进 行 定 岗 定 级, 签 订 聘 用 合 同 此 后, 合 同 到 期 后 再 次 按 程 序 进 行 聘 用 下 文 会 再 次 提 到 某 些 岗 位, 为 理 解 和 行 文 方 便, 这 里 特 意 标 出, 用 岗 位 首 字 母 指 代 周 雪 光 艾 云 : 多 重 逻 辑 下 的 制 度 变 迁 : 一 个 分 析 框 架, 载 中 国 社 会 科 学,2010(4) 岳 云 龙 : 从 传 统 管 理 到 现 代 治 理 事 业 单 位 改 革 的 目 标 取 向 及 路 径 选 择, 载 中 国 行 政 管 理,2008(4) 邵 景 均 : 始 终 坚 持 中 国 共 产 党 的 领 导, 载 中 国 行 政 管 理,2011(7) 徐 勇 : 基 层 民 主 : 社 会 主 义 民 主 的 基 础 性 工 程 改 革 开 放 30 年 来 中 国 基 层 民 主 的 发 展, 载 学 习 与 探 索,2008(4) 李 晚 莲 : 毛 泽 东 时 代 的 国 企 职 代 会 与 国 家 基 层 治 理 逻 辑, 载 开 放 时 代,2012(10) 张 兆 曙 : 新 制 度 落 实 : 单 位 内 部 的 上 下 分 际 及 其 运 作, 载 社 会 学 研 究,2012(3) 中 共 中 央 国 务 院 关 于 分 类 推 进 事 业 单 位 改 革 的 指 导 意 见 ( 中 发 [2011]5 号 ) 明 确 提 出 了 这 些 内 容 左 然 : 构 建 中 国 特 色 的 现 代 事 业 制 度 论 事 业 单 位 改 革 方 向 目 标 模 式 及 路 径 选 择, 载 中 国 行 政 管 理,2009(1) The Operation of Institutions in Public Danwei and the National Grassroots Governance: Analysis on the Practice of Competition for the Middle-level Cadre Posts in M College MIAO Da-lei LI Lu-lu WANG Xiu-xiao Abstract: The public danwei is an important kind of organization in China, and it is also a vital tool of national grassroots governance. Based on a thorough case study on the practice of competition for the middle-level cadre posts in M college, we come to the conclusion that there are some basic institutional ar rangements and action mechanisms in the operation of institutions in public danwei. Firstly, a certain limit ed degree of autonomy is granted for public danwei to manage daily routines by its own. Secondly, it must work under the leadership of CPC. Meanwhile, a stable foundational democratic system is operating simul taneously. Hence, a vertical boundary structure emerges, leading to a complex relationship of cooperation and competition between the leadership and the masses. In a word, all of these four factors work together and form the internal authority structure in the public danwei, and thus contribute to shape the institution al logic of the national grassroots governance. More attention should be paid to investigate the danwei sys tem if we wish to shed more light on the underlying logic of national governance. Key words: public danwei; competition for the posts; grassroots governance; institutional logic ( 责 任 编 辑 : 杨 敏 ) - 5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