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实施物业管理区域防汛 北京市物业服务指导中心 北京物业管理行业协会 北京市物业服务评估监理协会 二 一四年六月
本 指 导 手 册 编 辑 委 员 会 编 委 会 主 任 程 建 华 编 委 会 委 员 ( 按 姓 氏 笔 画 排 序 ) 王 玉 明 王 占 强 王 秀 玲 申 跃 华 史 文 军 付 平 吕 向 东 安 世 锦 李 自 强 肖 福 生 宋 宝 程 张 帆 张 连 生 张 宝 超 陈 立 民 岳 为 众 周 星 赵 春 凯 凌 振 军 郭 彦 利 郭 爱 爱 解 丹 丹 魏 宣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防 汛 工 作 01 第 一 章 2014 年 防 汛 工 作 要 点 01 第 二 章 隐 患 排 查 和 物 资 准 备 第 三 章 汛 情 识 别 及 应 对 措 施 02 08 第 四 章 九 种 汛 期 可 能 出 现 的 险 情 及 应 对 措 施 第 五 章 防 汛 抗 旱 指 挥 部 联 系 电 话 与 值 班 电 话 13 16 第 二 部 分 相 关 政 策 18 关 于 印 发 2014 年 北 京 市 城 镇 房 屋 防 汛 工 作 要 点 的 通 知 京 建 发 2014 132 号 18 附 件 2014 年 北 京 市 城 镇 房 屋 防 汛 工 作 要 点 关 于 做 好 汛 期 物 业 管 理 服 务 工 作 的 通 知 19 京 建 发 2014 169 号 25
第 一 部 分 防 汛 工 作 第 一 章 2014 年 防 汛 工 作 要 点 一 工 作 宗 旨 : 生 命 至 上, 安 全 第 一 二 工 作 目 标 : 完 善 物 业 管 理 区 域 防 汛 体 系, 落 实 各 项 防 汛 制 度, 自 查 消 除 防 汛 隐 患, 提 高 应 急 抢 险 保 障 能 力, 把 灾 害 造 成 的 损 失 和 影 响 降 低 到 最 低 程 度 三 工 作 要 点 1 北 京 市 的 汛 期 是 每 年 6 月 1 日 至 9 月 15 日, 其 中 7 月 20 日 至 8 月 10 日 是 主 汛 期 ; 2 落 实 防 汛 责 任 物 业 项 目 负 责 人 是 本 项 目 防 汛 工 作 第 一 责 任 人, 全 面 负 责 防 汛 准 备 汛 期 指 挥 协 助 抢 险 救 援 等 工 作 ; 物 业 企 业 主 管 领 导 为 防 汛 工 作 的 主 要 负 责 人, 负 责 督 促 在 管 项 目 各 项 防 汛 工 作 的 落 实 ; 3 建 立 防 汛 值 班 制 度 物 业 企 业 应 在 项 目 公 示 栏 或 明 显 位 置 公 布 24 小 时 应 急 电 话, 并 安 排 专 人 值 守 在 遇 各 类 险 情 和 突 发 事 件 时, 值 班 人 员 要 在 30 分 钟 内 分 别 向 项 目 属 地 的 防 汛 指 挥 部 和 住 建 委 房 管 局 报 告, 在 开 展 处 置 的 同 时, 要 及 时 续 报 进 展 情 况 信 息 ; 4 制 定 演 练 应 急 预 案 各 物 业 企 业 应 结 合 项 目 实 际 及 历 年 受 灾 情 况, 制 定 可 操 作 性 的 防 汛 应 急 预 案, 并 在 汛 期 前 组 织 不 少 于 一 次 的 防 汛 应 急 演 练, 确 保 各 项 目 负 责 人 和 一 线 工 作 人 员 能 够 熟 练 应 对 防 汛 应 急 情 况 1
第 二 章 隐 患 排 查 和 物 资 准 备 一 九 种 常 见 隐 患 的 排 查 及 处 置 物 业 项 目 负 责 人 应 结 合 历 年 汛 情 于 每 年 3-4 月 组 织 防 汛 专 项 检 查, 及 时 处 置 检 查 中 发 现 的 问 题 属 于 北 京 市 物 业 管 理 办 法 中 规 定 的 危 及 房 屋 使 用 安 全 的 6 种 紧 急 情 况, 需 要 使 用 住 宅 专 项 维 修 资 金 进 行 维 修 的, 可 以 按 照 关 于 简 化 程 序 方 便 应 急 情 况 下 使 用 住 宅 专 项 维 修 资 金 有 关 问 题 的 通 知 ( 京 建 法 2013 20 号 ) 规 定 的 应 急 程 序 办 理 本 手 册 列 举 了 9 种 常 见 隐 患 的 排 查 及 处 置, 供 物 业 企 业 参 考 1. 地 下 车 库 出 入 口 地 下 室 及 人 防 出 入 口 首 层 出 入 口 逐 一 检 查 项 目 地 下 车 库 地 下 室 及 人 防 首 层 出 入 口, 对 低 于 室 外 地 面 及 易 发 生 雨 水 倒 灌 窗 井 的 部 位, 应 配 备 挡 水 板 防 汛 沙 袋 等 堵 水 物 资, 沙 袋 码 放 及 挡 水 板 高 度 不 低 于 50 厘 米, 有 条 件 的 可 砌 筑 挡 水 台 2. 外 围 排 水 管 线 对 照 室 外 管 网 图 和 实 地 情 况, 对 所 有 污 水 井 集 水 坑 化 粪 池 雨 水 井 及 其 附 属 管 线 进 行 检 查, 并 检 查 排 水 管 线 与 周 边 市 政 排 水 管 网 的 接 口, 发 现 井 盖 和 井 篦 破 损 管 线 堵 塞 或 不 畅 通 ( 例 如 : 管 线 坍 塌 积 水 超 过 排 水 管 有 垃 圾 落 叶 等 杂 物 ), 及 时 维 修 或 清 理, 并 注 意 做 好 检 查 清 理 和 维 修 的 工 作 记 录 2
3. 排 水 泵 及 其 控 制 柜 ( 箱 ) 对 照 排 水 系 统 图, 对 项 目 内 污 水 井 集 水 坑 的 排 水 泵 逐 一 检 查, 重 点 检 查 运 转 及 排 水 情 况 由 工 程 维 修 人 员 进 行 点 动 测 试 后, 若 出 现 不 能 正 常 启 动 运 行 有 异 响, 或 管 道 及 法 兰 接 口 渗 漏 等 现 象, 应 及 时 修 复 点 动 测 试 后, 将 控 制 柜 ( 箱 ) 开 关 恢 复 至 自 动 位 置 4. 屋 面 防 水 及 保 护 层 对 屋 面 防 水 层 保 护 层 及 上 一 汛 期 中 的 漏 水 点 进 行 全 面 检 查, 如 发 现 防 水 层 或 保 护 层 鼓 包 破 损 裂 纹 接 口 开 裂 等 现 象, 应 及 时 修 补, 并 进 行 不 少 于 48 小 时 的 闭 水 实 验, 确 认 无 渗 漏 点 如 汛 情 来 临 前 无 法 修 复, 应 用 苫 布 或 油 毡 遮 盖 可 能 漏 水 的 房 屋 顶 面, 告 知 顶 层 业 主 屋 面 防 水 破 损 情 况, 提 前 做 好 准 备, 避 免 扩 大 损 失 5. 屋 面 雨 水 排 放 系 统 对 屋 面 的 雨 水 落 水 口 落 水 管 进 行 检 查, 清 理 屋 面 的 杂 物, 确 保 雨 水 落 水 口 无 堵 塞, 管 线 畅 通 对 于 管 线 开 裂 脱 落 渗 水 等, 及 时 更 换 或 修 复 6. 项 目 内 公 共 照 明 项 目 内 的 公 共 照 明 包 括 : 路 灯 草 坪 灯 景 观 照 明 宣 传 栏 照 明 广 告 灯 ( 箱 ) 及 相 关 配 电 柜 ( 箱 ) 对 上 述 内 容 进 行 逐 一 检 查, 出 现 安 装 松 动 柜 ( 箱 ) 体 破 损 等, 应 加 固 或 更 换, 发 现 接 线 裸 露 的 进 行 绝 缘 处 理 3
7. 道 路 散 水 围 墙 人 造 景 观 发 现 塌 陷 倾 斜 沉 降 裂 缝 等 问 题, 应 及 时 修 补 修 复 期 间 应 在 作 业 区 域 设 置 围 挡, 并 于 显 著 位 置 设 置 警 示 标 识 8. 楼 外 立 面 楼 体 外 立 面 包 括 : 外 墙 外 檐 空 调 栏 板 或 护 栏 外 窗 ( 楼 道 ) 和 其 它 悬 挂 物 等 对 上 述 内 容 进 行 逐 一 检 查, 发 现 渗 漏 安 装 不 牢 固 锈 蚀 起 鼓 开 裂 风 化 脱 落 等, 应 及 时 修 补 修 复 期 间 应 在 作 业 区 域 设 置 围 挡, 并 于 显 著 位 置 设 置 警 示 标 识 对 于 需 要 分 流 的 区 域, 应 加 设 指 示 标 识, 引 导 人 员 或 车 辆 由 安 全 路 线 通 过 改 9. 避 雷 设 施 每 年 汛 期 前, 应 当 对 避 雷 设 施 进 行 专 业 检 测 根 据 检 测 结 果 进 行 整 4
北 京 市 防 雷 装 置 安 全 检 测 机 构 名 录 序 号 检 测 机 构 负 责 区 县 地 址 联 系 人 办 公 电 话 1 市 避 雷 装 置 检 测 中 心 东 城 区 海 淀 区 北 洼 西 里 55 号 郭 洪 雷 68400712 2 市 避 雷 装 置 检 测 中 心 西 城 区 海 淀 区 北 洼 西 里 55 号 李 国 伟 68400709 3 朝 阳 区 防 雷 装 置 检 测 站 朝 阳 区 朝 阳 区 酒 仙 桥 东 风 南 路 崔 月 生 64378660 4 海 淀 区 防 雷 装 置 检 测 站 海 淀 区 海 淀 区 中 关 村 西 区 丹 棱 街 10 号 新 海 大 厦 12 层 李 谡 68400711 5 丰 台 区 防 雷 装 置 检 测 站 丰 台 区 丰 台 区 小 屯 路 170 号 李 秀 文 68400791 6 石 景 山 区 防 雷 装 置 检 测 站 石 景 山 区 石 景 山 区 八 角 西 街 16 号 季 晓 鸣 68400718 7 门 头 沟 区 防 雷 装 置 检 测 站 门 头 沟 区 门 头 沟 区 滨 河 路 22 号 卢 俊 义 60804506 8 昌 平 区 避 雷 装 置 检 测 站 昌 平 区 昌 平 区 昌 平 镇 西 关 路 29 号 宗 宝 军 89783659 9 通 州 区 防 雷 装 置 检 测 站 通 州 区 通 州 区 金 海 街 32 号 孙 玉 春 60518982 10 顺 义 区 防 雷 装 置 检 测 站 顺 义 区 顺 义 区 顺 于 东 路 2 号 刘 禄 69469122 11 大 兴 区 防 雷 装 置 检 测 站 大 兴 区 大 兴 区 黄 村 兴 华 大 街 3 段 89 号 赵 全 来 69267319 12 房 山 区 防 雷 装 置 检 测 站 房 山 区 房 山 区 良 乡 镇 政 通 路 21 号 许 国 宇 89360445 13 怀 柔 区 防 雷 装 置 检 测 站 怀 柔 区 怀 柔 区 迎 宾 中 路 31 号 吴 军 69641462 14 密 云 县 防 雷 装 置 检 测 站 密 云 县 密 云 县 新 南 路 33 号 张 德 中 69028488 15 平 谷 区 防 雷 装 置 检 测 站 平 谷 区 平 谷 区 兴 谷 开 发 区 C2 区 李 松 峰 69957162 16 延 庆 县 避 雷 装 置 检 测 站 延 庆 区 延 庆 县 湖 南 西 路 12 号 任 树 兴 81196592 5
二 物 资 准 备 防 汛 物 资 配 备 的 种 类 及 数 量 可 根 据 各 项 目 历 年 受 灾 情 况 隐 患 排 查 处 理 情 况 和 实 地 情 况 科 学 配 置 河 道 周 边 地 势 较 低 或 曾 经 受 灾 的 项 目 应 加 大 物 资 配 备 力 度 ( 一 ) 物 资 的 存 放 防 汛 物 资 应 放 置 在 防 汛 重 点 部 位 附 近 或 集 中 存 放 在 专 门 区 域, 避 免 阳 光 暴 晒 和 风 吹 雨 淋 存 放 时 应 分 类 码 放, 存 放 的 部 位 应 设 置 明 显 标 识, 标 注 防 汛 物 资 种 类 和 数 量 ( 二 ) 防 汛 物 资 种 类 较 多, 各 项 目 应 根 据 物 资 用 途, 结 合 重 点 防 范 部 位 科 学 选 配, 主 要 包 括 以 下 几 个 方 面 : 1. 设 施 设 备 间 地 下 车 库 地 下 室 或 人 防 首 层 等 出 入 口, 应 架 设 挡 水 板 或 码 放 沙 袋 ; 2. 低 洼 处 易 积 水 部 位, 应 架 设 污 水 泵, 一 般 分 为 交 流 电 和 燃 油 污 水 泵, 注 意 柴 汽 油 的 日 常 保 管 场 所 和 条 件 应 符 合 易 燃 易 爆 品 的 管 理 要 求, 并 定 期 对 发 电 机 进 行 启 动 式 实 验 ; 3. 楼 外 立 面 道 路 散 水 围 墙 等 存 在 隐 患 未 及 时 处 理 的, 应 在 隐 患 部 位 周 边 设 置 警 示 标 识, 包 括 警 戒 带 隔 离 墩 警 示 灯 等 ; 4. 历 年 汛 期 曾 出 现 过 断 电 的 项 目, 还 应 配 备 专 业 照 明 设 备, 包 括 应 急 手 持 电 灯 和 小 型 发 电 机 组 5. 除 上 述 物 资 外, 各 企 业 可 根 据 实 地 情 况 选 择 性 配 备 榔 头 锤 斧 手 锯 ( 鸡 尾 锯 ) 电 工 钳 ( 或 断 线 钳 ) 铣 铁 锹 水 桶 掏 水 盆 对 讲 机 扩 音 喇 叭 三 轮 车 等 物 资 ; 6
( 三 ) 沙 袋 及 挡 水 板 的 使 用 沙 袋 和 挡 水 板 是 各 项 目 在 防 汛 工 作 中 必 备 的 防 汛 物 资, 本 手 册 列 举 了 挡 水 板 的 制 作 方 法 及 沙 袋 的 码 放 标 准, 供 各 项 目 参 考 1. 挡 水 板 的 制 作 方 法 挡 水 板 的 材 质 应 选 择 重 量 轻 不 易 腐 蚀 的 材 料 如 塑 料 板 不 锈 钢 板 或 进 行 防 锈 处 理 的 钢 板 安 装 时 可 采 取 边 侧 立 式 卡 槽 或 后 方 档 杆 的 方 式, 如 阻 挡 面 过 宽, 应 使 用 板 材 之 间 固 定 链 接 ( 可 用 紧 固 夹 子 ) 和 45 度 角 支 架 的 方 式 2. 防 汛 沙 袋 的 配 备 防 汛 沙 袋 主 要 有 两 种 : 一 是 普 通 沙 袋, 二 是 新 型 的 膨 胀 式 沙 袋 普 通 沙 袋 是 由 高 密 度 的 帆 布 和 沙 子 制 成, 新 型 膨 胀 式 沙 袋 是 由 高 科 技 吸 水 材 料 作 为 填 充 物 而 制 成, 用 于 围 挡 漏 洞 暗 沟 和 暗 洞 的 堵 塞 普 通 沙 袋 使 用 时 应 按 堆 叠 错 位 的 方 式 进 行 码 放, 依 次 一 个 压 着 一 个 的 放 置, 码 放 高 度 如 超 过 50CM, 应 在 其 堵 水 下 方 增 设 45 度 角 的 围 堵 坝, 以 加 强 堵 坝 的 稳 固 性 ; 新 型 膨 胀 式 沙 袋 码 放 时, 应 层 叠 码 放, 尽 量 靠 近 边 缘, 码 放 高 度 应 占 孔 洞 高 度 的 四 分 之 三 左 右 防 汛 沙 袋 平 时 放 置 在 干 燥 通 风 处, 使 用 过 后 应 应 在 通 风 干 燥 处 控 水 晾 干 7
第 三 章 汛 情 识 别 及 应 对 措 施 汛 情 预 警 由 低 到 高 划 分 为 一 般 较 重 严 重 特 别 严 重 四 个 预 警 级 别, 并 依 次 采 用 蓝 色 黄 色 橙 色 红 色 加 以 表 示 当 预 警 发 布 后, 启 动 相 应 级 别 的 预 警 响 应, 并 视 情 启 动 应 急 处 置 行 动 一 通 过 以 下 方 式 掌 握 汛 情 预 警 级 别 1. 报 纸 广 播 电 视 等 媒 体 发 布 的 实 时 信 息 ; 2. 登 录 北 京 市 防 汛 抗 旱 指 挥 部 网 站 (www.bjfx.gov.cn), 在 左 上 角 预 警 信 息 栏 目 查 看 ; 3. 下 载 手 机 软 件 北 京 服 务 您, 订 阅 预 警 信 息 ( 下 载 地 址 : http://www.beijing.gov.cn/zhuanti/bjfwn/) 二 各 级 汛 情 预 警 的 应 对 措 施 1. 蓝 色 汛 情 预 警 主 要 道 路 和 低 洼 地 区 开 始 积 水, 部 分 路 段 和 低 洼 地 区 积 水 深 度 可 能 达 20cm 应 对 措 施 : (1) 项 目 负 责 人 到 现 场 值 守, 非 当 班 保 安 及 相 关 人 员 在 现 场 备 勤, 通 知 专 业 ( 电 梯 ) 公 司 维 保 人 员 现 场 备 勤, 直 至 预 警 解 除 (2) 对 各 设 备 机 房 低 洼 地 区 地 库 雨 水 沟 等 区 域 内 的 设 施 设 备 进 行 排 查, 确 保 设 施 设 备 使 用 正 常 无 运 行 隐 患 ; (3) 检 查 防 汛 物 资 ( 沙 袋 等 ) 的 情 况, 确 保 摆 放 到 位 数 量 达 标 完 整 有 效 ; (4) 在 可 能 危 及 人 身 和 财 产 安 全 的 部 位, 设 立 安 全 警 示 标 识 ; 8
(5) 关 闭 或 停 止 室 外 用 电 ( 如 霓 虹 灯 LED 屏 水 景 观 等 ), 对 于 无 法 排 除 安 全 隐 患 的 区 域 或 部 位, 及 时 上 报 相 关 部 门 ; 2. 黄 色 汛 情 预 警 主 要 道 路 部 分 路 段 和 低 洼 地 区 积 水 深 度 可 能 达 20cm 以 上 30cm 以 下 应 对 措 施 : (1) 项 目 负 责 人 到 现 场 值 守, 非 当 班 保 安 及 相 关 人 员 在 现 场 备 勤, 通 知 专 业 ( 电 梯 ) 公 司 维 保 人 员 现 场 备 勤, 直 至 预 警 解 除 (2) 对 各 设 备 机 房 低 洼 地 区 地 库 雨 水 沟 等 区 域 内 的 设 施 设 备 进 行 排 查, 确 保 设 施 设 备 使 用 正 常 无 运 行 隐 患 ; (3) 检 查 防 汛 物 资 ( 沙 袋 等 ) 的 情 况, 确 保 摆 放 到 位 数 量 达 标 完 整 有 效 ; (4) 在 可 能 危 及 人 身 和 财 产 安 全 的 部 位, 设 立 安 全 警 示 标 识 ; (5) 关 闭 或 停 止 室 外 用 电 ( 如 霓 虹 灯 LED 屏 水 景 观 等 ), 对 于 无 法 排 除 安 全 隐 患 的 区 域 或 部 位, 及 时 上 报 相 关 部 门 ; (6) 项 目 负 责 人 立 即 组 织 人 员 对 地 下 车 库 出 入 口 地 下 人 防 出 入 口 供 电 设 备 间 燃 气 设 备 间 供 水 设 备 间 热 力 设 备 间 进 行 巡 查 (7) 在 屋 面 出 现 漏 雨 的 部 位, 用 苫 布 或 油 毡 遮 盖, 同 时 用 铁 丝 等 固 定 ; (8) 宜 通 过 电 话 通 知 发 送 短 信 张 贴 通 知 等 方 式, 通 知 业 主 关 闭 门 窗 自 低 洼 处 移 走 车 辆 等 (9) 每 隔 一 小 时 向 物 业 企 业 负 责 人 报 告 情 况 9 3. 橙 色 汛 情 预 警 : 主 要 道 路 部 分 路 段 和 低 洼 地 区 积 水 深 度 可 能 达 30cm 以 上 50cm 以
下, 部 分 立 交 桥 下 积 水 深 度 可 能 达 50cm 以 上 100cm 以 下 应 对 措 施 : (1) 项 目 负 责 人 到 现 场 值 守, 非 当 班 保 安 及 相 关 人 员 在 现 场 备 勤, 通 知 专 业 ( 电 梯 ) 公 司 维 保 人 员 现 场 备 勤, 直 至 预 警 解 除 (2) 对 各 设 备 机 房 低 洼 地 区 地 库 雨 水 沟 等 区 域 内 的 设 施 设 备 进 行 排 查, 确 保 设 施 设 备 使 用 正 常 无 运 行 隐 患 ; (3) 检 查 防 汛 物 资 ( 沙 袋 等 ) 的 情 况, 确 保 摆 放 到 位 数 量 达 标 完 整 有 效 ; (4) 在 可 能 危 及 人 身 和 财 产 安 全 的 部 位, 设 立 安 全 警 示 标 识 ; (5) 关 闭 或 停 止 室 外 用 电 ( 如 霓 虹 灯 LED 屏 水 景 观 等 ), 对 于 无 法 排 除 安 全 隐 患 的 区 域 或 部 位, 及 时 上 报 相 关 部 门 ; (6) 项 目 负 责 人 立 即 组 织 人 员 对 地 下 车 库 出 入 口 地 下 人 防 出 入 口 供 电 设 备 间 燃 气 设 备 间 供 水 设 备 间 热 力 设 备 间 进 行 巡 查 (7) 在 屋 面 出 现 漏 雨 的 部 位, 用 苫 布 或 油 毡 遮 盖, 同 时 用 铁 丝 等 固 定 ; (8) 宜 通 过 电 话 通 知 发 送 短 信 张 贴 通 知 等 方 式, 通 知 业 主 关 闭 门 窗 自 低 洼 处 移 走 车 辆 等 (9) 每 隔 一 小 时 向 物 业 企 业 负 责 人 报 告 情 况 (10) 重 点 区 域 安 全 警 示 标 识 的 部 位 设 专 人 看 守 ; (11) 所 有 电 梯 升 至 安 全 层 站 ( 安 全 层 站 根 据 各 项 目 自 行 设 定, 原 则 上 为 2 层 以 上 ); (12) 视 情 况 启 动 排 水 设 备 4. 红 色 汛 情 预 警 : 主 要 道 路 部 分 路 段 和 低 洼 地 区 积 水 深 度 可 能 达 50cm 10
以 上, 部 分 立 交 桥 下 积 水 深 度 可 能 达 100cm 以 上 应 对 措 施 : (1) 项 目 负 责 人 到 现 场 值 守, 全 体 人 员 上 岗, 通 知 专 业 ( 电 梯 ) 公 司 维 保 人 员 现 场 备 勤, 直 至 预 警 解 除 (2) 对 各 设 备 机 房 低 洼 地 区 地 库 雨 水 沟 等 区 域 内 的 设 施 设 备 进 行 排 查, 确 保 设 施 设 备 使 用 正 常 无 运 行 隐 患 ; (3) 检 查 防 汛 物 资 ( 沙 袋 等 ) 的 情 况, 确 保 摆 放 到 位 数 量 达 标 完 整 有 效 ; (4) 在 可 能 危 及 人 身 和 财 产 安 全 的 部 位, 设 立 安 全 警 示 标 识 ; (5) 关 闭 或 停 止 室 外 用 电 ( 如 霓 虹 灯 LED 屏 水 景 观 等 ), 对 于 无 法 排 除 安 全 隐 患 的 区 域 或 部 位, 及 时 上 报 相 关 部 门 ; (6) 项 目 负 责 人 立 即 组 织 人 员 对 地 下 车 库 出 入 口 地 下 人 防 出 入 口 供 电 设 备 间 燃 气 设 备 间 供 水 设 备 间 热 力 设 备 间 进 行 巡 查 (7) 在 屋 面 出 现 漏 雨 的 部 位, 用 苫 布 或 油 毡 遮 盖, 同 时 用 铁 丝 等 固 定 ; (8) 宜 通 过 电 话 通 知 发 送 短 信 张 贴 通 知 等 方 式, 通 知 业 主 关 闭 门 窗 自 低 洼 处 移 走 车 辆 等 (9) 每 隔 一 小 时 向 物 业 企 业 负 责 人 报 告 情 况 (10) 重 点 区 域 安 全 警 示 标 识 的 部 位 设 专 人 看 守 ; (11) 所 有 电 梯 升 至 安 全 层 站 ( 安 全 层 站 根 据 各 项 目 自 行 设 定, 原 则 上 为 2 层 以 上 ); (12) 视 情 况 启 动 排 水 设 备 (13) 根 据 雨 量 和 积 水 情 况, 及 时 用 沙 袋 或 挡 水 板 形 成 围 挡, 同 时, 在 辖 区 门 口 或 地 库 入 口 前, 设 专 人 引 导 车 辆 向 安 全 地 带 停 放 ; (14) 监 控 画 面 切 换 到 各 重 点 部 位, 对 其 进 行 实 行 管 控 处 理, 必 要 时 派 人 到 现 场 看 护, 避 免 无 关 人 员 靠 近 ; 11
(15) 安 排 专 门 人 员 在 现 场 对 设 施 设 备 进 行 监 控, 尤 其 是 供 电 和 排 水 设 备 如 配 电 室 出 现 进 水 情 况, 立 即 进 行 断 电 处 理, 并 向 供 电 部 门 报 告 特 别 注 意 : 一 旦 出 现 停 电 地 库 内 出 现 积 水 等 险 情, 项 目 负 责 人 应 当 立 即 上 报 属 地 街 道 ( 乡 镇 ) 和 区 县 防 汛 指 挥 部 门, 并 配 合 完 成 抢 险 的 工 作 12
第 四 章 九 种 汛 期 可 能 出 现 的 险 情 及 应 对 措 施 本 手 册 列 举 了 九 种 险 情 及 其 常 规 应 对 措 施, 供 各 物 业 企 业 参 考 一 低 洼 处 ( 包 括 : 下 沉 式 广 场 半 地 下 房 屋 建 筑 水 景 观 等 ) 积 水 1. 检 查 低 洼 积 水 处 的 雨 污 水 井 及 排 水 管 线, 确 保 排 水 畅 通 ; 2. 当 降 雨 量 较 大 且 持 续 时 间 较 长, 造 成 的 积 水 面 积 及 深 度 不 断 增 大 时, 可 采 取 打 开 雨 污 水 井 盖 的 方 法 来 增 大 排 水 量 ; 3. 雨 污 水 井 盖 打 开 后, 应 设 置 安 全 警 示 标 识 并 派 专 人 看 管 ; 4. 当 上 述 措 施 不 能 使 积 水 消 退 且 继 续 增 长 的, 应 在 积 水 区 域 加 装 排 水 泵, 采 取 机 械 增 压 方 式 强 制 排 水, 同 时 疏 散 积 水 区 域 周 边 的 人 员 物 资, 并 上 报 属 地 防 汛 办 公 室 及 住 建 委 或 房 管 局 二 市 政 道 路 积 水 涌 入 小 区 1. 在 积 水 涌 入 处 采 取 必 要 的 堵 水 措 施 ( 如 安 装 挡 水 板 或 码 放 沙 袋 ), 减 缓 积 水 的 涌 入 速 度 ; 2. 检 查 涌 入 点 周 边 区 域 排 水 设 施, 确 保 畅 通 ; 3. 当 积 水 深 度 不 断 增 大 时, 应 立 即 使 用 水 泵 向 外 排 水, 并 组 织 积 水 区 域 周 边 人 员 物 资 的 疏 散, 同 时 上 报 属 地 防 汛 办 公 室 及 住 建 委 或 房 管 局 三 排 水 管 网 反 压 喷 涌 1. 在 涌 水 点 码 放 堵 水 沙 袋, 减 缓 涌 水 速 度, 控 制 涌 水 区 域 ; 2. 对 反 压 喷 涌 点 周 边 的 雨 水 井 污 水 井 的 水 位 进 行 检 查, 对 水 位 高 于 排 水 管 口 的, 应 用 排 水 泵 强 制 排 水, 使 水 位 降 至 排 水 管 口 以 下 ; 13
房 管 局 3. 疏 散 涌 水 点 周 围 的 人 员 和 物 资, 上 报 属 地 防 汛 办 公 室 及 住 建 委 或 四 雨 水 管 井 及 屋 面 雨 漏 管 脏 堵 立 即 清 除 堵 塞 物, 并 安 排 专 人 在 堵 塞 处 值 守, 随 时 清 掏 被 清 除 的 堵 塞 物 应 放 置 在 不 易 被 水 再 次 冲 走 或 再 次 发 生 堵 塞 的 地 点 五 供 电 供 水 热 力 通 讯 燃 气 等 管 井 积 水 并 沿 管 线 涌 入 设 备 机 房 或 地 下 空 间 1. 在 涌 水 处 四 周 和 机 房 门 口 码 放 沙 袋, 同 时 检 查 室 外 管 井 内 的 积 水 情 况, 在 井 口 码 放 沙 袋, 减 缓 管 井 内 的 雨 水 聚 集 速 度 ; 2. 在 打 开 的 管 井 井 口 处 设 置 安 全 警 示 标 识, 有 必 要 的 应 安 排 专 人 看 护 3. 上 报 属 地 防 汛 办 公 室 及 住 建 委 或 房 管 局, 按 指 令 做 好 抢 险 工 作 4. 安 排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值 守 设 备 机 房, 当 积 水 可 能 危 及 设 备 正 常 运 行 时, 立 即 关 停 相 应 设 备 并 撤 离 现 场 六 绿 地 道 路 发 生 塌 陷 对 塌 陷 现 场 采 取 围 挡 措 施, 设 置 安 全 警 示 标 识, 安 排 专 人 看 护, 避 免 人 员 及 车 辆 接 近 七 地 下 空 间 及 人 防 工 程 出 现 积 水 立 即 向 属 地 房 屋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报 告, 组 织 人 员 查 找 进 水 点, 并 在 进 水 点 周 边 码 放 沙 袋, 减 缓 进 水 速 度 同 时 使 用 水 泵 向 外 排 水, 当 积 水 深 度 超 过 30 厘 米 时, 应 立 即 实 行 局 部 断 电, 并 组 织 人 员 撤 离 14
八 房 屋 建 筑 屋 面 ( 顶 面 ) 渗 漏 在 渗 漏 点 处 设 置 接 水 措 施, 减 小 渗 漏 水 所 造 成 的 损 失 同 时, 应 确 保 屋 面 ( 天 面 ) 无 积 水, 雨 漏 管 无 堵 塞 情 况 下, 在 渗 漏 点 四 周 码 放 沙 袋 或 大 范 围 加 盖 苫 布 油 毡, 并 做 好 固 定 措 施 九 项 目 管 辖 区 域 内 树 木 户 外 广 告 牌 及 高 空 物 体 因 大 风 发 生 倾 斜 坠 落 或 倒 塌 1. 首 先 应 放 倒 拆 除 搬 离 有 可 能 使 损 失 进 一 步 扩 大 的 树 木 户 外 广 告 牌 高 空 物 体 等, 对 现 场 采 取 围 挡 警 戒 措 施, 避 免 人 员 接 近 2. 确 认 倒 塌 及 受 损 物 品 归 属, 通 知 产 权 人 或 使 用 人 到 场 同 时 对 已 经 造 成 的 损 失 情 况 进 行 统 计 核 实 及 留 存 影 像 文 字 资 料 的 工 作 15
第 五 章 防 汛 抗 旱 指 挥 部 联 系 电 话 与 值 班 电 话 一 防 汛 抗 旱 指 挥 部 值 班 电 话 ( 一 ) 北 京 市 人 民 政 府 防 汛 抗 旱 指 挥 部 办 公 室 联 系 电 话 :68556156 电 话 传 真 :68556155 地 址 : 北 京 市 海 淀 区 玉 渊 潭 南 路 5 号 ( 二 ) 市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委 防 汛 指 挥 部 联 系 电 话 :59810179 59810189 地 址 : 北 京 市 海 淀 区 西 四 环 中 路 16 号 院 3 号 楼 ( 三 ) 汛 情 中 各 项 目 若 出 现 险 情, 应 立 即 向 项 目 所 在 地 的 房 屋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和 防 汛 抗 旱 指 挥 部 报 告 : 1. 各 区 县 房 屋 行 政 主 管 单 位 值 班 电 话 : 单 位 平 日 白 天 夜 间 休 息 日 东 城 区 房 管 局 64043145 64043145 西 城 区 房 管 局 66126955 66126938 朝 阳 区 房 管 局 64186082 64186161 海 淀 区 房 管 局 62523393 82785467 丰 台 区 房 管 局 63843656 63896345 石 景 山 区 住 建 委 68872095 68825545 门 头 沟 区 住 建 委 69842655 69842655 昌 平 区 住 建 委 69746096 69742350 大 兴 区 住 建 委 69243727 69243727 16
单 位 平 日 白 天 夜 间 休 息 日 顺 义 区 住 建 委 69444996 69444952 怀 柔 区 住 建 委 69644628 69624420 平 谷 区 住 建 委 89992390 89992670 房 山 区 住 建 委 89367804 89367211 通 州 区 住 建 委 69541443 69549934 密 云 县 住 建 委 69041658 69041658 延 庆 县 住 建 委 69103360 69103360 北 京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区 房 地 局 67881308 67881308 北 京 房 地 集 团 57592532 59046268 2. 各 区 县 防 汛 抗 旱 指 挥 部 值 班 电 话 : 单 位 值 班 电 话 东 城 区 防 汛 指 挥 部 67073700 西 城 区 防 汛 指 挥 部 83975306 83976598 朝 阳 区 防 汛 抗 旱 指 挥 部 85975066 丰 台 区 防 汛 抗 旱 指 挥 部 88405832 海 淀 区 防 汛 抗 旱 指 挥 部 82635832 石 景 山 区 防 汛 抗 旱 指 挥 部 68844352( 白 天 ) 68861103( 夜 及 节 假 日 ) 房 山 区 防 汛 抗 旱 指 挥 部 80365956 门 头 沟 区 防 汛 抗 旱 指 挥 部 69842496 大 兴 区 防 汛 抗 旱 指 挥 部 81298190 通 州 区 防 汛 抗 旱 指 挥 部 69546693 顺 义 区 防 汛 抗 旱 指 挥 部 69444687 平 谷 区 防 汛 抗 旱 指 挥 部 89995370 密 云 县 防 汛 抗 旱 指 挥 部 69044808 怀 柔 区 防 汛 抗 旱 指 挥 部 89683235 昌 平 区 防 汛 抗 旱 指 挥 部 89742303 延 庆 县 防 汛 抗 旱 指 挥 部 69143022 17
第 二 部 分 相 关 政 策 关 于 印 发 2014 年 北 京 市 城 镇 房 屋 防 汛 工 作 要 点 的 通 知 京 建 发 2014 132 号 各 区 县 住 房 城 乡 建 设 委 ( 房 管 局 ), 朝 阳 区 水 务 局,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区 房 地 局, 各 管 房 单 位 : 现 将 2014 年 北 京 市 城 镇 房 屋 防 汛 工 作 要 点 印 发 给 你 们, 请 结 合 实 际 情 况, 认 真 组 织 落 实 特 此 通 知 附 件 : 2014 年 北 京 市 城 镇 房 屋 防 汛 工 作 要 点 北 京 市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委 员 会 2014 年 4 月 15 日 18
京 建 发 2014 132 号 附 件 : 2014 年 北 京 市 城 镇 房 屋 防 汛 工 作 要 点 依 据 国 家 本 市 有 关 防 洪 防 汛 法 规 办 法, 在 认 真 总 结 去 年 房 屋 防 汛 工 作 经 验 的 基 础 上, 为 做 好 2014 年 北 京 市 城 镇 房 屋 防 汛 工 作, 研 究 制 定 本 工 作 要 点 一 房 屋 防 汛 的 工 作 宗 旨 目 标 和 重 点 ( 一 ) 工 作 宗 旨 : 生 命 至 上, 安 全 第 一 ( 二 ) 工 作 目 标 : 完 善 城 镇 房 屋 防 汛 体 系, 监 督 落 实 各 项 防 汛 制 度, 消 除 防 汛 隐 患, 提 高 应 急 抢 险 保 障 能 力, 把 灾 害 造 成 的 损 失 和 影 响 降 低 到 最 低 程 度 ( 三 ) 工 作 重 点 : 城 镇 危 旧 房 屋 和 低 洼 院 落 及 普 通 地 下 室 等 二 房 屋 防 汛 的 主 要 任 务 ( 一 ) 完 善 落 实 责 任 制 1. 房 屋 防 汛 实 行 属 地 负 责 制 各 区 县 房 屋 防 汛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的 行 政 负 责 人 为 属 地 城 镇 房 屋 防 汛 的 第 一 责 任 人 要 在 属 地 政 府 领 导 下 开 展 房 屋 防 洪 抢 险 避 险 救 灾 等 工 作 2. 建 立 安 全 房 屋 防 汛 指 挥 体 系 市 住 房 城 乡 建 设 委 已 设 立 2014 年 防 汛 指 挥 部 和 办 公 室, 负 责 监 督 管 理 和 协 调 本 市 城 镇 房 屋 迎 汛 工 作 ; 各 区 县 房 屋 防 汛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及 各 管 房 单 位 也 要 设 立 相 应 机 构, 负 责 房 屋 防 汛 工 作 3. 各 区 县 房 屋 防 汛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及 市 属 管 房 单 位, 应 依 据 北 京 市 防 汛 应 急 预 案 (2012 年 修 订 ) ( 京 应 急 委 2012 13 号 ) 和 北 京 19
市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委 员 会 防 汛 应 急 预 案 ( 京 建 应 急 2009 387 号 ) 及 本 工 作 要 点, 补 充 修 订 本 单 位 防 汛 应 急 预 案 危 旧 房 屋 低 洼 院 落 和 地 下 空 间 等 房 屋 防 汛 重 要 区 域 部 位 要 有 应 急 预 案 包 括 要 明 确 责 任 人 和 岗 位 职 责, 遇 有 汛 情 险 情, 必 须 严 格 执 行 应 急 预 案 各 单 位 于 2014 年 4 月 25 日 前, 将 房 屋 防 汛 指 挥 机 构 ( 见 附 表 1) 和 房 屋 安 全 管 理 机 构 ( 见 附 表 2) 及 防 汛 应 急 预 案 报 市 住 房 城 乡 建 设 委 房 屋 安 全 和 设 备 管 理 处, 同 时 报 属 地 政 府 ( 二 ) 上 汛 前 全 面 排 查 房 屋 防 汛 隐 患 1. 各 区 ( 县 ) 房 屋 防 汛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及 管 房 单 位 要 认 真 吸 取 浙 江 奉 化 住 宅 楼 倒 塌 事 故 的 教 训, 要 在 2014 年 度 城 镇 房 屋 安 全 检 查 的 基 础 上, 重 点 组 织 对 房 屋 安 全 检 查 中 的 锁 门 户 拒 查 户 和 老 旧 危 破 平 房 中 式 旧 楼 简 易 楼 低 洼 院 落 胡 同 和 住 宅 小 区 排 水 设 施 普 通 地 下 室 及 征 而 未 拆 等 重 点 区 域 的 重 点 房 屋 重 点 部 位 进 行 安 全 复 查 或 排 查 2. 各 区 县 房 屋 防 汛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及 管 房 单 位 还 要 组 织 对 楼 房 的 水 落 管 共 用 天 线 避 雷 设 施 和 顶 层 广 告 牌 进 行 检 查, 对 危 及 房 屋 安 全 的 树 木 人 防 和 供 电 设 施 等 要 积 极 协 调 有 关 部 门 及 时 排 除 和 整 改 3. 各 区 县 房 屋 防 汛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及 管 房 单 位 要 在 房 屋 安 全 复 查 和 排 查 的 基 础 上, 逐 级 建 立 严 重 破 损 危 险 房 屋 区 域 和 严 重 积 水 区 域 基 本 状 况 数 据 库, 明 确 汛 前 解 危 房 屋 的 责 任 单 位 和 责 任 人 请 各 单 位 于 4 月 25 日 前 将 城 镇 房 屋 严 重 积 水 区 域 清 册 ( 附 表 3), 报 市 住 房 城 乡 建 设 委 房 屋 安 全 和 设 备 管 理 处 4. 各 区 县 房 屋 防 汛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及 管 房 单 位 要 按 照 北 京 市 城 镇 房 屋 防 汛 管 理 办 法 等 有 关 规 定, 在 汛 前 完 成 房 屋 修 缮 解 危, 包 括 房 屋 局 部 木 结 构 加 固, 危 险 房 墙 院 墙 拆 砌 和 漏 雨 屋 面 修 补 等, 并 督 促 普 通 地 下 室 管 理 单 位 采 取 防 止 倒 灌 的 措 施 房 屋 翻 建 挑 顶 等 修 缮 工 程 因 工 程 量 大 不 能 在 汛 前 竣 工 的, 应 采 取 支 顶 加 固 或 动 员 住 户 迁 出 等 措 施 20
请 各 区 县 房 屋 防 汛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组 织 开 展 房 屋 安 全 隐 患 复 查 排 查 及 整 改 的 阶 段 性 工 作 情 况, 于 5 月 15 日 5 月 30 日 分 两 次 上 报 市 住 房 城 乡 建 设 委 房 屋 安 全 和 设 备 管 理 处 市 住 房 城 乡 建 设 委 将 在 5 月 中 下 旬 对 各 单 位 排 查 整 改 情 况 进 行 抽 查, 抽 查 结 果 在 本 系 统 内 进 行 通 报 ( 三 ) 建 立 完 善 房 屋 防 汛 联 动 机 制 1. 各 区 县 房 屋 防 汛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及 管 房 单 位 要 在 属 地 政 府 领 导 下 建 立 完 善 危 旧 房 屋 雨 天 安 全 保 障 工 作 制 度, 所 有 危 旧 平 房 ( 直 管 公 房 单 位 自 管 房 城 镇 私 房 ) 和 棚 户 区 城 中 村 的 房 屋 全 部 纳 入 属 地 政 府 应 急 体 系 2. 按 照 专 业 化 与 社 会 化 相 结 合 的 原 则, 加 强 房 屋 防 汛 应 急 抢 险 队 伍 建 设, 充 实 房 屋 防 汛 应 急 救 援 力 量, 形 成 专 兼 结 合 规 模 适 度 管 理 规 范 的 应 急 队 伍 体 系 3. 汛 前 组 织 专 业 技 能 培 训 和 实 战 演 练, 培 训 演 练 要 与 防 汛 五 落 实 ( 责 任 制 落 实 预 案 落 实 队 伍 落 实 物 资 落 实 避 险 措 施 落 实 ) 相 结 合 市 住 房 城 乡 建 设 委 将 在 汛 前 对 部 分 单 位 的 抢 险 演 练 情 况 进 行 抽 查, 并 组 织 防 汛 演 练 各 区 县 房 屋 防 汛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及 管 房 单 位 于 2014 年 4 月 25 日 前 将 房 屋 防 汛 抢 险 队 伍 情 况 ( 附 表 4) 报 市 住 房 城 乡 建 设 委 房 屋 安 全 和 设 备 管 理 处 ( 四 ) 做 好 人 员 物 资 保 障 工 作 各 区 县 房 屋 防 汛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及 管 房 单 位 要 按 照 自 储 代 储 结 合 分 级 适 度 储 备 统 一 调 度 的 原 则, 参 照 近 年 发 生 的 险 情 灾 情 及 房 屋 状 况 的 需 要 进 行 物 资 储 备 建 立 物 资 储 备 台 帐, 明 确 物 资 购 置 登 记 储 备 调 用 制 度, 将 物 资 存 放 在 有 利 于 随 时 调 用 的 场 所, 并 对 机 械 设 备 进 行 全 面 保 养, 确 保 抢 险 设 备 的 完 好 各 区 县 房 屋 防 汛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及 21
管 房 单 位 于 2014 年 4 月 25 日 前 将 房 屋 防 汛 物 资 储 备 情 况 ( 附 表 4) 报 市 住 房 城 乡 建 设 委 房 屋 安 全 和 设 备 管 理 处 ( 五 ) 开 展 房 屋 防 汛 宣 传 组 织 工 作 1. 按 市 防 汛 指 挥 部 要 求, 今 年 房 屋 防 汛 宣 传 以 围 绕 关 爱 生 命 远 离 洪 水 人 人 参 与 安 全 度 汛 为 主 题, 各 区 县 房 屋 防 汛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及 管 房 单 位 要 开 展 5.12 主 题 宣 传 和 防 汛 宣 传 周 活 动, 投 放 公 益 宣 传 片, 召 开 新 闻 通 报 会, 组 织 社 会 宣 传 互 动 活 动, 大 力 开 展 宣 传 培 训 演 练 等 工 作, 强 化 宣 传 市 民 房 屋 防 汛 安 全 知 识, 全 面 提 高 公 众 避 险 自 救 能 力, 提 高 社 会 动 员 成 效 2. 上 汛 前, 市 住 房 城 乡 建 设 委 组 织 召 开 全 市 防 汛 工 作 动 员 会, 负 责 向 全 市 公 布 各 单 位 防 汛 值 班 电 话 和 抢 险 队 值 班 电 话, 各 单 位 防 汛 值 班 电 话 在 发 生 雨 情 时 必 须 有 人 值 守 各 区 县 房 屋 防 汛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也 要 召 开 辖 区 房 屋 防 汛 动 员 会, 深 入 做 好 宣 传 组 织 工 作 市 住 房 城 乡 建 设 委 将 对 各 单 位 公 布 的 防 汛 值 班 电 话 进 行 不 定 期 抽 查, 抽 查 结 果 将 在 系 统 内 通 报 ( 六 ) 加 强 房 屋 防 汛 日 常 管 理 工 作 1. 各 区 县 房 屋 防 汛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及 管 房 单 位 要 加 强 对 防 汛 工 作 的 监 督 管 理, 确 保 防 汛 各 项 措 施 落 实 到 位 对 已 知 或 新 发 现 的 房 屋 安 全 隐 患, 必 须 责 成 责 任 单 位 或 责 任 人 限 期 解 危 2. 各 区 县 房 屋 防 汛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要 加 强 对 本 辖 区 内 自 管 房 单 位 防 汛 工 作 的 监 督 管 理, 明 确 房 屋 安 全 责 任 加 强 对 辖 区 内 城 镇 私 房, 特 别 是 出 租 私 房 安 全 的 监 督 管 理 对 出 租 私 房 中 的 危 险 房 屋 应 书 面 告 之 房 屋 所 有 人 或 使 用 人, 严 格 落 实 危 险 房 屋 不 得 出 租 的 规 定, 及 时 督 促 房 屋 所 有 人 解 危 3. 各 区 县 房 屋 防 汛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要 将 汛 前 房 屋 防 汛 检 查 总 结 报 告 于 2014 年 5 月 15 日 前 报 市 住 房 城 乡 建 设 委 房 屋 安 全 和 设 备 管 理 处 22
4. 汛 期, 各 区 县 房 屋 防 汛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要 在 每 月 15 日 30 日 将 阶 段 性 工 作 总 结 报 市 住 房 城 乡 建 设 委 房 屋 安 全 和 设 备 管 理 处 5. 下 汛 后, 各 区 县 房 屋 防 汛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应 做 好 房 屋 防 汛 总 结 工 作 市 住 房 城 乡 建 设 委 将 于 10 月 下 旬 召 开 房 屋 防 汛 总 结 会 三 房 屋 防 汛 保 障 措 施 ( 一 ) 严 格 落 实 巡 查 制 度 各 区 县 房 屋 防 汛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及 管 房 单 位 要 设 专 人 对 本 辖 区 本 单 位 防 汛 重 点 区 域 重 点 房 屋 进 行 监 测 检 查, 加 强 雨 前 雨 中 巡 视 检 查, 发 现 险 情 及 时 排 除 要 组 织 进 行 雨 后 查 房, 并 将 雨 后 查 房 及 抢 修 情 况 ( 见 附 表 5) 及 时 报 市 住 房 城 乡 建 设 委 房 屋 安 全 和 设 备 管 理 处 ( 二 ) 严 格 落 实 信 息 报 告 制 度 各 区 县 房 屋 防 汛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及 管 房 单 位 要 将 防 汛 有 关 信 息 及 时 报 送 市 住 房 城 乡 建 设 委 信 息 报 送 采 取 首 报 续 报 和 通 报 的 方 式, 及 时 报 告 雨 情 险 情 和 抢 险 等 情 况, 重 要 汛 情 报 送 时 间 不 得 超 过 1 小 时 房 屋 倒 塌 达 到 上 报 标 准 的, 责 任 单 位 必 须 在 第 一 时 间 将 事 故 情 况 逐 级 上 报, 并 于 事 故 发 生 1 小 时 内 将 事 故 书 面 报 告 和 城 镇 房 屋 倒 塌 报 告 表 ( 见 附 表 6) 报 市 住 房 城 乡 建 设 委 ( 三 ) 严 格 落 实 联 动 处 置 机 制 对 汛 期 中 突 发 险 情, 责 任 单 位 必 须 协 调 抢 险 队 伍 及 时 赶 到 现 场, 积 极 抢 险 抢 修, 并 将 险 情 及 抢 险 情 况 1 小 时 内 书 面 报 属 地 政 府 和 市 住 房 城 乡 建 设 委 应 急 抢 险 工 作 必 须 做 到 响 应 到 位 职 责 明 确 指 挥 到 位 上 下 联 动 快 速 反 馈 ( 四 ) 严 格 执 行 汛 期 值 班 制 度 汛 期 各 单 位 实 行 24 小 时 值 班 和 领 导 带 班 制 度, 遇 到 险 情 时, 各 单 位 要 及 时 启 动 应 急 预 案 迎 汛 指 挥 及 主 要 领 导 要 深 入 一 线, 靠 前 指 挥, 及 23
时 决 策, 组 织 到 位 发 生 安 全 责 任 事 故, 要 依 据 法 规 追 究 相 关 人 员 的 责 任 ( 五 ) 非 城 镇 房 屋 安 全 迎 汛 工 作, 请 参 照 执 行 24
关 于 做 好 汛 期 物 业 管 理 服 务 工 作 的 通 知 京 建 发 2014 169 号 各 区 县 住 房 城 乡 建 设 委 房 管 局,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区 房 地 局, 市 物 业 管 理 行 业 协 会, 市 物 业 服 务 评 估 监 理 协 会, 各 物 业 服 务 企 业, 各 相 关 单 位 : 2014 年 汛 期 将 至, 现 就 做 好 汛 期 物 业 管 理 服 务 有 关 工 作 通 知 如 下 一 建 立 防 汛 值 班 制 度, 落 实 防 汛 责 任 各 物 业 服 务 企 业 法 定 代 表 人 是 企 业 防 汛 第 一 责 任 人, 各 物 业 项 目 负 责 人 是 项 目 防 汛 第 一 责 任 人 各 物 业 企 业 要 以 物 业 项 目 为 单 位, 将 汛 期 内 24 小 时 值 守 人 员 姓 名 和 联 系 电 话 在 物 业 管 理 区 域 内 的 显 著 位 置 进 行 公 示 防 汛 期 间, 项 目 出 现 险 情 时 要 及 时 报 告 各 区 县 住 房 城 乡 建 设 委 房 管 局 二 开 展 汛 前 隐 患 排 查, 及 时 排 除 安 全 风 险 上 汛 前, 各 物 业 服 务 企 业 要 对 物 业 管 理 区 域 内 的 共 用 部 位 和 共 用 设 施 设 备, 特 别 是 屋 面 专 用 排 水 设 施 排 水 井 和 排 水 管 线 普 通 地 下 室 地 下 车 库 以 及 地 下 设 备 机 房 等 进 行 一 次 全 面 的 隐 患 排 查, 对 于 发 现 的 安 全 隐 患, 要 及 时 予 以 排 除 属 于 北 京 市 物 业 管 理 办 法 中 规 定 的 危 及 房 屋 使 用 安 全 的 6 种 紧 急 情 况, 需 要 使 用 维 修 资 金 进 行 维 修 的, 要 按 照 关 于 简 化 程 序 方 便 应 急 情 况 下 使 用 住 宅 专 项 维 修 资 金 有 关 问 题 的 通 知 ( 京 建 法 2013 20 号 ) 的 要 求, 及 时 进 行 维 修, 确 保 房 屋 和 共 用 设 施 设 备 使 用 安 全 25
三 做 好 汛 期 应 急 工 作 各 物 业 服 务 企 业 要 结 合 各 物 业 项 目 实 际, 分 别 建 立 有 操 作 性 的 防 汛 应 急 预 案, 组 织 不 少 于 一 次 的 防 汛 应 急 演 练, 确 保 各 项 目 负 责 人 和 一 线 工 作 人 员 能 够 熟 练 应 对 防 汛 应 急 情 况 四 做 好 防 汛 物 资 储 备 各 物 业 服 务 企 业 要 针 对 可 能 出 现 的 屋 面 渗 漏 排 水 管 线 堵 塞 地 下 空 间 倒 灌 等 问 题, 提 前 做 好 物 料 储 备 防 汛 物 资 配 备 的 种 类 及 数 量 可 结 合 项 目 实 际 情 况, 河 道 周 边 地 势 较 低 或 曾 经 受 灾 的 项 目 应 加 大 物 资 配 备, 确 保 汛 期 内 出 现 强 降 雨 时, 共 用 设 施 设 备 能 够 安 全 运 行 五 加 强 防 汛 检 查 指 导 市 物 业 管 理 行 业 协 会 要 建 立 防 汛 抢 险 应 急 队 伍, 同 时 加 强 对 会 员 单 位 防 汛 工 作 的 培 训 和 指 导 各 区 县 住 房 城 乡 建 设 委 房 管 局 要 加 大 对 本 辖 区 内 物 业 服 务 企 业 和 物 业 项 目 的 日 常 巡 查 和 专 项 检 查 力 度, 督 促 各 物 业 服 务 企 业 认 真 做 好 防 汛 工 作, 发 现 问 题 要 及 时 查 处 六 本 通 知 有 效 期 至 2014 年 9 月 30 日 北 京 市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委 员 会 2014 年 5 月 19 日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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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实施物业管理区域防汛指导手册 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