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大 綱 兒 童 與 青 少 年 慢 性 病 管 理 1 2 3 4 前 言 健 康 學 習 者 模 式 於 校 園 慢 性 病 學 生 健 康 管 理 以 糖 尿 病 學 生 健 康 管 理 為 例 提 升 學 生 慢 性 病 自 我 管 理 的 策 略 蔡 悅 琪 醫 師 馬 偕 醫 院 家 庭 醫 學 科 主 治 醫 師 台 灣 師 範 大 學 健 康 促 進 與 衛 生 教 育 系 博 士 候 選 人 5 結 論 2 前 言 校 園 中 需 要 特 殊 健 康 照 護 (special health care) 的 學 生 愈 來 愈 多 先 天 性 疾 病 慢 性 病 重 大 傷 病 傳 染 病 特 殊 健 康 及 身 心 的 需 求 慢 性 病 的 定 義 與 特 色 慢 性 病 的 定 義 : 病 程 持 續 六 個 月 以 上 的 疾 病, 即 可 稱 之 為 慢 性 病 慢 性 病 的 特 色 : 1. 病 程 漫 長 2. 進 行 緩 慢 3. 大 部 份 的 慢 性 病 都 有 無 法 完 全 癒 痊 需 要 長 期 的 醫 藥 治 療 4. 可 能 留 下 後 遺 症 或 者 帶 來 併 發 症 3 4 歷 年 生 命 統 計 概 況 ( 民 國 87-100 年 ) 學 校 衛 生 在 慢 性 病 的 角 色 ICD-9 國 際 簡 略 分 類 號 碼 08~14 250,251,27,28* 29 181 E47~E53 321 所 有 惡 性 腫 瘤 心 臟 疾 病 腦 血 管 疾 病 糖 尿 病 事 故 傷 害 肺 炎 萬 人 民 國 87 年 121,946 558.47 1 29,260 134.00 3 11,030 50.51 2 12,705 58.18 5 7,532 34.49 4 10,973 50.25 7 4,447 20.37 民 國 88 年 124,991 567.87 1 29,784 135.32 4 11,299 51.33 3 12,631 57.39 5 9,023 40.99 2 12,960 58.88 7 4,006 18.20 民 國 89 年 124,481 561.12 1 31,554 142.23 3 10,552 47.56 2 13,332 60.10 5 9,450 42.60 4 10,515 47.40 8 3,302 14.88 民 國 90 年 126,667 566.97 1 32,993 147.68 3 11,003 49.25 2 13,141 58.82 5 9,113 40.79 4 9,513 42.58 8 3,746 16.77 民 國 91 年 126,936 565.08 1 34,342 152.88 3 11,441 50.93 2 12,009 53.46 4 8,818 39.26 5 8,489 37.79 7 4,530 20.17 民 國 92 年 129,878 575.63 1 35,201 156.01 3 11,785 52.23 2 12,404 54.98 4 10,01 3 44.38 5 8,191 36.30 7 5,099 22.60 民 國 93 年 133,678 590.28 1 36,357 160.54 2 12,861 56.79 3 12,339 54.48 4 9,191 40.58 5 8,453 37.33 6 5,536 24.44 民 國 94 年 138,957 611.34 1 37,222 163.76 3 12,970 57.06 2 13,139 57.81 4 10,50 1 46.20 5 8,365 36.80 6 5,687 25.02 民 國 95 年 135,071 591.81 1 37,998 166.49 3 12,283 53.82 2 12,596 55.19 4 9,690 42.46 5 8,011 35.10 6 5,396 23.64 民 國 96 年 139,376 608.17 1 40,306 175.87 2 13,003 56.74 3 12,875 56.18 4 10,23 1 44.64 5 7,130 31.11 6 5,895 25.72 民 國 97 年 142,283 618.68 1 38,913 169.20 2 15,726 68.38 3 10,663 46.37 5 8,036 34.94 4 8,661 37.66 6 7,077 30.77 民 國 98 年 142,240 616.33 1 39,917 173.00 2 15,093 65.40 3 10,383 44.99 5 8,229 35.66 4 8,358 36.22 6 7,358 31.88 民 國 99 年 144,709 625.34 1 41,046 177.37 2 15,675 67.74 3 10,134 43.79 5 8,211 35.48 4 8,909 38.50 6 6,669 28.82 民 國 100 年 152,030 655.48 1 42,559 183.50 2 16,513 71.20 3 10,823 46.66 4 9,081 39.15 5 9,047 39.01 6 6,726 29.00 5 資 料 來 源 : 行 政 院 衛 生 署 6 1
慢 性 病 對 學 生 的 衝 擊 對 學 生 來 說 是 長 期 的 衝 擊, 包 括 : (a) 無 法 執 行 同 年 齡 層 的 活 動 (b) 可 能 導 致 發 展 延 緩 較 可 能 發 生 情 緒 與 行 為 問 題 ( 自 尊 較 低 ) (c) 出 席 率 較 低 學 業 表 現 不 佳 (d) 對 醫 療 的 需 求 較 高 ( 需 要 藥 物 控 制 病 情 ) (e) 需 要 持 續 醫 療 照 護 ( 需 要 儀 器 設 備 的 協 助 ) (f) 在 學 校 的 安 全 性 較 低 (g) 需 要 學 校 或 居 家 提 供 特 別 的 協 助 7 健 康 照 護 的 3C2A 特 殊 健 康 照 護 需 求 的 學 生, 需 要 有 一 個 周 全 性 (Comprehensiveness) 的 協 調 性 (Coordination) 的 持 續 性 (Continuity) 的 負 責 性 (Accountability) 的 可 近 性 (Access) 的 照 顧, 讓 學 生 能 : 1. 學 習 狀 況 ( 出 席 狀 況 ) 變 好 2. 對 自 己 的 生 理 狀 況 較 警 覺 3. 症 狀 較 少 4. 健 康 緊 急 狀 況 減 少 5. 對 校 園 活 動 參 與 增 加 8 校 護 在 特 殊 健 康 照 護 的 角 色 校 護 需 要 花 更 多 時 間 以 及 學 習 更 多 專 業 技 能 以 管 理 校 園 中 需 要 特 殊 照 護 的 學 生 找 出 並 確 認 有 慢 性 疾 病 狀 況 的 個 案 個 案 管 理 有 些 學 生 來 自 低 社 經 地 家 庭, 校 護 需 要 更 主 動 為 學 生 個 別 訂 定 健 康 與 緊 急 應 變 計 畫 積 極 參 與 特 殊 教 育 活 動, 如 : 評 估 計 畫 教 學 護 理 之 提 供 More 健 康 學 習 者 模 式 於 校 園 慢 性 病 學 生 健 康 管 理 HEALTHY LEARNER MODEL FOR STUDENT CHRONIC CONDITION MANAGEMENT The Healthy Learner Model is an integrated, coordinated effort to optimize the health status and support the academic success of children with chronic conditions. 健 康 學 習 者 模 型 是 一 種 綜 合 的 協 調 一 致 的 努 力, 讓 慢 性 疾 病 的 孩 童 有 最 佳 的 健 康 狀 況 和 支 持 學 術 上 的 成 功 9 10 領 導 層 面 3. 能 力 之 建 立 7. 與 健 康 照 護 機 構 建 立 夥 伴 關 係 學 校 與 社 區 領 導 人 有 共 識, 並 能 承 諾 對 慢 性 病 學 生 提 供 最 佳 照 護, 並 確 認 資 源 的 分 配 Leadership 是 Healthy Learner Model 的 基 礎 對 外 拓 展 多 接 觸 社 區 領 導 人 5. 健 康 的 學 生 建 立 合 作 機 制 與 工 作 團 隊 支 持 系 統 改 變 確 保 資 源 能 投 注 進 入 慢 性 病 學 生 的 健 康 管 理 2. 提 供 有 實 證 基 礎 的 護 理 4. 資 源 護 士 6. 與 家 庭 建 立 夥 伴 關 係 評 值 1. 領 導 方 面 11 12 2
有 實 證 基 礎 的 護 理 實 務 審 查 並 使 用 最 佳 現 有 的 實 證 資 料, 與 專 家 合 作 發 指 導 方 針 (guidelines), 依 據 照 顧 原 則, 考 量 學 校 以 及 社 區 對 照 護 的 期 待, 以 使 學 生 得 到 最 適 發 展 收 集 翻 譯 文 獻 創 立 新 的 或 修 正 舊 的 程 序 訂 定 學 生 慢 性 病 管 理 上 各 角 色 的 任 務 13 能 力 之 建 立 學 校 護 理 人 員 及 教 職 員 工 專 業 發 展 以 及 訓 練, 以 增 進 教 職 員 工 及 校 護 在 處 理 慢 性 疾 病 上 的 專 業 能 力 為 了 增 進 實 務 工 作 中 的 效 能, 提 供 工 具 設 備 和 所 需 資 源 計 畫 與 提 供 系 統 性 訓 練 針 對 學 校 教 職 員 工 需 求, 提 供 訓 練 工 具 發 展 提 供 氣 喘 訓 練 課 程 14 校 護 專 業 的 學 校 護 理 師, 具 備 慢 性 病 處 置 的 專 業, 且 能 提 供 訓 練 指 導 諮 詢 等 在 健 康 中 心 提 供 一 對 一 的 護 理 指 導 或 監 測 接 受 電 話 諮 詢 更 新 目 前 治 療 和 照 顧 慢 性 疾 病 的 工 作 人 員 資 料 參 與 社 區 合 作 活 動 15 健 康 的 學 生 學 生 的 慢 性 病 狀 況 獲 得 良 好 控 制, 能 在 學 校 中 主 動 地 參 與 教 育 活 動 在 生 理 上 社 會 上 情 緒 上 以 及 學 業 上 能 發 揮 完 全 的 潛 力 依 據 學 生 的 年 齡 與 發 展 狀 況, 教 導 學 生 病 情 資 訊 與 自 我 管 理 的 步 驟 適 時 地 介 入 學 生 的 健 康 照 護 強 化 學 生 的 知 識 責 任 與 自 我 照 顧 協 助 教 學 課 程 的 改 變, 以 使 課 程 能 合 宜 16 與 家 庭 建 立 夥 伴 關 係 與 學 生 家 庭 做 雙 向 溝 通, 為 學 生 的 健 康 安 全 與 教 育 需 求 訂 定 計 畫 教 育 和 增 強, 支 持 家 庭 對 學 生 提 供 照 護 與 管 理 的 責 任 主 動 向 父 母 詢 問 學 生 狀 況 定 期 地 向 父 母 回 報 學 生 在 學 生 疾 病 狀 況 協 助 建 立 父 母 照 護 孩 子 健 康 的 技 能 與 健 康 照 護 機 構 ( 或 提 供 者 ) 建 立 夥 伴 關 係 持 續 性 地 與 醫 療 照 護 提 供 者 以 及 其 他 社 區 組 織 以 建 立 並 維 繫 溝 通 與 合 作 機 制 醫 療 單 與 學 校 使 用 相 同 的 指 導 方 針 相 互 合 作, 以 提 升 慢 性 病 照 顧 品 質 建 立 慢 性 病 管 理 計 畫 建 立 使 用 者 友 善 機 制, 以 相 互 交 換 學 生 健 康 狀 況 之 訊 息 17 18 3
兒 童 與 青 少 年 糖 尿 病 的 照 護 層 面 以 糖 尿 病 學 生 健 康 管 理 為 例 學 校 學 生 家 庭 醫 療 照 顧 機 構 20 健 康 學 習 者 模 式 於 校 園 糖 尿 病 學 生 的 健 康 管 理 學 生 與 糖 尿 病 糖 尿 病 跟 青 少 年 有 什 麼 關 係? 現 代 人 飲 食 習 慣 西 化 及 不 健 康 的 生 活 型 態 21 22 糖 尿 病 對 學 生 的 衝 擊 認 同 問 題 : 有 著 強 烈 的 認 同 問 題, 在 同 儕 壓 力 下, 不 希 望 自 己 跟 別 人 不 一 樣 自 制 力 問 題 : 通 常 自 制 力 較 差, 在 不 忌 口 的 情 況 下, 造 成 糖 尿 病 控 制 不 佳 自 我 管 理 問 題 : 出 現 不 良 的 自 我 管 理, 原 : 缺 乏 良 好 的 衛 生 教 育? 缺 乏 有 效 的 心 理 社 會 支 持? 缺 乏 自 我 照 護? 糖 尿 病 照 護 的 學 校 層 面 1. 個 案 管 理 1) 一 套 發 展 完 善 的 個 案 管 理 工 具 具 備 實 證 資 料 的 管 理 模 式 2) 學 校 護 理 人 員 的 認 知 與 執 行 充 分 的 繼 續 教 育 3) 能 提 供 可 尋 求 資 源 的 管 道 2. 行 政 支 援 23 24 4
糖 尿 病 照 護 的 校 園 個 案 管 理 糖 尿 病 照 護 的 校 園 個 案 管 理 1) 發 展 完 善 的 個 案 管 理 工 具 轉 檢 單 轉 診 單 醫 院 回 覆 單 2) 學 校 護 理 人 員 的 認 知 與 執 行 充 分 的 繼 續 教 育 什 麼 是 糖 尿 病? 糖 尿 病 的 症 狀 糖 尿 病 可 能 帶 來 怎 樣 的 後 果? 糖 尿 病 跟 青 少 年 有 什 麼 關 係? 如 何 預 防 糖 尿 病? 血 糖 高 時 要 怎 麼 控 制? 打 胰 島 素 的 比 較 嚴 重 嗎? 小 心 低 血 糖, 低 血 糖 的 緊 急 處 理 方 法 糖 尿 病 會 好 嗎 糖 尿 病 的 自 我 照 護 健 康 生 活 型 態 ( 糖 尿 病 飲 食 = 均 衡 且 適 量 的 飲 食, 活 動 不 輸 人..) 25 26 糖 尿 病 照 護 的 校 園 個 案 管 理 2) 學 校 護 理 人 員 的 認 知 與 執 行 ( 續 ) 密 切 注 意 高 血 糖 或 低 血 糖 徵 兆 低 血 糖 的 緊 急 處 理 方 法 糖 尿 病 照 護 的 學 校 層 面 2) 學 校 護 理 人 員 的 認 知 與 執 行 ( 續 ) 發 抖 3 顆 方 糖 小 心 低 血 糖 冒 汗 2 條 糖 包 心 慌 120cc 果 汁 最 重 要 的 是 立 刻 處 理! 27 28 糖 尿 病 照 護 的 校 園 個 案 管 理 3) 能 提 供 可 尋 求 資 源 的 管 道 健 康 局 自 民 國 90 年 成 立 以 來, 賡 續 保 健 處 工 作, 陸 續 於 縣 市 積 極 建 置 糖 尿 病 共 同 照 護 網 糖 尿 病 照 護 的 學 校 層 面 2. 行 政 支 援 1) 澄 清 校 內 教 職 員 工 的 角 色 與 責 任, 並 提 供 教 育 學 習 的 機 會 與 建 立 緊 急 處 理 流 程 2) 召 開 特 殊 健 康 照 護 學 生 聯 繫 會 議, 討 論 學 生 的 健 康 與 教 育 需 求, 並 訂 定 協 助 計 畫 參 與 會 議 者 包 括 : 家 長 負 責 校 護 老 師 相 關 行 政 人 員, 合 適 狀 況 下 也 可 以 包 括 學 生 等 提 供 糖 尿 病 學 生 相 同 的 教 育 機 會 ( 如 : 糖 尿 病 照 護 網 ) 促 進 支 持 性 環 境, 對 有 糖 尿 病 的 學 生, 除 了 與 健 康 相 關 的 考 量 外 應 一 視 同 仁 提 供 安 全 健 康 的 學 校 環 境 29 30 5
糖 尿 病 照 護 的 家 庭 層 面 糖 尿 病 照 護 的 醫 療 機 構 層 面 即 早 通 知 學 校 有 關 學 生 的 糖 尿 病 照 護 需 求 與 診 斷, 學 生 健 康 需 求 改 變 時 也 要 通 知 對 學 生 的 糖 尿 病 需 求 提 供 書 面 描 述, 包 含 治 療 權 責 與 緊 急 狀 況 處 理 參 與 學 校 對 學 生 糖 尿 病 照 護 計 畫 之 發 展 教 育 學 生 自 我 照 護 提 供 促 進 學 生 健 康 的 活 動 與 照 護 嚴 重 高 血 糖 的 緊 急 處 置 嚴 重 低 血 糖 的 緊 急 處 置 提 供 醫 師 處 方 飲 食 指 導 運 動 指 導 環 境 控 制 心 理 情 緒 輔 導 31 32 學 校 - 家 長 - 醫 療 機 構 層 面 校 方 應 確 認 需 要 糖 尿 病 照 護 的 學 生, 並 閱 讀 家 庭 以 及 醫 療 機 構 提 供 的 資 料 校 方 與 家 庭 定 期 溝 通 醫 師 家 長 老 師 校 護 糖 尿 病 學 生 一 起 完 成 糖 尿 病 管 理 學 生 糖 尿 病 照 護 的 學 生 層 面 讓 大 人 暸 解 處 理 自 己 的 健 康 時, 自 己 的 擔 心 與 需 求 參 與 自 己 的 健 康 照 護 與 管 理 自 我 管 理 : 學 生 處 理 其 糖 尿 病 狀 況 糖 尿 病 對 生 理 健 康 日 常 活 動 社 會 關 係 以 及 情 緒 的 影 響 的 行 為 糖 尿 病 處 理 是 24/7 的 工 作, 除 了 看 醫 師 的 時 間, 生 活 中 絕 大 部 分 時 間 個 人 都 必 須 負 責 管 理 自 己 的 疾 病 : 按 時 吃 藥 測 量 血 糖 指 標 依 據 測 量 改 變 飲 食 健 康 飲 食 定 時 運 動 控 制 壓 力 與 情 緒 所 有 這 些 都 必 須 結 合 在 每 日 複 雜 的 家 庭 學 校 工 作 娛 樂 的 行 程 裡 大 部 分 的 病 人 需 要 他 人 的 支 持, 以 使 健 康 自 我 管 理 能 利 成 功. 33 34 提 升 學 生 糖 尿 病 自 我 管 理 策 略 1. 復 原 力 的 應 用 2. 5A 簡 短 題 問 法 3. 提 升 遵 醫 囑 行 為 4. 跨 理 論 模 式 35 提 升 學 生 糖 尿 病 自 我 管 理 策 略 -1 復 原 力 的 應 用 復 原 力 (resilience) 的 定 義 : 意 指 從 疾 病 挫 折 其 他 種 種 逆 境 中 復 原 的 能 力 ( 李 俊 良, 民 89) 復 原 力 是 指 一 個 人 具 有 的 特 質 或 能 力, 能 使 處 於 危 機 或 壓 力 情 境 的 個 人, 免 於 高 危 險 情 境 慢 性 壓 力 或 長 期 嚴 重 創 傷 之 影 響, 使 個 人 發 展 出 健 康 的 應 策 略, 而 具 有 成 功 適 應 正 向 功 能 或 能 力 的 表 現 ( 陳 佩 鈺, 林 杏 足, 民 93; 顔 郁 心, 民 91) 王 采 君 也 指 出 復 原 力 等 於 韌 性, 是 一 個 人 面 對 各 種 情 況 時, 無 論 處 境 有 多 艱 困, 都 能 堅 持 下 去 的 一 種 能 力! 36 6
提 升 學 生 糖 尿 病 自 我 管 理 策 略 -1 復 原 力 的 應 用 蕭 文 (1999) 歸 納 復 原 力 的 構 成 子 : (1) 具 有 幽 默 感 並 對 事 件 能 從 不 同 角 度 觀 之 (2) 雖 置 身 挫 折 情 境, 卻 能 將 自 我 與 情 境 作 適 度 分 離 (3) 能 自 我 認 同, 表 現 出 獨 立 與 控 制 環 境 的 能 力 (4) 對 自 我 和 生 活 具 有 目 的 性 和 未 來 導 向 的 特 質 (5) 具 向 環 境 / 壓 力 挑 戰 的 能 力 (6) 有 良 好 的 社 會 適 應 技 巧 (7) 較 少 強 調 個 人 的 不 幸 挫 折 無 價 值 / 無 力 感 37 提 升 學 生 糖 尿 病 自 我 管 理 策 略 -1 復 原 力 的 應 用 復 原 力 的 特 性 朱 森 楠 ( 民 90) 指 出 綜 合 各 研 究 者 對 復 原 力 的 定 義 所 強 調 之 重 點, 可 看 出 大 多 數 研 究 者 均 認 為 復 原 力 是 一 種 個 體 的 能 力 潛 能 或 特 質, 透 過 個 體 與 環 境 的 交 互 作 用 之 應 過 程, 產 生 出 良 好 的 適 應 結 果 所 以 以 下 列 出 了 復 原 力 的 四 項 特 性 : 1. 復 原 力 是 一 種 能 力 特 性 2. 復 原 力 是 一 種 個 體 與 環 境 交 互 作 用 應 的 過 程 3. 復 原 力 是 正 向 的 4. 復 原 力 是 自 我 資 源 的 可 培 養 的 38 提 升 學 生 糖 尿 病 自 我 管 理 策 略 -1 復 原 力 的 應 用 復 原 力 在 慢 性 病 自 我 管 理 上 之 應 用 ( 一 ) 培 養 對 慢 性 病 採 取 積 極 解 決 的 態 度 : 復 原 力 是 自 我 資 源 的, 可 培 養 的, 讓 個 案 明 白 自 己 是 具 備 復 原 力 的, 並 協 助 個 案 訂 定 成 就 動 機, 使 個 案 勇 於 去 面 對 解 決 問 題, 而 非 消 極 地 逃 避 問 題 ( 二 ) 以 正 向 的 態 度 來 看 待 慢 性 病 : 復 原 力 強 調 行 為 的 改 變 是 朝 向 積 極 正 向 的 目 標 的, 即 使 我 們 面 對 困 難 若 以 正 向 態 度 來 面 對, 或 是 擁 有 幽 默 感, 內 心 會 更 舒 適, 生 活 會 更 自 在 ( 三 ) 協 助 個 案 找 出 其 優 點 與 長 處 : 鼓 勵 個 案 培 養 樂 觀 幽 默 感 內 控 堅 毅 自 我 效 能 等 特 性 與 社 交 解 決 問 題 能 力, 並 協 助 個 案 找 出 其 優 點 與 長 處, 一 旦 具 備 若 干 特 性, 更 能 顯 露 出 其 復 原 力 ( 四 ) 復 原 力 是 個 案 與 環 境 的 交 互 作 用 下 產 生 的 : 鼓 勵 學 生 與 他 人 建 立 良 好 的 人 際 關 係 且 當 學 生 遇 到 負 面 的 情 境 時, 可 以 讓 他 明 白, 在 人 與 環 境 的 交 互 作 用 下 會 有 復 原 力 出 現, 此 遇 到 該 情 境 不 需 要 持 負 面 的 想 法, 相 對 的 可 以 對 生 活 更 抱 持 希 望, 產 生 更 有 意 義 的 想 法 39 提 升 學 生 糖 尿 病 自 我 管 理 策 略 -2 5A 簡 短 題 問 法 步 驟 內 容 ( 以 持 續 運 動 為 例 ) 詢 問 (ask) 了 解 每 一 學 生 的 運 動 情 況, 並 作 一 紀 錄 建 議 (advise) 給 予 清 楚 明 確 的 訊 息 與 方 法 以 激 勵 每 一 學 生 運 動 評 估 (assess) 詢 問 學 生 是 否 有 運 動 之 意 願 協 助 (assist) 當 學 生 有 願 意 運 動 時, 使 用 行 為 諮 詢 的 方 法 給 予 幫 助 安 排 (arrange) 排 定 下 一 次 之 諮 商 時 間, 最 好 在 開 始 規 律 運 動 後 一 個 禮 拜 以 內 40 提 升 學 生 糖 尿 病 自 我 管 理 策 略 -3 提 升 遵 醫 囑 行 為 遵 醫 囑 行 為 : 病 患 遵 守 由 其 和 醫 護 人 員 雙 方 共 同 協 商 所 訂 定 出 的 治 療 計 畫 (Edel,1985) 提 升 方 法 你 有 每 天 按 時 吃 藥 ( 打 針 ) 嗎? 1. 建 立 行 為 - 自 我 監 測 與 記 錄 必 要 時 提 供 獎 勵 2. 社 會 支 持 - 家 人 健 康 照 顧 工 作 者 醫 師 41 你 上 次 忘 記 吃 藥 ( 打 針 ) 是 什 麼 時 候? 請 告 訴 我 你 一 天 的 一 般 行 程 為 何? 你 如 何 安 排 做 到 按 時 吃 藥 ( 打 針 )? 困 難 點 在 哪 裡? 提 升 學 生 糖 尿 病 自 我 管 理 策 略 -4 時 期 前 思 期 思 考 期 準 備 期 跨 理 論 模 式 Prochaska & DiClemente 提 出, 假 設 民 眾 經 由 一 連 串 動 態 的 活 動 改 變 他 們 的 行 為 其 中 分 為 五 個 時 期 以 實 施 運 動 計 畫 為 例 個 人 並 不 十 分 認 真 地 考 慮 定 期 運 動 ( 個 人 在 未 來 六 個 月 沒 有 行 動 改 變 的 意 向, 主 要 原 可 能 是 個 人 不 知 道 行 為 產 生 的 影 響 或 曾 經 嘗 試 多 次 後 對 自 己 改 變 能 力 產 生 挫 敗 ) 個 人 開 始 嚴 肅 地 考 慮 做 運 動 ( 個 人 在 未 來 六 個 月 之 內 有 行 為 改 變 的 意 向 會 察 覺 與 評 估 行 為 改 變 的 利 益 (pros) 及 障 礙 (cons), 想 要 在 障 礙 與 利 益 間 取 得 平 衡 往 往 會 更 加 猶 豫 不 決 ) 個 人 認 真 地 著 手 盤 算 運 動 計 畫 ( 個 人 一 個 月 之 內 有 行 為 改 變 的 意 向, 並 已 發 展 出 行 動 計 畫 ) 動 作 期 個 人 真 正 做 運 動 的 時 間 (0-6 個 月 ) 自 運 動 計 畫 開 始 六 個 月 ( 個 人 外 顯 行 為 改 變 持 續 超 過 六 個 月 以 上, 此 維 持 期 階 段 個 人 舊 有 行 為 復 發 機 率 降 低, 同 時 教 具 自 信 維 持 行 為 改 變 ) 42 7
結 論 慢 性 病 學 童 健 康 管 理 之 目 標 校 園 ( 兒 童 與 青 少 年 ) 慢 性 病 管 理 : 合 作 學 校 家 長 醫 療 機 構 一 起 支 持 慢 性 病 管 理 提 升 兒 童 與 青 少 年 醫 療 照 護 行 為 的 正 向 發 展 接 納 它, 不 心 存 排 斥 實 踐 日 常 健 康 生 活 型 態 : 飲 食 運 動 睡 眠 壓 力 紓 解 休 閒 娛 樂 成 癮 物 質 戒 除 等 引 起 負 起 自 我 照 護 的 動 機 尊 醫 囑, 不 自 作 聰 明 主 動 地 加 強 其 優 點 (strength) 增 進 學 童 家 庭 主 要 照 顧 者 對 疾 病 的 認 識 與 居 家 照 護 的 知 識 和 方 法 增 加 學 校 相 關 人 員 ( 主 要 是 導 師 ) 對 疾 病 的 認 識 早 期 發 現 慢 性 病 學 生 ( 或 高 危 險 群 ), 進 行 管 理, 期 望 達 到 下 列 目 標 : 1. 能 遵 行 慢 性 病 的 健 康 生 活 型 態 ( 飲 食 運 動 ) 2. 按 時 就 醫 服 藥 病 情 控 制 穩 定 3. 早 期 發 現 合 併 症 及 預 防 合 併 症 的 發 生 4. 能 促 進 心 理 的 健 康 與 適 應 5. 能 維 持 與 社 會 正 常 的 互 動 43 44 校 園 ( 兒 童 與 青 少 年 ) 慢 性 病 管 理 以 學 生 的 心 來 體 會 他 們 的 感 受 以 學 生 的 腦 來 體 會 他 們 的 觀 點 以 學 生 的 眼 光 來 體 會 他 們 眼 中 的 世 界 LOGO 有 效 的 學 生 慢 性 病 管 理 : 從 心 出 發 感 謝 聆 聽 敬 請 指 教 45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