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錄 前 言 特 約 商 店 應 配 合 事 項 1 2 信 用 卡 交 易 流 程 圖 金 融 卡 Smart Pay 交 易 流 程 圖 電 話 人 工 授 權 作 業 發 卡 銀 行 授 權 電 話 表 4 6 7 7 人 工 簽 帳 作 業 9 結 帳 請 款 流 程 圖 10 帳 務 查 詢 作 業 簽 帳 資 料 保 存 相 關 作 業 11 12 卡 片 辨 識 說 明 其 他 問 題 Q & A 金 融 卡 Smart Pay Q & A 13 20 23 電 腦 語 音 系 統 服 務 24 本 作 業 手 冊 所 載 內 容 與 特 約 商 店 約 定 書 有 相 同 效 力, 請 務 必 詳 加 閱 讀 熟 記
前 言 親 愛 的 特 約 商 店, 您 好! 首 先, 感 謝 貴 寶 號 加 入 本 中 心 的 行 列! 您 的 加 入 除 可 提 升 貴 寶 號 之 顧 客 服 務 水 準 外, 亦 為 推 進 我 國 邁 向 無 現 金 社 會 盡 一 份 心 力, 本 中 心 同 仁 將 竭 盡 所 能 為 您 服 務! 本 中 心 成 立 迄 今 已 逾 三 十 年, 為 國 內 歷 史 最 悠 久 也 最 專 業 的 收 單 機 構, 為 確 保 貴 寶 號 信 用 卡 簽 帳 作 業 的 服 務 品 質, 不 僅 擁 有 最 穩 定 的 主 機 系 統 及 備 援 系 統, 同 時 也 提 供 最 多 支 付 品 牌 (U Card Visa MasterCard JCB 美 國 運 通 銀 聯 卡 及 金 融 卡 Smart Pay) 的 收 單 服 務 為 提 供 貴 寶 號 更 多 元 化 的 服 務, 除 了 提 供 信 用 卡 收 單 業 務 外, 本 中 心 不 斷 致 力 於 研 發 新 種 業 務 ; 近 年 來 陸 續 完 成 特 約 商 店 電 子 簽 帳 端 末 設 備 晶 片 卡 轉 換 及 建 置 3D Secure 電 子 商 務 安 全 交 易 機 制 等, 提 供 您 及 顧 客 安 全 信 用 卡 交 易 環 境, 並 建 置 各 項 NCCNET 加 值 應 用 平 台 分 期 付 款 作 業 平 台 紅 利 積 點 扣 抵 作 業 平 台 紅 利 倍 增 作 業 平 台 梅 花 便 利 店 小 額 支 付 作 業 平 台 DCC 動 態 貨 幣 轉 換 作 業 平 台 及 刷 卡 優 惠 平 台 等, 期 能 為 您 的 業 務 增 加 競 爭 優 勢 為 了 協 助 您 能 快 速 便 利 服 務 顧 客, 並 在 爾 後 與 本 中 心 往 來 的 過 程 中 更 加 得 心 應 手, 我 們 特 別 製 作 了 這 本 特 約 商 店 作 業 手 冊, 做 為 您 處 理 信 用 卡 交 易 的 準 則 它 不 僅 是 特 約 商 店 約 定 書 附 約 的 一 部 份, 也 是 貴 我 雙 方 權 利 義 務 的 保 障 書, 請 您 暨 您 所 屬 工 作 同 仁 詳 細 閱 讀, 以 確 保 信 用 卡 簽 帳 作 業 順 暢, 以 及 免 因 作 業 不 熟 致 損 及 貴 寶 號 的 權 益 如 您 尚 有 任 何 疑 問, 歡 迎 與 我 們 聯 繫, 本 中 心 備 有 專 人 隨 時 為 您 服 務 謹 祝 生 意 興 隆 財 源 廣 進! 財 團 法 人 聯 合 信 用 卡 處 理 中 心 敬 啟 1
特 約 商 店 應 配 合 事 項 一 信 用 卡 業 務 機 構 管 理 辦 法 規 定 特 約 商 店 應 配 合 事 項 (1) 特 約 商 店 應 確 保 請 款 資 料 正 確 性 (2) 不 得 拒 絕 持 卡 人 簽 帳 交 易 限 制 簽 帳 金 額 或 加 收 手 續 費 (3) 特 約 商 店 應 妥 善 保 管 簽 帳 單 及 載 有 持 卡 人 信 用 卡 等 個 人 資 料 之 訂 單 或 相 關 文 件, 且 對 持 卡 人 之 一 切 資 料, 除 其 他 法 律 或 主 管 機 關 另 有 規 定 者 外, 應 保 守 秘 密 (4) 特 約 商 店 不 得 從 事 融 資 性 墊 款 之 交 易 (5) 特 約 商 店 不 得 接 受 非 營 業 範 圍 之 簽 帳 交 易 (6) 特 約 商 店 如 自 行 提 供 以 信 用 卡 分 期 付 款 服 務 者, 不 得 將 應 收 債 權 轉 售 予 第 三 人 (7) 特 約 商 店 不 得 將 刷 卡 設 備 借 讓 予 他 人 使 用, 亦 不 得 向 他 人 借 入 刷 卡 設 備 使 用 (8) 特 約 商 店 如 有 違 反 第 (4) (5) 及 (7) 款 之 情 事, 收 單 機 構 應 立 即 解 約 並 通 報 聯 徵 中 心 貼 心 小 叮 嚀 特 約 商 店 若 因 違 反 上 述 (2) 加 收 手 續 費 之 情 形 而 遭 致 解 約, 依 銀 行 公 會 決 議, 其 他 收 單 機 構 半 年 內 將 不 得 與 貴 寶 號 簽 約 二 信 用 卡 業 務 自 律 公 約 規 定 特 約 商 店 應 配 合 事 項 (1) 特 約 商 店 收 銀 人 員 有 接 受 教 育 訓 練 之 權 利 與 義 務 ; 同 時 特 約 商 店 不 應 允 許 未 經 教 育 訓 練 之 收 銀 人 員 從 事 信 用 卡 收 銀 工 作 (2) 特 約 商 店 於 收 銀 員 異 動 時 應 就 新 進 人 員 給 予 必 要 之 教 育 訓 練, 或 聯 絡 本 中 心 辦 理 教 育 訓 練 (3) 特 約 商 店 不 得 將 信 用 卡 手 續 費 轉 嫁 予 持 卡 人 負 擔 (4) 特 約 商 店 應 依 約 定 核 對 持 卡 人 之 身 份 及 檢 查 持 卡 人 於 簽 帳 單 據 或 設 備 上 之 簽 名, 應 與 持 卡 人 本 人 及 其 信 用 卡 背 面 之 簽 字 相 同, 並 應 注 意 是 否 有 異 常 刷 卡 之 情 形 (5) 特 約 商 店 不 得 自 行 或 依 持 卡 人 要 求, 就 同 一 筆 簽 帳 交 易 分 刷 帳 單 (6) 特 約 商 店 對 簽 帳 單 及 載 有 持 卡 人 信 用 卡 資 料 之 訂 單 等 文 件 之 保 管 責 任 及 針 對 簽 帳 單 及 載 有 持 卡 人 信 用 卡 資 料 之 訂 單 等 文 件 之 銷 毀 必 須 留 存 紀 錄 (7) 特 約 商 店 就 持 卡 人 退 貨 交 易 應 儘 速 進 行 帳 務 作 業 (8) 特 約 商 店 販 售 電 子 儲 值 型 禮 券 需 有 適 當 之 餘 額 揭 露 方 式, 俾 利 消 費 者 知 悉 其 禮 券 餘 額 三 國 際 卡 組 織 規 定 特 約 商 店 應 配 合 事 項 (1) 特 約 商 店 於 交 易 授 權 完 成 後, 不 得 以 重 複 刷 卡 或 其 他 任 何 方 式 儲 存 卡 片 資 料, 包 含 但 不 限 於 卡 片 內 碼 資 料 卡 片 簽 名 欄 末 三 碼 識 別 碼 及 信 用 卡 個 人 密 碼 (PIN) 等 資 料, 亦 不 得 將 卡 號 資 料 用 於 非 購 買 商 品 或 服 務 之 用 途 (2) 貴 寶 號 購 買 或 委 外 開 發 之 收 銀 作 業 相 關 電 腦 應 用 軟 體 暨 系 統, 不 得 儲 存 2
特 約 商 店 應 配 合 事 項 信 用 卡 敏 感 性 資 料, 並 須 使 用 符 合 支 付 系 統 資 料 安 全 標 準 (Payment Application Data Security Standard, PA DSS) 規 定 之 系 統 ; 其 他 信 用 卡 相 關 作 業 系 統 亦 須 符 合 支 付 卡 產 業 資 料 安 全 標 準 (Payment Card Industry Data Security Standard, PCI DSS) 之 要 求 (3) 若 貴 寶 號 為 使 用 電 子 簽 帳 端 末 機 (EDC MPOS) 處 理 交 易 之 ( 門 市 ) 特 店, 於 接 受 持 卡 顧 客 簽 帳 交 易 時, 均 須 經 電 子 簽 帳 端 末 機 讀 取 卡 片 資 料, 且 持 卡 顧 客 如 持 晶 片 卡 簽 帳 交 易 時, 應 先 插 卡 讀 取 晶 片 資 料 後 交 易 若 有 未 插 卡 讀 取 晶 片 資 料, 而 逕 以 刷 卡 方 式 進 行 簽 帳 交 易, 或 未 經 電 子 簽 帳 端 末 機 讀 卡 而 直 接 向 銀 行 索 取 授 權 號 碼, 如 該 筆 交 易 為 偽 冒 交 易, 依 信 用 卡 國 際 組 織 規 定, 發 卡 銀 行 將 有 權 要 求 扣 款 (4) 門 市 特 店 應 將 本 中 心 提 供 之 服 務 標 章 等 推 廣 用 品 展 示 陳 列 於 營 業 場 所 明 顯 處, 以 方 便 持 卡 顧 客 辨 識 (5) 網 路 購 物 特 店, 應 於 網 站 揭 露 特 店 所 在 地 ( 國 別 城 市 ) 公 司 名 稱 地 址 及 客 服 電 話, 並 於 網 站 上 標 示 可 接 受 卡 片 之 LOGO 3D 認 證 標 誌 及 NCCNet 網 路 商 店 認 證 標 誌 ( 須 連 結 至 本 中 心 官 方 網 站 http://www.nccc.com.tw ), 以 彰 顯 貴 寶 號 為 本 中 心 認 證 網 路 商 店 (6) 美 國 運 通 卡 之 收 單 機 構 為 台 灣 美 國 運 通 國 際 ( 股 ) 公 司, 大 來 信 用 卡 之 收 單 機 構 為 台 灣 大 來 國 際 信 用 卡 ( 股 ) 公 司 (7) 貴 寶 號 在 同 一 持 卡 人 之 銷 售 交 易 尚 未 完 成 前, 不 得 針 對 該 筆 交 易 辦 理 退 貨 四 其 他 應 配 合 事 項 (1) 貴 寶 號 名 稱 地 址 營 業 電 話 營 業 項 目 負 責 人 統 一 編 號 付 款 方 式 往 來 印 鑑 等 事 項 變 更 時, 應 電 洽 客 服 中 心 辦 理 變 更 或 解 約 重 簽 事 宜 (2) 如 貴 寶 號 因 違 反 特 約 商 店 約 定 書 約 定 未 經 本 中 心 書 面 同 意 而 販 售 遞 延 性 商 品 或 服 務 公 司 或 負 責 人 有 信 用 異 常 等, 本 中 心 得 以 書 面 通 知 貴 寶 號 辦 理 合 作 條 件 變 更 ( 如 : 額 外 再 收 取 商 店 服 務 費 延 長 付 款 天 數 等 ), 或 逕 行 辦 理 解 約 (3) 如 貴 寶 號 使 用 感 應 式 刷 卡 設 備, 應 將 設 備 置 於 結 帳 櫃 檯 前 方 持 卡 人 目 視 可 及 處, 並 將 感 應 器 正 面 面 向 持 卡 人 另 感 應 式 交 易 需 於 持 卡 人 親 至 結 帳 櫃 檯 結 帳 時 始 得 啟 動, 且 必 須 由 持 卡 人 自 行 持 卡 完 成 感 應 交 易, 特 約 商 店 員 工 不 得 代 為 操 作, 更 不 得 在 卡 片 離 開 持 卡 人 之 狀 況 下 代 為 操 作 (4) 依 法 令 規 定, 特 約 商 店 如 提 供 持 卡 人 以 信 用 卡 分 期 付 款 方 式 支 付 醫 美 療 程 費 用 時, 不 得 進 行 宣 傳, 以 免 有 違 法 促 銷 之 虞 (5) 依 據 銀 行 公 會 函 示, 特 約 商 店 於 消 費 爭 議 發 生 時, 須 協 助 消 費 者 提 供 原 始 刷 卡 紀 錄 及 交 易 明 細 3 貼 心 小 叮 嚀 (1) 如 貴 寶 號 有 違 以 上 事 項 者, 本 中 心 得 辦 理 解 約, 若 有 涉 及 不 法, 並 得 報 請 司 法 機 關 偵 辦 (2) 相 關 作 業 之 重 要 訊 息 將 不 定 期 透 過 手 續 費 收 據 上 之 重 要 訊 息 通 知 專 函 e-mail 特 店 網 路 服 務 系 統 或 本 中 心 官 方 網 站 發 佈, 為 保 障 貴 寶 號 權 益, 請 密 切 注 意 相 關 訊 息
信 用 卡 交 易 流 程 圖 面 對 面 交 易 ( 門 市 交 易 ) 持 卡 人 特 約 商 店 檢 視 卡 片 記 載 內 容 有 效 期 及 外 觀 是 否 正 確 完 整 EDC( 電 子 簽 帳 端 末 機 ) 磁 條 卡 晶 片 卡 刷 卡 插 卡 讀 取 晶 片 核 對 卡 號 是 否 相 同, 輸 入 金 額 後 按 確 認 鍵 輸 入 金 額 後 按 確 認 鍵 請 輸 入 密 碼 (PIN) 或 (AE 卡 ) 卡 片 正 面 四 碼 識 別 碼, 輸 入 後 請 按 確 認 鍵 取 得 授 權 號 碼 ( 回 覆 碼 ) EDC 自 動 列 印 帳 單 交 易 拒 絕 請 聯 絡 發 卡 銀 行 電 話 人 工 授 權 報 備 ( 請 參 閱 P.7~8) ( 請 參 閱 P.15) 登 載 授 權 號 碼 或 錄 製 簽 帳 單 ( 請 參 閱 P.9) 交 持 卡 人 簽 名 並 核 對 簽 名 是 否 相 符 ( 請 注 意 簽 名 欄 是 否 有 塗 改 痕 跡 ) 持 卡 人 存 根 聯 交 還 持 卡 人, 完 成 交 易 交 易 拒 絕 貼 心 小 叮 嚀 (1) 如 果 您 有 任 何 電 子 簽 帳 端 末 機 操 作 上 的 問 題, 歡 迎 電 洽 客 服 中 心, 由 專 人 為 您 服 務 (2) 銀 聯 雙 品 牌 卡 為 同 時 具 有 銀 聯 卡 與 其 他 國 際 組 織 品 牌 之 卡 片, 遇 雙 品 牌 卡 請 先 詢 問 持 卡 人 以 何 種 卡 別 支 付, 再 進 行 交 易 (3) 銀 聯 卡 交 易 之 簽 帳 單 會 有 授 權 號 碼 及 回 覆 碼 欄 位, 其 中 回 覆 碼 必 會 出 現 且 以 數 值 方 式 顯 示, 若 僅 有 回 覆 碼 欄 位 出 現 數 值 而 授 權 號 碼 欄 位 呈 現 空 白 時, 請 視 為 正 常 交 易 (4) 請 您 於 EDC 簽 帳 單 簽 名 欄 位 印 出 免 簽 名 時, 先 行 告 知 持 卡 人 此 交 易 係 為 免 簽 名 交 易, 以 避 免 持 卡 人 之 疑 慮 若 遇 持 卡 人 堅 持 於 簽 單 上 簽 名 時, 仍 然 應 將 商 店 存 根 聯 提 供 給 持 卡 人 簽 名, 以 維 護 持 卡 人 要 求 簽 名 之 權 利 4
信 用 卡 交 易 流 程 圖 非 面 對 面 交 易 ( 如 : 網 路 交 易 郵 購 交 易 等 ) 非 面 對 面 交 易 確 認 持 卡 人 訂 單 或 付 款 授 權 書 等 資 料 是 否 完 整 填 實 EC Payment Gateway 透 過 HPP 轉 址 方 式, 將 持 卡 顧 客 連 結 至 本 中 心 專 屬 之 付 款 網 頁 進 行 信 用 卡 簽 帳 作 業 EC Payment Gateway 之 操 作 手 冊, 請 逕 自 系 統 網 頁 下 載 使 用, 如 有 問 題, 請 電 洽 客 服 中 心 EDC( 電 子 簽 帳 端 末 機 ) 人 工 鍵 入 信 用 卡 卡 號 人 工 鍵 入 有 效 月 年 輸 入 金 額 後 按 確 認 鍵 VPOS 作 業 即 時 授 權 系 統 連 結 至 本 中 心 專 屬 之 付 款 網 頁 進 行 信 用 卡 簽 帳 作 業 VPOS 作 業 即 時 授 權 系 統 之 操 作 手 冊, 請 逕 自 系 統 網 頁 下 載 使 用, 如 有 問 題, 請 電 洽 客 服 中 心 輸 入 卡 片 背 面 末 三 碼 識 別 碼 或 (AE 卡 ) 卡 片 正 面 四 碼 識 別 碼 取 得 授 權 號 碼 請 聯 絡 發 卡 銀 行 電 話 人 工 授 權 報 備 ( 請 參 閱 P.7~8) EDC 自 動 列 印 帳 單, 完 成 交 易, 並 請 於 EDC 上 按 結 帳 鍵 自 動 請 款 交 易 拒 絕 填 寫 請 款 單 連 同 持 卡 人 訂 單 或 付 款 授 權 書 影 本 辦 理 書 面 請 款 貼 心 小 叮 嚀 (1) 授 權 號 碼 非 請 款 依 據, 商 店 除 應 確 認 交 易 為 真 正 持 卡 人 所 為 且 確 實 存 在, 亦 應 確 認 持 卡 人 指 定 之 收 貨 人 有 無 收 到 商 品 或 服 務, 並 於 提 供 商 品 或 服 務 後 再 請 款 (2) 貴 寶 號 所 受 理 之 非 本 國 發 行 之 信 用 卡 交 易, 如 遇 持 卡 人 退 / 換 貨 時, 切 記 勿 直 接 於 端 末 機 上 操 作 退 貨 交 易, 若 尚 未 結 帳, 請 以 取 消 原 交 易 方 式 處 理 ; 若 已 結 帳, 則 請 聯 絡 本 中 心 代 為 處 理 (3) 有 關 非 面 對 面 交 易 特 店 之 退 貨 條 件 及 方 式, 如 貴 寶 號 為 郵 購 特 約 商 店, 需 載 明 於 訂 購 單 或 付 款 授 權 書 ; 如 貴 寶 號 為 電 子 商 務 特 約 商 店, 除 須 於 網 頁 載 明 退 貨 條 件 及 方 式 外, 亦 須 設 計 同 意 鍵 供 持 卡 人 點 選, 以 確 認 持 卡 人 確 實 了 解 貴 寶 號 之 退 貨 政 策 (4) 本 中 心 已 建 置 3D Secure 電 子 商 務 安 全 交 易 機 制, 請 貴 寶 號 多 加 利 用, 以 提 高 信 用 卡 網 路 交 易 之 安 全 性 (5) 非 面 對 面 交 易 禁 止 販 售 項 目 : I. 國 內 法 令 不 得 販 售 :(1) 色 情 或 暴 力 出 版 品 (2) 武 器 彈 藥 (3) 毒 品 麻 醉 藥 品 (4) 技 術 證 照 證 明 文 件 (5) 酒 類 商 品 (6) 菸 品 (7) 侵 害 智 慧 財 產 權 之 物 品 (8) 彩 券 (9) 報 稅 憑 證 (10) 政 府 販 售 專 用 垃 圾 袋 (11) 保 育 類 動 物 及 其 製 品 (12) 網 路 高 價 轉 售 娛 樂 或 交 通 票 券 (13) 爆 竹 煙 火 (14) 活 體 動 物 (15) 依 藥 事 法 規 定 不 得 販 售 醫 療 效 能 之 藥 品 及 用 品 II. 國 際 信 用 卡 組 織 不 得 販 售 之 產 品 或 提 供 之 服 務 : 如 菸 酒 色 情 賭 博 處 方 用 藥 智 慧 財 產 權 ( 仿 冒 品 ) 等 (6) 若 訂 購 人 以 e-mail 或 傳 真 等 非 面 對 面 方 式 向 貴 寶 號 訂 購 商 品, 請 務 必 確 認 交 易 為 真 正 持 卡 人 所 為 且 確 實 存 在, 切 勿 聽 信 訂 購 人 指 示 另 以 其 他 ( 例 如 匯 款 ) 方 式 代 付 ( 墊 ) 不 相 關 款 項 或 任 何 費 用 5
金 融 卡 Smart Pay 交 易 流 程 圖 面 對 面 交 易 ( 門 市 交 易 ) 持 卡 人 特 約 商 店 EDC( 電 子 簽 帳 端 末 機 ) 插 卡 讀 取 晶 片 輸 入 金 額 後 按 確 認 鍵 請 輸 入 密 碼 (PIN), 輸 入 後 請 按 確 認 鍵 須 由 持 卡 人 自 行 於 密 碼 輸 入 器 (PIN/KEY PAD) 或 端 末 設 備 鍵 盤 上 輸 入 密 碼 ; 若 為 感 應 交 易, 金 額 3,000 元 以 下 免 輸 入 密 碼 交 易 成 功 交 易 拒 絕 EDC 自 動 列 印 帳 單 持 卡 人 存 根 聯 交 還 持 卡 人, 完 成 交 易 金 融 卡 Smart Pay 交 易 不 須 持 卡 人 在 簽 帳 單 上 簽 名, 亦 不 接 受 人 工 帳 單 作 業 方 式 ; 當 交 易 完 成 後, 請 貴 寶 號 操 作 人 員 於 EDC 端 末 設 備 操 作 列 印 交 易 憑 證 ( 即 於 EDC 簽 帳 單 簽 名 欄 上 印 有 免 簽 名 之 交 易 憑 證 ) 供 持 卡 人 留 存, 消 費 款 項 則 透 過 金 融 跨 行 系 統 從 持 卡 人 帳 戶 即 時 扣 款 貼 心 小 叮 嚀 (1) 持 卡 人 對 其 金 融 卡 Smart Pay 消 費 扣 款 如 有 疑 義, 依 財 金 公 司 晶 片 金 融 卡 消 費 扣 款 作 業 爭 議 款 處 理 之 規 定 辦 理 ; 本 中 心 於 收 到 金 融 卡 Smart Pay 發 卡 銀 行 傳 送 之 晶 片 金 融 卡 Smart Pay 消 費 扣 款 作 業 爭 議 款 處 理 申 請 表 及 相 關 佐 證 資 料 後, 於 3 個 營 業 日 內 提 供 相 關 交 易 紀 錄 回 復 發 卡 銀 行, 俾 供 持 卡 人 直 接 洽 貴 寶 號 處 理 退 費 事 宜 (2) 特 約 商 店 不 得 將 金 融 卡 Smart Pay 交 易 手 續 費 轉 嫁 於 持 卡 人 簽 帳 款 上, 亦 不 得 以 其 他 理 由 附 加 價 款 於 持 卡 人 簽 帳 款 上 (3) 有 關 金 融 卡 Smart Pay 消 費 扣 款 功 能 之 相 關 資 訊, 可 請 持 卡 人 撥 打 金 融 卡 背 面 連 絡 電 話 洽 發 卡 銀 行 6
電 話 人 工 授 權 作 業 人 工 授 權 報 備 時 機 (1) 使 用 簽 帳 端 末 機 特 店 : 簽 帳 端 末 機 螢 幕 出 現 聯 絡 發 卡 銀 行 訊 息, 特 店 人 員 須 以 電 話 進 行 人 工 授 權 (2) 人 工 作 業 特 店 : 特 店 人 員 須 以 電 話 進 行 人 工 授 權 (3) 有 其 他 異 常 狀 況 時 人 工 授 權 報 備 流 程 電 話 聯 絡 發 卡 銀 行 ( 發 卡 銀 行 別 詳 見 下 列 發 卡 銀 行 授 權 電 話 表 ) 請 提 供 下 列 資 料 : (1) 特 約 商 店 代 號 ( 共 10 碼 ) (2) 持 卡 人 卡 號 (3) 信 用 卡 有 效 期 限 ( 月 / 西 元 年 ) (4) 消 費 金 額 ( 新 臺 幣 ) (5) 消 費 內 容 ( 所 購 商 品 或 服 務 為 何 ) 交 易 核 准, 取 得 授 權 號 碼 交 易 不 核 准, 拒 絕 該 筆 交 易 ; 或 發 卡 行 要 求 沒 收 該 卡, 將 沒 收 卡 寄 回 本 中 心 可 獲 新 臺 幣 壹 仟 元 獎 金 ( 銀 聯 卡 為 新 臺 幣 貳 佰 元 ) 發 卡 銀 行 授 權 電 話 表 貼 心 小 叮 嚀 非 本 表 所 列 之 國 內 外 銀 行 發 行 之 Visa MasterCard JCB 國 際 卡 銀 聯 卡 及 美 國 運 通 卡, 請 撥 打 本 中 心 授 權 專 線 :(02)2546-8588 (0800)058-085 索 取 授 權 號 碼 ( 免 付 費 專 線 不 接 受 行 動 電 話 撥 入 ) 發 卡 銀 行 電 話 發 卡 銀 行 電 話 中 國 信 託 商 業 銀 行 (0800)012-012 (0800)211-211 (02)2768-0505 兆 豐 國 際 商 業 銀 行 (02)8982-1111 (0800)211-727 國 泰 世 華 銀 行 玉 山 商 業 銀 行 (02)2388-9879 (02)2182-1388 7
發 卡 銀 行 授 權 電 話 表 發 卡 銀 行 電 話 發 卡 銀 行 電 話 聯 邦 商 業 銀 行 (02)2717-6722 上 海 商 業 銀 行 (02)2558-3066 永 豐 銀 行 (0800)033-999 渣 打 國 際 商 業 銀 行 (0800)351-522 (03)575-2597 凱 基 商 業 銀 行 (0800)088-766 (02)8668-3999 台 北 富 邦 商 業 銀 行 (0800)097-979 (02)2563-5567 遠 東 商 業 銀 行 (0800)024-899 (02)8257-2888 日 盛 商 業 銀 行 (0800)027-888 (02)2523-0589 台 新 國 際 商 業 銀 行 (0800)085-858 (02)8798-9111 安 泰 商 業 銀 行 (0800)026-026 (02)2391-5722 大 眾 商 業 銀 行 (0809)028-888 (07)225-7770 星 展 銀 行 (02)6612-9050 臺 灣 新 光 商 業 銀 行 (02)2768-1585 元 大 商 業 銀 行 (0800)688-168 (02)2592-1150 陽 信 商 業 銀 行 (02)2821-0372 華 泰 銀 行 (0800)075-252 (02)2777-4566 三 信 商 銀 (0800)003-003 (04)2280-5288 第 一 商 業 銀 行 (0800)862-888 (02)2772-2886 華 南 商 業 銀 行 (02) 8780-6828 (02) 8780-6858 台 中 商 業 銀 行 (0809)096-888 (04)4499-888 永 旺 信 用 卡 (02)2501-0810 澳 盛 商 業 銀 行 (0800)212-623 (02)8786-7256 樂 天 信 用 卡 (02)2516-8518 8
人 工 簽 帳 作 業 填 寫 簽 帳 單 ( 不 適 用 於 無 凸 字 卡 卡 片 ) 用 印 錄 機 清 楚 印 錄 卡 號 ( 不 得 手 寫 卡 號 ) 填 寫 消 費 日 期 ( 西 元 年 ) 填 寫 商 店 代 號 及 公 司 名 稱 請 持 卡 人 簽 名 填 寫 大 寫 消 費 金 額 01-010-0001-1 聯 合 百 貨 公 司 填 寫 授 權 號 碼 填 消 費 明 細 金 額 ( 金 額 切 勿 超 出 虛 線 框, 小 心 位 移 成 小 數 位 ) 貼 心 小 叮 嚀 :(1) 大 寫 金 額 要 跟 阿 拉 伯 數 字 金 額 一 致 (2) 簽 帳 單 如 有 塗 改, 應 重 新 製 作 填 寫 退 款 單 顧 客 退 貨 或 取 消 交 易 時 卡 號 須 與 原 簽 帳 單 上 卡 號 一 致 填 寫 商 店 代 號 及 公 司 名 稱 請 持 卡 人 簽 名 填 寫 大 寫 消 費 金 額 01-010-0001-1 聯 合 百 貨 公 司 填 寫 退 款 日 期 ( 西 元 年 ) 填 消 費 明 細 金 額 ( 金 額 切 勿 超 出 虛 線 框, 小 心 位 移 成 小 數 位 ) 貼 心 小 叮 嚀 :(1) 退 款 金 額 不 得 超 過 原 簽 帳 金 額 (2) 不 可 以 現 金 退 還 持 卡 顧 客 9
結 帳 請 款 流 程 圖 人 工 作 業 請 款 01-010-0001-1 聯 合 百 貨 公 司 請 彙 整 簽 帳 單 退 款 單, 將 欲 辦 理 請 款 之 金 額 筆 數 加 總 計 算 後, 填 寫 於 請 款 單, 再 將 各 單 據 之 白 色 聯 ( 聯 合 信 用 卡 處 理 中 心 存 查 聯 ) 裝 封 掛 號 寄 送 或 親 送 本 中 心 辦 理 請 款 EDC 請 款 請 先 核 對 簽 帳 單 與 電 子 簽 帳 端 末 機 之 金 額 筆 數 是 否 相 符 後, 再 行 結 帳 請 款 如 發 現 請 款 金 額 或 筆 數 不 符 時, 請 查 明 原 因 或 電 洽 本 中 心 聯 合 信 用 卡 處 理 中 心 本 中 心 依 照 約 定 付 款 天 數 ( 人 工 作 業 請 款 付 款 天 數 至 少 4 個 營 業 日 ), 將 合 格 帳 款 扣 除 手 續 費 及 相 關 費 用 後 之 淨 額, 撥 付 至 貴 寶 號 約 定 帳 戶, 並 提 供 收 據 貼 心 小 叮 嚀 請 於 簽 帳 消 費 日 起 5 日 內 向 本 中 心 辦 理 請 款 收 據 範 例 國 內 卡 國 內 卡 10
帳 務 查 詢 作 業 為 提 供 特 約 商 店 更 便 利 之 帳 務 查 詢 作 業, 本 中 心 已 開 放 透 過 網 際 網 路 方 式, 提 供 貴 寶 號 使 用 特 店 網 路 服 務 系 統, 可 線 上 即 時 查 詢 帳 務 資 料 申 請 注 意 事 項 : 1. 貴 寶 號 於 申 請 後 將 接 獲 啟 用 通 知 郵 件, 初 次 登 入 本 系 統 時, 請 先 備 妥 特 約 商 店 代 號 登 入 密 碼 匯 款 銀 行 帳 號, 即 可 登 入 使 用 網 址 https://estore.nccc.com.tw 2. 如 未 申 請 使 用 本 系 統, 請 填 寫 聯 卡 中 心 特 店 網 路 服 務 系 統 申 請 書, 相 關 申 請 及 操 作 使 用 問 題, 請 電 洽 客 服 中 心 使 用 注 意 事 項 : 1. 本 服 務 係 透 過 網 際 網 路 或 電 子 郵 件 等 方 式, 提 供 貴 寶 號 查 詢 信 用 卡 簽 帳 請 款 資 訊 2. 貴 寶 號 使 用 本 服 務 時, 為 免 致 生 登 入 密 碼 信 用 卡 簽 帳 請 款 資 訊 洩 漏 衍 生 糾 葛 情 事, 請 依 下 列 約 定 辦 理 : (1) 貴 寶 號 使 用 本 系 統 之 登 入 密 碼, 請 自 行 妥 慎 保 密, 並 須 每 三 個 月 變 更 一 次 密 碼 (2) 貴 寶 號 使 用 人 員 調 職 或 離 職 時, 應 另 指 派 人 員 登 入 系 統 變 更 相 關 資 料 與 重 新 設 定 密 碼 (3) 有 關 貴 寶 號 已 結 帳 上 傳 之 信 用 卡 簽 帳 請 款 資 訊, 本 項 系 統 可 提 供 下 載 功 能 與 電 子 郵 件 寄 送 功 能, 對 於 貴 寶 號 已 收 取 之 信 用 卡 簽 帳 請 款 資 訊, 請 自 行 妥 慎 保 管 (4) 如 貴 寶 號 屬 於 連 鎖 體 系 之 加 盟 店 型 態 或 相 關 企 業, 本 服 務 系 統 之 帳 務 資 料 一 律 與 連 鎖 體 系 之 總 公 司 獨 立 處 理, 以 維 帳 務 資 料 之 保 密 性 3. 如 貴 寶 號 與 本 中 心 終 止 特 約 商 店 合 作 關 係, 則 無 法 使 用 本 服 務 4. 本 項 系 統 提 供 之 服 務 內 容 及 其 相 關 規 定 ( 含 注 意 事 項 ), 以 本 中 心 通 知 貴 寶 號 後 生 效 5. 請 詳 細 閱 讀 上 述 注 意 事 項 以 保 障 貴 寶 號 權 益 貼 心 小 叮 嚀 為 保 障 貴 寶 號 權 益, 請 您 務 必 於 請 款 後 進 行 對 帳 作 業 貴 寶 號 可 藉 由 特 店 網 路 服 務 系 統 查 詢 帳 款, 如 您 發 現 有 帳 款 不 合 或 有 帳 款 漏 失 情 形, 請 務 必 儘 速 與 客 服 中 心 連 絡 若 因 帳 款 漏 失 致 超 過 作 業 處 理 期 限 ( 自 簽 帳 消 費 日 起 5 日 內 ), 本 中 心 得 不 負 付 款 之 責 11
簽 帳 資 料 保 存 相 關 作 業 一 簽 帳 資 料 定 義 包 含 但 不 限 於 人 工 製 作 或 電 子 簽 帳 端 末 機 列 印 之 信 用 卡 簽 帳 單 郵 購 交 易 之 郵 購 訂 單 定 期 性 交 易 之 契 約 及 持 卡 人 同 意 付 款 授 權 書 EC 電 子 商 務 交 易 log 紀 錄 商 品 ( 服 務 ) 之 購 買 合 約 / 憑 證 記 載 或 圈 存 一 定 金 額 項 目 次 數 點 數 等 票 券 卡 片 或 其 他 類 似 性 質 之 憑 證 商 品 ( 服 務 ) 之 使 用 證 明 剩 餘 價 值 證 明 商 品 ( 服 務 ) 之 收 訖 證 明 等 特 約 商 店 接 受 持 卡 人 簽 帳 消 費 之 交 易 憑 證 二 簽 帳 資 料 保 存 信 用 卡 簽 帳 資 料 為 信 用 卡 交 易 之 原 始 憑 證, 特 約 商 店 應 依 規 定 妥 善 保 管, 切 勿 提 供 予 非 業 務 相 關 人 員 或 任 意 棄 置 ; 且 自 持 卡 人 簽 帳 交 易 日 起 算, 至 少 必 須 保 存 壹 年, 本 中 心 得 應 發 卡 銀 行 之 需 要, 隨 時 要 求 調 閱 感 熱 紙 簽 帳 單 之 保 存 方 式 : 請 避 免 放 置 於 高 溫 潮 濕 日 曬 與 油 漬 的 地 方 或 與 塑 膠 類 物 品 接 觸 三 簽 帳 資 料 調 閱 中 心 如 有 調 閱 簽 帳 資 料 之 需 要, 得 以 書 面 或 電 話 通 知 方 式 將 須 調 閱 之 資 料 通 知 特 約 商 店, 特 約 商 店 須 於 收 到 通 知 後 七 日 內 回 復 特 別 記 載 : ( 一 ) 若 特 約 商 店 未 於 期 限 內 回 復 調 閱, 將 構 成 發 卡 銀 行 要 求 扣 款 之 理 由, 影 響 特 約 商 店 之 權 益 甚 鉅, 故 特 約 商 店 之 帳 單 調 閱 地 址 或 連 絡 電 話 有 所 更 動 時, 請 立 即 與 本 中 心 聯 繫 辦 理 變 更, 以 免 影 響 調 單 作 業 而 損 及 特 約 商 店 權 益 ( 二 ) 對 於 本 中 心 持 卡 人 或 發 卡 機 構 或 信 用 卡 組 織 質 疑 之 帳 款, 特 約 商 店 應 配 合 詳 實 提 供 相 關 簽 帳 資 料 交 易 憑 證 及 特 約 商 店 聲 明 書, 協 助 本 中 心 回 復 ; 如 因 前 述 資 料 提 供 不 實 或 不 完 整, 造 成 該 爭 議 帳 款 須 返 還 發 卡 機 構 或 持 卡 人, 該 爭 議 帳 款 及 其 衍 生 之 相 關 處 理 費 用, 應 由 特 約 商 店 承 擔 四 簽 帳 資 料 保 密 ( 一 ) 信 用 卡 交 易 所 取 得 之 持 卡 人 卡 號 有 效 期 限 等 相 關 資 料, 依 個 人 資 料 保 護 法 及 信 用 卡 國 際 組 織 之 作 業 規 定, 特 約 商 店 須 負 起 保 密 之 責, 不 得 洩 漏 予 第 三 人 或 未 經 本 中 心 同 意 即 自 行 運 用 處 理 對 於 超 逾 保 存 期 限 之 簽 帳 資 料 或 不 再 使 用 之 客 戶 資 料 應 建 立 嚴 密 的 銷 毀 管 控 流 程, 並 應 留 存 完 整 銷 毀 紀 錄 特 約 商 店 如 有 違 反 相 關 作 業 約 定 或 法 規, 而 造 成 本 中 心 持 卡 人 或 發 卡 銀 行 之 損 失, 本 中 心 除 得 終 止 特 約 商 店 合 約 關 係 外, 特 約 商 店 並 應 負 起 損 害 賠 償 及 罰 款 等 相 關 責 任 ( 二 ) 若 有 執 法 機 關 以 調 查 案 件 為 由 要 求 提 供 持 卡 人 簽 帳 資 料 等 相 關 證 物, 為 維 護 特 約 商 店 權 益, 請 務 必 保 留 持 卡 人 簽 帳 資 料 等 相 關 證 物 之 影 本, 並 請 執 法 機 關 開 立 收 執 證 明, 以 備 日 後 發 卡 銀 行 調 單 所 需 12
卡 片 辨 識 說 明 如 何 辨 識 卡 片 1 以 肉 眼 檢 視 卡 片 正 面 凸 字 字 體 是 否 標 準 一 致 2 以 手 觸 摸 雷 射 標 籤 印 刷 部 份 是 否 平 滑 3 確 定 簽 名 欄 未 被 其 他 貼 條 貼 上, 或 曾 遭 刪 改 4 卡 片 正 反 面 之 設 計 圖 文 是 否 與 各 種 卡 片 的 特 徵 相 吻 合 5 若 有 疑 慮, 請 參 照 P.7~8 發 卡 銀 行 授 權 電 話 表 與 發 卡 行 確 認, 或 撥 端 末 機 上 之 客 服 電 話 與 本 中 心 聯 繫 發 現 偽 卡 時 應 如 何 處 理 當 您 在 接 受 簽 帳 交 易 時, 發 現 該 信 用 卡 是 一 張 偽 造 的 信 用 卡 時, 請 保 持 鎮 定 並 依 下 列 程 序 處 理 : 1 設 法 拖 延 交 易 之 進 行 2 利 用 機 會, 儘 速 與 發 卡 機 構 或 本 中 心 聯 繫 3 連 絡 時, 請 以 代 碼 10 (Code 10) 告 知 受 理 之 機 構 4 請 依 照 電 話 指 示 處 理 貼 心 小 叮 嚀 請 注 意, 偽 卡 所 製 作 之 簽 帳 單, 皆 不 具 有 合 法 性, 為 確 保 您 的 權 益, 請 務 必 教 育 所 有 收 銀 服 務 人 員, 在 接 受 顧 客 簽 帳 交 易 時, 謹 慎 核 對 處 理 如 何 辨 識 卡 片 掌 握 秘 訣 謹 慎 識 別 每 一 種 信 用 卡 都 設 有 特 殊 辨 識 特 徵, 防 止 假 冒 和 竄 改 每 當 您 接 受 信 用 卡 簽 帳 時, 請 仔 細 檢 查 這 些 辨 識 特 徵 U 卡 卡 樣 參 考 指 南 1 持 卡 人 卡 號 共 11 碼, 前 2 碼 是 銀 行 代 碼 2 持 卡 人 身 分 證 字 號 後 四 碼 以 xxxx 顯 示 3 身 分 證 字 號 左 右 各 一 朵 梅 花 凸 字 標 記 4 卡 片 有 效 期 限 ( 啟 用 年 YY 有 效 期 限 MM/YY) 5 梅 花 及 NCCC 圖 案 三 度 空 間 雷 射 影 像 7 1 2 4 3 6 5 6 U Card 之 專 屬 商 標 圖 7 銀 行 名 稱 13
Visa 卡 樣 參 考 指 南 Visa 卡 版 面 1 3 2 3 4 3 1 卡 號 開 頭 第 1 碼 為 4 2 卡 號 前 4 碼 下 方 有 與 之 相 符 之 平 面 印 刷 四 位 數 字 3 Visa 3D 立 體 飛 鴿 圖 案 雷 射 標 籤 可 置 於 卡 片 正 面 或 背 面 ; 或 與 磁 條 合 而 為 一 成 為 Visa 3D 立 體 防 偽 磁 條 4 三 碼 識 別 碼 壓 印 於 簽 名 條 內 或 右 方 MasterCard 卡 樣 參 考 指 南 MasterCard 卡 版 面 1 2 3 4 1 卡 號 開 頭 第 1 碼 為 5 或 2 2 卡 號 前 4 碼 下 方 有 與 之 相 符 的 平 面 印 刷 四 位 數 字 3 MasterCard 3D 立 體 雙 地 球 圖 案 雷 射 標 籤 可 置 於 卡 片 正 面 或 背 面 ; 或 與 磁 條 合 而 為 一 成 為 MasterCard 3D 立 體 防 偽 磁 條 4 卡 片 背 面 持 卡 人 簽 名 條 有 紅 黃 藍 等 三 色 MasterCard 字 樣 14
JCB 卡 樣 參 考 指 南 樣 式 一 JCB 卡 新 式 版 面 1 2 6 3 5 4 樣 式 二 JCB 卡 舊 式 版 面 1 2 7 3 5 4 1 卡 號 開 頭 第 1 2 碼 為 35 2 卡 號 前 4 碼 下 方 有 與 之 相 符 的 平 面 印 刷 四 位 數 字 3 JCB 立 體 雷 射 標 籤 僅 會 在 卡 片 正 面 或 背 面 出 現 一 次, 在 不 同 角 度 下 可 以 看 到 三 種 不 同 雷 射 圖 案, 為 從 地 球 邊 緣 升 起 之 太 陽 與 彩 虹 4 卡 片 背 面 簽 名 欄 印 有 卡 號 後 四 碼 加 三 碼 識 別 碼 ( 例 :9012 144) 5 卡 片 背 面 持 卡 人 簽 名 條 有 藍 綠 等 二 色 之 JCB 字 樣, 新 式 版 面 呈 水 平 6 JCB 新 標 誌 可 印 製 於 三 處 之 一 7 JCB 卡 舊 標 誌 流 通 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 除 置 於 正 面 右 下 角 外, 也 可 置 於 左 上 角 15
美 國 運 通 卡 樣 參 考 指 南 樣 式 一 美 國 運 通 簽 帳 卡 1 3 樣 式 二 美 國 運 通 信 用 卡 1 樣 式 三 美 國 運 通 環 球 網 路 信 用 卡 1 4 2 1 4 2 1 卡 號 均 為 37 或 34 開 頭 之 15 位 數 字 2 美 國 運 通 卡 卡 號 右 上 角 ( 或 左 上 角 ) 特 有 之 四 位 數 識 別 碼, 擦 搓 不 掉, 非 凸 印 3 同 卡 片 正 面 卡 號 15 碼 4 台 灣 或 其 他 海 外 銀 行 發 行 的 美 國 運 通 環 球 網 路 卡 之 設 計 雖 然 各 不 相 同, 但 卡 片 的 右 下 角 均 印 有 美 國 運 通 的 藍 色 標 誌 16
UnionPay 銀 聯 卡 樣 參 考 指 南 貼 心 小 叮 嚀 銀 聯 卡 卡 號 與 現 有 國 際 組 織 不 同, 分 別 發 行 3 4 5 6 9 開 頭 的 卡 片, 卡 片 各 種 類 及 卡 樣 特 徵 說 明 如 下 樣 式 一 借 記 卡 : 由 發 卡 銀 行 所 發 行 之 先 存 款 後 消 費 沒 有 透 支 額 度 功 能 之 卡 片 1 2 4 3 5 6 樣 式 二 貸 記 卡 : 又 稱 銀 聯 信 用 卡, 係 指 發 卡 銀 行 給 予 持 卡 人 一 定 之 信 用 額 度, 持 卡 人 可 在 信 用 額 度 內 先 消 費 後 還 款 之 信 用 卡 1 2 4 3 5 7 6 8 1 發 卡 銀 行 名 稱 與 標 誌 2 借 記 卡 為 13~19 位 數 ; 貸 記 卡 為 62 開 頭 的 16 位 數 字 3 持 卡 人 姓 名 : 借 記 卡 為 非 必 要 欄 位 ; 貸 記 卡 為 必 要 欄 位 4 银 联 為 舊 標 誌, UnionPay 银 联 為 新 標 誌, 目 前 皆 有 流 通 使 用 5 持 卡 人 簽 名 欄 : 借 記 卡 為 藍 色 及 灰 色 的 银 联 字 樣 ; 貸 記 卡 為 藍 色 及 灰 色 的 银 联 或 藍 色 及 紅 色 的 银 联 UnionPay 字 樣 6 借 記 卡 無 雷 射 標 籤 圖 案 ; 貸 記 卡 有 雷 射 標 籤 為 3D 立 體 天 壇 圖 案 17
UnionPay 銀 聯 卡 樣 參 考 指 南 樣 式 三 雙 品 牌 卡 : 同 時 具 有 銀 聯 卡 與 國 際 組 織 信 用 卡 (Visa MasterCard JCB 美 國 運 通 卡 等 ) 功 能 之 卡 片 持 卡 人 持 卡 消 費 時, 請 先 詢 問 持 卡 人 以 何 種 卡 別 支 付, 再 進 行 交 易 1 2 1 2 辨 識 方 式 請 參 照 Visa MasterCard 卡 樣 參 考 指 南 1 銀 聯 雙 品 牌 卡 片 正 面 會 同 時 擁 有 銀 聯 ( 置 於 右 上 方 ) 及 國 際 卡 組 織 品 牌 ( 置 於 右 下 方 ) 之 新 式 或 舊 式 標 誌 2 持 卡 人 簽 名 條 則 印 其 他 國 際 卡 組 織 之 字 樣, 如 : VISA MasterCard 補 充 說 明 銀 聯 雷 射 防 偽 標 識 1 防 偽 主 景 為 立 體 天 壇 圖 案 3 2 背 景 為 水 平 排 列 的 紅 色 及 綠 色 字 體 银 行 卡 联 合 2 3 天 壇 圖 案 左 上 方 有 放 大 鏡 4 天 壇 圖 案 右 上 方 有 银 联 字 樣 圖 章 4 1 18
金 融 卡 Smart Pay 卡 樣 參 考 指 南 金 融 卡 卡 片 識 別 標 章 金 融 卡 Smart Pay 消 費 扣 款 服 務 識 別 標 章 1 金 融 卡 卡 片 識 別 標 章 即 金 融 卡 跨 行 業 務 標 章 2 金 融 卡 Smart Pay 消 費 扣 款 服 務 點 標 章 為 白 底, 跨 行 業 務 系 統 標 章 文 字 邊 及 外 框 均 為 金 色 3 特 約 商 店 應 於 店 面 櫃 檯 及 具 銷 售 點 服 務 作 業 功 能 之 服 務 設 備 顯 著 位 置 加 貼 或 展 示 陳 列 金 融 卡 Smart Pay 消 費 扣 款 服 務 點 標 章 補 充 說 明 金 融 卡 Smart Pay 是 使 用 晶 片 金 融 卡 ( 辨 識 標 誌 如 圖 所 示 ) 購 物 消 費 交 易 之 機 制, 只 要 持 卡 人 有 晶 片 金 融 卡 且 發 卡 銀 行 有 提 供 金 融 卡 Smart Pay 服 務, 就 可 以 在 實 體 及 網 路 特 店 ( 辨 識 標 誌 如 圖 所 示 ) 購 物 消 費, 交 易 金 額 直 接 從 銀 行 帳 戶 扣 款, 持 卡 人 不 需 負 擔 跨 行 手 續 費 信 用 卡 交 易 與 金 融 卡 Smart Pay 交 易 過 程 之 最 大 不 同, 在 於 信 用 卡 交 易 完 成 後, 店 員 需 比 對 持 卡 人 在 簽 單 上 的 簽 名 與 卡 片 背 後 的 簽 名 來 辨 識 身 份 以 完 成 交 易 ; 金 融 卡 Smart Pay 乃 透 過 晶 片 來 辨 識 持 卡 人 輸 入 的 個 人 密 碼 是 否 正 確, 只 要 持 卡 人 輸 入 的 密 碼 正 確, 並 經 發 卡 銀 行 驗 證 交 易 驗 證 碼 無 誤 後 即 完 成 交 易 對 店 員 來 說, 顧 客 刷 信 用 卡, 要 請 顧 客 在 簽 單 上 簽 名 並 進 行 比 對 ; 顧 客 以 金 融 卡 Smart Pay 付 款, 只 要 輸 入 個 人 密 碼 正 確, 俟 刷 卡 機 列 印 交 易 明 細 單 後, 即 完 成 交 易 19
其 他 問 題 Q & A 問 題 一 : 授 權 號 碼 回 覆 碼 ( 銀 聯 卡 ) 代 表 何 種 意 義? 說 明 : 授 權 號 碼 回 覆 碼 ( 銀 聯 卡 ) 係 依 正 常 程 序 所 為 之 電 腦 作 業 編 碼, 非 為 辨 識 信 用 卡 真 偽 及 請 求 付 款 之 依 據 特 約 商 店 於 接 受 持 卡 人 刷 卡 消 費 時, 應 詳 盡 辨 明 卡 片 真 偽 及 有 效 性, 並 負 責 核 對 持 用 者 之 身 份 與 持 卡 人 本 人 是 否 相 符 切 勿 僅 憑 恃 授 權 號 碼 回 覆 碼 ( 銀 聯 卡 ) 之 賦 予, 而 忽 略 查 核 之 義 務 問 題 二 : 特 約 商 店 如 何 處 理 電 子 簽 帳 端 末 機 顯 示 請 聯 絡 發 卡 銀 行 (Call Bank) 拒 絕 交 易 (Reject) 或 沒 收 卡 (Pick Up Card) 等 作 業 訊 息? 說 明 :(1) 請 聯 絡 發 卡 銀 行 (Call Bank): 打 電 話 至 發 卡 機 構 或 本 中 心 報 備 (2) 拒 絕 交 易 (Reject): 交 易 不 核 准 (3) 沒 收 卡 (Pick Up Card): 沒 收 該 卡 片, 並 請 通 知 發 卡 機 構 或 本 中 心 問 題 三 : 特 約 商 店 如 何 判 斷 可 疑 偽 冒 詐 欺 交 易? 說 明 :(1) 持 卡 人 購 買 高 單 價 商 品, 其 消 費 數 量 金 額 異 常 者 (2) 持 卡 人 密 集 刷 卡 之 異 常 消 費 行 為 (3) 持 卡 人 遇 刷 卡 無 法 完 成, 即 要 求 商 家 配 合 降 刷 或 分 刷 交 易 或 表 示 以 多 卡 換 刷 (4) 商 家 依 刷 卡 程 序 欲 與 銀 行 連 繫 時, 持 卡 人 立 即 顯 現 不 安 神 態, 推 託 手 續 麻 煩 或 以 提 現 為 由, 迅 速 逃 離 現 場 問 題 四 : 特 約 商 店 如 發 現 偽 冒 詐 欺 交 易 之 情 況 時, 如 何 處 置? 說 明 :(1) 對 於 大 金 額 或 異 常 之 交 易, 雖 已 取 得 授 權 號 碼, 如 無 法 辨 明 其 卡 片 真 偽 時, 可 另 行 以 電 話 方 式 洽 詢 本 中 心 或 發 卡 機 構, 要 求 核 對 持 卡 人 身 份, 切 勿 聽 從 客 戶 指 示 操 作 刷 卡 或 僅 憑 持 卡 人 出 示 之 身 分 證 件 來 判 斷 卡 片 之 真 偽 ( 偽 冒 嫌 犯 通 常 持 假 證 件 ) (2) 如 經 確 認 為 偽 冒 交 易, 請 拒 絕 交 易, 並 儘 量 配 合 沒 收 該 卡 片 (3) 情 況 允 許 下, 立 刻 報 警 處 理, 並 記 下 可 疑 交 通 工 具 車 號 等 資 料, 以 利 後 續 追 蹤 調 查 另 如 貴 寶 號 有 裝 設 監 視 錄 影 設 備, 除 具 有 嚇 阻 作 用, 亦 可 提 供 案 發 時 之 資 訊 (4) 對 於 可 疑 之 人 事 物, 立 即 反 映 給 本 中 心 或 發 卡 機 構 知 悉, 若 已 發 生 偽 冒 交 易, 請 配 合 向 治 安 單 位 報 案, 並 積 極 協 助 警 方 及 本 中 心 展 開 調 查 20
其 他 問 題 Q & A 問 題 五 : 特 約 商 店 應 如 何 配 合 積 極 防 制 偽 冒 盜 刷 交 易? 說 明 :(1) 請 貴 寶 號 配 合 相 關 作 業 規 定 處 理 每 筆 刷 卡 簽 帳 交 易, 並 確 實 檢 視 信 用 卡 外 觀 之 真 偽, 且 保 留 相 關 重 要 線 索 及 相 關 人 證 物 證 (2) 為 鼓 勵 貴 寶 號 採 取 積 極 防 制 作 為, 除 既 有 沒 收 卡 片 獎 金 之 外, 另 提 供 高 額 破 案 獎 金, 辦 法 如 下 : Ⅰ 現 場 協 助 報 警 逮 捕 持 偽 ( 變 ) 造 信 用 卡 嫌 犯, 經 警 方 移 送 偵 辦 者, 查 獲 嫌 犯 每 名 獎 金 新 台 幣 1 萬 元 Ⅱ 提 供 警 方 重 要 線 索 及 相 關 人 證 物 證, 因 而 破 獲 偽 卡 集 團, 經 警 方 公 告 破 案 者, 每 案 獎 金 新 台 幣 5 萬 元 (3) 如 貴 寶 號 有 任 何 疑 問, 敬 請 電 洽 本 中 心 風 險 管 理 組 電 話 (02)27138686 轉 2355 分 機 問 題 六 : 偽 造 信 用 卡 或 持 偽 卡 盜 刷, 觸 犯 何 種 刑 責? 說 明 :(1) 製 作 偽 卡 者 : 處 一 年 以 上 七 年 以 下 有 期 徒 刑, 得 併 科 三 萬 元 以 下 罰 金 (2) 使 用 偽 卡 或 提 供 偽 卡 者 : 處 五 年 以 下 有 期 徒 刑, 得 併 科 三 萬 元 以 下 罰 金 (3) 提 供 偽 造 變 造 信 用 卡 之 器 械 原 料 或 電 磁 記 錄 者 : 處 兩 年 以 下 有 期 徒 刑, 得 併 科 五 千 元 以 下 罰 金 若 利 用 職 務 機 會 犯 前 項 之 罪 者, 加 重 其 刑 至 二 分 之 一 依 刑 法 第 二 百 零 一 條 刑 法 第 二 百 零 四 條 規 定 參 照 問 題 七 : 特 約 商 店 是 否 可 自 行 頂 讓 或 出 借 刷 卡 機 具 供 他 人 使 用? 說 明 :(1) 不 可 以 端 末 設 備 僅 供 與 本 中 心 簽 約 之 營 業 主 體 使 用, 不 得 自 行 頂 讓 或 出 借 刷 卡 機 具 供 他 人 使 用 (2) 特 約 商 店 結 束 營 業 時, 須 書 面 通 知 本 中 心 並 終 止 雙 方 合 約 關 係, 切 勿 自 行 頂 讓 或 出 借 刷 卡 機 具 供 他 人 使 用, 以 免 遭 人 惡 用 或 從 事 不 法 詐 欺 活 動, 危 及 自 身 權 益 21
其 他 問 題 Q & A 問 題 八 : 特 約 商 店 應 如 何 處 置 持 卡 人 交 易 資 料? 說 明 :(1) 特 約 商 店 應 妥 善 保 管 本 中 心 提 供 之 刷 卡 機 具, 並 加 強 內 部 員 工 安 全 管 理, 避 免 信 用 卡 交 易 資 料 外 流 或 不 肖 員 工 盜 錄 客 戶 資 料 (2) 持 卡 人 交 易 資 料 ( 包 含 簽 帳 單 訂 購 單 客 戶 資 料 等 ) 應 置 放 於 管 制 處 所 內, 並 留 存 相 關 調 閱 記 錄, 同 時 嚴 禁 非 職 務 相 關 人 員 任 意 出 入 保 管 場 所 或 存 取 資 料 (3) 每 筆 簽 帳 單 應 註 記 交 易 經 手 人 員 姓 名 ( 臨 時 工 讀 人 員 亦 同 ), 並 保 留 人 員 排 班 資 料, 便 於 日 後 追 蹤 查 詢 ; 留 意 店 內 人 員 行 為 舉 止 是 否 有 異 狀, 若 為 夜 間 排 班 時 段 之 值 班 人 員, 應 指 示 主 管 幹 部 特 別 加 強 督 導 (4) 特 約 商 店 如 因 交 易 需 要 而 須 取 得 持 卡 人 姓 名 電 話 或 地 址 等 資 料 時, 應 先 經 持 卡 人 同 意, 並 應 將 資 料 妥 善 保 管, 不 得 移 做 他 用 (5) 發 票 或 收 據 如 需 註 記 列 印 卡 號 資 料 時, 持 卡 人 存 根 聯 應 做 部 份 卡 號 掩 飾 處 理 (6) 慎 選 資 料 處 理 廠 商, 並 應 加 強 管 理 定 期 稽 核, 如 為 電 子 商 務 特 店 更 應 注 意 防 範 資 料 處 理 廠 商 將 持 卡 人 資 料 轉 售 或 外 洩 (7) 建 立 內 部 安 全 管 控 機 制 以 防 止 交 易 資 料 被 盜 用, 若 發 生 資 料 被 非 法 存 取 或 外 洩 情 事, 請 立 即 通 報 本 中 心 採 取 必 要 的 措 施 問 題 九 : 特 約 商 店 接 獲 不 明 查 詢 電 話 或 查 證 事 項 時, 應 如 何 處 置? 說 明 : 特 約 商 店 為 免 遭 不 法 集 團 利 用 或 疑 不 法 集 團 利 用 本 中 心 名 義 從 事 不 法 活 動, 當 接 獲 不 明 查 詢 電 話 或 查 證 事 項 時, 請 立 即 向 本 中 心 反 映 問 題 十 : 同 一 筆 交 易 可 以 分 成 數 張 簽 帳 單 刷 卡 嗎? 說 明 : 同 一 筆 交 易 ( 一 次 購 買 行 為, 可 能 包 含 數 個 消 費 項 目 ) 必 須 以 一 張 簽 帳 單 完 成 交 易 及 請 款 千 萬 不 可 因 卡 片 額 度 不 足 或 持 卡 人 要 求, 而 將 一 筆 交 易 索 取 兩 個 以 上 的 授 權 碼 或 兩 張 以 上 的 簽 帳 單, 否 則 本 中 心 得 拒 絕 支 付 該 筆 簽 帳 款 問 題 十 一 : 無 凸 字 的 平 面 信 用 卡, 可 以 用 手 刷 印 錄 機 來 進 行 交 易 請 款 嗎? 說 明 : 由 於 這 一 款 卡 片 並 無 凸 字, 因 此 僅 能 以 電 子 簽 帳 端 末 機 完 成 交 易 ( 包 含 向 發 卡 銀 行 取 得 授 權 號 碼 且 以 電 子 簽 帳 端 末 機 自 動 列 印 簽 帳 單 完 成 之 交 易 ), 並 無 法 用 於 手 動 壓 印 式 ( 印 錄 機 ) 的 信 用 卡 交 易 22
金 融 卡 Smart Pay Q & A 問 題 一 :Visa 金 融 卡 可 以 簽 帳 消 費 也 可 以 使 用 晶 片 金 融 卡 消 費 扣 款 功 能, 而 兩 種 功 能 在 使 用 上 有 什 麼 不 同 呢? 說 明 : 持 Visa 金 融 卡 在 Visa 特 約 商 店 簽 帳 消 費 如 同 信 用 卡 一 樣, 交 易 後 需 於 簽 單 上 簽 名 以 完 成 交 易 ; 而 在 金 融 卡 Smart Pay 特 約 商 店 消 費 時 需 輸 入 晶 片 密 碼 以 進 行 身 份 驗 證 問 題 二 : 特 約 商 店 收 款 時, 要 如 何 區 別 持 卡 人 以 信 用 卡 或 金 融 卡 Smart Pay 進 行 支 付 呢? 說 明 :(1) 由 持 卡 人 告 知 使 用 何 種 卡 片 功 能 進 行 交 易 (2) 信 用 卡 ( 含 Visa 金 融 卡 ) 以 簽 名 作 為 身 份 辨 識, 晶 片 金 融 卡 以 輸 入 個 人 密 碼 作 為 身 份 辨 識 (3) 信 用 卡 ( 含 Visa 金 融 卡 ) 正 面 或 背 面 會 有 國 際 組 織 的 LOGO, 如 : Visa MasterCard JCB 等 金 融 卡 Smart Pay 在 卡 片 正 面 或 背 面 會 有 跨 行 金 色 標 誌, 如 圖 所 示 (4) 另 亦 可 透 過 端 末 設 備 進 行 判 讀, 當 卡 片 插 入 端 末 機 後, 若 判 讀 卡 片 為 信 用 卡 或 Visa 金 融 卡, 端 末 機 就 會 列 印 簽 單 提 供 持 卡 人 簽 名 ; 若 判 讀 卡 片 為 金 融 卡 Smart Pay, 端 末 機 就 會 請 持 卡 人 輸 入 密 碼 (5) 若 卡 片 同 時 具 有 信 用 卡 及 金 融 卡 Smart Pay 功 能, 則 端 末 機 會 提 供 持 卡 人 選 擇 使 用 何 種 卡 片 功 能 進 行 交 易 問 題 三 : 持 卡 人 進 行 金 融 卡 Smart Pay 交 易 時, 為 何 需 要 輸 入 密 碼? 說 明 : 以 晶 片 金 融 卡 進 行 金 融 卡 Smart Pay 購 物 付 款 時, 如 同 持 卡 人 到 ATM 進 行 提 款 一 般, 故 透 過 晶 片 金 融 卡 並 輸 入 密 碼 以 進 行 持 卡 人 身 份 的 驗 證 問 題 四 : 持 卡 人 以 金 融 卡 Smart Pay 付 款, 事 後 因 商 品 瑕 疵 需 進 行 退 款 事 宜, 特 店 該 如 何 處 理? 說 明 : 特 店 僅 需 透 過 退 費 交 易 處 理, 即 可 將 該 筆 金 融 卡 Smart Pay 交 易 之 款 項 退 還 到 持 卡 人 的 帳 戶 問 題 五 : 何 謂 感 應 式 金 融 卡, 與 金 融 卡 Smart Pay 又 有 何 差 異? 說 明 :(1) 感 應 式 金 融 卡 同 樣 使 用 晶 片 金 融 卡 購 物 消 費 交 易 之 機 制, 讓 原 金 融 卡 Smart Pay 新 增 感 應 式 交 易 功 能, 持 卡 人 於 結 帳 新 臺 幣 3,000 元 以 內, 於 設 有 感 應 式 金 融 卡 讀 卡 機 特 店 感 應 卡 片, 不 須 輸 入 密 碼 即 完 成 消 費 交 易 ; 若 超 過 新 臺 幣 3,000 元 之 交 易, 則 改 插 卡 輸 入 密 碼 方 式 完 成 (2) 感 應 式 金 融 卡 卡 面 設 計, 除 包 含 原 晶 片 金 融 卡 圖 示 外, 多 新 增 感 應 式 金 融 卡 字 樣 23
( ) 電 腦 語 音 系 統 服 務 貴 寶 號 可 利 用 本 中 心 電 腦 語 音 查 詢 系 統 處 理 授 權 碼 索 取 帳 款 查 詢 用 品 補 充 及 端 末 機 報 修 等 事 宜 本 中 心 電 腦 語 音 查 詢 專 線 及 操 作 步 驟 如 下 : 服 務 專 線 :(02) 2715-1754 收 到 假 冒 本 中 心 發 出 的 簡 訊 請 按 8 索 取 授 權 號 碼 請 按 1 查 詢 帳 款 請 按 2 補 充 用 品 請 按 3 請 輸 入 特 店 代 號 ** - *** - **** - * 請 輸 入 請 款 金 額, 結 束 請 按 # 請 連 續 輸 入 所 須 用 品 代 號 完 成 後 請 按 # 手 刷 簽 帳 單 請 按 1 電 子 簽 帳 端 末 機 紙 捲 請 按 2 請 款 單 請 按 3 請 款 信 封 請 按 4 退 款 單 請 按 5 信 用 卡 貼 紙 請 按 6 端 末 機 報 修 請 按 4 請 輸 入 端 末 機 編 號 共 8 碼 專 人 服 務 請 按 0 請 輸 入 白 天 聯 絡 電 話 正 確 請 按 1 更 正 請 按 2 系 統 自 動 回 復 貼 心 小 叮 嚀 請 貴 寶 號 保 留 兩 週 之 用 品 庫 存 量, 以 免 配 送 不 及 造 成 短 缺 24
本 中 心 營 業 時 間 週 一 至 週 五 上 午 8:30 至 下 午 6:00 週 六 日 及 國 定 假 日 例 休 總 機 代 表 號 (02)2713-8686 (02)2719-1919 電 話 服 務 及 授 權 專 線 (24 小 時 全 年 無 休 ) (02)2715-1754 (02)2546-8588 (0800)058-085 (0800)211-925 申 訴 專 線 (02)2514-0145 財 團 法 人 聯 合 信 用 卡 處 理 中 心 https://www.nccc.com.tw 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