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四 章 研 究 设 计 Research Design 厉 萍 pingli12@sdu.edu.cn
第 二 节 设 计 类 型 按 研 究 性 质 不 同 质 性 研 究 qualitative research 量 性 研 究 quantitative research 按 设 计 内 容 不 同 实 验 性 研 究 experimental research 类 实 验 性 研 究 quasi-experimental research 非 实 验 性 研 究 non-experimental research
临 床 研 究 前 瞻 性 研 究 prospective study 回 顾 性 研 究 retrospective study 观 察 性 研 究 横 断 面 研 究 cross-sectional study 队 列 研 究 cohort study 病 例 对 照 研 究 case-control study 流 行 病 学 研 究 实 验 性 研 究 理 论 流 行 病 学 研 究 临 床 随 机 对 照 实 验 (randomized controlled trial, RCT) 现 场 试 验 社 区 试 验
一 量 性 研 究 和 质 性 研 究 量 性 研 究 (quantitative research) 是 指 按 照 预 先 设 计 的 方 案 进 行 研 究, 通 过 对 指 标 的 观 察 获 得 数 据 资 料, 并 最 终 用 数 字 来 说 明 和 解 释 结 果 质 性 研 究 (qualitative research) 是 以 研 究 者 本 人 作 为 研 究 工 具, 在 自 然 情 境 下 采 用 多 种 资 料 收 集 方 法 对 社 会 现 象 进 行 整 体 性 探 究, 采 用 归 纳 方 法 分 析 资 料, 并 最 终 以 文 字 形 式 描 述 结 果 或 形 成 理 论
二 回 顾 性 研 究 和 前 瞻 性 研 究 回 顾 性 研 究 ( retrospective study): 由 果 及 因 的 研 究 如 : 对 已 经 确 诊 为 糖 尿 病 (Ⅱ 型 )3 年 的, 已 经 出 现 并 发 症 的 和 没 有 出 现 并 发 症 的 两 组 患 者 进 行 比 较 前 瞻 性 研 究 ( prospective study): 由 因 到 果 的 研 究 如 : 比 较 目 前 每 天 坚 持 锻 炼 的 50 岁 以 上 的 人 和 不 参 加 任 何 体 育 运 动 的 50 岁 以 上 的 人, 若 干 年 后 生 活 质 量 的 差 异
三 实 验 性 类 实 验 性 和 非 实 验 性 研 究 实 验 性 研 究 又 称 干 预 性 研 究, 是 采 用 随 机 分 组 设 立 对 照 和 控 制 和 干 预 某 些 因 素 的 研 究 方 法, 也 称 为 随 机 对 照 实 验 研 究 (randomized controlled trial,rct) 类 实 验 性 研 究 也 称 半 实 验 研 究, 指 在 实 验 研 究 中, 有 干 预 措 施, 但 可 能 缺 少 按 随 机 原 则 分 组 或 没 有 设 对 照 组 的 研 究 方 法 非 实 验 性 研 究 是 指 对 研 究 对 象 不 施 加 任 何 护 理 干 预 和 处 理 措 施 的 研 究 方 法
( 一 ) 实 验 性 研 究 1. 必 备 三 个 特 点 干 预 (intervention): 根 据 研 究 目 的 对 研 究 对 象 施 加 的 处 理 因 素 是 区 别 非 实 验 性 研 究 的 根 本 设 立 对 照 组 (control): 为 了 突 出 实 验 处 理 因 素 的 主 效 应, 对 能 影 响 研 究 结 果 的 干 扰 因 素 进 行 控 制 随 机 分 组 (randomization): 是 使 实 验 组 和 对 照 组 能 在 均 衡 条 件 下 进 行 比 较, 以 最 大 限 度 地 降 低 无 关 变 量 的 影 响
2. 实 验 性 研 究 设 计 的 类 型 单 纯 实 验 后 对 照 设 计 实 验 前 后 对 照 设 计 索 罗 门 四 组 设 计 随 机 化 区 组 设 计 交 叉 设 计 析 因 设 计 拉 丁 方 设 计 正 交 设 计 8
(1) 单 纯 实 验 后 对 照 设 计 9
实 例 题 目 : 渐 强 式 运 动 训 练 对 冠 脉 搭 桥 患 者 术 后 恢 复 及 心 功 能 的 影 响 设 计 : 将 随 机 选 取 的 60 例 拟 行 冠 脉 搭 桥 的 住 院 患 者 随 机 分 为 康 复 组 (n=30) 和 对 照 组 (n=30) 两 组 均 接 受 常 规 的 手 术 前 后 治 疗 和 护 理, 在 此 基 础 上, 康 复 组 给 予 强 度 渐 增 的 运 动 训 练 主 要 观 察 指 标 为 包 括 术 后 两 组 患 者 6min 步 行 试 验 (6MWT) 左 室 射 血 分 数 (LVEF) 术 后 插 管 时 间 重 症 护 理 时 间 与 术 后 住 院 时 间
(2) 实 验 前 后 对 照 设 计
实 例 题 目 : 技 能 训 练 对 成 人 低 视 力 患 者 自 我 效 能 和 生 活 质 量 的 影 响 方 法 : 将 70 例 符 合 纳 入 与 排 除 标 准 的 低 视 力 患 者 随 机 分 配 到 干 预 组 与 对 照 组 干 预 组 35 例 接 受 为 期 4 周 的 自 我 管 理 式 综 合 技 能 训 练, 包 括 助 视 器 使 用 的 视 觉 训 练 日 常 生 活 技 能 训 练 定 向 行 走 技 能 训 练 对 照 组 35 例 接 受 常 规 照 护 资 料 收 集 时 间 为 干 预 前 干 预 后 1 个 月, 以 及 干 预 后 3 个 月
(3) 索 罗 门 四 组 设 计
实 例 题 目 : 认 知 教 育 改 善 护 士 对 AIDS 患 者 态 度 的 研 究 方 法 : 将 随 机 抽 取 的 160 名 护 士 随 机 分 成 4 组, 每 组 40 人, 实 验 组 和 对 照 组 各 2 组, 分 别 命 名 为 实 验 组 1 2 和 对 照 组 1 2 对 实 验 组 1 和 对 照 组 1 在 认 知 教 育 实 施 前 进 行 态 度 的 测 量, 对 实 验 组 1 进 行 认 知 教 育 干 预 后, 再 对 实 验 组 1 和 对 照 组 1 进 行 态 度 的 测 量 ; 而 对 实 验 组 2 和 对 照 组 2 在 认 知 教 育 干 预 前 不 实 施 测 量, 认 知 教 育 干 预 后, 才 对 实 验 组 2 和 对 照 组 2 进 行 态 度 的 测 量
(4) 随 机 化 区 组 设 计 也 称 配 伍 组 设 计, 是 将 条 件 相 近 的 研 究 对 象 配 成 一 组, 称 为 区 组, 每 个 区 组 的 样 本 例 数 主 要 取 决 于 研 究 需 要 的 对 比 组 数 将 每 个 区 组 中 的 研 究 对 象 按 随 机 的 方 法 分 到 各 个 对 比 组, 给 予 不 同 的 处 理 或 干 预 这 种 设 计 增 强 了 各 组 间 的 均 衡 性, 可 进 一 步 控 制 干 扰 因 素 15
实 例 题 目 : 低 分 子 肝 素 皮 下 注 射 局 部 压 迫 时 间 与 皮 下 出 血 关 系 设 计 : 选 择 行 冠 状 动 脉 支 架 植 入 术 后 皮 下 注 射 低 分 子 肝 素 的 患 者 50 例, 每 例 注 射 5 次 将 每 例 患 者 的 5 次 皮 下 注 射 随 机 分 为 5 组, 设 定 5 组 的 压 迫 时 间 分 别 为 1 2 3 4 和 5min, 这 5 次 压 迫 时 间 顺 序 对 每 位 患 者 而 言 是 随 机 的 12h 后 观 察 皮 下 出 血 例 次 和 出 血 面 积 的 大 小 每 位 患 者 的 5 次 注 射 组 成 一 个 区 组 16
(5) 交 叉 设 计 也 称 重 复 测 量 设 计 (repeated measures design), 是 一 种 特 殊 的 自 身 对 照 设 计 在 进 行 设 计 时, 首 先 将 条 件 相 近 的 观 察 对 象 配 对, 再 用 随 机 分 配 的 方 法 决 定 其 中 之 一 先 采 用 实 验 处 理 A, 再 接 受 B; 另 一 半 对 象 先 接 受 B, 再 接 受 A; 两 种 实 验 处 理 在 研 究 过 程 中 交 叉 进 行 17
实 例 题 目 : 不 同 靠 背 角 度 对 脑 损 伤 患 者 颅 内 压 和 脑 灌 注 压 的 影 响 方 法 : 选 取 符 合 条 件 的 脑 损 伤 患 者 60 例, 首 先 将 条 件 相 近 的 被 试 配 对, 共 30 对, 按 随 机 的 方 法 分 成 两 组, 每 组 15 对, 各 30 例 每 个 被 试 均 接 受 两 种 实 验 处 理, 即 处 理 A ( 平 靠 背 ) 和 处 理 B( 倾 斜 30 度 的 靠 背 ), 但 是 处 理 A 和 B 顺 序 交 替 进 行, 保 证 有 一 半 被 试 先 接 受 处 理 A, 再 接 受 处 理 B, 另 一 半 被 试 先 接 受 处 理 B, 再 接 受 处 理 A, 最 后 比 较 分 析 两 种 靠 背 方 式 的 效 果 18
(6) 析 因 设 计 是 将 两 个 或 多 个 因 素 的 各 个 水 平 进 行 排 列 组 合, 交 叉 分 组 进 行 试 验, 可 用 于 分 析 各 因 素 间 的 交 互 作 用 19
实 例 题 目 : 听 觉 和 触 觉 刺 激 对 早 产 儿 发 育 的 促 进 作 用 方 法 : 将 符 合 条 件 的 早 产 儿 随 机 分 成 六 个 组, 其 中 1 2 3 组 为 听 觉 刺 激 组 ;4 5 6 组 为 触 觉 刺 激 组, 刺 激 的 持 续 时 间 分 别 为 15 分 钟 30 分 钟 和 45 分 钟 干 预 开 始 前 对 1~6 组 的 早 产 儿 进 行 相 关 指 标 的 测 量, 对 1 2 3 组 分 别 进 行 每 日 15 分 钟 30 分 钟 和 45 分 钟 听 觉 刺 激, 对 4 5 6 组 分 别 进 行 15 分 钟 30 分 钟 和 45 分 钟 触 觉 刺 激 一 周 后 再 对 1~6 组 的 这 些 相 关 指 标 进 行 测 量, 并 进 行 统 计 分 析 20
(7) 拉 丁 方 设 计 适 用 于 实 验 中 涉 及 三 个 处 理 因 素, 各 个 因 素 间 无 交 互 作 用 且 水 平 数 相 等 的 情 况 (8) 正 交 设 计 适 用 于 研 究 中 涉 及 的 处 理 因 素 在 3 个 以 上, 且 因 素 间 可 能 存 在 着 交 互 作 用 的 情 况 21
3. 实 验 性 研 究 的 优 缺 点 优 点 : 由 于 设 计 的 科 学 性, 能 比 较 准 确 地 解 释 自 变 量 和 因 变 量 之 间 的 因 果 关 系, 客 观 性 较 高 缺 点 : 在 护 理 领 域 应 用 的 普 遍 性 差 ; 实 际 工 作 中 难 以 做 到 完 全 随 机 分 组, 难 以 完 全 控 制 干 扰 因 素, 难 以 找 到 完 全 相 等 的 对 照 组
( 二 ) 类 实 验 性 研 究 1. 特 点 (1) 干 预 或 操 纵, 是 必 备 的 条 件 ; (2) 随 机 分 组 和 设 对 照 组 ( 两 者 只 具 备 其 一 或 都 不 具 备 ) 23
2. 类 实 验 性 研 究 的 类 型 (1) 无 相 等 对 照 组 设 计 (2) 自 身 实 验 前 后 对 照 设 计 (3) 时 间 连 续 性 设 计 24
(1) 无 相 等 对 照 组 设 计 该 类 研 究 具 有 实 验 组 和 对 照 组, 但 实 验 组 和 对 照 组 限 于 现 实 条 件 无 法 做 到 随 机 分 组, 也 就 是 两 组 不 对 等, 在 对 实 验 组 进 行 干 预 前 后 ( 方 式 1) 或 干 预 后 ( 方 式 2), 对 两 组 进 行 观 察 和 测 量 方 式 1: O1 X O2 O1 O2 方 式 2: X O O 注 :O,O1,O2= 观 察 或 测 量 ;X= 处 理 或 干 预 25
方 式 1--- 实 例 题 目 : 心 理 干 预 对 社 区 糖 尿 病 患 者 生 活 质 量 的 影 响 设 计 : 在 某 城 市 的 两 个 社 区 分 别 选 取 30 名 糖 尿 病 人 作 为 实 验 组 和 对 照 组, 在 实 施 某 种 护 理 干 预 措 施 前, 对 两 组 被 试 的 生 活 质 量 进 行 测 量, 对 实 验 组 实 施 某 种 护 理 措 施 后, 再 对 两 组 被 试 的 生 活 质 量 进 行 测 量 26
方 式 2--- 实 例 题 目 : 放 松 训 练 对 肺 癌 患 者 围 手 术 期 康 复 的 效 果 方 法 : 选 取 100 例 肺 癌 围 手 术 期 患 者 按 病 区 分 组, 其 中 A B C 病 区 50 例 为 干 预 组,D E 病 区 50 例 为 对 照 组, 两 组 均 采 取 常 规 护 理, 干 预 组 在 常 规 护 理 的 基 础 上 对 围 手 术 各 期 进 行 放 松 训 练 两 组 分 别 于 术 后 5~7d 进 行 焦 虑 自 评 量 表 (SAS) 疼 痛 体 力 活 动 状 态, 以 及 呼 吸 功 能 血 氧 饱 和 度 等 进 行 评 定 27
(2) 自 身 实 验 前 后 对 照 设 计 该 类 设 计 没 有 对 照 组, 被 试 在 干 预 前 后 进 行 自 身 对 照 表 示 如 下 : O1 X O2 28
实 例 题 目 : 放 松 训 练 对 失 眠 患 者 焦 虑 情 绪 改 善 状 况 的 研 究 设 计 : 选 择 符 合 研 究 要 求 的 失 眠 患 者 50 例, 首 先 测 定 他 们 的 焦 虑 水 平, 然 后 让 他 们 学 会 自 我 放 松 训 练, 每 日 进 行 2 次,1 个 月 后 测 量 他 们 焦 虑 水 平 的 改 善 情 况 29
(3) 时 间 连 续 性 设 计 是 单 纯 自 身 前 后 对 照 设 计 的 改 进, 适 用 于 自 变 量 本 身 的 稳 定 性 无 法 确 定 的 情 形 在 干 预 前 后 分 别 进 行 多 次 的 观 察 和 测 量 表 示 如 下 : O1 O2 O3 O4 X O5 O6 O7 O8 30
实 例 题 目 : 医 院 的 奖 励 制 度 对 护 士 工 作 积 极 性 的 影 响 设 计 : 在 实 施 奖 励 制 度 前 后 分 别 定 期 对 护 士 的 工 作 积 极 性 进 行 多 次 测 量, 通 过 对 各 阶 段 的 比 较, 分 析 奖 励 制 度 的 有 效 性 31
3. 类 实 验 性 研 究 的 优 缺 点 类 实 验 性 研 究 对 因 果 关 系 论 述 较 弱, 但 类 实 验 性 研 究 在 实 际 研 究 中 的 可 行 性 较 高
( 三 ) 非 实 验 性 研 究 1. 特 点 无 任 何 干 预 或 处 理 措 施 这 是 非 实 验 性 研 究 与 实 验 性 研 究 的 本 质 区 别 在 完 全 自 然 的 状 态 下 进 行 适 合 于 对 研 究 问 题 了 解 不 多 或 问 题 较 复 杂 的 情 形 通 过 描 述 比 较 或 者 探 讨 相 互 关 系 来 揭 示 现 象 的 本 质 非 实 验 性 研 究 是 进 行 实 验 性 研 究 的 基 础 和 前 提 33
2. 常 见 类 型 非 实 验 性 研 究 ( 观 察 性 研 究 ) 描 述 性 研 究 分 析 性 研 究 横 断 面 研 究 (cross sectional study) 队 列 研 究 (cohort study) 病 例 对 照 研 究 (case control study)
(1) 横 断 面 研 究 (cross sectional study) 定 义 : 又 称 现 况 研 究, 是 指 在 特 定 的 时 间 内, 通 过 调 查 的 方 法, 对 特 定 人 群 中 某 疾 病 或 健 康 状 况 及 有 关 因 素 的 情 况 进 行 调 查, 以 描 述 该 病 或 健 康 状 况 的 分 布 及 其 与 相 关 因 素 的 关 系 适 用 范 围 : 描 述 发 生 率 患 病 率 等 情 形 ; 初 步 了 解 事 件 发 生 的 相 关 因 素 ; 医 疗 服 务 的 需 求 及 其 质 量 的 调 查 等
居 家 腹 膜 透 析 患 者 自 我 护 理 能 力 现 状 及 影 响 因 素 分 析 目 的 : 了 解 居 家 腹 膜 透 析 患 者 自 我 护 理 能 力 的 现 状, 探 讨 其 影 响 因 素 方 法 : 应 用 一 般 资 料 调 查 表 及 自 我 护 理 能 力 问 卷, 对 194 例 常 规 门 诊 随 访 的 居 家 腹 膜 透 析 患 者 进 行 调 查 结 论 : 居 家 腹 膜 透 析 患 者 具 有 一 定 的 自 我 护 理 能 力, 但 患 者 治 疗 依 从 性 欠 佳 临 床 护 理 工 作 者 可 针 对 不 同 年 龄 教 育 程 度 透 析 龄 及 居 住 环 境 的 腹 膜 透 析 患 者 采 取 不 同 的 健 康 教 育 方 式, 以 促 进 其 自 我 护 理 能 力 的 提 高
(2) 队 列 研 究 (cohort study) 定 义 : 又 称 定 群 研 究, 是 指 对 目 前 已 存 在 差 异 的 两 组 或 以 上 的 研 究 对 象 ( 比 如 是 否 暴 露 于 某 危 险 因 素 ), 在 自 然 的 状 态 下 进 行 持 续 若 干 时 间 的 观 察, 比 较 随 着 时 间 的 延 续 组 间 的 差 异, 并 进 行 分 析 适 用 范 围 : 深 入 检 验 病 因 假 设 ; 评 价 预 防 和 治 疗 效 果 及 疾 病 自 然 史
院 前 家 庭 急 救 对 出 血 性 脑 卒 中 预 后 的 影 响 方 法 : 采 用 前 瞻 性 队 列 研 究, 患 者 预 后 根 据 改 良 Rankin 指 数, 分 为 预 后 良 好 (Rankin 2) 和 预 后 不 良 ( 包 括 Rankin>2 及 死 亡 ); 家 庭 急 救 分 为 急 救 得 当 和 急 救 不 当 收 集 包 括 家 庭 急 救 及 可 能 影 响 预 后 的 有 关 指 标 资 料, 对 指 标 与 30d 预 后 的 关 系 进 行 单 因 素 和 多 因 素 Logistic 回 归 分 析
(3) 病 例 对 照 研 究 定 义 : 是 一 种 回 顾 性 研 究, 是 指 以 现 已 确 诊 患 有 某 种 疾 病 的 一 组 为 病 例 组, 以 未 患 病 的 但 具 有 可 比 性 的 另 一 组 为 对 照 组, 通 过 回 顾 寻 找 两 组 过 去 可 能 与 疾 病 有 关 的 各 种 因 素 的 暴 露 史 并 进 行 分 析 适 用 范 围 : 发 病 危 险 因 素 病 因 的 研 究 ; 筛 检 实 验 效 果 评 价 研 究 ; 治 疗 效 果 评 价 研 究 等
糖 尿 病 患 者 跌 倒 及 其 危 险 因 素 研 究 方 法 :151 例 糖 尿 病 患 者 为 研 究 对 象, 对 照 组 为 同 期 观 察 的 149 例 非 糖 尿 病 受 试 对 象 采 用 成 组 病 例 对 照 研 究 方 法, 调 查 测 评 内 容 包 含 4 个 方 面 共 68 项 因 素 结 果 : 糖 尿 病 组 跌 倒 发 生 率 为 21.85 %, 明 显 高 于 对 照 组 11.41% (P <0.05) 糖 尿 病 组 合 并 心 脑 血 管 病 变, 视 力 听 力 异 常, 下 肢 感 觉 神 经 功 能 异 常, 足 背 动 脉 搏 动 异 常, 足 部 病 变 等 均 较 对 照 组 明 显 增 多 (P<0.001) 从 与 跌 倒 相 关 的 68 项 因 素 中, 先 经 单 因 素 分 析, 再 进 一 步 应 用 非 条 件 Logistic 多 元 回 归 分 析 筛 选 出 了 7 个 有 显 著 统 计 学 意 义 的 变 量, 即 : 周 围 血 管 病 变 周 围 神 经 病 变 足 部 压 力 觉 异 常 足 背 动 脉 搏 动 异 常 足 部 病 变 直 立 性 低 血 压 视 力 异 常, 它 们 均 与 糖 尿 病 患 者 跌 倒 的 发 生 呈 显 著 正 相 关 (P<0.05~0.01) 结 论 : 以 上 7 个 因 素 是 引 起 跌 倒 的 重 要 危 险 因 素 ; 糖 尿 病 周 围 血 管 病 变 与 神 经 病 变 相 互 作 用 是 导 致 糖 尿 病 患 者 高 跌 倒 发 生 率 的 病 理 生 理 基 础
3. 非 实 验 性 研 究 的 优 缺 点 优 点 : 完 全 自 然 的 状 态, 可 收 集 多 种 资 料, 简 便 易 行 ; 适 用 于 对 研 究 问 题 知 之 不 多 或 研 究 问 题 比 较 复 杂 的 情 形 ; 是 实 验 性 研 究 的 基 础 缺 点 : 无 人 为 施 加 因 素, 不 能 控 制 其 他 变 量, 不 能 探 讨 因 果 关 系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