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 设 项 目 竣 工 环 境 保 护 验 收 监 测 报 告 粤 环 境 监 测 KB 字 (2014) 第 37 号 项 目 名 称 : 广 东 韶 能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韶 关 市 2 30 兆 瓦 生 物 质 发 电 项 目 委 托 单 位 : 广 东 韶 能 集 团 股 份

Similar documents
金 不 少 于 800 万 元, 净 资 产 不 少 于 960 万 元 ; (3) 近 五 年 独 立 承 担 过 单 项 合 同 额 不 少 于 1000 万 元 的 智 能 化 工 程 ( 设 计 或 施 工 或 设 计 施 工 一 体 ) 不 少 于 2 项 ; (4) 近 三 年 每 年

<4D F736F F D D323630D6D0B9FAD3A6B6D4C6F8BAF2B1E4BBAFB5C4D5FEB2DFD3EBD0D0B6AF C4EAB6C8B1A8B8E6>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评 委 : 李 炎 斌 - 个 人 技 术 标 资 信 标 初 步 审 查 明 细 表 序 号 投 标 单 位 投 标 函 未 按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填 写 漏 填 或 内 容 填 写 错 误 的 ; 不 同 投 标 人 的 投 标 文 件 由 同 一 台 电 脑 或 同 一 家 投 标 单

工 程 勘 察 资 质 标 准 根 据 建 设 工 程 勘 察 设 计 管 理 条 例 和 建 设 工 程 勘 察 设 计 资 质 管 理 规 定, 制 定 本 标 准 一 总 则 ( 一 ) 本 标 准 包 括 工 程 勘 察 相 应 专 业 类 型 主 要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配 备 技 术

0 年 上 半 年 评 价 与 考 核 细 则 序 号 部 门 要 素 值 考 核 内 容 考 核 方 式 考 核 标 准 考 核 ( 扣 原 因 ) 考 评 得 3 安 全 生 产 目 30 无 同 等 责 任 以 上 道 路 交 通 亡 人 事 故 无 轻 伤 责 任 事 故 无 重 大 质 量

Microsoft Word - 文件汇编.doc

评 委 : 徐 岩 宇 - 个 人 技 术 标 资 信 标 初 步 审 查 明 细 表 序 号 投 标 单 位 投 标 函 未 按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填 写 漏 填 或 内 容 填 写 错 误 的 ; 不 同 投 标 人 的 投 标 文 件 由 同 一 台 电 脑 或 同 一 家 投 标 单

Microsoft Word - 中节能_工业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导则Draft.doc

2006年顺德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分数线

<4D F736F F D20B9D8D3DAB0BABBAAA3A8C9CFBAA3A3A9D7D4B6AFBBAFB9A4B3CCB9C9B7DDD3D0CFDEB9ABCBBE C4EAC4EAB6C8B9C9B6ABB4F3BBE1B7A8C2C9D2E2BCFBCAE92E646F6378>

一 从 分 封 制 到 郡 县 制 一 从 打 虎 亭 汉 墓 说 起

( ) 信 号 与 系 统 Ⅰ 学 科 基 础 必 修 课 教 周 2016 年 06 月 13 日 (08:00-09:35) ( )

第 四 条 建 设 单 位 对 可 能 产 生 职 业 病 危 害 的 建 设 项 目, 应 当 依 照 本 办 法 向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部 门 申 请 职 业 卫 生 三 同 时 的 备 案 审 核 审 查 和 竣 工 验 收 建 设 项 目 职 业 卫 生 三 同 时 工 作 可

附 件 : 上 海 市 建 筑 施 工 企 业 施 工 现 场 项 目 管 理 机 构 关 键 岗 位 人 员 配 备 指 南 二 一 四 年 九 月 十 一 日 2

说 明 为 了 反 映 教 运 行 的 基 本 状 态, 为 校 和 院 制 定 相 关 政 策 和 进 行 教 建 设 与 改 革 提 供 据 依 据, 校 从 程 资 源 ( 开 类 别 开 量 规 模 ) 教 师 结 构 程 考 核 等 维 度, 对 2015 年 春 季 期 教 运 行 基

采 取 行 动 的 机 会 90% 开 拓 成 功 的 道 路 2

珠江钢琴股东大会

2016年德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

18 上 报 该 学 期 新 生 数 据 至 阳 光 平 台 第 一 学 期 第 四 周 至 第 六 周 19 督 促 学 习 中 心 提 交 新 增 专 业 申 请 第 一 学 期 第 四 周 至 第 八 周 20 编 制 全 国 网 络 统 考 十 二 月 批 次 考 前 模 拟 题 第 一 学

书面申请

目 录 -2-

抗 战 时 期 国 民 政 府 的 银 行 监 理 体 制 探 析 % # % % % ) % % # # + #, ) +, % % % % % % % %

<433A5C446F63756D656E E E67735C41646D696E F725CD7C0C3E65CC2DBCEC4CFB5CDB3CAB9D3C3D6B8C4CFA3A8BCF2BBAFA3A95CCAB9D3C3D6B8C4CF31302D31392E646F63>

三门峡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清单公示

一、资质申请

<4D F736F F D20B2CEBFBC3232C6DAD1A7CFB0D3EBCBBCBFBCC4DAD2B3>

名 称 依 据 使 主 体 5 对 煤 矿 注 册 安 全 工 程 师 注 册 执 业 活 动 的 监 督 规 章 注 册 安 全 工 程 师 管 理 规 定 第 五 条 国 家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 以 下 简 称 安 全 监 管 总 局 ) 对 全 国 注 册 安 全 工

 编号:

市 水 务 局 ( 海 洋 局 ) 上 海 市 水 务 局 ( 上 海 市 海 洋 局 ) 市 水 务 局 ( 海 洋 局 ) 上 海 市 水 务 局 ( 上 海 市 海 洋 局 ) 市 文 广 影 视 局 文 物 保 护 管 理

江 苏 瑞 峰 建 设 集 团 有 限 公 有 限 公 江 苏 鲁 工 建 设 工 程 有 限 公 江 苏 溧 鸿 建 设 有 限 公 江 苏 明 创 科 技 园 发 展 有 限 公 公 公 有 限 公 江 苏 茂 盛 建 设 有 限 公 江 苏 鼎 洪 建 工 有 限 公 富 强 机 电 安 装

新, 各 地 各 部 门 ( 单 位 ) 各 文 化 事 业 单 位 要 高 度 重 视, 切 实 加 强 领 导, 精 心 组 织 实 施 要 根 据 事 业 单 位 岗 位 设 置 管 理 的 规 定 和 要 求, 在 深 入 调 查 研 究 广 泛 听 取 意 见 的 基 础 上, 研 究 提

3 月 30 日 在 中 国 证 券 报 上 海 证 券 报 证 券 时 报 证 券 日 报 和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上 发 出 召 开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公 告, 该 公 告 中 载 明 了 召 开 股 东 大 会 的 日 期 网 络 投 票 的 方 式 时 间 以 及 审

学 年 第 二 学 期 集 中 考 试 安 排 (18 周 ) 考 试 日 期 :6 月 27 日 星 期 一 8:10-9:50 第 二 公 共 教 学 楼 A 区 A 高 等 数 学 ( 理 二 2) 复 材 材 料 科 学 与 工 程

上海证券交易所会议纪要

B-002 行 政 处 罚 在 气 象 探 测 环 境 保 护 范 围 内 从 事 危 害 气 象 探 测 环 境 活 动 的 处 罚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气 象 法 第 三 十 五 条 第 一 款 第 二 项 B-003 行 政 处 罚 在

<4D F736F F D20D0A3B7A2A1B A1B BAC5B9D8D3DAD7E9D6AFBFAAD5B9C8ABD0A3BDCCD6B0B9A4B8DACEBBC6B8D3C3B1E4B6AFB9A4D7F7B5C4CDA8D6AA2E646F63>

市 环 保 局 科 技 标 准 处 市 环 保 局 科 技 标 准 处 市 环 保 局 科 技 标 准 处

2016年市委组织部部门预算

关于修订《沪市股票上网发行资金申购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长城电脑 公告编号:

全国建筑市场注册执业人员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试行).doc

桓政[2003]号

ETF、分级基金规模、份额变化统计

名 称 生 命 科 学 学 院 环 境 科 学 1 生 物 学 仅 接 收 院 内 调 剂, 初 试 分 数 满 足 我 院 生 物 学 复 试 最 低 分 数 线 生 命 科 学 学 院 生 态 学 5 生 态 学 或 生 物 学 生 命 科 学 学 院

收 入 支 出 项 目 2016 年 预 算 项 目 2016 年 预 算 预 算 01 表 单 位 : 万 元 ( 保 留 两 位 小 数 ) 一 公 共 财 政 预 算 拨 款 一 人 员 经 费 一 般 财 力 人 员 支 出 成 品

公 开 刊 物 须 有 国 内 统 一 刊 (CN), 发 表 文 章 的 刊 物 需 要 在 国 家 新 闻 出 版 广 电 总 局 ( 办 事 服 务 便 民 查 询 新 闻 出 版 机 构 查 询 ) 上 能 够 查 到 刊 凡 在 有 中 国 标 准 书 公 开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15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15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二 15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三 15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 按 科 目 ) 四 15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 按

一 单 位 基 本 情 况 2013 年 末, 全 市 共 有 从 事 第 二 产 业 和 第 三 产 业 活 动 的 法 人 单 位 3.57 万 个, 比 2008 年 末 (2008 年 是 第 二 次 全 国 经 济 普 查 年 份 下 同 ) 增 加 1.59 万 个, 增 长 79.7%

第 一 部 分 :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山 东 省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厅 是 省 政 府 组 成 部 门, 主 要 职 责 是 : 拟 订 全 省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发 展 规 划 并 组 织 实 施 ; 负 责 全 省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的 行 业 管 理 ;

2016 年 荔 湾 区 财 政 核 定 支 出 汇 总 表 表 二 单 位 名 称 : 广 州 文 化 公 园 基 本 支 出 项 目 支 出 科 目 编 码 预 算 科 目 名 称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5, , , , ,

河北省人大常委会机关车队

第 六 条 资 格 证 书 实 行 总 量 控 制 合 理 布 局 集 中 受 理 动 态 管 理 集 中 受 理 时 间 提 前 3 个 月 公 告 第 七 条 资 格 证 书 的 颁 发 延 续 和 取 消 等 应 当 征 求 有 关 水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的 意 见 第 八 条 申 请

一 开 放 性 的 政 策 与 法 规 二 两 岸 共 同 的 文 化 传 承 三 两 岸 高 校 各 自 具 有 专 业 优 势 远 见 杂 志 年 月 日

安 康 市 城 市 规 划 监 察 支 队 安 康 事 业 单 位 考 试 进 入 面 试 资 格 复 审 人 员 名 单 安 康 市 公 安 局 汉 滨 分 局 后 勤 服 务 中 心 执 法 监 察 刑 事 管 理 00

¹ º ¹ º 农 业 流 动 人 口 是 指 户 口 性 质 为 农 业 户 口 在 流 入 地 城 市 工 作 生 活 居 住 一 个 月 及 以 上 的 流 动 人 口 非 农 流 动 人 口 是 指 户 口 性 质 为 非 农 户 口 在 流 入 地 城 市 工 作 生 活 居 住 一 个

市 监 狱 管 理 局 南 汇 监 狱 市 监 狱 管 理 局 南 汇 监 狱 市 监 狱 管 理 局 南 汇 监 狱 市 监 狱

<4D F736F F D C4EAB6C8B1A8B8E62DD6D0CEC4B0E >

<4D F736F F D20D2DAB3CFB7A8C2C9BCF2D1B633D4C2BFAFA3A C4EAD7DCB5DA3436C6DAA3A9>

2016年山东省民主党派办公大楼管理处

总站水字[2007]2号

浙 江 天 册 律 师 事 务 所 关 于 杭 州 电 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的 法 律 意 见 书 发 文 号 :TCYJS2016H0228 致 : 杭 州 电 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证 券 法 ( 下 称 证

2 根 据 广 东 省 交 通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现 场 开 工 前 考 核 评 表 或 根 据 广 东 省 交 通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现 场 实 施 过 程 考 核 评 表 的 和 内 容 进 行 核 查 ; 3 现 场 抽 查 具 有 代 表 性 的 各 岗 位 人 员 ( 从 事

·岗位设置管理流程

关于核对市级部门“三公经费”的通知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5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2015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二 2015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三 2015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 按 科 目 ) 四 2015 年 支 出

上海证券交易所会议纪要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表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表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 科 目 ) 表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 单

<4D F736F F D20B6C0C1A2B6ADCAC2D0ECCCFABEFDCFC8C9FABCB0CCE1C3FBC8CBC9F9C3F72E646F63>

全面预算管理暂行办法

西 南 民 族 学 院 学 报 哲 学 社 会 科 学 版 第 卷 资 料 来 源 中 国 统 计 年 鉴 年 年 新 中 国 五 十 年 统 计 资 料 汇 编 中 国 人 口 统 计 年 鉴 年 数 据 资 料 来 源 中 国 统 计 年 鉴 中 国 统 计 出 版 社 年 版 资 料 来 源

境 外 上 市 外 资 股 股 东 持 有 股 份 总 数 (H 股 ) 489,157,907 3 出 席 会 议 的 股 东 所 持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数 占 公 司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其 中 :A 股 股 东 持 股 占 股 份 总 数 的

6 拍 卖 行 业 从 业 人 中 国 拍 卖 行 员 资 格 业 协 会 准 入 拍 卖 管 理 办 法 ( 商 务 部 令 2004 年 第 24 7 中 国 机 械 工 机 械 工 业 质 量 管 业 质 量 管 理 理 咨 询 师 协 会 准 入 关 于 试 行 机 械 工 业 质 量 管

本 报 表 制 度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统 计 法 的 有 关 规 定 制 定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统 计 法 第 七 条 规 定 : 国 家 机 关 企 业 事 业 单 位 和 其 他 组 织 以 及 个 体 工 商 户 和 个 人 等 统 计 调 查 对 象, 必 须 依

<4D F736F F D20B8BDBCFE34A3BAD2A9C6B7B2B9B3E4C9EAC7EBD7A2B2E1CAC2CFEEBCB0C9EAB1A8D7CAC1CFD2AAC7F32E646F63>

关于印发《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节能目标责任

何 秋 琳 张 立 春 视 觉 学 习 研 究 进 展 视 觉 注 意 视 觉 感 知

中 国 软 科 学 年 第 期!!!

年中国煤炭行业研究分析报告

物 流 从 业 人 员 职 业 能 力 等 级 证 书 分 为 四 个 级 别, 分 别 为 初 级 助 理 级 中 级 和 高 级 ; 采 购 从 业 人 员 职 业 能 力 等 级 证 书 分 为 三 个 级 别, 分 别 为 中 级 高 级 和 注 册 级 请 各 有 关 单 位 按 照 通

龚 亚 夫 在 重 新 思 考 基 础 教 育 英 语 教 学 的 理 念 一 文 中 援 引 的 观 点 认 为 当 跳 出 本 族 语 主 义 的 思 维 定 式 后 需 要 重 新 思 考 许 多 相 连 带 的 问 题 比 如 许 多 发 音 的 细 微 区 别 并 不 影 响 理 解 和

11. 上 海 建 筑 设 计 研 究 院 有 限 公 司 和 广 州 穗 科 建 设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联 合 体 12. 中 铁 十 七 局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和 中 外 天 利 ( 北 京 ) 工 程 管 理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联 合 体 13. 中 南 建 筑 设 计 院

证监会行政审批事项目录

课程类 别

Microsoft Word - 工业品封面.doc

安钢重要环境因素清单

十 三 条 情 形 及 国 务 院 关 于 严 格 控 制 新 设 行 政 许 可 的 通 知 不 得 设 定 行 政 许 可 情 形 的 外 ), 法 律 法 规 国 务 院 决 定 地 方 性 法 规 和 省 政 府 规 章 明 确 由 市 县 两 级 实 施 或 国 务 院 省 政 府 下 放

黄 金 原 油 总 持 仓 增 长, 同 比 增 幅 分 别 为 4.2% 和 4.1% 而 铜 白 银 以 及 玉 米 则 出 现 减 持, 减 持 同 比 减 少 分 别 为 9.4%,9.4% 以 及 6.5% 大 豆, 豆 粕 结 束 连 续 4 周 总 持 仓 量 增 长, 出 现 小 幅

2014年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简报

21 业 余 制 -- 高 起 专 (12 级 ) 75 元 / 学 分 网 络 学 院 学 生 沪 教 委 财 (2005)49 号 江 西 化 校 工 科 22 业 余 制 -- 高 起 专 (12 级 ) 70 元 / 学 分 网 络 学 院 学 生 沪 教 委 财 (2005)49 号 吉

四川省卫生厅关于开展医疗美容主诊医师资格考试及换证工作的通知

I

doc

二 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经 济 分 类 科 目 ) 收 入 项 目 6 年 预 算 项 目 6 年 预 算 一 财 政 拨 款 ( 补 助 ) 5, 合 计 5,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5, 工 资 福 利 2, 政 府 性 基 金

合 并 计 算 配 售 对 象 持 有 多 个 证 券 账 户 的, 多 个 证 券 账 户 市 值 合 并 计 算 确 认 多 个 证 券 账 户 为 同 一 配 售 对 象 持 有 的 原 则 为 证 券 账 户 注 册 资 料 中 的 账 户 持 有 人 名 称 有 效 身 份 证 明 文 件

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附件——201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式

山东省农业厅发文红头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教学管理工作流

Transcription:

广 东 韶 能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韶 关 市 2 30 兆 瓦 生 物 质 发 电 项 目 竣 工 环 境 保 护 验 收 监 测 报 告 广 东 省 环 境 监 测 中 心 二 〇 一 五 年 四 月

建 设 项 目 竣 工 环 境 保 护 验 收 监 测 报 告 粤 环 境 监 测 KB 字 (2014) 第 37 号 项 目 名 称 : 广 东 韶 能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韶 关 市 2 30 兆 瓦 生 物 质 发 电 项 目 委 托 单 位 : 广 东 韶 能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韶 关 生 物 质 能 分 公 司 广 东 省 环 境 监 测 中 心 2015 年 4 月

承 担 单 位 : 广 东 省 环 境 监 测 中 心 中 心 主 任 : 吕 小 明 总 工 程 师 : 陈 丹 青 项 目 负 责 人 : 杨 立 辉 周 伟 斌 报 告 编 写 人 : 周 伟 斌 复 审 核 : 崔 保 玉 核 : 杨 立 辉 审 定 : 协 作 单 位 : 韶 关 市 环 境 监 测 中 心 站 广 东 省 环 境 监 测 中 心 电 话 :020-28368521 传 真 :020-28368574 邮 编 :510308 地 址 : 广 州 市 海 珠 区 新 港 东 路 磨 碟 沙 大 街 28 号

目 录 一 前 言... 1 二 验 收 监 测 依 据... 1 三 建 设 项 目 工 程 概 况... 2 3.1 项 目 基 本 情 况... 2 3.2 主 要 建 设 内 容... 6 3.3 项 目 生 产 工 艺... 7 3.4 主 要 原 辅 材 料 及 用 量... 8 3.5 项 目 用 水 情 况... 9 3.6 主 要 污 染 物 及 其 治 理 措 施... 9 四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主 要 结 论 及 环 评 批 复 要 求... 12 4.1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主 要 结 论... 12 4.2 环 评 批 复 要 求... 14 五 验 收 监 测 评 价 标 准... 16 5.1 废 气 评 价 标 准... 16 5.2 废 水 评 价 标 准... 17 5.3 厂 界 噪 声 评 价 标 准... 17 5.4 电 磁 辐 射 评 价 标 准... 17 5.5 污 染 物 排 放 总 量 控 制... 17 六 验 收 监 测 质 量 保 证 措 施... 19 七 验 收 监 测 内 容 及 结 果... 21 7.1 工 况... 21 7.2 废 气 监 测 内 容 及 结 果 评 价... 22 7.3 废 水 监 测 内 容 及 结 果 评 价... 30 7.4 厂 界 噪 声 监 测 结 果 及 评 价... 35 7.5 电 磁 辐 射 监 测 结 果 及 评 价... 35 7.6 污 染 物 排 放 量... 37 八 环 境 管 理 检 查... 37 8.1 国 家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管 理 制 度 执 行 情 况... 37 8.2 环 境 保 护 管 理 规 章 制 度 的 建 立 及 其 执 行 情 况... 37 8.3 环 保 设 施 的 运 行 及 维 护 情 况... 38 8.4 环 境 监 测 机 构 设 置 和 环 境 保 护 档 案 资 料 建 立 情 况... 38 8.5 突 发 环 境 污 染 事 故 应 急 防 范 措 施 及 落 实 情 况... 38

8.6 固 体 废 物 的 产 生 及 其 处 理 或 综 合 利 用 情 况... 42 8.7 排 污 口 规 范 化 设 置 及 厂 区 绿 化 情 况... 42 8.8 环 评 批 复 落 实 情 况... 44 九 公 众 意 见 调 查... 47 十 结 论 和 建 议... 49 10.1 项 目 基 本 情 况... 49 10.2 环 境 保 护 执 行 情 况... 50 10.3 验 收 监 测 结 果... 50 10.4 建 议... 52 建 设 项 目 工 程 竣 工 环 境 保 护 三 同 时 验 收 登 记 表... 53 附 件 1 广 东 省 环 境 保 护 厅 粤 环 审 [2011]528 号 文... 54 附 件 2 应 急 预 案 备 案 表... 59 附 件 3 安 全 防 护 距 离 测 量 报 告... 60 附 件 4 生 物 质 燃 料 购 销 合 同... 65 附 件 5 飞 灰 炉 渣 外 售 协 议... 82 附 件 6 施 工 期 监 测 报 告... 88 附 件 7 部 分 公 众 意 见 调 查... 98 附 件 8 项 目 对 林 业 生 态 影 响 的 说 明... 99 附 件 9 危 险 废 物 处 理 合 同... 100 附 件 10 验 收 监 测 申 请... 104

一 前 言 广 东 韶 能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下 简 称 公 司 ) 成 立 于 1993 年, 主 营 业 务 包 括 电 力 机 械 加 工 环 保 纸 餐 具 锆 系 列 产 品 等 公 司 在 韶 关 市 新 建 2 30 兆 瓦 生 物 质 发 电 项 目 ( 下 简 称 项 目 ), 以 农 林 剩 余 物 生 物 质 为 燃 料 发 电, 设 计 年 发 电 量 为 3.6 亿 千 瓦 时, 并 成 立 广 东 韶 能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韶 关 生 物 质 能 分 公 司 ( 下 简 称 分 公 司 ) 公 司 于 2011 年 11 月 委 托 环 境 保 护 部 华 南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所 编 制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广 东 省 环 境 保 护 厅 2011 年 11 月 23 日 以 粤 环 审 [2011]528 号 文 予 以 批 复 项 目 自 2012 年 7 月 开 工 建 设,2013 年 12 月 开 始 调 试,2014 年 4 月 7 月 两 台 机 组 分 别 进 入 商 业 运 行 受 分 公 司 委 托, 广 东 省 环 境 监 测 中 心 ( 下 简 称 本 单 位 ) 承 担 扩 建 项 目 竣 工 环 境 保 护 验 收 监 测 工 作 本 单 位 2014 年 9 月 下 旬 派 员 对 项 目 进 行 了 现 场 勘 查, 查 看 了 污 染 物 治 理 设 施 的 建 成 及 环 保 措 施 的 落 实 情 况, 因 生 活 污 水 经 处 理 后 未 按 环 评 批 复 要 求 回 用 部 分 废 气 监 测 点 位 未 按 要 求 设 置 监 测 平 台 等 原 因, 本 单 位 于 2014 年 9 月 28 日 出 具 了 反 馈 函 暂 时 停 止 建 设 项 目 竣 工 环 保 验 收 监 测 工 作 2014 年 10 月 19 日, 受 分 公 司 委 托, 本 单 位 再 次 派 员 对 项 目 环 保 设 施 完 善 情 况 进 行 现 场 勘 察, 根 据 两 次 现 场 勘 察 情 况, 并 查 阅 了 有 关 文 件 和 技 术 资 料, 编 写 了 验 收 监 测 方 案 根 据 验 收 监 测 方 案, 该 分 公 司 委 托 韶 关 市 环 境 监 测 站 在 本 单 位 组 织 下 于 2014 年 11 月 26~28 日 和 12 月 3 4 日 开 展 了 现 场 验 收 监 测 根 据 验 收 监 测 结 果 环 保 执 行 情 况 检 查, 并 参 考 相 关 资 料, 编 写 了 本 验 收 监 测 报 告 二 验 收 监 测 依 据 (1)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务 院 253 号 令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保 护 管 理 条 例,1998 年 12 月 ; 1

(2) 原 国 家 环 境 保 护 局 第 13 号 令, 建 设 项 目 竣 工 环 境 保 护 验 收 管 理 办 法,2001 年 12 月 27 日 ( 根 据 2010 年 12 月 22 日 环 境 保 护 部 令 第 16 号 修 订 ); (3) 原 国 家 环 境 保 护 局, 环 发 [2000]38 号 文, 关 于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保 护 设 施 竣 工 验 收 监 测 管 理 有 关 问 题 的 通 知,2000 年 2 月 22 日 ; (4) 广 东 省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保 护 管 理 条 例,1994 年 7 月 6 日 (2010 年 7 月 23 日 省 十 一 届 人 大 常 委 会 第 二 十 次 会 议 第 三 次 修 正 ); (5) 广 东 省 环 境 保 护 厅, 粤 环 审 [2011]528 号, 关 于 广 东 韶 能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韶 关 市 2 30 兆 瓦 生 物 质 能 发 电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的 批 复, 2011 年 11 月 23 日 ; (6) 环 境 保 护 部 华 南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所, 广 东 韶 能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韶 关 市 2 30 兆 瓦 生 物 质 能 发 电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2011 年 11 月 ; (7) 广 东 韶 能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韶 关 生 物 质 能 分 公 司, 建 设 项 目 环 保 验 收 监 测 委 托 书 三 建 设 项 目 工 程 概 况 3.1 项 目 基 本 情 况 建 设 项 目 名 称 : 广 东 韶 能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韶 关 市 2 30 兆 瓦 生 物 质 能 发 电 项 目 建 设 项 目 性 质 : 新 建 项 目 投 资 : 总 投 资 约 5.51 亿 元, 环 保 投 资 约 2784.91 万 元, 占 总 投 资 的 5.05% 建 设 地 点 : 地 理 位 置 行 政 区 划 属 于 韶 关 市 浈 江 区 乐 园 镇 ( 位 于 曲 江 区 白 土 镇 乌 泥 角 村 南 面 314 县 道 旁, 属 于 浈 江 区 乐 园 镇 飞 地 ) 周 边 情 况 : 项 目 东 面 为 山 地, 东 北 面 为 北 江, 南 面 隔 小 山 坡 约 400 米 2

有 居 民, 西 面 厂 界 外 为 314 县 道, 北 面 隔 农 田 约 500 米 为 村 庄 员 工 人 数 及 工 作 制 : 项 目 定 员 99 人, 其 中 生 产 人 员 22 人, 车 间 人 员 54 人, 管 理 人 员 23 人 项 目 设 计 年 生 产 273 日,4 班 3 倒 制, 年 工 作 时 间 为 6000 小 时 项 目 地 理 位 置 见 图 3-1, 项 目 四 至 情 况 见 图 3-2, 项 目 平 面 布 置 见 图 3-3 N 建 设 项 目 图 3-1 项 目 地 理 位 置 3

N 3# 4# 1# 2# 建 设 项 目 厂 界 噪 声 监 测 点 位 图 3-2 项 目 四 至 情 况 及 噪 声 监 测 点 位 4

N 辅 助 干 料 棚 电 子 汽 车 衡 事 故 应 急 池 门 卫 生 活 污 水 处 理 站 电 子 汽 车 衡 主 干 料 棚 预 处 理 综 合 水 泵 房 清 水 池 110kV 升 压 站 引 风 机 室 门 卫 综 合 办 公 楼 综 合 办 公 楼 化 水 处 理 循 环 水 泵 房 酸 碱 储 罐 循 环 水 池 ( 冷 却 塔 ) 主 厂 房 ( 锅 炉 ) 综 合 维 修 及 仓 库 引 风 机 室 烟 囱 地 下 柴 油 储 罐 图 3-3 项 目 平 面 布 置 5

3.2 主 要 建 设 内 容 及 变 更 情 况 项 目 占 地 9.67 万 平 方 米, 建 筑 面 积 约 1.2 万 平 方 米 项 目 新 建 2 台 30 兆 瓦 凝 汽 式 汽 轮 发 电 机 组, 配 套 2 台 130 吨 / 小 时 振 动 炉 排 锅 炉, 同 时 配 套 建 设 电 气 设 备 控 制 系 统 热 力 系 统 燃 烧 系 统 燃 料 输 送 系 统 除 灰 渣 系 统 给 排 水 系 统 等 辅 助 公 用 工 程, 燃 料 输 送 系 统 燃 料 仓 库 料 场 渣 仓 灰 库 等 储 运 工 程 以 及 除 尘 系 统 脱 硝 系 统 脱 硝 系 统 废 水 处 理 系 统 等 环 保 工 程 农 林 生 物 质 燃 料 收 集 系 统 另 行 开 展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不 在 项 目 验 收 范 围 内 主 要 建 设 内 容 见 表 3-1 工 程 类 别 主 体 工 程 辅 助 公 用 工 程 厂 内 储 运 工 程 环 保 工 程 表 3-1 项 目 主 要 建 设 内 容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主 要 建 设 内 容 实 际 建 设 及 变 更 情 况 2 30MW 凝 汽 式 汽 轮 发 电 机 组 与 环 评 一 致 2 130 t/h 高 温 高 压 水 冷 振 动 炉 排 锅 炉 与 环 评 一 致 电 气 建 设 110kV 屋 内 配 电 装 置 一 座, 单 回 110kV 架 空 出 线 与 环 评 一 致 控 制 系 统 炉 机 电 辅 助 系 统 集 中 控 制 方 式, 采 用 分 散 控 制 系 统 (DCS) 与 环 评 一 致 主 蒸 汽 管 道 采 用 单 母 管 切 换 制, 每 台 锅 炉 与 对 应 汽 轮 机 热 力 系 统 组 组 成 单 元, 单 元 之 间 母 管 项 链 设 置 1 台 6 t/h 生 物 质 未 设 置 启 动 汽 源 锅 炉 为 启 动 汽 源 供 汽 系 统 预 留 外 供 蒸 汽 管 道 接 口 未 预 留 燃 烧 系 统 料 仓 输 料 皮 带 料 机 与 环 评 一 致 燃 料 输 送 系 统 室 内 贮 料 场 活 底 料 仓 及 胶 带 式 输 送 机,6 台 出 力 70 m 3 /h 的 螺 旋 给 料 机 与 环 评 一 致 除 灰 渣 系 统 灰 渣 分 除, 气 力 除 灰 与 环 评 一 致 给 排 水 设 泵 房 一 座 ( 设 3 台 水 泵 ), 污 水 经 处 理 后 部 分 排 入 北 系 统 江 与 环 评 一 致 燃 料 运 输 汽 车 运 输 与 环 评 一 致 燃 料 收 储 运 集 中 和 分 散 储 存 相 结 合, 利 用 电 厂 燃 料 仓 库 和 常 年 燃 料 收 储 站 与 环 评 一 致 料 场 两 列 室 内 贮 料 场, 占 地 7920m 2, 可 贮 存 干 料 6500t; 室 外 防 雨 棚 式 贮 料 场, 可 贮 存 生 物 质 燃 料 3.7 10 4 t 与 环 评 一 致 渣 仓 及 灰 库 设 1 座 70 m 3 的 渣 屋 及 1 座 300 m 3 的 贮 灰 库 与 环 评 一 致 除 尘 系 统 2 套 布 袋 除 尘 器 增 加 旋 风 除 尘 2 套 SCR, 并 增 加 脱 硝 系 统 1 套 SCR 脱 硝 装 置,2 90 m 3 液 氨 储 罐 SNCR 炉 内 脱 硝 装 置 ; 改 成 尿 素 制 氨, 取 消 液 氨 储 罐 废 水 处 理 系 统 生 活 生 产 废 水 处 理 系 统 各 一 套 与 环 评 一 致 烟 囱 新 建 80 米 高 烟 囱 并 安 装 CEMS 与 环 评 一 致 6

项 目 变 更 情 况 :(1) 项 目 未 设 置 启 动 汽 源 ;(2) 项 目 未 预 留 外 供 蒸 汽 管 道 ;(3) 除 尘 系 统 在 布 袋 除 尘 器 前 增 设 旋 风 除 尘 ;(4) 脱 硝 系 统 增 设 炉 内 SNCR 脱 硝 装 置 ;(5) 项 目 脱 硝 系 统 采 用 尿 素 制 氨 工 艺, 取 消 了 液 氨 储 罐 的 设 置 3.3 项 目 生 产 工 艺 项 目 燃 料 由 汽 车 运 输 进 场, 燃 料 经 称 重 后 卸 入 贮 料 场, 由 输 送 机 送 入 锅 炉 料 斗, 锅 炉 燃 烧 生 物 质 燃 料 将 化 学 能 转 变 成 热 能 使 锅 炉 水 变 成 高 温 高 压 蒸 汽 并 进 入 汽 轮 机, 推 动 汽 轮 机 高 速 旋 转 转 换 为 机 械 能 带 动 发 电 机 发 电, 经 配 电 装 置 由 输 电 线 路 送 出 项 目 采 用 炉 内 低 氮 燃 烧 技 术, 并 采 用 选 择 性 炉 内 选 择 性 非 催 化 还 原 法 (SNCR)+ 催 化 还 原 法 (SCR) 进 行 脱 硝, 锅 炉 燃 烧 后 烟 气 经 旋 风 除 尘 器 + 布 袋 除 尘 器 除 尘 后 净 化 后 由 80 米 高 烟 囱 排 入 大 气 除 尘 器 收 集 的 飞 灰 由 气 力 输 灰 系 统 送 至 灰 库, 锅 炉 底 渣 经 冷 却 由 捞 渣 机 捞 出, 灰 渣 全 部 综 合 利 用 项 目 生 产 工 艺 流 程 见 图 3-4 7

80m 烟 囱 排 放 储 料 场 北 江 除 尘 器 燃 料 输 送 系 统 化 水 站 反 渗 透 处 理 系 统 排 水 脱 硝 系 统 给 料 机 除 氧 器 废 气 锅 炉 ( 炉 内 脱 硝 ) 汽 轮 机 发 电 机 配 电 输 电 灰 库 灰 渣 场 冷 凝 器 循 环 水 池 灰 渣 综 合 利 用 冷 却 水 冷 却 塔 补 充 水 锅 炉 清 洗 废 水 冷 却 排 污 水 注 : 其 中 主 体 生 产 流 程 污 染 源 流 向 图 3-4 项 目 生 产 工 艺 流 程 3.4 主 要 原 辅 材 料 及 用 量 项 目 设 计 的 燃 料 为 农 林 剩 余 物, 来 源 于 项 目 厂 址 50 公 里 半 径 内 的 林 场 木 业 公 司 等 单 位 主 要 辅 料 为 SCR SNCR 脱 硝 系 统 使 用 的 氨 水, 项 目 外 购 尿 素 制 备 氨 水, 不 设 液 氨 储 罐 项 目 点 火 采 用 轻 柴 油, 设 置 了 地 下 储 油 罐, 可 存 储 15 吨 柴 油 项 目 主 要 原 辅 材 料 种 类 及 用 量 情 况 详 见 表 3-2 表 3-2 项 目 主 要 原 辅 料 及 消 耗 量 原 辅 料 名 称 主 要 成 分 年 耗 量 单 位 农 林 剩 余 物 秸 秆 枝 桠 材 林 下 草 灌 植 物 30.66 10 4 t 点 火 油 柴 油 16 t 尿 素 尿 素 540 t 催 化 剂 五 氧 化 二 钒 40(3-4 年 更 换 一 次 ) m 3 新 鲜 水 水 159 10 4 备 注 : 数 据 为 监 测 期 间 由 企 业 提 供 8

3.5 项 目 用 水 情 况 项 目 以 北 江 作 为 生 产 用 水 及 生 活 用 水 水 源, 取 水 量 约 260 m 3 /h 用 水 系 统 分 为 循 环 冷 却 水 系 统 和 补 给 水 及 公 用 水 系 统 循 环 冷 却 水 系 统 主 要 向 主 机 凝 汽 器 及 辅 机 提 供 冷 却 水, 公 用 水 系 统 主 要 向 工 业 水 系 统 生 活 水 系 统 化 学 水 处 理 系 统 消 防 水 系 统 提 供 用 水 项 目 冷 却 塔 使 用 机 械 通 风 冷 却 塔, 共 配 备 了 4 3000m 3 /h 的 冷 却 塔, 共 12000m 3 /h 的 冷 却 水 量, 能 满 足 设 计 最 大 工 况 的 冷 却 需 水 量 项 目 水 量 平 衡 见 图 3-5 2 消 耗 43 生 活 用 水 41 厂 区 绿 化 河 水 预 处 理 6360 6160 清 水 池 6117 生 产 用 水 5796 循 环 冷 却 水 池 289795 16.8 5796 消 耗 200 预 处 理 排 污 锅 炉 底 渣 冷 却 补 充 水 16.8 304.2 化 学 水 处 理 系 统 274.2 30 排 放 消 耗 排 放 25 锅 炉 249.2 锅 炉 消 耗 图 3-5 项 目 水 量 平 衡 3.6 主 要 污 染 物 及 其 治 理 措 施 3.6.1 废 水 本 项 目 产 生 的 废 水 包 括 捞 渣 废 水 冷 却 塔 排 污 水 化 水 车 间 酸 碱 废 水 取 水 房 预 处 理 排 水 生 活 污 水 及 初 期 雨 水 锅 炉 底 渣 排 入 冷 却 池, 捞 渣 时 带 出 废 水, 项 目 在 锅 炉 捞 渣 区 周 边 设 置 9

了 收 集 边 沟, 捞 渣 废 水 收 集 流 入 锅 炉 旁 的 沉 淀 池 澄 清 后 回 用 于 锅 炉 底 渣 冷 却, 不 外 排 冷 却 塔 排 污 水 为 间 歇 性 排 水, 属 清 净 下 水, 主 要 含 盐 分, 直 接 经 雨 水 管 道 排 放 取 水 房 预 处 理 排 水 为 预 处 理 设 施 反 冲 洗 水, 属 清 净 下 水, 主 要 含 悬 浮 物 和 盐 分, 经 沉 淀 后 溢 流 雨 水 口 外 排 化 水 车 间 酸 碱 废 水 经 化 水 车 间 的 中 和 池 中 和 澄 清 后 汇 入 场 内 雨 水 沟 外 排 厂 区 主 辅 料 棚 的 雨 水 收 集 后 与 冷 却 塔 排 污 水 取 水 房 预 处 理 排 水 合 并 经 雨 排 口 外 排, 厂 区 其 他 雨 水 收 集 后 经 雨 排 口 外 排 当 地 排 洪 沟 生 活 污 水 收 集 后 经 新 建 的 一 体 化 污 水 处 理 设 施 处 理 后 回 用 于 厂 区 绿 化, 不 外 排, 主 要 污 染 物 为 ph 悬 浮 物 化 学 需 氧 量 生 化 需 氧 量 动 植 物 油 氨 氮 总 磷 阴 离 子 表 面 活 性 剂 等 项 目 废 水 流 向 见 图 3-6 化 水 车 间 酸 碱 废 水 冷 却 塔 排 污 水 主 辅 料 棚 雨 水 中 和 池 3 4 厂 区 其 他 雨 水 6 雨 水 管 道 取 水 房 预 处 理 排 水 沉 淀 池 5 生 活 污 水 1 一 体 化 处 理 设 施 2 回 用 系 统 回 用 绿 化 外 排 北 江 捞 渣 废 水 沉 淀 池 回 用 底 渣 冷 却 废 水 监 测 点 位 图 3-6 废 水 流 向 及 监 测 点 位 3.6.2 废 气 (1) 有 组 织 排 放 废 气 本 项 目 的 有 组 织 废 气 主 要 来 源 于 锅 炉 燃 烧 废 气, 燃 烧 废 气 经 SCR+SNCR 脱 硝 旋 风 除 尘 布 袋 除 尘 净 化 后 由 80 米 高 烟 囱 外 排 主 要 污 染 物 为 烟 尘 二 氧 化 硫 氮 氧 化 物 10

(2) 无 组 织 排 放 废 气 本 项 目 无 组 织 排 放 大 气 污 染 物 主 要 来 源 于 燃 料 和 灰 渣 贮 存 运 输 过 程 产 生 的 无 组 织 排 放, 主 要 污 染 物 为 颗 粒 物 臭 气 浓 度 等 因 本 项 目 改 用 尿 素 制 氨, 不 设 液 氨 储 罐, 因 此 没 有 氨 的 无 组 织 排 放 源 3.6.3 噪 声 噪 声 源 主 要 来 自 生 产 中 的 鼓 风 机 引 风 机 汽 轮 机 空 压 机 各 类 泵 等 设 备 的 运 行 项 目 选 用 低 噪 声 设 备, 将 高 噪 声 设 备 布 置 在 室 内, 加 强 设 备 维 护, 以 降 低 噪 声 的 影 响 3.6.4 固 体 废 物 本 项 目 固 体 废 物 主 要 来 自 燃 料 燃 烧 产 生 的 灰 渣 本 项 目 锅 炉 底 渣 通 过 喷 水 冷 却, 由 捞 渣 机 将 炉 渣 捞 出 外 运 ; 锅 炉 飞 灰 采 用 正 压 浓 相 气 力 除 灰 系 统, 除 尘 器 收 集 的 飞 灰 经 仓 泵 输 送 至 灰 库 暂 存 ; 项 目 产 生 的 灰 渣 外 售 综 合 利 用 生 活 垃 圾 收 集 后 统 一 交 地 方 环 卫 部 门 清 运 处 理 项 目 污 染 物 主 要 来 源 处 理 方 式 及 去 向 见 表 3-3 表 3-3 项 目 污 染 物 主 要 来 源 处 理 方 式 及 去 向 分 类 污 染 来 源 处 理 设 施 主 要 污 染 物 排 放 方 式 及 去 向 化 学 车 间 酸 碱 废 水 中 和 ph COD Cr 石 油 类 SS 等 废 水 冷 却 塔 排 污 水 -- 盐 分 取 水 房 预 处 理 排 水 -- 盐 分 厂 区 雨 水 -- ph COD Cr 石 油 类 SS 等 雨 排 口 至 北 江 废 气 噪 声 固 体 废 物 捞 渣 废 水 沉 淀 COD Cr SS 回 用 底 渣 冷 却 生 活 污 水 锅 炉 燃 烧 废 气 一 体 化 处 理 设 施 SCR+SNCR 脱 硝 旋 风 + 布 袋 除 尘 COD Cr BOD 5 SS 动 植 物 油 氨 氮 阴 离 子 表 面 活 性 剂 等 烟 尘 氮 氧 化 物 二 氧 化 硫 燃 料 灰 渣 贮 存 无 组 织 排 放 颗 粒 物 臭 气 浓 度 风 机 空 压 机 汽 轮 机 机 泵 等 选 低 噪 声 设 备 并 布 置 在 室 内 隔 声 噪 声 锅 炉 底 渣 冷 却 捞 渣 一 般 固 废 除 尘 器 飞 灰 灰 库 暂 存 一 般 固 废 回 用 厂 区 绿 化 大 气 环 境 外 售 综 合 利 用 生 活 垃 圾 收 集 一 般 固 废 : 生 活 垃 圾 地 方 环 卫 部 门 11

四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主 要 结 论 及 环 评 批 复 要 求 4.1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主 要 结 论 (1) 项 目 发 电 锅 炉 烟 气 排 放 的 SO 2 NO 2 和 PM 10 等 污 染 物 对 周 围 环 境 有 一 定 影 响, 但 影 响 不 大 废 气 正 常 排 放 情 况 下 对 评 价 区 域 各 敏 感 点 空 气 质 量 的 影 响 较 小, 满 足 GB 3095-1996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二 级 标 准, 对 评 价 区 域 空 气 质 量 影 响 不 大 (2) 本 项 目 生 产 废 水 主 要 包 括 :1 冷 却 塔 排 污 水 属 于 清 净 下 水 可 直 接 排 放, 反 渗 透 处 理 系 统 排 水 为 酸 碱 废 水, 其 主 要 污 染 为 酸 碱 性, 送 至 化 水 中 和 池 集 中 处 理, 中 和 凝 聚 澄 清 处 理 后 排 放 ;2 锅 炉 化 学 清 洗 水,12-15 年 清 洗 一 次, 主 要 污 染 物 为 ph SS;3 循 环 水 冷 却 水 主 要 为 高 温 升 水, 经 机 械 通 风 冷 却 塔 冷 却 后 重 复 利 用, 不 外 排, 因 此 不 存 在 温 排 水 的 问 题 冷 却 塔 排 污 水 锅 炉 排 污 水 化 学 水 处 理 中 和 池 排 水 和 反 渗 透 装 置 排 水 属 于 清 净 下 水, 可 达 到 二 级 排 放 标 准, 就 近 排 入 雨 水 检 查 井 至 雨 水 排 放 系 统, 排 入 北 江 另 外, 本 项 目 员 工 100 人, 生 活 污 水 量 约 为 2t/h, 生 活 污 水 经 二 级 生 化 处 理 达 标 后 回 用 于 厂 区 绿 化 等 (3) 本 项 目 厂 区 潜 水 通 过 大 气 降 雨 补 给, 排 泄 于 厂 区 北 侧 的 北 江, 排 泄 路 径 短 由 于 粉 质 粘 土 渗 透 性 能 弱, 富 水 性 差, 周 围 居 民 不 以 此 含 水 层 作 为 饮 用 水 源, 因 此, 本 项 目 地 下 水 环 境 不 敏 感 污 染 物 下 渗 后, 污 染 物 扩 散 速 度 缓 慢, 不 会 造 成 大 面 积 污 染 因 此, 正 常 情 况 下, 本 项 目 对 地 下 水 的 影 响 不 大 (4) 正 常 生 产 情 况 下 拟 建 项 目 生 产 设 备 噪 声 对 厂 界 噪 声 影 响 不 大, 昼 间 及 夜 间 噪 声 预 测 值 均 达 到 (GB12348-2008) 工 业 企 业 厂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中 3 类 标 准 (5) 本 项 目 产 生 的 锅 炉 灰 渣 外 售 给 韶 关 市 银 岭 经 贸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生 产 用 于 农 田 的 复 合 肥, 基 本 上 做 到 了 废 物 的 回 收 利 用 此 外, 厂 内 职 工 生 活 产 生 生 活 垃 圾 36.5t/a, 由 当 地 环 卫 部 门 统 一 处 理 采 取 上 述 综 合 措 施 后, 项 12

目 产 生 的 固 体 废 弃 物 对 环 境 影 响 较 少 评 价 结 果 表 明, 本 项 目 产 生 的 固 体 废 物 均 能 得 到 有 效 处 理 和 处 置, 不 会 对 外 环 境 产 生 二 次 污 染 (6) 当 各 个 收 购 站 点 满 足 本 环 评 所 提 出 的 各 项 要 求 后, 原 料 收 储 站 收 集 运 输 贮 存 环 节 对 周 围 环 境 影 响 很 小 (7) 项 目 建 设 将 破 坏 自 然 地 形 地 貌, 改 变 地 表 覆 盖 层, 并 使 局 部 生 态 系 统 发 生 改 变, 从 而 使 生 态 系 统 的 性 质 也 发 生 了 长 期 的 不 可 逆 变 转 的 影 响 但 通 过 厂 区 植 树 绿 化, 人 工 栽 培 的 花 草 树 木 变 为 美 化 环 境 和 改 善 局 部 小 气 候 (8) 本 项 目 主 要 危 险 源 主 要 分 布 在 液 氨 储 罐 和 贮 存 原 料 仓 库 通 过 采 取 本 评 价 提 出 的 各 项 风 险 防 范 措 施 及 应 急 救 援 措 施, 可 降 低 各 种 事 故 的 发 生, 降 低 对 周 围 环 境 的 影 响, 环 境 风 险 在 可 接 受 范 围 内 (9) 本 项 目 仅 物 耗 供 电 标 煤 能 耗 指 标 略 高 于 国 内 同 类 项 目 SO 2 烟 尘 排 放 量 均 低 于 国 内 先 进 秸 秆 直 接 燃 烧 发 电 水 平, 废 水 回 用 率 灰 渣 利 用 率 均 高 于 国 内 先 进 秸 秆 直 接 燃 烧 发 电 水 平 (10) 本 项 目 实 施 总 量 控 制 的 为 大 气 污 染 物 指 标 (3 个 ): 二 氧 化 硫 72t/a,NO X 113 t/a, 工 业 粉 尘 3t/a (11) 调 查 结 果 统 计 表 明, 本 项 目 的 建 设 得 到 了 影 响 区 域 大 部 分 公 众 的 支 持, 认 为 该 项 目 建 成 后 有 利 于 当 地 经 济 和 社 会 发 展 ; 绝 大 多 数 公 众 对 项 目 建 设 期 和 营 运 期 可 能 出 现 的 废 气 废 水 及 噪 声 等 环 境 问 题 给 予 了 极 大 关 注, 对 此, 建 设 方 表 示 为 了 杜 绝 项 目 建 设 期 及 营 运 期 对 环 境 的 污 染 及 扰 民 现 象, 会 按 照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并 严 格 执 行 报 告 书 提 出 的 废 气 等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12) 本 项 目 的 乐 园 选 址 为 工 业 用 地, 符 合 国 家 及 广 东 省 供 地 政 策, 符 合 当 地 土 地 利 用 总 体 规 划 项 目 的 建 设 符 合 广 东 省 环 境 保 护 规 划 纲 要 (2006-2020 年 ) 的 发 展 思 路 和 规 划 要 求, 符 合 韶 关 市 生 物 质 发 电 产 业 发 展 规 划 报 告 (2011-2015) 及 其 批 复, 符 合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可 再 生 能 13

源 法 和 可 再 生 能 源 产 业 发 展 指 导 目 录, 符 合 国 家 相 关 产 业 政 策, 符 合 关 于 进 一 步 加 强 生 物 质 发 电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管 理 工 作 的 通 知 ( 环 发 2008 82 号 ) 国 家 发 展 改 革 委 关 于 生 物 质 发 电 项 目 建 设 管 理 的 通 知 ( 发 改 能 源 [2010]1803 号 ) 等 生 物 质 发 电 项 目 的 要 求 从 本 项 目 用 地 规 划 相 符 性 用 地 性 质 场 地 及 周 围 现 状 原 材 料 供 应 情 况 和 合 理 运 输 半 径 项 目 给 排 水 的 需 要 交 通 条 件 运 输 路 线 收 储 点 的 合 理 性 与 可 行 性 分 析, 拟 建 项 目 选 址 基 本 可 行 综 上 所 述, 广 东 韶 能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韶 关 市 2 30MW 生 物 质 发 电 项 目 符 合 国 家 及 地 方 产 业 政 策 ; 项 目 选 址 合 理 ; 项 目 总 平 面 布 置 基 本 合 理 可 行 ; 符 合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的 要 求 ; 符 合 广 东 省 及 韶 关 市 的 有 关 规 定 和 相 关 规 划 ; 所 采 用 的 生 产 设 备 和 工 艺 方 案 较 先 进, 清 洁 生 产 达 到 国 内 先 进 水 平 通 过 采 取 相 应 的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和 环 境 风 险 防 范 措 施, 污 染 源 可 实 现 达 标 排 放, 对 环 境 的 影 响 满 足 环 境 功 能 区 划 的 要 求, 污 染 物 排 放 总 量 符 合 地 方 环 保 部 门 控 制 指 标 只 要 拟 建 项 目 在 实 施 过 程 中 严 格 按 照 三 同 时 原 则 进 行 设 计 施 工 和 运 行, 落 实 设 计 和 环 评 中 提 出 的 各 项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在 运 行 期, 加 强 管 理, 落 实 环 境 风 险 防 范 措 施, 确 保 污 染 治 理 设 施 稳 定 达 标 运 行, 并 不 断 把 新 技 术 新 设 备 应 用 于 生 产 和 污 染 治 理 中, 解 决 好 公 众 关 心 的 各 项 环 境 问 题 的 前 提 下, 从 环 境 保 护 的 角 度 分 析, 该 项 目 的 建 设 是 可 行 的 4.2 环 评 批 复 要 求 广 东 省 环 境 保 护 厅 关 于 广 东 韶 能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韶 关 市 2 30 兆 瓦 生 物 质 能 发 电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的 批 复 ( 粤 环 审 [2011]528 号 ), 主 要 要 求 如 下 : ( 一 ) 优 化 项 目 平 面 布 局, 采 用 先 进 的 生 产 工 艺 和 设 备, 采 取 有 效 的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最 大 限 度 地 减 少 能 耗 物 耗 和 污 染 物 的 产 生 量 排 放 量, 并 按 照 节 能 降 耗 减 污 增 效 的 原 则, 不 断 提 高 清 洁 生 产 水 平, 确 保 项 目 清 洁 生 产 水 平 达 到 火 电 行 业 清 洁 生 产 评 价 指 标 体 系 ( 试 行 ) ( 国 14

家 发 展 和 改 革 委 员 会 公 告 2007 年 第 24 号 ) 清 洁 生 产 先 进 企 业 水 平 以 上 本 项 目 不 得 掺 烧 非 生 物 质 燃 料 ( 二 ) 按 照 清 污 分 流 雨 污 分 流 分 质 处 理 循 环 用 水 的 原 则, 优 化 设 置 全 厂 废 水 处 理 和 回 用 系 统 本 项 目 冷 却 水 循 环 使 用, 生 活 污 水 经 处 理 后 回 用 于 绿 化 道 路 洒 水 等 环 节, 均 不 外 排 供 水 预 处 理 站 化 水 站 冷 却 塔 产 生 的 废 水 经 处 理 达 到 广 东 省 水 污 染 物 排 放 限 值 (DB44/26-2001) 第 二 时 段 一 级 标 准 后 方 可 排 放 ( 三 ) 加 强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控 制 锅 炉 采 用 低 氮 燃 烧 技 术, 配 套 建 设 烟 气 脱 硝 及 除 尘 装 置, 确 保 SCR 装 置 脱 硝 效 率 不 低 于 50% 除 尘 效 率 不 低 于 99.6%, 烟 尘 二 氧 化 硫 氮 氧 化 物 排 放 参 照 执 行 广 东 省 锅 炉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DB44/765-2010) 中 新 建 燃 气 锅 炉 最 高 允 许 排 放 浓 度 限 值, 烟 气 黑 度 执 行 林 格 曼 黑 度 1 级, 烟 囱 高 度 不 低 于 80 米 在 火 电 厂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13223-2011) 实 施 后, 本 项 目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应 同 时 满 足 其 相 应 要 求 生 物 质 燃 料 储 存 系 统 输 料 系 统 灰 渣 库 等 应 进 行 密 闭 颗 粒 物 非 甲 烷 总 烃 等 大 气 污 染 物 无 组 织 排 放 执 行 广 东 省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限 值 (DB44/27-2001) 第 二 时 段 无 组 织 排 放 监 控 浓 度 限 值 要 求, 恶 臭 污 染 物 排 放 执 行 恶 臭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14554-93) ( 四 ) 优 化 厂 区 布 局, 对 蒸 汽 轮 机 发 电 机 空 压 机 循 环 水 泵 等 主 要 噪 声 源, 应 选 用 低 噪 声 设 备, 并 采 取 消 声 隔 声 减 振 等 降 噪 措 施, 确 保 厂 界 噪 声 符 合 工 业 企 业 厂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GB12348-2008)3 类 声 环 境 功 能 区 排 放 限 值 要 求 ( 五 ) 应 按 照 分 类 收 集 和 综 合 利 用 的 原 则 妥 善 处 理 处 置 各 类 固 体 废 物, 防 止 造 成 二 次 污 染 灰 渣 等 一 般 工 业 固 体 废 物 应 综 合 利 用, 其 暂 存 库 应 满 足 一 般 工 业 固 体 废 物 贮 存 处 置 场 污 染 控 制 标 准 (GB18599-2001) 有 关 要 求 生 活 垃 圾 统 一 收 集 后 交 环 卫 部 门 处 理 15

应 优 化 灰 渣 运 输 路 线, 尽 量 避 开 学 校 居 民 住 宅 等 环 境 敏 感 点, 严 格 控 制 运 输 过 程 带 来 的 扬 尘 噪 声 等 影 响 ( 六 ) 本 项 目 配 套 的 1 座 110 千 伏 变 电 站 运 行 产 生 的 电 场 强 度 磁 感 应 强 度 限 值 应 满 足 500kV 超 高 压 送 变 电 工 程 电 磁 辐 射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规 范 (HJ/T24-1998) 相 应 要 求 ( 七 ) 应 针 对 本 项 目 在 液 氨 生 物 质 燃 料 等 原 辅 料 运 输 贮 存 使 用 等 过 程 中 可 能 发 生 泄 露 火 灾 及 爆 炸 等 事 故 及 非 正 常 工 况, 制 定 并 落 实 有 效 的 环 境 风 险 防 范 和 应 急 预 案, 落 实 应 急 措 施, 进 一 步 优 化 厂 区 布 局, 建 立 健 全 环 境 事 故 应 急 体 系, 确 保 环 境 安 全 ( 八 ) 对 本 项 目 各 类 排 污 口 按 规 定 进 行 规 范 化 设 置, 并 安 装 主 要 污 染 物 在 线 监 控 系 统, 按 当 地 环 保 部 门 的 要 求 实 施 联 网 监 控 ( 九 ) 做 好 施 工 期 的 环 境 保 护 工 作 应 落 实 有 效 的 噪 声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合 理 安 排 施 工 时 间, 减 少 施 工 噪 声 对 周 围 环 境 的 影 响, 确 保 施 工 噪 声 符 合 建 筑 施 工 场 界 噪 声 限 值 (GB12523-90) 采 取 封 闭 施 工 对 作 业 区 洒 水 等 措 施 减 少 施 工 扬 尘 的 影 响, 其 排 放 执 行 广 东 省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限 值 (DB44/27-2001) 第 二 时 段 无 组 织 排 放 监 控 浓 度 限 值 要 求 ( 十 ) 本 项 目 大 气 污 染 物 二 氧 化 硫 氮 氧 化 物 排 放 量 应 分 别 控 制 在 72 吨 / 年 113 吨 / 年 以 内 具 体 总 量 控 制 指 标 由 韶 关 市 环 保 局 在 省 下 达 的 指 标 内 调 整 核 拨 五 验 收 监 测 评 价 标 准 执 行 环 评 批 复 ( 粤 环 审 [2011]528 号 ) 文 要 求 的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5.1 废 气 评 价 标 准 根 据 环 评 批 复 要 求, 烟 尘 二 氧 化 硫 氮 氧 化 物 排 放 参 照 执 行 广 东 省 锅 炉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DB 44/765-2010) 中 新 建 燃 气 锅 炉 最 高 允 许 排 放 浓 度 限 值, 烟 气 黑 度 执 行 林 格 曼 黑 度 1 级, 在 火 电 厂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16

标 准 (GB 13223-2011) 实 施 后, 项 目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应 同 时 满 足 其 相 应 要 求 除 尘 效 率 不 低 于 99.6%,SCR 装 置 脱 硝 效 率 不 低 于 50% 无 组 织 排 放 的 颗 粒 物 非 甲 烷 总 烃 等 执 行 广 东 省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限 值 (DB 44/27-2001) 第 二 时 段 无 组 织 排 放 监 控 浓 度 限 值, 臭 气 浓 度 执 行 恶 臭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 14554-93) 相 关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限 值 见 表 5-1 5.2 废 水 评 价 标 准 生 产 废 水 排 放 执 行 广 东 省 水 污 染 物 排 放 限 值 (DB 44/26-2001) 第 二 时 段 一 级 标 准 ; 生 活 污 水 经 处 理 后 回 用 厂 区 绿 化, 回 用 水 执 行 环 评 建 议 的 城 市 污 水 再 生 利 用 城 市 杂 用 水 水 质 标 准 (GB/T 18920-2002) 中 城 市 杂 用 水 水 质 标 准 ( 城 市 绿 化 ) 相 关 水 污 染 物 排 放 限 值 见 表 5-2 5.3 厂 界 噪 声 评 价 标 准 厂 界 噪 声 执 行 工 业 企 业 厂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GB 12348-2008)3 类 声 环 境 功 能 区 排 放 限 值, 即 昼 间 65 db(a) 夜 间 55dB(A) 5.4 电 磁 辐 射 评 价 标 准 110 千 伏 变 电 站 运 行 产 生 的 电 场 强 度 磁 感 应 强 度 限 值 参 照 执 行 500kV 超 高 压 送 变 电 工 程 电 磁 辐 射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规 范 (HJ/T 24-1998) 相 应 要 求, 即 工 频 电 场 强 度 不 超 过 4 kv/m 磁 感 应 强 度 不 超 过 0.1 mt 5.5 污 染 物 排 放 总 量 控 制 根 据 粤 环 审 [2011]528 号 文 要 求 : 大 气 污 染 物 二 氧 化 硫 氮 氧 化 物 排 放 量 分 别 控 制 在 72 吨 / 年 113 吨 / 年 内 17

锅 炉 废 气 无 组 织 排 放 废 气 废 气 类 型 污 染 物 表 5-1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限 值 标 准 来 源 标 准 限 值 ( 排 放 浓 度 ) 烟 尘 30 mg/m 3 二 氧 化 硫 DB 44/765-2010 新 建 燃 气 锅 炉 50 mg/m 3 氮 氧 化 物 200 mg/m 3 烟 尘 30 mg/m 3 二 氧 化 硫 GB 13223-2011 100 mg/m 3 氮 氧 化 物 表 1 燃 煤 锅 炉 现 有 锅 炉 限 值 100 mg/m 3 汞 及 其 化 合 物 0.03 mg/m 3 颗 粒 物 DB 44/27-2001 1.0 mg/m 3 非 甲 烷 总 烃 第 二 时 段 无 组 织 排 放 监 控 浓 度 限 值 4.0 mg/m 3 臭 气 浓 度 GB 14554-93 二 级 改 扩 建 20( 无 量 纲 ) 表 5-2 水 污 染 物 排 放 限 值 废 水 类 型 污 染 物 标 准 来 源 标 准 限 值 ph 值 ( 无 量 纲 ) 6-9( 无 量 纲 ) 悬 浮 物 60 mg/l 生 产 废 水 五 日 生 化 需 氧 量 化 学 需 氧 量 石 油 类 DB 44/26-2001 第 二 时 段 一 级 标 准 20 mg/l 90 mg/l 5.0 mg/l 氨 氮 10 mg/l 挥 发 酚 0.3 mg/l ph 值 6-9( 无 量 纲 ) 五 日 生 化 需 氧 量 20 mg/l 生 活 污 水 氨 氮 溶 解 性 总 固 体 GB/T 18920-2002 城 市 绿 化 20 mg/l 1000 mg/l 溶 解 氧 1.0 mg/l 阴 离 子 表 面 活 性 剂 1.0 mg/l 18

六 验 收 监 测 质 量 保 证 措 施 (1) 验 收 监 测 在 工 况 稳 定, 生 产 负 荷 达 到 设 计 能 力 的 75% 以 上 进 行 (2) 监 测 过 程 严 格 按 各 项 污 染 物 监 测 方 法 和 其 他 有 关 技 术 规 范 进 行 (3) 监 测 人 员 持 证 上 岗 所 用 计 量 仪 器 均 经 过 计 量 部 门 检 定 合 格 并 在 有 效 期 内 使 用 (4) 有 组 织 排 放 废 气 按 照 固 定 污 染 源 排 气 中 颗 粒 物 测 定 与 气 态 污 染 物 采 样 方 法 (GB/T 16157-1996) 第 4 条 规 定 进 行 布 点 和 采 样, 无 组 织 废 气 采 样 按 照 大 气 污 染 物 无 组 织 排 放 监 测 技 术 导 则 (HJ/T 55-2000) 要 求 进 行 废 气 采 样 分 析 系 统 在 采 样 前 进 行 气 路 检 查 流 量 校 准, 确 保 整 个 采 样 过 程 中 分 析 系 统 的 气 密 性 和 计 量 准 确 性 烟 尘 采 样 器 流 量 校 准 结 果 烟 气 分 析 仪 标 准 气 体 校 准 结 果 分 别 见 表 6-1 表 6-2 烟 尘 采 样 器 流 量 示 值 偏 差 范 围 为 0%, 烟 气 分 析 仪 标 准 气 体 示 值 偏 差 范 围 为 -0.2~0.4%, 符 合 相 应 质 控 要 求, 本 次 监 测 结 果 有 效 (5) 废 水 监 测 的 布 点 采 样 样 品 的 保 存 方 法 及 监 测 分 析 分 别 按 照 地 表 水 和 污 水 监 测 技 术 规 范 (HJ/T91-2002) 要 求 进 行 水 样 采 集 不 少 于 10% 的 平 行 样 ; 实 验 室 分 析 过 程 加 不 少 于 10% 的 平 行 样 废 水 质 量 控 制 数 据 见 表 6-3 室 内 平 行 样 分 析 相 对 偏 差 为 0~4.5%, 测 试 结 果 符 合 相 关 质 控 要 求 (6) 噪 声 测 量 仪 器 在 测 量 前 后 应 在 测 量 现 场 进 行 校 准, 示 值 偏 差 小 于 0.5dB(A) 仪 器 型 号 仪 器 编 号 表 6-1 烟 尘 采 样 器 流 量 校 准 结 果 标 示 流 量 (L/min) 标 定 流 量 (L/min) 相 对 偏 差 (%) 备 注 嶗 应 3012H 型 A08284172 20 20 0 校 准 流 量 计 型 号 :QLJ-60, 编 嶗 应 3012H 型 A08361038 20 20 0 号 :05-8 19

仪 器 型 号 表 6-2 烟 气 分 析 仪 流 量 校 准 结 果 仪 器 编 号 项 目 频 次 单 位 标 气 标 示 值 监 测 前 监 测 后 相 对 误 差 (%) 相 对 误 差 (%) 嶗 应 3012H 型 嶗 应 3012H 型 嶗 应 3012H 型 A08275200x A08275200x A08361038 二 氧 化 硫 1 mg/m 3 126 0 0.4 二 氧 化 硫 2 mg/m 3 126 0 0 二 氧 化 硫 3 mg/m 3 126 0 0.4 二 氧 化 硫 4 mg/m 3 126 0.4 0.4 二 氧 化 硫 5 mg/m 3 126 0.4 0 二 氧 化 硫 6 mg/m 3 126 0 0.4 一 氧 化 碳 1 mg/m 3 200 0.2 0.2 一 氧 化 碳 2 mg/m 3 200 0.4 0.2 一 氧 化 碳 3 mg/m 3 200-0.2 0.2 一 氧 化 碳 4 mg/m 3 200-0.2-0.2 一 氧 化 碳 5 mg/m 3 200 0.2 0.2 一 氧 化 碳 6 mg/m 3 200 0.2 0 二 氧 化 硫 1 mg/m 3 126 0 0 二 氧 化 硫 2 mg/m 3 126 0 0 嶗 应 3012H 型 A08284172 备 注 : 标 气 来 源 为 佛 山 市 科 的 气 体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因 子 二 氧 化 硫 1 mg/m 3 126 0 0 二 氧 化 硫 2 mg/m 3 126 0 0 有 效 数 据 ( 个 ) 表 6-3 废 水 监 测 质 控 数 据 平 行 ( 对 ) 相 对 偏 差 (%) 室 内 平 行 样 分 析 平 行 样 数 百 分 比 (%) 是 否 合 格 ph 32 4 0-4.5 12 合 格 化 学 需 氧 量 40 5 0.3-3.2 12 合 格 氨 氮 32 4 0.01-0.02 12 合 格 20

七 验 收 监 测 内 容 及 结 果 7.1 工 况 验 收 监 测 期 间, 项 目 2 台 130 t/h 锅 炉 蒸 汽 量 为 108 t/h~132 t/h, 负 荷 为 83.1%~101.5%,2 台 30MW 发 电 机 组 发 电 量 为 27MW/h~30MW/h, 负 荷 为 90.0%~100%, 满 足 原 国 家 环 保 总 局 关 于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保 护 设 施 竣 工 验 收 监 测 管 理 有 关 问 题 的 通 知 中 要 求 的 设 计 能 力 75% 以 上 生 产 负 荷 要 求 监 测 期 间 工 况 见 表 7-1 监 测 期 间 生 物 质 混 合 燃 料 成 分 组 成 见 表 7-2 表 7-1 监 测 期 间 工 况 负 荷 机 组 号 内 容 11 月 26 日 11 月 27 日 11 月 28 日 12 月 3 日 12 月 4 日 实 际 蒸 汽 量 (t/h) 130 129 129 132 130 蒸 汽 量 设 计 蒸 汽 量 (t/h) 130 负 荷 100% 99.2% 99.2% 101.5% 100% 1# 机 组 实 际 发 电 量 (MW/h) 30 30 30 30 30 发 电 量 设 计 发 电 量 (MW/h) 30 负 荷 100% 100% 100% 100% 100% 燃 料 耗 量 (t/d) 783 762 788 827 804 尿 素 耗 量 (t/d) 1 1 1 1 1 实 际 蒸 汽 量 (t/h) 108 110 109 109 110 蒸 汽 量 设 计 蒸 汽 量 (t/h) 130 负 荷 83.1% 84.6% 83.8% 83.8% 84.6% 2# 机 组 实 际 发 电 量 (MW/h) 27.5 27 28 28 28 发 电 量 设 计 发 电 量 (MW/h) 30 负 荷 91.7% 90.0% 93.3% 93.3% 93.3 燃 料 耗 量 (t/d) 664 683 662 670 690 尿 素 耗 量 (t/d) 1 1 1 1 1 表 7-2 监 测 期 间 生 物 质 混 合 燃 料 成 分 组 成 燃 料 成 分 11 月 26 日 11 月 27 日 11 月 28 日 12 月 3 日 12 月 4 日 稻 秆 10% 10% 10% 10% 10% 林 下 草 灌 植 物 10% 10% 10% 10% 10% 林 业 采 伐 剩 余 物 50% 50% 50% 50% 50% 枝 桠 材 30% 30% 30% 30% 30% 合 计 100% 100% 100% 100% 100% 21

7.2 废 气 监 测 内 容 及 结 果 评 价 7.2.1 废 气 监 测 内 容 1 有 组 织 排 放 废 气 在 项 目 废 气 处 理 设 施 前 后 设 置 监 测 断 面, 并 对 脱 硝 系 统 与 运 行 和 不 运 行 状 态 开 展 监 测 有 组 织 排 放 废 气 监 测 内 容 见 表 7-3 监 测 点 位 示 意 见 图 7-1 2 无 组 织 排 放 废 气 在 上 风 向 厂 界 外 设 置 1 个 对 照 点, 下 风 向 厂 界 外 设 置 3 个 监 控 点, 监 测 颗 粒 物 非 甲 烷 总 烃 臭 气 浓 度 达 标 情 况, 监 测 频 次 为 3 次 / 天 监 测 2 天 同 时 记 录 气 象 参 数 废 气 监 测 分 析 方 法 见 表 7-4 工 况 不 脱 硝 工 况 脱 硝 工 况 污 染 治 理 设 施 脱 硝 系 统 脱 硝 + 除 尘 表 7-3 有 组 织 排 放 废 气 监 测 内 容 数 量 及 监 测 断 面 个 数 2 (8m 2m) 2 (2m 2m) 2 (2m 1.8m) 监 测 点 位 锅 炉 烟 气 出 口 ( 不 脱 硝 工 况 催 化 剂 层 前 ) 除 尘 系 统 进 口 除 尘 系 统 出 口 监 测 项 目 烟 气 参 数,SO 2 NO x 排 放 浓 度 和 烟 气 流 量 烟 气 参 数, 烟 尘 SO 2 浓 度 和 烟 气 流 量 烟 气 参 数, 烟 尘 SO 2 NO x 汞 及 其 化 合 物 排 放 浓 度 和 烟 气 流 量 除 尘 效 率 脱 硝 效 率 80m 高 烟 囱 1 烟 囱 出 口 烟 气 黑 度 监 测 频 次 3 次 / 天 监 测 2 天 22

表 7-4 废 气 监 测 分 析 方 法 类 别 监 测 因 子 采 样 监 测 分 析 方 法 检 出 限 烟 尘 GB 16157-1996 重 量 法 0.4 mg/m 3 二 氧 化 硫 HJ/T 57-2000 定 电 位 电 解 法 3 mg/m 3 有 组 织 排 放 废 气 无 组 织 排 放 废 气 氮 氧 化 物 空 气 和 废 气 监 测 分 析 方 法 ( 第 四 版 ) 2 mg/m 3 汞 及 其 化 合 物 HJ 543-2009 冷 原 子 吸 收 分 光 光 度 法 0.0009 mg/m 3 烟 气 黑 度 空 气 和 废 气 监 测 分 析 方 法 ( 第 四 版 ) 林 格 曼 光 电 测 烟 望 远 镜 0.2 级 ( 精 度 ) 烟 气 流 量 GB/T 16157-1996 皮 托 管 平 行 测 速 采 样 法 -- 样 品 采 集 GB/T 16157-1996 固 定 污 染 源 排 气 中 颗 粒 物 测 定 与 污 染 物 采 样 方 法 颗 粒 物 GB/T 15432-1995 重 量 法 0.001 mg/m 3 非 甲 烷 总 烃 空 气 和 废 气 监 测 分 析 方 法 ( 第 四 版 ) 气 相 色 谱 法 0.2 mg/m 3 臭 气 浓 度 GB/T 14675-1993 三 点 比 较 式 臭 袋 法 10( 无 量 纲 ) 样 品 采 集 HJ/T 55-2000 大 气 污 染 物 无 组 织 排 放 监 测 技 术 导 则 -- -- 除 尘 设 施 出 口 监 测 断 面 除 尘 设 施 进 口 监 测 断 面 布 袋 除 尘 器 旋 风 除 尘 器 废 气 处 理 设 施 及 监 测 断 面 1# 锅 炉 SCR 脱 硝 系 统 旋 风 除 尘 + 布 袋 除 尘 80m 烟 囱 2# 锅 炉 SCR 脱 硝 系 统 旋 风 除 尘 + 布 袋 除 尘 有 组 织 排 放 废 气 监 测 点 位 图 7-1 有 组 织 废 气 监 测 点 位 7.2.2 有 组 织 排 放 废 气 监 测 结 果 及 评 价 有 组 织 排 放 废 气 监 测 结 果 见 表 7-5~ 表 7-10 23

机 组 1# 机 组 监 测 日 期 2014-11-28 2014-12-3 监 测 频 次 粤 环 境 监 测 KB 字 (2014) 第 37 号 环 境 保 护 验 收 监 测 报 告 表 7-5 不 脱 硝 工 况 下 锅 炉 烟 气 出 口 废 气 监 测 结 果 二 氧 化 硫 氮 氧 化 物 烟 气 量 浓 度 (mg/m 3 ) 速 率 (kg/h) 浓 度 (mg/m 3 ) 速 率 (kg/h) (m 3 /h) 1 43 5.02 378 44.2 116825 2 49 5.73 379 44.3 116918 3 48 5.61 377 44.1 116849 1 40 4.64 371 43.0 115927 2 45 4.98 377 41.7 110587 3 47 5.45 378 43.8 115950 平 均 值 -- 5.24 -- 43.5 115509 2# 机 组 2014-12-3 2014-12-4 1 42 2.94 383 26.8 69922 2 47 3.28 385 26.9 69875 3 49 3.43 384 26.9 70048 1 41 2.86 379 26.5 69876 2 44 3.08 381 26.7 70056 3 45 3.15 384 26.9 70002 平 均 值 -- 3.13 -- 26.8 69963 表 7-6 脱 硝 工 况 下 除 尘 器 进 口 废 气 监 测 结 果 机 组 监 测 日 期 监 测 频 次 烟 尘 二 氧 化 硫 烟 气 量 浓 度 (mg/m 3 ) 速 率 (kg/h) 浓 度 (mg/m 3 ) 速 率 (kg/h) m 3 /h 1# 机 组 2014-11-26 2014-11-27 1 3378 348 44 4.5 103116 2 3165 318 43 4.3 100544 3 3255 323 45 4.5 99100 1 3198 352 49 5.4 110013 2 3436 373 50 5.4 108475 3 3325 371 52 5.8 111429 平 均 值 3294 347 47 5.0 105446 2# 机 组 2014-12-3 2014-12-4 1 4018 284 49 3.5 70601 2 3936 289 55 4.0 73358 3 4083 296 52 3.8 72392 1 4110 285 55 3.8 69285 2 4209 303 60 4.3 72097 3 3926 276 58 4.1 70236 平 均 值 4047 289 55 3.9 71328 24

机 组 号 1# 机 组 2# 机 组 监 测 日 期 2014-11-26 2014-11-27 监 测 频 次 实 测 浓 度 折 算 排 放 浓 度 (1) 烟 尘 表 7-7 脱 硝 工 况 下 除 尘 器 出 口 废 气 监 测 结 果 (1) 折 算 排 放 浓 度 (2) 排 放 速 率 实 测 浓 度 折 算 排 放 浓 度 (1) 二 氧 化 硫 折 算 排 放 浓 度 (2) 排 放 速 率 含 氧 量 烟 气 黑 度 ( 共 用 烟 囱 ) mg/m 3 mg/m 3 mg/m 3 kg/h mg/m 3 mg/m 3 mg/m 3 kg/h % 级 m 3 /h 1 11.0 10.5 9.0 1.02 45 43 37 4.20 2.7 -- 93225 2 11.6 11.2 9.6 1.16 45 43 37 4.51 2.8 -- 100134 3 11.6 11.2 9.6 1.22 46 44 38 4.84 2.8 -- 105303 1 12.1 11.5 9.9 1.36 47 45 39 5.31 2.7 -- 112972 2 11.2 10.6 9.1 1.20 47 45 38 5.06 2.6 -- 107714 3 11.7 11.4 9.8 1.31 51 49 43 5.70 3.0 -- 111691 标 准 限 值 -- 30 30 -- -- 50 100 -- -- -- -- 达 标 情 况 -- 达 标 达 标 -- -- 达 标 达 标 -- -- -- -- 2014-12-3 2014-12-4 平 均 值 -- -- -- 1.21 -- -- -- 4.94 -- -- 105173 1 12.1 11.8 10.1 0.84 37 36 31 2.56 3.0 0.4 69215 2 11.4 11.1 9.5 0.83 42 41 35 3.07 3.0 0.4 73204 3 14.3 13.9 11.9 0.95 42 41 35 2.80 3.0 0.4 66690 1 11.9 11.9 10.0 0.80 45 44 38 3.03 3.2 0.4 67407 2 13.6 13.4 11.5 0.95 43 42 36 3.01 3.2 0.5 69959 3 12.9 12.6 10.9 0.92 46 45 39 3.29 3.2 0.4 71626 标 准 限 值 -- 30 30 -- -- 50 100 -- -- 1 -- 达 标 情 况 -- 达 标 达 标 -- -- 达 标 达 标 -- -- 达 标 -- 平 均 值 -- -- -- 0.88 -- -- -- 2.96 -- -- 69684 烟 气 量 备 注 : 折 算 排 放 浓 度 (1) 是 根 据 广 东 省 锅 炉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DB 44/765-2010) 新 建 燃 气 锅 炉 要 求 按 过 量 空 气 系 数 1.2 折 算 ; 折 算 排 放 浓 度 (2) 是 根 据 火 电 厂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 13223-2011) 现 有 燃 煤 锅 炉 要 求 按 过 量 空 气 系 数 1.4 折 算 25

表 7-8 脱 硝 工 况 下 除 尘 器 出 口 废 气 监 测 结 果 (2) 机 组 号 1# 机 组 2# 机 组 监 测 日 期 2014-11-26 2014-11-27 监 测 频 次 实 测 浓 度 折 算 排 放 浓 度 (1) 氮 氧 化 物 折 算 排 放 浓 度 (2) 排 放 速 率 实 测 浓 度 折 算 排 放 浓 度 (1) 汞 及 其 化 合 物 折 算 排 放 浓 度 (2) 排 放 速 率 含 氧 量 mg/m 3 mg/m 3 mg/m 3 kg/h mg/m 3 mg/m 3 mg/m 3 kg/h % m 3 /h 1 96 92 79 8.95 0.0122 0.0117 0.0100 0.00114 2.7 93225 2 96 92 79 9.61 <0.0009 <0.0009 <0.0009 0.00009 2.8 100134 3 98 94 81 10.32 0.0023 0.0022 0.0019 0.00024 2.8 105303 1 92 88 75 10.39 <0.0009 <0.0009 <0.0009 0.00010 2.7 112972 2 89 85 73 9.59 <0.0009 <0.0009 <0.0009 0.00010 2.6 107714 3 89 85 74 9.94 <0.0009 <0.0009 <0.0009 0.00010 3.0 111691 标 准 限 值 -- 200 100 -- -- -- 0.03 -- -- -- 达 标 情 况 -- 达 标 达 标 -- -- -- 达 标 -- -- -- 2014-12-3 2014-12-4 平 均 值 -- -- -- 9.80 -- -- -- 0.00029 105173 1 84 82 70 5.81 <0.0009 <0.0009 <0.0009 0.00006 3.0 69215 2 86 84 72 6.30 <0.0009 <0.0009 <0.0009 0.00007 3.0 73204 3 87 85 73 5.80 <0.0009 <0.0009 <0.0009 0.00006 3.0 66690 1 86 85 72 5.80 <0.0009 <0.0009 <0.0009 0.00006 3.2 67407 2 88 87 74 6.16 <0.0009 <0.0009 <0.0009 0.00006 3.2 69959 3 89 88 75 6.37 0.0151 0.0148 0.0127 0.00108 3.2 71626 标 准 限 值 -- 200 100 -- -- -- 0.03 -- -- -- 达 标 情 况 -- 达 标 达 标 -- -- -- 达 标 -- -- -- 平 均 值 -- -- -- 6.04 -- -- -- 0.00023 -- 69684 烟 气 量 备 注 :1 折 算 排 放 浓 度 (1) 是 根 据 广 东 省 锅 炉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DB 44/765-2010) 新 建 燃 气 锅 炉 要 求 按 过 量 空 气 系 数 1.2 折 算 ; 折 算 排 放 浓 度 (2) 是 根 据 火 电 厂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 13223-2011) 现 有 燃 煤 锅 炉 要 求 按 过 量 空 气 系 数 1.4 折 算 2 浓 度 未 检 出, 排 放 速 率 以 检 出 限 统 计 26

机 组 号 氮 氧 化 物 浓 度 不 脱 硝 工 况 锅 炉 出 口 催 化 剂 层 前 烟 气 流 量 表 7-9 机 组 脱 硝 效 率 统 计 结 果 氮 氧 化 物 速 率 氮 氧 化 物 浓 度 脱 硝 工 况 除 尘 器 出 口 烟 气 流 量 氮 氧 化 物 速 率 mg/m 3 m 3 /h kg/h mg/m 3 m 3 /h kg/h 总 脱 硝 效 率 % 1# 机 组 377 115509 43.5 93 105173 9.80 77.47% 2# 机 组 382 69963 26.8 87 69684 6.04 77.46% 机 组 号 表 7-10 机 组 除 尘 效 率 统 计 结 果 除 尘 器 进 口 除 尘 器 出 口 烟 尘 浓 度 烟 气 流 量 烟 尘 速 率 烟 尘 浓 度 烟 气 流 量 烟 尘 速 率 mg/m 3 m 3 /h kg/h mg/m 3 m 3 /h kg/h 除 尘 效 率 1# 机 组 3294 105446 347 11.5 105173 1.21 99.65% 2# 机 组 4047 71328 289 12.6 69684 0.88 99.70% 有 组 织 排 放 废 气 监 测 结 果 表 明 : (1) 脱 硝 工 况 下, 按 过 量 空 气 系 数 1.2 折 算,1# 机 组 除 尘 器 出 口 烟 尘 二 氧 化 硫 氮 氧 化 物 汞 及 其 化 合 物 排 放 浓 度 最 高 值 分 别 为 11.5 mg/m 3 49 mg/m 3 94mg/m 3 0.0117mg/m 3,2# 机 组 除 尘 器 出 口 烟 尘 二 氧 化 硫 氮 氧 化 物 汞 及 其 化 合 物 排 放 浓 度 最 高 值 分 别 为 13.9 mg/m 3 45 mg/m 3 88 mg/m 3 0.0148 mg/m 3, 符 合 广 东 省 锅 炉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DB 44/765-2010) 中 新 建 燃 气 锅 炉 最 高 允 许 排 放 浓 度 限 值 按 过 量 空 气 系 数 1.4 折 算,1# 机 组 除 尘 器 出 口 烟 尘 二 氧 化 硫 氮 氧 化 物 汞 及 其 化 合 物 排 放 浓 度 最 高 值 分 别 为 9.8 mg/m 3 43 mg/m 3 81mg/m 3 0.0100 mg/m 3,2# 机 组 除 尘 器 出 口 烟 尘 二 氧 化 硫 氮 氧 化 物 汞 及 其 化 合 物 排 放 浓 度 最 高 值 分 别 为 10.9 mg/m 3 39mg/m 3 75mg/m 3 0.0127 mg/m 3, 符 合 火 电 厂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 13223-2011) 表 1 燃 煤 锅 炉 现 有 锅 炉 限 值 要 求 1# 2# 机 组 共 用 烟 囱 出 口 林 格 曼 黑 度 最 大 值 为 0.5 级, 符 合 环 评 批 复 粤 环 审 [2011]528 号 文 要 求 27

(2) 根 据 本 次 验 收 监 测 结 果 统 计,1# 2# 机 组 除 尘 器 平 均 除 尘 效 率 分 别 为 99.65% 99.70%, 平 均 脱 硝 效 率 分 别 为 77.47% 77.46%, 符 合 环 评 批 复 粤 环 审 [2011]528 号 文 SCR 装 置 脱 硝 效 率 不 低 于 50% 除 尘 效 率 不 低 于 99.6% 的 要 求 7.2.3 无 组 织 排 放 废 气 监 测 结 果 及 评 价 无 组 织 排 放 废 气 监 测 点 位 见 图 7-1 监 测 结 果 见 表 7-11 监 测 期 间 气 象 条 件 : 2014 年 11 月 26 日, 晴 天, 主 导 风 向 北 风, 风 速 1.4 m/s, 温 度 20, 大 气 压 力 101.1 kpa; 2014 年 11 月 27 日, 晴 天, 主 导 风 向 北 风, 风 速 1.6 m/s, 温 度 21, 大 气 压 力 101.4 kpa 1# N 4# 2# 3# 厂 界 无 组 织 排 放 废 气 监 测 点 位 图 7-1 厂 界 无 组 织 排 放 监 测 点 位 示 意 28

表 7-11 厂 界 无 组 织 排 放 监 测 结 果 监 测 因 子 监 测 频 次 监 测 结 果 (mg/m 3, 标 注 除 外 ) 1# 2# 3# 4# 最 大 值 标 准 限 值 达 标 情 况 颗 粒 物 非 甲 烷 总 烃 臭 气 浓 度 ( 无 量 纲 ) 2014-11-26 2014-11-27 2014-11-26 2014-11-27 2014-11-26 2014-11-27 1 0.092 0.147 0.192 0.190 0.192 达 标 2 0.090 0.133 0.185 0.214 0.214 达 标 3 0.088 0.147 0.175 0.181 0.181 达 标 1 mg/m 3 1 0.095 0.175 0.201 0.212 0.212 达 标 2 0.093 0.168 0.217 0.223 0.223 达 标 3 0.097 0.178 0.211 0.219 0.219 达 标 1 <0.2 <0.2 <0.2 <0.2 <0.2 达 标 2 <0.2 <0.2 <0.2 <0.2 <0.2 达 标 3 <0.2 <0.2 <0.2 <0.2 <0.2 达 标 4.0 mg/m 3 1 <0.2 <0.2 <0.2 <0.2 <0.2 达 标 2 <0.2 <0.2 <0.2 <0.2 <0.2 达 标 3 <0.2 <0.2 <0.2 <0.2 <0.2 达 标 1 <10 <10 <10 <10 <10 达 标 2 <10 <10 <10 <10 <10 达 标 3 <10 <10 <10 <10 <10 20 达 标 1 <10 <10 <10 <10 <10 ( 无 量 纲 ) 达 标 2 <10 <10 <10 <10 <10 达 标 3 <10 <10 <10 <10 <10 达 标 无 组 织 排 放 废 气 监 测 结 果 表 明 : (1) 颗 粒 物 非 甲 烷 总 烃 周 界 外 浓 度 最 高 值 分 别 为 0.223 mg/m 3 <0.2mg/m 3, 符 合 广 东 省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限 值 (DB 44/27-2001) 第 二 时 段 无 组 织 排 放 监 控 浓 度 限 值 要 求 (2) 臭 气 浓 度 未 检 出, 符 合 恶 臭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 14554-93) 表 1 二 级 新 改 扩 建 厂 界 标 准 值 要 求 29

7.3 废 水 监 测 内 容 及 结 果 评 价 按 照 地 表 水 和 污 水 监 测 技 术 规 范 (HJ/T 91-2002) 污 水 监 测 布 点 与 采 样 的 要 求, 在 生 活 污 水 处 理 设 施 进 出 口 酸 碱 中 和 池 出 口 冷 却 水 排 口 取 水 房 预 处 理 排 水 口 各 设 置 1 个 监 测 点 位, 在 项 目 其 他 雨 水 排 口 设 置 1 个 监 测 点 位, 废 水 监 测 内 容 见 表 7-12, 废 水 监 测 点 位 见 图 3-6, 废 水 监 测 分 析 方 法 见 表 7-13 监 测 结 果 见 表 7-14~ 表 7-16 表 7-12 废 水 监 测 内 容 监 测 点 位 监 测 因 子 监 测 频 次 生 活 污 水 处 理 前 1 生 活 污 水 处 理 后 2 酸 碱 水 中 和 池 出 口 3 冷 却 水 酸 碱 水 排 口 4 取 水 房 预 处 理 排 水 口 5 厂 区 其 他 雨 水 排 口 6 化 学 需 氧 量 氨 氮 ph 悬 浮 物 五 日 生 化 需 氧 量 化 学 需 氧 量 氨 氮 溶 解 性 总 固 体 溶 解 氧 阴 离 子 表 面 活 性 剂 动 植 物 油 ph 悬 浮 物 五 日 生 化 需 氧 量 化 学 需 氧 量 石 油 类 氨 氮 挥 发 酚 ph 悬 浮 物 五 日 生 化 需 氧 量 化 学 需 氧 量 石 油 类 氨 氮 挥 发 酚 ph 悬 浮 物 化 学 需 氧 量 石 油 类 挥 发 酚 ph 悬 浮 物 化 学 需 氧 量 石 油 类 挥 发 酚 4 次 / 天, 监 测 2 天 4 次 / 天, 监 测 2 天 备 注 : 监 测 时 无 雨, 6 雨 排 口 没 有 水 外 排 表 7-13 废 水 监 测 分 析 方 法 监 测 因 子 采 样 监 测 分 析 方 法 检 出 限 ph 值 ( 无 量 纲 ) GB/T 6920-1986 玻 璃 电 极 法 0.01pH 单 位 ( 分 辨 率 ) 悬 浮 物 GB/T 11901-1989 重 量 法 4 mg/l 五 日 生 化 需 氧 量 HJ 505-2009 稀 释 与 接 种 法 1.0 mg/l 化 学 需 氧 量 GB/T 11914-1989 重 铬 酸 盐 法 10 mg/l 氨 氮 HJ 535-2009 纳 氏 试 剂 分 光 光 度 法 0.025 mg/l 石 油 类 动 植 物 油 HJ 637-2012 红 外 分 光 光 度 法 0.1 mg/l 0.1 mg/l 溶 解 性 总 固 体 水 和 废 水 监 测 分 析 方 法 ( 第 四 版 ) 重 量 法 5 mg/l 溶 解 氧 HJ 506-2009 电 化 学 探 头 法 0.2 mg/l 阴 离 子 表 面 活 性 剂 GB/T 7494-1987 亚 甲 蓝 分 光 光 度 法 0.05 mg/l 挥 发 酚 HJ 503-2009 4- 氨 基 安 替 比 林 分 光 光 度 法 0.0003 mg/l 样 品 采 集 HJ/T 91-2002 地 表 水 和 污 水 监 测 技 术 规 范 -- 30

生 产 废 水 处 理 设 施 一 体 化 生 活 污 水 处 理 设 施 废 水 排 口 31

监 测 点 位 生 活 污 水 处 理 前 1 生 活 污 水 处 理 后 2 监 测 日 期 2014-11-26 2014-11-27 2014-11-26 2014-11-27 监 测 频 次 粤 环 境 监 测 KB 字 (2014) 第 37 号 环 境 保 护 验 收 监 测 报 告 表 7-14 生 活 污 水 处 理 设 施 ( 1 2) 监 测 结 果 监 测 结 果 ph 悬 浮 物 五 日 生 化 需 氧 量 化 学 需 氧 量 氨 氮 溶 解 性 总 固 体 溶 解 氧 阴 离 子 表 面 活 性 剂 动 植 物 油 无 量 纲 mg/l mg/l mg/l mg/l mg/l mg/l mg/l mg/l 1 -- -- -- 128 20.4 -- -- -- -- 2 -- -- -- 124 20.1 -- -- -- -- 3 -- -- -- 126 19.8 -- -- -- -- 4 -- -- -- 121 20.2 -- -- -- -- 日 均 值 -- -- -- 125 20.1 -- -- -- -- 1 -- -- -- 107 20.6 -- -- -- -- 2 -- -- -- 114 20.0 -- -- -- -- 3 -- -- -- 110 19.9 -- -- -- -- 4 -- -- -- 104 20.2 -- -- -- -- 日 均 值 -- -- -- 109 20.2 -- -- -- -- 1 7.36 16 17 48.2 18.4 190 2.3 0.05(L) 0.1(L) 2 7.30 17 18 49.7 18.5 390 1.7 0.05(L) 0.1(L) 3 7.34 13 18 48.8 18.2 412 1.4 0.05(L) 0.1(L) 4 7.34 14 18 49.7 17.7 110 2.1 0.05(L) 0.1(L) 日 均 值 或 范 围 7.34-7.36 15 18 49.1 18.2 276 1.9 0.05(L) 0.1(L) 1 7.39 10 18 47.9 18.1 420 1.4 0.05(L) 0.1(L) 2 7.41 8 17 47.6 17.8 292 1.3 0.05(L) 0.1(L) 3 7.32 9 18 47.5 18.3 228 2.0 0.05(L) 0.1(L) 4 7.34 8 18 47.8 18.2 84 1.4 0.05(L) 0.1(L) 日 均 值 或 范 围 7.32-7.41 9 18 47.7 18.1 256 1.5 0.05(L) 0.1(L) 标 准 限 值 6-9 -- 20 -- 20 1000 1.0 1.0 -- 达 标 情 况 达 标 -- 达 标 --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 去 除 效 率 -- -- -- 58.6% -- -- -- -- -- 备 注 : 浓 度 未 检 出 以 检 出 限 (L) 表 示, 日 均 值 以 1/2 检 出 限 统 计, 下 同 32

监 测 点 位 监 测 日 期 监 测 频 次 酸 碱 中 和 池 出 口 3 冷 却 水 酸 碱 水 排 口 4 2014-11-26 2014-11-27 2014-11-26 2014-11-27 粤 环 境 监 测 KB 字 (2014) 第 37 号 环 境 保 护 验 收 监 测 报 告 表 7-15 3 4 废 水 监 测 结 果 33 监 测 结 果 ph 悬 浮 物 五 日 生 化 需 氧 量 化 学 需 氧 量 石 油 类 氨 氮 挥 发 酚 无 量 纲 mg/l mg/l mg/l mg/l mg/l mg/l 1 8.90 6 7 19.5 0.1(L) 0.025(L) 0.0003(L) 2 8.93 7 8 20.5 0.1(L) 0.025(L) 0.0003(L) 3 8.96 7 7 19.7 0.1(L) 0.025(L) 0.0003(L) 4 8.91 8 8 19.6 0.1(L) 0.025(L) 0.0003(L) 日 均 值 或 范 围 8.90-8.96 7 8 19.8 0.1(L) 0.025(L) 0.0003(L) 1 8.81 7 7 19.5 0.1(L) 0.069 0.0003(L) 2 8.80 10 8 20.1 0.1(L) 0.063 0.0003(L) 3 8.79 5 7 19.9 0.1(L) 0.074 0.0003(L) 4 8.76 6 7 18.9 0.1(L) 0.066 0.0003(L) 日 均 值 或 范 围 8.76-8.81 7 7 19.6 0.1(L) 0.068 0.0003(L) 标 准 限 值 6-9 60 20 90 5.0 10 0.3 达 标 情 况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1 8.79 6 5 12.9 0.1(L) 0.074 0.0003(L) 2 8.81 9 6 14.1 0.1(L) 0.069 0.0003(L) 3 8.80 8 5 13.7 0.1(L) 0.063 0.0003(L) 4 8.77 7 5 13.3 0.1(L) 0.069 0.0003(L) 日 均 值 或 范 围 8.77-8.81 8 5 13.5 0.1(L) 0.069 0.0003(L) 1 8.93 6 8 21.6 0.2 0.053 0.0003(L) 2 8.96 7 8 22.0 0.2 0.082 0.0003(L) 3 8.97 10 8 22.2 0.2 0.053 0.0003(L) 4 8.87 9 8 21.9 0.2 0.025(L) 0.0003(L) 日 均 值 或 范 围 8.87-8.97 8 8 21.9 0.2 0.050 0.0003(L) 标 准 限 值 6-9 60 20 90 5.0 10 0.3 达 标 情 况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备 注 : 浓 度 未 检 出 以 检 出 限 (L) 表 示, 日 均 值 以 1/2 检 出 限 统 计, 下 同 废 水 排 口 未 设 流 量 计, 按 用 水 统 计 及 水 量 平 衡 核 算, 酸 碱 废 水 排 水 量 约 为 30 m 3 /d

表 7-16 5 废 水 监 测 结 果 监 测 点 位 取 水 房 预 处 理 排 水 口 5 监 测 日 期 2014-11-26 2014-11-27 监 测 频 次 监 测 结 果 ph 悬 浮 物 化 学 需 氧 量 石 油 类 挥 发 酚 无 量 纲 mg/l mg/l mg/l mg/l 1 7.34 7 11.6 0.1(L) 0.0003(L) 2 7.35 6 10.2 0.1(L) 0.0003(L) 3 7.31 8 11.0 0.1(L) 0.0003(L) 4 7.35 7 11.7 0.1(L) 0.0003(L) 日 均 值 或 范 围 7.31-7.35 7 11.1 0.1(L) 0.0003(L) 1 7.31 6 11.2 0.1(L) 0.0003(L) 2 7.32 7 10.3 0.1(L) 0.0003(L) 3 7.35 6 11.1 0.1(L) 0.0003(L) 4 7.34 8 11.7 0.1(L) 0.0003(L) 日 均 值 或 范 围 7.31-7.34 7 11.1 0.1(L) 0.0003(L) 标 准 限 值 6-9 60 90 5.0 0.3 达 标 情 况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监 测 结 果 表 明, 监 测 期 间 : (1) 生 活 污 水 处 理 设 施 出 口 ( 2) 废 水 ph 范 围 为 7.32~7.41, 溶 解 氧 范 围 为 1.5~1.9mg/L, 其 余 各 污 染 因 子 最 大 日 均 浓 度 分 别 为 悬 浮 物 15 mg/l 五 日 生 化 需 氧 量 18mg/L 化 学 需 氧 量 49.1mg/L 氨 氮 18.2mg/L 溶 解 性 总 固 体 276mg/L 阴 离 子 表 面 活 性 剂 未 检 出 动 植 物 油 未 检 出 ;ph 值 以 及 五 日 生 化 需 氧 量 氨 氮 溶 解 性 总 固 体 溶 解 氧 阴 离 子 表 面 活 性 剂 排 放 浓 度 符 合 城 市 污 水 再 生 利 用 城 市 杂 用 水 水 质 标 准 ( GB/T 18920-2002) 中 城 市 杂 用 水 水 质 标 准 ( 城 市 绿 化 ) 生 活 污 水 处 理 设 施 化 学 需 氧 量 处 理 效 率 为 58.6% (2) 酸 碱 中 和 池 出 口 ( 3) 废 水 ph 范 围 为 8.76~8.96, 其 余 各 污 染 因 子 最 大 日 均 浓 度 分 别 为 悬 浮 物 7mg/L 五 日 生 化 需 氧 量 8mg/L 化 学 需 氧 量 19.8mg/L 石 油 类 未 检 出 氨 氮 0.068mg/L 挥 发 酚 未 检 出 ; 冷 却 水 酸 碱 水 排 口 ( 4) 废 水 ph 范 围 为 8.77~8.97, 其 余 各 污 染 因 子 最 大 日 均 浓 度 分 别 为 悬 浮 物 8mg/L 五 日 生 化 需 氧 量 8mg/L 化 学 需 氧 量 21.9mg/L 石 油 类 0.2mg/L 氨 氮 0.069mg/L 挥 发 酚 未 检 出 ; 取 水 房 预 处 理 排 水 口 ( 34

5) 废 水 ph 范 围 为 7.31~7.35, 其 余 各 污 染 因 子 最 大 日 均 浓 度 分 别 为 悬 浮 物 7mg/L 化 学 需 氧 量 11.1mg/L 石 油 类 未 检 出 挥 发 酚 未 检 出 ; 上 述 各 废 水 排 放 浓 度 均 符 合 广 东 省 水 污 染 物 排 放 限 值 (DB 44/26-2001) 第 二 时 段 一 级 标 准 限 值 要 求 7.4 厂 界 噪 声 监 测 结 果 及 评 价 项 目 东 面 为 山 地, 东 北 面 为 北 江, 南 面 隔 小 山 坡 约 400 米 有 居 民, 西 面 厂 界 外 为 314 县 道, 北 面 隔 农 田 约 500 米 为 村 庄 因 此 在 东 南 北 三 侧 厂 界 共 布 设 4 个 厂 界 噪 声 监 测 点, 按 照 工 业 企 业 厂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GB 12348-2008) 的 要 求, 监 测 等 效 连 续 A 声 级, 监 测 频 次 为 每 天 昼 夜 各 监 测 一 次, 连 续 监 测 2 天 监 测 点 位 见 图 3-2, 监 测 结 果 见 表 7-17 监 测 时 间 2014-11-26 测 点 编 号 Leq 表 7-17 厂 界 环 境 噪 声 监 测 结 果 监 测 结 果 db(a) 监 测 结 果 db(a) 主 要 声 源 达 标 情 况 Leq 主 要 声 源 达 标 情 况 1# 60.7 汽 车 装 卸 发 电 机 运 行 达 标 53.0 发 电 机 运 行 达 标 2# 61.6 冷 却 塔 达 标 54.0 冷 却 塔 达 标 3# 57.7 汽 车 装 卸 发 电 机 运 行 达 标 52.0 发 电 机 运 行 达 标 4# 58.2 汽 车 装 卸 发 电 机 运 行 达 标 52.1 发 电 机 运 行 达 标 1# 60.4 汽 车 装 卸 发 电 机 运 行 达 标 53.0 发 电 机 运 行 达 标 2014-11-27 2# 61.1 冷 却 塔 达 标 54.4 冷 却 塔 达 标 3# 58.8 汽 车 装 卸 发 电 机 运 行 达 标 52.9 发 电 机 运 行 达 标 4# 59.4 汽 车 装 卸 发 电 机 运 行 达 标 52.9 发 电 机 运 行 达 标 标 准 限 值 65 -- -- 55 -- -- 厂 界 环 境 噪 声 监 测 结 果 表 明 : 1#~ 4# 测 点 昼 间 最 大 值 为 61.6 db(a), 夜 间 最 大 值 为 54.4dB(A), 符 合 工 业 企 业 厂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GB 12348-2008)3 类 功 能 区 排 放 限 值 要 求 7.5 电 磁 辐 射 监 测 结 果 及 评 价 根 据 电 磁 辐 射 环 境 保 护 管 理 导 则 电 磁 辐 射 监 测 仪 器 和 方 法 (HJ/T 35

10.2-1996) 500 kv 超 高 压 送 变 电 工 程 电 磁 辐 射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规 范 (HJ/T 24-1998), 对 建 设 项 目 的 110 kv 升 压 站 进 行 厂 界 的 工 频 电 磁 场 强 度 的 测 量 建 设 项 目 110 kv 升 压 站 位 于 厂 区 的 中 部 偏 西 南, 在 升 压 站 围 墙 外 布 设 3 个 监 测 点, 测 量 距 地 面 0.5 m 1.0 m 1.7m 高, 每 个 测 点 连 续 监 测 5 次, 每 次 测 量 时 间 不 少 于 15 秒, 读 取 稳 定 状 态 的 最 大 值 监 测 点 位 见 图 7-2, 监 测 结 果 见 表 7-18 图 7-2 电 磁 辐 射 监 测 点 位 监 测 因 子 工 频 电 场 强 度 V/m 工 频 磁 场 强 度 μt 监 测 日 期 2014-11-27 2014-11-27 1# 2# 3# 1# 2# 3# 监 测 点 位 表 7-18 工 频 电 磁 辐 射 监 测 结 果 监 测 结 果 第 1 次 第 2 次 第 3 次 第 4 次 第 5 次 0.5m 9.92 10.09 11.27 12.19 11.74 标 准 限 值 达 标 情 况 达 标 1.0m 36.2 51.8 53.6 53.4 51.2 达 标 1.7m 93.1 91.0 90.3 88.4 90.3 达 标 0.5m 17.9 20.7 21.4 20.0 20.6 达 标 1.0m 25.4 25.7 35.6 31.4 23.2 4000 达 标 1.7m 139.0 136.4 123.9 121.2 116.4 达 标 0.5m 26.2 26.3 25.8 26.0 25.6 达 标 1.0m 35.2 32.1 35.5 33.9 39.1 达 标 1.7m 131.9 128.9 127.9 126.3 126.0 达 标 0.5m 2.98 3.02 3.40 2.74 2.83 达 标 1.0m 3.99 3.77 3.91 3.48 3.70 达 标 1.7m 5.57 6.09 5.33 6.32 5.32 达 标 0.5m 2.17 2.31 2.39 2.46 2.33 达 标 1.0m 2.40 2.40 2.41 2.33 2.38 100 达 标 1.7m 2.82 2.64 2.69 2.66 2.68 达 标 0.5m 0.193 0.203 0.205 0.205 0.199 达 标 1.0m 0.184 0.196 0.187 0.188 0.196 达 标 1.7m 0.198 0.175 0.183 0.254 0.241 达 标 36

监 测 结 果 表 明, 项 目 110 kv 升 压 站 的 场 界 外 工 频 电 场 强 度 为 9.92~ 139.0 V/m, 工 频 磁 场 强 度 为 0.175~6.32 μt, 均 低 于 500 kv 超 高 压 送 变 电 工 程 电 磁 辐 射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规 范 (HJ/T 24-1998) 中 的 推 荐 评 价 标 准 工 频 电 场 强 度 4 kv/m 工 频 磁 场 强 度 0.1 mt 7.6 污 染 物 排 放 量 根 据 本 次 验 收 监 测 结 果,1# 2# 机 组 的 各 项 污 染 物 总 排 放 速 率 分 别 为 : 烟 尘 2.09 kg/h 二 氧 化 硫 7.90 kg/h 氮 氧 化 物 15.84 kg/h 汞 及 其 化 合 物 0.00052 kg/h 烟 气 流 量 174857 m 3 /h, 以 年 生 产 6000 小 时 计, 各 项 污 染 物 年 排 放 量 分 别 为 : 烟 尘 12.54 t 二 氧 化 硫 47.4 t 氮 氧 化 物 95.04 t 汞 及 其 化 合 物 0.00312 t 烟 气 流 量 1.05 10 9 m 3 二 氧 化 硫 氮 氧 化 物 排 放 量 符 合 项 目 环 评 批 复 粤 环 审 [2011]528 号 文 二 氧 化 硫 氮 氧 化 物 排 放 量 应 分 别 控 制 在 72 吨 / 年 113 吨 / 年 以 内 的 要 求 生 产 废 水 ( 酸 碱 废 水 ) 外 排 废 水 约 为 30m 3 /d, 根 据 本 次 验 收 监 测 结 果, 生 产 废 水 化 学 需 氧 量 氨 氮 最 大 排 放 浓 度 分 别 为 19.8 mg/l 0.068 mg/l, 以 年 运 行 273 天 计, 则 生 产 废 水 化 学 需 氧 量 氨 氮 排 放 量 分 别 为 0.162 t/a 5.57 10-4 t/a 八 环 境 管 理 检 查 8.1 国 家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管 理 制 度 执 行 情 况 项 目 执 行 了 环 评 制 度 和 三 同 时 制 度 2011 年 11 月, 环 境 保 护 部 华 南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所 编 制 了 广 东 韶 能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韶 关 市 2 30 兆 瓦 生 物 质 能 发 电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2011 年 11 月 23 日 广 东 省 环 境 保 护 厅 以 粤 环 审 [2011]528 号 文 予 以 批 复 项 目 2012 年 6 月 开 工 建 设,2013 年 9 月 开 始 调 试,2014 年 4 月 7 月 两 台 机 组 分 别 开 始 运 行 8.2 环 境 保 护 管 理 规 章 制 度 的 建 立 及 其 执 行 情 况 分 公 司 制 订 了 广 东 韶 能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韶 关 生 物 质 能 分 公 司 突 发 37

环 境 事 件 应 急 预 案, 但 没 有 制 定 其 他 环 境 保 护 管 理 制 度 8.3 环 保 设 施 的 运 行 及 维 护 情 况 验 收 监 测 期 间, 项 目 的 废 水 处 理 设 施 以 及 脱 硝 系 统 除 尘 系 统 等 废 气 治 理 设 施 正 常 运 行, 废 水 废 气 达 标 排 放 分 公 司 日 常 环 境 保 护 监 督 工 作 环 保 设 施 的 维 护 和 维 修 工 作 由 生 产 部 负 责, 各 环 保 设 施 均 设 有 运 行 台 账 记 录 设 施 运 行 情 况 并 由 专 职 人 员 负 责 记 录 环 保 设 施 运 行 台 账 8.4 环 境 监 测 机 构 设 置 和 环 境 保 护 档 案 资 料 建 立 情 况 分 公 司 没 有 设 立 专 门 的 环 境 监 测 机 构, 不 定 期 委 托 韶 关 市 环 境 监 测 中 心 站 对 项 目 的 废 水 废 气 噪 声 开 展 监 测 项 目 立 项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及 其 审 批 等 资 料 齐 全, 管 理 较 规 范 项 目 环 保 资 料 汇 总 8.5 突 发 环 境 污 染 事 故 应 急 防 范 措 施 及 落 实 情 况 分 公 司 制 定 了 广 东 韶 能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韶 关 生 物 质 能 分 公 司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应 急 预 案, 应 急 预 案 包 括 环 境 危 险 源 及 危 害 分 析 组 织 机 构 及 职 38

责 预 防 和 预 警 应 急 响 应 环 境 应 急 措 施 保 障 措 施 等 内 容 分 公 司 建 立 了 应 急 指 挥 部 以 及 应 急 救 援 组 ( 包 括 抢 险 救 援 组 环 境 污 染 处 置 组 专 家 咨 询 组 及 警 戒 疏 散 组 ), 应 急 指 挥 部 由 总 经 理 任 总 指 挥 长, 并 要 求 每 年 组 织 全 厂 员 工 进 行 泄 漏 消 防 人 员 救 护 等 演 练 该 应 急 预 案 已 向 韶 关 市 环 境 保 护 局 备 案, 见 附 件 2 针 对 化 学 品 储 存 可 能 出 现 的 环 境 风 险, 分 公 司 在 盐 酸 储 罐 区 液 碱 储 罐 区 四 周 设 置 容 积 为 20 m 3 的 围 堰 和 容 积 为 100m 3 的 地 下 应 急 池, 压 力 储 罐 中 安 装 有 安 全 阀 液 位 计 等 防 止 泄 漏 ; 要 求 生 产 人 员 加 强 阀 门 管 件 和 管 线 的 检 查 和 维 护 ; 在 储 罐 区 附 近 配 置 有 洗 眼 器 防 毒 面 具 等 应 急 物 资 项 目 采 用 尿 素 制 氨 工 艺, 取 消 了 液 氨 储 罐 的 设 置 根 据 危 险 化 学 品 目 录 (2015 版 ), 尿 素 不 属 于 危 险 化 学 品, 因 此 不 存 在 危 险 化 学 品 的 运 输 及 储 存 环 境 风 险 针 对 锅 炉 房 生 产 能 出 现 的 环 境 风 险, 项 目 采 用 控 制 系 统 电 视 监 视 系 统 和 报 警 系 统 等 实 时 监 控 装 置 区 现 场 情 况 并 实 现 报 警 和 自 动 控 制 ; 要 求 锅 炉 运 行 人 员 按 操 作 规 程 操 作 和 进 行 设 备 维 护 保 养, 定 期 巡 检 ; 配 备 足 量 的 备 用 除 尘 布 袋 尿 素 等 设 备 和 物 资 针 对 柴 油 储 罐 可 能 出 现 的 环 境 风 险, 分 公 司 将 柴 油 储 罐 设 置 在 地 下, 并 在 罐 区 安 装 避 雷 设 施, 并 配 备 泡 沫 灭 火 器 ; 要 求 罐 区 严 禁 烟 火, 物 料 进 出 阀 门 及 使 用 工 器 具 带 防 静 电 措 施 针 对 生 物 质 燃 料 储 存 可 能 出 现 的 环 境 风 险, 分 公 司 设 置 的 燃 料 仓 库 为 半 封 闭 式, 除 防 雨 顶 棚 外, 也 在 四 周 设 置 了 挡 墙, 以 防 雨 水 将 物 料 带 入 雨 水 系 统 在 燃 料 仓 库 四 周 设 置 消 防 水 栓 和 消 防 水 炮 防 雷 设 施, 要 求 严 禁 烟 火, 并 要 求 工 作 人 员 定 期 巡 查 消 防 设 施 分 公 司 在 厂 区 中 部 设 置 了 535 m 3 的 清 水 池, 作 为 消 防 水 池 ; 设 置 了 1 个 420m 3 的 厂 外 应 急 池, 并 设 有 闸 阀 根 据 核 工 业 衡 阳 第 二 地 质 工 程 勘 察 院 韶 关 分 院 公 司 出 具 的 安 全 防 护 距 离 测 量 报 告 ( 附 件 3), 项 目 周 边 400 米 范 围 内 无 学 校 居 民 住 宅 等 敏 感 39

建 筑, 符 合 环 评 建 议 的 项 目 大 气 环 境 防 护 距 离 0 米 的 要 求 液 位 计 液 位 计 安 全 阀 围 堰 地 下 应 急 池 压 力 储 罐 安 全 阀 液 位 计 盐 酸 储 罐 液 位 计 喷 头 洗 眼 器 防 毒 面 具 洗 眼 器 全 厂 生 产 节 点 电 视 监 控 系 统 锅 炉 运 行 记 录 液 位 计 消 防 设 施 地 下 储 罐 地 下 柴 油 储 罐 及 消 防 设 施 备 用 除 尘 布 袋 40

仓 库 防 雨 顶 棚 仓 库 挡 雨 墙 覆 盖 运 输 消 防 水 池 灰 渣 运 输 车 辆 消 防 水 池 厂 外 应 急 池 厂 外 应 急 池 应 急 池 阀 门 消 防 水 炮 消 防 水 炮 41

消 火 栓 燃 料 覆 盖 运 输 应 急 预 案 目 录 8.6 固 体 废 物 的 产 生 及 其 处 理 或 综 合 利 用 情 况 项 目 产 生 的 工 业 固 体 废 物 主 要 包 括 除 尘 器 收 集 的 飞 灰 和 锅 炉 底 渣 ( 炉 渣 ), 采 用 气 力 出 灰 冷 出 渣 方 案, 新 建 了 1 3000 m 3 飞 灰 库 1 70 m 3 渣 仓, 飞 灰 炉 渣 属 一 般 工 业 固 废, 目 前 全 部 外 售 综 合 利 用 项 目 2014 年 的 飞 灰 炉 渣 产 生 量 分 别 为 5020 吨 14567 吨 飞 灰 炉 渣 外 售 协 议 见 附 件 5 项 目 产 生 的 生 活 垃 圾 收 集 后 由 地 方 环 卫 部 门 处 理 8.7 排 污 口 规 范 化 设 置 及 厂 区 绿 化 情 况 项 目 废 气 排 放 口 规 范 化 设 置, 设 置 了 永 久 性 采 样 平 台 和 监 测 孔, 安 装 了 宇 星 科 技 发 展 ( 深 圳 ) 有 限 公 司 的 在 线 监 测 系 统, 可 监 测 烟 尘 二 氧 化 硫 氮 氧 化 物 含 氧 量 等 因 子 ; 设 置 了 环 保 标 志 牌 目 前 废 气 在 线 监 测 系 统 已 通 过 韶 关 市 环 境 监 测 站 的 验 收, 但 尚 未 与 地 方 环 保 部 门 联 网 目 前 全 厂 面 积 为 96000 m 2, 绿 化 面 积 约 15000 m 2, 绿 化 系 数 为 15% 42

密 闭 灰 库 80 米 高 烟 囱 标 志 牌 废 气 在 线 监 测 仪 标 志 牌 监 测 平 台 废 气 监 测 孔 厂 区 绿 化 43

8.8 环 评 批 复 落 实 情 况 环 评 批 复 落 实 情 况 见 表 8-1 表 8-1 环 评 批 复 落 实 情 况 序 号 环 评 批 复 要 求 实 际 落 实 情 况 1 2 优 化 项 目 平 面 布 局, 采 用 先 进 的 生 产 工 艺 和 设 备, 采 取 有 效 的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最 大 限 度 地 减 少 能 耗 物 耗 和 污 染 物 的 产 生 量 排 放 量, 并 按 照 节 能 降 耗 减 污 增 效 的 原 则, 不 断 提 高 清 洁 生 产 水 平, 确 保 项 目 清 洁 生 产 水 平 达 到 火 电 行 业 清 洁 生 产 评 价 指 标 体 系 ( 试 行 ) ( 国 家 发 展 和 改 革 委 员 会 公 告 2007 年 第 24 号 ) 清 洁 生 产 先 进 企 业 水 平 以 上 本 项 目 不 得 掺 烧 非 生 物 质 燃 料 按 照 清 污 分 流 雨 污 分 流 分 质 处 理 循 环 用 水 的 原 则, 优 化 设 置 全 厂 废 水 处 理 和 回 用 系 统 本 项 目 冷 却 水 循 环 使 用, 生 活 污 水 经 处 理 后 回 用 于 绿 化 道 路 洒 水 等 环 节, 均 不 外 排 供 水 预 处 理 站 化 水 站 冷 却 塔 产 生 的 废 水 经 处 理 达 到 广 东 省 水 污 染 物 排 放 限 值 (DB44/26-2001) 第 二 时 段 一 级 标 准 后 方 可 排 放 项 目 机 组 锅 炉 为 高 温 高 压 炉 排 锅 炉, 采 用 低 氮 燃 烧 技 术, 锅 炉 废 气 经 SNCR+SCR 脱 硝 旋 风 除 尘 + 布 袋 除 尘 装 置 净 化 后 由 80 米 高 烟 囱 外 排 以 农 林 剩 余 物 生 物 质 代 替 燃 煤 作 为 燃 料, 减 少 了 二 氧 化 硫 产 生 量 ; 利 用 项 目 周 边 50km 范 围 内 的 生 物 质 燃 料, 节 省 了 长 途 运 输 消 耗 ; 生 活 污 水 经 处 理 后 回 用 厂 区 绿 化 项 目 尚 未 开 展 清 洁 生 产 审 核 工 作 项 目 选 用 的 高 温 高 压 水 冷 振 动 炉 排 锅 炉, 现 场 检 查 只 有 生 物 质 燃 料 上 料 系 统, 验 收 监 测 期 间, 项 目 未 见 掺 烧 非 生 物 质 燃 料 ; 根 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项 目 没 有 设 计 除 生 物 质 燃 料 以 外 的 其 他 燃 料 上 料 系 统, 不 具 备 掺 烧 其 他 燃 料 的 条 件 已 落 实 项 目 按 废 水 雨 水 分 别 设 置 收 集 管 网, 生 产 废 水 分 类 收 集 处 理, 项 目 冷 却 水 循 环 使 用, 化 学 水 处 理 车 间 酸 碱 废 水 中 和 后 与 清 净 下 水 汇 合 外 排 ; 生 活 污 水 经 一 体 化 处 理 设 施 处 理 后 回 用 厂 区 绿 化 供 水 预 处 理 站 化 水 站 冷 却 塔 产 生 的 外 排 废 水 符 合 广 东 省 水 污 染 物 排 放 限 值 (DB 44/26-2001) 第 二 时 段 一 级 标 准 3 加 强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控 制 锅 炉 采 用 低 氮 燃 烧 技 术, 配 套 建 设 烟 气 脱 硝 及 除 尘 装 置, 确 保 SCR 装 置 脱 硝 效 率 不 低 于 50% 除 尘 效 率 不 低 于 99.6%, 烟 尘 二 氧 化 硫 氮 氧 化 物 排 放 参 照 执 行 广 东 省 锅 炉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DB44/765-2010) 中 新 建 燃 气 锅 炉 最 高 允 许 排 放 浓 度 限 值, 烟 气 黑 度 执 行 林 格 曼 黑 度 1 级, 烟 囱 高 度 不 低 于 80 米 在 火 电 厂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13223-2011) 实 施 后, 本 项 目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应 同 时 满 足 其 相 应 要 求 生 物 质 燃 料 储 存 系 统 输 料 系 统 灰 渣 库 等 应 进 行 密 闭 颗 粒 物 非 甲 烷 总 烃 等 大 气 污 染 物 无 组 织 排 放 执 行 广 东 省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限 值 (DB44/27-2001) 第 二 时 段 无 组 织 排 放 监 控 浓 度 限 值 要 求, 恶 臭 污 染 物 排 放 执 行 恶 臭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14554-93) 项 目 锅 炉 采 用 低 氮 燃 烧 技 术, 配 套 建 设 了 SNCR+SCR 脱 硝 旋 风 + 布 袋 除 尘 装 置 ; 验 收 监 测 期 间 项 目 1# 2# 机 组 脱 硝 效 率 分 别 为 77.47% 77.46%, 除 尘 效 率 分 别 为 99.65% 99.70%; 烟 尘 二 氧 化 硫 氮 氧 化 物 排 放 浓 度 符 合 广 东 省 锅 炉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DB 44/765-2010) 中 新 建 燃 气 锅 炉 最 高 允 许 排 放 浓 度 限 值 ; 烟 尘 二 氧 化 硫 氮 氧 化 物 汞 及 其 化 合 物 排 放 浓 度 也 符 合 火 电 厂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13223-2011) 燃 煤 锅 炉 标 准 ; 林 格 曼 黑 度 小 于 1 级, 烟 囱 高 度 为 80 米, 均 满 足 环 评 批 复 要 求 生 物 质 燃 料 储 存 场 所 有 顶 棚 遮 盖, 周 边 设 有 围 堰 及 收 集 边 沟, 输 料 系 统 设 有 防 雨 板, 渣 库 为 半 封 闭 式, 灰 库 为 密 闭 式 验 收 监 测, 颗 粒 物 非 甲 烷 总 烃 无 组 织 排 放 浓 度 符 合 广 东 省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限 值 (DB44/27-2001) 第 二 时 段 无 组 织 排 放 监 控 浓 度 限 值 要 求, 臭 气 浓 度 符 合 恶 臭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14554-93) 要 求 44

序 号 环 评 批 复 要 求 实 际 落 实 情 况 4 优 化 厂 区 布 局, 对 蒸 汽 轮 机 发 电 机 空 压 机 循 环 水 泵 等 主 要 噪 声 源, 应 选 用 低 噪 声 设 备, 并 采 取 消 声 隔 声 减 振 等 降 噪 措 施, 确 保 厂 界 噪 声 符 合 工 业 企 业 厂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GB12348-2008)3 类 声 环 境 功 能 区 排 放 限 值 要 求 已 落 实 项 目 对 高 噪 声 生 产 设 备 采 取 了 隔 声 减 振 等 措 施, 验 收 监 测 期 间 厂 界 环 境 噪 声 符 合 工 业 企 业 厂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GB12348-2008)3 类 声 环 境 功 能 区 排 放 限 值 要 求 5 6 应 按 照 分 类 收 集 和 综 合 利 用 的 原 则 妥 善 处 理 处 置 各 类 固 体 废 物, 防 止 造 成 二 次 污 染 灰 渣 等 一 般 工 业 固 体 废 物 应 综 合 利 用, 其 暂 存 库 应 满 足 一 般 工 业 固 体 废 物 贮 存 处 置 场 污 染 控 制 标 准 (GB18599-2001) 有 关 要 求 生 活 垃 圾 统 一 收 集 后 交 环 卫 部 门 处 理 应 优 化 灰 渣 运 输 路 线, 尽 量 避 开 学 校 居 民 住 宅 等 环 境 敏 感 点, 严 格 控 制 运 输 过 程 带 来 的 扬 尘 噪 声 等 影 响 本 项 目 配 套 的 1 座 110 千 伏 变 电 站 运 行 产 生 的 电 场 强 度 磁 感 应 强 度 限 值 应 满 足 500kV 超 高 压 送 变 电 工 程 电 磁 辐 射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规 范 (HJ/T24-1998) 相 应 要 求 已 落 实 项 目 产 生 的 飞 灰 炉 渣 全 部 外 售 综 合 利 用 飞 灰 库 的 设 置 满 足 一 般 工 业 固 体 废 物 贮 存 处 置 场 污 染 控 制 标 准 (GB18599-2001) 要 求 生 活 垃 圾 统 一 收 集 由 当 地 环 卫 部 门 处 理 灰 渣 全 部 外 售 综 合 利 用, 分 公 司 在 灰 渣 处 理 协 议 中 要 求 灰 渣 接 收 方 在 厂 内 将 灰 渣 打 包 后 方 可 出 厂, 以 减 少 灰 渣 运 输 时 的 扬 尘 产 生, 运 输 由 接 收 方 负 责 已 落 实 验 收 监 测 期 间, 项 目 配 套 的 110 千 伏 变 电 站 的 电 场 强 度 和 磁 感 应 强 度 限 值 满 足 500kV 超 高 压 送 变 电 工 程 电 磁 辐 射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规 范 (HJ/T24-1998) 相 应 要 求 7 应 针 对 本 项 目 在 液 氨 生 物 质 燃 料 等 原 辅 料 运 输 贮 存 使 用 等 过 程 中 可 能 发 生 泄 露 火 灾 及 爆 炸 等 事 故 及 非 正 常 工 况, 制 定 并 落 实 有 效 的 环 境 风 险 防 范 和 应 急 预 案, 落 实 应 急 措 施, 进 一 步 优 化 厂 区 布 局, 建 立 健 全 环 境 事 故 应 急 体 系, 确 保 环 境 安 全 已 落 实 项 目 采 用 尿 素 制 备 液 氨 供 脱 硝 装 置 使 用 的 方 案, 厂 内 不 储 存 液 氨 ; 分 公 司 制 定 了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应 急 预 案, 并 已 向 韶 关 市 环 境 保 护 局 备 案 公 司 建 立 了 应 急 指 挥 部 及 应 急 救 援 组 ; 在 锅 炉 生 产 区 物 料 储 存 区 等 地 方 通 过 设 置 围 堰 应 急 池 配 置 消 防 设 备 等 措 施 防 范 事 故 风 险 8 对 本 项 目 各 类 排 污 口 按 规 定 进 行 规 范 化 设 置, 并 安 装 主 要 污 染 物 在 线 监 控 系 统, 按 当 地 环 保 部 门 的 要 求 实 施 联 网 监 控 废 气 排 污 口 规 范 化 设 置, 设 置 了 环 保 标 志 牌, 设 置 了 永 久 性 采 样 平 台 及 监 测 孔, 安 装 了 烟 尘 二 氧 化 硫 氮 氧 化 物 在 线 监 测 系 统, 已 通 过 韶 关 市 环 境 保 护 局 的 验 收, 验 收 监 测 时 尚 未 完 成 联 网 工 作 9 10 做 好 施 工 期 的 环 境 保 护 工 作 应 落 实 有 效 的 噪 声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合 理 安 排 施 工 时 间, 减 少 施 工 噪 声 对 周 围 环 境 的 影 响, 确 保 施 工 噪 声 符 合 建 筑 施 工 场 界 噪 声 限 值 (GB 12523-90) 采 取 封 闭 施 工 对 作 业 区 洒 水 等 措 施 减 少 施 工 扬 尘 的 影 响, 其 排 放 执 行 广 东 省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限 值 (DB 44/27-2001) 第 二 时 段 无 组 织 排 放 监 控 浓 度 限 值 要 求 本 项 目 大 气 污 染 物 二 氧 化 硫 氮 氧 化 物 排 放 量 应 分 别 控 制 在 72 吨 / 年 113 吨 / 年 以 内 具 体 总 量 控 制 指 标 由 韶 关 市 环 保 局 在 省 下 达 的 指 标 内 调 整 核 拨 已 落 实 根 据 公 司 提 供 资 料, 项 目 施 工 和 设 备 安 装 安 排 在 白 天, 减 少 夜 间 施 工 ; 施 工 产 生 的 生 活 污 水 经 化 粪 池 处 理 后 灌 溉 附 近 旱 地, 施 工 废 水 经 沉 淀 后 回 用 于 施 工 和 洒 水 降 尘 ; 施 工 弃 土 方 及 时 清 运, 生 活 垃 圾 统 一 收 集 清 运 根 据 韶 关 市 环 境 监 测 中 心 站 出 具 的 项 目 施 工 期 环 境 保 护 监 测 报 告, 施 工 期 大 气 污 染 物 废 水 噪 声 符 合 标 准 要 求 ( 见 附 件 6) 已 落 实 根 据 本 次 验 收 监 测 结 果 统 计, 项 目 二 氧 化 硫 氮 氧 化 物 排 放 量 分 别 为 47.4 吨 / 年 95.0 吨 / 年, 符 合 环 评 批 复 要 求 45

锅 炉 汽 轮 机 房 脱 硝 系 统 除 尘 系 统 燃 料 输 送 带 ( 密 闭 运 输 ) 隔 声 罩 110kV 变 电 站 隔 声 罩 风 机 隔 声 措 施 46

九 公 众 意 见 调 查 为 了 更 好 地 了 解 扩 建 项 目 生 产 对 周 围 环 境 的 影 响, 根 据 原 国 家 环 境 保 护 总 局 环 办 [2003]26 号 文 关 于 建 设 项 目 竣 工 环 境 保 护 验 收 实 行 公 示 的 通 知 及 原 广 东 省 环 境 保 护 局 粤 环 [2007]99 号 文 要 求, 以 发 放 公 众 意 见 调 查 表 的 形 式 对 扩 建 项 目 周 边 的 公 众 意 见 进 行 调 查 共 发 放 50 份 公 众 意 见 调 查 表, 收 回 有 效 问 卷 49 份 受 调 查 者 主 要 为 项 目 附 近 的 白 土 镇 河 边 村 乌 泥 角 村 下 坝 村 孟 洲 坝 村 等 地 的 居 民 调 查 内 容 见 表 9-1, 调 查 结 果 统 计 见 表 9-2 调 查 结 果 表 明 : (1)98% 被 调 查 者 认 为 项 目 施 工 期 试 生 产 期 对 其 生 活 和 工 作 没 有 影 响,2% 被 调 查 者 认 为 有 影 响 ; (2)96% 被 调 查 者 认 为 项 目 外 排 废 气 对 大 气 环 境 无 影 响,2% 被 调 查 者 认 为 有 影 响, 认 为 风 大 时 有 部 分 粉 尘 飘 到 厂 外 ( 见 附 件 7); (3)100% 被 调 查 者 认 为 项 目 外 排 废 水 对 周 边 水 环 境 无 影 响 ; (4)100% 被 调 查 者 认 为 项 目 产 生 噪 声 对 其 无 影 响 ; (5)88% 的 被 调 查 者 对 公 司 的 环 境 保 护 工 作 表 示 满 意,12% 的 被 调 查 者 表 示 较 满 意 ; (6)80% 被 调 查 者 支 持 该 项 目 的 建 设,20% 的 被 调 查 者 表 示 无 所 谓 综 述,100% 的 被 调 查 者 对 公 司 的 环 境 保 护 工 作 表 示 满 意 或 较 满 意 47

表 9-1 公 众 意 见 调 查 表 姓 名 年 龄 20 岁 以 下 20-40 岁 40-60 岁 60 岁 以 上 职 业 及 职 务 联 系 方 式 居 住 地 址 方 位 米 项 目 基 本 情 况 广 东 韶 能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韶 关 市 2 30 兆 瓦 生 物 质 发 电 项 目 位 于 韶 关 市 曲 江 区 乌 泥 角 村 南 面 314 县 道 旁 ( 属 于 浈 江 区 乐 园 镇 ) 项 目 新 建 2 台 30 兆 瓦 凝 汽 式 汽 轮 发 电 机 组, 配 套 2 台 130 蒸 吨 / 小 时 振 动 炉 排 锅 炉, 以 农 林 剩 余 物 生 物 质 为 燃 料, 设 计 年 发 电 量 3.6 亿 千 瓦 时 项 目 2012 年 6 月 开 工 建 设,2013 年 9 月 建 成 开 始 调 试,2014 年 7 月 投 入 试 运 行, 运 营 过 程 中 会 产 生 一 定 的 废 气 废 水 噪 声 固 废 本 项 目 对 锅 炉 燃 烧 废 气 采 取 脱 硝 除 尘 等 措 施 净 化 后 经 80 米 高 烟 囱 排 放 ; 生 产 废 水 经 中 和 后 与 冷 却 水 经 雨 水 管 道 外 排, 生 活 污 水 经 地 埋 式 污 水 处 理 设 施 处 理 后 回 用 厂 区 绿 化 ; 通 过 选 用 低 噪 声 设 备 并 布 置 在 室 内 措 施 降 低 本 项 目 噪 声 对 外 环 境 的 影 响 ; 锅 炉 燃 烧 产 生 的 灰 渣 外 售 综 合 利 用 我 们 通 过 调 查 表 的 方 式 征 求 您 对 本 项 目 建 设 的 意 见, 您 的 合 理 建 议 和 意 见 将 作 为 本 项 目 环 境 保 护 竣 工 验 收 的 依 据 之 一 请 收 到 调 查 表 的 同 志 按 自 己 的 意 愿 如 实 填 写 ( 在 相 关 选 项 后 打 ) 谢 谢 您 的 支 持 和 合 作 项 目 施 工 期 对 您 的 生 活 和 工 作 的 影 响 程 度 本 项 目 试 生 产 期 间 对 您 的 生 活 和 工 作 的 影 响 程 度 项 目 目 前 外 排 废 气 对 大 气 环 境 的 影 响 程 度 项 目 目 前 外 排 废 水 对 周 围 水 环 境 的 影 响 程 度 项 目 目 前 产 生 的 噪 声 对 您 的 生 活 和 工 作 的 影 响 程 度 您 对 该 公 司 环 境 保 护 工 作 满 意 程 度 调 查 内 容 无 影 响 有 影 响 不 清 楚 无 影 响 有 影 响 不 清 楚 无 影 响 有 影 响 不 清 楚 无 影 响 有 影 响 不 清 楚 无 影 响 有 影 响 不 清 楚 满 意 较 满 意 您 是 否 支 持 本 项 目 的 建 设 支 持 无 所 谓 您 对 本 项 目 环 保 工 作 不 满 意 的 意 见 或 建 议 不 满 意 ( 如 选 择 该 项, 请 说 明 具 体 原 因 ) 不 支 持 ( 如 选 择 该 项, 请 说 明 具 体 原 因 ) 备 注 : 如 对 项 目 表 示 不 支 持 或 对 环 保 工 作 表 示 不 满 意 但 未 能 说 明 具 体 原 因 的, 意 见 将 不 被 采 纳 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