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 州 市 统 计 局 文 件 泸 市 统 2016 34 号 泸 州 市 统 计 局 关 于 2016 年 度 统 计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考 试 考 务 工 作 安 排 的 通 知 各 区 县 统 计 局, 市 级 有 关 部 门 单 位, 各 驻 泸 单 位 : 为 提 高 广 大 统 计 从 业 人 员 专 业 技 术 水 平, 稳 定 统 计 人 才 队 伍, 促 进 统 计 专 业 技 术 人 才 队 伍 建 设, 推 动 泸 州 统 计 事 业 改 革 发 展, 根 据 四 川 省 统 计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考 试 办 公 室 省 统 计 局 关 于 2016 年 度 统 计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考 试 考 务 工 作 安 排 的 通 知 ( 川 统 考 办 字 2016 1 号 ) 精 神, 现 对 2016 年 度 我 市 统 计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考 试 工 作 安 排 如 下 一 考 试 时 间 科 目 和 考 试 地 点 2016 年 度 全 国 统 计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考 试 日 期 为 10 月 16 日 ( 星 期 日 )
( 一 ) 初 级 中 级 资 格 考 试 初 级 中 级 资 格 考 试 采 取 闭 卷 笔 答 方 式, 考 试 地 点 统 一 设 置 在 泸 州 市 城 区 具 体 考 试 地 点 另 行 通 知 1. 初 级 资 格 考 试 时 间 及 科 目 上 午 9:00 11:30 下 午 2:00 4:30 统 计 学 和 统 计 法 基 础 知 识 统 计 专 业 知 识 和 实 务 2. 中 级 资 格 考 试 时 间 及 科 目 上 午 9:00 11:30 下 午 2:00 4:30 统 计 基 础 理 论 及 相 关 知 识 统 计 工 作 实 务 ( 二 ) 高 级 资 格 考 试 高 级 资 格 考 试 采 取 开 卷 笔 答 方 式, 考 试 地 点 设 置 在 成 都 市 城 区, 具 体 考 试 地 点 另 行 通 知 高 级 资 格 考 试 时 间 及 科 目 : 上 午 9:00 12:00 高 级 统 计 实 务 与 案 例 分 析 二 考 试 报 名 及 收 费 ( 一 ) 报 名 地 点 按 属 地 化 原 则, 报 名 和 相 关 工 作 主 要 由 各 区 ( 县 ) 统 计 局 负 责 组 织 实 施, 包 括 宣 传 动 员 组 织 报 名 报 考 资 格 初 步 审 查 考 生 信 息 采 集 以 及 考 试 用 书 征 订 考 试 费 用 收 取 等 具 体 工 作 各 报 名 点 联 系 人 联 系 电 话 见 附 件 7 ( 二 ) 报 名 时 间 全 市 初 级 中 级 高 级 资 格 考 试 的 报 名 时 间 统 一 定 为 2016 年 5 月 4 日 至 7 月 31 日 - 2 -
( 三 ) 报 考 费 的 收 取 2016 年 度 统 计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考 试 收 费 标 准 继 续 按 四 川 省 物 价 局 四 川 省 财 政 厅 关 于 调 整 人 事 考 试 收 费 标 准 的 通 知 ( 川 价 费 2003 237 号 ) 和 国 家 计 委 财 政 部 关 于 调 整 统 计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考 试 收 费 标 准 的 通 知 ( 计 价 格 2002 964 号 ) 执 行, 即 初 级 中 级 资 格 考 试 均 按 每 人 122 元 标 准 收 取 考 试 费, 高 级 资 格 考 试 按 每 人 50 元 标 准 收 取 考 试 费 请 各 区 ( 县 ) 统 计 局 于 9 月 1 日 前, 足 额 缴 纳 考 试 费 和 教 材 费 三 资 格 审 查 和 考 生 信 息 上 报 各 区 ( 县 ) 统 计 局 要 严 把 资 格 审 查 关, 要 对 照 考 生 的 身 份 证 毕 业 证 等 复 印 件, 认 真 核 对 报 名 表 ( 见 附 件 1 2) 所 填 写 内 容 ; 根 据 复 印 件 和 报 名 表 信 息, 审 核 报 考 条 件, 符 合 条 件 的, 据 之 认 真 录 入 2016 年 度 统 计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考 试 考 生 基 本 情 况 表 ( 附 件 3), 确 保 上 报 考 生 符 合 报 考 条 件, 录 入 基 本 信 息 准 确 无 误 报 名 表 和 基 本 情 况 表 的 电 子 文 档 于 8 月 9 日 ( 星 期 二 ) 前 报 市 统 计 局, 纸 质 盖 章 材 料 于 8 月 15 日 ( 星 期 一 ) 前 报 送 市 统 计 局 应 注 意 的 是, 高 级 统 计 师 资 格 考 试 的 报 考 条 件, 应 该 按 照 国 家 人 力 资 源 社 会 保 障 部 国 家 统 计 局 联 合 下 发 的 高 级 统 计 师 资 格 评 价 办 法 ( 试 行 ) 第 二 章 第 八 条 之 规 定 执 行 ( 见 附 件 6) - 3 -
四 考 试 大 纲 及 教 材 初 级 中 级 资 格 考 试 继 续 使 用 2010 年 度 的 考 试 大 纲, 高 级 资 格 考 试 使 用 2012 年 度 的 考 试 大 纲 各 级 别 考 试 大 纲 均 已 公 布 在 国 家 统 计 局 官 方 网 站 统 计 服 务 栏 目 内 的 统 计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考 试 专 栏 (http://www.stats.gov.cn/tjfw/tjzyjszgks/) 初 中 级 和 高 级 资 格 考 试 用 书 见 附 件 4 统 计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考 试 用 书 征 订 单 为 方 便 考 生 及 时 获 得 教 材, 我 市 教 材 征 订 分 两 批 上 报, 多 订 不 退 五 考 前 辅 导 培 训 2016 年 度 统 计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考 试 辅 导 培 训, 本 着 自 愿 有 偿 质 量 第 一 的 原 则 进 行, 由 社 会 培 训 机 构 承 办 ( 联 系 人, 陈 秀 芬 老 师, 联 系 电 话 :3150178 泸 州 统 计 职 称 培 训 QQ 群 号 为 307591774) 辅 导 培 训, 考 生 自 愿 参 加 ; 承 训 单 位 应 安 排 合 格 师 资 担 任 教 学 与 辅 导 工 作, 加 强 教 学 管 理, 保 证 教 学 质 量, 培 训 收 费 须 按 物 价 部 门 有 关 规 定 进 行 六 考 试 成 绩 合 格 标 准 考 试 成 绩 合 格 标 准 由 全 国 统 计 考 办 根 据 考 试 情 况 研 究 确 定 并 予 以 公 布 考 试 结 束 两 个 月 后, 考 生 可 登 录 国 家 统 计 局 官 方 网 站, 进 入 统 计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考 试 专 栏, 查 询 考 试 成 绩 及 合 格 标 准 专 栏 网 址 域 名 (http://www.stats.gov.cn/tjfw/tjzyjszgks/) - 4 -
对 参 加 高 级 统 计 师 资 格 考 试 并 达 到 国 家 合 格 标 准 的 人 员, 全 国 统 计 考 办 将 按 规 定 核 发 成 绩 合 格 证 ( 该 合 格 证 在 3 年 内 参 加 高 级 统 计 师 资 格 评 审 有 效 ) 我 省 将 参 照 国 家 合 格 标 准, 由 省 人 力 资 源 社 会 保 障 厅 省 统 计 局 共 同 研 究 确 定 省 内 成 绩 合 格 标 准, 核 发 成 绩 有 效 证 明, 报 全 国 统 计 考 办 备 案 ( 该 证 明 在 1 年 内 参 加 高 级 统 计 师 资 格 评 审 有 效 ) 附 件 : 1. 泸 州 市 初 中 级 统 计 专 业 技 术 职 称 资 格 考 试 报 名 表 2.2016 年 高 级 统 计 师 资 格 考 试 报 名 表 3.2016 年 度 统 计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考 试 考 生 基 本 情 况 表 4. 统 计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考 试 用 书 征 订 单 5. 全 国 统 计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考 试 考 场 规 则 6. 高 级 统 计 师 资 格 评 价 办 法 ( 试 行 ) 第 二 章 第 八 条 规 定 7. 泸 州 市 2016 年 统 计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考 试 报 名 点 及 联 系 电 话 2016 年 4 月 21 日 - 5 -
附 件 1: 泸 州 市 初 中 级 统 计 专 业 技 术 职 称 资 格 考 试 报 名 表 ( 电 子 文 档 于 8 月 9 日 前 上 报 市 统 计 局, 纸 质 材 料 于 8 月 15 日 前 报 送 ) 县 区 : 姓 名 身 份 证 号 民 族 毕 业 时 间 学 历 及 专 业 专 业 工 作 年 限 专 业 职 称 及 认 定 时 间 二 寸 免 冠 彩 色 照 片 工 作 单 位 联 系 电 话 手 机 : 固 定 电 话 : 报 考 专 业 报 考 级 别 科 目 1 科 目 2 身 份 证 复 印 件 粘 贴 处 单 位 意 见 经 审 查, 该 同 志 从 事 本 专 业 区 技 术 工 作 年, 情 况 属 实, 县 符 合 条 件, 同 意 报 考 统 计 局 审 核 人 签 字 : 意 见 ( 单 位 盖 章 ) 年 月 日 审 核 人 签 字 : ( 单 位 盖 章 ) 年 月 日 市 统 计 局 意 见 审 核 人 签 字 : ( 单 位 盖 章 ) 年 月 日 填 表 说 明 :1. 本 表 要 求 打 印 2. 在 报 名 表 上 贴 近 期 二 寸 免 冠 照 片 1 张, 另 交 1 张, 共 2 张 ( 同 底 片 ) 3. 由 于 本 人 不 按 规 定 填 写 或 填 写 时 有 误 以 及 所 贴 照 片 不 符 合 要 求, 而 导 致 无 法 正 常 考 试 的, 责 任 自 负 4. 过 期 身 份 证 临 时 身 份 证 户 口 簿 等 不 能 参 加 考 试 5. 成 绩 查 询 及 相 关 信 息 请 随 时 关 注 中 国 统 计 信 息 网 ( 网 址 域 名 : http://www.stats.gov.cn/tjfw/tjzyjszgks/) 和 泸 州 统 计 信 息 网 (www.lztjj.gov.cn) - 6 -
附 件 2: 2016 年 高 级 统 计 师 资 格 考 试 报 名 表 ( 电 子 文 档 于 8 月 5 日 前 上 报 市 统 计 局, 纸 质 材 料 于 8 月 15 日 前 报 送 ) 泸 州 市 区 ( 县 ) 姓 名 性 别 出 生 年 月 身 份 证 号 码 参 加 工 作 时 间 现 职 称 类 别 ( ) 高 级 ( ) 中 级 ( ) 初 级 ( ) 未 评 聘 二 寸 免 冠 彩 色 照 片 现 职 称 名 称 现 工 作 单 位 及 职 务 取 得 资 格 时 间 单 位 性 质 ( ) 机 关 ( ) 事 业 ( ) 企 业 ( ) 其 他 现 从 事 ( ) 统 计 专 业 ( ) 财 经 类 非 统 计 专 业 专 业 ( ) 非 财 经 类 专 业 ( ) 无 专 业 ( ) 博 士 研 究 生 ( ) 硕 士 研 究 生 学 历 ( ) 硕 士 生 班 或 研 究 生 班 ( ) 大 学 学 位 ( ) 大 专 及 以 下 座 机 和 手 机 号 码 从 事 统 计 工 作 年 限 统 计 岗 位 毕 业 时 间 ( ) 专 职 ( ) 兼 职 单 位 推 荐 意 见 ( 公 章 ) 年 月 日 市 ( 州 ) 统 计 部 门 审 核 意 见 ( 公 章 ) 年 月 日 备 注 填 表 说 明 :1. 本 表 要 求 打 印 2. 在 报 名 表 上 贴 近 期 二 寸 免 冠 照 片 1 张, 另 交 1 张, 共 2 张 ( 同 底 片 ) 3. 由 于 本 人 不 按 规 定 填 写 或 填 写 时 有 误 以 及 所 贴 照 片 不 符 合 要 求, 而 导 致 无 法 正 常 考 试 的, 责 任 自 负 4. 过 期 身 份 证 临 时 身 份 证 户 口 簿 等 不 能 参 加 考 试 - 7 -
附 件 3: 2016 年 度 统 计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考 试 考 生 基 本 情 况 表 (Excel 文 档 于 8 月 5 日 前 上 报 市 统 计 局, 纸 质 材 料 于 8 月 15 日 前 报 送 ) 县 区 : 准 考 证 号 姓 名 性 别 工 作 单 位 学 历 身 份 证 号 ( 市 统 计 局 填 写 ) 专 业 年 限 考 试 级 别 手 机 号 码 - 8 -
附 件 4: 统 计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考 试 用 书 征 订 单 ( 电 子 文 档 分 别 于 6 月 10 日 8 月 1 日 前 传 市 统 计 局 ) 区 ( 县 ) 统 计 局 ( 盖 章 ) 初 级 统 计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考 试 用 书 订 单 序 号 教 材 名 称 参 考 价 格 订 数 总 金 额 备 注 1 统 计 业 务 知 识 ( 初 中 级 ) 44 元 / 本 2 统 计 业 务 知 识 学 习 指 导 与 习 题 ( 初 中 级 ) 合 计 全 套 用 书 30 元 / 本 74 元 / 套 中 级 统 计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考 试 用 书 订 单 序 号 教 材 名 称 参 考 价 格 订 数 总 金 额 备 注 1 统 计 相 关 知 识 32 元 / 本 2 统 计 相 关 知 识 学 习 指 导 与 习 题 18 元 / 本 3 统 计 业 务 知 识 ( 初 中 级 ) 44 元 / 本 4 统 计 业 务 知 识 学 习 指 导 与 习 题 ( 初 中 级 ) 合 计 全 套 用 书 30 元 / 本 124 元 / 套 高 级 统 计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考 试 用 书 订 单 教 材 名 称 参 考 价 格 订 数 总 金 额 备 注 高 级 统 计 实 务 (2016 年 新 版 ) 预 计 90 元 / 本 注 : 以 上 教 材 单 价 以 该 教 材 定 价 为 准 - 9 -
附 件 5: 全 国 统 计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考 试 考 场 规 则 ( 一 ) 考 生 在 考 试 开 始 前 20 分 钟 凭 准 考 证 和 身 份 证 进 入 考 场, 对 号 入 座, 并 将 准 考 证 和 身 份 证 放 置 在 课 桌 右 上 角, 以 便 监 考 人 员 查 对 考 试 开 始 30 分 钟 后, 不 得 进 入 考 场 参 加 考 试 ; 考 试 开 始 后 60 分 钟 内, 不 得 交 卷 退 场 ( 二 ) 考 试 开 始 信 号 发 出 前, 考 生 应 按 照 要 求 在 试 题 卷 答 题 卡 规 定 的 位 置 准 确 填 涂 姓 名 准 考 证 号 码 以 及 所 在 地 区 和 单 位 等 规 定 内 容 ( 三 ) 初 级 中 级 试 卷 题 目 均 为 客 观 性 试 题, 考 生 必 须 使 用 合 格 的 2B 铅 笔 在 答 题 卡 指 定 位 置 填 涂, 注 意 对 准 答 题 号 作 答 如 要 修 改, 先 用 橡 皮 擦 拭 干 净 后 再 重 新 填 涂 答 题 卡 所 需 要 填 写 的 内 容 须 使 用 蓝 色 黑 色 墨 水 钢 笔 或 签 字 笔 高 级 考 试 均 为 主 观 性 试 题, 考 生 必 须 使 用 蓝 色 黑 色 墨 水 钢 笔 或 签 字 笔 在 答 题 卡 指 定 位 置 作 答, 答 题 字 迹 要 清 楚 工 整 各 级 别 考 生 除 按 要 求 填 写 规 定 的 内 容 以 外, 不 得 在 答 题 卡 上 做 其 它 任 何 标 记, 否 则 按 违 纪 处 理 ( 四 ) 中 级 初 级 考 试 采 用 闭 卷 笔 答 方 式 允 许 考 生 携 带 签 字 笔 ( 或 钢 笔 ) 2B 铅 笔 橡 皮 普 通 计 算 器 等 文 具 用 品 高 级 考 试 采 用 开 卷 笔 答 方 式, 允 许 考 生 携 带 与 考 试 相 关 的 文 具 用 品 和 参 考 书 籍 资 料 各 级 别 考 生 严 禁 携 带 传 呼 机 手 机 有 存 储 功 能 的 计 算 器 便 携 式 电 脑 ( 含 平 板 电 脑 ) 等 考 试 规 定 以 外 的 物 品 进 入 考 场 ( 五 ) 考 生 必 须 严 格 遵 守 考 场 纪 律 考 试 开 始 后, 要 独 立 答 卷, 严 禁 交 头 接 耳 交 换 试 卷 偷 看 他 人 试 题 答 案 等, 也 不 得 自 行 向 其 他 考 生 借 用 文 具 和 资 料 要 保 持 考 场 安 静, 禁 止 在 考 场 内 吸 烟 ( 六 ) 考 场 工 作 人 员 要 严 格 管 理 考 生 进 入 考 场 后, 监 考 人 员 要 认 真 核 对 准 考 证, 对 已 经 带 入 考 场 的 违 禁 物 品 统 一 存 放 在 指 定 位 置 妥 善 保 管 对 违 纪 违 规 的, 按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资 格 考 试 违 纪 违 规 行 为 处 理 规 定 ( 人 事 部 第 12 号 令 ) 处 理 ( 七 ) 考 生 不 得 要 求 监 考 人 员 解 释 试 题 对 于 试 卷 分 发 错 误 试 卷 字 迹 模 糊 有 褶 皱 和 污 点 等 问 题 时, 可 以 举 手 询 问 ( 八 ) 考 生 在 考 试 中 途 一 般 不 得 离 开 考 场 如 确 需 中 途 暂 离 考 场 的, 须 举 手 示 意 经 监 考 人 员 同 意 并 由 指 定 人 员 陪 同 提 前 交 卷 者, 不 得 在 考 场 附 近 逗 留 谈 论 ( 九 ) 考 试 结 束 前 30 分 钟, 监 考 人 员 提 醒 考 生 时 间 考 试 结 束 信 号 发 出 后, 考 生 应 立 即 停 止 作 答, 将 答 题 卡 和 草 稿 纸 反 扣 在 桌 面 上 严 禁 考 生 将 试 题 卷 答 题 卡 和 草 稿 纸 带 出 考 场 监 考 人 员 要 收 齐 试 题 卷 答 题 卡 和 草 稿 纸, 确 认 无 误 封 装 后 方 可 离 开 考 场 ( 十 ) 除 佩 戴 考 区 主 任 主 考 ( 副 主 考 ) 巡 视 监 考 等 有 关 工 作 标 识 的 人 员 外, 与 考 试 无 关 人 员 不 得 进 入 考 场 - 10
附 件 6: 高 级 统 计 师 资 格 评 价 办 法 ( 试 行 ) 第 二 章 第 八 条 规 定 第 八 条 凡 遵 守 国 家 法 律 法 规, 严 格 执 行 统 计 工 作 各 项 规 章 制 度, 热 爱 统 计 业 务 工 作, 具 有 良 好 的 职 业 道 德 和 统 计 行 业 操 守, 并 符 合 下 列 一 项 条 件 的 人 员, 均 可 申 请 参 加 考 试 : ( 一 ) 获 得 统 计 学 或 者 相 近 专 业 ( 数 学 与 应 用 数 学 信 息 与 计 算 科 学, 下 同 ) 博 士 学 位 后, 担 任 统 计 师 专 业 职 务 满 2 年 ; ( 二 ) 获 得 统 计 学 或 者 相 近 专 业 硕 士 学 位, 担 任 统 计 师 专 业 职 务 后, 或 者 通 过 全 国 统 一 考 试 取 得 统 计 师 会 计 师 审 计 师 或 者 经 济 师 资 格 ( 以 下 简 称 中 级 资 格 ) 后, 从 事 统 计 专 业 工 作 满 3 年 ; ( 三 ) 获 得 统 计 学 或 者 相 近 专 业 本 科 学 历 或 者 学 士 学 位, 取 得 中 级 资 格 后, 从 事 统 计 专 业 工 作 满 4 年 ; ( 四 ) 获 得 非 统 计 学 或 者 相 近 专 业 上 述 学 历 学 位, 取 得 中 级 资 格 后, 其 从 事 统 计 专 业 工 作 的 年 限 相 应 增 加 1 年 - 11
附 件 7: 泸 州 市 2016 年 统 计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考 试 报 名 点 及 联 系 电 话 统 计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考 试 及 川 化 院 举 办 考 前 培 训 委 托 的 报 名 点 江 阳 区 统 计 局 龙 马 潭 区 统 计 局 纳 溪 区 统 计 局 泸 县 统 计 局 地 址 泸 州 市 星 光 路 江 阳 区 党 政 大 楼 泸 州 市 龙 马 大 道 龙 马 潭 区 党 政 大 楼 纳 溪 区 河 东 新 城 嘉 苑 大 厦 4 楼 新 办 公 地 点 为 安 富 街 道 友 谊 路 189 号 泸 县 玉 蟾 街 道 花 园 路 2 号 联 系 人 ( 委 托 报 名 工 作 人 员 ) 联 系 电 话 伍 谨 兰 3123786 石 顾 红 2522094 何 远 惠 4216189 温 明 全 8182486 合 江 县 统 计 局 合 江 县 党 政 大 楼 伏 倩 5269852 叙 永 县 统 计 局 叙 永 县 西 外 街 2 号 高 洪 6222076 古 蔺 县 统 计 局 古 蔺 县 古 蔺 镇 府 前 街 24 号 商 容 7222995 泸 州 市 统 计 局 泸 州 市 江 阳 西 路 1 号 市 政 府 大 院 1 号 楼 赵 世 伟 319051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