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 国 认 证 认 可 协 会 质 量 管 理 体 系 国 家 注 册 审 核 员 笔 试 大 纲 第 2 版 第 1 次 修 订 文 件 编 号 :CCAA-223 发 布 日 期 :2009 年 2 月 19 日 实 施 日 期 :2014 年 1 月 2 日 1
1. 总 则 2 质 量 管 理 体 系 国 家 注 册 审 核 员 笔 试 大 纲 第 2 版 第 1 次 修 订 本 大 纲 依 据 CCAA 质 量 管 理 体 系 审 核 员 注 册 准 则 ( 以 下 简 称 注 册 准 则 ) 制 定, 旨 在 通 过 统 一 的 笔 试, 客 观 公 正 全 面 地 考 核 参 加 考 试 人 员 满 足 注 册 准 则 中 2.4 知 识 要 求 的 程 度, 及 其 基 本 的 个 人 素 质 情 况, 为 CCAA 评 价 质 量 管 理 体 系 实 习 审 核 员 注 册 申 请 人 的 能 力 提 供 依 据 本 大 纲 适 用 于 拟 向 CCAA 申 请 注 册 为 质 量 管 理 体 系 实 习 审 核 员 的 人 员 2. 考 试 要 求 2.1 考 试 对 象 已 完 成 符 合 注 册 准 则 2.2.4 要 求 的 质 量 管 理 体 系 审 核 员 培 训 的 人 员 参 加 考 试 时, 考 试 人 员 需 提 供 本 人 身 份 证 件 和 审 核 员 培 训 证 书 原 件 2.2 考 试 方 式 考 试 为 书 面 闭 卷 考 试, 考 试 试 题 由 CCAA 统 一 编 制 考 试 分 为 审 核 知 识 和 基 础 知 识 两 部 分, 分 别 安 排 在 同 一 天 的 上 下 午 进 行, 每 部 分 考 试 时 间 为 2 小 时 参 加 基 础 知 识 考 试 时, 考 生 不 能 携 带 任 何 参 考 资 料 ; 参 加 审 核 知 识 考 试 时, 考 生 可 参 看 CCAA 提 供 的 考 场 专 用 的 GB/T 19001-2008 标 准 质 量 管 理 体 系 要 求 文 本 申 请 人 可 以 一 次 参 加 两 个 部 分 的 考 试, 也 可 以 一 次 参 加 一 个 部 分 的 考 试, 两 个 部 分 都 合 格 方 为 通 过 考 试
考 生 应 严 格 遵 守 考 场 纪 律 ( 见 附 件 一 ), 并 自 觉 服 从 监 考 人 员 等 考 试 工 作 人 员 管 理 2.3 考 试 频 次 及 地 点 考 试 原 则 上 每 季 度 末 月 组 织 一 次, 每 次 在 北 京 和 选 定 的 国 内 大 中 城 市 设 立 考 点 CCAA 将 提 前 发 文 通 知 报 名, 申 请 人 可 在 每 次 设 立 的 考 点 范 围 内 选 择 地 点 报 名 并 参 加 考 试, 具 体 的 考 试 日 期 地 点 及 安 排 在 考 试 前 1 个 月 公 布 2.4 考 试 费 用 CCAA 根 据 认 证 人 员 注 册 收 费 规 则 收 取 考 试 费 用 报 名 截 止 后, 无 论 是 否 参 加 考 试, 考 试 费 用 将 不 予 退 还 2.5 考 试 的 题 型 及 分 值 2.5.1 基 础 知 识 部 分 考 试 的 题 型 及 分 值 1. GB/T19001-2008 标 准 理 解 约 占 65% 2.GB/T19000-2008 标 准 理 解 质 量 管 理 工 具 分 值 分 布 相 关 知 识 约 占 20 % 3. 法 律 法 规 知 识 约 占 10% 4. 个 人 素 质 约 占 5 % 题 型 数 量 单 题 分 值 ( 分 ) 小 计 分 值 ( 分 ) 单 项 选 择 题 80 1 80 多 项 选 择 题 20 2 40 2.5.2 审 核 知 识 部 分 考 试 的 题 型 及 分 值 分 值 分 布 1. 审 核 及 认 证 知 识 约 占 70% 2. 标 准 质 量 管 理 工 具 和 法 律 法 规 知 识 的 3
综 合 应 用 约 占 20% 3. 对 审 核 员 管 理 的 通 用 要 求 及 组 织 状 况 管 理 运 作 约 占 10% 题 型 数 量 单 题 分 值 ( 分 ) 小 计 分 值 ( 分 ) 单 项 选 择 题 40 1 40 多 选 题 5 2 10 阐 述 题 1 20 20 案 例 分 析 题 6 5 30 2.6 考 试 合 格 判 定 基 础 知 识 部 分 满 分 为 120 分,84 分 ( 含 ) 以 上 合 格, 审 核 知 识 部 分 考 试 的 满 分 为 100 分,70 分 ( 含 ) 以 上 合 格, 两 部 分 均 合 格 方 能 满 足 注 册 准 则 要 求 2.7 考 试 结 果 发 布 CCAA 将 在 考 试 结 束 后 45 天 ( 遇 法 定 节 日 顺 延 ) 内, 公 布 考 试 合 格 人 员 名 单 3. 基 础 知 识 部 分 的 考 试 范 围 和 内 容 3.1 范 围 a. 注 册 准 则 2.3.1 个 人 素 质 b. 注 册 准 则 2.4.1.2 质 量 管 理 体 系 c. 注 册 准 则 2.4.1.3 法 律 法 规 3.2 内 容 3.2.1 GB/T 19001-2008 标 准 ( 以 下 序 号 以 GB/T 19001-2008 4
标 准 的 条 款 号 为 序 ) 理 解 本 条 款 中 列 出 的 内 容 0 引 言 a. 影 响 组 织 质 量 管 理 体 系 的 设 计 和 实 施 的 6 个 因 素 : b. 标 准 的 目 的 用 途 质 量 管 理 体 系 要 求 与 产 品 要 求 的 关 系 c. 过 程 方 法 PDCA 的 含 义 d. GB/T 19001 与 GB/T 19004 标 准 的 关 系 e. GB/T 19001 标 准 与 其 它 管 理 体 系 标 准 的 相 容 性 1 范 围 项 内 容 a. GB/T 19001-2008 标 准 的 适 用 范 围 b. 遵 守 法 律 与 符 合 标 准 的 关 系, 满 足 产 品 要 求 应 包 含 的 几 c. 标 准 中, 术 语 产 品 适 用 的 范 围 2 应 用 标 准 要 求 的 通 用 性 删 减 的 要 求 和 条 件 3 引 用 标 准 引 用 的 标 准 是 GB/T 19000-2008 标 准 4 质 量 管 理 体 系 4.1 总 要 求 思 路 a. 建 立 实 施 保 持 质 量 管 理 体 系 并 持 续 改 进 有 效 性 的 总 体 b. 外 包 过 程 的 含 义 识 别 和 控 制 要 求 及 影 响 对 外 包 过 程 控 制 的 类 型 和 程 度 的 3 个 因 素 c. 外 包 过 程 和 7.4 的 关 系 4.2 文 件 要 求 5
a. 质 量 管 理 体 系 文 件 的 类 型 b. 质 量 手 册 必 须 包 括 的 内 容 c. 文 件 控 制 的 目 的 和 重 要 性, 文 件 控 制 包 括 的 七 个 方 面 的 内 容 d. 记 录 与 文 件 的 关 系 及 控 制 要 求, 记 录 的 作 用 5 管 理 职 责 5.1 管 理 承 诺 的 内 容 和 证 据 5.2 以 顾 客 为 关 注 焦 点 的 体 现, 与 7.2.1 条 款 8.2.1 条 款 的 关 系 5.3 质 量 方 针 的 制 定 要 求 和 管 理 要 求 a. 质 量 方 针 应 包 括 的 两 个 承 诺 一 个 框 架 b. 质 量 方 针 的 管 理 要 求 及 与 质 量 目 标 的 关 系 5.4 策 划 的 控 制 要 点 a. 质 量 管 理 体 系 策 划 与 标 准 4.1 条 款 和 质 量 目 标 的 关 系 b. 质 量 目 标 应 包 括 的 内 容, 质 量 目 标 的 管 理 要 求 c. 质 量 管 理 体 系 策 划 的 内 容 与 要 求 5.5 职 责 权 限 和 沟 通 a. 内 部 沟 通 的 内 容 目 的 方 法 和 措 施 5.6 管 理 评 审 a. 管 理 评 审 的 目 的 与 要 求 b. 管 理 评 审 输 入 输 出 内 容 6 资 源 管 理 6.1 需 要 确 定 和 提 供 资 源 的 两 个 方 面 6
6.2 人 力 资 源 a. 考 虑 的 四 个 方 面 的 因 素, 对 人 员 具 备 能 力 能 够 胜 任 的 要 求, b. 直 接 或 间 接 地 影 响 产 品 要 求 符 合 性 的 人 员 的 范 围 c. 满 足 人 员 能 力 要 求 的 措 施 及 其 评 价, 记 录 的 要 求 6.3 对 基 础 设 施 控 制 的 范 围 和 要 求 6.4 工 作 环 境 所 涉 及 的 对 象 范 围 要 求 和 内 容 7 产 品 实 现 7.1 产 品 实 现 策 划 a. 产 品 实 现 策 划 的 对 象 范 围 及 4 项 内 容 b. 对 质 量 策 划 和 质 量 计 划 的 理 解 7.2 与 顾 客 有 关 的 过 程 a. 产 品 要 求 包 括 的 4 个 方 面, 交 付 后 活 动 的 内 容 b. 产 品 要 求 评 审 的 目 的 对 象 时 机 方 法 和 内 容 c. 组 织 与 顾 客 沟 通 的 安 排 与 控 制 7.3 设 计 和 开 发 a. 产 品 设 计 和 开 发 策 划 应 确 定 的 内 容 b. 产 品 设 计 输 入 与 设 计 输 出 包 括 的 内 容, 设 计 输 入 与 输 出 的 关 系 c. 产 品 设 计 评 审 设 计 验 证 设 计 确 认 的 内 涵 区 别 和 方 法 ( 可 单 独 或 以 任 意 组 合 的 方 式 进 行 并 记 录 ) d. 产 品 设 计 更 改 的 控 制 要 点 7.4 采 购 7
a. 对 供 方 评 价 和 选 择 的 要 求, 评 价 的 方 法 b. 评 价 选 择 和 再 评 价 供 方 的 准 则 c. 采 购 过 程 的 控 制 要 求 d. 对 采 购 信 息 的 基 本 要 求, 采 购 信 息 的 内 容 应 充 分 和 适 宜 e. 适 当 时 采 购 信 息 应 包 括 的 三 个 方 面 要 求 的 具 体 含 义 f. 采 购 产 品 的 验 证 7.5 生 产 和 服 务 提 供 a. 生 产 和 服 务 提 供 的 策 划 及 其 控 制 的 要 求 b. 交 付 后 活 动 的 类 型 c. 过 程 确 认 的 目 的 对 象 和 要 求 d. 标 识 的 三 种 形 式 和 作 用 及 其 区 别 e. 顾 客 财 产 的 类 型 ( 包 括 知 识 产 权 和 个 人 信 息 ) 及 控 制 要 求 f. 产 品 防 护 涉 及 的 对 象 内 容 要 求 与 方 式 7.6 监 视 和 测 量 设 备 的 控 制 a. 监 视 和 测 量 活 动 的 区 别, 监 视 和 测 量 的 范 围, 校 准 和 检 定 ( 验 证 ) 的 关 系 b. 对 测 量 设 备 的 控 制 要 求 c. 发 现 设 备 不 符 合 要 求 时, 组 织 应 采 取 的 措 施 d. 校 准 和 验 证 ( 检 定 ) 结 果 的 记 录 要 求 e. 对 用 于 监 视 和 测 量 的 计 算 机 软 件 的 确 认 要 求 8 测 量 分 析 和 改 进 8.1 总 则 8
a. 对 监 视 测 量 分 析 和 改 进 过 程 策 划 的 要 求 范 围 和 目 的 b. 对 包 括 统 计 技 术 在 内 的 适 用 方 法 的 确 定 要 求 8.2.1 顾 客 满 意 a. 顾 客 满 意 的 概 念 b. 对 顾 客 满 意 的 信 息 获 取 利 用 的 要 求 c. 获 取 顾 客 满 意 的 信 息 的 方 法 8.2.2 内 部 审 核 a. 内 部 审 核 的 时 机 目 的 作 用 及 实 施 要 求 b. 审 核 方 案 的 策 划 要 求 c. 编 制 形 成 文 件 的 程 序 的 要 求 及 程 序 文 件 的 内 容 d. 审 核 的 独 立 性 和 公 正 性 要 求, 审 核 员 的 选 择 e. 纠 正 和 纠 正 措 施 要 求 及 跟 踪 活 动 要 求 8.2.3 过 程 的 监 视 和 测 量 a. 过 程 监 视 和 测 量 的 目 的 对 象 内 容 方 法 及 要 求 8.2.4 产 品 的 监 视 和 测 量 a. 产 品 监 视 和 测 量 的 目 的 对 象 时 机 和 记 录 的 要 求 b. 向 顾 客 放 行 产 品 和 交 付 服 务 的 要 求 8.3 不 合 格 品 控 制 a. 对 不 合 格 品 控 制 和 处 置 的 目 的 和 要 求 b. 编 制 形 成 文 件 的 程 序 的 要 求 c. 纠 正 后 再 验 证 的 要 求 8.4 数 据 分 析 9
a. 数 据 分 析 的 目 的 输 入 和 输 出 的 要 求 8.5 改 进 a. 持 续 改 进 的 概 念, 持 续 改 进 的 方 法 和 活 动 b. 纠 正 纠 正 措 施 和 预 防 措 施 的 目 的 和 要 求 3.2.2 GB/T19000-2008 标 准 理 解 质 量 管 理 工 具 相 关 知 识 1 八 项 质 量 管 理 原 则 重 点 理 解 : a. 八 项 质 量 管 理 原 则 的 含 义 b. 八 项 质 量 管 理 原 则 在 GB/T19001-2008 标 准 中 的 体 现 和 应 用 2 质 量 管 理 体 系 基 础 重 点 理 解 以 下 基 础 : a. 质 量 管 理 体 系 要 求 和 产 品 要 求 的 区 别 和 相 互 关 系 b. 过 程 方 法 c. 文 件 的 价 值 d. 持 续 改 进 e. 统 计 技 术 的 作 用 3 术 语 和 定 义 了 解 GB/T 19000-2008 标 准 中 的 所 有 术 语 和 定 义 重 点 理 解 以 下 术 语 及 其 相 互 关 系 : 质 量 要 求 质 量 管 理 产 品 质 量 策 划 质 量 计 划 质 量 方 针 质 量 目 标 过 程 程 序 不 合 格 纠 正 纠 正 措 施 预 防 措 施 持 续 改 进 文 件 特 性 返 工 返 修 顾 客 顾 客 满 意 10
4 质 量 管 理 工 具 相 关 知 识 a. 统 计 技 术 --GB/Z19027-2005 GB/T 19001-2000 的 统 计 技 术 指 南 指 导 性 技 术 文 件 的 目 的 范 围 和 作 用 -- 描 述 性 统 计 的 概 念 益 处 和 用 途 ; 均 值 标 准 差 趋 势 图 ( 也 称 运 行 图 ), 散 布 图, 直 方 图 的 概 念 和 作 用 ; -- 过 程 能 力 分 析 过 程 能 力 指 数 和 实 际 过 程 能 力 指 数 的 概 念 ; 用 途 ; 表 述 及 计 算 -- 抽 样 的 概 念 益 处 及 用 途 ; -- 统 计 过 程 控 制 及 SPC 图 的 概 念 益 处 用 途 和 常 规 控 制 图 的 类 型 ( 计 数 控 制 图 和 计 量 控 制 图 ) b. 重 点 掌 握 GB/T 2828.1-2012 计 数 抽 样 检 验 程 序 第 1 部 分 : 按 接 收 质 量 限 (AQL) 检 索 的 逐 批 检 验 抽 样 计 划 标 准 中 : -- 标 准 的 适 用 范 围 -- 术 语 : 批 批 量 样 本 样 本 量 抽 样 方 案 抽 样 计 划 抽 样 系 统 正 常 检 验 加 严 检 验 放 宽 检 验 过 程 平 均 接 收 质 量 限 -- 标 准 第 5 6 10 章 的 内 容 以 及 第 9 章 的 转 移 规 则 c. 了 解 失 效 ( 故 障 ) 模 式 和 影 响 分 析 (FMEA) 六 西 格 玛 的 概 念 3.2.3 法 律 法 规 a.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认 证 认 可 条 例 b. 认 证 及 认 证 培 训 咨 询 人 员 管 理 办 法 ( 国 家 质 检 总 局 令 2004 年 第 61 号 ) 11
c.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产 品 质 量 法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二 章 产 品 质 量 的 监 督 第 十 二 条 至 第 十 七 条 第 二 十 条 第 二 十 一 条 第 三 章 生 产 者 销 售 者 的 产 品 质 量 责 任 和 义 务 d.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标 准 化 法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二 章 标 准 的 制 定 第 六 条 第 七 条 第 三 章 标 准 的 实 施 第 十 四 条 至 第 十 七 条 e.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计 量 法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二 章 计 量 基 准 器 具 计 量 标 准 器 具 和 计 量 检 定 3.2.4 个 人 素 质 a. 阅 读 理 解 能 力 b. 观 察 感 知 能 力 c. 分 析 判 断 能 力 d. 逻 辑 推 理 能 力 4. 审 核 知 识 部 分 的 考 试 范 围 和 内 容 4.1 范 围 a. 注 册 准 则 2.3.2 审 核 原 则 b. 注 册 准 则 2.4.1.1 管 理 体 系 审 核 c. 注 册 准 则 2.4.1.4 组 织 状 况 d. 注 册 准 则 2.6 审 核 员 行 为 规 范 12
4.2 内 容 4.2.1 质 量 管 理 体 系 审 核 概 述 a.gb/t 19011-2003 标 准 中 的 术 语 和 定 义 : 审 核 审 核 组 审 核 员 能 力 审 核 准 则 审 核 证 据 审 核 发 现 审 核 结 论 审 核 委 托 方 受 审 核 方 审 核 方 案 审 核 计 划 审 核 范 围 b. 质 量 管 理 体 系 审 核 的 类 型 ( 第 一 方 第 二 方 和 第 三 方 审 核 ) c. 审 核 原 则 d. 质 量 管 理 体 系 审 核 的 阶 段 及 活 动 e. 审 核 方 案 与 审 核 计 划 的 不 同 点 4.2.2 审 核 的 启 动 a. 指 定 的 审 核 组 长, 审 核 组 长 和 审 核 员 的 职 责 b. 影 响 确 定 审 核 组 组 成 和 规 模 的 因 素 c. 审 核 目 的 范 围 和 准 则 的 内 容 和 确 定 原 则 d. 确 定 审 核 是 否 可 行 的 重 要 性, 确 定 时 需 考 虑 的 因 素 e. 与 受 审 核 方 建 立 初 步 联 系 的 目 的 及 责 任 人 4.2.3 文 件 评 审 a. 文 件 评 审 的 时 机 目 的 作 用 内 容 依 据 评 审 意 见 和 结 论 b. 现 场 初 访 的 意 图 和 时 机 4.2.4 现 场 审 核 的 准 备 a. 编 制 审 核 计 划 的 要 求 ( 编 制 人 作 用 提 交 的 时 间 和 修 改 ) 13
b. 审 核 计 划 应 包 括 的 内 容 c. 审 核 计 划 在 现 场 审 核 中 的 灵 活 性 d. 审 核 人 日 的 确 定 依 据 和 影 响 因 素 e. 审 核 组 工 作 分 配 的 原 则 f. 审 核 工 作 文 件 的 内 容 和 使 用 要 求, 在 审 核 中 使 用 检 查 表 的 益 处 和 风 险 g. 编 制 检 查 表 的 方 法 和 技 能 ( 如 何 体 现 审 核 准 则 的 要 求 抽 样 原 则 和 审 核 的 方 法 ) 4.2.5 现 场 审 核 的 实 施 a. 举 行 首 次 会 议 的 目 的 时 机 可 能 的 参 加 人 员 内 容 及 程 序 b. 沟 通 的 类 型 目 的 重 要 性 以 及 对 审 核 过 程 的 影 响 c. 向 导 和 观 察 员 的 作 用 和 职 责 d. 信 息 与 审 核 证 据 的 关 系, 信 息 的 来 源 及 信 息 收 集 到 形 成 审 核 结 论 的 过 程, 收 集 信 息 / 审 核 证 据 的 方 法 e. 审 核 中 运 用 抽 样 技 术 的 适 宜 性 和 后 果, 掌 握 合 理 抽 样 的 方 法 f. 有 效 的 人 际 交 往 技 能 和 面 谈 技 巧, 包 括 听 和 问 的 能 力 g. 审 核 发 现 的 形 成 审 核 发 现 的 评 审 需 求 以 及 记 录 的 要 求 h. 不 符 合 的 含 义 不 符 合 报 告 的 主 要 内 容, 编 写 不 符 合 报 告 的 技 能 i. 审 核 结 论 的 定 义, 根 据 审 核 发 现 评 价 质 量 管 理 体 系 有 效 性 应 考 虑 的 几 个 方 面, 认 证 审 核 的 结 论 还 应 包 括 认 证 推 荐 建 议 14
j. 末 次 会 议 的 时 机 参 加 人 员 内 容 及 程 序 k. 在 现 场 审 核 实 施 活 动 中 需 要 记 录 的 内 容 和 要 求 4.2.6 审 核 报 告 的 编 制 批 准 和 分 发 a. 审 核 报 告 应 当 包 括 的 内 容 b. 编 制 审 核 报 告 的 要 求 c. 审 核 报 告 的 批 准 和 分 发 的 要 求 4.2.7 审 核 的 完 成 a. 审 核 结 束 的 时 间 b. 对 审 核 信 息 的 保 密 要 求 4.2.8 审 核 后 续 活 动 的 实 施 a. 审 核 后 续 活 动 的 内 容 和 要 求 b. 纠 正 预 防 或 改 进 措 施 实 施 的 需 要 c. 纠 正 措 施 验 证 的 要 求 4.2.9 质 量 管 理 体 系 认 证 过 程 a. 质 量 管 理 体 系 认 证 的 过 程, 认 证 与 审 核 的 关 系 b. 初 次 审 核 ( 第 一 阶 段 审 核 第 二 阶 段 审 核 ) c. 监 督 审 核 d. 再 认 证 审 核 e. 特 殊 审 核 注 :4.2.9 条 款 涉 及 GB/T27021-2007 中 9.2 至 9.5 条 款 与 审 核 有 关 的 要 求 4.2.10 认 证 认 可 管 理 体 制 和 审 核 员 注 册 管 理 的 通 用 要 求 a. 我 国 认 证 认 可 管 理 体 制 : 国 家 认 证 认 可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15
(CNCA) 中 国 认 证 认 可 协 会 (CCAA) 中 国 合 格 评 定 国 家 认 可 中 心 (CNAS) 的 性 质 作 用 和 关 系 b. 质 量 管 理 体 系 审 核 员 的 注 册 要 求 4.2.11 审 核 员 行 为 规 范 4.2.12 组 织 的 状 况 管 理 与 运 作 的 基 础 知 识 a. GB/T 19011-2003 标 准 7.3.1c) 条 款 要 求 的 知 识 和 技 能 组 织 的 规 模 结 构 职 能 和 关 系 总 体 运 营 过 程 和 相 关 术 语 受 审 核 方 的 文 化 和 社 会 习 俗 b. 组 织 的 管 理 和 运 作 常 识, 如 : 企 业 的 生 产 管 理 部 门 的 常 规 设 置 和 名 称 运 作 的 常 用 术 语 等 4.2.13 标 准 质 量 管 理 工 具 和 法 规 知 识 的 综 合 应 用 a. GB/T19001-2008 标 准 中 条 款 的 综 合 理 解 和 应 用 b. 基 础 知 识 部 分 (GB/T19000-2008 标 准 理 解 质 量 管 理 工 具 相 关 知 识 ) 中 需 重 点 理 解 和 重 点 掌 握 的 内 容 的 应 用 c. 法 律 法 规 知 识 的 应 用 16
附 件 一 : 考 场 纪 律 及 考 试 违 规 认 定 与 处 理 一 考 场 纪 律 考 生 应 严 格 遵 守 以 下 考 场 纪 律, 并 自 觉 服 从 监 考 人 员 等 考 试 工 作 人 员 管 理, 不 得 以 任 何 理 由 妨 碍 监 考 人 员 等 考 试 工 作 人 员 履 行 职 责, 不 得 扰 乱 考 场 及 其 他 考 试 工 作 地 点 的 秩 序 ( 一 ) 考 生 应 重 道 德 讲 诚 信, 互 相 尊 重 ( 二 ) 考 生 应 携 带 准 考 证 等 规 定 证 件, 在 规 定 时 间 和 地 点 参 加 考 试 ( 三 ) 考 生 应 按 规 定 向 监 考 人 员 出 示 相 关 证 件, 并 按 准 考 证 号 ( 座 位 号 ) 入 座 将 准 考 证 等 相 关 证 件 放 在 指 定 位 置 以 便 核 验 ( 四 ) 考 生 进 入 考 场 除 考 试 用 蓝 黑 签 字 笔 外, 其 他 任 何 物 品 不 准 带 入 考 场 严 禁 携 带 各 种 通 讯 工 具 ( 如 手 机 电 脑 及 其 他 无 线 接 收 传 送 设 备 等 ) 电 子 存 储 记 忆 录 放 等 设 备 进 入 考 场 严 禁 随 身 夹 带 文 字 材 料 及 其 他 与 考 试 无 关 的 物 品 ( 五 ) 考 生 在 领 到 试 卷 后, 应 在 指 定 位 置 清 楚 地 填 写 姓 名 准 考 证 号 座 位 号 等 信 息 ( 六 ) 考 生 应 使 用 蓝 黑 签 字 笔 作 答, 不 得 使 用 红 色 等 其 他 颜 色 笔 或 铅 笔 答 题 考 生 应 将 答 案 书 写 在 试 卷 指 定 位 置, 不 准 在 答 卷 上 做 任 何 标 记 使 用 规 定 以 外 的 笔 答 题 或 未 在 试 卷 指 定 位 置 作 答 的 答 案, 17
均 视 为 无 效 答 案, 不 记 成 绩 ( 七 ) 考 生 在 考 场 内 必 须 保 持 安 静 不 准 吸 烟, 不 准 喧 哗, 不 准 交 头 接 耳 左 顾 右 盼 打 手 势 做 暗 号, 不 准 夹 带 旁 窥 抄 袭 或 有 意 让 他 人 抄 袭, 不 准 传 抄 答 案 或 交 换 试 卷 草 稿 纸 考 场 内 不 得 自 行 传 递 文 具 用 品 等 ( 八 ) 考 试 结 束 前 要 离 开 考 场 的 考 生 须 先 将 试 卷 反 扣 在 桌 面 上, 再 举 手 提 出 离 场, 经 监 考 人 员 允 许 后 才 准 离 开 考 场 离 开 考 场 后 不 得 再 次 进 场 续 考, 也 不 准 在 考 场 附 近 逗 留 交 谈 喧 哗 ( 九 ) 考 生 不 得 将 试 卷 草 稿 纸 考 试 用 标 准 等 考 场 上 所 发 的 任 何 考 试 材 料 带 出 考 场 二 违 规 认 定 与 处 理 考 生 不 遵 守 考 场 纪 律, 不 服 从 考 试 工 作 人 员 的 安 排 与 要 求, 有 下 列 行 为 之 一 的, 认 定 为 考 试 违 纪 行 为 : ( 一 ) 携 带 规 定 以 外 的 物 品 进 入 考 场 或 者 未 放 在 指 定 位 置 ( 二 ) 未 在 规 定 的 座 位 参 加 考 试 ( 三 ) 考 试 开 始 信 号 发 出 前 答 题 或 者 考 试 结 束 信 号 发 出 后 继 续 答 题 ( 四 ) 在 考 试 过 程 中 旁 窥 交 头 接 耳 互 打 暗 号 或 者 手 势 ( 五 ) 在 考 场 或 者 禁 止 的 范 围 内, 喧 哗 吸 烟 或 者 实 施 其 他 影 响 考 场 秩 序 行 为 ( 六 ) 未 经 考 试 工 作 人 员 同 意 在 考 试 过 程 中 擅 自 离 开 考 场 ( 七 ) 将 试 卷 ( 含 答 题 纸 等 ) 草 稿 纸 等 考 试 用 纸 带 出 考 场 18
( 八 ) 用 规 定 以 外 的 笔 或 者 纸 答 题 或 者 在 试 卷 规 定 以 外 的 地 方 书 写 姓 名 考 号 或 者 以 其 他 方 式 在 答 卷 上 标 记 信 息 ( 九 ) 其 他 违 反 考 场 规 则 但 尚 未 构 成 作 弊 的 行 为 考 生 违 背 考 试 公 平 公 正 原 则, 以 不 正 当 手 段 获 得 或 者 试 图 获 得 试 题 答 案, 有 下 列 行 为 之 一 的, 认 定 为 考 试 作 弊 行 为 : ( 一 ) 携 带 与 考 试 内 容 相 关 的 文 字 材 料 或 者 存 储 有 与 考 试 内 容 相 关 资 料 的 电 子 设 备 参 加 考 试 ( 二 ) 抄 袭 或 者 协 助 他 人 抄 袭 试 题 答 案 或 者 与 考 试 内 容 相 关 的 资 料 ( 三 ) 抢 夺 窃 取 他 人 试 卷 答 卷 或 者 强 迫 他 人 为 自 己 抄 袭 提 供 方 便 ( 四 ) 在 考 试 过 程 中 使 用 通 讯 设 备 ( 五 ) 由 他 人 冒 名 代 替 参 加 考 试 ( 六 ) 故 意 销 毁 试 卷 答 卷 或 者 考 试 材 料 ( 七 ) 在 答 卷 上 填 写 与 本 人 身 份 不 符 的 姓 名 考 号 等 信 息 ( 八 ) 传 接 物 品 或 者 交 换 试 卷 答 卷 草 稿 纸 ( 九 ) 其 他 作 弊 行 为 考 生 如 有 考 试 违 纪 行 为 之 一 的, 取 消 该 科 目 的 考 试 成 绩 ; 考 生 如 有 考 试 作 弊 行 为 之 一 的, 取 消 其 当 次 报 名 参 加 考 试 的 各 科 成 绩 ; 考 生 如 扰 乱 考 试 工 作 场 所 秩 序, 拒 绝 妨 碍 考 试 工 作 人 员 履 行 管 理 职 责 的, 终 止 其 继 续 参 加 该 科 目 考 试, 其 当 次 报 名 参 加 考 试 的 各 科 成 绩 无 效 违 规 考 生 如 具 备 CCAA 认 证 人 员 注 册 资 格 的, 还 将 按 照 注 19
册 人 员 资 格 处 置 规 则 进 行 相 应 的 资 格 处 置 20
附 件 二 : 参 考 书 目 1 全 国 质 量 管 理 和 质 量 保 证 标 准 化 技 术 委 员 会 中 国 合 格 评 定 国 家 认 可 委 员 会 中 国 认 证 认 可 协 会 联 合 编 著 : GB/T 19001-2008 理 解 与 实 施, 北 京,2009 年 3 月 2 中 国 认 证 机 构 国 家 认 可 委 员 会 中 国 认 证 人 员 与 培 训 机 构 国 家 认 可 委 员 会 全 国 质 量 管 理 和 质 量 保 证 标 准 化 技 术 委 员 会 编 著 : 国 家 标 准 化 管 理 委 员 会 统 一 宣 贯 教 材 国 家 认 证 认 可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指 定 培 训 教 材 (GB/T 19011-2003 质 量 和 ( 或 ) 环 境 管 理 体 系 审 核 指 南 ) 理 解 与 实 施, 中 国 标 准 出 版 社, 北 京, 2003 年 8 月 3 中 国 认 证 人 员 与 培 训 机 构 国 家 认 可 委 员 会 编 : 审 核 员 统 计 技 术 应 用 指 南, 中 国 计 量 出 版 社, 北 京,2006 年 5 月 4 全 国 认 证 认 可 标 准 化 技 术 委 员 会 编 著 : GB/T 27021-2007 合 格 评 定 管 理 体 系 审 核 认 证 机 构 的 要 求 理 解 与 实 施, 中 国 标 准 出 版 社, 北 京,2007 年 12 月 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