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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一 条 为 加 强 党 员 教 育, 严 格 党 员 管 理, 建 设 高 素 质 党 员 队 伍, 根 据 中 国 共 产 党 章 程 中 国 共 产 党 普 通 高 等 学 校 基 层 组 织 工 作 条 例 中 组 部 关 于 进 一 步 加 强 党 员 组 织 关 系 管 理 的 意 见 关 于 中 国 共 产 党 党 费 收 缴 使 用 和 管 理 的 规 定 等 有 关 规 定, 结 合 学 校 实 际, 制 定 本 细 则 第 一 章 党 员 日 常 管 理 第 二 条 每 个 党 员, 不 论 职 务 高 低, 都 必 须 编 入 党 的 一 个 支 部 小 组, 参 加 党 的 组 织 生 活, 接 受 党 内 外 群 众 的 监 督 不 允 许 有 任 何 不 参 加 党 的 组 织 生 活 不 接 受 党 内 外 群 众 监 督 的 特 殊 党 员 第 三 条 每 个 党 员 都 必 须 参 加 所 在 党 支 部 党 小 组 组 织 的 活 动 以 及 要 求 党 员 参 加 的 其 他 组 织 活 动 第 四 条 因 故 不 能 参 加 组 织 活 动 者, 必 须 事 先 与 党 支 部 书 记 进 行 沟 通, 说 明 不 能 参 加 的 理 由, 经 书 记 同 意 后 方 可 不 参 加 活 动, 并 应 履 行 请 假 手 续 第 五 条 对 于 无 正 当 理 由 不 参 加 组 织 生 活 或 党 内 活 动 3 个 月 以 上 者, 党 委 ( 党 总 支 ) 要 通 报 批 评 第 六 条 凡 无 正 当 理 由, 有 下 列 情 况 之 一 者, 均 视 为 自 行 脱 党, 予 以 除 名, 并 按 程 序 办 理 除 名 手 续 ( 一 ) 连 续 6 个 月 不 参 加 党 的 组 织 生 活, 或 不 交 纳 党 费, 或 不 做 党 组 织 所 分 配 的 工 作 者 ; - 2 -

( 二 ) 调 出 辞 职 学 生 毕 业 且 未 办 理 组 织 关 系 挂 靠 的 离 校 后, 超 过 6 个 月 未 转 组 织 关 系 者 ; ( 三 ) 预 备 党 员 预 备 期 满 后, 无 正 当 理 由, 逾 期 6 个 月 未 向 党 组 织 提 出 书 面 转 正 申 请 者 第 七 条 党 员 有 退 党 的 自 由 党 员 要 求 退 党, 应 当 经 支 部 大 会 讨 论 后 宣 布 除 名, 并 报 上 级 党 组 织 备 案 第 二 章 党 员 组 织 关 系 管 理 第 八 条 党 员 组 织 关 系 的 凭 证 有 三 种, 即 中 国 共 产 党 党 员 组 织 关 系 介 绍 信 ( 以 下 简 称 介 绍 信 ) 中 国 共 产 党 党 员 证 明 信 ( 以 下 简 称 证 明 信 ) 和 中 国 共 产 党 流 动 党 员 活 动 证 ( 以 下 简 称 活 动 证 ) 第 九 条 党 员 组 织 关 系 包 括 正 式 组 织 关 系 和 临 时 组 织 关 系 转 移 和 接 收 正 式 组 织 关 系, 应 当 凭 据 中 国 共 产 党 党 员 组 织 关 系 介 绍 信 ; 转 移 和 接 收 临 时 组 织 关 系, 应 当 凭 据 中 国 共 产 党 党 员 证 明 信 或 中 国 共 产 党 流 动 党 员 活 动 证 第 十 条 切 实 加 强 对 党 员 组 织 关 系 介 绍 信 的 管 理 对 违 反 有 关 规 定, 没 有 按 要 求 填 写 或 开 具 的 党 员 组 织 关 系 介 绍 信, 接 转 单 位 党 组 织 可 不 予 接 受, 并 退 回 开 具 单 位 党 组 织 因 个 人 原 因, 无 正 当 理 由 超 过 有 效 期 限 的 党 员 组 织 关 系 介 绍 信, 应 视 为 无 效 无 正 当 理 由 超 过 6 个 月 未 接 转 组 织 关 系 的, 应 视 同 自 行 脱 党 第 十 一 条 教 职 工 党 员 组 织 关 系 管 理 ( 一 ) 党 员 外 出 地 点 相 对 固 定, 外 出 时 间 6 个 月 以 上 的, 一 - 3 -

般 应 当 开 具 介 绍 信 ; 外 出 时 间 6 个 月 及 6 个 月 以 内 的, 一 般 应 当 开 具 证 明 信 ( 二 ) 外 出 地 点 时 间 不 确 定 的, 一 般 应 当 持 有 活 动 证 ( 三 ) 短 期 外 出 开 会 参 观 学 习 实 习 考 察 等, 时 间 在 3 个 月 及 3 个 月 以 内, 无 需 证 明 党 员 身 份 的, 可 不 开 具 党 员 组 织 关 系 凭 证 ( 四 ) 外 出 时 间 在 3 个 月 内 或 时 间 较 长 但 无 固 定 地 点, 无 法 转 移 组 织 关 系 的 党 员, 应 通 过 适 当 方 式 主 动 与 所 在 党 委 ( 党 总 支 ) 保 持 联 系, 汇 报 外 出 活 动 情 况, 按 时 交 纳 党 费 ( 五 ) 党 员 3 人 以 上 集 体 外 出 地 点 相 对 集 中 的, 党 员 所 在 党 委 ( 党 总 支 ), 应 在 集 体 外 出 党 员 中 建 立 党 小 组 或 党 支 部, 其 领 导 和 管 理 仍 由 所 在 党 委 ( 党 总 支 ) 负 责 若 时 间 在 6 个 月 以 上 的, 在 征 得 所 去 单 位 或 地 方 党 组 织 同 意 的 前 提 下, 可 将 党 员 组 织 关 系 转 到 所 去 单 位 或 地 方 党 组 织 ( 六 ) 凡 办 理 了 正 式 退 休 手 续 的 党 员, 在 办 理 退 休 手 续 时 应 将 党 员 组 织 关 系 转 至 离 退 休 党 委 异 地 安 家 或 居 住 地 离 学 校 较 远, 不 便 参 加 离 退 休 党 委 组 织 的 活 动 的 离 ( 退 ) 休 党 员, 其 党 员 组 织 关 系 可 转 至 居 住 地 或 有 关 单 位 党 组 织 ( 七 ) 凡 经 学 校 党 委 批 准 调 出 或 辞 职 的 党 员, 组 织 关 系 应 及 时 转 出 所 去 单 位 已 建 立 党 组 织 的, 应 当 将 党 员 组 织 关 系 转 到 单 位 党 组 织 ; 单 位 未 建 立 党 组 织 的, 应 将 组 织 关 系 转 到 单 位 所 在 地 或 党 员 居 住 地 街 道 乡 镇 党 组 织, 也 可 以 转 到 行 业 主 管 部 门 党 组 - 4 -

织, 或 县 级 以 上 政 府 所 属 公 共 就 业 和 人 才 服 务 机 构 党 组 织 ( 八 ) 对 学 校 引 进 人 员 的 党 员 中, 暂 未 转 来 组 织 关 系 但 有 材 料 证 明 党 员 身 份 的, 经 学 校 党 委 组 织 部 确 认 并 报 校 党 委 备 案 后, 所 在 党 委 ( 党 总 支 ) 可 将 其 编 入 党 支 部, 参 加 党 组 织 生 活 ( 九 ) 对 调 入 学 校 工 作 的 教 职 工 的 党 员 中, 只 有 介 绍 信, 没 有 入 党 志 愿 书 等 入 党 材 料 的, 学 校 党 委 组 织 部 必 须 认 真 进 行 甄 别 无 法 认 定 其 党 员 身 份 的, 由 学 校 党 委 组 织 部 提 出 意 见, 报 学 校 党 委 批 准, 不 予 承 认 其 党 员 资 格 若 其 原 单 位 党 组 织 出 具 证 明 ( 须 由 县 或 县 级 以 上 党 委 组 织 部 门 审 核 ), 证 实 其 党 员 身 份 的, 应 重 新 填 写 中 国 共 产 党 入 党 志 愿 书, 并 由 现 所 在 党 委 ( 党 总 支 ) 在 其 重 新 填 写 的 中 国 共 产 党 入 党 志 愿 书 有 关 栏 目 注 明 情 况 和 原 因, 提 出 承 认 其 党 员 资 格 的 意 见, 报 学 校 党 委 审 查 同 意 后, 连 同 原 单 位 党 组 织 的 有 关 证 明 材 料, 一 并 存 入 本 人 档 案 ( 十 ) 介 绍 信 证 明 信 活 动 证 一 旦 丢 失, 党 员 要 及 时 向 所 在 单 位 的 党 委 ( 党 总 支 ) 或 学 校 党 委 组 织 部 报 告 党 委 ( 党 总 支 ) 或 学 校 党 委 组 织 部 应 对 丢 失 的 原 因 进 行 调 查, 如 确 系 本 人 不 慎 或 不 可 抗 力 丢 失, 由 学 校 党 委 组 织 部 予 以 补 开 或 补 发 第 十 二 条 党 员 组 织 关 系 转 接 程 序 党 员 转 移 组 织 关 系 按 照 转 往 地 点 不 同, 分 为 校 内 转 接 省 内 转 接 外 省 转 接 三 种 情 况 进 行 办 理 ( 一 ) 校 内 转 接 党 员 校 内 调 动, 在 办 理 调 动 手 续 时, 应 到 调 出 单 位 所 在 党 委 - 5 -

( 党 总 支 ) 开 具 介 绍 信, 持 介 绍 信 到 学 校 党 委 组 织 部 办 理 转 移 手 续, 持 学 校 党 委 组 织 部 开 具 的 介 绍 信 到 调 入 单 位 所 在 的 党 委 ( 党 总 支 ) 报 到 调 入 单 位 党 组 织 应 及 时 将 其 编 入 党 支 部 ( 二 ) 省 内 转 接 转 出 : 党 员 调 出, 组 织 关 系 转 往 省 内, 在 办 理 调 出 手 续 时, 所 在 党 委 ( 党 总 支 ) 开 具 介 绍 信, 持 介 绍 信 到 学 校 党 委 组 织 部 办 理 转 出 手 续, 持 学 校 党 委 组 织 部 开 具 的 介 绍 信, 到 介 绍 信 抬 头 的 党 组 织 办 理 转 入 手 续 转 入 : 党 员 调 入, 组 织 关 系 由 省 内 转 来, 在 办 理 调 入 手 续 时, 应 持 县 级 及 以 上 的 组 织 部 门 开 出 的 介 绍 信 ( 介 绍 信 抬 头 要 写 中 共 广 东 石 油 化 工 学 院 委 员 会 组 织 部 ), 到 学 校 党 委 组 织 部 办 理 转 入 手 续 ; 持 学 校 党 委 组 织 部 开 具 的 介 绍 信 到 调 入 单 位 所 在 的 党 委 ( 党 总 支 ) 报 到 调 入 单 位 党 组 织 应 及 时 将 调 入 的 党 员 编 入 党 支 部 ( 三 ) 外 省 转 接 转 出 : 党 员 调 出, 组 织 关 系 转 往 外 省, 在 办 理 调 出 手 续 时, 应 到 调 出 单 位 所 在 党 委 ( 党 总 支 ) 开 具 介 绍 信, 持 介 绍 信 到 学 校 党 委 组 织 部 办 理 转 出 手 续, 经 中 共 茂 名 市 委 组 织 部 转 往 所 去 单 位 所 在 的 市 ( 县 ) 委 组 织 部, 持 中 共 茂 名 市 委 组 织 部 开 具 的 介 绍 信 到 介 绍 信 抬 头 的 党 组 织 办 理 转 入 手 续 转 入 : 党 员 调 入, 组 织 关 系 由 外 省 转 来, 在 办 理 调 入 手 续 时, 持 可 以 在 全 省 范 围 内 进 行 党 组 织 关 系 接 转 的 党 组 织 开 具 的 介 绍 信 - 6 -

( 抬 头 为 中 共 茂 名 市 委 组 织 部 ) 到 茂 名 市 委 组 织 部 办 理 接 收 手 续, 经 中 共 茂 名 市 委 组 织 部 转 来 学 校 党 委 组 织 部, 然 后 持 学 校 党 委 组 织 部 开 具 的 介 绍 信 到 调 入 单 位 所 在 的 党 委 ( 党 总 支 ) 报 到 调 入 单 位 党 组 织 应 及 时 将 调 入 的 党 员 编 入 党 支 部 第 十 三 条 教 职 工 党 员 出 国 出 境 组 织 关 系 的 管 理 ( 一 ) 公 派 出 国 出 境 工 作 留 学 的 党 员, 由 本 人 持 所 在 单 位 党 委 ( 党 总 支 ) 开 具 的 介 绍 信, 到 学 校 党 委 组 织 部 开 具 证 明 信, 交 派 出 主 管 部 门 保 存, 派 出 主 管 部 门 办 理 手 续 后, 通 过 外 交 部 信 使 转 我 国 有 关 驻 外 使 领 馆 党 委 出 国 留 学 人 员 党 员 归 国, 其 恢 复 组 织 关 系 工 作 按 关 于 做 好 留 学 归 国 人 员 党 员 恢 复 组 织 生 活 工 作 的 意 见 ( 组 通 字 2007 7 号 ) 执 行 ( 二 ) 党 员 短 期 出 国 出 境 探 亲 办 理 私 事, 组 织 关 系 仍 保 留 在 原 单 位 ( 三 ) 党 员 因 私 出 国 出 境 ( 含 经 学 校 批 准 同 意 停 薪 留 职 自 费 留 学 ) 超 过 批 准 时 间 ( 含 续 假 )1 年 以 上 未 归 者, 停 止 党 籍, 其 所 在 单 位 党 委 ( 党 总 支 ) 将 其 停 止 党 籍 决 定 交 学 校 党 委 组 织 部 备 案 已 被 停 止 党 籍 的 党 员 在 回 国 后 6 个 月 内, 提 出 恢 复 党 籍 的, 按 中 央 组 织 部 关 于 共 产 党 员 因 私 事 出 国 或 去 港 澳 台 地 区 的 若 干 问 题 的 规 定 ( 中 组 发 1981 19 号 ) 执 行 对 回 国 已 超 出 6 个 月, 仍 未 提 出 恢 复 党 籍 的, 按 自 行 脱 党 处 理 第 十 四 条 学 生 党 员 组 织 关 系 管 理 ( 一 ) 新 生 党 员 转 入 程 序 - 7 -

1. 新 生 ( 包 括 本 科 专 科 专 插 本 ) 党 员 在 入 学 报 到 时, 应 持 县 级 或 以 上 组 织 部 门 开 具 的 介 绍 信 ( 省 内 转 来 的 介 绍 信 抬 头 应 为 中 共 广 东 石 油 化 工 学 院 委 员 会 组 织 部, 外 省 转 来 的 介 绍 信 抬 头 应 为 中 共 茂 名 市 委 组 织 部 ) 及 入 党 材 料, 到 学 校 党 委 组 织 部 报 到, 学 校 党 委 组 织 部 按 有 关 规 定 进 行 审 查, 审 查 合 格 的 将 组 织 关 系 转 到 所 在 的 院 ( 系 ) 党 委 ( 党 总 支 ) 2. 因 特 殊 原 因, 不 能 在 新 生 报 到 期 间 办 理 组 织 关 系 转 接 的 党 员, 必 须 向 所 在 院 ( 系 ) 党 委 ( 党 总 支 ) 提 交 书 面 说 明 新 生 党 员 办 理 转 移 组 织 关 系 最 迟 不 应 超 过 开 学 后 3 个 月 3. 介 绍 信 填 写 错 误 或 不 符 合 有 关 规 定 应 立 即 退 回 4. 对 不 符 合 发 展 党 员 有 关 规 定, 弄 虚 作 假 的 入 党 材 料, 学 校 党 委 组 织 部 应 与 对 方 县 级 及 以 上 组 织 部 门 联 系, 将 入 党 材 料 退 回, 不 承 认 其 党 员 身 份 ( 二 ) 毕 业 生 党 员 转 出 程 序 1. 毕 业 生 党 员 组 织 关 系 转 移 已 经 落 实 工 作 单 位 的, 应 将 组 织 关 系 转 到 所 在 单 位 党 组 织 ; 尚 未 落 实 工 作 单 位 的 或 工 作 单 位 没 有 党 组 织 的 可 将 组 织 关 系 转 到 工 作 单 位 所 在 地 街 道 乡 镇 党 组 织 ; 也 可 随 同 档 案 转 到 县 级 以 上 政 府 所 属 公 共 就 业 和 人 才 服 务 机 构 党 组 织 ; 也 可 转 到 本 人 或 父 母 居 住 地 的 街 道 乡 镇 村 党 组 织 2. 毕 业 生 党 员 在 离 校 前 2 个 月 左 右, 应 与 所 要 转 到 的 党 组 织 进 行 联 络 沟 通, 了 解 自 己 所 要 转 到 党 组 织 的 名 称 和 介 绍 信 抬 头 的 填 写 要 求, 并 将 了 解 到 的 信 息 填 入 毕 业 生 党 员 信 息 表 - 8 -

3. 毕 业 生 党 员 离 校 前, 应 到 所 在 院 ( 系 ) 党 委 ( 党 总 支 ) 领 取 介 绍 信, 预 备 党 员 还 要 领 取 预 备 党 员 档 案 4. 毕 业 生 党 员 离 校 后, 在 介 绍 信 有 效 期 内, 到 介 绍 信 抬 头 的 党 组 织 报 到, 办 理 转 移 手 续 5. 党 组 织 关 系 转 出 后, 若 工 作 单 位 或 转 到 的 党 组 织 有 变 动, 需 要 更 改 介 绍 信 的, 应 在 介 绍 信 有 效 期 内, 持 原 介 绍 信 到 学 校 党 委 组 织 部 办 理 更 改 手 续 6. 介 绍 信 在 有 效 期 内 一 旦 丢 失, 党 员 要 及 时 向 原 所 在 院 ( 系 ) 党 委 ( 党 总 支 ) 提 交 书 面 的 丢 失 情 况 说 明 院 ( 系 ) 党 委 ( 党 总 支 ) 对 丢 失 情 况 应 进 行 调 查, 如 确 系 本 人 不 慎 或 不 可 抗 力 等 因 素 丢 失 的, 经 院 ( 系 ) 党 委 ( 党 总 支 ) 确 认 后, 由 学 校 党 委 组 织 部 予 以 补 开 第 十 五 条 暂 缓 就 业 毕 业 生 党 员 管 理 ( 一 ) 经 学 校 批 准 暂 缓 就 业 的 毕 业 生 党 员, 组 织 关 系 可 以 转 走, 也 可 以 保 留 在 学 校, 但 保 留 时 间 不 能 超 过 2 年 没 有 被 学 校 批 准 暂 缓 就 业 的 毕 业 生 党 员, 组 织 关 系 不 能 保 留 学 校 ( 二 ) 保 留 组 织 关 系 的 毕 业 生 党 员, 应 在 毕 业 离 校 前 1 个 月, 填 写 挂 靠 组 织 关 系 毕 业 生 党 员 联 系 情 况 登 记 表, 须 经 所 在 党 支 部 同 意, 院 ( 系 ) 党 委 ( 党 总 支 ) 批 准 挂 靠 组 织 关 系 毕 业 生 党 员 联 系 情 况 登 记 表 一 式 三 份, 所 在 党 支 部 院 ( 系 ) 党 委 ( 党 总 支 ) 和 学 校 党 委 组 织 部 各 一 份 ( 三 ) 保 留 组 织 关 系 的 毕 业 生 党 员 的 教 育 和 管 理 由 原 所 在 院 - 9 -

( 系 ) 党 委 ( 党 总 支 ) 负 责, 应 将 其 编 入 党 支 部, 所 在 党 支 部 落 实 专 人 负 责 与 其 保 持 联 系, 并 负 责 记 录 联 系 情 况 ( 四 ) 保 留 组 织 关 系 的 毕 业 生 党 员, 应 按 规 定 参 加 党 支 部 的 组 织 生 活, 并 按 期 缴 纳 党 费 确 有 困 难 无 法 参 加 组 织 生 活 应 至 少 每 半 年 向 党 支 部 递 交 一 份 书 面 思 想 和 工 作 情 况 汇 报 如 遇 有 重 大 活 动, 在 接 到 党 支 部 的 通 知 后, 应 按 期 返 回 ( 五 ) 保 留 组 织 关 系 的 毕 业 生 党 员 如 在 2 年 内 取 消 了 暂 缓 就 业, 应 及 时 将 组 织 关 系 转 出 2 年 后 仍 未 落 实 工 作 单 位 的, 也 应 将 组 织 关 系 转 到 户 口 所 在 地 的 街 道 乡 镇 村 党 组 织 或 随 同 档 案 转 到 县 级 及 以 上 政 府 所 属 的 公 共 就 业 和 人 才 服 务 机 构 党 组 织 ( 六 ) 保 留 组 织 关 系 的 预 备 党 员 在 预 备 期 满, 应 主 动 向 所 在 党 支 部 递 交 转 正 申 请 书 所 在 党 支 部 依 据 本 人 思 想 汇 报 工 作 小 结 有 关 单 位 党 组 织 ( 街 道 工 作 单 位 等 ) 出 具 的 现 实 表 现 证 明 材 料, 结 合 对 该 同 志 的 了 解, 及 时 召 开 会 议 讨 论 其 转 正 申 请, 按 规 定 给 予 办 理 转 正 手 续 申 请 转 正 的 预 备 党 员 必 须 参 加 转 正 大 会 ( 七 ) 保 留 组 织 关 系 的 毕 业 生 党 员, 不 能 严 格 执 行 上 述 规 定, 所 在 党 组 织 要 及 时 进 行 批 评 教 育 第 十 六 条 因 学 习 进 修 临 时 聘 用 来 学 校 需 转 移 组 织 关 系 的 党 员, 必 须 持 介 绍 信 证 明 信 或 活 动 证, 到 学 校 党 委 组 织 部 办 理 转 入 手 续, 然 后 到 学 习 或 工 作 的 党 委 ( 党 总 支 ) 报 到 没 有 介 绍 信 证 明 信 或 活 动 证, 不 承 认 其 党 员 身 份 第 十 七 条 流 动 党 员 管 理 - 10 -

流 动 党 员 是 指 由 于 各 种 原 因, 在 较 长 时 间 内 无 法 正 常 参 加 正 式 组 织 关 系 所 在 党 组 织 活 动 的 党 员 包 括 外 出 学 习 进 修 从 事 科 研 科 技 开 发, 未 被 聘 用 外 出 务 工 暂 缓 就 业 毕 业 生 的 党 员, 以 及 来 校 学 习 进 修 及 临 时 用 工 的 党 员 ( 一 ) 流 动 党 员 外 出 前, 所 在 党 支 部 要 对 其 进 行 教 育 并 提 出 要 求, 掌 握 外 出 党 员 的 流 动 去 向 外 出 时 间 地 点 和 联 系 方 式 等 情 况 ; 了 解 流 动 党 员 外 出 后 的 思 想 和 生 活 等 情 况, 及 时 向 流 动 党 员 通 报 党 组 织 的 重 要 情 况, 通 知 流 动 党 员 按 规 定 参 加 党 内 选 举 等 重 要 活 动 ; 流 动 党 员 返 回 后, 认 真 查 验 组 织 关 系 等 有 关 材 料, 及 时 了 解 流 动 党 员 外 出 期 间 的 表 现 和 参 加 党 的 组 织 生 活 情 况 ; 了 解 流 动 预 备 党 员 外 出 期 间 的 表 现, 按 规 定 做 好 流 动 预 备 党 员 转 正 工 作 ( 二 ) 流 动 党 员 外 出 时 必 须 向 所 在 党 支 部 提 出 书 面 或 口 头 报 告, 内 容 包 括 所 去 地 点 外 出 时 间 及 主 要 事 项 等 外 出 返 校 后, 应 主 动 如 实 汇 报 外 出 期 间 的 情 况, 并 将 转 回 的 组 织 关 系 介 绍 信 证 明 信 活 动 证 及 其 他 证 明 鉴 定 材 料 交 学 校 党 委 组 织 部 第 三 章 党 费 管 理 第 十 八 条 党 员 必 须 按 党 章 的 规 定, 每 月 按 时 足 额 交 纳 党 费 对 无 故 不 按 期 交 纳 党 费 的 党 员 要 进 行 批 评 教 育 无 正 当 理 由, 连 续 6 个 月 不 交 纳 党 费 的 党 员 按 自 行 脱 党 处 理 流 动 党 员 和 组 织 关 系 保 留 学 校 的 暂 缓 就 业 毕 业 生 党 员 的 党 费 原 则 上 应 由 党 员 本 人 足 额 按 月 交 纳, 如 因 客 观 原 因 不 能 按 月 缴 纳 党 费 的, 可 以 委 托 他 人 代 交 预 交 或 补 交, 但 预 交 或 补 交 的 时 间 - 11 -

不 得 超 过 6 个 月 预 备 党 员 从 支 部 大 会 接 收 其 为 预 备 党 员 之 日 起 交 纳 党 费 党 费 使 用 管 理 由 学 校 党 委 组 织 部 负 责 第 十 九 条 党 费 交 纳 标 准 ( 一 ) 教 职 工 党 员, 每 月 以 工 资 总 额 中 相 对 固 定 的 经 常 性 的 工 资 收 入 ( 税 后 ) 为 计 算 基 数, 按 规 定 比 例 交 纳 党 费 ( 二 ) 离 退 休 党 员, 每 月 以 实 际 领 取 的 离 退 休 费 总 额 或 养 老 金 总 额 为 计 算 基 数, 按 规 定 比 例 交 纳 党 费 ( 三 ) 在 校 学 生 党 员, 每 月 交 纳 党 费 0.2 元 第 二 十 条 党 员 于 每 月 5 日 前, 将 党 费 交 到 所 在 党 支 部 ; 党 支 部 于 每 月 10 日 前, 将 党 费 交 到 所 属 党 委 ( 党 总 支 ); 党 委 ( 党 总 支 ) 于 每 月 15 日 前, 将 党 费 交 到 学 校 党 委 组 织 部 在 银 行 开 立 的 党 费 专 用 账 户 第 二 十 一 条 学 校 党 委 组 织 部 按 规 定 比 例, 每 季 度 向 茂 名 市 委 组 织 部 交 纳 一 次 党 费 第 二 十 二 条 教 职 工 党 员 因 职 务 或 职 称 晋 升, 工 资 有 变 动 的 情 况 下, 学 校 党 委 组 织 部 应 及 时 调 整 党 费 交 纳 数 额 第 四 章 附 则 第 二 十 三 条 本 细 则 自 下 发 之 日 起 执 行 原 茂 名 学 院 党 员 管 理 细 则 ( 茂 名 学 院 党 2008 41 号 ) 同 时 废 止 第 二 十 四 条 本 细 则 由 学 校 党 委 授 权 党 委 组 织 部 负 责 解 释 第 二 十 五 条 本 细 则 与 上 级 有 关 规 定 不 一 致 或 未 尽 的 事 项, 以 上 级 的 有 关 规 定 为 准 - 12 -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进 一 步 加 强 学 校 党 员 发 展 工 作, 提 高 党 员 发 展 质 量 和 党 员 队 伍 素 质, 改 善 党 员 队 伍 结 构, 永 葆 党 的 先 进 性 和 纯 洁 性 根 据 中 国 共 产 党 章 程 中 国 共 产 党 发 展 党 员 工 作 细 则 省 委 教 育 工 委 关 于 进 一 步 提 高 大 学 生 党 员 发 展 质 量 的 指 导 意 见 和 上 级 有 关 文 件 精 神, 结 合 学 校 实 际, 制 定 本 实 施 细 则 第 二 条 党 员 发 展 工 作 要 以 增 强 党 性 提 高 素 质 为 重 点, 努 力 使 党 员 发 展 工 作 走 上 规 范 化 科 学 化 制 度 化 轨 道, 基 本 实 现 控 制 总 量 优 化 结 构 提 高 质 量 发 挥 作 用 的 总 体 目 标 第 三 条 党 员 发 展 工 作 由 学 校 党 委 统 一 领 导, 各 党 委 ( 党 总 支 ) 应 把 党 员 发 展 工 作 列 入 重 要 议 事 日 程, 纳 入 党 建 工 作 责 任 制, 作 为 党 建 工 作 述 职 评 议 考 核 和 党 务 公 开 的 重 要 内 容 第 四 条 党 员 发 展 工 作 必 须 坚 持 入 党 自 愿 个 别 吸 收 的 原 则, 严 格 按 照 党 章 规 定 的 党 员 标 准 发 展 党 员, 始 终 把 政 治 标 准 放 在 首 位, 坚 持 成 熟 一 个 发 展 一 个, 禁 止 突 击 发 展, 防 止 把 不 具 备 党 员 条 件 的 人 吸 收 到 党 内 ; 必 须 严 格 发 展 程 序, 坚 持 三 投 票 五 公 示 一 答 辩 制 度 ; 坚 持 政 治 审 查 制 度, 防 止 带 病 入 党 第 五 条 在 优 秀 青 年 知 识 分 子 中 发 展 党 员, 对 政 治 素 质 好, 道 德 品 行 好, 以 高 度 的 社 会 责 任 感 坚 持 教 书 育 人, 为 人 师 表 的 青 年 教 师, 要 选 择 党 性 观 念 强 业 务 水 平 高 在 青 年 教 师 中 有 影 响 - 13 -

的 党 员 专 家 教 授 和 党 员 领 导 干 部 专 门 联 系 培 养, 及 时 把 他 们 中 的 优 秀 分 子 吸 收 入 党 要 将 科 研 骨 干 学 术 带 头 人 留 学 归 国 人 员 中 的 优 秀 分 子 培 养 成 党 员 第 六 条 在 大 学 生 中 发 展 党 员, 及 时 把 品 学 兼 优 的 大 学 生 发 展 成 为 党 员 坚 持 把 政 治 标 准 作 为 发 展 学 生 党 员 的 首 要 标 准, 把 综 合 素 质 作 为 发 展 学 生 党 员 的 重 要 考 察 内 容, 把 参 加 社 会 实 践 活 动 情 况 作 为 发 展 学 生 党 员 的 重 要 依 据, 注 重 把 大 学 生 的 一 贯 表 现 和 关 键 时 刻 表 现 自 我 评 价 和 群 众 评 议 相 结 合, 防 止 简 单 地 把 学 习 成 绩 作 为 发 展 党 员 的 唯 一 条 件 及 临 毕 业 前 突 击 发 展 第 七 条 强 化 发 展 党 员 工 作 责 任 追 究 制, 对 不 坚 持 标 准 不 履 行 程 序 超 过 审 批 时 限 和 培 养 考 察 失 职 审 查 把 关 不 严 的 党 组 织 及 其 负 责 人 直 接 责 任 人 应 当 进 行 批 评 教 育, 情 节 严 重 的 给 予 纪 律 处 分 对 违 反 党 章 和 有 关 规 定 发 展 党 员 的 典 型 案 例 要 及 时 进 行 查 处 和 通 报, 对 违 反 规 定 吸 收 入 党 的 一 律 不 予 承 认, 切 实 维 护 发 展 党 员 工 作 的 严 肃 性 第 八 条 教 工 预 备 党 员 的 接 收 和 转 正 二 级 党 总 支 学 生 预 备 党 员 的 接 收 和 转 正 由 学 校 党 委 审 批 ; 二 级 党 委 学 生 预 备 党 员 的 接 收 和 转 正 由 所 在 二 级 党 委 审 批 ; 学 校 党 委 组 织 部 做 好 党 员 发 展 及 预 备 党 员 转 正 的 审 核 工 作 第 二 章 入 党 积 极 分 子 的 确 定 和 培 养 教 育 第 九 条 各 级 党 组 织 要 通 过 宣 传 党 的 基 本 理 论 基 本 路 线 基 本 纲 领 基 本 经 验 和 党 的 优 良 传 统 优 良 作 风 及 党 史 的 教 育, - 14 -

通 过 深 入 细 致 的 思 想 政 治 工 作, 提 高 广 大 教 职 工 和 大 学 生 对 党 的 认 识, 激 发 他 们 的 入 党 热 情, 不 断 壮 大 入 党 积 极 分 子 队 伍 新 生 入 学 后, 各 院 ( 系 ) 党 组 织 要 及 时 通 过 适 当 形 式, 专 门 向 他 们 宣 讲 党 的 基 本 知 识 和 入 党 条 件 入 党 程 序 等, 为 吸 收 大 学 生 党 员 做 好 准 备 第 十 条 要 求 入 党 的 人, 应 向 所 在 单 位 党 组 织 提 出 书 面 入 党 申 请 入 党 申 请 书 应 用 钢 笔 A4 纸 由 本 人 亲 自 写, 字 迹 工 整 页 面 整 洁 不 得 涂 改, 入 党 申 请 书 由 标 题 称 谓 正 文 结 尾 等 部 分 组 成, 其 正 文 的 主 要 内 容 包 括 : 为 什 么 要 入 党, 主 要 写 自 己 对 党 的 认 识 和 入 党 动 机 ; 自 己 的 政 治 信 念 成 长 经 历 和 思 想 学 习 工 作 作 风 等 方 面 的 情 况 ; 自 己 应 该 如 何 积 极 争 取 加 入 党 组 织, 表 达 自 己 要 求 入 党 的 决 心 和 今 后 工 作 学 习 生 活 等 方 面 的 打 算 ; 说 明 自 己 过 去 政 治 历 史 问 题 或 受 过 的 奖 惩 附 家 庭 主 要 成 员 和 主 要 社 会 关 系 情 况 第 十 一 条 申 请 人 提 出 申 请 后, 党 支 部 应 对 入 党 申 请 书 进 行 检 查, 了 解 他 们 申 请 入 党 的 动 机 和 对 党 的 认 识, 并 将 入 党 申 请 人 的 基 本 情 况 在 所 属 党 委 ( 党 总 支 ) 范 围 内 进 行 公 示 党 支 部 在 一 个 月 内 应 派 人 与 申 请 人 谈 话 或 召 集 申 请 人 集 中 谈 话, 明 确 作 为 一 名 共 产 党 员 所 必 须 具 备 的 基 本 条 件, 要 求 入 党 申 请 人 应 严 格 要 求 自 己, 积 极 向 党 组 织 靠 拢 党 委 ( 党 总 支 ) 应 将 公 示 没 有 异 议 的 入 党 申 请 人 的 基 本 信 息 录 入 党 务 管 理 信 息 系 统 第 十 二 条 建 立 入 党 积 极 分 子 队 伍, 加 强 对 他 们 的 培 养 教 - 15 -

育 和 考 察 党 委 ( 党 总 支 ) 要 把 发 展 党 员 的 着 力 点 放 在 对 入 党 积 极 分 子 经 常 性 的 培 养 教 育 和 考 察 上 要 做 好 培 养 教 育 大 学 生 入 党 积 极 分 子 的 衔 接 工 作, 及 时 接 转 和 审 核 高 中 阶 段 专 科 阶 段 入 党 积 极 分 子 的 有 关 材 料, 培 养 教 育 时 间 应 连 续 计 算, 避 免 大 学 生 入 党 积 极 分 子 的 流 失 建 立 大 学 生 入 党 积 极 分 子 队 伍 的 动 态 管 理 机 制, 及 时 吸 收 表 现 突 出 的 申 请 人 作 为 入 党 积 极 分 子 第 十 三 条 两 推 一 备 案 方 式 确 定 入 党 积 极 分 子 两 推 一 备 案 即 采 取 党 员 推 荐 群 团 组 织 推 优 等 方 式 产 生 人 选, 由 支 部 委 员 会 ( 支 部 大 会 ) 研 究 决 定, 报 上 级 党 委 备 案 符 合 党 章 第 一 条 规 定, 递 交 书 面 申 请 3 个 月 以 上, 政 治 觉 悟 较 高, 思 想 素 质 较 好, 愿 意 用 共 产 党 员 标 准 要 求 自 己 的 入 党 申 请 人, 采 取 党 员 推 荐 群 团 组 织 推 优 等 方 式 产 生 人 选 党 员 推 荐 采 取 申 请 人 所 在 支 部 的 2 名 以 上 正 式 党 员 向 党 支 部 书 面 推 荐 方 式 进 行 ; 群 团 组 织 推 优 主 要 指 在 基 层 工 会 团 支 部 妇 女 组 织 中 推 优, 群 团 组 织 推 优 采 用 票 决 制, 原 则 上 28 岁 以 下 青 年 学 生 要 经 共 青 团 组 织 推 优 人 选 经 过 党 支 部 委 员 会 或 支 部 大 会 研 究 决 定, 可 以 列 为 入 党 积 极 分 子, 经 所 在 党 委 ( 党 总 支 ) 审 核 备 案 后, 将 入 党 积 极 分 子 的 基 本 情 况 在 所 属 党 委 ( 党 总 支 ) 范 围 内 进 行 公 示 公 示 没 有 异 议 的 入 党 积 极 分 子 应 填 写 入 党 积 极 分 子 培 养 教 育 考 察 表, 并 报 上 级 党 委 备 案 入 党 积 极 分 子 培 养 教 育 考 察 表 由 党 支 部 保 存, 每 半 年 要 填 写 培 养 教 育 和 考 察 意 见 第 十 四 条 确 定 培 养 联 系 人 入 党 积 极 分 子 确 定 后, 党 支 部 - 16 -

应 及 时 指 定 1 至 2 名 正 式 党 员 作 为 入 党 积 极 分 子 的 培 养 联 系 人, 负 责 对 入 党 积 极 分 子 的 培 养 教 育 和 考 察 入 党 积 极 分 子 的 培 养 考 察 期 为 一 年 以 上, 自 党 支 部 确 定 申 请 人 为 入 党 积 极 分 子 之 日 算 起 党 支 部 每 半 年 对 联 系 人 的 工 作 进 行 一 次 督 促 检 查 培 养 联 系 人 的 主 要 任 务 是 : 认 真 了 解 和 弄 清 入 党 积 极 分 子 的 入 党 动 机 对 党 的 认 识 思 想 品 质 现 实 表 现 家 庭 成 员 和 主 要 社 会 关 系 等 情 况, 并 如 实 负 责 地 向 党 组 织 介 绍 ; 经 常 找 入 党 积 极 分 子 谈 心, 对 其 进 行 党 章 党 纲 和 党 的 基 本 知 识 的 教 育, 帮 助 其 提 高 对 党 的 认 识, 端 正 入 党 动 机 ; 及 时 指 出 优 缺 点, 提 出 具 体 要 求 和 努 力 方 向 ; 定 期 向 党 组 织 汇 报 入 党 积 极 分 子 的 培 养 教 育 和 考 察 情 况 ; 指 导 入 党 积 极 分 子 书 写 自 传 思 想 汇 报 填 写 表 格 等 ; 每 半 年 认 真 如 实 地 将 考 察 情 况 填 入 入 党 积 极 分 子 培 养 教 育 考 察 表 ; 向 党 支 部 提 出 能 否 将 入 党 积 极 分 子 列 为 发 展 对 象 的 意 见 第 十 五 条 入 党 积 极 分 子 的 培 养 和 教 育 党 委 ( 党 总 支 ) 应 通 过 举 办 党 的 基 本 知 识 初 级 培 训 班 党 课 学 习, 参 加 马 列 主 义 小 组 党 章 学 习 小 组 等 形 式, 有 计 划 地 系 统 地 组 织 学 习 和 教 育 活 动, 以 及 工 作 锻 炼 吸 收 参 加 党 内 有 关 活 动 个 别 谈 心 系 统 培 训 等 形 式 与 方 法 对 入 党 积 极 分 子 进 行 培 养 和 教 育, 启 发 他 们 的 觉 悟, 提 高 对 党 的 认 识 第 十 六 条 入 党 积 极 分 子 的 思 想 汇 报 入 党 积 极 分 子 一 般 每 季 度 或 在 重 大 事 件 活 动 中 要 向 党 支 部 作 一 次 书 面 思 想 汇 报, 至 发 - 17 -

展 前, 应 提 交 不 少 于 4 篇 质 量 较 高 的 思 想 汇 报 思 想 汇 报, 要 讲 实 情, 说 真 心 话, 忠 诚 老 实, 襟 怀 坦 白 要 敢 于 说 出 自 己 的 缺 点 疑 虑 或 者 困 惑, 把 真 实 思 想 亮 出 来, 求 得 组 织 的 帮 助 思 想 汇 报 主 要 是 汇 报 思 想 情 况, 同 时 也 汇 报 工 作 学 习 作 风 等 情 况 一 般 应 包 括 以 下 内 容 : 对 每 一 时 期 中 心 任 务 或 党 的 号 召 的 认 识 态 度 ; 参 加 重 要 活 动 或 学 习 重 要 文 件 ( 文 章 ) 所 受 的 启 发 教 育 及 体 会 ; 个 人 利 益 同 国 家 集 体 利 益 发 生 矛 盾 时 的 认 识 和 态 度 ; 当 前 的 思 想 状 况, 工 作 学 习 作 风 情 况 和 存 在 的 问 题 ; 其 他 需 要 向 党 组 织 汇 报 的 问 题 ; 对 党 组 织 的 请 求 和 希 望 第 十 七 条 入 党 积 极 分 子 的 培 养 考 察 入 党 积 极 分 子 必 须 经 过 严 格 考 察 除 经 常 性 的 考 察 外, 党 支 部 每 学 期 要 召 开 一 次 入 党 积 极 分 子 情 况 分 析 会, 听 取 联 系 人 的 汇 报 针 对 存 在 的 问 题, 制 定 进 一 步 的 培 养 教 育 措 施, 并 将 意 见 及 时 转 达 本 人 党 支 部 应 将 入 党 积 极 分 子 的 培 养 教 育 和 考 察 情 况 每 半 年 记 录 在 入 党 积 极 分 子 培 养 教 育 考 察 表 ( 一 ) 培 养 考 察 的 主 要 内 容 政 治 思 想 情 况 是 否 拥 护 党 的 路 线 方 针 政 策, 坚 持 四 项 基 本 原 则, 在 大 是 大 非 面 前, 旗 帜 鲜 明, 在 思 想 上 政 治 上 和 行 动 上 与 党 中 央 保 持 一 致 ; 是 否 在 关 键 时 刻 挺 身 而 出, 维 护 党 和 人 民 的 利 益 ; 是 否 主 动 汇 报 思 想, 自 觉 接 受 组 织 的 教 育 和 考 验, 较 好 地 完 成 组 织 交 给 的 各 项 任 务 入 党 动 机 是 否 端 正 是 否 信 仰 马 克 思 主 义, 志 愿 为 党 的 事 业 - 18 -

而 献 身 ; 是 否 树 立 全 心 全 意 为 人 民 服 务 的 思 想, 关 心 集 体, 乐 于 助 人, 能 正 确 处 理 个 人 与 集 体 个 人 与 组 织 的 关 系 能 否 发 挥 模 范 带 头 作 用 在 日 常 学 习 工 作 和 生 活 中, 能 否 严 格 要 求 自 己, 把 远 大 理 想 和 脚 踏 实 地 的 工 作 结 合 起 来 ; 是 否 努 力 钻 研 科 学 文 化 知 识, 有 为 社 会 主 义 现 代 化 建 设 奋 斗 敢 于 创 新 勇 于 攀 登 科 学 高 峰 的 精 神 是 否 具 有 较 强 的 组 织 纪 律 观 念 是 否 自 觉 遵 守 国 家 法 律 法 规 和 学 校 的 各 项 规 章 制 度, 有 良 好 的 道 德 修 养, 积 极 参 加 学 校 本 单 位 ( 部 门 ) 组 织 的 各 项 活 动, 如 公 益 劳 动 义 务 献 血 等, 并 作 出 表 率 ( 二 ) 培 养 考 察 的 主 要 方 法 是 : 谈 听 看 查 即 党 支 部 联 系 人 经 常 找 积 极 分 子 谈 话 ; 听 取 党 内 外 群 众 的 意 见 ; 看 积 极 分 子 的 行 动 表 现 ; 审 查 其 历 史 和 主 要 社 会 关 系 ; 给 积 极 分 子 安 排 一 定 的 社 会 工 作, 为 他 们 提 供 锻 炼 和 考 验 的 机 会, 及 时 检 查 完 成 情 况, 给 予 帮 助 和 指 导, 使 他 们 在 实 践 中 提 高 改 造 世 界 观 的 自 觉 性 ; 要 对 学 生 入 党 积 极 分 子 的 文 化 课 学 习 及 成 绩 进 行 考 察, 督 促 其 努 力 学 习, 不 断 提 高 学 习 成 绩 第 十 八 条 集 中 培 训 学 校 党 校 举 办 入 党 积 极 分 子 培 训 班, 对 入 党 积 极 分 子 进 行 培 训 各 党 委 ( 党 总 支 ) 要 有 计 划 地 组 织 入 党 积 极 分 子 参 加 党 校 培 训, 使 他 们 接 受 系 统 的 马 克 思 主 义 理 论 教 育 和 党 的 基 本 理 论 基 本 路 线 基 本 纲 领 基 本 经 验 的 教 育 ( 一 ) 没 有 经 过 党 校 培 训 或 培 训 考 核 不 合 格 的, 不 能 列 为 发 - 19 -

展 对 象 ( 二 ) 培 训 对 象 : 列 为 入 党 积 极 分 子 的 申 请 人 ( 三 ) 培 训 内 容 : 马 克 思 列 宁 主 义 毛 泽 东 思 想 和 中 国 特 色 社 会 主 义 理 论 体 系 教 育, 党 的 路 线 方 针 政 策 和 党 的 基 本 知 识 教 育, 党 的 历 史 和 优 良 传 统 作 风 教 育 以 及 社 会 主 义 核 心 价 值 观 教 育, 使 他 们 懂 得 党 的 性 质 纲 领 宗 旨 组 织 原 则 和 纪 律, 懂 得 党 员 的 义 务 和 权 利, 帮 助 他 们 端 正 入 党 动 机, 确 立 为 共 产 主 义 事 业 奋 斗 终 身 的 信 念 ( 四 ) 培 训 要 求 : 参 加 培 训 的 人 员 要 填 写 广 东 石 油 化 工 学 院 党 校 第 期 入 党 积 极 分 子 培 训 结 业 鉴 定 表 培 训 结 束 时, 培 训 对 象 要 联 系 思 想 实 际, 写 一 篇 心 得 体 会 和 参 加 考 试, 心 得 体 会 应 用 钢 笔 或 签 字 笔 A4 纸 由 本 人 亲 自 写, 字 迹 工 整 页 面 整 洁 不 得 涂 改, 综 合 成 绩 ( 心 得 体 会 文 章 占 30%, 笔 试 占 60%, 上 课 情 况 占 10%) 及 格 发 给 结 业 证 书 培 训 结 果 作 为 是 否 具 备 列 为 发 展 对 象 的 重 要 内 容 之 一 因 客 观 原 因 不 能 参 加 培 训 的, 经 党 校 同 意, 可 进 行 自 学, 并 按 要 求 写 心 得 体 会 和 参 加 考 试 第 三 章 发 展 对 象 的 确 定 和 考 察 第 十 九 条 确 定 发 展 对 象 入 党 积 极 分 子 确 定 为 发 展 对 象 的 必 要 条 件 是 : 符 合 党 章 规 定 的 党 员 标 准 ; 经 过 了 一 年 以 上 的 培 养 教 育 和 考 察 ; 入 党 动 机 端 正 ; 经 过 学 校 党 校 入 党 积 极 分 子 培 训 合 格 确 定 发 展 对 象 的 程 序 : - 20 -

( 一 ) 根 据 发 展 计 划, 支 委 会 对 入 党 积 极 分 子 进 行 审 查, 结 合 党 小 组 培 养 联 系 人 意 见, 提 出 建 议 名 单 ( 二 ) 召 开 党 外 群 众 座 谈 会, 广 泛 征 求 意 见, 群 众 座 谈 会 记 录 要 实 事 求 是, 忠 实 于 发 言 者 原 意, 不 得 随 意 改 动 安 排 党 员 与 建 议 名 单 人 员 谈 话, 了 解 其 入 党 态 度, 指 出 改 进 方 向, 提 出 要 求 ( 三 ) 支 部 大 会 征 求 党 内 意 见, 支 委 会 讨 论 同 意 建 议 名 单 得 到 支 部 多 数 党 员 同 意 后, 支 委 会 方 能 确 定 为 发 展 对 象 初 步 人 选 ( 四 ) 将 确 定 的 发 展 对 象 初 步 人 选 报 所 在 党 委 ( 党 总 支 ) 审 批 无 异 议 的, 可 备 案 列 为 发 展 对 象 ( 五 ) 将 发 展 对 象 的 基 本 情 况 在 所 属 党 委 ( 党 总 支 ) 范 围 内 进 行 公 示 ( 六 ) 党 支 部 要 将 确 定 为 发 展 对 象 的 情 况 记 录 在 入 党 积 极 分 子 培 养 教 育 考 察 表 上 第 二 十 条 发 展 对 象 为 学 生 的, 应 着 重 看 其 是 否 自 觉 学 习 中 国 特 色 社 会 主 义 理 论 体 系, 是 否 牢 固 树 立 共 产 主 义 远 大 理 想 和 中 国 特 色 社 会 主 义 坚 定 信 念, 是 否 自 觉 为 党 的 路 线 纲 领 奋 斗, 是 否 努 力 提 高 为 人 民 服 务 的 本 领, 是 否 在 工 作 学 习 和 生 活 中 表 现 突 出 并 充 分 发 挥 模 范 带 头 作 用 把 政 治 标 准 作 为 首 要 标 准, 把 综 合 素 质 作 为 重 要 考 察 内 容, 把 参 加 社 会 实 践 活 动 情 况 作 为 重 要 依 据, 把 一 贯 表 现 和 关 键 时 刻 表 现 自 我 评 价 和 群 众 评 议 相 结 合, 防 止 把 学 习 成 绩 作 为 发 展 党 员 的 主 要 条 件 第 二 十 一 条 制 订 发 展 计 划 发 展 党 员 工 作 必 须 严 格 按 照 党 - 21 -

章 规 定 的 程 序, 有 步 骤 有 计 划 地 进 行, 各 党 支 部 每 年 初 要 在 全 面 分 析 积 极 分 子 队 伍 状 况 的 基 础 上, 确 定 下 一 年 度 发 展 计 划 发 展 计 划 经 所 在 党 委 ( 党 总 支 ) 审 查 后 上 报 学 校 党 委 组 织 部 各 党 委 ( 党 总 支 ) 在 每 年 12 月 15 日 前 将 下 一 年 度 发 展 计 划 报 学 校 党 委 组 织 部, 党 委 组 织 部 结 合 实 际 情 况 进 行 审 核 修 订 后, 确 定 最 终 发 展 计 划 经 党 委 组 织 部 审 核 修 订 后 的 发 展 计 划 一 般 不 应 再 更 改, 有 特 殊 情 况 须 书 面 报 告 说 明 理 由 对 未 列 入 发 展 计 划 的, 一 般 不 予 发 展 在 大 学 生 中 发 展 党 员 重 点 应 放 在 二 三 年 级, 一 年 级 慎 重 发 展, 毕 业 年 级 适 度 发 展 毕 业 年 级 发 展 党 员 预 审 审 批 工 作 截 至 当 年 3 月 中 每 年 6 月 12 月 是 党 务 信 息 统 计 时 间, 党 委 组 织 部 6 月 12 月 不 进 行 发 展 党 员 的 预 审 工 作, 发 展 党 员 的 审 批 工 作 应 在 6 月 12 月 的 15 日 前 完 成 第 二 十 二 条 党 支 部 和 培 养 联 系 人 要 指 导 发 展 对 象 写 好 自 传 自 传 应 用 钢 笔 A4 纸 由 本 人 亲 自 写, 字 迹 工 整 页 面 整 洁 不 得 涂 改 自 传 是 自 述 生 平 和 思 想 演 变 过 程 的 文 章, 即 把 自 己 走 过 的 生 活 道 路 经 历 思 想 演 变 过 程 等 系 统 而 又 重 点 地 通 过 文 字 形 式 表 达 出 来 自 传 是 吸 收 新 党 员 必 须 具 备 的 档 案 材 料 之 一, 自 传 的 主 要 内 容 是 : ( 一 ) 本 人 的 基 本 情 况 包 括 : 姓 名 性 别 民 族 出 生 年 月 日 籍 贯 文 化 程 度 现 从 事 职 业 及 担 任 的 职 务 等 ( 二 ) 家 庭 主 要 成 员 和 主 要 社 会 关 系 的 职 业 和 政 治 历 史 情 况 - 22 -

( 三 ) 本 人 成 长 经 历 一 般 从 小 学 或 七 周 岁 写 起, 包 括 学 历 和 工 作 经 历, 要 写 明 何 时 何 地 在 什 么 学 校 读 书 或 在 哪 个 单 位 工 作 任 何 职 证 明 人 等 ( 四 ) 个 人 的 思 想 演 变 过 程 一 般 应 结 合 自 己 成 长 经 历, 分 阶 段 写 明 思 想 演 变 过 程 如 对 党 的 十 一 届 三 中 全 会 以 来 的 路 线 方 针 政 策 的 认 识 和 态 度 ; 特 别 是 学 习 邓 小 平 理 论 三 个 代 表 重 要 思 想 和 科 学 发 展 观 等 对 自 己 思 想 的 演 变 过 程 ; 经 党 组 织 的 培 养 教 育 所 发 生 的 思 想 变 化 等 ( 五 ) 何 时 何 地 受 过 何 种 奖 励 或 处 分, 历 史 上 有 何 重 大 问 题, 结 论 如 何 ( 六 ) 本 人 现 阶 段 思 想 上 工 作 上 还 存 在 哪 些 主 要 问 题 以 及 今 后 的 努 力 方 向 第 二 十 三 条 认 真 听 取 党 内 外 群 众 意 见 入 党 积 极 分 子 在 经 过 一 年 以 上 的 考 察, 准 备 确 定 为 发 展 对 象 前, 党 支 部 要 通 过 召 开 座 谈 会 或 个 别 交 谈 等 方 式, 听 取 本 支 部 党 员 和 党 外 群 众 的 意 见 发 展 对 象 为 学 生 的 要 征 求 班 主 任 辅 导 员 和 主 要 任 课 教 师 的 意 见, 担 任 主 要 学 生 干 部 的 要 征 求 所 在 组 织 指 导 老 师 共 事 同 学 的 意 见, 全 面 了 解 发 展 对 象 的 综 合 表 现 并 形 成 书 面 材 料 ( 原 始 记 录 ) 党 支 部 应 将 座 谈 会 或 谈 话 的 原 始 记 录 填 写 在 确 定 中 共 党 员 发 展 对 象 前 征 求 党 内 外 群 众 意 见 情 况 登 记 表 中, 党 支 部 还 要 安 排 专 人 与 其 谈 话, 了 解 其 对 入 党 的 态 度, 指 出 需 要 改 进 的 问 题, 提 出 相 关 要 求, 做 好 吸 收 其 入 党 的 准 备 工 作 - 23 -

第 二 十 四 条 对 发 展 对 象 进 行 政 治 审 查 入 党 积 极 分 子 在 被 确 定 为 发 展 对 象 后, 党 组 织 要 对 其 进 行 政 治 审 查 ( 以 下 简 称 政 审 ), 形 成 政 审 材 料, 并 报 上 级 党 组 织 审 查 政 审 材 料 是 党 组 织 在 调 查 ( 函 调 ) 考 核 的 基 础 上, 对 拟 接 收 入 党 的 同 志 做 出 的 全 面 评 价 的 重 要 材 料, 主 要 包 含 发 展 对 象 政 审 表 外 调 回 函 及 其 他 相 关 材 料 ( 一 ) 政 审 材 料 内 容 应 包 括 : 本 人 的 自 然 情 况 简 历 ; 家 庭 成 员 和 主 要 社 会 关 系 情 况 政 治 历 史 及 现 实 表 现 情 况 的 结 论 性 意 见 政 治 历 史 情 况 包 括 : 对 党 的 理 论 和 路 线 方 针 政 策 的 态 度 ; 本 人 的 政 治 历 史 情 况 和 在 重 大 政 治 斗 争 中 的 表 现, 特 别 是 在 文 革 期 间 89 年 政 治 风 波 和 与 法 轮 功 等 邪 教 组 织 斗 争 中 的 表 现 ; 遵 纪 守 法 和 遵 守 社 会 公 德 情 况 ; 对 政 审 中 发 现 的 问 题, 要 写 清 楚 问 题 发 生 的 时 间 地 点 和 主 要 情 节 ( 二 ) 政 审 的 基 本 方 式 是 : 查 阅 有 关 档 案 材 料 同 本 人 谈 话 找 有 关 单 位 和 人 员 了 解 等, 对 其 父 母 配 偶 及 成 年 的 子 女 和 兄 弟 姐 妹 要 进 行 函 调 和 外 调 取 得 证 明 材 料 ( 三 ) 政 审 人 员 应 由 党 性 强 作 风 正 派 的 2 名 以 上 正 式 党 员 担 任 在 政 审 中, 要 全 面 了 解 情 况, 不 偏 听 偏 信, 用 事 实 说 话 ; 要 保 守 机 密, 不 随 意 外 泄 政 审 情 况 ; 要 如 实 向 党 组 织 汇 报 调 查 情 况 ; 不 随 意 扩 大 审 查 范 围 ; 还 要 注 意 克 服 过 严 或 草 率 从 事 这 两 种 倾 向 查 阅 发 展 对 象 的 档 案 材 料 时, 要 注 意 和 本 人 的 现 实 表 现 结 合 起 来 对 过 去 形 成 的 政 审 材 料, 如 确 实 可 靠, 可 不 必 重 新 调 查 - 24 -

对 本 人 已 向 组 织 讲 清 楚 的 问 题, 不 再 要 求 其 重 新 认 识 函 调 或 外 调 的 问 题, 必 须 是 与 发 展 对 象 能 否 入 党 直 接 或 间 接 紧 密 相 关 的 ( 一 般 是 指 父 母 成 年 的 兄 弟 姐 妹 在 政 治 上 经 济 上 与 发 展 对 象 交 往 密 切 的 人 ) 调 查 证 明 材 料, 一 般 应 采 用 函 调 方 法, 要 控 制 派 人 外 出 调 查 函 调 统 一 使 用 学 校 党 委 组 织 部 印 制 的 入 党 政 审 专 用 函 ( 四 ) 查 阅 教 职 工 发 展 对 象 档 案 材 料 需 持 各 党 委 ( 党 总 支 ) 介 绍 信 到 人 事 处 查 阅 ; 查 阅 学 生 发 展 对 象 档 案 材 料 需 持 各 院 ( 系 ) 党 委 ( 党 总 支 ) 介 绍 信 到 学 生 处 查 阅 函 调 外 调 由 各 党 委 ( 党 总 支 ) 负 责 第 二 十 五 条 对 发 展 对 象 进 行 公 示 为 广 泛 听 取 意 见, 进 一 步 接 受 党 内 外 群 众 对 发 展 党 员 工 作 的 监 督, 在 报 学 校 党 委 组 织 部 预 审 前, 由 党 委 ( 党 总 支 ) 进 行 公 示 公 示 对 象 为 拟 发 展 对 象, 公 示 时 间 为 7 天, 公 示 内 容 包 括 公 示 对 象 的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专 业 班 级 职 务 递 交 入 党 申 请 书 时 间 学 业 成 绩 综 合 测 评 在 本 专 业 排 名 情 况 获 奖 情 况 党 校 学 习 情 况 等 公 示 范 围 为 发 展 对 象 所 在 的 党 委 ( 党 总 支 ) 内 学 生 发 展 对 象 由 党 支 部 进 行 公 示, 教 工 发 展 对 象 由 党 委 ( 党 总 支 ) 进 行 公 示 公 示 期 间, 党 员 和 群 众 如 有 异 议 或 意 见, 党 委 ( 党 总 支 ) 和 党 支 部 要 及 时 调 查 核 实, 提 出 处 理 意 见, 形 成 书 面 材 料 公 示 无 异 议 方 可 上 报 第 二 十 六 条 对 发 展 对 象 进 行 集 中 培 训 学 校 党 校 安 排 发 展 对 象 培 训 班, 对 发 展 对 象 进 行 短 期 集 中 培 训 培 训 时 间 一 般 不 少 - 25 -

于 三 天 ( 或 不 少 于 二 十 四 个 学 时 ), 培 训 形 式 为 集 中 授 课 辅 导 自 学 实 践 教 学 小 组 讨 论 等 形 式 ( 一 ) 培 训 对 象 : 列 为 发 展 对 象 的 申 请 人 ( 二 ) 培 训 内 容 : 主 要 学 习 党 的 基 本 知 识 党 章 关 于 党 内 政 治 生 活 的 若 干 准 则 等 文 件 党 的 最 新 理 论 成 果 等 也 可 结 合 党 的 阶 段 重 点 进 行 培 训 入 党 教 材 作 为 辅 导 材 料 ( 三 ) 培 训 要 求 : 参 加 培 训 的 人 员 要 填 写 广 东 石 油 化 工 学 院 党 校 第 期 发 展 对 象 培 训 结 业 鉴 定 表 培 训 结 束 时, 培 训 对 象 要 联 系 思 想 实 际, 写 一 篇 心 得 体 会 和 参 加 考 核, 心 得 体 会 应 用 钢 笔 或 签 字 笔 A4 纸 由 本 人 亲 自 写, 字 迹 工 整 页 面 整 洁 不 得 涂 改, 考 核 及 格 发 给 结 业 证 书 培 训 结 果 作 为 是 否 具 备 入 党 条 件 的 重 要 内 容 之 一 未 经 培 训 的, 除 个 别 特 殊 情 况 外, 不 能 发 展 入 党 第 二 十 七 条 确 定 入 党 介 绍 人 申 请 入 党 人 要 有 2 名 正 式 党 员 作 入 党 介 绍 人 入 党 介 绍 人 一 般 由 培 养 联 系 人 担 任, 或 由 党 组 织 指 定 受 留 党 察 看 处 分 尚 未 恢 复 党 员 权 利 的 党 员, 不 能 做 入 党 介 绍 人 ; 民 主 评 议 不 合 格 和 限 期 改 正 错 误 的 党 员 不 能 做 入 党 介 绍 人 ; 预 备 党 员 不 能 做 入 党 介 绍 人 入 党 介 绍 人 的 主 要 任 务 是 : ( 一 ) 向 发 展 对 象 进 行 党 章 和 党 的 基 本 知 识 教 育, 解 释 党 的 纲 领 章 程, 说 明 党 员 的 条 件 义 务 和 权 利 认 真 了 解 被 介 绍 人 的 入 党 动 机 政 治 历 史 政 治 觉 悟 道 德 品 质 工 作 经 历 学 习 - 26 -

和 工 作 表 现 家 庭 成 员 和 主 要 社 会 关 系 等 情 况 ( 二 ) 如 实 向 党 组 织 汇 报 发 展 对 象 的 培 养 教 育 考 察 情 况 ( 三 ) 指 导 发 展 对 象 正 确 填 写 中 国 共 产 党 入 党 志 愿 书, 并 认 真 填 写 自 己 的 意 见 向 支 部 大 会 负 责 地 介 绍 发 展 对 象 的 情 况 ( 四 ) 发 展 对 象 批 准 为 预 备 党 员 以 后, 继 续 对 其 进 行 教 育 帮 助 入 党 介 绍 人 在 填 写 入 党 介 绍 人 意 见 时, 要 把 被 介 绍 人 对 党 的 认 识 入 党 动 机 政 治 历 史 思 想 觉 悟 和 现 实 表 现 等 概 要 地 写 清 楚, 要 指 出 被 介 绍 人 的 主 要 缺 点, 并 表 明 自 己 对 入 党 的 态 度 第 四 章 预 备 党 员 的 接 收 第 二 十 八 条 发 展 对 象 的 预 审 公 示 集 中 培 训 结 束 后, 党 支 部 对 发 展 对 象 进 行 严 格 审 查, 经 集 体 讨 论 认 为 合 格 后, 将 所 有 材 料 送 所 在 党 委 ( 党 总 支 ), 审 查 合 格 后, 再 送 学 校 党 委 组 织 部, 经 组 织 部 审 查 合 格 后, 审 查 结 果 以 书 面 形 式 通 知 党 支 部, 并 发 放 中 国 共 产 党 入 党 志 愿 书 预 审 材 料 主 要 包 括 : 入 党 申 请 书 自 传 学 生 综 合 排 名 表 教 工 年 度 考 核 结 果 政 审 材 料 ( 含 发 展 对 象 政 审 表 外 调 回 函 等 ) 入 党 积 极 分 子 培 养 教 育 考 察 表 共 青 团 组 织 推 荐 优 秀 青 年 团 员 作 为 入 党 积 极 分 子 登 记 表 入 党 积 极 分 子 培 训 结 业 鉴 定 表 确 定 中 共 党 员 发 展 对 象 前 征 求 党 内 外 群 众 意 见 情 况 登 记 表 发 展 对 象 培 训 结 业 鉴 定 表 思 想 汇 报 等 凡 属 发 展 对 象 本 人 提 供 的 材 料 ( 包 括 : 入 党 申 请 书 自 传 - 27 -

入 党 积 极 分 子 培 训 结 业 登 记 表 发 展 对 象 培 训 结 业 登 记 表 思 想 汇 报 ), 均 应 用 A4 纸 由 本 人 用 钢 笔 或 毛 笔 亲 自 书 写 并 署 名 及 日 期, 字 迹 工 整, 页 面 整 洁, 不 得 涂 改, 不 得 打 印 第 二 十 九 条 预 审 工 作 过 程 中, 严 格 坚 持 10 个 不 予 发 展, 即 : ( 一 ) 未 经 两 推 一 备 案 者 不 予 发 展 ; ( 二 ) 入 党 积 极 分 子 未 经 1 年 以 上 培 养 教 育 考 察 不 予 发 展 ; ( 三 ) 未 经 学 校 党 校 培 训 或 培 训 不 合 格 者 培 训 时 间 距 发 展 4 年 以 上 ( 含 4 年 ) 者 不 予 发 展 ; ( 四 ) 未 经 政 审 或 政 审 不 合 格 者 不 予 发 展 ; ( 五 ) 学 业 出 现 以 下 情 况 之 一 者 一 般 不 予 发 展 : 补 考 科 目 超 过 3 门 的 学 生 ( 除 表 现 突 出 的 学 生 干 部 外 ); 有 补 考 后 仍 不 及 格 科 目 ; 考 试 违 纪 作 弊 ; 在 拟 发 展 的 最 近 一 个 考 察 年 度 里 有 补 考 科 目 ; ( 六 ) 发 展 对 象 未 来 三 个 月 内 将 离 开 学 校 ( 毕 业 离 职 ), 一 般 不 予 发 展 ; ( 七 ) 违 纪 违 法 违 反 社 会 公 德 者 不 予 发 展 ; ( 八 ) 未 听 取 党 内 外 群 众 意 见 者 不 予 发 展 ; ( 九 ) 未 列 入 当 年 发 展 计 划 者 原 则 上 不 予 发 展 ; ( 十 ) 未 经 公 示 或 公 示 有 异 议 者 不 予 发 展 对 发 展 对 象 未 指 出 不 足 的, 或 指 出 不 足 没 有 明 显 进 步 的 不 报 上 级 党 组 织 审 批 - 28 -

第 三 十 条 填 写 中 国 共 产 党 入 党 志 愿 书 中 国 共 产 党 入 党 志 愿 书 是 党 组 织 接 收 和 审 批 新 党 员 的 主 要 依 据, 记 载 着 发 展 对 象 入 党 时 的 主 要 情 况 和 全 部 入 党 审 批 过 程, 是 永 久 性 的 档 案 材 料 发 展 对 象 入 党 介 绍 人 和 党 支 部 等 都 必 须 严 肃 对 待, 如 实 认 真 地 填 写 ( 一 ) 填 写 中 国 共 产 党 入 党 志 愿 书 之 前, 党 支 部 或 入 党 介 绍 人 要 对 发 展 对 象 进 行 对 党 忠 诚 老 实 的 教 育, 并 将 填 写 中 国 共 产 党 入 党 志 愿 书 的 目 的 和 意 义 及 各 栏 目 填 写 内 容 和 要 求, 向 发 展 对 象 详 细 讲 解 清 楚 ( 二 ) 发 展 对 象 填 写 中 国 共 产 党 入 党 志 愿 书, 须 经 所 在 党 委 ( 党 总 支 ) 同 意, 在 入 党 介 绍 人 的 指 导 下, 用 黑 色 签 字 笔 或 黑 色 钢 笔 亲 自 逐 项 填 写, 不 能 找 其 他 人 代 写, 不 能 用 圆 珠 笔 和 铅 笔 填 写 填 写 中 国 共 产 党 入 党 志 愿 书 要 内 容 准 确, 实 事 求 是, 对 党 要 忠 诚 老 实, 不 得 有 任 何 隐 瞒 和 伪 造, 字 迹 清 楚, 页 面 整 洁, 不 得 涂 改 对 中 国 共 产 党 入 党 志 愿 书 上 有 的 栏 目 内 容 较 多, 填 写 不 下, 可 另 加 附 页, 但 需 标 明, 并 装 订 在 一 起 ; 有 的 栏 目 没 有 内 容 可 填 时, 应 注 明 无, 不 要 留 有 空 白 栏 目 ; 在 对 党 还 有 哪 些 需 要 说 明 的 问 题 一 栏, 主 要 填 写 需 要 向 党 说 明 而 其 他 栏 目 中 不 能 填 写 的 问 题, 或 对 某 些 栏 目 需 要 补 充 说 明 的 问 题, 如 亲 友 被 停 职 拘 留 审 讯 等, 现 在 尚 无 结 论 和 处 理 的 问 题 第 三 十 一 条 党 支 部 审 查 党 支 部 对 中 国 共 产 党 入 党 志 愿 - 29 -

书 和 入 党 的 其 他 材 料 逐 个 进 行 审 查, 审 查 不 合 格 的 不 能 提 交 支 部 大 会 讨 论, 材 料 出 现 严 重 错 误 的 不 予 发 展 第 三 十 二 条 党 支 部 召 开 讨 论 接 收 预 备 党 员 大 会 发 展 对 象 和 入 党 介 绍 人 必 须 参 加 大 会, 有 表 决 权 的 正 式 党 员 必 须 超 过 本 支 部 正 式 党 员 的 半 数, 如 不 足 半 数 或 虽 超 过 半 数, 但 缺 席 人 数 较 多 的, 一 般 应 改 期 召 开 大 会 可 邀 请 入 党 积 极 分 子 列 席 会 议, 接 受 教 育 会 前 准 备 工 作 草 拟 支 部 委 员 会 向 支 部 大 会 提 出 的 对 发 展 对 象 的 综 合 考 察 结 论 和 具 体 意 见 ; 支 部 组 织 委 员 或 入 党 介 绍 人 指 导 发 展 对 象 做 好 向 支 部 大 会 汇 报 的 准 备 支 部 大 会 讨 论 接 收 预 备 党 员 的 主 要 程 序 是 : ( 一 ) 支 部 书 记 主 持, 宣 布 开 会, 报 告 到 会 正 式 党 员 人 数 应 到 会 人 数 请 假 人 数, 提 出 会 议 的 议 题 ( 二 ) 发 展 对 象 向 大 会 宣 读 自 己 在 中 国 共 产 党 入 党 志 愿 书 1-7 页 上 所 填 写 的 全 部 内 容 ( 三 ) 入 党 介 绍 人 将 发 展 对 象 的 主 要 情 况 进 行 介 绍 2 名 入 党 介 绍 人 对 其 能 否 入 党 表 明 态 度 ( 四 ) 党 支 部 报 告 对 发 展 对 象 的 审 查 情 况 征 求 党 内 外 群 众 意 见 情 况 ( 五 ) 与 会 党 员 发 表 意 见, 对 发 展 对 象 能 否 入 党 进 充 分 行 讨 论 ( 六 ) 发 展 对 象 对 支 部 大 会 的 讨 论 情 况 表 明 态 度, 对 讨 论 中 - 30 -

提 出 的 有 关 问 题 也 要 表 明 态 度 ( 七 ) 与 会 有 表 决 权 正 式 党 员 对 是 否 接 收 发 展 对 象 为 预 备 党 员 进 行 无 记 名 投 票 表 决 表 决 结 果 经 计 票 监 票 人 员 统 计 后 当 场 公 布 赞 成 票 超 过 应 到 会 有 表 决 权 的 正 式 党 员 的 半 数 的 作 出 接 收 预 备 党 员 决 议 因 故 不 能 到 会 的 有 表 决 权 的 正 式 党 员 向 支 部 提 出 书 面 意 见 的, 应 统 计 在 票 数 内 ( 八 ) 宣 读 并 通 过 支 部 大 会 决 议 决 议 内 容 包 括 : 开 会 时 间 发 展 对 象 主 要 表 现 入 党 动 机, 对 党 的 路 线 方 针 政 策 的 态 度, 主 要 优 缺 点 政 审 的 主 要 结 论 是 否 具 备 党 员 的 条 件, 大 会 对 发 展 对 象 的 建 议 希 望 要 求, 应 到 会 和 实 到 会 的 有 表 决 权 的 正 式 党 员 人 数, 对 发 展 对 象 能 否 被 接 收 为 预 备 党 员 的 表 决 结 果 ( 赞 成 不 赞 成 和 弃 权 票 数 ) ( 九 ) 支 部 书 记 对 支 部 大 会 作 简 要 总 结 ( 十 ) 填 写 支 部 大 会 决 议 会 后, 党 支 部 应 及 时 将 支 部 大 会 决 议 填 入 发 展 对 象 的 中 国 共 产 党 入 党 志 愿 书 中, 并 签 名 或 盖 章 第 三 十 三 条 党 支 部 大 会 讨 论 接 收 预 备 党 员 要 注 意 以 下 问 题 : ( 一 ) 讨 论 2 人 以 上 入 党 时, 应 逐 个 讨 论, 逐 个 表 决, 不 能 一 起 讨 论, 最 后 表 决 ( 二 ) 对 于 支 部 大 会 上 党 员 提 出 的 问 题, 发 展 对 象 和 支 部 应 予 以 解 答, 如 果 某 些 问 题 尚 未 清 楚, 可 暂 时 休 会, 待 弄 清 后 再 继 - 31 -

续 开 会 ( 三 ) 做 好 大 会 记 录, 记 录 包 括 : 会 议 时 间 地 点 内 容 会 议 主 持 人 和 记 录 人 ; 应 到 会 正 式 党 员 人 数 实 到 会 有 表 决 权 正 式 党 员 人 数 缺 席 人 数 及 原 因, 发 展 对 象 和 列 席 人 员 ; 与 会 者 的 发 言 表 决 结 果, 有 何 不 同 意 见 ; 综 合 归 纳 全 体 党 员 讨 论 的 意 见, 形 成 大 会 决 议 ; 大 会 其 它 情 况, 都 应 记 录 在 党 支 部 大 会 记 录 簿 上 第 三 十 四 条 与 发 展 对 象 谈 话 党 委 ( 党 总 支 ) 审 批 ( 审 议 ) 前, 要 指 派 专 人 与 发 展 对 象 谈 话 发 展 对 象 是 学 生 的, 谈 话 人 由 各 院 ( 系 ) 党 委 ( 党 总 支 ) 委 员 专 兼 职 组 织 员 党 性 强 并 熟 悉 党 务 的 教 师 党 员 担 任 ; 发 展 对 象 是 教 职 员 工 的, 则 由 学 校 党 委 指 派 组 织 员 或 党 性 强 熟 悉 党 务 的 教 职 工 党 员 与 发 展 对 象 谈 话, 作 进 一 步 了 解 考 察 ( 一 ) 与 发 展 对 象 谈 话 的 主 要 内 容 是 : 着 重 了 解 发 展 对 象 对 党 的 认 识 入 党 动 机 觉 悟 程 度 和 熟 悉 党 员 义 务 权 利 的 情 况 ; 了 解 发 展 对 象 的 主 要 生 活 和 工 作 经 历, 考 察 其 一 贯 表 现 和 政 治 立 场 ; 了 解 发 展 对 象 的 家 庭 和 主 要 社 会 关 系, 重 点 弄 清 其 亲 属 的 历 史 和 现 实 表 现 ; 审 查 是 否 具 备 党 员 条 件 ; 询 问 申 请 人 还 有 什 么 需 要 向 党 组 织 说 明 的 问 题 ; 同 时 针 对 申 请 人 的 缺 点, 进 行 必 要 的 教 育, 讲 清 组 织 的 希 望 和 要 求 ( 二 ) 谈 话 前, 谈 话 人 要 认 真 查 阅 中 国 共 产 党 入 党 志 愿 书 和 发 展 对 象 的 有 关 材 料, 广 泛 听 取 有 关 意 见 和 反 映, 在 此 基 础 上, 拟 定 谈 话 提 纲, 确 定 谈 话 内 容, 使 谈 话 更 具 有 针 对 性 谈 话 时, - 32 -

要 注 意 因 人 而 异, 讲 究 方 式 方 法, 尽 可 能 启 发 和 引 导 发 展 对 象 说 出 自 己 的 心 里 话, 真 实 地 了 解 和 掌 握 有 关 情 况 谈 话 中, 如 发 现 影 响 到 发 展 对 象 能 否 入 党 的 情 况 或 遇 到 涉 及 政 策 界 限 不 清 或 有 争 议 而 一 时 拿 不 准 的 问 题, 应 及 时 向 组 织 汇 报 谈 话 后 应 及 时 将 谈 话 情 况 及 意 见 认 真 负 责 如 实 地 填 写 在 中 国 共 产 党 入 党 志 愿 书 上 ( 三 ) 谈 话 情 况 及 意 见 包 括 : 发 展 对 象 的 入 党 动 机 是 否 端 正 明 确 ; 对 党 的 路 线 方 针 政 策 和 重 大 历 史 事 件 的 政 治 立 场 和 态 度 ; 对 党 的 基 本 知 识 理 解 掌 握 的 程 度 ; 家 庭 和 社 会 关 系 和 个 人 历 史 是 否 清 楚 ; 现 实 表 现 和 取 得 的 成 绩 等 最 后 表 明 自 己 是 否 同 意 其 入 党 的 态 度 第 三 十 五 条 党 委 ( 党 总 支 ) 集 体 讨 论 审 批 ( 审 议 ) 党 支 部 在 支 部 大 会 和 上 级 党 组 织 派 人 与 发 展 对 象 谈 话 后, 应 在 一 周 内 将 发 展 对 象 入 党 的 所 有 材 料 报 送 所 在 二 级 党 委 ( 党 总 支 ) 审 批 ( 审 议 ) 收 到 党 支 部 报 送 接 收 预 备 党 员 的 决 议 等 材 料 后, 二 级 党 委 ( 党 总 支 ) 一 般 应 在 1 个 月 内 完 成 本 党 委 ( 党 总 支 ) 委 员 会 集 体 讨 论 通 知 报 批 党 支 部 签 署 意 见 后 报 送 学 校 党 委 组 织 部 备 案 或 党 委 审 批 等 工 作 校 党 委 接 到 二 级 党 委 ( 党 总 支 ) 上 报 的 接 收 预 备 党 员 的 决 议, 应 当 在 3 个 月 内 完 成 审 批, 如 遇 特 殊 情 况 可 适 当 延 长 审 批 时 间, 但 不 得 超 过 6 个 月 第 三 十 六 条 二 级 党 委 审 批 学 生 入 党 时, 必 须 集 体 讨 论 表 决 决 定 填 写 中 国 共 产 党 入 党 志 愿 书 中 的 审 批 意 见 应 注 明 党 - 33 -

员 预 备 期 的 起 止 时 间, 二 级 党 委 书 记 应 在 中 国 共 产 党 入 党 志 愿 书 中 的 审 批 意 见 右 下 方 签 字 或 盖 章, 并 在 左 下 方 加 盖 党 委 印 章 后, 报 送 校 党 委 组 织 部 检 查 ( 一 ) 二 级 党 总 支 审 议 学 生 入 党 时, 必 须 集 体 讨 论, 形 成 意 见 填 写 中 国 共 产 党 入 党 志 愿 书 中 的 审 查 意 见 应 注 明 发 展 对 象 是 否 具 备 党 员 条 件, 入 党 手 续 是 否 完 备, 及 向 上 级 党 委 提 出 是 否 发 展 的 意 见, 党 总 支 书 记 应 在 中 国 共 产 党 入 党 志 愿 书 中 的 审 查 意 见 右 下 方 签 字 或 盖 章, 并 在 左 下 方 加 盖 党 总 支 印 章 党 总 支 将 审 议 后 中 国 共 产 党 入 党 志 愿 书 送 学 校 党 委 组 织 部, 由 校 党 委 按 照 审 批 程 序 进 行 审 批 并 填 写 审 批 意 见, 加 盖 学 校 党 委 章 和 党 委 书 记 章 ( 二 ) 各 教 职 工 党 支 部 吸 收 的 教 职 工 预 备 党 员, 上 报 二 级 党 委 ( 党 总 支 ) 审 议 签 署 意 见 后, 连 同 发 展 对 象 的 全 部 材 料 上 报 党 委 组 织 部, 提 交 学 校 党 委 审 批 第 三 十 七 条 预 备 党 员 公 示 新 党 员 在 办 理 完 全 部 的 手 续 后, 将 新 党 员 的 情 况 在 所 属 党 委 ( 党 总 支 ) 范 围 内 进 行 公 示 第 三 十 八 条 填 发 批 准 吸 收 新 党 员 通 知 书 根 据 审 批 权 限 由 二 级 党 委 或 党 委 组 织 部 填 发 党 支 部 接 到 新 党 员 通 知 书 后, 应 及 时 通 知 本 人 并 在 支 部 大 会 上 宣 布 对 未 获 批 准 入 党 的, 也 要 通 知 党 支 部 和 本 人, 做 好 思 想 工 作 第 三 十 九 条 审 批 新 党 员 时 要 注 意 以 下 问 题 : ( 一 ) 坚 持 召 开 专 门 会 议 实 到 会 人 数 超 过 应 到 会 人 数 的 三 - 34 -

分 之 二, 方 能 开 会 不 能 采 取 传 阅 个 别 沟 通 或 利 用 会 头 会 尾 草 率 讨 论 等 方 式 审 批 ( 二 ) 坚 持 逐 个 讨 论 通 过, 不 能 多 人 一 起 介 绍 一 并 通 过 ( 三 ) 坚 持 严 肃 认 真 的 态 度, 不 能 在 有 异 议 的 情 况 下 勉 强 通 过 或 批 准 后 才 补 办 其 他 手 续 ( 四 ) 坚 持 及 时 审 批 如 无 特 殊 原 因, 二 级 党 委 审 批 学 生 新 党 员 一 般 不 超 过 1 个 月, 学 校 党 委 审 批 新 党 员 不 超 过 3 个 月, 特 殊 情 况 时, 学 校 党 委 审 批 不 得 超 过 6 个 月 未 获 批 准 入 党 的, 其 中 国 共 产 党 入 党 志 愿 书 应 退 回 学 校 党 委 组 织 部, 党 委 组 织 部 将 中 国 共 产 党 入 党 志 愿 书 作 废 第 五 章 预 备 党 员 的 教 育 考 察 和 转 正 第 四 十 条 预 备 党 员 必 须 面 对 党 旗 进 行 宣 誓 入 党 宣 誓 仪 式 一 般 由 各 二 级 党 委 ( 党 总 支 ) 组 织, 学 校 党 委 可 结 合 党 的 重 大 纪 念 活 动 举 行 入 党 宣 誓 仪 式 除 全 体 党 员 参 加 外, 还 可 吸 收 部 分 入 党 积 极 分 子 参 加 入 党 宣 誓 仪 式 应 在 收 到 批 准 吸 收 新 党 员 通 知 书 后 1 个 月 或 本 学 期 内 进 行, 最 迟 不 能 超 过 6 个 月 第 四 十 一 条 预 备 党 员 的 预 备 期 为 1 年, 预 备 期 自 支 部 大 会 通 过 其 为 预 备 党 员 之 日 算 起 批 准 发 展 对 象 为 预 备 党 员 后, 各 党 委 ( 党 总 支 ) 及 时 到 学 校 党 委 组 织 部 领 取 预 备 党 员 考 察 表 党 支 部 应 及 时 指 定 培 养 和 教 育 联 系 人, 联 系 人 一 般 由 入 党 介 绍 人 担 任, 以 便 于 对 预 备 党 员 培 养 工 作 的 衔 接 党 组 织 和 联 系 人 每 季 度 对 预 备 党 员 进 行 考 察, 并 将 考 察 情 况 填 入 预 备 党 员 考 察 表 - 35 -

中 第 四 十 二 条 预 备 党 员 应 每 季 度 向 党 支 部 书 面 汇 报 思 想 工 作 情 况 ; 党 支 部 每 学 期 研 究 分 析 一 次 预 备 党 员 情 况, 对 预 备 党 员 的 教 育 考 察 采 用 本 人 汇 报 个 别 谈 心 集 中 培 训 等 方 式 第 四 十 三 条 学 生 预 备 党 员 毕 业 离 校, 党 支 部 要 将 写 好 考 察 意 见 的 预 备 党 员 考 察 表 装 入 党 员 档 案 中, 由 本 人 带 到 新 的 党 组 织 教 工 预 备 党 员 调 往 外 单 位, 学 校 党 委 组 织 部 将 预 备 党 员 的 党 员 全 部 材 料 转 交 学 校 人 事 处 第 四 十 四 条 预 备 党 员 转 正 预 备 党 员 预 备 期 满 后, 党 支 部 应 及 时 讨 论 是 否 转 为 正 式 党 员 没 有 特 殊 情 况, 党 支 部 不 能 拖 延 讨 论 时 间 预 备 党 员 的 转 正 程 序 是 : ( 一 ) 预 备 党 员 提 出 书 面 转 正 申 请 预 备 党 员 预 备 期 满 后 应 主 动 及 时 地 向 党 支 部 递 交 转 正 申 请 书, 提 出 转 为 正 式 党 员 申 请 如 预 备 党 员 没 有 及 时 提 出 转 正 申 请, 党 支 部 要 进 行 提 醒 和 教 育, 经 提 醒 教 育 仍 不 愿 申 请 转 正 的, 报 学 校 党 委 备 案 转 正 申 请 书 的 主 要 内 容 包 括 : 入 党 时 间 和 预 备 期 满 的 时 间 ; 预 备 期 间 履 行 党 员 义 务 的 情 况 ; 入 党 时 的 缺 点 有 哪 些 已 经 改 正, 还 有 哪 些 不 足, 今 后 努 力 的 方 向 ; 表 明 对 能 否 按 期 转 正 的 态 度 ( 二 ) 转 正 前 公 示 在 支 部 大 会 召 开 前, 党 支 部 将 即 将 转 正 的 预 备 党 员 情 况 在 所 属 党 委 ( 党 总 支 ) 范 围 内 进 行 公 示, 广 泛 听 取 党 内 外 群 众 意 见 公 示 结 束 后, 支 部 委 员 会 根 据 预 备 党 员 的 平 时 表 现 和 联 系 人 的 考 察 意 见, 对 照 党 员 条 件 进 行 审 查, 讨 论 提 出 - 36 -

意 见, 提 交 上 级 党 组 织 审 查 ( 三 ) 预 备 党 员 述 责 答 辩 党 支 部 组 织 学 生 预 备 党 员 转 正 述 责 答 辩 会, 答 辩 会 由 支 部 党 员 所 在 班 级 全 体 学 生 答 辩 评 议 小 组 成 员 参 加 预 备 党 员 把 一 年 内 的 思 想 政 治 学 习 工 作 纪 律 及 党 员 发 挥 模 范 作 用 等 方 面 向 大 会 述 责 经 答 辩 评 议 小 组 成 员 提 问 后, 参 会 人 员 投 票 测 评 测 评 结 果 为 满 意 和 基 本 满 意 可 建 议 按 期 转 正, 测 评 结 果 为 一 般 的 可 建 议 延 期 转 正, 测 评 结 果 为 不 满 意 的 可 建 议 延 长 预 备 期 或 取 消 预 备 党 员 资 格 ( 四 ) 召 开 支 部 大 会 经 支 委 会 和 上 级 党 组 织 审 查 合 格 后, 可 召 开 支 部 大 会 申 请 转 正 的 预 备 党 员 和 联 系 人 必 须 到 会, 支 部 大 会 程 序 是 : 1. 支 部 书 记 宣 布 会 议 议 题, 报 告 应 到 和 实 到 党 员 人 数 2. 预 备 党 员 宣 读 转 正 申 请 书, 汇 报 自 己 在 预 备 期 的 学 习 思 想 和 工 作 表 现, 在 入 党 时 提 出 的 缺 点 的 改 正 情 况 主 要 优 缺 点 今 后 努 力 方 向, 以 及 需 要 向 党 组 织 说 明 的 问 题 3. 支 委 会 介 绍 预 备 党 员 在 预 备 期 间 的 教 育 和 考 察 情 况, 提 出 能 否 转 为 正 式 党 员 的 意 见 4. 支 部 大 会 进 行 讨 论, 与 会 同 志 充 分 发 表 意 见, 并 采 取 无 记 名 投 票 方 式 进 行 表 决 5. 宣 布 支 部 大 会 表 决 结 果, 形 成 支 部 大 会 决 议 决 议 内 容 包 括 : 预 备 党 员 在 预 备 期 间 的 表 现, 履 行 党 员 义 务 的 情 况, 对 不 足 的 改 进 情 况 ; 支 部 大 会 表 决 情 况, 应 到 和 实 到 党 员 人 数, 其 中 有 - 37 -

表 决 权 的 正 式 党 员 数, 表 决 时 同 意 不 同 意 和 弃 权 的 票 数 6. 申 请 转 正 的 预 备 党 员 对 支 部 大 会 讨 论 的 意 见 及 表 决 结 果 表 明 态 度 7. 将 支 部 决 议 填 入 中 国 共 产 党 入 党 志 愿 书 中, 支 部 书 记 在 支 部 决 议 的 右 下 方 签 名 或 盖 章 党 支 部 将 全 部 党 员 材 料 送 所 在 党 委 ( 党 总 支 ) 审 批 ( 审 议 ) 8. 对 延 长 预 备 期 或 取 消 预 备 党 员 资 格 的, 党 支 部 要 慎 重 研 究, 在 支 部 大 会 讨 论 之 前, 必 须 先 向 所 在 二 级 党 委 ( 党 总 支 ) 汇 报 情 况 及 提 出 处 理 意 见, 对 处 理 有 不 同 意 见 的, 党 委 ( 党 总 支 ) 应 向 学 校 党 委 组 织 部 汇 报 教 职 工 预 备 党 员, 拟 延 长 预 备 期 的, 要 及 时 报 学 校 党 委 组 织 部 ( 五 ) 审 批 及 填 发 批 准 预 备 党 员 转 正 通 知 书 根 据 审 批 权 限 由 二 级 党 委 或 党 委 组 织 部 填 发 党 支 部 收 到 批 准 预 备 党 员 转 正 通 知 书 后 应 及 时 在 支 部 大 会 上 宣 布 党 员 的 党 龄, 从 预 备 期 满 转 为 正 式 党 员 之 日 算 起 中 国 共 产 党 入 党 志 愿 书 审 批 意 见 中 按 期 转 正 的, 要 注 明 党 龄 起 始 时 间 ; 延 长 预 备 期 的, 要 注 明 延 长 的 期 限 ; 不 具 备 党 员 条 件 或 延 长 预 备 期 满 仍 不 够 党 员 条 件 的, 应 取 消 预 备 党 员 资 格 预 备 党 员 的 预 备 期, 只 能 延 长 一 次, 延 长 的 时 间 不 能 少 于 半 年, 也 不 能 超 过 一 年 延 长 预 备 期 或 取 消 预 备 党 员 资 格, 都 必 须 按 转 正 程 序 办 理 第 四 十 五 条 预 备 党 员 转 正 材 料 包 括 : 转 正 申 请 书 ; 预 备 期 - 38 -

间 的 思 想 汇 报 ; 预 备 党 员 述 责 答 辩 结 果 ; 预 备 党 员 考 察 表 ; 预 备 期 间 的 学 习 成 绩 单 ; 其 他 有 关 材 料 第 四 十 六 条 入 卷 存 档 预 备 党 员 转 正 后, 由 各 党 委 ( 党 总 支 ) 及 时 将 党 员 转 正 有 关 信 息 录 入 党 员 信 息 管 理 系 统 将 其 中 国 共 产 党 入 党 志 愿 书 入 党 申 请 书 政 治 审 查 材 料 转 正 申 请 书 共 青 团 组 织 推 荐 优 秀 青 年 团 员 作 为 入 党 积 极 分 子 登 记 表 入 党 积 极 分 子 培 养 教 育 考 察 表 党 校 第 期 入 党 积 极 分 子 培 训 结 业 鉴 定 表 党 校 第 期 发 展 对 象 培 训 结 业 鉴 定 表 确 定 中 共 党 员 发 展 对 象 前 征 求 党 内 外 群 众 意 见 情 况 登 记 表 预 备 党 员 考 察 表 党 校 第 期 预 备 党 员 培 训 鉴 定 表 接 收 预 备 党 员 表 决 结 果 统 计 表 预 备 党 员 转 正 表 决 结 果 统 计 表 自 传 和 重 要 的 思 想 汇 报 等 送 学 校 党 委 组 织 部 教 职 工 党 员 材 料 由 学 校 党 委 组 织 部 移 交 学 校 人 事 处 存 入 人 事 档 案 ; 学 生 党 员 材 料, 由 学 校 党 委 组 织 部 在 学 生 毕 业 前 转 交 学 生 处 放 入 学 生 学 籍 档 案 一 起 被 取 消 预 备 党 员 资 格 的, 其 档 案 材 料 也 按 上 述 要 求 办 理 第 六 章 附 则 第 四 十 七 条 本 细 则 自 发 文 之 日 起 实 施 原 茂 名 学 院 发 展 党 员 工 作 实 施 细 则 ( 试 行 ) ( 茂 名 学 院 党 2008 41 号 ) 同 时 废 止 第 四 十 八 条 本 细 则 由 学 校 党 委 授 权 党 委 组 织 部 负 责 解 释 第 四 十 九 条 本 细 则 与 上 级 有 关 规 定 不 一 致 或 未 尽 的 事 项, 以 上 级 的 有 关 规 定 为 准 - 39 -

第 一 条 为 提 高 发 展 党 员 质 量, 保 持 党 的 先 进 性 和 纯 洁 性, 根 据 中 国 共 产 党 发 展 党 员 工 作 细 则 省 委 教 育 工 委 关 于 进 一 步 提 高 大 学 生 党 员 发 展 质 量 的 指 导 意 见 广 东 石 油 化 工 学 院 发 展 党 员 工 作 实 施 细 则 和 上 级 有 关 文 件 精 神, 制 定 本 办 法 第 二 条 发 展 党 员 票 决 制, 是 指 群 团 组 织 推 优 接 收 预 备 党 员 预 备 党 员 转 正 ( 包 括 延 长 预 备 期 取 消 预 备 党 员 资 格 ) 三 个 关 键 环 节, 采 用 无 记 名 投 票 表 决 第 三 条 推 荐 优 秀 团 员 作 为 入 党 积 极 分 子, 投 票 人 员 为 团 支 部 全 体 团 员, 实 到 人 数 应 超 过 应 到 人 数 五 分 之 四, 团 支 部 根 据 分 配 名 额 以 及 得 票 情 况 确 定 初 步 推 荐 人 选, 报 所 在 院 ( 系 ) 团 委 ( 总 支 ) 审 批 其 他 群 众 组 织 推 荐 按 团 支 部 推 荐 程 序 办 理 第 四 条 接 收 预 备 党 员 和 预 备 党 员 转 正, 党 支 部 召 开 支 部 大 会, 大 会 由 书 记 主 持 实 到 有 表 决 权 党 员 超 过 有 表 决 权 党 员 的 半 数, 才 能 开 会 虽 然 超 过 半 数, 但 缺 席 人 数 较 多 时, 一 般 应 改 期 召 开 第 五 条 会 上 听 取 发 展 对 象 ( 预 备 党 员 ) 介 绍 人 联 系 人 及 支 委 介 绍 情 况, 与 会 党 员 充 分 发 表 意 见 第 六 条 有 表 决 权 党 员, 对 接 收 预 备 党 员 或 预 备 党 员 转 正, 以 无 记 名 方 式 填 写 表 决 票, 表 明 赞 成 不 赞 成 弃 权 意 见 第 七 条 发 展 对 象 ( 预 备 党 员 ) 至 少 2 名 时, 应 逐 个 讨 论, 逐 个 投 票 表 决 不 能 一 起 讨 论, 最 后 表 决 - 40 -

第 八 条 投 票 时, 因 故 不 能 到 会 有 表 决 权 的 党 员, 不 得 委 托 他 人 代 为 投 票, 但 在 会 前 向 党 支 部 提 出 书 面 意 见 的, 计 票 时 应 统 计 在 票 数 内 提 出 的 书 面 意 见, 由 支 委 会 向 大 会 宣 读 第 九 条 票 决 时, 设 监 票 人 和 计 票 人, 监 票 人 和 计 票 人 由 党 支 部 提 名, 经 大 会 通 过 监 票 人 负 责 对 票 决 全 过 程 进 行 监 督 计 票 人 在 监 票 人 的 监 督 下 清 点 发 放 表 决 票 和 当 场 计 票 第 十 条 票 决 结 果 当 场 公 布 票 决 对 象 获 得 赞 成 票 超 过 到 会 有 表 决 权 党 员 人 数 的 一 半, 才 能 作 出 将 发 展 对 象 接 收 为 预 备 党 员 或 预 备 党 员 转 为 正 式 党 员 决 议 否 则, 发 展 对 象 将 继 续 考 察, 预 备 党 员 将 作 出 延 长 预 备 期 或 取 消 预 备 党 员 资 格 决 议 第 十 一 条 票 决 结 果 写 入 支 部 大 会 决 议, 教 工 的 材 料 报 所 在 党 委 ( 党 总 支 ) 讨 论 审 议, 再 报 学 校 党 委 批 准 学 生 的 材 料 根 据 审 批 权 限 报 上 级 党 委 审 批 未 经 票 决, 一 律 不 予 审 批 第 十 二 条 表 决 后, 党 支 部 应 将 表 决 票 封 存 备 查 第 十 三 条 本 办 法 包 含 以 下 附 件 : ( 一 ) 接 收 预 备 党 员 表 决 票 ; ( 二 ) 预 备 党 员 转 正 表 决 票 ; ( 三 ) 接 收 预 备 党 员 表 决 结 果 统 计 表 ; ( 四 ) 预 备 党 员 转 正 表 决 结 果 统 计 表 第 十 四 条 本 办 法 自 发 文 之 日 起 执 行, 原 茂 名 学 院 发 展 党 员 票 决 办 法 ( 试 行 ) ( 茂 名 学 院 组 字 2009 6 号 ) 同 时 废 止 第 十 五 条 本 办 法 由 学 校 党 委 授 权 党 委 组 织 部 负 责 解 释 - 41 -

附 件 1 党 支 部 名 称 : 时 间 : 年 月 日 姓 名 赞 成 不 赞 成 弃 权 说 明 : 请 在 赞 成 不 赞 成 弃 权 中 选 择 一 项 划 多 选 作 废 - 42 -

附 件 2 党 支 部 名 称 : 时 间 : 年 月 日 姓 名 赞 成 不 赞 成 弃 权 说 明 : 请 在 赞 成 不 赞 成 弃 权 中 选 择 一 项 划 多 选 作 废 - 43 -

附 件 3 党 支 部 名 称 : 时 间 : 年 月 日 应 到 会 有 表 决 权 的 正 式 党 员 数 人 实 到 会 有 表 决 权 的 正 式 党 员 数 人 表 决 结 果 姓 名 赞 成 票 数 不 赞 成 票 数 弃 权 票 数 无 效 票 数 支 部 书 记 ( 签 名 ): 监 票 人 ( 签 名 ): 计 票 人 ( 签 名 ): ( 注 : 接 收 预 备 党 员 表 决 结 果 统 计 表 放 入 本 人 入 党 材 料 袋 内 ) - 44 -

附 件 4 党 支 部 名 称 : 时 间 : 年 月 日 应 到 会 有 表 决 权 的 正 式 党 员 数 人 实 到 会 有 表 决 权 的 正 式 党 员 数 人 表 决 结 果 姓 名 赞 成 票 数 不 赞 成 票 数 弃 权 票 数 无 效 票 数 支 部 书 记 ( 签 名 ): 监 票 人 ( 签 名 ): 计 票 人 ( 签 名 ): ( 注 : 预 备 党 员 转 正 表 决 结 果 统 计 表 放 入 本 人 入 党 材 料 袋 内 ) - 45 -

第 一 条 为 加 强 学 生 党 员 教 育 管 理 的 科 学 性 实 效 性 和 系 统 性, 提 高 学 生 党 员 队 伍 素 质, 更 有 效 地 促 进 学 生 党 员 发 挥 先 锋 模 范 作 用, 根 据 省 委 教 育 工 委 关 于 进 一 步 提 高 大 学 生 党 员 发 展 质 量 的 指 导 意 见 和 上 级 有 关 文 件 精 神, 结 合 学 校 学 生 党 员 队 伍 实 际, 制 定 本 办 法 第 二 条 述 责 答 辩 和 述 责 测 评 的 目 的 述 责 答 辩 是 指 学 生 预 备 党 员 在 预 备 期 满, 在 支 部 大 会 讨 论 预 备 党 员 转 正 前, 采 用 公 开 述 责 答 辩 的 考 察 方 式 ; 述 责 测 评 是 指 在 学 生 正 式 党 员 年 度 总 结 中 采 用 公 开 述 责 测 评 的 方 式, 对 学 生 党 员 进 行 考 核 评 价 述 责 答 辩 和 述 责 测 评 的 目 的 是 为 了 进 一 步 加 强 对 学 生 党 员 的 教 育 管 理 和 监 督, 提 高 学 生 党 员 的 综 合 素 质, 保 持 学 生 党 员 的 先 进 性, 发 挥 学 生 党 员 的 先 锋 模 范 作 用, 增 强 学 生 党 支 部 的 凝 聚 力 和 影 响 力, 更 好 地 发 挥 学 生 党 支 部 的 战 斗 堡 垒 作 用 第 三 条 预 备 党 员 转 正 述 责 答 辩 测 评 办 法 ( 一 ) 述 责 答 辩 测 评 对 象 和 参 加 述 责 答 辩 测 评 会 人 员 述 责 答 辩 测 评 对 象 为 预 备 期 已 满 并 向 党 组 织 递 交 转 正 申 请 的 预 备 党 员 参 加 会 议 人 员 为 述 责 答 辩 对 象 所 在 支 部 全 体 党 员 及 其 - 46 -

所 在 班 级 的 全 体 学 生 述 责 答 辩 测 评 由 各 党 支 部 组 织, 并 成 立 由 辅 导 员 班 主 任 党 支 部 委 员 党 小 组 长 以 及 述 责 答 辩 对 象 所 在 班 级 的 班 长 团 支 部 书 记 组 成 的 答 辩 评 议 小 组, 党 支 部 书 记 任 组 长, 负 责 答 辩 测 评 的 组 织 工 作 ( 二 ) 述 责 答 辩 内 容 1. 预 备 党 员 本 人 在 预 备 期 间 思 想 政 治 工 作 和 纪 律 等 方 面 的 表 现, 以 及 政 治 理 论 学 习 修 养 情 况 2. 学 习 态 度 和 学 习 成 绩 情 况 3. 履 行 党 员 义 务 的 情 况, 发 挥 党 员 先 锋 模 范 作 用 的 情 况 4. 对 入 党 时 的 不 足 改 进 情 况, 以 及 需 要 向 党 组 织 说 明 的 问 题 5. 回 答 答 辩 评 议 小 组 及 其 他 与 会 人 员 的 提 问 ( 三 ) 述 责 答 辩 测 评 程 序 与 办 法 1. 述 责 预 备 党 员 陈 述 自 己 在 预 备 期 间 的 思 想 政 治 学 习 工 作 和 纪 律 等 方 面 的 表 现 ; 党 组 织 交 给 的 任 务 完 成 情 况 ; 发 挥 党 员 先 锋 模 范 作 用 的 情 况 ; 对 不 足 的 改 进 情 况 ; 自 身 还 存 在 的 问 题 以 及 今 后 努 力 方 向 等 2. 答 辩 答 辩 评 议 小 组 成 员 和 与 会 人 员 围 绕 答 辩 内 容 提 问 后, 答 辩 评 议 小 组 组 长 确 定 2 3 个 问 题, 由 答 辩 者 回 答 3. 民 主 测 评 与 会 人 员 对 述 责 预 备 党 员 进 行 民 主 测 评 测 评 得 分 的 计 算 公 式 为 :M=A 30%+B 40%+C 30%, 其 中 A 为 所 在 班 级 学 生 测 评 分,B 为 所 在 支 部 党 员 测 评 分,C 为 答 辩 评 议 小 组 成 员 测 评 分 - 47 -

4. 提 出 建 议 答 辩 评 议 小 组 讨 论 分 析, 形 成 是 否 同 意 预 备 党 员 按 期 转 正 的 书 面 建 议 并 提 交 给 党 支 部, 并 将 述 责 答 辩 结 果 填 写 在 预 备 党 员 考 察 表 ( 四 ) 结 果 的 使 用 测 评 结 果 为 满 意 和 基 本 满 意 表 现 好 和 比 较 好 的 党 员, 提 交 党 支 部 大 会 讨 论, 形 成 按 时 转 正 决 议 测 评 结 果 为 一 般 经 党 支 部 讨 论 认 定 表 现 不 够 好 的 党 员, 党 支 部 根 据 情 况 进 行 批 评 教 育, 限 期 改 正, 作 出 延 长 预 备 期 的 决 定, 报 上 级 党 组 织 审 批 测 评 结 果 为 不 满 意 经 党 支 部 讨 论 认 定 表 现 差 的 党 员, 党 支 部 可 作 出 延 长 预 备 期 或 取 消 预 备 党 员 资 格 的 决 定, 报 上 级 党 组 织 审 批 第 四 条 党 员 年 度 述 责 测 评 办 法 ( 一 ) 述 责 测 评 对 象 和 参 加 述 责 测 评 会 人 员 述 责 测 评 对 象 为 全 体 正 式 党 员 ( 不 含 述 责 答 辩 测 评 未 满 半 年 的 党 员 ) 参 加 会 议 人 员 为 述 责 对 象 所 在 支 部 全 体 党 员 及 其 所 在 班 级 全 体 学 生 测 评 工 作 由 各 党 支 部 负 责 组 织, 并 成 立 由 辅 导 员 班 主 任 党 支 部 委 员 党 小 组 长 ( 不 足 3 人 的 支 部 请 有 关 党 员 教 师 参 加 ) 等 人 员 组 成 的 测 评 小 组, 党 支 部 书 记 任 组 长, 负 责 述 责 测 评 的 组 织 工 作 各 院 ( 系 ) 党 委 ( 党 总 支 ) 成 立 由 党 委 ( 党 总 支 ) 正 副 书 记 辅 导 员 班 主 任 学 生 党 支 部 书 记 等 组 成 的 测 评 领 导 小 组, 党 委 ( 党 总 支 ) 书 记 任 组 长, 负 责 测 评 的 组 织 协 调 工 作 ( 二 ) 述 责 测 评 内 容 - 48 -

1. 参 加 党 的 组 织 生 活 执 行 党 的 决 议 履 行 党 员 义 务 发 挥 党 员 先 锋 模 范 作 用 的 情 况 2. 学 习 态 度 和 学 习 成 绩 情 况 3. 政 治 理 论 时 事 政 治 学 习 参 加 社 会 实 践 活 动 党 性 修 养 及 遵 纪 守 法 情 况 4. 关 心 集 体, 为 师 生 服 务 的 情 况 及 志 愿 服 务 工 作 情 况 5. 做 同 学 的 思 想 政 治 工 作, 开 展 批 评 与 自 我 批 评, 同 不 良 现 象 做 斗 争 的 情 况 ( 三 ) 述 责 测 评 程 序 与 办 法 1. 述 责 党 员 陈 述 自 己 在 党 组 织 教 育 培 养 下 锻 炼 成 长 履 行 责 任 发 挥 作 用 的 情 况, 肯 定 成 绩, 找 出 差 距 并 形 成 书 面 总 结, 报 所 在 党 支 部 2. 满 意 度 测 评 与 会 人 员 对 党 员 进 行 满 意 度 测 评 测 评 得 分 的 计 算 公 式 为 :M=A 30%+B 40%+C 30%, 其 中 A 为 所 在 班 级 学 生 测 评 分,B 为 所 在 支 部 党 员 测 评 分,C 为 测 评 小 组 成 员 测 评 分 3. 测 评 小 组 考 评 测 评 小 组 汇 总 测 评 结 果, 分 析 研 究, 对 每 个 党 员 提 出 初 步 意 见 4. 测 评 领 导 小 组 审 定 各 院 ( 系 ) 测 评 领 导 小 组, 审 定 各 党 支 部 提 出 的 测 评 意 见 ( 四 ) 述 责 测 评 结 果 的 使 用 学 生 党 员 述 责 测 评 结 合 七 一 评 先 评 优 活 动 进 行, 在 述 责 测 评 的 基 础 上, 评 选 优 秀 党 员 - 49 -

1. 满 意 度 测 评 结 果 审 定 后, 应 予 公 示 存 档, 报 学 校 党 委 组 织 部 备 案 2. 述 责 测 评 结 果 为 满 意 的, 方 有 资 格 参 与 党 内 先 进 称 号 的 评 选 3. 述 责 测 评 结 果 一 般 达 到 基 本 满 意 以 上, 方 能 参 加 学 生 各 类 先 进 ( 包 括 奖 学 金 和 各 种 荣 誉 称 号 ) 的 评 选 4. 述 责 测 评 结 果 为 不 满 意 或 一 般 的, 党 员 本 人 要 在 支 部 会 上 提 出 整 改 措 施 党 支 部 要 对 其 加 强 教 育, 针 对 具 体 问 题 帮 助 整 改 提 高 第 五 条 测 评 计 分 办 法 预 备 党 员 述 责 答 辩 民 主 测 评 和 党 员 述 责 满 意 度 测 评 的 内 容 分 为 满 意 基 本 满 意 不 满 意 不 了 解 四 个 评 价 等 次, 采 取 填 写 评 价 表 方 式 进 行 评 价 表 分 别 由 答 辩 评 议 小 组 和 测 评 小 组 负 责 回 收 统 计 测 评 成 绩 分 为 满 意 基 本 满 意 一 般 不 满 意 四 个 等 次, 测 评 成 绩 90 分 以 上 的 为 满 意,75 89 分 的 为 基 本 满 意,60 74 分 的 为 一 般,59 分 以 下 的 为 不 满 意 第 六 条 述 责 答 辩 和 述 责 测 评 要 求 ( 一 ) 各 党 委 ( 党 总 支 ) 学 生 党 支 部 要 高 度 重 视 学 生 党 员 述 责 答 辩 测 评 工 作, 把 它 作 为 学 生 党 建 工 作 重 要 环 节 来 抓, 切 实 加 强 组 织 领 导, 抓 好 落 实 ( 二 ) 各 党 委 ( 党 总 支 ) 可 根 据 本 办 法, 结 合 本 单 位 的 实 际, 制 定 述 责 答 辩 测 评 具 体 细 则 - 50 -

( 三 ) 在 述 责 答 辩 测 评 工 作 中 要 把 握 正 确 导 向, 坚 持 正 面 教 育 为 主, 力 求 考 核 结 果 的 客 观 公 正, 切 实 发 挥 述 责 答 辩 测 评 的 激 励 和 监 督 作 用, 引 导 和 督 促 学 生 党 员 健 康 成 长 ( 四 ) 学 生 党 员 要 端 正 态 度, 做 到 正 确 对 待 组 织, 正 确 对 待 他 人, 正 确 对 待 群 众, 正 确 对 待 自 己 要 按 照 述 责 答 辩 测 评 标 准, 规 范 和 指 导 自 己 平 时 的 言 行, 并 实 事 求 是 地 对 自 己 和 他 人 作 出 评 价 ( 五 ) 预 备 党 员 转 正 述 责 答 辩 测 评 根 据 需 要 一 般 每 季 度 召 开 一 次, 也 可 以 根 据 需 要 随 时 召 开 正 式 党 员 述 责 满 意 测 评 每 学 年 进 行 一 次, 全 校 统 一 安 排 在 每 年 5 月 份 进 行 如 果 当 年 进 行 民 主 评 议 党 员, 则 与 民 主 评 议 党 员 工 作 结 合 进 行, 不 另 外 再 搞 测 评 述 责 测 评 工 作 结 束 后, 各 党 委 ( 党 总 支 ) 要 将 本 单 位 考 核 工 作 小 结 和 学 生 党 员 述 责 测 评 结 果 报 党 委 组 织 部 第 七 条 本 办 法 包 含 以 下 附 件 : ( 一 ) 预 备 党 员 述 责 答 辩 民 主 测 评 表 ; ( 二 ) 党 员 述 责 民 主 测 评 表 第 八 条 本 办 法 自 发 文 之 日 起 执 行, 原 茂 名 学 院 学 生 党 员 述 责 答 辩 测 评 办 法 ( 试 行 ) ( 茂 名 学 院 组 字 2009 10 号 ) 同 时 废 止 第 九 条 本 办 法 由 学 校 党 委 授 权 党 委 组 织 部 负 责 解 释 - 51 -

附 件 1 评 价 内 容 姓 名 党 性 修 养 学 习 态 度 先 锋 模 范 关 心 集 体 服 务 同 学 回 答 答 辩 思 想 品 质 学 习 成 绩 作 用 发 挥 遵 章 守 纪 改 进 缺 点 提 问 情 况 [A][B][C][D] [A][B][C][D] [A][B][C][D] [A][B][C][D] [A][B][C][D] [A][B][C][D] [A][B][C][D] [A][B][C][D] [A][B][C][D] [A][B][C][D] [A][B][C][D] [A][B][C][D] [A][B][C][D] [A][B][C][D] [A][B][C][D] [A][B][C][D] [A][B][C][D] [A][B][C][D] [A][B][C][D] [A][B][C][D] [A][B][C][D] [A][B][C][D] [A][B][C][D] [A][B][C][D] [A][B][C][D] [A][B][C][D] [A][B][C][D] [A][B][C][D] [A][B][C][D] [A][B][C][D] [A][B][C][D] [A][B][C][D] [A][B][C][D] [A][B][C][D] [A][B][C][D] [A][B][C][D] [A][B][C][D] [A][B][C][D] [A][B][C][D] [A][B][C][D] [A][B][C][D] [A][B][C][D] 注 :1. 评 价 意 见 [A][B][C][D] 分 别 代 表 满 意 比 较 满 意 不 满 意 不 了 解 2. 总 分 值 为 100 分 选 择 不 了 解 的 不 计 票 不 记 分 得 分 =(A 1+B 0.7+C 0.4) (A+B+C) 100 其 中,A 为 满 意 个 数,B 为 比 较 满 意 个 数,C 为 不 满 意 个 数 - 52 -

附 件 2 评 价 内 容 姓 名 党 性 修 养 思 想 品 质 学 习 态 度 学 习 成 绩 先 锋 模 范 作 用 发 挥 关 心 集 体 服 务 同 学 遵 章 守 纪 改 进 缺 点 团 结 同 学 同 不 良 现 象 作 斗 争 [A][B][C][D] [A][B][C][D] [A][B][C][D] [A][B][C][D] [A][B][C][D] [A][B][C][D] [A][B][C][D] [A][B][C][D] [A][B][C][D] [A][B][C][D] [A][B][C][D] [A][B][C][D] [A][B][C][D] [A][B][C][D] [A][B][C][D] [A][B][C][D] [A][B][C][D] [A][B][C][D] [A][B][C][D] [A][B][C][D] [A][B][C][D] [A][B][C][D] [A][B][C][D] [A][B][C][D] [A][B][C][D] [A][B][C][D] [A][B][C][D] [A][B][C][D] [A][B][C][D] [A][B][C][D] [A][B][C][D] [A][B][C][D] [A][B][C][D] [A][B][C][D] [A][B][C][D] [A][B][C][D] [A][B][C][D] [A][B][C][D] [A][B][C][D] [A][B][C][D] [A][B][C][D] [A][B][C][D] 注 :1. 评 价 意 见 [A][B][C][D] 分 别 代 表 满 意 比 较 满 意 不 满 意 不 了 解 2. 总 分 值 为 100 分 选 择 不 了 解 的 不 计 票 不 记 分 得 分 =(A 1+B 0.7+C 0.4) (A+B+C) 100 其 中,A 为 满 意 个 数,B 为 比 较 满 意 个 数,C 为 不 满 意 个 数 - 53 -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加 强 中 共 广 东 石 油 化 工 学 院 委 员 会 党 校 ( 以 下 简 称 党 校 ) 建 设, 更 好 地 发 挥 党 校 的 重 要 作 用, 使 党 校 工 作 进 一 步 规 范 化 制 度 化, 根 据 中 国 共 产 党 章 程 中 国 共 产 党 党 校 工 作 条 例 中 国 共 产 党 普 通 高 等 学 校 基 层 组 织 工 作 条 例 关 于 加 强 高 校 党 校 规 范 化 建 设 的 指 导 意 见 的 有 关 规 定, 结 合 学 校 实 际, 制 定 本 规 定 第 二 条 党 校 是 在 学 校 党 委 直 接 领 导 下, 培 训 党 员 干 部 入 党 积 极 分 子 的 学 校, 是 学 习 研 究 宣 传 马 克 思 列 宁 主 义 毛 泽 东 思 想 邓 小 平 理 论 三 个 代 表 重 要 思 想 和 科 学 发 展 观 等 重 大 战 略 思 想 的 重 要 阵 地, 是 党 员 和 干 部 加 强 党 性 锻 炼 的 熔 炉 第 三 条 党 校 教 育 的 总 体 要 求 是 : 围 绕 学 校 工 作 大 局, 全 面 贯 彻 落 实 科 学 发 展 观, 按 照 解 放 思 想 实 事 求 是 理 论 联 系 实 际 的 要 求, 以 提 高 思 想 政 治 素 质 为 重 点, 以 马 克 思 主 义 理 论 特 别 是 中 国 特 色 社 会 主 义 理 论 体 系 为 主 课, 培 养 忠 诚 于 中 国 特 色 社 会 主 义 事 业 德 才 兼 备 的 党 员 和 干 部 以 及 入 党 积 极 分 子 第 二 章 任 务 与 职 责 第 四 条 党 校 的 基 本 任 务 是 : 培 训 专 兼 职 党 务 干 部, 轮 训 在 职 干 部, 培 训 后 备 干 部 ; 培 训 党 员 预 备 党 员 发 展 对 象 和 入 党 积 - 54 -

极 分 子 第 五 条 党 校 的 职 责 是 : ( 一 ) 准 确 把 握 组 织 需 求 岗 位 需 求 和 入 党 前 教 育 培 训 需 求, 根 据 各 种 需 求, 制 订 党 校 培 训 计 划 和 各 类 班 次 的 教 学 计 划, 并 组 织 实 施 ( 二 ) 负 责 党 校 授 课 教 师 的 聘 任 考 核 ; 组 织 学 员 对 培 训 项 目 课 程 设 置 师 资 水 平 教 学 管 理 等 进 行 评 价, 不 断 改 进 工 作, 提 高 教 学 水 平 ( 三 ) 负 责 统 一 组 织 考 试 阅 卷 考 核, 颁 发 党 校 培 训 结 业 证 书, 并 将 学 员 学 习 培 训 情 况 和 考 核 结 果 纳 入 个 人 档 案 ( 四 ) 对 外 开 展 业 务 交 流 活 动 第 三 章 办 学 形 式 与 教 学 基 本 原 则 第 六 条 党 校 应 根 据 学 校 的 特 点 采 取 灵 活 多 样 的 办 学 形 式, 并 在 实 践 中 不 断 加 以 充 实 完 善, 以 达 到 办 学 形 式 和 办 学 目 的 办 学 效 果 的 统 一 目 前 办 学 的 主 要 形 式 有 : ( 一 ) 轮 训 班 在 规 定 时 间 内, 安 排 一 定 的 内 容, 分 期 分 批 地 对 党 员 和 干 部 进 行 轮 训 ( 二 ) 培 训 班 根 据 上 级 有 关 部 门 和 学 校 党 委 的 要 求, 对 学 员 进 行 培 训 一 般 以 短 中 期 为 主, 最 多 不 超 过 三 个 月 ( 三 ) 联 训 班 为 满 足 学 校 党 员 干 部 培 训 的 特 殊 需 要 而 与 上 级 主 管 部 门 的 干 部 培 训 机 构 或 其 他 兄 弟 院 校 联 合 办 班 第 七 条 根 据 高 校 党 校 的 性 质 和 特 点, 党 校 教 学 要 贯 彻 以 下 - 55 -

原 则 : ( 一 ) 注 重 解 决 现 实 问 题 的 原 则 要 搞 好 调 查 研 究, 超 前 掌 握 学 员 思 想 上 存 在 的 热 点 难 点 和 疑 点 问 题, 综 合 整 理, 全 面 分 析, 突 出 重 点 从 学 员 最 感 兴 趣 最 关 注 最 困 惑 的 问 题 入 手, 深 层 次 解 决 学 员 的 思 想 问 题, 增 强 教 学 的 针 对 性 ( 二 ) 学 马 列 要 精 要 管 用 的 原 则 着 眼 于 掌 握 马 克 思 主 义 的 立 场 观 点 和 方 法, 突 出 以 邓 小 平 理 论 三 个 代 表 重 要 思 想 和 科 学 发 展 观 为 重 点 的 理 论 学 习, 重 视 中 国 特 色 社 会 主 义 理 论 和 教 育 理 论 的 学 习, 抓 好 党 的 路 线 方 针 政 策 的 学 习, 把 党 性 教 育 贯 穿 始 终 ( 三 ) 求 实 创 新 的 原 则 注 重 改 革 创 新, 综 合 利 用 多 媒 体 案 例 分 析 专 题 报 告 主 题 演 讲 课 堂 讨 论 等 多 种 教 学 手 段, 做 到 讲 授 与 研 讨 相 结 合 讲 授 与 自 学 相 结 合 校 内 学 习 与 社 会 实 践 相 结 合, 努 力 提 高 培 训 教 育 的 科 学 性 思 想 性, 增 强 实 效 性 第 四 章 教 员 配 置 第 八 条 党 校 的 教 员, 全 部 为 兼 职, 由 党 校 负 责 聘 请 主 要 从 学 校 具 有 一 定 马 克 思 主 义 理 论 水 平 和 党 务 工 作 经 验 的 思 想 政 治 理 论 课 教 师 领 导 干 部 和 教 育 管 理 等 方 面 的 专 家 学 者 中 选 聘 第 九 条 校 内 教 师 受 聘 党 校 教 师 后, 其 在 党 校 的 教 学 工 作, 参 照 学 校 劳 务 费 开 支 规 定 或 校 内 津 贴 分 配 办 法 给 予 课 酬 第 十 条 党 校 要 从 政 治 上 业 务 上 生 活 上 关 心 受 聘 的 教 师, 为 他 们 提 供 必 要 的 工 作 条 件 - 5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