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5 章 知 识 产 权 与 标 准 化 从 历 年 的 考 试 试 题 来 看, 本 章 的 考 点 在 综 合 知 识 考 试 中 的 平 均 分 数 为 3.93 分, 约 为 总 分 的 5.24% 主 要 分 数 集 中 在 知 识 产 权 标 准 化 常 识 和 软 件 工 程 国 家 标 准 这 3 个 知 识 点 上 5.1 考 点 提 炼 信 息 化 政 策 法 规 和 标 准 规 范 用 于 规 范 和 协 调 信 息 化 体 系 各 要 素 之 间 关 系, 是 国 家 信 息 化 快 速 持 续 有 序 健 康 发 展 的 根 本 保 障 而 标 准 化 是 为 了 在 一 定 范 围 内 获 得 最 佳 秩 序, 对 现 实 问 题 或 潜 在 问 题 制 定 共 同 使 用 和 重 复 使 用 的 规 则 的 活 动 通 过 制 定 发 布 和 实 施 标 准, 达 到 统 一 是 标 准 化 的 实 质 获 得 最 佳 秩 序 和 社 会 效 益 则 是 标 准 化 的 目 的 因 此 作 为 一 位 信 息 系 统 项 目 管 理 人 员, 应 该 对 信 息 化 政 策 法 规 和 标 准 规 范 有 足 够 的 熟 悉, 这 样 才 能 避 免 在 项 目 中 出 现 知 识 产 权 纠 纷 产 品 达 不 到 相 关 标 准 而 无 法 验 收 等 混 乱 的 局 面 从 而 使 自 己 管 理 的 项 目 更 容 易 达 到 成 功 的 目 标 根 据 考 试 大 纲, 结 合 历 年 考 试 真 题, 希 赛 教 育 的 软 考 专 家 认 为, 考 生 必 须 要 掌 握 以 下 几 个 方 面 的 内 容 1. 知 识 产 权 在 知 识 产 权 方 面, 涉 及 的 考 点 有 著 作 权 法 ( 重 点 ) 专 利 法 商 标 法 和 软 件 保 护 条 例 2. 标 准 化 常 识 在 标 准 化 常 识 方 面, 涉 及 的 考 点 有 标 准 的 层 次 结 构 和 标 准 的 命 名 规 律 3. 软 件 工 程 国 家 标 准 在 软 件 工 程 国 家 标 准 方 面, 涉 及 的 考 点 有 以 几 个 (1) 基 础 标 准 : 软 件 工 程 术 语 GB/T 11457-1995( 重 点 ) 信 息 处 理 数 据 流 程 图 程 序 流 程 图 系 统 流 程 图 程 序 网 络 图 和 系 统 资 源 图 的 文 件 编 辑 符 号 及 约 定 GB 1526-1989 信 息 处 理 系 统 计 算 机 系 统 配 置 图 符 号 及 约 定 GB/T 14085-1993 (2) 开 发 标 准 : 信 息 技 术 软 件 生 存 周 期 过 程 GB/T 8566-2001 软 件 支 持 环 境 GB/T 15853-1995 和 软 件 维 护 指 南 GB/T 14079-1993 (3) 文 档 标 准 : 软 件 文 档 管 理 指 南 GB/T 16680-1996( 重 点 ) 计 算 机 软 件 产 品 开 发 文 件 编 制 指 南 GB/T 8567-1988 和 计 算 机 软 件 需 求 说 明 编 制 指 南 GB/T 9385-1988
第 5 章 知 识 产 权 与 标 准 化 71 (4) 管 理 标 准 : 计 算 机 软 件 配 置 管 理 计 划 规 范 GB/T 12505-1990 信 息 技 术 软 件 产 品 评 价 质 量 特 性 及 其 使 用 指 南 GB/T 16260-2002( 重 点 ) 计 算 机 软 件 质 量 保 证 计 划 规 范 GB/T 12504-1990( 重 点 ) 和 计 算 机 软 件 可 靠 性 和 可 维 护 性 管 理 GB/T 14394-1993( 重 点 ) 5.2 强 化 练 习 试 题 1 以 下 对 著 作 权 的 表 述,(1) 是 错 误 的 (1)A. 中 国 公 民 法 人 或 者 其 他 组 织 的 作 品, 不 论 是 否 发 表, 都 享 有 著 作 权 B. 对 作 品 作 品 的 片 段 或 者 不 构 成 作 品 的 数 据 或 者 其 他 材 料 选 择 编 排 体 现 独 创 性 的 新 生 作 品, 称 为 汇 编 作 品, 其 著 作 权 由 汇 编 人 享 有 C. 公 民 为 完 成 法 人 或 者 其 他 组 织 工 作 任 务 所 创 作 的 作 品 是 职 务 作 品, 其 一 般 职 务 作 品 的 著 作 权 由 作 者 享 有 D. 职 务 作 品 完 成 两 年 内, 作 者 在 任 何 情 况 下 均 不 可 以 许 可 第 三 人 以 与 单 位 使 用 的 相 同 方 式 使 用 该 作 品 试 题 2 GB/T12504-1990 标 准 中 对 计 算 机 软 件 质 量 保 证 计 划 进 行 了 规 范, 要 求 (2): 必 须 指 明 成 功 运 行 该 软 件 所 需 要 的 数 据 控 制 命 令 以 及 运 行 条 件 等 信 息 ; 必 须 指 明 所 有 的 出 错 信 息 含 义 及 其 修 理 方 法 ; 还 必 须 描 述 将 用 户 发 现 的 错 误 或 问 题 通 知 项 目 承 办 单 位 或 项 目 委 托 单 位 的 方 法 (2)A. 软 件 设 计 说 明 书 B. 软 件 验 证 与 确 认 计 划 C. 用 户 文 档 D. 软 件 需 求 说 明 书 试 题 3 根 据 软 件 文 档 管 理 指 南 GB/T16680-1996, 文 档 策 略 是 由 上 级 ( 资 深 ) 管 理 者 准 备 并 支 持 的, 对 下 级 开 发 单 位 或 开 发 人 员 提 供 指 导 支 持 有 效 文 档 策 略 的 基 本 条 件 中 不 包 括 (3) (3)A. 文 档 需 要 覆 盖 整 个 软 件 生 存 期 B. 文 档 标 准 应 被 标 识 和 使 用 C. 文 档 规 定 管 理 者 的 主 要 职 责 D. 文 档 应 适 合 于 它 的 读 者 试 题 4 根 据 GB/T 14085-1993 的 规 定,(4) 不 是 计 算 机 系 统 的 配 置 图 的 组 成 部 分 (4)A. 硬 件 符 号 B. 文 档 说 明 C. 专 门 约 定 D. 连 线 试 题 5 根 据 GB/T 12504-1990 计 算 机 软 件 质 量 保 证 计 划 规 范, 软 件 开 发 过 程 中 的 各 种 评 审 通 常 分 三 次 来 进 行, 以 下 不 属 于 第 一 次 评 审 的 是 (5) (5)A. 软 件 需 求 评 审 B. 概 要 设 计 评 审
72 信 息 系 统 项 目 管 理 师 考 试 冲 刺 ( 习 题 与 解 答 ) C. 详 细 设 计 评 审 D. 软 件 验 证 和 确 认 评 审 试 题 6 根 据 GB/T 12504-1990 计 算 机 软 件 质 量 保 证 计 划 规 范, 评 审 文 档 质 量 的 度 量 准 则 中 的 (6) 准 则, 从 某 种 角 度 来 看, 是 用 来 衡 量 在 不 同 文 档 的 相 关 内 容 之 间 相 互 检 索 的 难 易 程 度 (6)A. 完 备 性 B. 可 追 踪 性 C. 规 范 性 D. 自 说 明 性 试 题 7 根 据 软 件 工 程 产 品 质 量 第 1 部 分 : 质 量 模 型 GB/T16260.1-2006, 软 件 产 品 为 避 免 由 软 件 故 障 而 导 致 失 效 的 能 力 称 为 软 件 产 品 的 (7) (7)A. 成 熟 性 B. 稳 定 性 C. 可 靠 性 D. 容 错 性 试 题 8 国 家 标 准 GB/T16260 软 件 产 品 评 价 质 量 特 性 及 其 使 用 指 南 规 定 了 软 件 产 品 的 六 个 质 量 特 性, 它 们 是 (8) (8)A. 功 能 性 可 靠 性 易 用 性 效 率 可 维 护 性 和 可 移 植 性 B. 性 能 寿 命 可 信 性 安 全 可 维 护 性 和 可 移 植 性 C. 功 能 性 无 形 性 经 济 性 效 率 可 维 护 性 和 可 移 植 性 D. 功 能 性 同 步 性 可 信 性 安 全 可 维 护 性 和 可 移 植 性 试 题 9 根 据 软 件 工 程 术 语 GB/T 11457-2006, 验 证 过 程 试 图 确 保 活 动 的 输 出 产 品 已 经 被 正 确 制 造, 而 确 认 过 程 则 试 图 确 保 建 造 了 正 确 的 产 品 因 此, 项 目 组 为 保 证 系 统 的 设 计 满 足 需 求 规 格 说 明 书 要 求, 而 实 施 的 过 程 称 为 (9) (9)A. 架 构 验 证 B. 需 求 确 认 C. 架 构 确 认 D. 需 求 验 证 试 题 10 某 单 位 计 划 开 发 信 息 系 统 来 实 现 其 全 员 工 资 计 算 的 自 动 化, 根 据 软 件 文 档 管 理 指 南 GB/T 16680-1996, 该 信 息 系 统 项 目 中 的 文 档 质 量 等 级 最 低 应 达 到 (10) (10)A. 四 级 B. 三 级 C. 二 级 D. 一 级 试 题 11 下 面 关 于 著 作 权 的 描 述, 不 正 确 的 是 (11) (11)A. 职 务 作 品 的 著 作 权 归 属 认 定 与 该 作 品 的 创 作 是 否 属 于 作 者 的 职 责 范 围 无 关 B. 汇 编 作 品 指 对 作 品 作 品 的 片 段 或 者 不 构 成 作 品 的 数 据 ( 或 其 他 资 料 ) 选 择 编 排 体 现 独 创 性 的 新 生 作 品, 其 中 具 体 作 品 的 著 作 权 仍 归 其 作 者 享 有 C. 著 作 人 身 权 是 指 作 者 享 有 的 与 其 作 品 有 关 的 以 人 格 利 益 为 内 容 的 权 利, 具 体 包 括 发 表 权 署 名 权 修 改 权 和 保 护 作 品 完 整 权 D. 著 作 权 的 内 容 包 括 著 作 人 身 权 和 财 产 权
第 5 章 知 识 产 权 与 标 准 化 73 试 题 12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著 作 权 法,(12) 是 不 正 确 的 (12)A. 创 作 作 品 的 公 民 是 作 者 B. 由 法 人 或 者 其 他 组 织 主 持, 代 表 法 人 或 者 其 他 组 织 意 志 创 作, 并 由 法 人 或 者 其 他 组 织 承 担 责 任 的 作 品, 法 人 或 者 其 他 组 织 视 为 作 者 C. 如 无 相 反 证 明, 在 作 品 上 署 名 的 公 民 法 人 或 者 其 他 组 织 为 作 者 D. 改 编 翻 译 注 释 整 理 已 有 作 品 而 产 生 的 作 品, 其 著 作 权 仍 归 原 作 品 的 作 者 试 题 13 甲 企 业 开 发 出 某 一 新 产 品, 并 投 入 生 产 乙 企 业 在 甲 企 业 之 后 三 个 月 也 开 发 出 同 样 的 新 产 品, 并 向 专 利 部 门 提 交 专 利 申 请 在 乙 企 业 提 交 专 利 权 申 请 后 的 第 5 日, 甲 企 业 向 该 专 利 部 门 提 交 了 与 乙 企 业 相 同 的 专 利 申 请 按 照 专 利 法 有 关 条 款,(13) 获 得 专 利 申 请 权 (13)A. 甲 乙 企 业 同 时 B. 乙 企 业 C. 甲 乙 企 业 先 后 D. 甲 企 业 试 题 14 甲 公 司 生 产 的 某 某 品 牌 键 盘 是 已 经 取 得 商 标 权 的 品 牌 产 品, 但 宽 展 期 满 仍 未 办 理 续 展 注 册 此 时, 乙 公 司 未 经 甲 公 司 许 可 将 该 商 标 用 做 乙 公 司 生 产 的 摄 像 头 的 商 标, 则 (14) (14)A. 乙 公 司 的 行 为 构 成 对 甲 公 司 权 利 的 侵 害 B. 乙 公 司 的 行 为 不 构 成 对 甲 公 司 权 利 的 侵 害 C. 甲 公 司 的 权 利 没 有 终 止, 乙 公 司 的 行 为 应 经 甲 公 司 的 许 可 D. 甲 公 司 已 经 取 得 商 标 权, 不 必 续 展 注 册, 永 远 受 法 律 保 护 试 题 15 某 市 标 准 化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制 定 并 发 布 的 工 业 产 品 安 全 的 地 方 标 准, 在 其 行 政 区 域 内 是 (15) (15)A. 指 导 性 标 准 B. 推 荐 性 标 准 C. 实 物 标 准 D. 强 制 性 标 准 试 题 16 由 某 市 标 准 化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制 定, 报 国 务 院 标 准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和 国 务 院 有 关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备 案 的 某 一 项 标 准, 在 国 务 院 有 关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公 布 其 行 业 标 准 之 后, 该 项 地 方 标 准 (16) (16)A. 即 行 废 止 B. 仍 然 有 效 C. 修 改 后 有 效 D. 与 行 业 标 准 同 时 生 效 试 题 17 和 试 题 18 GB/T 8566-2001 全 面 系 统 地 阐 述 了 软 件 生 命 周 期 的 五 个 主 要 过 程 : 获 取 过 程
74 信 息 系 统 项 目 管 理 师 考 试 冲 刺 ( 习 题 与 解 答 ) (17) 开 发 过 程 运 行 过 程 和 维 护 过 程 ; 八 个 支 持 过 程 : 文 档 编 制 过 程 配 置 管 理 过 程 质 量 保 证 过 程 (18) 确 认 过 程 联 合 评 审 过 程 审 核 过 程 和 问 题 解 决 过 程 ; 四 个 组 织 过 程 : 管 理 过 程 基 础 设 施 过 程 改 进 过 程 和 培 训 过 程 (17)A. 验 证 过 程 B. 供 应 过 程 C. 改 进 过 程 D. 实 施 过 程 (18)A. 验 证 过 程 B. 供 应 过 程 C. 改 进 过 程 D. 维 护 过 程 试 题 19 GB/T19000-2000(idt ISO 9000:2000) 表 示 (19) 国 际 标 准 (19)A. 采 用 B. 等 同 采 用 C. 等 效 采 用 D. 非 等 效 采 用 试 题 20 根 据 软 件 文 档 管 理 指 南 GB/T16680-1996,(20) 不 属 于 基 本 的 开 发 文 档 (20)A. 开 发 计 划 B. 可 行 性 研 究 和 项 目 任 务 书 C. 培 训 手 册 D. 需 求 规 格 说 明 试 题 21 根 据 信 息 技 术 软 件 产 品 评 价 质 量 特 性 及 其 使 用 指 南 GB/T 16260-2006 的 定 义, (21) 不 属 于 质 量 的 功 能 性 子 特 性 (21)A. 适 合 性 B. 准 确 性 C. 互 操 作 性 D. 成 熟 性 试 题 22 根 据 计 算 机 软 件 质 量 保 证 计 划 规 范 GB/T 12504-1990,(22) 是 指 在 软 件 开 发 周 期 中 的 一 个 给 定 阶 段 的 产 品 是 否 达 到 在 上 一 阶 段 确 立 的 需 求 的 过 程 (22)A. 测 试 B. 评 审 C. 验 证 D. 确 认 试 题 23 根 据 软 件 文 档 管 理 指 南 GB/T 16680-1996, 软 件 文 档 包 括 (23) 等 (23)A. 计 划 文 档 实 施 文 档 和 收 尾 文 档 B. 开 发 文 档 计 划 文 档 和 管 理 文 档 C. 开 发 文 档 实 施 文 档 和 管 理 文 档 D. 开 发 文 档 产 品 文 档 和 管 理 文 档 试 题 24 根 据 软 件 生 存 周 期 过 程 GB/T 8566-2001, 开 发 过 程 的 第 二 项 活 动 是 (24) (24)A. 系 统 需 求 分 析 B. 过 程 实 施 C. 系 统 结 构 设 计 D. 软 件 需 求 分 析 试 题 25 (25) 不 属 于 软 件 工 程 国 家 标 准 的 文 档 标 准 类 (25)A. 软 件 文 档 管 理 指 南 GB/T 16680-1996 B. 软 件 维 护 指 南 GB/T 14079-1993 C. 计 算 机 软 件 产 品 开 发 文 件 编 制 指 南 GB/T 8567-1988
第 5 章 知 识 产 权 与 标 准 化 75 D. 计 算 机 软 件 需 求 说 明 编 制 指 南 GB/T 9385-1988 试 题 26 根 据 GB/T11457-2006 的 规 定, 使 客 户 能 确 认 是 否 接 受 系 统 的 正 式 测 试 为 (26) (26)A. 合 格 性 测 试 B. 验 收 测 试 C. 运 行 测 试 D. 系 统 测 试 试 题 27 根 据 软 件 工 程 术 语 GB/T 11457-2006,(27) 是 一 个 正 式 的 过 程, 通 过 这 个 过 程 决 定 产 品 是 否 符 合 它 的 规 格 说 明, 是 否 可 在 目 标 环 境 中 使 用 (27)A. 走 查 B. 审 计 C. 认 证 D. 鉴 定 试 题 28 根 据 软 件 可 靠 性 和 可 维 护 性 管 理 GB/T14394-2008, 在 软 件 开 发 各 阶 段 都 要 求 进 行 评 审, 其 中 与 软 件 可 靠 性 和 可 维 护 性 有 关 的 具 体 评 审 除 包 括 需 求 评 审 和 设 计 评 审 外, 还 包 括 (28) (28)A. 系 统 架 构 评 审 测 试 评 审 安 装 和 验 收 评 审 和 用 户 满 意 度 评 审 B. 概 念 评 审 测 试 评 审 安 装 和 验 收 评 审 和 软 件 用 户 手 册 评 审 C. 配 置 项 评 审 测 试 评 审 安 装 和 验 收 评 审 和 软 件 用 户 手 册 评 审 D. 代 码 走 查 测 试 评 审 安 装 和 验 收 评 审 和 用 户 满 意 度 评 审 试 题 29 GB/T14394-2008 对 软 件 的 可 靠 性 和 可 维 护 性 管 理 做 出 了 详 细 规 定, 其 中 进 行 软 件 可 行 性 分 析, 制 定 初 步 软 件 开 发 计 划, 提 出 软 件 可 靠 性 和 可 维 护 性 分 解 目 标 要 求 及 经 费 的 是 在 (29) 活 动 中 的 可 靠 性 和 可 维 护 性 要 求 (29)A. 概 念 B. 需 求 C. 设 计 D. 实 现 试 题 30 计 算 机 软 件 产 品 开 发 文 件 编 制 指 南 将 软 件 项 目 文 档 分 为 开 发 文 档 管 理 文 档 和 (30) (30)A. 技 术 文 档 B. 过 程 文 档 C. 计 划 文 档 D. 产 品 文 档 5.3 习 题 解 答 试 题 1 分 析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著 作 权 法 内 容 进 行 分 析 第 一 章 第 二 条 规 定 : 中 国 公 民 法 人 或 者 其 他 组 织 的 作 品, 不 论 是 否 发 表, 依 照 本 法 享 有 著 作 权 第 十 四 条 汇 编 若 干 作 品 作 品 的 片 段 或 者 不 构 成 作 品 的 数 据 或 者 其 他 材 料, 对 其 内 容 的 选 择 或 者 编 排 体 现 独 创 性 的 作 品, 为 汇 编 作 品, 其 著 作 权 由 汇 编 人 享 有, 但 行 使 著
76 信 息 系 统 项 目 管 理 师 考 试 冲 刺 ( 习 题 与 解 答 ) 作 权 时, 不 得 侵 犯 原 作 品 的 著 作 权 第 二 章 第 十 六 条 规 定 : 公 民 为 完 成 法 人 或 者 其 他 组 织 工 作 任 务 所 创 作 的 作 品 是 职 务 作 品, 除 本 条 第 二 款 的 规 定 以 外, 著 作 权 由 作 者 享 有, 但 法 人 或 者 其 他 组 织 有 权 在 其 业 务 范 围 内 优 先 使 用 作 品 完 成 两 年 内, 未 经 单 位 同 意, 作 者 不 得 许 可 第 三 人 以 与 单 位 使 用 的 相 同 方 式 使 用 该 作 品 有 下 列 情 形 之 一 的 职 务 作 品, 作 者 享 有 署 名 权, 著 作 权 的 其 他 权 利 由 法 人 或 者 其 他 组 织 享 有, 法 人 或 者 其 他 组 织 可 以 给 予 作 者 奖 励 ( 一 ) 主 要 是 利 用 法 人 或 者 其 他 组 织 的 物 质 技 术 条 件 创 作, 并 由 法 人 或 者 其 他 组 织 承 担 责 任 的 工 程 设 计 图 产 品 设 计 图 地 图 计 算 机 软 件 等 职 务 作 品 ( 二 )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规 定 或 者 合 同 约 定 著 作 权 由 法 人 或 者 其 他 组 织 享 有 的 职 务 作 品 试 题 1 答 案 (1)D 试 题 2 分 析 GB/Tl2504-1990 计 算 机 软 件 质 量 保 证 计 划 规 范 43.1.5 用 户 手 册 指 出 : 用 户 文 档 ( 例 如 手 册 指 南 等 ) 必 须 指 明 成 功 运 行 该 软 件 所 需 要 的 数 据 控 制 命 令 以 及 运 行 条 件 等 ; 必 须 指 明 所 有 的 出 错 信 息 含 义 及 其 修 改 方 法, 还 必 须 描 述 将 用 户 发 现 的 错 误 或 问 题 通 知 项 目 承 办 单 位 ( 或 软 件 开 发 单 位 ) 或 项 目 委 托 单 位 的 方 法 用 户 文 档 的 详 细 格 式 可 参 照 GB8567 试 题 2 答 案 (2)C 试 题 3 分 析 根 据 软 件 文 档 管 理 指 南 GB/Tl6680-1996 中 的 6. 制 订 文 档 编 制 策 略 规 定 : 支 持 有 效 文 档 策 略 的 基 本 条 件 有 如 下 的 六 个 文 档 需 要 覆 盖 整 个 软 件 生 存 期 文 档 应 是 可 管 理 的 指 导 和 控 制 文 档 的 获 得 维 护, 管 理 者 和 发 行 专 家 应 准 备 文 档 产 品 进 度 可 靠 性 资 源 质 量 保 证 和 评 审 规 程 的 详 细 计 划 大 纲 文 档 应 适 合 于 它 的 读 者 文 档 效 应 应 贯 穿 到 软 件 的 整 个 开 发 过 程 中 在 软 件 开 发 的 整 个 过 程 中, 应 充 分 体 现 文 档 的 作 用 和 限 制, 即 文 档 应 指 导 全 部 开 发 过 程 文 档 标 准 应 被 标 识 和 使 用 应 尽 可 能 地 采 纳 现 行 的 标 准, 若 没 有 合 适 的 现 行 标 准, 在 必 要 时 应 研 制 适 用 的 标 准 或 指 南 应 规 定 支 持 工 具 工 具 有 助 于 开 发 和 维 护 软 件 产 品, 包 括 文 档 因 此 尽 可 能 地 使 用 工 具 是 经 济 的 可 行 的
第 5 章 知 识 产 权 与 标 准 化 77 由 上 面 可 知 文 档 规 定 管 理 者 的 主 要 职 责 属 于 5. 管 理 者 的 作 用, 不 属 于 6. 制 订 文 档 编 制 策 略 试 题 3 答 案 (3)C 试 题 4 分 析 根 据 GB/T 14085-1993 的 规 定, 计 算 机 系 统 的 配 置 图 的 组 成 部 分 包 括 硬 件 符 号 专 门 约 定 连 线 试 题 4 答 案 (4)B 试 题 5 分 析 根 据 GB/T 12504-1990 计 算 机 软 件 质 量 保 证 计 划 规 范 的 规 定, 软 件 开 发 过 程 中 的 各 种 评 审 通 常 分 三 次 来 进 行 第 一 次 评 审 包 括 软 件 需 求 评 审 概 要 设 计 评 审 软 件 验 证 和 确 认 评 审 ; 第 二 次 评 审 包 括 详 细 设 计 评 审 编 程 格 式 评 审 测 试 工 作 评 审 ; 第 三 次 评 审 包 括 功 能 检 查 物 理 检 查 综 合 检 查 而 且 在 每 次 评 审 之 后, 要 对 评 审 结 果 做 出 明 确 地 管 理 决 策 试 题 5 答 案 (5)C 试 题 6 分 析 根 据 GB/T 12504-1990 计 算 机 软 件 质 量 保 证 计 划 规 范 的 规 定 可 以 得 出 以 下 结 论 完 备 性 : 所 有 承 担 软 件 开 发 任 务 的 单 位, 都 必 须 按 照 GB8567 的 规 定 编 制 相 应 的 文 档, 以 保 证 在 开 发 阶 段 结 束 时 其 文 档 是 齐 全 的 可 追 踪 性 : 包 括 纵 向 可 追 踪 性 与 横 向 可 追 踪 性 两 个 方 面, 前 者 是 指 在 不 同 文 档 的 相 关 内 容 之 间 相 互 检 索 的 难 易 程 度, 后 者 是 指 确 定 同 一 文 档 某 一 内 容 在 本 文 档 中 的 涉 及 范 围 的 难 易 程 度 规 范 性 : 指 文 档 的 封 面 大 纲 术 语 的 含 义 以 及 图 示 符 号 等 符 合 有 关 规 范 的 规 定 自 说 明 性 : 指 在 软 件 开 发 各 个 阶 段 中 的 不 同 文 档 能 独 立 表 达 该 软 件 其 相 应 阶 段 的 阶 段 产 品 的 能 力 试 题 6 答 案 (6)B 试 题 7 分 析 软 件 工 程 产 品 质 量 第 1 部 分 : 质 量 模 型 GB/T16260.1-2006 中 规 定 了 以 下 内 容 成 熟 性 : 软 件 产 品 为 避 免 由 软 件 故 障 而 导 致 失 效 的 能 力 稳 定 性 : 软 件 产 品 避 免 由 于 软 件 修 改 而 造 成 意 外 结 果 的 能 力 可 靠 性 : 在 指 定 条 件 下 使 用 时, 软 件 产 品 维 持 规 定 的 性 能 级 别 的 能 力 容 错 性 : 在 软 件 出 现 故 障 或 者 违 反 其 指 定 接 口 的 情 况 下, 软 件 产 品 维 持 规 定 的 性
78 信 息 系 统 项 目 管 理 师 考 试 冲 刺 ( 习 题 与 解 答 ) 能 级 别 的 能 力 试 题 7 答 案 (7)A 试 题 8 分 析 国 家 标 准 GB/T16260 软 件 产 品 评 价 质 量 特 性 及 其 使 用 指 南 规 定 了 软 件 产 品 的 6 个 质 量 特 性 是 功 能 性 可 靠 性 易 用 性 效 率 可 维 护 性 可 移 植 性 试 题 8 答 案 (8)A 试 题 9 分 析 验 证 是 指 确 定 在 软 件 开 发 周 期 中 的 一 个 给 定 阶 段 的 产 品 是 否 达 到 在 上 一 阶 段 确 立 的 需 求 的 过 程, 确 认 是 指 在 软 件 开 发 过 程 结 束 时 对 软 件 进 行 评 价 以 确 定 它 是 否 和 软 件 需 求 相 一 致 的 过 程 所 以 可 以 排 除 B 和 C 两 个 选 项 需 求 验 证 主 要 是 为 了 确 定 以 下 几 方 面 的 内 容 : 软 件 需 求 规 格 说 明 正 确 描 述 了 预 期 的 系 统 行 为 和 特 征 ; 需 求 是 完 整 的 和 高 质 量 的 ; 需 求 为 继 续 进 行 产 品 设 计 构 造 和 测 试 提 供 了 足 够 的 基 础 保 证 系 统 的 设 计 满 足 需 求 规 格 说 明 书, 属 于 需 求 验 证 的 范 畴 试 题 9 答 案 (9)D 试 题 10 分 析 软 件 文 档 管 理 指 南 GB/T 16680-1996 中 对 四 级 文 档 的 规 定 如 下 所 示 最 低 限 度 文 档 ( 一 级 文 档 ): 适 合 开 发 工 作 量 低 于 一 个 人 月 的 开 发 者 自 用 程 序 该 文 档 应 包 含 程 序 清 单 开 发 记 录 测 试 数 据 和 程 序 简 介 内 部 文 档 ( 二 级 文 档 ): 可 用 于 在 精 心 研 究 后 被 认 为 似 乎 没 有 与 其 他 用 户 共 享 资 源 的 专 用 程 序 除 一 级 文 档 提 供 的 信 息 外, 二 级 文 档 还 包 括 程 序 清 单 内 足 够 的 注 释 以 帮 助 用 户 安 装 和 使 用 程 序 工 作 文 档 ( 三 级 文 档 ): 适 合 于 由 同 一 单 位 内 若 干 人 联 合 开 发 的 程 序, 或 可 被 其 他 单 位 使 用 的 程 序 正 式 文 档 ( 四 级 文 档 ): 适 合 那 些 要 正 式 发 行 供 普 遍 使 用 的 软 件 产 品 关 键 性 程 序 或 具 有 重 复 管 理 应 用 性 质 ( 如 工 资 计 算 ) 的 程 序 需 要 四 级 文 档 四 级 文 档 应 遵 守 GB8567 的 有 关 规 定 因 为 该 信 息 系 统 用 于 实 现 其 全 员 工 资 计 算 的 自 动 化, 所 以 该 信 息 系 统 项 目 中 的 文 档 质 量 等 级 最 低 应 达 到 四 级 试 题 10 答 案 (10)A 试 题 11 分 析 著 作 权 是 一 个 完 整 的 知 识 网 络, 由 三 个 要 素 构 成 : 主 体 作 者 内 容 著 作 人
第 5 章 知 识 产 权 与 标 准 化 79 身 权 和 著 作 财 产 权 客 体 作 品 和 作 品 的 传 播 形 式 职 务 作 品 是 作 为 雇 员 的 公 民 为 完 成 所 在 单 位 的 工 作 任 务 而 创 造 的 作 品 认 定 职 务 作 品 时 应 考 虑 的 前 提 条 件 有 两 个 : 一 是 作 者 和 所 在 单 位 存 在 劳 动 关 系 ; 二 是 作 品 的 创 作 属 于 作 者 的 职 责 范 围 著 作 权 的 内 容 包 括 著 作 人 身 权 和 财 产 权, 其 中 著 作 人 身 权 是 指 作 者 享 有 的 与 其 作 品 有 关 的 以 人 格 利 益 为 内 容 的 权 利, 包 括 发 表 权 署 名 权 修 改 权 和 保 护 作 品 完 整 权 综 上 所 述, 应 选 择 A 选 项 试 题 11 答 案 (11)A 试 题 12 分 析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著 作 权 法 第 十 一 条 著 作 权 属 于 作 者, 本 法 另 有 规 定 的 除 外 创 作 作 品 的 公 民 是 作 者 由 法 人 或 者 其 他 组 织 主 持, 代 表 法 人 或 者 其 他 组 织 意 志 创 作, 并 由 法 人 或 者 其 他 组 织 承 担 责 任 的 作 品, 法 人 或 者 其 他 组 织 视 为 作 者 如 无 相 反 证 明, 在 作 品 上 署 名 的 公 民 法 人 或 者 其 他 组 织 为 作 者 第 十 二 条 改 编 翻 译 注 释 整 理 已 有 作 品 而 产 生 的 作 品, 其 著 作 权 由 改 编 翻 译 注 释 整 理 人 享 有, 但 行 使 著 作 权 时 不 得 侵 犯 原 作 品 的 著 作 权 故 D 选 项 是 错 误 的 试 题 12 答 案 (12)D 试 题 13 分 析 我 国 专 利 法 规 定, 专 利 申 请 人 及 其 代 理 人 在 办 理 各 种 手 续 时 都 应 当 采 用 书 面 形 式 一 份 专 利 申 请 文 件 只 能 就 一 项 发 明 创 造 提 出 专 利 申 请, 即 一 份 申 请 一 项 发 明 原 则 两 个 或 者 两 个 以 上 的 人 分 别 就 同 样 的 发 明 创 造 申 请 专 利 的, 专 利 权 授 给 最 先 申 请 人 试 题 13 答 案 (13)B 试 题 14 分 析 知 识 产 权 具 有 法 定 的 保 护 期 限, 一 旦 保 护 期 限 届 满, 权 利 将 自 行 终 止, 成 为 社 会 公 众 可 以 自 由 使 用 的 知 识 至 于 期 限 的 长 短, 依 各 国 的 法 律 我 国 商 标 法 第 二 十 三 条 规 定 注 册 商 标 的 有 效 期 为 十 年, 自 核 准 注 册 之 日 起 计 算 ; 第 二 十 四 条 规 定 注 册 商 标 有 效 期 满, 须 要 继 续 使 用 的, 应 当 在 期 满 前 六 个 月 内 申 请 续 展 注 册 ; 在 此 期 间 未 能 提 出 申 请 的, 可 以 给 予 六 个 月 的 宽 展 期 宽 展 期 满 仍 未 提 出 申 请 的, 注 销 其 注 册 商 标 每 次 续 展 注 册 的 有 效 期 为 十 年 续 展 注 册 经 核 准 后, 予 以 公 告
80 信 息 系 统 项 目 管 理 师 考 试 冲 刺 ( 习 题 与 解 答 ) 试 题 14 答 案 (14)B 试 题 15 分 析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标 准 化 法 的 规 定, 我 国 标 准 分 为 国 家 标 准 行 业 标 准 地 方 标 准 和 企 业 标 准 等 四 类 这 四 类 标 准 主 要 是 适 用 范 围 不 同, 不 是 标 准 技 术 水 平 高 低 的 分 级 我 国 标 准 化 法 第 二 章 第 七 条 中 规 定, 国 家 标 准 行 业 标 准 分 为 强 制 性 标 准 和 推 荐 性 标 准 保 障 人 体 健 康, 人 身 财 产 安 全 的 标 准 和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规 定 强 制 执 行 的 标 准 是 强 制 性 标 准, 其 他 标 准 是 推 荐 性 标 准 所 以 省 自 治 区 直 辖 市 标 准 化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制 定 的 工 业 产 品 的 安 全 卫 生 要 求 的 地 方 标 准, 在 本 行 政 区 域 内 是 强 制 性 标 准 试 题 15 答 案 (15)D 试 题 16 分 析 我 国 制 定 的 标 准 法 中 第 二 章 第 六 条 规 定 : 对 需 要 在 全 国 范 围 内 统 一 的 技 术 要 求, 应 当 制 定 国 家 标 准 国 家 标 准 由 国 务 院 标 准 化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制 定 对 没 有 国 家 标 准 而 又 需 要 在 全 国 某 个 行 业 范 围 内 统 一 的 技 术 要 求, 可 以 制 定 行 业 标 准 行 业 标 准 由 国 务 院 有 关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制 定, 并 报 国 务 院 标 准 化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备 案, 在 公 布 国 家 标 准 之 后, 该 项 行 业 标 准 即 行 废 止 对 没 有 国 家 标 准 和 行 业 标 准 而 又 需 要 在 省 自 治 区 直 辖 市 范 围 内 统 一 的 工 业 产 品 的 安 全 卫 生 要 求, 可 以 制 定 地 方 标 准 地 方 标 准 由 省 自 治 区 直 辖 市 标 准 化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制 定, 并 报 国 务 院 标 准 化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和 国 务 院 有 关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备 案, 在 公 布 国 家 标 准 或 者 行 业 标 准 之 后, 该 项 地 方 标 准 即 行 废 止 试 题 16 答 案 (16)A 试 题 17 和 试 题 18 分 析 2001 年,GB/T 8566-1995 被 国 家 质 量 监 督 检 验 检 疫 总 局 新 发 布 的 GB/T 8566-2001 信 息 技 术 软 件 生 存 周 期 过 程 所 取 代 GB/T 8566-2001 全 面 系 统 地 阐 述 了 软 件 生 命 周 期 的 五 个 主 要 过 程 ( 获 取 过 程 供 应 过 程 开 发 过 程 运 行 过 程 和 维 护 过 程 ) 八 个 支 持 过 程 ( 文 档 编 制 过 程 配 置 管 理 过 程 质 量 保 证 过 程 验 证 过 程 确 认 过 程 联 合 评 审 过 程 审 核 过 程 和 问 题 解 决 过 程 ) 和 四 个 组 织 过 程 ( 管 理 过 程 基 础 设 施 过 程 改 进 过 程 和 培 训 过 程 ) 试 题 17 和 试 题 18 答 案 (17)B,(18)A 试 题 19 分 析 按 照 新 的 国 际 标 准 管 理 办 法, 我 国 标 准 与 国 际 标 准 的 对 应 关 系 有 等 同 采 用 (identical: idt) 修 改 采 用 (modified:mod) 等 效 采 用 (equivalent:eqv) 和 非 等 效 采 用 (not equivalent:
第 5 章 知 识 产 权 与 标 准 化 81 neq) 等 同 采 用 是 指 技 术 内 容 相 同, 没 有 或 仅 有 编 辑 性 修 改, 编 写 方 法 完 全 相 对 应 修 改 采 用 是 指 允 许 我 国 标 准 与 国 际 标 准 存 在 技 术 性 差 异, 并 对 这 些 技 术 性 差 异 进 行 了 清 楚 地 标 识 和 解 释 在 结 构 上, 我 国 标 准 应 与 相 应 国 际 标 准 相 同, 但 如 不 影 响 对 两 个 标 准 的 内 容 进 行 比 较, 则 允 许 改 变 文 本 结 构 等 效 采 用 是 指 主 要 技 术 内 容 相 同, 技 术 上 只 有 很 少 差 异, 编 写 方 法 不 完 全 相 对 应 非 等 效 采 用 是 指 与 相 应 国 际 标 准 在 技 术 内 容 和 文 本 结 构 上 不 同, 它 们 之 间 的 差 异 没 有 被 清 楚 地 标 明 非 等 效 还 包 括 在 我 国 标 准 中 只 保 留 了 少 量 的 或 者 不 重 要 的 国 际 标 准 条 款 的 情 况 试 题 19 答 案 (19)B 试 题 20 分 析 根 据 软 件 文 档 管 理 指 南 GB/T 16680-1996, 软 件 文 档 有 三 类 : 开 发 文 档 产 品 文 档 和 管 理 文 档 基 本 的 开 发 文 档 包 括 :(1) 可 行 性 研 究 和 项 目 任 务 书 ;(2) 需 求 规 格 说 明 ;(3) 功 能 规 格 说 明 ;(4) 设 计 规 格 说 明 ;(5) 开 发 计 划 ;(6) 软 件 集 成 和 测 试 计 划 ;(7) 质 量 保 证 计 划 标 准 ;(8) 项 目 进 度 计 划 ;(9) 安 全 和 测 试 信 息 而 培 训 手 册 属 于 基 本 的 产 品 文 档, 所 以 本 题 正 确 的 选 项 为 C 试 题 20 答 案 (20)C 试 题 21 分 析 根 据 信 息 技 术 软 件 产 品 评 价 质 量 特 性 及 其 使 用 指 南 GB/T 16260-2006 的 定 义, 软 件 的 外 部 质 量 和 内 部 质 量 包 括 6 大 特 性 :(1) 功 能 性 ;(2) 可 靠 性 ;(3) 易 用 性 ;(4) 效 率 ;(5) 维 护 性 ;(6) 可 移 植 性 其 中 的 功 能 性 子 特 性 为 适 合 性 准 确 性 互 操 作 性 ( 互 用 性 ) 安 全 保 密 性 和 功 能 性 的 依 从 性 而 成 熟 性 属 于 可 靠 性 的 范 畴, 所 以 本 题 正 确 的 选 项 为 D 试 题 21 答 案 (21)D 试 题 22 分 析 根 据 计 算 机 软 件 质 量 保 证 计 划 规 范 GB/T 12504-1990, 验 证 是 指 确 定 在 软 件 开 发 周 期 中 的 一 个 给 定 阶 段 的 产 品 是 否 达 到 在 上 一 阶 段 确 立 的 需 求 的 过 程, 由 此 可 知 本 题 正 确 的 选 项 为 C
82 信 息 系 统 项 目 管 理 师 考 试 冲 刺 ( 习 题 与 解 答 ) 试 题 22 答 案 (22)C 试 题 23 分 析 根 据 软 件 文 档 管 理 指 南 GB/T 16680-1996, 软 件 文 档 归 入 如 下 三 种 类 别 开 发 文 档 : 描 述 开 发 过 程 本 身 产 品 文 档 : 描 述 开 发 过 程 的 产 物 管 理 文 档 : 记 录 项 目 管 理 的 信 息 试 题 23 答 案 (23)D 试 题 24 分 析 根 据 软 件 生 存 周 期 过 程 GB/T 8566-2001, 开 发 过 程 包 括 开 发 者 的 活 动 和 任 务 开 发 过 程 的 活 动 依 次 是 :(1) 过 程 实 施 ;(2) 系 统 需 求 分 析 ;(3) 系 统 结 构 设 计 ;(4) 软 件 需 求 分 析 ;(5) 软 件 结 构 设 计 ;(6) 软 件 详 细 设 计 ;(7) 软 件 编 码 和 测 试 ;(8) 软 件 集 成 ;(9) 软 件 合 格 性 测 试 ;(10) 系 统 集 成 ;(11) 系 统 合 格 性 测 试 ;(12) 软 件 安 装 ; (13) 软 件 验 收 支 持 试 题 24 答 案 (24)A 试 题 25 分 析 中 国 软 件 工 程 的 标 准 共 分 为 基 础 标 准 开 发 标 准 文 档 标 准 和 管 理 标 准 四 类 文 档 标 准 类 包 括 软 件 文 档 管 理 指 南 GB/T 16680-1996 计 算 机 软 件 产 品 开 发 文 件 编 制 指 南 GB/T 8567-1988 计 算 机 软 件 需 求 说 明 编 制 指 南 GB/T 9385-1988 和 计 算 机 软 件 测 试 文 件 编 制 规 范 GB/T 9385-1988 软 件 维 护 指 南 GB/T 14079-1993 属 于 开 发 标 准 类 试 题 25 答 案 (25)B 试 题 26 分 析 根 据 软 件 工 程 术 语 GB/T 11457-2006 第 2.19 条 款 可 知 : 验 收 测 试 为 使 客 户 能 确 认 是 否 接 受 系 统 的 正 式 测 试 试 题 26 答 案 (26)B 试 题 27 分 析 根 据 软 件 工 程 术 语 GB/T 11457-2006 可 知 : 鉴 定 是 一 个 正 式 的 过 程, 通 过 这 个 过 程 决 定 产 品 是 否 符 合 它 的 规 格 说 明, 是 否 可 在 目 标 环 境 中 使 用 试 题 27 答 案 (27)D
第 5 章 知 识 产 权 与 标 准 化 83 试 题 28 分 析 根 据 软 件 可 靠 性 和 可 维 护 性 管 理 GB/T14394-2008 第 5.2.6 条 款 可 知 : 软 件 可 靠 性 和 可 维 护 性 有 关 的 具 体 评 审 包 括 : 概 念 评 审 需 求 评 审 设 计 评 审 测 试 评 审 安 装 和 验 收 评 审 软 件 用 户 手 册 评 审 试 题 28 答 案 (28)B 试 题 29 分 析 根 据 软 件 可 靠 性 和 可 维 护 性 管 理 GB/T14394-2008 第 4.1.3.1 条 款 可 知 进 行 软 件 可 行 性 分 析, 制 定 初 步 软 件 开 发 计 划, 提 出 软 件 可 靠 性 和 可 维 护 性 分 解 目 标 要 求 及 经 费 是 : 在 概 念 活 动 中 的 可 靠 性 和 可 维 护 性 要 求 试 题 29 答 案 (29)A 试 题 30 分 析 计 算 机 软 件 产 品 开 发 文 件 编 制 指 南 将 软 件 项 目 文 档 分 为 开 发 文 档 管 理 文 档 和 产 品 文 档 试 题 30 答 案 (30)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