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D6D0D0C2BFC6BCBCBCAFCDC5B9C9B7DDD3D0CFDEB9ABCBBECAD7B4CEB9ABBFAAB7A2D0D0B9C9C6B1D5D0B9C9CBB5C3F7CAE9A3A832303135C4EA34D4C233C8D5B1A8CBCDA3A92E646F63>



Similar documents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珠江钢琴股东大会

<4D F736F F D20B9D8D3DAB0BABBAAA3A8C9CFBAA3A3A9D7D4B6AFBBAFB9A4B3CCB9C9B7DDD3D0CFDEB9ABCBBE C4EAC4EAB6C8B9C9B6ABB4F3BBE1B7A8C2C9D2E2BCFBCAE92E646F6378>

评 委 : 李 炎 斌 - 个 人 技 术 标 资 信 标 初 步 审 查 明 细 表 序 号 投 标 单 位 投 标 函 未 按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填 写 漏 填 或 内 容 填 写 错 误 的 ; 不 同 投 标 人 的 投 标 文 件 由 同 一 台 电 脑 或 同 一 家 投 标 单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长城电脑 公告编号:

3 月 30 日 在 中 国 证 券 报 上 海 证 券 报 证 券 时 报 证 券 日 报 和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上 发 出 召 开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公 告, 该 公 告 中 载 明 了 召 开 股 东 大 会 的 日 期 网 络 投 票 的 方 式 时 间 以 及 审

Microsoft Word - 文件汇编.doc

评 委 : 徐 岩 宇 - 个 人 技 术 标 资 信 标 初 步 审 查 明 细 表 序 号 投 标 单 位 投 标 函 未 按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填 写 漏 填 或 内 容 填 写 错 误 的 ; 不 同 投 标 人 的 投 标 文 件 由 同 一 台 电 脑 或 同 一 家 投 标 单

说 明 为 了 反 映 教 运 行 的 基 本 状 态, 为 校 和 院 制 定 相 关 政 策 和 进 行 教 建 设 与 改 革 提 供 据 依 据, 校 从 程 资 源 ( 开 类 别 开 量 规 模 ) 教 师 结 构 程 考 核 等 维 度, 对 2015 年 春 季 期 教 运 行 基

境 外 上 市 外 资 股 股 东 持 有 股 份 总 数 (H 股 ) 489,157,907 3 出 席 会 议 的 股 东 所 持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数 占 公 司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其 中 :A 股 股 东 持 股 占 股 份 总 数 的

现 场 会 议 时 间 为 :2016 年 5 月 19 日 网 络 投 票 时 间 为 :2016 年 5 月 18 日 年 5 月 19 日 其 中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 进 行 网 络 投 票 的 时 间 为 2016 年 5 月 19 日 9:30-

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ETF、分级基金规模、份额变化统计

浙 江 天 册 律 师 事 务 所 关 于 杭 州 电 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的 法 律 意 见 书 发 文 号 :TCYJS2016H0228 致 : 杭 州 电 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证 券 法 ( 下 称 证

<4D F736F F D20B6C0C1A2B6ADCAC2D0ECCCFABEFDCFC8C9FABCB0CCE1C3FBC8CBC9F9C3F72E646F63>

抗 战 时 期 国 民 政 府 的 银 行 监 理 体 制 探 析 % # % % % ) % % # # + #, ) +, % % % % % % % %

年 8 月 11 日, 公 司 召 开 2015 年 第 五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了 关 于 公 司 <2015 年 股 票 期 权 激 励 计 划 ( 草 案 )> 及 其 摘 要 的 议 案 关 于 提 请 股 东 大 会 授 权 董 事 会 办 理 公

2006年顺德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分数线

股票代码:000936

证监会行政审批事项目录

湖南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长城电脑 公告编号:

<433A5C446F63756D656E E E67735C41646D696E F725CD7C0C3E65CC2DBCEC4CFB5CDB3CAB9D3C3D6B8C4CFA3A8BCF2BBAFA3A95CCAB9D3C3D6B8C4CF31302D31392E646F63>

采 取 行 动 的 机 会 90% 开 拓 成 功 的 道 路 2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超日太阳 公告编号:

十 九 被 提 名 人 不 是 已 经 离 职 和 退 ( 离 ) 休 后 三 年 内, 且 拟 任 独 立 董 事 职 务 未 按 规 定 获 得 本 人 原 所 在 单 位 党 组 ( 党 委 ) 及 中 央 纪 委 中 央 组 织 部 同 意 的 中 央 管 理 干 部 二 十 被 提 名 人

证券简称:中珠控股 证券代码: 编号: 号

办 法 >( 修 订 稿 ) 的 议 案 关 于 提 请 任 子 行 网 络 技 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授 权 董 事 会 办 理 公 司 限 制 性 股 票 激 励 计 划 相 关 事 宜 的 议 案 确 定 公 司 的 限 制 性 股 票 激 励 计 划 相 关 事 项 如

年中国煤炭行业研究分析报告

上证指数

关于修订《沪市股票上网发行资金申购

( ) 信 号 与 系 统 Ⅰ 学 科 基 础 必 修 课 教 周 2016 年 06 月 13 日 (08:00-09:35) ( )

金 不 少 于 800 万 元, 净 资 产 不 少 于 960 万 元 ; (3) 近 五 年 独 立 承 担 过 单 项 合 同 额 不 少 于 1000 万 元 的 智 能 化 工 程 ( 设 计 或 施 工 或 设 计 施 工 一 体 ) 不 少 于 2 项 ; (4) 近 三 年 每 年

江 西 万 向 昌 河 汽 车 底 盘 系 统 有 限 公 钱 潮 轴 承 有 限 公 万 向 钱 潮 传 动 轴 有 浙 江 万 向 精 工 有 浙 江 万 向 系 统 有 报 告 期 内 审 批 对 子 公 额 度 合 计 (B1) 报 告 期 末 已 审 批 的 对 子 公 额 度 合 计 (

<4D F736F F D20B7A2D0D0C8CBB9D8D3DAB9ABCBBEC9E8C1A2D2D4C0B4B9C9B1BED1DDB1E4C7E9BFF6B5C4CBB5C3F7BCB0C6E4B6ADCAC2A1A2BCE0CAC2A1A2B8DFBCB6B9DCC0EDC8CBD4B1B5C4C8B7C8CFD2E2BCFB2E646F63>

0 年 上 半 年 评 价 与 考 核 细 则 序 号 部 门 要 素 值 考 核 内 容 考 核 方 式 考 核 标 准 考 核 ( 扣 原 因 ) 考 评 得 3 安 全 生 产 目 30 无 同 等 责 任 以 上 道 路 交 通 亡 人 事 故 无 轻 伤 责 任 事 故 无 重 大 质 量

¹ º ¹ º 农 业 流 动 人 口 是 指 户 口 性 质 为 农 业 户 口 在 流 入 地 城 市 工 作 生 活 居 住 一 个 月 及 以 上 的 流 动 人 口 非 农 流 动 人 口 是 指 户 口 性 质 为 非 农 户 口 在 流 入 地 城 市 工 作 生 活 居 住 一 个

上海证券交易所会议纪要

2014年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简报

18 上 报 该 学 期 新 生 数 据 至 阳 光 平 台 第 一 学 期 第 四 周 至 第 六 周 19 督 促 学 习 中 心 提 交 新 增 专 业 申 请 第 一 学 期 第 四 周 至 第 八 周 20 编 制 全 国 网 络 统 考 十 二 月 批 次 考 前 模 拟 题 第 一 学

<4D F736F F D D323630D6D0B9FAD3A6B6D4C6F8BAF2B1E4BBAFB5C4D5FEB2DFD3EBD0D0B6AF C4EAB6C8B1A8B8E6>

doc

其 中 :A 股 股 东 持 有 股 份 总 数 31,126,938,909 境 外 上 市 外 资 股 股 东 持 有 股 份 总 数 (H 股 ) 6,454,698,427 3 出 席 会 议 的 股 东 所 持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数 占 公 司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7

关 于 华 能 国 际 电 力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2 年 度 募 集 资 金 存 放 与 使 情 况 的 专 项 核 查 报 告 根 据 证 券 发 行 上 市 保 荐 业 务 管 理 办 法 和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上 市 公 司 募 集 资 金 管 理 规 定 等 有 关 规

工 程 勘 察 资 质 标 准 根 据 建 设 工 程 勘 察 设 计 管 理 条 例 和 建 设 工 程 勘 察 设 计 资 质 管 理 规 定, 制 定 本 标 准 一 总 则 ( 一 ) 本 标 准 包 括 工 程 勘 察 相 应 专 业 类 型 主 要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配 备 技 术

注 2: 于 2014 年 12 月 9 日, 本 公 司 第 二 届 董 事 会 第 十 八 次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了 关 于 使 用 暂 时 闲 置 募 集 资 金 进 行 现 金 管 理 的 议 案, 同 意 本 公 司 自 董 事 会 审 议 通 过 之 日 起 一 年 之 内, 使

一 从 分 封 制 到 郡 县 制 一 从 打 虎 亭 汉 墓 说 起

全国建筑市场注册执业人员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试行).doc

国债回购交易业务指引

市 水 务 局 ( 海 洋 局 ) 上 海 市 水 务 局 ( 上 海 市 海 洋 局 ) 市 水 务 局 ( 海 洋 局 ) 上 海 市 水 务 局 ( 上 海 市 海 洋 局 ) 市 文 广 影 视 局 文 物 保 护 管 理

激 励 计 划 设 定 的 第 三 个 解 锁 期 解 锁 条 件 是 否 达 到 解 锁 条 件 的 说 明 1 公 司 未 发 生 如 下 任 一 情 形 : 1 公 司 最 近 一 个 会 计 年 度 财 务 会 计 报 告 被 注 册 会 计 师 出 具 否 定 意 见 或 者 无 法 表

2016年德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相关公告的更正公告+

二 发 行 申 请 文 件 承 诺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情 况 根 据 2013 年 度 非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预 案, 本 次 非 公 开 发 行 所 募 集 资 金 在 扣 除 发 行 费 用 后 将 投 向 以 下 项 目 : 项 目 名 称 项 目 投 资 总 额 拟 投

一 单 位 基 本 情 况 2013 年 末, 全 市 共 有 从 事 第 二 产 业 和 第 三 产 业 活 动 的 法 人 单 位 3.57 万 个, 比 2008 年 末 (2008 年 是 第 二 次 全 国 经 济 普 查 年 份 下 同 ) 增 加 1.59 万 个, 增 长 79.7%

上海证券交易所会议纪要

非公开发行合规性报告

附 件 : 上 海 市 建 筑 施 工 企 业 施 工 现 场 项 目 管 理 机 构 关 键 岗 位 人 员 配 备 指 南 二 一 四 年 九 月 十 一 日 2

Microsoft Word - 工业品封面.doc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何 秋 琳 张 立 春 视 觉 学 习 研 究 进 展 视 觉 注 意 视 觉 感 知

<4D F736F F D20D2DAB3CFB7A8C2C9BCF2D1B633D4C2BFAFA3A C4EAD7DCB5DA3436C6DAA3A9>

名 非 关 联 董 事 对 该 议 案 进 行 了 逐 项 表 决 : 1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及 募 投 项 目 本 次 调 整 前 : 本 次 非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拟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不 超 过 60,000 万 元, 项 目 建 设 为 开 放 平 台 ( 运 营 管

三门峡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清单公示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大唐电信 编号:XXXXX-XXX号

年 1 月 16 日, 公 司 分 别 召 开 第 二 届 董 事 会 第 二 十 七 次 会 议 和 第 二 届 监 事 会 第 十 五 次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了 关 于 向 激 励 对 象 授 予 限 制 性 股 票 的 议 案, 确 定 首 期 限 制 性 股 票 授 予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郑州煤矿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利尔化学 股票代码: 公告编号:2008-

修改版-操作手册.doc

市 环 保 局 科 技 标 准 处 市 环 保 局 科 技 标 准 处 市 环 保 局 科 技 标 准 处

投 资 者 可 在 基 金 管 理 人 指 定 的 销 售 机 构 申 购 和 赎 回 美 元 等 外 币 销 售 的 基 金 份 额, 具 体 详 见 基 金 管 理 人 相 关 公 告 2 在 三 申 购 与 赎 回 的 原 则 部 分 增 加 : 1 本 基 金 采 用 多 币 种 销 售,

2016年山东省民主党派办公大楼管理处

《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指引)》

2. 本 次 修 改 后, 投 资 者 申 购 新 股 的 持 有 市 值 要 求 市 值 计 算 规 则 及 证 券 账 户 使 用 的 相 关 规 定 是 否 发 生 了 变 化? 答 : 未 发 生 变 化 投 资 者 申 购 新 股 的 持 有 市 值 是 指, 以 投 资 者 为 单 位

名 称 生 命 科 学 学 院 环 境 科 学 1 生 物 学 仅 接 收 院 内 调 剂, 初 试 分 数 满 足 我 院 生 物 学 复 试 最 低 分 数 线 生 命 科 学 学 院 生 态 学 5 生 态 学 或 生 物 学 生 命 科 学 学 院

<4D F736F F D20BBAACEF7D6A4C8AFB9D8D3DAB1B1BEA9B6AFC1A6D4B4BFC6BCBCB9C9B7DDD3D0CFDEB9ABCBBEB7C7B9ABBFAAB7A2D0D0B9C9C6B1C4BCBCAFD7CABDF C4EAB6C8B4E6B7C5BACDCAB9D3C3C7E9BFF6B5C4D7A8CFEEBACBB2E9B1A8B8E6A3A8B4FDBACFB


( 此 页 无 正 文, 为 广 东 东 方 精 工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提 供 资 料 真 实 准 确 和 完 整 的 承 诺 函 之 签 署 页 ) 广 东 东 方 精 工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法 定 代 表 人 : 唐 灼 林 2016 年 7 月 28 日

书面申请

新, 各 地 各 部 门 ( 单 位 ) 各 文 化 事 业 单 位 要 高 度 重 视, 切 实 加 强 领 导, 精 心 组 织 实 施 要 根 据 事 业 单 位 岗 位 设 置 管 理 的 规 定 和 要 求, 在 深 入 调 查 研 究 广 泛 听 取 意 见 的 基 础 上, 研 究 提

北京市天银律师事务所

一、资质申请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其 他 非 流 动 资 产 其 中 : 特 准 储 备 物 资 非 流 动 资 产 合 计 50,741, ,639, 资 产 总 计 907,501, ,811, 法 定 代 表 人 :

包 头 北 方 创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6 年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会 议 须 知 为 维 护 股 东 合 法 权 益, 确 保 包 头 北 方 创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公 司 )2016 年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 以 下

第 六 章 债 券 股 票 价 值 评 估 1 考 点 一 : 债 券 价 值 的 影 响 因 素 2

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收 入 支 出 项 目 2016 年 预 算 项 目 2016 年 预 算 预 算 01 表 单 位 : 万 元 ( 保 留 两 位 小 数 ) 一 公 共 财 政 预 算 拨 款 一 人 员 经 费 一 般 财 力 人 员 支 出 成 品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 开 刊 物 须 有 国 内 统 一 刊 (CN), 发 表 文 章 的 刊 物 需 要 在 国 家 新 闻 出 版 广 电 总 局 ( 办 事 服 务 便 民 查 询 新 闻 出 版 机 构 查 询 ) 上 能 够 查 到 刊 凡 在 有 中 国 标 准 书 公 开

合 并 计 算 配 售 对 象 持 有 多 个 证 券 账 户 的, 多 个 证 券 账 户 市 值 合 并 计 算 确 认 多 个 证 券 账 户 为 同 一 配 售 对 象 持 有 的 原 则 为 证 券 账 户 注 册 资 料 中 的 账 户 持 有 人 名 称 有 效 身 份 证 明 文 件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北 京 德 恒 律 师 事 务 所 关 于 一 汽 轿 车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2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的 法 律 意 见 致 : 一 汽 轿 车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德 恒 D BJ-02 号 北 京 德 恒 律 师 事 务 所 ( 以 下 简


资 产 期 末 余 额 负 债 及 所 有 者 权 益 期 末 余 额 流 动 资 产 : 流 动 负 债 : 货 币 资 金 应 收 票 据 应 收 账 款 其 他 应 收 款 存 货 流 动 资 产 合 计 短 期 借 款 应 付 票 据 应 付 账 款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应 交 税 费


东 方 财 富 信 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东 方 财 富 公 司 或 发 行 人 ) 于 2015 年 12 月 7 日 取 得 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 以 下 简 称 中 国 证 监 会 ) 关 于 核 准 东 方 财 富 信 息 股 份 有 限

一 开 放 性 的 政 策 与 法 规 二 两 岸 共 同 的 文 化 传 承 三 两 岸 高 校 各 自 具 有 专 业 优 势 远 见 杂 志 年 月 日

要 求 ( 三 ) 主 要 市 场 或 最 有 利 市 场 通 常 情 况 下, 如 果 不 存 在 相 反 的 证 据, 企 业 正 常 进 行 资 产 出 售 或 者 负 债 转 移 的 市 场 可 以 视 为 主 要 市 场 或 最 有 利 市 场 ( 六 ) 估 值 技 术 相 关 资 产

《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按市值申购实施办法》.doc

Transcription:

中 新 科 技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注 册 地 址 : 浙 江 省 台 州 市 椒 江 区 工 人 西 路 618-2 号 )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招 股 说 明 书 ( 申 报 稿 ) 保 荐 机 构 ( 主 承 销 商 ): ( 注 册 地 址 : 深 圳 市 罗 湖 区 红 岭 中 路 1012 号 国 信 证 券 大 厦 十 六 层 至 二 十 六 层 )

声 明 : 本 公 司 的 发 行 申 请 尚 未 得 到 中 国 证 监 会 核 准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 申 报 稿 ) 不 具 有 据 以 发 行 股 票 的 法 律 效 力, 仅 供 预 先 披 露 之 用 投 资 者 应 当 以 正 式 公 告 的 招 股 说 明 书 全 文 作 为 作 出 投 资 决 定 的 依 据 发 行 概 况 发 行 股 票 类 型 :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公 开 发 行 股 份 : 不 超 过 5,010 万 股 股 东 公 开 发 售 股 份 : 不 超 过 2,500 万 股, 且 不 超 过 自 愿 设 定 12 个 月 及 以 上 限 售 期 的 投 资 者 获 得 配 售 股 份 的 数 量 发 行 后 总 股 本 : 不 超 过 20,010 万 股 每 股 面 值 :1.00 元 每 股 发 行 价 格 :[ ] 元 预 计 发 行 日 期 :[ ] 年 [ ] 月 [ ] 日 拟 上 市 的 证 券 交 易 所 :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中 新 集 团 共 同 实 际 控 制 人 陈 德 松 江 珍 慧 承 诺 :(1) 除 了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时 根 据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将 本 机 构 / 人 持 有 的 部 分 股 份 公 开 发 售 之 外, 自 公 司 股 票 上 市 之 日 起 三 十 六 个 月 内 不 转 让 或 者 委 托 他 人 管 理 本 次 发 行 前 本 机 构 / 人 持 有 的 公 司 股 份, 也 不 由 公 司 回 购 本 机 构 / 人 持 有 的 该 部 分 股 份 (2) 如 果 公 司 股 票 上 市 之 日 起 六 个 月 内 连 续 二 十 个 交 易 日 的 收 盘 价 均 低 于 发 行 价 ( 若 公 司 股 票 在 此 期 间 发 生 派 息 送 股 资 本 公 积 转 本 次 发 行 前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流 通 限 制 及 自 愿 锁 定 股 份 的 承 诺 : 增 股 本 等 除 权 除 息 事 项 的, 发 行 价 相 应 调 整 ), 或 者 上 市 后 六 个 月 期 末 收 盘 价 低 于 发 行 价 ( 若 公 司 股 票 在 此 期 间 发 生 派 息 送 股 资 本 公 积 转 增 股 本 等 除 权 除 息 事 项 的, 发 行 价 相 应 调 整 ), 则 本 机 构 / 人 持 有 公 司 股 份 的 限 售 期 限 在 三 十 六 个 月 基 础 上 自 动 延 长 六 个 月 公 司 其 他 股 东 联 创 永 溢 浙 商 长 海 联 创 永 沂 分 别 承 诺 : 自 公 司 股 票 上 市 之 日 起 十 二 个 月 内 不 转 让 或 者 委 托 他 人 管 理 其 直 接 或 间 接 持 有 的 公 司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前 已 发 行 的 股 份, 也 不 由 公 司 回 购 该 部 分 股 份 除 此 之 外, 担 任 公 司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陈 德 松 江 珍 慧 还 分 别 承 诺 : 在 前 述 锁 定 期 结 束 后, 在 其 任 职 期 间 每 年 转 让 的 股 份 不 超 过 其 直 接 及 间 接 持 有 的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的 百 分 之 二 十 五 ; 离 职 后 半 年 内, 不 转 让 其 直 接 及 间 接 持 有 的 公 司 股 份 保 荐 机 构 ( 主 承 销 商 ): 招 股 说 明 书 签 署 日 期 : 国 信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4 月 2 日 1-1-1

发 行 人 声 明 发 行 人 及 全 体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承 诺 招 股 说 明 书 及 其 摘 要 不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并 对 其 真 实 性 准 确 性 完 整 性 承 担 个 别 和 连 带 的 法 律 责 任, 如 发 行 人 招 股 说 明 书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致 使 投 资 者 在 证 券 交 易 中 遭 受 损 失 的, 将 依 法 赔 偿 投 资 者 损 失 ; 对 判 断 发 行 人 是 否 符 合 法 律 规 定 的 发 行 条 件 构 成 重 大 实 质 影 响 且 经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部 门 认 定 的, 发 行 人 将 依 法 回 购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的 全 部 新 股, 且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将 依 法 购 回 本 次 公 开 发 行 时 公 开 发 售 的 股 份 公 司 负 责 人 和 主 管 会 计 工 作 的 负 责 人 会 计 机 构 负 责 人 保 证 招 股 说 明 书 及 其 摘 要 中 财 务 会 计 资 料 真 实 完 整 中 国 证 监 会 其 他 政 府 部 门 对 本 次 发 行 所 做 的 任 何 决 定 或 意 见, 均 不 表 明 其 对 发 行 人 股 票 的 价 值 或 投 资 者 的 收 益 作 出 实 质 性 判 断 或 者 保 证 任 何 与 之 相 反 的 声 明 均 属 虚 假 不 实 陈 述 根 据 证 券 法 的 规 定, 股 票 依 法 发 行 后, 发 行 人 经 营 与 收 益 的 变 化, 由 发 行 人 自 行 负 责, 由 此 变 化 引 致 的 投 资 风 险, 由 投 资 者 自 行 负 责 投 资 者 若 对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及 其 摘 要 存 在 任 何 疑 问, 应 咨 询 自 己 的 股 票 经 纪 人 律 师 会 计 师 或 其 他 专 业 顾 问 1-1-2

重 大 事 项 提 示 一 本 次 发 行 的 相 关 重 要 承 诺 和 说 明 ( 一 ) 公 司 股 东 及 董 事 监 事 和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直 接 或 间 接 持 股 自 愿 锁 定 的 承 诺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中 新 集 团 共 同 实 际 控 制 人 陈 德 松 江 珍 慧 承 诺 :(1) 除 了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时 根 据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将 本 机 构 / 人 持 有 的 部 分 股 份 公 开 发 售 之 外, 自 公 司 股 票 上 市 之 日 起 三 十 六 个 月 内 不 转 让 或 者 委 托 他 人 管 理 本 次 发 行 前 本 机 构 / 人 持 有 的 公 司 股 份, 也 不 由 公 司 回 购 本 机 构 / 人 持 有 的 该 部 分 股 份 (2) 如 果 公 司 股 票 上 市 之 日 起 六 个 月 内 连 续 二 十 个 交 易 日 的 收 盘 价 均 低 于 发 行 价 ( 若 公 司 股 票 在 此 期 间 发 生 派 息 送 股 资 本 公 积 转 增 股 本 等 除 权 除 息 事 项 的, 发 行 价 相 应 调 整 ), 或 者 上 市 后 六 个 月 期 末 收 盘 价 低 于 发 行 价 ( 若 公 司 股 票 在 此 期 间 发 生 派 息 送 股 资 本 公 积 转 增 股 本 等 除 权 除 息 事 项 的, 发 行 价 相 应 调 整 ), 则 本 机 构 / 人 持 有 公 司 股 份 的 限 售 期 限 在 三 十 六 个 月 基 础 上 自 动 延 长 六 个 月 公 司 其 他 股 东 联 创 永 溢 浙 商 长 海 联 创 永 沂 分 别 承 诺 : 自 公 司 股 票 上 市 之 日 起 十 二 个 月 内 不 转 让 或 者 委 托 他 人 管 理 其 直 接 或 间 接 持 有 的 公 司 股 份, 也 不 由 公 司 回 购 该 部 分 股 份 除 此 之 外, 担 任 公 司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陈 德 松 江 珍 慧 还 分 别 承 诺 : 在 前 述 锁 定 期 结 束 后, 在 其 任 职 期 间 每 年 转 让 的 股 份 不 超 过 其 直 接 及 间 接 持 有 的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的 百 分 之 二 十 五 ; 离 职 后 半 年 内, 不 转 让 其 直 接 及 间 接 持 有 的 公 司 股 份 ( 二 ) 关 于 上 市 后 三 年 内 公 司 股 价 低 于 每 股 净 资 产 时 稳 定 股 价 的 预 案 经 公 司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第 六 次 会 议 2013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为 维 护 公 司 上 市 后 股 票 价 格 的 稳 定, 保 护 投 资 者 利 益, 进 一 步 明 确 公 司 上 市 后 三 年 内 公 司 股 价 低 于 每 股 净 资 产 时 稳 定 公 司 股 价 的 措 施, 按 照 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关 于 进 一 步 推 进 新 股 发 行 体 制 改 革 的 意 见 ( 证 监 会 公 告 2013 42 号 ) 的 相 关 要 求, 结 合 本 公 司 实 际 情 况, 制 定 本 预 案 1 启 动 稳 定 股 价 措 施 的 条 件 1-1-3

公 司 股 票 自 挂 牌 上 市 之 日 起 三 年 内, 一 旦 出 现 连 续 20 个 交 易 日 公 司 股 票 收 盘 价 均 低 于 公 司 每 股 净 资 产 ( 每 股 净 资 产 = 上 一 会 计 年 度 末 经 审 计 的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股 东 权 益 合 计 数 / 股 本 总 额, 下 同 ) 情 形 时, 公 司 及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应 启 动 稳 定 股 价 措 施 在 公 司 及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的 稳 定 股 价 措 施 实 施 完 成 之 日 起 3 个 交 易 日 公 司 股 票 收 盘 价 仍 均 低 于 公 司 每 股 净 资 产 时, 公 司 非 独 立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应 启 动 稳 定 股 价 措 施 2 稳 定 股 价 的 具 体 措 施 (1) 公 司 回 购 公 司 应 在 符 合 上 市 公 司 回 购 社 会 公 众 股 份 管 理 办 法 ( 试 行 ) 及 关 于 上 市 公 司 以 集 中 竞 价 交 易 方 式 回 购 股 份 的 补 充 规 定 等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的 规 定 且 不 应 导 致 公 司 股 权 分 布 不 符 合 上 市 条 件 的 前 提 下, 向 社 会 公 众 股 东 回 购 股 份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对 回 购 股 份 做 出 决 议, 须 经 出 席 会 议 的 股 东 所 持 表 决 权 的 三 分 之 二 以 上 通 过,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承 诺 就 该 等 回 购 事 宜 在 股 东 大 会 中 投 赞 成 票 公 司 为 稳 定 股 价 之 目 的 进 行 股 份 回 购 的, 除 应 符 合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要 求 之 外, 还 应 符 合 下 列 各 项 :1 回 购 股 份 的 价 格 不 高 于 每 股 净 资 产 ;2 公 司 单 次 用 于 回 购 股 份 的 资 金 不 得 低 于 上 一 年 度 经 审 计 实 现 的 可 供 分 配 利 润 的 20%, 且 不 应 低 于 3,000 万 元 ;3 连 续 12 个 月 内 公 司 回 购 股 份 数 量 不 得 超 过 公 司 总 股 本 的 2%;4 公 司 用 于 回 购 股 份 的 资 金 总 额 累 计 不 超 过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新 股 所 募 集 资 金 的 总 额 公 司 董 事 会 公 告 回 购 股 份 预 案 后, 公 司 股 票 收 盘 价 格 连 续 10 个 交 易 日 超 过 每 股 净 资 产 时, 公 司 董 事 会 应 作 出 决 议 终 止 回 购 股 份 事 宜 在 公 司 符 合 本 预 案 规 定 的 回 购 股 份 的 相 关 条 件 的 情 况 下, 公 司 董 事 会 经 综 合 考 虑 公 司 经 营 发 展 实 际 情 况 公 司 所 处 行 业 情 况 公 司 股 价 的 二 级 市 场 表 现 情 况 公 司 现 金 流 量 状 况 社 会 资 金 成 本 和 外 部 融 资 环 境 等 因 素, 认 为 公 司 不 宜 或 暂 无 须 回 购 股 票 的, 经 董 事 会 决 议 通 过 并 经 半 数 以 上 独 立 董 事 同 意 后, 应 将 不 回 购 股 票 以 稳 定 股 价 事 宜 提 交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并 经 出 席 会 议 的 股 东 所 持 表 决 权 的 三 分 之 二 以 上 通 过 (2)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增 持 1-1-4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应 在 符 合 上 市 公 司 收 购 管 理 办 法 等 法 律 法 规 的 条 件 和 要 求 且 不 应 导 致 公 司 股 权 分 布 不 符 合 上 市 条 件 的 前 提 下, 对 公 司 股 票 进 行 增 持 控 股 股 东 中 新 集 团, 实 际 控 制 人 陈 德 松 江 珍 慧 承 诺 :1 增 持 价 格 不 高 于 公 司 每 股 净 资 产 ;2 连 续 十 二 个 月 增 持 总 金 额 不 高 于 上 一 年 度 本 机 构 / 人 自 公 司 获 得 的 现 金 分 红 ;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增 持 公 司 股 份 方 案 公 告 后, 公 司 股 票 收 盘 价 格 连 续 10 个 交 易 日 超 过 每 股 净 资 产 时,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可 以 终 止 增 持 股 份 (3) 非 独 立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增 持 公 司 非 独 立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应 在 符 合 上 市 公 司 收 购 管 理 办 法 及 上 市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和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所 持 本 公 司 股 份 及 其 变 动 管 理 规 则 等 法 律 法 规 的 条 件 和 要 求 且 不 应 导 致 公 司 股 权 分 布 不 符 合 上 市 条 件 的 前 提 下, 对 公 司 股 票 进 行 增 持 非 独 立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承 诺, 连 续 十 二 个 月 内 用 于 增 持 公 司 股 份 的 货 币 资 金 不 低 于 其 上 年 度 薪 酬 的 30%, 但 不 高 于 80% 非 独 立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增 持 公 司 股 份 方 案 公 告 后, 公 司 股 票 收 盘 价 格 连 续 10 个 交 易 日 超 过 每 股 净 资 产 时, 非 独 立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可 以 终 止 增 持 股 份 公 司 在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A 股 股 票 上 市 后 三 年 内 新 聘 任 的 非 独 立 董 事 和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应 当 遵 守 本 预 案 并 签 署 相 关 承 诺 3 稳 定 股 价 措 施 的 启 动 程 序 (1) 公 司 回 购 1 公 司 董 事 会 应 在 启 动 条 件 触 发 之 日 起 3 个 交 易 日 内 做 出 实 施 回 购 股 份 或 不 实 施 回 购 股 份 的 决 议 2 公 司 董 事 会 应 当 在 做 出 决 议 后 的 2 个 交 易 日 内 公 告 董 事 会 决 议 回 购 股 份 预 案 ( 应 包 括 拟 回 购 的 数 量 范 围 价 格 区 间 完 成 时 间 等 信 息 ) 或 不 回 购 股 份 的 理 由, 并 发 布 召 开 股 东 大 会 的 通 知 3 经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决 定 实 施 回 购 的, 公 司 应 在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做 出 之 日 起 5 个 交 易 日 内 开 始 启 动 回 购, 并 应 在 履 行 完 毕 法 律 法 规 规 定 的 程 序 后 30 日 内 实 施 完 毕 1-1-5

4 公 司 回 购 方 案 实 施 完 毕 后, 应 在 2 个 交 易 日 内 公 告 公 司 股 份 变 动 报 告, 并 依 法 注 销 所 回 购 的 股 份, 办 理 工 商 变 更 登 记 手 续 (2) 控 股 股 东 增 持 1 控 股 股 东 应 在 启 动 条 件 触 发 之 日 起 5 个 交 易 日 内, 就 其 增 持 公 司 A 股 股 票 的 具 体 计 划 ( 应 包 括 拟 增 持 的 数 量 范 围 价 格 区 间 完 成 时 间 等 信 息 ) 书 面 通 知 公 司 并 由 公 司 进 行 公 告 2 控 股 股 东 应 在 增 持 公 告 作 出 之 日 起 5 个 交 易 日 内 开 始 启 动 增 持, 并 应 在 履 行 完 毕 法 律 法 规 规 定 的 程 序 后 30 日 内 实 施 完 毕 (3) 非 独 立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增 持 1 在 公 司 及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的 稳 定 股 价 措 施 实 施 完 成 之 日 起 3 个 交 易 日 公 司 股 票 收 盘 价 仍 均 低 于 公 司 每 股 净 资 产 时, 在 启 动 条 件 触 发 之 日 起 5 个 交 易 日 内, 非 独 立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应 就 其 增 持 公 司 A 股 股 票 的 具 体 计 划 ( 应 包 括 拟 增 持 的 数 量 范 围 价 格 区 间 完 成 时 间 等 信 息 ) 书 面 通 知 公 司 并 由 公 司 进 行 公 告 2 非 独 立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应 在 增 持 公 告 作 出 之 日 起 5 个 交 易 日 内 开 始 启 动 增 持, 并 应 在 履 行 完 毕 法 律 法 规 规 定 的 程 序 后 30 日 内 实 施 完 毕 (4) 在 上 述 公 司 回 购 股 份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增 持 股 份 等 方 案 均 实 施 完 毕 之 日 起 3 个 月 后, 如 果 公 司 A 股 股 票 收 盘 价 格 连 续 20 个 交 易 日 仍 低 于 每 股 净 资 产, 则 应 依 照 本 预 案 的 规 定, 开 展 公 司 回 购 股 份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非 独 立 董 事 及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增 持 股 份 工 作 ( 三 ) 关 于 因 信 息 披 露 重 大 违 规 回 购 新 股 购 回 股 份 赔 偿 损 失 的 相 关 承 诺 1 公 司 相 关 承 诺 本 公 司 承 诺 : 如 公 司 招 股 说 明 书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对 判 断 公 司 是 否 符 合 法 律 规 定 的 发 行 条 件 构 成 重 大 实 质 影 响 且 经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部 门 认 定 的, 公 司 将 依 法 回 购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的 全 部 新 股 公 司 将 在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部 门 认 定 有 关 违 法 事 实 的 2 个 交 易 日 内 进 行 公 告, 并 在 3 个 交 易 日 内 根 据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及 公 司 章 程 的 规 定 召 开 董 事 会 并 发 出 召 开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通 知, 在 召 开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并 经 相 关 主 管 部 门 批 准 或 备 案 后 启 动 股 份 回 购 措 施, 回 购 价 格 以 有 关 违 法 1-1-6

事 实 被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部 门 认 定 的 公 告 日 前 30 个 交 易 日 公 司 股 票 交 易 均 价 确 定 如 公 司 招 股 说 明 书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致 使 投 资 者 在 证 券 交 易 中 遭 受 损 失 的, 将 依 法 赔 偿 投 资 者 损 失 有 权 获 得 赔 偿 的 投 资 者 资 格 投 资 者 损 失 的 范 围 认 定 赔 偿 主 体 之 间 的 责 任 划 分 和 免 责 事 由 按 照 证 券 法 最 高 人 民 法 院 关 于 审 理 证 券 市 场 因 虚 假 陈 述 引 发 的 民 事 赔 偿 案 件 的 若 干 规 定 ( 法 释 [2003]2 号 ) 等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的 规 定 执 行, 如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相 应 修 订, 则 按 彼 时 有 效 的 法 律 法 规 执 行 2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相 关 承 诺 控 股 股 东 中 新 集 团, 实 际 控 制 人 陈 德 松 江 珍 慧 承 诺 : 如 招 股 说 明 书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对 判 断 公 司 是 否 符 合 法 律 规 定 的 发 行 条 件 构 成 重 大 实 质 影 响 的 且 经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部 门 认 定 的, 本 机 构 / 人 将 按 依 法 购 回 本 次 公 开 发 行 时 公 开 发 售 的 股 份, 购 回 价 格 以 有 关 违 法 事 实 被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部 门 认 定 的 公 告 日 前 30 交 易 日 公 司 股 票 交 易 均 价 确 定 如 招 股 说 明 书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致 使 投 资 者 在 证 券 交 易 中 遭 受 损 失, 本 机 构 / 人 将 依 法 赔 偿 投 资 者 损 失 有 权 获 得 赔 偿 的 投 资 者 资 格 投 资 者 损 失 的 范 围 认 定 赔 偿 主 体 之 间 的 责 任 划 分 和 免 责 事 由 按 照 证 券 法 最 高 人 民 法 院 关 于 审 理 证 券 市 场 因 虚 假 陈 述 引 发 的 民 事 赔 偿 案 件 的 若 干 规 定 ( 法 释 [2003]2 号 ) 等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的 规 定 执 行, 如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相 应 修 订, 则 按 彼 时 有 效 的 法 律 法 规 执 行 3 公 司 全 体 董 事 监 事 及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相 关 承 诺 公 司 全 体 董 事 监 事 及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承 诺 : 如 招 股 说 明 书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致 使 投 资 者 在 证 券 交 易 中 遭 受 损 失, 将 依 法 赔 偿 投 资 者 损 失 有 权 获 得 赔 偿 的 投 资 者 资 格 投 资 者 损 失 的 范 围 认 定 赔 偿 主 体 之 间 的 责 任 划 分 和 免 责 事 由 按 照 证 券 法 最 高 人 民 法 院 关 于 审 理 证 券 市 场 因 虚 假 陈 述 引 发 的 民 事 赔 偿 案 件 的 若 干 规 定 ( 法 释 [2003]2 号 ) 等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的 规 定 执 行, 如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相 应 修 订, 则 按 彼 时 有 效 的 法 律 法 规 执 行 ( 四 ) 公 司 发 行 前 持 股 5% 以 上 股 东 的 持 股 意 向 及 减 持 意 向 1 控 股 股 东 中 新 集 团 的 持 股 意 向 及 减 持 意 向 1-1-7

(1) 在 锁 定 期 满 后 的 二 十 四 个 月 内, 中 新 集 团 减 持 股 份 数 量 不 超 过 锁 定 期 满 时 其 持 有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的 5% (2) 如 果 在 锁 定 期 满 后 的 二 十 四 个 月 内 进 行 减 持 的, 减 持 股 票 的 价 格 不 低 于 发 行 价 ( 若 公 司 股 票 在 此 期 间 发 生 派 息 送 股 资 本 公 积 转 增 股 本 等 除 权 除 息 事 项 的, 发 行 价 相 应 调 整 ) (3) 每 次 减 持 时, 中 新 集 团 将 通 知 公 司 将 该 次 减 持 的 数 量 价 格 区 间 时 间 区 间 等 内 容 提 前 三 个 交 易 日 予 以 公 告 2 共 同 实 际 控 制 人 陈 德 松 江 珍 慧 的 持 股 意 向 及 减 持 意 向 (1) 在 锁 定 期 满 后 的 二 十 四 个 月 内, 陈 德 松 或 江 珍 慧 减 持 股 份 数 量 不 超 过 锁 定 期 满 时 其 分 别 直 接 或 间 接 持 有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的 5% (2) 如 果 在 锁 定 期 满 后 的 二 十 四 个 月 内 进 行 减 持 的, 减 持 股 票 的 价 格 不 低 于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价 格 ( 若 公 司 股 票 在 此 期 间 发 生 派 息 送 股 资 本 公 积 转 增 股 本 等 除 权 除 息 事 项 的, 发 行 价 相 应 调 整 ) (3) 每 次 减 持 时, 陈 德 松 或 江 珍 慧 将 通 知 公 司 将 该 次 减 持 的 数 量 价 格 区 间 时 间 区 间 等 内 容 提 前 三 个 交 易 日 予 以 公 告 3 其 他 发 行 前 持 股 5% 以 上 的 股 东 联 创 永 溢 浙 商 长 海 的 持 股 意 向 及 减 持 意 向 (1) 联 创 永 溢 的 持 股 意 向 及 减 持 意 向 在 锁 定 期 满 后, 联 创 永 溢 将 根 据 自 身 投 资 决 策 安 排 及 公 司 股 价 情 况 对 所 持 公 司 股 份 做 出 相 应 减 持 安 排 ; 在 不 违 背 限 制 性 条 件 的 前 提 下, 预 计 在 锁 定 期 满 后 二 十 四 个 月 内 减 持 完 毕 全 部 股 份 减 持 时, 联 创 永 溢 将 通 知 公 司 提 前 三 个 交 易 日 予 以 公 告 (2) 浙 商 创 投 的 持 股 意 向 及 减 持 意 向 在 锁 定 期 满 后, 浙 商 长 海 将 根 据 自 身 投 资 决 策 安 排 及 公 司 股 价 情 况 对 所 持 公 司 股 份 做 出 相 应 减 持 安 排 ; 在 不 违 背 限 制 性 条 件 的 前 提 下, 预 计 在 锁 定 期 满 后 二 十 四 个 月 内 减 持 完 毕 全 部 股 份 减 持 时, 浙 商 长 海 将 通 知 公 司 提 前 三 个 交 易 日 予 以 公 告 1-1-8

( 五 ) 公 司 及 其 控 股 股 东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及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等 责 任 主 体 未 能 履 行 承 诺 时 的 约 束 措 施 1 公 司 未 能 履 行 承 诺 时 的 约 束 措 施 公 司 作 出 公 开 承 诺 事 项 的, 当 出 现 未 能 履 行 承 诺 的 情 况 时 : (1) 及 时 充 分 披 露 承 诺 未 能 履 行 无 法 履 行 或 无 法 按 期 履 行 的 具 体 原 因 ; (2) 自 愿 接 受 社 会 和 监 管 部 门 的 监 督, 及 时 改 正 并 继 续 履 行 有 关 公 开 承 诺 ; (3) 因 违 反 承 诺 给 投 资 者 造 成 损 失 的, 依 法 对 投 资 者 进 行 赔 偿 2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未 能 履 行 承 诺 时 的 约 束 措 施 控 股 股 东 中 新 集 团 共 同 实 际 控 制 人 陈 德 松 江 珍 慧 作 出 公 开 承 诺 事 项 的, 当 出 现 未 能 履 行 承 诺 的 情 况 时 : (1) 通 过 公 司 及 时 充 分 披 露 其 承 诺 未 能 履 行 无 法 履 行 或 无 法 按 期 履 行 的 具 体 原 因 ; (2) 自 愿 接 受 社 会 和 监 管 部 门 的 监 督, 及 时 改 正 并 继 续 履 行 有 关 公 开 承 诺 ; (3) 因 违 反 承 诺 给 公 司 或 投 资 者 造 成 损 失 的, 依 法 对 公 司 或 投 资 者 进 行 赔 偿 ; (4) 因 违 反 承 诺 所 产 生 的 收 益 全 部 归 公 司 所 有, 公 司 有 权 暂 扣 其 应 得 的 现 金 分 红 和 薪 酬, 同 时 不 得 转 让 其 直 接 及 间 接 持 有 的 公 司 股 份, 直 至 其 将 违 规 收 益 足 额 交 付 公 司 为 止 3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未 能 履 行 承 诺 时 的 约 束 措 施 公 司 相 关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等 责 任 主 体 作 出 公 开 承 诺 事 项 的, 当 出 现 未 能 履 行 承 诺 的 情 况 时 : (1) 通 过 公 司 及 时 充 分 披 露 其 承 诺 未 能 履 行 无 法 履 行 或 无 法 按 期 履 行 的 具 体 原 因 ; (2) 自 愿 接 受 社 会 和 监 管 部 门 的 监 督, 及 时 改 正 并 继 续 履 行 有 关 公 开 承 诺 ; (3) 因 违 反 承 诺 给 公 司 或 投 资 者 造 成 损 失 的, 依 法 对 公 司 或 投 资 者 进 行 赔 偿 ; (4) 因 违 反 承 诺 所 产 生 的 收 益 全 部 归 公 司 所 有, 公 司 有 权 暂 扣 其 应 得 的 现 金 分 红 ( 如 有 ) 和 应 从 公 司 领 取 的 薪 酬, 同 时 不 得 转 让 其 直 接 及 间 接 持 有 的 公 司 股 份 ( 如 有 ), 直 至 其 将 违 规 收 益 足 额 交 付 公 司 为 止 ; 1-1-9

(5) 违 反 承 诺 情 节 严 重 的,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或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半 数 以 上 的 独 立 董 事 有 权 提 请 股 东 大 会 同 意 更 换 相 关 董 事 监 事, 公 司 董 事 会 有 权 解 聘 相 关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4 其 他 发 行 前 持 股 5% 以 上 的 股 东 联 创 永 溢 浙 商 长 海 未 能 履 行 承 诺 时 的 约 束 措 施 其 他 发 行 前 持 股 5% 以 上 的 股 东 联 创 永 溢 浙 商 长 海 作 出 公 开 承 诺 事 项 的, 当 出 现 未 能 履 行 承 诺 的 情 况 时 : (1) 通 过 公 司 及 时 充 分 披 露 其 承 诺 未 能 履 行 无 法 履 行 或 无 法 按 期 履 行 的 具 体 原 因 ; (2) 自 愿 接 受 社 会 和 监 管 部 门 的 监 督, 及 时 改 正 并 继 续 履 行 有 关 公 开 承 诺 ; (3) 因 违 反 承 诺 给 公 司 或 投 资 者 造 成 损 失 的, 依 法 对 公 司 或 投 资 者 进 行 赔 偿 ; (4) 因 违 反 承 诺 所 产 生 的 收 益 全 部 归 公 司 所 有, 公 司 有 权 暂 扣 其 应 得 的 现 金 分 红, 同 时 不 得 转 让 其 直 接 及 间 接 持 有 的 公 司 股 份, 直 至 其 将 违 规 收 益 足 额 交 付 公 司 为 止 ( 六 ) 本 次 发 行 相 关 中 介 机 构 的 承 诺 国 信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承 诺 : 如 本 保 荐 机 构 在 本 次 发 行 工 作 期 间 未 勤 勉 尽 责, 导 致 本 保 荐 机 构 所 制 作 出 具 的 文 件 对 重 大 事 件 作 出 违 背 事 实 真 相 的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在 披 露 信 息 时 发 生 重 大 遗 漏, 并 造 成 投 资 者 直 接 经 济 损 失 的, 在 该 等 违 法 事 实 被 认 定 后, 本 保 荐 机 构 将 本 着 积 极 协 商 切 实 保 障 投 资 者 特 别 是 中 小 投 资 者 利 益 的 原 则, 自 行 并 督 促 发 行 人 及 其 他 过 错 方 一 并 对 投 资 者 直 接 遭 受 的 可 测 算 的 经 济 损 失, 选 择 与 投 资 者 和 解 通 过 第 三 方 与 投 资 者 调 解 及 设 立 投 资 者 赔 偿 基 金 等 方 式 进 行 赔 偿 本 保 荐 机 构 保 证 遵 守 以 上 承 诺, 勤 勉 尽 责 地 开 展 业 务, 维 护 投 资 者 合 法 权 益, 并 对 此 承 担 责 任 国 浩 律 师 ( 杭 州 ) 事 务 所 承 诺 : 因 本 所 为 发 行 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制 作 出 具 的 文 件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给 投 资 者 造 成 损 失 的, 将 依 法 赔 偿 投 资 者 损 失 有 权 获 得 赔 偿 的 投 资 者 资 格 投 资 者 损 失 的 范 围 认 定 赔 偿 主 体 之 间 的 责 任 划 分 和 免 责 事 由 按 照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证 券 法 最 高 人 民 法 院 关 于 审 理 证 券 市 场 因 虚 假 陈 述 引 发 的 民 事 赔 偿 案 件 的 若 干 规 定 ( 法 释 [2003]2 号 ) 等 1-1-10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的 规 定 执 行, 如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相 应 修 订, 则 按 彼 时 有 效 的 法 律 法 规 执 行 本 所 将 严 格 履 行 生 效 法 律 文 书 认 定 的 赔 偿 方 式 和 赔 偿 金 额, 并 接 受 社 会 监 督, 确 保 投 资 者 合 法 权 益 得 到 有 效 保 护 天 健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承 诺 : 因 本 所 为 发 行 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制 作 出 具 的 文 件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给 投 资 者 造 成 损 失 的, 将 依 法 赔 偿 投 资 者 损 失 二 公 司 股 东 公 开 发 售 股 份 对 公 司 控 制 权 治 理 结 构 及 生 产 经 营 等 产 生 的 影 响 本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前,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中 新 集 团 直 接 持 有 公 司 68.25% 的 股 份, 共 同 实 际 控 制 人 陈 德 松 江 珍 慧 除 通 过 中 新 集 团 间 接 持 有 公 司 股 份 外, 还 分 别 直 接 持 有 公 司 9.625% 的 股 份 本 次 发 行 完 成 后, 公 司 公 开 发 行 的 股 份 数 量 不 低 于 公 司 发 行 后 股 份 总 数 的 25%, 且 不 超 过 5,010 万 股, 公 司 股 东 公 开 发 售 股 份 数 量 不 超 过 2,500 万 股, 且 不 超 过 自 愿 设 定 12 个 月 及 以 上 限 售 期 的 投 资 者 获 得 配 售 股 份 的 数 量, 股 东 公 开 发 售 股 份 后 陈 德 松 江 珍 慧 直 接 及 间 接 持 有 公 司 股 份 占 发 行 后 公 司 总 股 本 的 比 例 不 低 于 63.75% 综 上, 本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方 案 对 公 司 控 制 权 治 理 结 构 及 生 产 经 营 不 会 产 生 重 大 影 响 三 股 利 分 配 政 策 ( 一 ) 本 次 发 行 完 成 前 滚 存 利 润 的 分 配 方 案 经 公 司 2012 年 第 一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及 2013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同 意 通 过 公 司 发 行 前 滚 存 利 润 分 配 方 案 : 若 本 公 司 本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并 上 市 方 案 经 中 国 证 监 会 核 准 并 得 以 实 施,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前 滚 存 的 未 分 配 利 润 在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并 上 市 后 由 新 老 股 东 共 同 享 有 ( 二 ) 公 司 上 市 后 的 股 利 分 配 政 策 公 司 经 充 分 考 虑 全 体 股 东 的 利 益, 并 根 据 公 司 的 经 营 业 绩 现 金 流 量 财 务 状 况 业 务 开 展 状 况 和 发 展 前 景 及 其 他 等 重 要 因 素, 依 据 公 司 章 程 的 规 定, 公 司 1-1-11

拟 定 了 上 市 后 未 来 三 年 股 利 分 配 的 具 体 政 策 如 下 : 1 利 润 分 配 的 形 式 公 司 可 以 采 取 现 金 股 票 或 者 现 金 与 股 票 相 结 合 的 方 式 分 配 利 润, 利 润 分 配 不 超 过 累 计 可 分 配 利 润 的 范 围, 不 得 损 害 公 司 持 续 经 营 能 力 在 符 合 现 金 分 红 的 条 件 下, 公 司 应 当 优 先 采 取 现 金 分 红 的 方 式 进 行 利 润 分 配, 原 则 上 每 年 度 进 行 一 次 现 金 分 红, 公 司 董 事 会 可 以 根 据 公 司 盈 利 及 资 金 需 求 情 况 提 议 公 司 进 行 中 期 现 金 分 红 2 现 金 分 红 的 具 体 条 件 公 司 在 当 年 盈 利 且 累 计 未 分 配 利 润 为 正, 且 保 证 公 司 能 够 持 续 经 营 和 长 期 发 展 的 前 提 下, 如 公 司 无 重 大 资 金 支 出 安 排, 公 司 应 当 采 取 现 金 方 式 分 配 股 利 3 现 金 分 红 的 比 例 在 符 合 现 金 分 红 的 条 件 且 公 司 未 来 十 二 个 月 内 无 重 大 资 金 支 出 发 生 的 情 况 下, 公 司 每 年 以 现 金 方 式 分 配 的 利 润 不 少 于 当 年 实 现 的 可 供 分 配 利 润 的 百 分 之 十 公 司 董 事 会 应 当 综 合 考 虑 所 处 行 业 特 点 发 展 阶 段 自 身 经 营 模 式 盈 利 水 平 以 及 是 否 有 重 大 资 金 支 出 安 排 等 因 素, 区 分 下 列 情 形, 并 按 照 公 司 章 程 规 定 的 程 序, 提 出 差 异 化 的 现 金 分 红 政 策 : (1) 公 司 发 展 阶 段 属 成 熟 期 且 无 重 大 资 金 支 出 安 排 的, 进 行 利 润 分 配 时, 现 金 分 红 在 本 次 利 润 分 配 中 所 占 比 例 最 低 应 达 到 80%; (2) 公 司 发 展 阶 段 属 成 熟 期 且 有 重 大 资 金 支 出 安 排 的, 进 行 利 润 分 配 时, 现 金 分 红 在 本 次 利 润 分 配 中 所 占 比 例 最 低 应 达 到 40%; (3) 公 司 发 展 阶 段 属 成 长 期 且 有 重 大 资 金 支 出 安 排 的, 进 行 利 润 分 配 时, 现 金 分 红 在 本 次 利 润 分 配 中 所 占 比 例 最 低 应 达 到 20%; 公 司 发 展 阶 段 不 易 区 分 但 有 重 大 资 金 支 出 安 排 的, 按 照 前 项 规 定 处 理 重 大 资 金 支 出 是 指 : (1) 公 司 未 来 十 二 个 月 内 拟 对 外 投 资 收 购 资 产 或 购 买 设 备 累 计 支 出 达 到 或 超 过 公 司 最 近 一 期 经 审 计 净 资 产 的 15%; 或 (2) 公 司 未 来 十 二 个 月 内 拟 对 外 投 资 收 购 资 产 或 购 买 设 备 累 计 支 出 达 到 或 超 过 公 司 最 近 一 期 经 审 计 总 资 产 的 10% 1-1-12

公 司 目 前 发 展 阶 段 属 于 成 长 期 且 未 来 有 重 大 资 金 投 入 支 出 安 排, 进 行 利 润 分 配 时, 现 金 分 红 在 本 次 利 润 分 配 中 所 占 比 例 最 低 应 达 到 20% 随 着 公 司 的 不 断 发 展, 公 司 董 事 会 认 为 公 司 的 发 展 阶 段 属 于 成 熟 期 的, 则 根 据 公 司 有 无 重 大 资 金 支 出 安 排 计 划, 由 董 事 会 按 照 公 司 章 程 规 定 的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调 整 的 程 序 提 请 股 东 大 会 决 定 提 高 现 金 分 红 在 本 次 利 润 分 配 中 的 最 低 比 例 4 发 放 股 票 股 利 的 具 体 条 件 公 司 在 经 营 情 况 良 好, 并 且 董 事 会 认 为 公 司 股 票 价 格 与 公 司 股 本 规 模 不 匹 配 发 放 股 票 股 利 有 利 于 公 司 全 体 股 东 整 体 利 益 时, 可 以 在 满 足 上 述 现 金 分 红 的 条 件 下, 提 出 股 票 股 利 分 配 预 案 有 关 公 司 本 次 发 行 后 的 股 利 分 配 政 策 及 股 东 分 红 回 报 规 划 请 详 细 阅 读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第 十 三 节 三 发 行 后 的 股 利 分 配 政 策 的 具 体 内 容 四 本 公 司 特 别 提 醒 投 资 者 注 意 风 险 因 素 中 的 下 列 风 险 ( 一 ) 客 户 相 对 集 中 的 风 险 公 司 的 经 营 模 式 与 所 在 行 业 的 特 点 决 定 了 客 户 集 中 度 相 对 较 高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前 五 大 客 户 销 售 收 入 占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的 比 例 分 别 为 68.97% 77.84% 和 79.70% 公 司 2012 年 的 第 三 大 客 户 Qbell Technology S.P.A 在 2013 年 因 自 身 经 营 状 况 原 因 进 入 破 产 程 序 ;2012 年 及 2013 年 的 前 五 大 客 户 Tempo(AUST)Pty Ltd. 和 Westinghouse Digital LLC 均 已 不 在 2014 年 前 五 大 客 户 之 列, 而 海 尔 国 际 ( 香 港 ) 有 限 公 司 TCL 海 外 电 子 ( 惠 州 ) 有 限 公 司 四 川 长 虹 电 器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等 国 内 品 牌 或 国 内 客 户 均 跻 身 2014 年 公 司 前 五 大 客 户 如 果 公 司 现 有 大 客 户 也 因 自 身 经 营 状 况 或 其 他 原 因 而 减 少 或 终 止 与 公 司 的 合 作, 则 有 可 能 导 致 公 司 经 营 计 划 调 整 短 期 经 营 业 绩 波 动 或 下 滑, 不 排 除 公 司 可 能 在 股 票 发 行 上 市 当 年 出 现 营 业 利 润 较 上 年 下 滑 50% 以 上 的 情 形 公 司 第 一 大 客 户 Sceptre Inc. 报 告 期 内 收 入 分 别 为 62,301.86 万 元 82,233.30 万 元 和 50,154.98 万 元, 占 各 期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的 比 例 分 别 为 31.07% 34.99% 和 21.00%;Sceptre Inc. 报 告 期 各 期 末 应 收 账 款 余 额 分 别 为 21,020.01 万 元 40,955.74 万 元 和 39,952.62 万 元, 占 各 期 末 应 收 账 款 余 额 的 比 例 分 别 为 32.33% 49.78% 和 56.27%, 其 中,2014 年 末 6 个 月 以 上 的 应 收 账 款 余 额 25,760.35 1-1-13

万 元 如 果 Sceptre Inc. 因 自 身 经 营 状 况 恶 化 而 减 少 或 终 止 与 公 司 的 合 作, 或 无 力 偿 还 应 收 账 款, 则 有 可 能 导 致 公 司 短 期 经 营 业 绩 波 动 或 下 滑, 不 排 除 公 司 可 能 在 股 票 发 行 上 市 当 年 出 现 营 业 利 润 较 上 年 下 滑 50% 以 上 甚 至 亏 损 的 情 形 ( 二 ) 应 收 账 款 坏 账 风 险 目 前, 公 司 产 品 以 外 销 为 主, 外 销 结 算 方 式 包 括 L/C( 信 用 证 ) D/A( 托 收 ) T/T( 电 汇 ) O/A( 赊 销 ) 等 公 司 对 采 用 托 收 和 赊 销 方 式 结 算 的 客 户 有 选 择 地 向 中 信 保 投 保 出 口 信 用 保 险, 保 险 条 款 约 定 中 信 保 对 因 买 方 破 产 拖 欠 货 款 拒 绝 接 受 货 物 或 政 治 原 因 等 不 同 种 类 风 险 给 予 公 司 80%-90% 的 赔 付, 但 亦 不 能 完 全 避 免 坏 账 2013 年, 公 司 因 三 个 客 户 进 入 破 产 程 序 或 停 业 状 态 而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2,801.71 万 元 2014 年 末, 公 司 应 收 账 款 余 额 71,001.50 万 元, 其 中 账 龄 在 1-2 年 及 2-3 年 的 逾 期 应 收 账 款 ( 包 括 已 单 项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部 分 ) 分 别 为 2,689.33 万 元 和 869.14 万 元 已 有 客 户 的 回 款 能 力 受 区 域 宏 观 经 济 区 域 市 场 终 端 需 求 当 地 政 府 产 业 政 策 及 客 户 自 身 经 营 情 况 等 多 种 因 素 影 响, 如 果 未 来 公 司 的 主 要 客 户 因 上 述 原 因 导 致 其 破 产 或 支 付 能 力 恶 化 等 情 况 而 同 时 拖 欠 公 司 货 款, 则 有 可 能 导 致 公 司 计 提 坏 帐 准 备, 甚 至 不 排 除 公 司 可 能 在 股 票 发 行 上 市 当 年 出 现 营 业 利 润 较 上 年 下 滑 50% 以 上 的 情 形 ( 三 ) 消 费 电 子 行 业 终 端 需 求 影 响 公 司 经 营 的 风 险 公 司 立 足 于 消 费 电 子 ODM 行 业, 服 务 于 全 球 消 费 电 子 品 牌 商 和 零 售 商, 行 业 终 端 需 求 对 公 司 经 营 业 绩 有 直 接 影 响 全 球 消 费 电 子 行 业 的 终 端 需 求 受 宏 观 经 济 景 气 度 居 民 可 支 配 收 入 技 术 革 新 消 费 习 惯 政 府 产 业 政 策 和 政 治 等 因 素 的 变 化 而 呈 现 周 期 性 波 动 的 特 征 例 如,2008 年 爆 发 的 金 融 危 机 导 致 欧 美 经 济 低 迷,2012 年 全 球 液 晶 电 视 出 货 量 下 降 0.88%, 而 2014 年 又 因 北 美 印 度 及 其 他 亚 太 国 家 新 一 轮 换 机 潮 导 致 增 速 恢 复 至 7% 如 果 未 来 全 球 经 济 再 次 陷 入 危 机, 消 费 电 子 行 业 技 术 革 新 速 度 趋 缓, 或 居 民 消 费 习 惯 政 府 产 业 政 策 和 政 治 等 因 素 出 现 不 利 变 化, 将 对 公 司 订 单 的 持 续 性 和 稳 定 性 造 成 较 大 影 响, 从 而 导 致 公 司 经 营 业 绩 出 现 波 动 此 外, 消 费 电 子 行 业 终 端 需 求 热 点 快 速 变 化, 产 品 时 尚 性 强 更 新 换 代 速 度 1-1-14

快 品 牌 众 多, 消 费 者 对 不 同 品 牌 不 同 产 品 的 偏 好 变 化 速 度 快, 例 如 2014 年 以 来, 大 屏 幕 智 能 手 机 销 量 增 长 以 及 消 费 者 更 换 周 期 的 趋 缓 导 致 平 板 电 脑 产 品 需 求 已 逐 步 减 弱 消 费 电 子 行 业 这 一 特 点 导 致 不 同 品 牌 的 产 品 市 场 占 有 率 的 结 构 变 化 周 期 相 对 短 于 其 他 传 统 行 业 如 果 公 司 下 游 行 业 的 技 术 产 品 性 能 在 未 来 出 现 重 大 革 新, 消 费 电 子 产 品 行 业 的 市 场 格 局 将 发 生 变 化, 公 司 所 合 作 的 消 费 电 子 品 牌 商 可 能 在 快 速 市 场 变 化 中 因 行 业 洗 牌 或 其 他 原 因 出 现 经 营 状 况 恶 化 的 情 况, 而 公 司 又 无 法 及 时 开 拓 新 的 客 户, 将 会 在 短 期 内 影 响 公 司 的 盈 利 能 力 和 经 营 业 绩 素 五 请 投 资 者 在 报 价 申 购 过 程 中 关 注 公 司 股 东 发 售 股 份 的 因 本 次 发 行 完 成 后, 公 司 公 开 发 行 新 股 及 股 东 公 开 发 售 股 份 合 计 不 低 于 公 司 发 行 后 股 份 总 数 的 25%, 且 不 超 过 5,010 万 股, 公 司 股 东 公 开 发 售 股 份 数 量 不 超 过 2,500 万 股, 且 不 超 过 自 愿 设 定 12 个 月 及 以 上 限 售 期 的 投 资 者 获 得 配 售 股 份 的 数 量 发 行 方 案 见 详 见 第 二 节 本 次 发 行 概 况 具 体 内 容 请 投 资 者 在 报 价 申 购 过 程 中 关 注 公 司 股 东 发 售 股 份 的 因 素 1-1-15

目 录 重 大 事 项 提 示... 3 一 本 次 发 行 的 相 关 重 要 承 诺 和 说 明...3 二 公 司 股 东 公 开 发 售 股 份 对 公 司 控 制 权 治 理 结 构 及 生 产 经 营 等 产 生 的 影 响...11 三 股 利 分 配 政 策...11 四 本 公 司 特 别 提 醒 投 资 者 注 意 风 险 因 素 中 的 下 列 风 险...13 五 请 投 资 者 在 报 价 申 购 过 程 中 关 注 公 司 股 东 发 售 股 份 的 因 素...15 释 义... 20 一 普 通 术 语...20 二 专 业 术 语...22 第 一 节 概 览... 25 一 发 行 人 概 况...25 二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与 实 际 控 制 人...28 三 公 司 的 主 要 财 务 数 据 及 主 要 财 务 指 标...28 四 本 次 发 行 情 况...29 五 募 集 资 金 主 要 用 途...30 第 二 节 本 次 发 行 概 况... 31 一 本 次 发 行 的 基 本 情 况...31 二 本 次 发 行 有 关 机 构...32 三 与 本 次 发 行 上 市 有 关 的 重 要 日 期...34 第 三 节 风 险 因 素... 35 一 客 户 相 对 集 中 的 风 险...35 二 应 收 账 款 坏 账 风 险...36 三 消 费 电 子 行 业 终 端 需 求 影 响 公 司 经 营 的 风 险...36 四 依 赖 国 外 市 场 的 风 险...37 五 租 赁 集 体 土 地 建 造 厂 房 的 风 险...37 六 汇 率 波 动 风 险...38 七 经 营 业 绩 季 节 性 波 动 的 风 险...39 八 市 场 竞 争 风 险...40 九 劳 动 力 成 本 上 升 及 用 工 短 缺 的 风 险...40 十 主 要 零 部 件 Open Cell 供 应 不 足 的 风 险...41 十 一 公 司 规 模 扩 张 导 致 产 能 利 用 不 足 固 定 资 产 折 旧 增 加 从 而 影 响 经 营 业 绩 的 风 险...41 十 二 产 品 质 量 风 险...41 十 三 企 业 税 收 优 惠 政 策 变 动 的 风 险...42 十 四 出 口 退 税 政 策 变 化 的 风 险...42 十 五 境 内 销 售 占 比 上 升 导 致 综 合 毛 利 率 降 低 的 风 险...43 十 六 经 营 规 模 扩 张 导 致 的 管 理 风 险...43 十 七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风 险...43 十 八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下 降 的 风 险...44 十 九 股 权 结 构 相 对 集 中 及 实 际 控 制 人 控 制 风 险...44 1-1-16

第 四 节 发 行 人 基 本 情 况... 45 一 发 行 人 基 本 情 况... 45 二 发 行 人 的 改 制 重 组 情 况... 45 三 发 行 人 独 立 经 营 情 况... 47 四 发 行 人 的 股 本 形 成 及 重 大 资 产 重 组 情 况... 48 五 发 行 人 的 组 织 架 构... 52 六 发 行 人 子 公 司 及 分 公 司 情 况... 53 七 发 起 人 持 股 5% 以 上 的 主 要 股 东 及 实 际 控 制 人 基 本 情 况... 55 八 发 行 人 股 本 情 况... 77 九 发 行 人 内 部 职 工 股 工 会 持 股 等 情 况... 79 十 发 行 人 员 工 及 其 社 会 保 障 情 况... 79 十 一 持 有 发 行 人 5% 以 上 股 份 的 股 东 及 作 为 股 东 的 董 事 监 事 及 高 管 人 员 的 重 要 承 诺... 83 第 五 节 业 务 与 技 术... 84 一 主 营 业 务 基 本 情 况...84 二 公 司 所 处 行 业 基 本 情 况...86 三 公 司 在 行 业 中 的 竞 争 地 位...112 四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的 具 体 情 况...115 五 公 司 主 要 产 品 技 术 水 平 和 研 发 情 况...137 六 主 要 固 定 资 产 和 无 形 资 产...145 七 境 外 经 营 情 况...157 八 质 量 控 制 情 况...157 九 公 司 名 称 冠 有 科 技 的 依 据...162 第 六 节 同 业 竞 争 与 关 联 交 易... 163 一 同 业 竞 争...163 二 关 联 方 与 关 联 关 系...164 三 关 联 交 易...168 四 关 联 交 易 的 决 策 权 限 与 程 序...175 五 关 联 交 易 履 行 的 法 律 程 序 及 独 立 董 事 对 关 联 交 易 事 项 的 意 见...176 六 公 司 减 少 关 联 交 易 的 措 施...176 第 七 节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与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177 一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与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情 况...177 二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及 其 近 亲 属 持 股 情 况...180 三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对 外 投 资 情 况...181 四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的 薪 酬...182 五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的 兼 职 情 况...183 六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相 互 之 间 的 亲 属 关 系...186 七 公 司 与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所 签 订 的 协 议 重 要 承 诺 及 履 行 情 况...186 八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任 职 资 格...187 九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近 三 年 变 动 情 况...187 第 八 节 公 司 治 理... 190 1-1-17

一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独 立 董 事 董 事 会 秘 书 制 度 建 立 健 全 及 运 行 情 况...190 二 发 行 人 近 三 年 违 法 违 规 行 为...203 三 发 行 人 近 三 年 资 金 占 用 及 对 外 担 保 情 况...203 四 发 行 人 内 部 控 制 情 况...203 第 九 节 财 务 会 计 信 息... 206 一 财 务 报 表...206 二 财 务 报 表 编 制 的 基 础 合 并 报 表 范 围 及 变 化 情 况...209 三 报 告 期 内 采 用 的 主 要 会 计 政 策 和 会 计 估 计...209 四 非 经 常 性 损 益...219 五 主 要 资 产 情 况...220 六 主 要 债 项 及 股 东 权 益...221 七 现 金 流 量 情 况...222 八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中 的 重 要 事 项...222 九 近 三 年 主 要 财 务 指 标...223 十 历 次 验 资 情 况...226 第 十 节 管 理 层 讨 论 与 分 析... 227 一 财 务 状 况 分 析...227 二 盈 利 能 力 分 析...253 三 现 金 流 量 分 析...281 四 资 本 性 支 出 分 析 及 其 他 事 项 说 明...286 五 公 司 财 务 状 况 和 盈 利 能 力 的 未 来 趋 势 分 析...286 第 十 一 节 业 务 发 展 目 标... 288 一 业 务 发 展 计 划...288 二 拟 定 上 述 计 划 所 依 据 的 假 设 条 件...292 三 实 施 上 述 计 划 将 面 临 的 主 要 困 难...292 四 确 保 实 现 上 述 计 划 拟 采 用 的 方 式 方 法 或 途 径...292 五 上 述 业 务 发 展 计 划 与 现 有 业 务 的 联 系...293 第 十 二 节 募 集 资 金 运 用... 294 一 募 集 资 金 运 用 计 划...294 二 项 目 实 施 主 体 选 址 及 各 项 保 障 措 施...295 三 年 产 400 万 台 平 板 电 视 扩 产 项 目...297 四 技 术 研 究 院 建 设 项 目...302 五 使 用 募 集 资 金 偿 还 银 行 贷 款 项 目...305 六 产 能 分 析 及 产 能 消 化 措 施...307 七 募 集 资 金 运 用 对 财 务 状 况 及 经 营 成 果 的 影 响...309 第 十 三 节 股 利 分 配 政 策... 311 一 股 利 分 配 政 策...311 二 近 三 年 的 股 利 分 配 情 况...311 三 发 行 后 的 股 利 分 配 政 策...311 四 本 次 发 行 前 滚 存 利 润 的 分 配 政 策...314 1-1-18

第 十 四 节 其 他 重 要 事 项... 315 一 信 息 披 露 制 度 及 投 资 者 服 务 计 划...315 二 重 要 合 同...315 三 对 外 担 保 情 况...317 四 重 大 诉 讼 或 仲 裁 事 项...318 五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涉 及 刑 事 诉 讼 的 情 况...318 第 十 五 节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有 关 中 介 机 构 声 明... 319 第 十 六 节 备 查 文 件... 326 1-1-19

释 义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中, 除 非 另 有 说 明, 下 列 词 汇 具 有 如 下 含 义 : 一 普 通 术 语 公 司 本 公 司 股 份 公 司 发 行 人 中 新 科 技 指 中 新 科 技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原 新 世 纪 光 电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4 年 12 月 12 日 更 名 ) 公 司 章 程 股 东 大 会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新 世 纪 有 限 中 新 电 子 中 新 网 视 中 新 新 材 料 中 新 研 究 院 中 新 家 视 指 中 新 科 技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章 程 指 中 新 科 技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指 中 新 科 技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会 指 中 新 科 技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监 事 会 指 本 公 司 前 身 新 世 纪 光 电 有 限 公 司 指 中 新 国 际 电 子 有 限 公 司, 本 公 司 全 资 子 公 司 指 中 新 国 际 网 视 有 限 公 司, 本 公 司 全 资 子 公 司 指 中 新 国 际 新 材 料 有 限 公 司, 本 公 司 全 资 子 公 司 指 中 新 工 程 技 术 研 究 院 有 限 公 司, 本 公 司 全 资 子 公 司 指 中 新 家 视 有 限 公 司, 本 公 司 全 资 子 公 司 中 新 集 团 新 世 纪 控 股 指 指 中 新 产 业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 原 新 世 纪 控 股 集 团 有 限 公 司,2014 年 11 月 28 日 更 名 ), 本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新 世 纪 控 股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 现 中 新 产 业 集 团 有 限 公 司,2014 年 11 月 28 日 更 名 ), 本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曾 用 名 联 创 永 溢 浙 商 长 海 联 创 永 沂 指 杭 州 联 创 永 溢 创 业 投 资 合 伙 企 业 ( 有 限 合 伙 ), 本 公 司 股 东 指 浙 江 浙 商 长 海 创 业 投 资 合 伙 企 业 ( 有 限 合 伙 ), 本 公 司 股 东 指 上 海 联 创 永 沂 股 权 投 资 中 心 ( 有 限 合 伙 ), 本 公 司 股 东 中 新 国 贸 指 中 新 国 贸 集 团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 原 环 球 控 股 集 团 有 限 公 司,2014 年 12 月 11 日 更 名 ) 新 世 纪 水 产 宁 波 新 世 纪 指 浙 江 新 世 纪 水 产 食 品 有 限 公 司 指 宁 波 新 世 纪 进 出 口 有 限 公 司 中 新 供 应 链 指 中 新 国 际 供 应 链 有 限 公 司 ( 原 浙 江 新 世 纪 进 出 口 有 限 公 司, 2014 年 12 月 11 日 更 名 ) 新 世 纪 物 流 环 宇 集 团 指 浙 江 新 世 纪 国 际 物 流 有 限 公 司 指 环 宇 控 股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中 新 建 设 集 团 指 中 新 国 际 建 设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 原 台 州 环 球 置 业 有 限 公 司,2014 年 12 月 12 日 更 名 ) 中 安 房 地 产 指 台 州 中 安 房 地 产 有 限 公 司 1-1-20

中 安 装 饰 中 安 水 电 中 安 物 业 中 安 建 材 新 世 纪 淮 安 置 业 新 世 纪 担 保 新 世 纪 报 关 新 世 纪 大 酒 店 环 宇 置 业 环 宇 建 材 中 新 物 流 中 新 国 投 三 星 LG TCL 三 洋 四 川 长 虹 海 尔 国 际 友 达 光 电 指 台 州 中 安 装 饰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指 台 州 中 安 水 电 安 装 有 限 公 司 指 台 州 中 安 物 业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指 台 州 中 安 建 材 有 限 公 司 指 新 世 纪 集 团 ( 淮 安 ) 置 业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指 台 州 新 世 纪 经 济 担 保 有 限 公 司 宁 波 新 世 纪 报 关 有 限 公 司 ( 原 宁 波 江 东 商 汇 报 关 有 限 公 司, 指 2013 年 3 月 28 日 更 名 ) 指 天 长 市 新 世 纪 国 际 大 酒 店 有 限 公 司 指 天 长 市 环 宇 置 业 有 限 公 司 指 天 长 市 环 宇 建 材 贸 易 有 限 公 司 指 中 新 国 际 物 流 有 限 公 司 指 中 新 国 投 有 限 公 司 指 三 星 集 团 及 下 属 企 业, 或 其 品 牌 指 韩 国 LG 集 团 及 下 属 企 业, 或 其 品 牌 指 TCL 海 外 电 子 ( 惠 州 ) 有 限 公 司, 或 TCL 品 牌 指 三 洋 电 子 ( 东 莞 ) 有 限 公 司, 或 其 品 牌 指 四 川 长 虹 电 器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其 下 属 企 业, 或 其 品 牌 指 海 尔 国 际 ( 香 港 ) 有 限 公 司 指 友 达 光 电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下 属 企 业, 或 其 品 牌 群 创 光 电 指 群 创 光 电 股 份 有 限 公 司,2010 年 3 月 与 奇 美 电 子 合 并, 并 于 2012 年 12 月 更 名 为 群 创 光 电 兆 弛 股 份 惠 科 电 子 京 东 方 华 星 光 电 中 信 保 中 国 证 监 会 国 家 发 改 委 公 司 法 证 券 法 本 次 发 行 指 深 圳 市 兆 弛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指 惠 科 电 子 ( 深 圳 ) 有 限 公 司 指 京 东 方 科 技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其 子 公 司, 或 其 品 牌 指 深 圳 市 华 星 光 电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及 其 关 联 公 司, 或 其 品 牌 指 中 国 出 口 信 用 保 险 公 司 指 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指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家 发 展 和 改 革 委 员 会 指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公 司 法 指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证 券 法 公 司 本 次 发 行 5,010 万 股 A 股 的 行 为, 包 括 公 开 发 行 新 股 及 股 指 东 公 开 发 售 不 超 过 2,500 万 股 公 司 股 东 公 开 发 售 股 份 指 发 行 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新 股 时, 公 司 股 东 将 其 持 有 的 股 份 以 公 开 发 行 方 式 一 并 向 投 资 者 发 售 的 行 为 A 股 指 每 股 面 值 1.00 元 人 民 币 之 普 通 股 1-1-21

元 近 三 年 报 告 期 指 人 民 币 元 指 2012 年 2013 年 和 2014 年 保 荐 机 构 ( 主 承 销 商 ) 指 国 信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天 健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指 天 健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发 行 人 律 师 指 国 浩 律 师 ( 杭 州 ) 事 务 所 二 专 业 术 语 消 费 电 子 平 板 电 视 平 板 显 示 屏 Open Cell CRT 电 视 LCD 电 视 LED 电 视 OLED 电 视 超 高 清 电 视 ELED 云 屏 电 视 DLED 指 指 围 绕 着 消 费 者 应 用 而 设 计 的 与 生 活 工 作 娱 乐 息 息 相 关 的 电 子 类 产 品, 最 终 实 现 消 费 者 自 由 选 择 资 讯 享 受 娱 乐 的 目 的 消 费 电 子 主 要 侧 重 于 个 人 购 买 并 用 个 人 消 费 的 电 子 产 品 屏 幕 呈 平 面 的 电 视, 它 是 相 对 于 传 统 显 像 管 电 视 机 庞 大 的 身 躯 作 比 较 而 言 的 一 类 电 视 机, 通 常 简 称 FPD(Flat Panel Display), 主 要 包 括 液 晶 显 示 LCD(Liquid Crystal Display) 等 离 子 显 示 PDP(Plasma Display Panel) 有 机 电 致 发 光 显 示 OLED(Organic Light Emitting Display ) 表 面 传 导 电 子 发 射 显 示 SED (Surface-conduction Electron-emitter Display) 等 几 大 技 术 类 型 的 电 视 产 品 这 种 显 示 的 装 置 本 身 就 是 一 块 平 板, 没 有 一 般 显 示 器 中 的 电 子 束 管, 作 为 大 屏 幕 显 示 时 不 存 在 投 射 距 离 问 题, 因 此, 是 一 种 比 较 指 理 想 的 显 示 由 于 它 多 采 用 矩 阵 控 制, 所 以 又 叫 做 矩 阵 控 制 平 板 显 示 或 简 称 为 矩 阵 显 示 它 所 控 制 的 显 示 材 料 有 : 场 致 发 光 材 料 发 光 二 极 管 等 离 子 液 晶 等 指 未 完 成 液 晶 模 组 组 装 的 平 板 显 示 屏, 即 平 板 半 成 品 CRT 是 一 种 使 用 阴 极 射 线 管 (Cathode Ray Tube) 的 显 示 器, 主 要 有 五 部 分 组 成 : 电 子 枪 (Electron Gun), 偏 转 线 圈 (Deflection 指 coils), 荫 罩 (Shadow mask), 荧 光 粉 层 (Phosphor) 及 玻 璃 外 壳 ;CRT 电 视 则 是 以 CRT 作 为 显 示 屏 的 电 视 机, 它 曾 是 应 用 最 广 泛 的 电 视 机 指 是 指 以 CCFL( 萤 光 灯 管 ) 作 为 背 光 源 的 液 晶 电 视 指 是 指 以 LED( 发 光 二 极 管 ) 作 为 背 光 源 的 液 晶 电 视 指 是 指 以 OLED( 有 机 发 光 二 极 管 ) 作 为 背 光 源 的 液 晶 电 视 指 Ultra High Definition Television, 即 超 高 清 (UHD) 电 视, 分 辨 率 为 全 高 清 的 4 倍, 为 3840*2160 指 侧 入 式 LED(Edge Type LED), 是 把 LED 晶 粒 配 置 在 液 晶 屏 幕 的 四 周 边 缘, 再 搭 配 导 光 板, 让 LED 背 光 模 块 发 光 时, 把 从 屏 幕 边 缘 发 射 的 光 透 过 导 光 板 输 送 到 屏 幕 中 央 的 区 域 去, 这 样 整 体 就 有 足 够 的 背 光 量, 可 让 液 晶 屏 幕 充 分 显 示 画 面 公 司 自 主 研 发 并 生 产 的 互 联 网 智 能 电 视, 采 用 云 屏 + 云 盒 + 声 霸 分 体 式 设 计 理 念, 超 窄 边 框 无 缝 折 弯, 以 超 薄 一 体 化 全 金 属 或 透 指 光 玻 璃 作 为 机 壳, 采 用 4K*2K 超 高 清 显 示 并 且 仅 通 过 一 根 云 线 接 入 液 晶 屏 指 直 下 式 LED(Direct Type LED), 是 把 LED 晶 粒 均 匀 地 配 置 在 液 1-1-22

ODM Wi-Fi 标 清 高 清 3G GPS HDMI S/PDIF Miracast YPBPR 模 组 背 光 材 料 BMS 生 产 模 式 ESD 一 体 机 Android 系 统 拉 弧 模 拟 电 视 数 字 电 视 MPEG-2 赛 迪 顾 问 Displaysearch Display Bank 指 指 指 晶 面 板 的 后 方 当 作 发 光 源, 使 背 光 可 以 均 匀 传 达 到 整 个 屏 幕, 画 面 细 节 更 细 腻 逼 真 自 主 设 计 制 造 (Original Design Manufacture), 结 构 外 观 工 艺 均 由 生 产 商 自 主 开 发, 由 客 户 选 择 下 单 后 进 行 生 产, 产 品 以 客 户 的 品 牌 进 行 销 售 一 个 无 线 网 络 通 信 技 术 的 品 牌, 由 Wi-Fi 联 盟 所 持 有, 目 的 是 改 善 基 于 IEEE 802.11 标 准 的 无 线 网 络 产 品 之 间 的 互 通 性 物 理 分 辨 率 在 720p 以 下 的 一 种 视 频 格 式 具 体 的 说, 是 指 VCD DVD 等 视 频 格 式, 即 标 准 清 晰 度 物 理 分 辨 率 在 720p 以 上 的 一 种 视 频 格 式 从 画 质 来 看, 由 于 高 指 清 的 分 辨 率 基 本 上 相 当 于 标 清 的 4 倍, 画 面 清 晰 度 色 彩 还 原 度 比 标 清 更 好 指 第 三 代 移 动 通 信 技 术 指 Global Positioning System, 即 全 球 定 位 系 统 指 High Definition Multimedia Interface 高 清 晰 度 多 媒 体 接 口 指 S/PDIF 的 全 称 是 Sony/Philips Digital Interconnect Format, 是 索 尼 与 飞 利 浦 公 司 合 作 开 发 的 一 种 民 用 数 字 音 频 接 口 协 议 指 Miracast 是 Wi-Fi Alliance 于 2012 年 9 月 19 日 宣 布 启 动 的 Wi-Fi CERTIFIED Miracast 认 证 项 目 指 色 差 分 量 接 口, 采 用 的 是 美 国 电 子 工 业 协 会 EIA-770.2a 标 准 指 液 晶 模 组 的 简 称, 包 括 Open Cell 和 背 光 材 料 指 液 晶 模 组 中 背 光 组 件 部 分, 包 括 灯 条 膜 片 扩 散 板 等 Backlight Module System Integration, 即 由 电 视 厂 商 购 建 背 指 光 模 组 生 产 线, 且 采 购 Open Cell 及 背 光 材 料 经 过 模 组 生 产 线 的 装 配 加 工 成 为 液 晶 显 示 屏 指 Electro-Static Discharge, 静 电 释 放 将 传 统 液 晶 模 组 的 前 框 直 接 作 为 电 视 面 框, 同 时 省 掉 价 格 昂 贵 的 指 背 板, 而 采 用 公 用 后 壳 的 一 体 化 设 计 方 式 指 Android 是 一 种 基 于 Linux 的 自 由 及 开 放 源 代 码 的 操 作 系 统 指 电 压 通 过 介 质 ( 比 如 空 气 ) 而 产 生 电 弧 的 放 电 现 象 指 指 指 指 指 指 从 图 象 信 号 的 产 生 传 输 处 理 到 接 收 机 的 复 原, 整 个 过 程 几 乎 都 是 在 模 拟 体 制 下 完 成 的 电 视 系 统 从 电 视 节 目 录 制 播 出 发 射 到 接 收 全 部 采 用 数 字 编 码 与 数 字 传 输 技 术 的 新 一 代 电 视 一 种 高 质 量 的 图 像 压 缩 方 式, 高 清 数 字 电 视 的 视 频 采 用 MPEG-2 方 式 进 行 压 缩 直 属 于 中 国 工 业 和 信 息 化 部 中 国 电 子 信 息 产 业 发 展 研 究 院, 中 国 首 家 上 市 的 咨 询 企 业 是 一 家 全 球 领 先 的 市 场 调 研 机 构, 专 注 于 平 板 显 示 产 业 与 产 业 链 研 究, 隶 属 美 国 NPD 全 球 市 场 研 究 集 团, 总 公 司 位 于 美 国, 并 于 台 湾 韩 国 日 本 中 国 大 陆 欧 洲 印 度 等 地 均 设 有 机 构, 自 1996 年 开 始 从 事 平 面 显 示 领 域 的 研 究 已 有 10 多 年 的 时 间 是 世 界 权 威 性 显 示 产 业 专 业 调 研 / 咨 询 集 团, 成 立 于 1999 年, 总 部 设 在 韩 国 并 在 美 国 日 本 中 国 台 湾 设 有 分 公 司, 向 世 界 先 1-1-23

进 显 示 企 业 提 供 更 快 更 准 确 的 信 息 奥 维 咨 询 指 是 一 家 专 注 于 家 电 及 电 商 显 示 和 商 用 系 统 等 领 域, 拥 有 自 主 大 数 据 体 系 和 技 术 平 台 的 咨 询 机 构, 于 2007 年 由 国 家 工 业 和 信 息 化 部 中 国 电 子 视 像 行 业 协 会 倡 导 成 立 特 别 说 明 :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部 分 表 格 中 单 项 数 据 加 总 数 与 表 格 合 计 数 可 能 存 在 微 小 差 异, 均 因 计 算 过 程 中 的 四 舍 五 入 所 形 成 1-1-24

第 一 节 概 览 声 明 : 本 概 览 仅 对 招 股 说 明 书 全 文 作 扼 要 提 示 投 资 者 作 出 投 资 决 策 前, 应 认 真 阅 读 招 股 说 明 书 全 文 一 发 行 人 概 况 ( 一 ) 基 本 情 况 本 公 司 系 新 世 纪 有 限 于 2011 年 12 月 1 日 整 体 变 更 设 立 的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和 实 收 资 本 均 为 15,000 万 元, 法 定 代 表 人 为 陈 德 松, 公 司 住 所 为 浙 江 省 台 州 市 椒 江 区 工 人 西 路 618-2 号 ( 二 ) 主 营 业 务 公 司 坚 持 以 ODM 模 式 服 务 于 全 球 品 牌 商 及 零 售 商 的 经 营 策 略 在 平 板 电 视 产 品 方 面, 公 司 产 品 线 已 覆 盖 LCD LED(ELED 及 DLED) 3D 智 能 超 高 清 和 云 屏 系 列 产 品, 产 品 销 往 北 美 欧 洲 大 洋 洲 等 近 40 个 国 家 和 地 区, 主 要 合 作 客 户 包 括 Sceptre( 美 国 ) Curtis( 加 拿 大 ) Tempo( 澳 大 利 亚 ) 等 品 牌 商 和 零 售 商 ;2013 年 以 来, 公 司 着 力 开 拓 国 内 市 场, 与 TCL 海 外 电 子 ( 惠 州 ) 有 限 公 司 等 国 内 品 牌 商 建 立 合 作 关 系,2014 年 公 司 又 陆 续 与 四 川 长 虹 电 器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三 洋 电 子 ( 东 莞 ) 有 限 公 司 海 尔 国 际 ( 香 港 ) 有 限 公 司 等 公 司 开 始 合 作 2015 年, 公 司 成 功 研 发 并 生 产 云 屏 电 视 2012 年, 公 司 开 始 进 入 平 板 电 脑 产 品 领 域, 目 前 已 成 功 研 发 并 销 售 标 清 和 高 清 系 列, 支 持 无 线 WiFi 模 块 3G 模 块 数 字 电 视 模 块 的 商 务 平 板 电 脑, 工 业 用 平 板 电 脑 以 及 学 生 专 用 平 板 电 脑 公 司 营 业 收 入 自 成 立 以 来 持 续 增 长,2013 年 2014 年 平 板 电 视 分 别 实 现 销 量 195.08 万 台 188.37 万 台, 实 现 营 业 收 入 222,415.01 万 元 206,637.66 万 元, 平 板 电 脑 分 别 实 现 销 量 40.90 万 台 107.55 万 台, 实 现 营 业 收 入 12,593.14 万 元 32,228.88 万 元 公 司 为 国 家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 公 司 研 发 中 心 2010 年 8 月 被 评 为 台 州 市 高 新 技 术 研 究 开 发 中 心,2011 年 12 月 获 得 浙 江 省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研 究 开 发 中 心 称 号,2012 年 8 月 获 得 浙 江 省 新 世 纪 平 板 显 示 研 究 院 省 级 企 业 研 究 院 称 号 1-1-25

( 三 ) 行 业 地 位 在 平 板 电 视 代 工 市 场 中, 以 冠 捷 科 技 鸿 海 精 密 等 为 代 表 的 台 湾 厂 商 处 于 行 业 领 跑 者 的 地 位, 其 凭 借 设 计 能 力 精 密 制 造 过 程 管 控 及 质 量 验 证 等 优 势, 取 得 了 夏 普 索 尼 松 下 LG 等 一 线 品 牌 订 单 ; 而 国 内 代 工 厂 商 主 要 以 国 外 区 域 性 品 牌 商 零 售 商 为 目 标 客 户, 以 外 观 设 计 响 应 速 度 和 服 务 意 识 为 竞 争 导 向, 依 靠 向 客 户 提 供 较 高 性 价 比 的 产 品 及 问 题 解 决 能 力 抢 占 台 湾 代 工 厂 商 的 市 场 空 间 目 前, 国 内 厂 商 中 具 备 一 定 规 模, 且 具 有 完 整 的 研 发 生 产 及 供 应 链 管 理 能 力 的 企 业 相 对 较 少, 主 要 以 兆 驰 股 份 惠 科 电 子 等 企 业 以 及 本 公 司 为 代 表, 而 集 中 于 深 圳 广 州 佛 山 浙 江 江 苏 等 五 大 电 视 机 出 口 地 区 的 大 量 小 型 平 板 电 视 代 工 企 业 主 要 依 靠 较 低 的 价 格 占 据 低 端 市 场 本 公 司 是 专 注 于 消 费 电 子 产 品 生 产 的 国 家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目 前, 公 司 产 品 已 销 往 北 美 洲 欧 洲 大 洋 洲 及 中 国 内 地 等 近 40 个 国 家 与 地 区,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平 板 电 视 销 量 分 别 为 159.28 万 台 195.08 万 台 和 188.37 万 台, 根 据 Displaysearch 发 布 的 数 据,2012-2014 年 全 球 液 晶 电 视 出 货 量 分 别 为 20,320 万 台 20,800 万 台 和 22,300 万 台, 以 此 口 径 统 计,2012-2014 年 公 司 液 晶 电 视 销 量 占 全 球 液 晶 电 视 出 货 量 的 比 例 分 别 为 约 0.78% 0.94% 和 0.84% 公 司 自 2011 年 开 始 关 注 平 板 电 脑 的 行 业 发 展 及 进 行 相 关 技 术 储 备, 目 前 已 拥 有 10 项 专 利 ;2012 年 3 月 公 司 平 板 电 脑 生 产 线 正 式 投 入 生 产,2013-2014 年 平 板 电 脑 分 别 实 现 销 量 40.90 万 台 107.55 万 台, 实 现 营 业 收 入 12,593.14 万 元 32,228.88 万 元 ( 四 ) 竞 争 优 势 1 研 发 优 势 公 司 通 过 坚 持 自 主 研 发, 前 瞻 性 把 握 市 场 机 会, 这 是 公 司 经 营 发 展 的 基 石 自 成 立 以 来, 公 司 研 发 部 门 不 断 拓 展, 截 止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公 司 共 有 专 业 研 发 人 员 203 人,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多 为 具 有 消 费 电 子 行 业 产 品 研 发 经 验 的 专 业 人 才 目 前, 公 司 已 制 定 了 完 善 的 研 发 管 理 制 度, 涵 盖 产 品 设 计 开 发 流 程 产 品 认 证 作 业 流 程 样 机 制 作 作 业 规 范 结 构 设 计 作 业 规 范 等 20 余 项 标 准 研 发 流 程 或 规 范 公 司 研 发 中 心 2010 年 8 月 被 评 为 台 州 市 高 新 技 术 研 究 开 发 中 心,2011 1-1-26

年 12 月 获 得 浙 江 省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研 究 开 发 中 心 称 号,2012 年 8 月 获 得 浙 江 省 新 世 纪 平 板 显 示 研 究 院 省 级 企 业 研 究 院 称 号 2 产 品 优 势 (1) 丰 富 的 产 品 线 公 司 平 板 电 视 覆 盖 LCD LED(ELED 及 DLED) 3D 智 能 超 高 清 和 云 屏 系 列 产 品, 已 经 形 成 了 以 大 尺 寸 产 品 (32 吋 40 吋 42 吋 48 吋 55 吋 58 吋 65 吋 等 ) 为 主, 小 尺 寸 产 品 (15 吋 19 吋 22 吋 24 吋 28 吋 等 ) 为 辅 的 平 板 电 视 产 品 线 ; 平 板 电 脑 拥 有 标 清 和 高 清 两 大 系 列, 涵 盖 了 市 场 上 平 板 电 脑 的 主 流 尺 寸 (7 吋 8 吋 9.7 吋 10.1 吋 ), 同 时 能 够 根 据 客 户 需 求 配 备 3G GPS 数 字 电 视 高 清 摄 像 及 多 国 语 言 等 功 能, 在 系 统 上 能 支 持 双 核 四 核 等 要 求, 能 充 分 满 足 客 户 对 产 品 个 性 化 要 求 (2) 较 快 的 新 产 品 推 出 速 度 公 司 自 进 入 平 板 电 视 行 业 以 来, 根 据 客 户 需 求 的 发 展 变 化 不 断 推 出 代 表 性 产 品, 针 对 平 板 电 视 更 新 速 度 较 快 的 特 点, 公 司 将 主 要 产 品 的 开 发 周 期 控 制 在 平 均 6 周 左 右 随 着 消 费 者 需 求 的 日 趋 多 样 化, 公 司 产 品 的 推 出 速 度 也 不 断 加 快 (3) 符 合 国 际 标 准 的 产 品 品 质 公 司 建 立 了 符 合 国 际 标 准 的 生 产 体 系, 公 司 的 生 产 研 发 设 备, 产 品 检 测 设 施 等 均 符 合 国 际 大 客 户 的 质 量 管 理 体 系 审 核 标 准, 能 够 确 保 公 司 产 品 性 能 优 良 质 量 稳 定 公 司 出 口 产 品 目 前 已 获 CE 认 证 ( 欧 洲 认 证 ) FCC 认 证 ( 美 国 认 证 ) MEPS 认 证 ( 澳 州 认 证 ) RoSH 认 证 ( 欧 盟 绿 色 环 保 认 证 ) ENERGY STAR 认 证 ( 美 国 能 源 ) ctuvus 认 证 ( 美 国 安 全 ) ErP 认 证 ( 欧 盟 整 机 能 耗 标 准 ) 等 多 项 认 证 3 供 应 链 管 理 优 势 公 司 在 接 到 订 单 后, 能 够 通 过 研 发 部 门 供 应 商 生 产 制 造 物 流 配 送 各 节 点 企 业 流 程 的 快 速 组 合, 形 成 准 时 采 购 准 时 生 产 准 时 配 送 的 供 应 链 管 理 体 系 目 前 公 司 已 与 京 东 方 等 平 板 显 示 屏 厂 商 建 立 了 稳 定 的 合 作 关 系 公 司 的 供 应 链 管 理 体 系 依 托 于 区 位 优 势 台 州 市 位 于 浙 江 省 东 南 沿 海 中 部, 长 三 角 经 济 区 的 南 翼, 是 中 国 黄 金 海 岸 线 上 开 放 式 的 新 兴 港 口 城 市, 交 通 条 件 便 利, 公 路 铁 路 四 通 发 达, 港 口 众 多 台 州 号 称 中 国 模 具 中 国 塑 料 之 都, 是 中 国 重 要 工 业 生 产 出 口 基 地, 这 些 为 本 公 司 提 供 了 得 天 独 厚 的 区 位 和 产 业 配 套 优 势 产 业 链 的 上 游 ( 模 具 1-1-27

等 ) 配 套 企 业 较 为 齐 全, 在 产 业 链 的 下 游, 良 好 的 外 向 型 经 济 环 境 为 公 司 在 出 口 物 流 等 方 面 提 供 了 便 利 条 件 二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与 实 际 控 制 人 中 新 集 团 为 本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现 持 有 本 公 司 10,237.50 万 股 股 份, 占 本 公 司 发 行 前 股 份 的 68.25% 中 新 集 团 成 立 于 1996 年 11 月 21 日, 注 册 资 本 为 8,008 万 元, 住 所 为 台 州 市 椒 江 区 工 人 西 路 618 号, 主 营 业 务 为 股 权 投 资 及 国 际 贸 易 陈 德 松 江 珍 慧 为 本 公 司 共 同 实 际 控 制 人, 合 计 持 有 中 新 集 团 100% 的 股 权 陈 德 松 江 珍 慧 均 还 分 别 直 接 持 有 本 公 司 公 开 发 行 前 9.625% 的 股 份 陈 德 松 为 本 公 司 董 事 长, 江 珍 慧 为 本 公 司 总 经 理, 简 历 详 见 第 七 节 之 ( 一 ) 董 事 会 成 员 的 具 体 内 容 三 公 司 的 主 要 财 务 数 据 及 主 要 财 务 指 标 根 据 经 天 健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审 计 的 财 务 报 表, 本 公 司 主 要 财 务 数 据 如 下 : ( 一 ) 资 产 负 债 表 主 要 数 据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流 动 资 产 127,300.19 123,823.87 96,588.30 资 产 总 计 163,896.86 147,411.24 116,466.92 流 动 负 债 87,397.70 81,176.41 61,351.49 负 债 合 计 87,397.70 81,176.41 61,351.49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股 东 权 益 76,499.16 66,234.82 55,115.42 所 有 者 权 益 合 计 76,499.16 66,234.82 55,115.42 负 债 及 所 有 者 权 益 总 计 163,896.86 147,411.24 116,466.92 ( 二 ) 利 润 表 主 要 数 据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4 年 2013 年 2012 年 营 业 收 入 240,754.57 235,106.60 200,613.53 营 业 利 润 10,950.31 12,540.70 18,735.41 利 润 总 额 12,001.97 12,990.43 18,883.25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10,264.34 11,119.40 16,158.50 ( 三 ) 现 金 流 量 表 主 要 数 据 1-1-28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4 年 2013 年 2012 年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2,985.73 23,394.52 10,966.72 投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11,626.66-3,646.46-9,073.39 筹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11,091.18-4,421.98-4,812.37 汇 率 变 动 对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的 影 响 额 -27.28-1,903.88-336.64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净 增 加 额 -3,548.49 13,422.20-3,255.68 期 末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余 额 14,220.97 17,769.47 4,347.26 ( 四 ) 主 要 财 务 指 标 项 目 2014 年 末 / 2013 年 末 2012 年 末 2014 年 /2013 年 /2012 年 流 动 比 率 1.46 1.53 1.57 速 动 比 率 1.00 1.24 1.22 资 产 负 债 率 ( 母 公 司 ) 53.29% 55.07% 52.68% 应 收 账 款 周 转 率 ( 次 ) 3.14 3.19 3.69 存 货 周 转 率 ( 次 ) 6.77 9.05 8.82 息 税 折 旧 摊 销 前 利 润 ( 万 元 ) 15,217.63 15,669.59 21,910.68 利 息 保 障 倍 数 7.06 8.72 10.80 每 股 经 营 活 动 的 现 金 流 量 ( 元 / 股 ) -0.20 1.56 0.73 每 股 净 现 金 流 量 ( 元 / 股 ) -0.24 0.89-0.22 无 形 资 产 ( 扣 除 土 地 使 用 权 水 面 养 殖 权 和 采 矿 权 等 后 ) 占 净 资 产 的 比 例 0.07% 0.08% 0.09% 四 本 次 发 行 情 况 ( 一 ) 本 次 发 行 概 况 股 票 种 类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A 股 ) 每 股 面 值 1.00 元 公 开 发 行 新 股 及 股 东 公 开 发 售 股 份 合 计 不 低 于 公 司 发 行 后 股 份 总 数 的 25%, 且 不 超 过 5,010 万 股, 公 司 股 东 公 开 发 售 股 份 数 量 不 发 行 股 数 超 过 2,500 万 股, 且 不 超 过 自 愿 设 定 12 个 月 及 以 上 限 售 期 的 投 资 者 获 得 配 售 股 份 的 数 量 每 股 发 行 价 格 发 行 前 每 股 净 资 产 发 行 后 每 股 净 资 产 根 据 初 步 询 价 结 果 和 市 场 情 况, 由 发 行 人 和 主 承 销 商 协 商 确 定 5.10 元 ( 按 照 2014 年 12 月 31 日 经 审 计 的 净 资 产 除 以 本 次 发 行 前 总 股 本 计 算 ) [ ] 元 ( 按 照 2014 年 12 月 31 日 经 审 计 的 净 资 产 加 上 本 次 发 行 筹 资 净 额 之 和 除 以 本 次 发 行 后 总 股 本 计 算 ) 1-1-29

发 行 方 式 发 行 对 象 承 销 方 式 采 用 网 下 向 网 下 投 资 者 询 价 配 售 与 网 上 向 社 会 公 众 投 资 者 定 价 发 行 相 结 合 的 方 式 或 中 国 证 监 会 认 可 的 其 他 方 式 符 合 资 格 的 询 价 对 象 和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开 户 的 境 内 自 然 人 法 人 等 投 资 者 ( 国 家 法 律 法 规 禁 止 购 买 者 除 外 ) 主 承 销 商 余 额 包 销 ( 二 ) 本 次 发 行 前 后 的 股 本 结 构 本 次 发 行 前, 公 司 股 本 总 额 为 15,000 万 股 公 司 本 次 拟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数 量 ( 包 括 公 开 发 行 新 股 及 股 东 公 开 发 售 股 份 ) 不 低 于 公 司 发 行 后 股 份 总 数 的 25%, 且 不 超 过 5,010 万 股, 其 中 公 开 发 行 新 股 数 量 由 公 司 与 保 荐 机 构 ( 主 承 销 商 ) 根 据 公 司 实 际 的 资 金 需 求 公 司 承 担 的 发 行 费 用 和 最 终 确 定 的 每 股 发 行 价 格 等 合 理 确 定 ; 公 司 股 东 公 开 发 售 股 份 数 量 不 超 过 2,500 万 股, 且 不 超 过 自 愿 设 定 12 个 月 及 以 上 限 售 期 的 投 资 者 获 得 配 售 股 份 的 数 量 发 行 后, 公 司 股 本 总 额 为 发 行 前 股 本 总 额 15,000 万 股 加 上 本 次 公 开 发 行 新 股 数 量, 不 超 过 20,010 万 股 五 募 集 资 金 主 要 用 途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的 基 本 情 况 如 下 : 序 拟 投 入 募 集 资 金 项 目 名 称 实 施 主 体 号 ( 万 元 ) 项 目 备 案 情 况 1 年 产 400 万 台 平 板 电 视 扩 产 项 目 公 司 37,546.01 椒 发 改 备 (2015)6 号 2 技 术 研 究 院 建 设 项 目 中 新 研 究 院 5,460.08 椒 发 改 备 (2015)8 号 3 偿 还 银 行 贷 款 项 目 公 司 25,000.00 - 合 计 - 68,006.09 - 募 集 资 金 到 位 前, 公 司 可 根 据 各 项 目 的 实 际 进 度, 以 自 筹 资 金 支 付 项 目 所 需 款 项 募 集 资 金 到 位 后, 可 用 于 置 换 前 期 投 入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的 自 筹 资 金, 以 及 支 付 项 目 剩 余 款 项 若 本 次 发 行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额 与 项 目 投 资 总 额 之 间 存 在 资 金 缺 口, 将 先 减 少 用 于 偿 还 银 行 贷 款 的 募 集 资 金, 余 下 缺 口 由 公 司 自 筹 或 通 过 银 行 贷 款 予 以 解 决 1-1-30

第 二 节 本 次 发 行 概 况 一 本 次 发 行 的 基 本 情 况 ( 一 ) 本 次 发 行 的 基 本 情 况 一 览 股 票 种 类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A 股 ) 每 股 面 值 发 行 股 数 每 股 发 行 价 格 市 盈 率 发 行 前 每 股 净 资 产 发 行 后 每 股 净 资 产 1.00 元 公 开 发 行 新 股 及 股 东 公 开 发 售 股 份 合 计 不 低 于 公 司 发 行 后 股 份 总 数 的 25%, 且 不 超 过 5,010 万 股, 公 司 股 东 公 开 发 售 股 份 数 量 不 超 过 2,500 万 股, 且 不 超 过 自 愿 设 定 12 个 月 及 以 上 限 售 期 的 投 资 者 获 得 配 售 股 份 的 数 量 根 据 初 步 询 价 结 果 和 市 场 情 况, 由 发 行 人 和 主 承 销 商 协 商 确 定 [ ] 倍 ( 每 股 收 益 按 照 2014 年 经 审 计 的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前 后 孰 低 的 净 利 润 除 以 本 次 发 行 后 总 股 本 计 算 ) 5.10 元 ( 按 照 2014 年 12 月 31 日 经 审 计 的 净 资 产 除 以 本 次 发 行 前 总 股 本 计 算 ) [ ] 元 ( 按 照 2014 年 12 月 31 日 经 审 计 的 净 资 产 加 上 本 次 发 行 筹 资 净 额 之 和 除 以 本 次 发 行 后 总 股 本 计 算 ) 市 净 率 [ ] 倍 ( 按 照 发 行 价 格 除 以 发 行 后 每 股 净 资 产 计 算 ) 发 行 方 式 发 行 对 象 预 计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预 计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承 销 方 式 采 用 网 下 向 网 下 投 资 者 询 价 配 售 与 网 上 向 社 会 公 众 投 资 者 定 价 发 行 相 结 合 的 方 式 或 中 国 证 监 会 认 可 的 其 他 方 式 符 合 资 格 的 询 价 对 象 和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开 户 的 境 内 自 然 人 法 人 等 投 资 者 ( 国 家 法 律 法 规 禁 止 购 买 者 除 外 ) 约 [ ] 亿 元 约 [ ] 亿 元 主 承 销 商 余 额 包 销 发 行 费 用 概 算 承 销 及 保 荐 费 用 律 师 费 用 审 计 费 用 发 行 手 续 费 用 [ ] 万 元 [ ] 万 元 [ ] 万 元 [ ] 万 元 ( 二 ) 公 开 发 行 新 股 与 公 司 股 东 公 开 发 售 股 份 数 量 确 定 原 则 本 次 发 行 完 成 后, 公 司 公 开 发 行 新 股 及 股 东 公 开 发 售 股 份 合 计 不 低 于 公 司 发 行 后 股 份 总 数 的 25%, 且 不 超 过 5,010 万 股, 其 中 公 开 发 行 新 股 数 量 由 公 司 与 保 1-1-31

荐 机 构 ( 主 承 销 商 ) 根 据 公 司 实 际 的 资 金 需 求 公 司 承 担 的 发 行 费 用 和 最 终 确 定 的 每 股 发 行 价 格 等 合 理 确 定 ; 公 司 股 东 公 开 发 售 股 份 数 量 不 超 过 2,500 万 股, 且 不 超 过 自 愿 设 定 12 个 月 及 以 上 限 售 期 的 投 资 者 获 得 配 售 股 份 的 数 量 股 东 公 开 发 售 股 份 数 量 的 条 件 及 数 量 如 下 : 本 次 公 司 股 东 公 开 发 售 的 股 份 持 有 时 间 应 在 三 十 六 个 月 以 上 如 需 股 东 公 开 发 售 股 份, 则 由 符 合 该 发 售 条 件 的 股 东 中 新 集 团 陈 德 松 和 江 珍 慧 进 行 公 开 发 售 如 果 公 开 发 售 股 份 的 数 量 不 超 过 1,400 万 股, 则 中 新 集 团 占 全 部 股 东 公 开 发 售 股 份 的 比 例 为 50%, 陈 德 松 江 珍 慧 占 全 部 股 东 公 开 发 售 股 份 的 比 例 分 别 为 25%; 如 果 公 开 发 售 股 份 的 数 量 超 过 1,400 万 股, 则 陈 德 松 江 珍 慧 公 开 发 售 股 份 的 数 量 分 别 为 350 万 股, 剩 余 部 分 全 部 由 中 新 集 团 公 开 发 售 ( 三 ) 发 行 费 用 分 摊 原 则 本 次 发 行 的 承 销 费 由 公 司 及 公 开 发 售 股 份 的 股 东 按 照 发 行 发 售 的 股 份 数 量 占 发 行 股 份 总 量 比 例 分 摊, 在 其 发 行 新 股 所 募 集 资 金 发 售 股 份 所 取 得 转 让 价 款 中 相 应 扣 减 保 荐 费 律 师 费 审 计 及 验 资 费 信 息 披 露 费 等 其 他 发 行 费 用 由 公 司 承 担, 在 发 行 新 股 所 募 集 资 金 中 扣 减 二 本 次 发 行 有 关 机 构 ( 一 ) 发 行 人 : 中 新 科 技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法 定 代 表 人 : 陈 德 松 住 所 : 台 州 市 椒 江 区 工 人 西 路 618-2 号 电 话 :0576-88322505 传 真 :0576-88322096 联 系 人 : 范 志 敏 ( 二 ) 保 荐 机 构 ( 主 承 销 商 ): 国 信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法 定 代 表 人 : 何 如 住 所 : 深 圳 市 红 岭 中 路 1012 号 国 信 证 券 大 厦 十 六 层 至 二 十 六 层 电 话 :0755-82130833 传 真 :0755-82130620 1-1-32

保 荐 代 表 人 : 魏 其 芳 颜 利 燕 项 目 协 办 人 : 孙 彦 项 目 组 成 员 : 张 剑 军 马 徐 周 李 祥 飞 殷 翔 宇 李 龙 李 晨 昊 ( 三 ) 律 师 事 务 所 : 国 浩 律 师 ( 杭 州 ) 事 务 所 负 责 人 : 沈 田 丰 地 址 : 浙 江 省 杭 州 市 杨 公 堤 15 号 国 浩 律 师 楼 电 话 :0571-85775888 传 真 :0571-85775643 经 办 律 师 : 颜 华 荣 汪 志 芳 孙 建 辉 ( 四 )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天 健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法 定 代 表 人 : 胡 少 先 地 址 : 杭 州 市 西 溪 路 128 号 新 湖 商 务 大 厦 4-10 楼 电 话 :0571-88215824 传 真 :0571-88215824 经 办 注 册 会 计 师 : 孙 文 军 徐 晋 波 ( 五 ) 验 资 复 核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天 健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法 定 代 表 人 : 胡 少 先 地 址 : 杭 州 市 西 溪 路 128 号 新 湖 商 务 大 厦 4-10 楼 电 话 :0571-88215824 传 真 :0571-88215824 经 办 注 册 会 计 师 : 孙 文 军 徐 晋 波 ( 六 ) 股 票 登 记 机 构 : 中 国 证 券 登 记 结 算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上 海 分 公 司 住 所 : 上 海 市 浦 东 新 区 陆 家 嘴 东 路 166 号 中 国 保 险 大 厦 36 楼 电 话 :021-58708888 传 真 :021-58899400 1-1-33

( 七 ) 保 荐 机 构 ( 主 承 销 商 ) 收 款 银 行 : 中 国 工 商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深 圳 市 分 行 深 港 支 行 户 名 : 国 信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账 号 :4000029129200042215 ( 八 ) 申 请 上 市 证 券 交 易 所 :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住 所 : 上 海 市 浦 东 南 路 528 号 上 海 证 券 大 厦 电 话 :021-68808888 传 真 :021-68808888 发 行 人 与 本 次 发 行 有 关 的 中 介 机 构 及 其 负 责 人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经 办 人 员 之 间 不 存 在 直 接 或 间 接 的 股 权 关 系 或 其 他 权 益 关 系 三 与 本 次 发 行 上 市 有 关 的 重 要 日 期 1 询 价 推 介 时 间 :[ ] 年 [ ] 月 [ ] 日 -[ ] 年 [ ] 月 [ ] 日 2 定 价 公 告 刊 登 日 期 :[ ] 年 [ ] 月 [ ] 日 3 申 购 日 期 和 缴 款 日 期 :[ ] 年 [ ] 月 [ ] 日 4 预 计 股 票 上 市 日 期 :[ ] 年 [ ] 月 [ ] 日 1-1-34

第 三 节 风 险 因 素 投 资 者 在 评 价 本 公 司 此 次 发 行 的 股 票 时, 除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提 供 的 其 他 各 项 资 料 外, 应 特 别 考 虑 下 述 各 项 风 险 因 素 下 述 风 险 因 素 是 根 据 重 要 性 原 则 和 可 能 影 响 投 资 者 决 策 的 程 度 大 小 排 序, 但 并 不 表 示 风 险 因 素 依 次 发 生 投 资 者 应 当 认 真 阅 读 发 行 人 公 开 披 露 的 信 息, 自 主 判 断 企 业 的 投 资 价 值, 自 主 做 出 投 资 决 策, 自 行 承 担 股 票 依 法 发 行 后 因 发 行 人 经 营 与 收 益 变 化 导 致 的 风 险 一 客 户 相 对 集 中 的 风 险 公 司 的 经 营 模 式 与 所 在 行 业 的 特 点 决 定 了 客 户 集 中 度 相 对 较 高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前 五 大 客 户 销 售 收 入 占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的 比 例 分 别 为 68.97% 77.84% 和 79.70% 公 司 2012 年 的 第 三 大 客 户 Qbell Technology S.P.A 在 2013 年 因 自 身 经 营 状 况 原 因 进 入 破 产 程 序 ;2012 年 及 2013 年 的 前 五 大 客 户 Tempo(AUST)Pty Ltd. 和 Westinghouse Digital LLC 均 已 不 在 2014 年 前 五 大 客 户 之 列, 而 海 尔 国 际 ( 香 港 ) 有 限 公 司 TCL 海 外 电 子 ( 惠 州 ) 有 限 公 司 四 川 长 虹 电 器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等 国 内 品 牌 或 国 内 客 户 均 跻 身 2014 年 公 司 前 五 大 客 户 如 果 公 司 现 有 大 客 户 也 因 自 身 经 营 状 况 或 其 他 原 因 而 减 少 或 终 止 与 公 司 的 合 作, 则 有 可 能 导 致 公 司 经 营 计 划 调 整 短 期 经 营 业 绩 波 动 或 下 滑, 不 排 除 公 司 可 能 在 股 票 发 行 上 市 当 年 出 现 营 业 利 润 较 上 年 下 滑 50% 以 上 的 情 形 公 司 第 一 大 客 户 Sceptre Inc. 报 告 期 内 收 入 分 别 为 62,301.86 万 元 82,233.30 万 元 和 50,154.98 万 元, 占 各 期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的 比 例 分 别 为 31.07% 34.99% 和 21.00%;Sceptre Inc. 报 告 期 各 期 末 应 收 账 款 余 额 分 别 为 21,020.01 万 元 40,955.74 万 元 和 39,952.62 万 元, 占 各 期 末 应 收 账 款 余 额 的 比 例 分 别 为 32.33% 49.78% 和 56.27%, 其 中,2014 年 末 6 个 月 以 上 账 龄 的 应 收 账 款 余 额 25,760.35 万 元 如 果 Sceptre Inc. 因 自 身 经 营 状 况 恶 化 而 减 少 或 终 止 与 公 司 的 合 作, 或 无 力 偿 还 应 收 账 款, 则 有 可 能 导 致 公 司 短 期 经 营 业 绩 波 动 或 下 滑, 不 排 除 公 司 可 能 在 股 票 发 行 上 市 当 年 出 现 营 业 利 润 较 上 年 下 滑 50% 以 上 甚 至 亏 损 的 情 形 1-1-35

二 应 收 账 款 坏 账 风 险 目 前, 公 司 产 品 以 外 销 为 主, 外 销 结 算 方 式 包 括 L/C( 信 用 证 ) D/A( 托 收 ) T/T( 电 汇 ) O/A( 赊 销 ) 等 公 司 对 采 用 托 收 和 赊 销 方 式 结 算 的 客 户 有 选 择 地 向 中 信 保 投 保 出 口 信 用 保 险, 保 险 条 款 约 定 中 信 保 对 因 买 方 破 产 拖 欠 货 款 拒 绝 接 受 货 物 或 政 治 原 因 等 不 同 种 类 风 险 给 予 公 司 80%-90% 的 赔 付, 但 亦 不 能 完 全 避 免 坏 账 2013 年, 公 司 因 三 个 客 户 进 入 破 产 程 序 或 停 业 状 态 而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2,801.71 万 元 2014 年 末, 公 司 应 收 账 款 余 额 71,001.50 万 元, 其 中 账 龄 在 1-2 年 及 2-3 年 的 逾 期 应 收 账 款 ( 包 括 已 单 项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部 分 ) 分 别 为 2,689.33 万 元 和 869.14 万 元 已 有 客 户 的 回 款 能 力 受 区 域 宏 观 经 济 区 域 市 场 终 端 需 求 当 地 政 府 产 业 政 策 及 客 户 自 身 经 营 情 况 等 多 种 因 素 影 响, 如 果 未 来 公 司 的 主 要 客 户 因 上 述 原 因 导 致 其 破 产 或 支 付 能 力 恶 化 等 情 况 而 同 时 拖 欠 公 司 货 款, 则 有 可 能 导 致 公 司 计 提 坏 帐 准 备, 甚 至 不 排 除 公 司 可 能 在 股 票 发 行 上 市 当 年 出 现 营 业 利 润 较 上 年 下 滑 50% 以 上 的 情 形 三 消 费 电 子 行 业 终 端 需 求 影 响 公 司 经 营 的 风 险 公 司 立 足 于 消 费 电 子 ODM 行 业, 服 务 于 全 球 消 费 电 子 品 牌 商 和 零 售 商, 行 业 终 端 需 求 对 公 司 经 营 业 绩 有 直 接 影 响 全 球 消 费 电 子 行 业 的 终 端 需 求 受 宏 观 经 济 景 气 度 居 民 可 支 配 收 入 技 术 革 新 消 费 习 惯 政 府 产 业 政 策 和 政 治 等 因 素 的 变 化 而 呈 现 周 期 性 波 动 的 特 征 例 如,2008 年 爆 发 的 金 融 危 机 导 致 欧 美 经 济 低 迷,2012 年 全 球 液 晶 电 视 出 货 量 下 降 0.88%, 而 2014 年 又 因 北 美 印 度 及 其 他 亚 太 国 家 新 一 轮 换 机 潮 导 致 增 速 恢 复 至 7% 如 果 未 来 全 球 经 济 再 次 陷 入 危 机, 消 费 电 子 行 业 技 术 革 新 速 度 趋 缓, 或 居 民 消 费 习 惯 政 府 产 业 政 策 和 政 治 等 因 素 出 现 不 利 变 化, 将 对 公 司 订 单 的 持 续 性 和 稳 定 性 造 成 较 大 影 响, 从 而 导 致 公 司 经 营 业 绩 出 现 波 动 此 外, 消 费 电 子 行 业 终 端 需 求 热 点 快 速 变 化, 产 品 时 尚 性 强 更 新 换 代 速 度 快 品 牌 众 多, 消 费 者 对 不 同 品 牌 不 同 产 品 的 偏 好 变 化 速 度 快, 例 如 2014 年 以 来, 大 屏 幕 智 能 手 机 销 量 增 长 以 及 消 费 者 更 换 周 期 的 趋 缓 导 致 平 板 电 脑 产 品 需 求 已 逐 步 减 弱 消 费 电 子 行 业 这 一 特 点 导 致 不 同 品 牌 的 产 品 市 场 占 有 率 的 结 构 变 化 1-1-36

周 期 相 对 短 于 其 他 传 统 行 业 如 果 公 司 下 游 行 业 的 技 术 产 品 性 能 在 未 来 出 现 重 大 革 新, 消 费 电 子 产 品 行 业 的 市 场 格 局 将 发 生 变 化, 公 司 所 合 作 的 消 费 电 子 品 牌 商 可 能 在 快 速 市 场 变 化 中 因 行 业 洗 牌 或 其 他 原 因 出 现 经 营 状 况 恶 化 的 情 况, 而 公 司 又 无 法 及 时 开 拓 新 的 客 户, 将 会 在 短 期 内 影 响 公 司 的 盈 利 能 力 和 经 营 业 绩 四 依 赖 国 外 市 场 的 风 险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外 销 收 入 占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的 比 例 分 别 为 98.29% 84.65% 和 71.80%, 其 中, 北 美 洲 和 欧 洲 地 区 是 公 司 产 品 最 主 要 的 外 销 市 场, 报 告 期 各 期 合 计 销 售 收 入 占 比 均 超 过 60% 2013 年 以 来, 欧 洲 地 区 受 主 权 债 务 危 机 的 影 响, 市 场 需 求 疲 弱, 公 司 在 欧 洲 地 区 的 业 务 占 比 由 2012 年 的 27.12% 下 降 至 2013 年 的 9.77%,2014 年 进 一 步 下 降 至 4.37% 如 果 未 来 北 美 洲 欧 洲 等 重 要 地 区 再 次 出 现 经 济 危 机 或 者 全 球 经 济 陷 入 危 机, 将 对 公 司 订 单 的 持 续 性 和 稳 定 性 造 成 较 大 影 响, 亦 或 者 影 响 公 司 客 户 的 支 付 能 力 而 产 生 应 收 账 款 坏 账 的 风 险, 从 而 导 致 公 司 经 营 业 绩 出 现 波 动 同 时, 随 着 国 际 市 场 竞 争 日 趋 激 烈, 发 达 国 家 可 能 利 用 安 全 标 准 质 量 标 准 环 境 标 准 等 非 关 税 壁 垒, 打 压 包 括 中 国 在 内 的 发 展 中 国 家 的 相 关 产 业, 并 导 致 贸 易 摩 擦 日 益 增 多 此 外, 如 果 这 些 国 家 和 地 区 的 贸 易 政 策 发 生 重 大 变 化 或 经 济 形 势 恶 化, 我 国 出 口 政 策 产 生 重 大 变 化, 或 者 我 国 与 这 些 国 家 或 地 区 之 间 发 生 重 大 贸 易 争 端 等 情 况, 都 将 会 影 响 这 些 国 家 和 地 区 的 产 品 需 求, 进 而 影 响 到 公 司 的 产 品 出 口 五 租 赁 集 体 土 地 建 造 厂 房 的 风 险 公 司 目 前 租 赁 台 州 市 椒 江 区 葭 沚 街 道 星 明 村 村 民 委 员 会 位 于 工 人 西 路 原 星 明 轮 窑 厂 及 周 边 地 块 共 计 47.8 亩 的 土 地, 土 地 性 质 为 集 体 建 设 用 地, 租 赁 期 限 自 2014 年 5 月 5 日 至 2024 年 5 月 5 日, 共 10 年 2014 年 5 月, 公 司 在 租 赁 土 地 上 开 工 建 设 钢 结 构 生 产 仓 储 物 流 等 用 房, 截 止 2014 年 12 月 末, 该 等 厂 房 账 面 价 值 为 9,229.59 万 元 公 司 租 赁 集 体 建 设 用 地 并 建 设 厂 房 的 行 为 业 经 台 州 市 椒 江 区 人 民 政 府 先 后 于 2014 年 5 月 20 日 2014 年 5 月 27 日 协 调 椒 江 区 规 划 局 国 土 局 等 主 管 部 门 1-1-37

召 开 协 调 会 并 以 会 议 纪 要 的 形 式 予 以 确 认, 且 说 明 在 5 年 内 不 拆 除 公 司 于 该 宗 土 地 上 建 设 的 临 时 建 筑 ; 台 州 市 国 土 资 源 局 椒 江 分 局 台 州 市 城 市 管 理 行 政 执 法 局 椒 江 分 局 证 明 该 等 行 为 不 存 在 违 法 违 规, 台 州 市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规 划 局 椒 江 规 划 管 理 处 证 明 根 据 椒 江 区 人 民 政 府 有 关 会 议 纪 要 精 神, 该 厂 房 属 于 长 规 划 短 安 排 的 项 目 公 司 该 行 为 系 遵 循 了 浙 江 省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在 全 省 开 展 三 改 一 拆 三 年 行 动 的 通 知 ( 浙 政 发 2013 12 号 ) 和 浙 江 省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厅 转 发 省 国 土 资 源 厅 关 于 切 实 加 强 三 改 一 拆 行 动 中 违 法 用 地 建 筑 拆 除 和 土 地 利 用 工 作 指 导 意 见 的 通 知 ( 浙 政 发 [2013]105 号 ) 的 相 关 规 定, 符 合 中 共 中 央 国 务 院 2015 年 下 发 的 关 于 加 大 改 革 创 新 力 度 加 快 农 业 现 代 化 建 设 的 若 干 意 见 的 文 件 精 神, 但 公 司 在 租 赁 期 内 仍 有 可 能 因 执 行 地 方 政 府 统 一 规 划 建 设, 导 致 租 赁 的 集 体 土 地 被 收 回, 或 者 在 集 体 土 地 上 的 建 筑 被 强 制 拆 除, 从 而 对 公 司 造 成 如 下 负 面 影 响 : (1) 公 司 受 到 政 府 的 有 权 部 门 的 强 制 拆 除 或 行 政 处 罚 ;(2) 公 司 正 常 生 产 经 营 受 到 严 重 影 响, 无 法 按 照 合 同 要 求 及 时 履 行 订 单, 甚 至 导 致 公 司 与 客 户 合 作 关 系 受 到 严 重 影 响, 从 而 影 响 公 司 的 未 来 经 营 业 绩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中 新 集 团 实 际 控 制 人 陈 德 松 江 珍 慧 出 具 承 诺 : 根 据 台 州 市 椒 江 区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室 [2014]99 号 专 题 会 议 纪 要, 在 租 赁 期 5 年 内, 如 因 地 方 政 府 统 一 规 划 建 设, 由 政 府 相 关 部 门 行 使 职 权, 拆 除 了 该 地 块 上 建 筑 物, 导 致 公 司 无 法 按 计 划 继 续 使 用 该 等 土 地, 由 此 造 成 的 损 失, 政 府 将 给 予 适 当 补 偿, 如 届 时 政 府 不 给 予 补 偿 或 补 偿 金 额 不 足 以 弥 补 公 司 损 失, 本 公 司 ( 本 人 ) 将 承 担 公 司 上 述 相 关 损 失 六 汇 率 波 动 风 险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外 销 收 入 占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的 比 例 分 别 为 98.29% 84.65% 和 71.80%, 外 销 主 要 以 美 元 报 价 和 结 算, 公 司 在 报 价 时 考 虑 汇 率 可 能 的 波 动 汇 率 随 着 国 内 外 政 治 经 济 环 境 的 变 化 而 波 动, 具 有 一 定 的 不 确 定 性 2012-2014 年 人 民 币 对 美 元 汇 率 的 走 势 图 如 下 : 1-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