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 總 務 處 一 組 織 系 統 總 務 處 組 織 架 構 圖 總 務 長 1. 總 務 會 議 2. 檔 案 保 存 鑑 定 小 組 3. 膳 食 管 理 委 員 會 4. 宿 舍 管 理 委 員 會 5. 珍 貴 動 產 不 動 產 評 審 委 員 會 6. 車 輛 管 理 委 員 會 文 書 組 出 納 組 事 務 組 保 管 組 營 繕 組 民 雄 校 區 總 務 組 駐 衛 警 察 隊 二 編 制 與 員 額 總 務 處 置 總 務 長 1 人 ( 由 副 教 授 兼 任 ), 專 門 委 員 1 人 下 設 6 組 另 設 1 隊, 各 組 編 制 員 額 如 下 : ( 一 ) 文 書 組 : 組 長 1 人, 組 員 1 人, 辦 事 員 2 人, 工 友 1 人, 專 案 辦 事 員 1 人 ( 二 ) 出 納 組 : 組 長 1 人, 組 員 4 人, 專 案 辦 事 員 2 人, 契 僱 辦 事 員 1 人 ( 三 ) 事 務 組 : 組 長 1 人, 專 員 1 人, 組 員 2 人, 技 士 2 人, 辦 事 員 2 人, 書 記 1 人, 技 工 2 人, 工 友 7 人, 駕 駛 ( 技 工 工 友 兼 任 )3 人, 專 案 組 員 1 人 ( 四 ) 保 管 組 : 組 長 1 人, 技 士 1 人, 組 員 1 人, 辦 事 員 1 人, 專 案 辦 事 員 1 國 立 嘉 義 大 學 年 報 67
人, 專 案 書 記 1 人 ( 五 ) 營 繕 組 : 組 長 1 人, 技 士 3 人, 組 員 2 人, 技 佐 1 人, 專 案 技 士 2 人 ( 六 ) 民 雄 校 區 總 務 組 : 組 長 1 人, 技 士 1 人 書 記 1 人 技 工 1 人 工 友 4 人 專 案 辦 事 員 1 人 專 案 書 記 1 人 ( 七 ) 駐 警 隊 : 隊 長 1 人, 隊 員 9 人, 專 案 辦 事 員 1 人 三 年 度 工 作 目 標 ( 一 ) 文 書 組 1. 以 提 升 公 文 行 政 效 率 及 建 立 現 代 化 檔 案 為 目 標, 進 而 使 本 校 文 書 及 檔 案 管 理 成 為 全 國 一 流 2. 迅 速 確 實 處 理 本 校 公 文 之 收 發 檔 案 管 理 及 教 職 員 工 生 亯 件 之 遞 送, 期 以 提 升 文 書 處 理 效 率 3. 提 供 同 仁 更 便 捷 的 檔 案 網 路 調 閱 4. 定 期 執 行 檔 案 歸 催 作 業, 提 升 本 校 公 文 時 效 5. 賡 續 推 動 電 子 收 文 及 發 文 6. 賡 續 完 成 現 行 及 歷 史 公 文 檔 案 數 位 化 儲 存 工 作, 以 達 校 內 公 文 檔 案 檢 調 無 紙 化 7. 積 極 建 立 本 校 檔 案 管 理 資 訊 化 作 業 標 準 化 檔 案 管 理 人 員 專 業 化 檔 案 儲 存 數 位 化 應 用 公 開 化, 創 造 檔 案 價 值, 提 高 檔 案 管 理 及 服 務 品 質 8. 賡 續 清 查 本 校 機 密 檔 案 解 密 及 降 密 作 業 9. 鼓 勵 文 書 組 同 仁 積 極 參 加 上 級 機 關 辦 理 之 各 項 檔 案 訓 練 課 程, 促 進 機 關 檔 案 管 理 之 經 驗 交 流, 充 實 檔 管 新 知 10. 積 極 配 合 本 校 推 動 電 子 公 文 管 理 系 統 線 上 簽 核 作 業, 以 縮 短 本 校 公 文 遞 送 時 間, 提 升 公 文 處 理 時 效 11. 配 合 政 府 政 策 如 期 如 質 完 成 檔 案 電 子 目 錄 建 置 及 彙 送 等 作 業 12. 達 保 存 期 限 之 定 期 檔 案 賡 續 辦 理 銷 毀 作 業 ( 二 ) 出 納 組 1. 辦 理 學 生 101 學 年 度 第 1 2 學 期 第 1 2 階 段 繳 納 學 雜 費 學 分 費 及 各 項 代 收 款 ( 如 帄 安 保 險 費 住 宿 費 住 宿 保 證 金 音 樂 個 別 指 導 費 琴 房 使 用 費 學 生 會 費 電 腦 及 網 路 使 用 費 僑 生 及 68 國 立 嘉 義 大 學 年 報
外 籍 生 健 保 費 僑 生 及 外 籍 生 傷 病 醫 療 保 險 費 等 ) 製 發 繳 費 單 和 收 費 入 帳 2. 配 合 教 育 部 為 財 政 部 財 稅 中 心 推 動 綜 稅 輕 鬆 報 計 畫, 依 時 限 上 傳 學 雜 費 等 資 料 3. 辦 理 403 及 404 帳 戶 蘭 潭 林 森 校 區 進 修 推 廣 部 和 管 理 學 院 EMBA 班 各 階 段 各 項 收 費 暫 收 及 沖 轉 4. 依 據 領 用 自 行 收 納 款 項 統 一 收 據 規 定 確 實 控 管 領 用 及 銷 號 作 業 5. 辦 理 每 日 收 現 金 支 票 及 匯 入 銀 行 之 款 項 均 確 實 查 明 收 入 項 目 並 依 規 定 完 成 401 402( 包 括 零 用 金 ) 之 入 帳 手 續 6. 辦 理 各 類 所 得 資 料 彙 整 申 報 作 業, 包 含 每 日 逐 筆 人 工 輸 入 並 核 對 修 正 每 筆 資 料 及 領 取 支 票 或 收 取 現 金 後 彙 整 報 稅 資 料, 期 限 內 完 成 申 報 手 續, 並 將 每 筆 入 稅 所 得 E-mail 給 當 事 人 核 對, 協 助 當 事 人 釐 清 入 稅 金 額 7. 辦 理 各 類 日 夜 間 鐘 點 導 師 費 實 習 導 師 補 發 收 回 ( 事 病 假 ) 代 課 教 師 升 等 ( 含 專 兼 任 ) 等 造 冊 請 款 並 送 郵 局 或 銀 行 入 帳, 並 寄 發 E-mail 通 知 當 事 人 8. 辦 理 每 月 教 職 員 工 專 案 人 員 專 案 教 師 有 關 薪 津 造 冊 請 款 送 郵 局 匯 入 個 人 帳 戶, 並 寄 發 E-mail 通 知 當 事 人 9. 辦 理 各 項 收 入 記 帳 與 支 出 付 款 憑 證 記 帳 開 立 支 票 並 製 作 匯 款 電 子 檔 ( 磁 片 ) 及 電 匯 明 細 表 單 交 付 銀 行 及 郵 局 匯 款 寄 發 支 票 及 通 知 領 款 寄 發 E-mail 通 知 付 款 通 知, 編 製 差 額 解 釋 表 備 查 簿 等 帳 冊 10. 辦 理 出 納 組 內 部 自 行 盤 點 查 核 11. 辦 理 為 因 應 資 金 之 調 度, 召 開 財 務 管 理 小 組 會 議 並 依 其 決 議 執 行 校 務 基 金 調 度 及 辦 理 定 期 存 款 等 相 關 事 宜 ( 三 ) 事 務 組 1. 採 購 業 務 : (1) 遵 照 政 府 採 購 法, 依 公 帄 公 開 之 採 購 程 序, 辦 理 各 項 採 購 招 標 及 驗 收 事 宜 (2) 加 強 承 辦 採 購 業 務 人 員 採 購 專 業 知 識, 提 升 採 購 效 率 及 保 障 採 購 品 質 國 立 嘉 義 大 學 年 報 69
(3) 落 實 政 府 採 購 電 子 化 之 政 策 目 標 2. 工 友 管 理 : (1) 依 據 勞 基 法 落 實 工 友 管 理 (2) 加 強 工 友 差 勤 考 核 對 其 勞 健 保 僱 免 獎 懲 考 核 福 利 退 休 撫 恤 資 遣 勞 資 會 議 及 工 作 規 則 等 業 務 等 均 遵 照 政 府 相 關 規 定 辦 理 (3) 提 供 勞 退 新 制 舊 制 之 諮 詢, 以 保 障 每 位 工 友 權 利 (4) 加 強 工 友 教 育 訓 練, 以 提 高 工 作 效 率 \ (5) 籌 劃 工 友 室 搬 遷 計 畫 3. 校 園 綠 美 化 : (1) 加 強 校 園 綠 美 化, 定 期 修 剪 花 木 及 病 蟲 害 防 治 (2) 運 用 各 系 所 及 相 關 單 位 既 有 資 源, 支 援 綠 美 化 業 務, 減 少 經 費 支 出, 建 立 各 校 區 特 色 (3) 加 強 校 園 景 觀 美 化, 增 加 樹 木 覆 蓋 度 及 樹 種 歧 異 度, 營 造 校 園 符 合 自 然 生 態 之 環 境 4. 車 輛 調 度 及 車 輛 增 購 : (1) 逐 步 汰 換 8 人 座 公 務 車, 解 決 車 輛 老 舊 之 問 題, 提 高 行 車 安 全 性, 保 障 師 生 來 賓 之 安 全 (2) 加 強 本 校 各 公 務 車 輛 用 途 派 車 之 審 核, 務 求 調 度 公 帄 合 理, 確 實 依 車 輛 管 理 手 冊 相 關 規 定 執 行 (3) 有 效 管 控 本 校 公 務 車 輛 油 料 之 使 用 狀 況, 以 節 省 經 費 ( 四 ) 保 管 組 1. 預 定 於 101 年 12 月 及 103 年 6 月 會 同 人 事 室, 辦 理 101 學 年 度 校 外 宿 舍 借 用 人 居 住 情 形 實 地 訪 查 作 業 2. 按 季 填 報 全 國 宿 舍 管 理 系 統 線 上 申 報 作 業 3. 按 季 陳 報 低 度 利 用 宿 舍 活 化 作 業 使 用 計 畫 執 行 進 度 表 4. 持 續 辦 理 低 度 利 用 宿 舍 及 建 築 用 地 活 化 作 業 事 項 5. 辦 理 蘭 潭 招 待 所 綠 建 築 招 待 所 管 理 借 住 及 清 潔 維 護 等 相 關 事 宜 6. 蘭 潭 林 森 民 雄 校 區 教 職 員 工 職 務 宿 舍 借 用 相 關 事 宜 7. 辦 理 101 學 年 度 消 耗 物 品 領 用 及 印 製 相 關 事 宜 70 國 立 嘉 義 大 學 年 報
8. 蘭 潭 影 印 部 及 民 雄 文 具 部 場 地 出 租 續 約 事 宜 9. 員 生 消 費 合 作 社 場 地 租 借 續 約 事 宜 10. 辦 理 統 一 太 古 及 松 泰 自 動 販 賣 機 設 置 續 約 事 宜 11. 經 管 場 地 出 租 案 每 月 報 繳 營 業 稅 事 項 12. 辦 理 各 場 館 出 租 案 履 約 管 理 事 宜 13. 辦 理 財 產 及 非 消 耗 性 物 品 新 增 移 動 及 減 損 登 帳, 並 按 月 彙 整 陳 報 教 育 部 14. 依 規 定 期 限 陳 報 國 有 公 用 財 產 管 理 情 形 檢 核 表 15. 依 據 本 校 101 年 度 國 有 財 產 盤 點 作 業 實 施 計 畫, 完 成 複 盤 作 業 16. 辦 理 101 學 年 度 畢 業 生 學 位 服 借 用 相 關 事 宜 17. 辦 理 嘉 大 植 物 園 帄 時 考 核 及 營 運 績 效 評 估 相 關 事 宜 18. 辦 理 嘉 大 植 物 園 出 租 案 續 約 事 宜 19. 按 季 上 傳 國 有 公 用 及 公 司 組 織 財 產 線 上 傳 輸 系 統 ( 五 ) 營 繕 組 1. 辦 理 蘭 潭 校 區 綜 合 教 學 大 樓 及 圖 書 資 訊 館 設 置 太 陽 光 電 發 電 系 統 工 程 設 計 施 工 及 驗 收 2. 辦 理 理 工 大 樓 室 內 裝 修 工 程 之 發 包 施 工 及 驗 收 3. 辦 理 蘭 潭 校 區 供 電 改 壓 工 程 師 設 計 發 包 施 工 及 驗 收 4. 繼 續 蘭 潭 校 區 理 工 大 樓 網 路 設 備 建 置 及 佈 線 施 工 及 驗 收 5. 繼 續 蘭 潭 校 區 第 1 號 水 井 給 水 系 統 整 修 驗 收 事 宜 6. 繼 續 民 雄 校 區 大 學 館 廁 所 整 修 工 程 施 工 及 驗 收 7. 繼 續 民 雄 校 區 教 育 學 系 B202 教 室 講 堂 裝 修 工 程 驗 收 事 宜 8. 繼 續 蘭 潭 校 區 理 工 教 學 大 樓 南 側 道 路 加 高 改 善 工 程 驗 收 事 宜 9. 繼 續 頄 類 保 育 研 究 中 心 西 北 側 邊 坡 及 排 水 設 施 工 程 施 工 及 驗 收 10. 繼 續 民 雄 校 區 綠 園 二 舍 增 設 熱 泵 系 統 工 程 驗 收 事 宜 11. 續 辦 生 物 農 業 科 技 大 樓 等 14 案 合 併 設 置 公 共 藝 術 之 施 工 及 驗 收 12. 持 續 進 行 規 劃 設 計 發 包 施 工 本 年 度 校 舍 維 護 大 小 工 程 包 括 土 木 建 築 工 程 建 築 物 公 共 安 全 檢 查 消 防 檢 查 電 力 用 水 電 話 電 梯 空 調 及 道 路 水 溝 山 坡 地 水 土 保 持 等 維 護 工 作 ( 六 ) 民 雄 校 區 總 務 組 國 立 嘉 義 大 學 年 報 71
1. 加 強 校 園 環 境 清 潔 及 綠 美 化 工 作, 提 供 師 生 同 仁 優 質 舒 適 的 教 學 研 究 及 學 習 環 境 2. 持 續 進 行 公 共 設 施 之 修 繕 維 護, 並 協 助 維 護 校 園 安 全, 提 供 師 生 同 仁 安 全 舒 適 的 校 園 環 境 3. 配 合 各 單 位 之 業 務 需 求, 提 供 工 友 支 援 服 務 4. 持 續 進 行 學 人 宿 舍 學 生 宿 舍 之 修 繕 維 護, 提 供 舒 適 安 全 之 住 宿 環 境 5. 進 行 大 學 館 行 政 大 樓 會 議 室 及 校 園 公 共 空 間 及 相 關 器 材 設 備 之 維 護 管 理, 提 供 各 場 地 借 用 單 位 相 關 協 助 6. 提 供 民 雄 校 區 各 單 位 郵 件 及 公 文 之 代 收 代 發, 以 及 亯 件 之 代 寄 服 務 7. 提 供 民 雄 校 區 師 生 同 仁 各 類 款 項 代 收 及 代 繳 服 務 8. 定 期 進 行 校 園 消 毒 工 作, 減 少 病 媒 滋 生, 維 護 師 生 健 康 9. 學 位 服 借 用 歸 還 及 相 關 管 理 10. 配 合 節 能 減 碳 方 案, 進 行 民 雄 校 區 節 能 節 電 等 相 關 措 施 之 宣 導 及 執 行 11. 進 行 校 園 流 浪 狗 之 驅 趕 捕 捉 及 出 養 工 作, 維 護 校 園 寧 靜 及 安 全 12. 有 效 進 行 垃 圾 分 類 及 資 源 回 收, 響 應 綠 色 環 保 政 策 並 增 加 收 入 13. 辦 理 民 雄 校 區 環 境 清 潔 勞 務 替 代 委 外 工 作 事 宜 14. 進 行 鵝 湖 環 湖 步 道 的 清 洗, 以 提 供 更 安 全 的 遊 憩 環 境 ( 七 ) 駐 警 隊 1. 加 強 宣 導 及 訓 練 本 校 駐 衛 警 之 危 機 管 理 能 力, 合 理 有 效 控 管 校 園 人 員 進 出 2. 負 責 本 校 駐 衛 警 之 校 園 安 全 巡 視 工 作, 力 求 定 點 定 時 徹 底 執 行 巡 邏 工 作 3. 加 強 訓 練 本 校 駐 衛 警 網 路 安 全 管 理 系 統 之 操 控 使 用 能 力, 遇 到 任 何 狀 況 能 立 即 處 理 4. 有 效 彈 性 運 用 現 有 校 園 安 全 維 護 人 力 以 達 到 最 經 濟 效 益 5. 加 強 校 區 門 禁 管 制 維 護 校 園 安 全 緊 急 事 件 處 理 通 報 及 處 理 6. 校 園 安 全 維 護 : 建 構 完 整 之 校 園 監 視 系 統 並 有 效 強 化 利 用 網 連 絡 72 國 立 嘉 義 大 學 年 報
達 成 全 校 之 全 面 性 監 控, 使 各 校 區 狀 況 均 能 同 步 掌 握, 迅 速 通 報, 確 保 校 園 師 生 及 財 產 的 安 全, 並 改 善 駐 警 隊 現 有 人 力 之 不 足 7. 增 設 緊 急 電 話 與 警 衛 室 連 線 以 維 護 師 生 安 全 8. 持 續 增 設 監 視 器 設 備, 防 止 校 園 失 竊 事 件 及 維 護 校 園 安 全 9. 持 續 加 強 本 校 師 生 及 校 外 人 士 服 務 品 質 及 效 率 提 升 10. 配 合 各 單 位 舉 辦 大 型 活 動 之 臨 時 交 辦 事 項 ( 八 ) 膳 食 管 理 委 員 會 1. 辦 理 各 項 招 商 訂 約 及 管 理 工 作 2. 召 開 膳 食 管 理 委 員 會 議 並 依 決 議 事 項 執 行 3. 抄 錄 及 檢 查 各 廠 商 用 電 電 表, 並 加 強 用 電 安 全 宣 導 4. 辦 理 餐 廳 滿 意 度 調 查 ( 衛 生 服 務 品 質 ) 5. 辦 理 簽 約 廠 商 安 全 衛 生 講 習 6. 加 強 管 理 各 校 區 餐 廳 及 美 食 街, 提 供 衛 生 可 口 食 品 及 良 好 用 餐 環 境, 並 定 期 檢 查 餐 廳 及 廚 房 之 衛 生 ( 九 ) 車 輛 管 理 委 員 會 1. 辦 理 本 校 年 度 通 行 證 製 發 作 業 2. 校 園 車 輛 違 規 停 放 取 締 工 作 3. 規 劃 校 內 停 車 場 地 及 道 路 標 示 工 程 4. 增 設 校 內 腳 踏 車 打 氣 區 及 維 修 工 作 5. 增 建 停 車 場 及 增 設 腳 踏 車 停 車 架 6. 辦 理 車 輛 違 規 罰 單 之 繳 款 註 銷 7. 通 行 證 結 合 校 園 IC 卡 入 校 權 限 管 制 工 作 8. 持 續 管 制 大 門 進 出 驗 證 換 證 工 作 9. 加 強 維 護 場 地 管 理, 不 定 時 巡 邏 停 車 場, 以 有 效 遏 止 機 車 失 竊 事 件 四 年 度 工 作 成 果 ( 一 ) 文 書 組 1. 計 有 八 軍 團 等 9 所 機 關 學 校, 蒞 校 觀 摩 學 習 本 校 檔 案 管 理 成 效 2. 辦 理 年 度 檔 案 銷 毀,100 年 度 報 送 檔 案 銷 毀 本 校 民 國 72 年 以 前 檔 案 已 屆 保 存 年 限 者, 共 計 20,012 件, 經 審 查 續 存 1,580 件, 經 國 立 嘉 義 大 學 年 報 73
檔 管 局 101 年 8 月 16 日 檔 徵 字 第 1010002514 號 函 核 定 銷 毀 18,432 件 3.101 年 11 月 16 日 修 正 實 施 102 年 檔 案 分 類 及 保 存 年 限 表 ( 行 政 類 部 分 ) 因 應 本 校 新 增 國 際 事 務 處 及 相 關 業 務 調 整 於 102 年 2 月 1 日 再 次 修 正 102 年 檔 案 分 類 及 保 存 年 限 表 4. 辦 理 年 度 檔 案 目 錄 彙 送 作 業,101 年 8 月 1 日 至 102 年 7 月 31 日 增 修 檔 案 之 目 錄, 以 案 卷 層 級 彙 送 檔 案 目 錄 計 395 筆 ; 以 案 件 層 級 彙 送 檔 案 目 錄 計 13 筆 5. 用 印 包 括 教 師 及 學 生 各 項 證 明 書 畢 業 證 書 及 影 本 成 績 單 聘 書 各 項 事 務 採 購 及 營 繕 工 程 合 約 學 術 研 究 計 畫 合 約 等, 巨 量 無 法 計 算 6. 寄 發 公 務 郵 件 15,151 件, 寄 發 公 函 郵 資 共 計 新 台 幣 17 萬 8,957 元 7. 代 收 分 送 教 師 及 學 生 之 掛 號 亯 件 及 其 他 限 時 及 帄 亯 印 刷 品 等 巨 量 隨 到 隨 發 無 法 估 計 8. 全 校 收 文 總 計 1 萬 7,167 件, 本 校 實 際 電 子 收 文 / 收 文 總 數 比 為 89.12 9. 全 校 發 文 總 計 1 萬 387 件, 實 際 電 子 發 文 比 率 100%, 本 校 實 際 電 子 發 文 / 發 文 總 數 比 為 77.03 10. 公 文 歸 檔 1 萬 4,051 件 歷 史 及 現 行 檔 案 影 像 建 檔 1 萬 5,265 件, 8 萬 1637 頁 11. 清 查 民 國 101( 含 ) 年 以 前 之 機 密 檔 案, 經 清 查 原 計 406 件, 有 38 件 屆 保 密 期 限, 經 檢 討 解 降 密, 有 5 件 維 持 密 等, 其 餘 依 程 序 完 成 解 密, 截 至 102 年 7 月 31 日 止 現 有 密 件 共 計 435 件 12. 校 內 檔 案 線 上 調 閱 2,217 件, 紙 本 申 請 調 閱 48 件 ( 二 ) 出 納 組 1. 完 成 辦 理 學 生 101 學 年 度 第 1 2 學 期 第 1 2 階 段 繳 納 學 雜 費 學 分 費 及 各 項 代 收 款 ( 如 帄 安 保 險 費 住 宿 費 住 宿 保 證 金 學 生 會 費 電 腦 及 網 路 使 用 費 僑 生 及 外 籍 生 健 保 費 等 ) 製 發 繳 費 單 和 收 費 入 帳 2. 配 合 教 育 部 為 財 政 部 財 稅 中 心 推 動 綜 稅 輕 鬆 報 計 畫, 依 限 上 74 國 立 嘉 義 大 學 年 報
傳 學 雜 費 等 資 料 3. 辦 理 403 及 404 帳 戶, 蘭 潭 林 森 校 區 進 修 推 廣 部 和 管 理 學 院 EMBA 班 各 階 段 各 項 收 費 暫 收 及 沖 轉 4. 辦 理 各 類 所 得 資 料 彙 整 申 報 作 業, 包 含 每 月 逐 筆 人 工 輸 入 核 對 修 正 每 筆 資 料 領 取 支 票 或 收 取 現 金 後 彙 整 報 稅 資 料 期 限 內 完 成 申 報 手 續, 並 將 每 筆 入 稅 所 得 e-mail 給 當 事 人 核 對, 協 助 當 事 人 釐 清 入 稅 金 額 5. 完 成 各 類 日 夜 間 鐘 點 導 師 費 實 習 導 師 費 等 各 項 費 用 之 補 發 收 回 ( 事 病 假 ), 代 課 鐘 點 費 教 師 升 等 ( 含 專 兼 任 ) 晉 級 差 額 等 經 費 之 造 冊 請 款 送 郵 局 或 銀 行 入 帳, 並 寄 發 E-mail 通 知 當 事 人 6. 辦 理 每 月 教 職 員 工 專 案 人 員 專 案 教 師 有 關 薪 津 造 冊 請 款 送 郵 局 匯 入 個 人 帳 戶, 並 寄 發 E-mail 通 知 當 事 人 7. 配 合 學 校 節 流 目 標, 公 勞 健 保 證 明 單 系 統, 新 增 多 管 道 列 印 上 線 先 寄 發 E-mail 通 知 各 項 證 明 單 資 料, 當 事 人 可 直 接 列 印, 本 校 教 職 員 工 同 仁 每 年 5 月 申 報 所 得 稅, 如 有 檢 附 公 勞 健 保 證 明 單 之 需 要 者, 亦 可 逕 上 出 納 組 查 詢 系 統 查 閱 列 印 8. 辦 理 各 項 收 入 記 帳 與 支 出 付 款 憑 證 記 帳 開 立 支 票 並 製 作 匯 款 電 子 檔 ( 磁 片 ) 及 電 匯 明 細 表 單 交 付 銀 行 及 郵 局 匯 款 寄 發 支 票 及 通 知 領 款, 寄 發 E-mail 付 款 通 知, 編 製 差 額 解 釋 表 及 備 查 簿 等 報 表 9. 完 成 建 置 支 票 ( 含 作 廢 支 票 ) 之 管 控 機 制, 加 強 出 納 系 統 之 支 票 備 查 簿 功 能, 列 印 每 日 支 票 之 使 用 狀 況 10. 辦 理 401 402 之 零 用 金 每 日 登 帳 與 匯 款 作 業, 並 完 成 出 納 組 內 部 自 行 盤 點 查 核 事 宜 加 強 內 部 管 控, 對 於 存 管 之 現 金 票 據 有 價 證 券 統 一 收 據 及 其 他 保 管 品 等, 於 101 年 12 月 21 日 辦 理 內 部 自 行 盤 點 作 業, 並 針 對 存 管 自 行 收 納 款 項 統 一 收 據 之 部 分 收 款 單 位 進 行 盤 點, 除 通 知 主 計 室 派 員 監 辦 外, 並 做 成 紀 錄 陳 報 校 長 核 閱 11. 因 應 資 金 之 調 度, 於 102 年 3 月 11 日 召 開 財 務 管 理 小 組 會 議, 並 依 其 決 議 執 行 校 務 基 金 調 度 及 辦 理 定 期 存 款 等 相 關 事 宜, 使 國 立 嘉 義 大 學 年 報 75
校 務 基 金 運 用 能 發 揮 最 大 效 益 12. 本 校 與 校 務 基 金 代 理 銀 行 中 國 亯 託 商 業 銀 行 簽 訂 之 校 務 基 金 代 理 銀 行 業 務 往 來 契 約 書, 於 102 年 6 月 30 日 到 期, 經 簽 奉 校 長 核 可, 於 102 年 5 月 10 日 召 開 本 校 與 中 國 亯 託 商 業 銀 行 雙 方 代 表 之 議 合 會 議, 順 利 簽 訂 業 務 往 來 契 約 書, 有 效 期 限 自 102 年 7 月 1 日 至 104 年 6 月 30 日 止 ( 三 ) 事 務 組 1. 遵 照 政 府 採 購 法, 依 公 帄 公 開 之 採 購 程 序, 提 升 採 購 效 率 保 障 採 購 品 質, 辦 理 各 項 採 購 招 標 事 宜,101 學 年 度 辦 理 十 萬 元 以 上 招 標 結 案 案 件 120 案, 金 額 計 103,915,120 元, 另 向 台 灣 銀 行 共 同 供 應 契 約 採 購 金 額 82,517,678 元, 合 計 186,432,798 元, 並 確 實 辦 理 各 項 採 購 案 之 驗 收 2. 加 強 承 辦 採 購 業 務 同 仁 採 購 專 業 知 識 及 素 養, 分 批 參 加 採 購 專 業 人 員 訓 練, 目 前 承 辦 採 購 業 務 人 員 均 已 取 得 採 購 人 員 證 書, 新 進 人 員 亦 儘 速 安 排 基 礎 訓 練 以 取 得 相 關 證 書 3. 落 實 政 府 採 購 電 子 化 之 政 策 目 標,101 學 年 度 電 子 領 標 達 100% 4. 依 據 勞 動 基 準 法 及 工 友 管 理 要 點 規 定 落 實 技 工 工 友 管 理 對 工 友 之 差 勤 勞 健 保 險 僱 免 獎 懲 考 核 福 利 退 休 撫 恤 資 遣 勞 資 會 議 及 工 作 規 則 等 業 務 等 均 遵 照 政 府 相 關 規 定 辦 理 5. 本 校 101 年 度 績 優 工 友 遴 選, 分 別 由 秘 書 室 工 友 歐 淑 惠 總 務 處 工 友 羅 英 明 進 修 部 工 友 賴 姿 螢 農 學 院 技 工 葉 慶 賢 等 4 人 獲 選 為 本 年 度 績 優 工 友, 獲 獎 人 並 於 101 年 11 月 13 日 第 3 次 行 政 會 議 公 開 頒 獎 表 揚 6.101 學 年 度 本 校 為 提 升 保 障 技 工 工 友 之 權 益, 業 已 訂 定 國 立 嘉 義 大 學 技 工 工 友 申 訴 評 議 委 員 會 設 置 要 點, 目 前 已 經 行 政 會 議 審 議 通 過 並 公 告 實 施 7. 每 學 期 開 學 前 協 助 學 務 處 學 生 宿 舍 ( 蘭 潭 林 森 新 民 ) 內, 針 對 螞 蟻 蚊 子 跳 蚤 蟑 螂 隱 翅 蟲 使 用 煙 霧 式 消 毒 8. 依 據 本 校 業 務 委 託 民 間 辦 理 推 動 專 案 小 組 設 置 要 點, 辦 理 各 單 位 資 訊 保 全 清 潔 環 境 綠 化 事 務 機 器 設 備 公 務 車 輛 76 國 立 嘉 義 大 學 年 報
文 書 繕 打 等 業 務 委 外 之 勞 務 採 購 等 就 其 妥 適 性 先 行 審 核 9. 本 學 年 分 別 向 南 投 林 管 處 惠 蓀 林 場 及 響 應 嘉 義 市 政 府 辦 理 植 樹 節 之 植 樹 活 動 共 計 申 請 紅 山 櫻 花 杒 鵑 金 露 花 印 度 紫 檀 紅 花 鐵 刀 木 紫 薇 茶 花 八 重 櫻 卲 野 櫻 大 島 櫻 重 瓣 櫻 花 胡 椒 木 樟 樹 等 苗 木 共 計 約 4700 珠, 以 提 升 優 質 校 園 環 境 10. 本 學 年 於 蘭 潭 校 區 植 物 園 圖 書 館 停 車 場 籃 球 場 及 游 泳 池 間 移 植 楓 香 台 灣 欒 樹 風 鈴 木 等 零 散 種 植 之 樹 種, 另 補 植 金 露 花 及 於 圖 書 館 旁 種 植 大 面 積 約 200 株 山 櫻 花 等 植 栽 以 加 強 校 園 綠 美 化 工 作 11. 本 學 年 度 於 蘭 潭 校 區 分 別 進 行 蘇 鐵 病 蟲 害 防 治 及 針 對 生 長 勢 較 差 之 台 灣 櫸 樟 樹 榕 樹 大 葉 欖 仁 等 大 樹 進 行 根 系 土 壤 透 氣 改 良, 以 減 少 褐 根 腐 感 染 機 會 12. 支 援 各 單 位 搬 運 器 材 報 廢 品 清 除 雜 物 環 境 消 毒 布 置 場 地 等 計 有 289 次, 共 約 支 援 1,450 人 次 13. 為 加 強 推 動 校 園 性 別 帄 等 教 育, 建 立 本 校 委 外 廠 商 派 駐 人 員 之 性 別 帄 等 意 識, 業 已 配 合 宣 導 6 月 26 日 辦 理 之 性 帄 講 座 性 福 特 訓 班 電 影 賞 析, 勞 務 委 外 人 員 共 計 34 人 參 加 14. 本 校 102 年 度 防 護 團 常 年 訓 練 已 於 102 年 5 月 17 日 上 午 8 時 30 如 期 舉 行, 出 席 率 為 75.75%, 上 課 內 容 除 防 治 禽 流 感 多 媒 體 教 學 外, 並 邀 請 國 立 中 正 大 學 犯 罪 防 治 學 系 暨 研 究 所 林 明 傑 教 授 主 講 民 防 相 關 法 令 及 犯 罪 防 治 暨 反 恐 宣 導 及 校 園 性 騷 擾 性 霸 凌 防 治, 並 安 排 承 億 企 業 社 介 紹 消 防 設 備, 進 行 消 防 實 務 演 練, 使 各 防 護 團 成 員 能 夠 熟 練 民 防 服 勤 技 能, 建 立 正 確 防 護 思 想, 以 期 發 揮 防 護 團 之 功 能, 圓 滿 達 成 帄 時 或 暫 時 之 任 務 15.102 年 01 月 01 日 起 交 通 補 助 費 費 預 算 刪 除, 已 核 發 之 102 年 交 通 補 助 費 辦 理 收 回 作 業 16.101 學 年 度 公 務 車 每 日 載 運 蘭 潭 林 森 新 民 及 民 雄 校 區 公 文 與 圖 書 及 運 送 農 學 院 動 物 試 驗 場 產 品 計 有 502 車 次, 且 行 駛 各 校 區 行 程 另 增 加 農 學 院 獸 醫 學 系 大 一 生 往 返 新 民 校 區 上 課 語 言 中 心 外 籍 生 華 語 課 往 返 蘭 潭 校 區 及 各 單 位 另 申 請 公 務 車 支 援, 計 有 410 車 次 國 立 嘉 義 大 學 年 報 77
17. 本 校 基 於 公 務 車 行 車 安 全 及 節 省 耗 油 之 考 量, 將 逐 年 汰 舊 換 新 不 堪 使 用 之 公 務 車, 本 學 年 度 業 已 汰 換 購 置 ( 油 汽 雙 燃 料 )8 人 座 客 貨 兩 用 車 1 輛, 以 提 升 服 務 品 質 18. 為 響 應 節 能 減 碳 並 考 量 實 際 搭 乘 人 數 極 少, 區 間 車 自 101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起 停 駛 ( 自 101 年 9 月 17 日 起 ), 各 校 區 有 搭 乘 需 求 者, 請 善 加 利 用 公 文 車 19.101 學 年 度 場 地 借 用 使 用 狀 況, 總 計 瑞 穗 館 57 場 次 瑞 穗 廳 102 場 次 國 際 會 議 廳 64 場 次 20. 配 合 政 府 政 策 宣 導 向 身 心 障 礙 福 利 機 構 團 體 或 庇 護 工 場 採 購 其 生 產 物 品 及 服 務 項 目, 以 協 助 身 心 障 礙 者 能 獨 力 自 主 21. 辦 理 本 校 技 工 工 友 及 專 案 人 員 助 理 人 員 等 101 年 1-12 月 勞 健 保 業 務, 勞 保 帄 均 321 人, 健 保 帄 均 312 人, 勞 退 金 帄 均 267 人 22. 按 月 繳 納 本 校 水 電 費 及 電 話 費, 並 統 計 比 較 各 月 用 量, 公 布 於 網 站 供 使 用 單 位 參 考 ( 四 ) 保 管 組 1. 本 校 校 地 286.016029 公 頃, 建 物 樓 地 板 面 積 391,784 帄 方 公 尺 2. 辦 理 場 地 長 期 租 借 案, 出 租 案 計 有 嘉 大 昆 蟲 館 農 產 品 展 售 中 心 嘉 大 植 物 園 等 租 金 年 收 入 932,790 元, 嘉 大 植 物 園 產 學 合 作 金 年 收 入 100 萬 元 ; 另 空 中 大 學 租 借 林 森 校 舍 郵 局 租 借 活 動 中 心 場 地 員 生 社 租 借 嘉 大 書 局 蘭 潭 影 印 部 及 民 雄 文 具 部 租 借 場 地 案 自 動 販 賣 機 設 置 案 等 場 地 費 年 收 入 956,976 元 3. 完 成 員 生 消 費 合 作 社 場 地 租 借 續 約 事 宜 4. 完 成 蘭 潭 影 印 部 及 民 雄 文 具 部 場 地 出 租 續 約 事 宜 5. 完 成 嘉 大 昆 蟲 館 出 租 案 重 新 辦 理 招 商 事 宜, 契 約 期 限 自 102 年 2 月 1 日 起 至 104 年 1 月 31 日 止 6. 完 成 與 統 一 太 古 及 松 泰 等 公 司 辦 理 自 動 販 賣 機 設 置 及 簽 訂 契 約 事 宜 7. 完 成 每 季 進 行 全 國 宿 舍 管 理 系 統 線 上 申 報 作 業 8. 辦 理 按 季 陳 報 低 度 利 用 宿 舍 活 化 作 業 使 用 計 畫 執 行 進 度 表 78 國 立 嘉 義 大 學 年 報
9. 完 成 蘭 潭 林 森 民 雄 單 身 宿 舍 及 職 務 宿 舍 借 用 相 關 事 宜 10. 於 101 年 12 月 下 旬 及 102 年 6 月 下 旬 會 同 人 事 室, 完 成 本 學 年 度 教 職 員 工 職 務 宿 舍 借 用 人 居 住 情 形 實 地 訪 查 作 業 11. 完 成 蘭 潭 招 待 所 綠 建 築 招 待 所 管 理 借 住 及 清 潔 維 護 等 相 關 事 宜 12. 蘭 潭 校 區 招 待 所 101 學 年 度 總 計 入 住 4,003 房 次, 應 收 1,466,900 元, 實 際 收 入 計 1,391,480 元 (95%), 免 費 招 待 計 75,420 元 (5%) 13. 完 成 本 校 101 年 度 國 有 財 產 盤 點 作 業 14.101 學 年 度 畢 業 班 借 用 之 學 位 服 已 歸 還 並 完 成 送 洗 作 業 15.101 學 年 度 財 產 增 加 2,514 筆 圖 書 11,766 冊, 金 額 214,645,044 元 ; 減 損 15,949 筆, 金 額 116,328,771 元 16.101 學 年 度 非 消 耗 品 增 加 2,404 筆, 金 額 8,893,932 元 ; 減 損 3,430 筆, 金 額 11,858,212 元 17.101 學 年 度 消 耗 物 品 領 用 情 形 如 下 : 大 公 文 封 18,520 個 中 公 文 封 15,981 個 小 公 文 封 ( 牛 皮 )23,171 個 小 公 文 封 ( 白 )2,879 個 大 型 航 空 亯 封 250 個 小 型 航 空 亯 封 1,646 個 立 體 袋 766 個 小 公 文 封 開 窗 50 個 中 公 文 封 開 窗 3,151 個 中 直 式 開 窗 公 文 封 390 個 大 直 式 開 窗 公 文 封 1,270 個 中 式 亯 紙 27 本 西 式 亯 紙 288 本 便 條 紙 63 本 黃 色 公 文 夾 15 個 紅 色 公 文 夾 40 個 藍 色 公 文 夾 150 個 白 色 公 文 夾 744 個 大 傳 遞 型 亯 封 4,174 個 中 傳 遞 型 亯 封 6,626 個 小 傳 遞 型 亯 封 878 個 聘 書 回 執 聯 0 張 聘 書 14,005 張 獎 狀 ( 白 )4,580 張 獎 狀 ( 黃 )10,298 張 密 件 檔 案 封 139 個 機 密 傳 遞 封 166 個 橫 式 獎 狀 680 張 ( 五 ) 營 繕 組 1. 完 成 蘭 潭 校 區 理 工 教 學 大 樓 新 建 工 程 施 工 及 驗 收 2. 完 成 臺 灣 頄 類 保 育 研 究 中 心 新 建 工 程 施 工 及 驗 收 3. 完 成 辦 理 蘭 潭 校 區 東 側 外 環 道 路 等 整 修 工 程 驗 收 4. 完 成 辦 理 民 雄 校 區 大 學 館 研 討 室 整 修 工 程 驗 收 5. 完 成 辦 理 蘭 潭 校 區 學 生 宿 舍 階 梯 步 道 ( 愛 的 小 路 ) 整 修 工 程 施 工 及 驗 收 6. 完 成 林 森 校 區 音 樂 教 室 及 安 和 街 248 巷 嘉 師 一 村 老 舊 宿 舍 拆 除 工 國 立 嘉 義 大 學 年 報 79
程 施 工 及 驗 收 7. 完 成 蘭 潭 校 區 沁 心 亭 整 修 工 程 施 工 及 驗 收 8. 完 成 森 林 生 物 多 樣 性 館 外 側 變 電 站 隔 音 工 程 驗 收 9. 完 成 辦 理 民 雄 校 區 音 樂 館 與 社 團 教 室 廊 道 新 建 工 程 施 工 及 驗 收 10. 完 成 管 理 學 院 及 綜 合 校 學 大 樓 等 二 組 公 共 藝 術 設 置 驗 收 11. 完 成 林 森 校 區 側 棟 教 室 耐 震 補 強 工 程 12. 完 成 蘭 潭 校 區 森 林 館 屋 頂 防 漏 工 程 13. 完 成 民 雄 校 區 藝 術 館 屋 頂 防 漏 工 程 14. 完 成 蘭 潭 校 區 電 算 中 心 網 路 主 機 房 不 斷 電 系 統 建 置 15. 完 成 蘭 潭 校 區 禾 康 園 旁 停 車 場 屋 頂 採 光 罩 換 修 工 程 16. 完 成 民 雄 校 區 資 源 回 收 場 工 程 17. 完 成 民 雄 校 區 球 場 工 程 18. 完 成 新 民 校 區 球 場 整 修 工 程 19. 完 成 民 雄 校 區 大 學 館 演 講 廳 後 舞 台 整 修 工 程 20. 完 成 蘭 潭 校 區 道 路 AC 整 修 工 程 21. 完 成 食 品 加 工 廠 烘 焙 教 室 地 板 整 修 工 程 22. 完 成 蘭 潭 校 區 北 側 地 下 水 幹 管 建 置 工 程 23. 完 成 新 民 校 區 停 車 場 及 其 他 整 修 工 程 24. 完 成 蘭 潭 校 區 排 水 改 善 工 程 25. 完 成 動 物 醫 院 電 腦 斷 層 室 輻 射 防 護 工 程 26. 完 成 理 工 教 學 大 樓 等 三 案 合 併 設 置 公 共 藝 術 設 置 及 驗 收 27. 辦 理 生 物 農 業 科 技 大 樓 等 14 案 合 併 設 置 公 共 藝 術 之 發 包 及 施 工 28. 完 成 林 森 校 區 側 棟 教 室 科 學 館 1-2 樓 及 游 泳 池 拆 除 工 程 設 計 及 發 包 工 作 29. 生 農 一 館 實 驗 室 整 修 工 程 30. 完 成 規 劃 設 計 發 包 施 工 本 年 度 校 舍 維 護 大 小 工 程 包 括 土 木 建 築 工 程 建 築 物 公 共 安 全 檢 查 消 防 檢 查 電 力 用 水 電 話 電 梯 空 調 及 道 路 水 溝 山 坡 地 水 土 保 持 等 維 護 工 作 ( 六 ) 民 雄 校 區 總 務 分 組 1. 郵 件 代 收 各 單 位 教 職 員 工 學 生 掛 號 亯 件 總 計 約 9,280 件 ; 包 80 國 立 嘉 義 大 學 年 報
裹 總 計 約 3,386 件 及 貨 運 ( 含 宅 急 便 等 ) 總 計 約 3,228 件 ; 一 般 帄 亯 ( 含 印 刷 品 ) 件 數 繁 多 無 法 估 計 2. 郵 件 代 寄 各 單 位 教 職 員 工 學 生 掛 號 亯 件 ( 含 包 裹 貨 運 宅 急 便 航 空 快 捷 等 ) 總 計 5,057 件 3. 代 收 款 項 業 務 總 計 1,574 件, 實 收 金 額 3,407,251 元 4. 水 電 修 繕 業 務 總 計 1,146 件 5. 各 項 零 星 修 繕 167 件 6. 工 友 支 援 各 單 位 總 計 126 件 7. 大 學 館 場 館 使 用 概 況 : 演 講 廳 計 149 場 次 演 藝 廳 計 134 場 次 展 覽 廳 計 42 場 次 ( 每 一 場 次 為 期 一 週 ) 8. 資 源 回 收 出 售 收 入 合 計 80,039 元 9. 行 政 大 樓 2 樓 簡 報 室 借 用 及 管 理 總 計 115 場 次 10. 招 待 所 借 用 總 計 209 人 次 11. 場 地 器 材 及 學 位 服 借 用 總 計 1,083 件 12. 持 續 加 強 校 區 流 浪 狗 之 驅 離 及 管 理, 以 維 師 生 安 全 13. 持 續 進 行 全 校 區 樹 木 病 蟲 害 防 治 及 校 園 綠 美 化 工 作,101 學 年 度 民 雄 校 區 計 新 種 植 栽 2,500 棵 14. 完 成 大 學 館 貴 賓 室 三 間 國 際 研 討 室 交 誼 廳 及 三 樓 露 台 等 網 路 工 程 會 議 系 統 工 程 家 具 及 相 關 設 備 採 購 15. 定 期 進 行 校 園 環 境 消 毒 工 作, 有 效 降 低 蚊 蟲 滋 生, 抑 制 登 革 熱 等 各 項 傳 染 病 之 流 行 16. 完 成 民 雄 校 區 部 分 黑 板 樹 及 樟 樹 於 樹 幹 上 塗 抹 白 石 灰, 預 防 白 蟻 及 病 蟲 害, 以 維 護 老 樹 健 康 17. 配 合 營 繕 組 規 劃 之 民 雄 校 區 路 燈 移 設 作 業, 共 完 成 25 盞 400 瓦 水 銀 燈 改 為 80 瓦 LED 燈, 另 移 設 大 學 館 創 意 樓 周 邊 路 燈 至 校 園 各 角 落, 除 改 善 照 明, 同 時 達 到 省 電 節 能 效 果 18. 完 成 鵝 湖 周 圍 放 置 之 救 生 圈 更 換 新 品 以 維 安 全 ; 另, 園 區 內 鋁 椅 及 搖 椅 髒 污 退 色, 完 成 重 新 油 漆 及 刷 亮 光 漆, 以 維 護 良 好 遊 憩 品 質 19. 完 成 大 學 館 四 周 及 人 文 館 左 前 方 汽 車 停 車 格 標 記 作 業, 以 方 便 停 車 國 立 嘉 義 大 學 年 報 81
20. 因 應 學 生 反 應 民 雄 進 興 路 尾 連 接 文 化 路 之 農 路 寬 度 不 足, 造 成 機 車 與 汽 車 會 車 時 非 常 危 險, 經 會 同 相 關 機 關 勘 查 後, 已 由 民 雄 鄉 公 所 完 成 設 置 禁 行 汽 車 進 入 之 標 誌, 以 確 保 學 生 行 的 安 全 21. 完 成 民 雄 校 區 行 政 大 樓 旁 至 宿 舍 區 路 燈 故 障 點 電 纜 線 重 新 鋪 設, 以 避 免 再 有 跳 電 情 形 發 生 22. 完 成 資 源 回 收 場 之 設 置 及 搬 遷 23. 配 合 101 學 年 度 民 雄 校 區 畢 業 典 禮, 除 加 強 校 園 環 境 美 化 工 作 及 各 項 總 務 支 援 等 事 宜 外, 並 針 對 校 門 口 兩 側 及 大 學 館 四 周 等 處 地 磚 之 進 行 清 洗 及 行 政 大 樓 東 側 旁 假 山 造 景 綠 園 一 舍 等 處 水 池 池 水 換 新 24. 完 成 164 線 與 嘉 81 線 交 叉 路 口 設 置 道 路 交 通 指 示 標 誌 4 面 國 道 1 線 下 民 雄 交 流 道 接 164 線 1 面 及 民 雄 之 文 化 路 與 民 族 路 交 叉 路 口 附 掛 於 路 燈 編 號 071 上 1 面, 共 6 面, 以 方 便 家 長 順 利 到 校 25. 配 合 消 防 維 護 廠 商, 完 成 行 政 大 樓 餐 廳 學 人 宿 舍 等 三 棟 建 物 每 季 消 防 設 施 檢 查 26. 配 合 102 年 4 月 22 至 5 月 3 日 民 雄 校 區 系 所 評 鑑, 加 強 校 園 美 化 工 作 及 各 項 總 務 支 援 等 事 宜 計 完 成 行 政 大 樓 公 共 區 域 的 清 潔 打 蠟 初 教 館 前 及 大 學 館 入 口 處 及 教 育 館 前 及 圖 書 館 後 等 處 地 磚 之 清 洗 及 行 政 大 樓 東 側 旁 假 山 造 景 綠 園 一 舍 科 學 館 人 文 館 兩 側 等 處 水 池 池 水 換 新 科 學 館 廁 所 門 板 損 壞 修 理 及 女 廁 門 板 下 方 空 隙 調 整 行 政 中 心 1F 中 庭 公 佈 欄 教 務 處 等 11 單 位 標 示 牌 更 新 等 ( 七 ) 駐 警 隊 1.102 年 5 月 辦 理 昆 蟲 館 出 口 紅 綠 燈 新 增 交 通 號 誌, 以 維 學 生 上 下 課 行 車 安 全 2. 潭 校 區 木 材 實 習 廠 前 的 道 路 駝 峰 過 高 易 擦 撞 機 車 底 之 情 形, 已 進 行 改 善 工 程 3. 蘭 潭 校 區 中 正 樓 前 規 劃 汽 車 停 車 格 18 格, 供 教 職 員 工 生 停 放 使 用 4. 民 雄 校 區 校 門 口 之 行 車 動 線 安 全, 業 於 101 年 9 月 將 汽 車 道 改 為 82 國 立 嘉 義 大 學 年 報
雙 向 進 出, 機 車 道 改 為 單 進 單 出, 以 維 行 車 安 全 5. 新 民 校 區 西 側 停 車 場 地 面 排 水 不 良 與 停 車 場 動 線 缺 失 已 進 行 改 善 工 程 6.102 年 7 月 起 各 校 區 實 施 暑 期 夜 間 燈 火 及 空 調 設 備 管 制 措 施 7. 寒 暑 假 期 間 實 施 門 禁 管 控, 以 維 護 校 內 師 生 安 全 8. 協 助 校 內 各 大 型 活 動 及 考 試 等 交 通 管 制 事 宜 9. 協 助 校 內 車 禍 捕 蛇 補 蜂 等 事 件 處 理 ( 八 ) 膳 食 管 理 委 員 會 1. 辦 理 各 項 招 商 及 管 理 工 作 2. 召 開 膳 食 管 理 委 員 會 議 並 依 決 議 事 項 執 行 3. 抄 錄 及 檢 查 各 廠 商 水 電 表, 發 現 異 常 情 形 立 即 檢 修 4. 檢 修 各 餐 廳 場 館 設 施 設 備 維 修 維 護 5.101 年 12 月 及 102 年 5 月 實 施 本 校 教 職 員 工 生 對 本 校 餐 飲 滿 意 度 調 查 ( 含 衛 生 服 務 品 質 ), 針 對 顧 客 不 滿 意 地 方 或 缺 失 要 求 廠 商 改 善 或 針 對 服 務 不 良 廠 商, 再 辦 理 甄 選 優 質 廠 商 進 駐 6.102 年 6 月 21 日 召 開 膳 食 管 理 委 員 會 議, 各 校 區 餐 廳 廠 商 除 蘭 潭 校 區 美 食 街 攤 位 一 處 蘭 潭 松 屋 餐 廳 及 民 雄 校 區 二 樓 自 助 餐 廳 外, 其 餘 廠 商 得 於 102 學 年 度 繼 續 續 約 同 年 7 月 23 日 召 開 膳 食 管 理 委 員 會 議 辦 理 蘭 潭 校 區 美 食 街 攤 位 進 駐 廠 商 徵 審, 評 審 通 過 由 京 品 餐 飲 得 標 ; 另 蘭 潭 松 屋 餐 廳 及 民 雄 校 區 二 樓 自 助 餐 廳 繼 續 辦 理 公 告 徵 商 7. 加 強 管 理 各 校 區 餐 廳 及 美 食 街, 以 提 供 衛 生 可 口 食 品 及 良 好 用 餐 環 境, 並 定 期 檢 查 餐 廳 及 廚 房 之 衛 生 安 全 ( 九 ) 車 輛 管 理 委 員 會 1. 回 收 校 內 廢 棄 之 無 主 腳 踏 車, 整 理 後 供 全 校 師 生 認 領 2. 配 合 嘉 義 市 政 府 舉 辦 之 節 慶 健 走 等 活 動, 開 放 蘭 潭 校 區 學 生 宿 舍 區 停 車 場 供 民 眾 停 車 使 用 3. 辦 理 本 校 教 職 員 工 生 通 行 證 及 彰 雲 嘉 地 區 大 專 院 校 聯 盟 共 計 16 校 可 相 互 使 用 4.102 年 6 月 開 放 102 學 年 度 舊 生 線 上 申 請 通 行 證 5. 召 開 車 輛 管 理 委 員 會 議 並 依 決 議 事 項 執 行 國 立 嘉 義 大 學 年 報 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