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般 查 询 电 话 : (852) 2233 3000 ( 汇 丰 个 人 理 财 客 户 适 用 )/(852) 2748 8288 ( 商 业 客 户 适 用 ) 传 真 : (852) 2288 2400 ( 汇 丰 个 人 理 财 客 户 适 用 )/(852) 2288 2332 ( 商 业 客 户 适 用 ) SWIFT : HSBCHKHHHKH 重 要 事 项 本 行 会 尽 力 通 知 收 款 银 行 阁 下 就 电 汇 跨 行 转 账 指 示 所 指 定 的 任 何 付 款 条 件, 但 本 行 无 责 任 在 进 行 付 款 前 核 对 核 实 是 否 已 经 符 合 该 条 件 阁 下 不 可 撤 销 地 授 权 本 行 进 行 付 款 并 由 阁 下 自 行 承 担 风 险 本 行 无 法 查 证 收 款 账 户 的 资 料 收 款 银 行 采 用 的 查 证 程 序 在 不 同 国 家 可 能 有 所 不 同 例 如 : 某 些 银 行 需 查 证 账 户 号 码 及 账 户 名 称, 方 可 处 理 汇 入 汇 款, 而 某 些 银 行 只 需 查 证 账 户 号 码 账 户 名 称 阁 下 应 确 保 向 本 行 提 供 的 收 款 账 户 资 料 属 正 确 及 完 整 本 行 虽 会 尽 力 通 知 代 理 银 行 收 款 银 行 任 何 阁 下 于 电 汇 跨 行 转 账 指 示 中 致 所 指 定 收 款 人 收 款 银 行 的 讯 息, 但 至 于 代 理 银 行 收 款 银 行 会 否 传 达 该 讯 息 就 该 讯 息 采 取 行 动, 本 行 就 此 无 控 制 权 本 行 概 不 负 责 就 代 理 银 行 收 款 银 行 未 有 传 达 该 讯 息 就 该 讯 息 采 取 行 动 所 引 致 与 之 有 关 的 任 何 损 失 请 在 发 出 汇 款 指 示 前 向 受 款 人 了 解 受 款 国 当 地 的 有 关 法 规 要 求, 提 供 详 尽 及 充 足 的 资 料 可 加 快 处 理 汇 款 的 时 间 所 有 提 供 的 数 据 须 由 有 关 代 理 银 行 受 款 银 行 根 据 当 地 的 法 规 作 出 查 核, 汇 款 时 间 有 可 能 因 此 而 延 误 需 时 更 长 本 行 保 留 修 改 下 述 资 料 的 权 利 以 下 资 料 只 供 参 考, 本 行 对 下 述 资 料 所 造 成 的 任 何 损 失 概 不 负 责 请 联 络 本 行 职 员 以 获 取 最 新 资 讯 目 录 如 何 加 快 汇 出 汇 款 给 海 外 受 款 人 个 别 国 家 的 特 别 要 求 非 主 要 货 币 的 汇 款 汇 出 汇 款 至 印 度 的 注 意 事 项 人 民 币 汇 出 汇 款 的 注 意 事 项 人 民 币 汇 款 目 的 指 引 汇 出 汇 款 至 约 旦 的 注 意 事 项 汇 出 汇 款 至 约 旦 的 汇 款 目 的 美 元 电 汇 第 一 阶 段 第 二 阶 段 支 付 所 有 海 外 其 他 银 行 费 用 的 选 项 替 第 三 者 支 付 汇 款 的 注 意 事 项 第 2 页 第 2 页 第 2 页 第 2 页 第 3 页 第 3-4 页 第 5 页 第 5-6 页 第 7 页 第 7 页 第 8 页 第 8 页 第 9 页 The Hongkong and Shanghai Banking Corporation Limited 页 次 1/9
如 何 加 快 汇 出 汇 款 给 海 外 受 款 人 : 提 供 受 款 银 行 的 SWIFT 地 址 给 美 国 受 款 人 - 提 供 九 位 数 字 联 邦 储 备 系 统 通 讯 网 络 号 码 (Fedwire Routing No.) - 如 经 纽 约 结 算 所 系 统 (New York CHIPS) 汇 款, 请 提 供 六 位 数 位 美 国 银 行 业 间 清 算 系 统 会 员 编 号 (CHIPS UID No.) 给 英 国 受 款 人 - 提 供 六 位 数 位 银 行 代 码 (Bank Sorting Code) 给 欧 盟 国 家 欧 洲 经 济 区 受 款 人 的 欧 罗 汇 款 - 提 供 受 款 银 行 的 银 行 辨 识 码 (BIC) 给 印 度 受 款 人 的 非 汇 丰 账 户 - 印 度 卢 比 : 提 供 受 款 银 行 的 印 度 财 务 保 安 编 号 (IFSC), 汇 款 将 经 当 地 付 款 系 统 存 入 受 款 人 账 户 - 其 他 外 币 : 如 汇 款 总 额 达 5,000 美 元 以 上 ( 其 等 值 ), 请 注 明 该 汇 款 需 要 以 印 度 卢 比 其 他 外 币 存 入 受 款 人 账 户 个 别 国 家 的 特 别 要 求 不 接 受 马 来 西 亚 令 吉 及 印 度 尼 西 亚 盾 的 汇 款 汇 出 汇 款 至 以 下 国 家 需 要 提 供 汇 款 目 的 : - 中 国 埃 及 印 度 印 尼 约 旦 澳 门 马 达 加 斯 加 马 来 西 亚 毛 里 裘 斯 共 和 国 及 泰 国 如 汇 款 汇 至 / 汇 经 加 拿 大 汇 丰 银 行, 而 汇 款 达 10,000 加 元 以 上, 需 提 供 受 款 人 的 详 细 资 料, 包 括 : 姓 名 地 址 及 账 户 号 码 如 以 任 何 货 币 汇 款 至 阿 拉 伯 联 合 酋 长 国 约 旦 卡 塔 尔 巴 基 斯 坦, 以 欧 罗 汇 款 至 欧 盟 国 家 欧 洲 经 济 区, 需 提 供 IBAN 号 码 非 主 要 货 币 的 汇 款 常 见 非 主 要 货 币 包 括 : 新 台 币 南 韩 圜 越 南 盾 及 孟 加 拉 国 塔 卡 等 非 主 要 货 币 的 汇 率 为 暂 时 性, 实 际 汇 率 将 取 决 于 中 转 银 行 受 款 银 行 收 到 汇 款 单 时 的 汇 率 两 者 之 间 的 差 异 将 从 付 款 人 的 账 户 扣 除 存 入 付 款 人 的 账 户 汇 出 汇 款 至 印 度 的 注 意 事 项 如 透 过 个 人 网 上 理 财 提 交 汇 款 指 示 电 汇 至 印 度 汇 丰 的 个 人 名 义 账 户 将 不 收 取 本 地 及 海 外 费 用 如 透 过 柜 台 / 邮 递 提 交 汇 款 指 示 电 汇 至 受 款 人 印 度 汇 丰 的 NRI/NRE/FCNR 账 户 将 不 收 取 本 地 及 海 外 费 用 页 次 2/9
人 民 币 汇 出 汇 款 的 注 意 事 项 所 有 以 人 民 币 汇 出 的 汇 款 必 须 注 明 汇 款 目 的 有 关 人 民 币 汇 款 目 的 的 定 义 及 范 围, 请 参 阅 以 下 的 人 民 币 汇 款 目 的 指 引 提 供 受 款 银 行 的 十 二 位 数 位 国 家 现 代 化 支 付 系 统 (CNAPS) 编 号 人 民 币 汇 款 受 制 于 人 民 币 结 算 银 行 的 运 作 模 式 汇 款 将 不 会 于 中 国 假 期 ( 如 : 劳 动 节 国 庆 等 ) 期 间 处 理 个 人 客 户 的 注 意 事 项 - 汇 出 人 民 币 汇 款 至 中 国 : - 香 港 居 民 每 天 汇 款 上 限 为 80,000 人 民 币 限 额 同 时 适 用 于 每 个 人 民 币 账 户, 包 括 联 名 账 户 非 香 港 居 民 不 受 每 天 限 额 所 限 - 由 香 港 居 民 指 示 的 汇 款, 内 地 的 受 款 人 账 户 名 称 需 与 汇 款 人 账 户 名 称 相 同 受 款 人 账 户 需 与 汇 款 人 账 户 属 同 一 账 户 名 称 请 提 供 内 地 联 名 账 户 档 以 作 银 行 核 实 姓 名 完 全 相 同 之 用 - 银 行 将 使 用 汇 款 人 的 中 文 姓 名 作 为 发 出 汇 款 指 示 的 纪 录 如 阁 下 只 有 英 文 姓 名 存 于 本 行, 本 行 将 使 用 英 文 名 称 作 替 代 - 如 阁 下 希 望 于 汇 款 时 使 用 内 地 的 人 民 币 账 户 中 的 英 文 姓 名, 请 于 指 示 中 提 出 - 请 注 意, 非 香 港 居 民 需 从 内 地 有 关 政 府 单 位 内 地 受 款 银 行 取 得 内 地 有 关 政 府 单 位 的 汇 款 批 准 如 有 关 汇 款 被 拒 绝, 银 行 将 可 能 收 取 有 关 费 用 - 汇 出 人 民 币 汇 款 至 中 国 以 外 的 国 家 : - 汇 出 汇 款 至 中 国 以 外 的 国 家 不 设 汇 款 限 额 - 受 款 人 账 户 可 为 第 三 者 账 户 汇 款 人 个 人 名 义 账 户 企 业 客 户 的 注 意 事 项 - 汇 出 汇 款 至 中 国 内 地 只 限 用 于 贸 易 ( 包 括 商 品 及 服 务 ) 结 算 其 他 用 途 的 汇 款 需 预 先 获 中 国 内 地 当 局 批 准 - 本 行 接 受 汇 款 至 中 国 内 地 以 外 的 其 他 国 家, 而 涉 及 人 民 币 兑 换 的 汇 出 汇 款 指 示 有 关 汇 款 受 当 地 法 令 规 管 - 汇 款 交 易 限 额 不 能 超 出 贸 易 结 算 金 额 - 所 有 汇 出 汇 款 至 中 国 内 地 需 受 内 地 当 局 检 证 及 监 管 银 行 必 须 遵 守 内 地 当 局 的 规 例 及 要 求 银 行 建 议 客 户 于 递 交 指 示 前 先 向 中 国 内 地 受 款 公 司 查 询 人 民 币 汇 款 目 的 指 引 背 景 及 影 响 中 国 人 民 银 行 (PBOC) 已 宣 布 将 于 2014 年 将 中 国 现 代 化 支 付 系 统 (China National Advanced Payment System, 简 称 CNAPS) 升 级 为 第 二 代 (CNAPS 2) CNAPS 2 系 统 推 出 后, 所 有 跨 境 人 民 币 汇 款 必 须 附 有 汇 款 目 的 代 码, 以 注 明 有 关 人 民 币 汇 款 的 汇 款 目 的 如 未 有 提 供 汇 款 目 的 代 码, 该 项 人 民 币 汇 款 将 不 获 处 理 为 配 合 有 关 服 务 更 改, 香 港 人 民 币 结 算 银 行 将 于 2014 年 5 月 19 日 更 新 结 算 系 统, 以 配 合 CNAPS 2 的 标 准 如 何 注 明 汇 款 目 的 为 使 客 户 更 轻 松 适 应 此 项 新 措 施, 并 为 配 合 CNAPS 2 标 准 作 好 准 备, 汇 丰 将 推 出 一 套 跨 境 人 民 币 汇 款 专 用 的 汇 款 目 的 代 码 于 发 出 跨 境 人 民 币 汇 款 指 示 时, 客 户 需 要 根 据 该 项 人 民 币 汇 款 的 汇 款 目 的 注 明 适 当 的 汇 款 目 的 代 码 如 有 关 跨 境 人 民 币 汇 款 未 有 注 明 汇 款 目 的 代 码, 将 可 引 致 延 误 不 获 处 理 页 次 3/9
人 民 币 汇 出 汇 款 的 注 意 事 项 ( 续 ) 人 民 币 汇 款 目 的 指 引 ( 续 ) 汇 款 目 的 代 码 及 定 义 ( 仅 适 用 于 非 个 人 客 户 ): 汇 款 目 的 代 码 有 关 汇 丰 智 能 表 格 汇 款 目 的 代 码 范 围 定 义 货 物 贸 易 / 商 业 账 户 / 货 物 贸 易 跨 境 货 物 贸 易 包 括 一 般 货 物 用 于 加 工 的 货 物 修 理 所 需 的 货 物 运 输 工 具 在 港 口 购 买 的 货 物, 以 及 信 用 证 进 口 代 收 进 口 设 备 付 款 预 付 货 款 等 服 务 贸 易 / 商 业 账 户 / 服 务 贸 易 跨 境 服 务 贸 易 包 括 与 运 输 有 关 的 服 务 旅 游 通 信 服 务 建 筑 安 装 及 劳 务 承 包 服 务 保 险 金 融 服 务 电 脑 和 资 讯 服 务 专 有 权 利 使 用 费 和 特 许 费 体 育 文 化 和 娱 乐 服 务 企 业 金 融 机 构 支 付 水 电 煤 费 用 租 金 审 计 费 酒 店 房 费 律 师 费 宣 传 费 广 告 费 版 权 费 设 计 费 调 研 费 用 公 司 注 册 费 医 疗 费 用 前 面 未 有 提 及 的 政 府 服 务 其 他 商 业 服 务 等 资 本 项 下 跨 境 支 付 / 商 业 账 户 / 资 本 项 下 跨 境 支 付 资 本 项 下 跨 境 支 付 包 括 资 本 账 户 ( 资 本 转 移 和 非 生 产 非 金 融 资 产 的 收 买 / 放 弃 ) 增 资 减 资 资 本 金 投 入 直 接 投 资 证 券 投 资 其 他 投 资 股 东 贷 款 / 还 款 特 批 资 本 项 目 境 外 对 内 地 直 接 投 资 ( FDI ) 资 金 汇 划 ( 公 司 ) 人 民 币 合 资 格 境 外 机 构 投 资 者 ( RQFII )( 公 司 ) 债 券 公 司 之 间 的 资 金 调 拨 等 慈 善 捐 款 / 商 业 账 户 / 慈 善 捐 款 慈 善 捐 款 捐 款 ( 非 牟 利 机 构 ) 其 他 经 常 项 目 / 商 业 账 户 / 其 他 经 常 项 目 其 他 经 常 项 目 包 括 收 益 和 经 常 转 移 利 润 汇 出 分 红 股 息 交 税 等 汇 款 目 的 代 码 及 定 义 ( 仅 适 用 于 个 人 客 户 ): 汇 款 类 别 汇 款 目 的 代 码 范 围 定 义 A) 香 港 居 民 的 人 民 币 汇 款 至 中 国 B) 香 港 居 民 的 人 民 币 汇 款 至 海 外 国 家, C) 非 香 港 居 民 的 人 民 币 汇 款 至 中 国 / 海 外 国 家 1. 香 港 居 民 一 般 汇 款 香 港 居 民 一 般 汇 款 经 香 港 汇 往 内 地 同 名 账 户 的 个 人 汇 款 1. 经 常 账 目 转 账 经 常 账 目 转 账 收 益 和 经 常 转 移 利 润 汇 出 分 红 股 息 交 税 奖 学 金 等 2. 购 物 支 付 购 物 支 付 个 人 购 物 3. 服 务 支 付 服 务 支 付 个 人 账 单 支 付 与 运 输 有 关 的 服 务 旅 游 通 信 服 务 建 筑 安 装 保 险 金 融 服 务 电 脑 和 资 讯 服 务 体 育 文 化 和 娱 乐 服 务 租 金 酒 店 房 费 律 师 费 医 疗 费 用 前 面 未 有 提 及 的 政 府 服 务 其 他 商 业 服 务 等 4. 投 资 投 资 个 人 投 资 5. 慈 善 捐 款 慈 善 捐 款 慈 善 捐 款 ( 非 牟 利 机 构 ) 重 要 事 项 :CNAPS 2 仍 在 PBOC 制 订 过 程 中 规 管 及 结 算 系 统 要 求 有 可 能 不 时 变 更, 汇 款 讯 息 的 格 式 及 内 容 有 需 要 而 因 应 变 更 页 次 4/9
汇 出 汇 款 至 约 旦 的 注 意 事 项 汇 出 汇 款 至 约 旦 的 汇 款 目 的 由 二 零 一 五 年 二 月 二 日 起, 所 有 汇 出 至 约 旦 的 汇 款 ( 所 有 货 币 ) 都 必 须 注 明 汇 款 目 的 请 参 阅 附 件 中 由 约 旦 中 央 银 行 提 供 的 汇 款 目 的 代 码 任 何 汇 出 至 约 旦 的 汇 款 如 未 有 注 明 汇 款 目 的 代 码, 将 可 引 致 延 误 不 获 处 理 Purpose Code Classification Invoice Payment & Purchase 0101 Personal Utility Bill Payment 0102 Prepaid Cards Recharging 0103 Standing Orders 0104 Personal Donations 0105 Family Assistance and Expenses 0106 Individual Social Security Subscription 0107 Associations Subscriptions 0108 Saving and Funding Account 0109 Heritance 0110 End of Service indemnity 0111 Public Sector Employees Salaries 0201 Salaries and Wages Laborers Salaries 0202 Private Sector Staff Salaries 0203 Jordanian Diplomatic Staff Salaries 0204 Foreign Diplomatic Salaries 0205 Overseas Incoming Salaries 0206 Civil / Military Retirement Salaries 0207 Social Security Retirement Salaries 0208 Establishment Social Security Subscription 0209 Investment Revenues 0301 Investment Remittances Brokrage Investment 0302 Insurance 0303 Subscriptions to international nonmonetary organizations 0304 Local Investment 0305 External Investment 0306 Tender bond Guarantee 0307 Air Freight 0401 Transportation and Tourism Land Freight 0402 Sea Freight 0403 Travel and Tourism 0404 Governmental Delegation Transfers 0501 Training and Delegations Private Sector Delegation Transfers 0502 Governmental Education 0503 Private Sector Education 0504 Public Sector Exportation 0601 Import and Export Private Sector Exportation 0602 Public Sector Importation 0603 Private Sector Importation 0604 Religious Communities Aid 0701 External Aid International Communities Aid 0702 Arab Communities Aid 0703 UN Aid 0704 Charity Communities Aid 0705 页 次 5/9
汇 出 汇 款 至 约 旦 的 注 意 事 项 ( 续 ) 汇 出 汇 款 至 约 旦 的 汇 款 目 的 ( 续 ) Purpose Code Classification Telecommunication Services 0801 Services Financial Services 0802 Information Technology Services 0803 Consulting Services 0804 Construction Services 0805 Maintenance & Assembling Services 0806 Marketing and Media Services 0807 Mining Services 0808 Medical & Health Services 0809 Cultural, Educational & Entertainment Services 0810 Rental Expenses 0811 Real Estate 0812 Taxes 0813 Fees 0814 Commissions 0815 Franchise and License Fees 0816 Cheque Collection 0817 Membership Fees 0818 Municipality Funds 0901 Funding Government Funds 0902 Private Sector Funds 0903 External Incoming Funds 0904 International Communities and Embassies Remittances 1001 Diplomacy Permanent Diplomatic Missions 1002 Temporary Diplomatic Missions 1003 Jordanian Embassies Income 1004 Long-Term Loans Installments / Public Sector 1101 Loans Long-Term Loans interest Installments / Public Sector 1102 Short-Term Loans Installments / Public Sector 1103 Short-Term Loans interest Installments / Public Sector 1104 Long-Term Loans Installments / Private Sector 1105 Long-Term Loans interest Installments / Public Sector 1106 Short-Term Loans Installments / Private Sector 1107 Short-Term Loans interest Installments / Private Sector 1108 loans Installments Against Governmental Guarantee 1109 Loans Interest Installments Against Governmental Guarantee 1110 Credit Card Payment 1111 Personal Loan Payment 1112 Rerouting 1201 General Scientific Research Support 1202 页 次 6/9
美 元 电 汇 由 二 零 一 五 年 二 月 起, 香 港 汇 丰 开 始 逐 步 统 一 美 元 电 汇 汇 款 途 径 至 经 由 美 国 汇 丰 银 行 支 付 我 们 将 于 二 零 一 六 年 二 月 完 成 余 下 的 统 一 程 序 请 参 阅 下 列 详 情 第 一 阶 段 ( 已 于 二 零 一 五 年 三 月 完 成 ) 对 于 美 元 电 汇, 除 了 香 港 汇 丰 就 汇 出 电 汇 所 收 取 的 费 用 外, 其 他 海 外 银 行 亦 会 收 取 费 用 有 关 费 用 会 根 据 付 款 人 就 海 外 银 行 费 用 作 出 的 选 择, 从 汇 款 中 扣 除 向 付 款 人 收 取 统 一 程 序 第 一 阶 段 涵 括 付 款 人 选 择 由 收 款 人 支 付 海 外 其 他 银 行 费 用 的 美 元 电 汇 完 成 第 一 阶 段 后, 我 们 已 经 统 一 了 此 类 美 元 电 汇 的 海 外 其 他 银 行 费 用 收 取 方 式 详 情 请 见 附 表 一 : 附 表 一 如 客 户 选 择 由 收 款 人 支 付 海 外 其 他 银 行 费 用 美 元 电 汇 指 示 的 递 交 途 径 选 项 选 择 海 外 其 他 银 行 收 费 电 汇 / 跨 行 转 账 申 请 书 ( 智 能 表 格 ) 本 地 / 海 外 费 用 BEN: 受 款 人 支 付 所 有 费 用 ( 包 括 汇 丰 于 香 港 及 其 他 银 行 费 用 ); SHA: 付 款 人 支 付 汇 丰 于 香 港 的 费 用, 受 款 人 支 付 其 他 银 行 费 用 从 汇 款 中 扣 除 个 人 网 上 理 财 海 外 费 用 由 受 款 人 支 付 商 务 网 上 理 财 本 地 / 海 外 费 用 本 公 司 支 付 本 地 银 行 费 用, 受 款 人 支 付 海 外 银 行 费 用 ; 受 款 人 支 付 所 有 银 行 费 用 汇 丰 财 资 网 费 用 BEN: 受 款 人 支 付 所 有 费 用 ( 包 括 汇 丰 于 香 港 及 其 他 银 行 费 用 ); SHA: 付 款 人 支 付 汇 丰 于 香 港 的 费 用, 受 款 人 支 付 其 他 银 行 费 用 汇 丰 银 行 主 机 直 联 收 费 指 示 BEN: 受 款 人 支 付 所 有 费 用 ( 包 括 汇 丰 于 香 港 及 其 他 银 行 费 用 ) ; SHA: 付 款 人 支 付 汇 丰 于 香 港 的 费 用, 受 款 人 支 付 其 他 银 行 费 用 SWIFT for corporates 收 费 指 示 BEN: 受 款 人 支 付 所 有 费 用 ( 包 括 汇 丰 于 香 港 及 其 他 银 行 费 用 ) ; SHA: 付 款 人 支 付 汇 丰 于 香 港 的 费 用, 受 款 人 支 付 其 他 银 行 费 用 页 次 7/9
美 元 电 汇 ( 续 ) 第 二 阶 段 由 二 零 一 六 年 二 月 起, 汇 丰 将 完 成 美 元 电 汇 结 算 余 下 的 统 一 程 序 涵 括 第 一 阶 段 未 涉 及 的 美 元 电 汇 汇 款, 包 括 付 款 人 选 择 由 本 人 支 付 海 外 其 他 银 行 费 用 的 美 元 电 汇, 以 及 通 过 即 日 汇 款 计 划 进 行 的 汇 款 由 于 涉 及 其 他 代 理 银 行, 请 留 意 适 用 的 代 理 银 行 费 用 可 能 有 所 更 改 对 于 美 元 电 汇, 将 预 先 收 取 150 港 元 费 用, 以 支 付 美 国 汇 丰 的 代 理 银 行 费 用 详 情 请 参 阅 银 行 服 务 费 用 简 介 的 汇 出 汇 款 部 分 附 表 二 列 出 各 种 电 汇 途 径 中 付 款 人 支 付 海 外 其 他 银 行 费 用 的 选 项 详 情 附 表 二 如 客 户 选 择 由 付 款 人 支 付 海 外 其 他 银 行 费 用 美 元 电 汇 指 示 的 递 交 途 径 选 项 选 择 海 外 其 他 银 行 收 费 电 汇 / 跨 行 转 账 申 请 书 ( 智 能 表 格 ) 本 地 / 海 外 费 用 OUR: 付 款 人 支 付 所 有 费 用 ( 包 括 汇 丰 于 香 港 及 其 他 银 行 费 用 ) * 从 付 款 人 账 户 扣 除 个 人 网 上 理 财 海 外 费 用 由 本 人 支 付 ( 从 扣 除 本 地 费 用 的 账 户 扣 除 ) 商 务 网 上 理 财 本 地 / 海 外 费 用 本 公 司 支 付 所 有 银 行 费 用 汇 丰 财 资 网 费 用 从 本 人 账 户 中 扣 除 汇 丰 银 行 主 机 直 联 收 费 指 示 OUR: 付 款 人 支 付 所 有 费 用 ( 包 括 汇 丰 于 香 港 及 其 他 银 行 费 用 ) SWIFT for corporates 收 费 指 示 OUR: 付 款 人 支 付 所 有 费 用 ( 包 括 汇 丰 于 香 港 及 其 他 银 行 费 用 ) * 相 关 海 外 / 其 他 银 行 收 费 将 会 从 付 款 人 账 户 扣 除 请 注 意, 海 外 银 行 费 用 ( 包 括 代 理 银 行 及 受 款 银 行 ) 将 会 根 据 该 海 外 银 行 的 收 费 模 式 而 未 必 全 数 从 付 款 人 账 户 扣 除 有 些 海 外 银 行 可 能 会 从 汇 款 中 扣 除 此 项 费 用 有 关 费 用 可 能 在 汇 款 客 户 账 户 中 扣 除, 而 未 必 按 照 客 户 最 初 的 收 费 指 示 支 付 所 有 海 外 其 他 银 行 费 用 的 选 项 ( 由 二 零 一 六 年 二 月 一 日 起 生 效 ) 仅 适 用 于 非 个 人 客 户 : 美 元 电 汇 汇 款, 由 二 零 一 六 年 二 月 一 日 起, 付 款 人 可 选 择 本 人 支 付 所 有 其 他 银 行 费 用, 使 受 款 人 能 全 额 收 到 汇 款, 但 受 下 列 附 注 列 明 的 条 件 限 制 本 服 务 收 取 的 总 费 用 分 别 为 230 港 元 ( 汇 往 中 国 内 地 的 美 元 电 汇 ) 和 350 港 元 ( 汇 往 中 国 内 地 以 外 地 区 的 美 元 电 汇 ) 总 费 用 包 含 上 述 150 港 元 的 费 用 及 其 他 银 行 费 用, 最 高 限 额 为 400 港 元 对 于 超 出 400 港 元 的 部 分, 汇 丰 保 留 向 汇 款 人 索 回 差 额 的 权 利 请 注 意, 本 服 务 不 适 用 于 汇 往 美 国 的 美 元 电 汇 汇 款 人 必 须 在 汇 款 指 示 中 填 写 指 定 代 码 请 参 阅 附 表 三 的 填 写 指 引 附 注 : 请 注 意, 由 于 其 他 海 外 银 行 的 业 务 惯 例 不 受 汇 丰 控 制 汇 丰 与 收 款 银 行 无 直 接 代 理 银 行 关 系 汇 款 指 示 中 填 写 的 代 码 格 式 不 符 合 规 定 等 原 因, 汇 丰 将 无 法 保 证 受 款 人 将 会 全 额 收 到 汇 款 如 客 户 在 指 示 中 提 供 的 资 料 不 正 确 不 完 整 不 清 晰, 其 他 银 行 可 能 会 收 取 额 外 费 用 有 关 费 用 可 能 在 汇 款 客 户 账 户 中 扣 取, 而 未 必 按 照 客 户 最 初 的 收 费 指 示 页 次 8/9
美 元 电 汇 ( 续 ) 附 表 三 美 元 电 汇 指 示 的 递 交 途 径 第 一 栏 第 一 栏 选 项 第 二 栏 请 按 以 下 格 式 在 第 二 栏 填 写 下 列 代 码 电 汇 / 跨 行 转 账 申 请 书 ( 智 能 表 格 ) 本 地 / 海 外 费 用 OUR: 付 款 人 支 付 所 有 费 用 ( 包 括 汇 丰 于 香 港 及 其 他 银 行 费 用 ) 附 言 给 受 款 银 行 PPRO 商 务 网 上 理 财 本 地 / 海 外 费 用 本 公 司 支 付 所 有 银 行 费 用 给 银 行 的 指 示 PPRO 汇 丰 财 资 网 费 用 从 本 人 账 户 中 扣 除 给 银 行 的 指 示 /ACC/<space>/PPRO/ 汇 丰 银 行 主 机 直 联 收 费 指 示 OUR: 付 款 人 支 付 所 有 费 用 ( 包 括 汇 丰 于 香 港 及 其 他 银 行 费 用 ) 给 银 行 的 指 示 PPRO 替 第 三 者 支 付 汇 款 的 注 意 事 项 金 融 机 构 客 户 如 替 第 三 者 ( 例 如 : 您 的 客 户 ) 支 付 汇 款, 必 须 提 供 所 代 表 的 付 款 人 的 详 细 资 料 : I. 客 户 编 号 及 名 称 II. 详 细 地 址 包 括 大 厦 名 称 街 道 名 称 城 市 县 市 省 份 及 / 州 III. 国 家 / 地 区 其 他 客 户 不 须 提 供 此 资 料 页 次 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