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輔導法立法與我國中小學校輔導工作的未來展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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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 錄 一 第 一 天 子 題 : 中 小 學 校 輔 導 與 諮 商 工 作 的 理 念 ( 一 ) 我 國 中 小 學 校 輔 導 與 諮 商 工 作 的 現 況 和 挑 戰 ( 陳 秉 華 )... 1 ( 二 ) 學 生 輔 導 法 立 法 與 我 國 中 小 學 校 輔 導 工 作 的 未 來 展 望 ( 廖 鳳 池 ) ( 三 ) 我 國 中 小 學 校 輔 導 工 作 的 回 顧 與 前 瞻 ( 張 麗 鳳 ) ( 四 ) 台 北 市 實 施 諮 商 心 理 師 進 駐 校 園 計 畫 與 成 效 ( 趙 曉 美 ) ( 五 ) 他 山 之 石 : 先 進 國 家 學 校 輔 導 工 作 比 較 和 省 思 ( 吳 芝 儀 ) 二 第 二 天 子 題 : 中 小 學 校 輔 導 與 諮 商 工 作 的 實 踐 論 文 發 表 A 組 ( 一 ) 國 小 高 年 級 社 會 性 攻 擊 型 學 童 的 社 會 認 知 衡 鑑 之 結 果 分 析 ( 方 惠 生 廖 鳳 池 ) ( 二 ) 焦 點 解 決 短 期 諮 商 對 低 自 尊 個 案 之 影 響 研 究 ( 謝 蕙 春 ) ( 三 ) 生 態 系 統 觀 中 輟 生 輟 學 歷 程 案 例 分 析 ( 陳 恆 霖 戴 嘉 南 ) ( 四 ) 台 北 市 高 中 生 服 務 學 習 現 況 暨 成 效 分 析 之 個 案 研 究 ( 李 梓 楠 王 以 仁 ) 論 文 發 表 B 組 ( 一 ) 國 中 輔 導 教 師 對 攻 擊 行 為 個 案 處 遇 模 式 之 行 動 反 思 歷 程 研 究 ( 何 麗 儀 張 臻 萍 ) ( 二 ) 國 中 輔 導 教 師 推 動 小 團 體 諮 商 之 行 動 研 究 - 以 提 昇 青 少 年 自 尊 小 團 體 為 例 ( 江 怡 菁 林 杏 足 ) ( 三 ) 青 少 年 諮 商 歷 程 的 實 踐 與 反 思 - 專 業 訓 練 與 實 務 場 域 的 對 話 ( 林 杏 足 ) ( 四 ) 親 子 遊 戲 治 療 訓 練 模 式 對 遊 戲 諮 商 師 新 手 之 口 與 反 應 分 析 研 究 ( 施 玉 麗 ) 三 與 會 名 單 ( 一 ) 與 會 學 者 名 單 ( 二 ) 與 會 人 員 名 單

2 08:30~ 09:00 09:00~ 09:40 09:40~ 10:40 10:40~ 11:00 11:00~ 12:00 現 代 教 育 論 壇 第 一 屆 中 小 學 校 輔 導 與 諮 商 學 術 研 討 會 我 國 中 小 學 校 輔 導 與 諮 商 工 作 的 挑 戰 研 討 會 議 程 時 間 : 民 國 94 年 9 月 29 ~ 30 日 ( 星 期 四 五 ) 地 點 : 國 立 嘉 義 大 學 民 雄 校 區 嘉 義 縣 民 雄 鄉 文 隆 村 85 號 第 一 天 會 場 : 圖 書 館 3 樓 國 際 會 議 廳 第 二 天 會 場 :A 場 次 圖 書 館 3 樓 國 際 會 議 廳 B 場 次 圖 書 館 5 樓 C512 視 聽 教 室 第 一 天 :9 月 29 日 ( 星 期 四 ) 第 一 天 子 題 : 中 小 學 校 輔 導 與 諮 商 工 作 的 理 念 報 到 開 幕 典 禮 國 立 教 育 資 料 館 王 世 英 館 長 國 立 嘉 義 大 學 李 明 仁 校 長 專 題 演 講 講 題 : 我 國 中 小 學 校 輔 導 與 諮 商 工 作 的 現 況 和 挑 戰 主 講 人 : 陳 秉 華 教 授 ( 中 國 輔 導 學 會 理 事 長, 國 立 台 灣 師 範 大 學 教 育 心 理 與 輔 導 研 究 所 教 授 ) 茶 敘 休 息 報 告 人 與 談 人 主 持 人 廖 鳳 池 教 授 ( 國 立 高 雄 師 範 大 學 輔 導 研 究 所 所 長 ) 陳 金 燕 教 授 王 以 仁 教 授 學 生 輔 導 法 立 法 與 我 國 中 小 學 校 輔 導 工 作 的 未 來 ( 國 立 彰 化 師 範 大 學 ( 國 立 嘉 義 大 展 望 輔 導 與 諮 商 系 教 授 ) 學 副 校 長 ) 12:00~ 13:30 13:30~ 14:30 14:30~ 15:30 15:30~ 15:50 15:50~ 16:50 張 麗 鳳 主 任 ( 高 雄 小 港 高 中 輔 導 主 任 ) 我 國 中 小 學 校 輔 導 工 作 的 回 顧 與 前 瞻 午 餐 休 息 報 告 人 與 談 人 主 持 人 魏 麗 敏 教 授 ( 國 立 台 中 教 育 大 學 諮 商 與 教 育 心 理 研 究 所 教 授 ) 吳 芝 儀 教 授 ( 國 立 嘉 義 大 學 輔 導 與 諮 商 學 系 系 主 任 ) 報 告 人 與 談 人 主 持 人 趙 曉 美 助 理 教 授 劉 明 秋 副 教 授 李 新 鄉 教 授 ( 台 北 市 立 體 育 學 院 師 資 培 育 中 心 ) ( 國 立 台 南 大 學 諮 ( 國 立 嘉 義 大 台 北 市 實 施 諮 商 心 理 師 進 駐 校 園 計 畫 與 成 效 商 與 輔 導 研 究 所 副 學 師 範 學 院 院 教 授 ) 長 ) 茶 敘 休 息 報 告 人 與 談 人 主 持 人 吳 芝 儀 副 教 授 ( 國 立 嘉 義 大 學 輔 導 與 諮 商 系 主 任 ) 他 山 之 石 : 先 進 國 家 學 校 輔 導 工 作 比 較 和 省 思 王 文 秀 教 授 ( 國 立 新 竹 教 育 大 學 教 務 長 ) 楊 深 坑 教 授 ( 國 立 中 正 大 學 教 育 學 院 院 長 ) ii

3 16:50~ 17:20 綜 合 座 談 王 以 仁 教 授 ( 國 立 嘉 義 大 學 副 校 長 ) 08:30~ 09:00 09:00~ 10:20 10:20~ 10:40 10:40~ 12:00 10:40~ 12:00 12:00~ 13:30 13:30~ 15:30 15:30~ 16:30 第 二 天 :9 月 30 日 ( 星 期 五 ) 第 二 天 子 題 : 中 小 學 校 輔 導 與 諮 商 工 作 的 實 踐 報 到 論 文 發 表 A 組 評 論 人 主 持 人 論 文 發 表 A1: 國 小 高 年 級 社 會 性 攻 擊 型 學 童 的 社 會 認 知 衡 鑑 之 結 果 分 析 -- 方 惠 生 廖 鳳 池 ( 彰 化 縣 溪 湖 國 小 輔 導 主 任 國 立 高 雄 師 範 大 學 輔 導 研 究 所 所 長 ) 論 文 發 表 A2: 焦 點 解 決 短 期 諮 商 對 低 自 尊 個 案 之 影 響 研 究 -- 謝 蕙 春 ( 高 雄 市 永 清 國 民 小 學 教 師 ) 鄭 翠 娟 教 授 ( 嘉 義 大 學 輔 導 與 諮 商 學 系 副 教 授 ) 丁 志 權 教 授 ( 嘉 義 大 學 學 務 長 ) 論 文 發 表 B 組 評 論 人 主 持 人 論 文 發 表 B1: 國 中 輔 導 教 師 對 攻 擊 行 為 個 案 處 遇 模 式 之 行 動 反 思 歷 程 研 究 -- 何 麗 儀 張 臻 萍 ( 政 戰 大 學 心 理 系 講 師 台 北 市 立 新 興 國 中 教 師 ) 論 文 發 表 B2: 國 中 輔 導 教 師 推 動 小 團 體 諮 商 之 行 動 研 究 - 以 提 昇 青 少 年 自 尊 小 團 體 為 例 -- 江 怡 菁 林 杏 足 ( 台 南 市 立 南 寧 高 中 教 師 國 立 彰 化 師 範 大 學 輔 導 與 諮 商 學 系 副 教 授 ) 茶 敘 休 息 許 維 素 教 授 ( 國 立 台 灣 師 範 大 學 教 育 心 理 與 輔 導 系 副 教 授 ) 周 立 勳 教 授 ( 嘉 義 大 學 教 育 系 主 任 ) 論 文 發 表 A 組 評 論 人 主 持 人 論 文 發 表 A3: 生 態 系 統 觀 中 輟 生 輟 學 歷 程 案 例 分 析 -- 陳 恆 霖 戴 嘉 南 ( 崑 山 科 技 大 學 師 資 培 育 中 心 副 教 授 國 立 高 雄 師 範 大 學 校 長 ) 論 文 發 表 A4: 台 北 市 高 中 生 服 務 學 習 現 況 暨 成 效 分 析 之 個 案 研 究 -- 李 梓 楠 王 以 仁 ( 國 立 台 北 教 育 大 學 教 育 心 理 與 諮 商 學 系 碩 士 班 研 究 生 國 立 嘉 義 大 學 副 校 長 ) 林 本 喬 教 授 ( 嘉 義 大 學 輔 導 與 諮 商 學 系 副 教 授 ) 黃 財 尉 教 授 ( 國 立 嘉 義 大 學 教 育 研 究 暨 調 查 中 心 主 任 ) 論 文 發 表 B 組 評 論 人 主 持 人 論 文 發 表 B3: 青 少 年 諮 商 歷 程 的 實 踐 與 反 思 - 專 業 訓 練 與 實 務 場 域 的 對 話 -- 林 杏 足 ( 國 立 彰 化 師 範 大 學 輔 導 與 諮 商 學 系 副 教 授 ) 論 文 發 表 B4: 親 子 遊 戲 治 療 訓 練 模 式 對 遊 戲 諮 商 師 新 手 之 口 與 反 應 分 析 研 究 -- 施 玉 麗 ( 國 立 嘉 義 大 學 輔 導 與 諮 商 系 助 理 教 授 ) 午 餐 休 息 何 長 珠 教 授 ( 南 華 大 學 生 死 學 研 究 所 教 授 ) 分 組 座 談 1. 國 民 小 學 輔 導 人 員 組 / 房 兆 虎 講 師 主 持 2. 國 民 中 學 輔 導 人 員 組 / 劉 俊 豪 講 師 主 持 3. 高 中 職 輔 導 人 員 組 / 曾 迎 新 教 授 主 持 4. 學 校 輔 導 行 政 組 / 林 本 喬 教 授 主 持 綜 合 座 談 國 立 教 育 資 料 館 王 世 英 館 長 國 立 嘉 義 大 學 王 以 仁 副 校 長 16:30 閉 幕 典 禮 林 清 財 教 授 ( 大 同 技 術 學 院 幼 保 系 副 教 授 ) 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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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學 生 輔 導 法 立 法 與 我 國 中 小 學 校 輔 導 工 作 的 未 來 展 望 廖 鳳 池 高 雄 師 大 輔 導 與 諮 商 所 所 長 壹 我 國 中 小 學 校 輔 導 工 作 現 況 與 困 境 回 顧 我 國 學 校 輔 導 工 作 的 推 展, 自 民 國 五 十 七 年 推 動 九 年 國 教 在 國 民 中 學 設 立 輔 ( 指 ) 導 工 作 推 行 委 員 會 以 來, 各 級 學 校 相 繼 設 立 輔 導 單 位 並 聘 任 輔 導 人 員 民 國 七 十 九 年 起 教 育 部 相 繼 推 動 璞 玉 專 案 朝 陽 方 案 輔 導 工 作 六 年 計 畫 青 少 年 輔 導 計 畫 教 訓 輔 三 合 一 計 畫 學 校 輔 導 工 作 由 國 中 小 高 中 職, 到 大 專 院 校 ; 從 個 案 追 蹤 輔 導 建 置 系 統 性 的 輔 導 方 案 到 宣 稱 要 建 立 學 生 輔 導 新 體 制 從 數 量 和 經 費 花 費 的 觀 點 來 看, 教 育 行 政 單 位 對 學 生 輔 導 工 作 的 重 視 與 推 動 可 說 是 不 遺 餘 力, 也 做 出 了 部 分 的 成 果 然 而 社 會 各 界 對 於 學 生 輔 導 工 作 的 效 能 仍 有 所 批 評, 學 生 的 適 應 問 題 仍 然 層 出 不 窮 究 其 原 因, 校 園 對 輔 導 工 作 的 觀 念 不 清 做 法 不 一, 應 為 主 因 從 早 期 訓 導 與 輔 導 的 杆 格, 到 近 來 爭 論 校 園 輔 導 究 竟 應 該 強 調 全 體 教 師 參 與 輔 導 工 作, 還 是 以 實 施 專 業 性 的 學 生 個 案 諮 商 工 作 為 主? 輔 導 教 師 究 竟 是 負 責 綜 合 領 域 教 學 的 老 師, 或 應 是 專 任 輔 導 工 作 的 專 業 諮 商 師? 有 適 應 問 題 的 學 生 應 交 由 專 業 諮 商 人 員 輔 導, 或 由 一 般 教 師 認 輔? 學 校 輔 導 工 作 究 竟 應 該 設 專 責 單 位 置 專 業 專 任 人 員, 或 是 應 實 施 教 訓 輔 三 合 一 的 體 制? 上 述 校 園 輔 導 工 作 觀 念 與 做 法 的 混 淆 與 困 頓, 導 致 諮 商 輔 導 專 業 人 員 和 教 育 行 政 單 位 的 立 場 日 趨 疏 離, 學 生 輔 導 工 作 也 陷 入 十 字 路 口, 徬 徨 無 措 在 國 中 小 層 級, 依 照 國 民 教 育 法 第 十 條 的 規 定 : 國 民 小 學 及 國 民 中 學 應 設 輔 導 室 或 輔 導 教 師... 輔 導 主 任 及 輔 導 教 師 以 專 任 為 原 則, 教 育 部 所 訂 頒 的 國 民 小 學 與 國 民 中 學 班 級 編 制 及 教 職 員 員 額 編 制 標 準, 又 規 定 輔 導 主 任 組 長 與 輔 導 教 師 均 由 17

21 教 師 兼 任, 導 致 至 今 雖 然 有 國 民 教 育 法 對 中 小 學 輔 導 工 作 的 原 則 性 規 劃, 實 際 執 行 時 卻 出 現 了 輔 導 人 員 暨 非 專 任 也 不 必 有 輔 導 專 業 資 格 的 狀 態 例 如 : 國 民 小 學 並 未 配 置 輔 導 教 師, 輔 導 主 任 組 長 亦 均 不 須 具 備 專 業 訓 練 背 景 ; 國 民 中 學 輔 導 教 師 因 係 由 教 師 兼 任, 需 要 授 課 並 兼 辦 輔 導 行 政 工 作, 無 法 兼 顧 個 案 輔 導 專 業 工 作, 教 學 與 行 政 事 務 凌 駕 輔 導 專 業 工 作 之 上, 專 業 角 色 不 被 學 校 人 員 了 解 與 認 同 等 問 題 高 中 職 部 分 之 制 度 與 國 中 小 不 同, 輔 導 老 師 的 專 業 資 格 雖 然 與 國 中 相 似, 即 修 滿 二 十 個 輔 導 學 分 或 達 到 師 資 培 育 機 構 所 認 定 約 三 十 個 輔 導 學 分, 即 可 取 得 輔 導 教 師 資 格 高 中 職 輔 導 教 師 為 專 任, 不 需 授 課 唯 高 中 職 階 段 升 學 就 業 之 生 涯 輔 導 需 求 強 烈, 且 學 生 主 動 求 助 意 願 較 高, 個 別 諮 商 與 團 體 輔 導 需 求 量 大, 行 政 工 作 又 多, 十 五 班 編 配 一 位 輔 導 教 師 工 作 負 擔 極 其 沉 重, 加 上 學 生 都 在 上 課, 課 表 上 很 少 有 空 堂, 對 個 案 進 行 諮 商 輔 導 的 時 間 難 以 安 排 貳 學 生 輔 導 法 立 法 的 必 要 性 正 處 於 成 長 發 展 關 鍵 階 段 的 學 生, 其 發 展 課 題 與 情 緒 行 為 困 擾 亟 需 關 懷 是 不 爭 的 事 實 然 而, 學 校 輔 導 工 作 卻 因 觀 念 混 淆 陷 入 困 頓, 各 級 學 校 輔 導 工 作 體 制 又 分 歧 各 有 困 難, 無 法 朝 向 專 業 化 發 展 眼 見 社 會 相 關 專 業 證 照 制 度 已 逐 步 建 立, 專 業 人 力 充 沛, 且 經 評 估 證 明 專 業 人 力 進 駐 校 園 可 明 顯 帶 來 正 面 的 效 益 主 客 觀 因 素 都 顯 示 學 校 輔 導 工 作 已 經 到 了 應 改 進 行 重 整 以 提 升 專 業 層 級 及 服 務 績 效 的 重 要 時 刻, 而 單 獨 立 法 則 是 排 除 學 生 輔 導 工 作 混 淆 及 困 境 最 直 接 有 效 的 方 法 因 此, 推 動 學 生 輔 導 法 立 法 工 作 確 屬 刻 不 容 緩 必 要 之 舉 参 學 生 輔 導 法 的 立 法 方 向 為 了 釐 清 學 校 輔 導 工 作 觀 念 統 整 學 生 輔 導 體 制 引 進 專 業 人 力 提 昇 學 生 輔 導 工 18

22 作 績 效, 我 們 支 持 教 育 當 局 即 刻 推 動 學 生 輔 導 法 之 立 法 本 人 綜 合 學 界 及 學 校 食 物 工 作 者 的 意 見, 所 草 擬 的 中 國 輔 導 學 會 對 學 生 輔 導 法 立 法 聲 明 書 即 指 出 以 下 幾 個 基 本 的 立 法 方 向 : 一 應 全 面 關 懷 各 發 展 階 段 學 生 成 長 發 展 的 需 求 各 個 發 展 階 段 的 學 生 都 有 其 發 展 任 務 與 困 難, 學 生 輔 導 法 應 全 面 性 的 加 以 關 照 學 校 全 體 教 職 員 工 均 應 對 學 生 的 身 心 發 展 有 足 夠 的 了 解, 具 備 良 好 的 輔 導 理 念 與 態 度, 參 與 學 生 輔 導 工 作 各 級 學 校 的 課 程, 均 應 重 視 與 學 生 心 理 健 康 相 關 的 知 識, 安 排 輔 導 活 動 時 間, 以 推 動 發 展 性 輔 導 工 作, 使 學 生 具 備 全 人 身 心 健 康 發 展 之 知 能 各 級 學 校 應 定 期 調 查 學 生 成 長 發 展 概 況, 分 析 學 生 所 面 臨 成 長 發 展 任 務 與 困 境, 據 以 研 擬 具 體 輔 導 措 施, 提 供 校 園 全 體 學 生 適 時 的 幫 助 導 師 制 度 應 改 由 校 園 輔 導 專 責 單 位 規 劃, 並 提 供 專 業 性 的 心 理 諮 詢, 以 加 強 導 師 輔 導 知 能 及 強 化 導 師 在 發 展 性 輔 導 的 功 能 學 生 心 理 健 康 課 程 可 以 單 獨 安 排 時 間, 或 融 入 國 中 小 的 綜 合 領 域 高 中 職 的 生 涯 規 劃 大 專 院 校 的 通 識 課 程 中, 校 內 輔 導 單 位 應 參 與 課 程 規 劃 及 進 行 輔 導 活 動 的 安 排 二 依 據 各 學 校 層 級 的 需 要, 確 立 輔 導 組 織 架 構 學 校 輔 導 的 組 織 架 構, 應 包 括 設 置 校 園 專 責 輔 導 組 織 單 位 適 當 比 例 的 學 校 輔 導 教 師 與 人 員 的 員 額 編 制 編 列 輔 導 經 費 預 算 組 成 校 園 輔 導 專 業 團 隊 規 範 單 位 主 管 輔 導 教 師 與 人 員 的 專 業 背 景 明 定 輔 導 教 師 與 人 員 的 工 作 內 容 為 了 順 利 推 展 學 生 輔 導 工 作, 學 校 應 設 專 責 單 位, 聘 用 專 業 專 任 輔 導 教 師 與 兼 任 輔 導 專 業 人 員, 並 寬 列 學 生 輔 導 經 費, 學 生 輔 導 經 費 應 依 學 生 人 數 訂 定 一 定 金 額, 專 款 專 用 學 生 輔 導 專 責 單 位 最 好 在 學 校 裡 是 一 級 單 位, 以 處 室 或 中 心 的 形 式 設 立, 能 夠 直 接 在 校 長 領 導 之 下 獨 立 行 使 職 權, 不 必 受 學 生 事 務 或 其 他 單 位 過 多 影 響 學 生 輔 導 空 間 應 依 專 業 需 求 規 劃, 除 了 要 在 適 當 地 點 有 足 夠 大 的 空 間 可 以 使 用 外, 對 於 個 別 諮 商 室 團 體 諮 商 室 心 理 測 驗 室 輔 導 資 料 室 個 案 討 論 室 等 專 19

23 業 需 求 空 間 與 設 備, 亦 應 明 文 規 定 設 置 各 級 學 校 輔 導 人 力 編 制, 應 依 學 生 人 數 訂 定 一 定 的 員 額 比 率, 並 且 考 慮 以 多 數 專 任 及 部 分 兼 任 方 式, 聘 用 具 備 足 夠 專 業 背 景 的 輔 導 教 師 與 諮 商 輔 導 相 關 專 業 人 員 學 校 專 任 之 輔 導 教 師, 可 兼 任 國 中 小 之 綜 合 領 域 課 程 高 中 職 之 心 理 學 或 生 涯 規 劃 課 程 或 大 專 院 校 相 關 通 識 課 程, 但 其 教 學 時 數 不 宜 過 多 ( 中 小 學 以 每 週 八 至 十 小 時 為 宜, 大 專 院 校 以 每 週 四 小 時 以 內 為 宜 ) 其 他 工 作 時 間 內 的 工 作 內 容, 則 以 學 生 輔 導 工 作 為 主, 包 括 校 園 輔 導 工 作 規 劃 輔 導 行 政 心 理 測 驗 的 實 施 與 解 釋 生 涯 與 學 習 輔 導 心 理 諮 商 團 體 輔 導 與 諮 商 教 師 與 家 長 諮 詢 個 案 管 理 與 轉 介 社 會 資 源 聯 繫 等 輔 導 工 作 三 建 立 學 校 輔 導 專 業 工 作 團 隊, 提 供 學 生 專 業 性 的 協 助 學 校 輔 導 工 作 需 要 以 專 業 團 隊 方 式 進 行, 對 於 一 般 在 發 展 階 段 學 生 的 成 長 性 行 為, 校 園 所 有 教 職 員 工 及 導 師, 都 負 有 關 懷 與 協 助 的 責 任, 在 遇 到 學 生 關 懷 與 一 般 性 學 生 輔 導 問 題 時, 則 由 輔 導 教 師 提 供 諮 詢, 或 是 轉 介 給 輔 導 教 師 處 理 對 於 有 情 緒 行 為 困 擾 適 應 困 難 需 要 輔 導 專 業 協 助 的 學 生, 則 主 要 由 學 校 輔 導 教 師 提 供 輔 導 與 諮 商, 而 在 輔 導 教 師 的 人 力 或 專 業 有 不 足 之 處, 應 引 進 有 執 照 的 諮 商 心 理 師 社 工 師 臨 床 心 理 師 或 精 神 科 醫 師 等 專 業 人 力, 以 約 聘 或 兼 任 的 方 式 協 助 學 生 校 園 應 由 以 上 相 關 教 師 與 人 員 組 成 專 業 工 作 團 隊, 發 展 彼 此 合 作 及 分 工 的 團 隊 工 作 模 式 四 提 昇 學 校 輔 導 主 任 與 教 師 的 專 業 知 能, 以 保 障 學 生 輔 導 工 作 的 品 質 國 民 教 育 法 第 十 條 對 學 校 輔 導 教 師 的 資 格 訂 定, 中 小 學 應 設 置 輔 導 主 任 與 輔 導 教 師, 由 校 長 遴 選 具 有 教 育 熱 忱 與 專 業 知 能 之 教 師 任 之 但 是 因 為 對 於 專 業 知 能 並 沒 有 明 確 規 定, 所 以 輔 導 教 師 中 有 許 多 修 滿 二 十 或 三 十 個 輔 導 學 分, 即 可 登 記 為 輔 導 教 師 ; 此 外, 小 學 輔 導 主 任 的 專 業 資 格 之 規 定 已 於 十 餘 年 前 被 取 消, 中 等 學 校 輔 導 教 師 雖 有 專 業 資 格 之 訂 定, 但 校 長 在 聘 任 輔 導 主 任 時 並 未 落 實 遵 守, 教 育 20

24 行 政 單 位 亦 未 認 真 督 促, 大 專 院 校 學 生 輔 導 中 心 主 任 亦 無 專 業 資 格 之 規 定 此 一 狀 況 導 致 輔 導 主 任 與 輔 導 教 師 在 輔 導 專 業 背 景 上 參 差 不 齊, 而 使 輔 導 效 能 無 法 發 揮 為 促 使 學 校 輔 導 人 員 更 能 發 揮 其 專 業, 有 效 協 助 各 級 學 生 在 發 展 與 成 長 中 所 面 臨 的 問 題, 宜 於 法 條 中 明 文 規 定 學 校 輔 導 主 任 與 輔 導 教 師, 須 具 備 輔 導 與 諮 商 相 關 系 所 畢 業 的 文 憑, 並 且 具 備 一 定 的 學 校 輔 導 與 諮 商 實 習 時 數, 接 受 專 業 督 導 一 定 時 數 的 個 別 指 導 訓 練, 並 於 取 得 輔 導 教 師 資 格 後, 持 續 累 積 在 輔 導 諮 商 領 域 的 繼 續 教 育 一 定 時 數, 才 能 繼 續 擔 任 輔 導 工 作 另 為 保 障 專 業 背 景 不 符 未 來 新 訂 標 準 之 現 職 輔 導 教 師 權 益, 各 相 關 系 所 應 廣 開 學 校 輔 導 教 學 碩 士 班 及 在 職 進 修 課 程, 責 成 現 職 人 員 於 一 定 期 限 內 進 修 取 得 較 高 專 業 知 能 此 外, 應 明 定 學 校 輔 導 教 師 與 人 員 需 在 一 定 年 限 內 必 須 接 受 一 定 時 數 的 專 業 進 修 以 維 護 其 專 業 素 質 如 此 方 能 保 障 學 校 輔 導 教 師 與 人 員 的 輔 導 諮 商 專 業 水 準, 有 利 於 學 校 輔 導 工 作 的 推 展 與 實 踐 肆 我 國 中 小 學 校 輔 導 工 作 的 未 來 展 望 如 果 學 生 輔 導 法 能 夠 順 利 推 動 完 成 立 法, 且 能 夠 落 實 執 行, 我 們 可 以 看 到 未 來 的 中 小 學 校 園 是 一 個 民 主 多 元 的 優 質 學 習 環 境, 每 一 個 學 生 的 獨 特 性 得 以 適 性 發 展, 人 際 關 係 能 夠 圓 滿 溫 暖, 生 涯 探 索 與 規 劃 合 乎 學 生 的 成 長 經 驗 及 未 來 發 展 的 展 望, 學 習 及 生 活 適 應 發 生 困 頓 時 有 專 業 的 人 力 可 以 提 供 諮 商 協 助, 每 個 人 的 潛 能 得 以 充 分 展 現 但 是 以 上 所 述 也 可 能 是 癡 人 說 夢! 因 為 立 法 工 作 牽 涉 廣 泛, 步 步 艱 難 ; 且 徒 法 不 足 以 自 行, 只 是 畫 出 美 麗 的 空 中 樓 閣 不 代 表 美 好 世 界 馬 上 會 降 臨 本 人 認 為 未 來 的 路 途 可 能 遭 遇 到 以 下 衝 突 與 困 境, 有 待 輔 導 界 與 實 務 工 作 者 共 同 努 力 克 服 : 立 法 的 意 圖 不 一 定 會 獲 得 教 育 行 政 單 位 的 支 持, 教 育 部 的 各 司 處 可 能 會 說 不 需 要 21

25 單 一 立 法, 只 要 小 修 現 行 的 各 级 學 校 相 關 法 規 即 可 地 方 教 育 行 政 單 位 也 會 反 彈, 並 且 高 叫 財 政 困 難 學 校 學 生 事 務 人 員 可 能 會 出 面 阻 攔, 因 為 訓 導 的 遺 毒 未 除, 他 們 會 嘲 諷 學 生 會 越 輔 越 倒, 按 照 輔 導 理 念 進 行 校 園 文 化 改 造 會 導 致 校 園 秩 序 失 控, 學 生 品 德 敗 壞 現 職 非 專 業 的 輔 導 教 師 可 能 會 反 彈, 因 為 她 們 自 認 兢 兢 業 業 做 了 幾 十 年 校 園 輔 導 工 作, 不 能 接 受 一 夕 之 間 自 己 變 成 非 專 業 不 夠 資 格 甚 至 於 現 職 專 業 的 輔 導 老 師 也 有 人 會 反 對, 因 為 這 樣 一 來 千 斤 重 擔 壓 肩 頭, 專 業 的 要 求 將 令 人 無 所 遁 逃 另 外, 可 能 也 會 有 一 堆 臨 床 心 理 師 和 社 工 師 感 到 不 以 為 然, 因 為 她 們 自 認 比 輔 導 人 員 更 有 能 力 而 且 更 願 意 承 擔 改 變 是 令 人 痛 苦 的, 美 好 的 明 日 世 界 不 可 能 一 僦 可 及, 如 何 凝 聚 專 業 向 心 力? 強 化 專 業 人 員 的 承 擔 意 願 與 論 述 能 力? 加 強 中 小 學 校 校 園 輔 導 實 務 問 題 的 的 研 究 與 輔 導 模 式 的 開 發 和 推 廣? 有 許 多 問 題 是 有 心 的 輔 導 學 界 及 校 園 輔 導 工 作 者 應 深 思 及 長 期 共 同 努 力 的 22

26 我 國 中 小 學 輔 導 工 作 的 回 顧 與 前 瞻 張 麗 鳳 高 雄 小 港 高 中 輔 導 主 任 壹 我 國 中 小 學 輔 導 工 作 的 回 顧 一 我 國 中 小 學 輔 導 工 作 的 初 創 時 期 我 國 學 校 輔 導 工 作 之 推 展 可 追 溯 至 民 國 六 年 中 華 職 業 教 育 社 鼓 吹 設 立 職 業 教 育 課 程 ( 戴 嘉 南, 民 82; 吳 武 典, 民 80), 及 民 國 四 十 三 年 起 中 國 輔 導 學 會 首 任 理 事 長, 時 任 教 育 部 普 通 司 司 長 及 僑 委 會 主 任 委 員 之 蔣 建 白 博 士 致 力 推 動 僑 生 的 生 活 適 應 與 學 習 輔 導 工 作, 民 國 四 十 七 年 宗 亮 東 陳 梅 生 柯 維 俊 等 人 編 著 的 國 民 學 校 指 導 活 動 的 理 論 與 實 際 出 版, 帶 動 了 新 教 育 輔 導 氣 息 ( 張 植 珊 吳 正 勝, 民 88), 民 國 四 十 九 年 三 月 教 育 部 指 定 國 立 華 僑 中 學 及 省 立 台 北 第 二 女 中 ( 今 中 山 女 中 ) 實 驗 輔 導 制 度 與 實 施 方 法, 展 開 了 實 驗 與 試 辦 工 作 民 國 五 十 一 年 起 台 灣 省 教 育 廳 與 中 國 輔 導 學 會 合 作 推 動 中 等 學 校 輔 導 工 作 實 驗 計 畫 至 五 十 四 年 止, 計 有 三 十 七 所 學 校 被 指 定 為 實 驗 學 校 ( 張 植 珊 吳 正 勝, 民 88; 張 德 聰, 民 94; 吳 武 典, 民 80), 民 國 五 十 五 年 中 國 輔 導 學 會 建 請 教 育 部 召 集 國 內 專 家 學 者, 成 立 有 關 委 員 會 研 擬 中 等 學 校 實 施 輔 導 制 度 的 各 項 設 施, 在 多 位 專 家 學 者 的 戮 力 推 展 下, 民 國 五 十 七 年 起 實 施 九 年 國 民 教 育 起 終 使 教 育 部 接 受 中 國 輔 導 學 會 的 建 議, 於 國 民 中 學 暫 行 課 程 標 準 中 增 列 指 導 活 動 一 科, 並 設 置 指 導 活 動 推 行 委 員 會, 聘 用 執 行 秘 書 及 指 導 活 動 教 師, 輔 導 工 作 在 國 中 全 面 推 展 ( 張 植 珊 吳 正 勝, 民 88; 吳 武 典, 民 80; 宋 湘 玲 等, 民 74), 為 學 生 進 行 職 業 輔 導 生 活 輔 導 與 學 習 輔 導, 並 將 此 列 為 學 生 輔 導 工 作 的 三 大 範 疇 ( 吳 芝 儀, 民 94) 同 年 台 灣 師 大 成 立 教 育 心 理 系 ( 七 十 七 年 起 改 名 為 教 育 心 理 與 輔 導 學 系 ) 培 養 中 學 輔 導 教 師, 民 國 六 十 年 台 灣 省 立 教 育 學 院 ( 民 國 七 十 八 年 起 23

27 改 制 為 國 立 彰 化 師 範 大 學 ) 首 創 輔 導 學 系 ( 吳 武 典, 民 80) 嗣 後 直 到 六 十 四 年 國 小 修 訂 課 程 標 準 時, 為 符 合 時 代 趨 勢 降 低 威 權 色 彩 將 指 導 活 動 更 名 為 輔 導 活 動 ( 吳 芝 儀, 民 94; 張 植 珊 吳 正 勝, 民 88), 從 此 時 起 在 學 校 實 施 輔 導 工 作 始 有 法 令 依 據 二 小 學 輔 導 工 作 的 初 創 時 期 在 小 學 輔 導 工 作 方 面, 最 早 可 追 溯 到 民 國 四 十 九 年, 臺 北 市 東 門 國 小 在 台 大 醫 院 附 設 兒 童 心 理 衛 生 中 心 的 指 導 下, 推 展 兒 童 心 理 衛 生 工 作, 首 開 小 學 輔 導 工 作 之 先 河 不 過 長 久 以 來, 小 學 輔 導 工 作 的 發 展 主 要 還 是 透 過 課 程 教 學 的 方 式 來 推 展, 民 國 六 十 四 年 教 育 部 修 訂 公 佈 之 國 民 小 學 課 程 標 準 中 增 列 了 輔 導 活 動 一 項, 並 於 六 十 七 學 年 度 開 始 實 施, 但 在 做 法 上 並 未 設 立 輔 導 活 動 的 教 學 科 目 ( 吳 武 典, 民 80), 也 不 排 定 授 課 時 間, 而 是 採 融 入 其 他 科 目 的 教 學 方 式, 要 求 教 師 將 輔 導 的 精 神 融 入 各 科 教 學 中, 期 待 由 全 體 教 師 合 力 來 推 動 輔 導 工 作, 這 是 一 個 崇 高 浪 漫 卻 不 易 落 實 的 教 育 理 想, 因 為 每 位 教 師 的 輔 導 知 能 與 執 行 成 效 難 以 掌 握, 於 是 逐 漸 變 成 形 式 的 輔 導 人 人 有 責, 在 執 行 時 無 法 發 揮 輔 導 專 業 的 真 正 效 能 ( 吳 正 勝, 民 81, 引 自 王 麗 斐, 趙 曉 美, 民 94) 三 國 中 小 學 正 式 成 立 輔 導 組 織 與 輔 導 人 員 的 編 制 民 國 六 十 八 年 五 月 總 統 頒 布 實 施 國 民 教 育 法, 其 中 第 十 條 條 文 : 國 民 小 學 應 設 輔 導 室 或 輔 導 人 員 ; 國 民 中 學 應 設 輔 導 室 輔 導 室 置 主 任 一 人, 由 校 長 遴 選 具 有 專 業 知 能 之 教 師 聘 兼 之, 並 置 輔 導 人 員 若 干 人, 辦 理 學 生 輔 導 事 宜, 此 法 是 國 內 輔 導 室 成 為 正 式 組 織 編 制 最 早 的 法 源 依 據, 也 確 立 了 國 中 與 小 學 輔 導 組 織 與 輔 導 人 員 的 編 制 與 職 責 24

28 四 國 中 小 學 輔 導 主 任 與 輔 導 教 師 均 為 兼 任 帶 來 的 困 境 到 了 民 國 八 十 八 年 因 應 時 代 需 要 修 訂 國 民 教 育 法 多 項 條 文, 政 府 所 修 訂 公 布 的 國 民 教 育 法 第 十 條 明 定 : 國 民 小 學 及 國 民 中 學 應 設 輔 導 室 或 輔 導 教 師 輔 導 室 置 主 任 一 人 及 輔 導 教 師 若 干 人, 由 校 長 遴 選 具 有 教 育 熱 忱 與 專 業 知 能 教 師 任 之 輔 導 主 任 及 輔 導 教 師 以 專 任 為 原 則 輔 導 室 得 另 置 具 有 專 業 知 能 之 專 任 輔 導 人 員 及 義 務 輔 導 人 員 若 干 人 ( 至 九 十 三 年 九 月 公 佈 之 最 近 修 正 版 本, 第 十 條 並 未 再 做 修 正 ), 八 十 八 年 修 正 條 文 中 將 輔 導 人 員 正 名 為 輔 導 教 師, 其 職 務 也 由 兼 任 改 為 以 專 任 為 原 則, 但 因 教 育 部 所 訂 頒 的 國 民 小 學 與 國 民 中 學 班 級 編 制 及 教 職 員 員 額 編 制 標 準, 又 規 定 輔 導 主 任 組 長 與 輔 導 教 師 均 由 教 師 兼 任, 導 致 至 今 雖 然 有 國 民 教 育 法 對 中 小 學 輔 導 工 作 的 原 則 性 規 劃, 實 際 執 行 時 卻 出 現 了 輔 導 人 員 暨 非 專 任 也 不 必 有 輔 導 專 業 資 格 的 狀 態 例 如 : 國 民 小 學 並 未 配 置 輔 導 教 師, 輔 導 主 任 組 長 亦 均 不 須 具 備 專 業 訓 練 背 景 ; 國 民 中 學 輔 導 教 師 因 係 由 教 師 兼 任, 需 要 授 課 並 兼 辦 輔 導 行 政 工 作, 無 法 兼 顧 個 案 輔 導 專 業 工 作, 教 學 與 行 政 事 務 凌 駕 輔 導 專 業 工 作 之 上, 專 業 角 色 不 被 學 校 人 員 了 解 與 認 同 等 問 題 ( 中 國 輔 導 學 會, 民 94) 教 育 部 訓 委 會 在 民 國 八 十 七 年 的 學 校 輔 導 工 作 專 案 報 告 中 曾 明 白 指 出 我 國 各 級 學 校 輔 導 工 作 都 有 明 顯 人 力 不 足 的 問 題, 而 國 中 小 問 題 尤 其 嚴 重 ( 林 家 興 洪 雅 琴 黃 炤 容 王 明 傳 等, 民 89) 事 實 上, 此 一 問 題 至 今 仍 不 見 改 善 根 據 國 民 小 學 與 國 民 中 學 班 級 編 制 及 教 職 員 員 額 編 制 標 準 : 國 中 輔 導 教 師 是 兼 任, 每 15 班 設 一 人 雖 然, 輔 導 教 師 按 規 定 可 減 授 4 節 課, 但 卻 大 多 未 減 以 高 雄 市 為 例, 國 民 中 學 之 輔 導 教 師 大 多 須 擔 任 16~20 節 綜 合 領 域 ( 輔 導 活 動 ) 課 程 之 教 學, 加 上 支 援 包 括 副 導 師 導 護 各 項 評 鑑 等 行 政 工 作, 鮮 有 餘 裕 從 事 個 案 輔 導 或 小 團 體 輔 導 工 作 ( 王 仁 宏, 民 92) 在 缺 乏 人 力 的 情 況 下, 要 求 做 好 輔 導 工 作, 可 說 是 緣 木 求 魚 25

29 五 法 令 未 規 範 輔 導 主 任 與 輔 導 教 師 的 專 業 知 能 導 致 的 困 境 國 內 小 學 輔 導 專 業 的 發 展, 在 早 期 頗 重 視 輔 導 人 員 的 專 業 性, 也 就 是 欲 擔 任 輔 導 室 主 任 者 必 須 具 有 一 定 的 輔 導 專 業 背 景 ( 王 麗 斐, 趙 曉 美, 民 94), 但 是 從 六 十 八 年 到 八 十 八 年 修 訂 的 國 民 教 育 法 均 未 對 輔 導 人 員 所 需 具 備 的 專 業 知 能 之 定 義 加 以 規 範, 導 致 實 施 多 年 以 來, 學 校 在 聘 任 輔 導 教 師 或 輔 導 主 任 時, 均 以 校 長 自 由 心 證 判 斷 哪 些 教 師 具 有 專 業 知 能 可 兼 任 輔 導 主 任 與 輔 導 教 師 之 職 ( 林 美 珠, 民 89; 吳 芝 儀, 民 94) 睽 諸 目 前 現 職 中 小 學 輔 導 老 師 所 接 受 之 養 成 教 育, 多 數 老 師 均 非 輔 導 專 業 出 身, 其 中 有 接 受 過 第 二 專 長 訓 練 的 輔 導 老 師 算 是 不 錯 的, 有 許 多 老 師 根 本 連 第 二 專 長 都 未 具 備 ( 王 麗 斐, 趙 曉 美, 民 94; 學 生 輔 導, 民 92) 更 雪 上 加 霜 的 是 民 國 八 十 三 年 之 後, 教 育 部 國 教 司 取 消 了 國 民 中 小 學 教 育 人 員 甄 選 儲 訓 及 遷 調 辦 法 中 關 於 國 民 中 小 學 輔 導 主 任 專 業 資 格 之 規 定, 小 學 輔 導 室 主 任 之 定 位, 由 輔 導 專 業 的 角 色 轉 而 傾 向 於 行 政 的 角 色, 強 調 只 要 有 能 力 規 劃 活 動 具 備 行 政 長 才 即 可 推 動 輔 導 工 作 ( 鄭 崇 趁, 民 84), 對 其 專 業 背 景 沒 有 任 何 限 定 ( 學 生 輔 導, 民 92) 而 輔 導 主 任 的 聘 任 權 力 在 校 長, 許 多 校 長 以 行 政 專 長 來 聘 任 輔 導 主 任, 且 一 般 輔 導 主 任 也 希 望 多 一 些 處 室 行 政 經 驗 的 歷 練, 換 句 話 說, 國 中 小 學 主 任 多 採 輪 調 制, 輔 導 室 常 淪 為 許 多 主 任 邁 向 校 長 之 路 的 跳 板, 他 們 對 輔 導 工 作 一 方 面 缺 乏 專 業 知 能 所 以 很 難 掌 握 輔 導 與 諮 商 工 作 的 重 點, 當 然 也 難 有 專 業 承 諾, 造 成 國 中 小 輔 導 工 作 外 行 領 導 內 行, 將 輔 導 工 作 轉 為 活 動 化 行 政 化, 甚 至 可 能 誤 用 或 壓 抑 有 限 的 專 業 輔 導 教 師, 長 此 以 往, 具 有 專 業 背 景 的 輔 導 老 師 也 可 能 因 無 法 發 揮 個 人 專 長, 而 失 去 對 輔 導 工 作 的 熱 忱 ( 王 麗 斐, 趙 曉 美, 民 94; 林 萬 億, 民 92), 這 些 令 人 憂 心 的 現 象 久 而 久 之 無 形 中 削 弱 了 輔 導 室 的 專 業 效 能 六 國 小 輔 導 體 制 無 法 回 應 小 學 校 園 的 輔 導 需 求 小 學 輔 導 工 作 的 發 展, 可 算 是 國 內 學 校 輔 導 工 作 起 步 最 慢 也 最 被 輕 忽 的 一 環 ( 王 文 秀, 民 88; 王 麗 斐, 民 91; 林 美 珠, 民 89, 引 自 王 麗 斐, 趙 曉 美, 民 94) 26

30 雖 然 自 民 國 七 十 二 年 起, 國 內 小 學 即 依 法 設 立 輔 導 室, 但 至 今 小 學 輔 導 室 之 組 織 與 專 業 人 員 的 編 制, 一 直 與 小 學 校 園 的 需 求 相 去 甚 遠 ( 王 麗 斐, 民 91; 李 咏 吟, 民 81; 林 美 珠, 民 89; 林 美 珠 等 人, 民 88; 吳 正 勝, 民 81; 廖 瑞 銘, 民 81; 趙 曉 美 等 人, 民 94) 嚴 格 來 說 國 小 的 輔 導 編 制 只 有 輔 導 主 任 與 組 長 的 輔 導 行 政 人 員 並 非 專 業 輔 導 人 員 ( 王 仁 宏, 民 92) 回 顧 這 段 發 展 歷 程 早 在 民 國 八 十 一 年, 李 咏 吟 調 查 各 縣 市 國 小 教 師 對 學 校 輔 導 組 織 員 額 編 制 的 觀 點, 不 滿 意 度 高 達 四 分 之 三 然 而 迄 今 全 國 仍 有 近 三 分 之 二 的 小 學 未 設 置 輔 導 室 ( 教 育 部 統 計 處,2004), 輔 導 室 的 人 員 編 制 也 沒 有 任 何 專 任 的 員 額, 甚 至 從 民 國 八 十 三 年 起, 小 學 輔 導 室 的 人 員 更 開 放 給 不 具 輔 導 專 業 背 景 者 擔 任 ( 林 美 珠, 民 89; 趙 曉 美 等 人, 民 94; 鄭 崇 趁, 民 83) 使 得 國 小 輔 導 工 作 迄 今 仍 停 留 在 辦 理 輔 導 行 政 與 初 級 預 防 活 動, 而 缺 乏 專 業 輔 導 人 員 投 入 心 理 諮 商 工 作 的 窘 境, 無 法 符 應 小 學 校 園 的 輔 導 需 求, 距 離 輔 導 工 作 專 業 化 的 理 想 遙 遙 無 期 貳 高 中 職 輔 導 工 作 沿 革 在 高 中 方 面, 教 育 部 於 民 國 六 十 年 修 訂 高 級 中 學 課 程 標 準 時, 特 在 課 程 總 綱 中 增 列 輔 導 工 作, 而 為 加 強 高 級 中 學 的 輔 導 工 作, 於 六 十 二 年 頒 布 高 級 中 學 學 生 評 量 及 輔 導 實 施 要 點 作 為 各 校 進 行 輔 導 工 作 的 依 據 ( 吳 武 典, 民 80), 六 十 三 年 更 進 一 步 頒 訂 高 級 中 學 輔 導 工 作 實 施 方 案 先 後 選 定 五 十 多 所 高 中 進 行 試 辦 工 作, 至 六 十 八 年 公 佈 高 級 中 學 法 開 始 全 國 高 中 及 職 業 學 校 都 已 設 置 輔 導 工 作 委 員 會, 全 面 實 施 輔 導 工 作 ( 張 植 珊 吳 正 勝, 民 88; 宋 湘 玲 等, 民 74, 引 自 戴 嘉 南, 民 82), 民 國 七 十 三 年 教 育 部 修 正 高 級 中 學 學 生 輔 導 辦 法, 規 定 高 中 設 專 任 輔 導 人 員, 不 需 授 課 專 責 辦 理 輔 導 工 作 並 限 定 三 年 內 完 成 ( 吳 武 典, 民 80) 因 而 目 前 中 小 學 中 唯 有 高 中 職 有 專 任 輔 導 教 師 的 編 制, 所 以 高 中 職 一 直 是 三 級 學 校 中 較 能 實 施 心 理 諮 商 工 作 較 能 達 成 專 業 化 目 標 的 層 級 ( 鍾 思 嘉, 民 92) 高 級 職 業 學 校 輔 導 工 作 一 直 都 是 比 照 高 級 中 學 有 關 規 定 辦 理, 直 到 教 育 部 七 十 27

31 三 年 修 正 頒 布 職 業 學 校 規 程 其 中 第 三 十 六 條 職 業 學 校 就 學 生 能 力 性 向 及 興 趣, 輔 導 其 適 當 發 展, 其 範 圍 包 括 一 生 活 輔 導 二 學 業 輔 導 三 就 業 輔 導 第 三 十 七 條 職 業 學 校 設 輔 導 工 作 委 員 會, 由 校 長 兼 任 主 任 委 員,.. 輔 導 工 作 委 員 會 置 專 任 輔 導 教 師 以 每 十 五 班 置 一 人 為 原 則, 由 校 長 遴 聘 具 有 專 業 知 能 之 教 師 充 任 之, 並 由 校 長 就 輔 導 教 師 中 遴 選 一 人 為 主 任 輔 導 教 師, 負 責 規 劃 協 調 全 校 學 生 輔 導 工 作, 才 使 職 業 學 校 輔 導 工 作 組 織 員 額 和 工 作 範 圍 有 明 確 依 據 七 十 四 年 教 育 部 又 根 據 職 業 學 校 規 程 頒 布 職 業 學 校 學 生 輔 導 辦 法, 對 輔 導 工 作 實 施 項 目 和 實 施 方 式 有 了 更 詳 細 的 規 定 ( 吳 武 典, 民 80) 一 高 中 職 輔 導 工 作 的 困 境 雖 然 高 中 職 在 三 級 學 校 中 較 能 落 實 諮 商 專 業, 但 是 在 體 制 上 仍 有 其 困 頓 之 處 以 下 分 別 說 明 法 令 制 度 導 致 高 中 職 在 輔 導 工 作 上 的 困 境 ( 一 ) 處 室 定 位 不 明 確 容 易 被 矮 化 從 六 十 八 年 公 佈 高 級 中 學 法 到 九 十 三 年 六 月 增 訂 公 佈 的 現 行 條 文 第 十 五 條 : 高 級 中 學 設 輔 導 工 作 委 員 會, 置 主 任 委 員 一 人, 由 校 長 兼 任 之 其 委 員 由 校 長 就 各 處 室 主 任 及 有 關 專 任 教 師 聘 兼 之 輔 導 工 作 委 員 會 置 專 任 輔 導 教 師, 由 校 長 遴 選 具 有 專 業 知 能 之 教 師 充 任 之 ; 校 長 應 就 輔 導 教 師 中 聘 兼 一 人 為 主 任 輔 導 教 師 輔 導 工 作 委 員 會 得 聘 請 具 有 專 業 知 能 之 輔 導 人 員 及 義 務 輔 導 人 員 為 兼 任 委 員 二 十 五 年 來 高 中 職 執 行 輔 導 工 作 的 單 位 仍 以 一 個 委 員 會 而 不 是 正 式 處 室 來 編 制, 輔 導 工 作 委 員 會 雖 為 一 級 單 位, 但 以 目 前 學 校 行 政 體 系 均 把 校 務 重 點 放 在 教 務 訓 導 總 務 工 作 上, 輔 導 單 位 在 學 校 原 本 就 是 一 個 弱 勢 單 位, 若 再 沒 有 一 個 明 確 的 處 室 組 織 與 編 制, 以 現 有 校 園 組 織 文 化, 其 地 位 及 功 能 不 夠 明 確, 更 容 易 被 矮 化 漠 視 ( 二 ) 輔 導 行 政 人 力 不 足 主 任 輔 導 教 師 業 務 壓 力 沉 重 折 損 率 高 高 中 職 每 十 五 班 才 配 置 一 名 輔 導 教 師, 且 主 任 輔 導 教 師 乃 由 校 長 就 輔 導 教 師 中 聘 一 人 兼 任, 在 沒 有 設 組 的 狀 況 下, 輔 導 工 作 之 行 政 業 務 只 能 由 主 任 輔 導 教 師 一 人 承 擔 ( 相 較 於 其 他 處 室 可 以 由 組 長 幹 事 分 擔 ), 各 校 之 主 任 輔 導 教 師 除 了 負 責 日 益 28

32 繁 重 ( 近 期 推 陳 出 新 的 教 育 措 施 多 與 輔 導 工 作 有 關 如 : 高 中 職 社 區 化 建 立 學 生 輔 導 新 體 制 ---- 友 善 校 園 特 殊 教 育 措 施 生 命 教 育 性 別 平 等 教 育 多 元 入 學 方 案 等 ) 的 行 政 工 作 外, 亦 需 負 責 一 個 年 級 學 生 之 輔 導 工 作, 且 寒 暑 假 只 有 明 定 主 任 輔 導 教 師 一 人 上 班, 一 個 人 力 難 以 兼 顧 與 平 日 相 當 的 工 作 量, 當 主 任 輔 導 教 師 請 假 時, 還 需 拜 託 專 任 輔 導 教 師 撥 空 到 校 擔 任 代 理 人, 上 述 種 種 因 素 造 成 主 任 輔 導 教 師 工 作 負 荷 過 重 折 損 率 高, 許 多 學 校 只 得 由 輔 導 教 師 輪 流 擔 任 主 任 輔 導 教 師 ( 三 ) 專 任 輔 導 教 師 的 角 色 認 定 及 工 作 執 掌 不 明 確 專 任 輔 導 教 師 可 以 不 授 課 但 必 須 全 天 在 校, 無 法 支 領 行 政 津 貼 且 無 休 假, 其 工 作 時 間 與 身 份 既 無 法 等 同 一 般 專 任 教 師 以 教 學 為 主 要 任 務 沒 課 時 不 強 迫 留 校, 亦 無 法 等 同 組 長 以 行 政 事 務 為 工 作 重 點, 但 因 為 高 中 職 輔 導 行 政 編 制 人 力 不 足 沒 有 組 長 的 編 制, 主 任 一 人 無 法 承 擔 所 有 行 政 事 務, 導 致 專 任 輔 導 教 師 也 要 分 擔 許 多 行 政 事 務, 這 些 因 素 造 成 角 色 認 定 的 不 明 確, 導 致 寒 暑 假 是 否 需 上 班 及 工 作 內 涵 是 否 須 涵 括 輔 導 行 政 與 教 學 均 模 糊 不 清, 造 成 分 工 上 的 困 境 ( 四 ) 輔 導 人 力 不 足 每 十 五 班 設 置 一 名 專 任 輔 導 教 師 約 等 於 一 名 專 任 輔 導 教 師 需 服 務 六 百 名 學 生 ( 美 國 約 為 1:338( 吳 芝 儀, 民 94)), 而 近 日 學 生 心 理 困 擾 比 例 逐 漸 升 高, 且 高 中 職 階 段 升 學 就 業 之 生 涯 輔 導 需 求 強 烈, 且 學 生 主 動 求 助 意 願 較 高, 個 別 諮 商 與 團 體 輔 導 需 求 量 大, 輔 導 人 力 嚴 重 不 足, 且 輔 導 老 師 又 需 兼 顧 初 級 預 防 輔 導 活 動 授 課 個 案 諮 商 團 體 諮 商 心 理 測 驗 親 職 教 育 教 師 與 家 長 諮 詢 辦 理 校 內 教 師 輔 導 知 能 研 習 個 案 研 討 特 殊 學 生 輔 導 業 務 等, 由 於 輔 導 行 政 人 力 不 足, 輔 導 老 師 不 得 不 承 擔 許 多 繁 重 的 輔 導 行 政 工 作, 常 使 輔 導 教 師 無 暇 兼 顧 主 要 的 諮 商 與 諮 詢 任 務 ( 吳 芝 儀, 民 94) 每 天 的 業 務 只 能 以 疲 於 奔 命 來 形 容, 這 樣 的 窘 迫 的 人 力 實 難 以 提 供 學 生 周 全 之 服 務, 加 上 學 生 都 在 上 課, 課 表 上 很 少 有 空 堂, 對 個 案 進 行 諮 商 輔 導 的 時 間 難 以 安 排 ( 中 國 輔 導 學 會, 民 94) ( 五 ) 輔 導 教 師 專 業 資 格 認 定 有 待 提 升 29

33 國 高 中 輔 導 老 師 的 專 業 資 格 相 似, 即 修 滿 二 十 個 輔 導 學 分 或 達 到 師 資 培 育 機 構 所 認 定 約 三 十 個 輔 導 學 分, 即 可 取 得 輔 導 教 師 資 格 ( 中 國 輔 導 學 會, 民 94), 以 如 此 寬 鬆 的 資 格 任 用 輔 導 教 師 導 致 許 多 輔 導 教 師 並 非 心 理 輔 導 諮 商 本 科 系 所 畢 業, 根 本 無 法 勝 任 棘 手 個 案 的 心 理 諮 商 工 作 這 根 源 於 早 期 輔 導 師 資 培 育 不 足, 所 以 必 須 放 寬 輔 導 教 師 資 格 認 定, 但 是 目 前 各 輔 導 諮 商 系 所 相 繼 成 立 已 有 充 沛 甚 至 過 剩 的 人 力, 為 提 升 中 小 學 輔 導 與 諮 商 專 業 效 能, 實 不 應 再 以 如 此 寬 鬆 的 標 準 來 聘 用 輔 導 教 師 參 教 育 政 策 與 教 改 措 施 對 中 小 學 輔 導 人 員 的 衝 擊 這 幾 年 衝 擊 中 小 學 輔 導 人 員 的 角 色 定 位 工 作 負 荷 甚 至 組 織 編 制 的 法 令 與 政 策, 主 要 有 輔 導 工 作 六 年 計 畫 大 學 多 元 入 學 方 案 的 推 動 建 立 學 生 輔 導 新 體 制 實 驗 方 案 的 實 施 友 善 校 園 計 畫 學 校 社 會 工 作 試 辦 方 案 的 推 出 九 年 一 貫 課 程 綜 合 活 動 學 習 領 域 的 設 置 心 理 師 法 的 立 法 國 民 中 小 學 組 織 再 造 及 人 力 規 劃 試 辦 方 案 的 提 出 以 及 國 民 教 育 法 第 十 條 修 正 草 案 的 爭 議 特 殊 教 育 法 的 頒 布 性 別 教 育 生 命 教 育 的 實 施 等 數 項 重 要 議 題 ( 吳 芝 儀, 民 94) 一 輔 導 工 作 六 年 計 畫 的 推 動 教 育 部 為 重 視 學 校 輔 導 工 作 於 民 國 八 十 年 七 月 至 八 十 六 年 六 月 止 執 行 輔 導 工 作 六 年 計 畫, 在 培 育 輔 導 人 才 充 實 輔 導 設 施 整 合 輔 導 活 動 擴 展 輔 導 層 面 及 提 昇 教 師 輔 導 知 能 ( 有 80% 教 師 參 與 基 本 輔 導 課 程 講 習 ) 等 多 方 面 有 較 為 長 足 之 發 展 ( 鄭 崇 趁, 民 89), 但 此 方 案 仍 有 一 些 窒 礙 難 行 之 處 如 : 有 學 者 認 為 輔 導 知 能 研 習 浮 泛 而 不 專 精 ( 金 樹 人, 民 81, 引 自 陳 若 璋, 民 83) 只 受 過 短 期 輔 導 知 能 研 習 的 認 輔 老 師 實 無 法 勝 任 對 適 應 困 難 或 偏 差 行 為 學 生 的 諮 商 工 作, 且 由 於 中 高 層 輔 導 專 業 人 力 不 足 以 致 認 輔 制 度 的 專 業 督 導 制 度 無 法 建 立 ( 鄭 崇 趁, 民 84) 本 方 案 最 後 由 於 受 到 教 育 經 費 縮 編 之 影 響, 僅 能 達 成 計 畫 目 標 三 分 之 一, 部 分 重 要 工 作 層 面 如 輔 導 網 絡 專 業 人 員 證 照 制 度 及 全 面 輔 導 法 令 體 制 之 建 30

34 立 等 事 項, 均 無 法 落 實 ( 學 生 輔 導, 民 92, 引 自 吳 芝 儀, 民 94) 對 於 學 校 輔 導 專 業 人 力 的 提 升 並 未 著 力 ( 吳 芝 儀, 民 94) 二 建 立 學 生 輔 導 新 體 制 教 學 訓 導 輔 導 三 合 一 整 合 實 驗 方 案 的 實 施 為 了 強 化 學 校 輔 導 工 作 之 實 施, 民 國 八 十 六 年 八 月 起, 教 育 部 更 進 一 步 公 佈 建 立 學 生 輔 導 新 體 制 教 學 訓 導 輔 導 三 合 一 整 合 實 驗 方 案, 全 國 多 所 學 校 以 三 種 模 式 ( 全 面 學 校 式 個 別 學 校 式 特 定 主 題 式 ) 試 辦 推 廣 並 列 入 當 時 十 二 項 教 改 行 動 方 案 之 一, 主 要 的 成 效 是 許 多 實 驗 學 校 將 訓 導 處 改 名 為 學 務 處, 以 輔 導 代 替 訓 導 來 處 理 學 生 事 務 ; 落 實 認 輔 制 度, 使 每 位 教 師 均 可 作 為 適 應 困 難 或 偏 差 行 為 學 生 的 認 輔 老 師 ( 鄭 崇 趁, 民 84); 並 能 與 精 神 醫 療 和 心 理 衛 生 單 位 等 社 會 資 源 建 立 夥 伴 關 係, 為 學 生 建 構 更 為 完 善 的 輔 導 網 絡 ; 但 此 方 案 的 也 被 輔 導 學 界 批 評 : 輔 導 知 能 研 習 若 從 課 程 設 計 講 師 聘 請 與 參 與 心 態 來 看 其 效 果 值 得 懷 疑 ( 王 仁 宏, 民 92); 只 受 過 短 期 輔 導 知 能 研 習 的 認 輔 老 師 實 無 法 勝 任 對 適 應 困 難 或 偏 差 行 為 學 生 的 諮 商 工 作, 而 認 輔 制 度 的 督 導 系 統 也 未 能 落 實 ; 且 訓 導 處 雖 更 名 為 學 務 處 但 其 工 作 理 念 並 未 有 任 何 改 變 ( 吳 芝 儀, 民 94) 教 訓 輔 三 合 一 方 案 是 一 個 校 務 革 新 方 案, 理 應 由 校 長 帶 動 以 建 立 處 室 間 最 佳 互 動 模 式, 同 心 齊 力 合 作 來 推 動 學 生 輔 導 工 作, 但 學 校 在 推 動 上 最 大 的 困 境 是 校 長 認 知 不 清 未 發 揮 領 導 功 能 建 立 校 內 共 識, 各 處 室 仍 抱 持 本 位 主 義 的 態 度 各 行 其 道, 甚 至 誤 以 為 這 只 是 一 個 輔 導 方 案 於 是 將 所 有 工 作 委 由 最 弱 勢 的 輔 導 室 負 責 推 動 執 行, 這 在 邏 輯 上 顯 然 是 行 不 通 的, 因 為 既 然 要 建 立 教 訓 輔 三 處 室 的 最 佳 合 作 互 動 模 式, 勢 必 無 法 由 最 弱 勢 的 輔 導 室 來 推 動 三 處 室 的 整 合, 這 也 難 怪 最 後 導 致 整 合 困 難, 龐 大 的 工 作 量 使 輔 導 人 員 怨 聲 載 道 ( 王 仁 宏, 民 92), 許 多 學 校 最 後 仍 回 歸 於 只 辦 理 主 題 式 的 輔 導 工 作 三 專 業 輔 導 人 員 與 學 校 社 會 工 作 師 進 駐 校 園 試 辦 方 案 配 合 教 訓 輔 三 合 一 方 案, 教 育 部 同 時 於 八 十 六 年 訂 頒 國 民 中 學 設 置 專 業 輔 導 人 員 試 辦 要 點, 授 權 地 方 政 府 教 育 局 對 外 甄 選 具 有 輔 導 和 社 會 工 作 專 長 的 專 業 輔 導 人 員, 進 駐 校 園 內 協 助 處 理 學 生 適 應 困 難 偏 差 行 為 或 中 途 輟 學 等 問 題 然 而 攸 關 學 校 輔 導 專 業 人 員 角 色 與 定 位 的 專 業 輔 導 人 員 試 辦 計 畫, 與 臺 北 市 臺 31

35 北 縣 台 中 縣 及 新 竹 市 後 續 推 出 的 各 級 學 校 九 十 年 度 社 會 工 作 試 辦 方 案, 引 進 社 工 師 進 駐 校 園 都 遭 遇 同 樣 的 困 境 : 在 林 家 興 ( 民 91) 與 翁 毓 秀 ( 民 91) 的 評 估 研 究 中 都 發 現, 專 業 輔 導 人 員 學 校 社 會 工 作 師 與 輔 導 教 師 之 間 容 易 產 生 混 淆, 學 校 人 員 不 清 楚 輔 導 專 業 人 員 社 工 師 的 工 作 內 涵, 造 成 專 業 人 員 學 校 社 會 工 作 師 的 工 作 與 導 師 輔 導 教 師 之 間 多 所 重 疊, 彼 此 的 職 責 範 圍 無 法 釐 清 因 此 宜 有 效 區 隔 輔 導 教 師 和 學 校 社 工 師 的 角 色, 使 輔 導 教 師 直 接 提 供 學 生 心 理 輔 導 服 務, 而 學 校 社 工 師 則 扮 演 學 生 家 長 與 社 區 之 間 的 聯 繫 者 及 個 案 管 理 者 的 角 色 ( 吳 芝 儀, 民 94) 這 個 評 論 提 醒 我 們 : 其 他 專 業 進 駐 校 園 前 應 先 對 學 校 的 生 態 環 境 與 傳 統 文 化 先 有 了 解, 且 不 同 專 業 的 合 作 須 先 建 立 相 互 間 的 了 解 及 分 工 合 作 共 識 與 互 動 模 式 四 九 年 一 貫 課 程 綜 合 活 動 學 習 領 域 的 設 置 教 育 部 基 於 課 程 統 整 的 理 念 於 九 十 學 年 度 起 推 動 實 施 九 年 一 貫 課 程, 將 輔 導 活 動 與 童 軍 活 動 家 政 活 動 等 合 併 成 為 綜 合 活 動 學 習 領 域, 並 開 始 以 綜 合 活 動 學 習 領 域 來 培 育 中 小 學 師 資 此 一 變 革 使 得 輔 導 活 動 科 被 認 定 為 一 般 課 程, 家 政 和 童 軍 專 業 的 師 資 只 要 加 修 一 定 學 分 數 的 輔 導 相 關 課 程 後 即 可 取 得 任 教 輔 導 活 動 課 程 之 資 格, 而 且 綜 合 領 域 很 可 能 被 用 來 做 為 主 科 老 師 配 課 之 用, 這 些 教 育 制 度 上 的 變 革 都 影 響 大 大 削 弱 了 學 校 輔 導 教 師 專 業 性 的 角 色, 五 心 理 師 法 的 立 法 民 國 九 十 年 十 月 三 十 一 日, 在 輔 導 諮 商 學 界 的 奔 走 努 力 下 通 過 了 心 理 師 法, 其 正 面 影 響 可 使 社 會 大 眾 清 楚 了 解 心 理 諮 商 的 功 能 與 服 務 範 疇 ( 陳 秀 蘭, 民 94), 對 提 升 國 內 心 理 諮 商 的 專 業 性 功 不 可 沒 但 卻 對 中 小 學 輔 導 人 員 卻 產 生 了 負 面 的 影 響, 當 時 為 了 趕 搭 由 臨 床 心 理 學 界 所 推 動 之 心 理 師 法 的 立 法 列 車, 倉 卒 之 間 將 諮 商 心 理 師 納 入, 卻 也 同 時 將 已 具 備 諮 商 碩 士 學 位 的 中 小 學 輔 導 人 員 排 拒 在 諮 商 心 理 師 報 考 資 格 之 外, 如 此 一 來 有 照 與 無 照 相 較 之 下, 對 於 中 小 學 校 輔 導 人 員 的 專 業 角 色 與 定 位 更 是 雪 上 加 霜 ( 吳 芝 儀, 民 94) 雖 然 心 理 師 法 第 四 十 二 條 加 上 例 外 條 款 從 事 心 理 輔 導 工 作 者, 涉 及 執 行 第 十 四 條 第 一 項 第 二 款 至 第 四 款 所 定 業 務, 不 視 為 違 反 第 一 項 規 定, 將 學 校 輔 32

36 導 人 員 排 除 在 心 理 師 法 規 範 之 外, 為 中 小 學 校 輔 導 人 員 保 留 可 執 行 輔 導 諮 商 相 關 業 務 的 彈 性, 但 對 於 提 升 學 校 輔 導 人 員 專 業 角 色 和 定 位 則 並 無 任 何 助 益 ( 吳 芝 儀, 民 94) 另 一 方 面 目 前 碩 三 全 職 實 習 仍 排 除 高 中 與 國 中 小 學 成 為 實 習 機 構, 使 中 小 學 失 去 一 批 有 潛 力 的 專 業 人 力 支 援, 也 使 得 這 些 為 取 得 諮 商 心 理 應 考 資 格 的 研 究 生 只 能 選 擇 到 社 區 與 大 專 院 校 諮 商 中 心 或 醫 療 機 構 實 習 大 多 只 能 接 觸 成 人 個 案, 而 無 法 累 積 與 青 少 年 或 兒 童 諮 商 的 實 務 經 驗, 將 來 恐 怕 無 法 勝 任 對 兒 童 與 青 少 年 的 心 理 諮 商 工 作 ( 曹 中 瑋, 民 92; 陳 秀 蘭, 民 94) 六 國 民 中 小 學 組 織 再 造 及 人 力 規 劃 試 辦 方 案 的 提 出 由 於 國 家 財 政 拮 据 而 倡 議 多 年 的 政 府 組 織 再 造 方 案, 使 得 教 育 部 於 民 國 九 十 一 年 六 月 提 出 國 民 中 小 學 組 織 再 造 及 人 力 規 劃 試 辦 方 案, 各 縣 市 至 少 有 一 所 國 中 小 學 進 行 試 辦 結 果 許 多 試 辦 的 國 民 中 小 學 校 所 提 出 的 計 畫 幾 乎 都 將 輔 導 室 裁 撤 與 訓 導 處 合 併 成 為 學 生 事 務 處 或 學 務 處 ; 而 由 於 輔 導 活 動 課 程 也 併 入 綜 合 活 動 學 習 領 域, 以 致 學 校 不 再 設 置 輔 導 教 師, 個 案 學 生 則 完 全 委 由 不 見 得 具 備 充 足 輔 導 知 能 的 認 輔 教 師 來 輔 導 這 樣 開 學 校 輔 導 倒 車 的 發 展, 更 令 長 期 關 注 學 校 輔 導 工 作 的 有 識 之 士 扼 腕, 儼 然 輔 導 專 業 將 在 學 校 消 失 一 般 ( 吳 芝 儀, 民 94) 七 國 民 教 育 法 第 十 條 修 正 草 案 的 爭 議 心 理 師 法 公 佈 後 輔 導 諮 商 學 者 所 關 注 的 焦 點 幾 乎 都 集 中 於 報 考 諮 商 心 理 師 的 方 法 與 訣 竅, 有 關 學 校 輔 導 專 業 化 的 訴 求 儼 然 消 聲 匿 跡 ( 吳 芝 儀, 民 94), 這 也 突 顯 了 長 久 以 來 輔 導 諮 商 學 術 界 與 學 校 輔 導 實 務 工 作 的 疏 離, 輔 導 諮 商 學 者 長 期 以 來 關 心 學 術 勝 過 學 校 輔 導 實 務, 學 術 界 不 甚 了 解 學 校 輔 導 工 作 長 期 以 來 面 臨 的 困 境 與 危 機 直 到 教 育 部 所 提 的 國 民 教 育 法 第 十 條 修 正 案 於 民 國 九 十 二 年 五 月 二 十 六 日 經 立 法 院 教 育 與 文 化 委 員 會 一 讀 通 過, 擬 將 國 民 中 學 與 小 學 原 有 設 置 各 處 室 之 組 織 條 文 刪 除 之 外, 同 時 也 把 學 校 應 設 置 輔 導 室 或 輔 導 教 師 的 條 文 完 全 刪 除! 如 果 放 任 此 一 修 正 條 文 三 讀 通 過, 無 異 瓦 解 了 學 校 輔 導 體 系, 並 使 輔 導 教 師 在 國 民 中 小 學 中 33

37 消 失 於 無 形, 對 於 學 校 輔 導 工 作 的 發 展 將 造 成 钜 大 衝 擊 與 負 面 影 響, 此 時 中 國 輔 導 學 會 諸 多 有 識 之 士 終 於 意 識 到 學 校 輔 導 工 作 的 問 題 嚴 重 因 此, 中 國 輔 導 學 會 於 民 國 九 十 二 年 七 月 二 十 九 日 緊 急 提 出 國 民 教 育 法 第 十 條 一 讀 修 正 條 文 的 聲 明 搶 救 與 重 建 學 校 輔 導 體 系 的 聲 明 與 連 署 行 動, 並 提 出 下 列 兩 項 主 要 訴 求 : 一 設 置 輔 導 處 ( 室 ) 或 是 諮 商 ( 輔 導 ) 中 心 的 專 責 單 位 由 諮 商 心 理 社 工 系 所 畢 業 接 受 完 整 專 業 訓 練 的 專 任 輔 導 教 師 從 事 學 生 輔 導 工 作, 其 授 課 時 數 至 多 不 超 過 六 小 時 主 要 的 工 作 職 責 為 : 個 別 諮 商 團 體 諮 商 個 案 管 理 輔 導 行 政 輔 導 資 源 協 調 與 轉 介 家 長 諮 詢 教 師 諮 詢 等 等 直 接 與 學 生 輔 導 有 關 的 工 作 二 重 建 學 校 輔 導 的 專 業 形 象 輔 導 教 師 應 專 注 於 輔 導 學 生 本 務 的 專 業 事 務, 而 非 淪 於 為 行 政 教 學 辦 活 動 而 忙 碌 雖 然 此 一 呼 籲 雖 不 盡 然 成 功, 但 至 少 暫 停 了 第 十 條 條 文 修 正 的 爭 議, 使 其 仍 維 持 民 國 八 十 八 年 修 正 之 原 貌 八 其 他 教 育 措 施 對 輔 導 人 員 工 作 負 荷 的 影 響 除 了 上 述 的 各 種 教 育 措 施 尚 有 大 學 多 元 入 學 方 案 性 別 教 育 兩 性 教 育 生 命 教 育 特 殊 教 育 友 善 校 園 計 畫 等 這 些 推 陳 出 新 的 教 育 措 施 不 斷 增 加 輔 導 人 員 的 工 作 負 荷, 其 中 除 大 學 多 元 入 學 方 案 是 升 學 輔 導 重 點 工 作 所 以 教 務 處 會 與 輔 導 室 合 力 推 動 外, 其 他 原 應 由 教 務 學 務 與 輔 導 等 處 室 共 同 合 力 推 動, 但 卻 都 落 到 勢 單 力 孤 人 丁 單 薄 的 輔 導 人 員 身 上, 使 許 多 輔 導 人 員 瀕 臨 專 業 枯 竭 或 過 勞 的 工 作 危 機 中 肆 目 前 的 輔 導 體 制 與 人 員 編 制 已 無 法 回 應 學 生 輔 導 的 需 求 在 中 國 輔 導 學 會 多 位 專 家 學 者 的 奔 走 努 力 之 下, 國 中 從 五 十 七 年 國 民 中 學 暫 行 課 程 標 準 中 增 列 指 導 活 動 及 職 業 簡 介 等 課 程, 並 設 置 指 導 活 動 推 行 委 員 會 ; 國 小 於 民 國 六 十 四 年 教 育 部 修 訂 公 佈 之 國 民 小 學 課 程 標 準 中 增 列 了 輔 導 活 動 一 項, 並 於 六 十 七 學 年 度 開 始 實 施, 民 國 七 十 二 年 起, 小 學 即 依 法 設 34

38 立 輔 導 室 ; 高 中 職 方 面 六 十 八 學 年 度 起 全 面 實 施 輔 導 工 作, 這 在 當 時 是 一 段 艱 辛 的 歷 程, 中 國 輔 導 學 會 可 說 是 國 內 學 校 輔 導 工 作 的 催 生 者, 當 時 理 監 事 均 是 一 時 俊 彥, 一 方 面 由 學 界 提 供 學 術 奧 援, 一 方 面 由 教 育 行 政 及 政 府 決 策 人 士 促 其 實 現, 所 以 能 在 短 短 十 年 不 到 的 時 間 內 將 我 國 各 類 學 校 完 備 地 建 立 了 輔 導 制 度 跟 設 施, 雖 不 能 說 已 燦 然 大 備, 但 自 民 國 七 十 年 代 迄 今 日 的 二 十 年 之 重 大 發 展 當 時 已 奠 下 堅 實 的 基 礎 ( 張 植 珊 吳 正 勝, 民 88) 在 當 時 的 時 空 與 社 會 背 景 下 國 內 學 校 輔 導 工 作 能 有 這 樣 的 規 模 實 屬 不 易, 當 時 曾 戮 力 奔 走 開 創 新 局 的 學 者 們 的 作 為 令 人 喝 采, 但 是 事 過 近 二 十 多 年 由 於 時 代 變 遷, 社 會 及 學 校 內 的 生 態 環 境 都 有 了 巨 幅 的 改 變, 學 生 的 適 應 問 題 亦 日 趨 複 雜, 學 校 的 課 程 內 容 與 教 學 方 式, 及 對 學 生 事 務 的 應 對 處 理 方 式, 都 有 了 極 大 的 調 整 ( 中 國 輔 導 學 會, 民 94) 當 時 所 創 下 的 輔 導 體 制 與 編 制 已 無 法 回 應 學 生 輔 導 的 需 求, 從 前 文 所 述 我 們 可 以 清 楚 的 了 解 法 令 制 度 的 缺 失 是 造 成 我 國 中 小 學 輔 導 工 作 組 織 架 構 不 健 全, 輔 導 專 業 人 力 不 足, 輔 導 專 業 化 遲 未 能 建 立 等 三 大 弊 病 之 主 要 原 因, 導 致 長 久 下 來 輔 導 工 作 績 效 難 以 彰 顯 以 目 前 學 校 輔 導 工 作 發 展 已 陷 入 困 頓 之 中, 甚 至 差 一 點 就 被 廢 除 處 室 的 危 急 情 形 而 言, 正 邁 入 一 個 存 亡 或 轉 型 的 關 鍵 時 刻, 實 有 必 要 於 法 令 制 度 面 進 行 全 面 的 改 革, 重 新 為 學 校 輔 導 與 諮 商 專 業 奠 定 紮 實 穩 固 的 根 基, 化 解 學 校 輔 導 體 系 可 能 崩 裂 的 危 機 目 前 正 逢 教 育 部 訓 委 會 有 意 單 獨 立 學 生 輔 導 法, 而 中 國 輔 導 學 會 也 多 次 研 商 全 力 支 持 立 法, 並 發 出 學 生 輔 導 法 立 法 聲 明, 學 生 輔 導 法 企 圖 釜 底 抽 薪 全 面 改 造 各 級 學 校 的 輔 導 體 制, 力 求 建 立 專 業 健 全 的 輔 導 組 織 架 構, 透 過 心 理 健 康 課 程 與 輔 導 活 動 滿 足 各 發 展 階 段 學 生 成 長 發 展 的 需 求, 藉 由 提 升 輔 導 人 員 的 專 業 並 建 立 輔 導 專 業 團 隊 以 提 供 學 生 專 業 性 的 協 助 身 為 學 校 輔 導 實 務 工 作 者 實 不 應 坐 視 旁 觀, 更 應 與 學 界 共 襄 盛 舉 同 心 協 力 推 動, 為 我 國 學 校 輔 導 與 諮 商 專 業 的 重 建 與 再 造 共 盡 心 力 以 下 筆 者 謹 提 出 對 學 校 輔 導 與 諮 商 工 作 的 改 革 願 景 35

39 伍 中 小 學 輔 導 工 作 的 前 瞻 一 應 規 劃 實 施 各 級 學 校 之 心 理 健 康 課 程 美 英 加 三 國 為 中 學 生 所 規 劃 的 輔 導 課 程 綱 要 均 顯 示, 對 學 生 各 方 面 成 長 和 發 展 的 關 切, 已 足 以 使 輔 導 與 生 涯 教 育 自 成 為 一 功 能 完 整 且 可 循 序 漸 進 滿 足 學 生 不 同 階 段 學 習 需 求 的 學 科, 內 容 可 廣 泛 涵 蓋 個 人 自 我 社 會 人 際 教 育 和 終 身 學 習, 以 及 生 涯 探 索 決 定 和 規 劃 等 人 生 全 程 發 展 的 主 要 面 向, 更 足 與 語 文 數 學 自 然 科 學 社 會 科 學 藝 術 人 文 健 康 體 育 等 學 科 並 駕 齊 驅, 而 受 過 諮 商 專 業 訓 練 的 學 校 諮 商 師 即 擔 負 了 教 授 此 課 程 的 重 責 大 任 ( 吳 芝 儀, 民 94) ( 一 ) 高 中 應 將 生 涯 規 劃 課 程 列 為 必 修 與 上 述 先 進 國 家 比 較, 反 觀 我 國 的 狀 況, 根 據 調 查 大 學 生 中 對 所 選 科 系 不 滿 意 想 轉 系 的 比 例 甚 高, 反 映 出 高 中 階 段 學 生 對 於 自 己 的 興 趣 性 向 與 大 學 科 系 的 學 習 內 容 缺 乏 充 分 的 認 識 ; 因 此 可 知 高 中 生 對 於 生 涯 規 劃 的 需 求 甚 為 殷 切 但 睽 諸 高 中 學 生 生 涯 規 劃 未 能 落 實 的 最 大 的 原 因, 在 於 高 中 課 程 安 排 緊 湊, 沒 有 時 間 為 學 生 提 供 完 整 的 自 我 探 索 與 生 涯 輔 導 課 程 這 幾 年 來, 生 涯 規 劃 課 程 屬 性 為 選 修 課 程, 幾 乎 所 有 高 中 都 選 擇 升 學 考 試 必 考 的 科 目 開 課, 只 有 寥 寥 可 數 的 學 校 能 有 遠 見 為 學 生 開 設 生 涯 規 劃 課 程 這 樣 的 課 程 設 計, 使 得 各 高 中 有 心 為 學 生 實 施 生 涯 輔 導 的 輔 導 老 師 沒 有 著 力 點, 只 能 到 處 借 課, 或 利 用 公 民 課 暑 期 輔 導 課 的 部 分 時 間 來 實 施 生 涯 規 劃 課 程, 這 種 方 式 猶 如 見 縫 插 針, 很 難 全 面 徹 底 提 供 學 生 充 分 認 識 自 己 與 大 學 校 系, 及 學 習 生 涯 抉 擇 反 觀 綜 合 高 中 與 職 業 學 校, 均 已 將 生 涯 規 劃 開 為 必 修 課 程 普 通 高 中 學 生 與 綜 合 高 中 職 業 學 校 的 學 生 擁 有 相 同 的 受 教 權, 他 們 一 樣 需 要 藉 由 生 涯 規 劃 課 程 充 分 探 索 認 識 自 己 與 大 學 校 系, 進 而 學 習 做 生 涯 抉 擇 選 擇 校 系, 所 以 確 實 需 要 從 高 中 課 程 直 接 修 正, 將 生 涯 規 劃 列 為 必 修 課 程, 讓 輔 導 教 師 有 時 間 有 計 畫 有 系 統 的 來 指 導 學 生, 讓 學 生 及 早 針 對 未 來 妥 適 的 規 劃 ( 張 麗 鳳, 民 94) 36

40 ( 二 ) 國 中 輔 導 活 動 課 程 應 由 受 過 專 業 訓 練 的 輔 導 老 師 教 授 目 前 國 中 已 將 輔 導 活 動 與 家 政 童 軍 整 合 成 為 綜 合 領 域 一 科, 所 以 許 多 學 校 做 為 配 課 用, 不 一 定 是 由 接 受 過 輔 導 或 諮 商 專 業 訓 練 的 輔 導 老 師 教 授, 而 現 行 高 職 和 綜 合 高 中 課 程 中 屬 於 必 修 科 目 的 生 涯 規 劃, 多 數 並 非 由 輔 導 教 師 擔 任, 這 些 輔 導 相 關 課 程 與 專 業 脫 勾, 以 致 雖 有 課 程 名 稱, 但 實 施 內 容 及 方 式 能 否 真 正 達 成 課 程 預 定 目 標 滿 足 學 生 成 長 發 展 上 的 需 求, 令 人 質 疑 ( 吳 芝 儀, 民 94) ( 三 ) 國 小 應 開 設 心 理 健 康 課 程 而 國 小 就 如 上 述, 實 際 上 並 無 開 設 輔 導 活 動 課 程, 而 是 融 入 其 他 課 程 中, 所 以 當 然 績 效 不 彰 無 法 落 實, 綜 上 所 述, 為 全 面 關 懷 各 發 展 階 段 學 生 成 長 發 展 的 需 求, 應 在 課 程 中 開 設 心 理 健 康 課 程, 幫 助 學 生 自 我 認 識 發 展 健 全 人 格 生 涯 探 索 和 生 涯 管 理 二 應 健 全 各 級 學 校 輔 導 組 織 架 構 三 級 學 校 各 有 其 因 法 令 制 度 的 缺 失 造 成 輔 導 組 織 架 構 不 健 全 輔 導 專 業 人 力 不 足, 輔 導 專 業 化 遲 未 能 建 立, 導 致 長 久 下 來 績 效 難 以 彰 顯 之 重 要 因 素, 以 下 提 出 改 革 的 願 景 : ( 一 ) 高 中 職 應 設 置 定 位 明 確 之 處 室 且 應 編 制 足 夠 之 輔 導 行 政 人 力 高 中 職 應 設 一 級 單 位 如 輔 導 與 諮 商 處, 使 執 行 輔 導 工 作 的 單 位 有 明 確 的 定 位, 其 組 織 編 組 應 有 足 夠 之 輔 導 行 政 人 力, 除 主 任 外 應 有 組 長 之 編 制 並 明 定 輔 導 與 諮 商 處 之 工 作 範 圍, 對 於 應 由 各 處 室 負 責 或 分 工 之 工 作 項 目 應 加 以 規 範 ( 如 性 別 教 育 生 命 教 育 特 殊 教 育 ) 此 外 應 明 確 規 範 專 任 輔 導 教 師 的 角 色 與 工 作 職 責, 這 方 面 可 以 參 考 吳 芝 儀 ( 民 94) 所 提 出 對 學 校 諮 商 師 的 規 劃 : 每 八 個 班 級 配 置 一 位 學 校 諮 商 師, 則 國 中 階 段 和 高 中 職 階 段 的 學 校 諮 商 師 的 主 要 工 作 內 容, 應 包 括 為 這 八 個 班 級 學 生 提 供 心 理 測 驗 輔 導 課 程 諮 商 服 務 諮 詢 服 務 轉 介 服 務 安 置 服 務 協 調 統 合, 與 研 究 評 鑑 等 學 校 諮 商 師 可 透 過 每 週 固 定 時 數 ( 如 8~16 小 時 ) 帶 領 班 級 團 體 輔 導 課 程, 如 國 中 的 綜 合 活 動 或 輔 導 活 動, 高 中 職 的 心 理 學 生 涯 規 劃 人 際 關 係 生 命 教 育 家 庭 教 育 37

41 等 輔 導 相 關 課 程, 適 時 提 供 學 生 心 理 健 康 資 訊 實 施 心 理 測 驗 蒐 集 學 生 資 料 藉 由 團 體 活 動 協 助 學 生 習 得 處 理 其 發 展 性 議 題 所 需 之 知 識 和 技 能 此 外, 尚 可 明 訂 學 校 諮 商 師 每 週 需 為 這 八 個 班 級 學 生 提 供 6~8 小 時 的 諮 商 服 務, 包 括 個 別 諮 商 小 團 體 諮 商 等 直 接 服 務 其 他 時 間 則 由 學 校 諮 商 師 彈 性 安 排 接 受 諮 詢 協 助 轉 介 安 置 服 務 協 調 統 合 方 案 評 鑑 等 其 他 間 接 服 務 與 行 政 工 作 項 目 ( 二 ) 三 級 學 校 均 應 編 制 充 足 的 專 業 輔 導 諮 商 人 力 在 今 日 學 生 心 理 困 擾 人 數 日 漸 增 多 問 題 性 質 日 益 嚴 重 的 情 形 下, 目 前 我 國 輔 導 老 師 與 學 生 的 比 例 為 600:1, 實 在 無 法 負 荷, 宜 比 照 先 進 國 家 ( 如 美 國 338: 1) 的 比 例 增 加 高 中 職 專 任 輔 導 教 師 員 額, 並 於 國 中 小 學 增 設 專 任 輔 導 教 師, 才 能 應 付 並 妥 善 處 理 學 生 心 理 困 擾 與 行 為 問 題 三 應 成 立 心 理 諮 商 專 業 團 隊 教 育 部 訓 委 會 曾 於 八 十 六 和 八 十 七 學 年 度 指 定 台 北 市 高 雄 市 及 台 灣 省 試 辦 專 業 專 任 輔 導 人 員 進 入 國 民 中 學 校 園, 部 分 縣 市 政 府 ( 如 台 北 市 台 北 縣 台 中 市 等 ) 也 曾 於 八 十 八 學 年 度 起 試 辦 推 動 學 校 社 會 工 作 台 北 市 政 府 並 於 九 十 三 學 年 度 試 辦 諮 商 心 理 師 國 小 駐 區 服 務 方 案 這 些 嘗 試 顯 現 全 國 各 地 區 各 級 學 校 對 於 專 業 專 任 輔 導 人 員 進 駐 校 園 的 殷 切 需 求 ( 中 國 輔 導 學 會, 民 94), 雖 然 專 任 輔 導 人 員 與 學 校 社 會 工 作 的 實 驗 方 案 仍 有 學 校 人 員 不 清 楚 輔 導 專 業 人 員 社 工 師 的 工 作 內 涵, 造 成 彼 此 的 職 責 範 圍 無 法 釐 清 之 困 難 待 克 服, 但 其 結 果 也 都 經 評 估 獲 得 正 面 的 肯 定 ( 中 國 輔 導 學 會, 民 94; 張 紉, 民 92; 王 仁 宏, 民 92) 從 上 文 所 述 的 主 客 觀 因 素 都 顯 示 學 校 輔 導 工 作 已 經 到 了 應 改 革 進 行 重 整 以 提 升 專 業 層 級 及 服 務 績 效 的 重 要 時 刻, 而 目 前 社 會 相 關 專 業 證 照 制 度 已 逐 步 建 立, 專 業 人 力 充 沛, 且 經 評 估 證 明 專 業 人 力 進 駐 校 園 可 明 顯 帶 來 正 面 的 效 益 ( 中 國 輔 導 學 會, 民 94) 所 以 筆 者 認 為 應 整 合 專 業 諮 商 社 工 與 精 神 醫 療 人 力 : ( 一 ) 在 短 期 法 令 制 度 尚 未 改 善 前 各 縣 市 應 先 成 立 三 級 學 校 諮 商 中 心 ( 鍾 思 38

42 嘉, 民 92), 以 諮 商 心 理 師 為 主 力 組 織 心 理 諮 商 專 業 團 隊 採 駐 區 或 駐 校 模 式 處 理 各 級 學 校 棘 手 或 危 機 個 案, 以 彌 補 目 前 各 級 學 校 專 業 人 力 不 足 之 缺 口 ( 二 ) 就 長 期 規 畫 而 言, 各 縣 市 應 建 立 專 業 輔 導 人 員 ( 諮 商 心 理 師 臨 床 心 理 師 社 工 師 精 神 科 醫 師 ) 之 團 隊 合 作 機 制 ( 林 家 興, 民 92), 對 彼 此 之 角 色 功 能 工 作 內 涵 職 責 與 合 作 轉 介 模 式 應 加 以 規 範, 也 應 從 現 在 開 始 辦 理 各 種 研 習 座 談 以 增 進 不 同 專 業 的 了 解 與 合 作 共 識 四 應 提 升 各 級 學 校 輔 導 行 政 人 員 與 輔 導 教 師 專 業 資 格 認 定 標 準 ( 一 ) 輔 導 行 政 人 員 與 輔 導 教 師 應 具 備 本 科 系 所 畢 業 之 資 格 過 去 因 為 輔 導 教 師 的 資 格 認 定 過 於 寬 鬆, 導 致 輔 導 績 效 不 彰 為 人 詬 病 甚 至 出 現 廢 除 輔 導 室 的 議 案, 現 在 因 應 校 園 學 生 心 理 困 擾 與 問 題 行 為 日 益 惡 化, 教 育 主 管 當 局 應 儘 速 修 改 相 關 法 令 明 定 高 中 職 國 中 小 輔 導 行 政 人 員 與 專 任 輔 導 教 師 應 具 備 輔 導 諮 商 心 理 本 科 系 所 畢 業 之 資 格, 並 且 規 定 具 備 一 定 的 學 校 輔 導 與 諮 商 實 習 時 數, 接 受 專 業 督 導 一 定 時 數 的 個 別 指 導 訓 練, 並 於 取 得 輔 導 教 師 資 格 後, 持 續 累 積 在 輔 導 諮 商 領 域 的 繼 續 教 育 一 定 時 數 以 維 護 其 專 業 素 質, 才 能 繼 續 擔 任 輔 導 工 作 另 為 保 障 專 業 背 景 不 符 未 來 新 訂 標 準 之 現 職 輔 導 教 師 權 益, 各 相 關 系 所 應 廣 開 學 校 輔 導 教 學 碩 士 班 及 在 職 進 修 課 程, 責 成 現 職 人 員 於 一 定 期 限 內 進 修 取 得 較 高 專 業 知 能 如 此 方 能 保 障 學 校 輔 導 教 師 的 輔 導 諮 商 專 業 水 準 ( 中 國 輔 導 學 會, 民 94) 才 能 正 確 掌 握 輔 導 諮 商 工 作 的 方 向 與 重 點, 也 才 能 真 正 發 揮 輔 導 諮 商 的 專 業 效 能, 提 供 適 應 困 難 學 生 及 教 師 家 長 專 業 的 協 助 ( 二 ) 應 盡 速 建 立 三 級 學 校 輔 導 教 師 督 導 制 度 透 過 同 儕 督 導 與 專 業 督 導 提 升 輔 導 教 師 心 理 諮 商 知 能, 並 給 予 支 持 鼓 勵, 以 避 免 輔 導 教 師 在 龐 大 繁 重 工 作 下 陷 入 專 業 枯 竭 替 代 性 創 傷 的 危 機 39

43 ( 三 ) 應 立 法 建 立 學 校 輔 導 老 師 與 學 校 諮 商 師 證 照 制 度 在 全 體 教 師 均 應 負 輔 導 之 責 輔 導 活 動 併 入 綜 合 領 域 後 不 必 然 由 輔 導 教 師 授 課 與 認 輔 制 度 ( 由 僅 受 過 短 期 輔 導 知 能 研 習 的 輔 導 志 工 一 般 教 師 來 輔 導 行 為 偏 差 個 案 ) 推 動 下, 輔 導 專 業 性 一 再 被 淺 薄 化, 稀 釋 化, 一 般 教 師 與 教 育 行 政 人 員 對 輔 導 缺 乏 正 確 的 認 識 ( 王 仁 宏, 民 92), 很 容 易 誤 解 諮 商 是 每 位 老 師 甚 至 輔 導 志 工 都 能 勝 任 的 事, 況 且 多 數 輔 導 教 師 均 非 輔 導 專 業 出 身, 常 令 人 質 疑 輔 導 諮 商 的 成 效, 使 得 輔 導 諮 商 的 專 業 性 不 被 了 解 也 難 以 建 立, 而 雪 上 加 霜 的 是 受 心 理 師 法 通 過 的 影 響 輔 導 教 師 的 專 業 角 色 與 定 位 更 受 挑 戰, 長 久 之 計 為 提 升 學 校 輔 導 老 師 的 專 業 化 應 立 法 建 立 學 校 輔 導 老 師 與 學 校 諮 商 師 證 照 制 度 ( 陳 若 璋, 民 83; 鍾 思 嘉, 民 92), 使 具 輔 導 老 師 證 照 者 肩 負 初 級 預 防 使 命 之 輔 導 課 程 教 學 與 辦 理 輔 導 活 動 之 角 色, 而 讓 學 校 諮 商 師 發 揮 次 級 預 防 功 能 之 心 理 諮 商 角 色 立 即 回 應 學 生 個 人 問 題 ( 蕭 文, 民 92), 如 此 當 更 能 切 合 中 小 學 學 生 全 人 發 展 的 各 項 需 求, 也 才 能 提 升 學 校 輔 導 諮 商 工 作 之 專 業 水 準 與 在 學 校 中 之 地 位, 並 能 增 進 輔 導 工 作 效 能, 進 而 保 障 學 生 受 輔 的 權 益 五 應 定 期 實 施 輔 導 工 作 的 評 鑑 與 研 究 工 作 我 國 已 有 多 年 未 實 施 中 小 學 輔 導 工 作 的 評 鑑 工 作, 對 學 校 輔 導 制 度 與 實 務 的 研 究 也 不 足, 為 提 升 學 校 輔 導 工 作 的 效 能 應 定 期 檢 視 各 級 學 校 輔 導 工 作 的 困 境 與 成 效, 作 為 改 善 的 依 據 ; 也 應 對 學 校 輔 導 制 度 與 實 務 進 行 研 究 以 了 解 各 種 輔 導 法 令 制 度 對 實 務 工 作 的 影 響 與 輔 導 人 員 的 工 作 實 況, 作 為 改 善 法 令 制 度 的 依 據 40

44 參 考 文 獻 中 文 部 分 王 仁 宏 ( 民 92) 從 教 訓 輔 三 合 一 談 學 校 輔 導 體 系 的 建 立 學 生 輔 導 85 期 95~104 頁 王 麗 斐 ( 民 91) 建 構 國 小 輔 導 工 作 的 未 來 輔 導 季 刊,38,1-7 中 國 輔 導 學 會 ( 民 94) 學 生 輔 導 法 立 法 聲 明 中 國 輔 導 學 會 網 頁 吳 武 典 ( 民 80) 輔 導 學 的 歷 史 與 發 展 輔 導 原 理 台 北 心 理 林 美 珠 ( 民 89) 國 小 輔 導 工 作 實 施 需 要 現 況 與 困 境 之 研 究 中 華 輔 導 學 報,8, 吳 芝 儀 ( 民 94) 我 國 中 小 學 輔 導 與 諮 商 工 作 的 現 況 與 挑 戰 教 育 研 究 月 刊 134 期 P 林 家 興 洪 雅 琴 黃 炤 容 王 明 傳 等 ( 民 89) 國 民 中 學 試 辦 專 業 輔 導 人 員 實 施 成 效 及 可 行 推 廣 模 式 評 估 學 生 輔 導 67 期 林 家 興 ( 民 91) 中 學 輔 導 教 師 與 專 業 輔 導 人 員 工 作 內 容 的 時 間 分 析 教 育 心 理 學 報,33 卷,23-40 頁 林 家 興 ( 民 92) 大 家 談 --- 心 理 師 法 與 學 校 輔 導 工 作 座 談 會 學 生 輔 導 85 期 林 萬 億 ( 民 92) 大 家 談 --- 心 理 師 法 與 學 校 輔 導 工 作 座 談 會 學 生 輔 導 85 期 陳 秀 蘭 ( 民 94) 從 一 個 國 中 輔 導 工 作 者 看 心 理 師 法 的 影 響 財 團 法 人 公 共 網 路 文 教 基 金 會 會 訊 74 期 陳 若 璋 ( 民 83) 我 國 各 級 學 校 輔 導 諮 商 員 證 照 制 度 架 構 之 分 析 與 規 劃 教 育 部 輔 導 工 作 六 年 計 畫 八 十 三 年 度 專 案 研 究 論 文 摘 要 集 張 紉 ( 民 92) 大 家 談 --- 心 理 師 法 與 學 校 輔 導 工 作 座 談 會 學 生 輔 導 85 期 張 植 珊 吳 正 勝 ( 民 88) 中 國 輔 導 學 會 早 期 的 功 能 與 貢 獻 ---- 兼 論 八 十 年 來 我 國 的 輔 導 運 動 載 於 輔 導 學 大 趨 勢 台 北 心 理 張 德 聰 ( 民 94) 台 灣 諮 商 輔 導 工 作 歷 史 沿 革 與 現 狀 財 團 法 人 公 共 網 路 文 教 基 41

45 金 會 會 訊 74 期 張 麗 鳳 ( 民 94) 高 中 生 涯 輔 導 課 程 之 需 求 與 規 劃 --- 請 聽 聽 輔 導 實 務 工 作 者 的 看 法 輔 導 季 刊 近 期 刊 登 鄭 崇 趁 ( 民 84) 認 輔 制 度 的 教 育 價 值 與 時 代 意 義 載 於 教 育 與 輔 導 的 軌 跡 台 北 心 理 鄭 崇 趁 ( 民 84) 輔 導 專 業 與 輔 導 行 政 孰 重?--- 談 輔 導 室 主 任 的 角 色 與 功 能 載 於 教 育 與 輔 導 的 軌 跡 台 北 心 理 學 生 輔 導 ( 民 92) 大 家 談 --- 心 理 師 法 與 學 校 輔 導 工 作 學 生 輔 導 85 期 鍾 思 嘉 ( 民 92) 大 家 談 --- 心 理 師 法 與 學 校 輔 導 工 作 座 談 會 學 生 輔 導 85 期 蕭 文 ( 民 92) 大 家 談 --- 心 理 師 法 與 學 校 輔 導 工 作 座 談 會 學 生 輔 導 85 期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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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他 山 之 石 : 先 進 國 家 學 校 輔 導 工 作 比 較 和 省 思 吳 芝 儀 國 立 嘉 義 大 學 輔 導 與 諮 商 系 副 教 授 學 校 諮 商 (school counseling) 是 一 項 相 當 年 輕 的 專 業, 係 從 美 國 1900 年 代 初 期 的 職 業 輔 導 運 動 衍 生 而 來 自 此 之 後, 諮 商 專 業 一 直 在 尋 求 學 校 中 諮 商 師 的 明 確 定 位 和 角 色 在 超 過 五 十 年 前, 諮 商 師 就 已 奮 力 掙 扎 於 其 在 學 校 中 服 務 的 方 向 和 目 的, 而 今 日 此 一 掙 扎 仍 然 在 持 續 之 中 顯 然, 學 校 諮 商 師 (school counselor) 即 使 沒 有 定 位 危 機 (identity crisis), 但 也 處 在 定 位 混 淆 (identity confusion) 之 中 由 於 此 一 不 確 定 性, 學 校 諮 商 師 經 常 被 批 評 無 法 充 分 盡 到 其 應 盡 的 職 責 然 而, 這 些 職 責 正 確 來 說 究 竟 是 什 麼, 是 學 校 諮 商 師 在 為 其 方 案 設 定 適 當 的 目 標 時, 必 須 釐 清 的 問 題 如 果 沒 有 清 楚 明 確 的 目 標, 諮 商 師 的 職 責 很 容 易 會 被 其 他 專 業 人 員 及 尋 求 諮 商 服 務 的 其 他 人 所 誤 解 學 校 諮 商 一 詞 正 確 來 說, 係 描 述 由 受 過 專 業 訓 練 的 諮 商 師, 在 小 學 初 中 和 高 中 學 校 所 提 供 的 廣 泛 服 務 方 案 大 體 而 言, 學 校 諮 商 師 在 所 有 學 校 中 均 運 用 了 相 同 的 基 本 助 人 歷 程 諮 商 (counseling) 諮 詢 (consulting) 整 合 (coordinating) 和 衡 鑑 (appraising) 由 於 小 學 和 初 中 的 學 生, 與 高 中 學 生 具 有 不 同 的 發 展 需 求, 諮 商 師 會 在 特 殊 學 校 中 因 應 學 生 的 需 求 來 提 供 特 定 的 服 務 因 此, 學 校 諮 商 師 的 角 色 和 功 能, 會 因 應 特 定 的 實 務 工 作 層 級 和 所 服 務 之 特 殊 學 校 群 體 的 需 求, 而 有 所 不 同 ( 引 自 Schmidt, 2003) 一 我 國 中 小 學 校 輔 導 與 諮 商 工 作 的 挑 戰 我 國 目 前 擔 負 主 要 的 中 小 學 生 輔 導 工 作 任 務 且 角 色 與 學 校 諮 商 師 相 近 的 人 員, 在 高 中 職 階 段 為 專 任 輔 導 教 師, 在 國 中 階 段 則 為 輔 導 活 動 教 師 而 小 學 雖 有 輔 導 活 動 或 綜 合 活 動 課 程, 但 幾 乎 都 由 包 班 制 的 導 師 負 責 授 課, 使 得 小 學 除 中 大 型 學 校 有 輔 導 主 任 輔 導 組 長 設 置 之 外, 幾 乎 不 存 在 輔 導 教 師 的 角 色 61

65 高 中 職 輔 導 教 師 的 工 作 內 容 包 括 : 諮 商 諮 詢 ( 含 學 生 父 母 和 教 師 ) 測 驗 資 訊 提 供 安 置 服 務 等, 主 要 在 協 助 學 生 的 學 習 輔 導 生 活 輔 導 和 生 涯 輔 導 國 中 輔 導 活 動 教 師 則 擔 任 輔 導 活 動 或 綜 合 活 動 領 域 課 程 之 授 課 ; 如 同 時 兼 任 輔 導 主 任 輔 導 組 長 或 資 料 組 長, 則 協 助 推 動 全 校 學 生 輔 導 工 作, 並 提 供 學 生 個 別 諮 商 和 諮 詢 服 務 小 學 輔 導 主 任 或 輔 導 組 長 均 為 行 政 職, 由 一 般 教 師 兼 任, 推 動 全 校 學 生 輔 導 工 作, 並 提 供 學 生 個 別 諮 商 和 諮 詢 服 務 我 國 目 前 中 小 學 校 輔 導 工 作 所 遭 遇 的 困 境, 依 筆 者 淺 見, 可 歸 納 為 下 列 數 點 : ( 一 ) 員 生 比 過 高, 行 政 工 作 繁 重 高 中 職 係 為 每 十 五 班 設 置 一 位 輔 導 教 師, 員 生 比 約 1:600, 即 一 位 輔 導 教 師 需 負 責 照 顧 約 600 位 學 生 雖 為 專 任 無 須 授 課, 但 諮 商 諮 詢 和 測 驗 等 服 務 時 間 則 無 明 文 規 定, 因 此 許 多 輔 導 教 師 被 迫 扮 演 行 政 人 員 的 角 色, 繁 重 的 行 政 工 作 常 使 輔 導 教 師 長 無 暇 兼 顧 主 要 的 諮 商 和 諮 詢 任 務 國 中 輔 導 活 動 教 師 如 兼 輔 導 組 長 或 輔 導 主 任 等 行 政 職 者, 依 法 得 減 授 鐘 點, 但 在 規 劃 執 行 全 校 性 輔 導 工 作 之 外, 仍 須 經 常 性 地 承 辦 教 育 部 及 地 方 政 府 教 育 局 所 指 定 之 各 項 學 生 輔 導 相 關 業 務, 繁 雜 的 行 政 工 作, 亦 使 輔 導 人 員 在 授 課 之 外, 並 無 多 餘 心 力 提 供 學 生 直 接 服 務 而 未 兼 任 行 政 職 者, 則 須 授 課 22~24 小 時, 與 教 師 相 同 ; 且 如 以 每 班 一 節 輔 導 活 動 課 計 算, 則 其 員 生 比 高 達 1:900, 更 使 國 中 輔 導 活 動 教 師 分 身 乏 術, 無 多 餘 時 間 可 為 需 要 協 助 學 生 提 供 個 別 或 小 團 體 諮 商 服 務 ( 二 ) 輔 導 人 員 的 專 業 定 位 模 糊 輔 導 人 員 的 專 業 訓 練 背 景 是 決 定 其 專 業 定 位 的 重 要 關 鍵 在 高 中 職 方 面, 雖 然 大 多 數 的 高 中 職 輔 導 教 師 均 為 各 大 學 心 理 教 育 輔 導 諮 商 或 社 工 等 相 關 科 系 或 研 究 所 畢 業, 且 修 畢 中 等 教 育 學 程 但 因 目 前 中 等 教 育 學 程 所 修 習 學 分 乃 由 各 大 學 自 行 認 證, 心 理 教 育 社 工 等 科 系 學 生 並 不 必 然 接 受 過 有 系 統 的 諮 商 專 業 訓 練, 能 否 有 效 執 行 諮 商 諮 詢 統 合 評 鑑 等 諮 商 專 業 任 務? 仍 不 禁 令 人 質 疑 國 中 輔 導 活 動 教 師 的 認 證 則 尚 無 嚴 格 之 專 業 條 件 門 檻, 而 現 行 九 年 一 貫 綜 合 活 動 學 習 領 域 則 包 括 童 軍 和 家 政 等 不 同 專 業 領 域, 再 加 上 輔 導 組 長 或 主 任 的 遴 選 亦 缺 62

66 乏 明 確 資 格 限 制, 過 去 曾 積 極 推 動 的 教 訓 輔 三 合 一 輔 導 體 制 卻 將 認 輔 教 師 作 為 次 級 預 防 的 主 要 角 色, 部 分 縣 市 則 試 辦 專 業 輔 導 人 員 或 學 校 社 工 師 進 駐 校 園 計 畫, 在 在 使 得 目 前 國 中 階 段 學 校 輔 導 人 員 的 角 色 定 位 更 顯 得 面 目 模 糊 究 竟 該 由 誰 來 扮 演 學 校 輔 導 人 員 的 角 色? 必 須 具 備 哪 些 專 業 訓 練 和 資 格 條 件? 目 前 心 理 教 育 輔 導 諮 商 和 社 會 工 作 學 界, 均 有 不 同 的 觀 點 和 立 場, 眾 說 紛 紜 小 學 輔 導 組 長 或 主 任 由 於 多 係 一 般 教 師 兼 任, 其 專 業 定 位 的 不 確 定 就 更 無 庸 贅 言 ( 三 ) 輔 導 與 諮 商 之 進 行 並 無 明 確 規 範 九 十 三 年 七 月 公 佈 之 國 民 教 育 法 施 行 細 則 第 十 三 條 規 定 : 國 民 小 學 及 國 民 中 學 之 訓 導 及 輔 導 工 作 校 長 及 全 體 教 師 均 負 學 生 之 訓 導 及 輔 導 責 任 使 輔 導 工 作 作 為 校 長 及 全 體 教 師 均 應 擔 負 之 責 任, 非 僅 限 於 輔 導 教 師 第 十 四 條 則 將 輔 導 室 ( 輔 導 教 師 ) 的 主 要 職 責 指 定 為 : 學 生 資 料 蒐 集 與 分 析 學 生 智 力 性 向 人 格 等 測 驗 之 實 施, 學 生 興 趣 成 就 與 志 願 之 調 查 輔 導 及 諮 商 之 進 行, 並 辦 理 特 殊 教 育 及 親 職 教 育 等 事 項 其 中, 輔 導 及 諮 商 之 進 行 所 指 為 何, 並 無 明 確 規 範 如 以 前 述, 輔 導 工 作 被 指 定 為 校 長 及 全 體 教 師 之 職 責, 且 輔 導 活 動 課 ( 或 綜 合 活 動 課 ) 並 非 輔 導 室 或 輔 導 教 師 之 專 利 ( 尚 包 含 童 軍 教 師 和 家 政 教 師 等 ), 則 由 輔 導 室 所 從 事 的 輔 導 應 係 指 涉 全 校 性 輔 導 工 作 之 規 劃 與 實 施 而 輔 導 室 如 何 和 何 時 提 供 諮 商 服 務 的 方 式 和 時 數, 既 未 詳 述, 亦 不 必 然 會 由 輔 導 教 師 來 提 供 如 再 加 上 目 前 中 小 學 輔 導 室 中 扮 演 輔 導 教 師 角 色 者, 多 缺 乏 輔 導 與 諮 商 之 專 業 素 養, 則 期 待 學 校 輔 導 工 作 能 達 成 初 級 預 防 和 次 級 預 防 之 重 責 大 任, 毋 寧 是 緣 木 求 魚 ( 四 ) 中 小 學 輔 導 相 關 課 程 均 與 專 業 脫 勾 由 於 高 中 職 輔 導 教 師 為 專 任 無 須 授 課, 因 此 九 十 五 年 即 將 實 施 的 高 級 中 學 課 程 暫 行 綱 要, 將 心 理 社 會 與 文 化 納 入 公 民 與 社 會 範 疇, 由 公 民 科 教 師 負 責 講 授 ; 選 修 科 目 生 命 教 育 和 生 涯 規 劃 等 很 可 能 配 給 導 師 負 責 授 課 這 可 由 現 行 高 職 和 綜 合 高 中 課 程 中 屬 於 必 修 科 目 的 生 涯 規 劃, 亦 多 非 由 輔 導 教 師 擔 任, 即 可 略 知 一 二 至 於 實 施 九 年 一 貫 課 程 的 國 中 和 小 學, 輔 導 活 動 已 納 入 綜 合 活 動 63

67 領 域, 亦 不 必 然 由 接 受 過 輔 導 或 諮 商 專 業 訓 練 的 人 員 為 之 這 些 輔 導 相 關 課 程 與 專 業 脫 勾, 以 致 雖 有 課 程 名 稱, 但 實 施 內 容 及 方 式 能 否 真 正 達 成 課 程 預 定 目 標 滿 足 學 生 成 長 發 展 上 的 需 求, 著 實 不 無 疑 問 這 些 我 國 目 前 中 小 學 校 輔 導 與 諮 商 工 作 所 遭 遇 的 困 境, 應 如 何 克 服 呢? 筆 者 意 圖 藉 由 美 英 加 拿 大 等 歐 美 先 進 國 家 學 校 諮 商 工 作 的 探 討, 尋 找 足 以 攻 錯 的 他 山 之 石, 以 釐 清 我 國 學 校 輔 導 工 作 未 來 可 能 發 展 的 方 向 二 先 進 國 家 學 校 輔 導 與 諮 商 工 作 的 現 況 在 美 國 英 國 加 拿 大 等 先 進 國 家 的 中 小 學 校 教 育 體 系 中, 學 校 諮 商 師 (school counselor) 或 輔 導 諮 商 師 (guidance counselor) 是 對 於 學 校 諮 商 人 員 專 業 角 色 的 正 式 稱 呼 英 國 更 有 由 教 育 機 構 所 任 用 的 教 師 兼 諮 商 師 (teacher-counselor), 及 由 專 業 諮 商 機 構 任 用 的 訪 問 諮 商 師 (visiting counselor) 以 巡 迴 各 校 提 供 諮 商 服 務 兩 種 方 式 此 外, 加 拿 大 亦 稱 為 學 生 諮 商 師 (student counselor) 筆 者 將 各 先 進 國 家 學 校 輔 導 與 諮 商 工 作 的 比 較 整 理 於 表 一, 並 逐 一 說 明 之 ( 一 ) 美 國 學 校 諮 商 師 的 角 色 與 職 責 學 校 諮 商 係 從 美 國 1900 年 代 初 期 的 職 業 輔 導 運 動 衍 生 而 來 由 於 學 校 諮 商 師 需 設 計 符 合 教 育 目 的 的 方 案, 使 得 學 校 諮 商 師 不 同 於 在 其 他 專 業 領 域 工 作 的 諮 商 師 學 校 諮 商 師 在 中 小 學 校 中 運 用 基 本 助 人 歷 程 諮 商 (counseling) 諮 詢 (consulting) 統 合 (coordinating) 和 衡 鑑 (appraising) 等 進 行 工 作, 強 調 預 防 性 (preventive) 和 發 展 性 (developmental) 諮 商, 提 供 學 生 處 理 其 生 活 難 題 所 需 的 生 活 技 巧 (life skills), 以 促 進 其 個 人 / 社 會 (personal/social) 教 育 (educational or academic) 和 生 涯 (career) 發 展 ( 引 自 Schmidt, 2003) 64

68 表 一 先 進 國 家 學 校 輔 導 工 作 的 作 法 國 際 比 較 美 國 學 校 諮 商 師 英 國 學 校 諮 商 師 加 拿 大 學 校 諮 商 師 正 式 名 稱 School Counselor 學 校 諮 商 師 Guidance Counsellor 輔 導 諮 商 師 or School Counsellor 學 校 諮 商 師 可 再 區 分 為 Visiting Counsellor 巡 迴 各 校 提 供 諮 商 服 務 和 Teacher-Counsellor 由 學 校 教 師 兼 任 工 作 描 述 學 校 諮 商 師 在 中 小 學 校 中 運 用 基 本 助 人 歷 程 諮 商 諮 詢 統 合 和 衡 鑑 等 進 行 工 作 強 調 預 防 性 和 發 展 性 諮 商, 提 供 學 生 處 理 其 生 活 難 題 所 需 的 生 活 技 巧, 以 促 進 其 個 人 社 會 教 育 和 生 涯 發 展 學 校 諮 商 師 為 學 生 父 母 和 教 師 等 三 個 族 群 所 提 供 的 服 務 包 括 : 個 別 和 團 體 諮 商 諮 詢 測 驗 和 評 量 團 體 教 學 和 轉 介 學 校 諮 商 師 作 為 學 校 內 pastoral care team 的 成 員 之 一, 協 助 學 生 處 理 其 特 殊 關 注 和 發 展 性 議 題, 包 括 學 生 的 認 知 行 為 議 題 基 本 照 護 議 題 社 會 照 護 議 題 兒 童 保 護 反 欺 淩 議 題 等, 並 提 供 早 期 介 入, 協 助 學 生 處 理 其 情 緒 和 行 為 上 的 困 難 目 的 在 促 進 學 生 在 學 校 中 的 well-being 學 校 諮 商 師 的 工 作 包 括 : 1. 諮 商 個 別 團 體 家 庭 2. 個 人 和 社 會 發 展 3. 心 理 測 驗 4. 生 涯 資 訊 管 理 5. 提 供 父 母 教 師 和 社 區 之 諮 詢 6. 職 業 準 備 7. 轉 介 8. 學 校 輔 導 需 求 和 服 務 之 評 鑑 工 作 時 間 與 教 師 相 同 每 週 工 作 時 間 為 22 小 時, 包 括 6 小 時 班 級 工 作,9 小 時 諮 商, 7 小 時 其 他 工 作 員 生 比 例 訓 練 資 格 小 學 ( 一 至 六 年 級 ) 平 均 為 1:594 中 學 ( 七 和 八 年 級 ) 平 均 為 1:387 高 中 ( 九 至 十 二 年 級 ) 平 均 為 1:338 全 美 國 學 校 平 均 為 1: 至 少 具 備 諮 商 碩 士 學 位 在 大 學 相 關 科 系 ( 包 括 教 育 和 心 理 ) 修 習 過 人 類 成 長 與 發 展 社 會 和 文 化 基 礎 助 人 關 係 團 體 工 作 生 涯 發 展 衡 鑑 研 究 和 方 案 評 鑑 及 專 業 導 向 等 八 個 領 域 課 程 至 少 修 畢 學 分, 包 括 600 小 時 接 受 督 導 的 諮 商 實 習 經 驗 2. 取 得 各 州 學 校 諮 商 師 證 照 3. 部 分 州 (29 個 州 ) 要 求 應 考 學 校 諮 商 師 者 需 同 時 具 備 諮 商 師 和 教 師 資 格,2-5 年 的 教 學 經 驗 1 名 諮 商 師 :270 名 學 生 最 大 工 作 班 級 數 為 9 班 ( 每 班 30 名 學 生 ) 1. 具 備 諮 商 文 憑 或 碩 士 學 位 ( 修 畢 課 程, 外 加 450 小 時 接 受 督 導 的 諮 商 實 習 ) 2. 取 得 BACP 的 資 格 認 證 (BACP accreditation) 或 UKRC(United Kingdom Registered Counsellor) 註 冊 3. 由 學 校 教 師 受 過 諮 商 專 業 訓 練 後 兼 任 學 校 諮 商 師 者, 需 先 具 備 教 師 資 格 School Counsellor 學 校 諮 商 師 Guidance Counsellor 輔 導 諮 商 師 Student Counsellor 學 生 諮 商 師 學 校 諮 商 師 提 供 的 服 務 包 括 : 諮 商 諮 詢 統 合 和 教 育 目 的 在 支 援 學 生 父 母 和 教 師, 以 共 同 促 進 學 生 之 教 育 個 人 社 會 情 緒 和 生 涯 發 展 學 校 諮 商 師 的 工 作 包 括 : 個 別 諮 商 團 體 工 作 班 級 工 作, 以 提 供 介 入 性 和 預 防 性 服 務 與 教 師 相 同 小 學 平 均 約 為 1:7900(78% 小 學 未 設 置 諮 商 師 ) 中 學 平 均 為 1: 大 部 分 學 校 系 統 要 求 學 校 諮 商 師 需 具 備 專 業 教 學 證 照 或 為 合 格 教 師 2. 具 備 教 育 心 理 學 諮 商 心 理 學 或 諮 商 相 關 領 域 之 碩 士 學 位 65

69 從 美 國 學 校 教 育 歷 史 發 展 脈 絡 而 言, 輔 導 (guidance) 一 詞 並 非 學 校 諮 商 師 的 唯 一 責 任, 也 不 是 任 何 單 一 專 業 群 體 的 服 務 範 疇 在 學 校 中 所 做 的 每 一 件 事, 無 論 是 由 行 政 人 員 教 師 諮 商 師 或 其 他 人, 都 可 能 與 輔 導 學 生 的 概 念 有 某 種 關 連 從 有 學 校 以 來, 教 師 就 一 直 在 兒 童 及 青 少 年 的 班 級 教 室 行 為 和 個 人 關 係 上 在 進 行 輔 導 工 作 同 樣 地, 學 校 行 政 人 員 也 在 教 育 方 案 的 政 策 課 程 學 科 和 其 他 層 面 上 來 輔 導 學 生 由 此 觀 之, 學 生 輔 導 (student guidance) 甚 為 重 要, 每 個 在 學 校 中 工 作 的 人, 以 及 關 心 兒 童 及 青 少 年 的 人, 都 有 其 可 扮 演 的 角 色 因 此, 輔 導 仍 是 一 個 重 要 的 概 念, 代 表 學 校 課 程 的 一 個 必 要 部 分, 可 統 整 於 全 部 課 程 之 中, 而 非 獨 立 分 離 的 方 案 ( 引 自 Schmidt, 2003) 諮 商 一 詞 則 用 以 界 定 持 續 的 助 人 歷 程 (helping processes), 本 質 上 是 保 密 的 (confidential), 協 助 人 們 聚 焦 於 其 所 關 注 的 問 題, 規 劃 策 略 以 處 理 特 定 的 議 題, 並 評 鑑 執 行 這 些 計 畫 的 成 功 與 否 諮 商 服 務 係 以 個 別 諮 商 (individual counseling) 或 小 團 體 諮 商 (small group counseling) 的 形 式 進 行, 且 基 本 上 係 以 個 案 為 對 象, 提 供 直 接 的 服 務 ( 引 自 Schmidt, 2003) 依 據 美 國 諮 商 協 會 (American Counseling Association, ACA) 的 定 義, 專 業 諮 商 (professional counseling) 是 指 : 應 用 心 理 健 康 (mental health) 心 理 學 (psychology) 人 類 發 展 (human development) 等 原 理, 並 透 過 認 知 (cognitive) 情 意 (affective) 行 為 (behavioral) 或 系 統 性 (systemic) 的 介 入 策 略, 以 促 成 人 們 的 心 理 健 康 (wellness) 個 人 成 長 (personal growth) 生 涯 發 展 (career development) 等 (ACA, 2001) 在 美 國, 為 了 成 為 擁 有 執 照 的 專 業 諮 商 師 (professional counselor), 有 志 之 士 必 須 接 受 廣 泛 的 教 育 和 訓 練, 至 少 取 得 諮 商 碩 士 學 位, 並 在 被 督 導 的 諮 商 實 務 中 具 有 至 少 兩 年 以 上 的 經 驗, 且 通 過 諮 商 師 專 業 證 照 的 考 試, 始 能 取 得 專 業 諮 商 師 證 照 而 專 業 諮 商 師 所 服 務 的 場 域, 包 括 : 各 級 學 校 和 大 學 醫 療 單 位 心 理 健 康 服 務 機 構 復 健 機 構 工 商 企 業 機 構 矯 正 機 構 宗 教 組 織 社 區 諮 商 中 心, 以 及 私 人 實 務 機 構 等 亦 即, 專 業 諮 商 師 可 在 許 多 不 同 的 場 域 中, 為 各 年 齡 種 族 文 化 背 景 所 處 情 境 中 人 們 提 供 所 需 的 心 理 服 務, 以 協 助 這 些 受 輔 者 發 揮 最 大 潛 能, 促 成 生 活 中 的 正 向 66

70 改 變, 並 達 成 其 目 標 (ACA, 2001) 學 校 諮 商 師 在 許 多 領 域 所 接 受 的 訓 練, 有 助 於 奠 定 其 知 識 基 礎 和 專 業 技 巧 在 人 類 發 展 社 會 學 心 理 學 生 涯 資 訊 與 發 展 測 驗 與 評 量 技 術 社 會 和 文 化 基 礎 教 育 研 究 以 及 諮 商 歷 程 與 技 巧 等 方 面 的 研 究 所 課 程, 均 能 使 學 校 諮 商 師 具 備 廣 泛 而 紮 實 的 知 識 基 礎, 及 多 樣 化 的 技 巧, 以 在 小 學 初 中 及 高 中 學 校 場 域 從 事 其 服 務 工 作 理 論 和 實 務 方 面 的 課 程 提 供 諮 商 師 一 個 參 考 架 構, 能 形 成 和 釐 清 其 專 業 角 色 簡 而 言 之, 此 類 訓 練 使 得 學 校 諮 商 師 有 能 力 為 學 生 父 母 和 教 師 提 供 多 樣 化 的 服 務 更 重 要 的 是, 諮 商 師 需 在 一 個 有 組 織 的 方 案 架 構 中, 傳 遞 這 些 服 務 綜 合 性 學 校 諮 商 方 案 (comprehensive school counseling program) 的 設 計 係 受 整 個 學 校 的 教 育 宗 旨 當 地 社 區 之 需 求 和 全 國 性 的 教 育 目 標 所 指 引 美 國 於 1975 年 通 過 生 涯 輔 導 與 諮 商 法 (Career Guidance and Counseling Act) 及 1977 年 通 過 生 涯 教 育 激 勵 法 (Career Education Incentive Act), 促 使 聯 邦 及 各 州 政 府 增 加 教 育 經 費, 支 援 生 涯 發 展 計 畫 與 生 涯 輔 導 的 推 動, 同 時 也 強 化 了 學 校 諮 商 師 在 生 涯 教 育 中 所 扮 演 的 角 色 於 是, 現 今 美 國 許 多 州 已 將 促 進 學 生 的 生 涯 發 展 與 學 術 發 展 (academic development) 以 及 個 人 與 社 會 發 展 (personal and social development) 並 列 為 學 校 課 程 體 系 中 輔 導 課 程 (guidance curriculum) 的 一 環, 由 學 校 諮 商 師 和 學 校 教 師 協 同 設 計 和 執 行 此 一 課 程 的 實 施, 協 助 學 生 透 過 班 級 輔 導 活 動, 進 行 自 我 探 索 和 工 作 世 界 探 索, 並 學 習 生 涯 規 劃 的 技 巧, 以 促 進 個 人 的 生 涯 發 展 美 國 學 校 諮 商 師 協 會 (American School Counselor Association, ASCA) 更 為 綜 合 性 學 校 諮 商 方 案, 提 出 了 一 個 ASCA 全 國 模 式 (The ASCA National Model), 為 此 一 輔 導 課 程 設 定 了 如 表 二 的 目 標 在 符 合 此 一 模 式 的 學 校 諮 商 方 案 中, 小 學 初 中 和 高 中 階 段 的 學 校 諮 商 師 需 執 行 學 校 輔 導 課 程 (school guidance curriculum) 個 別 學 生 計 畫 (individual student planning) 回 應 服 務 (responsive services) 系 統 支 持 (system support) 等 四 項 任 務, 如 表 三 所 示 67

71 表 二 美 國 學 校 諮 商 方 案 的 內 涵 和 目 標 教 育 發 展 生 涯 發 展 個 人 / 社 會 發 展 A. 學 生 將 習 得 能 使 其 在 學 校 中 及 人 生 全 程 中 有 效 學 習 的 態 度 知 識 和 技 能 B. 學 生 將 完 成 學 校 所 提 供 的 學 科 準 備, 使 其 能 對 中 學 畢 業 後 升 學 或 就 業 發 展 做 出 選 擇 C. 學 生 將 瞭 解 學 校 所 學 學 科 和 工 作 世 界 與 人 生 的 關 係 A. 學 生 將 習 得 自 我 知 識, 及 探 索 工 作 世 界 的 技 能, 使 其 能 做 出 明 智 的 生 涯 決 定 B. 學 生 將 應 用 有 助 其 能 成 功 且 滿 意 地 達 成 未 來 生 涯 目 標 的 策 略 C. 學 生 將 瞭 解 個 人 特 質 教 育 訓 練 和 工 作 世 界 之 間 的 關 係 資 料 來 源 :American School Counselor Association (2005) A. 學 生 將 習 得 與 瞭 解 和 尊 重 自 我 與 他 人 有 關 的 知 識 態 度 和 人 際 技 能 B. 學 生 將 能 做 決 定 設 定 目 標, 並 採 取 必 要 的 行 動 以 達 成 目 標 C. 學 生 將 瞭 解 安 全 和 生 存 的 技 能 表 三 美 國 學 校 諮 商 方 案 中 學 校 諮 商 師 的 工 作 任 務 小 學 學 校 諮 商 師 初 中 學 校 諮 商 師 高 中 學 校 諮 商 師 學 校 輔 導 課 程 學 校 輔 導 課 程 學 校 輔 導 課 程 學 業 支 持, 包 括 組 織 學 習 和 考 試 技 巧 學 業 支 持, 包 括 組 織 學 習 和 考 試 技 巧 學 業 支 持, 包 括 組 織 學 習 和 考 試 技 巧 設 定 目 標 和 做 決 定 設 定 目 標 和 做 決 定 中 學 後 規 劃 和 申 請 生 涯 覺 察 探 索 和 規 劃 生 涯 覺 察 探 索 和 規 劃 生 涯 規 劃 瞭 解 自 己 和 他 人 瞭 解 自 己 和 他 人 瞭 解 自 己 和 他 人 同 儕 關 係 因 應 策 略 和 有 效 的 社 會 技 巧 同 儕 關 係 因 應 策 略 和 有 效 的 社 會 技 巧 同 儕 關 係 因 應 策 略 和 有 效 的 社 會 技 巧 溝 通 問 題 解 決 和 衝 突 調 解 溝 通 問 題 解 決 和 衝 突 調 解 溝 通 問 題 解 決 和 衝 突 調 解 藥 物 濫 用 教 育 藥 物 濫 用 教 育 工 作 世 界 探 索 多 元 文 化 / 多 樣 性 的 覺 察 多 元 文 化 / 多 樣 性 的 覺 察 藥 物 濫 用 教 育 多 元 文 化 / 多 樣 性 的 覺 察 個 別 學 生 計 畫 學 習 計 劃 設 定 目 標 和 做 決 定 自 我 瞭 解 轉 銜 計 畫 回 應 服 務 個 別 和 小 團 體 諮 商 個 別 / 家 庭 / 學 校 危 機 介 入 衝 突 調 解 諮 詢 / 協 調 統 合 轉 介 系 統 支 持 專 業 發 展 諮 詢, 協 調 統 合 和 團 隊 合 作 方 案 管 理 和 運 作 個 別 學 生 計 畫 設 定 目 標 和 做 決 定 學 習 計 劃 生 涯 規 劃 自 我 瞭 解 轉 銜 計 畫 回 應 服 務 個 別 和 小 團 體 諮 商 個 別 / 家 庭 / 學 校 危 機 介 入 同 儕 輔 導 諮 詢 / 協 調 統 合 轉 介 系 統 支 持 專 業 發 展 諮 詢, 協 調 統 合 和 團 隊 合 作 方 案 管 理 和 運 作 資 料 來 源 :American School Counselor Association (2005) 個 別 學 生 計 畫 設 定 目 標 學 習 計 劃 生 涯 規 劃 問 題 解 決 自 我 瞭 解 轉 銜 計 畫 回 應 服 務 個 別 和 小 團 體 諮 商 個 別 / 家 庭 / 學 校 危 機 介 入 同 儕 輔 導 諮 詢 / 協 調 統 合 轉 介 系 統 支 持 專 業 發 展 諮 詢, 協 調 統 合 和 團 隊 合 作 方 案 管 理 和 運 作 68

72 例 如, 美 國 北 科 羅 萊 納 州 (North Carolina) 和 密 西 根 州 (Michigan) 等 在 其 為 小 學 至 高 中 學 生 所 制 訂 的 輔 導 課 程 綱 要 中, 均 分 別 羅 列 個 人 / 社 會 發 展 生 涯 發 展 和 教 育 發 展 三 個 重 要 範 疇, 包 括 數 項 能 力 指 標 各 範 疇 中 的 各 項 能 力 指 標, 均 更 進 一 步 依 據 小 學 初 中 和 高 中 的 不 同 教 育 層 級, 區 分 為 更 細 的 能 力 指 標, 以 作 為 學 校 諮 商 師 和 教 師 在 設 計 輔 導 課 程 教 材 內 容 的 藍 圖 表 四 以 密 西 根 州 中 學 之 七 年 級 學 生 為 例, 列 舉 其 輔 導 課 程 之 範 疇 和 能 力 指 標 表 四 美 國 密 西 根 州 中 學 七 年 級 之 輔 導 課 程 內 涵 個 人 / 社 會 發 展 生 涯 發 展 教 育 發 展 瞭 解 和 接 納 自 我 及 他 人 1. 展 現 適 當 的 方 式 來 處 理 身 體 社 會 和 情 緒 的 改 變 2. 辨 認 自 我 信 心 的 需 求 3. 分 析 他 人 的 權 利 和 差 異 : 文 化 性 別 生 活 風 格 信 念 和 能 力 等 習 得 溝 通 技 能 1. 習 得 團 體 互 動 技 能, 並 給 予 適 當 回 饋 2. 展 現 衝 突 調 解 策 略 之 運 用 3. 與 同 儕 和 成 人 演 練 有 效 的 溝 通 技 能 發 展 適 當 的 態 度 和 行 為 1. 辨 認 環 境 對 態 度 和 行 為 的 影 響 2. 辨 認 為 自 我 行 動 負 責 任 的 需 求 3. 演 練 因 應 技 能 和 策 略 瞭 解 改 變 和 成 長 的 重 要 性 1. 描 述 在 身 體 心 理 社 會 和 情 緒 發 展 上 的 改 變 2. 描 述 內 在 和 外 在 的 壓 力 源 3. 區 辨 對 身 體 健 康 有 意 和 有 害 之 藥 物 探 索 和 規 劃 生 涯 1. 描 述 進 入 非 傳 統 職 業 的 優 點 和 難 題 2. 展 現 對 生 涯 探 索 歷 程 之 知 識 3. 描 述 不 同 生 涯 類 組 所 需 的 特 殊 能 力 和 技 能 4. 瞭 解 興 趣 和 性 向 與 生 涯 選 項 之 間 的 關 連 5. 體 認 能 力 努 力 和 生 涯 成 功 之 間 的 關 連 6. 檢 視 和 擴 展 個 人 生 涯 發 展 檔 案 發 展 做 決 定 技 能 1. 分 析 過 去 的 決 定 如 何 影 響 現 在 的 行 動 2. 描 述 決 定 的 可 能 結 果 3. 描 述 生 涯 發 展 是 包 含 一 連 串 選 擇 的 連 續 歷 程 學 習 如 何 運 用 休 閒 時 間 1. 說 明 與 生 活 風 格 和 達 成 未 來 目 標 有 關 的 個 人 休 閒 選 擇 2. 描 述 家 人 職 業 和 休 閒 決 定 之 間 的 相 互 關 係 3. 辨 認 可 發 現 偏 好 休 閒 活 動 之 場 域 習 得 就 業 前 所 需 技 能 1. 展 現 工 作 搜 尋 / 工 作 獲 得 技 能 2. 找 出 社 區 就 業 資 源 3. 描 述 個 人 特 質 對 於 獲 得 或 維 持 工 作 的 重 要 性 瞭 解 學 校 環 境 1. 描 述 學 校 設 施 人 員 資 源 規 定 和 期 待 2. 說 明 晉 級 所 需 的 條 件 應 用 讀 書 和 學 習 技 能 1. 分 析 個 人 學 習 風 格 和 讀 書 技 能 2. 演 練 時 間 管 理 和 個 人 組 織 技 能 3. 展 現 增 強 考 試 技 能 的 策 略 設 定 學 習 目 標 1. 評 鑑 達 成 短 程 目 標 的 進 步 情 形 2. 檢 驗 長 程 學 術 目 標 3. 體 認 學 習 是 終 身 歷 程 瞭 解 教 育 成 就 和 生 涯 規 劃 之 關 係 1. 體 認 個 人 學 習 風 格 與 未 來 成 功 之 間 的 關 連 2. 討 論 如 何 準 備 以 因 應 未 來 可 能 影 響 家 庭 學 校 社 區 和 工 作 場 域 之 改 變 資 料 來 源 :Teachers. 69

73 渠 此,Schmidt (2003) 指 出 在 學 校 教 育 體 系 中, 諮 商 一 詞 不 應 僅 限 於 由 諮 商 師 協 助 受 輔 者 解 決 問 題 的 補 救 性 關 係, 也 不 侷 限 於 一 對 一 的 關 係 ; 而 是 指 涉 由 受 過 專 業 訓 練 的 諮 商 師, 在 中 小 學 學 校 為 學 生 教 師 和 家 長 所 提 供 的 廣 泛 服 務, 以 協 助 學 生 預 防 困 擾 事 件 的 發 生, 促 進 他 們 全 面 性 的 發 展, 和 補 救 已 發 生 的 困 擾 問 題 而 輔 導 一 詞 則 用 以 描 述 與 情 感 教 育 (affective education) 或 心 理 教 育 (psychological education) 有 關 的 輔 導 課 程, 一 般 包 含 較 廣 泛 的 學 習 目 標, 且 理 想 上 可 統 整 於 班 級 教 學 (classroom instruction) 中, 由 教 師 和 諮 商 師 以 協 同 合 作 方 式 來 實 施 有 時 候, 輔 導 被 用 於 指 涉 特 殊 的 教 學 或 資 訊 服 務, 例 如 班 級 輔 導 (classroom guidance) 或 小 團 體 輔 導 (small group guidance); 其 他 時 候, 輔 導 一 詞 被 用 於 描 述 特 殊 的 全 校 性 活 動 此 外, 全 國 合 格 諮 商 師 委 員 會 (NBCC) 也 為 學 校 諮 商 師 建 立 了 一 項 特 殊 專 業 資 格 認 證 學 校 諮 商 師 的 訓 練 資 格, 包 括 至 少 具 備 諮 商 碩 士 學 位, 取 得 聯 邦 政 府 或 各 州 學 校 諮 商 師 證 照 (school counseling certification), 大 部 分 州 (29 個 州 ) 尚 要 求 應 考 學 校 諮 商 師 者 需 同 時 具 備 諮 商 師 和 教 師 資 格, 或 具 有 2-5 年 的 教 學 經 驗 學 校 諮 商 師 的 員 生 比 則 在 1:594( 小 學 ) 至 1:338( 高 中 ) 之 間, 全 美 學 校 平 均 學 校 諮 商 師 的 員 生 比 則 約 為 1:477 (US Department of Labor, 2005) ( 二 ) 英 國 學 校 諮 商 師 的 角 色 與 職 責 英 國 學 校 諮 商 師 常 是 作 為 學 校 內 pastoral care team 的 成 員 之 一, 協 助 學 生 處 理 其 特 殊 關 注 和 發 展 性 議 題, 包 括 學 生 的 認 知 行 為 議 題 基 本 照 護 (primary care) 議 題 社 會 照 護 (social care) 議 題 兒 童 保 護 (child protection) 反 欺 淩 (anti-bully) 議 題 等, 並 提 供 早 期 介 入 (early intervention), 協 助 學 生 處 理 其 情 緒 和 行 為 上 的 困 難 目 的 在 促 進 學 生 在 學 校 中 的 身 心 健 康 (well-being)(hampton School, 2004) 無 論 是 無 學 校 或 地 方 教 育 當 局 聘 任 的 教 師 兼 諮 商 師, 或 是 委 託 專 業 諮 商 機 構 聘 任 並 巡 迴 在 各 校 提 供 諮 商 服 務 的 訪 問 諮 商 師, 一 般 而 言, 學 校 諮 商 師 的 工 作 包 括 : 諮 商 ( 包 括 個 別 諮 商 團 體 諮 商 或 家 庭 諮 商 服 務 ), 以 班 級 團 體 輔 導 的 方 式 促 進 學 生 個 人 及 社 會 發 展, 為 學 生 實 施 心 理 測 驗 和 衡 鑑, 生 涯 資 訊 管 理, 提 供 父 母 教 70

74 師 和 社 區 之 諮 詢, 協 助 學 生 進 行 職 業 準 備, 提 供 轉 介 服 務, 為 學 校 輔 導 需 求 和 服 務 效 能 實 施 評 鑑 等 而 學 校 諮 商 師 每 週 工 作 時 間 亦 有 明 確 規 定, 約 為 22 小 時, 包 括 6 小 時 班 級 工 作,9 小 時 諮 商,7 小 時 其 他 工 作 學 校 諮 商 師 的 理 想 員 生 比 約 為 1:270, 即 每 九 個 班 級 應 配 置 一 位 學 校 諮 商 師 (Capwy, 1998; Institute of Guidance Counsellors, 2004) 至 於 訓 練 資 格 方 面, 英 國 學 校 諮 商 師 須 擁 有 諮 商 文 憑 或 碩 士 學 位, 取 得 BACP 的 資 格 認 證 (BACP accreditation) 或 UKRC(United Kingdom Registered Counsellor) 註 冊 ; 此 外, 由 學 校 教 師 受 過 諮 商 專 業 訓 練 後 兼 任 學 校 諮 商 師 者, 則 需 先 具 備 教 師 資 格 英 國 於 2000 年 修 訂 的 國 家 課 程 (National Curriculum 2000) 中, 將 個 人 發 展 (personal development) 視 為 課 程 的 核 心, 主 張 學 校 課 程 不 僅 要 以 為 所 有 學 生 提 供 學 習 和 成 就 的 機 會 為 目 標, 更 要 能 夠 促 進 學 生 的 心 靈 道 德 社 會 和 文 化 之 發 展, 並 協 助 學 生 為 生 活 中 的 機 會 責 任 和 經 驗 做 準 備 其 中, 生 涯 教 育 和 輔 導 (careers education and guidance) 則 是 達 成 此 一 個 人 發 展 甚 為 重 要 的 一 環 其 課 程 目 標 包 括 自 我 發 展 (self-development) 生 涯 探 索 (career exploration) 和 生 涯 管 理 (career management) 三 部 分 (Department for Education and Skills, 2003) 表 五 則 臚 列 英 國 2000 國 家 課 程 生 涯 教 育 和 輔 導 第 三 階 段 ( 中 學 ) 之 課 程 內 涵 1. 自 我 發 展 : 學 習 瞭 解 自 己 和 發 展 其 能 力 2. 生 涯 探 索 : 學 習 探 究 學 習 和 工 作 等 生 涯 機 會 3. 生 涯 管 理 : 學 習 生 涯 規 劃 實 踐 和 調 整 其 生 涯 計 畫 71

75 表 五 英 國 2000 國 家 課 程 生 涯 教 育 和 輔 導 第 三 階 段 ( 中 學 ) 課 程 內 涵 自 我 發 展 生 涯 探 索 生 涯 管 理 1. 能 夠 對 個 人 成 就 特 質 性 向 和 能 力 等 進 行 合 於 現 實 的 自 我 評 量 6. 辨 認 各 種 工 作 類 型, 及 個 人 和 社 會 賦 予 各 類 工 作 之 不 同 價 值 12. 應 用 直 接 的 做 決 定 技 術 2. 應 用 自 我 評 量 的 結 果, 找 出 發 展 的 領 域, 建 立 自 信 心 和 發 展 正 向 自 我 形 象 3. 應 用 目 標 設 定 檢 視 省 思 和 行 動 計 畫, 以 支 持 進 步 和 成 就, 並 設 定 短 程 及 中 程 目 標 4. 辨 認 對 人 群 生 涯 和 工 作 等 的 刻 板 印 象 和 誤 解, 及 此 類 觀 點 如 何 影 響 其 做 決 定 5. 辨 認 對 學 習 工 作 和 機 會 均 等 之 態 度 和 價 值 觀 的 重 要 影 響 力 7. 描 述 工 作 世 界 的 變 化, 及 增 進 就 業 機 會 之 技 能 8. 找 出 和 應 用 各 種 生 涯 資 訊 的 來 源 9. 應 用 適 當 的 語 彙, 將 工 作 資 訊 依 標 準 化 或 個 人 偏 好 方 式 加 以 組 織 10. 應 用 資 訊 處 理 和 研 究 技 能, 以 安 排 選 擇 分 析 統 整 呈 現 和 評 鑑 與 其 需 求 相 關 的 生 涯 資 訊 11. 瞭 解 各 項 可 能 的 生 涯 選 項, 包 括 透 過 職 業 選 項 所 提 供 的 機 會 13. 從 各 種 管 道, 找 出 取 得 和 應 用 所 需 要 的 協 助 和 建 議, 包 括 : 父 母 或 照 顧 者 教 師 諮 商 師, 及 其 他 學 習 提 供 者 14. 管 理 改 變 和 轉 換, 考 量 長 程 目 標 和 潛 在 的 發 展 機 會 15. 做 成 合 於 現 實 和 明 智 的 生 涯 選 擇 16. 以 適 切 的 形 式 來 組 織 和 呈 現 個 人 資 訊 17. 考 慮 多 元 選 擇, 因 應 其 成 功 或 失 敗 而 做 出 改 變 資 料 來 源 :Department for Education and Skills (2003). Careers Education and Guidance in England: A National Framework ( 三 ) 加 拿 大 學 校 諮 商 師 的 角 色 與 職 責 在 加 拿 大, 有 78% 的 小 學 尚 未 設 置 學 校 諮 商 師, 而 中 學 學 校 諮 商 師 的 員 生 比 約 是 1:429 中 學 學 校 諮 商 師 所 提 供 的 服 務 包 括 : 諮 商 (counseling) 諮 詢 (consultation) 統 合 (co-ordination) 和 教 育 (education), 目 的 在 支 援 學 生 父 母 和 教 師, 以 共 同 促 進 學 生 之 教 育 (educational ) 個 人 (personal) 社 會 (social) 情 緒 (emotional) 和 生 涯 (career) 發 展 學 校 諮 商 師 的 工 作 包 括 : 個 別 諮 商 (individual counseling) 團 體 工 作 (group work) 班 級 工 作 (class work), 以 提 供 介 入 性 (intervention) 和 預 防 性 (prevention) 服 務 大 部 分 學 校 系 統 要 求 學 校 諮 商 師 需 具 備 專 業 教 學 證 照 或 為 合 格 教 師, 且 具 備 教 育 心 理 學 諮 商 心 理 學 或 諮 商 相 關 領 域 之 碩 士 學 位 (Ontario School Counsellors Association, 2004) 加 拿 大 安 大 略 省 (Ontario) 則 將 輔 導 和 生 涯 教 育 (guidance and career education) 與 語 文 數 學 科 學 社 會 科 學 科 技 教 育 藝 術 健 康 和 體 育 等 並 列 為 中 等 教 育 的 基 本 學 科 之 一 強 調 該 學 科 目 標 在 於 協 助 學 生 : 72

76 1. 瞭 解 與 終 身 學 習 (lifelong learning) 人 際 關 係 (interpersonal relationships) 和 生 涯 規 劃 (career planning) 有 關 的 概 念 2. 發 展 學 習 技 能 (learning skills) 社 會 技 能 (social skills) 社 會 責 任 感 (social responsibility), 以 及 形 成 和 追 求 教 育 和 生 涯 目 標 (educational and career goals) 的 能 力 3. 應 用 其 所 學 技 能 於 學 校 和 社 區 的 生 活 和 工 作 中 這 些 目 標 並 進 一 步 整 合 為 三 大 領 域 之 知 識 和 技 能 : 學 生 發 展 (student development) 人 際 發 展 (interpersonal development) 和 生 涯 發 展 (career development) 茲 舉 加 拿 大 安 大 略 省 中 學 七 和 八 年 級 之 輔 導 和 生 涯 教 育 課 程 內 涵 為 例, 臚 列 於 表 六 中 表 六 加 拿 大 安 大 略 省 中 學 七 和 八 年 級 之 輔 導 和 生 涯 教 育 課 程 內 涵 學 生 發 展 人 際 發 展 生 涯 發 展 發 展 學 習 技 能 偏 好 和 優 點 瞭 解 學 習 技 能 和 策 略, 並 應 用 於 個 人 的 學 習 中 辨 認 個 人 的 學 習 偏 好 瞭 解 學 校 行 為 規 範 的 重 要 性, 並 遵 守 規 範 設 定 目 標 並 監 控 進 步 情 形 說 明 個 人 朝 向 與 教 育 計 畫 有 關 之 生 涯 目 標 的 進 步 情 形 應 用 目 標 設 定 技 能, 來 修 正 其 生 涯 目 標, 以 回 應 環 境 之 改 變 調 整 個 人 改 變 應 用 轉 換 知 識 和 技 能, 轉 換 至 中 等 學 校 發 展 終 身 學 習 應 用 學 校 和 社 區 資 源, 來 支 持 其 學 習 需 求 培 養 自 我 管 理 能 力 展 現 管 理 其 行 為 所 需 的 知 識 和 技 能 在 學 校 和 社 區 中 展 現 適 當 的 行 為 培 養 與 他 人 相 處 能 力 描 述 關 係 的 各 個 面 向, 運 用 技 能 與 不 同 情 境 中 的 他 人 建 立 正 向 的 互 動 關 係 展 現 接 納 教 師 和 行 政 人 員 之 指 導 的 能 力 培 養 社 會 責 任 感 在 學 校 和 社 區 中 展 現 其 社 會 責 任 感 Education Program Policy for Ontario Elementary and Secondary Schools. 73 進 行 自 我 評 量 應 用 個 人 興 趣 長 處 能 力 和 成 就 等 知 識, 以 規 劃 和 做 決 定 探 索 有 關 教 育 訓 練 和 生 涯 的 資 訊 找 出 教 育 和 生 涯 資 訊 的 來 源 調 查 並 比 較 數 種 工 作 職 業 和 生 涯 機 會 瞭 解 工 作 社 會 和 經 濟 市 場 之 關 係 描 述 地 區 全 國 和 全 球 經 濟 市 場 中 的 不 同 職 業 類 組 覺 察 生 涯 機 會 描 述 進 入 中 等 學 校 的 機 會 做 成 教 育 和 生 涯 決 定 應 用 做 決 定 和 問 題 解 決 技 能 來 完 成 其 年 度 教 育 計 畫 培 養 就 業 能 力 應 用 學 校 內 外 的 經 驗 活 動 和 興 趣, 開 發 其 潛 能 資 料 來 源 :Ontario Ministry of Education and Training (1999). Choices into Action. Guidance and Career

77 從 上 述 美 英 加 三 國 為 中 學 生 所 規 劃 的 輔 導 課 程 綱 要 均 顯 示, 對 學 生 各 方 面 成 長 和 發 展 的 關 切, 已 足 以 使 輔 導 與 生 涯 教 育 自 成 為 一 功 能 完 整 且 可 循 序 漸 進 滿 足 學 生 不 同 階 段 學 習 需 求 的 學 科, 內 容 可 廣 泛 涵 蓋 個 人 自 我 社 會 人 際 教 育 和 終 身 學 習, 以 及 生 涯 探 索 決 定 和 規 劃 等 人 生 全 程 發 展 的 主 要 面 向, 更 足 與 語 文 數 學 自 然 科 學 社 會 科 學 藝 術 人 文 健 康 體 育 等 學 科 並 駕 齊 驅 而 受 過 諮 商 專 業 訓 練 的 學 校 諮 商 師 即 扮 演 擔 負 此 一 重 責 大 任 的 主 要 角 色 三 對 我 國 中 小 學 校 輔 導 與 諮 商 工 作 的 建 議 基 於 上 述 對 於 我 國 中 小 學 學 校 輔 導 工 作 及 歐 美 先 進 國 家 學 校 諮 商 工 作 的 探 討, 筆 者 期 許 未 來 輔 導 與 諮 商 學 界 應 對 此 一 專 業 角 色 定 位, 提 供 更 多 的 論 述 和 思 維 僅 此 拋 磚 引 玉, 提 出 下 列 數 項 建 議 : ( 一 ) 確 立 學 校 輔 導 人 員 / 學 校 諮 商 師 的 角 色 與 職 責 1. 以 學 校 諮 商 師 正 名 之 目 前 中 小 學 校 輔 導 老 師 (guidance teachers), 應 以 學 校 諮 商 師 (school counselors) 正 名 之 學 校 諮 商 師 應 受 過 學 生 心 理 與 諮 商 心 理 專 業 訓 練, 嫻 熟 學 生 的 發 展 任 務 和 危 機 在 學 校 教 育 階 段 可 能 遭 遇 之 各 類 發 展 性 問 題, 並 能 運 用 適 當 的 輔 導 與 諮 商 技 術, 促 進 學 生 之 成 長 與 發 展, 協 助 學 生 習 得 解 決 問 題 之 知 識 和 技 能 因 此, 學 校 諮 商 師 應 被 嚴 格 要 求 具 備 輔 導 或 諮 商 碩 士 學 位, 修 習 過 中 小 學 教 育 學 程, 並 有 一 年 以 上 在 中 小 學 校 從 事 學 校 諮 商 實 習 之 經 驗 2. 適 當 的 員 生 比 由 美 英 加 等 國 學 校 諮 商 師 的 員 生 比 來 看, 一 位 學 校 諮 商 師 服 務 300 名 至 400 名 學 生, 應 該 是 較 為 適 當 的 個 案 量 換 算 成 台 灣 目 前 中 小 學 一 班 的 學 生 人 數 在 35~45 之 間, 因 此 每 八 個 班 配 置 一 位 學 校 諮 商 師, 將 有 助 於 學 校 諮 商 師 能 發 揮 最 大 的 工 作 效 能, 致 力 於 支 持 學 生 在 學 習 生 活 生 涯 等 方 面 的 成 長 和 發 展, 並 減 少 兒 童 及 青 少 年 74

78 問 題 的 嚴 重 性 3. 同 時 肩 負 初 級 和 次 級 預 防 的 任 務 一 般 而 言, 初 級 預 防 以 促 進 學 生 的 發 展 (development) 為 目 的, 透 過 班 級 團 體 輔 導 心 理 教 育 課 程 心 理 健 康 資 訊 提 供 等 方 式 進 行 次 級 預 防 以 早 期 介 入 (early intervention) 為 目 標, 可 透 過 個 別 諮 商 小 團 體 諮 商 遊 戲 治 療 家 庭 諮 商 等 方 式 進 行 學 校 諮 商 師 應 藉 由 初 級 預 防 的 管 道, 與 學 生 建 立 初 步 的 關 係 諮 商 師 不 扮 演 教 師 的 角 色, 但 扮 演 班 級 輔 導 帶 領 者 的 角 色, 以 帶 領 團 體 輔 導 形 式 進 行 班 級 工 作, 並 適 時 提 供 心 理 健 康 相 關 資 訊, 促 進 學 生 的 成 長 與 發 展 而 這 八 個 責 任 班 學 生 均 是 諮 商 師 的 潛 在 個 案 學 校 諮 商 師 宜 扮 演 危 機 邊 緣 學 生 的 個 案 工 作 者 (case worker), 在 班 級 工 作 進 行 中, 密 切 觀 察 留 意 需 要 特 別 協 助 的 學 生 個 案, 適 時 提 供 諮 商 等 次 級 預 防 服 務, 以 協 助 學 生 習 得 解 決 問 題 之 技 巧 4. 明 訂 學 校 諮 商 師 的 工 作 內 容 和 時 數 如 能 每 八 個 班 級 配 置 一 位 學 校 諮 商 師, 則 國 中 階 段 和 高 中 職 階 段 的 學 校 諮 商 師 的 主 要 工 作 內 容, 應 包 括 為 這 八 個 班 級 學 生 提 供 心 理 測 驗 輔 導 課 程 諮 商 服 務 諮 詢 服 務 轉 介 服 務 安 置 服 務 協 調 統 合, 與 研 究 評 鑑 等 學 校 諮 商 師 可 透 過 每 週 固 定 時 數 ( 如 8~16 小 時 ) 帶 領 班 級 團 體 輔 導 課 程, 如 國 中 的 綜 合 活 動 或 輔 導 活 動, 高 中 職 的 心 理 學 生 涯 規 劃 人 際 關 係 生 命 教 育 家 庭 教 育 等 輔 導 相 關 課 程, 適 時 提 供 學 生 心 理 健 康 資 訊 實 施 心 理 測 驗 蒐 集 學 生 資 料 藉 由 團 體 活 動 協 助 學 生 習 得 處 理 其 發 展 性 議 題 所 需 之 知 識 和 技 能 此 外, 尚 可 明 訂 學 校 諮 商 師 每 週 需 為 這 八 個 班 級 學 生 提 供 6~8 小 時 的 諮 商 服 務, 包 括 個 別 諮 商 小 團 體 諮 商 等 直 接 服 務 其 他 時 間 則 由 學 校 諮 商 師 彈 性 安 排 接 受 諮 詢 協 助 轉 介 安 置 服 務 協 調 統 合 方 案 評 鑑 等 其 他 工 作 項 目 5. 協 助 現 職 教 師 利 用 在 職 進 修 取 得 學 校 諮 商 師 資 格 由 於 每 八 個 班 級 設 置 一 位 學 校 諮 商 師, 將 使 學 校 諮 商 師 的 人 員 需 求 擴 增 為 現 有 人 員 的 兩 倍 以 上, 為 不 增 加 政 府 人 事 經 費 的 支 出 和 負 擔, 教 育 部 宜 鼓 勵 設 有 輔 導 諮 商 相 75

79 關 系 所 的 各 大 學 院 校 廣 開 在 職 進 修 學 校 諮 商 碩 士 專 班, 以 協 助 現 職 中 小 學 各 學 科 教 師 透 過 在 職 進 修 方 式 取 得 學 校 諮 商 師 資 格, 轉 任 為 學 校 諮 商 師, 增 加 學 校 諮 商 人 力 資 源, 肩 負 學 生 輔 導 與 諮 商 工 作 的 使 命 ( 二 ) 確 立 導 師 及 各 學 科 教 師 從 事 學 生 輔 導 的 角 色 與 職 責 由 於 現 行 國 民 教 育 法 施 行 細 則 中, 輔 導 工 作 被 指 定 為 校 長 及 全 體 教 師 之 職 責, 因 此 導 師 與 其 他 學 科 任 課 教 師 仍 扮 演 學 生 輔 導 的 重 要 角 色 之 一, 應 是 無 庸 置 疑 的 如 同 即 使 學 校 教 師 擔 負 主 要 的 教 育 責 任, 家 長 仍 有 無 可 旁 貸 的 教 養 之 責 導 師 及 各 學 科 教 師 應 在 班 級 活 動 及 所 任 教 學 科 中, 適 時 融 入 心 理 健 康 生 涯 發 展 生 命 教 育 性 別 教 育 家 庭 教 育 等 輔 導 相 關 議 題 並 留 意 觀 察 學 生 的 學 習 態 度 情 緒 反 應 和 行 為 表 現 等, 將 可 能 處 於 危 機 邊 緣 的 學 生 轉 介 至 學 校 諮 商 師, 並 與 學 校 諮 商 師 協 同 合 作 來 促 進 學 生 的 教 育 發 展 個 人 與 社 會 發 展, 及 生 涯 發 展 等, 強 化 初 級 預 防 的 功 能 ( 三 ) 引 進 其 他 專 業 人 員 建 立 全 面 性 的 防 護 機 制 當 學 生 問 題 的 嚴 重 性 已 迫 切 需 要 學 校 教 育 或 教 育 單 位 提 供 處 遇 (treatment) 補 救 (remedy) 等 三 級 預 防 措 施 時 ( 如 罹 患 精 神 疾 病 遭 受 性 侵 害 或 家 庭 暴 力 長 期 中 輟 吸 毒 成 癮 等 ), 學 校 諮 商 師 則 應 將 此 類 學 生 轉 介 至 與 地 方 教 育 局 簽 訂 合 作 協 定 或 契 約 的 其 他 專 業 機 構, 尋 求 專 業 人 員 提 供 學 生 所 需 要 的 服 務, 如 精 神 醫 療 體 系 之 精 神 科 醫 師 或 臨 床 心 理 師 社 區 心 理 衛 生 中 心 的 諮 商 心 理 師 社 會 福 利 機 構 的 社 會 工 作 師 等 此 時, 學 校 諮 商 師 仍 須 扮 演 個 案 工 作 者 的 角 色, 協 調 統 合 其 他 專 業 機 構 之 各 項 專 業 協 助, 召 開 個 案 研 討 會 等, 以 確 保 學 生 心 理 健 康 能 獲 得 妥 善 的 照 顧 與 問 題 的 解 決 四 結 語 當 學 校 與 學 生 進 入 二 十 一 世 紀, 面 對 更 多 嶄 新 的 挑 戰 時, 學 校 諮 商 師 必 須 準 備 好 去 協 助 他 們 無 論 是 小 學 國 中 高 中 的 學 校 諮 商 師, 都 必 須 去 調 整 其 目 標 建 立 更 76

80 寬 廣 的 服 務 內 容 學 習 新 的 專 業 技 術, 方 能 因 應 未 來 多 樣 性 學 生 之 需 求 Schmidt ( 2003) 主 張 未 來 的 學 校 諮 商 師 必 須 符 合 六 大 條 件 :(1) 擁 有 更 寬 廣 的 人 生 全 程 發 展 的 知 識 ;(2) 要 能 適 應 新 的 科 技, 如 : 電 腦 輔 助 學 習 互 動 式 媒 體 運 用 透 過 網 路 的 電 腦 諮 商 ;(3) 熟 悉 團 體 工 作 的 知 能 與 方 法, 增 加 團 體 的 應 用 ;(4) 增 進 學 校 諮 商 師 的 專 業 發 展 ;(5) 評 量 學 校 諮 商 師 服 務 的 結 果, 對 於 學 生 的 教 育 福 利 與 發 展 等 的 貢 獻 和 價 值 ;(6) 得 到 專 業 諮 商 協 會 的 認 證, 促 使 學 校 諮 商 師 的 表 現 更 為 專 業 等 這 些 主 張 亦 適 用 於 思 考 我 國 中 小 學 校 輔 導 與 諮 商 工 作 與 學 校 諮 商 師 專 業 定 位 的 未 來 展 望, 同 時 期 待 國 內 諮 商 學 界 能 共 同 集 思 廣 益 制 訂 一 個 可 規 範 學 校 輔 導 工 作 之 任 務 與 範 疇 學 校 輔 導 或 諮 商 人 員 的 角 色 與 職 責, 以 及 各 類 輔 導 人 員 所 需 具 備 之 專 業 知 能 的 學 生 輔 導 法 或 諮 商 師 法, 將 能 一 舉 解 決 現 存 各 項 問 題, 為 我 國 兒 童 及 青 少 年 全 人 全 面 的 身 心 健 康 發 展, 貢 獻 對 策 良 方 參 考 文 獻 American Counseling Association, (2001). American School Counselor Association ( 2005). Capwy, M. (1998). Counselling for Pupils and Young Adults: Examples of What LEAs and Schools Provide. Education 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change. Department for Education and Skills (2003). Careers Education and Guidance in England: A National Framework Hampton School (2004). Pastoral Handbook of Hampton School. Hampton, England. Institute of Guidance Counsellors (2004). The Work of Guidance Counsellors. Nugent, F. A.(2000). Introduction to the Profession of Counseling (3 rd ed. Columbus, OH: Merrill. Ontario Ministry of Education and Training (1999). Choices into Action. Guidance and 77

81 Career Education Program Policy for Ontario Elementary and Secondary Schools. Ontario School Counsellors Association ( 2005). Schmidt, J. J. (2003). Counseling in Schools: Essential Services and Comprehensive Programs. Pearson Education, Inc. 王 以 仁 等 譯 (2004) 學 校 輔 導 與 諮 商 嘉 義 : 濤 石 Teachers. US Department of Labor ( 2005). 78

82 國 小 高 年 級 社 會 性 攻 擊 型 學 童 的 社 會 認 知 衡 鑑 之 結 果 分 析 方 惠 生 1 廖 鳳 池 2 國 立 高 雄 師 範 大 學 輔 導 與 諮 商 所 博 士 班 進 修 中 國 立 台 灣 師 範 大 學 輔 導 博 士 彰 化 縣 溪 湖 國 小 輔 導 主 任 高 雄 師 範 大 學 輔 導 與 諮 商 研 究 所 所 長 1 摘 要 本 研 究 主 要 目 的 在 瞭 解 國 小 學 童 攻 擊 行 為 的 社 會 認 知 歷 程 及 內 容 並 根 據 社 會 認 知 模 式 發 展 適 合 的 衡 鑑 方 法 本 研 究 利 用 研 究 者 ( 民 89) 發 展 之 口 語 攻 擊 肢 體 衝 突 及 曖 昧 攻 擊 等 三 種 人 際 衝 突 問 題 情 境, 針 對 各 班 級 所 轉 介 的 具 有 攻 擊 行 為 的 個 案, 進 行 篩 選 具 有 社 會 性 攻 擊 型 的 高 年 級 學 童 共 十 人, 以 臨 床 性 晤 談 方 式 進 行 實 際 經 驗 的 訪 談 研 究 者 以 叢 聚 分 析 方 式 將 資 料 歸 納 出 類 別 加 以 整 理, 以 達 研 究 目 的 本 研 究 發 現 社 會 性 攻 擊 型 學 童 在 選 用 線 索 上, 會 敘 述 較 多 由 線 索 延 伸 導 致 的 經 驗, 容 易 扭 曲 線 索 或 延 伸 過 度 認 知 內 容 ; 在 解 釋 上, 容 易 對 敵 意 線 索 加 以 扭 曲, 對 其 意 圖 過 度 解 釋, 易 將 事 件 歸 咎 於 對 方 故 意 的 行 為 或 因 對 方 因 素 所 引 起 ; 在 情 感 標 示 上, 有 較 多 的 內 向 攻 擊 的 情 緒 及 外 向 攻 擊 的 情 緒 在 同 理 能 力 上, 會 因 其 在 事 件 中 的 角 色 影 響, 易 覺 察 到 對 方 內 在 負 面 的 情 緒 狀 態 及 外 在 憤 怒 的 情 緒 狀 態, 或 認 為 對 方 因 報 復 攻 擊 而 處 於 自 我 愉 悅 的 情 緒 狀 態 ; 在 解 決 方 法 與 考 慮 後 果 上, 使 用 較 多 複 雜 的 敵 意 不 當 的 方 法 ; 較 複 雜 的 反 向 後 果 但 容 易 認 為 敵 意 不 當 的 方 法 可 以 有 獲 致 解 決 的 後 果, 反 倒 善 意 積 極 的 方 法, 不 見 得 一 定 能 解 決 問 題 79

83 考 基 於 以 上 結 果, 本 研 究 針 對 未 來 研 究 方 向 及 諮 商 實 務 工 作 提 出 建 議, 以 作 為 參 關 鍵 詞 : 國 小 學 童 攻 擊 行 為 社 會 認 知 衡 鑑 壹 緒 論 攻 擊 行 為 是 現 今 社 會 上 出 現 率 頗 高 的 不 當 行 為, 也 是 兒 童 適 應 困 難 的 主 要 項 目 之 一 在 兒 童 時 期, 如 能 早 期 發 現 高 攻 擊 傾 向 的 個 體, 及 早 對 其 認 知 行 為 加 以 矯 正, 成 效 通 常 頗 為 顯 著 若 任 其 繼 續 發 展, 沒 有 良 好 的 處 預 措 施, 攻 擊 行 為 很 容 易 持 續 發 展 至 青 少 年 時 期 甚 至 成 年 時 期 (Keltikangas-Jarvinen,1999;Lochman, 1988;1992) 將 來 成 為 個 人 人 際 的 困 擾 或 犯 罪 行 為, 對 個 人 及 社 會 都 會 帶 來 無 可 彌 補 的 損 失 攻 擊 是 一 種 以 惡 意 的 口 語 或 行 為 對 他 人 或 物 品 加 以 傷 害 或 損 毀 的 行 為 過 去 許 多 心 理 學 家 曾 對 此 行 為 加 以 探 討, 從 生 物 本 能 論 心 理 分 析 的 能 量 發 洩 論 到 挫 折 攻 擊 假 說, 論 者 雖 然 企 圖 提 出 一 套 解 釋 人 類 攻 擊 行 為 的 說 詞, 但 對 於 實 際 的 攻 擊 行 為 的 衡 鑑 與 約 制, 仍 缺 乏 有 效 的 方 法 直 到 1960 年 代,Rotter(1966) 發 現 外 控 傾 向 的 人 容 易 出 現 攻 擊 行 為 ;Spivack(1972) 指 出 高 攻 擊 性 兒 童 缺 乏 人 際 解 決 能 力 ;Bandura (1977) 認 為 攻 擊 行 為 係 經 由 觀 察 學 習 及 替 代 增 強 所 習 得 ;Novaco(1979) 提 出 生 氣 喚 起 的 認 知 模 式 ;Dodge(1985) 進 一 步 說 明 兒 童 的 攻 擊 行 為 出 現 和 其 社 會 訊 息 處 理 的 過 程 產 生 偏 差 有 關 ;Kendall(1991) 則 指 出 攻 擊 等 外 向 行 為 問 題 同 時 存 在 認 知 扭 曲 與 認 知 缺 乏 的 問 題 學 者 對 於 兒 童 攻 擊 行 為 的 認 知 歷 程 日 趨 了 解 並 重 視 Lochman White 和 Wayland(1991) 等 人 更 歸 納 相 關 研 究, 提 出 社 會 認 知 模 式 的 統 整 觀 點, 認 為 當 一 刺 激 事 件 或 情 境 產 生 時, 攻 擊 型 的 孩 子 會 透 過 認 知 操 作 和 基 模 命 題 的 交 互 作 用, 產 生 社 會 認 知 的 產 物, 因 而 導 致 攻 擊 行 為 的 反 應 出 現 他 們 認 為 兒 童 80

84 的 攻 擊 行 為 是 其 在 社 會 認 知 的 產 物, 對 於 高 攻 擊 傾 向 的 兒 童 在 引 發 攻 擊 情 境 下 的 社 會 認 知 脈 絡 進 行 精 確 及 深 入 的 衡 鑑, 是 能 否 對 兒 童 攻 擊 行 為 發 展 出 有 效 輔 導 介 入 策 略 的 關 鍵 所 在 研 究 者 在 學 校 進 行 輔 導 工 作 時, 曾 經 與 一 些 經 常 打 架 的 孩 子 談 及 他 的 攻 擊 行 為 雖 然, 當 事 人 都 表 示 並 不 想 這 麼 做, 也 允 諾 不 再 如 此 做 了, 但 是 攻 擊 的 行 為 卻 是 一 而 再 再 而 三 的 出 現 在 他 與 別 人 的 人 際 互 動 上, 研 究 者 嘗 試 瞭 解 他 們 在 產 生 攻 擊 行 為 時 的 想 法 及 再 犯 的 原 因, 經 常 感 覺 在 事 件 與 行 為 反 應 之 間 還 有 許 多 相 關 的 認 知 因 素, 而 攻 擊 只 是 瞬 間 的 結 果, 認 知 歷 程 卻 是 十 分 值 得 重 視 的 潛 在 因 素 於 是, 研 究 者 曾 發 展 人 際 衝 突 情 境 ( 如 附 件 一 ) 與 訪 談 大 綱 ( 附 件 二 ) 針 對 攻 擊 型 學 童 進 行 社 會 認 知 的 衡 鑑, 並 區 分 社 會 性 攻 擊 型 非 社 會 性 攻 擊 型 及 一 般 學 童 在 攻 擊 行 為 的 社 會 認 知 歷 程 研 究 結 果 發 現 : 這 三 類 學 童 在 攻 擊 行 為 產 生 時 的 社 會 認 知 歷 程 有 明 顯 差 異 其 中, 社 會 性 攻 擊 型 學 童 更 是 容 易 對 事 件 線 索 產 生 認 知 扭 曲, 專 注 於 敵 意 線 索 及 來 自 於 不 當 的 經 驗 記 憶, 而 選 用 敵 意 不 當 的 方 式 來 解 決 問 題 ( 方 惠 生, 民 89;90) 為 了 更 清 楚 社 會 性 攻 擊 型 學 童 在 產 生 攻 擊 行 為 時 的 社 會 認 知 內 容, 研 究 者 利 用 輔 導 的 實 務 工 作 期 間, 針 對 高 年 級 社 會 性 攻 擊 型 的 學 童 進 行 臨 床 性 晤 談 (clinical interviews), 並 加 以 整 理 分 析, 希 望 能 對 此 類 學 童 的 社 會 認 知 歷 程 有 更 清 楚 的 脈 絡, 裨 利 於 輔 導 該 類 型 學 童 時, 能 針 對 其 認 知 扭 曲 的 困 擾 提 出 適 當 的 處 遇 方 法 81

85 貳 文 獻 探 討 一 攻 擊 行 為 的 界 說 本 研 究 著 重 於 社 會 認 知 層 面, 故 採 Lochman(1984) 的 定 義 : 攻 擊 行 為 是 在 知 覺 激 怒 和 挫 折 情 境 中, 由 於 不 適 當 的 認 知 過 程 而 產 生 的 一 種 行 為 反 應, 這 是 一 種 對 人 與 事 物 帶 有 破 壞 與 傷 害 的 人 際 互 動, 主 要 包 括 口 語 與 肢 體 的 行 為 從 Lochman 對 攻 擊 行 為 的 表 現 性 來 定 義 攻 擊 行 為, 可 分 為 社 會 性 攻 擊 及 非 社 會 性 攻 擊 兩 類 前 者 意 指 非 直 接 反 應, 而 經 一 種 社 會 化 轉 化 方 式 的 攻 擊 型 態, 如 偷 竊 說 謊 等 ; 後 者 則 屬 於 原 始 直 接 的 攻 擊 方 式, 如 毆 打 謾 罵 等 兩 者 行 為 特 徵 如 表 本 研 究 所 謂 社 會 性 攻 擊 型 學 童 係 指 由 各 班 轉 介 個 案, 經 過 研 究 者 發 展 的 人 際 衝 突 情 境 與 訪 談 大 綱 篩 選 出 的 高 年 級 學 童, 具 有 社 會 性 攻 擊 型 學 童 多 項 的 行 為 特 徵 表 兩 種 攻 擊 行 為 特 徵 舉 例 表 社 會 性 攻 擊 型 1. 生 氣 時, 他 會 踢 東 西 或 摔 東 西 來 表 現 憤 怒 2. 遇 到 不 合 意 的 事, 會 故 意 唱 反 調 或 做 出 相 反 的 行 為 3. 會 故 意 弄 壞 自 己 同 學 或 教 室 內 的 器 具 4. 被 師 長 教 訓 時, 會 不 服 氣 的 瞪 人 或 反 抗 5. 有 人 惹 他 生 氣, 他 會 利 用 破 壞 的 手 段 來 報 復 6. 對 於 他 所 犯 的 錯 誤 十 次 中 有 六 次 是 說 謊 的 行 為 7. 在 班 上 有 聚 眾 結 黨, 集 體 欺 負 弱 小 的 行 為 非 社 會 性 攻 擊 型 1. 對 同 學 無 心 的 碰 撞, 他 會 很 衝 動 的 還 手 2. 在 玩 遊 戲 或 參 加 活 動 時, 會 為 了 搶 先 而 表 現 推 打 別 人 的 行 為 3. 只 要 有 激 怒 他 或 不 順 意 的 事, 他 會 很 容 易 當 場 生 氣 4. 和 同 學 有 不 愉 快 時, 會 用 打 架 的 方 式 解 決 5. 自 覺 得 不 公 平 時, 會 馬 上 與 老 師 或 同 學 爭 辯 6. 會 大 吼 大 叫 的 與 人 爭 吵, 甚 至 咒 罵 對 方 7. 為 了 得 到 想 要 的 東 西, 會 採 取 打 人 的 方 法 或 直 接 威 脅 人 82

86 二 兒 童 攻 擊 行 為 的 社 會 認 知 模 式 Lochman White 和 Wayland(1991) 根 據 Kendall (1985) Novaco (1978) Dodge(1978) 的 觀 點 提 出 兒 童 攻 擊 行 為 的 社 會 認 知 模 式 ( 如 圖 1-1-1), 企 圖 以 此 一 模 式 作 為 對 兒 童 與 青 少 年 攻 擊 行 為 的 進 行 衡 鑑 與 輔 導 介 入 策 略 時, 提 供 一 個 概 念 性 架 構 ( 廖 鳳 池, 民 85), 能 夠 將 兒 童 攻 擊 行 為 的 理 論 作 一 統 整, 也 是 研 究 者 認 為 最 能 表 現 兒 童 在 攻 擊 行 為 產 生 時, 其 社 會 認 知 歷 程 的 複 雜 性 此 一 社 會 認 知 模 式 描 述 兒 童 氣 憤 的 發 展 和 氣 憤 如 何 導 致 攻 擊 反 應 大 部 分 起 源 於 Novaco 對 成 人 的 生 氣 喚 起 觀 念, 並 受 Dodge 的 社 會 訊 息 處 理 模 式 的 影 響 兒 童 遭 遇 一 潛 在 的 氣 憤 喚 起 刺 激 事 件 時, 其 情 緒 和 生 理 反 應 是 根 據 兒 童 對 此 事 件 的 覺 知 和 評 價 而 非 此 事 件 本 身 這 個 覺 知 可 能 是 正 確 的, 也 可 能 是 不 正 確 的, 受 到 兒 童 先 前 的 經 驗 和 其 選 擇 注 意 的 影 響 假 如 兒 童 解 釋 這 個 事 件 是 威 脅 的 挑 釁 的 或 是 挫 折 的, 接 著 他 感 覺 到 生 理 的 反 應, 同 時 內 在 有 一 些 認 知 活 動 去 決 定 行 為 反 應, 採 取 行 為 反 應 後, 會 造 成 一 外 在 後 果, 此 一 後 果 又 會 提 供 兒 童 日 後 面 對 類 似 刺 激 情 境 的 回 饋 83

87 認 知 操 作. 注 意 力. 記 憶 提 取. 問 題 解 決 基 模 命 題. 目 標 / 結 果 的 價 值. 結 果 預 期. 自 我 價 值 與 自 我 覺 察 喚 起 刺 激. 交 感 神 經 系 統 行 為 事 件 事 件. 心 身 式 的 反 應 反 應 外 在 ( 如.. 心 血 管 擴 張 ) 後 果 衡 鑑 * 選 用 線 索 * 解 釋 衡 鑑 * 情 感 標 示 * 同 理 心 社 會 性 問 題 解 決 方 式 * 想 到 可 能 的 解 決 方 法 * 考 慮 後 果 圖 例 : 社 會 - 認 知 的 產 物 圖 兒 童 氣 憤 和 攻 擊 行 為 社 會 認 知 模 式 ( 資 料 來 源 : 廖 鳳 池, 民 85, 攻 擊 行 為 的 衡 鑑 方 法 與 輔 導 策 略 - 認 知 行 為 取 向, 測 驗 與 輔 導,136 期, 頁 2809) 這 個 模 式 最 主 要 是 利 用 認 知 分 類 系 統 集 結 相 關 的 認 知 活 動 組 合 成 主 要 內 容 : (1) 基 模 命 題 是 收 藏 認 知 訊 息, 建 構 記 憶 (2) 認 知 操 作 是 過 程 收 藏 及 內 在 訊 息 ( 如 : 注 意 力 再 編 輯 提 取 ) 的 程 序 (3) 社 會 認 知 產 物 是 儲 存 的 基 模 命 題 認 知 操 作 和 有 關 刺 激 事 件 所 產 生 的 內 在 知 覺 資 料 間 交 互 作 用 的 結 果 包 括 社 會 認 知 衡 鑑 認 知 - 情 緒 的 連 結 衡 鑑 及 84

88 社 會 問 題 解 決 方 式 Lochman White 和 Wayland 等 人 認 為 兒 童 的 攻 擊 行 為 是 其 在 社 會 認 知 的 產 物, 高 攻 擊 傾 向 兒 童 對 社 會 訊 息 的 操 作 方 式 ( 認 知 歷 程 ) 具 有 (1) 無 法 長 時 間 維 持 記 憶 (2) 在 短 期 記 憶 中 容 易 出 現 訊 息 漏 失 或 添 加 的 錯 誤 (3) 從 長 期 記 憶 中 提 取 解 決 問 題 途 徑 時 偏 向 選 擇 顯 著 表 面 的 答 案 等 特 徵 ; 而 其 基 模 命 題 ( 認 知 結 構 ) 則 具 有 (1) 對 於 人 際 支 配 報 復 等 行 為 的 評 價 明 顯 高 於 利 他 結 盟 交 往 等 行 為 的 評 價 (2) 對 於 受 害 者 身 心 的 痛 苦 可 能 的 報 復, 以 及 同 儕 的 排 斥 拒 絕 等 後 果 欠 缺 考 慮, 或 明 顯 低 估 (3) 對 於 攻 擊 行 為 所 能 增 加 的 實 質 酬 賞 或 削 減 嫌 惡 反 應 抱 著 過 高 的 期 待 (4) 過 低 的 自 我 價 值 感 或 負 面 的 自 我 知 覺 等 四 項 特 徵 由 於 高 攻 擊 傾 向 的 兒 童 具 有 上 述 認 知 歷 程 與 認 知 結 構 上 的 偏 失, 導 致 他 們 對 刺 激 事 件 及 生 理 喚 起 的 衡 鑑 也 隨 之 產 生 偏 差 對 於 刺 激 事 件, 他 們 會 (1) 對 於 他 人 的 敵 意 線 索 過 度 敏 感, 經 不 起 一 點 點 被 鄙 視 或 貶 抑 的 眼 神 挑 釁, 甚 至 對 於 他 人 沒 有 敵 意 的 行 為 也 賦 予 敵 意 的 解 釋 (2) 對 於 他 人 敵 意 的 意 圖 作 錯 誤 的 歸 因, 容 易 將 他 人 自 我 防 衛 的 行 為 視 為 惡 意 的 攻 擊 (3) 低 估 自 己 行 為 對 他 人 的 敵 對 性, 甚 至 已 經 對 對 方 做 出 攻 擊 行 為 仍 不 自 知, 因 而 將 對 方 隨 之 而 來 的 防 衛 行 為 視 為 無 理 的 侵 犯 對 於 和 他 人 對 立 時 所 引 起 的 生 理 喚 起 作 用, 他 們 很 容 易 將 被 喚 起 的 生 理 反 應 自 動 貼 上 生 氣 的 標 籤, 而 且 難 以 平 心 靜 氣 以 同 理 感 受 他 人 的 行 為 及 情 緒 上 述 偏 失 的 衡 鑑 結 果, 導 致 高 攻 擊 型 兒 童 在 進 行 人 際 問 題 解 決 歷 程 出 現 三 項 明 顯 的 特 徵 :(1) 對 於 他 人 的 攻 擊 行 為 只 能 想 出 有 限 的 解 決 問 題 途 徑 (2) 過 度 應 用 直 接 行 動 的 方 式 加 以 回 應, 較 少 能 夠 以 賭 定 的 口 語 反 應 與 對 方 周 旋 (3) 太 快 出 現 攻 擊 對 方 的 舉 動, 使 得 問 題 獲 得 妥 善 解 決 的 可 能 性 受 到 阻 礙 上 述 Lochman 等 人 所 歸 納 出 來 攻 擊 型 兒 童 在 認 知 的 缺 乏 與 扭 曲 的 特 徵, 可 參 考 表

89 表 攻 擊 型 兒 童 的 認 知 特 徵 社 會 認 知 產 物 社 會 認 知 衡 鑑 * 對 敵 意 線 索 過 度 的 敏 感 * 對 別 人 的 意 圖 有 敵 意 的 歸 因 謬 誤 * 對 於 本 身 的 攻 擊 做 過 低 的 評 價 社 會 問 題 解 決 方 式 * 對 大 部 份 的 攻 擊 限 制 解 決 的 功 能 * 對 青 少 年 前 期 的 攻 擊 型 學 童 而 言 : 較 少 以 口 語 主 張 來 解 決, 過 量 使 用 直 接 行 動 解 決 * 攻 擊 阻 礙 了 解 決 方 式 內 在 喚 起 的 衡 鑑 * 對 生 氣 喚 起 的 情 感 過 度 標 記 * 較 低 的 同 理 心 認 知 操 作 * 持 續 的 專 注 力 有 所 困 難 * 短 期 記 憶 中 有 誤 * 當 從 長 期 記 憶 中 自 動 化 取 回 解 決 的 方 式 時, 會 用 顯 著 的 解 決 方 式 取 回 基 模 命 題 * 在 社 會 目 標 中 對 於 支 配 與 報 仇 比 同 盟 有 更 高 的 價 值 * 放 在 類 似 遭 受 迫 害 受 害 報 復 及 同 儕 拒 絕 上, 有 較 低 的 價 值 * 期 待 攻 擊 行 為 產 生 有 形 的 報 酬 且 減 少 嫌 惡 反 應 * 較 低 的 自 尊 資 料 來 源 : 引 自 Lochman, J.E.,White, K. J.,& Wayland, K.K.(1991). pp.47. 兒 童 行 為 偏 差 多 半 具 有 認 知 扭 曲 與 偏 失 現 象, 所 以, 應 對 於 高 攻 擊 傾 向 兒 童 進 行 認 知 行 為 取 向 的 衡 鑑 以 訂 出 輔 導 策 略 ( 廖 鳳 池, 民 85) 研 究 者 選 擇 針 對 社 會 性 攻 擊 型 學 童 進 行 衡 鑑, 並 對 其 認 知 內 容 進 行 分 析, 希 望 能 更 明 確 瞭 解 此 類 學 童 在 產 生 攻 擊 攻 擊 行 為 時 的 認 知 歷 程 三 研 究 範 圍 與 限 制 ( 一 ) 本 研 究 皆 以 國 小 高 年 級 學 童 為 主, 研 究 結 果 若 類 推 到 國 小 高 年 級 以 外 的 學 童 群 體 時 應 謹 慎 ( 二 ) 本 研 究 受 訪 人 數 有 限, 主 要 就 兒 童 面 對 衝 突 事 件 的 社 會 認 知 內 容 進 行 分 析, 86

90 缺 乏 量 的 統 計, 所 得 解 果 在 推 論 上 應 考 量 此 一 限 制 ( 三 ) 本 研 究 訪 談 的 時 間 需 配 合 學 校 作 息, 因 受 限 於 研 究 人 力 物 力, 使 得 過 程 中 無 法 排 除 外 力 如 鐘 聲 上 課 等 對 兒 童 認 知 情 緒 的 干 擾, 兒 童 回 答 內 容 是 否 完 整, 在 解 釋 時 應 考 慮 此 限 制 ( 四 ) 研 究 過 程 中, 研 究 者 同 時 為 訪 談 者 編 碼 者 等 角 色, 雖 已 在 研 究 設 計 上 力 求 嚴 謹 客 觀, 但 資 料 分 析 過 程 仍 可 能 因 本 身 參 與 程 度 深 入 造 成 主 觀, 在 解 釋 時 也 因 考 慮 此 限 87

91 參 研 究 方 法 一 研 究 架 構 國 小 高 年 級 學 童 人 際 衝 突 問 題 情 境 衡 鑑 一 口 語 攻 擊 情 境 二 肢 體 攻 擊 情 境 三 曖 昧 攻 擊 情 境 社 會 性 攻 擊 型 學 童 臨 床 性 晤 談 (clinical interviews) ( 三 種 攻 擊 情 境 所 喚 起 的 實 際 經 驗 ) 選 用 線 索 解 釋 同 理 能 力 情 感 標 示 社 會 性 問 題 解 決 方 式 可 能 解 決 方 法 考 慮 後 果 圖 研 究 架 構 圖 88

92 二 研 究 對 象 研 究 者 於 九 十 二 學 年 度 開 始, 針 對 彰 化 縣 忠 孝 國 小 高 年 級 ( 五 六 年 級 ) 各 班 的 轉 介 個 案 中, 透 過 人 際 衝 突 問 題 情 境 篩 選 出 具 有 社 會 性 攻 擊 型 特 徵 的 學 童 共 十 位, 進 行 臨 床 性 晤 談, 讓 受 訪 學 童 由 三 種 情 境 所 喚 起 的 實 際 經 驗, 分 別 就 社 會 認 知 產 物 的 幾 個 向 度 回 答 問 題 三 研 究 工 具 ( 一 ) 篩 選 工 具 人 際 衝 突 問 題 情 境 係 由 方 惠 生 ( 民 89) 所 編 製 之 兒 童 攻 擊 行 為 的 社 會 認 知 衡 鑑 工 具 主 要 分 為 情 境 與 訪 談 大 綱 兩 部 分 此 情 境 編 製 經 過 腦 力 激 盪 及 語 句 完 成 測 驗 收 集 學 生 生 活 經 驗, 並 利 用 焦 點 團 體 訪 談 收 集 教 師 提 供 的 問 題, 進 行 編 寫, 並 詢 問 專 家 意 見 試 讀 修 改 及 試 驗 性 研 究 完 成 作 者 並 以 此 工 具 完 成 碩 士 論 文 的 研 究 此 次 研 究 則 藉 由 此 工 具 篩 選 出 適 當 的 受 訪 者, 且 將 重 點 放 在 兒 童 的 實 際 經 驗 來 探 討 ( 二 ) 訪 談 工 具 本 研 究 的 研 究 工 具 主 要 為 訪 談 時 所 使 用 的 訪 談 大 綱, 由 研 究 者 自 行 設 計 編 製 根 據 Lochman 等 人 (1991) 所 提 之 兒 童 攻 擊 行 為 的 社 會 認 知 模 式, 使 用 認 知 分 類 系 統 組 合 而 成 此 模 式 的 衡 鑑 向 度 來 編 寫 訪 問 大 綱 1. 衡 鑑 向 度 的 內 涵 : (1) 選 用 線 索 : 能 夠 對 刺 激 事 件 的 線 索 加 以 選 擇 (2) 解 釋 : 能 夠 對 刺 激 事 件 加 以 解 釋 說 明 (3) 情 感 標 示 : 能 對 別 人 的 情 感 反 應 作 用 加 以 定 義 (4) 同 理 能 力 : 能 辨 識 其 他 人 的 情 緒 狀 態 ; 有 能 力 假 定 及 洞 察 別 人 角 色 的 能 力 ; 對 89

93 人 有 正 確 的 情 緒 反 應 (5) 社 會 問 題 解 決 方 式 : 可 分 為 想 到 可 能 的 方 法 及 考 慮 後 果 兩 個 層 面 想 到 可 能 的 方 法 是 指 可 以 想 到 有 選 擇 性 的 解 決 方 法 ; 考 慮 後 果 是 指 會 想 到 行 為 所 造 成 的 後 果 2. 訪 談 大 綱 的 內 容 研 究 者 在 進 行 訪 談 時 會 先 說 : 小 朋 友 你 好, 歡 迎 你 來 接 受 老 師 的 訪 談, 這 一 次 訪 談 主 要 是 要 與 你 談 談 你 對 一 些 事 情 的 看 法, 也 會 談 到 你 的 一 些 經 驗 在 訪 談 的 過 程 中, 你 可 以 輕 鬆 自 在 的 談, 希 望 你 盡 可 能 把 你 想 的 說 出 來, 你 與 老 師 的 談 話 內 容, 老 師 會 妥 善 保 密 研 究 者 再 讓 兒 童 看 人 際 衝 突 問 題 情 境 卡 片 時, 跟 著 復 述 一 次, 確 定 兒 童 看 完 後, 再 收 回 卡 片, 並 說 : 好! 現 在 老 師 要 問 你 幾 個 問 題 (1) 從 這 段 文 字 敘 述, 讓 你 想 起 哪 些 曾 經 發 生 過 的 事?( 喚 起 經 驗 ) (2) 請 你 敘 述 一 下 : 當 時 所 發 生 的 狀 況 ( 選 用 線 索 ) (3) 為 什 麼 你 當 時 候 會 發 生 這 些 狀 況?( 解 釋 ) (4) 請 你 說 一 說 當 時 你 的 心 情 感 受?( 情 感 標 示 ) (5) 你 覺 得 對 方 有 什 麼 心 情 想 法? 他 為 什 麼 會 這 樣 子 對 待 你?( 同 理 能 力 ) (6) 你 當 時 是 用 什 麼 方 法 解 決 的? 結 果 怎 麼 樣?( 想 到 可 能 解 決 的 方 式 ) (7) 如 果 重 來 一 次, 你 會 用 哪 些 方 法 來 解 決 這 件 事 情?( 想 到 可 能 解 決 的 方 法 ) (8) 你 剛 剛 所 想 的 這 些 方 法 可 能 會 產 生 哪 些 後 果?( 考 慮 後 果 ) 3. 訪 談 時 的 注 意 事 項 如 下 : (1) 訪 談 者 必 須 熟 讀 訪 談 大 綱, 盡 量 按 照 訪 談 大 綱 的 問 句 以 臨 床 性 晤 談 的 方 式 來 進 行 訪 談 (2) 訪 談 者 在 必 要 時 可 以 加 入 然 後 呢? 還 有 呢? 要 不 要 再 多 說 一 些? 的 問 話, 或 重 述 問 題 的 內 容, 協 助 受 訪 者 可 以 講 得 更 多 (3) 訪 談 者 對 於 受 訪 者 所 談 的 部 份 若 不 清 楚, 可 以 重 述, 讓 受 訪 者 再 確 認, 如 果 不 明 白 受 訪 者 所 提 的 內 容, 可 以 請 其 就 某 一 個 特 定 的 名 詞 解 釋 90

94 (4) 以 口 語 攻 擊 肢 體 攻 擊 及 曖 昧 情 境, 三 種 情 境 依 序 作 為 臨 床 性 晤 談 時 喚 起 經 驗 的 情 境 ( 三 ) 協 同 資 料 分 析 員 兩 位 協 同 資 料 分 析 員 曾 在 國 小 擔 任 三 年 的 輔 導 老 師, 同 時 擔 任 過 導 師 工 作 皆 為 高 雄 師 範 大 學 輔 導 研 究 所 碩 士, 且 曾 修 習 過 諮 商 研 究 法 兒 童 諮 商 研 究 及 諮 商 的 質 化 研 究 法 等 課 程 碩 士 論 文 採 質 的 研 究 法, 也 參 與 過 質 的 研 究 的 資 料 分 析 一 資 料 分 析 方 式 肆 衡 鑑 結 果 的 分 析 與 解 釋 ( 一 ) 以 簡 短 的 文 字 具 體 化 摘 錄 精 要 內 涵 的 方 式, 摘 述 出 文 句 的 主 要 概 念, 並 寫 在 原 敘 述 句 的 相 對 位 置 的 左 側 預 留 空 白 處 ( 二 ) 主 要 的 概 念 盡 量 以 精 要 貼 近 文 本 為 原 則, 恰 如 其 份 而 不 扭 曲 地 萃 取 出 該 重 要 敘 述 句 所 蘊 含 及 表 達 的 意 義 ( 三 ) 若 一 個 完 整 而 獨 立 的 概 念 意 義, 內 容 龐 大 不 宜 分 割, 則 找 出 最 主 要 的 概 念, 為 分 類 的 依 據 若 一 個 句 子 有 兩 種 以 上 的 概 念, 由 研 究 者 與 兩 位 協 同 分 析 者 決 定 斷 句 內 容, 斷 句 原 則 以 保 留 文 本 完 整 意 義 為 主 ( 四 ) 研 究 者 與 協 同 分 析 者 就 研 究 中 一 部 份 進 行 概 念 的 區 分, 並 且 對 概 念 進 行 叢 聚 歸 納 成 幾 個 類 別, 越 簡 潔 越 好 然 後 測 出 與 協 同 分 析 者 間 一 致 性 達.80 以 上, 在 進 行 內 容 相 左 處 的 討 論 俟 叢 聚 分 析 方 式 概 念 均 已 純 熟, 再 由 研 究 者 將 其 餘 資 料 叢 聚 歸 納 並 加 以 統 整 分 析 ( 五 ) 過 程 中 研 究 者 需 與 協 同 分 析 者 對 叢 聚 的 內 容 類 別 命 名 不 斷 討 論, 以 增 加 資 料 分 析 的 一 致 性 若 遇 到 對 重 要 敘 述 句 有 相 異 看 法, 則 回 到 原 始 訪 談 稿 脈 絡 本 身 重 新 思 量, 尋 求 最 貼 切 的 意 義, 以 達 成 共 識 最 後 整 理 分 析 結 果, 針 對 91

95 上 有 疑 問 之 處 再 行 討 論, 確 定 最 後 分 析 結 果, 作 為 歸 類 之 用 ( 五 ) 發 現 類 別 : 以 問 題 類 型 為 依 據, 將 分 析 出 來 的 不 同 的 概 念 加 以 剪 輯 並 叢 聚 歸 類, 再 從 概 念 中 分 析 出 不 同 的 要 素, 形 成 內 容 主 要 的 概 念 類 別, 書 寫 在 左 邊 的 空 白 欄 位 中 ( 六 ) 歸 納 類 別 並 加 以 命 名 : 從 不 同 的 概 念 脈 絡 及 關 係 架 構 中, 逐 漸 歸 納 出 主 要 的 類 別 並 加 以 命 名, 書 寫 於 概 念 左 邊 的 空 白 欄 中 表 表 表 分 別 為 受 試 者 在 情 境 篩 選 時 的 回 答, 分 別 為 解 釋 情 感 標 示 及 同 理 能 力 的 部 分 衡 鑑 結 果 示 例 研 究 者 將 各 項 類 別 命 名 及 主 要 概 念 加 以 統 整 ( 括 弧 中 為 人 數 ), 整 理 成 表 格 然 後 再 加 以 分 析, 形 成 衡 鑑 結 果 另 外, 在 選 用 線 索 的 分 析 中, 研 究 者 將 學 童 的 情 境 經 驗 與 原 有 的 情 境 逐 一 比 對, 以 觀 察 在 情 境 喚 起 時 的 對 線 索 的 專 注, 如 表 4-1-4; 在 解 決 方 法 及 考 慮 後 果 的 分 析 中, 研 究 者 將 兩 者 並 列, 然 後 對 其 內 容 分 類 並 加 以 統 計, 如 表 表 社 會 性 攻 擊 型 學 童 對 口 語 攻 擊 情 境 的 解 釋 之 分 析 表 ( 示 例 ) 類 別 命 名 主 要 概 念 文 本 內 容 與 編 碼 雙 方 的 衝 突 故 意 的 行 為 彼 此 曾 有 過 節 有 過 誤 解 吧!( 甲 -B-2) 有 打 架 過!( 戊 -G-2) 可 能 她 們 之 間 有 發 生 不 愉 快 的 事 情 吧!( 丁 -G-2) 雙 方 爭 執 發 生 爭 吵, 那 個 小 凱 就 罵 小 華 ( 丙 -B-2) 朋 友 之 間 鬥 口 嘴 吧!( 己 -G-2) 報 復 小 華 每 次 向 小 凱 借 東 西, 小 凱 有 借 他 啦, 可 是 小 凱 要 向 小 華 借 東 西, 小 華 都 不 借 他, 他 很 生 氣 故 意 氣 小 華 ( 乙 -B-2) 表 社 會 性 攻 擊 型 學 童 在 口 語 攻 擊 情 境 中 的 情 感 標 示 分 析 表 ( 示 例 ) 類 別 命 名 主 要 概 念 文 本 內 容 及 編 碼 內 向 攻 擊 的 情 緒 眾 人 圍 觀 而 覺 得 羞 辱 很 多 人 看 著 他, 他 覺 得 丟 臉, 臉 就 紅 起 來 了 (# 甲 -B-04) 可 能 有 他 喜 歡 的 女 同 學 走 過 去, 就 聽 到 了, 他 覺 得 很 丟 臉, 就 臉 紅 了!(# 丙 -B-05) 因 為 很 多 人 也 會 這 樣 罵 她, 這 是 一 大 羞 辱, 很 多 人 一 直 看 著 她, 那 假 如 說 是 我 的 話, 我 也 會 臉 紅 (# 丁 -G-04) 不 甘 心 小 華 就 是 不 甘 心 才 會 臉 紅 (# 乙 -B-04) 92

96 表 社 會 性 攻 擊 型 學 童 在 口 語 攻 擊 情 境 中 同 理 能 力 之 分 析 表 ( 示 例 ) 類 別 命 名 主 要 概 念 文 本 內 容 及 編 碼 內 在 負 面 的 害 羞 應 該 是 害 羞 吧!(# 丁 -G-06) 情 緒 狀 態 驚 慌 他 或 許 會 很 驚 慌 (# 丙 -B-06) 怨 恨 她 一 定, 心 裡 一 定 會 恨 死 她 的, 當 著 大 家 的 面 一 直 這 樣 罵 她 (# 甲 -B-06) 憤 怒 的 情 緒 狀 態 想 報 復 他 想 找 機 會 報 復 小 凱 (# 戊 -G-06) 表 社 會 性 攻 擊 型 學 童 對 情 境 喚 起 之 經 驗 的 選 用 線 索 分 析 表 ( 示 例 ) 實 際 經 驗 的 內 容 概 念 分 析 嗯 以 前 在 的 時 候, 我 們 班 是 五 年 我 們.. 有 一 個 很 胖 的 人, 然 後 1. 罵 人 大 肥 豬 的 他 每 次 都 先 罵 我 們, 所 以, 我 們 每 次 都 罵 他, 罵 到 他 哭 (# 甲 -B-23) 經 驗 嗯 因 為 下 課 的 時 候 我 們 就 覺 得 很 無 聊, 啊 他 又 先 罵 我 們, 所 以 我 們 就 2. 對 方 先 罵, 才 罵 回 把 他 罵 回 去 (# 甲 -B-24) 去 罵 他 說 大 肥 豬, 大 肥 豬 怎 樣 怎 樣. (# 甲 -B-25) 表 社 會 性 攻 擊 型 學 童 解 決 方 法 與 考 慮 後 果 之 分 析 表 ( 示 例 ) 編 號 解 決 方 法 的 內 容 及 編 碼 考 慮 後 果 的 內 容 及 編 碼 甲 當 時 候 哦 就 把 他 罵 一 罵 結 果 哭 一 哭, 他 也 沒 跟 老 師 講 啊, 上 課 的 時 候, 就 繼 啊, 就 沒 有 了 (# 甲 -B-35) 續 上 課 啊, 啊 下 一 節, 他 又 忘 記 了 (# 甲 -B-36) 他 沒 有 再 去 想 那 件 事 情 了 啊!(# 甲 -B-37) 我 我 會 跟 本 來 一 樣 就 是 打 他 再 罵 他, 反 正 他 又 不 嗯 他 可 能 會 去 跟 老 師 講 (# 甲 -B-16) 頂 多 被 老 師 罵, 又 不 會 死 (# 甲 -B-18) 會 怎 樣 (# 甲 -B-40) 二 衡 鑑 結 果 的 發 現 本 研 究 的 衡 鑑 結 果, 即 為 訪 談 向 度 所 得 的 結 果, 大 致 分 為 選 用 線 索 解 釋 情 感 標 示 同 理 能 力 及 解 決 方 法 和 考 慮 後 果 等 部 分 其 中 選 用 線 索 與 解 決 方 法 和 考 慮 後 果, 直 接 從 文 本 資 料 中 以 直 接 比 對 及 分 類 方 式 歸 納 而 成 其 餘 三 者, 則 以 上 述 分 析 方 法 完 成 茲 將 結 果 說 明 如 下 : ( 一 ) 選 用 線 索 研 究 者 讓 兒 童 根 據 情 境 想 想 看 曾 經 發 生 過 的 事 情, 主 要 在 瞭 解 兒 童 對 於 提 供 的 情 93

97 境 線 索 專 注 於 哪 些 選 擇 而 認 知 操 作 的 專 注 力 主 要 是 瞭 解 學 童 在 處 理 外 在 訊 息 時, 如 何 對 概 念 訊 息 從 短 期 記 憶 長 期 記 憶 進 行 搜 索 的 內 容, 從 記 憶 中 衡 鑑 專 注 力, 對 認 知 產 物 的 登 錄 提 取 的 過 程 及 操 作 時 的 認 知 產 出 及 結 果 有 所 助 益 (Cohen & Schleser,1984) 由 於 每 個 學 童 所 談 的 個 別 經 驗 有 其 獨 特 性, 研 究 者 就 學 童 所 引 發 的 實 際 經 驗 與 三 個 情 境 線 索 逐 一 比 對, 將 關 係 歸 納 成 與 原 本 情 境 內 容 有 關 及 由 線 索 延 伸 導 致 的 經 驗 兩 類, 如 表 表 社 會 性 攻 擊 型 學 童 對 實 際 經 驗 的 選 用 線 索 分 析 表 ( 括 弧 內 的 數 字 表 示 人 數 ) 類 別 選 用 特 徵 口 語 攻 擊 情 境 喚 起 的 實 際 經 驗 肢 體 攻 擊 情 境 喚 起 的 實 際 經 驗 與 情 境 線 與 情 境 部 份 皆 無 關 (0) 1. 踩 到 腳 (2) 索 符 合 2. 回 家 的 時 候 (1) 由 線 索 延 1. 爭 吵 (4) 1. 無 心 的 錯 誤 (4) 伸 導 致 的 2. 被 罵 綽 號 (3) 2. 踢 打 或 撞 對 方 (3) 經 驗 3. 打 架 (1) 3. 取 綽 號 (1) 4. 罵 人 (1) 4. 被 罵 而 打 人 (1) 5. 使 人 生 氣 (1) 5. 報 復 (1) 曖 昧 攻 擊 情 境 喚 起 的 實 際 經 驗 1. 拿 東 西 到 學 校 (1) 1. 未 經 允 許 就 拿 (4) 2. 拿 東 西 而 不 還 (2) 3. 被 陷 害 (1) 4. 被 欺 負 (1) 5. 爭 執 (1) 6. 被 誤 會 (1) 研 究 發 現 : 在 三 種 不 同 情 境 所 喚 起 的 實 際 經 驗 中, 社 會 性 攻 擊 型 學 童 所 提 內 容 與 情 境 線 索 相 符 較 少, 但 是 由 線 索 延 伸 導 致 的 經 驗 明 顯 較 多 而 且, 大 部 分 的 學 童 在 口 語 攻 擊 情 境 中, 延 伸 出 較 多 與 爭 吵 被 罵 等 經 驗 ; 在 肢 體 攻 擊 情 境 中, 延 伸 出 較 多 與 無 心 之 過 踢 打 或 撞 對 方 等 經 驗 ; 在 曖 昧 情 境 中, 則 延 伸 出 較 多 與 未 經 允 許 就 拿 東 西 或 拿 東 西 不 還 等 經 驗 ( 二 ) 解 釋 在 三 種 攻 擊 情 境 所 喚 起 的 實 際 經 驗 的 解 釋 與 說 明, 研 究 者 加 以 歸 納 分 析, 大 致 可 分 為 故 意 的 行 為 因 對 方 因 素 引 發 因 自 己 因 素 引 發 不 小 心 等 四 類 如 表 其 中 類 別 命 名 的 意 義 如 下 : 1. 故 意 的 行 為 : 衝 突 行 為 是 因 對 方 帶 有 敵 意 或 蓄 意 所 造 成 如 : 捉 弄 報 復 94

98 2. 因 對 方 因 素 引 發 : 衝 突 事 件 是 由 別 人 引 起, 自 己 是 受 到 對 方 行 為 的 影 響 如 : 他 先 罵 我 3. 因 自 己 因 素 引 發 : 衝 突 事 件 是 由 自 己 部 分 原 因 引 起 如 : 我 的 脾 氣 不 好 4. 不 小 心 : 衝 突 是 彼 此 不 小 心 的 行 為 表 社 會 性 攻 擊 型 學 童 對 實 際 經 驗 的 解 釋 分 析 表 ( 括 弧 內 的 數 字 表 示 人 數 ) 類 別 解 釋 口 語 攻 擊 情 境 喚 起 的 實 際 經 驗 肢 體 攻 擊 情 境 喚 起 的 實 際 經 驗 故 意 的 行 報 復 (2) 玩 得 太 過 份 (2) 為 戲 弄 (2) 報 復 (2) 嫉 妒 (1) 因 對 方 因 因 對 方 引 起 爭 執 (2) 對 方 習 慣 (2) 素 引 發 受 對 方 排 斥 (1) 對 方 先 不 對 (2) 對 方 對 我 不 利 (1) 因 自 己 因 素 引 發 不 小 心 不 小 心 (3) 曖 昧 攻 擊 情 境 喚 起 的 實 際 經 驗 想 佔 為 己 有 (3) 故 意 陷 害 (2) 對 方 霸 道 (2) 對 方 誤 會 (1) 因 自 己 脾 氣 不 好 (2) 我 們 弄 錯 (1) 我 未 告 而 取 (1) 研 究 發 現 : 在 三 種 不 同 情 境 所 喚 起 的 實 際 經 驗 中, 社 會 性 攻 擊 型 學 童 容 易 將 攻 擊 行 為 解 釋 成 故 意 的 行 為 因 對 方 因 素 引 發 所 造 成 少 部 分 認 為 是 自 己 因 素 引 發 或 是 不 小 心 的 結 果, 這 與 Dodge 和 Frame(1982) 認 為 攻 擊 型 學 童 對 敵 意 意 圖 形 成 推 論, 而 以 攻 擊 線 索 來 解 讀 行 為 的 研 究 結 果 相 符 其 中, 較 多 認 為 是 報 復 故 意 的 行 為, 或 將 責 任 推 諉 給 對 方, 這 與 Lochman(1987) 認 為 攻 擊 型 學 童 由 於 對 同 儕 及 本 身 行 為 的 扭 曲 解 釋, 會 把 衝 突 的 責 任 歸 於 同 儕, 且 對 別 人 的 意 圖 的 歸 因 謬 誤, 反 倒 對 自 己 的 攻 擊 行 為 較 少 評 價 的 研 究 結 果 相 符 ( 三 ) 情 感 標 示 有 關 兒 童 在 實 際 經 驗 中 對 生 理 反 應 的 情 感 標 示, 經 研 究 者 歸 納 分 析 後, 大 致 可 歸 納 出 外 向 攻 擊 的 情 緒 內 向 攻 擊 的 情 緒 修 正 信 念 後 的 感 受 三 類 如 表 4-2-3, 其 中 類 別 命 名 的 意 義 如 下 : 1. 內 向 攻 擊 的 情 緒 : 指 的 是 自 己 本 身 內 在 的 負 面 的 情 緒 感 受, 如 不 好 意 思 羞 95

99 辱 2. 外 向 攻 擊 的 情 緒 : 指 的 是 對 外 在 人 物 或 事 件 所 產 生 的 負 面 情 緒 感 受, 如 生 氣 報 復 3. 修 正 信 念 後 的 感 受 : 指 的 是 一 種 認 知 修 正 後, 不 帶 有 攻 擊 性 的 情 緒 感 受 如 : 不 想 計 較 沒 有 關 係 研 究 發 現 : 社 會 性 攻 擊 型 學 童 對 生 理 反 應 的 情 感 標 示 明 顯 為 內 向 攻 擊 的 情 緒 及 外 向 攻 擊 的 情 緒 其 中, 在 肢 體 攻 擊 經 驗 中, 有 較 多 類 的 內 向 攻 擊 的 情 緒 標 示, 且 產 生 較 多 數 量 的 外 向 攻 擊 的 情 緒 而 且, 因 為 攻 擊 事 件 容 易 覺 得 自 己 冤 枉 心 情 不 佳, 有 生 氣 想 報 復 想 攻 擊 的 情 緒 反 應 這 種 結 果 與 Lochman 等 人 (1991) 認 為 攻 擊 型 學 童 對 生 氣 喚 起 的 情 感 有 過 度 的 標 記, 因 為 認 知 扭 曲 導 致 傾 向 以 攻 擊 的 情 緒 作 為 情 感 標 示 以 喚 起 情 境 時, 整 個 情 境 的 範 圍 都 將 被 窄 畫 的 研 究 結 果 相 符 研 究 者 亦 發 現 : 兒 童 在 情 感 標 示 時, 會 出 現 認 知 修 正 後 的 感 受 所 以, 特 別 將 其 命 名 為 修 正 信 念 後 的 感 受, 這 可 能 是 兒 童 在 事 件 後 或 訪 談 歷 程 中 出 現 的 自 我 修 正, 值 得 注 意 表 社 會 性 攻 擊 型 學 童 對 實 際 經 驗 的 情 感 標 示 分 析 表 ( 括 弧 內 的 數 字 表 示 人 數 ) 類 別 情 感 標 示 內 向 攻 擊 的 情 緒 外 向 攻 擊 的 情 緒 修 正 信 念 後 的 感 受 口 語 攻 擊 情 境 喚 起 的 實 際 經 驗 心 情 很 糟 (6) 冤 枉 倒 楣 (3) 害 羞 (1) 後 悔 (1) 想 報 復 (2) 生 氣 (2) 想 攻 擊 (1) 想 和 解 (2) 不 予 理 會 (1) 肢 體 攻 擊 情 境 喚 起 的 實 際 經 驗 冤 枉 (2) 厭 煩 (2) 無 奈 (2) 抱 歉 (1) 嫉 妒 (1) 緊 張 擔 心 (1) 很 生 氣 (4) 想 報 復 (2) 想 攻 擊 (2) 曖 昧 攻 擊 情 境 喚 起 的 實 際 經 驗 委 屈 冤 枉 (5) 厭 煩 (1) 著 急 (1) 想 攻 擊 (3) 很 生 氣 (2) 沒 有 關 係 (1) 沒 有 關 係 (1) 96

100 ( 四 ) 同 理 能 力 對 於 實 際 經 驗 中 的 同 理 能 力 : 在 實 際 經 驗 中 主 要 是 由 學 童 來 感 受 對 方 的 心 情 想 法 及 行 為 原 因 所 以, 研 究 者 將 歸 納 後 的 結 果 分 為 三 類 如 表 其 中 類 別 命 名 的 意 義 如 下 : 1. 自 我 愉 悅 的 情 緒 狀 態 : 意 指 對 方 在 衝 突 引 發 時, 是 主 要 的 攻 擊 者 或 挑 釁 者, 而 有 愉 悅 的 情 緒 和 感 受 例 如 : 好 玩 很 高 興 不 在 意 等 2. 憤 怒 的 情 緒 狀 態 : 意 指 學 童 察 覺 對 方 在 事 件 中, 因 為 衝 突 有 生 表 氣 想 攻 擊 想 報 復 等 的 情 緒 感 受 3. 內 在 負 面 情 緒 狀 態 : 意 指 學 童 察 覺 對 方 在 事 件 中, 因 為 衝 突 引 發 內 在 負 面 的 感 受, 如 : 難 過 不 舒 服 委 屈 等 表 社 會 性 攻 擊 型 學 童 對 實 際 經 驗 的 同 理 能 力 分 析 表 ( 括 弧 內 的 數 字 表 示 人 數 ) 類 別 情 感 標 示 口 語 攻 擊 情 境 喚 起 的 實 際 經 驗 肢 體 攻 擊 情 境 喚 起 的 實 際 經 驗 曖 昧 攻 擊 情 境 喚 起 的 實 際 經 驗 自 我 愉 悅 的 情 緒 狀 態 高 興 (2) 不 在 意 (1) 蓄 意 戲 弄 (4) 高 興 (4) 覺 得 好 玩 (3) 喜 歡 (2) 因 陷 害 欺 負 而 得 到 快 樂 (3) 高 興 (3) 霸 道 (2) 無 所 謂 (1) 憤 怒 的 情 緒 狀 想 報 復 (5) 不 好 意 思 (1) 想 報 復 (1) 態 生 氣 (4) 想 攻 擊 (2) 生 氣 報 復 (2) 內 在 負 面 情 緒 狀 態 難 過 不 舒 服 (5) 厭 惡 憎 恨 (3) 嫉 妒 (2) 倒 楣 (2) 厭 煩 (2) 嫉 妒 (1) 懷 疑 (1) 不 舒 服 (1) 研 究 發 現 : 社 會 性 攻 擊 型 學 童 在 肢 體 與 曖 昧 的 攻 擊 經 驗 中 覺 察 對 方 多 處 於 自 我 愉 悅 的 情 緒 狀 態, 但 在 口 語 攻 擊 的 經 驗 中, 則 較 常 覺 察 到 對 方 憤 怒 的 情 緒 狀 態 及 內 在 負 面 情 緒 狀 態 於 是 回 到 文 本 去 探 究 經 驗 本 質, 發 現 主 要 是 受 學 童 所 提 出 的 內 容 中, 自 己 所 處 的 角 色 不 同 所 影 響 如 果 自 己 是 受 害 者, 則 傾 向 對 方 是 自 我 愉 97

101 悅 的 情 緒 狀 態 ; 若 自 己 是 攻 擊 者 或 引 發 衝 突 者, 則 易 出 現 憤 怒 的 情 緒 狀 態 及 內 在 負 面 情 緒 狀 態 如 同 Feshbanch(1982) 所 提 同 理 能 力 是 一 種 複 雜 的 心 理 與 外 在 人 際 間 的 現 象, 包 括 數 種 認 知 及 其 作 用 與 技 巧 而 且 同 理 能 力 容 易 受 到 年 齡 因 素 衡 鑑 行 為 方 法 衡 鑑 意 義 所 影 響, 許 多 研 究 以 問 卷 方 式 來 衡 鑑 同 理 心, 通 常 以 所 提 特 點 衡 鑑 個 人 與 他 人 間 的 情 緒 狀 態, 即 使 指 的 是 在 情 境 範 圍 的 情 緒 狀 態 也 很 難 說 明 情 緒 與 行 為 之 間 的 關 係 (Eisenberg & Miller,1987;Miller & Eisenberg,1988) 由 此 可 知, 同 理 能 力 易 受 情 境 中 當 事 人 所 處 的 角 色 影 響 另 外, 研 究 者 分 析 社 會 性 攻 擊 型 學 童 覺 察 對 方 處 於 憤 怒 的 情 緒 狀 態 時, 傾 向 認 為 對 方 有 想 報 復 的 感 受, 而 且 可 以 覺 察 到 對 方 複 雜 的 內 在 負 面 的 情 緒 感 受 ( 五 ) 解 決 方 法 與 考 慮 後 果 社 會 性 問 題 解 決 方 式 主 要 為 可 能 解 決 方 法 的 提 出 及 這 些 方 法 會 帶 來 哪 些 後 果 的 思 考 於 是, 研 究 者 將 解 決 方 法 與 考 慮 後 果 各 分 做 三 個 類 型, 並 計 算 數 量, 再 加 以 分 析, 如 表 解 決 方 法 的 類 型 說 明 如 下 : 1. 善 意 積 極 的 方 法 : 解 決 衝 突 問 題 時, 不 直 接 針 對 人 攻 擊, 而 表 達 出 善 意 方 式, 如 : 和 他 和 解 請 師 長 協 助 解 決, 或 者 積 極 的 方 法, 如 : 自 己 努 力 改 變 事 實 勸 告 對 方 來 解 決 2. 中 立 的 方 法 : 對 於 衝 突 的 問 題 以 消 極 逃 避 的 方 法 回 應, 如 : 不 理 他 2. 敵 意 不 當 的 方 法 : 解 決 衝 突 問 題 時, 直 接 針 對 人 攻 擊, 如 打 他 罵 他, 或 以 不 適 當 的 方 式, 如 : 賄 賂 報 復 詛 咒 對 方 等 來 解 決 98

102 表 社 會 性 攻 擊 型 學 童 對 實 際 經 驗 的 解 決 方 法 分 析 表 類 別 方 法 善 意 積 極 的 方 法 中 立 的 方 法 敵 意 不 當 的 方 法 ( 括 弧 內 的 數 字 表 示 人 數 ) 口 語 攻 擊 情 境 喚 起 的 實 際 經 驗 1. 跟 老 師 說 (3) 2 跟 父 母 講 (3) 3. 和 解 (3) 4. 跟 他 講 清 楚 (2) 5. 找 人 來 協 助 (2) 6. 跟 他 道 歉 (3) 7. 自 我 反 省 (1)8 安 慰 他 (1) 9. 問 其 他 人 意 見 (1) 1. 不 理 會 (4) 2. 利 益 交 換 (4) 3. 躲 避 他 (2) 4. 自 己 先 忍 耐 (1) 1. 打 他 (6) 2. 當 場 翻 臉 (5) 3. 罵 他 (4) 4. 報 復 (3) 5. 質 問 對 方 或 與 對 方 理 論 (2) 6. 找 人 聯 合 來 欺 負 他 (2) 7. 與 他 斷 絕 關 係 (1) 8. 詛 咒 他 (1) 9. 威 脅 (1) 肢 體 攻 擊 情 境 喚 起 的 實 際 經 驗 1. 道 歉 (4) 2. 說 清 楚 (3) 3. 跟 自 己 或 對 方 的 父 母 說 (3) 4. 跟 老 師 說 (2) 5. 勸 他 (2) 6. 與 他 和 解 (2) 7. 請 人 協 助 (2) 8. 請 同 學 評 理 (1) 9. 藉 玩 來 解 決 (1) 1. 不 理 會 他 (1) 2. 忍 住 再 說 (1) 3. 跟 對 方 條 件 交 換 (1) 4. 視 對 方 表 現 的 情 形 而 定 (1) 5. 叫 第 三 者 不 要 亂 傳 (1) 1. 報 復 他 (6) 2. 警 告 他 (5) 3. 打 他 (5) 4. 質 問 他 或 找 他 理 論 (3) 5. 當 場 發 脾 氣 (2) 6. 反 抗 (2) 曖 昧 攻 擊 情 境 喚 起 的 實 際 經 驗 1. 跟 老 師 說 (3) 2. 跟 自 己 或 對 方 的 父 母 講 (3) 3. 原 諒 他 (3) 4. 解 釋 說 明 (2) 5. 拿 出 證 據 來 證 明 (2) 6. 勸 他 (1) 7. 請 訓 導 老 師 處 理 (1) 8. 直 接 把 東 西 還 他 (1) 9. 自 我 反 省 (1) 1. 無 所 謂 (3) 2. 不 理 會 他 (2) 3. 自 我 調 整 (2) 1. 當 場 拿 回 來 或 搶 回 來 (4) 2. 質 問 他 或 找 他 理 論 (3) 3. 拿 她 的 東 西 逼 他 還 (3) 4. 爭 執 吵 架 (3) 5. 警 告 (3) 6. 罵 他 (2) 7. 叫 他 賠 一 個 (2) 8. 陷 害 他 (2) 9. 告 密 (1) 10. 找 人 修 理 他 (1) 考 慮 後 果 是 由 學 童 針 對 所 提 出 的 解 決 方 法 思 考 其 可 能 帶 來 的 行 為 後 果 研 究 者 也 將 考 慮 後 果 的 類 型 分 為 三 類 加 以 統 計 數 量 及 分 析, 如 表 考 慮 後 果 的 類 型 說 明 如 下 : 1. 獲 致 解 決 的 後 果 : 可 以 讓 問 題 獲 致 解 決 的 結 果, 消 弭 攻 擊 衝 突 事 件, 如 : 兩 個 人 就 和 好 ; 被 老 師 處 罰 就 不 敢 了 2. 沒 有 後 果 : 沒 有 表 示 問 題 是 否 解 決 的 情 形, 如 : 不 知 道 會 怎 樣 3. 反 向 後 果 : 導 致 更 大 的 衝 突 或 不 好 的 結 果, 如 : 兩 個 人 就 吵 起 來 他 越 來 越 故 99

103 表 意 類 別 後 果 獲 致 解 決 的 後 果 社 會 性 攻 擊 型 學 童 對 實 際 經 驗 的 考 慮 後 果 分 析 表 ( 括 弧 內 的 數 字 表 示 人 數 ) 口 語 攻 擊 情 境 喚 起 的 實 際 經 驗 1. 他 再 也 不 敢 了 (8) 2. 向 我 道 歉 (6) 3. 他 被 處 罰 (5) 4. 可 以 解 決 (4) 5. 兩 人 關 係 更 好 (3) 6. 他 停 止 舉 動 (3) 7. 和 平 相 處 (2) 8. 我 比 較 安 全 (1) 9. 情 形 好 轉 (1) 沒 有 後 果 1. 無 聊 走 開 (4) 2. 不 會 理 我 (2) 3. 忘 記 (1) 4. 遠 離 我 (1) 5. 算 了 (1) 反 向 後 果 1. 他 會 繼 續 攻 擊 (6) 2. 絕 交 不 相 往 來 (4) 3. 兩 人 吵 架 打 架 (4) 4. 我 會 被 打 (3) 5. 他 會 報 復 (3) 6. 相 互 陷 害 中 傷 (3) 7. 告 訴 老 師 或 他 父 母 (3) 8. 變 本 加 厲 (2) 9. 頂 嘴 回 罵 (2) 10. 會 討 厭 我 (1) 11. 叫 人 來 打 我 (1) 肢 體 攻 擊 情 境 喚 起 的 實 際 經 驗 1. 對 方 不 敢 或 不 會 再 犯 (6) 2. 向 我 道 歉 (5) 3. 他 被 處 罰 (5) 4. 和 平 解 決 (3) 5. 兩 人 關 係 更 好 (2) 6. 情 形 好 轉 (2) 7. 會 改 過 (1) 1. 沒 有 辦 法 (1) 2. 不 會 理 我 (1) 3. 算 了 (1) 1. 兩 人 爭 執 (6) 2. 他 會 繼 續 攻 擊 (6) 3. 他 會 報 復 (4) 4. 絕 交 不 相 往 來 (4) 5. 相 互 陷 害 中 傷 (3) 6. 告 訴 老 師 或 他 父 母 (3) 7. 變 本 加 厲 (3) 8. 頂 嘴 回 罵 質 問 (3) 9. 我 會 被 處 罰 (2) 10. 找 人 來 修 理 我 (2) 11. 情 況 更 惡 化 (1) 曖 昧 攻 擊 情 境 喚 起 的 實 際 經 驗 1. 物 歸 原 主 (8) 2. 他 被 處 罰 (5) 3. 對 方 不 敢 或 不 會 再 犯 (4) 4. 澄 清 而 還 我 清 白 (2) 5. 他 向 我 道 歉 (1) 6. 心 情 好 過 些 (1) 7. 雙 方 和 解 (1) 1. 不 會 理 (3) 2. 忘 記 (1) 3. 互 不 干 涉 (1) 4. 算 了 (1) 5. 不 怪 他 (1) 1. 對 方 不 會 還 我 (6) 2. 兩 人 吵 架 打 架 (4) 3. 他 會 報 復 (3) 4. 他 故 意 整 弄 (3) 5. 變 本 加 厲 (2) 6. 頂 嘴 回 罵 (2) 7. 被 嘲 笑 看 不 起 (1) 8. 我 被 處 罰 (1) 9. 我 被 排 斥 (1) 10. 彼 此 怨 恨 對 方 (1) 11. 東 西 被 強 佔 (1) 研 究 發 現 : 1. 可 能 解 決 方 法 : 社 會 性 攻 擊 型 學 童 的 善 意 積 極 的 方 法 與 敵 意 不 當 的 方 法 呈 現 兩 極 化 且 佔 多 數 其 中, 積 極 善 意 的 方 法 以 跟 師 長 說 ( 包 括 老 師 父 母 對 方 父 母 ) 為 最 多, 再 則 希 望 以 溝 通 方 式 和 解 ( 如 : 找 對 方 談 請 人 協 助 ); 使 用 的 敵 意 不 當 的 方 法 打 罵 警 告 報 復 對 方 為 主, 尤 其 在 口 語 攻 擊 與 肢 體 攻 擊 的 經 驗 中 為 甚 2. 考 慮 後 果 : 社 會 性 攻 擊 型 學 童 出 現 較 多 獲 致 解 決 的 後 果 與 反 向 後 果 其 中, 獲 致 解 決 的 後 果 主 要 是 對 方 再 也 不 敢 及 對 方 被 處 罰 反 向 後 果 則 100

104 是 對 方 繼 續 攻 擊 兩 人 吵 架 打 架 對 方 報 復 等 3. 研 究 者 加 以 比 對 解 決 方 法 與 考 慮 後 果 的 關 係 發 現 : 在 社 會 性 攻 擊 型 學 童 的 解 決 方 式 中, 會 出 現 善 意 積 極 的 方 法 反 而 容 易 得 到 反 向 後 果, 敵 意 不 當 的 方 法 卻 容 易 得 到 獲 致 解 決 的 後 果 的 情 形, 例 如 : ( 例 一 ) 我 可 能 會 跟 老 師 說 他 們 都 罵 我, 讓 老 師 來 懲 罰 他 們!(#ㄐ-G-27) 老 師 會 懲 罰 他 們, 而 他 們 可 能 會 越 恨 我, 應 該 他 們 會 用 更 卑 鄙 更 不 好 的 手 段 來 恐 嚇 我 吧!(#ㄐ-G-31) ( 例 二 ) 找 一 些 人 去 認 識 他 一 下,( 所 謂 認 識?) 就 是 多 瞭 解 一 下 他 的 想 法, 看 他 為 什 麼 要 這 樣 對 我, 讓 他 會 怕 (#ㄛ-B-80) 我 們 就 不 會 再 有 爭 吵, 可 能 他 不 敢 對 我 怎 樣 了!(#ㄛ-B-85) 但 是, 部 分 是 善 意 積 極 的 方 法 可 以 達 到 獲 致 解 決 的 後 果 是 值 得 注 意 之 處, 有 助 於 提 供 此 類 學 童 正 向 認 知 的 思 考 方 式 4. 其 中 也 有 中 立 的 方 法 及 沒 有 後 果 是 屬 於 較 消 極 的 想 法 綜 上 所 述, 研 究 者 將 社 會 性 攻 擊 型 學 童 的 社 會 認 知 歷 程 加 以 整 理 如 下 表 : 衡 鑑 向 度 選 用 線 索 解 釋 情 感 標 示 同 理 能 力 解 決 方 法 考 慮 後 果 社 會 認 知 內 容 敘 述 較 多 由 線 索 延 伸 導 致 的 經 驗, 容 易 扭 曲 線 索 或 延 伸 過 度 認 知 內 容 容 易 對 敵 意 線 索 加 以 扭 曲, 對 其 意 圖 過 度 解 釋, 易 將 事 件 歸 咎 於 對 方 故 意 的 行 為 或 因 對 方 因 素 所 引 起 有 較 多 的 內 向 攻 擊 的 情 緒 及 外 向 攻 擊 的 情 緒, 肢 體 衝 突 的 情 境 尤 其 明 顯 會 因 其 在 事 件 中 的 角 色 影 響, 易 覺 察 到 對 方 內 在 負 面 的 情 緒 狀 態 及 外 在 憤 怒 的 情 緒 狀 態, 或 認 為 對 方 因 為 報 復 攻 擊 處 於 自 我 愉 悅 的 情 緒 狀 態 使 用 較 多 複 雜 的 敵 意 不 當 的 方 法 ; 較 複 雜 的 反 向 後 果 但 容 易 認 為 敵 意 不 當 的 方 法 可 以 有 獲 致 解 決 的 後 果, 反 倒 善 意 積 極 的 方 法, 不 見 得 一 定 能 解 決 問 題 伍 結 論 與 建 議 一 結 論 本 研 究 以 Lochman 等 人 (1991) 的 兒 童 氣 憤 和 攻 擊 行 為 的 社 會 認 知 模 式 為 理 論 依 101

105 據, 對 社 會 性 攻 擊 型 學 童 攻 擊 行 為 的 社 會 認 知 歷 程 進 行 衡 鑑 明 顯 可 見 社 會 性 攻 擊 型 學 童 容 易 因 其 對 事 件 的 線 索 產 生 認 知 扭 曲, 加 上 專 注 於 敵 意 線 索 來 自 於 不 當 經 驗 記 憶 錯 誤 的 情 感 標 示 及 因 自 己 角 色 覺 察 別 人 的 情 緒, 使 其 容 易 選 用 不 當 的 方 式 解 決 問 題 而 且, 研 究 者 自 編 的 兒 童 攻 擊 行 為 衡 鑑 工 具, 確 實 能 對 兒 童 攻 擊 行 為 的 社 會 認 知 內 涵 進 行 衡 鑑, 可 運 用 於 國 小 學 童 的 個 案 諮 商 歷 程 中, 協 助 尋 找 學 童 在 社 會 認 知 歷 程 上 的 問 題, 據 以 發 展 適 切 的 處 預 措 施, 實 質 的 兒 童 輔 導 工 作 者 加 以 應 用, 以 提 昇 輔 導 工 作 之 效 二 建 議 從 此 次 研 究 的 過 程 與 所 得 的 結 論, 研 究 者 有 以 下 建 議 : ( 一 ) 兒 童 心 理 界 應 針 對 各 類 型 兒 童 行 為 問 題 進 行 研 究, 以 發 展 更 精 準 的 衡 鑑 方 法 不 宜 停 留 在 傳 統 人 格 衡 鑑 的 籠 統 概 括 式 結 果, 對 於 發 展 介 入 輔 導 策 略, 並 無 助 益 應 進 一 步 發 展 特 定 行 為 的 精 準 式 衡 鑑 方 法, 強 調 衡 鑑 結 果 對 發 展 輔 導 策 略 的 貢 獻, 以 提 昇 心 理 衡 鑑 的 處 理 效 度 ( 二 ) 實 務 工 作 者 應 依 據 研 究 結 果 深 入 發 展 各 類 兒 童 問 題 行 為 的 輔 導 策 略, 以 提 昇 輔 導 介 入 的 有 效 性 例 如 : 針 對 社 會 性 攻 擊 型 學 童 的 社 會 認 知 衡 鑑 結 果, 發 現 此 類 兒 童 有 認 知 欠 缺 及 認 知 扭 曲 之 情 形 時, 輔 導 者 宜 以 認 知 改 變 價 值 澄 清 生 氣 控 制 同 理 心 訓 練 問 題 解 決 訓 練 等 方 式, 針 對 個 別 兒 童 的 認 知 缺 陷 加 以 矯 正 或 補 充 ( 方 惠 生, 民 89; 廖 鳳 池 等 人, 民 86), 並 能 夠 瞭 解 其 認 知 的 產 物, 作 為 認 知 重 建 的 基 礎 此 一 研 究 與 實 務 結 合 之 方 向, 將 可 大 幅 提 昇 輔 導 介 入 的 成 效, 建 立 諮 商 輔 導 的 專 業 權 威 參 考 文 獻 中 文 部 分 102

106 方 惠 生 ( 民 89): 社 會 性 攻 擊 型 與 非 社 會 性 攻 擊 型 學 童 的 社 會 認 知 衡 鑑 結 果 之 差 異 比 較 研 究 國 立 高 雄 師 範 大 學 教 育 心 理 與 輔 導 研 究 所 碩 士 論 文 方 惠 生 廖 鳳 池 ( 民 90) 兒 童 攻 擊 行 為 的 社 會 認 知 衡 鑑 人 際 衝 突 問 題 情 境 衡 鑑 方 法 簡 介 諮 商 與 輔 導 文 粹,6 期,1-21 廖 鳳 池 ( 民 85): 攻 擊 行 為 的 衡 鑑 方 法 與 輔 導 策 略 認 知 行 為 取 向 測 驗 與 輔 導,136 期, 廖 鳳 池 王 文 秀 田 秀 蘭 著 ( 民 86): 兒 童 輔 導 原 理 台 北 : 心 理 外 文 部 分 Bandura, A.(1977).Aggression:A social learning analysis.englewood Cliffs, NJ:Prentice-Hall. Cohen, R.,& Schleser, R.(1984)Congitive development and clinical implications.in A. W. Meyers & W. E. Craighead (Eds.).Cognitive behavior therapy with children. (PP.45-68).New York:Plenum Press. Dodge, k. A.(1985)Attributional bias in aggressive children. In P. C. Kendall (Ed.), Advances in cognitive-behavioral research and therapy (Vol.4).New York:Academic Press. Eisenberg, N.,& Miller. P. A.(1987).The relation of empathy to prosocial and related behaviors.psychological Bulletin, Feshbach, N. D.,& Feshbach, S.(1982).Empathy training and the relation of aggression:potentialities and limitations.academic Psychology Bulletin, 4, Gibbs, J. C., Potter, G., & Goldstein A. P.(1995). The EQUIP program:teaching responsible thinking and acting through a peer-helping approach.champaign, IL:Research Press. Gibbs, J. C., Potter, G., Goldstein A. P., & Brendtro, L.(1998). Frontiers in Psychoeducation : The EQUIP model with antisocial youth reclaiming children 103

107 and youth. The Journal of Emotional and Behavioral Problems,4, Kendall, P.C. (1991).Guiding theory for treating children and adolescents. In P. C. Kendall (Ed.).Child and adolescent therapy: Cognitive- behavioral procedures.new York: Grilford Press. Lochman, J. E.(1984).Psychological characteristics and assessment of aggressment of aggressive adolescent.in C. R.Keith,(Ed.),The aggressive adolesent : Clinical perspectives.(pp.17-62).new York:Free Press. Lochman, J. E. (1988). Self and peer perceptions and attributional biases of aggressive and nonaggressive boys in dyadic interaction. Journal of consulting and clinical Psychology, 55, Lochman, J.E. (1992). Cognitive behavioral intervention for aggressive boys: Three-year follow-up effects and preventive effects. Journal of consulting and clinical Psychology, 60, Lochman, J. E., White, K. J.,& Wayland, K.K.(1991).Cognitive-behavioral assessment And treatment with aggressive children.in P. C. Kendell. (ED.). Child and Adolescent therapy :Cognitive-behavior procedures,p.p New York: Guilford press. Novaco, R. W.(1979).The cognitive regulation of anger and stress. In P. C. Kendall & S. D. Hollon (Eds.), Cognitive-behavioral interventions: Theory, research and procedures. (pp ). New York: Academic Press. Rotter, J. B..(1966). Application of a social learning theory of personality. New York:Holt,Rinehart, & Winston. 104

108 附 件 一 人 際 衝 突 情 境 : 共 分 為 口 語 攻 擊 肢 體 攻 擊 及 曖 昧 攻 擊 三 種, 其 中 正 文 是 以 男 性 受 試 者 使 用 為 準, 若 受 試 者 為 女 性, 則 人 名 部 分 應 改 為 括 號 內 的 名 字 情 境 一 : 口 語 攻 擊 的 模 擬 情 境 : 下 課 的 時 候, 小 凱 ( 小 美 ) 從 走 廊 的 那 一 端 走 過 來, 一 邊 笑 一 邊 喊 著 : 大 肥 豬! 大 肥 豬! 一 隻 大 肥 豬!, 小 華 ( 小 珍 ) 沒 有 理 會 他 ( 她 ), 繼 續 往 前 走 著, 小 凱 ( 小 美 ) 跑 到 小 華 ( 小 珍 ) 的 面 前 越 叫 越 大 聲 結 果, 越 來 越 多 人 看 著 小 華 ( 小 珍 ), 這 個 時 候, 小 華 ( 小 珍 ) 臉 越 來 越 紅 情 境 二 : 肢 體 攻 擊 的 模 擬 情 境 放 學 時, 大 家 正 在 排 路 隊, 小 威 ( 小 玉 ) 就 排 在 小 智 ( 小 娟 ) 後 面, 他 ( 她 ) 的 身 體 一 直 碰 撞 到 小 智 ( 小 娟 ) 的 身 體 在 回 家 的 路 上, 小 威 ( 小 玉 ) 踩 到 了 小 智 ( 小 娟 ) 的 鞋 子, 險 些 讓 小 智 ( 小 娟 ) 跌 倒, 小 智 ( 小 娟 ) 轉 過 頭 來 告 訴 小 威 ( 小 玉 ): 你 可 不 可 以 小 心 一 點!, 他 ( 她 ) 們 繼 續 往 前 走, 小 威 ( 小 玉 ) 又 把 沙 子 踢 到 小 智 ( 小 娟 ) 的 腳 上 結 果, 小 智 ( 小 娟 ) 停 下 腳 步, 心 跳 得 很 快, 且 身 體 發 熱 情 境 三 : 曖 昧 的 模 擬 情 境 今 天, 小 明 ( 小 玲 ) 帶 球 到 學 校 來 下 課 的 時 候, 小 明 ( 小 玲 ) 不 在 位 子 上, 有 人 把 他 的 球 拿 出 去 玩, 上 課 時 竟 然 沒 把 球 拿 回 來 後 來, 同 學 告 訴 小 明 ( 小 玲 ): 球 是 阿 傑 ( 小 芬 ) 拿 去 玩 的, 但 是 他 問 阿 傑 ( 小 芬 ), 阿 傑 都 說 : 不 知 道 直 到 放 學 時, 小 明 ( 小 玲 ) 走 出 校 門 時, 看 到 阿 傑 ( 小 芬 ) 正 在 玩 的 一 個 球 好 像 就 是 他 ( 她 ) 的 球 小 明 心 跳 加 快, 滿 臉 通 紅 大 叫 : 那 個 球 是 我 的! 105

109 附 件 二 小 朋 友 你 好, 歡 迎 你 來 接 受 老 師 的 訪 談, 這 一 次 訪 談 主 要 是 要 與 你 談 談 你 對 一 些 事 情 的 看 法, 也 會 談 到 你 的 一 些 經 驗 在 訪 談 的 過 程 中, 你 可 以 輕 鬆 自 在 的 談, 希 望 你 盡 可 能 把 你 想 的 說 出 來, 你 與 老 師 的 談 話 內 容, 老 師 會 妥 善 保 密 等 一 下, 老 師 會 給 你 一 張 卡 片, 卡 片 上 會 有 一 段 文 字, 老 師 會 唸 出 這 段 文 字, 再 把 卡 片 收 回, 然 後 再 問 你 一 些 問 題 好! 我 們 現 在 開 始, 請 你 看 第 一 張 卡 片 研 究 者 讓 兒 童 看 人 際 衝 突 問 題 情 境 卡 片 時, 會 跟 著 復 述 一 次, 確 定 兒 童 看 完 後, 再 收 回 卡 片, 並 說 : 好! 現 在 老 師 要 問 你 幾 個 問 題 1. 請 你 用 自 己 的 話, 把 剛 剛 老 師 念 的 這 段 文 字 再 說 一 次 ( 選 用 線 索 ) 2. 你 覺 得 在 這 段 文 字 中, 小 華 ( 小 珍 ) 和 小 凱 ( 小 美 ) 之 間 是 發 生 什 麼 事 情?( 解 釋 ) 3. 你 覺 得 小 華 ( 小 珍 ) 為 什 麼 會 臉 紅?( 情 感 標 示 ) 4. 請 你 說 一 說 小 華 ( 小 珍 ) 當 時 的 感 受?( 同 理 心 ) 5. 你 覺 得 小 華 ( 小 珍 ) 可 以 用 哪 些 方 法 來 解 決?( 想 到 可 能 解 決 的 方 法 ) 6. 你 覺 得 小 華 ( 小 珍 ) 如 果 使 用 這 些 方 法, 會 有 什 麼 的 後 果? ( 考 慮 後 果 ) 106

110 焦 點 解 決 短 期 諮 商 對 低 自 尊 個 案 之 影 響 研 究 謝 蕙 春 1 蕭 文 2 國 立 暨 南 國 際 大 學 輔 導 與 諮 商 研 究 所 高 雄 市 永 清 國 民 小 學 教 師 1 1 摘 要 本 研 究 旨 在 瞭 解 焦 點 解 決 短 期 諮 商 對 低 自 尊 個 案 的 影 響 因 此, 本 研 究 採 質 性 研 究 取 向, 以 三 位 接 受 焦 點 解 決 短 期 諮 商 的 個 案 為 研 究 對 象, 依 據 研 究 目 的 及 研 究 問 題, 分 析 諮 商 逐 字 稿, 以 了 解 個 案 在 焦 點 解 決 短 期 諮 商 的 介 入 下, 知 覺 到 的 重 要 事 件, 以 及 重 要 事 件 如 何 引 發 自 尊 狀 態 的 轉 變 研 究 結 果 發 現 如 下 : 一 諮 商 中 個 案 所 知 覺 的 重 要 事 件 個 案 知 覺 到 的 重 要 事 件 有 開 放 個 人 資 料 描 述 和 探 索 個 人 本 質 及 情 感 重 要 訊 息 的 出 現 獲 得 頓 悟 和 瞭 解 生 動 的 溝 通 對 諮 商 員 表 達 出 強 烈 的 情 感 表 達 對 諮 商 外 生 活 情 境 的 強 烈 情 感 表 達 存 在 或 行 為 的 新 方 式 表 現 出 不 同 的 人 格 狀 態 幸 福 感 的 表 達 及 對 諮 商 過 程 的 學 習 共 十 一 項 個 案 在 諮 商 過 程 中 知 覺 到 的 重 要 事 件, 皆 是 強 化 個 案 認 為 自 己 的 困 擾 可 以 減 輕 或 解 決 的 正 向 事 件, 這 些 正 向 的 表 現 也 有 助 於 個 案 提 昇 自 信 與 自 尊 此 外, 就 諮 商 過 程 對 個 案 而 言, 本 身 也 是 一 個 廣 義 的 規 模 較 大 的 正 向 的 重 要 事 件 二 焦 點 解 決 短 期 諮 商 引 發 個 案 知 覺 之 重 要 事 件 正 向 開 始 和 例 外 架 構 引 發 的 重 要 事 件 是 : 開 放 個 人 資 料 正 向 開 始 例 外 架 構 及 假 設 解 決 引 發 的 重 要 事 件 是 : 重 要 訊 息 的 出 現 假 設 解 決 振 奮 性 引 導 107

111 評 量 性 問 句 重 新 再 架 構 及 外 在 化 問 句 引 發 的 重 要 事 件 是 : 表 達 存 在 或 行 為 新 方 式 例 外 架 構 假 設 解 決 因 應 式 問 句 重 新 再 架 構 及 正 向 回 饋 引 發 的 重 要 事 件 是 : 對 諮 商 過 程 的 學 習 目 標 架 構 例 外 架 構 評 量 性 問 句 重 新 再 架 構 及 正 向 回 饋 引 發 的 重 要 事 件 是 : 獲 得 頓 悟 與 了 解 假 設 解 決 引 發 的 重 要 事 件 是 : 表 達 對 諮 商 外 生 活 情 境 的 強 烈 情 感 振 奮 性 引 導 因 應 式 問 句 及 外 在 化 問 句 引 發 的 重 要 事 件 是 : 描 述 和 探 索 個 人 的 本 質 與 情 感 三 重 要 事 件 引 發 個 案 自 尊 狀 態 之 轉 變 個 案 自 尊 的 轉 變 包 括 : 擴 大 對 自 己 的 認 識 客 觀 看 待 外 界 與 他 人 以 正 向 的 態 度 看 待 事 物 對 自 己 的 各 部 分 更 多 的 接 納 覺 得 自 己 有 價 值 體 驗 到 自 己 有 力 量 能 夠 表 達 自 己 的 意 見 為 自 己 做 決 定 或 採 取 行 動 能 夠 說 出 真 實 感 受 能 延 宕 自 我 需 求 等 十 項 同 時 也 發 現 個 案 自 尊 狀 態 的 轉 變 受 到 十 一 項 重 要 事 件 的 影 響 本 研 究 根 據 上 述 研 究 結 果 加 以 討 論, 並 據 此 結 果 提 供 若 干 建 議 以 供 諮 商 工 作 者 及 未 來 研 究 者 的 參 考 依 據 關 鍵 字 : 焦 點 解 決 短 期 諮 商 低 自 尊 個 案 重 要 事 件 質 性 研 究 第 一 章 緒 論 本 章 內 容 主 要 敘 述 本 研 究 之 動 機 與 目 的 ; 提 出 研 究 問 題 與 假 設 與 名 詞 釋 義 本 章 共 分 為 三 節 : 第 一 節 為 研 究 動 機 與 目 的 ; 第 二 節 為 研 究 問 題 ; 第 三 節 為 名 詞 釋 義 第 一 節 研 究 動 機 與 目 的 自 尊 是 一 個 心 理 名 詞, 每 個 人 的 生 活 似 乎 都 與 它 息 息 相 關 (Bednar, Wells & 108

112 Peterson, 1989), 在 心 理 學 領 域 中, 自 尊 也 是 一 個 重 要 的 研 究 議 題 (Greenier, Kernis, & Waschull, 1995) 而 綜 合 國 外 研 究 者 (Branden, 1994 ; Campbell, Chew & Scratchley, 1991 ; Rosenberg, 1965 ; Coopersmith, 1967) 對 自 尊 的 定 義 : 自 尊 是 個 人 參 照 自 己 或 他 人 的 標 準 來 進 行 自 我 評 估 的 歷 程, 透 過 主 觀 的 自 我 認 可, 認 定 自 我 價 值, 並 由 此 產 生 行 為 表 現, 是 一 種 對 自 我 肯 定 之 程 度 Street 及 Isaacs(1998) 指 出 青 少 年 現 正 處 於 自 尊 發 展 的 關 鍵 時 刻, 若 無 良 好 的 人 格 發 展, 會 形 成 負 向 的 自 我 概 念 及 評 價, 對 未 來 人 生 的 開 展 也 會 有 不 良 的 影 響 ; 由 此 可 知, 自 尊 在 青 少 年 發 展 上 扮 演 重 要 的 角 色, 因 為 這 時 期 的 個 體 不 但 在 成 長 與 發 展 上 面 臨 獨 特 的 轉 換 與 調 適, 也 必 須 形 成 對 自 我 的 認 同 與 接 納, 才 能 發 展 出 健 全 的 自 尊 狀 態 根 據 Tice( 1993) 研 究 指 出, 低 自 尊 者 並 非 是 一 個 與 高 自 尊 者 完 全 相 反 的 個 體, 一 個 低 自 尊 的 人 卻 並 不 必 然 認 為 自 己 就 是 不 好 的 換 句 話 說, 所 謂 的 低 自 尊, 只 是 相 對 的, 並 不 是 絕 對 的 ; 因 此 低 自 尊 的 人 並 不 是 以 一 個 相 反 的 方 式 來 描 述 他 們 自 己, 他 們 也 不 會 說 自 己 是 一 個 一 無 是 處 毫 無 能 力 的 失 敗 者 由 此 可 知 自 尊 涉 及 的 層 面 包 括 自 我 期 許 自 我 評 價 自 我 感 受 及 累 積 的 自 我 態 度 ; 在 發 展 的 過 程 中, 個 體 需 要 由 他 人 的 眼 光 及 回 饋 中, 學 習 到 對 自 我 的 評 價 標 準, 自 我 評 價 與 實 際 表 現 產 生 差 距 時, 其 則 反 映 了 個 人 自 尊 差 異 的 程 度 除 了 重 視 自 尊 的 狀 態 對 青 少 年 的 影 響 研 究 趨 勢 及 滿 足 生 活 需 求 之 外, Elliott(1983) 認 為 應 探 討 在 諮 商 過 程 中 諮 商 員 與 當 事 人 的 知 覺 與 經 驗, 並 透 過 他 們 知 覺 重 要 的 事 件 來 認 定 諮 商 結 果 對 個 案 所 造 成 的 影 響 事 件 可 以 定 義 為 諮 商 過 程 中 重 要 歷 程 的 一 個 段 落, 由 諮 商 員 與 個 案 在 一 段 互 動 中, 一 起 經 驗 一 段 有 意 義 的 時 刻, 並 造 成 一 特 定 的 語 言 規 則 作 為 此 時 刻 或 段 落 的 界 限 ; 換 言 之, 就 是 個 案 在 該 次 諮 商 中 記 得 某 些 特 定 的 事 件, 為 此 去 了 解 諮 商 如 何 達 到 積 極 且 持 久 的 效 果 ; 因 此, 重 要 事 件 可 視 為 另 一 個 影 響 諮 商 結 果 的 重 要 因 素 ( 陳 斐 娟, 民 86) 若 依 現 今 的 諮 商 趨 勢 均 以 結 果 來 看 待 整 個 諮 商 過 程, 似 乎 無 法 全 然 反 映 個 案 在 過 程 中 所 知 覺 的 重 要 事 件 對 該 結 果 之 影 響, 這 些 影 響 關 係 著 能 否 使 效 果 持 久 且 正 向 的 因 素 ; 方 家 銘 ( 民 89) 提 到 在 諮 商 過 程 中, 諮 商 員 是 否 注 意 到 個 案 知 覺 的 重 要 事 件, 會 影 響 諮 商 的 成 效 ; 因 此, 在 本 研 109

113 究 中, 希 望 透 過 個 案 的 角 度, 客 觀 了 解 是 何 種 重 要 事 件 影 響 諮 商 效 果, 藉 此 以 提 昇 諮 商 員 的 自 我 覺 察 度, 增 進 個 案 的 福 祉 在 國 內, 陳 秉 華 和 廖 鳳 池 ( 民 82) 以 及 董 華 欣 ( 民 80) 探 討 台 灣 大 學 生 尋 求 心 理 諮 商 的 經 驗 和 意 願 時 也 發 現, 絕 大 多 數 的 個 案 只 談 一 至 二 次 就 結 束 就 此 而 言, 短 期 或 限 定 時 間 次 數 (time-limited) 取 向 的 諮 商 是 符 合 實 際 現 況, 亦 是 時 勢 所 趨 因 此, 焦 點 解 決 短 期 心 理 諮 商 模 式 (solution- focused brief counseling model) 正 因 其 省 時 之 優 點 在 國 內 外 迅 速 竄 起, 廣 泛 應 用 在 有 時 間 限 制 的 諮 商 情 境 中 焦 點 解 決 短 期 諮 商 是 以 積 極 肯 定 個 案 的 能 力 與 成 功 經 驗, 增 加 低 自 尊 個 案 的 自 信, 視 個 案 是 問 題 的 專 家, 將 焦 點 放 在 個 案 的 效 能 曾 經 嘗 試 過 的 經 驗, 以 及 未 來 的 可 改 變 的 可 能 的 解 決 方 法 ( 許 維 素, 民 92); 此 外,Murphy(1997) 也 認 為 焦 點 解 決 短 期 諮 商 帶 給 青 少 年 信 心, 增 強 對 未 來 生 活 的 希 望, 鼓 勵 設 定 合 理 的 目 標, 而 願 意 促 進 小 改 變 的 發 生 與 持 續, 這 也 是 對 未 來 充 滿 憧 憬 的 青 少 年 所 需 要 的 畢 竟, 自 尊 的 最 持 久 效 果, 是 個 案 要 發 自 內 心 地 相 信 自 己, 運 用 屬 於 自 己 的 資 源 與 力 量, 如 此 才 能 有 持 久 的 能 量 來 轉 變 個 人 的 自 尊 狀 態 Murphy(1997) 亦 認 為 青 少 年 發 展 階 段 上 有 獨 立 及 自 我 認 同 的 需 求, 焦 點 解 決 模 式 以 個 案 的 觀 點 看 問 題, 並 由 個 案 決 定 目 標, 發 展 自 己 的 行 動, 使 之 為 自 己 負 責, 除 了 增 加 其 自 尊 外, 也 發 展 出 對 自 己 是 獨 特 的 觀 感 ; 同 時, 使 個 案 嘗 試 找 出 可 能 影 響 自 己 的 重 要 事 件, 體 驗 個 別 的 影 響 累 積 之 後, 所 導 致 明 顯 的 改 變, 並 使 個 案 經 由 另 一 個 角 度 覺 察 影 響 自 己 改 變 的 重 要 事 件 為 何, 進 而 探 討 該 事 件 對 其 自 尊 狀 態 的 影 響 因 此, 了 解 在 焦 點 解 決 短 期 諮 商 的 實 際 介 入 過 程 中, 低 自 尊 個 案 是 如 何 知 覺 重 要 事 件 以 產 生 轉 變 (Mahrer, 1988), 是 一 個 值 得 深 入 探 究 的 議 題 但 有 關 焦 點 解 決 短 期 諮 商 與 重 要 事 件 之 互 動 關 係 的 研 究 非 常 缺 乏, 故 研 究 者 欲 探 討 在 運 用 焦 點 解 決 短 期 諮 商 的 過 程 中, 重 要 事 件 是 如 何 促 動 低 自 尊 個 案 的 轉 變, 希 望 透 過 本 研 究, 能 從 重 要 事 件 的 角 度 更 深 入 了 解 焦 點 解 決 短 期 諮 商 對 低 自 尊 個 案 的 幫 助 因 此 本 研 究 之 主 要 目 的 如 下 : 1. 探 討 焦 點 解 決 短 期 諮 商 引 發 重 要 事 件 110

114 (1) 個 案 對 重 要 事 件 的 知 覺 (2) 焦 點 解 決 短 期 諮 商 技 術 對 重 要 事 件 的 引 發 2. 了 解 重 要 事 件 對 低 自 尊 個 案 自 尊 狀 態 的 影 響 3. 歸 納 研 究 結 果 和 文 獻 資 料, 綜 合 上 述 並 提 出 建 議, 作 為 學 校 輔 導 工 作 者 及 教 師 參 考 第 二 節 研 究 問 題 根 據 研 究 動 機 與 目 的, 本 研 究 擬 了 解 下 列 問 題 : 一 低 自 尊 個 案 在 諮 商 過 程 中 知 覺 重 要 事 件 的 情 況 如 何? 二 焦 點 解 決 短 期 諮 商 如 何 引 發 重 要 事 件? 三 探 討 在 焦 點 解 決 短 期 諮 商 過 程 中, 重 要 事 件 對 低 自 尊 個 案 自 尊 狀 態 的 影 響 如 何? 第 三 節 名 詞 釋 義 根 據 本 研 究 之 目 的 與 問 題, 為 便 於 有 關 變 項 之 分 析 與 討 論, 茲 將 本 研 究 所 探 討 的 重 要 名 詞 定 義 如 下 : 一 低 自 尊 個 案 所 謂 低 自 尊 是 指 對 自 我 缺 乏 價 值 感, 對 個 人 自 我 評 價 與 重 要 性 感 到 懷 疑 與 否 定, 並 在 學 業 成 就 身 體 體 能 人 際 事 物 及 家 庭 事 務 上, 有 較 負 面 的 感 受 與 評 價, 且 對 生 活 產 生 干 擾 本 研 究 之 低 自 尊 個 案 係 由 學 校 導 師 與 輔 導 老 師 轉 介 而 來, 造 成 其 低 自 尊 的 主 要 因 素 包 含 人 際 問 題 課 業 問 題 外 表 困 擾 家 庭 問 題 等 111

115 二 重 要 事 件 本 研 究 的 重 要 事 件 係 採 用 Martin, Martin 及 Slemon(1989) 將 Mahrer 和 Nadler(1986) 的 好 時 機 分 類 表 延 伸 為 重 要 事 件 (important event) 分 類 表, 共 歸 類 發 展 出 十 一 項 重 要 事 件 的 重 要 事 件 分 類 表 三 焦 點 解 決 短 期 諮 商 焦 點 解 決 短 期 諮 商 是 由 de Shazer 及 Insoo Berg(1986) 在 短 期 家 族 諮 商 中 心 發 展 出 來 的, 此 諮 商 模 式 強 調 個 案 是 自 己 的 問 題 專 家, 認 為 個 案 的 小 改 變 會 產 生 更 大 的 改 變, 因 此, 找 出 個 案 成 功 的 經 驗 與 例 外 事 件, 而 不 著 重 在 問 題 成 因 的 探 討, 並 用 個 案 的 語 言 重 新 建 構 個 案 的 問 題 創 造 改 變 ; 所 使 用 的 技 術 包 括, 正 向 開 始 目 標 架 構 等 技 術 四 自 尊 狀 態 本 研 究 的 自 尊 狀 態 依 據 吳 欣 怡 ( 民 88) 及 周 奕 伶 ( 民 91) 對 高 低 自 尊 者 的 思 考 感 受 及 行 為 表 現 的 看 法, 認 為 個 案 在 諮 商 後, 對 自 己 的 思 考 感 受 或 行 為 表 現 有 較 正 面 的 評 價, 並 且 對 未 來 有 積 極 的 信 念 可 以 持 續 改 變 112

116 第 二 章 文 獻 探 討 ( 略 ) 第 一 節 低 自 尊 對 青 少 年 的 影 響 壹 自 尊 的 定 義 貳 自 尊 的 理 論 與 依 據 參 自 尊 的 發 展 與 影 響 肆 低 自 尊 個 案 的 特 徵 伍 低 自 尊 個 案 的 輔 導 與 效 果 第 二 節 焦 點 解 決 短 期 諮 商 模 式 的 理 論 背 景 及 應 用 壹 焦 點 解 決 短 期 諮 商 發 展 與 緣 起 貳 焦 點 解 決 短 期 諮 商 基 本 理 念 及 方 法 參 焦 點 解 決 短 期 諮 商 的 實 施 過 程 肆 焦 點 解 決 短 期 諮 商 之 介 入 策 略 及 技 術 第 三 節 焦 點 解 決 短 期 諮 商 與 重 大 事 件 的 關 係 壹 諮 商 歷 程 中 的 重 大 事 件 對 個 案 的 影 響 貳 焦 點 解 決 短 期 諮 商 與 重 要 事 件 的 知 覺 之 關 係 探 討 參 重 要 事 件 與 自 尊 狀 態 之 關 係 113

117 第 三 章 研 究 方 法 本 章 主 要 包 含 與 研 究 的 設 計 和 實 施 有 關 的 內 容, 共 分 為 下 列 五 節 : 一 研 究 設 計 ; 二 研 究 對 象 ; 三 研 究 工 具 及 研 究 者 角 色 ; 四 研 究 過 程 ; 茲 分 別 說 明 如 下 第 一 節 研 究 設 計 以 下 為 本 研 究 之 研 究 架 構 圖 3-1: 圖 3-1 研 究 架 構 圖 焦 點 解 決 短 期 諮 商 技 術 引 發 重 要 事 件 引 發 自 尊 狀 態 第 二 節 研 究 對 象 本 研 究 之 研 究 對 象 為 某 國 中 一 年 級 學 生 中 經 導 師 主 觀 判 定 具 有 人 際 課 業 家 庭 或 外 表 等 困 擾, 後 經 研 究 者 當 面 會 談 且 願 意 接 受 本 次 諮 商 個 案 群 組 中, 選 出 符 合 低 自 尊 的 口 語 及 心 理 特 徵 之 三 位 自 尊 低 落 之 個 案 ; 面 談 內 容 除 告 知 個 案 本 研 究 之 目 的 方 式 資 料 處 理 外, 並 徵 求 個 案 意 願 簽 寫 諮 商 同 意 書 第 三 節 研 究 工 具 及 研 究 者 角 色 一 焦 點 解 決 短 期 諮 商 技 術 本 研 究 參 考 焦 點 解 決 短 期 諮 商 相 關 文 獻 (Berg, 1994;de Shazer, 1988; 蕭 文, 114

118 民 88; 陳 清 泉, 民 89; 何 仲 蓉, 民 91; 許 維 素, 民 92), 歸 納 整 理 焦 點 解 決 短 期 諮 商 技 術 之 解 釋 及 問 句 範 例 二 重 要 事 件 分 類 表 本 研 究 之 重 要 事 件 分 類 表 主 要 以 Mahrer, Nadler 及 Slemon(1989) 所 發 展 用 以 描 述 諮 商 歷 程 中 當 事 人 顯 示 治 療 的 進 展 改 進 進 步 和 改 變 之 好 時 機 分 類 表 作 為 歸 納 重 要 事 件 之 基 礎 三 每 次 諮 商 後 的 重 要 事 件 訪 談 大 綱 本 研 究 的 訪 談 大 綱 主 要 的 目 的 是 蒐 集 諮 商 過 程 中 個 案 對 重 要 事 件 的 看 法, 訪 談 大 綱 係 參 考 方 家 銘 ( 民 89) 的 訪 談 大 綱 初 步 擬 定, 然 後 透 過 試 驗 性 研 究 之 澄 清, 並 與 指 導 教 授 進 行 討 論 修 改 編 製 而 成 此 外, 在 正 式 諮 商 結 束 後, 即 刻 請 訪 談 員 依 據 訪 談 大 綱 訪 問 個 案, 並 將 訪 談 內 容 錄 音 及 紀 錄 四 自 尊 狀 態 表 自 尊 狀 態 的 變 化 編 碼 係 參 考 高 低 自 尊 者 之 相 關 文 獻 ((Baumeister, Tice & Hutton, 1989;Branden, 1994;Harris & Snyder, 1988;McWhirten, McWhirten, & McWhirten, 1993;Reid, 1989; 吳 怡 欣, 民 88), 歸 納 整 理 青 少 年 的 自 尊 狀 態 以 作 為 編 碼 的 核 心 依 據 五 個 案 追 蹤 訪 談 大 綱 本 研 究 的 追 蹤 訪 談 大 綱 主 要 是 了 解 個 案 在 透 過 焦 點 解 決 短 期 諮 商 的 介 入 下, 在 個 人 家 庭 事 務 學 業 成 就 身 體 體 能 及 人 際 方 面 的 轉 變, 因 此, 本 研 究 參 考 周 奕 玲 ( 民 91) 的 個 案 追 蹤 訪 談 大 綱, 並 與 指 導 教 授 討 論 後 擬 定, 在 諮 商 後 一 個 月 對 個 案 進 行 追 蹤 訪 談, 並 將 訪 談 內 容 錄 音 及 紀 錄 115

119 六 試 驗 性 訪 談 員 研 究 者 邀 請 一 位 熟 悉 本 研 究 目 的 及 嫻 熟 焦 點 解 決 短 期 諮 商 技 術 之 研 究 生 擔 任 訪 談 員, 並 於 研 究 者 與 一 位 個 案 進 行 三 次 諮 商 後, 由 訪 談 員 針 對 諮 商 內 容 與 個 案 進 行 半 結 構 式 訪 談, 透 過 試 驗 性 研 究 了 解 個 案 對 於 訪 談 大 綱 的 反 應 如 何, 對 於 不 清 楚 及 不 妥 之 處 進 行 澄 清 與 修 正 第 四 節 研 究 過 程 本 研 究 的 研 究 過 程 依 序 為 : 第 一 次 篩 選 : 第 一 次 篩 選 之 前, 研 究 者 先 與 輔 導 組 長 溝 通 低 自 尊 個 案 的 定 義, 再 透 過 輔 導 組 長 與 一 年 級 各 班 導 師 協 調 並 提 供 相 關 參 考 資 料, 請 導 師 提 供 日 常 表 現 符 合 自 尊 低 落 特 徵 者, 再 進 行 第 二 次 篩 選 一 第 二 次 篩 選 : 面 談 確 認 與 徵 求 意 願 與 通 過 第 一 階 段 篩 選 之 同 學 進 行 個 別 面 談, 以 了 解 其 是 否 符 合 自 尊 低 落 之 標 準, 並 徵 詢 符 合 者 是 否 具 有 意 願 成 為 本 研 究 之 個 案 三 進 行 個 別 諮 商 及 資 料 蒐 集 為 避 免 影 響 個 案 的 課 業, 個 案 諮 商 時 間 以 午 休 時 間 為 原 則, 並 於 學 校 的 個 別 諮 商 室 進 行 諮 商, 每 週 乙 次, 單 次 不 超 過 40~50 分 鐘 為 限, 單 一 個 案 總 諮 商 次 數 為 5~6 次, 並 於 諮 商 過 程 中 全 程 透 過 錄 音 方 式 紀 錄 晤 談 內 容 116

120 四 諮 商 後 立 即 訪 談 為 了 解 焦 點 解 決 短 期 諮 商 的 介 入 下, 個 案 於 每 次 諮 商 後 自 尊 轉 變 的 狀 況 及 其 知 覺 之 重 要 事 件 為 何, 因 此, 在 每 次 諮 商 員 與 個 案 晤 談 結 束 後, 請 訪 談 員 於 晤 談 結 束 後 對 個 案 進 行 有 關 諮 商 歷 程 中 重 要 事 件 及 晤 談 感 受 的 訪 問 訪 問 時 間 約 十 至 二 十 分 鐘, 也 以 錄 音 方 式 紀 錄 訪 談 內 容 五 追 蹤 訪 談 本 研 究 在 諮 商 後 一 個 月, 對 三 個 個 案 進 行 追 蹤 訪 談, 以 輔 助 諮 商 過 程 分 析, 並 和 諮 商 後 事 後 訪 談 內 容 做 一 對 照, 以 了 解 個 案 諮 商 效 果 的 持 續 度 以 及 是 否 有 新 的 改 變 狀 況 第 五 節 資 料 分 析 本 研 究 以 焦 點 解 決 短 期 諮 商 理 論 為 主 軸, 加 入 重 要 事 件 的 分 類, 以 質 性 研 究 的 資 料 處 理 程 序, 對 諮 商 師 的 口 語 技 巧, 以 及 個 案 在 諮 商 中 諮 商 後 的 訪 談 內 容 進 行 編 碼, 並 於 諮 商 中 止 一 個 月 後, 進 行 訪 談 以 達 到 追 蹤 的 效 果 其 處 理 程 序 如 下 : 一 資 料 整 理 二 資 料 分 析 : ( 一 ) 轉 謄 逐 字 稿 ( 二 ) 編 碼 原 則 : 根 據 研 究 目 的, 擬 出 編 碼 原 則 三 編 碼 的 信 度 分 析 研 究 者 與 協 同 編 碼 員 針 對 晤 談 內 容 分 別 進 行 編 碼 研 究 者 與 協 同 編 碼 員 在 第 一 次 編 碼 之 後, 針 對 不 一 致 的 部 分 充 分 進 行 討 論, 尋 求 編 碼 的 共 識, 開 始 建 立 初 步 的 一 致 性, 在 個 案 部 分 與 協 同 編 碼 員 一 致 性 達.80, 諮 商 技 術 的 編 碼 一 致 性 達.83 之 後, 其 餘 的 編 碼 工 作 則 由 研 究 者 獨 立 完 成 117

121 四 資 料 的 效 度 檢 核 : 為 了 解 諮 商 員 的 技 巧 中 如 何 促 使 個 案 自 尊 的 轉 變, 並 知 覺 到 重 要 事 件 產 生 轉 變 的 機 制, 將 逐 字 稿 資 料 交 予 個 案 檢 核, 以 確 保 無 誤 解 其 意 外, 並 於 每 次 諮 商 後 進 行 個 案 訪 談, 以 便 將 個 案 知 覺 到 的 重 要 事 件 部 分 和 逐 字 稿 中 的 內 容 相 互 對 照, 以 確 認 個 案 改 變 因 子 的 重 要 性 118

122 第 四 章 研 究 結 果 與 討 論 ( 略 ) 第 一 節 個 案 知 覺 的 重 要 事 件 壹 個 案 A 在 四 次 諮 商 中 知 覺 的 重 要 事 件 貳 個 案 B 在 四 次 諮 商 中 知 覺 的 重 要 事 件 參 個 案 C 在 四 次 諮 商 中 知 覺 的 重 要 事 件 肆 諮 商 中 個 案 所 知 覺 的 重 要 事 件 第 二 節 焦 點 解 決 短 期 諮 商 技 術 對 低 自 尊 個 案 重 要 事 件 之 引 發 壹 諮 商 中 所 使 用 之 焦 點 解 決 技 術 貳 焦 點 解 決 諮 商 技 術 如 何 引 發 個 案 知 覺 重 要 事 件 第 三 節 個 案 自 尊 狀 況 之 影 響 壹 個 案 在 諮 商 後 自 尊 狀 態 的 轉 變 貳 個 案 A 的 自 尊 狀 態 參 個 案 B 的 自 尊 狀 態 肆 個 案 C 的 自 尊 狀 態 119

123 第 五 章 結 論 與 建 議 為 了 解 焦 點 解 決 短 期 諮 商 如 何 引 發 重 要 事 件 個 案 知 覺 到 的 重 要 事 件, 及 重 要 事 件 如 何 引 發 個 案 自 尊 狀 態 的 改 變, 本 研 究 以 三 位 自 尊 低 落 的 國 中 生 進 行 諮 商, 並 根 據 研 究 結 果 歸 納 研 究 結 論 與 建 議, 以 作 為 諮 商 工 作 者 之 參 考 第 一 節 結 論 綜 合 資 料 分 析 的 結 果 與 發 現, 得 到 以 下 的 結 論 : 一 諮 商 中 個 案 所 知 覺 的 重 要 事 件 : 1. 在 諮 商 過 程 中 個 案 知 覺 到 的 重 要 事 件 有 開 放 個 人 資 料 描 述 和 探 索 個 人 本 質 及 情 感 重 要 訊 息 的 出 現 獲 得 頓 悟 和 瞭 解 生 動 的 溝 通 對 諮 商 員 表 達 出 強 烈 的 情 感 表 達 對 諮 商 外 生 活 情 境 的 強 烈 情 感 表 達 存 在 或 行 為 的 新 方 式 表 現 出 不 同 的 人 格 狀 態 幸 福 感 的 表 達 及 對 諮 商 過 程 的 學 習 共 十 一 項 2. 由 於 每 個 個 案 的 獨 特 性, 因 此 在 諮 商 後 的 立 即 事 後 訪 談, 個 案 所 知 覺 到 的 訊 息 不 同, 所 認 定 的 重 要 事 件 就 有 差 異 3. 在 每 次 諮 商 中, 個 案 幾 乎 皆 有 知 覺 到 開 放 個 人 資 料 一 項 之 重 要 事 件 4. 個 案 A 知 覺 到 的 重 要 事 件, 是 有 連 貫 性 的, 除 了 開 放 個 人 資 料 之 外, 以 對 諮 商 過 程 的 學 習 為 最 豐 富 5. 個 案 B 知 覺 到 的 重 要 事 件 所 呈 現 的 方 式 比 較 是 分 散 性 的 6. 個 案 C 的 重 要 事 件 以 表 達 存 在 或 行 為 的 新 方 式 與 對 諮 商 過 程 的 學 習 最 為 豐 富 120

124 7. 個 案 在 第 一 次 諮 商 中, 皆 能 知 覺 到 對 諮 商 過 程 的 學 習 之 重 要 事 件 8. 個 案 在 第 四 次 諮 商 中, 皆 有 知 覺 到 獲 得 頓 悟 及 了 解 之 重 要 事 件 綜 合 研 究 結 果, 個 案 在 諮 商 過 程 中 知 覺 到 的 重 要 事 件, 皆 是 強 化 個 案 認 為 自 己 的 困 擾 可 以 減 輕 或 解 決 的 正 向 事 件, 這 些 正 向 的 表 現 也 有 助 於 個 案 提 昇 自 信 與 自 尊 此 外, 在 諮 商 過 程 中, 諮 商 員 重 視 個 案 基 本 資 料 的 蒐 集 個 案 情 感 的 投 入 諮 商 員 的 處 理 能 夠 協 助 個 案 獲 得 了 解 與 頓 悟, 並 且 希 望 個 案 能 有 行 動, 因 為 這 些 對 個 案 而 言 皆 是 具 有 正 向 意 義 的 重 要 事 件 ; 此 外, 就 諮 商 過 程 對 個 案 而 言, 本 身 也 是 一 個 廣 義 的 規 模 較 大 的 正 向 的 重 要 事 件 二 諮 商 中 所 使 用 之 焦 點 解 決 短 期 諮 商 技 術 : ( 一 ) 諮 商 員 使 用 之 焦 點 解 決 短 期 諮 商 技 術 次 數 之 探 討 1. 諮 商 員 所 使 用 之 焦 點 解 決 諮 商 技 術 以 正 向 回 饋 使 用 最 多 2. 諮 商 員 在 四 次 諮 商 中, 依 照 個 案 的 問 題 不 同, 運 用 不 同 的 諮 商 技 術 3. 個 案 A 的 困 擾 主 要 來 自 同 儕 及 家 庭, 因 此 運 用 較 多 的 關 係 導 向 問 句 來 探 討 彼 此 的 互 動 關 係, 並 且 也 運 用 例 外 架 構 來 強 調 個 案 所 做 的 努 力 及 改 變 4. 個 案 B 的 覺 察 力 高, 提 及 自 己 認 為 有 自 信 的 部 分 時, 諮 商 員 除 給 予 鼓 勵 及 讚 賞 外, 也 提 醒 個 案 改 變 需 要 有 持 續 性, 並 且 運 用 例 外 架 構 來 強 化 個 案 的 成 功 經 驗 5. 個 案 C 的 困 擾 主 要 來 自 同 儕, 故 諮 商 員 運 用 較 多 的 外 在 化 問 句, 鬆 動 個 案 認 為 固 定 不 動 的 問 題, 並 且 運 用 例 外 架 構 讓 個 案 注 意 在 沒 有 發 生 問 題 的 時 候 6. 目 標 架 構 問 句 多 半 出 現 於 諮 商 後 期 7. 重 新 再 架 構 技 術 出 現 的 次 數 佔 所 有 技 術 出 現 次 數 的 第 三 位 8. 正 向 回 饋 是 諮 商 員 在 每 次 諮 商 結 束 前, 皆 會 使 用 技 術 9. 振 奮 性 問 句 多 半 使 用 在 諮 商 中 後 期 10. 評 量 性 問 句 的 使 用 在 各 次 諮 商 中 頗 為 平 均 121

125 11. 正 向 開 始 技 術 在 每 次 諮 商 中 皆 會 使 用 ( 二 ) 焦 點 解 決 短 期 諮 商 技 術 使 用 時 機 與 目 的 1. 在 晤 談 的 初 期, 使 用 正 向 開 始 技 術 來 引 導 未 來 導 向 的 假 定, 引 起 個 案 進 入 諮 商 現 場 的 動 機 外, 也 使 諮 商 更 容 易 朝 向 正 向 解 決 導 向 進 行 2. 使 用 目 標 架 構 可 以 協 助 個 案 確 定 欲 求 的 目 標, 並 促 進 目 標 具 體 化, 成 為 個 人 可 執 行 的 目 標 外 3. 使 用 例 外 架 構 技 術 主 要 是 引 發 個 案 的 成 功 經 驗 的 脈 絡, 並 由 自 身 以 外 的 角 度 去 看 待 改 變 及 如 何 持 續 改 變 4. 假 設 解 決 架 構 可 協 助 個 案 從 遠 景 中 看 到 現 在 可 發 展 到 未 來 的 路 徑, 因 而 增 強 個 案 想 要 改 變 的 決 心 及 堅 持 5. 振 奮 性 引 導 是 針 對 個 案 已 經 做 到 的 給 予 肯 定, 並 確 認 改 變 對 自 己 的 意 義, 也 暗 示 這 些 改 變 是 個 案 努 力 造 成 的 6. 評 量 性 問 句 是 具 體 評 估 個 案 所 期 待 的 目 標 對 持 續 進 步 的 努 力 及 困 擾 的 影 響 度 7. 重 新 再 架 構 特 別 強 調 及 反 應 的 正 向 價 值, 強 化 對 自 己 改 變 的 信 心 8. 因 應 式 問 句 的 使 用 肯 定 個 案 想 走 過 困 境 的 想 法, 暗 示 個 案 的 因 應 方 式 沒 讓 自 己 更 糟, 以 激 發 個 案 看 到 自 己 的 潛 力 9. 關 係 導 向 問 句 的 使 用 主 要 是 讓 個 案 從 重 要 他 人 的 觀 點 看 問 題 解 決 的 情 形, 並 且 刺 激 個 案 想 像 改 變 的 好 處, 而 更 願 意 投 入 改 變 10. 一 般 化 的 使 用 是 期 待 個 案 減 低 恐 懼 感, 並 且 能 接 納 自 己 的 現 況 11. 外 在 化 的 使 用 是 讓 個 案 自 己 嘗 試 與 問 題 分 開, 去 激 發 個 案 對 抗 問 題 存 在, 而 不 被 問 題 所 困 住 12. 正 向 回 饋 是 以 個 案 具 體 的 表 現 來 加 以 肯 定 讚 美, 使 個 案 增 加 信 心 外, 也 不 致 產 生 被 批 評 的 恐 懼, 並 強 化 個 案 對 改 變 的 責 任 感 122

126 ( 三 ) 焦 點 解 決 短 期 諮 商 技 術 引 發 重 要 事 件 之 探 討 1. 使 用 正 向 開 始 和 例 外 架 構 可 促 動 個 案 開 放 個 人 資 料 重 要 事 件 的 出 現, 有 助 於 個 案 提 供 和 自 我 或 人 際 關 係 有 意 義 的 訊 息 2. 使 用 正 向 開 始 例 外 架 構 及 假 設 解 決 可 促 動 個 案 重 要 訊 息 的 出 現 重 要 事 件 的 出 現, 有 助 於 個 案 表 達 最 近 或 久 遠 的 事 件 或 重 要 訊 息 3. 使 用 假 設 解 決 振 奮 性 引 導 評 量 性 問 句 重 新 再 架 構 外 在 化 問 句 可 促 動 個 案 表 達 存 在 或 行 為 新 方 式 重 要 事 件 的 出 現, 有 助 於 個 案 顯 示 和 改 變 有 關 的 目 標 行 為 4. 使 用 例 外 架 構 假 設 解 決 因 應 式 問 句 重 新 再 架 構 及 正 向 回 饋 可 促 動 個 案 對 諮 商 過 程 的 學 習 重 要 事 件 的 出 現, 有 助 於 個 案 描 述 對 諮 商 方 式 或 諮 商 過 程 與 諮 商 目 標 之 關 係 的 瞭 解 5. 使 用 目 標 架 構 例 外 架 構 評 量 性 問 句 重 新 再 架 構 及 正 向 回 饋 可 促 動 個 案 獲 得 頓 悟 與 了 解 重 要 事 件 的 出 現, 有 助 於 個 案 獲 得 重 要 程 度 的 洞 察 與 理 解 6. 使 用 假 設 解 決 可 促 動 個 案 表 達 對 諮 商 外 生 活 情 境 的 強 烈 情 感 重 要 事 件 的 出 現, 有 助 於 個 案 在 諮 商 外 的 生 活 情 境 中, 進 行 新 的 生 活 和 行 為 方 式 7. 使 用 振 奮 性 引 導 因 應 式 問 句 及 外 在 化 問 句 可 促 動 個 案 描 述 和 探 索 個 人 的 本 質 與 情 感 重 要 事 件 的 出 現, 有 助 於 個 案 探 索 當 下 正 在 進 行 的 個 人 本 質 和 感 受 的 意 義 綜 合 研 究 結 果 可 知 假 設 解 決 架 構 所 引 發 個 案 知 覺 的 重 要 事 件 最 為 豐 富, 其 餘 的 技 術 則 在 個 別 的 重 要 是 事 件 也 有 一 定 程 度 性 的 影 響 性 123

127 三 個 案 自 尊 狀 態 之 探 討 ( 一 ) 諮 商 後 個 案 的 自 尊 狀 態 之 探 討 1. 思 考 或 認 知 上 的 轉 變 : 擴 大 對 自 己 的 認 識 或 發 現 能 以 客 觀 看 待 外 界 與 他 人 能 以 正 向 的 態 度 看 待 事 物 2. 對 自 我 感 受 的 轉 變 : 對 自 己 的 各 部 分 有 更 多 的 接 納 覺 得 自 己 有 價 值 具 重 要 性 體 驗 到 自 己 有 力 量, 對 環 境 有 控 制 感 3. 行 為 表 現 上 的 轉 變 : 能 夠 表 達 自 己 的 意 見 主 張 及 需 求 為 自 己 做 決 定 或 採 取 行 動 能 夠 說 出 自 己 真 實 的 感 受 能 延 宕 自 我 需 求, 控 制 自 己 4. 個 案 A 的 自 尊 狀 態 以 為 自 己 做 決 定 或 採 取 行 動 能 延 宕 自 我 需 求, 控 制 自 己 最 豐 富 5. 個 案 B 的 自 尊 狀 態 以 擴 大 對 自 己 的 發 現 或 認 識 對 自 己 各 部 分 有 更 多 認 識 及 體 驗 到 自 己 有 力 量, 對 環 境 有 控 制 感 最 為 豐 富 6. 個 案 C 的 自 尊 狀 態 以 擴 大 對 自 己 的 發 現 或 認 識 及 為 自 己 做 決 定 或 採 取 行 動 最 為 豐 富 7. 個 案 C 的 自 尊 轉 變, 有 別 於 其 他 兩 個 個 案, 特 別 明 顯 的 是 在 能 以 正 向 的 態 度 看 待 事 物 及 能 夠 說 出 自 己 真 實 的 感 受 兩 項 8. 第 二 次 諮 商 中, 自 尊 狀 態 皆 有 為 自 己 做 決 定 會 採 取 行 動 一 項 出 現 9. 自 尊 狀 態 的 擴 大 對 自 己 的 發 現 或 認 識 對 自 己 的 各 部 分 有 更 多 接 納 體 驗 到 自 己 有 力 量, 對 環 境 有 控 制 感 為 自 己 做 決 定 或 採 取 行 動 等 四 項 幾 乎 皆 是 在 最 後 一 次 晤 談 內 容 中 出 現 ( 二 ) 重 要 事 件 引 發 個 案 自 尊 狀 態 轉 變 之 探 討 1. 個 案 A (1) 引 發 擴 大 對 自 己 的 發 現 或 認 識 能 以 客 觀 看 待 外 界 與 他 人 覺 得 自 己 有 價 值, 具 重 要 性 的 自 尊 狀 態 與 諮 商 中 重 要 事 件 的 開 放 個 人 資 料 有 關 124

128 (2) 引 發 對 自 己 的 各 部 分 有 更 多 的 接 納 的 自 尊 狀 態 與 諮 商 中 重 要 事 件 開 放 個 人 資 料 及 描 述 和 探 索 個 人 的 本 質 與 情 感 有 關 (3) 引 發 體 驗 到 自 己 有 力 量, 對 環 境 有 控 制 感 的 自 尊 狀 態 與 諮 商 中 重 要 事 件 重 要 訊 息 出 現 對 諮 商 過 程 的 學 習 及 獲 得 頓 悟 與 瞭 解 有 關 (4) 引 發 能 夠 表 達 自 己 的 意 見 主 張 及 需 求 的 自 尊 狀 態 與 諮 商 中 重 要 事 件 對 諮 商 過 程 的 學 習 有 關 (5) 引 發 為 自 己 做 決 定 或 採 取 行 動 的 自 尊 狀 態 與 諮 商 中 重 要 事 件 重 要 訊 息 的 出 現 表 達 存 在 或 行 為 的 新 方 式 及 獲 得 頓 悟 與 瞭 解 有 關 (6) 引 發 能 延 宕 自 我 需 求, 控 制 自 己 的 自 尊 狀 態 與 諮 商 中 重 要 事 件 開 放 個 人 資 料 對 諮 商 過 程 的 學 習 獲 得 頓 悟 與 瞭 解 及 表 達 對 諮 商 外 生 活 情 境 的 強 烈 情 感 有 關 2. 個 案 B (1) 引 發 擴 大 對 自 己 的 發 現 或 認 識 的 自 尊 狀 態 與 諮 商 中 重 要 事 件 的 開 放 個 人 資 料 及 重 要 訊 息 的 出 現 有 關 (2) 引 發 對 自 己 的 各 部 分 有 更 多 的 接 納 的 自 尊 狀 態 與 諮 商 中 重 要 事 件 開 放 個 人 資 料 對 諮 商 過 程 的 學 習 及 描 述 和 探 索 個 人 的 本 質 與 情 感 有 關 (3) 引 發 覺 得 自 己 有 價 值, 具 重 要 性 的 自 尊 狀 態 與 諮 商 中 重 要 事 件 表 達 存 在 或 行 為 的 新 方 式 及 描 述 和 探 索 個 人 的 本 質 與 情 感 有 關 (4) 引 發 體 驗 到 自 己 有 力 量, 對 環 境 有 控 制 感 的 自 尊 狀 態 與 諮 商 中 重 要 事 件 表 達 存 在 或 行 為 的 新 方 式 及 對 諮 商 過 程 的 學 習 有 關 (5) 引 發 為 自 己 做 決 定 或 採 取 行 動 的 自 尊 狀 態 與 諮 商 中 重 要 事 件 獲 得 頓 悟 與 瞭 解 有 關 125

129 3. 個 案 C (1) 引 發 擴 大 對 自 己 的 發 現 或 認 識 的 自 尊 狀 態 與 諮 商 中 重 要 事 件 的 開 放 個 人 資 料 表 達 存 在 或 行 為 的 新 方 式 對 諮 商 過 程 的 學 習 及 描 述 和 探 索 個 人 的 本 質 與 情 感 有 關 (2) 引 發 能 以 客 觀 看 待 外 界 與 他 人 的 自 尊 狀 態 與 諮 商 中 重 要 事 件 對 諮 商 過 程 的 學 習 及 描 述 和 探 索 個 人 的 本 質 與 情 感 有 關 (3) 引 發 能 以 正 向 的 態 度 看 待 事 件 的 自 尊 狀 態 與 諮 商 中 重 要 事 件 表 達 存 在 或 行 為 的 新 方 式 有 關 (4) 引 發 覺 得 自 己 有 價 值, 具 重 要 性 的 自 尊 狀 態 與 諮 商 中 重 要 事 件 表 達 存 在 或 行 為 的 新 方 式 及 對 諮 商 過 程 的 學 習 有 關 (5) 引 發 能 夠 表 達 自 己 的 意 見, 主 張 和 需 求 的 自 尊 狀 態 與 諮 商 中 重 要 事 件 重 要 訊 息 的 出 現 有 關 (6) 引 發 能 夠 說 出 自 己 的 真 實 感 受 的 自 尊 狀 態 與 諮 商 中 重 要 事 件 表 達 存 在 或 行 為 的 新 方 式 及 對 諮 商 過 程 的 學 習 有 關 (7) 引 發 為 自 己 做 決 定 或 採 取 行 動 的 自 尊 狀 態 與 諮 商 中 重 要 事 件 開 放 個 人 資 料 重 要 訊 息 的 出 現 及 對 諮 商 過 程 的 學 習 有 關 綜 合 研 究 結 果 可 知 對 諮 商 過 程 的 學 習 及 開 放 個 人 資 料 所 引 發 個 案 自 尊 狀 態 的 類 型 最 為 豐 富, 其 餘 的 重 要 事 件 則 在 個 別 的 自 尊 狀 態 呈 現 一 定 程 度 性 的 影 響 126

130 第 二 節 研 究 建 議 根 據 以 上 的 結 論, 本 研 究 提 出 幾 項 建 議, 以 作 為 未 來 研 究 之 建 議 一 對 焦 點 解 決 短 期 諮 商 實 務 工 作 者 之 建 議 ( 一 ) 熟 悉 焦 點 解 決 短 期 諮 商 不 同 諮 商 技 術 的 使 用 時 機 及 目 的, 以 發 揮 其 功 效 ( 二 ) 加 強 了 解 不 同 諮 商 技 術 引 發 不 同 的 重 要 事 件 的 影 響 時, 將 更 能 掌 握 諮 商 的 成 效 ( 三 ) 進 行 焦 點 解 決 短 期 諮 商 時, 應 視 個 案 不 同 自 尊 類 型 使 用 不 同 的 技 術 考 量 ( 四 ) 引 發 個 案 的 改 變 動 機, 並 藉 由 行 動 的 體 驗, 例 如 家 庭 作 業, 由 實 際 行 動 中 催 化 個 案 有 持 續 的 改 變, 促 使 正 向 感 受 的 提 昇 ( 五 ) 了 解 促 使 個 案 自 尊 改 變 的 重 要 事 件, 並 維 持 正 向 的 重 要 事 件, 促 成 其 他 的 重 要 事 件 出 現, 有 助 於 激 發 或 增 進 個 案 持 續 改 變 的 動 力 ( 六 ) 諮 商 員 及 諮 商 情 境 本 身 就 是 引 發 個 案 自 尊 狀 態 的 重 要 事 件 二 未 來 研 究 之 建 議 ( 一 ) 增 加 參 與 研 究 者 的 個 案 性 別 從 文 獻 中 發 現, 自 尊 狀 態 也 有 性 別 的 差 異 ; 由 於 本 研 究 此 次 的 個 案 恰 巧 皆 為 女 性, 建 議 未 來 的 研 究 者 可 以 以 男 女 各 半 的 方 式 來 作 為 研 究 對 象, 以 便 比 較 性 別 對 重 要 事 件 與 自 尊 狀 態 的 轉 變 是 否 有 影 響 ( 二 ) 增 加 參 與 研 究 諮 商 員, 減 少 單 一 諮 商 員 諮 商 風 格 的 影 響 本 研 究 僅 有 一 位 諮 商 員 參 與 研 究, 雖 取 向 是 焦 點 解 決 短 期 諮 商, 但 其 獨 特 的 實 施 過 程 及 技 術, 不 同 的 諮 商 風 格 在 實 施 時 仍 舊 有 個 別 差 異, 為 減 少 單 一 諮 商 員 所 造 成 的 影 響 程 度, 故 建 議 未 來 研 究 可 增 加 參 與 研 究 的 諮 商 員 ( 三 ) 增 加 諮 商 員 在 諮 商 中 的 表 現 納 入 影 響 個 案 自 尊 狀 態 的 研 究 對 象 127

131 因 為 本 研 究 的 限 制, 未 將 諮 商 員 的 介 入 納 入 觀 察 分 析 的 對 象, 但 不 置 可 否 的 是 諮 商 員 對 低 自 尊 個 案 的 自 尊 狀 態 有 重 要 之 影 響 因 此 建 議 未 來 研 究, 將 諮 商 員 本 身 的 自 尊 程 度 及 其 呈 現 在 諮 商 中 的 接 納 程 度 與 關 係 品 質, 對 個 案 的 自 尊 影 響 為 何 ( 四 ) 可 增 加 使 用 自 尊 測 量 工 具 本 研 究 以 事 後 追 蹤 訪 談 了 解 個 案 的 自 尊 轉 變 狀 態, 建 議 未 來 的 研 究 者 可 採 用 自 尊 測 量 工 具, 以 便 能 更 為 精 確 了 解 個 案 自 尊 狀 態 轉 變 的 部 分 ( 五 ) 可 發 展 焦 點 解 決 短 期 諮 商 歷 程 中 之 好 時 機 或 重 要 事 件 由 於 本 研 究 所 使 用 之 重 要 事 件 分 類 表 乃 採 用 Martin, Martin 及 Slemon (1989) 所 發 展 出 的 分 類 表, 其 理 論 背 景 主 要 是 依 據 長 期 諮 商 中 個 案 行 為 的 重 要 標 記 所 認 定 的, 此 乃 異 於 焦 點 短 期 諮 商 理 論 背 景, 故 可 能 於 使 用 上 無 法 完 全 契 合 短 期 諮 商 精 神, 因 此 建 議 在 未 來 的 研 究 中 可 發 展 出 屬 於 焦 點 解 決 短 期 諮 商 的 好 時 機 或 重 要 事 件, 可 更 為 深 入 探 討 焦 點 解 決 短 期 諮 商 過 程 中, 個 案 改 變 的 過 程 及 脈 絡 ( 六 ) 可 增 加 負 向 的 重 要 事 件 本 研 究 配 合 焦 點 解 決 短 期 諮 商 的 正 向 觀 點, 因 此 採 用 的 重 要 事 件 皆 為 正 向 事 件, 因 此 便 忽 略 負 向 訊 息 出 現 的 研 究 與 討 論, 故 建 議 未 來 的 研 究 者 可 以 將 負 向 重 要 事 件 納 入 諮 商 歷 程 中, 並 探 討 如 何 發 揮 影 響 及 促 成 改 變, 以 便 能 夠 更 了 解 諮 商 歷 程 中 的 內 隱 反 應 128

132 參 考 文 獻 中 文 部 分 方 家 銘 ( 民 89) 諮 商 歷 程 中 重 要 事 件 之 分 析 研 究 國 立 屏 東 師 範 學 院 教 育 心 理 與 輔 導 研 究 所 碩 士 論 文, 未 出 版, 彰 化 王 梅 華 ( 民 89) 讀 書 治 療 對 於 國 小 低 自 尊 兒 童 之 個 案 輔 導 研 究 國 立 新 竹 師 範 學 院 / 國 民 教 育 研 究 所 碩 士 論 文, 未 出 版, 新 竹 孔 繁 鍾 和 孔 繁 錦 ( 民 90) DSM-IV 精 神 疾 病 診 斷 手 冊 台 北 市 : 合 記 出 版 社 何 仲 蓉 ( 民 91) 焦 點 解 決 短 期 諮 商 對 個 案 復 原 力 建 構 之 影 響 研 究 國 立 彰 化 師 範 大 學 輔 導 活 動 教 學 碩 士 論 文, 未 出 版, 彰 化 李 娟 慧 ( 民 89) 青 少 年 自 尊 社 會 支 持 與 社 會 適 應 之 相 關 研 究 國 立 彰 化 師 範 大 學 輔 導 與 諮 商 學 系 碩 士 論 文, 未 出 版, 彰 化 李 茂 興 譯 ( 民 88):Gerald Corey 原 著 諮 商 與 心 理 治 療 的 理 論 與 實 務 台 北 : 揚 智 文 化 事 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李 郁 文 ( 民 92) 從 輔 導 的 觀 點 談 孩 子 行 為 的 自 尊 表 現 諮 商 與 輔 導,209,37-42 宋 家 慧 ( 民 89) 危 機 邊 緣 少 年 自 我 效 能 團 體 工 作 方 案 之 績 效 評 估 研 究 私 立 東 海 大 學 社 會 工 作 學 系 碩 士 論 文, 未 出 版, 台 中 吳 怡 欣 ( 民 88) 青 少 年 自 我 尊 重 模 式 之 驗 證 國 立 台 灣 師 範 大 學 教 育 與 心 理 輔 導 研 究 所 碩 士 論 文, 未 出 版, 台 北 吳 增 強 (2003) 當 代 青 少 年 心 理 輔 導 上 海 : 上 海 科 學 技 術 文 獻 出 版 社 林 杏 足 ( 民 86) 諮 商 中 當 事 人 自 尊 改 變 歷 程 之 分 析 研 究 國 立 彰 化 師 範 大 學 輔 導 與 諮 商 學 系 碩 士 論 文, 未 出 版, 彰 化 林 佩 郁 ( 民 90) 焦 點 解 決 取 向 團 體 諮 商 對 國 小 單 親 兒 童 輔 導 效 果 之 研 究 國 立 彰 化 師 範 大 學 輔 導 與 諮 商 學 系 碩 士 論 文, 未 出 版, 彰 化 周 奕 伶 ( 民 91) 焦 點 解 決 短 期 諮 商 對 低 自 尊 個 案 復 原 力 之 建 構 國 立 彰 化 師 範 大 學 輔 導 活 動 教 學 碩 士 論 文, 未 出 版, 彰 化 129

133 周 玉 真 ( 民 86) 影 響 諮 商 訓 練 效 果 之 過 程 因 素 探 討 以 短 期 諮 商 訓 練 為 例 國 立 彰 化 師 範 大 學 輔 導 研 究 所 博 士 論 文, 未 出 版, 彰 化 段 昌 明 王 麗 斐 ( 民 82) 諮 商 過 程 研 究 的 內 容 與 研 究 方 法 分 析 : 美 國 諮 商 過 程 研 究 的 回 顧 現 況 與 展 望 輔 導 季 刊,29(3),1-13, 中 國 輔 導 學 會 印 行 紀 惠 ( 民 90) 一 個 情 緒 困 擾 兒 童 在 讀 書 治 療 中 的 改 變 歷 程 研 究 台 南 師 範 學 院 國 民 教 育 研 究 所 碩 士 論 文, 未 出 版, 台 南 翁 淑 緣 ( 民 74) 青 少 年 的 自 尊 以 及 其 相 關 變 項 的 研 究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教 育 與 心 理 研 究,8, 馬 靄 屏 ( 民 76) 家 庭 社 經 地 位 父 母 教 養 方 式 與 國 中 學 生 自 我 概 念 有 伴 關 係 之 調 查 研 究 私 立 中 國 文 化 大 學 兒 童 福 利 研 究 所 碩 士 論 文, 未 出 版, 台 北 唐 育 瑜 ( 民 89) 同 理 心 團 體 訓 練 對 父 母 離 異 兒 童 人 際 關 係 之 研 究 臺 北 市 立 師 範 學 院 國 民 教 育 研 究 所 碩 士 論 文, 未 出 版, 台 北 陳 秉 華 和 廖 鳳 池 ( 民 82) 大 學 學 生 輔 導 中 心 個 別 諮 商 服 務 的 評 鑑 - 以 國 立 台 灣 師 範 大 學 學 生 輔 導 中 心 為 例 輔 導 與 諮 商 學 報,1,57-78 陳 秉 華 ( 民 83) 諮 商 改 變 歷 程 的 研 究 新 典 範 國 立 彰 化 師 範 大 學 諮 商 歷 程 學 術 研 討 會, 頁 21-40, 國 立 彰 化 師 範 大 學 輔 導 學 系 印 行 陳 秉 華 ( 民 89) 短 期 心 理 的 誕 生 與 發 展 兼 論 心 理 治 療 典 派 的 轉 移 中 華 輔 導 學 報, 9, 陳 斐 娟 ( 民 83) 初 次 晤 談 中 當 事 人 對 重 要 事 件 的 認 定 及 其 反 應 之 分 析 研 究 國 立 彰 化 師 範 大 學 諮 商 歷 程 學 術 研 討 會 論 文 集, 頁 , 國 立 彰 化 師 範 大 學 輔 導 學 系 印 行 陳 斐 娟 ( 民 85) 諮 商 歷 程 中 的 重 要 事 件 工 作 同 盟 與 諮 商 結 果 之 分 析 研 究 國 立 彰 化 師 範 大 學 輔 導 研 究 所 博 士 論 文, 未 出 版, 彰 化 陳 清 泉 ( 民 89) 焦 點 解 決 諮 商 效 果 隻 研 究 巡 迴 架 構 分 析 法 的 應 用 國 立 台 灣 師 範 大 學 教 育 與 心 理 輔 導 研 究 所 碩 士 論 文, 未 出 版, 台 北 梁 馨 方 ( 民 91) 應 用 焦 點 解 決 短 期 諮 商 關 鍵 技 術 對 國 中 中 輟 復 學 生 諮 商 效 果 之 研 130

134 究 彰 化 師 大 輔 導 活 動 教 學 碩 士 論 文, 未 出 版, 彰 化 許 維 素 李 玉 禪 洪 莉 竹 張 德 聰 賈 紅 鶯 樊 雪 春 等 ( 民 87) 焦 點 解 決 短 期 諮 商 台 北 : 張 老 師 許 維 素 ( 民 92) 焦 點 解 決 短 期 諮 商 心 理 治 療 的 應 用 台 北 : 天 馬 文 化 事 業 公 司 黃 鈺 敏 ( 民 84) 第 一 次 晤 談 的 諮 商 結 果, 與 發 生 的 重 要 事 件 諮 商 員 的 介 入 及 當 事 人 的 反 應 之 分 析 研 究 國 立 台 灣 師 範 大 學 教 育 心 理 與 輔 導 研 究 所 碩 士 論 文, 未 出 版, 彰 化 黃 慧 芬 ( 民 88) 子 女 知 覺 父 母 了 解 關 係 性 自 我 及 自 尊 之 相 關 研 究 國 立 彰 化 師 範 大 學 輔 導 與 諮 商 學 系 碩 士 論 文, 未 出 版, 彰 化 黃 德 祥 ( 民 89) 青 少 年 發 展 與 輔 導 台 北 : 五 南 出 版 社 董 華 欣 ( 民 80) 影 響 大 學 生 尋 求 專 業 心 理 輔 導 意 願 之 因 素 探 討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教 育 研 究 所 碩 士 論 文, 未 出 版, 台 北 賈 馥 茗 ( 民 86) 人 格 心 理 學 概 要 台 北 : 三 民 出 版 社 張 德 聰 ( 民 88): 運 用 焦 點 解 決 法 於 成 人 生 涯 轉 換 諮 商 效 果 之 研 究 國 立 台 灣 師 範 大 學 教 育 心 理 與 輔 導 研 究 所 博 士 論 文, 未 出 版, 台 北 蔡 文 山 ( 民 89) 兩 性 平 等 教 育 課 程 對 國 小 學 生 性 別 角 色 態 度 自 我 概 念 與 成 就 動 機 之 影 響 臺 中 師 範 學 院 / 國 民 教 育 研 究 所 碩 士 論 文, 未 出 版, 台 中 劉 樹 斐 ( 民 89) 自 尊 的 多 面 向 對 大 學 生 憂 鬱 與 攻 擊 行 為 的 影 響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心 理 研 究 所 碩 士 論 文, 未 出 版, 台 北 謝 淑 敏 ( 民 82) 諮 商 歷 程 中 的 好 時 機 之 分 析 研 究 國 立 台 灣 師 範 大 學 教 育 心 理 與 輔 導 研 究 所 碩 士 論 文, 未 出 版, 台 北 羅 華 倩 ( 民 89) 焦 點 解 決 取 向 團 體 諮 商 對 高 職 害 羞 學 生 輔 導 效 果 之 研 究 國 立 高 雄 師 範 大 學 輔 導 研 究 所 碩 士 論 文, 未 出 版, 台 北 蘇 世 修 ( 民 92) 焦 點 解 決 取 向 團 體 諮 商 對 國 中 男 生 生 氣 情 緒 管 理 效 果 之 研 究 國 立 台 灣 師 範 大 學 教 育 心 理 與 輔 導 研 究 所 碩 士 論 文, 未 出 版, 台 北 蕭 文 ( 民 88) 個 案 改 變 的 迷 思 與 省 思 兒 童 短 期 諮 商 研 習 會 資 料 國 立 台 南 師 院 兒 131

135 童 心 理 諮 商 中 心 外 文 部 份 Baumeister, R. F., Tice, D. M., & Hutton, D. G.(1989).Self-presentational motivation and personality differences in self-esteem. Journal of Personality, 57, Bednar, R. L., Wells, M. G., & Peterson S. R. (1989). Self-esteem: Paradoxes and innovations in clinical theory and practice. Washington: American Psychological Association. Berg, I. K. (1994). Family based services: A solution-focused approach. New York: Norton. Berg, I. K., & Dolan, Y.(2001). Tales of solution: A Collection of hope-inspiring stories. N. Y. ; W. W. Norton & Company. Berger, K. S. (1986). The Developing Person Through Childhood and Adolescence (2 nd.ed.). New York: Worth Publishers, Inc. Bolognini, M., Plancherel, B., Bettschart, W. & Halfon, O. (1996). Self-esteem and mental health in early adolescence:development and gender differences. Journal of Adolescence, 19, Boulet, D., Souliere, M., & Sterner, I. (1993).Good moment in Gestalt therapy: A descriptive analysis of two Perls sessions. Canadian Journal of Counseling, Branden, N.(1994). The Six Pillars of Self-Esteem. Bantam Doubleday Dell Pub (Trd). Cairns, E., McWhirter, L., Diffy, D. & Barry, R. (1990). The stability of self-concept in late adolescence:gender and situational effect. Personality and Individual Differences, 11(9), Carlock, C. J, & Frey, D.(1989).Measure of self esteem.enhancing self esteem(2 nd ED.).Bristol PA:Accelerated Development. Chubb, N. H., & Fertman, C. I. (1997). Adolescent self-esteem and locus of control: 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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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 Elliott, R., Firth-Cozen, J., Hardy, G.E, Llewelyn, S. P., Margison, F. R., Shapiro, D. A., & Stiles,W. B. (1994). Comprehensive process analysis of insight events in cognitive-behavioral and Psychodyamic-interpersonal psychotherapies. Journal of Counseling Psychology, 41, Frey, D., Carlock, C. (1990). The Process Of Intervention. The process of intervention, Greenberg, L. (1982). Psychotherapy process research. In E. Walker (Ed.) Handbook of clinical psychology (pp ). Homewood, IL: Dorsey Press. Greenberg, L. S., & Pinsof, W. M. (1986). The psychotherapetic process: A research handbook. New york:guilford Press. Greenier, K. D., Kernis, M. H., & Waschull, S. B.(1995). Not all high ( or low ) self-esteem people are the same : Theory and research on stability of self-esteem. In Kernis, M. H. ( Ed.) (1995). Efficacy, agency, and self-esteem, (pp.51-71). New York: Plenum. Greenier, K. D., Kernis, M. H., McNamara, C. W., Waschull, S. B. Berry, A. J. Herlocker, C. E. & Abend, T. A. (1999). Individual differences in reactivityto daily events: Examining the roles of stability and level of self-esteem. Journal of Personality, 67, Harter, S. (1993). Causes of low self-esteem in children and adolescents. In R. Baumeister, (Ed.), Self-esteem:The puzzle of low self-regard(pp ). New York:Plenum. Heppner, P. R., Hedgespeth, J, & Rosenberg, J. I.. (1992). Three methods in measuring the therapeutic process:clients and counselors constructions of the therapeutic process versus actual therapeutic events. Journal of Counseling Psychology, 39, Hill, C. E. (1990). Exploratory in-session process research in individualpsychotherapy: A review. Journal of Counseling Psychology, 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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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 British Journal of Clinical Psychology, 27, Mahrer, A. R., & Nadler, W. P. (1986). Good moments in psychotherapy: A preliminary review, a list, and some promising research avenues. Journal of Consulting and Clinical Psychology,54, Mahrer, A. R. (1988). Discovery-oriented psychotherapy research:rationale,aims,and methods.american Psychologist,43, Marmar, C. R. (1990). Psychotherapy process research:progress,dilemmas, and future directions. Journal of Counsulting and Clinical Psychology, 34, Martin, J., Martin, W., & Slemon, G. A. (1989). Cognitive-mediational models of action-act sequences in counseling. Journal of Counseling Psychology, 36,8-16. Martin, J., Paivio, S., & Labadie, D. (1990). Memory-enhancing characteristics of client-recalled important events in cognitive and experiential therapy: Integrating cognitive and experimental and therapeutic psychology. Counseling Psychology Quarterly, 3, Martin, J., & Stelmaczonek, K. (1988). Participants identification and recall of important events in counseling. Journal of Counseling Psychology, 35, Mcwhiter, J. F., Mcwhiter, B. T., Mcwhiter, A. M., Mcwhiter, E. T. (1993). At-risk youth: A comprehensive response :For counselors, teachers, and human service professionals. CA:Brooks/Cole, Murphy, J. (1997). Solution-focused counseling in Middle and high schools(p.61), American Counseling Association. O Connell, B. (1998).Solution-focused therapy. London:SAGE. O Hanlon, B., & Weiner- Davis, M. (1989). In search of solution. New York: W. W. Norton. Quatman, T. & Watson, C. M. (2001).Gender differences in adolescent self-esteem: an exploration of domains.the Journal of Genetic Psychology, 162(1),

140 Rak, C. F., & Patterson, L. E. (1996). Promoting resilience in at-risk children. Journal of Counseling &Development, 74, Rice, L., & Greenberg, L.(1984). Pattern of change; Intensive analysis of psychotherapy process. New York: Guilford Press. Reece, B. L. & Brandt, R. (1990). Human Relations-Principles and Practices. Boston: Houghton Mifflin Company. Rosenberg, M. (1965). Society and the adolescent self-image. Princeton, NJ: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Saleebey, D. (1997).Introduction:Power in the people. In D. Saleebey(Ed.).White Plains, NY:Longman. Scheel, M. J., & Rieckmann, T.(1998). An empirically derived description of self-efficacy and empowerment for parents of children. American Journal of Family Therapy, Street, S., & Isaacs, M.(1998). Self-Esteem: Justifying Its Existence. Professional School Counseling, 1, Sullivan, H. S.(1953). The interpersonal theory and psychiatry. New York:Norton. Tafarodi, R. W. (1998). Paradoxical self-esteem and selectivity in the processing of social information. Journal of Personality and Social Psychology, 74, Taylor, B. L. (1994). Successful parenting:self-esteem communication and discipline. (ERIC Document Reproduction Service NO. ED ) Theresa, K. & Stephanic, V.(1999). Treatment effects with an adolescent abuse survivor s group. Child Abuse & Neglect, 25, Tice, D. M. (1993). The social motivations of people with low self-esteem In R. F. Baumerster(Ed.), Self-esteem: The puzzle of low self-regard(pp ).New York: Plenum Press. Walsh, F. (1998). Strengthening family resilience: Crisis and challenge. Family 137

141 Process, 35, Weaver, M. D., & Matthews, D. B. (1993). The effects of a program to build the self-esteem of at-risk students. Journal of Humanistic Education and Development, 31(4), Well, L. E., & Marwell, G. (1976). Self-esteem:Its Conceptualization and Measurement. Beverly Hills, Cal:Stage Publication. 138

142 生 態 系 統 觀 中 輟 生 輟 學 歷 程 案 例 分 析 研 究 陳 恆 霖 1 戴 嘉 南 2 崑 山 科 技 大 學 師 資 培 育 中 心 副 教 授 國 立 高 雄 師 範 大 學 輔 導 與 諮 商 研 究 所 教 授 國 立 高 雄 師 範 大 學 校 長 2 1 摘 要 國 內 外 研 究 指 出 中 途 輟 學 不 祇 是 教 育 問 題, 更 衍 生 出 青 少 年 犯 罪 問 題, 惟 導 致 學 生 輟 學 原 因, 包 括 家 庭 個 人 學 校 及 社 會 等 因 素 本 研 究 目 的 在 :(1) 以 生 態 系 統 觀 點 對 輟 學 歷 程 進 行 探 討, 了 解 形 成 中 輟 之 各 系 統 因 素, 以 擴 大 理 解 輟 學 歷 程 之 形 成 (2) 深 入 發 掘 中 輟 生 在 個 人 家 庭 和 學 校 等 不 同 系 統 內 的 各 因 素 間 對 輟 學 歷 程 的 相 互 影 響 (3) 探 索 形 成 中 輟 的 決 定 和 中 輟 事 件 本 身 對 中 輟 生 的 意 義 本 研 究 以 質 性 方 法 來 進 行, 以 立 意 取 樣 方 式 覓 得 資 源 式 中 途 班 中 輟 生 1 名 及 照 顧 該 生 之 導 師 為 研 究 對 象 採 用 深 度 的 個 別 訪 談 焦 點 團 體 訪 談, 並 在 訪 談 過 程 中, 同 步 進 行 簡 易 觀 察 及 檔 案 文 件 等 方 式 來 蒐 集 資 料 資 料 整 理 與 分 析 的 操 作 步 驟 包 括 : 謄 寫 訪 談 逐 字 稿 協 同 分 析 驗 證 確 認 分 析 段 落 進 行 開 放 性 編 碼 整 理 內 容 形 成 脈 絡 繪 製 生 態 系 統 圖 及 撰 寫 研 究 報 告 信 度 與 效 度 的 考 量 是 採 取 Lincoln 和 Guba(1985) 所 提 出 的 四 個 建 立 信 賴 度 的 指 標 為 達 成 信 賴 度 指 標, 採 三 角 驗 證 (triangulation) 參 與 者 檢 核 研 究 省 思 和 評 論 反 面 案 例 分 析 及 豐 富 的 描 述 等 方 式 來 達 到 這 些 指 標 為 提 升 對 資 料 分 析 的 觸 覺 性 及 有 效 性, 本 研 究 邀 請 一 位 在 研 究 場 域 中 任 教 的 教 師 擔 任 協 同 分 析 者 研 究 結 果 如 下 :(1) 家 庭 系 統 為 輟 學 問 題 的 根 源 : 學 生 中 輟 問 題 是 由 其 家 庭 製 造 出 來 的 (2) 家 庭 系 統 塑 造 個 人 系 統 : 不 當 家 庭 管 教 方 式 會 塑 造 其 子 女 偏 差 139

143 性 格 (3) 個 人 系 統 系 統 影 響 學 校 系 統 : 日 常 生 活 作 息 不 正 常, 影 響 學 校 正 常 學 習 (4) 學 校 系 統 內 狀 況 百 出 : 遲 到 曠 課 為 中 輟 之 徵 兆 (5) 學 校 系 統 對 個 人 系 統 的 影 響 : 中 輟 生 的 同 儕 及 師 生 關 係 均 不 佳 (6) 社 會 系 統 對 個 人 系 統 的 影 響 : 網 咖 成 為 中 輟 休 息 站 及 犯 罪 溫 床 (7) 中 間 系 統 缺 乏 密 切 的 聯 繫 : 家 庭 個 人 及 學 校 系 統 連 結 度 低 最 後 提 出 實 務 上 的 建 議 及 未 來 研 究 方 向 供 實 務 工 作 者 之 參 考 關 鍵 字 : 生 態 系 統 觀 點 中 輟 生 資 源 式 中 途 班 輟 學 歷 程 壹 緒 論 一 研 究 背 景 近 十 多 年 來 中 輟 學 生 的 問 題 不 僅 讓 家 長 感 到 憂 心 忡 忡, 也 造 成 學 校 教 育 的 困 擾, 更 間 接 促 成 社 會 的 問 題 中 輟 生 的 問 題 絕 不 是 中 輟 學 生 自 己 製 造 出 來 的, 而 是 受 到 家 庭 學 校 環 境, 乃 至 於 整 個 社 會 文 化 的 影 響 王 淑 娟 洪 麗 芬 ( 民 91) 依 據 中 輟 生 各 項 統 計 資 料 分 析, 認 為 中 輟 生 原 因 錯 綜 複 雜, 同 時 有 許 多 是 學 校 或 教 育 單 位 難 以 著 力 或 感 到 無 力 者 ( 例 如 家 庭 問 題 ), 特 別 是 受 到 經 濟 社 會 等 大 環 境 影 響 者 ( 如 經 濟 問 題 單 親 或 原 住 民 等 特 殊 文 化 問 題 等 ) 吳 芝 儀 ( 民 89) 吳 美 枝 ( 民 90) 認 為 影 響 中 途 輟 學 的 四 大 因 素, 包 括 : 個 人 層 面 家 庭 層 面 學 校 層 面 社 會 層 面 及 同 儕 層 面 依 據 國 內 外 研 究 (Barr,1987;Gallagher,2001;Manlove, & George,1996; Whitfield,1998;York,1993; 吳 芝 儀, 民 89; 周 愫 嫻, 民 91; 侯 崇 文, 民 81; 黃 俊 傑 王 淑 女, 民 91) 指 出 中 途 輟 學 不 祇 是 教 育 問 題, 更 衍 生 出 青 少 年 犯 罪 問 題, 惟 導 致 學 生 輟 學 原 因, 包 括 家 庭 個 人 學 校 及 社 會 等 因 素 任 何 問 題 的 發 生 非 140

144 單 一 因 素 所 引 的, 因 此 要 解 決 問 題 也 宜 從 不 同 的 角 度 及 巨 觀 觀 點 來 詮 釋 若 從 生 態 的 觀 點 來 評 估 學 生 的 問 題, 可 以 清 楚 的 看 出 影 響 學 生 的 行 為 表 現 Barr(1987) 指 出 中 輟 生 有 三 項 特 徵 :(1) 與 人 口 變 項 有 關,(2) 與 學 校 因 素 有 關,(3) 與 學 生 身 心 狀 態 和 人 際 關 係 有 關 中 輟 生 具 有 低 自 尊, 較 缺 乏 成 長 的 意 願 接 受 社 會 價 值 的 承 諾 低 等 特 質 而 一 些 潛 在 的 輟 學 生 也 具 有 破 壞 自 我 價 值 的 概 念 挫 折 無 能 力 學 習 ( 如 少 數 種 族 背 景 弱 勢 語 言 低 社 經 地 位 ) 等 特 質 換 言 之, 學 業 能 力 學 業 自 尊 和 中 輟 等 變 項 混 合 形 成 一 種 惡 性 循 環 (vicious cycles) Lewis Lewis Daniels 和 D Andrea (1998) 指 出 Bronfenbrenner 是 一 位 專 研 社 區 諮 商 的 先 鋒, 其 理 論 更 是 強 調 個 體 的 成 長 與 發 展 受 到 立 即 性 系 統 (immediate systems) 的 直 接 影 響 和 較 廣 大 的 生 態 因 素 (broader ecological factors) 雙 重 因 素 而 影 響 到 個 體 的 生 活 問 題 來 自 於 系 統, 介 入 也 要 從 系 統 來 著 手 中 輟 事 件 既 然 獲 得 社 會 大 眾 的 矚 目, 其 所 代 表 的 是 一 個 集 體 的 社 會 現 象, 此 現 象 並 非 單 一 個 人 或 事 件, 它 是 受 到 整 體 社 會 環 境 的 影 響 而 來, 應 聚 焦 於 事 件 的 當 事 人, 只 有 中 輟 學 生 最 了 解 自 己 及 所 處 環 境 的 狀 況, 及 導 致 最 後 輟 學 的 影 響 因 素 目 前 學 生 中 輟 的 情 形, 研 究 者 取 得 內 政 部 統 計 處 ( 民 89) 及 教 育 部 ( 民 92) 自 八 十 五 學 年 至 九 十 學 年 六 年 期 間, 中 輟 生 通 報 的 統 計 資 料 進 行 整 理 與 分 析, 藉 此 了 解 目 前 的 中 輟 生 情 況 特 性 和 趨 勢, 結 果 說 明 如 下 : 1. 就 中 輟 比 率 而 言 : 國 民 中 小 學 中 輟 生 的 人 數 約 在 8,000 至 10,000 人 左 右, 輟 學 率 約 為 0.3% 輟 學 率 較 高 之 縣 市 集 中 於 東 部 地 區 ( 輟 學 率 介 於 0.9%~1.17%) 2. 就 學 制 層 級 而 言 : 依 國 中 小 中 輟 學 生 比 例 分 析, 國 中 層 級 中 輟 生 約 佔 八 成 五, 為 國 小 之 四 至 五 倍, 即 中 輟 學 生 以 國 中 層 級 為 主 3. 就 性 別 比 例 而 言 : 男 女 性 中 輟 學 生 比 例 約 為 6:4 男 性 中 輟 學 生 比 例 逐 年 遞 升, 但 八 十 九 學 年 及 九 十 學 年 兩 年, 女 性 中 輟 的 比 例 約 增 加 10%, 不 同 性 別 中 輟 生 有 拉 近 的 趨 勢 4. 就 家 庭 結 構 而 言 : 單 親 家 庭 輟 學 學 生 比 例 有 逐 年 提 升 趨 勢 ( 由 26% 提 升 至 39.57%), 顯 示 單 親 家 庭 比 例 已 接 近 四 成 單 親 家 庭 的 不 穩 定 性, 導 致 較 高 的 輟 學 傾 141

145 向 5. 就 不 同 族 群 而 言 : 原 住 民 輟 學 學 生 佔 總 輟 學 學 生 比 例 近 一 成, 在 不 同 族 群 中 比 例 偏 高 6. 就 失 蹤 率 而 言 : 輟 學 學 生 中 行 蹤 不 明 學 生 比 例 偏 高 且 逐 年 增 加 ( 由 25.9% 提 升 到 53.2%) 7. 就 復 學 率 而 言 : 中 輟 學 生 平 均 復 學 率 為 39%, 但 復 學 情 形 逐 漸 好 轉 8. 就 輟 學 成 因 而 言 : 輟 學 因 素 分 析 依 次 為 個 人 因 素 所 佔 比 例 為 四 成 居 首, 其 次 為 家 庭 因 素 維 持 在 二 成 五, 學 校 因 素 同 儕 因 素, 和 其 他 因 素 各 佔 一 成 左 右 9. 整 體 而 言, 以 花 東 地 區 原 住 民 男 性 及 單 親 家 庭 輟 學 情 況 最 為 普 遍 台 灣 地 區 國 中 生 的 輟 學 經 驗 約 為 國 小 學 生 的 10 倍 ; 且 發 現 其 行 為 之 多 樣 化, 威 脅 安 詳 之 生 活 空 間, 益 加 突 顯 國 中 生 輟 學 行 為 之 複 雜 性 與 嚴 重 性, 已 到 刻 不 容 緩 的 地 步 ( 鄧 煌 發, 民 90), 然 而 國 中 中 輟 生 在 復 學 回 到 校 園 後, 仍 有 很 高 的 比 例 會 二 度 中 輟 ( 黃 俊 偉, 民 89) 以 前 述 平 均 每 學 年 輟 學 人 數 為 9,155 人 及 中 輟 學 生 平 均 復 學 率 為 39% 資 料 來 計 算, 可 知 僅 有 3,570 人 左 右 會 復 學, 若 以 國 中 生 的 輟 學 經 驗 約 為 國 小 學 生 的 10 倍 來 換 算, 國 中 中 輟 生 復 學 人 數 約 在 3,213 人 上 下, 也 突 顯 二 度 中 輟 比 率 甚 高 的 情 況 陳 昭 華 ( 民 88) 指 出 孩 子 選 擇 中 輟, 是 因 過 去 的 中 輟 經 驗, 生 活 經 驗 如 人 際 衝 突 經 濟 壓 力 違 法 事 件, 以 及 學 習 經 驗 如 未 受 到 尊 重 公 平 合 理 的 對 待, 家 庭 對 中 輟 原 因 的 處 理 與 態 度, 以 及 對 中 輟 後 果 的 認 知, 對 復 學 有 所 影 響 為 防 止 問 題 持 續 惡 化, 教 育 部 乃 結 合 內 政 部 法 務 部 原 民 會 青 輔 會 體 委 會 文 建 會 勞 委 會 衛 生 署 等 相 關 部 會 資 源, 並 參 酌 歐 美 等 先 進 國 家 經 驗, 擬 訂 制 度 性 措 施 預 防 性 教 育 措 施 保 護 性 福 利 措 施 復 學 輔 導 安 置 措 施 及 評 量 性 措 施, 規 劃 具 體 實 施 工 作 項 目, 積 極 推 展 中 輟 生 防 治 工 作 所 有 努 力 都 是 希 望 能 降 低 中 輟 的 比 率, 讓 中 輟 生 重 返 校 園 及 家 庭 二 研 究 目 的 Bereiter(1990) 指 出 未 來 在 進 行 研 究 分 析 行 為 的 發 展 趨 勢 是 以 較 大 的 範 疇 來 進 行 思 考, 不 侷 限 於 某 一 部 分 原 因 來 探 討 行 為 的 因 果 這 樣 的 趨 勢 也 說 明, 若 將 研 究 變 142

146 項 切 割 太 細 時, 將 無 法 一 窺 行 為 問 題 全 貌 從 社 會 生 態 觀 點 而 言, 個 體 是 組 成 社 會 系 統 最 基 本 的 單 位 是 個 體, 不 同 次 系 統 (sub-systems) 組 合 而 成 社 會 體 系, 不 同 系 統 間 會 透 過 直 接 或 間 接 的 互 動 方 式, 影 響 每 個 不 同 個 體 因 此, 對 事 件 的 了 解 及 解 釋, 宜 從 巨 觀 的 角 度 及 視 野 來 著 手, 否 則 徒 留 見 樹 不 見 林 之 缺 憾 Conger(1981) 也 指 出 以 生 態 系 統 的 觀 點 來 評 估 家 庭 關 係, 其 分 析 的 層 面 應 包 括 : (1) 個 別 家 庭 成 員 : 如 父 母 的 社 會 背 景, 在 原 生 家 庭 的 經 驗, 情 勢 狀 態, 智 力 功 能, 極 端 或 不 足 或 不 適 當 的 行 為 特 徵 ;(2) 家 庭 系 統 : 指 家 庭 結 構 ( 如 成 人 人 數, 小 孩 人 數, 父 母 和 孩 子 的 年 齡, 生 活 情 形 等 ), 家 庭 成 員 的 觀 點 或 屬 性, 及 互 動 的 模 式 ( 如 家 庭 成 員 間 的 相 互 關 係, 公 正, 強 迫, 競 爭 與 合 作 等 );(3) 社 區 : 指 社 會 地 位 ( 如 經 濟 狀 況, 教 育 上 的 成 就, 地 理 位 置, 可 取 的 職 業 ), 與 社 會 機 構 的 接 觸 ( 如 擔 任 義 工 ), 社 會 關 係 ( 如 友 誼 的 網 絡 ) 等 ( 引 自 Reynolds,Gut kin,elliott,& Witt,1984,p.170) 根 據 楊 宗 憲 ( 民 90) 以 無 中 輟 未 犯 罪 中 輟 未 犯 罪 中 輟 後 犯 罪 及 犯 罪 後 中 輟 等 四 組 樣 本 (N=1024) 所 進 行 的 調 查 研 究 結 果 發 現, 國 中 生 中 途 輟 學 及 犯 罪 行 為, 非 由 單 一 因 素 所 促 成, 係 由 個 人 基 本 特 性 心 理 特 質 家 庭 環 境 因 素 學 校 環 境 因 素, 以 及 不 良 交 友 等 因 素 交 互 影 響 而 促 成 的 中 輟 生 與 週 遭 的 人 事 物 ( 如 家 庭 學 校 同 儕 社 區 等 ) 的 關 係 為 何? 不 同 人 際 關 係 的 親 疏 程 度 是 否 也 影 響 其 中 輟 的 決 定? 中 輟 生 與 其 週 遭 環 境 彼 此 間 是 如 何 在 互 動 與 交 互 影 響? 這 些 都 是 值 得 進 一 步 去 深 入 了 解 的 研 究 者 認 為 對 中 輟 的 研 究 要 考 慮 :1. 中 輟 問 題 不 應 單 純 地 視 為 一 個 事 件 來 看 待, 更 不 能 只 將 輟 學 事 件 的 焦 點 放 在 中 輟 生 身 上 ;2. 中 輟 生 輟 學 的 決 定 非 中 輟 生 可 以 獨 立 決 定 的, 而 是 受 到 環 境 中 諸 多 因 素 的 影 響 ;3. 研 究 的 焦 點 應 從 微 觀 研 究 轉 向 巨 觀 的 觀 點, 因 此 要 將 輟 學 問 題 的 視 野 帶 到 整 體 的 環 境 觀 點 來 進 行 深 入 的 了 解 ;4. 對 中 輟 行 為 及 現 象 的 了 解 應 由 第 三 者 的 觀 點 轉 移 到 當 事 人 自 身 的 觀 點 來 探 討 本 研 究 擬 由 生 態 系 統 的 觀 點, 諸 如 個 人 系 統 ( 如 自 我 概 念 個 人 特 質 成 就 取 向 身 心 特 徵 ), 家 庭 系 統 ( 如 家 庭 結 構 親 子 關 係 父 母 教 養 方 式 手 足 關 係 等 ), 學 校 系 統 ( 如 學 校 資 源 學 習 氣 氛 師 生 關 係 課 業 生 活 及 同 儕 關 係 等 ) 等 三 個 面 向 為 背 143

147 景 來 著 手, 來 探 索 輟 學 歷 程 的 現 象, 進 一 步 來 界 定 或 發 現 交 互 影 響 的 重 要 變 項, 以 形 成 新 的 觀 點 或 假 設 本 研 究 目 的 在 於 : ( 一 ) 以 生 態 系 統 觀 點 對 輟 學 歷 程 進 行 探 討, 了 解 形 成 中 輟 之 各 系 統 因 素, 以 擴 大 理 解 輟 學 歷 程 之 形 成 ( 二 ) 深 入 發 掘 中 輟 生 在 個 人 家 庭 和 學 校 等 不 同 系 統 內 的 各 因 素 間 對 輟 學 歷 程 的 相 互 影 響 ( 三 ) 探 索 形 成 中 輟 的 決 定 和 中 輟 事 件 本 身 對 中 輟 生 的 意 義 三 名 詞 釋 義 ( 一 ) 生 態 系 統 觀 點 本 文 所 指 生 態 系 統 係 引 用 Bronfenbrenner (1988) 的 生 態 系 統 理 論 觀 點 而 來, 分 為 四 個 系 統 :1. 微 觀 系 統 (microsystem),2. 中 間 系 統 (mesosystem),3. 外 在 系 統 (exosystem),4. 巨 觀 系 統 (macrosystem) 本 研 究 以 對 中 輟 生 有 最 直 接 關 係 的 微 觀 系 統 ( 中 輟 生 最 直 接 面 對 接 觸 的 家 庭 學 校 中 的 人 或 事 物 ), 及 中 間 系 統 ( 發 生 於 微 觀 系 統 間 的 動 力 的 交 互 作 用 和 連 結, 即 個 體 所 直 接 參 與 的 兩 個 或 兩 個 以 上 微 觀 系 統 之 間 的 關 聯, 例 如 學 校 與 家 庭 之 間 的 關 係 ) 為 主 要 的 探 討 重 點, 如 有 涉 及 外 在 系 統 或 巨 觀 系 統 的 影 響 時, 亦 將 一 併 加 以 討 論 與 詮 釋 ( 二 ) 中 輟 生 中 輟 生 係 根 據 教 育 部 ( 民 85) 依 強 迫 入 學 條 例 之 精 神 及 兒 童 及 少 年 性 交 易 防 治 條 例 定 頒 國 民 中 小 學 中 途 輟 學 學 生 通 報 及 復 學 輔 導 辦 法 對 中 輟 生 的 定 義 如 下 : 國 民 小 學 國 民 中 學 發 現 有 未 經 請 假 未 到 校 達 三 天 以 上 之 學 生, 應 即 將 其 列 為 中 途 輟 學 學 生 追 蹤 輔 導 對 象, 未 請 假 學 生 包 括 學 期 開 學 未 到 校 註 冊, 或 轉 學 時 未 向 轉 入 學 校 報 到 之 學 生 本 研 究 所 指 中 輟 生 為 台 南 市 某 國 中 九 十 三 學 年 勵 志 班 中 輟 生 144

148 ( 三 ) 輟 學 歷 程 中 輟 生 是 如 何 形 成 輟 學, 此 輟 學 歷 程 係 受 到 哪 些 生 態 系 統 因 素 的 影 響 在 生 態 系 統 中, 不 管 是 直 接 或 間 接 的 影 響, 和 正 面 或 負 面 的 變 化, 都 將 影 響 整 個 生 態 系 統 的 運 作 進 一 步 來 說, 研 究 者 的 著 眼 點 不 在 於 表 面 事 實 因 果 關 係 的 了 解, 而 是 要 對 現 象 背 後 的 意 義 和 價 值 加 以 把 握, 注 重 的 焦 點 在 歷 程 (process) 上, 以 便 對 中 輟 事 件 進 行 整 體 脈 絡 的 描 述 探 索 和 解 釋 本 研 究 所 指 輟 學 歷 程, 係 指 中 輟 生 在 轉 介 勵 志 班 前, 回 溯 其 求 學 過 程 中, 出 現 哪 些 因 素 足 以 影 響 日 後 輟 學 的 整 個 歷 程, 此 歷 程 可 能 橫 跨 小 學 到 國 中 為 止 貳 文 獻 探 討 一 生 態 系 統 理 論 演 進 就 生 態 系 統 理 論 的 發 展 過 程 來 看, 其 演 進 的 觀 點 是 從 古 代 對 自 然 界 物 質 的 觀 察, 及 構 成 環 境 的 物 質 成 分, 將 人 與 環 境 的 關 係 融 合 來 看 成 一 個 系 統 及 至 近 代 的 觀 點, 則 從 整 體 及 有 機 的 概 念 來 形 成 系 統 觀, 系 統 本 身 是 相 對 獨 立 但 又 彼 此 聯 合 到 了 現 代 系 統 理 論 的 觀 點, 已 經 發 展 出 在 不 統 的 系 統 間 的 相 互 作 用 及 影 響 換 言 之, 已 經 擴 大 超 出 了 系 統 本 身, 以 更 為 宏 觀 的 視 野 來 解 釋 系 統 與 系 統 間, 也 就 是 生 態 系 統 的 觀 點 現 代 系 統 理 論 是 一 種 思 維 方 式 和 科 學 方 法 廣 泛 應 用 於 各 個 領 域, 使 人 們 用 一 種 嶄 新 的 方 法 來 認 識 世 界 和 分 析 問 題 整 個 現 代 系 統 理 論 是 以 美 籍 奧 地 利 生 物 學 家 von Bertalanffy 一 般 系 統 理 論 (General System Theory) 的 產 生 為 主 要 標 的 系 統 理 論 的 形 成 主 要 導 源 於 二 十 世 紀 二 年 代 中 期 理 論 生 物 學 中 的 機 體 論 von Bertalanffy 將 一 般 系 統 理 論 當 作 一 種 工 作 假 設, 中 心 概 念 是 系 統 之 後 Bronfenbrenner (1979) 提 出 生 態 系 統 理 論 (Ecological System Theory), 擴 大 了 互 動 論 的 觀 點, 說 明 個 體 的 發 展 來 自 個 體 與 環 境 的 互 動, 其 互 動 模 式 不 僅 在 於 同 一 層 環 境 系 統 中, 而 且 是 在 多 層 次 環 境 系 統 中 的 交 互 影 響 作 用 每 個 系 145

149 統 直 接 或 間 接 與 其 他 系 統 互 動, 深 深 地 且 複 雜 地 影 響 個 人 的 發 展 Bronfenbrenner (1988) 認 為 影 響 個 體 發 展 的 環 境 可 分 為 四 個 系 統, 這 四 個 系 統 分 別 為 : 微 觀 系 統 中 間 系 統 外 在 系 統 及 巨 觀 系 統 二 生 態 系 統 觀 點 的 應 用 ( 一 ) 家 庭 系 統 觀 點 von Bertalanffy(1956) 指 出 社 會 科 學 家 以 系 統 來 描 述 家 庭 結 構 和 行 為 的 概 念 是 來 自 一 般 系 統 理 論 家 庭 是 社 會 中 主 要 的 社 會 制 度, 也 是 許 多 研 究 的 焦 點 範 疇, 對 家 庭 的 了 解 和 研 究, 應 在 個 人 家 庭 和 更 寬 廣 的 社 會 脈 絡 變 項 下 來 進 行 家 庭 和 其 他 的 脈 絡 ( 如 同 儕 團 體 學 校 和 父 母 親 的 工 作 場 域 ) 是 個 人 發 展 脈 絡 的 重 要 因 素 家 庭 也 是 特 殊 的 社 會 脈 絡, 會 影 響 個 人 發 展 的 歷 程, 同 時 處 於 發 展 中 的 個 人, 對 發 生 在 家 庭 關 係 網 絡 的 改 變 也 有 影 響 個 人 的 成 長 要 與 脈 絡 的 改 變 連 結, 即 以 發 展 脈 絡 (developmental - contextual) 的 觀 點 來 看 個 人 的 和 家 庭 的 發 展 歷 程 (Kreppner & Lerner,1989) 一 些 學 者 (Eye & Kreppner, 1989;Jones,1993; Vetere,1987) 視 家 庭 為 開 放 系 統, 或 恆 定 系 統 (homeostatic), 或 錯 誤 淨 化 負 向 回 饋 系 統 (error-activated negative feedback system) 在 開 放 系 統 中 至 少 有 一 個 組 成 要 素 在 系 統 的 界 線 外 與 環 境 互 動, 這 個 界 線 是 可 以 滲 透 的 系 統 可 以 在 持 續 變 動 的 環 境 下 達 到 一 種 穩 定 狀 態 (steady state) 就 家 庭 的 系 統 特 徵 而 言,Lewis 和 Feiring(1998) 認 為 家 庭 包 括 下 列 的 特 徵 :(1) 家 庭 是 超 過 兩 個 要 素 或 兩 個 家 庭 成 員,(2) 組 成 家 庭 的 要 素 是 相 互 依 賴 的,(3) 個 別 要 素 的 總 合 並 不 等 於 家 庭 的 整 體 系 統,(4) 系 統 組 成 的 要 素 會 改 變 和 維 持 這 個 系 統, (5) 系 統 和 家 庭 總 是 目 標 導 向 的 Eye 和 Kreppner(1989) 則 認 為 構 成 系 統 是 來 自 各 要 素 的 結 構 和 動 力, 其 特 質 如 下 :(1) 系 統 間 的 各 要 素 不 是 簡 單 附 加 上 去 的,(2) 系 統 無 法 單 獨 來 自 其 中 一 部 分,(3) 在 各 要 素 間 的 關 係 僅 僅 被 用 來 確 定 要 素 特 徵 的 子 集 合 Brown 和 Christensen(1986) 以 系 統 的 方 法 來 看 家 庭 問 題 時, 認 為 應 在 家 庭 146

150 最 近 的 交 互 影 響 事 件 中 看 行 為, 強 調 在 歷 程 中 所 呈 現 的 行 為, 聚 焦 在 家 庭 的 人 際 脈 絡 換 言 之, 行 為 的 徵 兆 是 由 家 庭 系 統 裡 的 人 際 歷 程 中 顯 現 出 來, 這 個 行 為 只 有 在 系 統 中 才 能 被 了 解 ( 二 ) 學 校 系 統 觀 點 Barr(1987) 認 為 學 校 系 統 會 影 響 學 生 的 中 輟 比 率, 因 為 學 生 的 外 在 環 境 是 學 校 系 統 的 內 在 環 境, 學 校 增 加 對 學 生 感 受 到 支 持 和 挑 戰 的 經 驗, 會 擴 大 學 生 的 滿 足 感 學 校 系 統 若 能 增 進 學 生 成 功 的 個 人 支 持 的 直 接 溝 通, 及 促 使 學 生 成 功 地 尋 求 有 意 義 的 學 業 挑 戰, 就 能 增 進 學 生 的 復 學 比 率 學 生 在 學 校 的 負 面 經 驗 和 疏 離 感 未 受 教 師 的 關 心 缺 乏 被 尊 重 與 老 師 或 行 政 人 員 衝 突 等 形 成 惡 性 循 環, 導 致 學 生 中 輟 的 情 況 發 生 其 實 中 輟 生 常 是 受 到 學 校 系 統 的 壓 迫 或 喪 失 學 習 資 源 等 因 素 而 被 迫 離 開 Gallagher(2001) Barr(1987) 的 調 查 皆 指 出, 中 輟 生 認 為 如 果 老 師 如 果 對 學 生 多 注 意 一 些, 或 老 師 讓 學 習 變 得 更 有 樂 趣, 則 他 們 可 能 會 選 擇 留 在 學 校 而 不 會 選 擇 中 輟 從 學 校 系 統 為 觀 點 出 發,Garbarino(1985) 認 為 一 個 正 向 的 同 儕 團 體 通 常 提 供 青 少 年 :(1) 一 個 自 我 感, 以 形 塑 和 測 試 反 抗 社 會 真 實 的 脈 絡 ;(2) 發 展 社 會 技 巧 以 處 理 公 平, 並 學 習 應 用 學 自 家 庭 的 策 略 和 規 則, 如 何 和 同 儕 去 完 成 和 合 作 ;(3) 提 供 支 持 和 了 解 ;(4) 提 供 玩 樂 自 由 探 索, 及 試 驗 能 力 和 技 巧 的 機 會 ;(5) 樹 立 行 為 規 則, 和 習 慣 的 標 準, 以 作 為 彼 此 的 度 量 ;(6) 提 供 模 範 和 機 會 以 發 展 他 們 的 特 質 由 此 可 見, 正 向 的 同 儕 關 係 可 以 讓 學 生 在 學 校 系 統 中 得 到 積 極 的 發 展 與 成 長 反 之, 負 面 的 同 儕 關 係, 亦 將 使 學 生 在 學 校 系 統 中 形 成 一 股 向 外 的 離 心 拉 力, 導 致 學 生 的 中 輟 三 生 態 系 統 觀 點 應 用 模 式 ( 一 )Garbarino 的 社 會 文 化 危 機 和 機 會 的 生 態 系 統 Garbarino(1985) 此 模 式 應 用 生 態 系 統 理 論 的 觀 點, 從 微 觀 系 統 中 間 系 統 外 在 系 統 及 巨 觀 系 統 等 四 個 系 統 來 定 義 社 會 文 化 的 每 一 層 面, 並 從 這 些 層 面 中 提 出 影 響 青 少 年 的 一 些 重 要 議 題, 以 深 入 思 考 在 不 同 的 生 態 系 統 中 可 能 面 臨 的 危 機 如 果 147

151 可 以 了 解 青 少 年 所 面 對 的 危 機, 則 可 以 協 助 青 少 年 了 解 他 們 在 不 同 層 面 所 受 到 的 影 響, 從 危 機 中 找 出 機 會 來 應 對 ( 如 表 2.1) 表 2.1 社 會 文 化 危 機 和 機 會 的 生 態 系 統 摘 要 表 生 態 層 次 定 義 例 子 影 響 青 少 年 的 議 題 微 觀 系 統 青 少 年 與 具 有 影 家 庭 學 校 青 少 年 感 受 到 積 極 的 關 心 嗎? 響 力 的 他 人 所 面 同 儕 團 體 青 少 年 覺 得 被 接 受 嗎? 對 面 的 情 境 教 會 青 少 年 有 能 力 的 行 為 被 增 強 嗎? 青 少 年 在 他 們 的 角 色 和 關 係 中 有 足 夠 多 元 的 表 現 嗎? 青 少 年 在 相 互 的 關 係 中 有 給 於 主 動 的 角 色 嗎? 中 間 系 統 介 於 微 觀 系 統 之 家 庭 學 校 場 域 尊 重 每 一 個 人 嗎? 間 的 關 係 ; 情 境 家 庭 教 會 場 域 在 價 值 觀 上 表 現 出 最 基 本 的 一 致 與 情 境 間 的 連 結 學 校 鄰 近 性 嗎? 地 區 同 儕 團 體 家 庭 外 在 系 統 青 少 年 沒 有 參 與 父 母 親 的 工 作 所 有 的 決 定 有 符 合 青 少 年 的 興 趣 和 願 但 會 影 響 其 重 大 場 所 學 校 董 望 嗎? 決 定 的 場 域 或 與 事 會 地 方 政 如 何 對 家 庭 平 衡 提 供 很 好 的 支 持? 青 少 年 直 接 互 動 府 的 成 人 巨 觀 系 統 定 義 或 組 織 社 會 意 識 形 態 社 團 體 的 價 值 會 放 在 其 他 團 體 ( 如 性 別 情 境 生 活 的 藍 圖 會 政 策 社 會 歧 視, 種 族 歧 視 ) 嗎? 契 約 對 人 性 有 個 人 主 義 或 集 體 主 義 的 傾 向 嗎? 本 質 假 設 分 享 暴 力 是 一 種 準 則 嗎? 資 料 來 源 : Adolescent development:an ecological perspective. p.74 by J.Garbarino,1985. ( 二 )Barr 的 學 生 耗 損 率 ( 中 輟 率 ) 系 統 架 構 及 學 生 留 校 / 中 輟 一 般 系 統 模 式 Barr(1987) 應 用 系 統 理 論 的 觀 點, 將 學 校 系 統 影 響 中 輟 率 的 因 素 分 成 三 類 :(1) 學 生 進 入 學 校 前 的 特 徵 ( 輸 入 因 素 ),(2) 系 統 本 身 的 特 徵 政 策 和 計 畫 ( 產 出 因 素 ),(3) 圍 繞 在 社 區 州 及 國 家 的 經 濟 和 社 會 條 件 ( 環 境 因 素 ) 中 輟 是 學 校 教 育 活 動 的 產 出 或 結 果, 是 輸 入, 產 出, 和 環 境 因 素 的 功 能 與 系 統 的 結 合 在 此 模 式 下, 如 果 學 生 的 特 質 ( 輸 入 因 素 ) 和 環 境 因 素 能 維 持 恆 久 不 變, 改 變 在 系 統 的 中 輟 率 則 是 系 統 內 在 歷 程 的 改 變 功 能 ( 產 出 因 素 ) 這 些 歷 程 的 重 要 特 148

152 徵 是 教 育 經 驗 系 統 產 出 自 己 的 學 生, 學 生 在 不 同 覺 察 的 程 度, 將 會 獲 得 更 多 或 更 少 的 滿 足, 學 生 最 有 可 能 的 不 滿 足 的 表 達 方 式 是 選 擇 中 輟 換 言 之, 一 些 留 在 學 校 裡 的 學 生 與 其 在 校 的 經 驗 是 極 端 地 不 滿 足, 但 是 它 們 可 能 不 相 信 他 們 有 選 擇 離 開 學 校 的 權 利 雖 然 不 滿 足 並 不 能 解 釋 所 有 的 中 輟 問 題 Barr 根 據 前 述 概 念 架 構 圖, 進 一 步 提 出 中 輟 問 題 的 四 類 解 釋 模 式 ( 如 圖 2.1) 這 個 解 釋 模 式 主 要 分 為 兩 個 面 向, 第 一 個 面 向 為 解 釋 層 次 :(1) 個 人 的 層 次 ( 變 項 的 解 釋 是 學 生 中 輟 行 為 或 抉 擇 ), 即 依 變 項 是 學 生 決 定 留 下 或 離 開 ;(2) 學 校 系 統 層 次, 依 變 項 為 中 輟 率 第 二 個 面 向 為 解 釋 分 類 :(1) 從 學 業 角 度 而 言, 企 圖 回 答 為 什 麼 這 是 依 變 項 的 問 題? 尋 求 和 評 估 所 有 形 成 原 因 的 相 關 ;(2) 從 釋 能 (empowering) 角 度 而 言, 是 尋 求 回 答 個 人 或 組 織 如 何 改 變 依 變 項 的 問 題, 不 只 是 尋 求 中 輟 的 原 因, 也 尋 求 中 輟 生 的 控 制 和 權 力 內 的 因 果 變 項 解 釋 的 分 類 學 業 釋 能 解 個 人 的 為 什 麼 學 生 會 中 輟? 如 何 能 使 學 生 留 在 學 校? 釋 ( 學 生 ) 的 層 學 校 系 統 為 什 麼 學 校 會 出 現 如 何 使 學 校 系 統 降 低 次 ( 或 行 政 區 ) 耗 損 ( 中 輟 )? 中 輟 率? 圖 2.1 四 種 中 輟 解 釋 類 型 資 料 來 源 : An essay on school dropout for the San Diego unified school district. p.18 by R.B.Barr,1987. 學 業 的 解 釋 通 常 不 是 用 來 釋 能 的, 嚴 格 來 說 並 不 考 慮 情 境 需 求 權 力 和 中 輟 者 的 目 的 學 業 的 解 釋 通 常 是 客 觀 形 成 的, 但 釋 能 則 不 是 釋 能 的 解 釋 是 要 求 以 降 低 改 變 情 境 需 求 權 力 和 中 輟 者 的 目 的 責 任 為 焦 點 釋 能 是 企 圖 分 析 中 輟 者 本 身 是 形 成 原 因 的 情 境 如 果 中 輟 者 本 身 是 原 因, 那 麼 他 自 己 本 身 就 有 力 量 去 影 響 依 變 項 149

153 學 業 和 釋 能 的 解 釋 能 同 時 發 展 個 人 和 學 校 系 統 兩 個 層 次 學 業 和 釋 能 的 差 別 存 在 於 學 校 系 統 的 依 變 項, 是 中 輟 率 而 非 個 人 的 選 擇 ( 三 ) 吳 芝 儀 中 途 輟 學 危 機 因 素 交 互 影 響 歷 程 的 概 念 性 模 式 吳 芝 儀 ( 民 89) 進 一 步 依 據 資 料 之 內 容 分 析 結 果, 建 立 一 個 中 途 輟 學 危 機 因 素 交 互 影 響 歷 程 的 概 念 性 模 式 ( 如 圖 2.2), 用 以 說 明 導 致 學 生 中 輟 成 因 係 受 到 數 個 危 機 因 素 的 交 互 影 響 而 來 其 他 因 素 家 庭 家 庭 結 構 不 全 家 庭 功 能 不 良 社 會 環 境 不 利 學 校 課 程 考 試 壓 力 教 師 歧 視 偏 見 教 師 責 罰 衝 突 同 學 排 斥 疏 離 個 人 好 逸 傾 向 缺 乏 動 機 低 自 我 肯 定 社 會 群 體 同 學 煽 動 引 誘 朋 友 煽 動 引 誘 中 途 輟 學 危 機 少 年 圖 2.2 中 途 輟 學 危 機 因 素 交 互 影 響 歷 程 的 概 念 性 模 式 資 料 來 源 : 中 輟 學 生 的 危 機 與 轉 機 (113 頁 ), 吳 芝 儀, 民 89 中 途 輟 學 危 機 因 素 交 互 影 響 歷 程 的 概 念 性 模 式 假 想 : 家 庭 和 學 校 是 生 產 危 機 青 少 年 的 模 具 製 造 工 廠 ; 而 社 會 同 儕 群 體 則 為 危 機 青 少 年 上 色 和 裝 配, 使 危 機 青 少 年 的 操 作 行 為 符 合 其 社 會 群 體 所 認 可 的 一 定 規 格 當 然 危 機 青 少 年 個 人 特 質 則 是 模 具 內 的 精 密 零 組 件, 啟 動 危 機 青 少 年 以 符 合 其 裝 配 規 格 的 操 作 行 為 來 表 現 中 途 輟 學 即 是 這 些 危 機 青 少 年 最 直 接 也 最 常 出 現 的 危 機 行 為 產 物 150

154 ( 四 ) 輟 學 歷 程 生 態 系 統 概 念 研 究 者 試 提 出 一 個 輟 學 歷 程 生 態 系 統 概 念 ( 如 圖 2.3) 此 概 念 圖 包 括 微 觀 的 系 統 ( 如 家 庭 個 人 及 學 校 ) 中 間 系 統 ( 如 圖 重 疊 部 分 表 微 觀 系 統 間 的 互 動 關 係 ) 外 在 系 統 ( 如 社 區 網 咖 等 ) 及 巨 觀 系 統 不 同 系 統 間 均 以 虛 線 為 界 線, 表 示 系 統 間 的 關 係 非 絕 對 的 封 閉, 但 也 不 全 然 的 開 放 微 觀 系 統 及 中 間 系 統, 同 時 受 到 外 在 系 統 及 巨 觀 系 統 有 形 無 形, 及 直 接 或 間 接 的 影 響 圖 中 箭 頭 的 序 號 表 示 依 時 間 先 後 對 輟 學 的 影 響 順 序,1 表 示 家 庭 系 統 是 最 先 影 響 個 人 系 統 在 各 方 面 的 學 習 與 成 長 ;2 表 示 個 人 系 統 會 將 由 家 庭 系 統 的 影 響 ( 如 學 習 的 動 機 與 態 度, 人 格 特 質 生 活 習 慣 等 ) 帶 進 學 校 系 統 內 ;3 表 示 學 校 系 統 的 約 束 力 ( 行 政 管 理 措 施 班 級 經 營 等 ) 及 接 納 程 度 ( 教 職 員 師 生 同 儕 等 ), 又 將 個 人 系 統 推 出 校 園,4 表 示 個 人 系 統 受 到 外 在 系 統 的 吸 引 最 終 導 致 中 輟 實 現 箭 頭 表 示 影 響 力 大 或 連 結 較 深, 虛 線 箭 頭 表 示 影 響 力 小 或 連 結 較 淺 由 圖 也 可 看 出 家 庭 及 學 校 兩 個 系 統, 也 可 同 時 形 成 兩 股 推 力, 加 上 外 在 系 統 的 拉 力, 更 加 速 學 生 中 輟 的 形 成 換 言 之, 個 人 系 統 會 由 走 於 家 庭 學 校 中 間 系 統 及 外 在 系 統 之 間, 若 中 間 系 統 的 力 量 大 於 外 在 系 統, 則 學 生 留 在 家 庭 及 學 校 系 統 的 機 會 變 増 大 ; 反 之, 若 中 間 系 統 的 力 量 小 於 外 在 系 統, 則 學 生 留 在 家 庭 及 學 校 系 統 的 機 會 變 減 少 151

155 巨 觀 系 統 外 在 系 統 輟 學 4 微 觀 1 微 觀 家 庭 系 統 個 人 系 統 2 中 間 系 統 微 觀 學 校 系 統 3 巨 觀 系 統 圖 2.3 輟 學 歷 程 生 態 系 統 概 念 圖 四 生 態 系 統 觀 點 輟 學 歷 程 研 究 Whitfield(1998) 曾 以 學 校 的 改 革 與 學 校 的 中 輟 因 素 為 主 題, 對 Kentucky 州 地 區 學 校 學 生 中 輟 行 為 進 行 調 查, 以 了 解 學 校 社 工 服 務 對 留 級 學 生 中 輟 的 預 防 和 處 理 情 形 這 項 研 究 從 匱 乏 觀 點 ( Deficit perspective ), 建 構 主 義 觀 點 ( Constructivist perspective ), 及 交 互 影 響 主 義 觀 點 (Interactionist perspective) 等 三 個 不 同 的 介 入 觀 點 來 解 釋 處 理 危 機 狀 況 的 情 形 1. 匱 乏 觀 點 : 中 輟 的 原 因 與 三 項 因 素 有 關 :(1) 留 在 家 中 的 誘 因,(2) 表 達 參 與 學 校 目 的 感 受,(3) 學 習 社 會 技 巧 好 與 他 們 的 父 母 老 師 和 同 儕 間 產 生 依 附 和 連 結 的 需 要 有 關 此 項 觀 點 的 缺 失 是 容 易 將 全 部 責 任 放 在 個 人 和 家 庭 的 變 項 上, 以 致 忽 略 了 學 校 的 角 色 與 責 任 152

156 2. 建 構 主 義 觀 點 : 將 焦 點 放 在 學 校 的 責 任 和 財 務 上, 促 使 學 校 更 覺 察 學 校 的 環 境 和 學 生 的 互 動 ( 這 將 導 致 學 生 的 失 敗 和 疏 離 ) 此 項 觀 點 的 缺 失 是 會 忽 略 學 生 家 庭 及 社 區 負 起 預 防 學 校 問 題 和 中 輟 行 為 的 最 起 碼 的 責 任, 因 為 學 校 不 是 學 生 問 題 的 起 始 點 3. 交 互 影 響 主 義 觀 點 : 認 為 留 意 個 人 和 家 庭 的 變 項, 有 助 於 學 生 在 學 校 學 習 成 功 與 否, 學 校 也 有 責 任 協 助 學 生 換 言 之,Whitfield 主 張 以 生 態 方 法 或 交 互 影 響 的 觀 點, 置 焦 於 中 輟 問 題 的 相 關 和 交 互 影 響 的 本 質 上 同 時 要 求 學 生 父 母 教 師 和 社 區 領 袖 參 與 在 這 改 變 的 歷 程, 因 為 任 何 事 物 都 能 成 為 介 入 和 改 變 的 資 源 這 個 觀 點 較 前 兩 項 觀 點 更 能 充 分 說 明 處 理 中 輟 的 情 況 Taylor-Dunlop 和 Norton(1995) 以 紐 約 區 大 都 市 高 中 女 性 高 危 險 群 學 生 為 對 象 進 行 調 查, 詢 問 學 生 全 體 教 職 員 及 父 母 們 對 學 校 組 織 和 生 態 障 礙 (ecological barriers) 對 中 輟 高 危 險 群 的 影 響 父 母 親 和 職 員 相 信 每 一 個 學 生 在 校 都 需 要 獲 得 關 注 與 安 頓 然 而 這 群 高 危 險 群 學 生 並 未 感 受 到 她 們 是 受 到 關 注 父 母 親 認 為 學 校 需 要 改 變 的 是 縮 小 班 級 規 模, 給 於 學 生 較 多 的 管 控, 教 師 應 讓 學 習 更 有 樂 趣 興 趣 和 多 元 化 的 教 學 但 職 員 和 父 母 親 並 未 看 到 他 們 扮 演 比 較 教 師 更 為 重 要 的 安 全 保 護 角 色, 受 調 查 的 學 校 似 乎 是 倒 轉 成 為 失 功 能 的 角 色 多 數 的 責 任 是 放 在 學 生 社 會 關 係 及 問 題 解 決 上, 教 師 好 像 只 是 在 教 一 個 科 目, 而 且 父 母 親 並 未 被 賦 予 權 利, 或 鼓 勵 他 們 成 為 學 校 系 統 整 體 的 一 部 份 此 研 究 顯 示, 一 但 學 校 失 去 應 有 的 功 能, 且 學 生 未 受 到 應 有 的 照 顧 與 接 納, 選 擇 中 輟 只 是 對 學 校 功 能 不 彰 的 最 終 回 應 York(1993) 認 為 學 生 會 離 開 學 校 是 個 人 特 質 及 其 與 情 境 互 動 的 影 響, 因 為 過 去 的 研 究 都 忽 略 情 境 的 角 色 可 以 預 防 中 輟 本 研 究 特 別 注 意 學 生 離 校 行 為 是 受 個 人 能 力 和 性 情 (dispositions) 的 因 素 影 響, 並 主 張 要 以 系 統 的 觀 點 來 了 解 學 校 情 境 的 角 色, 來 看 學 生 的 學 業 和 社 會 經 驗 的 進 展 首 先, 以 文 件 分 析 (records analysis) 方 式 來 調 查 危 機 學 生 在 認 知 測 量 和 人 口 變 項 之 間 的 關 係 ; 其 次, 藉 由 澄 清 情 境 目 標 和 描 述 學 生 跟 隨 學 業 程 度 進 展 的 步 驟 來 定 義 系 統, 其 用 意 是 要 對 政 策 和 實 務 之 間 有 更 佳 的 了 解, 並 進 一 步 探 討 這 些 對 個 別 學 生 的 影 響 和 精 準 指 出 問 題 範 圍 ; 第 三, 對 學 生 離 開 153

157 學 校 的 歷 程 進 行 長 期 的 變 項 研 究 認 為 是 有 必 要 的 研 究 對 象 是 1,722 名 大 學 新 鮮 人, 其 中 88 名 黑 人,1,507 白 人, 及 12 名 少 數 種 族 背 景 學 生 這 其 中 包 括 377 名 女 性 學 生 研 究 過 程 總 共 蒐 集 了 五 年 的 資 料, 這 些 資 料 包 括 性 別 種 族 背 景 高 中 學 業 成 績 平 均 數, 學 術 性 向 測 驗 (Scholastic Aptitude Test,SAT) 總 分,SAT 數 學 與 口 語 表 達 分 數 研 究 結 果 指 出 學 校 必 須 知 覺 兩 個 重 點 : (1) 學 生 的 需 求 和 挑 戰,(2) 存 在 在 支 持 系 統 間 的 代 溝 換 言 之, 學 校 情 境 務 必 要 滿 足 學 生 的 需 求, 也 要 讓 學 生 有 挑 戰 的 機 會, 而 且 在 各 系 統 間 要 充 分 地 溝 通, 才 能 將 學 生 留 在 校 園 中 參 研 究 方 法 本 研 究 以 個 別 訪 談 焦 點 團 體 訪 談 及 非 干 擾 性 測 量 的 簡 易 觀 察, 及 檔 案 文 件 等 方 式 來 進 行 資 料 蒐 集 研 究 對 象 採 立 意 取 樣 (purposive sampling) 方 式, 以 台 南 市 某 國 中 所 設 立 的 資 源 式 中 途 班 ( 稱 為 勵 志 班 )1 位 中 輟 學 生 為 受 訪 對 象 另 外 訪 問 照 顧 受 訪 者 生 活 起 居 及 學 習 情 形 的 導 師, 由 導 師 所 提 供 的 資 料 來 比 對 研 究 程 序 是 對 研 究 參 與 者 進 行 一 次 焦 點 團 體 訪 談, 其 次 是 對 研 究 參 與 者 進 行 個 別 的 深 度 訪 談, 最 後 再 針 對 研 究 參 與 者 進 行 一 次 焦 點 團 體 訪 談 訪 談 大 綱 採 開 放 式 具 體 化 ( 是 為 了 了 解 受 訪 者 個 人 的 獨 特 經 歷 和 想 法 或 者 探 詢 某 一 事 件 的 來 龍 去 脈 ) 方 式 來 設 計, 實 際 訪 談 時 視 研 究 參 與 者 的 身 心 狀 況 及 現 場 情 形 作 適 度 的 調 整 本 研 究 於 個 別 訪 談 及 焦 點 團 體 訪 談 過 程 中, 同 步 進 行 簡 易 觀 察 觀 察 內 容 依 Kopala 和 Suzuki(1999) 所 提 四 種 形 態 來 進 行 觀 察 :(1) 外 部 軀 體 和 身 體 符 號 : 如 身 體 的 刺 青 穿 著 格 調 佩 帶 飾 物 等, 以 了 解 研 究 參 與 者 的 行 為 和 態 度 ;(2) 表 達 動 作 : 臉 部 表 情 和 身 體 動 作 ;(3) 身 體 位 置 : 在 訪 談 中 所 坐 的 位 置, 與 研 究 者 的 空 間 距 離, 相 對 位 置 等 ;(4) 語 言 行 為 : 包 括 言 語 內 容 及 聲 量 音 質 速 度 等 在 進 行 觀 察 的 同 時 研 究 者 要 從 所 觀 察 的 現 象 中 自 問 是 誰? 什 麼? 何 時? 何 154

158 地? 如 何? 及 為 什 麼? 本 研 究 蒐 集 來 自 各 行 政 單 位 的 檔 案 紀 錄, 包 括 : 學 業 成 績 缺 曠 課 紀 錄 操 行 成 績 輔 導 紀 錄 中 輟 生 會 議 記 錄 等 文 件 部 分 則 來 自 受 訪 者 的 日 記 信 件 週 記 自 傳 等 本 研 究 之 資 料 整 理 與 分 析 的 操 作 程 序 步 驟 包 括 : 謄 寫 訪 談 逐 字 稿 協 同 分 析 驗 證 確 認 分 析 段 落 進 行 開 放 性 編 碼 整 理 內 容 形 成 脈 絡 繪 製 生 態 系 統 圖 及 撰 寫 研 究 報 告 信 度 與 效 度 的 考 量 是 採 取 Lincoln 和 Guba(1985) 所 提 出 的 四 個 建 立 信 賴 度 的 指 標 為 達 成 信 賴 度 指 標, 採 三 角 驗 證 (triangulation) 參 與 者 檢 核 研 究 省 思 和 評 論 反 面 案 例 分 析 及 豐 富 的 描 述 等 方 式 來 達 到 這 些 指 標 本 研 究 所 採 用 的 三 角 驗 證 主 要 來 自 :(1) 不 同 蒐 集 資 料 方 法 間 的 三 角 驗 證 (between-methods triangulation): 以 干 擾 性 測 量 方 法 ( 個 別 訪 談, 焦 點 團 體 訪 談 ) 及 非 干 擾 性 測 量 方 法 ( 簡 易 觀 察, 檔 案 文 件 ) 所 蒐 集 的 資 料 內 容 進 行 比 對 及 驗 證 ;(2) 不 同 資 料 來 源 的 三 角 驗 證 : 以 研 究 參 與 者 三 次 訪 談 的 內 容 進 行 驗 證 ; 研 究 參 與 者 在 前 後 兩 次 的 焦 點 團 體 訪 談 內 容 來 進 行 比 對 及 驗 證 ; 除 研 究 參 與 者 外, 尚 有 來 自 教 師 及 行 政 人 等 對 象 所 提 供 的 資 料, 可 以 用 來 與 不 同 方 法 及 不 同 資 料 來 進 行 比 對 及 驗 證 為 提 升 對 資 料 分 析 的 觸 覺 性 及 有 效 性, 本 研 究 邀 請 一 位 在 研 究 場 域 中 任 教 的 教 師 擔 任 協 同 分 析 者 研 究 者 邀 請 協 同 分 析 者 依 本 研 究 採 用 的 資 料 分 析 方 法 所 遵 循 的 原 則 來 進 行 資 料 分 析 分 析 的 程 序 將 由 研 究 者 所 獲 得 的 逐 字 稿 及 相 關 紀 錄 中, 各 自 進 行 分 析 隨 後 並 加 以 比 對 分 析 內 容 是 否 一 致 如 有 差 異 則 進 行 討 論, 直 到 資 料 分 析 的 方 向 與 脈 絡 達 成 共 識 為 止 肆 結 果 與 討 論 本 研 究 共 計 取 得 6 份 錄 音 訪 談 稿 及 5 份 的 簡 易 觀 察 紀 錄,1 份 檔 案 文 件 資 料, 在 顧 及 受 訪 的 隱 私 及 權 益 下, 受 訪 者 以 代 號 阿 喜 為 名 首 先 呈 現 155

159 中 輟 生 輟 學 生 態 系 統 成 因 之 分 析 與 討 論, 其 次 為 中 輟 生 輟 學 歷 程 之 分 析 與 討 論 一 中 輟 生 輟 學 生 態 系 統 成 因 之 分 析 ( 一 ) 家 庭 系 統 : 1. 家 庭 結 構 : 核 心 家 庭, 低 社 經 地 位, 夫 妻 年 齡 差 距 懸 殊, 關 係 不 佳 阿 喜 家 庭 成 員 只 有 雙 親 及 其 本 人 共 三 人 父 母 親 年 齡 相 差 30 歲, 於 中 國 海 南 島 結 婚, 居 住 了 四 五 年 後 返 台 父 親 78 歲, 退 伍 軍 人 ( 退 伍 時 間 不 詳 ), 年 紀 老 邁 行 動 不 便, 僅 能 協 助 收 碗 端 菜, 阿 喜 對 父 親 的 家 世 完 全 不 了 解 母 親 ( 排 行 五 女 ),48 歲, 賣 麵 維 生, 祖 父 母 及 外 公 皆 已 過 逝, 外 婆 仍 住 海 南 島 阿 喜 為 家 中 獨 子, 幼 時 在 海 南 島 居 住, 並 就 讀 當 地 幼 稚 園, 隨 後 與 家 人 返 台 居 住 據 受 訪 導 師 家 訪 後 描 述, 阿 喜 家 庭 居 家 環 境 很 簡 陋, 又 髒 又 亂, 就 是 一 個 床 鋪, 一 個 被 子 家 庭 經 濟 不 甚 理 想, 僅 靠 母 親 在 眷 村 內 賣 麵 及 父 親 的 退 休 金 維 生 2. 親 子 關 係 : 父 子 親 情 薄 弱, 母 子 關 係 親 近 從 阿 喜 第 二 次 個 別 訪 談, 及 受 訪 導 師 訪 談 中 了 解, 阿 喜 的 父 親 對 於 阿 喜 似 乎 視 而 未 見, 父 子 兩 雖 同 住 一 個 屋 簷 下, 卻 沒 有 任 何 的 互 動, 個 人 過 個 人 的 生 活, 親 情 薄 弱 形 同 路 人 訪 談 中 似 乎 感 受 到 阿 喜 對 父 親 對 待 他 的 態 度 頗 有 怨 言, 感 嘆 自 己 從 未 自 父 親 身 上 得 到 親 情 之 愛 父 親 的 生 活 習 慣 是 早 睡 早 起, 對 於 阿 喜 晚 睡 或 通 宵 玩 樂 之 事 毫 無 所 悉 儘 管 唯 一 同 聚 的 晚 餐 時 刻, 父 子 兩 也 不 曾 在 餐 桌 上 交 談 連 母 親 及 鄰 居 都 說 父 親 完 全 不 管 小 孩 母 親 雖 然 管 教 比 較 嚴 厲, 但 基 本 上 是 疼 愛 孩 子 的 156

160 例 子 : 1I2-S93: 我 從 小 就 沒 有 跟 他 接 觸 過 一 生 出 來 的 時 候, 我 爸 就 沒 有 跟 我 講 過 話, 不 是 說 沒 有 講 過 話, 是 沒 有 關 心 我 1I2-S94: 都 沒 有 理 過 我 講 話 的 機 率 很 少, 我 嬰 兒 的 時 候 從 來 沒 有 抱 過 我, 從 來 沒 有! 1I2-S96: 他 顧 他 的 我 顧 我 的 1I2-S98: 都 沒 有 ( 過 問 我 的 生 活 ) 1I1-T27: 對! 完 全 沒 有 互 動, 這 個 小 孩 子 談 到 他 的 爸 爸 的 時 候, 對 他 一 點 感 覺 都 沒 有 1I1-T30: 情 感 很 不 好, 他 大 小 事 情 都 是 找 媽 媽 據 受 訪 導 師 家 訪 觀 察 後 的 感 受, 認 為 父 親 對 待 阿 喜 這 麼 冷 漠, 可 能 是 不 喜 歡 媽 媽 對 待 朋 友 的 熱 切 態 度, 因 夫 妻 兩 人 年 紀 差 距 很 大 阿 喜 與 受 訪 導 師 都 談 到 媽 媽 在 閒 暇 之 餘, 會 和 老 朋 友 相 約 玩 拉 吧 通 宵 打 打 衛 生 麻 將, 每 週 約 玩 五 六 次, 偶 而 還 賭 博 也 會 輸 錢, 朋 友 對 此 情 形 也 會 加 以 勸 阻, 希 望 適 可 而 止, 把 心 力 放 在 家 庭 上, 但 母 親 似 乎 無 動 於 衷, 訪 談 中 也 感 受 到 阿 喜 對 此 頗 有 微 詞 研 究 者 及 受 訪 導 師 推 測 父 親 是 否 對 於 母 親 的 交 友 狀 況 及 家 庭 財 務 管 理 不 當 感 到 不 滿 意, 夫 妻 關 係 緊 張, 相 對 的 影 響 到 與 孩 子 的 關 係 例 子 : 1I1-T22: 對 阿, 我 個 人 分 析 因 為 我 在 眷 村 的 環 境 滿 了 解 的, 我 個 人 在 懷 疑, 是 不 是 他 媽 媽, 因 為 左 右 鄰 居 會 比 較 熟 有 一 點 類 似 打 情 罵 俏 的 樣 子 1I1-T21: 就 造 成 他 爸 爸 排 斥 這 個 小 孩 1I3-S19: 玩 一 些 拉 吧 台 ( 台 語 ), 一 大 堆 有 些 沒 有 的 1I3-S20: 打 麻 將 ( 的 朋 友 ) 就 跟 他 講, 勸 他 不 要 再 打 了, 運 氣 不 好 輸 了, 最 後 要 賠 錢, 自 己 家 裡 的 錢 都 管 不 定 了, 還 在 那 邊 賭 錢 3. 管 教 方 式 : 父 親 放 任 不 管, 母 親 關 愛 但 嚴 格, 寵 愛 驕 縱, 無 力 約 束 阿 喜 在 第 一 二 次 個 別 訪 談 中 談 到, 只 有 母 親 對 自 己 會 關 心 疼 愛 有 加, 對 於 阿 喜 的 破 懷 舉 止 及 打 架 等 偏 差 行 為 則 以 打 罵 為 管 教 方 式, 尤 其 是 小 五 時, 這 種 嚴 厲 的 管 教 方 式 也 讓 阿 喜 的 偏 差 行 為 稍 有 收 斂 阿 喜 六 年 級 時, 母 親 的 管 教 方 式 也 由 嚴 趨 鬆, 可 能 是 阿 喜 在 行 為 上 稍 有 好 轉 的 跡 象, 但 卻 任 由 孩 子 抽 煙 喝 酒, 只 是 提 醒 孩 子 自 己 要 多 想 想 雖 然 母 親 管 教 嚴 格, 阿 喜 有 事 時 仍 會 找 媽 媽 商 量 據 受 訪 導 師 的 說 法 是 母 親 過 於 寵 愛 及 縱 容 孩 子, 孩 子 要 什 麼 就 給 什 麼, 連 孩 子 半 夜 在 外 遊 蕩 也 不 加 管 教 阿 喜 認 為 自 己 的 個 性 連 父 母 都 無 法 可 以 管 教 157

161 例 子 : 1I1-S23: 做 不 好 的 時 候 都 會 兇 我, 幼 稚 園 到 國 小 五 年 級 罵 的 很 兇, 用 打 的 六 年 級 的 時 候 就 不 會 了 1I1-S24: 媽 媽 打 我 是 因 為 我 超 級 皮 的, 不 是 把 別 人 的 東 西 用 壞, 要 不 然 就 打 架, 常 常 就 會 被 打 1I1-S25: 六 年 級 就 不 會 鬧 事 打 架 破 壞 東 西, 媽 媽 就 放 比 較 鬆, 讓 我 出 去 玩, 該 回 來 的 時 候 要 回 來 1I1-S26: 爸 爸 只 是 跟 我 說 出 去 玩 要 小 心 一 點, 不 要 玩 太 久, 有 時 候 比 較 關 心 我, 會 拿 東 西 給 我 吃! 1I2-S99:( 爸 爸 ) 放 我 很 鬆, 什 麼 都 沒 管, 媽 媽 管 的 比 較 嚴 從 受 訪 導 師 訪 談 中 印 證, 雙 親 對 於 阿 喜 的 管 教 方 式 不 同 父 親 是 完 全 放 任 不 管, 甚 至 漠 視 孩 子 的 存 在, 連 左 鄰 右 舍 都 看 在 眼 裡, 也 看 不 下 去 阿 喜 對 父 親 的 管 教 態 度 感 到 厭 煩 與 不 滿, 受 訪 導 師 轉 述 阿 喜 談 到 他 父 親 時, 甚 至 會 出 現 反 彈 的 情 緒 例 子 : 1I1-T7: 他 媽 媽 說 他 爸 爸 都 不 管 這 個 小 孩 1I1-T18: 媽 媽 講 這 個 小 孩 子 從 小 爸 爸 從 來 不 管 他 生 病, 都 不 聞 不 問 的 1I1-T25: 排 斥 ( 阿 喜 ), 左 右 鄰 居 也 在 講, 那 個 爸 爸 從 來 都 不 管 他 的 1I1-T86: 談 到 他 爸 爸, 他 就 會 感 覺 到 不 耐 煩 4. 父 母 親 對 孩 子 的 期 許 : 低 課 業 期 許, 能 念 就 唸, 盡 力 而 為 父 親 與 孩 子 缺 乏 互 動, 沒 有 親 密 的 父 子 關 係, 更 別 提 對 阿 喜 有 特 別 的 期 許 與 指 望 倒 是 媽 媽 常 常 掛 心 阿 喜 的 未 來, 苦 口 婆 心 的 鼓 勵 阿 喜 在 課 業 上 要 努 力, 更 多 方 提 醒 阿 喜 未 來 如 何 養 家 活 口 如 果 課 業 沒 有 成 就, 至 少 也 學 些 技 藝 才 能, 以 備 將 來 派 上 用 場 媽 媽 期 許 阿 喜 能 考 上 軍 校, 一 方 面 可 一 展 技 藝 長 才, 另 一 方 面 也 有 穩 定 的 軍 職 及 固 定 的 收 入 例 子 : 1I1S71: 進 來 勵 志 班 媽 媽 說 : 你 書 不 好 好 唸 沒 關 係, 但 你 長 大 之 後 要 有 目 標, 工 作 找 到 就 好 了, 你 現 在 都 長 這 麼 大 了, 管 不 著 你, 媽 媽 能 講 的 就 是 你 要 想 好 以 後 要 做 什 麼! 1I1S72: 媽 媽 寄 望 可 以 考 上 空 軍 的 機 械, 修 理 飛 機 那 一 種 1I1S73: 媽 媽 就 是 要 求 我 這 麼 多, 家 裡 只 有 我 這 孩 子, 1I2S123: 媽 媽 跟 我 說 : 你 要 學 一 些 東 西,( 不 然 ) 你 以 後 怎 麼 樣 養 媽 媽 呢? ( 二 ) 個 人 系 統 : 1. 個 人 特 質 : 缺 乏 學 習 動 機, 貪 玩 成 性, 情 緒 控 制 力 薄 弱 阿 喜 在 個 人 特 質 上 主 要 表 現 在 缺 乏 學 習 動 機 與 興 趣 課 業 成 就 低 落 愛 玩 及 情 158

162 緒 控 力 薄 弱 上 阿 喜 自 小 學 開 始 即 不 喜 歡 課 業, 作 業 常 未 能 完 成, 在 面 對 課 業 時 常 感 到 不 耐, 隨 然 極 力 克 制 自 己 的 脾 氣, 但 在 人 際 關 係 上 也 常 常 不 經 意 地 爆 發 情 緒, 在 母 親 的 督 促 及 老 師 耐 心 的 教 導 下, 方 能 勉 強 完 成 課 業 老 師 及 母 親 再 三 告 誡 行 事 要 隱 忍 才 不 會 出 差 錯 例 子 : 1I1S84: 之 前 我 就 是 最 討 厭 寫 功 課, 補 習 的 時 候 一 定 要 寫, 我 不 會 寫, 老 師 就 是 一 直 教 我 教 到 會, 順 著 寫 就 不 會 這 麼 容 易 發 脾 氣 了, 我 每 次 是 忍 到 不 想 要 再 忍 的 時 候 才 會 發 脾 氣 1I2-S43: 國 小 補 習 的 時 候, 題 目 都 不 會 寫, 就 是 忍 耐 馬 上 寫 完, 老 師 說 訂 正 就 寫 一 寫, 交 給 他 就 沒 了, 所 以 從 小 就 忍 耐 的 那 個 想 法 很 多 老 師 勸 我 說, 能 夠 忍 耐 就 忍, 不 要 理 他 就 好 了 1I2-S44: 我 媽 說 過, 你 要 打 人 沒 關 係, 你 先 忍, 忍 到 對 方 不 對, 你 打 他, 他 也 不 能 告 你 再 從 阿 喜 本 人 及 明 仔 在 第 二 次 焦 點 團 體 訪 談 中, 描 述 自 己 的 個 性 特 質 就 是 太 貪 玩 調 皮 搗 蛋 對 別 人 表 現 出 沒 有 分 寸 的 行 為, 無 法 安 分 守 己, 自 我 節 制 例 子 : G21S-98: 沒 辦 法, 那 時 候 太 貪 玩 了 G21S-94: 愛 打 人 家 又 愛 玩 ( 阿 喜 回 憶 過 往 ) G24S-26: 愛 玩 白 目 ( 調 皮 ) 沒 大 沒 小 ( 明 仔 先 回 應 ) 此 外, 根 據 阿 喜 在 第 一 次 及 第 三 次 個 別 訪 談 中 得 知, 阿 喜 染 上 抽 煙 的 習 性 第 一 次 抽 煙 是 小 六 時, 看 到 同 儕 抽 煙 感 到 好 奇, 趁 媽 媽 打 牌 時 偷 媽 媽 的 香 煙 來 吸, 國 一 上 學 期 以 後 逐 漸 養 成 抽 煙 的 習 慣, 國 二 抽 煙 已 成 為 家 常 便 飯 以 他 當 時 的 年 齡 而 言, 煙 癮 算 蠻 大 的 阿 喜 也 認 為 抽 煙 的 行 為 可 以 使 自 己 在 同 儕 面 前 標 新 立 異, 更 能 引 起 同 儕 的 側 目 與 注 意, 以 顯 現 自 己 與 別 人 的 不 同 阿 喜 母 親 雖 然 不 願 意 阿 喜 抽 煙, 但 面 對 這 種 情 形 也 只 能 口 頭 勸 阻 例 子 : 1I1-S38: 國 小 六 年 級 玩 遊 樂 場 時 心 情 不 好, 國 一 看 到 大 家 在 抽, 很 好 奇 到 底 有 什 麼 好 抽 的? 後 來 我 就 偷 偷 去 偷 媽 媽 那 邊 菸 來 抽, 趁 媽 媽 打 牌 的 時 候 1I1-S41: 那 一 次 以 後, 國 一 上 學 期 就 常 鬧 事, 就 開 始 抽 煙 1I3-S51: 之 前 抽 的 很 恐 怖, 一 天 兩 包, 後 來 早 上 一 包, 下 午 晚 上 一 包, 過 一 陣 子 就 一 天 一 包 G1-1S-9: 國 二 抽 煙, 讓 別 人 覺 得 我 比 較 不 一 樣 1I2-S117: 有 一 陣 子, 媽 媽 知 道 我 抽 煙, 誰 知 道 我 抽 煙, 阿 姨 麵 店 吃 麵 的 人, 都 會 拿 菸 給 我 1I2-S120: 看 到 我 就 跟 我 說 : 小 孩 子, 抽 什 麼 煙, 抽 這 麼 好, 比 我 還 好, 拿 一 支 來!( 台 語 ), 我 媽 就 一 直 看 著 我, 就 說 : 少 抽 一 點 啦! 我 阿 姨 就 跟 我 說 : 聽 你 媽 的 話, 少 抽 一 點! 159

163 2. 自 我 概 念 : 主 動 熱 情, 豪 爽 有 意 氣, 為 朋 友 兩 肋 插 刀 阿 喜 自 認 為 是 個 主 動 熱 情 的 人, 只 要 別 人 有 需 要, 又 在 能 力 範 圍 之 內, 都 會 熱 心 地 協 助 別 人 在 同 儕 間 表 現 出 很 豪 爽 及 有 義 氣 的 個 性, 並 自 我 要 求 不 要 給 其 他 人 帶 來 不 良 的 影 響 國 小 老 師 也 鼓 勵 阿 喜 不 要 管 自 己 的 表 現 如 何, 總 要 盡 力 幫 助 他 人 在 訪 談 過 程 中 提 及 這 些 正 面 的 優 點 時, 最 讓 阿 喜 覺 得 很 有 價 值 感 及 自 豪 之 處 例 子 : 1I3-S55: 我 覺 得 優 點 就 是 熱 情 幫 人 家, 如 果 你 受 傷, 我 會 幫 你 拿 醫 藥 幫 你 擦, 你 不 管 叫 我 做 什 麼, 只 要 不 是 太 離 譜, 我 都 會 幫 你 1I3-S56: 從 小 有 這 個 習 慣, 自 己 不 好 沒 關 係, 就 是 不 要 帶 壞 一 些 下 面 的 人 或 一 些 朋 友, 自 己 不 好, 就 熱 心 幫 人 家 一 些 事 情, 那 句 話 是 國 小 老 師 跟 我 講 的 : 你 不 好 沒 關 係, 要 讓 別 人 看 到 你 的 優 點, 你 幫 人 家 也 是 別 人 看 到 你 好 心, 下 次 也 會 幫 你, 到 現 在 人 家 要 什 麼, 我 有 能 力 我 會 幫 他 們, 要 跟 我 借 錢, 借 二 十 塊 五 十 塊, 我 會 借 你, 你 幾 天 還 給 我 都 沒 有 關 係, 反 正 你 跟 我 借 錢 我 跟 你 借 錢, 借 來 借 去 還 不 是 一 樣, 你 這 次 跟 我 借 錢 沒 有 還 我, 我 下 次 我 跟 你 借 錢, 代 表 你 已 經 還 我 了 3. 生 活 習 性 : 通 宵 熬 夜, 愛 睡 賴 床, 到 校 睡 覺 從 第 二 三 次 個 別 訪 談 中 得 知, 阿 喜 從 國 小 五 年 級 開 始 生 活 作 息 不 正 常, 經 常 晚 睡 或 通 宵 不 睡 覺, 早 上 起 不 來 又 常 賴 床, 以 致 耽 誤 上 學 的 時 間 這 種 遲 到 早 退 甚 至 曠 課 的 情 形 延 續 到 國 中, 國 一 下 學 期 曠 課 時 數 開 始 快 速 增 加 生 活 作 息 不 正 常 的 原 因, 肇 始 於 玩 格 鬥 及 闖 關 的 電 視 遊 樂 器 阿 喜 在 國 小 賴 床 被 叫 起 後 晚 到 學 校, 國 中 則 是 到 校 後 另 找 地 方 繼 續 睡 覺 當 時 母 親 留 意 到 阿 喜 有 晚 睡 的 現 象, 曾 嚴 厲 管 教 過, 但 因 母 親 自 己 工 作 忙 碌, 生 活 作 息 日 夜 顛 倒 父 親 的 生 活 作 息 ( 早 睡 早 起 ) 與 母 子 兩 相 反, 全 家 人 的 作 息 各 自 有 異 受 訪 導 師 家 訪 後 也 感 慨 家 長 自 己 都 沒 有 正 常 的 生 活 作 息, 孩 子 也 跟 著 亂 可 惜 當 時 並 未 注 意 到 此 跡 象, 未 能 防 微 杜 漸, 錯 失 良 機 例 子 : 1I2-S85: 第 一 次 熬 夜 是 跟 人 家 借 PS 來 玩 1I2-S86: 不 知 不 覺 就 玩 到 天 亮 了 1I3-S16: 不 然 就 是 很 晚 睡 覺, 隔 天 賴 床, 到 學 校 整 天 就 睡 覺 曠 課, 媽 媽 經 常 罵 我 打 我 1I2-S53: 有 時 候 是 整 晚 都 沒 有 睡 覺 1I2-S8: 早 睡 也 沒 辦 法, 早 睡 到 隔 天 還 是 想 睡 覺 160

164 1I2-S7: 六 年 級 下 學 期 是 比 較 改 一 點, 會 請 一 些 很 好 的 朋 友 比 較 早 起 來 經 過 我 家 會 順 便 叫 我 起 來, 有 一 陣 子 我 朋 友 有 叫 我 起 來, 結 果 又 遲 到 了 1I2-S90: 我 睡 過 頭, 媽 媽 有 時 候 也 會 睡 過 頭 1I2-S88 媽 媽 也 不 知 道, 以 為 我 已 經 睡 覺 ( 三 ) 學 校 系 統 : 1. 操 行 表 現 : 遲 到 早 退, 違 反 校 規, 曠 課 日 趨 惡 化 阿 喜 在 第 二 次 個 別 訪 談 時 自 述, 他 初 次 出 現 上 課 遲 到 及 賴 床 的 現 象 始 於 小 學 五 年 級, 當 時 是 因 遲 到 或 是 晚 睡 到 第 一 節 才 到 校, 六 年 級 又 延 遲 至 上 午 第 三 節, 甚 至 整 個 上 午 都 缺 課 及 至 國 中 後 翹 課 缺 席 早 成 家 常 便 飯 有 時 候 雖 然 到 學 校, 卻 未 進 入 教 室 上 課, 而 是 跑 到 校 園 內 沒 人 的 地 方 繼 續 睡 覺, 接 近 中 午 時 才 會 進 教 室, 又 隨 便 編 個 理 由 向 導 師 敷 衍 遲 到 的 行 徑, 意 圖 蒙 混 過 關 例 子 : 1I1-S103: 第 一 次 曠 課 30 多 節, 國 小 老 師 講, 國 中 如 果 操 行 不 及 格 的 話 會 被 留 級 那 時 候 就 害 怕, 所 以 一 年 級 ( 上 學 期 ) 就 比 較 乖, 下 學 期 知 道 的 事 情 比 較 多, 就 開 始 玩, 鬧 事, 就 曠 課 93( 節 ), 操 行 沒 有 過, 第 一 次 是 勉 強 過 63 分, 是 國 一 上 學 期 1I2-S3: 從 國 一 開 始 ( 曠 課 ) 1I2-S4:( 小 學 以 前 ) 都 沒 有, 小 學 都 不 算 曠 課, 都 算 遲 到! 1I2-S6: 國 小 五 六 年 級 因 為 很 懶 都 會 賴 床, 會 很 晚 去 學 校 早 自 修 那 一 節 沒 有 去, 六 年 級 都 是 到 中 午 或 到 十 點 那 時 候 才 去 1I2-S15: 國 一, 常 跟 以 前 一 樣 賴 床 賴 到 中 午, 或 整 天 都 不 去 學 校 1I2-S17: 媽 媽 有 叫 我 起 來, 又 躲 起 來 睡 覺 1I2-S18: 不 然 就 是 出 來 又 跑 到 別 的 地 方 睡 覺 1I2-S20: 像 藝 工 館 最 上 面 沒 有 人, 我 就 趴 在 那 邊 睡 覺 1I2-S22: 睡 起 來 整 個 人 清 醒 以 後 都 第 四 節, 吃 飯 那 一 節, 我 就 趕 快 跟 老 師 講 說 睡 過 頭 1I2-S78: 我 可 以 三, 四 節 不 要 來 上 課, 乾 脆 今 天 不 要 來 上 課 算 了, 雖 然 我 愛 睡 覺, 但 是 等 到 頭 腦 清 醒 的 以 後, 不 管 下 午, 還 剩 兩 三 節 或 一 節, 我 都 會 來 1I2-S79: 就 是 回 來, 跟 老 師 通 知 一 下, 說 我 有 來 找 一 些 理 由, 說 我 感 冒 一 大 堆 的 2. 學 習 情 形 : 課 業 成 就 低 落, 進 度 落 後, 學 習 挫 敗 感, 考 試 有 壓 力 綜 合 第 一 二 次 個 別 訪 談 第 二 次 焦 點 團 體 及 受 訪 導 師 的 訪 談 中 了 解, 阿 喜 小 學 時 由 於 貪 玩, 課 業 經 常 沒 有 完 成, 進 入 國 中 後 對 於 學 習 仍 不 感 興 趣, 上 課 經 常 心 161

165 不 在 焉 由 於 國 小 的 學 業 基 礎 沒 有 打 好, 程 度 停 留 在 小 六 階 段, 進 入 國 中 後 面 臨 學 習 上 的 困 難, 導 致 學 習 意 願 低 落 低 學 業 成 就 其 充 滿 挫 折 感, 讓 阿 喜 想 要 放 棄 學 習, 加 上 自 身 貪 玩 成 性, 常 以 曠 課 來 逃 避 學 習 受 訪 導 師 認 為 阿 喜 的 學 習 狀 況 不 穩 定, 起 起 伏 伏 的 受 個 性 的 影 響 蠻 大 例 子 : G21S-17:( 國 小 ) 就 是 跟 貓 弟 一 樣, 貪 玩! 回 去 的 功 課 都 不 寫, 隔 天 如 果 沒 有 交, 就 會 被 打, 然 後 趁 老 師 還 沒 到 教 室 的 時 候, 就 找 一 些 朋 友 一 起 翹 課 出 去, 等 老 師 那 一 節 課 完, 下 一 節 再 進 來 1I1-S112:( 國 中 ) 在 原 班 很 無 聊, 上 課 時 睡 覺 畫 畫 要 不 然 就 聽 隨 身 聽 1I2-S50: 我 心 理 面 是 想 反 正 國 小 都 沒 有 學, 現 在 學 也 學 不 會, 乾 脆 不 爽 學 了 1I2-S51: 那 時 候 是 想 放 棄 1I1-T117: 但 是 他 的 程 度, 落 差 太 大, 要 加 強 他 的 課 業 比 較 困 難 1I1-T119:( 程 度 ) 可 能 停 留 在 國 一 跟 小 六 ( 之 間 ) 1I1-T120: 甚 至 更 多 1I1-T122: 有 時 候 會 想 要 打 瞌 睡 啦, 有 時 候 表 現 學 習 意 願 滿 高 的, 有 時 候 有 是 學 習 意 願 滿 低 落, 就 是 毅 力 ( 不 夠 ) 3. 師 生 關 係 : 國 小 導 師 關 心 勸 導, 國 中 師 生 頂 嘴 衝 突 阿 喜 國 一 時 喜 歡 在 班 級 搞 笑, 上 課 與 老 師 頂 嘴, 有 時 以 粗 俗 不 雅 的 話 語 開 老 師 玩 笑 國 一 下 學 期 因 為 兩 件 事 情 導 致 師 生 關 係 生 變 一 是 某 男 同 學 開 女 同 學 的 玩 笑, 被 班 級 導 師 誤 解 是 阿 喜 惡 作 劇, 不 問 青 紅 皂 白 就 責 打 ( 拳 打 腳 踢 ) 阿 喜, 阿 喜 被 誤 會 感 到 很 生 氣, 憤 而 將 整 個 班 級 的 課 桌 椅 搗 亂, 並 與 導 師 發 生 嚴 重 的 口 角 衝 突 另 一 件 則 因 阿 喜 被 班 上 同 學 在 老 師 面 前 誣 告, 現 場 當 著 老 師 的 面 打 架, 卻 又 被 老 師 誤 解 為 鬧 事, 為 此 感 到 非 常 生 氣, 心 有 不 甘 此 後 開 始 拒 絕 上 課, 即 便 有 上 課, 也 自 顧 做 自 己 的 事, 不 理 會 導 師, 為 此 鬧 了 兩 個 禮 拜 的 脾 氣 有 時 以 頂 嘴 不 禮 貌 的 字 眼 睡 覺 或 惡 作 劇 或 鬧 情 緒 等 方 式 來 回 應 老 師, 至 此 師 生 互 起 心 結, 關 係 惡 化 阿 喜 的 舉 動 連 受 訪 導 師 都 認 為 與 上 課 老 師 起 正 面 的 衝 突 和 抗 拒 的 做 法, 顯 示 其 言 行 舉 止 太 過 輕 率 浮 躁 例 子 : 1I3-S99: 一 年 級 開 學 的 第 一 堂 課, 老 師 說 什 麼 我 就 頂 什 麼, 有 時 候 老 師 在 講 課, 我 就 在 後 面 故 意 寫 一 個 髒 話 阿, 三 字 經, 老 師 王 八 蛋, 全 班 在 那 邊 笑, 老 師 轉 頭 的 時 候 就 嚇 到, 就 很 愛 搞 笑 1I2-S24: 我 們 班 是 所 謂 的 貪 玩, 常 鬧 事, 有 一 次 班 上 有 一 個 比 較 醜 的 女 生 被 我 們 欺 負, 到 下 學 期 快 放 暑 假 那 一 陣 子 我 沒 有 鬧 她, 覺 得 她 滿 可 憐 的, 被 我 們 這 樣 鬧, 那 一 陣 子 第 一 次 被 老 師 打 頭 162

166 拳 腳 踢 踹,, 老 師 講 說 最 後 一 個 進 來 的 竟 然 是 我, 就 罵 我, 我 沒 有 說 話 1I2-S25: 老 師 說 : 不 是 你 藏 的 還 是 誰 藏 的!!, 就 從 我 頭 上 ㄅㄚ( 台 語 : 打 ) 過 去, 然 後 就 開 始 打 1I2-S26 我 就 不 爽, 把 整 個 教 室 的 桌 子 掀 了, 我 就 有 種 不 要 上 課, 看 你 要 怎 樣 1I2-S27: 後 來 我 們 自 己 導 師 的 課 就 一 直 曠 課 1I2-S28: 他 上 他 的, 我 聊 我 的 天, 我 聽 我 的 音 樂, 他 叫 我 起 來, 我 就 跟 她 講 說 : 懶 的 理 你! 1I2-S30: 老 師 打 我, 我 就 想 還 手 打 老 師, 打 下 去 這 下 我 可 能 會 被 記 很 多 過 1I2-S31: 我 就 想 算 了, 整 整 老 師 我 就 偏 偏 曠 課, 老 師 一 來 我 就 在 他 面 前 走 出 去,( 讓 他 ) 找 不 到 我 1I2-S34: 記 得 有 一 次 我 在 門 上 面 寫 : 老 師, 你 有 種 不 要 給 我 進 來!! 後 面 還 加 一 個 幹 字 1I2-S35: 前 後 ( 門 ) 都 有 用 粉 筆 寫, 老 師 : 誰 寫 的? 我 說 : 我 寫 的, 看 你 要 怎 樣, 老 師 沒 有 說 話, 走 過 去 把 那 些 寫 字 的 地 方 擦 掉, 她 說 : 阿 喜, 回 去 坐 好, 上 課!, 我 就 說 : 不 想 上!, 老 師 也 不 敢 跟 我 講 話 1I2-S36: 我 就 出 去 了 反 正 在 那 邊 幾 乎 也 是 在 睡 覺 阿 1I1-T44: 老 師 跟 他 講 什 麼, 他 就 會 回 嘴 1I1-T45: 頂 嘴! 態 度 很 毛 躁 的 樣 子 4. 同 儕 關 係 : 情 緒 不 佳 遭 排 斥, 被 貼 負 面 標 籤, 喜 耍 寶 搞 笑, 打 架 鬧 事 阿 喜 國 小 時 即 因 同 學 的 嬉 鬧 引 發 衝 突 而 常 打 架, 人 緣 不 好, 小 六 時 常 和 一 些 同 學 到 處 調 皮 搗 蛋, 找 人 麻 煩, 為 此 母 親 常 到 學 校 處 理 衝 突 與 善 後 以 阿 喜 的 個 性 及 在 校 表 現, 可 以 說 是 毀 譽 參 半, 班 上 仍 有 一 群 同 學 喜 歡 阿 喜 例 子 : 1I2-S45: 國 小 打 架 常 常 發 生, 都 是 同 學 鬧 我 1I2-S46: 我 常 常 叫 媽 媽 出 來 ( 收 拾 善 後 ), 是 我 的 錯, G21S-42: 我 從 國 小 六 年 級 開 始 的 白 目 G21S-44: 帶 我 們 出 去 玩 拉, 欺 負 人 家 拉, 要 不 然 燒 東 西, 在 學 校 拿 好 好 的 水 桶 來 玩 水 戰, 玩 阿 玩 阿 玩 到 要 結 束 的 時 候 把 水 桶 砸 爛 G21S-45: 人 家 好 好 的 在 那 邊, 我 們 拿 來 玩, 玩 到 最 後 把 它 砸 爛 1I3-S95: 國 小 ( 到 ) 國 中 一 年 級 下 學 期, 很 多 同 學 排 斥 我, 就 是 一 半 一 半, 一 半 好 一 半 壞 國 一 時 喜 歡 在 班 級 上 搞 笑 耍 寶, 是 很 受 歡 迎 的 人 物 由 於 情 緒 的 不 穩 定, 加 上 被 同 學 在 老 師 面 前 告 狀, 不 滿 的 情 緒 全 發 洩 在 與 同 學 的 衝 突 與 打 架 上 例 子 : 1I3-S65: 一 年 級 沒 有 這 麼 壞, 跟 原 班 的 感 情 還 滿 好 的, 之 後 下 學 期 越 來 越 壞 1I2-S46: 國 一 下 學 期 常 常 打 架 163

167 1I3-S74: 不 喜 歡 同 學, 去 學 校 也 是 無 聊 趴 在 那 邊 睡 覺, 大 家 不 跟 我 講 話, 也 是 一 個 原 因, 1I3-S77: 那 時 候 我 跟 同 學 感 情 不 好, 同 學 自 己 做 的 事 情, 怪 到 我 頭 上, 就 把 我 抖 出 來 就 說 : 阿 喜 做 一 大 堆 有 些 沒 有 的, 我 就 說 : 我 什 麼 時 候 有 做 了?( 台 語 ) 然 後 就 吵 架 起 來 了, 就 在 老 師 面 前 打 起 來 了, 打 成 一 團 由 於 經 常 打 架 與 老 師 衝 突 及 抽 煙 等 因 素, 使 阿 喜 個 人 形 象 大 受 影 響, 師 生 不 約 而 同 將 阿 喜 歸 類 為 壞 學 生, 就 此 被 貼 上 負 面 標 籤, 因 此 在 班 上 受 歡 迎 的 程 度 日 減, 同 學 不 太 敢 接 近, 甚 至 瞧 不 起 阿 喜, 更 逐 漸 的 疏 遠, 因 此 人 際 關 係 愈 來 愈 差 例 子 : 1I3-S61:( 同 學 認 為 我 ) 是 壞 學 生, 囂 張, 有 些 朋 友 聚 集 在 那 邊 都 不 找 我, 有 時 候 有 事 情 跟 他 們 講 話 的 時 候, 他 們 都 不 理 我 1I3-S62: 之 前 就 是 很 容 易 發 脾 氣, 曠 課, 也 常 常 打 人 家, 他 們 就 不 高 興, 整 群 都 不 理 我, 現 在 朋 友 就 很 少 1I3-S67: 我 讓 全 班 看 不 起 我 的 就 一 個, 就 是 1I3-S69: 常 常 打 架, 人 家 看 到 我 的 缺 點 1I3-S70: 大 家 都 不 理 我, 我 就 跟 大 家 吵 架, 全 班 吵 架 甩 東 西, 就 跟 他 們 罵, 之 後 朋 友 就 越 來 越 少 從 第 一 三 次 個 別 訪 談, 及 第 二 次 焦 點 團 體 訪 談 中 得 知, 當 阿 喜 在 班 上 被 集 體 排 斥 後, 轉 而 與 一 群 來 自 國 小 就 認 識 的 朋 友 相 約 往 網 咖 跑, 成 天 一 起 玩, 此 時 開 始 出 現 曠 課 的 現 象 阿 喜 認 為 自 己 的 中 輟 也 受 到 這 群 外 面 的 同 儕 影 響 甚 深 例 子 : 1I3-S63: 認 識 外 面 國 小 畢 業 的, 1I1-T138: 他 朋 友 都 是 外 面 的 他 們 出 去 玩 可 能 會 在 這 邊, 或 在 那 邊, 可 能 到 最 後 會 1I1-T139: 到 網 咖 G21S-40: 都 是 朋 友 影 響 比 較 大 G21S-41: 要 不 然 就 是 在 一 起 玩 的 ( 四 ) 輟 學 歷 程 生 態 系 統 影 響 因 素 之 討 論 研 究 者 將 受 訪 者 阿 喜 在 輟 學 歷 程 生 態 系 統 影 響 因 素 加 以 整 理 如 表 4.1, 藉 由 此 表 深 入 分 析 與 討 論 從 表 4.1 可 知 阿 喜 的 輟 學 歷 程 為 時 三 年, 從 國 小 五 年 級 開 始 至 國 一 暑 假 轉 介 至 勵 志 班 為 止, 這 段 輟 學 歷 程 可 從 家 庭 系 統 個 人 系 統 及 學 校 系 統 等 方 面 來 討 論 164

168 首 先, 家 庭 系 統 方 面 : 阿 喜 與 父 親 的 親 情 薄 弱, 兩 人 關 係 不 佳, 幾 乎 沒 有 麼 互 動, 父 親 漠 視 孩 子 的 存 在, 或 許 年 老 體 衰 無 力 管 教, 只 有 放 任 孩 子 我 行 我 素 阿 喜 也 為 了 同 儕 到 家 裡 來 而 與 父 親 爭 執, 覺 得 父 親 沒 有 尊 重 他 交 朋 友 的 權 利 母 親 雖 然 有 心 照 顧 孩 子, 卻 也 心 有 餘 而 力 不 足 這 個 階 段 為 了 課 業 問 題 吸 煙 及 要 求 買 機 車 的 事 情 也 常 和 母 親 起 爭 執, 發 生 口 角, 並 向 母 親 頂 嘴 整 體 的 家 庭 氣 氛 不 佳, 人 口 雖 少 但 家 庭 凝 聚 力 低 落 由 此 顯 見 家 庭 系 統 對 個 人 系 統 所 造 成 影 響 其 次, 個 人 系 統 方 面 : 真 正 讓 阿 喜 生 活 作 息 出 現 不 正 常, 肇 因 於 向 友 人 借 了 一 台 PS 來 玩, 一 玩 就 上 癮, 甚 至 玩 通 宵, 徹 夜 未 眠, 不 良 的 生 活 作 息 逐 漸 養 成, 開 始 出 現 遲 到 缺 課 的 情 形, 此 種 情 形 已 顯 露 出 造 成 日 後 中 輟 的 徵 兆 PS 是 電 視 遊 樂 器, 裡 面 有 多 種 不 同 的 軟 體 遊 戲, 非 常 吸 引 年 輕 學 子 後 來 PS 玩 膩 了, 就 和 朋 友 相 約 到 網 咖 去 打 或 上 網 第 三, 個 人 系 統 與 學 校 系 統 相 互 影 響 方 面 : 阿 喜 的 不 良 的 生 活 習 慣 延 續 到 國 中 階 段 這 時 候 阿 喜 開 始 沾 染 香 菸, 愈 吸 愈 大, 終 於 成 癮 晚 上 無 聊 或 通 宵 不 睡 時, 以 抽 煙 或 看 電 視 打 發 時 間 小 學 迷 上 玩 遊 樂 器 後, 更 直 接 影 響 到 學 校 的 學 習, 除 了 遲 到 早 退 外, 作 業 經 常 無 法 完 成, 自 己 的 學 習 意 願 低 落, 雖 在 母 親 及 老 師 的 要 求 下 勉 為 完 成, 但 表 現 出 被 動 學 習 的 狀 態 阿 喜 對 父 母 師 長 或 同 儕 的 互 動, 常 因 個 性 不 耐 煩 而 與 人 起 衝 突, 顯 示 情 緒 控 制 力 薄 弱, 加 上 個 人 好 動 貪 玩, 又 愛 睡 覺 的 習 性, 更 助 長 日 後 曠 課 持 續 增 加 表 4.1 阿 喜 在 輟 學 歷 程 生 態 系 統 影 響 因 素 一 覽 表 165

169 系 統 因 素 小 四 前 小 五 上 小 五 下 小 六 上 小 六 下 國 一 上 國 一 下 家 庭 系 統 家 庭 結 構 夫 妻 關 係 親 子 關 係 管 教 方 式 父 子 親 情 薄 弱, 母 關 心 父 親 放 任 不 管, 母 嚴 格 打 罵 管 教 核 心 家 庭, 低 社 經 地 位 年 齡 差 距 大, 夫 妻 關 係 不 佳 管 教 趨 鬆 母 子 關 係 親 近 貼 心 母 親 關 愛, 但 寵 愛 縱 容, 無 力 約 束 父 母 期 許 母 嚴 格 要 求 低 課 業 期 許 : 要 求 能 念 就 唸, 盡 力 而 為 個 人 系 統 心 理 特 質 生 理 特 質 自 我 概 念 生 活 習 性 缺 乏 學 習 動 機 貪 玩 成 性 情 緒 控 制 力 薄 弱 心 情 不 好, 好 奇 抽 煙 開 始 抽 煙 主 動 熱 情 豪 爽 有 義 氣 為 朋 友 兩 肋 插 刀 煙 癮 形 成 玩 PS 通 宵 熬 夜 作 息 不 正 常 愛 睡 賴 床 到 校 睡 覺 操 行 表 現 初 現 上 課 遲 到, 有 時 第 三 節 後 或 中 午 才 到, 早 退, 半 天 曠 課 違 反 校 規 違 反 校 規 學 開 始 曠 課 曠 課 驟 增 校 系 統 學 習 情 形 課 業 成 就 低 落, 功 課 未 完 成 進 度 趕 不 上, 學 習 散 漫 不 專 心, 學 習 挫 敗 感 低 成 就 抱 負, 學 習 挫 敗 感, 考 試 壓 力 師 生 關 係 師 生 關 係 佳 : 關 心, 勸 導 頂 嘴 師 生 衝 突 166

170 同 儕 關 係 因 脾 氣 壞 遭 排 斥, 被 歸 類 壞 小 孩 與 同 儕 吵 架 調 皮 搗 蛋 打 架 鬧 事 愛 耍 寶 擅 搞 笑 打 架 鬧 事 外 在 系 統 打 電 腦, 上 網 咖, 線 上 遊 戲, 聊 天 室 第 四, 在 學 校 系 統 方 面 : 導 致 曠 課 日 趨 惡 化 嚴 重 的 主 要 關 鍵 之 一 在 於 嚴 重 的 師 生 肢 體 衝 突 阿 喜 覺 得 老 師 沒 有 查 明 清 楚 事 情 的 原 委 就 誤 解 他, 心 中 感 到 不 滿 與 生 氣, 認 為 老 師 沒 有 尊 重 他, 因 而 引 發 不 滿 的 情 緒, 轉 而 不 理 會 老 師 的 管 教, 利 用 各 種 辦 法 整 老 師, 藉 由 上 課 睡 覺 聽 隨 身 聽 或 直 接 以 曠 課 等 動 作 來 表 達 不 滿 的 情 緒 與 抗 議 老 師 在 無 力 管 教 的 情 況 下, 會 將 阿 喜 在 上 課 時 睡 覺 的 情 形 直 接 以 曠 課 論 處, 以 作 為 懲 罰, 這 也 是 阿 喜 曠 課 時 數 増 多 的 原 因 之 一 根 據 阿 喜 的 說 法 實 際 上 的 曠 課 時 數 遠 超 過 學 校 資 料 上 的 記 載 例 子 : G11S-33: 翹 課 是 不 喜 歡 那 個 老 師 來 上 我 們 班 的 課, 老 師 上 他 的, 我 在 裡 面 睡 覺, 趴 著 聽 音 樂, 有 時 候 老 師 對 我 不 滿 就 會 記 曠 課, 即 使 我 有 在 學 校 在 班 上 的 時 候 G11S-39: 沒 有 搞 清 楚 就 亂 打 人 上 次 我 跟 我 朋 友 打 架, 朋 友 先 鬧 我 阿, 我 剛 開 始 沒 有 還 手 打 他, 他 就 拿 東 西 砸 我, 之 後 我 就 打 朋 友, 他 ( 老 師 ) 就 這 樣 打 我, 所 以 每 節 課 就 一 直 鬧, 不 然 就 曠 課, 要 不 然 就 睡 覺 G13S-59: 不 是 說 剛 開 始 就 不 怎 麼 喜 歡 他 啦, 剛 開 始 只 是 單 純 的 累 了 在 那 邊 睡 覺, 要 記 就 讓 他 記, 有 時 候 還 是 會 聽 啦, 後 來 我 慢 慢 覺 得, 他 越 來 越 討 厭, 就 是 愛 打 人, 考 試 沒 有 超 過 幾 分, 就 要 打 人 了, 所 以 就 慢 慢 討 厭! 1I2-S33: 我 是 氣 老 師 我 剛 好 要 講 出 根 本 不 是 我, 他 不 聽 就 直 接 打 所 以 滿 生 氣 的, 就 整 他 1I2-S30: 老 師 打 我, 我 就 想 還 手 打 老 師, 打 下 去 這 下 我 可 能 會 被 記 很 多 過 1I2-S31: 我 就 想 算 了, 整 整 老 師 我 就 偏 偏 曠 課, 老 師 一 來 我 就 在 他 面 前 走 出 去,( 讓 他 ) 找 不 到 我 第 五, 學 校 系 統 內 導 致 曠 課 日 趨 惡 化 嚴 重 的 另 一 關 鍵 是 與 同 儕 的 衝 突, 被 同 學 誣 告, 又 被 老 師 誤 解, 按 奈 不 住 情 緒 當 場 情 緒 爆 發, 當 著 老 師 的 面 與 同 學 吵 起 來, 甚 至 大 打 出 手 由 此 可 知 阿 喜 並 非 有 意 要 挑 起 爭 端, 沒 有 做 的 事 不 喜 歡 被 扣 帽 子, 對 他 而 言 是 一 種 侮 辱, 難 怪 阿 喜 會 暴 跳 如 雷 如 果 阿 喜 懂 得 如 何 面 對 這 167

171 種 情 境, 或 許 就 能 避 免 此 一 衝 突, 同 儕 關 係 也 不 至 於 惡 化 例 子 : 1I3-S77: 那 時 候 我 跟 同 學 感 情 不 好, 同 學 自 己 做 的 事 情, 怪 到 我 頭 上, 就 把 我 抖 出 來 就 說 阿 喜 做 一 大 堆 有 些 沒 有 的, 我 就 說 : 我 什 麼 時 候 有 做 了?( 台 語 ) 然 後 就 吵 架 起 來 了, 就 在 老 師 面 前 打 起 來 了, 打 成 一 團 1I3-S79: 如 果 我 有 做 錯 什 麼 事 情 只 要 有 做 的 話, 第 一 個 舉 手 承 認 1I3-S80: 我 就 是 沒 做, 你 要 怎 麼 誣 賴 我? 我 就 是 不 承 認 1I3-S81: 那 時 候 就 是 很 生 氣, 所 以 會 出 手 打 同 學, 同 學 就 越 來 越 少! 第 六, 阿 喜 在 班 級 人 緣 變 差 後, 向 外 尋 求 志 同 道 合 的 朋 友, 彼 此 有 共 同 的 興 趣 ( 打 電 玩 上 網 咖 聊 天 室 ) 可 以 玩 在 一 起, 無 心 向 學, 曠 課 就 成 為 理 所 當 然 的 事 情 阿 喜 坦 承 外 面 的 朋 友 對 他 的 中 輟 有 影 響 根 據 受 訪 導 師 家 訪 後, 談 及 母 親 對 阿 喜 行 為 偏 差 的 問 題, 總 是 歸 咎 受 到 外 面 朋 友 的 影 響, 意 思 是 被 朋 友 帶 壞 的, 絲 毫 沒 有 看 到 自 己 的 管 教 方 式 是 造 成 阿 喜 日 後 中 輟 的 主 因 之 一 例 子 : 1I3-S13: 跟 一 些 壞 朋 友 在 一 起, 無 聊 就 打 電 話 給 他 們, 叫 他 們 來 載 我 一 起 出 去 玩 沒 來 上 課, 下 課 就 馬 上 回 去, 媽 媽 就 以 為 我 下 課 回 來 了 1I3-S14: 媽 媽 都 不 知 道 1I1-T9: 小 孩 子 講 什 麼 說 什 麼, 媽 媽 都 會 相 信 說 小 孩 子 偏 差, 都 是 別 人 帶 壞 他 1I1-T10: 寵 壞 過 頭 1I1-T11: 她 會 把 這 個 過 錯 推 到 ( 朋 友 ) 身 上, 講 朋 友 都 是 三 更 半 夜 打 電 話 來 找 他 二 中 輟 生 輟 學 歷 程 之 分 析 ( 一 ) 輟 學 歷 程 生 態 系 統 脈 絡 分 析 根 據 上 述 資 料 之 分 析 與 討 論, 自 輟 學 歷 程 的 脈 絡 中 加 以 歸 納, 受 訪 者 阿 喜 在 輟 學 歷 程 生 態 系 統 影 響 因 素 分 為 :1. 家 庭 系 統 : 親 子 關 係 疏 遠 父 母 無 力 管 教 家 庭 凝 聚 力 低 ;2. 個 人 系 統 : 個 人 貪 玩 愛 睡 成 性 缺 乏 學 習 動 機 情 緒 控 制 薄 弱 生 活 作 息 紊 亂 同 儕 的 影 響 及 沉 迷 網 咖 ;3. 學 校 系 統 : 遲 到 早 退 學 業 成 就 低 落 沾 染 煙 癮 師 生 衝 突 同 儕 衝 突 其 中 師 生 衝 突 及 同 儕 衝 突 是 加 速 曠 課 日 趨 168

172 嚴 重 的 導 火 事 件 研 究 者 根 據 輟 學 歷 程 生 態 系 統 概 念 圖, 繪 製 阿 喜 輟 學 歷 程 生 態 系 統 影 響 因 素 脈 絡 圖 ( 如 圖 4.1) 外 在 系 統 親 子 關 係 疏 遠 個 人 系 統 家 個 性 特 質 庭 系 父 母 無 力 管 教 貪 玩 愛 睡 成 性 缺 乏 學 習 動 機 情 緒 控 制 薄 弱 生 活 作 息 紊 亂 統 家 庭 凝 聚 力 低 中 間 系 統 導 火 事 件 師 生 衝 突 同 儕 衝 突 遲 到 早 退 成 就 低 落 沾 染 煙 癮 校 外 同 儕 沉 迷 網 咖 常 態 性 曠 課 學 校 系 統 薦 輔 會 議 轉 勵 志 班 巨 觀 系 統 小 五 至 國 二 圖 4.1 阿 喜 輟 學 歷 程 生 態 系 統 影 響 因 素 脈 絡 圖 根 據 阿 喜 輟 學 歷 程 生 態 系 統 影 響 因 素 脈 絡, 從 第 三 次 的 個 別 訪 談, 及 第 二 次 的 焦 點 團 體 訪 談 中, 阿 喜 自 己 對 輟 學 歷 程 生 態 系 統 間 因 素 交 互 影 響 的 看 法, 認 為 導 致 中 輟 的 原 因 有 五 :1. 自 己 的 個 性,2. 睡 懶 覺,3. 課 業,4. 外 面 朋 友 的 影 響, 5. 與 同 儕 不 睦,6. 討 厭 老 師 169

173 例 子 : 1I3-S83: 自 己 是 絕 對 有 的 啦! 跟 一 些 外 面 的 朋 友 還 有 跟 原 班 的 吵 架 1I3-R84: 你 是 覺 得 這 些 都 是 同 時 發 生 的? 1I3-S84: 對, 同 時 發 生 的 G21S-14:( 會 曠 課 ) 應 該 是 功 課 ( 的 影 響 大 ) 吧 ( 阿 喜 先 回 答 ) G21S-15: 就 是 考 試 G21S-22: 如 果 沒 有 功 課 的 話, 我 可 能 應 該 就 不 會 翹 課 了 G21S-23: 國 小 跟 國 一 的 時 候 比 較 討 厭 功 課 G21S-30: 國 一 下 學 期 就 沒 有 再 問 老 師, 功 課 就 掉 一 堆 G21S-31: 就 完 全 沒 有 寫 1I3-S73: 一 年 級 下 學 期 ( 曠 課 ) 有 三 個 原 因 吧, 第 一 個 是 睡 懶 覺 1I3-S74: 再 來 是 不 喜 歡 同 學,, 大 家 不 跟 我 講 話 1I3-S75: 第 三 個 就 是 一 些 討 厭 的 老 師, 不 想 上 他 的 課! 根 據 受 訪 導 師 與 阿 喜 的 直 接 接 觸 及 實 地 訪 查 的 了 解, 受 訪 導 師 歸 納 出 導 致 阿 喜 中 輟 的 主 要 因 素 有 三 :1. 父 母 無 力 管 教,2. 生 活 作 息 不 正 常,3 外 面 朋 友 的 影 響 例 子 : 1I1-T151: 我 覺 得 中 輟 形 成 可 能 是, 他 家 裡 面 沒 有 辦 法 去 督 導 他 照 顧 他, 當 然 他 在 外 面 會 有 一 些 朋 友, 在 外 面 遊 盪 1I1-T152: 在 網 路 上 互 相 聊 天, 然 後 跟 這 些 朋 友 聚 集 在 一 起, 然 後 慢 慢 的 引 導 他 去 玩, 他 就 一 直 往 下 陷 1I1-T153: 因 為 他 們 往 下 陷, 到 了 晚 上 時 間, 家 裡 都 不 管, 兩 三 點 也 無 所 謂, 他 們 在 整 個 玩 鬧 的 過 程 就 一 直 玩 下 去 玩 的 沒 有 結 束, 等 玩 到 時 間 久 了, 玩 累 的 時 候 回 家 睡 覺, 影 響 到 隔 天 的 上 學, 家 長 沒 有 在 這 方 面 沒 有 加 以 管 教 的 話, 學 生 就 一 直 慢 慢 往 下 陷 研 究 者 將 分 析 的 結 果, 分 別 對 照 阿 喜 及 受 訪 導 師 對 中 輟 影 響 因 素 所 得 結 果 大 致 相 同 : 家 庭 系 統 是 影 響 中 輟 的 前 置 因 素, 阿 喜 在 家 庭 環 境 的 影 響 下, 塑 造 出 個 人 系 統 內 貪 玩 情 緒 控 制 薄 弱 的 個 性, 同 時 養 成 沒 有 節 制 的 生 活 習 性 ( 晚 睡 或 通 宵 熬 夜 賴 床 ), 進 而 影 響 到 學 校 系 統 內 的 學 習 ( 遲 到 早 退 ), 造 成 學 業 成 就 低 落, 後 又 與 教 師 及 同 儕 間 發 生 衝 突, 在 受 到 外 面 朋 友 的 影 響 下, 轉 而 向 外 尋 求 同 儕 的 認 同, 由 此 進 入 社 會 系 統 內 而 沉 迷 網 咖, 最 後 曠 課 日 増, 達 到 中 輟 生 通 報 的 要 件 此 過 程 也 發 現 家 庭 系 統 與 學 校 系 統 並 沒 有 太 多 的 連 結, 假 設 家 庭 與 學 校 這 兩 個 系 170

174 統 能 緊 密 配 合, 在 出 現 中 輟 徵 兆 時, 立 即 介 入 處 理, 則 可 防 止 日 後 的 中 輟 ( 二 ) 阿 喜 對 輟 學 歷 程 的 省 思 : 阿 喜 回 想 過 去 的 那 段 輟 學 歷 程, 面 對 父 母 親 感 到 虧 欠 與 愧 疚, 當 時 曠 課 也 沒 想 太 多, 顯 得 很 無 知, 對 於 沒 有 節 制 的 生 活 習 性 覺 得 很 浪 費, 為 當 初 的 舉 動 感 到 萬 分 的 後 悔, 如 果 時 間 可 以 重 來, 生 命 可 以 倒 帶 的 話, 寧 可 選 擇 好 好 用 功 唸 書 例 子 : 1I3-S14: 之 前 我 是 覺 得 我 對 不 起 很 多 人, 對 爸 媽 還 有 一 些 長 輩 很 不 禮 貌, 抽 煙, 媽 媽 一 直 提 醒 我 罵 我, 我 都 會 回 說 : 要 你 管! 個 性 是 比 較 壞, 1I3-S5: 我 覺 得 那 時 候 太 貪 玩, 好 像 不 聽 老 師 媽 媽 他 們 的 話 吧! 1I3-S6: 那 時 候 也 不 懂 得 去 節 省 東 西 1I3-S7: 譬 如 錢 電 費 水 費 一 些 家 庭 的 費 用 1I3-S8: 都 會 隨 便 亂 花, 電 燈 是 晚 上 到 早 上 都 沒 有 關, 電 風 扇 晚 上 吹 到 早 上 也 不 關 1I2-S143: 那 時 候 好 像 很 浪 費 很 多 時 間 1I2-S144: 如 果 拿 那 些 時 間 來 放 在 功 課 上 1I2-S145: 現 在 的 功 課 ( 會 ) 比 以 前 好 G21S-96: 我 希 望 趕 快 回 到 國 小 那 個 時 間, 一 年 級 重 讀 一 次 G21S-97: 重 來, 就 是 不 貪 玩 的 話, 現 在 應 該 不 會 進 中 輟 班 G21S-98: 沒 辦 法, 那 時 候 太 貪 玩 了 一 結 論 伍 結 論 與 建 議 ( 一 ) 家 庭 的 結 構 夫 妻 關 係 不 佳 父 母 疏 於 管 教 或 管 教 方 式 不 當 親 子 171

175 關 係 疏 遠 父 母 親 低 課 業 期 許 等 因 素, 是 影 響 學 生 中 輟 的 最 根 源 因 素, 影 響 也 最 大 當 父 母 無 力 管 教 孩 子 時, 家 庭 就 放 棄 孩 子, 而 孩 子 失 去 家 庭 的 支 持 與 奧 援 時, 會 向 外 尋 求 支 持 與 認 同 ( 二 ) 家 庭 系 統 中 尤 其 是 管 教 不 當 疏 忽 教 養 等, 對 孩 子 性 格 養 成 自 我 概 念 生 活 習 性 學 習 態 度 及 對 日 後 的 輟 學 有 直 接 的 影 響 可 以 看 到 中 輟 生 在 小 學 時 性 情 開 始 轉 變, 持 負 面 的 自 我 看 法, 低 自 尊, 缺 乏 學 習 動 機 與 興 趣, 養 成 不 正 常 的 生 活 作 息, 以 致 自 我 放 棄 ( 三 ) 中 輟 生 由 小 學 進 入 國 中, 整 體 環 境 的 轉 變, 面 臨 的 是 危 機 也 是 轉 機, 對 新 環 境 適 應 良 好, 就 能 融 入 學 校 的 生 活 中, 即 能 正 常 課 業 學 習, 建 立 良 好 的 同 儕 與 師 生 關 係 ; 反 之, 對 新 環 境 適 應 不 良 時, 便 出 現 適 應 危 機, 課 業 跟 不 上, 人 際 關 係 也 受 影 響 不 幸 的 是 中 輟 生 在 進 入 國 中 前 即 已 養 成 不 正 常 的 生 活 作 息, 進 而 影 響 正 常 的 學 習 ( 四 ) 本 研 究 追 蹤 整 個 輟 學 歷 程 的 脈 絡 發 現, 出 現 遲 到 早 退 的 現 象 最 早 可 溯 源 自 國 小 五 年 級 然 而 學 校 系 統 對 學 生 的 遲 到 早 退 現 象, 並 未 視 為 是 日 後 中 輟 的 徵 兆, 在 顧 及 全 體 學 生 的 學 習 狀 況 下 ( 尤 其 有 家 長 的 期 待 與 升 學 的 壓 力 ), 教 師 自 是 無 力 照 顧 落 單 的 學 生, 以 致 錯 失 及 早 預 防 的 良 機 ( 五 ) 中 輟 生 進 入 國 中 後, 普 遍 出 現 人 際 適 應 不 良 的 狀 況 一 方 面 在 同 儕 間 未 被 接 受 與 認 同, 受 到 有 意 無 意 的 排 擠, 在 班 級 中 缺 乏 歸 屬 感 ; 另 一 方 面 想 尋 求 老 師 的 支 持, 但 因 課 業 表 現 不 佳, 行 為 時 有 偏 差, 常 被 視 為 害 群 之 馬, 有 時 更 遭 受 有 色 及 異 樣 眼 光 的 鄙 視 平 時 關 係 不 佳, 若 遇 到 摩 擦 時, 即 易 造 成 嚴 重 的 肢 體 衝 突 ( 六 ) 中 輟 生 在 家 庭 系 統 及 學 校 系 統 找 不 到 立 足 點, 而 離 開 家 庭 與 學 校, 此 時 最 容 易 受 到 外 面 同 儕 的 影 響, 而 進 入 外 在 系 統 普 遍 而 言, 這 群 孩 子 都 有 相 似 的 遭 遇 與 背 景, 較 能 惺 惺 相 惜, 也 容 易 成 群 結 伴, 尋 求 快 樂 172

176 以 彌 補 心 中 的 不 足 與 缺 憾 也 因 此 容 易 涉 足 不 良 場 所, 習 得 不 良 習 慣, 過 早 社 會 化 的 結 果, 極 易 成 為 社 會 的 不 定 時 炸 彈 ( 七 ) 當 家 庭 系 統 與 個 人 系 統 的 關 係 無 法 融 合 而 逐 漸 疏 遠, 個 人 系 統 與 學 校 系 統 的 連 結 又 不 深, 家 庭 系 統 與 學 校 系 統 又 無 法 緊 密 配 合 時, 常 造 成 中 輟 生 游 離 在 各 系 統 間 唯 一 能 吸 引 個 人 系 統 的 是 存 在 於 外 在 系 統 中 的 網 咖 店 及 外 面 同 儕, 中 輟 生 長 期 接 觸 網 咖 文 化 的 刺 激 與 學 習, 容 易 沾 染 不 良 的 社 會 文 化, 稍 一 不 慎 便 觸 犯 外 在 系 統 中 道 德 的 最 後 防 線 - 法 律 二 建 議 ( 一 ) 對 實 務 工 作 者 的 建 議 1. 照 顧 弱 勢 家 庭, 加 強 親 職 教 育 訓 練 中 輟 生 家 庭 多 半 功 能 不 佳, 低 社 經 地 位, 家 長 常 因 為 經 濟 因 素 而 無 暇 教 養 孩 子 學 教 及 教 育 單 位 或 社 福 等 相 關 單 位 如 能 結 合 各 項 資 源, 對 家 長 施 以 親 職 訓 練, 以 提 升 其 教 育 觀 念 ( 如 相 處 的 時 間 不 在 長 短, 而 在 相 處 時 的 品 質 ), 明 瞭 孩 子 的 身 心 發 展 狀 況 ( 如 青 春 期 的 身 心 發 展 變 化 與 特 徵 ), 學 習 溝 通 技 巧 ( 如 正 向 回 饋 協 商 拒 絕 問 題 解 決 等 技 巧 ), 及 增 進 親 子 互 動 的 方 法 ( 找 出 全 家 相 處 時 間 設 計 家 庭 活 動 等 ), 使 家 長 心 有 餘 力 能 照 顧 其 子 女 當 家 庭 功 能 逐 漸 健 全 並 能 發 揮 功 能 時, 就 能 有 效 改 善 子 女 的 學 習 情 形 及 生 活 狀 況 2. 家 庭 與 學 校 密 切 配 合, 養 成 子 女 正 常 生 活 作 息 與 規 律 本 研 究 發 現 中 輟 生 都 有 不 正 常 的 生 活 作 息, 是 影 響 輟 學 的 關 鍵 因 素, 而 當 家 庭 與 學 校 的 連 結 度 不 深, 中 輟 生 極 易 遊 走 於 中 間 系 統 父 母 親 雖 然 忙 於 工 作, 但 務 必 注 意 其 子 女 的 生 活 作 息 學 校 發 現 學 生 出 現 沒 有 規 律 的 生 活 與 學 習 情 形 時, 即 要 主 動 深 入 了 解 其 背 後 原 因 當 家 庭 系 統 與 學 校 系 統 能 負 起 管 教 子 女 及 學 生 的 責 任, 同 步 注 意 且 有 所 要 求 時, 一 但 孩 子 建 立 正 常 生 活 規 律 時, 學 習 才 會 歨 入 常 軌 3. 培 養 孩 子 建 立 良 好 人 際 關 係, 學 習 溝 通 技 巧 173

177 本 研 究 發 現 受 訪 中 輟 生 在 家 庭 親 子 關 係, 及 學 校 的 師 生 與 同 儕 關 係 上 表 現 不 佳 且 外 面 的 同 儕 常 成 為 中 輟 生 的 撐 腰 或 靠 山, 更 增 強 其 輟 學 的 拉 力 與 動 機 中 輟 生 的 情 緒 容 易 衝 動, 真 正 的 感 受 不 易 表 達, 因 此 造 成 許 多 的 衝 突 家 庭 或 學 校 可 利 用 日 常 生 活 事 例 學 校 正 式 課 程 及 課 外 活 動 上, 教 導 及 培 養 子 女 正 確 的 社 交 技 巧, 協 助 他 們 養 成 良 好 的 人 際 態 度, 可 以 有 效 的 改 善 日 常 的 人 際 關 係 與 品 質 4. 中 輟 生 輔 導 宜 有 專 業 人 員 之 參 與 更 能 發 揮 效 益 在 輔 導 中 輟 生 的 單 位 或 個 人, 泰 半 都 是 有 熱 心 的 老 師 或 職 員 或 家 長 會 的 成 員 來 參 與, 但 效 果 極 其 有 限 雖 然 學 校 有 輔 導 室 及 輔 導 老 師 的 編 制, 但 缺 少 專 業 心 理 諮 商 或 社 工 背 景 的 老 師 仍 然 普 遍 存 在 建 議 中 輟 生 的 輔 導 應 納 入 具 有 心 理 諮 商 專 業 或 社 工 背 景 的 老 師 加 入, 不 管 是 個 別 諮 商 或 團 體 諮 商 或 多 校 聯 合 辦 理 的 方 式, 都 是 可 行 之 道 5. 中 輟 生 宜 由 專 人 及 團 隊 來 管 理 從 本 研 究 過 程 中 了 解, 大 多 數 學 校 對 中 輟 生 的 處 置 少 有 一 套 完 善 且 統 整 的 管 理 措 施, 側 面 得 知 有 些 學 校 視 中 輟 生 為 燙 手 山 芋, 不 是 放 棄 學 生 就 是 縱 容 學 生, 教 師 上 課 只 要 學 生 不 吵 鬧 連 睡 覺 都 可 以, 再 不 就 是 百 般 刁 難 學 生, 要 求 學 生 休 學 或 轉 校 最 好 的 方 式 是 採 行 團 隊 管 理 的 方 式, 由 班 級 導 師 為 中 心 結 合 輔 導 教 師 社 工 人 員 行 政 教 職 員 有 心 之 士 共 同 群 策 群 力 團 隊 的 方 式 或 許 耗 費 較 多 的 人 力, 但 若 能 有 效 的 帶 領 中 輟 生, 使 其 正 向 的 改 變, 總 比 放 棄 一 個 學 生, 使 其 在 社 會 上 製 造 更 多 的 問 題 來 得 好, 這 也 符 合 教 育 部 帶 好 每 一 位 學 生 的 政 策 理 念 6. 修 訂 中 輟 生 通 報 標 準 研 究 者 實 地 訪 談 過 程 中 發 現, 目 前 的 學 生 ( 不 論 是 否 為 中 輟 生 ) 大 都 懂 得 如 何 規 避 中 輟 通 報 規 定, 使 得 教 育 部 當 初 的 美 意 大 打 折 扣 基 於 現 實 之 狀 況, 建 議 教 育 部 修 定 通 報 標 準, 改 列 以 實 際 曠 課 累 計 時 數 來 計 算, 如 曠 課 時 數 累 計 超 過 25 小 時 即 可 通 報 ; 或 採 取 實 際 曠 課 累 計 天 數 達 該 學 期 應 出 席 天 數 的 某 一 百 分 比 來 計 算, 如 曠 課 累 計 天 數 達 該 學 期 的 十 分 之 一 即 可 通 報 如 此 可 實 際 反 應 學 生 缺 課 的 狀 況, 也 可 以 讓 學 校 行 政 人 員 及 教 師 有 效 掌 握 學 生 的 學 習 情 形, 進 而 杜 絕 學 生 鑽 法 規 漏 洞 之 弊 7. 將 事 後 補 救 處 遇 措 施 轉 換 為 事 前 預 防 174

178 本 研 究 的 場 域 為 台 南 市 某 一 設 立 資 源 式 中 途 班 的 學 校, 採 行 團 隊 運 作 的 模 式, 有 專 人 專 職 輔 導 中 輟 生, 課 程 設 計 量 身 訂 做 ( 以 技 藝 性 課 程 為 主 ), 另 外 又 設 立 中 輟 生 的 宿 舍, 集 中 管 理 與 教 導, 使 得 轉 介 進 入 勵 志 班 的 中 輟 生 能 獲 得 充 分 的 照 顧, 不 只 能 有 效 改 善 中 輟 生 的 偏 差 行 為, 同 時 讓 中 輟 生 習 得 一 技 之 長 然 而, 此 種 做 法 係 屬 事 後 補 救 的 措 施, 對 於 事 前 的 預 防 並 無 太 多 的 助 益 建 議 由 教 育 主 管 單 位 或 學 校 教 務 處 在 現 行 體 制 下 設 立 一 個 學 生 出 缺 席 的 監 控 機 制, 列 名 造 冊, 一 經 發 現 有 持 續 缺 曠 課 惡 化 的 情 形, 就 請 教 師 或 輔 導 老 師 介 入 關 心 與 處 理, 並 持 續 追 蹤, 如 此 事 前 的 預 防 就 可 防 範 學 生 進 入 國 中 後 曠 課 成 性 而 中 輟 只 要 在 現 有 的 行 政 架 構 下 來 進 行, 不 需 額 外 花 費 經 費, 如 此 既 能 防 微 杜 漸, 又 能 收 事 半 功 倍 功 之 效 ( 二 ) 研 究 限 制 及 未 來 的 研 究 方 向 1. 研 究 範 圍 的 擴 充 本 研 究 僅 以 台 南 市 某 國 中 設 立 的 資 源 式 中 途 班 的 中 輟 生 為 主, 研 究 結 果 欲 加 以 推 論 至 其 他 地 區 ( 不 同 縣 市 ) 不 同 學 制 ( 高 中 ) 不 同 班 級 性 質 ( 普 通 班 ) 不 同 類 型 輟 學 生 ( 中 輟 之 虞 中 輟 生 ) 不 同 性 別 ( 女 性 ) 時, 有 其 限 制 本 研 究 除 了 受 訪 中 輟 生 外, 還 訪 問 專 責 照 顧 中 輟 生 的 輔 導 老 師 一 名, 但 研 究 者 想 要 訪 問 受 訪 者 家 長 時 卻 有 困 難 ( 導 師 與 中 輟 生 家 長 接 觸 時 都 遭 到 不 少 的 困 難, 何 況 一 位 陌 生 的 研 究 者 ), 使 得 研 究 的 結 果 難 以 達 到 完 整 未 來 的 研 究 或 可 擴 大 研 究 範 圍, 突 破 現 實 的 困 難 與 限 制, 納 入 上 述 變 項 則 為 思 考 的 方 向 之 一 2. 研 究 工 具 的 充 實 本 研 究 透 過 三 次 的 個 別 訪 談 簡 易 觀 察 兩 次 焦 點 團 體 訪 談 及 蒐 集 檔 案 文 件 等 方 式 來 進 行 資 料 的 蒐 集 個 別 訪 談 的 效 果 不 錯, 資 料 取 得 也 不 困 難 焦 點 團 體 訪 談 可 以 從 不 同 的 受 訪 對 象 取 得 資 料 來 交 叉 驗 證 資 料 的 真 實 性 但 仍 感 不 足 簡 易 觀 察 方 式 所 獲 得 的 資 料 有 限, 對 於 輟 學 歷 程, 則 難 以 結 合 起 來 深 入 分 析 其 內 涵 檔 案 文 件 只 能 蒐 集 到 學 校 的 正 式 文 件, 卻 無 法 蒐 集 到 中 輟 生 個 人 的 信 件 或 日 記, 不 易 進 入 中 輟 生 的 內 在 世 界 作 深 入 的 探 討 建 議 未 來 的 研 究, 透 過 設 計 的 巧 思 ( 如 受 訪 心 得 親 子 回 應 單 175

179 訪 談 作 業 模 擬 信 件 等 ), 以 蒐 集 到 受 訪 者 的 個 人 信 件 或 日 記, 使 研 究 的 內 涵 更 完 整 更 有 深 度 惟 就 研 究 的 品 質 而 言, 增 加 1-2 次 訪 談 次 數, 相 信 能 得 到 更 深 入 而 完 整 的 歷 程 脈 絡 資 料 3. 對 中 間 系 統 的 運 作 與 影 響 作 深 入 的 探 討 本 研 究 是 以 中 輟 生 為 事 件 的 主 角, 透 過 其 自 我 回 溯 與 描 述 作 為 訪 談 的 核 心, 且 另 外 透 過 一 位 受 訪 導 師 的 訪 談, 以 增 加 資 料 的 飽 和 性 與 正 確 性 惟 就 研 究 深 度 而 言, 雖 能 初 步 了 解 整 個 輟 學 歷 程 的 發 展 脈 絡, 並 在 脈 絡 中 找 出 影 響 中 輟 的 關 鍵 因 素 或 事 件, 卻 略 嫌 不 足 建 議 未 來 的 研 究, 尤 其 在 中 間 系 統 ( 尤 其 是 家 庭 系 統 與 學 校 系 統 之 間 就 讀 學 校 與 社 區 的 互 動 及 關 係 校 園 文 化 與 個 人 的 互 動 等 ) 的 運 作 與 交 互 影 響, 進 行 深 入 的 研 究, 相 信 更 可 以 將 生 態 系 統 觀 念 的 架 構 落 實 在 研 究 中 4. 外 在 系 統 的 對 微 觀 系 統 或 中 間 系 統 的 影 響 有 探 討 的 空 間 本 研 究 較 為 欠 缺 對 外 在 系 統 資 料 的 蒐 集, 研 究 的 焦 點 以 生 態 系 統 的 觀 念 來 建 構, 雖 對 不 同 系 統 內 的 因 素 有 所 探 討, 但 就 研 究 的 廣 度 而 言, 仍 不 足 以 突 顯 巨 觀 觀 點 建 議 未 來 的 研 究, 可 以 對 家 庭 系 統 個 人 系 統 及 學 校 系 統 有 直 接 或 間 接 影 響 的 外 在 系 統 作 深 入 的 探 討, 如 輟 學 生 所 居 住 社 區 的 環 境 特 性 與 品 質 人 口 素 質 與 職 業 分 佈 網 咖 文 化 對 青 少 年 的 影 響 司 法 體 系 的 運 作 正 式 或 非 正 式 組 織 或 體 制 等 對 不 同 系 統 的 影 響 如 此 更 能 突 顯 巨 觀 的 視 野, 有 更 能 掌 握 輟 學 歷 程 有 形 與 無 形 的 影 響 參 考 文 獻 中 文 部 分 176

180 內 政 部 統 計 處 ( 民 89) 中 輟 生 通 報 資 料 簡 要 分 析 王 淑 娟 洪 麗 芬 ( 民 91) 我 國 國 民 中 小 學 中 途 輟 學 生 預 防 輔 導 及 復 學 政 策 簡 述 學 生 輔 導 通 訊, 第 82 期, 吳 芝 儀 ( 民 89) 中 輟 學 生 的 危 機 與 轉 機 嘉 義 : 濤 石 文 化 吳 美 枝 ( 民 90) 中 輟 學 生 問 題 與 輔 導 之 行 動 研 究 國 立 中 正 大 學 犯 罪 防 治 研 究 所 碩 士 論 文 周 愫 嫻 ( 民 91) 愛 上 學 的 孩 子, 不 會 變 壞 嗎? 論 學 校 因 素 與 青 少 年 偏 差 行 為 之 關 係 應 用 心 理 研 究, 第 11 期, 侯 崇 文 ( 民 81) 家 庭 結 構 家 庭 關 係 與 青 少 年 偏 差 行 為 應 用 心 理 研 究, 第 11 期, 教 育 部 ( 民 85) 國 民 中 小 學 中 途 輟 學 學 生 通 報 及 復 學 輔 導 辦 法 教 育 部 ( 民 92) 中 輟 生 通 報 統 計 資 料 與 分 析 陳 昭 華 ( 民 88) 高 雄 市 中 途 輟 學 學 生 家 庭 之 探 究 國 立 中 山 大 學 中 山 學 術 研 究 所 碩 士 論 文 黃 俊 偉 ( 民 89) 國 中 中 輟 生 科 學 學 習 之 個 案 研 究 國 立 高 雄 師 範 大 學 科 學 教 育 研 究 所 碩 士 論 文 黃 俊 傑 王 淑 女 ( 民 91) 家 庭 自 我 概 念 與 青 少 年 偏 差 行 為 應 用 心 理 研 究, 第 11 期, 楊 宗 憲 ( 民 90) 心 理 特 質 與 環 境 因 素 對 國 中 生 中 途 輟 學 及 犯 罪 行 為 之 影 響 中 央 警 察 大 學 犯 罪 防 治 研 究 所 碩 士 論 文 鄧 煌 發 ( 民 90) 國 中 生 輟 學 成 因 及 其 與 偏 差 行 為 相 關 性 之 研 究 中 央 警 察 大 學 犯 罪 防 治 研 究 所 碩 士 論 文 外 文 部 分 Barr, R.B.(1987). An essay on school dropout for the San Diego unified school district. San Diego City Schools Planning, Research and Evaluation Division Research Department. ED

181 Bereiter,C.(1990). Aspects of an Educational Learning Theory. Review of Educational Research,60(4), Bronfenbrenner, U. (1979). Interaction systems in human development. In N. Bolger, A. Caspi, G. Doeney, & M. Moorehouse, (Eds.). Person in context: Development process (pp.25-49). New York: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Bronfenbrenner, U. (1988). The ecology of human development. Cambridge, MA: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Brown, J.H., & Christensen, D.N.(1986).Family therapy : Theory and practice. Monterey, California : Brooks/Cole Pub. Eye, A.V., & Kreppner, K. (1989). Family system and family development :The selection of analytical units. In K. Kreppner, & R. M. Lerner, (Eds.). Family system and life - span development(pp ). Lawrence Erlbaum Associates, Publishers. Gallagher,C.J.(2001). Stories from the strays:what dropouts can teach us about school. Paper presented at the Annual Meeting of the Mid-Western Educational Research Association, Chicago, IL, October ED Garbarino, J.(1985). Adolescent development:an ecological perspective. Columbus : C.E. Merrill Pub. Jones, E.(1993). Family systems therapy:development in the Milan-System Therapies. John Wiley & Sons. Kopala, M., & Suzuki, L.A.(1999). Using qualitative methods in psychology. Thousand Oaks. CA:Sage. Kreppner, K., & Lerner, R.M.(1989). Family system and life-span development:issues and perspectives. In K. Kreppner, & R. M. Lerner, (Eds.). Family system and life-span development(pp.1-13). Lawrence Erlbaum Associates, Publishers. Lewis, M., & Feiring, C.(1998). The child and its family. In: M. Lewis, & C. Feiring, (Eds.). Families, risk, and competence(pp.5-29). Lawrence Erlbaum Associates, Publishers. Lewis, J.A., Lewis, M.D., Daniels, J.A., & D Andrea, M.J. (1998). Community counseling : Empowerment strategies for a diverse society(2 nd ed.). Brooks/Cole Publish Company. Lincoln,Y.S., & Guba,E.G.(1985).Naturalistic inquiry. Newbury Park,CA:Sage Publications,Inc. Manlove, J., & George, C.(1996). Positives educational outcomes among school-age mothers. Presented at the Annual Meeting of the American Educational Research Association, New York. ED Reynolds, C.R., Gut kin, T.B., Elliott, S.N., & Witt, J.C. (1984). School psychology: Essentials of theory and practice. John Willey & Sons. Inc. Taylor-Dunlop, K., & Norton, M.M.(1995). Correspondence in themes identified by student, parents, and school support staff with regard to the importance of various 178

182 factors in the success or failure of female at-risk students. ED Vetere, A.(1987). General system theory and family:a critical evaluation. In A. Vetere, & A. Gale, (Eds.). Ecological studies of family life(pp.18-33). New York:Wiley. von Bertalanffy, L.(1956). General system theory. General Systems, 1, Whitfield, G.W.(1998). School reform and school failure:lessons from Kentucky. Presented at Annual conference of the Kentucky Association for school social work: Louisville, KY, September ED York, C.M.(1993). Cause of college retention:a systems perspective. Paper presented at the Convention of the American Psychological Association, Canada, August ED 台 北 市 高 中 生 服 務 學 習 現 況 暨 成 效 分 析 之 個 案 研 究 李 梓 楠 1 王 以 仁 2 179

183 國 立 台 北 教 育 大 學 教 育 心 理 與 諮 商 學 系 碩 士 班 研 究 生 國 立 嘉 義 大 學 副 校 長 輔 導 與 諮 商 學 系 暨 研 究 所 教 授 1 2 摘 要 本 研 究 旨 在 探 討 高 中 生 參 與 服 務 學 習 的 現 況 與 其 成 效, 並 隨 機 抽 取 台 北 市 一 所 公 立 高 中 進 行 深 入 研 究, 先 以 調 查 學 生 參 與 的 現 況 並 輔 以 問 卷 評 量 學 生 其 成 效 上 的 表 現, 最 後 根 據 此 結 果 進 行 訪 談, 獲 得 以 下 三 點 結 論 : 一 參 與 服 務 學 習 的 學 生 皆 能 遵 照 學 校 規 定 進 行 服 務 學 習 的 課 程, 而 學 生 對 於 課 程 的 安 排 自 主 性 頗 高 二 對 服 務 學 習 課 程 的 動 機 大 多 為 被 動 ( 即 學 校 要 求, 平 均 分 數 為 3.42); 成 效 上 僅 自 我 概 念 與 實 現 表 現 為 佳 ( 平 均 分 數 為 2.54), 個 人 心 智 成 長 最 差 ( 平 均 分 數 為 2.33) 三 背 景 變 項 上, 年 級 變 項 皆 達 顯 著 差 異 ( 二 年 級 > 三 年 級 ); 性 別 變 項 僅 公 民 參 與 態 度 未 達 顯 著, 其 他 皆 達 顯 著 差 異 ( 女 性 > 男 性 ); 而 家 庭 社 經 地 位 皆 未 達 顯 著 差 異 關 鍵 字 : 服 務 學 習 成 效 評 估 壹 緒 論 一 研 究 背 景 與 動 機 近 年 來, 社 會 提 倡 取 之 於 社 會, 用 之 於 社 會 的 觀 點, 使 服 務 學 習 (service 180

184 learning) 成 為 熱 門 的 焦 點, 而 服 務 學 習 是 結 合 學 校 教 育 與 社 區 服 務 (community service) 或 志 願 服 務 (volunteerism), 成 為 一 種 重 視 學 習 因 素 的 服 務 活 動, 且 被 視 為 是 一 種 有 效 學 習 方 法, 它 不 僅 可 以 促 進 青 少 年 學 業 發 展 了 解 自 我, 更 進 一 步 滿 足 社 區 與 青 少 年 需 要, 因 此 近 年 來 逐 漸 受 到 重 視 此 類 型 的 服 務 學 習 是 根 據 美 國 教 育 學 者 杜 威 (John Dewey) 做 中 學 (learning by doing) 的 概 念 所 形 成 的 一 種 教 育 類 型 將 教 育 的 場 所 由 教 室 擴 大 至 社 區, 與 社 區 結 合, 使 學 生 能 夠 將 課 程 上 所 習 得 的 知 識 應 用 在 日 常 生 活 之 中, 體 驗 真 實 的 社 會 生 活, 與 社 會 產 生 聯 結, 並 學 習 與 同 儕 共 同 思 考 與 解 決 問 題 服 務 學 習 在 美 國 早 已 行 之 有 年, 於 一 九 八 0 年 代, 社 區 服 務 的 教 育 意 義 開 始 受 到 美 國 教 育 學 者 的 重 視 學 者 將 服 務 與 學 習 結 合, 構 成 服 務 學 習, 是 屬 於 經 驗 學 習 形 式 之 一 服 務 學 習 是 以 社 區 為 教 室, 結 合 學 校 教 育 與 社 區 生 活, 建 立 兩 者 的 互 惠 關 係, 有 助 於 矯 治 學 校 教 育 與 社 區 生 活 脫 節 的 缺 失, 促 進 個 人 發 展 ( 郭 芳 妙, 1996) 有 鑑 於 此, 有 位 美 國 學 者 就 主 張 結 合 社 區 生 活, 實 施 社 區 服 務, 有 助 於 青 少 年 自 我 肯 定, 成 為 有 責 任 能 力 的 公 民 (Boyer, 1983) 而 自 一 九 九 0 年 代 以 來, 美 國 的 服 務 學 習 已 漸 趨 普 遍, 以 下 三 項 現 況 調 查 研 究 可 資 證 明 在 美 國 一 九 九 六 年 全 國 家 庭 教 育 普 查 中 (1996 National Household Education Survey) 發 現,49% 的 六 至 十 二 年 級 的 學 生 參 加 社 區 服 務, 其 中 56% 的 學 生 表 示 他 們 的 社 區 服 務 在 某 些 方 式 下 融 入 課 程 國 家 教 育 統 計 中 心 於 一 九 九 八 年 所 進 行 的 調 查 研 究, 則 對 於 公 立 中 小 學 服 務 學 習 納 入 課 程 的 比 例 進 行 可 靠 的 全 國 性 評 估, 並 提 供 學 校 參 與 社 區 服 務 上 的 最 新 資 料, 調 查 發 現 :64% 的 公 立 學 校 讓 學 生 參 加 學 校 認 可 及 ( 或 ) 學 校 安 排 的 社 區 服 務 活 動,57% 的 公 立 學 校 為 學 生 安 排 社 區 服 務 活 動,32% 的 公 立 學 校 將 服 務 學 習 列 為 課 程 的 一 部 份,83% 安 排 服 務 學 習 的 學 校 對 有 興 趣 將 服 務 學 習 統 整 於 課 程 中 的 教 師 提 供 某 種 協 助, 其 中 大 部 分 是 協 助 教 師 參 加 校 外 服 務 學 習 訓 練 或 研 討 會 ( 引 自 劉 慶 仁,2000) 而 服 務 學 習 在 國 內 已 施 行 有 八 年 的 時 間 了, 目 前 是 否 真 正 落 實? 而 且 對 於 學 生 是 181

185 否 有 具 體 正 向 成 效 產 生? 因 此 本 研 究 針 對 台 北 市 A 高 中 加 以 深 入 分 析 研 究, 從 單 一 學 校 了 解 其 實 施 現 況 與 其 成 效, 並 將 其 成 果 運 用 在 輔 導 策 略 當 中, 藉 此 讓 學 生 達 成 自 我 實 現 且 增 進 其 人 際 關 係 二 研 究 目 的 與 問 題 根 據 上 述 研 究 背 景, 本 研 究 目 的 如 下 : ( 一 ) 了 解 目 前 高 中 生 參 與 服 務 學 習 之 現 況 ( 二 ) 了 解 目 前 高 中 生 參 與 服 務 學 習 成 效 的 情 形 ( 三 ) 了 解 背 景 變 項 ( 性 別 年 級 家 庭 社 經 地 位 ) 對 於 服 務 學 習 成 效 之 差 異 依 據 研 究 目 的 產 生 下 列 待 答 問 題 : ( 一 ) 目 前 高 中 生 參 與 服 務 學 習 現 況 為 何? ( 二 ) 目 前 高 中 生 參 與 服 務 學 習 成 效 為 何? ( 三 ) 不 同 背 景 變 項 ( 性 別 年 級 家 庭 社 經 地 位 ) 對 其 服 務 學 習 成 效 有 何 影 響? 三 名 詞 釋 義 本 部 分 將 就 研 究 主 題 相 關 名 詞 加 以 解 釋 與 定 義, 藉 以 了 解 本 研 究 之 內 容 : ( 一 ) 服 務 學 習 : 所 謂 服 務 學 習 是 由 學 校 與 社 區 ( 機 構 ) 結 合, 共 同 協 助 學 生 應 用 所 學 知 能 去 服 務 他 人, 並 且 在 服 務 過 程 中 不 斷 地 學 習 及 成 長 ( 賴 雨 陽 黃 正 全 張 燕 琴 胡 菊 韻 高 秋 燕 張 慧 玉 鄭 靜 欣 徐 天 福,2002) 因 此, 根 據 此 一 定 義, 本 研 究 所 指 的 服 務 學 習 是 學 生 自 發 性 利 用 假 日 或 課 餘 時 間 進 行 服 務 教 育 之 活 動, 活 動 由 學 生 或 是 學 校 發 起 皆 屬 之 ( 二 ) 服 務 學 習 成 效 : 本 研 究 所 指 的 服 務 學 習 成 效 是 依 據 自 編 之 服 務 學 習 成 效 量 表 來 評 估, 分 成 四 大 層 面, 分 別 是 : 自 我 概 念 與 實 現 個 人 心 智 成 長 公 182

186 民 參 與 態 度 與 人 際 與 社 交 關 係, 為 四 點 量 表,1 分 是 非 常 不 符 合 ;4 分 為 非 常 符 合, 分 數 越 高 代 表 學 生 表 現 越 好 貳 文 獻 探 討 本 節 將 分 成 三 大 部 分 說 明 之, 一 為 服 務 學 習 的 內 涵 與 定 義 ; 二 為 服 務 學 習 的 功 能 與 成 效 ; 最 後 則 為 研 究 對 象 背 景 概 述 一 服 務 學 習 的 內 涵 與 定 義 最 早 提 出 服 務 學 習 的 國 家 為 美 國, 而 美 國 在 一 九 九 0 年 國 家 與 社 區 服 務 法 案 (National and Community Service Act,1990) 曾 對 服 務 學 習 加 以 說 明, 並 包 括 以 下 四 個 部 分 (Public Law ) 分 別 為 :( 一 ) 學 生 能 夠 藉 由 服 務 學 習 之 活 動 的 參 與, 由 學 生 與 社 區 相 互 協 調, 符 合 社 區 的 需 求, 且 該 活 動 是 屬 於 一 種 有 組 織 的 服 務 ;( 二 ) 服 務 學 習 融 入 學 生 學 術 課 程, 或 提 供 學 生 固 定 的 時 間, 讓 學 生 對 其 服 務 活 動 期 間 所 見 所 為, 進 行 思 考 討 論 與 寫 作 ;( 三 ) 服 務 學 習 提 供 機 會, 將 在 學 校 所 學 得 的 新 技 能 與 知 識 能 夠 由 學 生 在 自 己 社 區 的 真 實 生 活 情 境 中 應 用 ;( 四 ) 服 務 學 習 將 學 生 學 習 的 教 室 擴 展 到 社 區 之 中, 而 且 有 助 於 學 生 發 展 對 他 人 關 心 的 情 感 (Waterman,1997) 爾 後 在 一 九 九 三 年 的 時 候 美 國 國 家 與 社 區 服 務 學 習 信 託 法 案 (National and Community Service Trust Act, 1993)(Public Law ) 將 服 務 學 習 定 義 更 明 確, 並 同 時 擴 充 九 0 年 所 提 出 的 定 義 ( 引 自 吳 芝 儀,2003), 對 於 服 務 學 習 的 對 象 與 場 域 提 出 更 明 確 的 說 法, 也 將 服 務 學 習 對 於 參 與 者 的 功 效 更 進 一 步 的 描 述 美 國 國 家 教 育 統 計 中 心 在 全 國 學 生 服 務 學 習 與 社 區 服 務 之 調 查 (National Student Service-Learning and Community Service Survey,1999), 將 服 務 學 習 定 位 在 教 育 的 課 程 當 中 統 合 課 堂 教 學 與 社 區 服 務 活 動, 不 同 於 之 前 的 定 義 其 著 重 於 課 程 的 規 劃 與 內 涵 加 以 定 義, 分 別 為 : ( 一 ) 是 配 合 學 科 或 課 程 而 安 排 ;( 二 ) 有 清 楚 敘 述 的 學 習 目 標 ;( 三 ) 在 一 段 時 間 內 183

187 持 續 地 探 討 社 區 真 正 需 要 ;( 四 ) 經 由 定 期 安 排 的 心 得 報 告 或 批 判 分 析 活 動, 例 如 課 堂 討 論 發 表 或 指 導 寫 作, 以 幫 助 學 生 學 習 ( 引 自 林 勝 義,2001) 因 此 由 上 述 可 以 了 解 服 務 學 習 的 根 本 目 的 在 於 促 進 學 生 參 與 者 的 情 感 公 民 責 任 與 自 我 認 同, 藉 由 與 社 區 間 的 相 處 增 進 人 際 關 係 的 互 動 使 彼 此 更 為 親 近, 是 教 育 體 制 下 的 一 環, 拉 近 人 與 人 之 間 的 關 係, 並 配 合 學 校 課 程 活 動 使 學 生 反 思 進 而 達 成 服 務 學 習 的 根 本 目 標 服 務 學 習 到 底 是 服 務 為 主, 學 習 為 輔? 還 是 學 習 為 主, 服 務 為 輔? 抑 或 是 服 務 與 學 習 兩 者 是 等 價 的?Sigmon 曾 分 析 服 務 與 學 習 的 各 種 不 同 關 係, 將 其 歸 納 為 四 種 類 型 態 其 中, 課 程 實 習 類 似 第 一 種 型 態, 以 學 習 為 主 ; 志 願 服 務 社 區 服 務 類 似 第 二 種 型 態, 以 服 務 為 主 ; 勞 動 服 務 則 似 第 三 種 型 態, 純 粹 是 服 務 ; 服 務 學 習 則 屬 於 第 四 種 型 態, 服 務 與 學 習 等 量 齊 觀 (Eyler & Giles,1999) 而 江 雪 齡 (1999) 則 認 為 服 務 與 學 習 兩 者 是 等 價 的 概 念, 兩 者 的 關 係 是 密 不 可 分 的, 且 服 務 學 習 環 境 的 安 排 有 助 於 學 生 與 社 區 發 展 的 關 係 從 服 務 學 習 的 轉 變 與 發 展 趨 勢, 從 中 了 解 服 務 學 習 是 一 種 重 視 學 習 因 素 的 服 務, 必 須 透 過 計 畫 性 的 服 務 活 動 與 結 構 化 的 反 思 過 程, 以 滿 足 被 服 務 者 的 需 求, 並 與 社 區 間 互 動 建 立 良 好 的 關 係, 及 促 進 服 務 者 的 發 展, 正 因 為 服 務 學 習 強 調 學 習 與 服 務 並 重, 所 以 它 與 傳 統 的 課 程 實 習 志 願 服 務 社 區 服 務 勞 動 服 務 等 相 關 名 詞, 並 不 完 全 相 同, 因 此 服 務 學 習 是 結 合 服 務 與 學 習, 透 過 活 動 設 計, 讓 學 生 可 以 去 反 思, 以 獲 得 學 習, 實 質 意 義 大 於 實 施 形 式 而 對 於 實 施 方 式, 研 究 者 參 酌 學 者 (Fertman, White & White,1996; 林 勝 義,2001) 所 提 出 的 模 式 整 理 如 圖 1 184

188 1. 學 校 社 團 或 學 生 組 織 2. 附 加 學 分 3. 特 別 的 活 動 4. 社 區 服 務 的 課 程 5. 附 屬 現 有 課 程 6. 與 現 有 課 程 相 同 重 要 的 主 題 7. 完 整 的 主 題 學 校 介 紹 學 生 被 動 學 校 介 紹 學 生 主 動 學 校 不 介 入 學 生 主 動 1. 學 生 社 團 定 期 服 務 2. 學 校 安 排 之 後 分 類 服 務 3. 學 校 安 排 之 後 統 一 服 務 4. 學 校 安 排 藝 文 展 演 5. 學 校 推 介 個 別 服 務 6. 學 生 自 己 安 排 服 務 1. 學 校 安 排 2. 學 生 或 社 團 主 動 提 出 圖 1 服 務 學 習 參 與 模 式 註 : 本 圖 是 根 據 Fertman, White & White(1996) 與 林 勝 義 (2001) 四 位 學 者 對 於 服 務 學 習 參 與 模 式 加 以 整 理, 並 配 合 國 內 現 況 加 以 整 理 而 成 二 服 務 學 習 的 功 能 與 成 效 服 務 學 習 主 要 是 讓 學 生 透 過 服 務 學 習 增 進 關 心 自 己, 關 懷 生 活 參 與 公 共 事 務 的 意 願 ; 增 加 與 人 群 接 觸 的 機 會, 進 而 能 夠 增 加 自 我 概 念 達 到 自 我 實 現 國 內 外 學 者 (Schukar,1997; 沈 六,1997; 林 勝 義,2001) 認 為 服 務 學 習 有 以 下 幾 點 功 能 : 提 供 實 際 服 務 的 經 驗, 創 造 學 習 機 會, 獲 得 自 我 滿 足 ; 發 展 批 判 思 考 能 力 ; 增 進 社 會 參 與 能 力, 培 養 互 助 合 作 的 精 神 ; 培 養 公 民 社 會 的 意 識 與 責 任 感 ; 學 習 體 驗 社 會 的 另 一 面 ; 促 進 學 校 改 革 與 師 生 關 係 等 功 能, 服 務 學 習 近 幾 年 在 國 內 蓬 勃 發 展, 此 方 式 是 仿 效 國 外 的 做 法, 在 各 國 早 已 行 之 有 年, 相 關 成 效 的 評 估 也 有 了 明 確 的 指 標, 一 九 九 三 年 Asler 與 一 九 八 七 年 的 Conrad 和 Hedin 認 為 服 務 學 習 可 促 進 個 人 的 成 長 ; 一 九 九 四 年 Shumer 一 九 九 五 年 Stephens 與 一 九 九 四 年 的 Witmer 與 Anderson 研 究 發 現 服 務 185

189 學 習 也 可 提 升 學 業 表 現 ; 同 年 Witmer 與 Anderson 的 研 究 與 一 九 九 六 年 McEwen 亦 發 現 可 增 進 學 生 社 會 活 動 參 與 ; 最 後 一 九 九 四 年 Brandell 一 九 八 七 年 Conrad 和 Hedin 一 九 九 九 年 Eyler 與 Giles 還 有 一 九 九 八 年 的 Hamilton 與 Fenzel 認 為 服 務 學 習 還 可 以 增 強 與 社 區 產 生 互 動 ( 吳 芝 儀,2003), 而 王 雅 菁 (2002) 則 根 據 自 我 概 念 人 際 關 係 利 社 會 行 為 與 公 民 參 與 態 度 去 評 估 學 生 是 否 有 達 到 服 務 學 習 的 效 果 因 此 本 研 究 對 於 成 效 評 估 的 指 標 結 合 國 內 外 學 者 的 看 法 與 研 究 結 果 為 下 列 四 項 : 自 我 概 念 與 實 現 個 人 心 智 成 長 公 民 參 與 態 度 及 人 際 與 社 交 關 係, 以 這 四 項 指 標 來 評 量 學 生 服 務 學 習 的 成 效 而 國 內 學 者 ( 王 雅 菁,2002; 李 法 琳,2003; 溫 健 蠶,1997; 鄭 慧 蘭,2001; 曾 欣 儀,2001; 褚 再 勝,2002; 陳 惠 英,2003; 蔡 峰 月 ;2002; 吳 淑 貞,2003; 高 慶 賢, 2003) 的 研 究 發 現 研 究 對 象 大 部 分 都 集 中 於 大 專 院 校 或 是 所 謂 的 樣 版 指 標 學 校, 也 都 認 為 服 務 學 習 對 於 學 生 有 很 大 的 幫 助, 特 別 是 高 慶 賢 (2003) 的 研 究 與 本 研 究 的 構 念 相 當 類 似, 唯 獨 不 同 的 地 方 在 於 其 研 究 對 象 為 北 市 高 職 學 生, 因 此 本 研 究 與 其 研 究 成 果 可 以 相 互 做 對 照, 而 其 他 的 研 究 對 於 服 務 學 習 的 成 效 著 墨 不 多 僅 僅 提 出 單 一 概 念 與 想 法, 很 難 有 綜 觀 全 面 性 的 了 解, 由 此 可 知 服 務 學 習 的 基 礎 研 究 還 不 夠 多, 期 望 藉 由 本 研 究 了 解 一 般 學 校 的 實 施 現 況 與 成 效, 發 現 問 題 的 所 在 三 研 究 對 象 背 景 概 述 根 據 二 00 三 年 台 北 市 立 A 高 級 中 學 學 生 服 務 學 習 課 程 實 施 辦 法 中, 服 務 學 習 課 程 性 質 為 必 修 零 學 分 方 式, 凡 是 該 校 學 生 皆 必 須 修 習, 為 身 心 障 礙 學 生 或 經 學 校 核 定 者 得 依 規 定 減 修 或 免 修, 而 其 服 務 範 圍 分 成 四 大 項 : ( 一 ) 由 學 校 提 供 校 內 外 義 工 性 服 務 活 動, 或 由 教 師 指 派 於 班 級 課 程 表 之 外 時 間 之 服 務 活 動 ( 二 ) 學 校 鄰 近 地 區 或 是 所 居 住 之 地 區 的 公 益 慈 善 環 保 或 藝 文 活 動 ( 三 ) 本 校 社 團 經 學 校 核 准 參 與 或 舉 辦 學 校 政 府 機 構 核 備 之 各 項 非 政 治 性 商 業 性 營 利 性 或 是 報 酬 性 之 公 共 服 務 活 動 186

190 ( 四 ) 政 府 立 案 之 公 私 立 社 會 公 益 團 體 慈 善 機 構 所 舉 辦 之 各 項 公 益 性 慈 善 性 服 務 活 動 在 課 程 時 數 方 面, 一 二 年 級 學 生 每 學 期 必 須 修 習 滿 八 小 時 三 年 級 學 生 得 自 由 選 修, 而 在 評 鑑 方 面 於 每 學 期 末 由 導 師 評 定, 如 評 定 不 及 格 需 於 寒 暑 假 補 足, 如 學 生 表 現 優 良 可 於 德 行 成 績 加 分 或 簽 請 表 揚, 並 列 為 校 內 外 獎 學 金 申 請 之 審 查 條 件 之 一 由 上 述 大 致 上 可 以 了 解 本 研 究 之 個 案 學 校, 並 沒 有 在 正 規 課 程 當 中 加 入 其 他 有 關 服 務 學 習 之 內 容, 僅 要 求 學 生 在 課 餘 時 間 去 安 排 服 務 學 習 之 活 動, 也 就 是 說 沒 有 透 過 課 程 活 動 讓 學 生 反 思, 讓 學 生 瞭 解 服 務 學 習 的 意 義 參 研 究 方 法 本 節 將 就 研 究 架 構 研 究 對 象 研 究 工 具 及 資 料 分 析 方 法 四 部 分 加 以 說 明 一 研 究 架 構 本 研 背 究 景 根 變 據 項 研 究 目 的 及 文 獻 探 討 分 析 所 得 之 結 果 提 出 如 圖 2 之 研 究 架 構 : 服 務 學 習 成 效 參 與 服 務 學 習 現 況 性 別 ( 男 女 ) 自 我 概 念 與 實 現 年 級 ( 二 三 年 級 ) 參 與 類 型 心 智 成 長 家 庭 社 經 地 位 個 人 參 與 動 機 人 際 與 社 交 關 係 ( 低 中 高 ) 公 民 參 與 態 度 根 據 上 述 結 果, 進 行 個 案 訪 談 ( 五 名 學 生 ) 圖 2 研 究 架 構 187

191 二 研 究 對 象 本 研 究 以 調 查 研 究 法 研 究 台 北 市 高 中 生 參 與 服 務 學 習 之 現 況 與 成 效, 研 究 對 象 的 選 定 為 隨 機 取 樣, 因 故 選 取 A 高 中, 再 者 A 高 中 並 非 台 北 市 服 務 學 習 主 要 重 點 學 校, 因 此 並 非 所 謂 的 樣 版 學 校, 藉 由 該 校 的 情 況 更 能 表 現 出 其 他 一 般 學 校 在 推 動 服 務 學 習 的 現 況 本 研 究 一 共 發 出 去 160 份 問 卷, 剔 除 掉 無 效 問 卷, 有 效 問 卷 共 156 份, 回 收 率 達 97.5% 表 1 即 為 本 研 究 之 受 試 者 人 數 之 分 配 情 形 表 2 有 效 樣 本 基 本 資 料 分 析 類 別 項 目 人 數 合 計 百 分 比 (%) 年 級 二 年 級 三 年 級 性 別 男 女 年 齡 16 歲 歲 歲 家 庭 社 經 地 位 低 中 高 合 計 三 研 究 工 具 本 研 究 之 研 究 工 具 為 家 庭 社 經 地 位 指 數 自 編 之 服 務 學 習 成 效 評 估 量 表 研 究 工 具 內 容 分 述 如 下 : ( 一 ) 家 庭 社 經 地 位 本 研 究 對 於 家 庭 社 經 地 位 指 數 之 計 算 是 以 父 母 親 中 教 育 程 度 或 職 業 等 級 較 高 者 188

192 為 代 表, 若 父 母 分 居 離 婚 或 死 亡, 則 以 負 擔 家 計 者 之 教 育 程 度 或 職 業 等 級 為 準 其 在 教 育 程 度 上 區 分 為 - 識 字 小 學 國 中 或 高 中 職 專 科 或 大 學 研 究 所 ; 而 在 職 業 上 則 依 照 我 國 職 業 現 況 區 分 為 五 個 類 別, 分 別 為 第 一 類 指 無 技 術 非 技 術 工 人, 第 二 類 指 技 術 人 員, 第 三 類 指 半 專 業 人 員 一 般 公 務 人 員, 第 四 類 指 專 業 人 員 中 級 行 政 人 員, 第 五 類 指 高 級 專 業 人 員 高 級 行 政 人 員 對 於 家 庭 社 經 地 位 指 數 的 計 算, 則 是 參 照 Hollings head 經 國 內 學 者 林 生 傳 修 改 的 兩 因 素 社 會 地 位 指 數 (two factor index of social position) 區 分 法, 將 職 業 等 級 與 教 育 程 度 加 權, 以 職 業 等 級 高 低 指 數 乘 以 7 教 育 程 度 乘 以 4 相 加 之 和, 作 為 家 庭 社 經 地 位 的 指 數, 並 將 其 區 分 為 五 個 等 級 ( 表 2), 公 式 如 下 :( 引 自 曾 欣 儀,2001) 家 庭 社 經 地 位 指 數 =( 職 業 等 級 高 低 *7)+( 教 育 程 度 *4) 表 2 家 庭 社 經 地 位 指 數 計 算 表 教 育 等 級 教 育 指 數 職 業 等 級 職 業 指 數 社 經 地 位 指 數 社 經 地 位 等 級 I 5 I 5 5*4+5*7=55 I 52-55( 高 ) II 4 II 4 4*4+4*7=44 II 41-51( 高 ) III 3 III 3 3*4+3*7=33 III 30-40( 中 ) IV 2 IV 2 2*4+2*7=22 IV 19-29( 低 ) V 1 V 1 1*4+1*7=11 V 11-18( 低 ) ( 二 ) 服 務 學 習 成 效 評 估 量 表 本 量 表 乃 根 據 研 究 需 要 針 對 高 中 生 參 與 服 務 學 習 所 編 制 之 服 務 學 習 成 效 評 估 量 表 量 表 的 編 制 過 程 如 下 : 1. 題 目 之 編 寫 筆 者 綜 合 國 內 外 學 者 之 研 究, 結 合 相 關 理 論, 將 其 整 合 為 四 個 因 素, 並 以 四 個 因 素 為 架 構, 如 圖 3, 初 稿 題 目 共 計 23 題 189

193 自 我 概 念 自 我 實 現 人 際 關 係 公 民 參 與 態 度 利 社 會 行 為 自 我 概 念 與 實 現 (6 題 ) 個 人 心 智 成 長 (5 題 ) 公 民 參 與 態 度 (6 題 ) 人 際 與 社 交 關 係 (6 題 ) 圖 3 服 務 學 習 調 整 後 之 四 個 因 素 架 構 2. 量 表 內 容 量 表 內 容 包 含 以 下 四 部 份 : (1) 個 人 基 本 資 料 : 包 含 性 別 年 級 出 生 年 月 父 母 教 育 程 度 與 職 業 等 (2) 參 與 服 務 學 習 現 況 : 包 含 參 與 類 型 規 劃 課 程 安 排 頻 率 對 象 與 機 構 等 (3) 參 與 服 務 學 習 動 機 : 經 由 訪 談 參 與 服 務 學 習 之 學 生 (3-5 位 ), 歸 納 出 的 題 目 (4) 服 務 學 習 成 效 評 估 量 表 之 試 題 內 容 : 本 量 表 根 據 相 關 理 論, 並 經 由 刪 除 及 修 改 文 句, 而 編 製 服 務 學 習 成 效 評 估 量 表, 量 表 共 包 含 四 個 分 量 表, 分 別 是 自 我 概 念 與 實 現 個 人 心 智 成 長 公 民 參 與 態 度 與 人 際 與 社 交 關 係 四 種 成 效 評 估 分 量 表, 個 人 心 智 成 長 有 5 題 自 我 概 念 與 實 現 公 民 參 與 態 度 與 人 際 與 社 交 關 係 各 有 6 題, 均 為 正 向 題, 全 量 表 共 計 有 23 題 各 試 題 所 分 屬 的 分 量 表 如 表 3 所 示 表 3 服 務 學 習 成 效 評 估 量 表 題 號 與 題 數 分 量 表 題 號 題 數 自 我 概 念 與 實 現 個 人 心 智 成 長 公 民 參 與 態 度 人 際 與 社 交 關 係 總 計

194 3. 作 答 及 計 分 方 式 本 量 表 參 考 學 生 的 理 解 程 度 及 意 見 後 採 用 非 常 符 合 ~ 非 常 不 符 合 的 方 式 作 答, 以 四 等 量 表 方 式, 避 免 學 生 勾 選 中 間 項 4. 預 試 筆 者 於 量 表 編 制 完 成 之 後, 先 請 兩 位 高 中 生 試 答 題, 看 是 否 有 答 題 上 的 困 難 或 是 語 句 模 糊, 並 請 三 位 大 學 生 幫 忙 修 改 題 目 辭 語, 其 後 在 進 行 量 表 的 預 試 本 研 究 之 預 試 樣 本 採 取 隨 機 抽 樣, 選 取 台 北 市 A 高 中 三 年 級 三 班 二 年 級 一 班 合 計 143 人, 進 行 試 題 預 試, 合 格 樣 本 為 121 人, 合 格 率 為 84.62% (1) 項 目 分 析 如 表 4 與 表 5 所 示, 各 向 度 之 相 關 度 皆 達 到 顯 著 表 4 服 務 學 習 成 效 量 表 刪 題 前 向 度 相 關 係 數 一 覽 表 分 量 表 名 稱 自 我 概 念 與 實 現 個 人 心 智 成 長 公 民 參 與 態 度 人 際 與 社 交 關 係 自 我 概 念 與 實 現.548**.507**.552** 個 人 心 智 成 長.548**.542**.680** 公 民 參 與 態 度.507**.542**.547** 人 際 與 社 交 關 係.552**.680**.547** ** 在 顯 著 水 準 為 0.01 時 ( 雙 尾 ), 達 到 顯 著 n=121 表 5 服 務 學 習 成 效 量 表 刪 題 後 向 度 相 關 係 數 一 覽 表 分 量 表 名 稱 自 我 概 念 與 實 現 個 人 心 智 成 長 公 民 參 與 態 度 人 際 與 社 交 關 係 自 我 概 念 與 實 現.468**.428**.552** 個 人 心 智 成 長.468**.498**.627** 公 民 參 與 態 度.428**.498**.547** 人 際 與 社 交 關 係.552**.627**.547** ** 在 顯 著 水 準 為 0.01 時 ( 雙 尾 ), 達 到 顯 著 n=

195 (2) 信 度 與 效 度 考 驗 A. 效 度 經 由 因 素 分 析 之 後, 利 用 最 大 斜 交 法 ; 選 定 特 徵 值 大 於 1.00 以 上 者 為 因 素 ; 可 解 釋 變 異 量 為 %, 結 果 發 現 第 6 11 題 其 解 釋 成 份 過 低 而 予 以 刪 除 B. 信 度 本 服 務 學 習 成 效 評 估 量 表 的 信 度 是 採 用 Cronbach α 係 數 考 驗 內 部 一 致 性 以 SPSS10.0 中 文 版 進 行 統 計 處 理, 其 結 果 以 求 取 各 分 量 表 之 內 部 一 致 性 之 信 度 及 總 量 表 之 內 部 一 致 性 之 信 度 各 分 量 表 與 總 量 表 ( 表 6) 茲 分 述 如 下 : 表 6 總 信 度 分 量 表 信 度 總 信 度 分 量 表 名 稱 刪 除 前 刪 除 後 刪 除 前 刪 除 後 自 我 概 念 與 實 現 個 人 心 智 成 長 公 民 參 與 態 度 人 際 與 社 交 關 係 n=121 四 資 料 分 析 方 法 本 研 究 乃 將 回 收 之 量 表 以 社 會 科 學 統 計 套 裝 程 式 (Statisical Package of the Social Science For Windows 12.0 中 文 版 ) 進 行 資 料 建 檔 與 統 計 分 析, 所 採 用 之 統 計 方 式 分 述 如 下 : 1. 平 均 數 與 標 準 差 : 採 用 平 均 數 與 標 準 差 係 探 討 服 務 學 習 參 與 動 機, 以 了 解 學 生 的 集 中 或 分 散 情 形 2. 百 分 比 分 析 : 旨 在 討 論 服 務 學 習 參 與 現 況, 利 用 百 分 比 分 析 了 解 高 中 生 之 參 與 情 形 3.Cronbach α 與 因 素 分 析 : 分 析 服 務 學 習 成 效 評 估 量 表, 採 用 Cronbach α 與 因 素 分 析 以 建 構 量 表 之 信 效 度 4. 獨 立 樣 本 t 檢 定 : 採 用 獨 立 樣 本 t 檢 定, 探 討 高 中 生 在 性 別 年 級 之 差 異 5. 單 因 子 變 異 數 分 析 (one-way ANOVA): 採 用 單 因 子 變 異 數 分 析, 探 討 高 中 生 在 家 庭 192

196 社 經 地 位 上 之 差 異 肆 研 究 結 果 與 討 論 本 部 份 將 就 依 所 蒐 集 的 資 料, 從 量 化 統 計 分 析 為 主 輔 以 質 性 資 料 作 為 說 明 分 別 討 論 本 研 究 之 研 究 目 的 與 問 題 一 服 務 學 習 參 與 現 況 分 析 研 究 問 題 一 : 目 前 高 中 生 參 與 服 務 學 習 現 況 為 何? 統 計 方 法 : 以 百 分 比 及 描 述 統 計 來 回 應 此 問 題 統 計 結 果 : 表 7 服 務 學 習 現 況 表 * 內 容 現 況 分 析 參 與 與 否 有 無 人 數 156(100%) 0(0%) 參 與 方 式 學 校 安 排 學 校 中 介 學 生 自 行 安 排 其 他 人 數 33(21.2%) 9(5.8%) 108(69.2%) 5(3.2%) 參 與 類 型 學 校 課 程 之 規 劃 社 團 舉 辦 之 活 動 其 他 人 數 65(41.7%) 29(18.6%) 60(38.5%) 課 程 類 型 必 修 選 修 人 數 156(100%) 0(0%) 參 與 平 均 時 間 其 他 ( 每 學 期 8 每 週 未 滿 1 小 每 週 1 小 時 以 每 週 3 小 時 以 每 週 5 小 時 以 小 時 ) 時 上 未 滿 3 小 時 上 未 滿 5 小 時 上 未 滿 7 小 時 人 數 133(85.3%) 4(2.6%) 11(7.1%) 4(2.6%) 2(1.3%) 參 與 頻 率 每 週 1 次 每 月 1-3 次 每 學 期 1-3 次 其 他 人 數 8(5.1%) 11(7.1%) 131(83.3%) 4(2.6%) 服 務 對 象 身 心 障 礙 者 老 年 人 幼 童 一 般 大 眾 其 他 人 數 37(23.7%) 19(12.8%) 20(12.2%) 120(76.9%) 18(11.5%) 服 務 機 構 ** 社 會 福 利 衛 生 保 健 環 境 保 護 文 化 建 設 休 閒 服 務 人 數 57(36.5%) 28(17.9%) 20(12.8%) 86(55.1%) 22(14.1%) 輔 導 工 作 社 會 服 務 交 通 運 輸 生 態 保 育 地 方 政 府 其 他 人 數 12(7.7%) 26(16.7%)11(7.1%) 9(5.8%) 19(12.2%)29(18.6%) 註 :* 本 表 踢 除 掉 忘 記 填 答 的 樣 本, 因 此 各 題 人 數 的 總 和 都 不 一 致 ;** 為 複 選 題 193

197 結 果 討 論 : 由 表 7 看 來, 台 北 市 由 於 將 服 務 學 習 課 程 定 為 必 修, 因 此 在 本 研 究 受 測 的 156 位 學 生 皆 參 與 過 服 務 學 習 活 動 而 A 高 中 雖 然 有 提 供 服 務 學 習 的 機 會 讓 學 生 參 與, 但 曾 接 受 學 校 安 排 參 與 服 務 學 習 的 學 生 僅 佔 全 部 的 21.2%, 絕 大 部 分 的 學 生 仍 是 自 行 安 排 (69.2%), 在 訪 談 當 中 有 學 生 這 樣 表 示 : 生 : 自 己 安 排 公 共 服 務 的 時 間 會 比 較 好, 因 為 這 樣 可 以 分 配 自 己 的 生 活 時 間 還 有 作 息, 不 會 跟 其 他 時 間 相 互 衝 突, 自 己 想 去 哪 裡 就 去 哪 裡, 這 樣 還 滿 不 錯 的 ( 註 : 該 校 稱 服 務 學 習 為 公 共 服 務, 因 此 學 生 所 說 的 公 共 服 務 即 為 本 研 究 之 服 務 學 習 ) 生 : 自 己 安 排 時 間 比 較 容 易 可 以 規 劃 自 己 的 休 閒 時 間, 不 會 讓 原 本 安 排 好 的 事 情 而 耽 誤, 可 是 如 果 是 學 校 安 排 的 可 以 免 去 找 公 共 服 務 機 構 的 時 間, 這 也 不 錯 啦 因 此, 訪 談 的 時 候 學 生 的 感 覺 是 自 行 安 排 可 以 比 較 容 易 規 劃 自 己 的 時 間, 不 會 受 到 控 制, 但 是 學 校 安 排 這 也 不 失 唯 一 項 優 點, 但 是 絕 大 部 分 學 生 還 是 覺 得 自 己 去 找 服 務 的 機 構 會 比 較 好, 而 在 參 與 類 型 有 41.7% 是 透 過 學 校 課 程 的 規 劃, 其 他 的 為 38.5 %, 但 這 項 結 果 與 參 與 的 方 式 有 所 不 同, 研 究 者 認 為 是 問 卷 上 設 計 不 良 所 導 致, 讓 學 生 不 了 解 參 與 類 型 與 參 與 方 式 的 不 同 以 及 兩 者 間 的 相 關, 因 為 如 果 是 透 過 學 校 課 程 規 劃, 在 參 與 方 式 就 應 該 選 擇 學 校 安 排 這 項, 但 是 兩 者 選 擇 的 比 例 差 異 過 大, 未 來 研 究 可 以 針 對 該 部 分 加 以 詳 細 說 明 讓 受 試 者 了 解 兩 部 分 的 相 關 性 在 平 均 參 與 時 間 方 面 85.3% 的 學 生 選 擇 每 學 習 服 務 滿 8 小 時, 其 他 選 項 填 答 人 數 少 之 又 少, 顯 示 願 意 做 超 過 8 小 時 的 學 生 不 多, 同 時 在 訪 談 的 時 候, 研 究 者 也 獲 得 下 列 訊 息 : 生 : 很 少 人 會 願 意 做 超 過 8 個 小 時 吧! 除 非 是 因 為 特 殊 原 因 吧, 不 然 有 誰 會 想 做 超 過 8 小 時 呀! 可 是 有 時 候 做 超 過 8 小 時 的 頂 多 也 只 會 到 9 個 小 時 吧, 因 為 每 次 服 務 時 間 幾 乎 都 是 3 小 時 為 一 個 單 位, 必 須 服 務 滿 三 次 才 會 超 過 學 校 的 要 求 194

198 生 : 比 較 少 人 會 願 意 超 過 時 數 啦! 可 能 他 對 於 服 務 的 地 方 很 有 感 覺 會 是 覺 得 很 有 收 穫 才 會 吧! 去 圖 書 館 幫 忙 排 書 應 該 很 少 人 會 有 什 麼 多 大 的 收 穫 吧! 可 是 我 聽 說 去 動 物 園 幫 忙 的 同 學 就 感 覺 好 像 很 有 成 就 感 唷, 還 說 下 次 還 要 去 呢! 由 此 看 來, 該 項 結 果 也 顯 示 服 務 地 區 的 安 排 或 選 擇 對 學 生 的 成 長 也 是 有 很 大 的 影 響, 也 由 於 學 生 每 學 期 只 服 務 滿 八 個 小 時, 在 參 與 頻 率 方 面 也 以 每 學 期 一 到 三 次 為 最 (85.3%), 同 時 訪 談 的 結 果 也 反 應 在 服 務 對 象 的 選 擇, 最 多 的 為 一 般 大 眾 (76.9%), 其 次 為 身 心 人 士 (23.7%), 之 次 為 老 年 人 (12.8%), 真 正 能 讓 學 生 體 驗 到 社 會 的 真 實 與 另 一 面 的 對 象, 讓 學 生 對 他 人 能 產 生 關 懷 情 感 的 對 象 卻 是 學 生 鮮 少 去 接 觸 學 習 的 對 象, 這 部 分 很 值 得 有 關 單 位 去 留 意, 對 於 服 務 學 習 的 時 數 與 地 點 是 否 應 加 以 規 劃, 例 如 : 八 小 時 之 中 必 須 要 有 兩 小 時 到 養 老 院 育 幼 院 或 是 家 護 中 心 服 務 幫 忙 等 規 定 根 據 台 北 市 政 府 所 頒 布 的 規 定 當 中, 全 市 高 中 職 皆 必 須 每 學 期 修 習 服 務 學 習 八 小 時 以 上, 由 此 個 案 學 校 將 服 務 學 習 列 為 必 修, 與 研 究 者 所 得 到 的 結 果 相 符 合 ; 在 歐 鎮 寬 (2003) 研 究 台 北 市 公 立 高 職 服 務 學 習 之 參 與 態 度 與 相 關 因 素 研 究 中 顯 示 台 北 市 高 職 生 參 與 服 務 學 習 的 時 數 每 學 期 八 小 時 以 上, 與 本 次 研 究 調 查 結 果 相 符 合, 在 參 與 類 型 由 於 是 學 校 規 定 的, 所 以 個 案 學 校 在 參 與 服 務 學 習 大 部 分 是 以 學 校 課 程 規 劃 為 主 在 參 與 服 務 學 習 之 方 面 : 學 生 是 以 學 生 自 己 安 排 為 主, 此 結 果 亦 與 歐 鎮 寬 (2003) 研 究 結 果 亦 不 謀 而 合 而 大 部 分 機 構 每 次 參 與 服 務 學 習 的 時 間 以 三 小 時 為 主, 因 此 學 生 參 與 服 務 學 習 之 頻 率 為 每 學 期 1-3 次, 由 此 可 知 參 與 服 務 學 習 之 平 均 時 間 與 參 與 頻 率 有 其 相 關 性 在 實 習 機 構 方 面, 個 案 學 校 以 文 化 建 設 機 構 ( 圖 書 館 美 術 館 等 ) 與 社 會 福 利 機 構 ( 育 幼 院 安 養 院 等 ) 為 主, 和 歐 鎮 寬 (2003) 研 究 結 果 不 太 一 致, 這 有 可 能 是 因 為 學 生 背 景 的 不 同, 本 研 究 是 以 一 般 高 中 生 為 主, 並 非 是 高 職 生, 因 此 才 會 在 參 與 實 習 機 構 上 產 生 差 異 性 195

199 二 服 務 學 習 成 效 分 析 研 究 問 題 二 : 目 前 高 中 生 參 與 服 務 學 習 成 效 為 何? 統 計 方 法 : 利 用 平 均 數 與 標 準 差 呈 現 各 類 型 得 分 情 況 統 計 結 果 : 表 8 服 務 學 習 成 效 表 分 量 表 平 均 總 分 數 標 準 差 題 數 各 題 平 均 分 數 自 我 概 念 與 實 現 個 人 心 智 成 長 公 民 參 與 態 度 人 際 與 社 交 關 係 總 量 表 n=154 註 : 在 服 務 學 習 成 效 方 面 有 兩 位 學 生 漏 答, 因 此 該 部 分 有 效 樣 本 為 154 人 表 9 服 務 學 習 動 機 分 析 表 題 號 平 均 數 標 準 差 題 號 平 均 數 標 準 差 各 題 平 均 得 分 : 2.34 標 準 差 : 5.45 結 果 討 論 : 由 表 8 結 果 我 們 可 以 發 現 從 平 均 數 的 結 果 得 知 僅 自 我 概 念 與 實 現 分 量 表 的 表 現 屬 於 中 上 的 分 數 ( 四 點 量 表, 以 2.5 分 為 中 間 值 ), 而 其 他 分 量 表 的 表 現 都 不 如 自 196

200 我 概 念 與 實 現 分 量 表, 其 他 四 項 皆 低 於 中 間 值 2.5 分 以 下, 由 此 顯 示 我 們 了 解 在 成 效 方 面 都 沒 有 達 到 當 初 服 務 學 習 的 目 標 宗 旨, 並 配 合 表 9 的 結 果 我 們 就 不 難 發 現 為 何 有 此 項 結 果, 從 表 9 當 中 發 現 僅 第 三 題 分 數 高 過 其 他 題 的 分 數, 而 第 三 題 題 目 則 在 敘 述 說 : 我 參 與 服 務 學 習 是 由 於 學 校 要 求, 因 此 由 此 分 析 不 難 得 知, 學 生 在 參 與 服 務 學 習 的 動 機 上 就 明 顯 無 法 獲 得 學 生 認 同, 這 是 因 為 學 校 要 我 們 做 我 們 才 去 做 的, 並 非 學 生 本 身 自 願 參 與, 第 二 高 分 的 為 我 參 加 服 務 學 習 是 因 為 升 學 的 考 量, 第 三 則 才 為 服 務 學 習 所 期 待 的 : 我 參 加 服 務 學 習 希 望 能 學 到 東 西, 綜 合 表 8 與 表 9 兩 個 結 果, 發 現 服 務 學 習 的 成 效 並 未 如 預 期 一 般, 表 現 都 未 盡 如 人 意, 同 時 與 訪 談 資 料 相 互 對 照 有 學 生 表 示 : 學 校 很 重 視 大 學 推 甄, 因 此 輔 導 室 都 會 要 我 們 注 意 哪 些 科 系 會 有 特 別 的 要 求, 像 我 同 學 他 想 念 社 會 系 還 是 社 工 系, 對 於 公 共 服 務 就 會 比 較 熱 衷, 因 為 對 他 升 學 面 試 的 時 候 比 較 有 利 吧!( 訪 談 資 料 ), 但 是 絕 大 部 分 接 受 訪 談 的 同 學 都 表 示 是 因 為 學 校 規 定 要 參 與 公 共 服 務, 所 以 他 們 才 去 做 公 共 服 務 由 此 發 現 服 務 學 習 的 成 效 並 不 好, 但 是 為 了 瞭 解 背 景 變 項 對 服 務 學 習 的 影 響, 在 研 究 問 題 三 即 針 對 背 景 變 項 分 析 在 各 分 量 表 上 不 同 背 景 變 項 的 表 現 三 背 景 變 項 ( 性 別 年 級 家 庭 社 經 地 位 ) 對 於 服 務 學 習 成 效 之 差 異 研 究 問 題 三 : 不 同 背 景 變 項 ( 性 別 年 級 家 庭 社 經 地 位 ) 對 其 服 務 學 習 成 效 有 何 影 響? 統 計 方 法 : 使 用 單 因 子 變 異 數 分 析 與 獨 立 樣 本 t 檢 定, 考 驗 在 各 背 景 變 項 上 的 差 異 性 統 計 結 果 : 197

201 表 10 不 同 性 別 在 各 分 量 表 與 全 量 表 上 之 差 異 男 性 (80) 女 性 (74) t 值 顯 著 性 平 均 數 標 準 差 平 均 數 標 準 差 自 我 概 念 與 實 現 * 個 人 心 智 成 長 * 公 民 參 與 態 度 人 際 與 社 交 關 係 ** 總 量 表 * *P<.05 ** P<. 01 表 11 不 同 年 級 在 各 分 量 表 與 全 量 表 上 之 差 異 二 年 級 (74) 三 年 級 (80) t 值 顯 著 性 平 均 數 標 準 差 平 均 數 標 準 差 自 我 概 念 與 實 現 * 個 人 心 智 成 長 * 公 民 參 與 態 度 * 人 際 與 社 交 關 係 * 總 量 表 * *P<

202 表 12 不 同 社 經 地 位 在 各 分 量 表 與 全 量 表 上 之 差 異 變 異 數 分 析 社 經 地 位 樣 本 數 平 均 數 標 準 差 變 異 離 均 方 自 由 度 均 方 F 值 來 源 平 方 和 自 我 高 地 位 組 間 概 念 中 地 位 組 內 與 實 低 地 位 總 合 現 個 人 高 地 位 組 間 心 智 中 地 位 組 內 成 長 低 地 位 總 合 公 民 高 地 位 組 間 參 與 中 地 位 組 內 態 度 低 地 位 總 合 人 際 與 社 交 關 係 總 量 表 高 地 位 組 間 中 地 位 組 內 低 地 位 總 合 高 地 位 組 間 中 地 位 組 內 低 地 位 總 合 結 果 討 論 : ( 一 ) 性 別 方 面 根 據 統 計 結 果, 研 究 者 發 現 性 別 在 各 分 量 表 與 總 量 表 的 表 現 上, 僅 公 民 參 與 態 度 分 量 表 上 未 達 顯 著 差 異, 其 他 方 面 皆 有 顯 著 差 異, 而 且 女 性 優 於 男 性 的 表 現, 但 與 其 他 研 究 者 ( 曾 欣 儀,2001; 蔡 峰 月,2002; 鄭 慧 蘭,2001) 的 研 究 結 果 不 同, 認 為 女 性 的 公 民 參 與 態 度 與 公 民 責 任 感 比 男 性 還 要 積 極, 而 在 訪 談 方 面 : 生 : 我 都 是 去 學 校 參 加 公 共 服 務, 不 然 有 時 候 就 是 去 動 物 園 當 義 工, 很 少 去 幫 忙 身 心 障 礙 人 士, 我 也 很 少 聽 到 同 學 會 去 那 些 機 構 去 幫 忙, 大 部 分 都 是 去 圖 書 館 排 排 書 吧 此 結 果, 研 究 者 與 學 生 參 與 服 務 學 習 的 現 況 表 相 互 對 照, 發 現 學 生 在 參 與 的 對 象 199

203 或 是 地 點 幾 乎 很 少 會 與 公 民 參 與 態 度 有 直 接 的 關 係, 這 方 面 的 訓 練 都 是 在 課 堂 上 所 養 成 的, 由 老 師 透 過 課 程 安 排 協 助, 催 化 學 生 這 方 面 的 能 力, 但 本 研 究 之 個 案 學 校 並 無 課 程 上 輔 助 的 安 排, 因 此 在 性 別 上 面 未 達 統 計 上 之 顯 著 差 異 在 整 體 方 面, 本 研 究 結 果 也 不 同 於 以 往 之 研 究 ( 周 學 雯,2002; 溫 健 蠶,1997), 服 務 學 習 在 性 別 方 面 是 沒 有 差 異 的, 但 不 同 的 地 方 在 於 過 去 研 究 主 要 以 大 學 生 為 研 究 對 象, 與 本 研 究 之 對 象 ( 高 中 生 ) 而 有 所 不 同, 為 何 在 高 中 方 面 性 別 有 所 差 異, 而 大 學 生 就 沒 有 差 異 性 呢? 這 方 面 可 供 日 後 研 究 者 在 深 入 研 究, 並 非 本 研 究 探 討 重 點 ( 二 ) 年 級 方 面 在 年 級 的 差 異 上, 全 部 皆 達 到 顯 著 差 異, 而 且 以 二 年 級 表 現 比 三 年 級 要 好, 而 這 與 過 去 幾 年 的 研 究 ( 王 雅 菁,2002; 曾 欣 儀,2001) 之 研 究 結 果 相 符, 各 分 量 表 與 總 量 表 皆 達 顯 著 差 異, 且 二 年 級 優 於 三 年 級, 此 結 果 很 容 易 推 得 而 知 為 什 麼 二 年 級 的 表 現 會 比 三 年 級 好, 也 可 以 由 訪 談 資 料 得 知 : 一 剛 開 始 參 加 公 共 服 務 還 覺 得 很 有 趣 好 玩, 可 是 久 了 之 後 就 覺 得 做 公 共 服 務 很 無 聊, 到 最 後 感 覺 像 在 應 付 學 校, 期 末 快 到 了 就 趕 快 去 做 公 共 服 務 由 此 可 知, 就 可 以 了 解 二 年 級 的 成 效 會 比 三 年 級 要 好, 服 務 學 習 的 內 容 無 法 吸 引 學 生 讓 學 生 體 會 其 中 的 樂 趣 由 於 服 務 學 習 成 效 在 性 別 與 年 級 上 幾 乎 皆 達 統 計 上 顯 著 差 異, 因 此 本 研 究 進 行 交 互 作 用 考 驗, 但 發 現 在 分 量 表 與 總 量 表 上 兩 者 都 未 達 顯 著 差 異, 由 此 可 知, 需 要 有 其 他 變 項 來 解 釋 服 務 學 習 成 效 的 影 響 因 素, 光 靠 性 別 與 年 級 兩 項 背 景 因 素 是 不 夠 的 ( 三 ) 家 庭 社 經 地 位 方 面 在 家 庭 社 經 地 位 方 面, 每 個 分 向 度 與 整 體 皆 無 達 到 顯 著 水 準, 而 曾 欣 儀 (2001) 200

204 研 究 顯 示 家 庭 社 經 地 位 對 於 政 治 態 度 與 公 民 參 與 態 度 並 無 顯 著 性 綜 合 上 述 結 果, 研 究 者 發 現 性 別 與 年 級 在 服 務 學 習 成 效 方 面 具 有 顯 著 差 異, 但 兩 者 交 互 作 用 與 家 庭 社 經 地 位 對 服 務 學 習 成 效 上 並 無 顯 著 差 異, 因 此 在 解 釋 力 上 僅 能 從 性 別 與 年 級 兩 者 上 解 釋 服 務 學 習 成 效 的 影 響 因 素 四 綜 合 討 論 本 研 究 結 果 發 現 學 生 參 與 服 務 學 習 都 會 依 循 學 校 的 規 定 進 行, 一 學 期 服 務 時 數 為 期 八 小 時, 以 學 校 課 程 規 劃 為 主, 主 要 服 務 對 象 為 身 心 障 礙 人 士 與 一 般 大 眾, 而 現 代 學 生 比 較 獨 立 不 喜 歡 受 人 支 配, 因 此 在 選 擇 上 主 要 是 以 學 生 自 行 安 排 為 主, 也 因 為 其 主 要 服 務 對 象 以 身 心 障 礙 人 士 及 一 般 大 眾, 因 此 此 結 果 也 反 映 在 參 與 服 務 學 習 的 機 構 上, 都 以 社 會 福 利 機 構 或 是 文 化 建 設 機 構 為 主, 也 因 為 該 校 將 服 務 學 習 列 為 必 修, 學 生 的 參 與 動 機 也 就 大 大 降 低, 都 是 以 學 校 要 求 而 去 參 與 服 務 學 習, 也 因 為 學 生 參 與 動 機 是 出 於 被 動 的, 所 以 在 服 務 學 習 的 成 效 方 面 表 現 並 不 好, 根 據 學 生 訪 談 結 果 與 統 計 資 料, 研 究 者 可 歸 納 出 下 列 幾 點 原 因 : ( 一 ) 服 務 學 習 是 出 於 被 動 性 質 的 參 與 方 式, 並 非 學 生 主 動 參 與 ( 二 ) 服 務 學 習 成 效 不 彰, 由 於 只 進 行 表 面 的 執 行 動 作, 並 無 課 程 的 配 合, 幫 助 學 生 反 思 由 統 計 結 果, 在 服 務 學 習 成 效 的 各 分 層 面 與 整 體 發 現 學 生 的 公 民 參 與 態 度 無 論 在 男 性 或 女 性 的 表 現 上 都 沒 有 顯 著 差 異, 在 其 他 面 向 皆 有 達 到 顯 著, 表 示 性 別 在 此 面 項 上 是 沒 有 差 別 的, 也 就 是 說 參 與 服 務 學 習 對 男 性 或 女 性 在 公 民 參 與 態 度 上 沒 有 哪 一 方 有 明 顯 幫 助, 可 以 說 公 民 參 與 態 度 對 男 性 與 女 性 一 樣 沒 有 助 益 ( 男 性 平 均 數 : 2.41; 女 性 平 均 數 :2.52), 而 其 他 面 向 與 整 體 而 言, 女 性 的 表 現 都 比 男 性 來 的 佳, 也 是 就 說 服 務 學 習 對 於 女 性 有 正 向 的 幫 助, 且 比 男 性 好, 而 在 年 級 差 異 方 面, 二 年 級 的 表 現 也 比 三 年 級 要 好, 這 可 分 成 兩 部 分 說 明 : 201

205 ( 一 ) 二 年 級 學 生 是 第 一 年 接 觸 服 務 學 習 的 課 程, 所 以 對 於 該 課 程 感 到 新 鮮 好 奇, 而 三 年 級 學 生 已 經 執 行 了 兩 年 了, 因 此 感 受 程 度 不 像 第 一 年 接 觸 時 如 此 明 顯 ( 二 ) 三 年 級 學 生 對 於 服 務 學 習 的 熱 誠 在 第 二 年 的 時 候 有 降 低, 雖 然 也 有 進 步, 但 是 表 現 程 度 比 二 年 級 為 低, 因 此 其 感 受 程 度 就 不 如 二 年 級 學 生 而 在 家 庭 社 經 地 位 方 面 皆 無 達 到 顯 著 差 異, 表 示 家 庭 背 景 對 於 服 務 學 習 成 效 上 沒 有 差 別, 這 也 表 示 說 高 社 經 地 位 的 學 生 並 不 會 因 為 家 庭 的 優 勢 而 使 其 表 現 突 出, 低 社 經 地 位 的 學 生 也 不 會 因 為 家 庭 背 景 較 差 使 其 在 學 習 上 表 現 較 弱, 這 對 教 育 層 面 而 言 是 個 好 消 息, 能 夠 打 破 階 層 的 差 異, 讓 弱 勢 學 生 也 可 以 順 利 學 習 與 學 生 相 互 競 爭 伍 結 論 與 建 議 一 結 論 本 結 論 根 據 調 查 研 究 的 分 析 與 討 論, 在 歸 納 整 體 幾 個 主 要 的 發 現 與 結 果, 分 別 敘 述 如 后, 並 以 表 13 呈 現 之 表 13 待 答 問 題 與 研 究 結 果 摘 要 表 待 答 問 題 研 究 結 果 ( 一 ) 目 前 高 中 生 參 與 服 務 學 習 現 況 為 何? 全 數 皆 參 與 服 務 學 習, 以 學 生 自 行 安 排 最 多, 且 主 要 以 學 校 課 程 規 劃 為 最, 參 與 平 均 時 間 為 每 學 期 八 小 時, 每 學 期 1-3 次 ( 續 上 頁 ) ( 二 ) 目 前 高 中 生 參 與 服 務 學 習 成 效 為 何? 參 與 動 機 大 都 是 由 於 學 校 要 求 而 去 執 行, 並 非 出 於 自 發 性, 而 成 效 方 面 僅 自 我 概 念 與 實 現 分 量 表 其 表 現 較 佳, 中 等 偏 上, 其 他 分 量 表 與 整 體 表 現 則 是 差 強 人 意 ( 三 ) 不 同 背 景 變 項 ( 性 別 年 級 家 庭 社 性 別 方 面 僅 公 民 參 與 態 度 未 達 顯 著, 其 他 層 面 經 地 位 ) 對 其 服 務 學 習 成 效 有 何 影 響? 女 性 皆 優 於 男 性 且 達 顯 著 差 異 年 級 方 面, 全 數 皆 達 顯 著 差 異 且 二 年 級 優 於 三 年 級 家 庭 社 經 地 位 全 數 皆 未 達 到 顯 著 差 異 202

206 根 據 前 述 討 論 與 分 析, 本 研 究 獲 得 下 列 結 論 : ( 一 ) 參 與 服 務 學 習 的 學 生 皆 能 遵 照 學 校 規 定 進 行 服 務 學 習 的 課 程, 而 學 生 對 於 課 程 的 安 排 自 主 性 頗 高 本 研 究 之 個 案 學 校, 校 方 依 照 台 北 市 政 府 的 規 定 ( ), 要 求 學 生 參 與 服 務 學 習, 其 執 行 力 相 當 不 錯, 全 數 學 生 都 能 遵 照 學 校 規 定 進 行, 顯 示 服 務 學 習 的 落 實 相 當 成 功 ( 二 ) 對 服 務 學 習 課 程 的 動 機 大 多 為 被 動 ( 即 學 校 要 求, 平 均 分 數 為 3.42); 成 效 上 僅 自 我 概 念 與 實 現 表 現 為 佳 ( 平 均 分 數 為 2.54), 個 人 心 智 成 長 最 差 ( 平 均 分 數 為 2.33) 也 就 是 說 學 生 如 果 沒 有 要 求 進 行 服 務 學 習 的 課 程, 學 生 並 不 會 主 動 參 與, 與 結 論 一 相 互 結 合, 可 以 知 道 學 生 的 自 主 性 很 強, 因 為 雖 然 課 程 是 硬 性 規 定 出 於 非 自 願, 但 是 仍 想 在 課 程 內 找 到 自 己 所 喜 歡 的, 也 就 是 說 在 非 自 願 性 的 課 程 下, 學 生 仍 想 找 到 與 自 己 相 符 合 的 課 程 而 學 生 參 與 服 務 學 習 會 因 為 參 與 動 機 的 不 同 造 成 其 成 效 上 的 差 異, 但 也 因 為 該 課 程 是 屬 於 非 自 發 性 的 課 程, 因 此 在 成 效 的 檢 測 上 並 不 理 想, 普 遍 表 現 不 佳, 以 自 我 概 念 與 實 現 表 現 最 好 個 人 心 智 成 長 表 現 最 差 ( 三 ) 背 景 變 項 上, 年 級 變 項 皆 達 顯 著 差 異 ( 二 年 級 > 三 年 級 ); 性 別 變 項 僅 公 民 參 與 態 度 未 達 顯 著, 其 他 皆 達 顯 著 差 異 ( 女 性 > 男 性 ); 而 家 庭 社 經 地 位 皆 未 達 顯 著 差 異 背 景 變 項 的 考 驗 之 下, 女 性 表 現 優 於 男 性 ; 二 年 級 優 於 三 年 級, 但 是 性 別 與 年 級 間 並 無 交 互 作 用 效 果 的 產 生, 也 就 是 說 性 別 與 年 級 可 以 來 解 釋 其 成 效 的 差 異 性, 但 是 性 別 與 年 級 兩 者 的 交 互 作 用 無 法 對 於 成 效 的 結 果 加 以 解 釋 203

207 二 建 議 ( 一 ) 課 程 規 劃 方 面 由 於 目 前 大 部 份 台 灣 還 是 以 升 學 為 導 向, 因 此 學 生 在 參 與 服 務 學 習 完 之 後, 往 往 不 能 透 過 反 思 與 討 論 增 加 個 人 心 智 成 長, 若 能 在 課 程 當 中 每 週 或 每 月 用 一 至 兩 堂 來 討 論 大 家 參 與 服 務 學 習 的 心 得, 進 而 引 發 大 家 的 興 趣, 使 服 務 學 習 能 真 正 落 實 在 生 活 與 教 育 當 中 因 此, 如 果 想 要 真 正 落 實 服 務 學 習 的 精 神 與 模 式 讓 學 生 能 夠 增 進 其 自 我 概 念 公 民 態 度 進 而 體 驗 真 實 的 社 會, 應 該 在 課 程 上 面 做 安 排, 但 礙 於 現 實 升 學 的 考 量 很 難 真 正 落 實 到 課 程 之 中, 日 後 研 究 者 可 以 設 計 一 些 課 程, 在 短 時 間 之 內 能 夠 發 揮 成 效, 並 且 鼓 勵 學 生 多 方 面 嘗 試 不 同 機 構 的 服 務, 瞭 解 不 同 文 化 社 會 的 生 活 模 式, 在 如 此 多 元 化 的 社 會, 應 該 讓 學 生 延 伸 其 觸 角 發 現 自 己 週 遭 環 境 或 是 體 驗 不 同 的 生 活 此 外, 若 將 服 務 學 習 改 成 選 修 對 於 學 生 有 正 向 幫 助, 根 據 研 究 者 與 學 生 訪 談 時, 有 學 生 表 示 每 次 去 做 都 是 心 不 甘 情 不 願 的, 做 也 是 草 草 了 事, 倘 若 如 此, 不 僅 未 達 成 服 務 學 習 當 初 之 目 標, 甚 至 學 生 表 現 不 良, 校 方 也 須 負 起 責 任 收 拾 學 生 的 殘 局, 如 此 則 會 增 加 社 會 成 本 或 是 加 強 服 務 學 習 的 宣 導, 讓 學 生 是 出 自 內 心 去 參 與 服 務 學 習, 進 而 體 驗 其 中 的 意 義 ( 二 ) 後 續 研 究 方 面 本 研 究 僅 以 台 北 市 一 所 公 立 高 中 之 普 通 班 二 三 年 級 學 生 為 研 究 對 象, 因 此, 能 否 推 論 至 全 國 其 他 地 區, 有 待 進 一 步 深 入 探 討 研 究, 故 未 來 相 關 研 究, 在 樣 本 方 面, 當 可 選 擇 加 入 其 他 地 區 的 學 生 與 類 型, 抽 取 更 多 樣 本 人 數, 使 相 關 的 資 料 更 為 普 遍 齊 全 在 背 景 變 項 方 面 除 了 性 別 年 級 家 庭 社 經 地 位 之 外, 可 納 入 其 他 的 變 項 如 : 實 習 之 機 構 學 校 的 態 度 等, 可 以 相 互 對 照 學 生 的 表 現, 以 對 高 中 生 參 與 服 務 學 習 進 行 更 深 入 的 討 論 研 究 204

208 參 考 文 獻 中 文 部 分 王 雅 菁 (2002) 高 中 公 民 科 服 務 學 習 效 果 之 研 究 國 立 台 灣 師 範 大 學 公 民 教 育 與 活 動 領 導 學 系 在 職 進 修 碩 士 班 碩 士 論 文 ( 未 出 版 ) 台 北 市 政 府 教 育 局 (1999) 台 北 市 國 中 以 上 學 校 推 展 公 共 服 務 教 育 實 施 要 點 台 北 市 政 府 教 育 局 (2000) 台 北 市 各 級 學 校 推 展 服 務 學 習 實 施 要 點 江 雪 齡 (1999) 服 務 學 習 與 社 區 發 展 中 等 教 育 50,(6)1 李 法 琳 (2003) 大 台 北 地 區 大 學 服 務 性 社 團 學 生 參 與 志 願 服 務 知 動 機 與 滿 意 度 研 究 世 新 大 學 社 會 發 展 研 究 所 碩 士 論 文 ( 未 出 版 ) 沈 六 (1997) 服 務 學 習 公 民 訓 育 學 報,6,43-60 吳 芝 儀 (2003) 服 務 學 習 融 入 國 民 中 學 課 程 之 行 動 研 究 行 政 院 青 年 輔 導 委 員 會 吳 淑 貞 (2003) 九 二 一 受 災 戶 大 專 在 學 青 年 返 鄉 工 作 服 務 學 習 之 研 究 東 海 大 學 社 會 工 作 學 系 碩 士 論 文 ( 未 出 版 ) 林 勝 義 (2001) 服 務 學 習 指 導 手 冊 行 政 院 青 年 輔 導 委 員 會 周 學 雯 (2002) 大 學 生 參 與 運 動 志 工 之 動 機 與 意 願 研 究 國 立 台 灣 師 範 大 學 運 動 休 閒 與 管 理 研 究 所 碩 士 論 文 ( 未 出 版 ) 高 慶 賢 (2003) 青 少 年 參 與 服 務 學 習 現 況 與 學 習 成 效 評 估 - 以 北 市 高 中 職 為 例 慈 濟 大 學 社 會 工 作 研 究 所 碩 士 論 文 ( 未 出 版 ) 陳 惠 英 (2003) 家 庭 主 婦 參 與 服 務 學 習 經 驗 之 研 究 以 高 雄 市 家 庭 教 育 志 工 為 例 國 立 嘉 義 大 學 家 庭 教 育 研 究 所 碩 士 論 文 ( 未 出 版 ) 郭 芳 妙 (1996) 美 國 中 小 學 服 務 學 習 之 研 究 國 立 台 灣 師 範 大 學 教 育 研 究 所 碩 士 論 文 ( 未 出 版 ) 褚 再 勝 (2002) 大 專 學 生 參 與 國 立 自 然 科 學 博 物 館 中 服 務 學 習 之 調 查 研 究 國 立 台 中 師 範 學 院 自 然 科 學 教 育 學 系 碩 士 論 文 ( 未 出 版 ) 曾 欣 儀 (2001) 台 北 市 公 立 高 中 學 生 政 治 態 度 與 班 級 氣 氛 之 相 關 研 究 國 立 台 灣 師 205

209 範 大 學 三 民 主 義 研 究 所 碩 士 論 文 ( 未 出 版 ) 溫 健 蠶 (1997) 大 學 生 的 服 務 學 習 及 學 生 發 展 之 研 究 國 立 台 灣 師 範 大 學 公 民 訓 育 研 究 所 碩 士 論 文 ( 未 出 版 ) 蔡 峰 月 (2002) 社 會 變 遷 中 青 少 年 的 道 德 價 值 觀 - 彰 化 地 區 高 職 學 生 道 德 價 值 觀 的 調 查 研 究 國 立 台 灣 師 範 大 學 三 民 主 義 研 究 所 在 職 進 修 碩 士 學 位 班 碩 士 論 文 ( 未 出 版 ) 鄭 慧 蘭 (2001) 高 中 生 公 民 參 與 態 度 與 行 為 之 研 究 - 以 台 北 市 公 立 高 中 為 例 國 立 台 灣 師 範 大 學 公 民 訓 育 研 究 所 碩 士 論 文 ( 未 出 版 ) 劉 慶 仁 (2000) 服 務 學 習 與 教 育 改 革 教 師 天 地,104,16-21 賴 雨 陽 黃 正 全 張 燕 琴 胡 菊 韻 高 秋 燕 張 慧 玉 鄭 靜 欣 徐 天 福 (2002) 中 等 學 校 服 務 學 習 方 案 彙 編 行 政 院 青 年 輔 導 委 員 會 歐 鎮 寬 (2003) 台 北 市 公 立 高 級 工 業 職 業 學 校 學 生 參 與 服 務 學 習 的 參 與 態 度 及 其 相 關 因 素 之 研 究 調 查 國 立 台 灣 師 範 大 學 工 業 教 育 研 究 所 碩 士 論 文 ( 未 出 版 ) 外 文 部 分 Boyer, E.(1983)High School. New York: Haper & Row. Eyler, J & Giles,D.E. (1999). Where s the learning in Service-learning? San Francisco: Jossey-Bass. Fertman,C. I, White, G. P.&, L. J.(1996). Service Learning in the Middle School: Building a Culture of Service.Columbus, Ohio: National Middle School Association. Schukar, R.(1997).Enhancing the middle school curriculum though service learning. Theory into Practice, 36(3), Waterman, A.(1997).An overview of service-learning and the role of research and evaluation in service-learning programs. In Waterman, A.(Eds.)., Service-learning: Applications from the research.(pp.1-11).mahwah, New Jersey:Lawrence Erlbaum Associates. 206

210 國 中 輔 導 教 師 對 攻 擊 行 為 個 案 處 遇 模 式 之 行 動 反 思 歷 程 研 究 張 臻 萍 台 北 市 立 新 興 國 中 輔 導 室 組 長 摘 要 本 文 的 內 容 在 探 討 國 中 輔 導 教 師 對 攻 擊 行 為 個 案 處 遇 模 式 之 行 動 反 思 歷 程 研 究 者 為 國 中 輔 導 老 師, 因 在 輔 導 攻 擊 行 為 個 案 遇 到 困 難, 決 定 找 督 導 諮 商 在 督 導 過 程 中 發 現 自 己 因 未 完 成 事 件 與 信 念, 生 命 能 量 被 卡 住, 而 影 響 輔 導 效 能 督 導 歷 程 處 理 個 人 卡 住 的 未 完 成 事 件, 因 信 念 改 變 疏 通 被 卡 住 的 能 量 情 緒, 藉 由 自 己 的 反 思 與 覺 察, 與 實 地 在 校 園 中 輔 導 攻 擊 行 為 個 案 的 經 驗, 讓 研 究 者 由 新 角 度 看 攻 擊 行 為 個 案 輔 導 者 對 個 案 不 再 帶 有 生 氣 厭 惡 的 負 面 情 緒, 不 再 用 刻 板 印 象 看 待 個 案, 對 個 案 也 能 夠 用 出 同 理 心 因 輔 導 者 的 轉 變, 輔 導 攻 擊 行 為 個 案 不 再 困 難, 潛 移 默 化 中, 個 案 也 因 為 被 接 納 同 理, 輔 導 效 果 便 出 現 了 因 自 己 的 省 思 成 長, 覺 知 輔 導 老 師 找 督 導 的 必 要 性 若 實 務 工 作 者 能 放 下 自 己 對 輔 導 專 業 的 自 滿, 面 對 自 己 的 角 色 由 助 人 者 轉 成 被 助 者, 並 在 生 活 中 不 斷 實 驗, 則 助 人 工 作 更 有 效 能 關 鍵 詞 : 攻 擊 行 為 督 導 自 我 覺 察 未 完 成 事 件 207

211 第 一 章 研 究 動 機 與 目 的 研 究 者 為 國 中 輔 導 教 師, 因 本 身 個 性 溫 和, 且 在 小 學 時 曾 被 男 生 捉 弄 過, 所 以 內 心 對 於 主 動 攻 擊 或 欺 侮 他 人 者 有 許 多 害 怕 與 生 氣, 對 於 被 欺 侮 的 同 學 則 深 深 感 同 情 因 本 身 的 成 長 歷 程, 對 輔 導 內 心 脆 弱 或 悲 傷 情 緒 的 學 生 相 當 容 易, 但 面 對 攻 擊 傾 向 較 強 的 學 生 常 感 到 有 股 無 力 感 所 以 在 自 己 的 記 憶 中, 曾 陪 伴 許 多 內 心 脆 弱 的 孩 子 走 過 心 理 很 苦 的 日 子, 但 幾 乎 未 主 動 協 助 有 攻 擊 傾 向 的 孩 子 對 於 有 攻 擊 傾 向 的 孩 子, 有 一 個 信 念 是 : 這 種 小 孩 送 到 訓 導 處 比 較 有 效, 訓 導 處 的 嚴 厲 處 罰 及 記 過 的 威 脅 下, 他 們 才 有 可 能 改 變! 所 以 當 導 師 或 訓 導 處 轉 介 這 樣 的 學 生 過 來 時, 我 心 中 常 充 滿 矛 盾 因 為 我 知 道 輔 導 教 師 用 勸 告 的 那 一 套, 孩 子 改 變 並 不 大, 且 一 般 人 對 輔 導 教 師 有 過 高 的 期 待 : 把 孩 子 送 到 你 那 裡 就 沒 問 題 了! ; 如 果 輔 導 效 果 不 佳 時, 別 人 可 能 就 會 認 為 你 越 輔 越 倒, 輔 導 無 效! 這 樣 的 看 法 對 於 輔 導 教 師 是 一 種 很 大 的 挫 折 與 壓 力 所 以 我 對 被 訓 導 處 或 導 師 轉 介 過 來 的 攻 擊 性 個 案 常 有 種 我 也 無 能 為 力 的 心 態, 我 知 道 我 對 這 樣 的 個 案 有 輔 導 上 的 限 制, 我 也 常 會 問 自 己 : 我 到 底 要 如 何 輔 導 這 樣 的 孩 子 呢? 為 解 決 輔 導 上 遇 到 的 問 題, 我 決 定 去 找 督 導 在 每 次 的 督 導 與 心 理 治 療 過 程, 藉 由 自 我 覺 察 省 思 與 督 導 討 論 實 地 接 案 的 行 動, 看 著 自 己 有 許 多 的 發 現 與 成 長, 實 際 在 輔 導 攻 擊 行 為 個 案 的 品 質 也 變 得 有 效 多 了, 希 望 這 樣 的 經 驗 可 以 提 供 給 實 務 工 作 者 參 考 本 行 動 研 究 目 的 有 三 : 一 探 討 督 導 歷 程 的 實 施 對 於 輔 導 攻 擊 行 為 學 生 之 實 務 工 作 者 的 影 響 二 了 解 接 受 督 導 後, 實 務 工 作 者 對 於 攻 擊 性 行 為 個 案 的 發 現 是 什 麼 三 實 務 工 作 者 用 新 觀 點, 對 攻 擊 行 為 個 案 的 影 響 是 什 麼 208

212 第 二 章 文 獻 探 討 張 氏 心 理 辭 典 定 義 攻 擊 為 : 以 敵 意 行 動 傷 害 別 人 或 破 壞 物 體 的 ㄧ 切 行 為 而 攻 擊 行 為 則 泛 指 侵 犯 別 人 身 體 或 影 響 別 人 安 全 的 行 為 攻 擊 行 為 的 高 峰 出 現 在 青 少 年 初 期 ( 十 三 歲 到 十 五 歲 )( 王 雪 貞 等 譯, 民 91) 國 中 階 段 的 學 生 正 處 於 這 年 紀, 在 校 園 中 易 見 ㄧ 言 不 合 看 不 慣 對 方 或 者 開 玩 笑 過 火 而 發 生 的 攻 擊 行 為, 校 方 對 日 漸 增 多 的 攻 擊 行 為 的 處 遇 有 有 哪 些 方 法 呢? 筆 者 查 閱 相 關 論 文 提 到 有 關 處 理 攻 擊 行 為 的 方 法, 如 : 周 百 營 ( 民 91) 提 到 減 低 個 人 認 知 扭 曲 可 降 低 攻 擊 行 為 ; 張 輝 道 ( 民 91) 提 到 可 由 學 生 個 體 教 師 取 向 學 校 行 政 課 程 取 向 這 四 方 面 的 輔 導 與 防 治 ; 吳 秋 雯 ( 民 84) 從 父 母 親 教 養 態 度 著 手 對 改 善 攻 擊 行 為 有 幫 助 ; 王 海 捷 ( 民 86) 研 究 指 出 情 緒 管 理 策 略 對 降 低 攻 擊 行 為 具 效 果 可 見, 採 用 專 家 建 議 的 輔 導 方 式 與 策 略 應 可 減 低 學 生 攻 擊 行 為, 筆 者 也 相 當 認 同 專 家 提 出 的 輔 導 策 略 及 方 法 但 是 因 輔 導 老 師 個 人 成 長 經 驗, 無 法 有 效 輔 導 攻 擊 行 為 個 案 的 因 素, 是 否 也 是 輔 導 成 效 的 關 鍵? 因 筆 者 偏 好 完 形 治 療 輔 導 模 式, 尋 找 相 關 文 獻 發 現 未 完 成 事 件 足 以 影 響 個 人 蘇 完 女 ( 民 90) 提 到 個 人 因 未 完 成 事 件 所 產 生 的 情 緒 主 要 有 憤 怒 受 傷 害 或 恐 懼, 臨 床 上 的 影 響 大 致 包 括 憂 鬱 或 焦 慮 的 症 狀, 或 者 人 際 上 的 問 題 卓 紋 君 等 譯 ( 民 91) 提 到 未 完 成 事 件 會 在 兒 童 成 年 後 繼 續 困 擾 著 當 事 人 的 生 活, 它 們 也 會 妨 礙 個 人 的 當 下 行 為 知 覺 及 其 思 考 的 有 效 運 作 諮 商 員 一 但 被 未 完 成 事 件 卡 住 時, 所 產 生 的 問 題 足 以 影 響 他 與 個 案 的 諮 商 關 係, 也 有 可 能 減 低 輔 導 效 能 田 秀 蘭 ( 民 86) 提 到 這 些 因 未 完 成 事 件 引 發 的 情 緒 未 能 被 覺 察 或 被 經 驗, 這 些 情 緒 將 一 直 存 在 著, 影 響 諮 商 員 與 個 案 的 接 觸 黃 瑛 琪 ( 民 86) 提 出 如 果 諮 商 員 對 於 影 響 自 己 的 情 緒 與 認 知 因 素 無 法 覺 察 的 話, 則 可 能 在 進 行 諮 商 前 便 已 決 定 了 諮 商 的 過 程 與 結 果, 不 僅 有 損 諮 商 員 的 專 業 訓 練, 甚 至 可 造 成 負 向 的 諮 商 影 響 209

213 可 見 未 完 成 事 件 對 一 個 諮 商 員 或 輔 導 者 來 說 影 響 甚 大 而 要 處 理 未 完 成 事 件 似 乎 較 難 靠 著 自 己 摸 索 參 加 輔 導 知 能 研 習 或 者 閱 讀 書 籍 解 決 卓 紋 君 等 譯 ( 民 91) 提 到 完 形 理 論 認 為 覺 察 為 個 人 改 變 的 開 始, 可 藉 由 自 我 覺 察 方 式 處 理 未 完 成 事 件 而 增 進 自 我 覺 察 可 藉 由 被 諮 商 的 經 驗 達 到 張 淑 芬 ( 民 85) 提 到 增 進 自 我 成 長, 接 受 諮 商 是 ㄧ 種 重 要 的 方 式, 准 諮 商 員 可 藉 接 受 個 別 諮 商 而 增 進 自 我 覺 察 的 能 力, 藉 著 經 歷 接 受 諮 商, 可 以 有 許 多 的 反 省 和 學 習 一 個 諮 商 員 的 養 成 除 了 受 大 學 或 研 究 所 專 業 訓 練 外, 找 督 導 或 有 被 諮 商 經 驗 是 增 進 輔 導 專 業 相 當 重 要 的 方 式 張 淑 芬 ( 民 85) 提 到 有 督 導 及 個 別 諮 商 的 經 驗, 對 諮 商 員 的 發 展 來 說 是 較 完 整 的 趙 珍 妮 ( 民 78) 在 論 文 中 提 到 對 諮 商 輔 導 此 項 專 業 而 言, 要 達 到 高 品 質 的 服 務, 則 必 須 靠 完 整 的 訓 練 評 估 與 督 導 制 度 的 建 立 綜 合 上 述, 輔 導 者 若 能 夠 接 受 督 導, 藉 由 督 導 歷 程 自 我 覺 察 解 決 未 完 成 事 件, 不 再 被 卡 住, 自 己 便 能 發 揮 輔 導 專 業, 客 觀 地 看 待 個 案, 運 用 同 理 心, 了 解 他 們 的 需 求, 輔 導 工 作 便 能 易 見 成 效 210

214 第 三 章 研 究 方 法 第 一 節 研 究 方 法 的 選 取 本 研 究 採 行 動 研 究 的 精 神, 記 錄 整 個 督 導 歷 程 對 研 究 者 的 影 響, 及 自 己 的 反 思 與 覺 察 在 反 思 與 覺 察 後, 在 輔 導 攻 擊 行 為 個 案 後 又 有 許 多 發 現, 這 樣 的 發 現 讓 輔 導 攻 擊 行 為 個 案 更 有 效 能 第 二 節 研 究 參 與 者 一 研 究 參 與 者 ( 一 ) 主 要 研 究 者 研 究 者 為 心 理 系 學 士 畢 業, 目 前 在 北 市 新 興 國 中 擔 任 輔 導 老 師 兼 任 輔 導 室 組 長, 任 教 職 九 年 喜 歡 與 學 生 互 動, 熱 愛 助 人 工 作 另 一 位 在 整 個 行 動 研 究 過 程 是 擔 任 研 究 者 的 督 導, 師 大 心 輔 所 博 士 研 究, 本 身 受 溝 通 治 療 專 業 訓 練 四 年 完 形 治 療 專 業 訓 練 十 年, 專 攻 完 形 治 療 與 小 丑 創 作, 目 前 為 國 立 政 戰 大 學 心 理 系 講 師 台 北 耕 心 協 談 中 心 諮 詢 顧 問 ( 二 ) 接 受 訪 談 者 共 有 三 位, 此 三 位 皆 為 國 中 七 年 級 學 生, 基 本 資 料 如 下 : 名 字 ( 化 名 ) 性 別 個 性 家 庭 狀 況 小 明 男 個 性 外 向, 學 習 成 就 不 高, 外 表 高 大, 人 際 關 係 不 佳 單 親 阿 輝 男 易 衝 動 好 捉 弄 他 人, 國 小 時 常 有 暴 力 行 為 出 現, 上 國 中 已 漸 改 變 單 親 早 熟, 情 緒 化, 經 不 起 別 人 誤 會 國 小 珍 女 小 時 常 有 暴 力 行 為 出 現, 上 國 中 已 漸 單 親 改 變 主 要 事 件 帶 刀 事 件 1 上 課 打 人 2 捉 弄 同 學 1 離 家 出 走 2 師 生 衝 突 211

215 二 研 究 資 料 的 蒐 集 本 研 究 資 料 的 來 源 主 要 包 括 督 導 歷 程 的 錄 音 帶 內 容 督 導 後 的 省 思 日 誌 生 活 中 與 攻 擊 行 為 相 關 事 件 的 省 思 寫 給 督 導 的 信 回 家 作 業 晤 談 學 生 的 內 容 摘 要 ( 一 ) 督 導 歷 程 的 錄 音 帶 督 導 要 求 每 次 過 程 能 夠 錄 音, 並 要 求 研 究 者 回 去 聽, 了 解 自 己 在 諮 商 室 發 生 什 麼 事, 並 因 此 加 深 自 我 覺 察 能 力, 並 將 自 己 的 發 現 寫 下 來 ( 二 ) 督 導 後 的 省 思 日 誌 在 每 次 督 導 後, 研 究 者 寫 下 自 己 的 收 穫 與 發 現, 並 作 為 省 思 的 功 課 ( 三 ) 生 活 中 與 攻 擊 行 為 相 關 事 件 的 省 思 在 校 園 中 遇 到 與 攻 擊 行 為 相 關 事 件 時, 研 究 者 將 自 己 的 覺 察 與 發 現 記 錄 下 來 ( 四 ) 寫 給 督 導 的 信 在 督 導 後 將 自 己 的 心 得 或 者 發 現 回 應 給 督 導, 與 督 導 分 享 ( 五 ) 回 家 作 業 在 督 導 過 程 中 的 回 家 作 業 是 寫 信 給 特 定 對 象, 將 所 要 表 達 的 內 容 寫 下 來, 且 不 要 有 限 制 或 擔 心, 因 信 件 不 會 寄 給 對 方 ( 六 ) 晤 談 學 生 的 省 思 晤 談 三 位 曾 出 現 攻 擊 行 為 的 學 生, 記 錄 自 己 晤 談 後 的 省 思, 以 了 解 研 究 者 在 督 導 後 對 攻 擊 行 為 個 案 的 發 現 是 什 麼 第 四 章 行 動 研 究 歷 程 第 一 節 生 命 能 量 卡 住 了 從 小 我 就 是 乖 乖 牌, 面 對 別 人 我 最 常 出 現 的 模 式 就 是 討 好, 我 很 認 真 很 努 力 做 好 每 件 事 記 憶 中, 小 時 候 父 母 常 吵 架 或 激 烈 衝 突, 父 親 情 緒 易 怒, 也 易 咆 嘯 當 看 到 父 母 吵 架 時, 我 躲 了 起 來, 告 訴 自 己 沒 事 發 生, 但 心 裡 總 是 有 好 多 的 害 怕 與 焦 慮 212

216 小 時 候 我 印 象 很 深 的 是 我 被 班 上 同 學 欺 侮 捉 弄, 他 們 威 脅 我 不 能 告 訴 老 師, 這 個 經 驗 讓 我 害 怕 面 對 那 些 外 表 凶 狠 的 人, 我 好 像 只 能 消 極 面 對 他 們, 只 希 望 他 們 離 我 遠 一 點 我 在 這 樣 的 背 景 下 漸 成 長, 長 大 後, 不 再 有 欺 侮 我 的 人, 父 母 也 不 再 有 那 麼 多 的 爭 吵, 父 親 脾 氣 也 改 了 很 多, 但 我 與 別 人 互 動 卻 出 現 了 狀 況 我 總 不 喜 歡 與 權 威 者 互 動, 害 怕 與 人 衝 突, 害 怕 別 人 用 很 兇 的 眼 神 或 大 聲 對 我 說 話, 尤 其 害 怕 那 些 暴 力 份 子 身 為 輔 導 老 師, 在 校 園 與 人 互 動 的 機 會 相 當 多, 我 面 對 較 兇 的 人 ( 學 校 裏 說 話 比 較 權 威 的 老 師 ) 也 有 害 怕 或 自 卑 的 狀 況 產 生 當 對 方 一 變 臉, 我 就 會 回 到 那 個 小 時 候 害 怕 的 小 女 孩 狀 態, 尤 其 遇 到 口 氣 具 威 脅 性 的 人, 我 就 很 會 縮 得 越 小, 連 話 都 不 敢 說, 也 不 敢 表 達 自 己 的 意 見 這 幾 年 我 更 發 現 我 在 輔 導 學 生 上 出 現 了 困 擾 因 自 己 小 時 候 曾 被 同 學 欺 侮 的 經 驗, 我 對 那 些 欺 侮 他 人 或 者 攻 擊 別 人 的 學 生 產 生 厭 惡 氣 憤 與 害 怕 我 感 到 這 類 的 學 生 對 我 有 威 脅 感, 我 也 因 陷 在 自 己 的 情 緒 裡 而 難 以 同 理 他 們 輔 導 他 們 因 此, 我 在 生 活 上 與 輔 導 個 案 上 感 到 無 力 感, 到 底 如 何 才 能 突 破 這 樣 的 困 境 呢? 我 的 生 命 能 量 卡 住 了!, 我 與 特 定 類 型 的 角 色 互 動 越 來 越 不 自 在 也 越 來 越 不 能 活 在 當 下, 我 過 得 很 不 舒 服 就 當 我 處 在 這 樣 不 快 樂 的 狀 態 下 ㄧ 段 時 間 後, 一 位 同 事 談 起 了 自 己 的 經 驗, 她 覺 得 找 督 導 對 她 影 響 很 大, 也 覺 得 生 命 又 活 了 起 來 所 以, 當 下 我 起 了 找 督 導 的 念 頭, 而 這 念 頭 讓 我 生 命 起 了 大 變 化 我 的 督 導 - 何 麗 儀 老 師, 她 是 一 位 完 形 治 療 取 向 的 治 療 師, 我 在 督 導 的 歷 程 向 她 提 出 我 困 擾 的 主 題, 藉 由 每 次 的 督 導, 及 在 生 活 中 覺 察 行 動, 我 有 很 大 的 進 步 我 從 被 卡 住 的 地 方 鬆 脫, 輔 導 個 案 的 品 質 與 效 率 也 提 高 了 最 重 要 的 是, 因 自 己 的 覺 察, 重 新 看 待 攻 擊 性 個 案, 我 和 他 們 的 生 命 起 了 溫 暖 的 漣 漪! 213

217 第 二 節 豐 富 的 生 命 主 題 以 下 記 錄 督 導 過 程, 我 的 發 現 與 覺 察 一 難 同 理 的 壞 女 孩 在 這 次 督 導 我 提 出 來 個 案 討 論 她 是 位 七 年 級 新 生, 開 學 不 久 就 出 現 許 多 狀 況 : 對 老 師 不 敬 服 儀 不 整 和 校 外 中 輟 生 一 起 校 內 學 長 姐 常 來 關 心, 目 前 在 法 院 已 有 記 錄 ( 被 判 保 護 管 束 ), 再 犯 錯 就 要 進 少 觀 所 了 我 向 督 導 反 應 輔 導 她 有 困 難, 因 為 我 常 問 一 句, 她 答 一 句, 且 她 似 乎 不 認 為 目 前 的 狀 況 有 多 糟 糕, 我 想 她 再 不 改 變, 可 能 會 像 我 三 年 前 教 過 的 學 生 ㄧ 樣, 最 後 進 少 年 監 獄 我 輔 導 她 有 很 大 的 無 力 感, 也 懷 疑 花 時 間 和 她 談 到 底 有 什 麼 效 果? 督 導 要 我 練 習 空 椅, 假 設 個 案 坐 在 我 對 面, 我 如 何 開 始 和 她 對 話, 而 這 次 的 過 程 讓 我 對 自 己 的 輔 導 模 式 有 很 大 的 發 現 反 思 日 誌 當 天 的 督 導, 我 發 現 我 的 晤 談 方 式 像 個 訪 談 員, 輔 導 技 巧 停 留 在 搜 集 資 料 提 出 問 題 詢 問 對 方 給 予 忠 告 上, 也 許 這 是 必 要 的, 但 我 卻 忽 略 了 眼 前 這 個 人 他 到 底 最 需 要 什 麼? 所 以 在 輔 導 過 程 中, 完 全 處 在 焦 慮 的 狀 況, 內 心 在 想 : 下 個 問 題 要 問 什 麼? 她 回 答 後 我 該 怎 麼 接 話? 要 如 何 解 決 她 的 問 題? 當 然, 諮 商 員 處 在 自 己 的 狀 態 下, 這 樣 的 諮 商 品 質 會 很 差, 難 怪 會 產 生 我 問 ㄧ 句, 對 方 答 ㄧ 句 的 情 況 了 如 果 能 把 焦 點 放 在 聽 她 在 說 什 麼? 先 接 住 情 緒, 同 理 情 緒, 正 視 她 這 個 人, 不 停 留 在 自 己 內 心 的 焦 慮 中, 我 與 個 案 的 能 量 就 能 流 通, 輔 導 她 才 有 效 果 而 這 麼 簡 單 的 同 理 心 技 巧, 我 卻 到 此 刻 才 真 正 了 解 而 另 一 個 發 現 是 我 對 壞 學 生 的 信 念 因 小 時 候 被 欺 侮 的 經 驗, 讓 我 承 受 的 痛 苦 很 大, 我 甚 至 在 操 場 的 沙 地 上 寫 著 :, 你 將 來 會 受 報 應 的!, 最 好 快 點 ㄙˇ! 以 消 我 心 頭 的 恨! 所 以 我 覺 得 他 們 是 壞 學 生, 他 們 不 是 好 東 西, 最 好 快 點 接 受 處 罰 因 為 我 對 壞 學 生 的 刻 板 印 象 及 信 念, 導 致 我 不 了 解 他 們, 看 不 到 他 們 內 在 的 需 求, 所 以 根 本 接 不 到 他 們 的 情 緒, 也 無 法 同 理 他 們, 所 以 我 輔 導 攻 擊 行 為 個 案 有 困 難! 我 想 只 有 當 我 丟 掉 這 樣 的 信 念, 重 新 接 納 這 樣 的 孩 子, 輔 導 才 有 可 能 進 行! 二 害 怕 聚 眾 的 覺 察 - 大 姊 大 的 啟 示 214

218 這 次 談 的 主 題 是 看 到 學 生 聚 眾, 我 感 到 極 大 的 害 怕 有 一 天 放 學 前 看 到 一 群 女 學 生 聚 眾, 我 開 始 焦 慮 起 來, 害 怕 會 有 什 麼 事 情 發 生, 但 我 又 害 怕 去 處 理, 心 中 浮 現 許 多 想 像 的 恐 懼 徬 徨 中 我 選 擇 從 她 們 旁 邊 走 過, 並 當 作 沒 這 回 事, 快 速 離 開 現 場 直 接 回 家 可 是 我 ㄧ 路 上 心 情 很 不 好 受, 一 方 面 我 覺 得 身 為 一 個 老 師, 怎 麼 可 以 看 到 事 情 不 處 理! 另 一 方 面 我 真 的 好 害 怕 去 看 到 聚 眾 的 畫 面, 似 乎 有 什 麼 事 要 發 生 了! 督 導 在 要 我 去 跟 聚 眾 的 主 角 - 大 姊 大 對 話, 且 要 我 扮 演 她, 成 為 她, 我 發 現 看 到 的 場 景 完 全 不 同 反 思 日 誌 大 姊 大 是 兇 狠 的 代 表, 就 好 像 是 我 小 時 候 班 上 那 些 欺 侮 我 的 同 學 他 們 在 我 桌 上 亂 畫, 在 我 椅 子 上 擺 釘 子, 我 發 現 不 對 時 他 們 卻 哈 哈 大 笑, 他 們 還 威 脅 我 不 能 告 訴 老 師, 不 然 要 我 好 看, 我 只 好 ㄧ 直 忍 一 直 忍, 甚 至 不 敢 告 訴 老 師 及 爸 媽, 只 能 自 己 裝 堅 強, 再 苦 也 自 己 撐 下 去, 我 好 期 待 趕 快 畢 業, 脫 離 這 些 人, 也 難 怪 我 看 到 一 群 人 聚 眾 就 感 到 害 怕 他 們 聚 在 那 裡 的 畫 面 讓 我 又 回 到 我 小 時 候 的 場 景, 狀 況 似 乎 很 危 險, 耳 邊 傳 來 的 是 嘲 笑 聲 與 威 嚇 聲, 好 可 怕 呀, 我 好 想 逃, 怎 麼 辦, 沒 人 來 保 護 我, 我 好 害 怕 呀! 督 導 用 空 椅 法 要 我 看 清 楚 對 方 當 我 認 真 看 著 對 方 時, 很 神 奇 的 是, 我 的 恐 懼 漸 漸 的 消 失 了 而 當 我 看 清 楚 那 個 畫 面 時, 才 覺 察 到 被 欺 侮 是 我 小 時 候 的 事, 不 是 現 在 的 事, 我 現 在 是 很 安 全 的! 原 來 想 像 的 力 量 真 大! 我 因 自 己 小 時 候 的 害 怕, 而 想 像 對 方 有 威 脅 性, 一 定 會 打 人 我 想 看 清 楚, 可 以 讓 自 己 與 真 實 接 觸, 減 少 自 己 內 在 的 恐 懼 而 大 姊 大 的 個 性 - 兇 惡 權 威 對 我 而 言 是 另 外 一 極, 她 跟 我 的 有 很 大 不 同 從 小 到 大 我 一 直 是 乖 乖 牌, 我 不 允 許 生 氣 的 我 有 Power 的 我 凶 惡 的 我 出 現, 但 乖 乖 牌 的 角 色 讓 我 一 直 不 了 解 比 較 有 威 勢 攻 擊 別 人 欺 侮 別 人 這 些 學 生 的 世 界, 也 難 怪 輔 導 這 樣 的 學 生 對 我 是 困 難 的 而 我 長 期 以 來 只 允 許 個 性 的 其 中 一 極 出 現, 情 緒 的 能 量 似 乎 阻 塞 了 當 我 漸 能 允 許 自 己 生 氣 憤 怒 這 些 情 緒 出 現, 也 許 我 就 容 易 了 解 這 樣 的 學 生 在 想 些 什 麼, 他 們 的 需 求 是 什 麼 三 校 園 打 架 事 件 督 導 後 的 某 天 下 課, 類 似 的 事 件 又 發 生 我 從 教 學 大 樓 要 回 輔 導 室, 有 同 學 告 訴 我 : 老 師, 有 人 在 打 架! 當 時 我 感 到 有 些 害 怕, 但 我 卻 想 去 處 理 這 樣 的 狀 況 我 走 到 現 場, 他 們 ㄧ 哄 而 散, 只 見 被 打 者 搖 搖 手 說 沒 事 ( 但 我 看 起 來 傷 勢 不 輕 ) 那 時 我 趕 215

219 緊 到 導 師 室 但 卻 找 不 到 導 師, 訓 導 主 任 問 我 有 什 麼 事? 我 說 明 狀 況, 他 請 我 指 認 學 生 相 片, 找 出 那 些 人 是 誰? 當 時 我 內 心 很 焦 慮, 似 乎 回 到 小 時 候 的 害 怕 的 心 理 狀 態 : 他 們 作 弄 我, 威 脅 我 不 要 告 訴 老 師, 否 則 會 讓 我 難 看! 但 是 訓 導 主 任 一 句 話 讓 我 安 心, 他 說 : 謝 謝 妳, 下 課 容 易 發 生 打 架 事 件, 如 果 都 沒 人 告 訴 我 們 訓 導 處, 事 情 會 更 棘 手! 這 句 話 讓 我 由 恐 懼 焦 慮 的 心 情 回 到 比 較 安 心 的 狀 態 反 思 日 誌 在 這 次 的 經 驗 我 讓 自 己 挑 戰 害 怕 本 想 逃 走 的 我 因 為 上 次 督 導 已 處 理 掉 聚 眾 的 害 怕, 所 以 我 決 定 給 自 己 機 會 去 面 對 類 似 事 件, 告 訴 自 己 不 要 逃, 甚 至 我 也 試 著 打 破 小 時 候 不 敢 告 訴 別 人 指 使 者 是 誰 的 經 驗 雖 然 當 下 有 很 複 雜 的 情 緒 : 如 : 會 不 會 有 危 險 呀? 他 們 會 不 會 對 我 不 利 呀? 但 我 試 著 安 撫 自 己 內 在 的 小 女 孩 : 不 要 怕, 這 裡 很 安 全, 如 果 妳 害 怕, 我 會 陪 著 妳 這 裡 是 學 校, 我 是 ㄧ 位 老 師, 如 果 有 危 險, 這 裡 有 許 多 人 可 以 求 助! 也 試 著 告 訴 自 己 : 這 些 人 不 是 小 時 候 欺 侮 我 的 人, 我 也 不 是 小 時 候 的 我, 我 已 經 長 大 我 是 一 個 大 人! 學 習 安 撫 自 己, 在 孤 單 害 怕 時 可 以 產 生 很 大 的 力 量 四 一 個 帶 刀 孩 子 的 啟 示 這 一 天 督 導 來 到 我 的 學 校 帶 領 高 層 次 同 理 心 工 作 坊, 休 息 時 間 時 生 教 組 長 突 然 打 電 話 來 叫 我 過 去, 協 助 導 師 處 理 其 班 上 一 位 帶 藍 波 刀 的 同 學 小 明, 他 在 班 上 用 刀 嚇 同 學, 威 脅 同 學 不 可 以 跟 老 師 講, 有 的 同 學 被 嚇 到 哭, 甚 至 連 站 起 來 都 有 困 難 到 中 午 才 有 老 師 發 現, 並 將 他 送 訓 導 處 處 理 我 介 入 處 理, 除 了 安 慰 導 師 外, 並 將 整 班 同 學 帶 離 班 上 到 輔 導 室 的 大 團 輔 室 來 輔 導 事 情 處 理 到 一 段 落 時, 我 回 到 團 體 時 向 督 導 說 明 剛 才 的 危 機 處 理 情 況, 督 導 提 醒 我 一 點 : 那 位 帶 刀 的 同 學, 最 好 現 在 去 跟 他 談, 因 為 他 也 很 需 要! 我 當 下 趕 緊 請 生 教 組 長 帶 他 來 輔 導 室, 以 下 是 訪 談 摘 要 師 : 看 起 來 你 現 在 心 情 很 亂 吧? 明 : 老 師 我 不 知 道 會 這 樣? 我 只 是 覺 得 好 玩, 拿 刀 子 假 裝 嚇 同 學 而 已, 我 不 知 道 他 們 會 被 我 嚇 成 這 樣? 師 : 所 以 你 有 一 些 後 悔 明 : 我 已 經 向 導 師 及 生 教 組 長 認 錯 了, 我 想 要 知 道 他 們 現 在 怎 樣 了? 師 : 目 前 他 們 還 好, 從 這 件 事 你 學 到 什 麼? 明 : 我 下 次 不 會 這 樣 了 老 師 我 跟 你 講 哦! 我 前 幾 天 不 是 沒 來 嗎? 因 為 我 媽 的 男 朋 友 打 了 我 媽, 還 把 錢 拿 走, 我 媽 為 了 不 要 讓 他 找 到 我 們, 就 把 我 帶 走, 我 們 這 幾 天 住 朋 友 家 你 不 要 告 訴 別 人 哦! 我 討 厭 他 打 我 媽 媽, 如 果 他 再 欺 侮 我 媽 216

220 媽 我 就 要 他 好 看! 反 思 日 誌 我 竟 然 忘 了 他 也 需 要 晤 談! 我 被 當 時 狀 況 嚇 到 了, 不 想 碰 那 位 可 怕 的 學 生 督 導 這 句 話 真 是 當 頭 棒 喝! 我 以 為 對 班 上 那 些 害 怕 恐 懼 的 孩 子 的 危 機 處 理 是 最 重 要 的, 完 全 忽 略 了 另 一 位 更 需 要 關 心 的 孩 子 我 發 現 關 心 弱 者 又 是 我 出 現 的 模 式, 而 壞 者 該 罰 這 個 信 念 又 來 了 當 督 導 告 訴 我 這 句 話 時, 我 心 中 浮 現 了 一 些 內 在 對 話 : 全 校 的 人 大 概 會 全 部 指 責 他 吧! 如 果 連 輔 導 老 師 都 丟 下 他 忽 略 他, 他 應 該 怎 麼 辦 呢? 看 到 他 進 輔 導 室, 我 的 心 情 還 是 有 那 麼 ㄧ 點 害 怕, 可 是 談 完 後, 我 發 現 他 也 像 個 需 要 被 照 顧 的 小 男 孩, 期 待 別 人 的 愛 與 了 解 哇! 如 果 我 沒 找 他 來 談, 不 知 道 會 失 去 多 少 重 要 的 訊 息! 在 這 樣 的 孩 子 背 後 藏 著 令 人 難 過 的 故 事, 而 他 告 訴 我 這 麼 私 人 的 秘 密, 也 期 待 被 人 了 解 被 人 幫 助 吧 如 果 我 沒 看 到 這 一 點, 只 覺 得 他 是 位 可 惡 的 大 壞 蛋, 對 他 加 以 標 籤, 我 想 他 更 會 放 棄 自 己, 走 向 偏 差 的 道 路 好 險, 我 差 點 也 變 成 有 偏 見 的 輔 導 老 師 了! 五 上 課 期 間 的 攻 擊 事 件 這 次 談 的 主 題 是 上 課 期 間, 學 生 主 動 攻 擊 同 學, 而 我 不 知 如 何 處 理 情 況 是 這 樣 的 : 有 天 我 任 教 的 輔 導 活 動 課 班 級 裡 的 阿 輝, 他 在 上 課 期 間 用 書 本 打 了 小 志 的 頭, 並 用 橡 皮 筋 大 力 彈 了 他 的 脖 子, 我 急 忙 過 去 看 小 志, 他 正 低 頭 啜 泣, 脖 子 並 立 刻 紅 腫 起 來 我 走 下 台 去 問 了 一 句 : 發 生 了 麼 事? 大 家 沉 默 不 語, 我 只 聽 到 阿 輝 口 中 念 念 有 詞 說 : 是 你 自 己 愛 玩 嘛 愛 玩 嘛 當 時 我 不 知 如 何 處 理, 停 了 一 會 兒, 便 走 回 講 台 繼 續 上 課 我 在 下 課 時 嚴 肅 地 訓 了 一 頓 阿 輝, 他 眼 神 不 看 我, 臉 色 很 難 看, 我 話 還 沒 說 完 他 就 走 開 了 後 來 阿 輝 在 上 我 的 輔 導 活 動 課 時 表 達 出 不 配 合 及 敵 意, 以 前 他 上 課 時 還 願 意 聽, 但 現 在 卻 令 我 大 傷 腦 筋, 我 不 喜 歡 這 樣 的 互 動 關 係, 也 擔 心 下 次 他 又 打 其 他 同 學 時 我 該 怎 麼 做 督 導 在 諮 商 室 要 我 用 空 椅 法 跟 他 對 話 扮 演 他, 並 在 結 束 後 給 了 我 家 庭 作 業 反 思 日 誌 經 由 督 導 的 提 醒, 我 發 現 每 個 人 都 有 情 緒 地 雷 ( 地 雷 的 意 思 是 人 最 在 意 的 部 份, 如 身 材 經 濟 能 力 長 相 等 ), 我 想 阿 揮 這 麼 生 氣 可 能 是 小 志 踩 到 他 的 地 雷 生 活 中 我 們 常 無 意 間 踩 到 別 人 的 地 雷 個 體 在 被 踩 到 最 在 意 的 地 雷 時 是 難 以 控 制 情 緒 的, 尤 其 當 對 方 白 目 時, 個 體 會 想 快 點 制 止 對 方, 讓 對 方 停 止 行 為 或 語 言 的 挑 臖 所 以 像 這 些 攻 擊 行 為 個 案 的 情 緒 地 雷 比 ㄧ 路 上 平 安 順 利 家 庭 幸 福 的 人 多 太 多 了 所 以 217

221 當 別 人 踩 到 他 們 的 情 緒 地 雷 時, 他 們 容 易 衝 動, 當 下 難 以 控 制 自 己 老 師 在 學 校 可 以 教 導 學 生 了 解 自 己 的 地 雷 在 哪? 並 能 協 助 學 生 往 內 心 深 處 探 索 這 些 地 雷 的 密 碼 當 別 人 快 踩 到 自 己 的 地 雷 時, 去 告 知 別 人 或 提 醒 別 人, 以 減 少 不 愉 快 的 事 件 發 生 老 師 也 也 可 以 教 導 學 生 不 要 太 白 目, 太 白 目 是 會 容 易 踩 到 別 人 地 雷 的, 讓 彼 此 不 舒 服, 後 果 也 要 自 己 承 擔 另 一 個 覺 察 是 當 我 扮 演 了 攻 擊 者 的 角 色 後, 才 知 道 所 謂 的 道 理 都 對, 但 很 難 在 有 情 緒 時 控 制 自 己 的 行 為! 在 情 緒 高 張 下, 要 如 何 克 制 自 己 不 還 手 不 打 人 真 的 很 難 藉 由 扮 演, 我 可 以 了 解 攻 擊 者 內 在 想 法, 如 果 每 個 老 師 可 以 他 們 的 立 場, 所 看 到 的 風 景 完 全 不 一 樣, 所 用 出 來 的 方 法 也 會 不 同, 這 是 很 重 要 的 體 會 因 為 能 當 上 老 師 的 人 功 課 都 不 錯 成 長 歷 程 也 是 平 順 有 很 多 人 也 是 乖 乖 牌, 所 以 要 同 理 與 我 們 不 同 背 景 的 個 案, 了 解 他 們 的 內 心 想 法 需 求, 我 想 是 相 當 困 難 的 可 是 當 我 們 能 夠 了 解 他 們 的 想 法 需 求 時, 對 他 們 的 信 念 對 事 情 的 解 讀, 也 會 有 很 大 的 不 同 有 意 思 的 回 家 作 業 當 天 督 導 給 了 我 ㄧ 項 回 家 作 業, 利 用 這 件 事 的 機 會, 試 著 寫 一 封 信 給 被 欺 侮 的 弱 小 者 及 欺 侮 弱 小 者, 並 將 在 諮 商 室 扮 演 攻 擊 者 的 內 心 想 法 寫 下 來 給 被 欺 侮 的 弱 小 者 看 你 那 麼 弱 小, 我 好 同 情 你 哦! 長 得 不 高 又 瘦 瘦 的, 你 一 定 有 許 多 的 委 屈 說 不 出 吧! 平 日 被 高 大 同 學 取 笑, 隨 意 被 當 出 氣 筒, 還 被 叫 去 幫 他 們 工 作, 你 無 法 抵 抗, 因 為 你 知 道 說 了 沒 用, 反 抗 還 會 遭 受 他 們 更 多 的 欺 侮, 只 好 忍 氣 吞 聲, 我 想 你 也 不 敢 告 訴 老 師 吧! 因 為 告 訴 老 師, 老 師 會 處 罰 他 們, 他 們 又 會 找 你 算 帳, 真 的 好 辛 苦, 也 好 倒 楣! 編 在 這 個 班, 跟 暴 力 份 子 在 一 起 令 人 好 氣 也 哦, 不 知 什 麼 時 候 才 能 脫 離 苦 海? 還 有 兩 年 多 才 會 畢 業 耶, 你 好 可 憐 哦! 我 真 的 同 情 你! 寫 完 後 覺 察 到 這 完 全 投 射 我 小 時 候 被 欺 侮 的 心 情, 我 想, 因 自 己 的 成 長 經 驗, 我 完 全 能 同 理 被 攻 擊 的 心 情 了 解 那 種 被 傷 害 被 威 脅 的 感 受, 而 另 ㄧ 個 相 反 的 想 法 就 是 痛 恨 攻 擊 者 難 怪 我 輔 導 受 害 者 比 較 容 易, 而 要 輔 導 迫 害 者 是 這 麼 難, 因 自 己 早 已 被 憤 怒 恐 懼 的 情 緒 占 滿 了 ( 回 家 作 業 省 思 之 ㄧ) 給 欺 侮 弱 小 者 你 怎 麼 可 以 打 他 呢? 他 那 麼 弱 小, 你 那 麼 用 力 打 他 很 恐 怖 耶! 如 果 將 他 打 成 腦 震 盪 怎 麼 辦? 而 且 發 生 了 什 麼 事 需 要 這 麼 用 力 打 人? 你 不 會 克 制 自 己 嗎? 打 人 欺 侮 人 就 是 不 對 的 行 為! 上 次 犯 錯 你 說 要 改, 改 到 哪 裡 去 了? 全 是 廢 話 狗 屁! 不 會 改 就 是 不 會 改, 我 看 你 是 沒 救 了! 我 想 只 有 請 你 爸 爸 來 才 有 用, 因 為 你 怕 被 他 揍, 因 此 你 才 會 218

222 不 敢 打 人, 最 重 要 的 是 你 要 為 你 的 行 為 付 出 代 價! 嗯, 我 覺 察 到 我 很 氣 攻 擊 者, 似 乎 很 想 將 從 小 累 積 的 忿 怒 發 洩 出 來, 也 認 為 他 們 很 難 改 變 行 為, 他 們 沒 有 任 何 可 取 之 處, 完 全 是 壞 蛋, 而 我 的 信 念 是 : 欺 侮 人 的 人 就 該 受 懲 罰! ( 回 家 作 業 省 思 之 二 ) 扮 演 攻 擊 者 內 心 告 白 我 實 在 很 生 氣, 他 怎 麼 可 以 不 聽 我 的 話? 我 已 經 警 告 過 他 了, 是 他 自 己 不 聽 的, 且 又 說 出 那 樣 難 聽 的 話, 誰 受 得 了? 你 沒 有 看 到 他 的 嘴 臉, 一 副 欠 扁 白 目 的 樣 子, 令 人 想 教 訓 他 老 師 你 完 全 沒 有 站 在 我 的 立 場, 只 覺 得 他 最 可 憐 最 值 得 同 情, 難 道 我 就 沒 有 值 得 同 理 的 地 方 嗎? 難 道 我 就 是 錯 的, 而 他 都 是 對 的? 寫 完 後 我 覺 察 攻 擊 者 心 理 很 寂 寞, 會 很 想 讓 別 人 知 道 自 己 是 好 的, 當 別 人 一 再 地 斥 責 否 定 自 己 完 全 不 聽 解 釋 時, 會 讓 這 樣 的 他 們 想 反 抗 或 者 更 往 下 沉 淪 我 深 深 覺 得 每 個 人 都 需 要 被 在 乎 被 肯 定, 如 果 老 師 的 只 站 在 示 弱 孩 子 那 一 邊, 覺 得 他 們 好 可 憐, 而 未 了 解 問 題 所 在, 了 解 攻 擊 者 的 心 聲, 那 這 樣 的 孩 子 越 來 越 寂 寞 越 來 越 會 想 放 棄 自 己 也 會 越 來 越 用 暴 力 來 表 示 憤 怒 ( 回 家 作 業 省 思 之 三 ) 第 三 節 晤 談 個 案 之 發 現 督 導 建 議 我 能 在 校 園 中 找 曾 出 現 攻 擊 行 為 的 同 學 晤 談, 從 輔 導 過 程 中 去 發 現 他 們 內 在 世 界 及 練 習 與 這 樣 的 學 生 工 作 這 對 我 意 義 很 大, 因 為 這 將 是 我 從 新 的 角 度 看 攻 擊 行 為 的 孩 子, 也 許 在 輔 導 的 歷 程 中 有 很 不 同 的 經 驗 與 發 現, 以 下 就 是 輔 導 過 程 中 的 省 思 ㄧ 常 出 現 攻 擊 行 為 的 阿 輝 ( 一 ) 阿 輝 的 另 一 面 之 一 我 安 排 了 時 間 找 曾 在 上 課 期 間 攻 擊 同 學 的 阿 輝 談, 發 單 子 給 他 卻 遲 遲 不 見 人 影, 只 好 主 動 去 班 上 找 他, 只 見 他 一 看 到 我 臉 色 很 不 好 ( 我 猜 他 似 乎 不 大 願 意 跟 我 談 ) 他 219

223 從 教 室 走 了 出 來, 我 對 他 說 了 一 句 話 : 你 沒 有 犯 錯, 不 要 緊 張! 這 句 話 說 完, 他 的 臉 色 似 乎 變 得 較 溫 和 了 * 尊 重 尤 其 重 要 我 回 想 起 他 爲 何 臉 色 由 凝 重 轉 成 溫 和? 我 想 是 那 句 話 : 你 沒 有 犯 錯, 不 要 緊 張! 對 於 這 樣 常 被 責 備, 在 他 人 心 目 中 印 象 很 差 的 學 生 來 說, 是 能 讓 他 們 Calm down 的 有 效 方 法 這 成 功 經 驗 提 醒 我 以 後 對 成 長 歷 程 千 瘡 百 孔 的 學 生, 尊 重 的 態 度 尤 其 重 要 ( 晤 談 省 思 之 ㄧ) 之 二 輝 : 老 師 妳 怎 麼 不 午 休 叫 我, 我 國 文 作 業 及 聯 絡 本 沒 寫, 想 利 用 上 課 寫 耶! 師 : 哦, 抱 歉, 因 為 我 中 午 要 去 研 習, 擔 心 來 不 及, 所 以 考 慮 第 二 節 找 你, 抱 歉 哦! * 表 面 訊 息 不 代 表 心 裡 也 是 怎 麼 想 看 起 來 他 臉 色 很 不 好 並 非 對 我 這 個 人 生 氣, 而 是 對 晤 談 的 時 間 有 意 見, 但 我 卻 陷 入 想 像 中 原 來 個 案 心 情 不 悅 或 裝 酷, 只 是 表 面 我 們 所 看 到 的, 他 內 心 的 心 理 動 力 如 何, 我 們 需 要 去 核 對, 才 能 知 道 真 實 是 什 麼 ( 晤 談 省 思 之 二 ) 之 三 師 : 那 天 上 課 我 似 乎 只 關 心 小 志 有 無 受 傷, 忘 了 問 你 怎 麼 了, 我 看 到 你 繃 著 臉, 然 後 用 力 對 他 彈 橡 皮 筋, 並 用 課 本 打 了 他 的 頭, 看 起 來 你 好 生 氣 哦! 輝 : 哦, 我 們 本 來 在 玩, 但 他 後 來 白 目 地 對 我 笑, 我 想 他 既 然 愛 玩, 我 就 陪 他 玩! 師 : 原 來 他 在 跟 你 玩, 可 是 你 的 動 作 讓 老 師 嚇 到 了, 你 ㄆㄧㄚˋㄧ 聲 拿 書 打 下 去, 我 還 以 為 發 生 什 麼 嚴 重 的 事 平 常 你 都 這 樣 跟 他 玩 嗎? 輝 : 他 喜 歡 跟 我 們 玩, 所 以 我 們 也 會 跟 他 玩, 平 常 就 這 樣 上 一 次 我 們 還 把 他 阿 魯 巴, 他 大 叫 : 放 我 下 來, 放 我 下 來 ( 笑 嘻 嘻, 得 意 的 樣 子 ) 師 : 你 們 喜 歡 玩 這 種 遊 戲, 可 是 這 種 遊 戲 很 危 險 耶! 且 你 們 正 處 青 春 期, 性 器 官 的 保 護 很 重 要! 輝 : 我 知 道, 可 是 在 玩 時 不 會 想 這 麼 多, 但 真 的 很 好 玩!( 笑 ) * 玩 與 攻 擊 VS 師 生 衝 突 這 讓 我 想 起 原 本 我 對 他 的 印 象 一 直 停 留 在 愛 攻 擊 別 人, 倒 未 了 解 他 們 平 日 的 互 動 生 態 有 時 學 生 們 在 玩, 而 老 師 卻 誤 會 同 學 在 欺 侮 弱 小, 教 師 憑 自 己 的 判 斷, 未 仔 細 了 解 狀 況, 師 生 衝 突 有 可 能 會 發 生 原 來 我 以 前 對 學 生 們 互 動 了 解 甚 少, 也 是 依 刻 板 印 象 在 看 待 一 個 人, 而 晤 談 後 體 會 到 這 樣 的 學 生 並 非 每 次 都 是 主 動 攻 擊 別 人, 有 可 能 是 對 方 先 動 手 或 挑 臖, 非 我 刻 板 印 像 認 為 他 ㄧ 定 是 先 動 手 那 個 ㄧ 定 他 做 錯 了! 如 果 沒 有 發 現 這 點, 我 處 理 學 生 事 件 就 有 很 大 的 偏 頗 了 220

224 ( 晤 談 的 省 思 之 三 ) 之 四 師 : 當 你 很 生 氣 時, 通 常 是 什 麼 狀 況? 輝 : 我 討 厭 對 方 很 白 目, 像 我 國 小 時 我 有 一 次 已 經 叫 某 個 同 學 不 要 亂 傳 話, 那 個 人 偏 不 聽, 還 故 意 對 別 人 亂 說 我 的 事, 我 遇 到 他 時 就 灌 他 兩 拳, 誰 叫 他 那 麼 白 目! 師 : 除 了 白 目, 你 還 會 因 為 什 麼 原 因 想 打 人? 輝 : 就 是 那 種 明 明 有 錯, 又 辯 說 自 己 沒 錯 的 人! 就 像 最 近 一 次, 隔 壁 班 的 人 掃 到 一 隻 蟑 螂, 我 走 過 去 時, 他 掃 的 死 蟑 螂 弄 到 我 的 鞋 子 上, 我 告 訴 對 方 他 弄 到 我 了, 那 個 人 還 辯 說 沒 有, 我 很 生 氣 就 打 了 他, 如 果 他 承 認 我 就 不 跟 他 計 較 了, 你 不 知 道 被 蟑 螂 弄 到 好 噁 心 師 : 看 起 來 你 對 白 目 和 不 認 錯 的 人 會 很 生 氣, 甚 至 想 打 他 有 誰 曾 經 勸 過 你 嗎? 輝 : 我 上 國 中 比 較 少 打 人 了, 我 有 在 忍 耐, 因 為 進 去 訓 導 處 也 蠻 丟 臉 的, 況 且 有 一 個 學 長 常 開 導 我, 我 覺 得 他 的 話 很 有 理, 我 聽 得 進 去 師 : 好 棒 哦! 你 進 步 好 多! 學 長 怎 麼 開 導 你 呢? 輝 : 學 長 告 訴 我 打 人 會 有 法 律 的 問 題, 那 很 麻 煩 的, 我 才 不 想 那 麼 倒 霉! 師 : 哦, 有 這 樣 的 朋 友 真 好! 如 果 有 人 找 你 去 打 架 你 會 怎 麼 做? 輝 : 我 才 不 會 那 麼 笨 呢, 朋 友 叫 我 去 打 架, 他 說 不 去 是 卒 仔, 那 我 會 反 問 他 說 : 如 果 你 不 是 卒 仔, 那 你 怎 麼 不 去? * 攻 擊 性 的 孩 子 喜 歡 自 己 的 行 為 嗎 我 原 本 以 為 攻 擊 性 的 孩 子 都 已 經 習 慣 不 爽 就 打 互 動 的 模 式, 沒 想 到 晤 談 後 才 發 現 他 們 也 曾 想 辦 法 幫 助 自 己 不 要 衝 動, 也 會 想 到 後 果 也 許 攻 擊 別 人 對 他 們 而 言 是 自 己 不 喜 歡 的, 誰 願 意 一 直 做 自 己 不 喜 歡 的 事 呢? 這 一 點 是 很 大 的 發 現 ( 晤 談 的 省 思 之 四 ) 之 五 師 : 爸 爸 對 你 在 學 校 打 人 的 反 應 如 何? 輝 : 我 比 國 小 時 進 步 很 多 了, 我 現 在 知 道 情 緒 衝 動 時 練 習 克 制 自 己, 但 有 時 候 真 的 沒 辦 法 若 導 師 通 知 我 爸 爸 我 在 校 發 生 的 事, 我 回 家 就 有 好 戲 看 了 因 為 他 很 在 意 我 學 校 的 生 活, 一 直 提 醒 我 不 能 犯 錯, 尤 其 他 覺 得 到 學 校 去 非 常 丟 臉 我 回 家 後 他 情 緒 很 不 好, 有 時 電 視 看 到 一 半, 遙 控 器 就 向 我 丟 過 來, 或 者 就 朝 我 頭 打 下 去, 用 腳 踹 我, 我 解 釋 沒 用, 解 釋 會 讓 他 以 為 我 在 狡 辯, 所 以 以 後 我 就 不 說 了 師 : 爸 爸 這 樣 對 你, 你 感 到 好 委 屈, 被 打 的 感 覺 不 好 受 吧! 輝 : 沒 辦 法, 我 爸 爸 就 是 那 樣, 所 以 我 回 家 有 時 跟 他 說 不 到 一 句 話, 我 們 一 起 看 電 視 都 沒 有 交 談, 或 者 我 乾 脆 在 外 面 打 籃 球 到 很 晚 才 回 家, 不 然 會 很 尷 尬 221

225 師 : 嗯, 看 起 來 你 們 平 日 互 動 不 多, 那 種 冷 漠 的 感 覺 不 太 好 受 * 暴 力 是 學 習 而 來? 父 母 因 情 緒 不 佳, 教 養 孩 子 有 時 也 可 能 在 做 攻 擊 示 範, 孩 子 耳 濡 目 染 也 學 到 如 何 以 暴 力 解 決 事 情, 這 樣 的 小 孩 難 學 到 以 尊 重 為 互 動 的 原 則, 生 活 中 就 很 難 出 現 尊 重 別 人 的 行 為, 在 家 若 已 累 積 許 多 的 憤 怒, 在 學 校 與 同 學 互 動 就 容 易 發 生 衝 突 ( 晤 談 的 省 思 之 五 ) 之 六 師 : 上 次 談 到 你 媽 媽 輝 : 哦, 有 一 天 她 跟 我 爸 爸 吵 架 後 就 不 見 了, 但 在 國 小 時 她 回 來 一 次, 我 還 留 我 的 手 機 號 碼 給 她, 但 她 都 沒 有 打 給 我, 從 那 次 以 後 我 就 再 也 沒 有 看 到 她 了 ( 他 眼 眶 有 一 點 溼 ) 師 :( 停 了 一 會 兒 ) 那 時 你 蠻 難 過 的 * 當 我 改 變 了, 同 理 心 就 用 得 出 來 了! 我 看 到 自 己 對 攻 擊 行 為 個 案 同 理 心 有 進 步! 雖 然 這 次 阿 輝 出 現 悲 傷 的 情 緒 時, 我 還 是 蠻 緊 張 的, 不 知 如 何 回 應 他, 但 我 可 以 了 解 他 當 時 難 過 的 心 情, 這 是 一 個 跟 以 前 很 不 同 的 經 驗 當 我 放 下 成 見, 以 單 純 的 心 面 對 他, 原 來 他 也 是 平 凡 人, 也 有 感 性 的 ㄧ 面, 而 我 便 可 以 容 易 地 同 理 他 了 ( 晤 談 的 省 思 之 六 ) ( 二 ) 攻 擊 行 為 又 來 了! 今 天 阿 輝 又 欺 侮 班 上 的 女 同 學 了! 在 輔 導 活 動 課 時 他 相 當 不 爽, 用 椅 子 踢 小 妮 捉 弄 她 我 制 止 無 效, 他 仍 言 帶 諷 刺 罵 她, 班 上 也 開 始 出 現 附 和 者 我 那 時 相 當 生 氣, 也 似 乎 無 法 處 理 當 下 的 狀 況, 我 說 : 阿 輝, 你 為 什 麼 一 直 踢 她 椅 子? 你 能 不 能 不 要 罵 她? 然 後 我 停 了 一 會 兒 然 後 繼 續 上 課, 但 他 仍 躁 動 且 不 時 用 言 語 攻 擊 小 妮, 我 當 下 真 的 好 生 氣! 下 課 後 小 妮 很 難 過 地 大 聲 找 我 哭 訴 : 上 完 課 後 我 走 回 教 室, 發 現 我 的 桌 子 被 撞 開 家 政 作 品 被 拿 走 了 黑 板 上 記 著 下 午 國 文 課 上 課 說 話 的 名 單, 可 是 我 又 沒 講 話!, 我 先 安 撫 情 緒, 並 聯 絡 導 師, 請 導 師 協 助 處 理, 那 時 我 更 加 生 氣 了 * 我 以 為 攻 擊 行 為 很 快 就 會 消 失 我 當 下 被 他 搞 得 很 煩 很 氣, 我 上 次 才 提 醒 他 不 要 太 衝 動, 怎 麼 又 故 態 復 萌 了! 我 覺 得 好 意 規 勸 似 乎 沒 什 麼 效 果, 甚 至 想 當 場 罵 他, 但 我 忍 住 了 雖 然 我 繼 續 上 課, 但 心 中 完 全 被 這 個 狀 況 卡 住 我 太 急 了 嗎? 我 是 不 是 以 為 花 兩 小 時 用 心 同 理 攻 擊 者, 他 應 該 會 改 變, 我 是 否 陷 入 了 非 理 性 的 期 待? 兩 小 時 要 改 變 一 個 人, 太 難 了 吧! 這 令 我 想 起 我 對 自 己 專 業 部 份 非 正 確 信 念, 也 難 怪 別 人 對 我 說 : 輔 導 無 效, 越 輔 越 倒 時, 我 會 那 麼 受 傷 了 222

226 那 時 還 浮 現 一 個 想 法 : 乾 脆 請 導 師 將 他 送 到 訓 導 處 算 了, 因 為 他 還 是 不 尊 重 別 人 攻 擊 別 人 既 然 輔 導 無 效, 那 送 去 訓 導 處 啦! 似 乎 我 又 回 到 原 點, 回 到 想 用 高 壓 來 改 變 這 樣 的 學 生, 這 信 念 難 ㄧ 下 移 除, 尤 其 對 在 短 期 內 想 改 變 攻 擊 行 為 的 輔 導 老 師 的 我 而 言! ( 事 件 的 省 思 之 一 ) * 忘 了 關 心 攻 擊 者 這 個 人 隔 天 導 師 調 查 後 發 現 : 因 為 小 妮 在 健 教 課 上 踩 到 阿 輝 的 腳 並 未 道 歉, 導 致 他 相 當 憤 怒, 所 以 才 會 在 輔 導 活 動 課 上 發 洩 情 緒 原 來 別 人 有 錯 在 先, 造 成 他 的 行 為! 我 當 時 並 未 看 到 阿 輝 內 在 需 要 安 撫 需 要 同 理 的 部 分, 只 看 到 小 妮 這 位 受 害 者 我 發 現 關 心 受 害 者 的 模 式 又 出 現 了, 卻 忘 了 也 要 關 心 了 解 同 理 攻 擊 者 情 緒, 不 然 我 似 乎 又 變 成 不 公 平 的 輔 導 老 師 了! ( 事 件 的 省 思 之 二 ) 二 內 在 痛 苦 的 小 珍 小 珍 國 小 時 常 是 訓 導 處 常 客, 出 現 打 架 抽 菸 對 師 長 不 敬 等 行 為, 這 次 因 為 小 事 與 爸 爸 發 生 言 語 衝 突, 一 氣 之 下 離 家 出 走, 住 同 學 家 將 近 一 個 月, 但 每 天 仍 按 時 來 校 上 課 以 下 是 找 她 晤 談 的 對 話 摘 要 或 關 於 她 的 事 件 (ㄧ) 痛 苦 的 回 家 生 活 師 : 看 起 來 你 那 天 離 家 心 情 緒 不 太 好 珍 : 老 師, 我 很 不 喜 歡 回 家 老 師 妳 知 道 嗎, 我 每 天 回 家 就 上 樓 關 在 房 間 裡 發 呆, 因 為 只 要 我 ㄧ 出 房 間, 我 爸 爸 就 會 開 始 罵 人 : 妳 怎 麼 不 去 寫 功 課? 在 這 裡 看 什 麼 電 視? 連 看 電 視 也 被 罵! 不 然 我 拿 考 卷 出 來 他 就 說 : 妳 讀 什 麼 書? 給 你 錢 唸 書 浪 費! 妳 到 底 在 學 校 學 什 麼 啊! 考 這 個 什 麼 成 績? 我 天 天 載 妳 去 學 校 到 底 為 什 麼? 然 後 他 還 會 罵 我 三 字 經! 老 師, 如 果 你 每 天 被 罵, 妳 會 不 會 瘋 掉? 那 我 那 麼 早 回 家 要 幹 嘛? 明 明 我 已 經 改 很 多 了, 他 還 一 直 罵, 我 才 十 四 歲 耶! 我 還 幫 他 去 工 地 看 店, 我 也 知 道 一 個 男 人 帶 兩 孩 子 很 辛 苦, 但 為 什 麼 他 每 次 都 不 問 我 原 因 就 開 始 罵 我, 且 我 在 學 校 也 沒 做 錯 什 麼 事! 師 : 妳 似 乎 在 家 裡 得 不 到 爸 爸 的 關 懷, 似 乎 他 只 看 到 妳 不 好 的 地 方, 這 樣 的 氣 氛 真 的 讓 人 不 舒 服! 但 老 師 很 佩 服 妳 這 麼 小 就 懂 得 替 爸 爸 著 想, 妳 也 很 努 力 想 做 好, 但 爸 爸 似 乎 還 沒 看 到 在 家 被 爸 爸 罵 時 都 怎 麼 辦 呢? 珍 : 我 就 去 洗 澡, 然 後 睡 覺, 不 然 能 怎 樣 呢? 又 不 能 出 去, 出 去 他 又 罵 罵 罵, 煩 耶! * 看 到 大 姊 大 的 內 心 的 苦 原 來 她 的 背 後 有 許 多 的 秘 密, 在 人 眼 中 的 壞 小 孩 內 心 是 如 此 痛 苦, 這 是 我 以 前 完 全 看 不 到 的 她 有 點 大 姊 大 味 道, 以 前 光 聽 到 大 姊 大 這 三 個 字 我 就 害 怕 了! 因 為 我 國 中 時 班 上 也 有 大 姊 大, 她 們 常 被 叫 去 訓 導 處 服 裝 不 符 學 校 規 定 下 課 後 常 和 損 友 223

227 聚 在 一 起 聚 眾 抽 菸 計 畫 要 去 教 訓 別 人 我 總 是 離 她 們 遠 遠 的, 看 到 她 們 選 擇 繞 路 或 快 閃, 因 為 怕 成 為 被 盯 的 對 象, 對 她 們 的 行 為 也 感 到 不 齒 與 厭 惡 經 過 晤 談 後, 我 發 現 小 珍 是 以 個 案 的 角 色 成 為 我 的 焦 點, 而 大 姊 大 與 害 怕 已 退 回 我 的 背 景 了 當 下 我 能 同 理 小 珍 的 感 受, 天 天 活 在 被 罵 的 環 境 是 令 人 受 不 了 的 她 是 多 努 力 在 缺 乏 自 尊 的 環 境 讓 自 己 好 好 活 下 去, 如 果 是 我, 我 是 不 是 能 如 此 勇 敢 如 此 堅 強 呢? ( 晤 談 的 反 思 ) ( 二 ) 家 人 的 互 動 和 小 珍 晤 談 後 發 現 她 內 心 的 許 多 想 法, 我 也 想 了 解 父 親 是 如 何 看 待 小 珍 的, 與 父 親 通 了 電 話, 發 現 憤 怒 的 父 親 氣 到 極 點 小 珍 父 親 : 你 不 要 認 為 她 哭 哭 啼 啼 就 覺 得 她 很 可 憐, 老 師 妳 知 道 嗎? 她 還 偷 騎 我 的 摩 托 車 出 去 耶! 我 已 經 對 她 失 望 了, 我 不 會 叫 她 回 來 的, 就 當 我 沒 這 個 女 兒 好 了 * 缺 愛 的 影 響 聽 了 爸 爸 的 心 聲 我 相 當 難 過, 我 能 了 解 一 個 父 親 的 憤 怒 無 奈, 而 女 兒 的 心 聲, 爸 爸 也 似 乎 聽 不 到 如 果 我 是 小 珍, 聽 到 爸 爸 如 此 表 達, 也 許 我 就 更 不 想 回 家, 想 變 得 更 壞 來 讓 父 親 後 悔 在 缺 乏 愛 的 環 境 中 長 大, 攻 擊 憤 怒 有 可 能 越 來 越 增 加 ( 事 件 之 反 思 ) ( 三 ) 諮 商 室 的 僵 局 在 這 一 週 小 珍 翹 了 兩 節 課, 導 師 通 知 她 的 近 況, 並 希 望 我 輔 導 她 她 進 來 諮 商 室 時 不 太 說 話 也 不 想 看 我, 一 直 拿 球 丟 球 桶, 看 起 來 她 是 有 些 情 緒 的 我 覺 察 到 導 師 要 我 輔 導 她 是 ㄧ 種 壓 力, 似 乎 不 快 點 解 決 翹 課 的 問 題 是 不 行 的 改 善 翹 課 行 為 成 為 我 的 目 標, 可 是 我 發 現 當 我 陷 於 自 己 的 情 緒 時, 卻 不 知 道 該 由 從 哪 個 地 方 開 始 談 我 沉 默 了 一 會 兒, 她 開 始 覺 得 無 聊, 看 了 我 一 眼 後 又 繼 續 丟 球 沉 默 一 段 時 間 後, 我 開 口 問 她 師 : 導 師 說 妳 翹 了 生 物 課, 為 什 麼 想 翹 課 呢? 珍 : 我 們 連 上 兩 節 同 樣 的 課 很 無 聊 很 煩, 所 以 不 想 聽, 上 課 不 管 聽 得 懂 還 是 聽 不 懂 都 很 無 聊! 聽 得 懂 幹 麻 聽, 聽 不 懂 就 更 無 聊 了, 只 有 找 朋 友 聊 天 比 較 有 趣 ( 她 仍 很 生 氣 地 丟 球 ) 師 : 哦 ( 因 自 己 有 很 多 擔 心, 所 以 也 開 始 沉 默 了 ) 只 見 小 珍 她 立 刻 抓 起 外 套 說 : 老 師 我 要 回 去 了! 當 時 我 感 到 相 當 錯 愕, 並 立 刻 追 了 出 去, 只 見 她 往 教 學 大 樓 的 路 上 快 步 離 去 224

228 * 我 困 在 想 改 變 對 方 的 期 待 我 覺 察 到 當 我 看 到 她 不 悅 的 眼 神 及 不 想 配 合 的 神 情 時, 我 就 困 住 了 也 許 當 時 我 能 對 她 說 : 慢 慢 來 沒 關 係, 妳 現 在 如 果 不 想 說 也 沒 關 係 或 者 把 我 的 感 覺 回 饋 給 她 : 是 不 是 很 氣 老 師 告 訴 訓 導 處 妳 們 抽 煙 的 事, 心 理 ㄧ 定 很 不 爽 吧!, 也 許 情 況 會 好 些 當 我 困 在 想 改 變 她 的 期 待 時, 只 會 造 成 彼 此 的 距 離, 也 難 以 輔 導 個 案 ( 晤 談 之 反 思 ) ( 四 ) 師 生 衝 突 事 件 今 天 我 找 她 來 輔 導 室, 因 為 她 和 一 位 老 師 發 生 衝 突 小 珍 : 我 不 想 道 歉, 因 為 那 位 老 師 先 不 禮 貌 對 我 說 話, 我 只 回 他 ㄧ 句, 他 就 大 聲 罵 我 並 丟 東 西, 作 勢 要 打 我, 可 是 我 又 沒 怎 樣, 又 沒 做 錯 什 麼 事, 難 道 老 師 就 能 隨 便 罵 人 嗎? 就 可 以 隨 便 打 人 嗎? * 負 面 言 行 易 引 起 更 多 反 抗 行 為 看 來 小 珍 在 整 個 過 程 期 待 被 尊 重, 但 事 實 卻 相 反 我 想 那 位 老 師 也 經 不 起 小 珍 言 語 上 的 挑 臖 吧! 師 生 衝 突 很 容 易 發 生 在 類 似 小 珍 情 況 的 學 生 中, 因 為 在 他 們 的 內 心 渴 望 得 到 讚 美 關 愛 的 眼 神 與 肯 定 的 言 語, 經 不 起 他 人 的 挑 臖 批 評 責 備, 越 多 這 樣 的 負 面 語 言 只 會 讓 這 樣 的 孩 子 越 來 越 多 反 抗 行 為, 由 今 天 的 例 子 我 又 更 相 信 打 無 效, 關 愛 才 是 上 策 的 原 則 了 ( 事 件 反 思 ) 225

229 第 五 章 督 導 歷 程 對 輔 導 攻 擊 行 為 個 案 的 影 響 第 一 節 輔 導 攻 擊 行 為 個 案 的 心 路 歷 程 我 在 整 個 接 受 督 導 前 後, 輔 導 攻 擊 行 為 個 案 整 個 心 路 歷 程 可 由 以 下 表 示 : 輔 導 攻 擊 行 為 個 案 有 困 難 發 現 自 己 的 信 念 督 導 過 程 中 的 覺 察 未 完 成 事 件 的 完 形 發 展 對 攻 擊 行 為 個 案 的 自 發 性 態 度 及 行 動 輔 導 攻 擊 行 為 個 案 不 再 困 難 形 成 自 己 輔 導 模 式 226

230 在 督 導 歷 程, 藉 著 自 我 覺 察 省 思 與 督 導 討 論, 我 發 現 因 自 己 想 像 的 害 怕, 未 完 成 的 事 件 錯 誤 的 信 念, 導 致 輔 導 攻 擊 行 為 個 案 陷 入 了 困 境 藉 由 督 導 的 回 饋 自 我 覺 察 實 地 晤 談 個 案 的 經 驗, 發 現 接 觸 這 樣 的 個 案, 我 不 再 感 到 那 麼 害 怕 當 我 用 以 一 種 新 眼 光 去 實 地 接 觸 他 們 時, 反 而 能 對 他 們 使 用 出 同 理 心, 了 解 他 們 比 一 般 人 更 需 要 被 愛, 也 能 看 見 他 們 生 命 中 不 為 人 知 的 苦 也 印 證 了 我 在 督 導 時 的 發 現 : 攻 擊 性 的 孩 子 並 不 是 我 以 前 想 像 中 那 麼 地 壞 以 前 總 認 為 送 到 訓 導 處 被 處 罰 才 有 效, 但 藉 由 督 導, 我 體 會 到 這 樣 的 孩 子 會 因 被 打 被 指 責 而 產 生 自 我 否 定 感 與 憤 怒 情 緒, 甚 至 不 想 改 變 自 己, 而 變 得 越 來 越 壞 他 們 比 一 般 人 更 需 要 被 關 愛, 所 以 用 打 及 責 罵 的 方 法, 效 果 似 乎 有 限, 這 樣 的 觀 點 對 老 師 而 言 相 當 重 要 身 為 老 師 的 角 色 若 能 先 放 下 對 攻 擊 行 為 個 案 的 刻 板 印 象, 好 好 傾 聽 並 同 理 他 們 的 情 緒 需 求, 個 案 感 受 到 的 會 不 一 樣, 他 們 也 比 較 聽 得 到 老 師 的 用 心 並 能 省 思 自 己, 進 而 改 變 攻 擊 行 為 雖 然 有 時 聽 到 這 些 孩 子 又 出 現 攻 擊 行 為 時, 心 理 會 浮 現 內 在 對 話 : 怎 麼 又 來 了? 不 是 輔 導 過 了 嗎? 怎 麼 還 沒 改 變 呀? 但 心 中 另 一 個 立 即 性 的 覺 察 就 會 跑 出 來 : 輔 導 並 非 一 次 就 可 見 效, 不 要 急, 慢 慢 來 第 二 節 天 下 沒 有 壞 孩 子 現 在 碰 到 有 學 生 出 現 攻 擊 行 為 時, 不 再 直 覺 地 認 為 打 罵 或 送 訓 導 處 是 唯 一 方 法, 反 而 想 更 積 極 地 了 解 他 內 在 的 想 法, 關 心 他 這 個 人, 因 為 他 的 行 為 只 是 ㄧ 層 包 裝, 內 部 有 太 多 需 要 關 心 紓 解 的 情 緒 當 自 己 的 信 念 及 輔 導 模 式 變 了 之 後, 我 更 肯 定 : 天 下 沒 有 壞 孩 子 這 句 話 如 果 每 個 老 師 都 能 有 此 觀 念 的 話, 就 能 容 易 協 助 攻 擊 行 為 學 生 改 變, 校 園 暴 力 事 件 也 能 減 少 許 多, 重 要 的 是 老 師 會 救 了 許 多 徘 徊 在 犯 罪 邊 緣 的 學 生 227

231 第 六 章 結 語 第 ㄧ 節 督 導 的 重 要 ㄧ 放 下 輔 導 專 業 的 自 滿 因 焦 慮 於 自 我 困 住 的 主 題, 終 於 鼓 起 勇 氣 找 督 導 自 心 理 系 畢 業 後 也 近 九 年, 這 九 年 因 工 作 關 係 也 參 加 了 各 式 各 樣 的 演 講 工 作 坊 ( 如 家 族 治 療 理 情 治 療 個 案 研 討 會 溝 通 分 析 治 療 完 形 治 療 藝 術 治 療 等 輔 導 知 能 研 習 ), 也 閱 讀 許 多 相 關 書 籍 我 常 在 想 : 參 加 這 麼 多 場 輔 導 知 能 研 習, 看 了 這 麼 多 書, 輔 導 專 業 應 該 足 夠, 輔 導 學 生 應 該 沒 問 題! 但 在 輔 導 的 過 程 中 也 因 自 己 的 模 式 自 己 的 喜 好 沿 襲 自 己 熟 悉 的 方 式 未 和 同 事 互 相 討 論, 陷 入 輔 導 困 境 與 自 我 焦 慮 中 當 我 知 道 已 有 同 事 開 始 找 督 導 時, 感 到 非 常 驚 訝 與 好 奇 她 是 ㄧ 位 比 我 資 深 的 特 教 老 師, 參 加 過 的 輔 導 知 能 研 習 也 比 我 多 上 好 幾 倍, 看 到 她 督 導 後 的 生 命 力 與 成 長, 我 當 下 決 定 去 找 督 導 所 以 也 許 有 很 多 輔 導 老 師 跟 我 ㄧ 樣, 認 為 大 學 四 年 或 加 上 兩 年 碩 士 專 業 訓 練 已 足 夠, 但 是 若 能 夠 找 督 導 甚 至 做 心 理 治 療, 解 決 了 自 己 的 問 題 後, 因 自 己 不 再 被 卡 住, 不 再 陷 入 僵 局, 助 人 的 專 業 變 能 發 揮, 輔 導 個 案 就 更 有 效 能 二 有 勇 氣 面 對 角 色 的 轉 變 要 放 下 自 己 輔 導 專 業 的 自 滿 並 不 簡 單, 要 把 自 己 的 生 命 呈 現 在 ㄧ 個 陌 生 人 前 那 就 更 不 簡 單 我 從 小 是 個 求 助 性 低 的 人, 很 多 事 都 靠 自 己 的 解 決, 當 然 也 因 此 遇 到 了 許 多 挫 折 哦! 你 去 找 督 導 心 理 治 療 了, 會 不 會 害 怕? 我 好 奇 的 詢 問 那 位 特 教 老 師 這 問 題 對 我 而 言 相 當 重 要, 因 為 不 知 道 到 底 自 己 成 為 個 案 是 什 麼 狀 況? 是 不 是 表 示 必 須 承 認 自 己 是 弱 的? 這 跟 我 去 輔 導 個 案 的 角 色 差 太 多 了! 在 諮 商 室 會 談 出 什 麼 東 西 來? 會 不 會 抗 拒 不 想 談? 會 不 會 情 緒 失 控? 我 是 不 是 很 糟 糕? 等 這 些 問 題 是 我 想 問 的, 也 是 我 擔 心 的 改 變 不 容 易, 也 需 要 勇 氣, 也 許 焦 慮 是 有 的, 但 我 選 擇 爲 我 生 命 負 責, 爲 自 228

232 己 生 命 找 出 口, 因 為 我 想 要 改 變, 不 想 被 未 完 成 事 件 卡 住 說 實 在 的, 第 一 次 的 接 觸 督 導 會 有 焦 慮 感, 但 隨 著 一 次 又 ㄧ 次 與 督 導 的 互 動, 焦 慮 感 越 來 越 降 低 督 導 後, 我 覺 得 我 更 活 在 當 下 了 回 首 從 前, 未 找 督 導 前 我 近 九 年 的 教 師 生 活 是 過 得 焦 慮 緊 張 不 輕 鬆 在 忙 碌 中 失 去 自 我, 而 督 導 只 有 一 年, 我 發 現 我 改 變 了, 希 望 此 經 驗 能 與 所 有 實 務 工 作 者 分 享 以 下 是 我 寫 給 督 導 的 回 饋 我 想 因 為 我 有 疑 問, 老 師 告 訴 我 一 些 智 慧, 我 覺 察 後 並 用 行 動 練 習, 這 些 好 東 西 就 變 成 我 自 己 的 了! 尤 其 那 一 句 話 : 解 決 了 原 本 的 東 西, 一 些 生 活 的 疑 問 便 能 迎 刃 而 解 了! ( 寫 給 督 導 的 心 得 ) 自 從 上 次 諮 商 後, 我 想 我 一 定 要 為 自 己 做 一 些 事, 聽 聽 自 己 內 在 的 聲 音, 既 然 已 經 為 事 情 委 屈 這 麼 久, 難 道 還 要 一 直 苦 下 去 嗎? 我 提 醒 自 己 要 當 自 己 生 命 的 Leader, 不 管 如 何, 我 要 改 變 我 自 己! ( 寫 給 督 導 的 心 得 ) 今 年 暑 假 真 悠 閒, 我 覺 得 這 是 我 當 老 師 的 第 一 個 暑 假 因 為 自 己 能 夠 放 鬆 與 練 習 不 以 退 縮 面 對 人 群, 我 發 現 自 己 越 來 越 厲 害 我 想 練 習 是 讓 自 己 更 棒 的 方 法, 我 願 意 讓 自 己 活 得 更 好 更 充 實 ( 寫 給 督 導 的 心 得 ) 第 二 節 生 活 實 驗 的 重 要 性 每 兩 週 的 督 導 時 間 只 有 兩 小 時, 如 果 靠 著 兩 小 時 就 能 解 決 人 生 問 題, 那 是 不 可 能 的 在 與 督 導 對 話 的 兩 小 時 外, 重 要 的 是 生 活 實 驗 如 : 督 導 後 的 心 得 撰 寫 有 情 緒 時 就 寫 下 來 並 在 生 活 中 嘗 試 用 新 模 式 去 與 人 互 動 就 像 游 泳 ㄧ 樣, 教 練 告 訴 你 如 何 游 泳 的 知 識, 光 聽 是 永 遠 都 學 不 會 游 泳 的 但 只 要 你 天 天 練 習 三 小 時, 你 就 是 專 家 第 三 節 感 謝 生 命 中 的 貴 人 在 整 個 歷 程 中, 我 感 謝 我 生 命 中 的 貴 人 : 小 時 候 曾 經 欺 侮 我 的 同 學 我 輔 導 的 攻 擊 行 為 個 案 生 活 中 跟 攻 擊 主 題 有 關 的 人, 如 果 沒 有 他 們, 我 生 命 不 可 能 這 麼 豐 富 更 感 謝 我 的 督 導 - 何 麗 儀 老 師, 在 短 短 一 年 讓 我 能 有 如 此 大 的 進 步, 我 三 十 二 歲 起 的 生 命 風 景 因 此 而 不 同 229

233 參 考 文 獻 中 文 部 分 王 雪 貞 等 譯 ( 民 91): 發 展 心 理 學 ( 下 ) 台 北 : 學 富 文 化 事 業 有 限 公 司, 頁 卓 紋 君 等 譯 ( 民 91): 完 型 治 療 的 實 踐 台 北 : 心 理 出 版 社 張 輝 道 ( 民 91): 生 命 教 育 體 驗 活 動 對 國 小 學 通 攻 擊 行 為 與 自 我 概 念 的 影 響 之 研 究 國 立 中 正 大 學 教 育 研 究 所 碩 士 論 文 張 春 興 ( 民 78): 張 氏 心 理 學 辭 典 台 北 : 東 華 書 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蘇 完 女 ( 民 90): 以 未 完 成 事 件 為 主 題 之 團 體 諮 商 的 治 療 因 素 改 變 機 制 及 成 員 的 改 變 歷 程 之 分 析 研 究 彰 師 大 師 範 大 學 輔 導 與 諮 商 學 系 博 士 論 文 張 淑 芬 ( 民 85): 準 諮 商 員 接 受 諮 商 經 驗 對 其 成 長 改 專 業 學 習 影 響 之 研 究 國 立 彰 化 師 範 大 學 輔 導 與 諮 商 學 系 碩 士 論 文 周 百 營 ( 民 91): 國 民 中 小 學 學 生 認 知 扭 曲 生 氣 情 緒 與 攻 擊 行 為 關 係 之 研 究 國 立 台 中 師 範 學 院 國 民 教 育 研 究 所 碩 士 學 位 論 文 黃 瑛 琪 ( 民 86): 諮 商 關 係 中 諮 商 員 的 自 我 覺 察 諮 商 與 輔 導 136 期,9-12 頁 田 秀 蘭 ( 民 86): 諮 商 員 訓 練 實 習 課 程 中 的 倫 理 議 題 諮 商 與 輔 導 136 期,13-15 頁 吳 秋 雯 ( 民 84): 手 足 變 項 父 母 教 養 態 度 與 子 女 手 足 攻 擊 行 為 之 相 關 研 究 文 化 大 學 兒 童 福 利 學 系 碩 士 論 文 王 海 捷 ( 民 86) 情 緒 管 理 策 略 對 國 小 高 攻 擊 兒 童 攻 擊 行 為 情 緒 困 擾 及 生 活 適 應 之 效 果 研 究 國 立 嘉 義 師 範 學 院 國 民 教 育 研 究 所 碩 士 論 文 趙 珍 妮 ( 民 78) 義 務 張 老 師 在 織 訓 練 方 案 之 評 估 研 究 -- 以 大 台 北 地 區 四 個 張 老 師 中 心 為 例 東 吳 大 學 社 會 學 研 究 所 碩 士 論 文 230

234 國 中 輔 導 教 師 推 動 小 團 體 諮 商 之 行 動 研 究 以 提 昇 青 少 年 自 尊 小 團 體 為 例 江 怡 菁 1 林 杏 足 台 南 市 立 南 寧 高 中 ( 國 中 部 ) 1 彰 化 師 範 大 學 輔 導 與 諮 商 學 系 2 2 壹 緒 論 一 研 究 動 機 最 近 流 行 將 青 少 年 稱 為 草 莓 族, 這 是 形 容 現 代 的 新 新 人 類 外 表 就 如 同 草 莓 般 光 鮮 亮 麗, 一 旦 遭 遇 到 挫 折 卻 是 不 堪 一 擊 的 這 也 意 謂 著 新 世 代 的 一 群, 普 遍 缺 乏 具 體 目 標 與 方 向 感 不 知 道 該 如 何 適 應 生 活 中 的 種 種, 經 常 用 消 極 推 諉 或 是 自 我 貶 抑 的 態 度 逃 避 現 實 的 壓 力 研 究 者 為 國 中 輔 導 教 師, 發 現 具 有 上 述 特 徵 的 學 生, 有 日 漸 增 加 之 趨 勢, 而 這 些 特 徵 與 多 位 學 者 研 究 所 指 之 低 自 尊 特 徵 大 致 符 合 ( 黃 德 祥, 民 83; 林 杏 足, 民 86; 吳 怡 欣, 民 88; 張 梅 禎, 民 89) 根 據 國 外 研 究 結 果 顯 現 出 建 立 自 尊 方 案 是 一 種 具 體 的 方 式, 可 用 以 促 進 學 生 自 尊 的 建 立 (Dusa,1984;Reasoner & Dusa,1991) 國 內 針 對 提 昇 青 少 年 自 尊 相 關 議 題 進 行 研 究 的 結 果, 亦 支 持 自 尊 教 育 確 實 對 於 青 少 年 有 所 幫 助 ( 林 杏 足, 民 86; 陳 璧 婉 陳 雁 齡, 民 87; 吳 怡 欣, 民 88; 李 娟 慧, 民 89; 徐 春 蓉, 民 89; 張 玉 玲, 民 89; 張 秋 蘭, 民 89; 賈 文 鈴, 民 90; 周 奕 伶, 民 91; 陳 怡 君, 民 91; 吳 臻 姿, 民 92; 黃 麗 萍, 民 92) 研 究 者 認 為 既 然 自 尊 對 於 青 少 年 而 言 是 個 重 要 的 議 題, 同 時 亦 被 證 實 有 其 功 效 存 在, 於 是 興 起 將 自 尊 議 題 帶 入 輔 導 工 作 之 念 頭 期 望 藉 由 團 體 裡 產 生 的 正 向 氣 氛, 可 讓 成 員 感 受 到 被 愛 被 接 納 及 重 要 性, 使 具 有 相 信 自 己 可 讓 生 活 變 得 更 好 的 可 能 與 能 力 之 信 心, 這 些 正 是 提 昇 自 尊 不 可 或 缺 的 重 要 因 素, 故 採 取 小 團 體 諮 商 的 方 式, 以 提 昇 青 少 年 之 自 尊 二 研 究 目 的 基 於 上 述 動 機, 本 研 究 目 的 如 下 : 1. 探 究 在 國 中 推 動 小 團 體 諮 商 的 歷 程 231

235 2. 探 究 團 體 成 員 自 尊 的 特 徵 3. 探 究 在 團 體 諮 商 的 歷 程 中, 可 協 助 成 員 自 尊 改 變 的 行 動 策 略 4. 探 究 團 體 經 驗 對 成 員 自 尊 的 影 響 貳 研 究 方 法 本 研 究 採 行 動 研 究 法 進 行 質 化 研 究, 於 研 究 歷 程 中, 不 斷 地 進 行 計 畫 行 動 觀 察 反 思 和 修 正 之 循 環 模 式, 以 符 合 研 究 現 場 的 實 際 需 要 以 下 玆 就 本 團 體 諮 商 所 依 據 的 理 論 架 構 小 團 體 設 計 研 究 流 程 及 資 料 的 蒐 集 與 分 析 予 以 說 明 : 一 團 體 諮 商 理 論 架 構 根 據 林 杏 足 ( 民 91) 提 出 有 關 自 尊 發 展 與 個 體 需 求 滿 足 程 度 的 關 係 需 求 是 人 類 行 為 動 機, 認 為 個 體 自 我 正 向 評 價 與 感 受 的 發 展, 會 影 響 成 長 過 程 中, 個 體 下 列 需 求 的 滿 足 程 度 : 1. 安 全 : 能 夠 存 活 下 來, 獲 得 生 理 與 心 理 的 安 全, 免 於 威 脅 危 險 及 恐 懼 源 自 成 人 保 護 與 環 境 的 穩 定, 個 體 可 以 發 展 對 他 人 的 信 任 及 形 成 自 己 我 信 賴 的 基 礎 2. 愛 與 接 納 : 個 體 能 在 親 近 的 關 係 中, 感 受 到 被 喜 愛 被 接 納, 可 促 使 個 體 發 展 內 在 堅 定 的 自 我 價 值 3. 隸 屬 : 能 夠 與 人 相 互 連 結 與 互 動, 相 互 尊 重 信 賴 需 要 與 關 心, 成 為 群 體 中 一 份 子 這 份 參 與 群 體 與 人 相 繫 的 情 感 是 奠 定 個 體 能 夠 確 認 自 己 的 重 要 性 的 來 源 4. 控 制 : 面 對 外 在 環 境 與 自 己, 能 夠 感 受 是 有 力 量 的 能 掌 控 的 為 自 己 做 決 定 的, 能 為 自 己 負 起 責 任 的 體 驗 到 力 量 與 控 制 感, 個 體 會 勇 於 與 環 境 互 動, 並 面 對 外 在 挑 戰 5. 能 力 感 : 能 夠 被 認 可, 被 欣 賞 也 能 夠 認 可 自 己, 同 時 能 對 自 己 的 能 力, 表 現 懷 有 信 心 透 過 體 驗 到 能 力 感, 個 體 可 以 確 認 自 己 在 世 上 是 有 用 的 有 貢 獻 的, 這 可 以 發 展 堅 實 的 自 我 認 同 感 並 形 成 有 意 義 的 生 活 目 標 6. 目 的 性 : 奠 基 在 相 信 並 看 重 自 我 存 在 的 價 值, 及 能 力 的 認 同, 個 體 得 以 形 成 內 在 導 向 的 需 要 和 價 值, 據 以 發 展 有 意 義 的 生 活 目 標, 並 追 求 個 人 意 義 的 存 在 目 232

236 的 當 個 體 的 六 大 需 求 能 獲 得 滿 足 時, 其 內 在 會 形 成 正 向 的 自 我 感 受, 分 別 為 : 安 全 感 愛 與 接 納 隸 屬 感 控 制 感 能 力 感 有 目 的 感, 使 其 的 自 我 價 值 及 自 我 效 能 的 評 價 增 加, 以 發 展 心 理 健 康 及 適 應 生 活 ( 引 自 林 杏 足, 民 91) 二 小 團 體 設 計 1. 研 究 場 域 研 究 者 是 以 服 務 學 校 為 行 動 場 域, 固 定 每 週 一 次, 進 行 為 期 十 次, 每 次 四 十 五 分 鐘 之 小 團 體 諮 商 活 動 2. 研 究 參 與 者 本 行 動 過 程 的 研 究 參 與 者 包 括 : 十 位 具 有 低 自 尊 特 徵 且 有 意 願 接 受 小 團 體 諮 商 的 國 一 學 生 研 究 者 本 身 以 及 一 位 協 同 行 動 研 究 者 為 避 免 資 料 外 洩 造 成 困 擾, 本 研 究 完 成 時 成 員 的 姓 名, 皆 以 水 果 化 名 方 式 處 理, 以 維 護 所 有 成 員 的 隱 私 三 研 究 流 程 研 究 階 段 研 究 歷 程 重 要 記 事 閱 讀 文 獻 形 成 團 體 架 構 方 案 與 指 導 教 授 討 論 完 成 學 校 行 準 備 階 段 討 論 研 究 計 劃 徵 求 協 同 研 究 者 政 程 序 (6 月 至 11 月 ) 向 學 校 說 明 決 定 團 體 成 員 團 體 帶 領 階 段 (12 月 至 次 年 3 月 ) 回 顧 與 資 料 整 理 階 段 (4 月 至 5 月 ) 第 一 次 小 團 體 諮 商 12/09 第 二 次 小 團 體 諮 商 12/16 第 三 次 小 團 體 諮 商 12/25 第 四 次 小 團 體 諮 商 12/30 第 五 次 小 團 體 諮 商 01/06 第 六 次 小 團 體 諮 商 01/13 第 七 次 小 團 體 諮 商 02/10 第 八 次 小 團 體 諮 商 02/17 第 九 次 小 團 體 諮 商 02/24 第 十 次 小 團 體 諮 商 03/ 每 次 團 體 進 行 前, 研 究 者 均 事 先 將 構 想 與 協 同 行 動 研 究 者 就 團 體 進 行 的 方 式 目 標 進 行 討 論 ; 每 次 團 體 進 行 時, 研 究 者 實 際 帶 領 小 團 體, 請 協 同 行 動 研 究 者 觀 察 錄 影 與 錄 音 ; 團 體 結 束 後, 研 究 者 與 協 同 行 動 研 究 者 皆 填 寫 團 體 記 錄 表, 並 再 度 討 論 檢 視 相 關 資 料 與 校 正 記 錄, 之 後 研 究 者 再 將 反 省 及 改 變 的 想 法, 以 省 思 札 記 方 式 記 錄 下 來, 並 不 斷 於 過 程 中 隨 時 修 正 團 體 方 案 與 進 行 方 式 彙 整 各 項 資 料 進 行 命 名 與 編 碼 與 協 同 行 動 研 究 者 指 導 教 授 的 討 論 成 果 分 享 撰 寫 編 印 報 告

237 四 資 料 的 蒐 集 與 分 析 本 研 究 資 料 蒐 集 的 內 容 有 六, 茲 分 述 如 下 : 1. 每 次 團 體 諮 商 進 行 後, 為 了 解 協 同 行 動 研 究 者 之 想 法 整 理 自 己 思 緒 並 提 供 個 人 行 動 研 究 修 正 所 進 行 之 反 思 討 論 2. 每 次 團 體 結 束 當 日, 立 即 記 錄 團 體 進 行 的 情 形, 並 加 入 個 人 的 觀 點 以 及 想 法 之 領 導 者 團 體 觀 察 記 錄 3. 協 同 行 動 研 究 者 十 次 團 體 的 觀 察 記 錄 4. 徵 得 成 員 同 意 之 十 次 團 體 錄 影 與 錄 音 記 錄 5. 研 究 者 所 書 寫 包 括 研 究 者 的 觀 點 反 省 觀 察 研 究 的 思 考 與 規 劃 團 體 進 行 等 省 思 札 記 6. 團 體 進 行 之 活 動 設 計 方 案 成 員 於 團 體 中 的 學 習 單 團 體 回 饋 單 檔 案 資 料 夾 心 情 筆 記 心 情 指 數 表 作 品 等 文 件 資 料 本 研 究 之 資 料 蒐 集 與 分 析 並 非 在 完 成 資 料 蒐 集 後 才 進 行 的, 而 是 在 資 料 蒐 集 過 程 中 不 斷 檢 視 與 省 思, 並 進 一 步 確 立 應 蒐 集 資 料 的 方 向 所 形 成 的 同 時 為 了 達 到 資 料 的 確 定 性 轉 移 性 可 靠 性 與 可 確 認 性 ( 引 自 陳 惠 邦, 民 87) 在 分 析 上 是 採 取 多 面 向 蒐 集 與 持 續 比 較 真 實 呈 現 結 果 三 角 檢 核 (Triangulation) ( 如 : 省 思 札 記 團 體 記 錄 討 論 記 錄 觀 察 記 錄 等 等 ) 交 互 比 對, 得 以 讓 研 究 者 除 卻 個 人 主 觀 所 潛 藏 的 偏 見, 發 現 更 多 層 面 的 內 涵, 同 時 並 藉 由 本 身 不 斷 的 反 省, 以 提 昇 研 究 的 信 效 度 参 研 究 發 現 與 討 論 一 推 動 小 團 體 諮 商 的 歷 程 在 實 際 帶 領 團 體 諮 商 之 前, 進 行 了 幾 項 預 備 工 作, 首 先 是 檢 視 自 己 的 狀 態 : 包 括 整 理 自 己 自 尊 的 變 化 情 形 對 於 提 昇 學 生 自 尊 的 信 念 以 及 對 團 體 的 信 念, 這 樣 的 思 考 過 程 讓 我 更 加 清 楚 自 己 在 這 個 團 體 當 中 的 角 色 與 定 位, 並 讓 我 跳 脫 以 往 對 自 己 的 限 制, 試 圖 去 擺 脫 過 往 的 一 些 包 袱, 同 時 亦 234

238 照 顧 到 自 己 的 需 求 與 感 受, 了 解 自 己 在 做 些 什 麼 吳 秀 碧 ( 民 89) 認 為 團 體 領 導 者 需 要 更 深 入 的 了 解 自 己 檢 視 自 己 的 需 要 和 動 機, 對 人 對 己 的 看 法 個 人 的 價 值 觀 和 哲 學, 如 此, 將 有 助 於 選 擇 與 自 己 風 格 相 襯 的 團 體 帶 領 方 式 和 理 論, 並 且 能 在 實 際 領 導 中 發 揮 個 人 特 質 因 此, 我 對 於 自 己 這 個 部 分 的 整 理, 並 非 僅 限 於 開 始 階 段, 而 是 伴 隨 著 我 整 個 研 究 的 過 程, 讓 我 隨 時 可 以 停 下 來 省 思 自 己 處 於 何 種 狀 況 又 是 如 何 看 待 如 何 和 自 尊 團 體 的 議 題 相 關 的 至 於 進 入 研 究 場 域 實 際 帶 領 團 體 時 發 生 的 過 程, 又 使 我 證 實 到 事 先 準 備 工 作 的 重 要 性, 因 此 我 肯 定 尋 找 志 同 道 合 的 夥 伴, 透 過 討 論 觀 察 督 導 等 方 式, 以 共 同 思 考 解 決 團 體 所 遭 遇 的 種 種 之 行 動 策 略 而 堅 持 能 夠 按 部 就 班 充 分 準 備 團 體 進 行 的 相 關 事 務, 像 是 進 行 成 員 的 篩 選 晤 談 說 明 徵 詢 意 見 坦 承 以 告 領 導 者 在 做 些 什 麼 感 受 等 等, 這 些 都 減 低 成 員 們 抗 拒 和 不 安 全 感, 並 且 讓 所 有 成 員 了 解 到 團 體 是 有 計 畫 有 目 標 的 Yalom 認 為 倘 若 團 體 成 員 對 團 體 目 的 實 現 這 些 目 的 的 方 法 及 所 期 望 的 行 為 缺 乏 清 晰 的 認 識, 如 此 會 增 加 在 其 團 體 中 的 挫 折 因 此, 團 體 領 導 者 應 發 揮 多 種 作 為, 以 防 止 團 體 成 員 投 入 一 種 不 甚 了 解 的 情 境 所 產 生 的 不 必 要 焦 慮 ( 張 景 然 吳 芝 儀 譯, 民 84) Corey(1990) 亦 提 到 如 果 要 使 一 個 團 體 獲 得 成 效, 前 置 工 作 必 須 做 好, 因 為 團 體 領 導 者 在 這 一 形 成 階 段 所 做 的 準 備, 對 於 一 個 團 體 的 效 果 是 十 分 關 鍵 的 ( 引 自 謝 麗 紅, 民 91, 頁 34) 我 會 認 為 在 學 校 從 事 輔 導 工 作, 相 關 的 準 備 工 作 是 必 要 的, 這 些 事 情 雖 然 表 面 看 來 微 不 足 道, 或 許 只 是 時 間 的 規 劃 環 境 座 位 的 佈 置 與 安 排, 卻 足 以 牽 動 整 個 團 體 的 運 作, 影 響 整 個 團 體 的 動 力 只 是 外 在 的 環 境 規 劃 固 然 重 要, 但 是 人 的 因 素 亦 不 可 忽 略 畢 竟 帶 領 的 是 人 的 團 體, 不 是 物 件 的 訓 練 或 管 理, 所 以 領 導 者 整 體 呈 現 出 來 的 特 質 態 度, 給 成 員 的 感 覺, 才 是 整 個 團 體 運 作 真 正 的 關 鍵 所 在, 如 此 才 能 展 現 出 有 人 味 兒 團 體 的 特 色! 235

239 二 發 現 成 員 的 特 徵 與 成 員 們 為 期 十 週 的 相 處, 讓 我 有 較 充 裕 的 時 間 可 以 觀 察 與 了 解 這 群 孩 子 在 行 動 過 程 中, 由 他 們 在 團 體 內 外 的 表 現 參 與 討 論 的 內 容 與 他 人 互 動 的 過 程, 再 加 上 其 他 資 料 之 佐 證, 我 發 現 這 些 成 員 具 有 一 些 共 同 的 特 徵 而 跟 循 著 這 些 特 徵 的 腳 步, 則 又 促 使 我 更 進 一 步 去 探 討 影 響 其 自 尊 心 低 落 的 原 因 首 先, 由 發 現 低 自 尊 成 員 特 徵 的 部 分 談 論 起 : 1. 保 守 不 敢 嘗 試 新 事 物 荔 枝 在 他 的 心 情 筆 記 裡 提 到, 他 羨 慕 別 人 可 以 在 團 體 內 很 自 在 的 發 言, 也 提 到 他 個 性 中 較 為 保 守 的 一 面 : 老 師, 要 在 團 體 裡 面 發 言, 真 的 很 困 難 ㄋㄟ! 我 本 來 準 備 今 天 要 在 團 體 謝 謝 你 其 實 我 要 講 的 話, 都 在 心 理 準 備 好 了, 但 是 都 不 敢 說 出 口 等 到 提 起 勇 氣 要 講 的 時 候, 又 被 別 人 講 去 了 ( 團 四 心 筆 / 荔 枝 ) 類 似 荔 枝 的 情 形, 也 出 現 在 要 成 員 們 從 事 一 些 他 們 從 未 出 現 的 活 動 他 們 總 是 需 要 不 斷 地 詢 問 再 三 確 認 才 敢 去 做 芭 樂 似 乎 不 能 相 信 學 習 單 可 以 不 必 用 寫 的, 需 要 一 問 再 問 確 定 了 之 後 才 敢 去 做 ( 團 二 記 1216) 或 許 大 多 數 的 人 在 面 臨 新 的 陌 生 環 境 時, 也 會 對 周 遭 的 事 物 稍 微 試 探 之 後, 然 後 才 採 取 行 動 但 對 這 群 成 員 而 言, 要 跨 出 這 一 步, 卻 是 顯 得 特 別 的 困 難, 非 得 要 領 導 者 在 旁 不 斷 地 鼓 勵 再 三 保 證, 或 是 採 取 行 動 策 略, 才 能 提 起 一 些 改 變 的 動 機 展 現 出 來 較 為 保 守 畏 縮 與 不 敢 嘗 試 新 事 物 的 個 性 2. 對 自 己 外 表 不 滿 意 另 外, 我 也 發 現 成 員 們 普 遍 對 自 己 感 到 不 滿 意, 最 明 顯 的 就 是 表 現 在 對 於 自 己 外 表 的 不 滿 意 或 是 極 端 的 完 美 主 義 : 櫻 桃 : 我 覺 得 我 的 臉 長 得 不 好 看 番 茄 : 我 覺 得 我 的 鼻 子 不 好 看 領 導 者 : 你 們 有 沒 有 發 現, 你 們 大 多 數 對 自 己 的 滿 意 度 幾 乎 都 是 取 決 於 外 236

240 表 但 看 來 似 乎 大 家 自 己 的 外 表 都 不 甚 滿 意 但 是, 你 優 點 的 部 分 呢? 怎 麼 都 沒 有 注 意 到?( 音 記 0106) 成 員 怎 麼 看 待 自 己, 就 是 自 我 概 念 的 一 部 份 而 一 個 孩 子 對 他 的 身 體 的 看 法, 對 自 尊 擁 有 很 大 的 影 響 力 從 成 員 對 於 個 人 外 表 的 過 度 貶 抑, 我 發 現 成 員 對 自 我 外 表 的 評 價, 影 響 其 在 人 際 互 動 以 及 行 為 表 現 甚 鉅 他 們 總 認 為 自 己 長 得 不 夠 漂 亮 英 俊, 所 以 配 不 上 別 人, 更 無 法 獲 得 別 人 的 喜 愛 但 卻 不 知 正 是 由 於 這 種 自 卑 的 心 態, 讓 其 在 人 際 互 動 上 顯 得 退 縮 不 敢 主 動 與 人 交 往 這 些 舉 動, 果 然 就 造 成 人 際 關 係 真 的 不 佳, 以 及 行 為 上 的 更 加 退 縮, 於 是 又 加 深 都 是 因 為 自 己 不 好 不 漂 亮 的 想 法 如 此 週 而 復 始, 如 此 惡 性 循 環 的 結 果, 更 易 形 成 自 尊 心 的 低 落 3. 不 敢 堅 持 自 己 的 想 法, 易 受 他 人 的 影 響 成 員 彼 此 之 間 的 互 動 是 很 微 妙 的, 整 個 團 體 氣 氛 經 常 會 受 到 影 響 我 發 覺 成 員 很 容 易 受 到 其 他 人 情 緒 之 牽 動 並 且 當 其 與 他 人 有 不 同 感 覺 的 時 候, 通 常 成 員 選 擇 的 方 式 是 順 應 別 人 的 說 法, 而 無 法 表 達 內 心 真 正 的 感 受 我 發 現 不 只 情 緒 容 易 受 到 影 響, 連 行 為 舉 止 也 會 相 互 模 仿 根 據 他 們 的 這 些 表 現, 我 認 為 成 員 們 可 能 極 度 缺 乏 自 信 心, 所 以 通 常 將 自 己 隱 藏 在 人 群 當 中, 希 望 不 被 發 現 因 此, 當 和 他 人 有 不 同 看 法 時, 他 們 往 往 選 擇 附 和 別 人 的 意 見 或 是 表 現 與 他 人 類 似 的 行 為 舉 止, 而 無 法 忠 於 自 己 的 想 法 表 達 個 人 的 意 見 4. 過 與 不 及 的 行 為 表 現 相 較 於 之 前 退 縮 的 表 現, 有 些 成 員 則 是 採 取 自 大 誇 張 的 行 為 表 現, 企 圖 掩 飾 自 己 自 卑 的 部 分 像 是 在 團 體 裡, 有 些 成 員 會 以 各 種 的 方 式, 吸 引 別 人 的 目 光 從 其 行 為 表 現, 讓 我 聯 想 到 在 參 與 自 尊 方 案 設 計 的 讀 書 會 過 程 中, 我 們 曾 經 針 對 低 自 尊 者 的 行 為 指 標 進 行 討 論 發 現 : 學 生 如 果 出 現 過 與 不 及 之 行 為 表 現, 其 實 都 有 可 能 是 低 自 尊 者 的 表 現 因 此, 像 是 行 為 特 別 退 縮 或 是 過 度 地 自 大 皆 是 屬 於 低 自 尊 的 特 質 個 人 認 為 退 縮 型 的 學 生 當 其 遭 遇 到 受 威 脅 的 情 境 時, 被 害 者 特 質 就 容 易 展 現 出 來, 會 以 弱 小 的 姿 態 唯 唯 諾 諾 的 方 式 應 付 別 人 的 各 項 要 求, 就 算 是 飽 受 委 屈 也 不 敢 說 聲 237

241 不, 或 是 加 以 拒 絕, 因 此 也 就 一 直 受 到 欺 負 而 另 外 一 種 生 存 之 道, 則 是 以 加 入 欺 負 者 的 陣 容, 來 博 取 他 人 的 好 感, 或 是 說 以 此 獲 得 屏 障 找 到 靠 山, 以 防 他 人 欺 負 他 因 此, 除 了 觀 察 特 別 退 縮 型 的 成 員 之 外, 太 過 於 激 進 的 行 為 表 現, 都 是 我 在 團 體 進 行 時 特 別 留 意 的 重 點 5. 不 敢 反 抗 逆 來 順 受 息 事 寧 人 的 消 極 態 度 而 某 些 成 員 也 會 因 為 體 型 較 瘦 小, 覺 得 別 人 對 他 的 種 種 欺 侮, 是 來 自 於 外 形 上 的 瘦 弱, 面 對 他 人 不 合 理 的 要 求, 也 總 是 採 取 忍 耐 的 方 式 面 對 或 是 自 我 安 慰 認 為 只 要 自 己 能 夠 長 得 高 大 魁 梧, 就 能 抵 抗 別 人 的 侵 犯, 因 此 總 是 以 逆 來 順 受 的 態 度 接 受 現 況, 但 從 來 不 會 想 到 採 取 一 些 策 略 因 應 像 是 香 蕉 總 是 以 忍 耐 的 方 式, 面 對 別 人 經 常 對 他 欺 負 的 局 面, 並 企 圖 以 這 種 特 質 獲 得 同 儕 的 友 誼 而 西 瓜 雖 然 在 聽 到 香 蕉 受 到 欺 負 的 情 形 時, 會 給 予 建 議, 但 是 實 際 上, 他 一 樣 是 屬 於 說 的 到, 但 卻 做 不 到 的 類 型 西 瓜 : 香 蕉, 我 覺 得 如 果 別 人 打 你, 你 就 打 回 去 嘛! 如 果 他 們 都 叫 你 去 幫 他 們 買 東 西, 那 你 就 不 要 理 他 們 就 好 了! 芭 樂 : 可 是, 我 也 常 常 看 到 你 在 幫 你 們 班 上 的 同 學 跑 腿 西 瓜 : 哪 有? 草 莓 : 哪 沒 有 你 每 天 還 不 是 都 要 幫 他 們 買 早 餐 和 飲 料 西 瓜 :( 沉 默 不 語 )( 影 記 1216) 雖 然 我 曾 針 對 成 員 提 到 在 生 活 中 受 到 同 學 欺 侮 的 狀 況, 進 行 過 多 次 的 討 論, 也 提 供 許 多 意 見 給 被 欺 負 的 成 員 但 是 成 員 默 默 承 受 的 情 況 一 直 沒 有 改 善 聽 到 成 員 對 於 校 園 發 生 的 勒 索 事 件, 竟 是 以 如 此 消 極 的 方 式 處 理, 而 且 還 能 獲 得 其 他 成 員 的 認 同 我 心 中 是 有 些 著 急 與 擔 心, 並 且 猜 想 是 否 就 是 因 為 他 們 將 經 常 維 持 這 樣 的 心 態, 所 以 才 一 直 受 到 別 人 的 欺 負 所 以 我 一 直 試 圖 要 帶 領 成 員 們 去 察 覺 到 自 己 這 方 面 的 情 形, 不 過 這 些 成 員 似 乎 只 想 停 留 在 最 安 穩 的 狀 態, 不 想 有 任 何 改 變, 以 避 免 遭 遇 到 危 險 6. 悲 觀 宿 命 論 的 想 法 在 第 二 次 團 體 的 時 候, 進 行 最 快 樂 或 是 最 難 過 的 事 活 動 時, 有 幾 位 成 238

242 員 表 示 對 於 目 前 的 生 活 感 到 無 趣, 生 活 當 中 並 沒 有 什 麼 讓 他 覺 得 有 樂 趣 領 導 者 : 芭 樂, 所 有 夥 伴 都 在 寫 了, 那 你 怎 麼 不 寫? 芭 樂 : 我 不 會 寫, 我 不 知 道 要 寫 什 麼, 而 且 我 都 只 有 難 過 的 事 情 領 導 者 : 難 道 每 天 的 生 活, 都 沒 有 發 生 能 夠 使 你 快 樂 起 來 的 事 情? 芭 樂 : 就 是 都 沒 有 ( 影 記 1216) 芭 樂 在 面 對 很 多 事 情 的 時 候, 總 是 以 較 悲 觀 灰 色 的 角 度 來 看 待 他 會 經 常 提 到 生 活 無 樂 趣, 而 且 還 以 宿 命 論 來 看 待 所 以, 與 其 談 論 到 他 希 望 生 活 能 夠 有 何 轉 變 時, 讓 他 的 日 子 會 有 所 改 變 芭 樂 說 : 你 所 說 的 事 情 會 變 得 更 好 的 情 形, 這 永 遠 不 可 能 發 生 的 ( 影 記 1216) 芭 樂 對 人 生 感 到 無 助 與 茫 然, 讓 我 實 在 感 受 不 到 他 的 青 春 氣 息 事 實 上, 我 發 現 有 多 位 成 員 亦 有 類 似 的 狀 況, 他 們 不 太 相 信 會 有 好 事 情 降 臨, 也 不 太 相 信 自 己 擁 有 力 量 能 讓 生 活 變 得 不 同 也 就 是 說, 他 們 看 待 事 物 的 角 度 往 往 從 悲 觀 消 極 面 出 發, 並 且 認 為 一 切 都 是 命 中 注 定 的 7. 對 自 我 整 體 表 現 的 評 價 低 此 外, 從 成 員 言 語 當 中 傳 遞 出 來 的 訊 息, 是 對 自 己 各 方 面 的 表 現, 感 到 不 滿 意 番 茄 : 我 的 功 課 不 好 脾 氣 也 不 好 反 正 我 就 是 很 不 好, 所 以 我 爸 和 我 媽 離 婚, 他 們 都 不 要 我 ( 團 九 心 筆 / 蕃 茄 ) 低 自 尊 的 成 員 通 常 會 在 口 語 上 否 定 自 己, 認 為 自 己 很 不 好, 情 緒 也 比 較 是 處 於 低 落 的 狀 態 此 時, 若 是 週 遭 的 人 又 對 他 言 語 上 的 貶 抑 甚 至 是 嘲 弄 則 更 是 加 深 他 對 自 己 抱 持 比 較 負 面 的 看 法, 認 為 自 己 真 的 是 這 樣 不 好, 於 是 就 更 不 敢 表 現 情 緒 更 加 低 落 如 此 惡 性 循 環, 觀 念 也 就 更 加 根 深 蒂 固 了 成 員 對 自 我 評 價 低 落, 還 有 悲 觀 特 質 的 影 響, 讓 其 產 生 自 己 是 不 可 愛 的, 甚 至 都 是 自 己 不 好, 所 以 不 被 別 人 喜 愛 的 想 法 我 發 現 像 是 蕃 茄 還 有 草 莓, 就 會 對 其 父 母 親 的 離 異, 產 生 錯 誤 的 歸 因, 認 為 都 是 自 己 不 好 才 導 致 239

243 父 母 親 離 婚 而 這 種 想 法, 有 可 能 造 成 其 更 加 否 定 自 我 價 值, 形 成 對 內 攻 擊 的 影 響 所 以, 我 想 協 助 其 去 除 一 些 非 理 性 的 想 法, 或 許 有 助 於 成 員 建 立 更 佳 的 自 我 概 念 8. 經 常 只 接 收 到 負 向 訊 息 與 悲 觀 宿 命 論 的 特 質 類 似 的 狀 況, 就 是 成 員 們 容 易 從 消 極 面 來 看 事 情 同 樣 的 訊 息 進 來, 一 般 的 人 可 能 認 為 沒 有 什 麼, 或 是 以 較 為 正 向 的 方 式 來 解 釋 ; 但 是 低 自 尊 的 人, 接 受 到 的 訊 息 卻 是 認 為 別 人 在 嘲 弄 批 評 他 因 此 總 是 選 擇 性 地 注 意 到 較 為 負 向 的 部 分 我 發 現 團 體 成 員 十 分 在 意 別 人 對 其 評 價, 但 是 同 樣 有 許 多 看 法 進 來, 當 中 包 括 有 讚 美 的 也 有 給 建 議 的, 我 注 意 到 他 們 偏 偏 只 選 擇 性 讀 取 較 為 負 向 的 訊 息 9. 容 易 忽 略 自 己 的 優 點 這 樣 只 接 收 到 負 向 訊 息 的 特 質, 也 容 易 造 成 其 經 常 忽 略 了 自 己 的 優 點 荔 枝 : 我 會 覺 得 很 不 好 意 思, 因 為 我 應 該 沒 有 他 們 寫 得 那 麼 好, 我 媽 經 常 罵 我 粗 心 大 意 ( 音 記 0303) 我 們 的 這 些 成 員 似 乎 不 知 道 該 如 何 因 應 來 自 他 人 的 讚 美 或 許 這 是 因 為 生 活 當 中 缺 乏 類 似 的 經 驗, 也 或 許 是 由 於 缺 乏 信 心, 讓 其 認 為 自 己 並 不 具 有 值 得 讚 許 之 處 所 以 在 團 體 當 中, 類 似 荔 枝 的 情 況 是 經 常 出 現 我 看 到 的 現 象 是 當 別 人 讚 美 他 們 的 時 候, 他 們 不 會 直 接 地 接 受, 反 而 是 將 這 個 部 分 跳 開, 然 後 找 出 自 己 的 缺 點, 以 否 認 自 己 優 點 的 部 分 10. 對 未 來 不 抱 希 望 我 認 為 低 自 尊 成 員 很 需 要 協 助 的 部 分, 是 他 們 對 於 未 來 是 不 抱 有 期 待 的, 所 以 總 是 渾 渾 噩 噩 日 復 一 日 地 度 過 每 一 天 領 導 者 : 你 們 有 沒 有 想 過, 將 來 想 要 做 什 麼 事 情, 像 是 要 從 事 什 麼 工 作 擔 任 什 麼 樣 的 職 務, 或 是 過 什 麼 樣 的 生 活? 番 茄 : 想 都 沒 想 過 蘋 果 : 對 啊! 我 們 都 是 過 一 天 算 一 天 的 ( 影 記 1216) 年 少 的 青 春 歲 月, 該 是 生 命 當 中 最 美 好 最 豐 富 的 時 刻 但 這 群 成 員 對 於 240

244 生 活 的 無 奈 生 命 的 虛 擲, 以 及 面 對 未 來 不 抱 希 望, 以 致 未 採 取 任 何 努 力 的 消 極 態 度, 讓 我 又 發 現 了 他 們 低 自 尊 的 特 徵 三 提 昇 自 尊 的 團 體 歷 程 與 策 略 在 行 動 研 究 的 過 程 當 中, 我 發 現 影 響 成 員 們 所 展 現 出 的 低 自 尊 特 徵 並 進 而 探 究 其 因 素, 我 抱 持 著 信 念, 期 待 藉 由 行 動 的 力 量, 能 夠 為 這 個 系 統 注 入 新 的 生 命 力, 帶 動 整 體 的 運 作, 以 達 成 自 尊 的 架 構 中 安 全 感 愛 與 接 納 隸 屬 感 控 制 感 能 力 感 目 的 感 等 六 大 內 涵 以 下 是 整 理 小 團 體 諮 商 的 歷 程 中, 運 用 團 體 諮 商 的 力 量, 為 提 昇 成 員 自 尊 所 採 取 的 行 動 策 略, 玆 將 與 自 尊 提 昇 對 照 之 架 構 圖 整 理 如 下 : 241

245 目 的 感 鼓 勵 成 員 對 未 來 能 設 定 目 標 鼓 勵 成 員 有 所 突 破 具 有 行 動 力 控 制 感 能 力 感 讓 成 員 學 會 情 緒 覺 察 與 調 適 教 導 社 會 技 巧 利 用 各 種 媒 材, 引 導 成 員 尋 找 正 向 經 驗 讓 成 員 建 立 成 功 的 自 信 心 隸 屬 感 提 昇 自 尊 之 策 略 愛 與 接 納 感 增 加 不 成 敢 員 堅 互 持 動 自 機 己 會 的 發 覺 成 員 特 質, 採 取 不 同 輔 導 想 法 易 受 他 人 技 巧 以 和 悅 態 度 對 待 的 影 響 安 全 感 提 供 接 納 的 環 境 協 助 接 納 優 缺 點 藉 由 共 同 討 論, 建 立 團 體 規 範 公 平 地 對 待 每 位 成 員 圖 1 提 昇 自 尊 之 策 略 圖 1. 藉 由 共 同 討 論, 建 立 團 體 規 範 我 在 第 一 次 團 體 的 行 動 中, 為 了 要 建 立 彼 此 間 的 信 任 與 安 全 感, 因 此 和 成 員 們 共 同 討 論 並 建 立 一 套 屬 於 所 有 成 員 的 規 範, 用 意 是 讓 成 員 體 會 到 被 尊 重 的 感 覺, 認 為 意 見 是 受 到 重 視, 同 時 也 有 共 同 參 與 的 感 覺 然 而 規 範 的 建 立 供 學 生 遵 守 固 然 重 要, 而 如 何 執 行 與 維 護 更 屬 重 要 老 師 對 於 學 生 有 很 大 的 影 響 力, 特 別 是 自 我 發 展 的 部 份 雖 然, 在 校 園 中 處 罰 是 最 常 被 使 用 做 為 規 範 學 生 行 為 的 方 式, 而 且 通 常 可 以 達 到 立 即 的 效 果 但 如 果 學 校 可 以 換 個 角 度 思 考, 將 維 護 規 範 的 方 式 改 以 採 取 鼓 勵 為 主, 以 增 強 學 生 正 向 表 現, 或 是 讓 學 生 感 受 到 自 己 的 獨 特 與 重 要, 使 其 覺 得 自 己 是 受 到 重 視 的 是 很 特 別 的 這 也 是 一 種 學 校 教 育 可 以 實 施 的 方 242

246 式, 何 必 一 定 要 讓 學 生 過 得 戰 戰 兢 兢 又 很 辛 苦? 因 此 我 認 為 : 有 必 要 為 了 少 數 違 規 的 同 學, 讓 多 數 的 同 學 也 一 起 接 受 處 罰 嗎? 為 什 麼 不 反 過 來 讓 少 數 的 同 學, 看 到 多 數 同 學 經 常 因 為 表 現 良 好 而 受 到 褒 揚, 進 而 起 而 傚 优? 教 師 可 以 花 較 多 的 時 間 是 注 意 學 生 的 正 向 行 為, 經 常 給 予 口 頭 讚 美, 誇 獎 他 做 得 不 錯 的 地 方, 除 了 發 自 內 心 的 激 勵 外, 也 可 以 設 計 實 質 的 獎 勵, 藉 此 增 強 學 生 良 好 的 行 為 表 現 ( 省 1210) 2. 公 平 地 對 待 每 位 成 員 為 了 建 立 成 員 的 安 全 感, 公 平 且 一 致 地 執 行 規 則 是 我 把 握 的 原 則 因 此, 我 時 常 在 心 理 提 醒 自 己, 要 讓 成 員 有 一 視 同 仁 被 對 待 感 覺, 絕 不 因 人 而 異 因 此 無 論 是 對 待 成 員 也 好 學 生 也 好, 我 一 定 秉 持 著 公 平 一 致 地 對 待, 因 為 學 生 最 在 意 的 倒 不 是 如 何 被 處 罰 的 問 題, 而 是 有 被 一 視 同 仁 的 感 覺 3. 提 供 開 放 溫 暖 接 納 的 環 境, 讓 成 員 暢 所 欲 言 在 團 體 當 中, 我 經 常 藉 由 機 會 告 訴 成 員, 讓 他 們 知 道 我 的 想 法 : 我 希 望 你 們 來 參 加 團 體, 是 能 夠 放 鬆 心 情 自 在 的 談 所 以, 你 並 不 需 要 隨 時 擔 心 自 己 會 違 反 規 定 我 不 是 為 了 處 罰 大 家, 才 邀 請 大 家 來 參 加 這 個 團 體 的 所 以 你 們 想 到 什 麼 就 說 什 麼 啊! 不 過 最 好 要 能 把 握 一 些 原 則, 像 是 盡 可 能 地 談 你 自 己 不 批 評 別 人 不 涉 及 人 身 攻 擊 ( 團 一 記 1209) 我 的 用 意 就 是 希 望 成 員 們 能 夠 了 解 到 在 這 個 團 體 是 安 全 也 被 允 許 有 多 元 的 看 法, 是 個 能 讓 他 們 在 團 體 裡 面 放 心 地 暢 所 欲 言 的 地 方 我 認 為 隨 著 團 體 的 進 行, 在 他 們 感 受 到 領 導 者 開 放 溫 暖 公 平 的 態 度, 並 且 試 著 去 嘗 試 探 索 熟 悉 這 個 環 境 之 後, 發 現 這 個 環 境 可 讓 他 放 心 自 在 的, 我 想 安 全 感 會 在 無 形 中 逐 步 開 展 4. 協 助 成 員 接 納 自 己 的 優 缺 點 自 尊 心 低 的 學 生, 對 自 己 整 體 的 評 價 可 能 是 不 佳 的 因 此, 他 並 不 會 留 意 自 己 好 的 一 面, 甚 至 把 自 己 的 優 點, 當 成 是 缺 點 看 待, 更 不 用 說 能 發 掘 到 自 己 的 潛 能 所 以, 我 會 希 望 藉 著 團 體, 引 導 出 他 們 的 正 向 經 驗, 讓 他 們 體 會 到 自 己 是 有 能 力 的, 同 時 也 接 收 到 別 人 對 其 有 不 同 以 往 自 己 較 負 面 的 觀 點 或 想 法 取 而 代 之 的, 是 別 人 對 他 的 正 面 看 法 因 此, 在 塑 造 一 個 我 活 動 中, 我 讓 成 員 們 介 紹 自 己, 特 別 引 導 其 留 意 自 己 表 現 不 錯 的 之 處 同 時 也 透 過 回 饋, 讓 他 經 驗 到 其 他 人 對 他 的 讚 美, 讓 其 感 受 到 自 己 看 不 到 的 優 點 同 時 亦 讓 成 員 試 著 去 接 受 自 己 的 不 完 243

247 美, 而 且 不 管 自 己 是 怎 樣, 一 樣 喜 歡 自 己 接 納 自 己 5. 增 加 成 員 互 動 機 會 在 團 體 的 帶 領 過 程 當 中, 我 會 利 用 活 動 設 計 像 是 抽 籤 配 對 或 是 遊 戲 的 方 式, 讓 團 體 中 原 先 不 熟 悉 的 成 員 有 更 多 互 動 的 機 會 用 意 即 是 透 過 座 位 的 安 排, 刻 意 打 破 原 先 的 團 體 以 形 成 更 多 的 情 感 連 結, 讓 原 本 是 固 定 的 人 員 藉 由 這 種 行 動 策 略, 認 識 其 他 的 成 員 除 了 可 以 讓 彼 此 更 為 熟 悉, 增 進 彼 此 間 的 情 感 交 流, 同 時 亦 提 供 他 們 學 習 人 際 互 動 的 技 巧, 以 增 進 彼 此 間 的 隸 屬 感 成 員 亦 在 心 情 筆 記 裡 提 到 調 整 座 位 對 其 意 義 : 葡 萄 : 我 本 來 還 是 要 跟 櫻 桃 坐 在 一 起 的 但 是 因 為 你 幫 我 們 安 排 了 位 置, 所 以 我 今 天 在 團 體 裡 認 識 了 新 朋 友 ( 團 三 心 筆 / 葡 萄 ) 6. 發 覺 成 員 特 質, 採 取 不 同 輔 導 技 巧 雖 然 小 團 體 成 員 只 有 十 位, 但 是 每 個 人 的 特 質 卻 不 盡 相 同, 我 會 盡 量 針 對 成 員 不 同 的 特 質, 在 公 平 的 原 則 採 取 適 合 的 輔 導 策 略 像 荔 枝 是 位 個 性 較 為 害 羞 的 成 員, 在 團 體 裡 面 很 少 發 言, 所 以 我 經 常 以 心 情 筆 記 與 其 溝 通, 並 藉 著 筆 記 鼓 勵 其 於 團 體 裡 勇 敢 表 達 自 己 的 想 法, 有 時 亦 以 自 己 本 身 為 例, 使 用 自 我 揭 露 的 輔 導 技 巧, 讓 其 感 覺 到 也 有 人 和 他 是 一 樣 的, 使 其 察 覺 到 問 題 的 普 遍 性 至 於 芒 果 的 個 性 則 是 較 為 外 向, 喜 歡 受 到 注 意 並 需 要 公 開 讚 揚 我 發 現 他 特 別 在 乎 獎 懲 制 度, 他 經 常 在 團 體 裡 抱 怨 被 老 師 處 罰 的 經 驗, 而 在 我 提 過 要 將 表 現 良 好 的 成 員 記 嘉 獎 後, 他 對 於 團 體 內 的 種 種 活 動, 都 顯 得 躍 躍 欲 試 7. 以 和 悅 的 態 度 對 待 找 到 每 位 成 員 適 合 的 方 式, 並 且 和 悅 的 方 式 對 待, 是 我 一 直 保 持 的 態 度, 因 此 無 論 是 平 日 的 教 學 工 作, 學 生 的 反 應 都 是 他 們 可 以 感 受 到 我 的 善 意 我 發 現 學 生 是 很 敏 覺 的, 他 們 可 以 清 楚 的 分 辨 出 來 教 師 會 如 何 對 待 他 們 所 以, 我 就 從 平 日 開 始 耕 耘, 即 使 是 一 個 小 小 的 微 笑 點 頭 口 頭 上 的 讚 揚 在 重 要 他 人 面 前 公 開 給 予 鼓 勵, 或 者 是 記 嘉 獎 請 吃 點 東 西 等 等 方 式, 都 是 我 經 常 做 的 但 這 些 對 於 學 生 而 言, 都 會 讓 其 覺 得 自 己 是 受 到 重 視 的, 尤 其 是 平 日 經 常 受 到 處 罰 表 現 不 佳 的 學 生 特 別 有 效, 如 能 夠 進 一 步 瞭 解 特 質, 並 視 其 個 別 差 異 給 予 適 當 鼓 勵, 效 果 會 更 佳 因 此 於 團 體 進 行 之 時, 我 持 續 保 持 對 他 們 的 接 納 與 關 懷, 讓 其 經 常 感 覺 到 自 己 是 團 體 的 一 分 子, 從 而 產 生 對 這 個 團 體 的 認 同 及 隸 屬 感 244

248 8. 讓 成 員 學 會 情 緒 的 覺 察 與 調 適 在 團 體 初 期, 我 對 成 員 的 感 覺 是 他 們 不 會 去 照 顧 到 自 己 的 需 求 也 從 來 沒 有 學 會 該 如 何 注 意 自 己 的 感 覺 與 情 緒 至 於 看 待 事 情 的 方 向 經 常 是 只 有 二 分 法, 不 是 全 好 就 是 全 壞 ; 不 是 全 有 就 是 全 無 然 而, 往 往 卻 都 是 屬 於 較 為 消 極 負 向 的, 特 別 是 有 關 於 知 覺 到 個 人 的 評 價 但 我 觀 察 到 這 些 並 不 完 全 是 最 真 實 的 狀 態, 於 是 在 行 動 中, 我 採 取 書 寫 心 情 筆 記 記 錄 每 天 心 情 指 數 使 用 情 緒 小 卡 或 是 教 導 成 員 將 抽 象 的 心 情 藉 由 活 動 化 為 具 象 的 表 達 等 策 略, 都 是 針 對 青 少 年 對 於 團 體 參 與 不 習 慣 的 特 質, 為 了 解 決 這 種 困 局 所 想 出 來 的 策 略 這 些 策 略 即 是 希 望 成 員 們 能 夠 養 成 習 慣 時 時 體 察 自 己 的 狀 態, 多 關 心 自 己 同 時 我 可 透 過 成 員 記 錄 書 寫 與 活 動 的 資 料 中, 拼 湊 出 成 員 們 的 生 活 狀 態, 使 我 能 更 加 了 解 他 們 的 生 活 有 的 時 候, 我 將 之 改 編 為 團 體 討 論 的 素 材, 或 是 作 為 思 考 該 採 取 何 種 更 適 切 的 策 略 幫 助 他 們 提 昇 自 尊 換 言 之, 意 即 從 策 略 中 了 解, 從 了 解 中 想 策 略, 就 是 這 樣 不 斷 循 環 的 過 程, 幫 助 了 成 員 瞭 解 自 己, 也 幫 助 了 領 導 者 瞭 解 成 員 經 由 這 樣 相 互 的 瞭 解, 讓 成 員 學 會 自 我 覺 察, 引 導 其 逐 步 學 會 控 制 自 己 的 情 緒 或 是 行 為 9. 教 導 社 會 技 巧 讓 成 員 經 常 留 意 自 己, 使 得 成 員 之 間 的 話 題 變 多 了, 他 們 也 越 來 越 能 夠 從 自 身 的 例 子 出 發, 並 且 設 身 處 地 彼 此 給 意 見 而 我 們 經 常 談 論 到 的 話 題, 不 外 乎 一 直 圍 繞 在 學 校 家 庭 與 休 閒 活 動 當 中 因 此, 讓 我 從 中 有 個 想 法, 倘 若 要 提 昇 其 自 尊 心, 則 是 應 該 從 上 述 幾 個 方 向 著 手, 如 此 則 應 雖 不 中 亦 不 遠 矣! 我 是 希 望 以 最 自 然 的 方 式, 引 發 成 員 們 說 出 他 們 的 生 活 經 驗, 再 從 中 找 出 足 以 影 響 其 情 緒 的 重 要 事 件, 作 為 團 體 討 論 的 主 題 所 以 當 我 發 現 在 多 次 的 心 情 指 數 及 團 體 的 討 論 裡, 成 員 經 常 出 現 在 生 活 中 被 他 人 欺 負 的 生 活 情 況, 但 他 們 卻 對 採 取 理 所 當 然 的 態 度, 並 以 宿 命 來 看 待 之, 所 以, 我 認 為 教 導 其 具 有 社 會 技 巧 是 迫 切 需 要 的 多 位 學 者 認 為 自 尊 的 教 育 內 容, 可 包 括 學 習 互 動 自 我 接 納 自 我 肯 定 的 技 巧 以 及 社 會 技 巧 ( 吳 怡 欣, 民 88; 李 娟 慧, 民 89; 林 杏 足, 民 90; 周 奕 伶, 民 91) 我 經 由 團 體 的 討 論, 讓 成 員 自 覺 本 身 的 處 境, 也 希 望 讓 這 群 在 生 活 當 中 不 知 所 措 的 低 自 尊 成 員, 能 夠 再 經 由 團 體 裡 的 示 範 演 練 與 分 享, 共 同 走 出 困 難, 學 習 到 如 何 因 應 生 活 當 中 的 不 合 理 要 求 因 此, 我 在 第 八 次 的 團 體 當 中, 技 巧 地 結 合 成 員 在 團 體 裡 提 及 的 狀 況, 及 本 校 學 生 曾 發 生 過 的 事 件, 針 對 其 可 能 遭 遇 到 的 情 245

249 況, 設 計 了 模 擬 情 境, 讓 其 透 過 角 色 扮 演, 並 共 同 討 論 以 研 擬 因 應 策 略 這 樣 的 做 法, 即 是 希 望 成 員 能 改 變 悲 觀 宿 命 的 生 活 態 度, 學 會 控 制 與 安 排 自 己 的 生 活 此 外, 利 用 團 體 的 氣 氛, 也 讓 不 知 如 何 表 達 自 我 或 較 難 與 人 建 立 關 係 的 成 員, 能 夠 逐 步 了 解 自 己, 並 與 他 人 建 立 良 好 的 社 會 互 動 我 認 為 在 團 體 中, 讓 成 員 能 勇 於 嘗 試 並 透 過 其 他 成 員 的 回 饋, 再 做 修 正 熟 悉 及 演 練 可 能 的 作 法, 或 許 能 使 成 員 逐 步 學 會 適 當 的 社 會 互 動 技 巧 10. 利 用 各 種 媒 材, 引 導 成 員 尋 找 正 向 經 驗 在 低 自 尊 成 員 的 特 質 探 討 裡 面, 我 發 現 成 員 經 常 接 收 到 負 向 訊 息, 而 忽 略 到 生 活 週 遭 一 些 美 好 的 事 物 因 此, 我 會 希 望 藉 著 團 體 能 夠 引 導 出 他 們 尋 找 生 活 中 的 正 向 經 驗, 也 就 是 讓 他 們 體 會 到 不 同 以 往 他 對 自 己 較 負 面 的 觀 點 或 是 想 法 的 經 驗 採 取 的 策 略 是 融 入 於 團 體 方 案 中 帶 領 成 員 作 情 緒 的 探 索, 並 引 導 成 員 由 相 互 的 回 饋 與 分 享 中, 體 驗 到 正 向 的 經 驗 哪 怕 只 是 一 點 點 或 是 原 先 根 本 不 以 為 意 的 地 方, 我 都 儘 可 能 地 引 導 成 員 去 發 覺 那 些 經 常 被 自 己 忽 略 掉 的 部 分 因 應 成 員 不 善 於 口 語 表 達 的 特 質, 因 此 在 幫 助 成 員 尋 找 正 向 經 驗 的 時 候, 我 還 是 不 斷 嘗 試 透 過 許 多 的 媒 材, 像 是 寫 心 情 筆 記 繪 畫 情 緒 小 卡 捏 黏 土 肢 體 動 作 等 方 式, 讓 其 充 分 表 達 其 想 法 也 就 是 盡 其 可 能 地 想 各 種 策 略 來 引 導 成 員, 同 時 運 用 這 個 機 會, 讓 成 員 也 發 現 自 己 亦 有 許 多 可 能 11. 讓 成 員 建 立 成 功 的 信 心 讓 成 員 有 能 力 感 相 信 自 己 肯 定 自 己, 使 其 對 未 來 抱 持 著 希 望, 是 我 帶 領 這 個 團 體 一 直 努 力 的 目 標 我 一 直 相 信 每 位 學 生 都 像 是 一 顆 顆 的 鑽 石, 只 是 有 的 是 裸 露 在 陽 光 下, 光 彩 奪 目, 很 容 易 被 發 現 珍 惜 ; 不 過, 大 部 分 的 鑽 石 還 是 需 要 被 挖 掘 修 飾 ; 另 外 有 一 些 的, 則 是 被 深 藏 在 地 底 下, 需 要 更 大 的 功 夫 去 發 掘 加 工 我 們 這 群 低 自 尊 的 成 員, 就 是 需 要 周 遭 的 重 要 他 人 之 協 助, 幫 助 他 逐 漸 綻 放 光 芒 展 現 出 好 的 一 面, 否 則 連 他 也 不 相 信 自 己 是 顆 鑽 石, 他 永 遠 認 為 自 己 只 是 一 顆 小 小 的 不 起 眼 的 石 頭 因 此, 在 過 程 中 我 會 設 計 一 些 可 讓 成 員 完 成 的 任 務, 像 是 讓 他 們 自 行 解 決 問 題 完 成 作 品 雖 然 他 們 通 常 在 接 觸 新 事 物 時 經 常 都 是 會 說 : 我 不 會 我 不 行 但 我 每 次 還 是 會 鼓 勵 他 們 嘗 試 看 看, 並 且 讓 他 們 知 道 我 相 信 他 們 一 定 都 可 以 辦 得 246

250 到, 事 實 也 都 證 明 每 位 成 員 的 確 可 以 完 成 任 務 這 樣 的 過 程, 就 是 要 讓 他 們 體 驗 原 來 自 己 也 可 以 有 所 不 同, 是 具 有 完 成 任 務 的 能 力 我 認 為 這 種 自 我 肯 定 的 力 量, 遠 比 他 人 的 掌 聲 與 肯 定 更 加 深 刻 有 意 義 12. 鼓 勵 成 員 對 未 來 能 設 定 目 標 我 一 路 陪 伴 著 成 員 走 過 這 十 次 團 體 的 歷 程, 過 程 中 我 們 一 同 學 習 成 長, 我 發 現 他 們 的 善 良 可 愛 努 力 與 貼 心 但 是 出 了 這 個 團 體, 彷 彿 又 像 另 一 個 世 界 他 們 在 其 他 人 的 眼 裡, 卻 不 是 可 愛 的, 有 些 甚 至 認 為 他 們 的 所 作 所 為 是 可 惡 的 所 以, 我 不 敢 也 不 能 說, 這 個 團 體 發 揮 什 麼 神 奇 的 功 效, 將 低 自 尊 成 員 變 成 自 信 滿 滿 充 滿 理 想 與 抱 負 的 熱 血 少 年 我 只 是 略 盡 一 位 基 層 教 師 的 棉 薄 之 力, 協 助 成 員 有 機 會 感 受 到, 他 是 可 以 有 其 他 機 會 體 驗 不 同 的 生 活, 或 是 有 能 力 達 成 某 些 目 標 的, 而 這 樣 的 經 驗, 是 他 們 平 日 生 活 中 所 欠 缺 的 在 課 堂 中, 我 常 常 詢 問 學 生 他 們 長 大 以 後 要 做 什 麼? 通 常 學 生 總 是 一 臉 茫 然 地 看 著 我, 然 後 回 答 說 : 不 知 道 或 許 是 他 們 從 來 沒 有 機 會 認 真 去 思 考 自 己 會 做 什 麼 能 做 什 麼, 還 是 想 做 什 麼, 對 於 未 來 也 沒 有 目 標 可 言 所 以, 我 在 團 體 裡 也 加 入 一 些 生 涯 輔 導 的 觀 念, 讓 成 員 試 著 探 索 自 己, 並 訂 出 符 合 個 人 能 力 的 追 尋 目 標 因 此 在 我 們 第 九 次 的 團 體 裡 面, 我 配 合 活 動 以 未 完 成 句 子 方 式 讓 成 員 思 考 自 己 具 有 哪 些 能 力, 以 及 具 備 這 些 能 力, 能 協 助 其 未 來 成 為 怎 樣 的 人 : 如 西 瓜 說 : 因 為 我 很 會 打 電 腦, 我 將 來 想 要 當 網 路 設 計 工 程 師 葡 萄 說 : 因 為 我 很 會 講 話, 我 將 來 想 要 當 老 師 ( 團 九 記 0224) 13. 鼓 勵 成 員 有 所 突 破, 並 具 有 行 動 力 除 了 設 定 目 標, 我 同 時 也 鼓 勵 成 員 採 取 行 動 力, 作 為 對 自 己 能 力 的 驗 證 與 肯 定 雖 然 有 時 候 只 是 來 自 於 一 些 生 活 中 的 小 小 改 變, 但 我 的 想 法 是 成 員 果 真 能 去 實 踐, 就 是 成 長 的 開 始 : 葡 萄 : 我 現 在 可 以 在 班 上 發 表 一 點 點 意 見, 而 且 比 較 不 怕 在 大 家 前 講 話! 芒 果 說 : 我 現 在 不 像 以 前 那 樣 衝 動, 因 為 我 學 會 控 制 脾 氣 的 方 法 所 以, 只 要 生 氣 時, 我 就 先 握 緊 拳 頭 再 放 鬆, 不 會 直 接 起 衝 突 ( 團 十 記 0303) 247

251 藉 著 團 體 諮 商 的 催 化, 我 除 了 讓 成 員 體 驗 並 且 相 信 自 己 有 能 力 的, 並 能 對 未 來 抱 有 希 望 訂 有 目 標, 我 更 希 望 他 們 能 將 在 團 體 裡 的 體 會 化 為 實 際 行 動 哪 怕 這 只 是 一 個 想 法 或 是 一 個 動 作 的 改 變, 只 要 成 員 產 生 動 機, 甚 至 採 取 行 動 實 踐, 我 都 會 盡 量 地 鼓 勵 他 們, 我 的 觀 點 是 與 其 坐 而 言, 不 如 策 動 成 員 起 而 行, 讓 他 們 也 能 夠 接 受 挑 戰, 願 意 發 展 有 意 義 的 目 標 生 活 中, 並 面 對 生 命 中 的 種 種, 哪 怕 結 果 是 失 敗 的, 但 我 想 於 只 要 過 程 中 努 力 去 經 驗 的, 都 是 寶 貴 的 生 命 實 踐 文 獻 當 中 ( 李 弘 善 譯,2000; 孫 允 寬 譯,1996;Reasoner & Dusa, 1991) 也 提 到 類 似 的 觀 點 認 為 這 是 一 種 螺 旋 的 循 環 過 程, 當 學 生 學 會 新 的 技 巧, 熟 練 地 運 用 資 源 達 到 目 標 時, 會 因 而 獲 得 安 全 感 與 認 同 感, 且 更 有 效 率 與 合 群 地 工 作 以 獲 得 更 多 地 隸 屬 感, 建 立 更 高 的 個 人 目 標, 他 們 將 感 得 更 能 掌 控 自 己 的 生 活 及 感 到 更 加 統 整 換 言 之, 讓 成 員 不 同 於 以 往 的 生 活 經 驗, 甚 至 是 願 意 突 破 過 去, 並 具 備 有 行 動 的 能 力, 也 就 是 成 員 對 未 來 具 備 目 的 感 時 刻 的 來 臨! 四 團 體 經 驗 對 成 員 自 尊 的 影 響 在 本 節 所 呈 現 的 對 小 團 體 成 員 的 影 響, 是 依 照 研 究 歷 程 中 所 蒐 集 到 的 資 料 作 分 析, 再 加 入 個 人 主 觀 感 受 所 歸 納 出 的 一 種 結 果 紀 錄, 用 以 追 蹤 團 體 成 員 之 成 長 足 跡, 以 下 是 陳 述 經 歷 團 體 過 後, 發 現 成 員 受 到 影 響 的 部 分 : 1. 出 席 率 良 好 從 12 月 至 次 年 3 月, 長 達 4 個 月 的 時 間, 總 共 進 行 的 10 次 的 小 團 體 諮 商 活 動, 十 位 團 體 的 成 員, 總 共 有 8 位 成 員 出 席 率 百 分 之 百, 缺 席 的 2 位 成 員 都 只 有 一 次 有 原 因 的 缺 席 紀 錄 整 體 而 言, 成 員 的 出 席 情 形 都 非 常 良 好 我 認 為 若 是 要 能 夠 發 揮 學 校 教 育 的 功 能, 最 起 碼 也 要 讓 學 生 能 夠 有 意 願 每 天 到 校 相 同 的, 我 之 所 以 將 出 席 率 放 置 於 成 員 成 長 的 第 一 位, 則 是 因 為 我 看 重 它 代 表 的 意 義 我 認 為 再 好 的 輔 導 策 略, 即 使 預 期 可 以 產 生 很 大 的 效 益, 但 若 要 沒 人 參 與 也 是 枉 然 學 生 出 缺 席 對 我 的 意 義 是 : 學 生 開 始 產 生 偏 差 行 為, 很 明 顯 的 指 標 是 從 缺 曠 課 開 始 所 以, 一 旦 開 始 有 這 樣 的 現 象, 那 麼 老 師 就 應 該 要 特 別 留 意, 關 心 他 的 近 況 於 必 要 時 採 取 一 些 措 施, 我 想 事 先 做 好 預 防 工 作, 總 比 等 到 學 生 中 輟 了 才 來 協 尋 採 取 很 多 輔 導 策 略 來 得 有 效 ( 討 1209) 248

252 我 的 團 體 成 員 都 是 來 自 本 校 一 年 級 的 學 生, 基 本 上 比 較 少 有 缺 曠 課 的 情 形 但 是, 從 櫻 桃 的 心 情 筆 記 裡, 我 發 現 他 已 經 出 現 了 想 要 蹺 課 的 想 法 : 我 星 期 一 本 來 不 想 來 學 校 的, 結 果 想 到 下 午 還 有 小 團 體, 我 覺 得 這 裡 的 老 師 同 學 也 很 好 在 這 裡 很 快 樂, 我 就 還 是 留 下 來 了 ( 團 七 心 筆 / 櫻 桃 ) 或 許 成 員 是 因 為 喜 歡 參 加 小 團 體, 而 選 擇 不 蹺 課, 但 這 是 不 是 也 代 表 有 可 能 因 為 他 不 喜 歡 某 些 課 程 老 師 或 是 同 學, 而 選 擇 蹺 課 對 於 櫻 桃 的 留 言, 我 在 心 情 筆 記 上 給 予 回 應, 並 利 用 時 間 與 之 溝 通 但 這 也 引 發 我 去 思 考 這 個 問 題 : 到 底 學 生 不 來 上 課 是 他 個 人 造 成 的, 還 是 學 校 環 境 所 導 致 的 呢? 因 此, 成 員 出 席 率 高, 固 然 值 得 欣 喜, 這 表 示 他 們 是 在 意 這 個 團 體, 也 是 他 們 表 現 良 好 之 處, 但 是 出 了 團 體 之 外 呢? 有 什 麼 更 好 的 教 育 政 策, 也 能 幫 助 學 生 人 人 愛 上 學 喜 歡 到 學 校 學 習 成 長, 或 許 是 值 得 教 育 工 作 者 研 商 的 議 題 2. 能 夠 遵 守 團 體 規 範 我 們 共 同 訂 定 的 規 範 有 : 要 保 密, 所 以 團 體 內 發 生 的 事 情 不 說 出 去 要 準 時 參 加 不 缺 席 不 要 批 評 別 人 的 話, 要 專 心 聽 別 人 講 話 主 動 參 與 要 團 結 共 同 維 護 環 境 的 整 潔 至 於 違 反 以 上 規 定 者, 則 接 受 團 體 的 處 罰 ; 如 能 遵 守 者, 則 記 嘉 獎 乙 次, 以 玆 獎 勵 無 可 避 免 的, 成 員 還 是 會 發 生 違 反 規 範 的 情 事 在 團 體 的 初 期, 是 由 我 擔 任 維 護 規 範 的 執 行 者 所 以, 當 有 成 員 違 反 規 定 時, 大 多 數 的 情 形, 由 我 於 團 體 主 動 提 出 討 論, 或 是 作 出 仲 裁 但 在 團 體 的 中 期, 就 演 變 為 由 成 員 自 然 地 擔 負 起 這 個 任 務 像 是 在 第 四 次 團 體, 雖 然 是 由 我 開 口 提 出, 該 如 何 執 行 蘋 果 第 三 次 團 體 缺 席 的 情 形, 但 後 續 的 處 理, 就 是 由 成 員 討 論 所 決 定 的 我 在 之 前 的 討 論 曾 經 提 過 成 員 對 於 團 體 規 範 的 訂 定, 不 僅 讓 他 們 從 中 獲 得 安 全 感, 也 培 養 起 他 們 的 榮 譽 感 及 責 任 心 至 於 團 體 規 範 的 維 持, 則 是 展 現 出 他 們 是 有 能 力 能 夠 處 理 事 情 而 且 在 最 後 的 幾 次 團 體 裡 面, 我 會 發 現 這 個 團 體 已 經 不 需 要 再 特 別 訂 定 團 體 規 範, 成 員 已 到 達 自 律 的 地 步, 大 家 能 自 動 自 發 地, 依 照 著 團 體 的 程 序 運 作 249

253 3. 願 意 利 用 各 種 方 式 表 達 意 見 針 對 成 員 們 普 遍 不 擅 於 口 語 表 達 的 特 質, 我 提 供 了 許 多 的 方 式, 像 是 心 情 筆 記 跨 步 活 動 捏 紙 黏 土 角 色 扮 演 等 方 式 作 為 媒 介 而 他 們 也 都 能 根 據 自 己 的 特 質 選 擇 表 達 自 己 的 意 見 像 是 荔 枝 在 團 體 裡 面 是 很 少 發 言 的, 但 是 他 能 在 心 情 筆 記 的 文 字 世 界 裡, 盡 情 地 侃 侃 而 談, 葡 萄 也 是 屬 於 這 種 類 型 而 芭 樂 和 蘋 果, 喜 歡 用 圖 示, 他 們 喜 歡 用 圖 畫 來 表 達 個 人 的 意 見 不 過, 芒 果 就 不 喜 歡 用 這 種 方 式, 他 比 較 喜 歡 直 接 以 言 語 表 達 從 他 在 第 十 次 團 體 結 束 後 的 回 饋 單 之 建 議, 就 可 以 看 出 來 : 芒 果 : 可 不 可 以 不 要 寫 心 情 筆 記? 我 覺 得 很 難 寫 不 知 道 怎 麼 寫 ( 音 記 0303) 不 管 他 們 的 回 饋 是 正 面 的 還 是 負 面 的, 至 少 他 們 能 透 過 各 種 管 道 告 訴 別 人 自 己 要 什 麼 不 要 什 麼 勇 於 表 達 自 己 的 需 求, 我 認 為 這 對 低 自 尊 者 就 是 很 不 簡 單 的 一 件 事 情, 特 別 是 他 們 能 夠 在 認 為 的 權 威 人 士 面 前, 表 達 出 個 人 的 意 願 此 外, 除 了 個 人 的 特 質, 我 還 發 現 成 員 還 會 視 問 題 的 內 容, 決 定 要 如 何 表 達 像 是 比 較 屬 於 自 己 隱 私 的 部 分, 如 家 庭 困 擾 個 人 的 缺 點, 多 數 成 員 會 選 擇 在 心 情 筆 記 裡 面 表 露, 而 不 敢 直 接 現 身 於 團 體 當 中 無 論 是 因 著 個 人 的 喜 好, 還 是 顧 及 到 隱 私 上 的 考 量, 就 我 的 想 法, 我 認 為 至 少 在 這 個 團 體 提 供 了 一 些 管 道, 讓 他 們 有 機 會 去 說 自 己 嘗 試 用 各 種 方 式 去 表 達 自 己 的 想 法, 如 果 就 此 養 成 習 慣, 使 其 願 意 嘗 試 能 夠 自 在 的 分 享 經 驗 和 想 法 並 能 以 接 納 包 容 的 心 胸 尊 重 他 人 不 同 的 意 見 和 看 法, 這 種 勇 於 表 達 自 我 需 要, 我 想 就 是 成 員 的 成 長 與 進 步, 也 可 謂 是 自 尊 提 昇 的 表 現 吧! 4. 互 動 增 加, 願 意 為 團 體 付 出 我 們 的 團 體 成 員, 除 了 少 數 幾 位 是 任 教 班 級 的 學 生, 有 幾 面 之 緣 外 其 餘 的 成 員 都 是 在 說 明 會 的 時 候 才 初 次 見 面 的 就 我 剛 開 始 的 印 象 當 中, 他 們 在 肢 體 的 動 作 表 現 上 是 略 顯 僵 硬 畏 縮 的, 至 於 口 語 的 表 達 也 是 不 很 流 暢 的, 我 也 看 不 到 任 何 成 員 會 主 動 與 人 打 招 呼 但 在 團 體 中 期 他 們 已 能 和 其 他 成 員 表 達 善 意 和 關 懷 同 時, 我 發 現 成 員 亦 會 開 始 幫 助 他 人, 而 且 是 越 來 越 主 動 像 是 他 們 在 第 三 次 團 體 之 後, 每 次 要 來 參 加 團 體 時, 會 順 道 邀 請 附 近 班 級 的 成 員 一 同 前 來 參 與 250

254 5. 學 會 表 達 愛 與 關 懷 成 員 不 但 互 動 的 機 會 增 多 願 意 為 團 體 付 出 心 力, 也 會 主 動 詢 問 與 關 心 每 位 成 員 的 狀 況, 像 是 在 第 八 次 團 體 開 始 時, 成 員 發 現 我 的 手 指 頭 受 傷 包 紮 了, 成 員 們 主 動 向 我 表 示 關 心 : 草 莓 : 老 師, 你 的 手 怎 麼 了? 蘋 果 : 會 不 會 影 響 你 肚 子 裡 的 小 寶 寶?( 音 記 0217) 天 氣 轉 涼 了, 也 有 成 員 會 提 醒 我 : 葡 萄 : 老 師, 你 的 身 體 要 多 注 意 哦! 最 近 天 氣 比 較 冷 要 多 穿 幾 件 衣 服 哦!( 團 七 心 筆 0217/ 葡 萄 ) 我 也 看 到 成 員 間 亦 會 彼 此 關 心 : 荔 枝 : 櫻 桃, 你 今 天 看 起 來 臉 臭 臭 的, 是 不 是 被 誰 欺 負 了? 櫻 桃 : 不 是 啦! 是 因 為 今 天 功 課 沒 交, 被 老 師 唸 了 一 頓 ( 音 記 0113) 從 原 先 的 沉 默 不 語, 到 現 在 會 相 互 主 動 關 心, 以 及 互 動 的 增 加 我 發 現 這 群 成 員 在 人 際 互 動 上 的 改 變 但 是 這 樣 的 改 變, 卻 僅 限 於 在 團 體 裡 面, 這 是 讓 我 有 些 擔 心 的 地 方 像 是 在 第 十 次 團 體, 我 請 成 員 們 說 出 對 於 團 體 即 將 結 束 的 感 言, 草 莓 說 : 我 沒 有 什 麼 朋 友, 也 沒 有 機 會 和 別 人 一 起 聊 天, 團 體 如 果 結 束 了, 我 可 能 會 更 沒 伴, 也 不 知 道 要 跟 講 我 的 困 擾 我 希 望 團 體 能 夠 繼 續 下 去 ( 音 記 0303) 透 過 彼 此 的 關 懷 彼 此 問 題 解 決 與 情 感 上 的 交 流 回 饋, 我 想 彼 此 間 都 可 以 感 受 到 這 股 相 互 支 持 的 力 量 但 是 我 更 希 望 他 們 在 團 體 裡 面 的 成 長, 能 夠 帶 到 團 體 外 面 且 一 直 持 續 下 去, 只 是 離 理 想 似 乎 還 有 些 許 的 距 離 6. 學 會 檢 視 自 己 的 情 緒 狀 態 在 團 體 裡 面, 我 時 常 和 成 員 們 強 調, 要 了 解 自 己 情 緒 狀 態, 或 是 表 達 自 己 的 感 受, 增 進 相 互 之 間 的 瞭 解 因 此 我 經 常 提 供 多 種 方 式, 教 導 他 們 該 如 何 檢 視 自 己 的 狀 態 我 在 相 關 的 資 料 裡 面, 也 找 到 成 員 這 方 面 的 回 饋 : 櫻 桃 : 寫 了 心 情 筆 記, 覺 得 比 較 了 解 自 己! 因 為 參 加 這 個 小 團 體, 老 師 你 讓 我 們 練 習 寫 心 情 筆 記 我 覺 得 好 像 每 天 可 以 有 傾 吐 心 情 的 對 251

255 象, 而 且 也 很 有 用, 我 比 較 知 道 自 己 為 什 麼 會 高 興 難 過 幫 助 我 知 道 我 在 做 什 麼, 比 較 有 方 向!( 團 十 心 筆 / 櫻 桃 ) 或 許 成 員 所 會 的 字 彙 有 限, 也 或 許 他 們 的 生 活 經 驗 中, 還 沒 有 經 歷 過 太 多 的 情 緒 變 化, 我 觀 察 到 他 們 用 來 描 述 情 緒 的 形 容 詞 實 在 是 有 限, 有 些 是 選 擇 以 好 或 不 好, 有 些 則 選 擇 以 數 字 來 表 示 但 無 論 採 取 何 種 方 式 來 記 錄 與 檢 視 自 己 的 狀 態, 我 最 終 的 目 的, 都 是 想 要 讓 他 們 藉 由 記 錄 自 己 的 狀 態, 然 後 去 察 覺 到 只 要 自 己 做 些 變 化 或 是 努 力, 生 活 是 可 以 有 些 不 同 的, 並 不 會 一 成 不 變 7. 產 生 改 變 的 動 機 草 莓 一 直 很 在 意 父 母 親 的 離 異, 甚 至 還 將 原 因 歸 咎 於 自 己 的 錯 誤 然 而, 只 會 在 與 我 溝 通 的 心 情 筆 記 裡 面 透 露 出 來 的 這 方 面 的 困 擾, 即 使 他 幾 乎 在 每 週 的 心 情 筆 記 裡 面 都 跟 我 抱 怨 他 的 家 庭, 但 僅 限 於 情 緒 上 的 發 洩, 他 不 認 為 自 己 可 以 改 善 這 個 情 況, 他 也 從 來 不 想 再 尋 求 其 他 的 資 源 但 在 第 九 次 團 體 時, 他 竟 然 主 動 提 出 他 這 方 面 的 困 擾, 希 望 大 家 能 夠 給 他 一 些 建 議 對 於 他 的 這 個 突 然 的 舉 動, 我 選 擇 在 那 次 團 體 結 束 後 的 心 情 筆 記 裡 面 詢 問 他 : 我 寫 道 : 草 莓, 我 很 好 奇 到 底 是 什 麼 樣 的 原 因, 促 成 你 今 天 主 動 於 團 體 裡 面 吐 露 出 你 家 庭 方 面 的 困 擾? 我 記 得 你 之 前 都 只 有 在 筆 記 裡 面 跟 我 提 到, 而 且 也 僅 限 於 紓 發 情 緒 而 已 ( 團 九 心 筆 / 我 的 回 應 ) 草 莓 : 我 在 團 體 裡 面 知 道 蕃 茄 香 蕉 的 爸 媽 也 離 婚 了 可 是 他 們 好 像 也 都 還 是 很 快 樂 的 樣 子, 我 想 要 知 道 他 們 是 怎 麼 做 到 的 ( 團 十 心 筆 / 草 莓 ) 還 有, 西 瓜 的 改 變 也 是 讓 我 感 到 很 驚 訝 在 團 體 裡 面, 我 曾 經 對 於 西 瓜 受 到 別 人 欺 負, 還 視 為 理 所 當 然 的 態 度 感 到 匪 夷 所 思, 卻 又 束 手 無 策 不 過, 在 多 次 的 團 體 討 論 與 檢 視 現 況 的 練 習 後, 我 也 發 現 他 開 始 出 現 想 要 改 變 現 狀 有 所 不 同 的 想 法 從 草 莓 與 西 瓜 的 行 為 與 言 語 的 改 變, 我 發 現 他 們 開 始 有 著 希 望 日 子 有 所 不 同 的 想 法 或 許 對 他 而 言, 光 是 要 有 所 改 變 的 念 頭, 就 需 要 鼓 起 很 大 的 勇 氣 因 此, 哪 怕 只 是 想 想 而 已, 我 都 認 為 這 已 經 是 很 大 的 進 步 更 何 況, 草 莓, 還 願 意 在 團 體 裡 面 冒 險, 選 擇 說 出 自 己 的 秘 密, 並 希 望 藉 由 團 體 共 同 討 論 的 方 式, 協 助 其 改 變 現 狀 我 想 或 許 是 因 為 團 體 提 供 了 了 解 與 支 持 的 氣 氛, 使 其 獲 得 了 一 種 歸 屬 感, 促 使 其 願 意 去 探 索 自 己 的 問 題 252

256 雖 然, 在 團 體 結 束 的 時 候, 我 還 是 期 望 成 員 能 夠 有 所 不 同 有 所 成 長, 特 別 是 能 夠 提 升 其 自 尊, 使 其 具 有 高 自 尊 的 特 徵 所 以, 我 在 過 程 中 即 經 常 鼓 勵 他 們 能 夠 在 想 法 或 是 行 動 上 有 所 突 破, 但 我 想 這 也 應 該 要 在 合 理 範 圍 之 內 影 響 一 個 人 自 尊 發 展 的 內 在 及 外 在 的 影 響 因 素 實 在 是 錯 綜 複 雜, 應 該 不 是 這 十 次 團 體 就 能 產 生 如 魔 術 般 的 力 量, 讓 成 員 其 由 參 加 團 體 前 的 低 自 尊 於 參 加 團 體 過 後 就 立 刻 脫 胎 換 骨 成 為 高 自 尊 的 人 陳 麗 娟 ( 民 86) 認 為 團 體 諮 商 需 注 意 個 別 成 員 的 目 標, 使 成 員 在 團 體 中 的 思 想 感 覺 與 行 為 能 有 所 發 展 因 此, 我 看 重 的 是 學 校 團 體 諮 商 到 底 能 對 成 員 提 供 什 麼 服 務? 從 成 員 的 回 饋 裡, 我 覺 得 這 個 小 團 體, 提 供 了 這 群 低 自 尊 的 成 員, 一 個 安 全 溫 暖 的 環 境, 讓 其 感 受 到 被 人 關 注 喜 愛 的 感 覺, 所 以 大 家 都 非 常 在 意 與 珍 惜 這 個 團 體 在 此 團 體 裡 面, 也 讓 成 員 學 會 記 錄 與 檢 視 自 己 的 情 緒 狀 況 學 會 體 察 自 己 的 狀 態, 或 者 能 從 不 同 的 角 度 思 考 問 題, 同 時 亦 有 機 會 去 聆 聽 到 同 儕 的 生 活, 並 且 試 圖 從 過 程 中 發 掘 自 信 心 以 及 相 信 自 己 是 有 能 力 的 我 最 感 動 的 是 這 個 團 體 的 每 位 成 員 用 心 與 投 入 的 程 度, 讓 彼 此 間 互 動 良 好, 能 夠 相 互 關 懷 回 饋 與 分 享, 並 產 生 成 長 動 機, 甚 至 有 些 願 意 在 團 體 裡 面 冒 險 倘 若, 這 個 團 體 讓 他 們 有 些 感 動 能 提 供 今 後 他 們 在 生 活 上 思 維 的 指 引 培 養 一 些 帶 著 走 的 能 力, 甚 至 是 有 助 於 自 尊 的 提 昇, 這 就 是 屬 於 大 家 的 成 長 肆 結 論 與 建 議 一 結 論 依 據 上 述 行 動 歷 程, 研 究 結 果 分 為 以 下 三 部 份 進 行 討 論 : 首 先 是 由 理 論 到 實 務 場 域 的 排 除 萬 難, 自 實 踐 到 反 思 以 統 整 理 論 研 究 者 以 在 國 中 推 動 小 團 體 諮 商 的 行 動 歷 程, 檢 視 帶 領 團 體 的 理 論 概 念 和 實 務 運 作 間 的 異 同, 以 形 成 實 務 工 作 者 帶 領 國 中 諮 商 團 體 的 在 地 知 識 此 部 份 包 括 : 領 導 者 自 我 檢 視 與 個 人 信 念 對 團 體 的 影 響 如 何 在 國 中 展 開 團 體 事 前 的 準 備 工 作 如 何 篩 選 團 體 成 員 及 進 行 行 前 說 會 領 導 者 溫 暖 真 誠 一 致 態 度 的 助 益 性 其 次, 透 過 社 會 互 動 形 塑 學 生 負 向 的 自 我 評 價 整 理 分 析 團 體 成 員 的 自 我 描 述, 來 自 於 家 庭 學 校 與 社 會 因 素 的 交 互 影 響 下, 國 中 低 自 尊 學 生 的 特 徵 分 別 為 :1. 保 守 不 敢 嘗 試 新 事 物 2 普 遍 對 自 己 外 表 不 滿 意 3. 不 敢 堅 持 自 己 的 想 法, 253

257 易 受 他 人 的 影 響 4. 過 與 不 及 的 行 為 表 現 5. 不 敢 反 抗 逆 來 順 受 息 事 寧 人 的 消 極 態 度 6. 悲 觀 宿 命 論 的 想 法 7. 悲 觀 宿 命 論 的 想 法 8. 經 常 只 接 收 到 負 向 訊 息 9. 容 易 忽 略 自 己 的 優 點 10. 對 未 來 不 抱 希 望 最 後 則 是 提 昇 自 尊 的 團 體 歷 程 與 策 略 分 析 團 體 歷 程 中 領 導 者 使 用 策 略 及 成 員 的 互 動, 歸 納 六 大 向 度 的 目 標 及 策 略 :1. 藉 由 共 同 討 論, 建 立 團 體 規 範 以 及 公 平 地 對 待 每 位 成 員, 以 建 立 成 員 的 安 全 感 ;2. 提 供 開 放 溫 暖 接 納 的 環 境, 讓 成 員 暢 所 欲 言 協 助 成 員 接 納 自 己 的 優 缺 點, 讓 成 員 感 受 到 愛 與 接 納 感 ;3. 藉 著 調 整 座 位 安 排, 增 加 成 員 互 動 的 機 會 盡 量 發 覺 每 位 成 員 的 特 質, 以 及 採 取 不 同 的 輔 導 技 巧 並 以 和 悅 的 態 度 對 待 每 位 成 員, 讓 其 從 中 產 生 隸 屬 感 ;4. 讓 成 員 學 會 對 於 情 緒 的 覺 察 與 調 適 教 導 社 會 技 巧, 使 其 發 覺 自 己 具 備 控 制 感 ;5. 利 用 各 種 媒 材, 引 導 成 員 尋 找 正 向 經 驗 讓 成 員 建 立 成 功 的 信 心 與 能 力 感 ;6. 最 後 則 是 鼓 勵 成 員 對 未 來 能 設 定 目 標 有 所 突 破 有 行 動 力, 使 其 具 有 目 的 感 經 過 整 個 研 究 歷 程, 讓 研 究 者 從 工 作 場 域 當 中 發 現 目 前 國 中 生 所 呈 現 出 的 低 自 尊 特 徵 及 其 在 大 環 境 中 遭 遇 到 家 庭 學 校 與 社 會 層 面 交 互 影 響 所 產 生 之 困 境, 透 過 行 動 研 究 過 程 中 不 斷 與 協 同 行 動 研 究 者 共 同 討 論 思 考 反 省 之 方 式, 不 斷 調 整 自 己 的 行 動 策 略, 同 時 並 應 用 多 元 的 方 式 來 評 估 行 動 執 行 的 效 果 更 在 當 中 反 思 自 己 在 這 個 團 體 的 角 色, 發 現 個 人 過 去 經 驗 焦 慮 與 壓 力 在 無 形 中 干 擾 了 團 體, 也 發 現 自 己 指 導 與 教 育 性 較 強 的 一 面, 雖 然 這 樣 自 我 剖 析 的 過 程, 是 很 真 實 的, 但 實 際 上 是 有 些 殘 酷, 讓 一 向 自 負 的 我, 在 發 現 自 己 的 缺 點 時 有 點 難 受 但 也 是 這 樣 的 經 驗, 讓 我 知 道 自 己 的 限 制, 也 發 現 到 研 究 對 自 己 的 影 響 此 研 究 曾 經 讓 我 懷 疑 過 自 己 的 能 力 也 讓 我 學 著 省 思 更 讓 我 自 己 有 勇 氣 挑 戰 自 己 並 激 發 個 人 潛 力, 並 認 可 自 己 的 成 長 就 在 行 動 研 究 中 循 環 式 的 建 構 省 思 與 再 建 構 的 歷 程, 以 及 在 面 對 實 際 小 團 體 諮 商 現 場 的 變 化 性 具 備 彈 性, 使 我 有 更 大 的 發 揮 空 間, 能 夠 在 工 作 場 域 中 結 合 理 論 與 實 務 從 事 研 究, 帶 給 我 的 是 自 身 的 成 長 與 轉 變, 以 及 專 業 能 力 的 提 昇 254

258 二 建 議 最 後 根 據 研 究 發 現 研 究 者 提 出 反 思 及 相 關 建 議 以 供 輔 導 諮 商 相 關 工 作 之 參 考 1. 配 合 成 員 的 特 質 青 少 年 團 體 諮 商 的 確 有 其 不 同 於 成 人 團 體 的 地 方, 特 別 是 低 自 尊 的 成 員, 因 此 在 帶 領 之 時 需 要 更 多 的 耐 心 瞭 解 與 體 力, 而 活 動 的 進 行 方 式 尚 需 考 量 其 特 質, 設 計 符 合 需 求 的 時 間 情 境 因 此, 在 方 案 設 計 上 我 建 議 領 導 者 要 有 些 變 化, 把 握 由 動 態 而 靜 態 由 外 在 而 內 在, 以 及 由 具 體 而 抽 象 的 原 則, 使 其 不 至 感 到 不 耐 或 厭 煩 並 且 在 其 進 入 團 體 時, 可 注 意 觀 察 成 員 有 何 共 同 特 性 及 個 別 差 異, 於 必 要 時 將 團 體 方 案 或 進 行 方 式 做 些 調 整 或 是 藉 著 利 用 一 些 表 達 性 媒 材, 作 為 彼 此 間 溝 通 的 媒 介 2. 事 先 的 規 劃 與 設 計 為 了 掌 握 整 個 團 體 的 目 標, 我 還 是 認 為 團 體 領 導 者 應 該 要 事 先 規 劃 團 體 的 大 目 標 和 每 次 團 體 分 別 想 達 成 之 小 團 體 目 標, 以 及 可 配 合 之 相 關 團 體 方 案, 並 預 留 彈 性 時 間 瞭 解 成 員 們 的 狀 況 或 需 求, 甚 至 可 以 將 主 控 權 交 由 成 員 討 論 他 們 想 要 進 行 的 方 式 和 內 容, 團 體 領 導 者 可 以 退 居 其 次 做 觀 察 或 是 只 是 引 導 的 工 作 此 外, 亦 不 要 忽 略 事 前 準 備 工 作 的 重 要 性, 像 是 與 學 校 行 政 單 位 的 協 調, 決 定 主 題 招 募 方 式 成 員 的 篩 選 團 體 的 大 小, 以 及 妥 善 的 規 畫 時 間 次 數 場 地, 這 些 都 會 關 係 著 整 個 團 體 的 命 運 3. 設 有 協 同 行 動 研 究 者 由 此 次 行 動 研 究 的 經 驗, 我 十 分 肯 定 協 同 行 動 研 究 者 的 功 能, 所 以 我 也 會 建 議 在 每 次 團 體 結 束 後 要 與 協 同 行 動 研 究 者 進 行 對 話, 與 其 分 享 帶 領 團 體 時 的 觀 察 情 緒 感 受 與 想 法, 或 是 評 估 團 體 方 案, 作 為 改 進 自 己 專 業 能 力 及 方 案 修 正 之 依 據, 使 下 次 團 體 的 進 行 更 臻 完 善, 或 是 藉 以 突 破 個 人 的 瓶 頸, 同 時 並 構 想 出 更 好 的 行 動 策 略 4. 進 行 自 尊 小 團 體 諮 商 讓 教 師 具 備 自 尊 相 關 知 能 是 輔 導 工 作 的 初 級 預 防, 至 於 二 級 預 防 可 交 由 輔 導 室 具 有 專 業 訓 練 的 輔 導 人 員 進 行, 考 量 學 校 輔 導 教 師 負 擔 的 工 作 太 重, 為 了 減 輕 教 師 的 負 擔, 並 善 用 青 少 年 同 儕 的 影 響 力, 我 建 議 學 校 輔 導 人 員 可 以 利 用 量 表 還 有 導 255

259 師 觀 察 的 結 果, 篩 選 出 學 校 具 有 低 自 尊 特 徵 的 志 願 學 生, 實 施 小 團 體 諮 商 5. 營 造 良 好 的 學 校 教 育 環 境 提 昇 學 生 自 尊 並 非 一 朝 一 夕 即 能 造 就 成 功 的, 我 建 議 從 最 根 本 的 學 校 教 育 環 境 著 手 傳 統 的 管 教 方 式 太 過 注 重 教 師 的 權 威 學 生 的 紀 律, 而 且 習 慣 以 打 罵 等 體 罰 方 式, 維 護 學 校 的 校 規, 卻 在 無 形 中 傷 害 了 學 生 的 自 尊 或 許 學 校 教 育 可 以 換 個 方 式 來 管 理 學 生, 像 是 多 注 意 學 生 的 正 向 行 為 採 用 讚 美 鼓 勵 的 方 式, 具 體 描 述 學 生 的 良 好 表 現, 使 其 在 潛 移 默 化 愛 的 環 境 中, 培 養 其 榮 譽 心 與 正 向 的 自 我 概 念, 讓 學 生 能 夠 感 到 學 校 是 個 安 全 的 環 境, 從 中 充 分 展 現 自 我 6. 提 供 多 種 學 習 管 道 學 校 不 該 只 著 重 升 學, 而 忽 略 掉 大 多 數 不 具 升 學 傾 向 的 學 生 對 於 這 些 不 愛 唸 書 的 學 生, 我 認 為 更 要 提 供 機 會 讓 其 展 現 才 能, 像 是 技 藝 教 育 的 推 行, 可 幫 助 許 多 學 生 找 到 自 己 的 一 片 天 空, 讓 其 有 機 會 去 探 索 自 己 的 特 質, 或 是 提 供 更 多 實 際 操 作 的 機 會, 使 學 生 能 夠 體 驗 到 自 己 是 可 以 有 所 不 同 的 也 是 有 能 力 的, 進 而 激 起 學 習 的 意 願 讓 學 生 都 有 機 會 體 驗 到 正 向 經 驗 並 具 備 成 功 參 與 社 會 學 習 認 知 改 變 的 策 略 及 行 為 技 巧, 或 許 可 以 協 助 其 發 掘 個 人 的 潛 能 7. 隨 時 養 成 資 料 蒐 集 整 理 與 分 析 的 習 慣 我 認 為 行 動 研 究 最 為 艱 難 的 就 是 在 最 後 研 究 報 告 撰 寫 的 階 段, 如 何 從 大 量 的 資 料 當 中, 蒐 集 到 真 正 有 用 有 代 表 性 的 訊 息, 並 將 之 歸 納, 做 出 正 確 的 詮 釋, 整 理 成 一 份 研 究 報 告, 這 需 要 事 前 的 妥 善 規 劃 與 安 排 所 以, 行 動 研 究 者 在 研 究 進 行 之 時, 要 隨 時 檢 視 自 己 在 做 什 麼 養 成 資 料 蒐 集 整 理 與 分 析 的 習 慣 透 過 省 思 札 記 記 錄 並 反 省 每 一 天 的 生 活, 可 以 協 助 研 究 者 檢 視 內 在 的 心 理 歷 程 和 體 驗 ; 而 有 計 劃 的 善 用 錄 影 錄 音 機 文 具 標 籤 紙 等 設 備 將 文 件 資 料 歸 類 整 理, 或 是 利 用 電 腦 進 行 資 料 儲 存 編 碼 與 歸 類 整 理, 更 是 可 使 研 究 變 得 較 有 效 率 的 最 佳 利 器 256

260 參 考 文 獻 吳 怡 欣 ( 民 88) 青 少 年 自 我 尊 重 模 式 之 驗 證 國 立 台 灣 師 範 大 學 教 育 心 理 與 輔 導 研 究 所 碩 士 論 文, 未 出 版 吳 秀 碧 ( 民 89) 團 體 輔 導 的 理 論 與 實 務 增 訂 版 彰 化 : 品 高 吳 臻 姿 ( 民 92) 從 形 塑 安 全 感 隸 屬 感 的 課 室 氣 氛 到 提 昇 國 中 生 的 自 尊 之 行 動 研 究 國 立 彰 化 師 範 大 學 輔 導 與 諮 商 學 系 碩 士 論 文, 未 出 版 李 娟 慧 ( 民 89) 青 少 年 自 尊 社 會 支 持 與 社 會 適 應 之 相 關 研 究 國 立 彰 化 師 範 大 學 輔 導 與 諮 商 學 系 碩 士 論 文, 未 出 版 周 奕 伶 ( 民 91) 焦 點 解 決 短 期 諮 商 對 低 自 尊 個 案 復 原 力 之 建 構 國 立 彰 化 師 範 大 學 輔 導 與 諮 商 學 系 碩 士 論 文, 未 出 版 房 柏 成 ( 民 92) 國 小 學 習 型 教 師 團 隊 建 立 教 學 檔 案 經 驗 之 研 究 國 立 嘉 義 大 學 國 民 教 育 研 究 所 碩 士 論 文, 未 出 版 林 杏 足 ( 民 86) 諮 商 中 當 事 人 自 尊 改 變 歷 程 之 分 析 研 究 國 立 彰 化 師 範 大 學 輔 導 學 系 博 士 論 文, 未 出 版 林 杏 足 ( 民 90) 台 南 市 九 十 一 年 度 青 少 年 輔 導 計 畫 輔 導 人 員 諮 商 專 業 工 作 坊, 未 出 版 林 杏 足 ( 民 91) 青 少 年 自 尊 促 進 方 案 理 論 基 礎 和 方 案 架 構 初 稿, 未 出 版 徐 春 蓉 ( 民 89) 國 小 學 童 的 自 尊 內 外 控 父 母 管 教 方 式 與 害 羞 關 係 之 研 究 國 立 屏 東 師 範 學 院 教 育 心 理 與 輔 導 研 究 所 碩 士 論 文, 未 出 版 張 玉 玲 ( 民 89) 尋 找 挑 戰 難 題 打 死 不 退 的 學 生 : 國 中 學 生 解 釋 風 格 自 尊 學 業 失 敗 忍 受 力 與 挑 戰 學 業 難 題 行 為 之 研 究 國 立 彰 化 師 範 大 學 輔 導 與 諮 商 學 系 碩 士 論 文, 未 出 版 張 秋 蘭 ( 民 89) 青 少 年 依 附 關 係 自 我 尊 重 與 身 心 健 康 之 相 關 研 究 國 立 台 灣 師 範 大 學 教 育 心 理 與 輔 導 研 究 所 碩 士 論 文, 未 出 版 張 梅 禎 ( 民 89) 中 輟 復 學 生 與 一 般 生 在 生 活 適 應 之 比 較 研 究 中 國 文 化 大 學 生 活 應 用 科 學 研 究 所 碩 士 論 文, 未 出 版 陳 惠 邦 ( 民 87) 教 育 行 動 研 究 台 北 : 師 大 書 苑 陳 怡 君 ( 民 91) 憂 鬱 症 患 者 子 女 之 自 尊 及 其 生 活 適 應 之 分 析 研 究 國 立 高 雄 師 範 大 學 輔 導 研 究 所 碩 士 論 文, 未 出 版 257

261 黃 德 祥 ( 民 83) 青 少 年 發 展 與 輔 導 台 北 : 五 南 黃 麗 萍 ( 民 92) 班 級 隸 屬 感 促 進 方 案 對 國 中 生 之 自 尊 社 交 技 巧 及 班 級 氣 氛 之 影 響 國 立 彰 化 師 範 大 學 輔 導 與 諮 商 學 系 碩 士 論 文, 未 出 版 賈 文 鈴 ( 民 90) 青 少 年 身 體 意 象 與 自 尊 社 會 因 素 關 係 之 研 究 私 立 中 國 文 化 大 學 兒 童 福 利 研 究 所 碩 士 論 文, 未 出 版 謝 麗 紅 ( 民 91) 團 體 諮 商 方 案 設 計 與 實 例 台 北 : 五 南 Branden, N.(1996). The six pillars of self-esteem. 孫 允 寬 譯 自 尊 心 台 北 : 遠 流 Corey, G. (1995).Theory and Practice of Group Counseling. 張 景 然. 吳 芝 儀 譯 團 體 諮 商 的 理 論 與 實 務 台 北 : 遠 流 Reasoner R.W., & Dusa G. S.(1991 ).Buliding self-esteem in secondary schools. California : Cousulting Psychologists press,inc. Ridley, D. S., & Walther, B. (2000). Creating Responsible Learners. 李 弘 善 譯 自 主 的 課 堂 台 北 : 遠 流 258

262 青 少 年 諮 商 歷 程 的 實 踐 與 反 思 專 業 訓 練 與 實 務 場 域 的 對 話 林 杏 足 彰 化 師 範 大 學 輔 導 與 諮 商 學 系 摘 要 基 於 青 少 年 個 案 的 獨 特 性 以 及 與 青 少 年 進 行 諮 商 時 遭 遇 的 困 難 與 挑 戰, 實 際 進 行 青 少 年 諮 商 工 作 的 專 業 工 作 者 亟 需 由 實 踐 中 獲 得 可 以 分 享 的 知 識 因 此 本 研 究 目 的 旨 在 透 過 行 動 研 究 法, 探 究 青 少 年 諮 商 的 實 務 歷 程, 並 透 過 專 業 實 踐 歷 程 反 思 諮 商 師 教 育 訓 練 在 青 少 年 諮 商 上 的 訓 練 研 究 者 以 中 部 某 國 中 為 行 動 場 域, 固 定 每 週 一 次 3 小 時 方 式 駐 校 進 行 青 少 年 諮 商 及 相 關 活 動, 為 期 六 個 月 行 動 過 程 的 研 究 參 與 者 包 括 : 四 名 國 中 青 少 年 當 事 人 及 相 關 老 師 家 長 研 究 小 組 成 員 蒐 集 的 資 料 包 括 研 究 日 誌 諮 商 過 程 的 錄 音 帶 記 錄 與 文 件 反 映 討 論 會 的 過 程 記 錄 資 料 的 分 析 與 反 思 持 續 在 行 動 中 進 行, 以 形 成 研 究 者 進 行 下 一 次 行 動 的 基 礎 最 後, 依 據 上 述 行 動 歷 程, 研 究 者 以 自 身 為 主 體 專 業 實 踐 進 行 探 究, 研 究 結 果 則 分 二 部 份 呈 現 : 青 少 年 諮 商 的 行 動 歷 程 專 業 實 踐 和 反 思 關 鍵 詞 : 青 少 年 諮 商, 行 動 研 究, 敘 事 諮 商, 諮 商 師 教 育 工 作 者 * 本 研 究 為 國 科 會 經 費 補 助 之 專 題 計 劃 ( 編 號 NSC H ) 的 部 份 研 究 成 果, 謹 此 誌 謝 259

263 行 動 與 研 究 的 開 端 回 應 學 生 的 挫 折 研 究 者 自 民 國 八 十 四 年 在 彰 化 師 大 輔 導 系 大 學 開 設 諮 商 實 習 課 程 開 始, 每 年 總 會 聽 到 學 生 從 國 中 接 案 回 來 的 哀 嚎 感 到 挫 敗 及 受 到 傷 害 的 心 聲 影 響 所 及, 部 份 學 生 對 諮 商 專 業 的 成 效 感 到 失 望 絕 望, 部 份 學 生 則 質 疑 整 個 大 學 四 年 的 訓 練 到 底 有 何 用 處 身 為 國 中 學 校 輔 導 人 員 的 教 育 工 作 者, 面 對 授 課 學 生 在 與 國 中 青 少 年 進 行 個 別 諮 商 後 排 山 倒 海 而 來 的 各 種 挫 敗 經 驗 與 負 向 情 緒, 乃 至 對 課 程 目 標 及 教 法 的 疑 惑, 不 禁 要 反 省, 我 到 底 教 了 學 生 什 麼? 我 能 給 學 生 什 麼 知 識 和 技 巧? 我 如 何 相 信 我 的 教 學 是 有 用 可 用 能 用 的? 比 對 學 生 的 困 局 及 自 己 的 教 學 方 法 和 內 容, 引 發 研 究 者 對 青 少 年 諮 商 的 許 多 思 考 : 青 少 年 在 諮 商 中 的 行 為 特 色 為 何, 何 以 會 讓 實 習 生 如 此 受 挫? 教 學 中 的 理 論 技 術 與 青 少 年 的 經 驗 有 多 少 落 差? 如 何 與 青 少 年 在 諮 商 中 展 開 有 效 互 動? 如 何 透 過 個 別 諮 商 來 協 助 國 中 青 少 年 的 身 心 適 應? 在 思 考 這 些 問 題 的 同 時, 即 埋 下 希 望 到 國 中 接 案 的 行 動 想 法 尋 找 研 究 與 實 務 整 合 的 出 路 到 國 中 自 己 接 青 少 年 個 案 的 念 頭 浮 起, 緊 接 著 想 到 的 是 我 去 接 案 的 目 的 是 什 麼? 我 要 如 何 進 入 國 中 場 域? 我 的 角 色 和 定 位 是 什 麼? 是 單 打 獨 鬥 或 是 尋 找 伙 伴? 我 的 伙 伴 又 是 誰? 金 樹 人 ( 民 88) 的 回 顧 台 灣 諮 商 心 理 學 研 究 主 題 與 資 料 顯 示, 國 中 生 是 各 年 齡 層 最 少 被 研 究 的 研 究 對 象, 諮 商 介 入 的 研 究 也 以 團 體 輔 導 / 諮 商 為 大 宗, 可 見 國 中 青 少 年 個 別 諮 商 的 研 究 與 探 究 在 台 灣 諮 商 專 業 中 較 不 被 重 視 同 時, 金 樹 人 ( 民 88) 認 為 諮 商 心 理 學 本 身 即 充 滿 應 用 性 與 經 驗 性, 過 去 的 發 展 多 偏 向 學 院 式 的 研 究 與 實 驗, 缺 乏 諮 商 基 礎 研 究 與 應 用 領 域 的 整 合 因 此, 他 主 張 並 鼓 勵 學 術 界 應 與 學 校 等 實 務 界 合 作, 形 成 研 究 團 隊, 研 究 各 種 諮 商 方 案 與 策 略, 並 進 行 效 用 評 估 其 中, 駐 校 服 務 即 是 諮 商 心 理 學 家 用 以 實 踐 專 業 的 方 式 之 一 近 年 來, 負 責 諮 商 專 業 知 識 產 出 的 諮 商 師 教 育 工 作 者, 被 要 求 能 與 專 業 實 踐 場 域 260

264 的 學 校 諮 商 師 進 行 合 作 與 研 究 的 呼 聲 也 愈 來 愈 高 (Fall & Vanzandt, 1997) 透 過 協 同 合 作 過 程, 可 以 協 助 學 校 諮 商 師 致 力 改 善 其 工 作 效 能, 並 將 專 業 場 域 的 實 驗 經 驗 及 研 究 結 果, 回 饋 到 諮 商 師 的 教 育 設 計 和 安 排, 這 樣 合 作 是 促 成 諮 商 專 業 整 合 理 論 和 實 務 的 重 要 過 程 (Heayes, Paisley, Phelps, Person, & Salter, 1997) 夏 林 清 ( 民 88) 認 為 行 動 科 學 的 精 神 及 方 法, 是 相 當 適 合 運 用 在 諮 商 專 業 的 實 務 取 向 金 樹 人 ( 民 86) 以 生 涯 諮 商 團 體 為 例, 說 明 了 行 動 研 究 如 何 與 諮 商 專 業 結 合 在 此 行 動 實 踐 的 過 程 中, 領 導 者 與 其 介 入 的 特 定 場 域 進 行 一 場 反 映 式 的 對 話 (reflective conversation), 領 導 者 的 知 識 系 統 與 被 介 入 的 情 境 二 者 間 產 生 高 度 的 激 盪, 在 這 富 實 驗 色 彩 的 經 驗 中, 領 導 者 得 以 由 實 踐 中 進 行 探 究 和 改 變, 而 獲 得 或 更 新 知 識 這 個 例 子 突 顯 出 行 動 研 究 相 當 能 夠 呼 應 近 來 要 求 諮 商 理 論 與 實 務 整 合 的 需 要 綜 合 上 述, 本 研 究 擬 以 研 究 者 本 身 對 國 中 青 少 年 進 行 敘 事 諮 商 的 主 體 探 究, 期 待 透 過 專 業 實 踐 歷 程, 及 與 所 有 研 究 參 與 者 協 同 探 索 的 歷 程, 可 以 跨 越 諮 商 專 業 中 學 院 理 論 和 實 務 場 域 的 鴻 溝, 據 以 整 理 並 形 成 可 分 享 和 實 踐 的 知 識 因 此, 本 研 究 目 的 有 二 : 一 透 過 協 同 研 究 的 行 動 歷 程 檢 視 青 少 年 諮 商 工 作 的 實 務 歷 程 ; 二 透 過 專 業 實 踐 歷 程 反 思 諮 商 師 教 育 訓 練 在 青 少 年 諮 商 上 的 訓 練 從 那 裡 出 發 - 訓 練 與 實 務 的 斷 裂 做 為 一 位 諮 商 師 教 育 工 作 者, 扮 演 著 多 重 角 色 與 任 務, 可 從 兩 個 軸 線 區 分 為 四 個 區 間, 共 有 四 個 角 色 及 任 務 如 圖 一 所 示 在 專 業 的 實 踐 場 域 軸 線 上 可 分 以 在 學 術 場 域 和 實 務 場 域 ; 另 外 軸 線 是 以 和 專 業 實 踐 的 對 象 直 接 或 間 接 接 觸 或 提 供 服 務 為 劃 分 261

265 間 接 學 院 研 究 督 導 實 務 教 學 諮 商 直 接 圖 一 : 諮 商 師 教 育 工 作 者 的 專 業 實 踐 研 究 者 於 91 年 十 月 執 行 本 行 動 研 究 之 前, 已 分 別 在 四 個 專 業 角 色 接 觸 青 少 年 諮 商 的 不 同 領 域, 本 節 將 檢 視 研 究 者 在 進 入 國 中 場 域 進 行 行 動 研 究 之 前, 對 探 究 問 題 及 相 關 情 境 的 理 解, 以 為 行 動 之 基 礎 一 和 青 少 年 交 手 的 經 驗 ( 一 ) 諮 商 生 手 的 熱 情 在 挫 折 中 隱 没, 黯 然 自 青 少 年 工 作 退 場 研 究 者 早 期 大 學 部 的 諮 商 專 業 訓 練, 除 了 心 理 學 及 諮 商 理 論 的 基 礎 訓 練, 有 關 諮 商 實 務 學 習 仍 沿 襲 Carkhuff 及 Egan 的 助 人 工 作 訓 練 模 式, 熟 悉 諮 商 歷 程 三 階 段 模 式 : 建 立 關 係 與 自 我 探 索 階 段 挑 戰 與 動 力 性 自 我 了 解 階 段 及 發 展 行 動 策 略 階 段, 演 練 各 階 段 的 基 本 助 人 技 巧 和 相 關 技 術 然 而, 這 些 訓 練 在 我 第 一 次 和 國 中 青 少 年 接 觸 時 全 然 失 效, 青 少 年 拒 絕 跟 我 進 入 諮 商 室 晤 談 ( 那 個 年 代, 諮 商 室 的 標 準 配 備 是 侷 促 的 空 間 中, 擺 有 二 張 座 椅 及 一 張 小 茶 几 ), 莫 可 奈 何 地 和 當 事 人 漫 步 在 校 園 之 中, 努 力 思 考 以 轉 介 問 題 ( 打 架 抽 煙 忤 逆 師 長 ) 擠 出 問 句 卻 換 得 不 超 過 三 個 字 的 回 答 : 不 是 是 不 知 道 接 下 來, 則 是 零 落 漫 無 方 向 和 文 不 對 題 的 交 談, 最 後 便 草 草 結 束 談 話, 之 後 的 幾 次 晤 談 都 在 當 事 人 的 漫 談, 我 的 焦 慮 和 著 急 中 無 力 度 過, 最 後 當 事 人 不 來 輔 導 室 了! 早 期 和 青 少 年 的 諮 商 工 作 零 星 而 片 斷, 充 滿 挫 折 和 自 我 懷 疑, 同 時 間 我 參 加 救 國 團 義 務 張 老 師 的 訓 練, 在 電 話 和 面 談 的 諮 商 經 驗, 多 是 主 動 求 助, 表 達 較 為 流 暢 的 成 262

266 年 人 相 較 之 下, 和 青 少 年 相 處 經 驗 是 令 人 不 悅 和 挫 敗 的, 在 缺 乏 督 導 的 當 時, 我 無 法 找 到 合 宜 的 學 習 經 驗, 也 難 以 理 解 我 的 失 敗 原 因 為 何 然 而, 這 種 挫 敗 情 緒 並 沒 有 跟 隨 我 太 久, 因 為 在 往 後 研 究 所 的 專 業 訓 練 和 實 務 工 作 裡, 不 論 在 課 室 裡 的 演 練 討 論, 或 實 務 上 面 對 大 學 生 及 成 人 個 案 的 主 動 求 助, 我 的 理 論 和 技 術 訓 練 又 派 上 用 場, 諮 商 師 的 專 業 效 能 自 信 也 逐 漸 累 積 自 此, 我 遠 離 青 少 年 工 作 ( 二 ) 從 921 震 災 心 靈 重 建 工 作 中 體 認 到 青 少 年 心 理 的 複 雜 性 88 年 921 震 災 來 的 突 然, 身 在 震 災 重 創 的 中 部, 在 沒 有 很 多 的 預 備 下, 義 無 反 顧 地 投 災 後 心 靈 重 建 工 作 其 中 和 青 少 年 直 接 相 關 的 工 作, 是 與 在 震 災 中 失 去 雙 親 的 青 少 年 進 行 個 別 諮 商 工 作 這 些 經 歷 重 大 創 傷 的 青 少 年, 相 當 受 到 注 目, 同 時 接 受 民 間 和 政 府 部 門 的 安 置 和 相 關 社 福 的 協 助, 因 為 居 住 地 和 學 校 的 重 大 破 壞, 因 此 他 們 多 半 遷 離 原 有 住 所 轉 學 並 和 親 友 同 住, 在 災 後 一 個 多 月 回 到 校 園 我 在 學 校 輔 導 人 員 的 轉 介 下 和 他 們 展 開 近 三 個 月 的 晤 談 關 係 因 為 震 災 帶 大 的 鉅 大 創 傷 和 生 活 變 動, 在 災 區 的 大 部 份 人 都 只 能 在 創 傷 中 尋 求 可 以 前 進 的 方 向 和 力 量, 包 括 失 親 青 少 年 他 們 的 親 友 學 校 裡 同 樣 受 創 的 師 長 同 學, 以 及 做 為 諮 商 師 的 自 己 這 一 段 時 間, 似 乎 就 在 混 亂 失 序 的 生 活 龐 雜 沈 重 的 情 緒 對 未 來 的 絕 望 後 再 然 起 希 望 中 度 過 正 因 如 此, 讓 我 體 會 青 少 年 面 對 生 命 重 大 傷 痛 時 的 情 感 經 驗 的 複 雜 性 和 特 殊 性 : 他 們 的 負 向 情 感 是 很 難 用 語 言 直 接 表 述 的, 創 傷 壓 力 的 因 應 方 式 是 迥 異 於 成 人, 他 們 用 盡 自 己 的 力 氣 想 要 好 好 活 下 去 同 時 間, 更 看 到 兒 童 青 少 年 的 身 心 適 應 經 常 在 環 境 的 限 制 下, 是 如 此 令 人 動 彈 不 得 災 難 會 被 遺 忘, 創 傷 會 慢 慢 復 原 但 這 次 震 災 讓 台 灣 的 心 理 健 康 工 作 者 發 現 專 業 的 不 足 和 失 親 青 少 年 的 相 處 裡, 更 看 到 自 己 對 青 少 年 世 界 的 缺 乏 認 識 和 理 解 所 有 書 本 和 知 識 上 的 概 念, 映 對 在 實 務 上 顯 得 粗 略 而 片 斷 ( 三 ) 放 空 自 己 和 青 少 年 的 生 命 接 觸 90 年 10 月 因 教 育 部 提 昇 大 學 基 礎 教 育 計 劃 專 案 之 需, 開 始 固 定 至 國 中 進 行 上 下 學 期 各 三 個 月 的 接 案, 與 青 少 年 開 始 有 較 長 期 的 互 動 經 驗 會 進 入 校 園 接 案, 除 263

267 了 因 為 專 案, 大 部 份 仍 是 因 為 課 程 中 學 生 的 質 疑 和 挑 戰 因 為 不 是 所 謂 研 究 案, 自 己 接 案 的 心 情 是 自 在 的, 沒 有 什 麼 諮 商 成 效 的 壓 力, 倒 是 有 想 要 一 探 究 竟 的 好 奇 新 鮮 在 921 災 後 的 心 理 諮 商 的 經 驗, 以 及 後 來 敘 事 諮 商 理 論 的 啟 蒙, 給 了 我 更 大 的 心 理 空 間 去 接 近 青 少 年 的 生 命 和 經 驗 面 對 退 縮 不 語 的 女 生, 開 始 將 媒 材 加 進 入 諮 商 互 動 中, 可 以 透 過 色 彩 讓 她 們 表 達 自 己 的 心 情, 不 同 時 間 空 間 裡 殊 異 的 顏 色 展 現 青 少 年 多 變 的 情 感 ; 和 充 滿 不 信 任 和 憤 怒 的 中 輟 復 學 生 的 相 處 裡, 我 對 他 的 關 心 是 否 真 實 不 斷 被 挑 戰, 而 我 其 實 是 他 生 活 中 成 人 的 替 身, 常 常 在 被 他 逼 到 懸 崖 時 就 要 放 棄 關 係 時, 才 能 稍 稍 理 解 他 如 火 山 般 的 憤 怒 底 下 吶 喊 著 不 被 了 解 的 苦 悶 和 無 助! 和 青 少 年 工 作 比 我 想 像 中 還 要 困 難, 這 一 年 的 成 果 似 乎 就 在 摸 索 和 嘗 試 之 中, 來 理 解 青 少 年 有 那 些 難 搞 的 部 份, 以 及 何 以 會 如 此 難 搞 我 不 斷 在 挫 折 和 不 放 棄 的 擺 盪 裡, 由 彼 此 的 互 動 中 檢 視 自 己, 同 時 也 向 青 少 年 學 習 : 希 望 我 用 何 種 方 式 靠 近 理 解 他 們 就 在 起 伏 不 定 的 互 動 關 係 裡, 努 力 由 青 少 年 的 反 應 來 調 整 自 己 的 作 法, 也 在 省 思 中 對 照 理 論 和 實 務 的 曲 折 異 同 這 一 年, 青 少 年 教 給 我 的 比 我 能 給 他 們 的 協 助 還 要 多 二 發 現 中 等 學 校 輔 導 諮 商 人 員 訓 練 在 教 與 學 學 與 作 之 間 的 斷 層 早 期, 研 究 者 在 大 學 部 的 諮 商 實 習 課 程 分 為 上 下 兩 個 學 期, 學 生 進 入 實 習 課 之 前 已 修 習 諮 商 理 論 及 諮 商 技 巧 等 相 關 基 礎 課 程 上 學 期 教 學 目 標 和 重 點 在 透 過 小 組 同 儕 諮 商 演 練, 精 熟 助 人 歷 程 的 基 本 技 巧 及 概 念 化 技 巧 下 學 期 則 是 學 生 到 國 中 接 案 並 在 課 程 中 進 行 個 案 研 討 及 個 別 督 導 幾 年 以 來, 發 現 這 樣 的 教 學 方 式 仍 充 滿 限 制, 研 究 者 複 製 自 己 所 受 訓 練 的 模 式, 雖 已 加 入 更 多 的 演 練 和 督 導, 但 仍 是 以 成 人 諮 商 互 動 為 主 同 樣 的, 學 生 也 複 製 並 經 歷 我 當 初 的 挫 敗 及 想 要 出 走 學 生 在 分 組 演 練 的 學 習 經 驗 應 用 到 國 中 場 域 有 相 當 大 的 落 差 : 學 生 和 青 少 年 無 法 開 展 有 效 的 諮 商 關 係 面 對 青 少 年 的 抗 拒 難 以 接 招, 致 使 無 法 合 宜 同 理 並 理 解 青 少 年 的 行 為 和 經 驗 無 方 向 性 的 發 問 沒 有 清 晰 諮 商 目 標 的 晤 談 取 悅 青 少 年 而 失 去 界 限 面 對 落 差, 我 和 學 生 也 在 嘗 試 發 展 可 和 青 少 年 互 動 的 策 略, 同 時 對 照 國 內 外 在 青 264

268 少 年 諮 商 與 治 療 工 作 的 文 獻, 並 透 過 研 究 理 解 現 今 國 中 輔 導 教 師 進 行 個 別 諮 商 的 知 覺 和 經 驗 ( 程 小 蘋 和 林 杏 足, 民 92) 整 理 這 些 資 料 ( 徐 西 森, 民 85; Hanna, Hanna, & Keys, 1999; Hanna & Hunt, 1999; Liddle, 1995; Pitta, 1995; Rubenstein, 1996; Sommers-Flanagan & Sommers-Flanagan, 1995), 發 現 進 行 青 少 年 諮 商 難 以 進 行 的 可 能 原 因 : 1. 忽 略 青 少 年 個 案 在 發 展 特 徵 與 行 為 的 獨 特 性 有 關 : 青 少 年 與 成 人 關 係 的 愛 恨 交 雜 青 少 年 進 入 諮 商 的 動 機 不 高 認 知 和 理 解 的 能 力 表 達 情 緒 經 驗 的 方 式 2. 缺 乏 對 青 少 年 身 心 適 應 問 題 的 整 合 性 評 估 除 應 發 展 了 解 青 少 年 問 題 的 發 展 因 素 病 理 學 等 個 人 向 度 的 危 險 因 子, 亦 須 重 視 青 少 年 所 處 環 境 中 的 社 會 經 濟 及 文 化 脈 絡 等 生 態 系 統 因 素, 以 形 成 整 體 及 全 貌 性 的 評 估 與 了 解 3. 理 論 和 相 關 技 術 應 用 在 青 少 年 的 斷 層 過 度 強 調 個 人 適 應 取 向 的 限 制, 應 同 時 考 慮 個 別 及 系 統 取 向 介 入 的 相 關 策 略 Rubenstein 和 Zager(1995) 則 直 指 在 諮 商 與 心 理 治 療 學 界 缺 乏 對 青 少 年 發 展 與 問 題 之 評 估 與 相 關 諮 商 方 法 的 訓 練 由 於 訓 練 的 不 足, 理 論 與 實 務 上 的 落 差, 致 使 青 少 年 諮 商 工 作 窒 礙 難 行 發 展 行 動 策 略 並 進 入 場 域 實 踐 在 本 階 段 將 整 理 研 究 者 的 諮 商 理 論 取 向 和 策 略, 及 說 明 以 敘 事 諮 商 為 行 動 介 入 策 略 在 專 業 場 域 實 踐 的 過 程, 對 研 究 者 在 青 少 年 諮 商 的 信 奉 理 論 和 使 用 理 論 間 進 行 檢 視 企 圖 在 透 過 行 動 研 究 的 歷 程, 檢 視 研 究 者 在 諮 商 / 教 學 / 督 導 等 角 色 的 經 驗, 並 由 行 動 中 發 展 並 整 合 與 青 少 年 工 作 的 理 論 與 策 略 我 的 理 論 取 向 研 究 者 諮 商 取 向 採 取 奠 基 在 後 現 代 主 義 思 潮 及 社 會 建 構 觀 點 的 敘 事 諮 商 研 究 者 認 為 敘 事 諮 商 的 合 作 模 式 及 問 題 外 化 等 態 度 和 策 略, 可 以 減 少 以 往 被 視 為 行 為 偏 差 / 適 應 不 良 的 學 生 對 諮 商 的 抗 拒 和 排 斥, 是 相 當 適 合 應 用 在 學 校 青 少 年 的 個 別 諮 商 工 作 模 式 265

269 社 會 建 構 觀 點 促 使 研 究 者 在 進 行 諮 商 時 能 檢 視 以 學 校 為 主 體 的 主 流 文 化 與 論 述 對 青 少 年 適 應 及 困 擾 的 壓 迫 與 影 響 在 諮 商 過 程 中 的 任 務 即 在 平 等 的 關 係, 在 還 原 個 人 既 有 的 撰 寫 及 敘 說 故 事 的 權 力, 同 時 經 由 將 問 題 外 化, 試 圖 將 青 少 年 與 已 經 內 化 的 病 理 文 化 故 事 分 開, 開 展 其 內 在 問 題 解 決 的 力 量 這 其 實 相 當 符 合 青 少 年 階 段 的 自 主 需 要 此 外, 基 於 先 前 和 青 少 年 工 作 的 經 驗, 研 究 者 相 信 每 位 青 少 年 有 其 獨 特 的 表 達 自 我 方 式, 諮 商 師 需 能 不 帶 預 設 立 場, 傾 聽 並 敏 察 青 少 年 獨 特 風 格, 嘗 試 各 種 可 以 回 應 當 事 人 經 驗 並 協 助 其 表 達 經 驗 的 表 達 媒 材, 以 建 立 雙 方 可 以 信 任 和 連 結 的 互 動 方 式 同 時, 青 少 年 經 驗 深 受 家 庭 和 學 校 環 境 等 脈 絡 性 因 素 之 影 響, 於 理 解 青 少 年 問 題 時, 我 將 其 置 於 更 大 的 脈 絡 予 以 檢 視, 並 與 相 關 人 士 進 行 會 談 行 動 策 略 與 規 劃 一 研 究 場 域 本 研 究 由 研 究 者 擔 任 諮 商 師 駐 校 在 台 中 巿 某 國 中 進 行 青 少 年 諮 商, 時 間 自 91 年 10 月 至 92 年 1 月 及 92 年 3 至 6 月, 合 計 為 期 六 個 月, 每 週 固 定 半 天 約 3-4 小 時 本 研 究 進 行 青 少 年 諮 商 的 場 地 在 該 校 個 別 諮 商 室, 考 慮 青 少 年 諮 商 並 不 限 於 口 語 的 談 話, 場 地 的 安 排 有 方 便 對 談 書 寫 的 桌 椅, 並 架 設 錄 影 機 及 錄 音 機 以 方 便 記 錄 諮 商 過 程 中 包 括 口 語 對 話 與 非 口 語 的 活 動, 期 能 完 整 呈 現 諮 商 師 採 取 的 諮 商 行 動 與 策 略 除 了 國 中 場 域 外, 研 究 者 同 時 在 大 學 部 擔 任 個 別 諮 商 實 習 課 程, 實 習 學 生 的 諮 商 對 象 皆 為 青 少 年 研 究 者 在 諮 商 場 域 中 的 實 踐 經 驗 將 會 透 過 課 程 與 督 導 過 程 與 學 生 互 動 與 對 話, 上 課 過 程 和 經 驗 也 被 記 錄 成 為 本 研 究 資 料 收 集 的 一 部 份 二 研 究 參 與 者 1. 國 中 青 少 年 之 當 事 人 與 其 相 關 人 士 本 研 究 之 主 要 研 究 參 與 者 為 經 轉 介 前 來 諮 商 的 當 事 人, 透 過 研 究 說 明 與 協 同 探 究 同 意 書 與 每 一 位 協 同 探 究 者 溝 通 將 進 行 的 行 動 和 過 程 後, 邀 請 其 進 入 合 作 研 究 的 266

270 過 程, 共 四 名 學 生 同 時 也 視 需 要 與 青 少 年 相 關 之 家 長 及 相 關 之 教 師 進 行 諮 詢 其 基 本 資 料 摘 要 如 表 一 表 一 : 研 究 參 與 者 基 本 資 料 摘 要 個 案 化 名 性 別 年 級 轉 介 問 題 晤 談 次 數 相 關 人 士 諮 詢 小 皮 男 一 注 意 力 欠 佳 人 際 問 題 9 次 導 師 2 次 母 親 1 次 小 泥 男 二 偷 竊 情 緒 衝 動 11 次 導 師 1 次 小 亭 女 二 疑 似 性 侵 害 交 友 複 雜 10 次 輔 導 主 任 1 次 小 圓 女 二 疑 似 性 侵 害 8 次 2. 研 究 小 組 本 研 究 小 組 的 核 心 成 員 有 : 研 究 主 持 人 協 同 研 究 者 專 任 助 理 及 兼 任 助 理, 其 在 研 究 過 程 中 的 角 色 和 功 能 說 明 如 下 : 研 究 主 持 人 在 本 研 究 中 的 角 色 和 任 務 有 : 擔 任 諮 商 師 研 究 者 資 料 收 集 者 與 分 析 者 同 時 研 究 者 的 經 驗 和 反 思 也 是 被 探 究 的 對 象 和 內 容, 與 本 研 究 中 所 有 的 參 與 者 形 成 合 作 探 究 的 研 究 伙 伴 此 外, 本 研 究 的 協 同 研 究 人 員 為 研 究 場 域 中 國 中 輔 導 教 師, 其 在 研 究 過 程 中 的 角 色 與 任 務 有 : 協 助 校 園 內 的 學 生 轉 介 及 相 關 人 士 的 連 繫 與 溝 通 參 與 觀 察 諮 商 師 諮 商 過 程 參 與 反 映 討 論 會 其 功 能 為 校 園 場 域 的 訊 息 提 供 者, 協 助 諮 商 師 了 解 場 域 的 文 化 及 相 關 資 訊, 也 是 諮 商 師 與 晤 談 當 事 人 及 相 關 人 士 的 橋 樑 同 時, 將 運 用 其 在 國 中 輔 導 諮 商 經 驗 參 與 諮 商 觀 察 研 究 中 反 映 和 對 話, 以 共 同 探 究 青 少 年 諮 商 的 策 略 和 作 法 上 述 的 研 究 參 與 者 與 與 主 要 研 究 者 形 成 一 種 協 同 探 究 的 的 合 作 關 係, 協 助 研 究 者 從 行 動 對 話 與 反 映 中, 將 理 論 與 實 務 結 合, 漸 次 將 內 隱 的 理 論 浮 現 外 顯 並 再 實 踐 三 資 料 收 集 與 分 析 隨 著 研 究 過 程 中 每 次 諮 商 及 諮 商 的 反 映 討 論 教 學 活 動 及 專 家 每 月 的 專 家 諮 詢 會 議, 本 研 究 收 集 下 列 資 料 (1). 研 究 者 在 行 動 場 域 中 的 經 驗, 包 含 研 究 日 誌 諮 商 記 錄 諮 商 過 程 當 事 人 作 品 文 件 檔 案 諮 商 錄 影 帶 錄 音 帶 和 個 人 反 思 267

271 (2). 研 究 者 不 同 場 域 下 的 對 話, 包 含 : 協 同 研 究 者 的 反 映 討 論 錄 音 與 記 錄 與 專 業 同 行 的 諮 詢 討 論 及 教 學 場 域 中 相 關 議 題 討 論 的 記 錄 等 資 料 資 料 的 整 理 分 析, 則 是 依 據 夏 林 清 ( 民 86) 所 提 二 階 段 分 析 方 式 進 行 : 分 析 的 建 構 性 階 段 及 分 析 的 批 判 階 段 青 少 年 諮 商 工 作 的 行 動 歷 程 本 研 究 的 目 的 在 探 究 敘 事 取 向 諮 商 師 在 國 中 場 域 與 青 少 年 進 行 個 別 諮 商 的 行 動 歷 程 以 下 將 分 別 說 明 青 少 年 諮 商 歷 程 及 專 業 實 踐 在 諮 商 專 業 訓 練 等 議 題 的 行 動 理 解 和 反 思 一 青 少 年 諮 商 歷 程 的 實 踐 與 反 思 基 於 研 究 者 個 人 先 前 與 青 少 年 進 行 諮 商 的 經 驗 及 文 獻 探 討, 形 成 了 對 於 如 何 與 青 少 年 展 開 諮 商 晤 談 及 相 關 策 略 的 基 礎 知 識, 並 將 之 撰 寫 成 論 述 性 文 章 發 表 ( 林 杏 足, 民 92), 同 時 實 踐 於 本 次 研 究 的 行 動 中, 並 經 由 接 案 協 同 研 究 者 的 參 與 觀 察 於 教 學 過 程 與 學 生 之 討 論 等 經 驗, 我 檢 視 了 青 少 年 諮 商 工 作 的 特 殊 性 及 相 關 策 略 的 適 用 性 ( 一 ) 由 青 少 年 決 定 要 否 進 入 諮 商 關 係 大 部 份 國 中 場 域 的 學 生 被 通 知 要 到 輔 導 室 時, 是 沒 有 選 擇 權 一 旦 到 了 輔 導 室 就 必 須 和 輔 導 老 師 進 行 晤 談, 當 然 青 少 年 也 有 其 本 事 用 抗 拒 拒 絕 合 作 或 表 面 乖 順 配 合 等 各 種 形 式, 讓 輔 導 老 師 自 己 打 退 堂 鼓 在 本 研 究 裡, 我 透 過 學 校 轉 介 需 要 晤 談 的 學 生 名 單, 然 後 由 輔 導 組 長 將 研 究 說 明 與 協 同 探 究 同 意 書 事 先 轉 交 學 生 閱 讀, 然 後 在 第 一 次 接 案 晤 談 時, 由 諮 商 師 說 明 為 何 要 進 入 國 中 進 行 諮 商 及 表 達 對 青 少 年 的 關 切, 並 邀 請 青 少 年 進 入 諮 商 互 動, 同 時 我 也 說 明 這 個 晤 談 並 非 閒 聊, 而 是 要 討 論 其 關 心 的 議 題 之 後 由 其 決 定 是 否 進 行 晤 談 和 青 少 年 相 處 的 經 驗 發 現, 要 讓 青 少 年 做 選 擇 須 在 充 份 資 訊 下 進 行, 而 坦 誠 取 得 信 賴 是 進 入 諮 商 之 鑰 因 此, 在 接 案 晤 談 的 階 段, 除 了 輔 助 書 面 資 料 外, 通 常 我 268

272 會 有 較 長 的 說 明, 這 部 份 包 括 我 這 個 人 轉 介 原 因 諮 商 進 行 方 式 和 目 標 以 及 諮 商 場 境 的 安 排 我 必 須 透 明 到 讓 青 少 年 理 解 我 和 場 境, 然 後 由 其 判 斷 這 樣 的 關 係 是 否 要 冒 險 進 入 研 究 中 負 責 觀 察 的 輔 導 組 長 也 談 到 : 因 為 通 常 來 輔 導 室 的 一 定 是 ( 學 校 ) 老 師 已 經 罵 過 N 遍 了, 所 以 都 大 概 知 道 什 麼 事 我 覺 得 他 在 過 程 當 中 會 去 觀 察, 也 會 去 評 估 你 這 個 人 會 是 什 麼 樣 的 人 覺 得 你 是 真 的 站 在 他 那 邊 的 真 的 有 聽 他 在 講 話 有 在 真 的 要 幫 他 的, 他 就 比 較 願 意 真 的 再 來 (discuss1014ob) ( 二 ) 撫 育 心 理 由 餵 養 生 理 開 始 多 數 的 諮 商 室 除 了 喝 水, 是 不 容 許 吃 東 西 的 但 在 實 習 學 生 在 國 中 的 觀 察 和 國 外 學 者 的 經 驗, 糖 果 或 小 點 心 是 一 個 不 錯 的 破 冰 方 式 (Sommers-Flanagan & Sommers-Flanagan,1995) 和 青 少 年 工 作, 我 嘗 試 在 諮 商 室 桌 上 擺 放 糖 果 罐, 裡 面 會 有 巧 克 力 糖 果 甘 貝 熊 的 軟 糖 小 餅 乾 事 實 上, 青 少 年 對 於 吃 並 不 會 有 太 多 的 抗 拒, 且 這 使 他 們 感 到 舒 服 提 供 點 心 會 影 響 青 少 年 開 口 去 說, 甚 至 間 接 提 供 一 種 由 生 理 餵 養 而 來 的 心 理 撫 育 感 受 通 常, 我 會 等 他 們 對 糖 果 罐 感 到 好 奇 時, 告 訴 他 們 可 以 從 中 選 擇 一 項, 同 時, 可 以 決 定 現 在 吃 掉 或 是 晤 談 結 束 後 吃 第 二 次 晤 談, 他 們 便 知 道 怎 麼 做 了 幾 次 下 來, 從 青 少 年 對 點 心 的 正 向 反 應, 對 於 放 鬆 情 緒 及 找 到 一 個 關 係 建 立 的 媒 介 具 有 效 用, 我 思 考 這 個 方 法 對 這 群 在 弱 勢 家 庭 下 長 大 的 小 孩 是 否 有 用? 有 何 效 用? 似 乎 這 些 成 長 在 弱 勢 家 庭 的 青 少 年 多 在 心 理 的 支 持 關 懷 是 不 足 的, 生 理 的 照 顧 也 可 能 常 疏 忽 的 因 此 餵 養 的 動 作 是 一 種 比 喻 : 他 有 需 要, 餵 他 的 人 代 表 瞭 解 他 的 需 要, 並 滿 足 需 要 餵 養 基 本 上 是 一 種 愛 的 傳 遞, 尤 其 未 成 年 的 孩 子, 透 過 餵 養 的 動 作 可 作 為 關 係 建 立 的 基 礎 ( 研 究 日 誌 2002/10/17) 點 心 並 不 一 定 會 發 揮 效 用, 也 有 對 點 心 無 動 於 衷 的 個 案, 小 亭 便 是 其 一, 究 其 原 因 是 她 在 減 肥, 因 此 對 有 熱 量 的 食 物 敬 謝 不 敏 此 時, 沒 有 反 應 的 反 應 似 乎 又 可 以 成 為 對 當 事 人 的 評 估 269

273 ( 三 ) 與 青 少 年 的 焦 慮 抗 拒 同 行 精 熟 的 諮 商 師 慣 於 處 理 當 事 人 的 焦 慮 和 抗 拒, 認 為 能 減 少 焦 慮 化 解 抗 拒, 將 使 諮 商 順 利 推 展 然 而 青 少 年 和 成 人 的 關 係, 尤 其 進 入 不 熟 悉 的 協 助 關 係, 焦 慮 不 安 懷 疑 不 信 任 其 實 是 必 要 的 自 我 保 護, 容 許 它 們 的 存 在, 而 不 刻 意 剷 除, 讓 青 少 年 在 過 程 中 找 到 可 以 參 與 的 步 調 和 自 在 方 式 和 青 少 年 相 處 的 經 驗 中 發 現, 青 少 年 經 常 衝 撞 我 既 定 的 思 惟 和 框 架, 而 學 習 到 接 納 多 樣 貌 互 動 型 態 的 重 要 性 青 少 年 並 不 擅 長 透 過 成 人 所 謂 的 合 宜 的 社 會 行 為 才 能 保 持 專 注, 成 人 世 界 的 規 距 是 坐 要 有 坐 相, 談 話 時 要 眼 神 交 換, 專 心 傾 聽 才 算 是 良 好 的 溝 通 從 實 務 的 觀 察, 許 多 抗 拒 型 個 案 雖 然 他 們 的 手 很 忙 碌, 眼 神 常 游 移 未 與 諮 商 師 接 觸, 卻 能 夠 進 行 有 意 義 的 談 論 與 專 心 的 傾 聽 青 少 年 需 要 面 具, 需 要 一 支 可 以 隨 時 用 來 掩 飾 自 己, 給 自 己 保 護 色 的 畫 筆 和 青 少 年 相 處 時, 不 要 急 於 揭 開 面 具, 不 要 退 去 保 護 色, 才 能 給 他 們 安 全 感, 直 到 他 們 找 到 可 以 信 賴 的 關 係, 他 們 自 己 會 以 真 實 示 人, 包 括 諮 商 師 ( 研 究 日 誌 2003/7/17) 除 了 了 解 青 少 年 的 特 性 並 檢 視 自 己 的 既 有 的 偏 見 ( 成 人 社 會 行 為 的 準 則 ), 諮 商 初 期 我 會 嘗 試 一 些 作 法, 讓 青 少 年 保 有 面 具 及 保 護 色, 得 以 與 自 己 的 焦 慮 同 在 並 進 入 諮 商 互 動 1. 諮 商 室 的 安 排 一 般 而 言, 諮 商 室 多 會 撤 掉 桌 子 而 用 小 茶 几, 讓 諮 商 的 雙 方 有 較 直 接 的 接 觸 和 平 等 的 關 係, 俾 使 青 少 年 感 受 到 被 視 為 是 一 個 真 實 獨 特 的 個 體, 有 助 於 關 係 進 展 然 而 在 研 究 者 的 實 務 經 驗 則 偏 好 使 用 高 度 足 以 書 寫 的 桌 子, 方 便 當 事 人 或 諮 商 師 進 行 書 寫 畫 畫 及 相 關 紙 筆 活 動 此 外, 桌 子 可 使 青 少 年 焦 慮 的 雙 手 和 身 體 有 了 一 層 保 護 和 依 靠, 和 認 定 的 權 威 維 持 距 離, 拉 開 具 有 壓 迫 感 的 空 間 2. 提 供 釋 放 焦 慮 的 媒 材 或 用 具 面 對 諮 商 情 境 焦 慮 是 顯 而 易 見 且 正 常 的, 青 少 年 意 識 到 自 己 的 焦 慮 會 引 發 更 大 不 安, 諮 商 師 過 度 在 意 和 安 撫 反 倒 增 加 更 多 的 焦 慮 關 係 建 立 的 初 期, 可 以 提 供 筆 小 玩 具 或 印 泥 圖 章 等 物 品 在 桌 上, 讓 個 案 的 肢 體 能 夠 有 所 活 動, 藉 此 逐 步 地 放 鬆 其 不 安 270

274 情 緒 容 許 個 案 在 交 談 時, 不 堅 持 直 接 的 注 意 與 眼 神 接 觸, 青 少 年 透 過 適 當 的 媒 材 / 玩 具, 可 增 加 對 自 己 及 身 體 的 掌 控 性, 亦 能 減 緩 焦 慮 ( 四 ) 設 限 中 給 自 由 青 少 年 在 生 活 中 經 常 受 限 於 家 庭 的 管 教 和 學 校 的 規 範, 不 是 習 於 順 從 就 是 用 所 謂 叛 逆 衝 撞 破 壞 規 則 在 依 賴 順 服 和 獨 立 自 主 的 發 展 任 務 上, 許 多 被 要 求 接 受 諮 商 的 青 少 年 多 半 無 法 取 得 平 衡 如 何 在 諮 商 中 提 供 自 由 空 間 得 以 發 展 自 主, 但 又 不 失 去 控 制 可 以 學 習 自 制, 經 常 挑 戰 著 諮 商 人 員 Sommers-Flanagan 和 Sommers-Flanagan(1995) 認 為 諮 商 師 倘 能 認 清 青 少 年 自 由 的 需 求 並 予 以 尊 重, 他 們 反 而 會 想 要 尋 求 指 導 與 輔 導 1. 先 前 使 用 有 點 心 的 玻 璃 罐 和 桌 上 的 媒 材, 在 說 明 使 用 原 則 後 由 個 案 挑 選, 這 個 選 對 青 少 年 是 很 重 要 的 東 西, 在 設 定 原 則 內 的 選 擇 皆 會 被 尊 重, 讓 個 案 知 道 在 這 個 關 係 中, 他 可 以 自 由 表 達 意 願, 而 且 會 被 尊 重 隨 著 諮 商 關 係 的 進 展, 青 少 年 開 始 挑 戰 關 係 的 界 限, 逾 越 原 有 的 尺 度, 諮 商 師 如 何 尊 重 和 了 解 的 前 提 下, 拿 捏 分 寸, 成 了 考 驗 例 如 : 個 案 小 尼 要 求 多 帶 糖 果 給 同 學 小 圓 要 拿 走 圖 卡 黏 土 佔 為 己 有 小 皮 對 攝 影 機 有 興 趣 研 究 想 要 借 回 使 用, 諮 商 師 皆 堅 定 地 拒 絕 其 中 小 圓 接 連 兩 次 都 想 要 把 諮 商 室 裡 的 媒 材 帶 走, 在 諮 商 室 除 了 明 確 表 達 界 限, 同 時 也 要 小 心 評 估 這 個 項 行 為 的 可 能 訊 息 不 知 是 否 他 習 慣 這 樣 子 要 東 西 ; 這 和 其 物 質 匱 乏 的 生 活 經 驗 及 疑 似 性 侵 經 驗 間 有 何 關 連 (discuss0401co) 2. 小 圓 是 在 家 庭 功 能 極 度 喪 失 的 環 境 下 努 力 成 長 的 青 少 年 她 因 疑 似 被 同 住 家 中 的 非 親 屬 長 輩 性 侵 轉 介 而 來 小 圓 被 學 校 老 師 認 定 智 能 發 展 遲 緩 而 安 置 在 資 源 班, 在 接 案 晤 談 時 充 份 說 明 後 同 意 進 入 諮 商 接 案 和 前 二 次 晤 談, 她 經 常 表 現 出 不 理 解 諮 商 師 的 問 題 岔 題 轉 移 焦 點, 與 諮 商 師 幾 乎 不 在 同 一 個 世 界 裡 一 方 面 讓 我 覺 得 她 仍 未 準 備 好 進 入 諮 商, 另 方 面 我 雖 評 估 她 未 有 智 能 上 之 缺 失, 但 她 極 有 技 巧 地 不 讓 我 親 近 他 的 世 界 如 同 對 待 其 他 的 師 長 第 二 次 晤 談, 我 仍 陷 入 苦 戰, 不 斷 向 我 介 紹 生 活 中 其 他 人 是 需 要 被 協 助 的, 但 就 是 不 說 自 己 我 向 他 表 明 我 的 感 覺 和 想 法, 請 她 思 考 271

275 是 否 需 要 這 個 晤 談, 我 則 認 為 如 果 維 持 現 狀 則 要 暫 時 中 止 晤 談, 此 時, 她 卻 表 明 要 來,.. f2co183: 嗯 哼 好 了!(CL 大 聲 唉 : 啊 要 要 要 老 鼠! ) 我 們 今 天 就 先 到 這 裡 好 不 好 f2cl183: 不 要! 我 下 次 還 要 來 f2co184:ㄏㄚ? 你 為 什 麼 要 來? f2cl184: 阿 在 這 裡 很 好 玩 ( 高 音 ) 恩! f2co185: 可 是 (CL 唉 聲 : 這 隻 貓 恩 ) 除 非 你 要 跟 我 談 你 心 裡 想 的 一 些 事 情, 不 然 的 話,(CL 小 聲 : 真 的 要 說 阿 ) 那 我 就 不 知 道 我 要 跟 你 談 什 麼! f2cl185: 真 - 真 的 要 說 啊, 真 的 要 說 啊? f2co186: 我 - 我 其 實 我 有 說 過, 我 來 這 裡, 其 實 是 花 時 間 想 要 認 識 青 少 年, 想 要 幫 助 國 (CL 插 話 乾 笑 : 呵 呵 呵 呵 ) 中 生, 我 很 認 真 講 f2cl186: 對 啊 我 有 很 多 事, 可 是 說 出 來,( 稍 頓 ) 怕 讓 爸 爸 知 道 f2co187: 不 會 沒 有 你 的 同 意, 我 不 會 讓 爸 爸 (f2cl: 唉 丫 ) 知 道 除 非 我 說 過 了, 你 會 被 傷 害 或 者 你 要 去 傷 害 別 人 不 然 我 不 會 告 訴 家 人 f2cl187:( 急 接 ) 我 - 我 不 會 傷 害 別 人 f2co188:( 笑 ) 對 吧?(f2Ob: 對! 你 害 怕 了 ) 所 以 第 一 個,(f2Cl: 嘿, 不 會 害 怕 ) 我 很 認 真 講, 呃 如 果 你 這 裡 沒 有 辦 法 談 妳 自 己 關 心 想 要 談 的 事, 我 就 不 再 - f2cl188: 我 不 會 談 自 己 我 會 談 ( 笑 ) 別 人,(f2Co: 談 誰?)( 笑 說 ) 來 談 那 個 外 星 人! ( 笑 ) f2co189: 可 以 啊, 他 如 果 跟 你 有 關 係 的 話, 有 什 麼 想 法 的 話 因 為 他 住 在 你 們 家 嘛 對 不 對? f2cl189: 對 啊 對 呀 對 呀 f2co190: 好 哇! 但 是 我 說 囉! 談 任 何 的 事 都 必 須 是 你 關 心 的 事, 而 且 是 (f2cl: 對 呀 ) 跟 你 是 有 關 的 事 f2cl190: 跟 我 有 關 係 的 人 f2co191: 你 很 清 楚 我 不 聊 天 對 不 對?(f2Cl: 對 呀 ) 好, 如 果 這 樣 的 話 (CL 開 始 高 哼 : 嗯 嗯 恩 ), 我 們 下 次 可 以 談,(f2Cl: 啊?) 可 以 嗎?(f2Ob: 恩 ) 是 你 這 次 是 你 說 要 你 要 - 你 要 談 的 喔, 不 是 我 要 你 來 的 喔 f2cl191: 好 ( 高 昇 昂 音 ) 的! 老 鼠 放 ㄓ- 老 鼠 下 次 要 帶 來 喔! 這 樣 的 設 限, 似 乎 把 小 圓 逼 急, 他 慣 用 行 為 模 式 在 這 對 諮 商 關 係 的 設 定 中 她 不 得 不 正 視 並 決 定 是 要 進 入 會 談 然 而 在 這 次 會 談 會 場 外 的 助 理 觀 察 到 她 的 情 緒 反 應 在 外 面 小 圓 一 副 哀 怨 無 奈 貌 (discuss0401as), 觀 察 員 則 認 為 其 慣 用 不 專 注 岔 題 的 模 式 是 有 意 義 的 可 能 是 小 圓 在 試 探 諮 商 師 是 否 能 夠 相 信 (discuss0401ob) 經 由 研 究 小 組 的 討 論, 讓 諮 商 師 檢 視 了 這 次 的 關 係 討 論 的 確 發 展 效 用, 但 不 禁 反 省 在 接 案 晤 談 二 次 晤 談 的 時 間 下 便 給 了 如 此 直 接 挑 戰, 時 機 的 考 量 是 否 合 宜? 是 否 太 過 急 切? 272

276 有 無 可 能 會 因 此 流 失 個 案 反 喪 失 協 助 的 機 會? 這 項 挑 戰 是 回 應 諮 商 師 面 對 諮 商 漫 無 方 向 的 焦 慮, 還 是 真 能 啟 動 當 事 人 晤 談 的 動 機? 對 照 目 前 諮 商 師 與 性 侵 少 女 的 諮 商 工 作 經 驗, 似 乎 明 確 說 明 諮 商 目 標 和 結 構, 是 有 助 於 少 女 決 定 是 否 進 入 諮 商, 一 旦 少 女 決 定 進 入 諮 商, 其 實 已 透 露 是 有 意 願 和 動 機 求 助, 但 性 侵 經 驗 和 傷 害 的 討 論 卻 是 一 個 長 期 掙 扎 於 如 何 信 任 諮 商 師 的 過 程, 除 了 當 前 有 立 即 危 險 和 立 即 介 入 保 護 的 必 要 外, 更 需 要 尊 重 當 事 人 的 步 調 和 談 話 速 度 的 決 定 3. 話 題 的 選 擇 和 青 少 年 工 作, 每 一 週 見 面 時 我 較 常 由 個 案 的 心 情 談 起, 再 由 心 情 引 導 到 具 體 的 事 件 以 進 行 討 論 但 有 時 也 會 碰 到 個 案 無 焦 點 地 談 論, 或 是 靜 默 時 間, 此 時, 諮 商 師 便 會 經 歷 一 個 兩 難, 我 要 多 主 導 性 地 丟 出 我 認 為 重 要 的 話 題 引 導 當 事 人? 在 和 小 圓 晤 談 後 期, 由 於 在 下 學 期 她 將 轉 學 到 他 縣 巿, 心 急 讓 我 再 次 掉 入 主 導 的 角 色, 但 是 主 導 卻 未 發 生 作 用, 在 事 後 討 論 會 有 了 這 樣 的 反 省 : 本 來 我 有 點 刻 意 要 去 談 婚 姻 那 個 主 題, 但 是 我 覺 得 他 好 像 並 沒 有 很 積 極 要 回 應 我, 當 時 心 中 便 浮 起 一 個 想 法 我 要 讓 他 自 己 決 定, 他 到 底 要 想 要 跟 我 談 什 麼, 當 我 慢 下 來 時, 小 亭 說 : 上 次 不 是 沒 談 完 嗎? ( 外 星 人 ) 在 那 個 抉 擇 點 上 讓 我 看 到, 其 實 這 樣 的 學 生 真 的 知 道 自 己 要 什 麼, 如 果 要 讓 他 們 可 以 有 些 選 擇, 諮 商 人 員 就 必 須 更 尊 重 或 者 比 較 細 膩 的 去 抓 那 個 步 調, 可 能 可 以 比 較 跟 隨 他 東 西 而 不 是 拉 著 他 跑 (dicsuss0603co) 設 限 是 透 過 明 確 的 規 則, 青 少 年 行 為 可 以 有 所 遵 循, 學 習 何 者 獲 致 得 到 成 人 的 認 同, 同 時 設 限 為 青 少 年 提 供 成 長 與 學 習 的 保 護 性 環 境 然 而, 過 度 的 設 限 則 會 削 弱 青 少 年 自 主, 甚 至 破 壞 不 易 建 立 的 關 係, 不 足 的 或 不 明 確 的 設 限 則 易 導 致 青 少 年 失 序 及 混 亂 ( 五 ) 表 達 性 藝 術 及 各 種 媒 材 的 使 用 能 有 效 協 助 青 少 年 表 達 經 驗 Maher(1990) 觀 察 並 分 析 青 少 年 諮 商 談 話 過 程, 整 理 青 少 年 諮 商 中 語 言 表 達 的 特 徵 及 諮 商 人 員 應 注 意 事 項 如 下 : 青 少 年 在 諮 商 的 談 話 與 學 校 中 的 談 話 典 型 相 似, 青 少 年 的 當 事 人 在 諮 商 室 裡 不 是 說 得 太 多, 便 是 說 得 太 少 甚 至 不 發 一 語 同 時, 青 少 年 很 難 用 正 確 的 口 語 來 敘 說 自 我, 因 此 有 賴 不 同 策 略 來 轉 換 及 替 代 口 語 的 型 式 此 外, 青 273

277 少 年 在 精 細 描 述 情 感 上 亦 有 困 難 不 悅 的 感 覺 和 心 情 的 波 動, 青 少 年 經 常 只 能 以 不 爽 不 舒 服 感 覺 不 好 來 描 述, 不 易 細 緻 區 分 焦 慮 沮 喪 生 氣 等 等 情 緒, 同 時 存 在 混 淆 的 模 糊 感 受, 這 使 得 諮 商 師 需 要 致 力 於 協 助 青 少 年 辨 別 和 區 分 其 內 在 情 感 狀 態 為 有 效 協 助 青 少 年 表 達 經 驗, 我 在 諮 商 中 嘗 試 許 多 表 達 性 媒 材, 例 如 : 色 彩 繪 圖 動 物 圖 卡 色 紙 黏 土 或 布 偶 其 中 色 彩 最 易 入 門 1. 用 色 彩 和 繪 圖 來 表 達 情 感 和 經 驗 小 尼 因 為 偷 竊 和 情 緒 衝 動 問 被 轉 介 的 國 三 男 生, 在 諮 商 初 期 我 藉 由 色 彩 來 導 引 其 描 述 其 生 活 中 常 出 現 的 情 緒 經 驗, 同 時 也 為 繪 圖 的 運 用 作 暖 身 C2Co014: 你 剛 說 要 畫 圖 很 討 厭, 那 討 厭 是 什 麼 顏 色? C2Cl013: 討 厭 是 紅 色 啊 C2Co015: 討 厭 是 紅 色 喔? 哪 種 紅 喔 他 紅 很 多 種 來! 討 厭 是 什 麼 - 哪 一 種, 哪 一 種 紅? 來 C2Cl014: 正 紅 C2Cl016: 我 剛 有 說 你 今 天 比 較 快 樂, 心 情 不 錯, 哪 種 顏 色? C2Cl016: 藍 色 C2Co018: 你 找, 那 個 藍 色 好 多 種 C2Cl017: 這 種 藍 當 青 少 年 挑 出 顏 色 時, 我 會 用 桌 上 預 備 好 的 A4 紙 張, 用 直 線 條 畫 畫 看, 使 其 熟 悉 色 筆 進 一 步, 我 以 自 己 為 例, 嘗 試 邀 請 青 少 年 再 將 形 狀 這 個 元 素 加 進 來 C2Co019: 我 要 是 心 情 不 錯, 是 綠 色 我 喜 歡 這 種 顏 色 你 會 畫, 快 樂 會 是 什 麼 形 狀? 快 樂 的 時 候 有 沒 有 形 狀? C2Cl018: 有 啊 C2Co020: 有 喔? 那 就 把 你 的 形 狀 畫 出 來 這 是 我 快 樂 的 時 候 (co 畫 自 己 的 快 樂 形 狀 ), 你 畫 的 是 什 麼? C2Cl019: 雲 啊 在 暖 化 與 熟 悉 之 後, 青 少 年 已 能 接 受 使 用 色 筆 時, 我 運 用 敘 事 諮 商 問 題 外 化 的 技 術, 以 探 討 小 尼 和 偷 竊 的 關 係, 便 邀 請 小 尼 用 色 筆 將 偷 竊 畫 下 來 C2Co074: 那 個 偷 竊, 他 長 什 麼 樣 子, 那 個 壞 東 西 你 可 以 把 它 畫 出 來 嗎? C2Cl074:(4 秒 ) 不 會 畫 怎 麼 辦? 呵 呵 C2Co082: 他 不 一 定 是 一 個 樣 子, 他 像 什 麼? 隨 便 亂 塗, 你 覺 得 偷 東 西 偷 竊 他 像 什 麼 樣 子, 或 者 你 覺 得 用 寫 的 也 可 以, 用 畫 的 也 可 以, 他 像 什 麼? C2Cl075: 像 黑 色 的 C2Co083: 黑 色 那 怎 麼 比 較 好? 黑 色 他 是 一 團 還 是 方 的, 還 是 會 是 有 什 麼 形 狀 的? 黑 色 他 可 能 很 大, 他 大 不 大? 274

278 C2Cl076: 不 是 啦 他 會 從, 從 小 小 開 始 啦 ( 小 尼 持 續 畫 圖, 邊 畫 邊 說 明 偷 竊 的 模 樣 ) C2Cl077: 然 後 大 到 習 慣 的 時 候, 然 後 他 就 好 像, 小 小 的 好 像, 看 起 來 很 像 一 隻 小 小 的 小 惡 魔 一 樣, 會 告 訴 你 講 說, 圖 做 二 一 : 些 什 小 麼 尼 事 的 情 小 惡 魔 C2Co085: 真 的 喔! 他 有 些 小 C2Cl078:( 插 話 ) 擴 散 - 擴 散 開 來 C2Co086: 他 是 隻 小 惡 魔 小 惡 魔 有 沒 有 什 麼 武 器? 他 有 沒 有 什 麼 東 西 在 他 身 上, 讓 他 有 威 力? C2Cl079: 有 啊 那 個 三 角 叉 啊 C2Co087: 三 角 叉 喔 你 把 它 畫, 黑 色 的 嗎? 三 角 叉 是 黑 色 的 嗎? C2Cl080: 紅 色 的 C2Co088: 他 的 力 - 他 的 力 量 會 一 直 擴 散 是 啊? 他 本 來 是 小 小 的, 變 成 一 小 坨 的 時 候 就 會 擴 散 他 的 力 量, 他 的 武 器 是 長 什 麼 樣 子? C2Cl081: 就 是 這 樣 子 啊 C2Co083: 他 的 名 字 叫 做 什 麼? 你 把 它 寫 下 來 你 剛 說 小 惡 魔, 你 覺 得 小 惡 魔 好 嗎? 還 是 有 別 的 名 字 你 覺 得 咧? 偷 竊? 你 可 以 給 你 自 己 想 到 的 名 字 ( 命 名 時, 小 尼 是 用 動 態 的 方 式 寫 下 名 字, 同 時 說 明 偷 竊 的 生 命 轉 變 對 小 尼 的 影 響 ) C2Cl084: 恩! 黑 洞 的 洞 不 會 寫 C2Co092: 洞, 來! 我 寫 給 你 看 好 不 好! 黑 洞 的 洞 是 不 是? C2Cl085: 跟 小 惡 魔 的 名 字 ( 不 會 寫 魔 ) C2Co093: 好! 我 寫 給 你 洞, 魔, 是 這 樣 子 洞 是 這 樣 子 一 個 麻 下 面 一 個 鬼 C2Cl086: 到 這 邊 就 已 經, 沒 辦 法 了 ( 笑 ) C2Co094: 為 什 麼? 為 什 麼 是 問 號, 不 懂 275

279 C2Cl087: 我 也 不 懂 啊 ( 笑 ) C2Co095: 嗨, 你 怎 麼 會 畫 問 號, 他 從 黑 洞 對 不 對? C2Cl088:( 急 接 ) 恩 慢 慢 的, 就 是 黑 洞 慢 慢 的 小 小 的 然 後 到 越 大 然 後, 裡 面 出 現 一 些 小 惡 魔 啊, 然 後 到 了 做 的 時 候, 發 生 了 什 麼 事 都 不 知 道 了 啊! C2Co096: 就, 亂 了 嗎? C2Cl089: 就 是 好 像, 好 像 有 人, 好 像 有, 一 團, 黑 黑 的 逼 著, 一 團 黑 黑 的 東 西 逼 著 你 要 做 一 些 事 情 C2Co097: 喔 所 以 你 幾 乎 都 被 他 籠 罩 了 對 不 對? 所 以 你 跟 本 就 沒 有 力 氣 可 以 掙 脫 開 來, 是 這 樣 的 嗎? 所 以 你 跟 本 不 知 道 自 己 在 幹 嘛 了,OK C2Cl090: 就 是 不 知 道 自 己 在 做 什 麼 事 情 啦 ( 笑 ) 晤 談 的 後 半, 在 此 具 體 傳 神 表 達 經 驗 的 基 礎 上, 我 和 小 尼 展 開 他 如 何 對 抗 小 惡 魔, 而 小 惡 魔 又 是 如 何 不 放 過 他 的 深 入 討 論 2. 圖 卡 用 在 自 我 認 識 上 的 應 用 一 般 而 言, 諮 商 初 期 我 常 用 動 物 圖 卡 協 助 青 少 年 敘 說 自 己 小 亭 是 個 打 扮 亮 眼, 但 對 陌 生 人 十 分 防 衛 謹 慎 小 心 的 國 二 女 生 在 接 案 晤 談 後 的 第 一 次 晤 談, 我 告 訴 他 我 想 多 認 識 他 是 怎 麼 的 一 個 女 生, 她 有 點 雜 亂 地 回 答 : 有 異 性 緣 單 親 之 後 便 不 知 如 何 更 體 說 明 自 己, 我 邀 請 他 從 動 物 圖 卡 找 出 像 自 己 個 性 的 動 物 e1co012: 這 裡 有 很 多 動 動 的 圖 卡, 妳 覺 得 妳 像 什 麼 動 物 妳 挑 挑 看, 妳 自 己 覺 得, 妳 都 可 以 試 試 看 沒 關 係 e1cl012: 後 面 我 也 要 看 喔? 都 可 以 看 呴? e1co013: 都 可 以, 後 面 就 是 說 明, 其 實 就 是 看 圖, 妳 覺 得 妳 自 己 的 個 性 像 什 麼 e1cl013: 可 是 我 跟 動 物 不 熟 ㄟ( 笑 ) e1co014: 沒 有 關 係, 用 你 的 直 覺 啊,(CL 插 話 : 我 喜 歡 什 麼 就 選 什 麼 喔?) e1cl015: 像 什 麼 喔 我 的 個 性 喔? e1co017: 沒 有 關 係 慢 慢 看, 可 能 會 有 給 妳 一 些 刺 激 想 法 啊, 妳 剛 剛 至 少 講 妳 有 異 性 緣 嘛, 妳 有 意 見 嘛 對 不 對, 有 想 法 嘛, 妳 覺 得 這 樣 子 的 個 性 或 者 說, 從 哪 個 動 物, 牠 的 特 色 最 像, 跟 你 對 妳 自 己 的 認 識, 有 一 些 些 接 近 e1cl017: 跟 我 比 較 接 近 喔 我 是 覺 得 都 沒 有 耶, 就 感 覺 好 像 土 撥 鼠 啊, 鑽 牛 角 尖 e1co018: 妳 先 挑 - 妳 ㄅ 妳 先 你 先 把 牠 挑 出 來, e1cl018:(6 秒 )hmm 找 一 下 (26 秒, 語 快 ) 像 無 尾 熊, 要 有 依 靠 e1co019: 好, 兩 個,OK 還 有 沒 有? e1cl019:hmm, 獅 子 吧 感 覺 好 像 就 是 領 導 那 種, 就 是 當 那 個 頭 頭 那 種 276

280 小 亭 邊 挑 動 物 時, 便 已 同 時 說 其 個 性 的 特 色 和 心 理 需 求, 接 下 來 的 晤 談 便 以 三 張 圖 卡 為 焦 點, 請 小 亭 分 別 舉 例 說 明 諮 商 過 程 發 現 透 過 媒 材 及 問 題 外 化 的 方 式, 青 少 年 頗 能 接 受 也 能 對 焦, 有 助 於 諮 商 的 互 動 和 進 展 但 在 使 用 仍 須 留 意 青 少 年 的 自 主 獨 立 需 要, 初 次 使 用 常 出 現 抗 拒, 擔 心 使 用 這 些 工 具 便 表 示 自 己 是 幼 稚 的 內 在 歷 程, 諮 商 師 適 度 說 明 及 親 自 示 範 可 以 有 效 化 解 這 些 疑 慮 ( 六 ) 回 應 青 少 年 的 情 感 表 達 特 色 和 青 少 年 諮 商 過 程 發 現 青 少 年 經 緒 經 驗 的 特 色 有 : 不 易 精 確 描 述 情 緒 及 其 源 由 情 緒 快 速 變 化 較 願 談 論 正 向 快 樂 經 驗 迴 避 負 向 情 緒 同 時 青 少 年 的 情 緒 狀 況 和 立 即 生 活 經 驗 息 息 相 關, 諮 商 的 進 展 經 常 受 到 其 日 常 生 活 引 發 的 情 緒 經 驗 影 響, 不 易 有 話 題 的 連 貫 性, 因 此 除 了 透 過 前 述 之 表 達 性 媒 材 協 助 其 表 達 和 體 驗, 經 常 需 要 更 多 的 敏 察 以 理 解 這 些 情 緒 經 驗 的 生 活 脈 絡 此 外, 青 少 年 的 快 樂 與 憤 怒 經 常 寫 在 身 體 上, 負 向 情 緒 中 的 痛 苦 悲 傷 經 常 是 隱 性 的 恐 懼 經 常 是 壓 抑 的 焦 慮 經 常 是 被 否 認 的 生 氣 則 易 外 顯 與 轉 向 罪 惡 感 則 易 挑 避, 此 些 情 緒 總 是 展 現 在 行 動 和 行 為 反 應 上, 難 以 口 語 具 體 描 述 的 快 樂 一 樣 外 顯, 比 較 容 易 說 出 口 的, 但 在 具 體 引 導 其 何 以 會 如 此 開 心 的 內 在 思 考 時 便 又 窒 礙 難 行 1. 負 向 情 緒 經 驗 的 回 應 及 生 活 脈 絡 探 究 如 何 聆 聽 青 少 年 看 似 與 無 理 由 的 憤 怒 或 不 安, 對 諮 商 師 真 是 一 大 考 驗 在 小 尼 的 諮 商 過 程, 原 本 持 續 進 展 的 關 係 和 改 變 的 脈 絡 中 出 現 了 不 安 定 的 情 緒 都 是 有 特 殊 事 件 發 生 的 諮 商 的 第 一 個 月, 小 尼 憤 怒 地 走 進 諮 商 室, 不 安 情 緒 滿 漲, 在 諮 商 師 引 導, 他 才 說 出, 是 父 親 酒 醉 駕 及 家 暴 的 威 脅, 讓 他 對 父 親 的 憤 怒 到 達 到 極 點 想 要 離 家 出 走 因 為 小 尼 說 出 的 經 驗, 此 一 風 暴 在 諮 商 師 和 輔 導 組 長 的 危 機 介 入 後 暫 時 停 歇 但 另 一 次 風 暴, 小 尼 並 未 在 諮 商 中 說 出 他 的 壓 力, 而 用 舊 有 的 方 式 因 應 - 說 謊 事 後 了 解 狀 況, 我 在 隔 週 的 晤 談 裡 主 動 檢 視 和 討 論 他 的 不 安 今 天 小 尼 不 太 安 定, 一 宜 抱 怨 K 老 師 的 不 是, 強 力 地 想 要 從 資 源 班 回 到 原 班 在 諮 商 中 一 直 未 能 對 此 強 烈 動 機 對 焦 討 論, 小 尼 只 是 不 安 地 抱 怨 著 待 事 後 和 資 源 班 的 277

281 老 師 談 起 才 知 道 : 一 位 會 堵 他 的 一 位 中 輟 生 回 來, 讓 他 有 壓 力 同 時 也 得 知 小 尼 今 天 違 規 又 對 老 師 說 謊 : 未 交 錢 但 謊 稱 已 交 錢, 據 老 師 問 到 資 訊 是 小 尼 想 要 留 錢 買 東 西 吃 但 在 引 導 何 以 想 要 原 班 時, 小 尼 說 起 原 班 上 同 學 的 關 係 時, 是 快 樂 而 期 待 的, 對 於 在 體 育 課 跑 接 力 的 表 現 也 洋 洋 得 意 ( 研 究 日 誌 2002/11/27) 2. 聆 聽 正 向 情 緒 經 驗 並 發 展 意 義 諮 商 中 不 僅 要 敏 察 負 向 情 緒 和 討 論 問 題 行 為, 聽 快 樂 經 驗 是 重 要 的, 聽 懂 並 分 享 其 心 情, 不 僅 在 諮 商 初 期 可 建 立 關 係, 表 達 了 解 與 支 持 ; 同 時, 聆 聽 本 身 和 適 度 的 引 導 可 以 協 助 青 少 年 統 整 此 一 經 驗 並 賦 予 新 的 理 解 和 意 義 情 感 經 驗 表 達 和 探 索 : 小 亭 情 緒 是 正 向 而 高 的, 今 天 但 邀 請 其 具 體 描 述 經 驗 和 什 麼 事 件 導 致 此 一 快 樂, 郤 不 得 其 門 而 入 但 經 建 議 其 用 黏 土 來 表 現 快 樂 心 情 的 操 作 過 程, 小 亭 在 此 不 具 威 脅 的 氣 氛 中, 可 以 談 起 原 本 未 提 及 的 複 雜 家 庭 關 係 ( 研 究 日 誌 2003/3/25) 小 亭 上 週 談 及 和 母 親 的 衝 突 及 母 親 遺 忘 了 自 己 生 日, 情 緒 相 當 低 落, 但 隔 了 一 週, 上 回 談 的 事 情 和 心 情 似 乎 不 復 存 在, 快 樂 情 緒 high 到 不 行 追 隨 其 情 緒 欲 深 入 理 解, 小 亭 並 不 回 應 我 的 引 導, 就 只 是 high 諮 商 中 看 到 自 己 習 於 探 究 原 因, 連 快 樂 也 要 找 原 因 但 也 因 為 受 阻, 諮 商 師 只 好 轉 個 彎, 和 小 亭 討 論 快 樂 情 緒 對 其 生 活 帶 來 的 影 響, 話 題 和 故 事 就 此 打 開, 也 幫 助 我 對 小 亭 有 更 多 的 理 解 小 亭 不 太 能 指 出 快 樂 的 原 因, 所 以 後 來 放 棄, 轉 問 快 樂 情 緒 帶 來 的 影 響, 反 而 可 以 講 很 多, 也 發 現 快 樂 對 小 亭 生 活 的 重 要 影 響 : 讓 自 己 做 完 公 民 考 卷, 能 完 成 作 業 似 乎 對 小 亭 很 重 要, 重 覆 提 了 兩 遍 ; 樂 於 做 善 事, 看 到 她 身 上 有 能 量 要 擴 散 出 去, 這 很 特 別, 因 為 一 般 青 少 年 較 少 會 因 心 情 很 好 要 去 做 善 事 ; 願 意 做 家 事, 而 這 個 則 有 助 於 改 善 和 母 親 的 關 係 (dicsuss0325co) ( 七 ) 書 寫 諮 商 過 程 和 對 話 重 點 成 為 青 少 年 改 變 的 軌 跡 基 於 敘 事 諮 商 的 合 作 平 等 的 精 神, 並 考 慮 青 少 年 的 思 考 速 度 和 專 注 度, 研 究 者 每 次 諮 商 的 進 行 方 式, 除 了 輔 助 表 達 性 媒 材 外, 通 常 會 用 A4 格 式 的 紙 張 將 諮 商 過 程 用 文 字 化 的 方 式 呈 現 在 青 少 年 面 對, 包 括 諮 商 師 的 主 要 問 題 / 引 導 青 少 年 的 回 應 青 少 年 新 的 成 長 與 進 步 雖 然 不 一 定 每 次 晤 談 都 會 當 場 書 寫 諮 商 互 動 過 程, 但 這 些 資 料 我 會 用 檔 案 夾 每 次 帶 至 諮 商 室, 如 有 需 要 會 和 青 少 年 一 起 檢 視 先 前 的 內 容, 除 了 有 助 於 青 少 年 了 解 諮 商 進 展 的 脈 絡, 累 積 的 書 寫 文 件 也 成 為 青 少 年 成 長 改 變 的 重 要 見 證 278

282 圖 三 四 五 及 六 是 小 尼 的 部 份 諮 商 檔 案 10/21 小 尼 什 麼 時 間 開 始 偷 東 西 國 小 二 年 級 手 錶 ( 被 發 現 ) 四 年 級 拿 別 人 錢 二 次 想 買 戰 盤 ( 沒 被 發 現 ) 五 年 級 拿 了 班 費 1500 元 六 年 級 拿 很 多 次, 不 知 道 幾 次 國 中 一 年 級 網 咖 跟 人 借 錢 11/19 對 抗 生 氣 撒 旦 要 慢 慢 來 小 尼 用 的 方 法 有 1. 打 電 話 聊 天 : 找 學 妺 2. 聽 音 樂 3. 吃 塩 酥 雞 4 打 電 腦 / 上 網 / 寫 5. 讀 證 嚴 法 師 的 靜 思 語 錄 二 年 級 沒 有 了 圖 三 : 小 尼 的 諮 商 過 程 檔 案 1 圖 四 : 小 尼 的 諮 商 過 程 檔 案 2 圖 五 : 小 尼 的 諮 商 過 程 檔 案 3 279

283 12/30 以 前 的 小 尼 現 在 的 小 尼 * 小 人 * 大 人 : 做 正 經 成 熟 的 事 的 人 * 偸 東 西 亂 動 別 人 東 西 * 光 明 正 大 金 盆 洗 手 * 上 課 講 話 * 比 較 控 制 住 自 己 想 講 話 的 念 頭 * 作 業 沒 交 * 偶 而 沒 交 作 業, 大 部 份 有 交 對 寒 假 的 擔 心 * 脾 氣 暴 躁 會 和 弟 弟 吵 架 * 不 好 習 慣 會 再 出 現 圖 六 : 小 尼 的 諮 商 過 程 檔 案 4 二 青 少 年 生 命 經 驗 的 理 解 ( 一 ) 解 構 被 窄 化 的 生 命 經 驗 還 原 其 生 存 力 量 四 名 青 少 年 被 轉 介 的 原 因 不 同, 卻 都 是 來 自 經 濟 困 難 弱 勢 文 化 及 家 庭 功 能 不 良 的 環 境, 同 樣 地 有 著 讓 學 校 老 師 頭 痛 的 各 種 問 題, 小 尼 轉 介 單 的 描 述 習 慣 性 偷 竊, 事 發 後 不 到 校, 情 緒 衝 動 不 服 管 教, 常 到 網 咖 在 外 遊 蕩, 毫 無 前 途 概 念, 過 一 天 算 一 天 ; 小 皮 轉 介 單 資 料 是 習 於 說 謊, 不 寫 作 業, 沒 有 一 點 自 我 要 求, 上 課 無 法 專 心 ; 小 亭 則 因 疑 與 同 學 有 婚 前 性 行 為 轉 介, 導 師 對 其 問 題 的 描 述 愛 情 觀 偏 頗, 異 性 交 往 複 雜, 個 性 叛 逆 ; 小 圓 則 是 學 校 資 源 班 學 生, 疑 似 被 家 中 非 親 屬 長 輩 性 侵 而 轉 介, 資 源 班 老 師 口 頭 的 描 述 是 智 能 發 展 遲 緩, 人 際 退 縮, 口 語 表 達 能 力 弱, 無 法 與 其 有 效 溝 通 雖 然 相 關 老 師 皆 基 於 關 心 學 生 問 題 及 適 應 而 主 動 轉 介, 但 由 他 們 的 描 述 裡, 透 露 著 這 些 青 少 年 的 行 為 是 不 符 合 學 校 對 乖 巧 學 生 的 判 準, 師 長 關 切 都 在 其 所 謂 的 偏 差 及 適 應 不 良 行 為, 也 習 於 標 籤 式 看 待 他 們 的 所 有 表 現, 苦 思 如 何 將 他 們 拉 回 常 軌 青 少 年 經 驗 難 以 在 學 校 制 式 結 構 被 理 解 被 接 受, 他 們 也 與 自 己 的 感 覺 經 驗 疏 離, 覺 得 自 己 是 不 好, 糟 糕 的 學 生 由 於 校 園 體 制 要 求 是 齊 一 化, 包 括 課 業 和 行 為 符 合 規 範, 因 此 抑 制 了 學 校 成 就 及 行 為 乖 巧 以 外 的 經 驗 敘 說, 窄 化 青 少 年 的 自 我 認 識 學 校 結 構 下 被 異 化 的 青 少 年 經 280

284 驗, 在 校 園 裡 是 沒 有 發 聲 的 空 間 和 權 力 諮 商 中 的 敘 說 提 供 校 園 邊 緣 學 生 發 聲 和 重 新 詮 釋 生 命 經 驗 的 機 會 敘 說 讓 其 生 命 主 體 性 得 以 展 現, 並 豐 富 其 自 我 認 識 弱 勢 文 化 和 家 庭 功 能 的 青 少 年, 其 生 命 經 驗 在 主 流 價 值 和 規 準 下, 顯 得 微 不 足 道 諮 商 中 的 敘 說 提 供 了 青 少 年 說 出 非 主 流 環 境 中 的 困 局, 也 有 機 會 再 次 檢 視 及 詮 釋 其 原 本 被 貶 抑 的 生 命 經 驗 1. 將 問 題 化 外, 看 到 問 題 和 人 之 間 的 關 係 消 長 和 小 皮 和 小 泥 的 晤 談 的 初 期, 透 過 具 像 化 方 式 將 轉 介 問 題 外 化, 小 皮 的 注 意 力 欠 缺 具 像 化 為 愛 玩 的 皮 小 泥 的 偷 竊 和 情 緒 衝 動 化 為 小 惡 魔 及 紅 惡 魔 愛 玩 的 皮 讓 小 皮 無 法 專 心 完 成 課 程 的 紙 筆 作 業 而 沒 繳 作 業, 也 會 惡 整 同 學 讓 小 皮 的 人 際 關 係 變 糟, 使 得 青 少 年 期 的 小 皮 無 法 獲 得 同 儕 友 誼 和 認 同, 然 而 小 皮 也 有 其 因 應 之 道, 專 心 和 發 條 可 以 幫 忙 讓 小 皮 在 自 然 科 及 電 腦 課 程 盡 心 盡 力 完 成 事 情, 並 主 動 閱 讀 課 外 資 料 小 惡 魔 及 紅 惡 魔 並 不 是 無 時 不 刻 控 制 著 小 泥 的, 他 們 如 有 生 命 般 也 會 某 些 時 刻 長 大 特 別 有 力 量, 有 時 會 被 小 泥 拒 絕 在 外 2. 在 故 事 敘 說 的 細 微 處 發 現 青 少 年 的 內 在 問 題 解 決 知 識 四 名 青 少 年 除 了 社 經 同 為 弱 勢, 其 轉 介 的 原 因 雖 有 不 同, 但 同 樣 令 學 校 老 師 頭 痛 聆 聽 他 們 的 生 活 經 驗 和 故 事 時, 我 懷 抱 好 奇, 不 帶 預 設 立 場 的 態 度 參 與 其 中 時, 一 旦 我 暫 時 放 掉 改 變 他 的 外 顯 偏 差 行 為 時, 而 能 以 好 奇 著 他 們 如 何 在 此 困 境 中 求 生 時, 總 會 發 現 青 少 年 面 對 環 境 有 其 內 在 的 問 題 解 決 知 識 就 如 小 皮 被 同 學 嘲 笑 時, 用 玩 笑 以 對 耳 塞 及 講 道 理 來 化 解 不 舒 服 ; 小 泥 為 避 免 酒 後 駕 車 的 父 親 闖 禍, 想 辦 法 把 車 子 停 到 路 邊 等 待 母 親 救 援 ; 小 亭 在 複 雜 的 交 友 關 係 中, 能 不 吸 毒 不 做 炮 友 並 懂 得 區 辨 那 些 是 值 得 長 久 交 往 的 朋 友 ; 小 圓 在 顧 及 家 庭 經 濟 和 不 願 破 瓌 家 庭 和 諧 的 壓 力 下, 如 何 巧 妙 地 迴 避 和 扺 擋 外 星 人 可 能 的 侵 犯 一 旦 能 留 意 到 這 些 細 微 卻 重 要 的 片 段 事 件 時, 邀 請 當 事 人 詳 細 地 描 述 過 程 時, 我 發 現 了 青 少 年 內 在 的 能 量 和 資 源, 那 是 一 種 來 自 弱 勢 文 化 壓 迫 下 生 成 的 強 大 生 命 力 當 我 還 擺 盪 於 青 少 年 外 顯 行 為 如 何 矯 治 以 更 能 適 應 學 校 生 活 和 如 何 實 踐 敘 事 諮 商 對 人 內 在 能 力 的 正 向 態 度 時, 青 少 年 的 生 命 經 驗 281

285 和 故 事 已 然 給 了 我 許 多 可 能 性 3. 雙 重 故 事 線 的 發 展, 看 到 生 命 的 豐 富 和 可 能 性 隨 著 諮 商 的 進 展, 逐 步 打 開 空 間 讓 青 少 年 看 到 自 己 原 本 忽 略 的 經 驗, 說 出 原 本 覺 得 不 值 得 一 說 或 是 不 被 容 許 說 的 經 驗, 比 較 問 題 故 事 下 自 己 和 新 故 事 下 的 自 己, 青 少 年 開 始 識 得 自 己 的 資 源 和 能 力 及 對 未 來 也 較 有 希 望 例 如 : 注 意 力 欠 缺 的 小 皮 在 不 被 了 解 的 學 校 環 境 中, 看 到 自 己 是 一 顆 小 樹 苗, 經 由 時 間 他 會 長 成 大 樹 他 在 人 際 關 係 仍 有 阻 礙, 但 他 自 己 的 轉 變 : 同 學 會 理 我 突 然 開 竅, 自 己 想 通 了 做 人 的 道 理 遇 到 困 難 時 頭 去 想 手 去 做 腳 去 走 小 尼 形 成 自 己 是 一 個 勇 士 小 亭 則 形 容 自 己 的 成 長 歷 程 是 一 本 百 科 全 書 ( 二 ) 由 個 人 - 學 校 - 家 庭 的 視 框 觀 照 青 少 年 校 園 中 的 青 少 年 諮 商 工 作 多 採 個 別 諮 商 或 團 體 諮 商 形 式, 由 個 人 脈 絡 的 觀 點 處 理 學 生 的 需 求 本 研 究 的 諮 商 取 向 雖 以 個 別 諮 商 為 主 要 的 形 式, 但 基 於 先 前 對 青 少 年 問 題 的 理 解, 以 及 四 位 參 與 研 究 之 青 少 年 皆 來 自 弱 勢 文 化 及 家 庭 功 能 不 足, 及 其 在 校 的 適 應 狀 況 因 此, 在 問 題 評 估 時 除 個 人 因 素 外, 會 進 一 步 了 解 其 在 校 適 應 的 相 關 影 響 因 素, 同 時 透 過 轉 介 者 提 供 家 庭 背 景 資 料 轉 介 者 提 供 客 觀 及 主 觀 知 覺 之 相 關 資 料, 協 助 諮 商 師 對 青 少 年 及 其 生 活 經 驗 有 初 步 及 統 合 性 的 了 解, 這 也 和 諮 商 師 在 晤 談 互 動 中 觀 察 及 收 集 之 資 訊 相 互 映 對 進 行 個 案 評 估 時, 會 同 時 考 量 青 少 年 在 個 人 - 學 校 - 家 庭 等 三 個 向 度 上 的 危 險 因 子 及 保 護 因 子, 同 時 根 據 評 估 採 取 必 要 的 介 入 本 研 究 中 嘗 試 將 輔 導 行 政 人 員 ( 輔 導 組 長 主 任 ) 導 師 及 家 長 納 入, 以 形 成 一 種 青 少 年 在 系 統 中 運 作 與 改 變 的 介 入 模 式, 即 青 少 年 - 學 校 - 家 庭 的 模 式 來 協 助 青 少 年 的 改 變 作 法 為 進 行 青 少 年 個 別 諮 商 的 同 時, 加 入 導 師 和 家 長 的 諮 詢, 並 透 過 輔 導 行 政 的 協 調, 納 入 相 關 科 任 教 師 及 社 福 資 源 使 之 成 為 協 助 青 少 適 應 的 資 源 以 下 則 以 個 案 小 皮 為 例 說 明 諮 商 師 在 接 案 行 動 歷 程 中 的 評 估 及 主 要 介 入 策 略 1. 個 人 向 度 : 小 皮 在 導 師 轉 介 的 基 本 資 料 與 諮 商 師 在 諮 商 中 的 觀 察, 注 意 無 法 焦 中 及 無 法 完 成 282

286 書 寫 作 業, 可 能 是 注 意 力 欠 缺 的 表 徵 及 可 能 有 學 習 上 的 障 礙 ; 而 所 謂 說 謊 行 為, 經 常 在 小 皮 敘 說 其 人 際 和 生 活 的 許 多 破 壞 及 搗 蛋 舉 動, 因 缺 乏 時 間 連 貫 和 鬆 散 的 注 意 力 及 話 題 不 斷 跳 躍 中 顯 得 離 奇 古 怪, 但 在 更 細 緻 對 焦 的 對 談 中 是 有 脈 絡 可 循 ; 而 學 校 智 力 測 驗 分 數 代 表 著 可 能 智 能 不 足 卻 和 其 精 準 的 語 文 理 解 和 表 達 並 不 相 符, 在 書 寫 上 卻 出 現 困 難, 如 本 要 寫 落 跑 但 寫 成 落 逃 ; 壞 話 寫 成 壞 說 這 些 矛 盾 在 會 談 中 不 斷 產 生 干 擾 在 和 母 親 的 會 談 及 精 神 科 的 診 斷 後, 了 解 到 小 皮 因 幼 年 發 展 遲 緩 未 加 以 早 期 療 育 而 影 響 其 手 眼 協 調 或 前 庭 等 功 能, 書 寫 不 易 且 有 障 礙 魏 式 智 力 測 驗 上 的 智 能 評 估 其 實 是 智 能 優 秀, 臨 床 觀 察 則 顯 現 不 安 和 自 卑 的 心 理 上 述 的 資 料 併 同 諮 商 中 的 資 訊, 諮 商 師 形 成 小 皮 在 個 人 向 度 上 的 評 估, 如 圖 七 在 個 人 向 度 的 介 入, 由 於 敘 事 取 向 的 晤 談, 小 皮 有 機 會 敘 說 自 己 的 困 擾, 同 時 透 過 例 外 和 獨 特 結 果 的 問 句 中, 打 開 小 皮 在 注 意 力 欠 缺 及 同 儕 衝 突 下 自 己 的 問 題 解 決 之 道 危 險 因 子 缺 乏 社 交 技 巧 同 儕 誤 解 與 衝 突 人 際 關 係 不 良 負 向 自 尊 發 展 / 生 理 因 素 注 意 力 欠 缺 及 衝 動 書 寫 障 礙 保 護 因 子 智 賦 優 異 自 修 研 究 科 學 學 科 表 現 良 好 正 向 自 尊 因 應 衝 突 / 衝 動 同 儕 合 作 圖 七 : 小 皮 個 人 向 度 評 估 2. 學 校 向 度 學 校 向 度 的 評 估 主 要 來 自 和 導 師 的 會 談 及 由 輔 導 組 長 討 論 所 得, 以 了 解 學 校 系 統 中 的 限 制 和 資 源 : 如 圖 八 諮 商 師 與 小 皮 導 師 進 行 二 次 諮 詢 會 談, 第 一 次 重 點 在 了 解 導 師 的 關 切 點, 此 時, 一 方 面 了 解 導 師 的 處 置 方 式 和 態 度, 另 方 面 則 支 持 其 轉 介 以 協 助 小 皮 的 積 極 態 度 第 二 次 會 談 則 在 諮 商 師 與 母 親 會 談 及 研 究 小 組 討 論 後 進 行, 主 要 283

287 在 溝 通 諮 商 師 對 小 皮 了 解 和 評 估, 提 供 有 關 注 意 力 欠 缺 及 因 發 展 上 限 制 帶 來 影 響 而 非 故 意 及 說 謊, 協 助 導 師 對 小 皮 有 完 整 的 認 識 同 時 也 分 享 諮 商 師 在 和 小 皮 互 動 上 的 困 局, 以 支 持 同 理 導 師 在 面 對 此 類 學 生 可 能 的 挫 折 感 受, 並 協 助 導 師 有 更 彈 性 的 因 應 方 式 此 外, 經 輔 導 組 長 的 協 助, 將 生 物 科 教 師 引 進 協 助 的 合 作 關 係, 將 小 皮 納 入 學 生 科 展 團 隊 的 一 員, 使 其 科 學 的 專 長 有 機 會 展 現 但 因 學 校 在 特 殊 教 育 資 源 的 不 足, 無 法 提 供 額 外 的 個 別 學 習 方 案, 小 皮 在 語 文 書 寫 及 學 習 上 的 困 難 仍 待 克 服 危 險 因 子 特 教 資 源 不 足 缺 乏 個 別 教 學 導 師 資 訊 不 足 負 向 知 覺 學 生 表 現 師 生 衝 突 負 向 自 尊 保 護 因 子 生 物 教 師 支 持 學 科 小 老 師 表 現 良 好 輔 導 室 積 極 協 助 協 調 資 源 安 頓 身 心 正 向 自 尊 圖 八 : 小 皮 的 學 校 向 度 評 估 3. 家 庭 向 度 家 庭 向 度 的 評 估, 主 要 來 自 導 師 與 輔 導 組 長 提 供 之 資 訊, 以 及 母 親 的 會 談, 其 結 果 如 圖 九 和 母 親 的 會 談 和 後 續 提 供 之 小 皮 之 心 智 評 估 報 告, 得 以 檢 核 導 師 學 生 表 現 及 諮 商 師 觀 察 評 估 間 歧 異 的 資 訊, 成 為 諮 商 師 和 導 師 間 溝 通 的 重 要 基 礎 母 親 在 家 族 成 員 有 精 神 疾 患 和 經 濟 壓 力 下 仍 和 導 師 有 密 切 連 繫, 並 願 意 到 校 會 談, 都 展 現 其 對 小 皮 深 切 的 關 注, 同 時, 在 會 談 間 也 觀 察 到 母 親 對 小 皮 的 科 學 研 究 和 創 意 皆 採 包 容 和 支 持 態 度, 並 能 給 予 資 源 協 助 學 習 此 外, 母 親 面 對 家 庭 內 的 諸 多 壓 力 顯 得 孤 單 諮 商 師 在 聆 聽 母 親 的 敘 說 時, 不 僅 要 回 應 其 沈 重 壓 力 和 情 緒, 同 時 反 映 其 支 持 的 角 色 與 功 能 的 對 小 皮 的 正 向 影 響, 期 待 透 過 empower 母 親 過 程, 能 持 續 維 持 與 小 皮 的 穩 定 情 感 連 結 及 學 習 空 間 284

288 危 險 因 子 父 憂 鬱 症 家 屬 精 神 疾 病 母 親 壓 力 沈 重 約 束 管 教 鬆 散 保 護 因 子 尋 求 醫 療 評 估 母 親 支 持 包 容 心 理 關 懷 與 學 校 配 合 提 供 必 要 資 源 鼓 勵 學 習 圖 九 : 小 皮 的 家 庭 向 度 評 估 行 動 之 後 - 沈 澱 與 出 發 一 青 少 年 諮 商 工 作 的 省 視 儘 管 青 少 年 身 心 發 展 的 激 烈 變 動 已 是 普 遍 認 知 的 事 實, 但 在 進 行 諮 商 工 作 時, 仍 以 成 人 觀 點 來 看 待 青 少 年 的 問 題 及 行 為, 常 以 符 合 成 人 世 界 期 許 的 妥 適 性 來 檢 視 適 應 與 正 常 與 否, 當 不 合 乎 成 人 社 會 互 動 的 規 準 時, 便 評 判 青 少 年 是 叛 逆 抗 拒 不 合 作 (Prout, 1999) 因 此, 青 少 年 諮 商 的 工 作 者 應 納 入 發 展 因 素 的 評 估, 並 以 青 少 年 的 生 活 經 驗 及 互 動 模 式 來 和 他 們 互 動, 而 不 是 要 青 少 年 以 成 人 模 式 和 諮 商 師 互 動 ( 一 ) 創 造 彈 性 多 元 的 諮 商 關 係 與 互 動 經 驗 身 心 多 變 化 的 青 少 年 正 考 驗 著 諮 商 師 的 彈 性 耐 性 和 創 意 關 係 的 建 立 為 諮 商 工 作 的 首 要 任 務, 但 基 於 青 少 年 身 心 發 展 的 特 殊 性, 諮 商 師 要 能 以 青 少 年 的 經 驗 為 師, 跳 脫 成 人 良 好 互 動 關 係 的 單 一 形 式, 提 供 多 元 彈 性 的 媒 材 協 助 表 達 經 驗, 諮 商 關 係 方 得 以 開 展 Sommers-Flanagan 和 Sommers-Flanagan( 1995) Hanna, Hanna 和 Keys(1999) Hanna 和 Hunt(1999) 便 主 張 和 青 少 年 工 作, 關 係 開 展 的 策 略 選 取 是 理 論 折 衷 且 有 彈 性 的 本 研 究 所 應 用 的 策 略, 如 :1. 具 體 資 訊 書 面 對 話 ;2. 形 塑 較 為 平 等 的 關 係 諮 商 師 不 那 麼 權 威 的 心 理 空 間 ;3. 鼓 勵 作 決 定 與 選 擇, 皆 有 助 於 青 少 年 較 為 自 在 投 入 諮 商, 並 獲 得 較 多 的 自 主 感 一 旦 正 向 關 係 得 以 開 展, 即 能 創 造 一 種 修 285

289 復 性 的 情 感 經 驗, 同 時, 透 過 互 動 鼓 勵 青 少 年 自 主 性 的 開 展, 逐 步 讓 青 少 年 體 驗 到 自 己 的 能 力 和 可 掌 控 的 範 圍 雖 然 青 少 年 常 被 認 為 是 與 成 人 作 對 的, 而 偏 好 同 儕 關 係 然 而 和 青 少 年 的 深 刻 相 處 經 驗 裡, 仍 可 感 受 被 轉 介 的 青 少 年 渴 望 被 了 解 被 支 持 被 協 助 透 過 策 略 性 作 法 真 實 的 關 注, 將 能 解 構 成 人 與 青 少 年 必 然 是 對 立 關 係 的 魔 咒, 使 青 少 年 投 入 諮 商 關 係, 接 受 後 續 的 協 助 並 引 進 相 關 資 源 ( 二 ) 個 人 - 學 校 - 家 庭 生 態 觀 的 青 少 年 問 題 評 估 及 介 入 模 式 過 去 的 諮 商 服 務 習 於 在 個 人 脈 絡 下 處 理 學 生 問 題, 但 是 學 生 問 題 又 常 與 其 生 活 環 境 的 學 校 及 家 庭 經 驗 習 習 相 關 而 交 互 影 響, 其 關 係 如 圖 十 兒 童 青 少 年 的 生 活 適 應 深 受 其 家 庭 功 能 影 響, 許 多 學 校 輔 導 工 作 人 員 經 常 面 對 失 功 能 家 庭 下 的 青 少 年 感 到 受 挫 無 能 為 力 同 時, 也 忽 略 學 校 結 構 性 的 因 素 對 學 生 學 習 和 生 活 適 應 的 干 擾, 包 括 導 師 課 程 結 構 等 制 式 規 範 可 能 對 青 少 年 生 活 經 驗 的 壓 迫 因 此 和 青 少 年 工 作 的 諮 商 人 員 須 有 能 力 在 青 少 年 個 人 向 度 外 加 入 學 校 和 家 庭 的 社 會 脈 絡 檢 視 其 問 題, 同 時 與 青 少 年 的 家 庭 和 學 校 兩 個 環 境 體 系 共 同 工 作 Evans & Carter(1997) 採 取 生 態 系 統 觀 點, 認 為 學 生 適 應 與 否, 家 庭 和 學 校 扮 演 著 核 心 的 角 色 這 個 觀 點 驅 使 學 校 將 家 庭 和 社 區 納 入 影 響 青 少 年 在 校 園 順 利 發 展 所 需 的 心 理 情 緒 社 會 需 求 的 評 估 並 採 取 相 關 策 略 286

290 個 人 學 生 適 應 學 校 家 庭 圖 十 : 青 少 年 適 應 個 人 - 學 校 - 家 庭 交 互 影 響 模 式 圖 本 研 究 中 嘗 試 將 輔 導 行 政 人 員 ( 輔 導 組 長 主 任 ) 導 師 及 家 長, 以 形 成 一 種 青 少 年 在 系 統 中 運 作 與 改 變 的 介 入 模 式, 即 青 少 年 - 學 校 - 家 庭 的 模 式 來 協 助 青 少 年 的 改 變 同 時 在 青 少 年 - 學 校 - 家 庭 三 向 度 的 評 估 時 應 兼 顧 危 險 因 子 和 危 險 因 子 兩 個 面 向 危 險 因 子 的 評 估, 可 以 了 解 干 擾 青 少 年 適 應 的 負 向 因 素, 並 用 以 發 展 阻 隔 問 題 更 惡 化 的 必 要 措 施 ; 保 護 因 子 的 評 估, 可 以 發 現 學 生 本 身 學 校 及 家 庭 系 統 中 既 存 的 力 量 與 資 源 Bonnie(1994) 認 為 傳 統 上 多 以 病 理 的 觀 點 來 看 待 個 體, 將 焦 點 放 在 問 題 困 擾 疾 病 不 適 應 沒 能 力 等 負 向 層 面, 但 現 今 趨 勢 則 傾 向 於 挖 掘 正 向 資 源 提 升 能 力 發 展 後 現 代 取 向 的 治 療 觀 點 則 重 視 個 體 不 受 問 題 干 擾 的 生 命 經 驗 的 敘 說 及 詮 譯 (White & Epston,1990 ; Windlade & Monk, 1999) 本 研 究 的 青 少 年 皆 來 自 弱 勢 文 化 及 家 庭, 若 只 從 負 向 觀 點 評 估, 他 們 被 放 置 在 一 個 待 拯 救 的 無 力 位 階, 忽 略 青 少 年 和 家 庭 在 不 利 環 境 生 存 所 發 展 出 的 對 抗 力 量 因 此, 兼 顧 正 負 二 面 向 的 評 估, 將 有 助 於 兼 顧 外 力 介 入 及 啟 動 內 在 力 量 的 改 變 機 制, 同 時 諮 商 師 也 較 能 置 身 於 與 青 少 年 學 校 及 家 庭 合 作 關 係 ( 三 ) 因 應 青 少 年 生 活 和 心 情 的 變 動, 每 次 晤 談 的 進 展 和 目 標 設 定 為 單 次 治 療 (one session therapy) 的 格 式 (format) 由 於 青 少 年 的 經 驗 情 緒 變 換 快 速, 配 合 學 校 上 下 課 時 間, 每 週 每 次 晤 談 約 僅 40 分 鐘, 最 好 能 以 one session 方 式 展 開 每 次 諮 商, 每 次 晤 談 可 以 是 一 小 結 的 段 落, 287

291 讓 每 次 晤 談 都 能 有 小 步 的 進 展 雖 然 每 次 主 題 焦 點 不 一 定 有 連 貫, 但 幾 次 下 來 可 以 協 助 當 事 人 併 湊 成 較 完 整 的 故 事 發 展 和 自 我 認 識 以 敘 事 取 向 的 工 作 方 式 為 例, 在 單 次 治 療 的 模 式 中 應 包 含 : 晤 談 開 始 的 暖 身 並 檢 核 青 少 年 的 身 心 狀 態 對 焦 生 活 關 切 重 點 和 主 要 情 緒 經 驗 並 以 此 為 晤 談 的 主 軸, 然 後 以 敘 事 諮 商 的 定 位 地 圖 作 為 晤 談 的 指 引 : (1) 問 題 故 事 的 描 述 外 化 及 相 對 影 響 問 句 ;(2) 發 現 問 題 故 事 的 例 外 經 驗 和 獨 特 結 果 事 件 ;(3) 評 估 與 詮 釋, 最 後, 由 諮 商 師 摘 要 重 點 並 反 映 回 饋 對 青 少 年 的 了 解 ( 四 ) 梳 理 弱 勢 文 化 與 家 庭 脈 絡 下 青 少 年 諮 商 工 作 經 驗 國 中 生 青 少 年 的 許 多 困 難, 背 後 有 著 弱 勢 文 化 不 利 家 庭 因 素 的 重 大 影 響 力, 透 過 諮 商 我 也 得 見 這 些 孩 子 強 大 的 生 命 力 和 韌 性 回 顧 這 項 行 動 研 究, 由 孩 子 的 反 應 和 回 饋, 我 知 道 敘 事 的 眼 光 和 態 度 開 啟 了 他 們 新 的 生 命 體 驗, 讓 他 們 對 自 己 和 生 命 有 了 新 的 理 解 和 詮 釋 但 面 對 這 些 孩 子 的 生 命 經 驗, 我 不 禁 思 考 : 當 他 們 獨 立 奮 力 掙 扎 自 己 的 路 時, 除 了 不 要 過 度 悲 觀 和 標 籤 之 外, 試 著 理 解 並 進 入 他 們 的 生 命 理 路 和 脈 絡 的 同 時, 心 理 諮 商 工 作 人 員 能 夠 做 些 什 麼? 目 標 可 以 是 什 麼? 做 法 又 是 為 何? 過 度 的 介 入 會 不 會 是 強 勢 地 干 預 了 他 們 生 命 方 式, 我 應 放 自 己 在 什 麼 角 度 去 參 與 他 們 的 生 命 呢? 我 的 參 與 但 不 干 預 可 以 為 他 帶 什 麼 作 用 嗎? 當 我 小 心 謹 慎 地 參 與 他 們 的 生 命 時, 對 他 們 的 意 義 又 是 什 麼? 這 些 經 驗 足 夠 支 撐 他 們 面 對 未 來 嗎? 以 上 問 題, 我 的 發 現 是, 面 對 大 環 境 對 孩 子 的 限 制 和 壓 迫, 要 能 不 悲 觀 而 能 欣 賞 也 想 深 入 了 解 他 們 的 生 命 經 驗, 以 及 關 注 他 們 是 如 何 面 對 走 過 困 難 的 經 驗 和 內 在 問 題 解 決 知 識 當 我 有 較 遠 的 距 離 時, 我 可 以 如 此! 當 我 面 對 個 別 學 生 的 工 作 時, 我 可 以 如 此! 但 如 果 將 他 們 放 在 現 行 的 學 校 體 制 和 社 會 文 化 之 中, 在 我 奮 力 啟 動 各 項 資 源 的 同 時, 仍 然 感 受 到 結 構 面 的 無 形 嵌 制! 當 青 少 年 改 變 的 力 量 只 在 諮 商 師 時, 力 量 會 隨 著 環 璄 的 壓 迫 而 削 減 如 何 在 制 度 面 建 立 更 完 善 專 業 體 系 是 需 要 更 努 力 的, 包 括 校 園 內 不 同 專 業 人 士 的 合 作, 如 教 師 特 教 人 員 學 校 輔 導 人 員 專 業 諮 商 師 及 社 工 師 ; 校 園 之 外, 社 福 資 源 的 引 入 醫 療 專 業 的 諮 詢 等 此 外, 啟 動 弱 勢 文 化 青 少 年 族 群 的 本 身 力 量, 讓 他 們 的 聲 音 和 經 驗 可 以 流 傳 和 彼 此 支 持, 社 區 的 力 量 是 該 被 考 量 288

292 二 青 少 年 諮 商 教 育 訓 練 的 省 視 身 為 諮 商 教 育 工 作 者, 回 頭 看 這 段 青 少 年 工 作 的 經 驗, 在 教 育 訓 練 上 會 有 何 影 響 呢? 過 去 憑 藉 各 種 諮 商 理 論 以 評 估 和 改 變 青 少 年 行 為 的 模 式, 可 以 讓 我 有 系 統 地 了 解 青 少 年 的 行 為 和 心 理 歷 程, 但 也 窄 化 了 我 進 入 青 少 年 生 命 經 驗 的 路 徑, 青 少 年 和 諮 商 師 同 樣 地 無 力! 透 過 這 次 行 動 和 研 究, 嘗 試 突 破 一 些 舊 有 方 法 和 青 少 年 工 作 的 同 時, 一 方 面 調 整 大 四 諮 商 實 習 課 的 作 法, 另 方 面 則 思 考 現 行 以 青 少 年 為 工 作 對 象 的 諮 商 訓 練 課 程 可 以 開 展 的 方 向 ( 一 ) 諮 商 實 習 課 的 調 整 回 應 研 究 之 始, 自 己 在 諮 商 實 習 課 上 的 困 局, 行 動 之 後, 和 系 上 教 授 相 同 課 程 老 師 的 交 換 經 驗 和 討 論, 決 定 在 分 組 之 前, 依 自 己 熟 悉 的 領 域 合 組 上 課, 納 入 三 項 議 題 : 青 少 年 身 心 發 展 與 問 題 評 估 表 達 性 媒 材 的 應 用 生 態 系 統 觀 在 青 少 年 的 應 用 同 時, 在 自 己 組 上, 要 求 學 生 進 行 青 少 年 媒 材 的 研 發 與 實 作, 在 課 程 中 討 論 我 以 此 次 行 動 的 經 驗 和 實 例 介 紹 後 現 代 諮 商 取 向 在 青 少 年 問 題 的 應 用, 透 過 個 案 研 討 方 式 檢 視 學 生 在 執 行 上 的 成 果 和 困 難 整 個 課 程, 我 企 圖 傳 遞 一 份 支 持 : 讓 大 四 學 生 不 要 怕 和 青 少 年 工 作, 讓 他 們 在 輔 導 教 師 的 位 置 上 可 以 發 揮 影 響 力, 減 少 他 們 的 無 力 感, 增 加 他 們 欣 賞 自 己 和 青 少 年 的 能 力 期 待 調 整 學 生 進 入 青 少 年 工 作 場 域 的 心 態, 並 由 實 作 中 發 現 和 青 少 年 同 在 的 管 道 路 徑 方 式 然 而, 這 樣 的 努 力 似 乎 是 不 充 份 的 置 身 在 青 少 年 問 題 的 學 校 及 家 庭, 乃 至 社 會 環 境, 學 生 仍 受 限 於 個 人 取 向 的 工 作 模 式, 生 態 系 統 觀 的 評 估 和 介 入 的 能 力 顯 然 不 足 ( 二 ) 以 學 校 為 基 礎 的 生 態 系 統 觀 的 課 程 和 訓 練 系 統 觀 的 家 庭 諮 商 較 常 應 用 在 社 區 諮 商 機 構, 然 而 在 學 的 兒 童 青 少 年 問 題 較 易 被 發 現 及 提 供 協 助 的 是 學 校 輔 導 諮 商 人 員 面 對 嚴 重 失 功 能 的 家 庭, 轉 介 學 生 及 家 庭 到 社 區 諮 商 機 構 的 專 業 人 員 是 種 選 擇, 但 也 存 在 許 多 困 難, 包 括 家 長 的 抗 拒 付 費 的 經 濟 考 量 等 因 素 因 此,Evans 和 Carter(1997) 建 議 運 用 學 校 為 基 礎 的 家 庭 諮 商, 以 生 態 系 統 觀 點, 注 意 並 辨 識 影 響 青 少 年 學 校 問 題 的 家 庭 變 項, 並 將 家 庭 納 入 解 決 問 題 289

293 的 諮 商 歷 程 Evans 和 Carter(1997) 以 洛 杉 機 加 州 大 學 (CSULA) 的 學 校 基 礎 家 庭 諮 商 的 訓 練 方 案 為 例, 說 明 本 方 案 如 何 整 合 碩 士 層 級 課 程 中 的 婚 姻 家 庭 兒 童 諮 商 和 學 校 諮 商 等 學 分, 強 化 透 過 父 母 和 社 區 的 介 入 來 協 助 學 童 在 校 的 適 應 由 系 統 觀 的 角 度, 學 校 系 統 也 有 可 能 是 引 發 學 生 問 題 的 一 環, 而 低 社 經 和 弱 勢 文 化 的 家 庭 在 中 產 階 級 的 主 流 社 會 這 個 大 系 統 中, 同 樣 可 能 被 壓 迫 學 校 諮 商 師 需 要 有 能 力 將 青 少 年 問 題 置 於 更 大 的 體 系 予 以 檢 視, 同 時 有 能 力 連 結 並 啟 動 社 區 中 的 資 源 在 日 趨 複 雜 多 元 的 台 灣 社 會, 學 校 諮 商 師 需 要 扮 演 協 調 學 校 - 家 庭 - 社 區 的 積 極 領 導 角 色, 而 有 效 執 行 這 個 角 色 的 教 育 訓 練, 明 顯 在 學 校 諮 商 師 的 養 成 過 程 及 在 職 訓 練 是 需 要 被 補 強 的 ( 三 ) 以 知 識 / 行 動 / 反 思 的 實 踐 歷 程 進 行 專 業 合 作 諮 商 工 作 在 對 個 案 的 問 題 評 估 和 介 入, 本 身 便 蘊 涵 著 行 動 的 本 質 諮 商 師 帶 著 內 隱 的 知 識 體 系 進 入 工 作 場 域 進 行 諮 商, 透 過 互 動 形 成 對 個 案 問 題 的 概 念 化, 並 將 此 結 果 外 顯 於 互 動 中 的 諮 商 介 入, 再 藉 由 諮 商 互 動 評 估 此 一 介 入 與 知 識 間 的 相 符 程 度, 從 中 形 成 新 的 觀 點 和 理 解, 並 促 成 下 一 個 行 動 個 別 諮 商 師 的 行 動 歷 程 已 是 一 個 小 型 行 動 探 究, 此 時, 倘 能 加 入 不 同 專 業 人 士 的 合 作, 將 可 創 造 更 多 元 角 度 的 探 究 和 行 動 本 研 究 之 初, 除 了 國 中 輔 導 組 長 協 同 進 入 現 場 觀 察 並 參 與 會 後 討 論, 原 本 還 有 兩 位 諮 商 教 育 訓 練 工 作 的 同 事 參 與 協 同 探 究, 但 因 時 間 不 便 而 中 斷, 殊 為 可 惜 然 而, 就 因 著 教 學 上 的 需 要, 促 成 到 國 中 接 案 的 行 動 在 嘗 試 以 諮 商 專 業 的 教 育 訓 練 工 作 者 與 國 中 輔 導 實 務 工 作 的 協 同 探 究 過 程 中, 企 圖 跨 越 諮 商 專 業 中 學 院 理 論 和 實 務 場 域 的 鴻 溝, 形 成 我 對 青 少 年 諮 商 工 作 的 實 踐 知 識 和 反 思, 並 回 饋 到 我 的 教 學 工 作, 同 時, 在 這 過 程 協 助 學 校 輔 導 工 作 人 員 改 善 其 效 能 透 過 實 務 場 域 的 行 動 過 程, 正 視 學 院 訓 練 中 成 人 適 用 的 理 論 和 方 法 在 青 少 年 應 用 上 是 困 難 重 重, 但 也 因 此 更 了 解 青 少 年 因 著 身 心 特 徵 的 殊 異 使 之 不 易 進 入 諮 商 關 係, 以 及 每 位 青 少 年 身 處 在 環 境 條 件 的 重 大 差 異, 而 這 些 皆 需 要 被 評 估 以 調 整 介 入 的 重 點, 並 啟 動 系 統 環 境 的 資 源 同 時 也 看 到 諮 商 闗 係 建 立 的 策 略 系 統 觀 社 區 支 持 介 入 等 項 都 是 青 少 年 諮 商 要 展 現 成 效 有 待 探 究 和 努 力 的 重 點 290

294 面 對 青 少 年 諮 商 的 困 局, 面 對 自 己 的 曾 經 無 力 之 後, 要 轉 化 成 理 論 和 實 務 間 的 思 考 與 實 踐, 是 條 漫 漫 長 路, 深 感 青 少 年 諮 商 與 研 究 仍 是 蠻 荒 之 地, 需 要 劈 荊 斬 棘 才 能 一 窺 究 竟 透 過 這 篇 報 告 的 書 寫 和 發 表, 分 享 自 己 的 行 動 及 思 考, 更 期 待 能 與 對 青 少 年 工 作 有 興 趣 的 伙 伴 展 開 對 話! 參 考 文 獻 中 文 部 分 林 杏 足 ( 民 92) 青 少 年 諮 商 的 破 冰 之 行 建 立 關 係 的 方 法 與 策 略 輔 導 季 刊,39(2), 1-9 金 樹 人 ( 民 86) 生 涯 諮 商 與 輔 導 台 北 : 東 華 書 局 金 樹 人 ( 民 88) 諮 商 心 理 學 之 回 顧 與 展 望 中 國 輔 導 學 會 主 編, 輔 導 學 大 趨 勢 (53-72 頁 ) 台 北 : 心 理 出 版 社 夏 林 清 等 譯 ( 民 86) 行 動 研 究 法 導 論 台 北 : 遠 流 徐 西 森 ( 民 85) 現 實 治 療 法 對 青 少 年 偏 差 行 為 問 題 諮 商 效 果 之 研 究 高 雄 工 商 專 學 報,26 期, 頁 程 小 蘋 林 杏 足 ( 民 92) 國 中 輔 導 教 師 對 青 少 年 個 案 身 心 特 徵 晤 談 問 題 及 諮 商 作 法 之 知 覺 分 析 彰 化 師 大 輔 導 學 報,25, 外 文 部 分 Bonnie, B. (1991). Fostering reliance in kids: Protective factors in the family, School, and Community. (ED ). Evans, W. P. & Carter, M. J. (1997). Urban school-baced family counseling: Role definition, practice aplication, and training tmplications. Journal of Counseling & Development, 75, Fall, M. & VanZandt, C. E. Z. (1997). Partners in research: School counselors and counselor educators working together. Professional School Counseling, 1(1),

295 Hanna, F. J., & Hunt, W. P.(1999)., Techniques for psychotherapy with defiant, aggressive adolescents. Psychotherapy, 36(1), Hanna, F. J., Hanna, C. A., & Keys, S. G. (1999). Fifty strategies for counseling defiant, aggressive adolescents: Reaching, accepting, and relating. Journal of Counseling & Development, 77(4), Heayes, R. L., Paisley, P. O., Phelps, R. E., Pearson, G., & Salter, R. (1997). Integrating theory and practice: Counselor educator-school counselor collaborative. Professional School Counseling 1(1), Liddle, H. A. (1995). Conceptual and clinical dimensions of a multidimensional, multisystems engagement strategy in family-based adolescent treatment. Psychotherapy, 32(1), Pitta, P. (1995). Adolescent-centered family integrated philosophy and treatment. Psychotherapy, 32(1), Prout, H. T. (1999). Counseling and psychotherapy with children and adolescents: An overivw. In H. T. Prout & D. T. Brown(ed.), Counseling and psychotherapy with children and adolescents : Theory and practice for school and clinical settings. Rubenstein, A. & Zager, K. (1995). Training in adolescent treatment: Where is psychology?psychotherapy, 32(1), 2-6. Rubenstein, A. (1996). Interventions for a scattered generation: Treating adolescents in the nineties. Psychotherapy, 33(3), Sommers-Flanagan, J. & Sommers-Flanagan, R. (1995). Psychotherapeutic techniques with treatment-resistant adolescents. Psychotherapy, 32(1), White, M. & Epston, D. (1990).Narrative means to therapeutic ends. NY:W.W.Norton. Windlade, J. & Monk, G. (1999). Narrative counseling in schools: Powerful & brief. London: Sage 292

296 親 子 遊 戲 治 療 訓 練 模 式 對 遊 戲 諮 商 師 新 手 之 口 語 反 應 分 析 研 究 施 玉 麗 1 洪 慧 涓 2 嘉 義 大 學 輔 導 與 諮 商 學 系 助 理 教 授 中 興 大 學 師 資 培 育 中 心 講 師 摘 要 本 研 究 旨 在 探 討 親 子 遊 戲 治 療 訓 練 模 式, 對 高 低 技 巧 組 大 學 層 級 遊 戲 諮 商 師 新 手 之 口 語 反 應 變 化 情 形 及 學 習 經 驗 情 形 本 研 究 以 質 化 研 究 法 進 行 文 件 分 析 焦 點 團 體 訪 談 分 析 及 光 碟 片 影 像 分 析 根 據 研 究 目 的 與 問 題, 發 現 如 下 : 一 高 技 巧 組 內 共 同 表 現 較 多 的 有 益 反 應 是 反 應 內 容 低 技 巧 組 內 共 同 表 現 較 多 的 反 應 是 追 蹤 行 為 與 反 應 內 容 二 高 低 技 巧 組 內 表 現 較 多 的 無 益 反 應 無 共 同 性, 而 有 個 別 性 的 差 異 三 高 低 技 巧 組 間 共 同 最 明 顯 的 有 益 反 應 是 追 蹤 行 為 與 反 應 內 容, 為 豊 富 技 巧, 可 以 建 立 自 尊 交 替 使 用 之 ; 二 組 間 共 同 最 不 明 顯 的 反 應 是 反 應 感 情 但 是, 嫺 熟 反 應 內 容 的 新 手 若 能 了 解 兒 童 的 情 緒 或 許 能 完 整 反 應 傳 遞 了 解 而 不 是 反 應 感 情 ; 二 組 間 共 同 沒 有 出 現 的 有 益 反 應 是 擴 展 意 義 與 設 限, 此 涉 及 新 手 的 能 力 與 心 態 四 高 低 技 巧 組 間 共 同 最 明 顯 與 次 要 明 顯 的 無 益 反 應 不 一, 受 個 人 能 力 兒 童 特 質 與 遊 戲 性 質 所 影 響 ; 二 組 間 共 同 最 少 出 現 的 反 應 是 評 斷 與 贊 美, 是 二 組 共 同 的 正 向 反 應 五 高 低 技 巧 組 間 的 有 益 反 應 均 多 於 無 益 反 應, 顯 示 二 組 能 在 遊 戲 單 元 中 表 現 有 益 的 反 應 幫 助 兒 童 六 高 低 技 巧 組 認 為 兒 童 遊 戲 諮 商 訓 練 能 促 進 個 人 接 納 跟 隨 者 角 色 重 視 關 係 並 內 化 技 巧 及 覺 察 力 研 究 者 最 後 依 據 研 究 發 現 提 出 建 議, 以 作 為 未 來 研 究 之 參 考 關 鍵 詞 : 親 子 遊 戲 治 療 口 語 反 應 諮 商 員 教 育

297 壹 緒 論 一 研 究 動 機 親 子 遊 戲 治 療 法 是 兒 童 中 心 遊 戲 治 療 法 的 一 種 運 用 由 Gunerney 於 1964 年 發 展, 再 經 Landreth(1991) 修 正 之 此 訓 練 模 式 利 用 角 色 扮 演 多 媒 體 教 材 督 導 團 體 討 論 等 方 式 來 訓 練 家 長 成 為 治 療 師 的 代 理 人, 並 且 讓 家 長 在 家 中 能 實 際 參 與 子 女 之 遊 戲, 使 家 長 獲 得 遊 戲 治 療 的 技 巧 並 應 用 於 親 子 關 係 中 (Rhine, 2000) Landreth 模 式 的 親 子 遊 戲 治 療 法, 強 調 玩 對 孩 子 溝 通 與 發 展 的 重 要 性 親 子 遊 戲 治 療 法 以 兒 童 為 中 心 並 以 指 出 兒 童 能 力 為 重 點 (VanFleet, 1994) 當 父 母 陪 伴 時, 不 止 是 陪 伴 孩 子 而 已, 尚 且 是 以 孩 子 為 中 心, 注 意 小 孩 的 一 舉 一 動 並 反 映 小 孩 的 感 情, 傳 達 支 持 與 了 解 同 時, 指 出 兒 童 在 小 事 情 上 的 所 知 所 想 所 做 的 貢 獻 與 努 力, 藉 此 具 體 事 例 讓 兒 童 自 由 地 發 展 內 在 系 統 來 獎 賞 自 己 (Landreth, 1993), 藉 以 促 進 兒 童 的 自 信 心 自 我 價 值 感 與 成 就 感, 進 而 強 化 家 長 的 權 能 感, 讓 家 長 發 現 自 己 是 兒 童 成 長 的 貢 獻 者 而 非 妨 礙 者 所 以, 親 子 遊 戲 治 療 訓 練 模 式 是 一 個 親 子 雙 贏 的 親 職 教 育 訓 練 模 式, 可 以 促 進 親 子 關 係 的 品 質, 亦 能 賦 權 母 親 與 孩 子 發 現 個 人 能 力 ( 林 美 珠 林 美 珠,2001) 國 外 運 用 親 子 遊 戲 治 療 法 研 究 兒 童 家 長 的 論 文 報 告 甚 多, 例 如 研 究 各 種 不 同 困 擾 兒 童 的 家 長 監 禁 家 長 亞 裔 移 民 家 長 原 住 民 家 長 寄 養 家 長 單 親 家 長 以 及 家 長 以 外 的 教 師 準 教 師 大 專 生 高 中 生 小 學 生 等, 以 促 進 親 職 功 能 親 子 溝 通 師 生 溝 通 同 儕 輔 導 及 解 決 個 人 問 題 等 (Baggerly, 1999; Bratton, 1993; Brown, 2000; Chau & Landreth,1997; Costas,1998; Danger, 2003; Garwood, 1999; Glover,1996; Landreth & Lobaugh, 1998;Rhine, 2000; Tew,1997) 所 以, 親 子 遊 戲 治 療 法 原 本 設 計 是 以 父 母 為 主 要 訓 練 對 象, 但 是 一 樣 可 以 適 用 於 小 學 老 師 大 學 生 高 中 生 與 小 學 生 國 內 運 用 親 子 遊 戲 治 療 法 的 研 究 有 4 篇 乃 是 以 學 前 兒 童 家 長 學 校 適 應 困 難 的 家 長 與 認 輔 教 師 為 研 究 對 象, 以 促 進 其 親 職 功 能 親 子 關 係 及 輔 導 知 能 ( 何 美 雪, 294

298 2004 洪 淑 雅,2001 林 美 珠 林 美 珠,2001 魏 滑 堂,1999) 尚 缺 以 大 學 生 層 級 為 對 象 的 研 究 國 內 儲 備 小 學 師 資 的 大 專 院 校, 開 設 遊 戲 治 療 課 程 以 教 導 大 學 生 運 用 遊 戲 媒 材 輔 導 兒 童 大 學 生 是 否 適 合 對 兒 童 進 行 遊 戲 治 療? 依 據 何 長 珠 (1995) 訓 練 輔 導 系 四 年 級 學 生 對 受 虐 兒 童 進 行 一 次 一 小 時, 共 進 行 8 次 的 遊 戲 治 療, 研 究 情 緒 反 應 身 體 距 離 臉 部 表 情 口 語 表 現 及 遊 戲 故 事 情 境 內 容 等, 結 果 發 現 有 正 向 的 效 果 鄭 雅 齡 (2001) 研 究 大 四 與 大 五 的 實 習 諮 商 員 實 習 遊 戲 治 療 的 專 業 成 長 歷 程, 發 現 大 學 生 對 遊 戲 治 療 的 技 巧 與 認 知 均 有 進 步 且 能 改 善 與 兒 童 的 關 係 所 以, 具 有 輔 導 專 業 學 分 的 輔 導 系 大 學 生, 均 可 在 督 導 之 下, 從 事 兒 童 遊 戲 治 療 的 服 務 工 作 且 能 獲 得 專 業 的 成 長 目 前 研 究 遊 戲 治 療 的 訓 練 效 果, 其 對 象 可 分 為 碩 博 士 層 級 的 專 業 人 員 大 學 層 級 與 非 相 關 科 系 層 級 的 半 專 業 兒 童 輔 導 人 員 及 非 專 業 的 家 長 三 種 若 以 半 專 業 層 級 的 大 學 生 或 是 小 學 老 師 為 研 究 對 象 而 言, 何 長 珠 (2001) 結 合 不 同 理 論 與 不 同 媒 材 使 用 的 折 衷 式 遊 戲 治 療 模 式 訓 練 20 名 國 小 認 輔 老 師 接 受 12 週, 共 計 36 小 時 的 上 課 與 督 導 訓 練 後, 發 現 技 巧 有 明 顯 上 昇, 但 是 認 知 上 無 明 顯 差 異 ; 四 個 月 後 的 追 蹤 期, 發 現 進 步 與 退 步 各 異 何 美 雪 (2004) 運 用 Landreth 設 計 的 親 子 遊 戲 治 療 模 式 訓 練 7 名 無 任 何 輔 導 專 業 訓 練 的 認 輔 老 師 接 受 10 週 共 計 20 小 時 的 上 課 督 導 並 在 訓 練 以 外 的 時 間 進 行 認 輔 學 生 7 次 的 遊 戲 治 療, 結 果 發 現 非 專 業 的 認 輔 老 師 對 兒 童 中 心 遊 戲 治 療 的 認 知 與 技 巧 有 提 昇 效 果, 但 是 態 度 的 提 昇 不 明 顯, 技 巧 的 提 昇 中 發 現 口 語 反 應 的 項 目 進 步 不 一 Brown(2000) 對 38 名 大 學 生 選 修 兒 童 輔 導 課 程 為 研 究 對 象, 其 中 有 18 名 學 生 為 實 驗 組 接 受 10 週 共 15 小 時 的 Landreth 親 子 遊 戲 治 療 模 式, 並 在 訓 練 以 外 的 時 間 進 行 7 次 的 兒 童 遊 戲 治 療 同 時 有 20 名 同 班 同 學 為 控 制 組 接 受 一 般 親 職 教 育 為 課 程 內 容, 比 較 結 果 發 現 實 驗 組 對 兒 童 中 心 遊 戲 治 療 的 態 度 認 知 技 巧 有 明 顯 的 提 昇 效 果 根 據 上 述 對 半 專 業 人 員 訓 練 親 子 遊 戲 治 療 的 效 果 發 現, 在 技 巧 上 有 提 昇 效 果, 卻 在 認 知 或 態 度 上 則 不 一 致 的 效 果 針 對 技 巧 而 言, 對 於 那 些 經 過 訓 練 後 自 評 技 巧 維 持 295

299 一 致 性 高 與 低 的 新 手, 其 口 語 反 應 的 變 化 如 何? 此 二 組 的 口 語 反 應 比 較 變 化 如 何? 此 為 有 待 探 討 的 研 究 焦 點 二 研 究 目 的 與 問 題 本 研 究 旨 在 探 討 親 子 遊 戲 治 療 訓 練, 對 大 學 層 級 的 遊 戲 諮 商 師 新 手 之 口 語 反 應 變 化 情 形 及 學 習 經 驗 情 形 依 據 研 究 目 的, 本 研 究 擬 探 究 的 問 題 有 下 列 項 : ( 一 ) 高 低 技 巧 組 的 大 學 層 級 遊 戲 諮 商 師 新 手 之 口 語 有 益 反 應 組 內 變 化 情 形? ( 二 ) 高 低 技 巧 組 的 大 學 層 級 遊 戲 諮 商 師 新 手 之 口 語 無 益 反 應 組 內 變 化 情 形? ( 三 ) 高 低 技 巧 組 的 大 學 層 級 遊 戲 諮 商 師 新 手 之 口 語 有 益 反 應 組 間 變 化 情 形? ( 四 ) 高 低 技 巧 組 的 大 學 層 級 遊 戲 諮 商 師 新 手 之 口 語 無 益 反 應 組 間 變 化 情 形? ( 五 ) 高 低 技 巧 組 的 大 學 層 級 遊 戲 諮 商 師 新 手 之 口 語 反 應 組 間 綜 合 變 化 情 形? 三 名 詞 界 定 ( 一 ) 親 子 遊 戲 治 療 訓 練 模 式 : 指 的 是 研 究 者 依 Landreth 以 兒 童 中 心 學 派 之 遊 戲 治 療 原 理 為 基 礎, 對 家 長 實 施 每 週 二 小 時, 合 計 十 週, 並 自 第 四 週 起 實 施 七 次 兒 童 遊 戲 的 親 子 遊 戲 治 療 方 案 內 容 為 主, 並 把 前 四 週 的 學 習 擴 充 為 八 週 的 學 習, 加 上 對 賽 遊 戲 (game) 及 角 色 演 練 的 內 容 並 自 第 八 週 起 實 施 七 次 兒 童 遊 戲 之 訓 練 模 式 ( 二 ) 大 學 層 級 遊 戲 諮 商 師 新 手 : 指 的 是 某 大 學 輔 導 系 三 年 級 學 生 以 選 修 親 子 遊 戲 治 療 訓 練 模 式 為 兒 童 遊 戲 課 程 內 容, 並 到 學 校 對 小 二 兒 童 實 施 七 次 遊 戲 諮 商 者 共 計 22 名 ( 三 ) 高 低 技 巧 組 : 高 低 技 巧 組 是 指 上 述 新 手 評 量 自 己 運 用 兒 童 遊 戲 技 巧 的 信 心 高 低 (Kao, 1996) 在 本 研 究 中 是 指 大 學 層 級 遊 戲 諮 商 師 新 手 在 遊 戲 治 療 態 度 - 認 知 - 技 術 調 查 問 卷 的 技 術 分 量 表 前 後 測 一 致 性 皆 高 於 一 個 標 準 差 及 負 平 均 數 標 準 誤 的 分 數 以 上 者, 共 計 三 名 低 技 巧 組 是 指 上 述 新 手 在 技 術 分 量 表 前 測 低 於 一 個 標 準 差 及 負 平 均 數 標 準 誤 的 分 數 以 下, 同 時 在 後 測 亦 低 於 一 個 標 準 差 與 正 平 均 數 標 準 誤 的 分 數 以 下 者, 共 計 三 名 ( 四 ) 口 語 反 應 : 指 的 是 高 低 技 巧 組 在 兒 童 遊 戲 諮 商 中 的 口 語 表 達 內 容 採 用 兒 童 中 296

300 心 學 派 遊 戲 治 療 之 八 項 有 益 反 應 及 七 項 無 益 反 應 另 外 依 據 實 務 經 驗 加 上 一 項 有 益 反 應 及 三 項 無 益 反 應 為 分 類 項 目 貳 研 究 方 法 一 研 究 設 計 本 研 究 之 目 的 不 在 探 討 因 果 關 係, 乃 在 探 討 親 子 遊 戲 治 療 訓 練 對 高 低 技 巧 組 兒 童 遊 戲 諮 商 師 新 手 的 口 語 反 應 變 化 與 影 響 情 形 本 研 究 為 質 性 研 究, 採 用 光 碟 片 影 像 分 析 文 件 分 析 和 焦 點 團 體 訪 談 的 資 料 以 回 答 研 究 的 問 題 二 研 究 對 象 本 研 究 以 選 修 兒 童 遊 戲 治 療 課 程 並 志 願 參 與 研 究 的 22 名 大 學 層 級 遊 戲 諮 商 師 新 手 為 訓 練 對 象, 再 依 據 量 表 的 前 後 測 資 料, 選 出 高 技 巧 組 三 名 與 低 技 組 三 名 作 為 研 究 對 象 高 低 技 巧 組 均 是 某 大 專 院 校 輔 導 學 系 的 三 年 級 學 生, 高 低 技 巧 組 均 是 二 女 一 男, 年 齡 21 歲 三 研 究 工 具 本 研 究 的 研 究 工 具 分 為 訓 練 工 具 嶭 選 工 具 及 資 料 蒐 集 工 具 二 類 訓 練 工 具 二 種 : 一 為 採 用 親 子 遊 戲 治 療 訓 練 內 容 作 為 兒 童 遊 戲 治 療 課 程 的 方 案 設 計 二 為 遊 戲 室 與 玩 具 嶭 選 工 具 為 遊 戲 治 療 態 度 - 認 知 - 技 巧 調 查 問 卷 資 料 蒐 集 工 具 有 種 : 一 為 有 益 與 無 益 反 應 表 二 為 焦 點 團 訪 談 大 綱 三 為 遊 戲 治 療 紀 錄 表 四 為 省 思 表 五 為 同 儕 討 論 心 報 告, 以 下 分 述 之 : ( 一 ) 親 子 遊 戲 治 療 訓 練 模 式 內 容 本 研 究 採 用 Landreth 根 據 兒 童 中 心 遊 戲 治 療 學 派 所 發 展 出 來 的 親 子 遊 戲 治 療 訓 練 模 式 ( 高 淑 貞,1998), 作 為 兒 童 遊 戲 治 療 課 程 的 內 容 本 模 式 最 短 的 訓 練 時 數 為 十 週, 共 有 十 單 元 分 別 於 每 週 進 行 一 單 元 共 計 二 小 時 的 學 習 成 員 並 在 第 四 週 開 始 實 施 兒 童 遊 戲 治 療 本 模 式 可 因 應 不 同 學 員 的 需 求 而 多 於 十 週 訓 練 ( 高 淑 貞,1998), 研 究 者 考 量 遊 297

301 戲 諮 商 新 手 的 學 習 需 求 與 焦 慮, 乃 延 長 訓 練 時 數 為 十 四 週, 共 計 實 施 28 小 時 自 第 一 至 第 三 單 元 各 延 長 二 週 深 入 學 習 ; 將 原 模 式 第 四 單 元 有 效 管 教 技 巧 及 第 五 單 元 當 設 限 不 奏 效 合 併 為 一 單 元 並 增 加 對 賽 技 巧 與 模 擬 演 練 而 統 稱 為 第 四 單 元, 但 仍 進 行 二 週 ; 自 第 五 單 元 至 第 十 單 元, 每 週 進 行 一 單 元 實 施 團 體 督 導 及 問 題 討 論 研 究 對 象 於 第 四 單 元 開 始 實 施 兒 童 遊 戲 治 療 實 習 共 七 次 因 此, 研 究 者 是 將 單 元 的 訓 練 時 數 延 長 對 賽 技 巧 及 模 擬 演 練 附 加 學 習, 但 仍 維 持 相 同 時 數 即 12 小 時 的 團 體 督 導 學 習 詳 細 內 容 如 附 錄 一 ( 二 ) 遊 戲 室 與 玩 具 準 遊 戲 諮 商 師 新 手 到 小 學 實 習 小 學 二 年 級 的 正 常 兒 童 遊 戲 治 療 每 週 一 次, 共 計 七 次 此 正 常 兒 童 是 經 導 師 依 據 平 常 對 兒 童 的 觀 察, 選 出 無 情 緒 與 行 為 困 擾 者 目 前 大 部 分 的 小 學 缺 乏 一 間 設 備 齊 全 的 遊 戲 室 因 此, 兒 童 遊 戲 諮 商 師 新 手, 需 要 事 先 到 學 校 選 擇 具 有 隱 密 性 舒 適 性 而 不 會 被 聽 到 或 看 到 遊 戲 過 程 的 專 科 教 室 充 當 遊 戲 室, 亦 能 發 揮 兒 童 遊 戲 的 功 能 對 兒 童 而 言, 能 否 獲 得 大 人 的 允 許 接 納 尊 重 與 傳 遞 了 解, 是 比 標 準 的 遊 戲 室 重 要 另 外, 為 了 避 免 學 校 擔 心 遊 戲 室 玩 具 的 毀 損 或 是 學 校 無 法 提 供 各 種 玩 具 設 備, 本 研 究 對 象, 依 照 親 子 遊 戲 治 療 的 訓 練 模 式 之 建 議 玩 具 單 ( 高 淑 貞, 民 87),( 如 附 錄 二 ) 裝 成 一 個 行 李 箱, 隨 身 攜 帶, 現 場 佈 置 玩 具 玩 具 單 的 內 容 亦 會 因 應 每 個 兒 童 的 需 要 而 添 加, 以 符 合 個 別 兒 童 的 次 級 文 化 另 外 遊 戲 單 元 的 錄 影, 由 遊 戲 諮 商 師 新 手 攜 帶 DV 錄 影 機 定 點 拍 攝, 所 以, 錄 影 的 畫 面, 有 時 無 法 完 全 納 入 兒 童 或 新 手 的 所 有 行 為 298

302 ( 三 ) 遊 戲 治 療 師 態 度 知 識 技 巧 調 查 問 卷 (Play Therapist Attitude- Knowledge-Skill Survey; 簡 稱 PTAKSS) 本 量 表 由 Kao 與 Landreth(1997) 編 製, 以 了 解 遊 戲 治 療 初 學 者 在 兒 童 中 心 學 派 遊 戲 治 療 訓 練 課 程 的 學 習 效 果 全 量 表 共 88 題 分 成 態 度 量 表 33 題 知 識 量 表 21 題 技 巧 量 表 34 題, 其 中 含 18 個 反 向 題, 約 20 分 鐘 可 完 成 為 Likert 五 點 自 陳 量 表, 5 表 示 非 常 同 意 或 能 力 高,1 表 示 非 常 不 同 意 或 不 具 此 能 力 效 度 邀 請 四 位 遊 戲 治 療 專 家 ( 皆 具 備 博 士 遊 戲 治 療 師 遊 戲 治 療 督 導 執 照 ) 逐 題 檢 測 合 宜 性, 以 1-5 代 表 題 目 的 高 低 價 值 與 合 宜 性, 結 果 得 全 量 表 態 度 知 識 及 技 巧 效 度 係 數 各 為 4.66, 4.52,4.68,4.78 信 度 採 Cronbach 信 度 係 數, 全 量 表 態 度 知 識 技 巧 的 信 度 係 數 各 為 0.98,0.73,0.94,,0.99 所 以, 本 量 表 具 有 好 的 信 度 與 效 度 本 訓 練 對 象 共 計 22 名 於 實 施 兒 童 遊 戲 之 前 接 受 本 量 表 的 前 測, 於 七 次 兒 童 遊 戲 諮 商 後 接 受 後 測 研 究 者 依 據 SPSS.10 描 述 統 計 資 料, 選 取 技 術 分 量 表 前 測 與 後 測 分 數 均 在 一 個 標 準 差 以 上 並 負 平 均 數 標 準 誤 而 設 定 高 技 巧 組 共 計 三 名 ; 因 為 低 技 巧 組 普 遍 在 後 測 進 步, 前 測 仍 如 同 高 技 巧 組 標 準 選 取, 但 是 後 測 採 取 低 於 一 個 標 準 差 與 正 平 均 數 標 準 誤 為 低 技 巧 組 共 計 三 名, 有 關 資 料 如 下 : 表 一 樣 本 統 計 量 技 術 平 均 個 標 準 平 均 數 高 分 組 高 技 巧 組 對 象 低 分 組 低 技 巧 組 對 象 量 表 數 數 差 標 準 誤 分 數 點 分 數 點 前 測 S1(120)S2(137) 100 S4(94)S5(92) 以 上 S3(125) 以 下 S6(98) 後 測 S1(134)S2(137) 115 S4(115)S5(112) 以 上 S3(131) 以 下 S6(110) ( 四 ) 有 益 與 無 益 反 應 分 類 表 研 究 者 依 據 Landreth 對 兒 童 中 心 遊 戲 治 療 有 效 反 應 與 典 型 無 益 反 應 之 特 質 說 明 ( 高 淑 貞 譯,1994) 及 親 子 遊 戲 治 療 之 八 大 反 應 性 技 巧 重 點 說 明 ( 高 淑 貞,2002) 整 299

303 理 成 表, 並 依 據 研 究 者 實 務 經 驗 再 加 上 其 它 項 目 的 結 構 重 述 沉 默 自 我 坦 露 等 四 項 反 應, 以 因 應 資 料 分 析 使 用 內 容 如 附 錄 三 ( 五 ) 焦 點 團 體 訪 談 大 綱 : 本 研 究 以 焦 點 團 體 訪 談 (focus group interviews) 收 集 相 關 的 質 化 資 料 透 過 焦 點 團 體 訪 談, 研 究 者 能 在 較 短 的 時 間 內, 引 發 出 研 究 對 象 對 研 究 主 題 的 思 維 與 感 受, 而 訪 談 中 密 集 的 接 觸 經 驗, 也 讓 研 究 者 更 能 密 切 地 觸 及 研 究 主 題, 進 一 步 了 解 研 究 對 象 真 實 的 想 法 與 感 受 (Vaughn, Schumm, & Sinagub, 1996; 引 自 王 文 科 王 智 弘 譯,1999) 親 子 遊 戲 治 療 訓 練 結 束 後, 把 訓 練 對 象 分 為 二 組, 實 施 焦 點 團 體 訪 談 焦 點 團 體 領 導 者 為 具 有 碩 士 學 位 且 帶 領 親 子 遊 戲 治 療 訓 練 模 式 多 次 的 兒 童 遊 戲 諮 商 師 擔 任 訪 談 錄 音 資 料 交 由 不 認 識 訓 練 者 的 工 讀 生 謄 寫 逐 字 稿 並 核 對 文 稿, 之 後, 才 由 研 究 者 閱 讀 訪 談 內 容 並 作 為 資 料 分 析 的 輔 助 之 用 焦 點 團 體 訪 談 大 綱 如 附 錄 四 ( 六 ) 遊 戲 治 療 紀 錄 表 與 省 思 表 : 研 究 對 象 於 每 次 實 遊 兒 童 遊 戲 單 元 後, 立 即 書 寫 遊 戲 治 療 紀 錄 表 與 省 思 表, 作 為 資 料 分 析 輔 助 之 用, 內 容 如 附 錄 五 六 ( 七 ) 逐 字 稿 : 高 低 技 巧 組 共 6 名 實 施 每 次 30 分 鐘, 共 計 七 次 兒 童 遊 戲 諮 商 研 究 者 選 取 第 一 或 第 二 次 遊 戲 單 元 光 碟 片 內 第 10 分 鐘 至 20 分 鐘 為 A 片 遊 戲 逐 字 稿 ; 第 三 至 第 五 次 遊 戲 單 元 光 碟 片 內 任 一 卷 內 第 10 分 鐘 至 20 分 鐘 為 B 片 遊 戲 逐 字 稿 ; 第 六 或 第 七 次 遊 戲 單 元 光 碟 片 內 全 部 30 分 鐘 為 C 片 遊 戲 逐 字 稿 研 究 者 依 據 ABC 三 片 之 逐 字 稿 集 合 起 來 成 為 本 研 究 的 逐 字 稿 內 容 作 為 資 料 分 析 研 究 者 邀 請 協 同 編 碼 員 協 助 分 析 逐 字 稿 此 編 碼 員 為 彰 化 師 範 學 院 輔 導 諮 商 博 士 生, 修 習 過 親 子 遊 戲 治 療 家 族 遊 戲 治 療 質 的 研 究 法 等 相 關 課 程, 且 已 完 成 以 親 子 遊 戲 治 療 訓 練 為 主 題 的 碩 士 論 文 四 研 究 程 序 ( 一 ) 確 定 選 課 者 並 實 施 親 子 遊 戲 治 療 訓 練 模 式 第 一 至 第 四 單 元 : 本 研 究 於 某 大 學 輔 導 學 系 開 設 兒 童 遊 戲 治 療 選 修 課 程, 供 該 系 大 三 大 四 學 生 選 修 共 計

304 名 依 照 親 子 遊 戲 治 療 訓 練 模 式 實 施 四 單 元 共 計 八 週, 十 六 小 時 的 理 論 與 演 練 課 程 ( 二 ) 選 課 者 接 受 前 測 進 行 兒 童 遊 戲 諮 商 並 學 習 親 子 遊 戲 治 療 訓 練 模 式 後 六 單 元 : 選 課 者 自 第 六 七 週 接 受 遊 戲 治 療 師 態 度 知 識 技 巧 調 查 問 卷 前 測, 並 自 第 八 週 起 到 學 校 對 小 學 二 年 級 正 常 兒 童 實 施 兒 童 遊 戲 諮 商 每 週 一 次, 每 次 30 分 鐘, 共 七 次 同 時 學 習 親 子 遊 戲 治 療 訓 練 模 式 後 六 單 元 共 計 六 週 的 團 體 督 導 課 程 ( 三 ) 選 課 者 接 受 後 測 研 究 同 意 書 及 焦 點 團 體 訪 談 : 選 課 者 於 上 述 ( 二 ) 活 動 結 束 後 接 受 後 測, 填 寫 研 究 同 意 書 並 分 二 組 接 受 焦 點 團 體 訪 談 ( 四 ) 選 取 研 究 對 象 進 行 資 料 分 析 : 研 究 助 理 剔 除 前 後 測 資 料 不 全, 共 計 22 名 列 為 本 研 究 訓 練 對 象, 並 整 理 SPSS.10.0 描 述 統 計 資 料, 依 據 高 低 技 巧 組 標 準 選 取 六 名 為 研 究 對 象 進 行 資 料 分 析 五 資 料 分 析 ( 一 ) 口 語 反 應 資 料 分 析 1. 整 理 逐 字 稿 : 研 究 者 與 碩 士 班 研 究 生 共 同 觀 看 光 碟 片, 由 研 究 者 口 述 研 究 對 象 的 口 語 內 容 並 由 研 究 生 謄 寫 若 有 不 清 楚 之 處, 則 由 二 人 多 次 觀 看 光 碟 片 確 定 謄 寫 完 畢 後, 再 由 研 究 者 加 以 校 對 無 誤 之 後, 進 行 每 一 句 話 的 五 碼 排 序 第 一 二 碼 是 研 究 對 象 碼, 以 S1 至 S6 分 別 代 表 四 位 研 究 對 象 第 三 四 碼 是 研 究 對 象 實 施 兒 童 遊 戲 的 兒 童 碼, 以 M1 至 M6 分 別 相 對 應 代 表 四 位 研 究 對 象 的 配 對 兒 童 第 五 碼 是 遊 戲 單 元 碼, 以 A B C 代 表 三 巻 光 碟 片 遊 戲 內 容 第 六 七 碼 是 發 言 順 序 的 流 水 碼, 以 阿 拉 伯 數 字 號 順 序 編 列 因 此,S1-A01 代 表 S1 研 究 對 象 在 A 卷 遊 戲 諮 商 單 元 之 01 序 列 發 言 2. 擬 出 編 碼 原 則 : 研 究 對 象 在 A B C 片 的 所 有 口 語 訊 息 均 列 入 分 析 研 究 對 象 的 非 口 語 訊 息 和 兒 童 的 非 口 語 訊 息 及 口 語 訊 息 均 列 為 口 語 反 應 分 析 的 參 考 編 碼 之 分 類 採 用 附 錄 三 的 九 項 有 益 反 應 與 十 項 無 益 反 應 之 內 容 3. 整 理 有 益 反 應 與 無 益 反 應 次 數 百 分 比 成 表 301

305 4. 編 碼 的 分 析 : 正 式 編 碼 前 研 究 者 與 協 同 編 碼 員 溝 通 有 益 反 應 與 無 益 反 應 表 之 內 容 與 編 碼 原 則, 以 獲 得 共 識 研 究 者 與 協 同 編 碼 員 分 別 進 行 遊 戲 治 療 單 元 的 編 碼 再 與 協 同 編 碼 員 進 行 編 碼, 一 致 性 達 0.9, 之 後 由 研 究 者 獨 立 完 成 編 碼 的 工 作, 其 間 若 有 疑 問 仍 與 協 同 編 碼 員 共 同 討 論 獲 得 共 識 為 依 據 六 研 究 倫 理 ( 一 ) 原 始 資 料 之 管 理 : 由 於 研 究 者 亦 為 研 究 對 象 的 授 課 老 師, 為 保 護 學 生 的 學 習 權 益 並 維 護 選 修 課 程 學 生 參 與 意 願 之 自 由 選 擇 權, 有 關 前 測 後 測 資 料 整 理 與 統 計 及 聯 絡 事 宜 均 交 由 非 該 校 學 生 之 研 究 助 理 實 施 ; 課 程 學 期 終 了 後, 才 由 研 究 助 理 徵 詢 選 課 者 個 人 意 願 簽 下 研 究 同 意 書, 以 免 產 生 月 暈 效 果 之 後, 研 究 助 理 整 理 資 料, 並 採 編 碼 方 式 呈 現 並 於 學 期 成 績 送 出 後 才 由 研 究 者 接 觸 整 理 過 的 資 料 本 研 究 的 一 切 的 原 始 資 料 如 量 表 結 果 遊 戲 諮 商 單 元 的 光 碟 片 兒 童 遊 戲 紀 錄 表 省 思 表 同 儕 討 論 心 得 焦 點 團 體 訪 談 等 均 不 影 響 學 期 成 績 評 量 高 低 總 之, 研 究 者 是 以 重 新 編 碼 資 料 以 非 該 校 學 生 為 研 究 助 理 整 理 資 料 並 排 除 評 量 之 方 式 保 護 研 究 對 象 ( 二 ) 兒 童 權 益 的 保 護 : 本 研 究 對 象 實 施 兒 童 遊 戲 諮 商 的 兒 童, 是 由 級 任 老 師 依 據 一 年 半 以 上 對 兒 童 的 觀 察 與 師 生 互 動 結 果, 選 出 其 中 沒 有 行 為 或 情 緒 困 擾 者, 即 是 一 般 表 現 的 正 常 兒 童 因 為 本 研 究 對 象 為 新 手, 之 前 沒 有 兒 童 遊 戲 諮 商 的 經 驗, 但 是 在 本 訓 練 模 式 上 曾 觀 察 與 討 論 兒 童 遊 戲 個 案 教 學 光 碟 片 及 分 組 進 行 角 色 模 擬 演 練 之 經 驗 所 以 研 究 者 選 擇 正 常 兒 童 接 受 新 手 的 兒 童 遊 戲 諮 商 以 保 護 兒 童 權 益 302

306 肆 結 果 與 討 論 一 有 益 反 應 組 內 分 析 ( 一 ) 高 技 巧 組 有 益 反 應 分 析 1.S1 有 益 反 應 分 析 S1 實 施 遊 戲 諮 商 的 兒 童 是 一 個 想 像 力 豐 富 口 語 表 達 流 暢 布 偶 扮 演 擅 長 的 女 童 依 據 表 二,S1 表 現 較 多 的 有 益 反 應 是 追 蹤 行 為 與 反 應 內 容 就 追 蹤 行 為 技 巧 而 言, 因 為 兒 童 口 語 豐 富, 常 會 影 響 S1 注 意 其 口 語 內 容, 而 較 少 觀 察 並 反 應 兒 童 操 作 布 偶 的 動 作, 所 以,S1 追 蹤 行 為 的 方 式 是 以 注 意 兒 童 語 言 的 表 面 內 容 知 道 兒 童 做 了 那 些 事, 再 把 兒 童 所 說 的 我 更 換 自 己 說 出 來, 或 是 用 接 著 當 做 引 導 語 重 複 說 出 表 層 的 內 容 例 如 : M1-C35: 好, 換 我 換 我 S1-C35: 換 你 自 己 了 M1-A16:( 豬 媽 媽 說 ) 回 家 了 S1-A16: 豬 媽 媽 就 接 著 回 家 了 M1-A17:( 豬 媽 媽 說 ) 我 還 是 去 喝 水 ( 做 出 倒 水 的 動 作 ) S1-A17: 豬 媽 媽 接 著 去 喝 水 各 自 依 據 三 次 遊 戲 的 追 蹤 行 為 反 應 與 當 次 遊 戲 的 其 它 反 應 作 互 動 性 比 較, 發 現 當 兒 童 的 遊 戲 活 動 是 以 想 像 性 的 探 險 故 事 為 主 軸 時, 因 為 情 節 內 容 與 人 物 變 化 快 速, 較 難 於 聚 焦 消 化 作 更 深 層 次 的 情 緒 反 應, 或 是 影 響 S1 常 會 跟 不 上 兒 童 的 速 度 ( 省 思 表 3), 所 以 S1 只 能 進 行 較 容 易 表 現 的 追 蹤 行 為 而 疏 忽 了 兒 童 的 感 受 或 表 情 如 表 三 S1-B 之 追 蹤 行 為 在 三 次 遊 戲 單 元 中 占 該 次 總 反 應 次 數 的 百 分 比 最 高 ( 即 22/44), 但 是 該 次 遊 戲 單 元 中 的 反 應 感 情 卻 沒 有 出 現 一 次 可 見, 對 新 手 而 言, 遊 戲 的 活 動 性 質 如 果 變 化 太 快, 較 易 表 現 追 蹤 行 為 而 疏 忽 兒 童 的 情 緒 感 受 303

307 表 二 高 技 巧 組 有 益 反 應 高 技 巧 組 S1 S2 S3 有 益 反 應 A B C 計 % A B C 計 % A B C 計 % 總 計 % 追 蹤 行 為 反 應 內 容 反 應 感 情 傳 遞 了 解 擴 展 意 義 建 立 自 尊 提 供 自 由 設 限 其 它 - 結 構 總 計 S1 另 一 個 常 表 現 的 反 應 是 反 應 內 容 S1 對 於 兒 童 所 說 的 豐 富 故 事, 常 包 括 兩 種 情 境 ( 省 思 表 4), 很 難 簡 述 摘 要, 等 準 備 要 說 時, 兒 童 又 繼 續 下 一 個 話 題, 為 了 怕 趕 不 上 速 度, 就 將 故 事 的 最 終 結 果 作 摘 要, 而 難 於 完 整 的 反 應 內 容 ( 省 思 表 2 3 4) 即 使 如 此, 部 分 的 反 應 內 容 品 質 仍 是 具 有 貼 切 性 的 例 如 : M1-A31:( 豬 媽 媽 說 ) 我 現 在 要 來 收 盤 子, 好 了, 我 要 去 吃 葯 了 ( 有 倒 水 的 動 作 ) S1-A31: 媽 媽 倒 杯 茶, 要 準 備 要 吃 葯 了 M1-C83: 兒 童 : 丟, 十 步, 二 仟 元 ( 拿 出 自 己 的 玩 具 紙 鈔 ), 可 惡, 可 惡, 被 罰 了 二 仟 元, 不 甘 心, 沒 關 係, 沒 關 係, 但 希 望 不 要 踩 到 這 裏 ( 指 虎 小 弟 的 地 盤, 此 地 盤 上 蓋 了 很 多 的 房 子, 價 值 不 止 二 仟 元 ) S1-C83: 恩, 你 希 望 不 要 踩 到 虎 小 弟 的 地 盤 S1 即 使 疏 忽 反 應 感 情, 但 是 仍 有 傳 遞 了 解 的 反 應, 且 其 反 應 的 品 質 是 精 簡 的 具 有 敏 感 度 的, 甚 至 能 連 結 之 前 兒 童 的 表 現 作 前 後 一 致 的 了 解 性 的 溝 通, 例 如 : M1-C92: 屏 東 線, 屏 東 線 ( 邊 翻 一 堆 的 大 富 翁 地 契 卡 片 ), 快 出 來 S1-C92: 你 希 望 屏 東 線 快 出 現 304

308 M1-A31:( 豬 媽 媽 說 ) 開 動 ( 即 全 家 吃 晚 餐 ), 你 們 兩 個 ( 指 豬 兒 子 與 豬 爸 爸 ) 去 休 息 吧 我 來 收 盤 子, 等 一 下 收 完 盤 子, 我 還 要 吃 藥 S1-A31: 媽 媽 還 記 得 吃 過 飯 後 要 吃 藥 ( 在 (M1A15) 豬 醫 生 囑 咐 早 晚 飯 後 吃 葯 ) 2.S2 有 益 反 應 分 析 S2 實 施 遊 戲 諮 商 的 兒 童 是 一 個 會 因 環 境 陌 生 而 緊 張 害 怕 與 沉 默 的 小 二 男 童 依 據 表 二,S2 表 現 較 多 的 有 益 反 應 是 建 立 自 尊 與 反 應 內 容 就 建 立 自 尊 技 巧 而 言,S2 用 此 技 巧 建 立 關 係, 以 讓 兒 童 覺 得 有 安 全 感 及 自 在 ( 同 儕 討 論 2) 又 因 兒 童 在 遊 戲 活 動 中 展 現 解 決 問 題 的 能 力 發 揮 豐 富 的 創 造 力 及 想 像 力 ( 紀 錄 表 四 七 ), 所 以,S2 能 多 次 指 出 兒 童 的 行 為 能 力 但 是,S2 除 了 多 使 用 你 知 道 仔 細 的 等 口 語 方 式 反 應 外, 偶 而 亦 能 交 替 使 用 認 真 的 小 心 的 努 力 的 等 口 語 例 如 : M2-C10:( 調 整 多 次, 土 兵 拿 著 武 器 站 好 ) S2-C10: 你 知 道 怎 麼 讓 它 站 著 M2-C06:( 在 一 堆 戰 爭 系 列 的 玩 具 中 尋 找 ) S2-C06: 你 仔 細 的 從 裏 面 尋 找 你 想 要 的 東 西 M2-C92:( 自 己 輪 流 下 黑 白 棋 子, 沉 思 的 樣 子 ) S2-C92: 你 很 認 真 的 下 著 每 一 步 依 據 三 次 遊 戲 單 元 的 建 立 自 尊 與 當 次 遊 戲 單 元 的 其 它 反 應 作 互 動 性 比 較, 發 現 建 立 自 尊 與 追 蹤 行 為 反 應 似 有 相 關 連 的 出 現, 當 建 立 自 尊 出 現 最 多 次 或 次 多 時, 追 蹤 行 為 反 應 出 現 亦 相 對 次 多 出 現, 如 表 二 S2-C 之 37 次 與 30 次 ;S2-B 之 9 次 與 4 次 當 建 立 自 尊 反 應 不 出 現 時, 追 蹤 行 為 亦 未 出 現, 如 在 S2-A 之 此 二 個 反 應 皆 是 0 次 其 原 因 也 許 是 建 立 自 尊 的 反 應 需 要 多 加 注 意 兒 童 的 遊 戲 行 為, 才 能 明 確 指 出 特 定 的 行 為 能 力 ; 或 者 因 為 S2 為 了 避 免 追 蹤 行 為 過 於 頻 繁 而 覺 得 繁 瑣 ( 同 儕 討 論 2) 才 會 交 替 使 用 建 立 自 尊 反 應 S2 另 一 個 常 表 現 的 反 應 是 反 應 內 容 因 為 與 S2 相 處 的 是 多 沉 默 少 言 語 的 兒 童, 難 於 反 應 語 言 的 內 容 S2 卻 能 夠 依 據 對 兒 童 行 為 的 仔 細 觀 察 與 行 為 脈 絡 的 了 解, 而 消 化 之 並 正 確 回 應 這 種 行 為 內 容 的 消 化 反 應, 已 超 越 單 純 的 表 面 的 追 蹤 行 305

309 為 之 陳 述, 亦 是 新 手 極 待 突 破 之 處 例 如 : M2-B44:( 把 二 片 柵 欄 拿 在 一 起 要 拼 起 來 ) S2-B44: 你 試 著 要 把 它 們 組 合 起 來 M2-C40:( 繼 續 專 注 地 調 整 讓 士 兵 能 拿 住 那 個 東 西 ) S2-C40: 你 想 要 讓 它 拿 著 那 個 東 西 3.S3 有 益 反 應 分 析 S3 實 施 遊 戲 諮 商 的 兒 童 是 一 個 開 朗 活 潑 精 明 說 話 直 多 提 問 的 小 二 女 童 依 據 表 二,S3 表 現 較 多 的 有 益 反 應 是 追 蹤 行 為 與 反 應 內 容 就 追 蹤 行 為 而 言,S3 用 此 技 巧 是 顯 示 自 己 的 投 入 並 讓 兒 童 感 受 S3 的 存 在 及 參 與 ( 省 思 表 1) 這 是 S3 覺 得 滿 意 的 技 巧, 但 也 憂 心 可 能 會 疏 忽 兒 童 的 感 覺 ( 紀 錄 表 1) 隨 著 關 係 的 進 展, 在 最 後 一 次 遊 戲 單 元 中 兒 童 提 問 : 你 為 什 麼 說 我 一 直 在 做 什 麼 (M3-C82), 可 見 追 蹤 行 為 的 反 應 需 要 隨 著 關 係 的 進 展 而 在 質 上 有 所 提 昇 或 是 在 量 上 漸 減 S3 表 現 追 蹤 行 為 是 描 述 兒 童 的 動 作 或 是 注 意 聽 兒 童 所 說 的 話 再 用 同 義 字 來 代 替 用 前 後 倒 裝 句 或 加 上 一 二 個 不 影 響 表 面 意 義 的 字 等 方 式 呈 現 例 如 : M3-A04:( 綁 洋 娃 娃 的 頭 髮 ) S3-A04: 你 綁 她 的 頭 髮 M3-B44: 完 了 S3-B44: 沒 有 了 M3-C53: 剩 下 的 不 夠 沒 關 係, 剩 下 的 還 在 煮 S3-C53: 剩 下 的 還 在 煮, 所 以 不 夠 沒 關 係 M3-C43: 把 它 剪 一 剪 S3-C43: 你 把 它 剪 下 去 總 之, 依 據 上 述 高 技 巧 組 有 益 反 應 分 析, 發 現 S1 表 現 較 多 的 有 益 反 應 是 追 蹤 行 為 與 反 應 內 容,S2 表 現 較 多 的 有 益 反 應 是 建 立 自 尊 與 反 應 內 容 S3 表 現 較 多 的 有 益 反 應 是 追 蹤 行 為 與 反 應 內 容, 所 以, 高 技 巧 組 共 同 表 現 較 多 的 有 益 反 應 是 反 應 內 容, 另 外 尚 有 追 蹤 行 為 與 建 立 自 尊 306

310 ( 二 ) 低 技 巧 組 有 益 反 應 分 析 1.S4 有 益 反 應 分 析 S4 實 施 遊 戲 諮 商 的 兒 童 是 一 個 隨 和 活 潑, 有 豐 富 想 像 力 的 小 三 男 童 依 據 表 三,S4 表 現 較 多 的 有 益 反 應 是 追 蹤 行 為 與 反 應 內 容 就 追 蹤 行 為 而 言, 因 為 S4 要 展 現 對 兒 童 的 注 意 ( 省 思 表 3) 同 時 也 想 做 好 跟 隨 者 的 角 色 ( 省 思 表 4), 所 以 專 注 的 觀 察 兒 童 的 行 為 與 反 應 但 是, 在 遊 戲 過 程 中, 有 時 會 因 浮 現 自 己 該 完 成 的 事 而 沉 思 或 愰 神, 尤 其 是 當 兒 童 沉 默 時 更 容 易 發 生 ( 省 思 表 6), 所 以, 集 中 注 意 力 且 不 受 自 己 內 在 心 思 干 擾 才 能 表 現 有 益 的 追 蹤 行 為 S4 追 蹤 行 為 的 方 式 是 除 了 追 蹤 兒 童 的 遊 戲 行 為, 也 追 蹤 兒 童 整 個 身 體 的 動 作, 甚 至 模 仿 兒 童 的 動 作 但 是 兒 童 表 現 連 續 細 微 的 遊 戲 動 作,S4 反 而 多 沉 默 少 追 蹤 如 果 兒 童 重 複 相 同 的 動 作 時,S4 也 是 重 複 用 相 同 的 話 表 達, 缺 乏 變 化 性 例 如 : M4-B58: 一 起 吃 S4-B58:(S4 跟 著 作 吃 的 大 動 作, 沒 有 口 語 反 應 ) M4-C73:( 拿 小 湯 匙, 搓 杯 子 內 的 黏 土, 湯 匙 放 下, 用 手 指 搓, 把 杯 子 內 的 黏 土 拿 出 來 了,C 兩 手 互 捏 黏 土, 拿 起 盤 子 印 壓 黏 土 ) S4-C73: 用 力 壓 M4-C74:( 連 續 用 力 壓 了 好 多 次 ) S4-C74:(S4 無 追 蹤 ) M4-B05:( 把 刀 劃 下 ) S4-B05: 你 很 用 力 的 劃 了 一 刀 ( 笑 著 說 ) M4-B06:( 把 刀 劃 下 ) S4-B06: 再 劃 一 刀 ( 大 聲 說 ) M4-B07:( 把 刀 劃 下 ) S4-B07: 再 劃 一 刀 ( 配 合 C 的 動 作 ) M4-B08:( 把 刀 劃 下 ) S4-B08: 再 一 刀 M4-B09:( 把 刀 劃 下 ) 307

311 S4-B09: 再 一 刀 表 三 低 技 巧 組 有 益 反 應 表 低 技 巧 組 S4 S5 S6 有 益 反 應 A B C 計 % A B C 計 % A B C 計 % 總 計 % 追 蹤 行 為 反 應 內 容 反 應 感 情 傳 遞 了 解 擴 展 意 義 建 立 自 尊 提 供 自 由 設 限 其 它 - 結 構 總 計 S5 有 益 反 應 分 析 S5 實 施 遊 戲 諮 商 的 兒 童 是 一 個 重 視 新 鮮 感 性 急 怕 生 的 小 三 男 童 在 三 次 的 遊 戲 活 動 逐 字 稿 中,S5 表 現 較 多 的 有 益 反 應 是 追 蹤 行 為 與 反 應 內 容 此 兩 反 應, 因 著 兒 童 是 沉 默 地 玩 著 對 戰 性 質 的 士 兵 對 抗 遊 戲 或 是 探 索 性 質 的 美 勞 遊 戲 時 明 顯 增 加 ( 如 表 二 A 單 元 ); 因 遊 戲 主 題 變 成 互 動 性 的 撲 克 牌 遊 戲 明 顯 減 少 ( 如 表 二 B 單 元 與 C 單 元 ) 所 以, 互 動 性 質 的 遊 戲, 在 兼 顧 觀 察 者 及 參 與 者 的 雙 重 對 立 角 色 之 下, 可 能 讓 新 手 難 於 表 現 此 兩 反 應 就 追 蹤 行 為 而 言, 因 為 S5 要 展 現 對 兒 童 的 注 意 及 融 入 遊 戲 歷 程 中, 即 使 兒 童 沉 默, 也 不 會 減 少 表 現 追 蹤 行 為 的 技 巧 ( 同 儕 討 論 1) S5 能 同 步 地 描 述 兒 童 的 遊 戲 活 動, 但 是, 當 S5 與 兒 童 一 起 玩 牌 時,S5 只 能 偶 而 描 述 牌 的 張 數 或 是 兒 童 找 牌 的 行 為, 而 疏 忽 其 他 的 互 動 行 為 等, 例 如 308

312 M5-B4: 換 我, 我 要 丟 牌, 七 七 七 S5-B4: 三 個 七 M5-C74:( 一 一 看 著 手 掌 中 的 牌 ) S5-C74: 還 在 慢 慢 找 就 反 應 內 容 而 言,S5 能 消 化 並 簡 短 摘 要, 並 交 替 使 用 : 結 果 你 正 在 想 你 想 要 可 是 拿 起, 然 後 的 引 導 句 子 變 化 之 例 如 : S5-A22: 結 果 有 一 方 終 於 輸 了 S5-A58: 你 正 在 想 怎 樣 把 它 弄 出 一 個 最 好 的 情 況 出 來 S5-A71: 你 想 要 把 它 站 好, 可 是 它 的 四 肢 太 難 固 定 了 S5-A36: 你 拿 起 一 個 東 西 然 後 把 它 擺 好 S5 與 兒 童 一 起 玩 牌 時, 只 能 對 牌 數 作 內 容 的 反 應, 疏 忽 其 它 的 訊 息 內 容 例 如 : M5-B12: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七 ( 數 牌 ) S5-B12: 牌 都 給 你 抽 完 了 M5-C147:( 一 邊 嘟 嘴, 一 邊 說 自 己 的 牌 數 目 字 ) S5-C147: 你 有 抽 到 好 牌 3.S6 有 益 反 應 分 析 S6 實 施 遊 戲 諮 商 的 兒 童 是 一 個 文 靜 乖 巧 具 想 像 力 與 創 造 力 能 即 席 編 造 故 事 的 小 二 男 童 依 據 表 三,S6 表 現 較 多 的 有 益 反 應 是 追 蹤 行 為 與 反 應 內 容 較 少 的 有 益 反 應 且 比 別 人 差 異 甚 大 的 是 追 蹤 行 為 S6 刻 意 減 低 追 蹤 行 為, 因 為 覺 得 自 己 一 直 在 追 蹤 行 為, 擔 心 兒 童 會 不 習 慣 玩 玩 具 時 一 直 有 人 在 重 覆 描 述 自 己 的 行 為 或 是 害 怕 兒 童 會 有 壓 倦 不 耐 煩 被 干 擾 的 感 覺 ( 省 思 表 1) 另 一 方 面 當 S6 開 始 使 用 追 蹤 行 為 時, 好 像 都 得 不 到 回 應, 兒 童 都 是 自 得 其 樂 邊 玩 邊 說 故 事, 於 是 S6 就 讓 兒 童 完 全 投 入 其 中, 只 適 時 的 給 予 回 應 ( 同 儕 討 論 1) 就 反 應 內 容 而 言,S6 一 直 很 想 多 使 用 追 蹤 行 為 以 外 的 技 巧, 但 是, 因 為 兒 童 每 次 的 遊 戲 都 呈 現 類 似 的 故 事 內 容 與 玩 法 兒 童 也 很 沉 浸 在 自 己 的 故 事 中, 自 得 其 樂, 所 以 反 應 兒 童 的 故 事 內 容, 也 許 能 使 兒 童 更 有 興 致 繼 續 說 ( 省 思 表 5) S6 反 應 內 容 的 方 式 是 聽 完 一 大 段 兒 童 的 故 事 後, 簡 短 反 應 故 事 的 結 果 或 是 反 應 309

313 角 色 之 間 的 互 動 情 形, 例 如 : M6-B11: 然 後 那 一 個 那 一 個 士 兵 已 經 有 手 榴 彈, 就 去 把 這 個 士 兵 上 面 的 手 榴 彈 通 通 拿 回 來, 因 為 這 個 士 兵 已 經 被 花 豹 咬 死 了 這 個 士 兵 又 先 丟 了 一 個 手 榴 彈 他 沒 有 丟 中, 然 後 花 豹 就 衝 過 去 然 後 那 個 士 兵 又 去 拿 他 上 面 的 手 榴 彈, 然 後 那 個 士 兵 就 有 很 多 手 榴 彈 了 然 後 這 個 士 兵 就 一 直 丟 手 榴 彈, 把 他 的 手 榴 彈 都 丟 光 了 S6-B11: 士 兵 沒 有 手 榴 彈 了 M6-B8: 它 就 跟 那 個 人 說, 他 們 又 留 下 他 們 三 個, 然 後 就 抓 到 這 三 隻, 然 後 這 三 隻 就 被 抓 去 一 個 地 方 先 藏 起 來, 不 能 被 人 家 抓 走 因 為 他 們 都 說 那 個 森 林 裡 面 的 動 物, 只 要 抓 到 了 話, 就 就 很 珍 貴, 所 以 他 們 就 先 去 抓 森 林 裡 面 的 草 食 性 動 物 然 後 他 們 三 個 衛 兵 都 先 裝 好 手 榴 彈, 最 後 出 去 了, 第 三 天 他 們 抓 到 花 豹 就 咬 了 你, 就 把 全 部 的 士 兵 都 先 載 回 去 然 後 之 後 就 有 個 士 兵 先 丟 手 榴 彈 S6-B8: 花 豹 攻 擊 士 兵 總 之, 依 據 上 述 低 技 巧 組 的 有 益 反 應 分 析, 發 現 S4 表 現 較 多 的 有 益 反 應 是 追 蹤 行 為 與 反 應 內 容 S5 表 現 較 多 的 有 益 反 應 是 追 蹤 行 為 與 反 應 內 容 S6 表 現 較 多 的 有 益 反 應 是 追 蹤 行 為 與 反 應 內 容 因 此, 低 技 巧 組 共 同 表 現 較 多 的 反 應 是 追 蹤 行 為 與 反 應 內 容 二 無 益 反 應 組 內 分 析 ( 一 ) 高 技 巧 組 無 益 反 應 分 析 1.S1 無 益 反 應 分 析 S1 表 現 較 多 的 無 益 反 應 是 引 導 兒 童 與 重 述 就 引 導 兒 童 而 言, 心 理 師 不 符 合 兒 童 現 在 的 狀 態, 嘗 試 詮 釋 或 是 不 適 當 反 應 兒 童 的 遊 戲 內 容 或 兒 童 感 情 即 屬 之 此 種 引 導 無 法 讓 兒 童 在 那 一 瞬 間 成 為 完 全 的 自 己 ( 高 淑 貞 譯,1994) 並 干 擾 兒 童 310

314 的 遊 戲 依 據 逐 字 稿 及 光 碟 片 觀 察 發 現, 當 兒 童 滔 滔 不 絕 的 說 著, 讓 S1 掌 握 不 到 適 當 的 切 入 點 去 反 應 ( 省 思 表 1 3), 常 用 似 乎 的 語 句 來 回 應 兒 童 明 確 的 反 應, 或 是 過 於 急 切 想 要 感 受 兒 童 的 情 緒 ( 省 思 表 3 4 5), 過 度 詮 釋 兒 童 的 反 應, 而 失 去 與 兒 童 同 在 例 如 : M1-A13:( 兒 童 為 豬 醫 生 布 偶 戴 歪 了 眼 鏡, 因 為 眼 鏡 明 顯 過 大 ) S1-A13: 事 情 似 乎 是 會 這 樣 發 生 M1-B46: 嗯, 還 有 一 百 塊 S1-B46: 似 乎 還 剩 下 一 百 塊 的 錢 M1-C02: 沒 有 人 要 陪 我 玩, 那 我 就 自 己 玩 S1-C02: 嗯, 他 似 乎 決 定 自 己 要 玩 M1-C17: 一 千 塊 的, 我 一 張 兩 張 三 張 四 張 虎 小 弟 也 要, 一 張 兩 張 三 張 四 張 好 啦 好 啦! 剩 下 的 給 銀 行 吧! S1-C17: 你 知 道 剩 下 的 就 要 交 給 銀 行 來 保 管 S1 次 多 表 現 的 反 應 是 重 述 觀 察 其 遊 戲 光 碟 片, 發 現 當 S1 面 對 兒 童 簡 單 句 子 的 語 言, 或 是 大 富 翁 遊 戲 的 數 目 字 語 言, 容 易 出 現 重 述 反 應, 共 計 有 四 次 311

315 表 四 高 技 巧 組 無 益 反 應 高 技 巧 組 S1 S2 S3 無 益 反 應 A B C 計 % A B C 計 % A B C 計 % 總 計 % 忽 略 感 覺 過 早 替 物 品 命 名 評 斷 與 贊 美 不 恰 當 的 問 題 陳 述 句 轉 為 疑 問 句 非 肯 定 的 設 限 引 導 兒 童 其 重 述 a 它 自 坦 沉 默 總 計 S2 無 益 反 應 分 析 S2 表 現 較 多 的 無 益 反 應 是 陳 述 句 轉 為 疑 問 句 及 不 適 當 的 問 題 就 陳 述 句 轉 為 疑 問 句 而 言,S2 也 許 是 為 了 要 促 進 沉 默 兒 童 的 口 語 溝 通 或 確 認 兒 童 反 應 的 真 正 意 圖, 以 語 尾 詞 喔 呀 及 尾 音 提 高 等 陳 述 句 方 式 變 相 發 問, 這 也 算 是 發 問 的 一 種 ( 高 淑 貞 等 譯,2002), 因 為, 兒 童 常 是 接 著 回 應 嗯 對 好 簡 答 或 是 點 頭 示 意 這 些 聲 調 提 高 的 陳 述 句, 會 反 應 對 兒 童 不 信 任 的 態 度 ( 高 淑 貞 譯,1994), 若 去 掉 語 尾 詞 及 音 調, 大 多 數 是 屬 於 正 確 表 現 的 反 應 內 容 反 應 情 緒 傳 遞 了 解 及 建 立 自 尊, 可 見, 對 於 技 巧 有 自 信 的 S2 面 對 沉 默 少 反 應 的 兒 童 會 有 不 信 任 或 是 不 肯 定 的 態 度 此 態 度 的 造 成 可 能 是 因 為 在 第 一 次 遊 戲 單 元 時,S2 在 有 限 的 資 312

316 料 下, 未 能 敏 察 兒 童 的 沉 默 心 情, 反 而 過 度 使 用 傳 遞 了 解 反 應, 使 兒 童 有 庄 迫 感 ( 同 儕 討 論 1) 及 變 得 更 加 緊 張 ( 省 思 表 1) 可 見, 面 對 少 反 應 的 兒 童 仍 能 繼 續 保 有 信 任 的 態 度, 以 及 針 對 個 人 作 適 切 的 反 應 是 需 要 高 技 巧 組 進 一 步 學 習 的 3.S3 無 益 反 應 分 析 S3 表 現 較 多 的 無 益 反 應 是 重 述 與 引 導 兒 童 就 重 述 而 言, 當 S3 的 兒 童 邊 扮 家 家 酒 邊 說 故 事 時, 也 許 是 故 事 內 容 缺 乏 邏 輯 性, 需 要 S3 不 斷 的 猜 測 兒 童 的 心 聲 ( 省 思 表 3) 而 不 敢 大 膽 的 反 應, 只 好 予 以 重 述 較 為 安 全 或 者 是 S3 專 注 追 蹤 兒 童 的 行 為, 只 能 注 意 兒 童 所 說 的 話 予 以 重 述 回 應, 因 而 疏 忽 或 是 沒 有 辦 法 將 所 了 解 的 回 饋 給 兒 童 ( 省 思 表 2) S3 重 述 兒 童 的 話 是 簡 短 的, 常 是 把 長 句 中 的 後 段 句 重 述 或 是 多 句 中 的 最 後 一 句 重 述, 尚 不 致 於 引 起 兒 童 的 強 烈 反 感 與 質 疑 總 之, 依 據 上 述 高 技 巧 組 無 益 反 應 分 析, 發 現 S1 表 現 較 多 的 無 益 反 應 是 引 導 兒 童 與 重 述 S2 表 現 較 多 的 無 益 反 應 是 陳 述 句 轉 為 疑 問 句 及 不 適 當 的 問 題 S3 表 現 較 多 的 無 益 反 應 是 重 述 與 引 導 兒 童 所 以, 高 技 巧 組 表 現 較 多 的 無 益 反 應 無 共 同 性, 但 是 重 述 與 引 導 兒 童 是 二 位 高 技 巧 組 的 共 同 反 應 ( 二 ) 低 技 巧 組 無 益 反 應 分 析 1.S4 無 益 反 應 分 析 S4 表 現 較 多 的 無 益 反 應 是 重 述 與 引 導 兒 童 就 重 述 而 言, 當 S4 兒 童 利 用 各 種 玩 具 編 造 許 多 故 事 情 節, 並 隨 著 故 事 轉 換 角 色 而 說 出 簡 短 的 話 語 時 時 ( 紀 錄 表 2), 或 許 是 因 S4 反 應 內 容 反 應 感 情 傳 遞 了 解 等 反 應 需 多 加 強 ( 紀 錄 表 3) 及 口 語 表 達 的 句 子 不 是 很 靈 活 與 順 暢, 需 多 學 習 ( 省 思 表 5), 所 致 而 重 述 例 如 : M4-A74: 老 大 ( 兒 童 一 直 在 玩 軍 隊 大 王 的 故 事 ) S4-A74: 老 大 ( 重 述 ) M4-B55: 好 好 吃 S4-B55: 好 好 吃 ( 重 述 ) M4-C50: 漂 亮 313

317 S4-C50: 漂 亮 ( 重 述 ) 表 五 低 技 巧 組 無 益 反 應 低 技 巧 組 S4 S5 S6 無 益 反 應 A B C 計 % A B C 計 % A B C 計 % 總 計 % 忽 略 感 覺 過 早 替 物 品 命 名 評 斷 與 贊 美 不 恰 當 的 問 題 陳 述 句 轉 為 疑 問 句 非 肯 定 的 設 限 引 導 兒 童 其 重 述 它 自 坦 沉 默 總 計 S5 無 益 反 應 分 析 S5 表 現 較 多 的 無 益 反 應 是 自 我 坦 露 及 不 恰 當 問 題 就 自 我 坦 露 而 言, 此 反 應 乃 是 指 新 手 在 兒 童 遊 戲 過 程 中, 說 出 自 己 的 想 法 情 緒 及 行 為, 而 失 去 以 兒 童 為 中 心 的 立 場 當 S5 與 兒 童 一 起 玩 互 動 式 的 撲 克 牌 遊 戲 時, 比 較 不 知 如 何 運 用 反 應 技 術 ( 省 思 表 5), 發 現 自 己 會 礙 於 參 與 者 的 身 份, 而 錯 過 回 應 的 時 機 ( 省 思 表 6), 所 以,S5 在 不 熟 練 技 術 之 下, 只 能 以 玩 伴 的 角 色 與 兒 童 互 動 此 互 動 方 式 若 涉 及 自 我 坦 露, 就 是 說 明 自 己 所 出 的 牌 表 露 自 己 玩 牌 的 情 緒 及 看 法 或 是 回 答 兒 童 對 個 人 314

318 資 料 的 提 問 等, 例 如 : M5-B42: 負 十 ( 丟 牌 出 去 ) S5-B42: 那 我 放 一 個 A 士 ( 牌 ) M5-C83: 我 出 五 ( 牌 ) S5-C83: 怎 麼 辦 我 都 慢 你 一 步 M5-B27: 你 是 不 是 大 學 生 而 已?( 因 為 導 師 曾 介 紹 S5 為 實 習 老 師 ) S5-B27: 現 在 是 那 你 覺 得 我 看 起 來 很 像 誰? 3.S6 無 益 反 應 分 析 S6 表 現 較 多 的 無 益 反 應 是 沉 默 與 重 述 就 沉 默 而 言, 此 反 應 乃 是 指 新 手 在 兒 童 遊 戲 過 程 中, 觀 看 兒 童 玩 遊 戲 超 過 一 分 鐘 以 上 的 不 說 話 這 是 不 具 建 設 性, 忽 視 兒 童 存 在 的 無 益 反 應 當 S6 面 對 兒 童 自 得 其 樂 邊 說 故 事 邊 玩 時, 靜 靜 觀 察, 從 兒 童 的 非 語 言 訊 息 來 猜 測 內 心 的 想 法 ( 省 思 表 2) 但 是 兒 童 一 直 很 努 力 的 玩, 也 不 太 說 話, 讓 S6 有 點 不 知 該 做 什 麼 事 情 的 感 覺 ( 省 思 表 3), 所 以,S6 被 動 沉 默 少 回 應, 甚 至 能 量 降 低 表 情 呆 滯, 不 再 融 入 遊 戲 歷 程 中 在 三 次 遊 戲 光 碟 片 中,S6 多 次 沉 默, 超 過 一 分 鐘 以 上 者 計 12 次, 為 其 總 反 應 40% S6 另 一 個 表 現 一 樣 多 的 反 應 是 重 述 S6 表 現 重 述 的 方 式 不 是 如 同 S5 的 鸚 鵡 學 語, 而 是 如 同 S4 重 述 兒 童 長 串 語 句 中 的 最 後 短 話 總 之, 依 據 上 述 無 益 反 應 分 析, 發 現 低 技 巧 組 S4 表 現 較 多 的 無 益 反 應 是 重 述 與 引 導 兒 童 S5 表 現 較 多 的 無 益 反 應 是 自 我 坦 露 及 不 恰 當 問 題 S6 表 現 較 多 的 無 益 反 應 是 沉 默 與 重 述 所 以, 三 位 低 技 巧 組 表 現 較 多 的 無 益 反 應 無 共 同 性, 但 是, 重 述 是 二 位 低 技 巧 組 共 同 的 反 應 三 有 益 反 應 的 組 間 分 析 ( 一 ) 高 低 技 巧 組 間 共 同 最 明 顯 的 反 應 追 蹤 行 為 與 反 應 內 容, 能 以 建 立 自 尊 交 替 使 用 依 據 表 二 及 表 三 比 較 發 現, 追 蹤 行 為 與 反 應 內 容 在 二 組 間 同 樣 高 居 首 315

319 次 位, 且 反 應 頻 率 總 計 超 過 六 成 可 見, 不 論 新 手 的 操 作 信 心 高 低, 此 二 反 應 是 新 手 嫺 熟 的 技 巧 此 發 現 與 何 美 雪 (2004) 研 究 結 果 一 致 比 較 二 組 間 反 應 的 總 百 分 比, 發 現 高 技 巧 組 在 上 述 兩 反 應 的 總 百 分 比 均 低 於 低 技 巧 組, 卻 在 建 立 自 尊 傳 遞 了 解 提 供 自 由 等 反 應 均 高 於 低 技 巧 組, 其 中 尤 以 建 立 自 尊 的 百 分 比 差 距 最 大 此 結 果 或 許 顯 示 若 要 豐 富 新 手 的 技 巧, 可 以 考 慮 減 低 追 蹤 行 為 與 反 應 內 容 的 頻 率, 繼 續 增 加 建 立 自 尊 傳 遞 了 解 提 供 自 由 等 三 反 應 由 於 提 供 自 由, 有 時 需 要 兒 童 對 玩 法 物 品 命 名 解 決 問 題 等 主 動 提 問, 新 手 才 有 機 會 表 現 ; 傳 遞 了 解 需 要 新 手 感 受 並 了 解 兒 童 的 情 緒, 同 時 也 能 觀 察 並 消 化 兒 童 遊 戲 的 內 容 方 能 做 出 完 整 的 適 當 反 應, 可 能 不 是 信 心 較 低 的 新 手 可 以 立 即 掌 握 的 ; 建 立 自 尊 的 反 應 需 要 注 意 兒 童 的 遊 戲 行 為, 才 能 從 中 選 擇 並 明 確 指 出 特 定 的 行 為 能 力, 是 低 技 巧 組 能 夠 表 現 的 技 巧 ( 如 表 三 建 立 自 尊 的 7%) 所 以, 建 立 自 尊 是 追 蹤 行 為 的 進 一 步 反 應, 亦 是 新 手 繝 熟 於 追 蹤 行 為 後, 能 交 替 使 用 之, 如 S2 ( 二 ) 高 低 技 巧 組 間 共 同 最 不 明 顯 的 反 應 是 反 應 感 情, 需 要 加 強 情 緒 的 辨 識 與 覺 察 依 據 表 二 及 表 三 比 較 發 現, 反 應 感 情 在 二 組 間 同 樣 高 居 末 位, 只 有 1-2% 的 反 應 頻 率 不 論 信 心 高 低 的 新 手 均 較 少 表 現 此 反 應 此 結 果 與 何 美 雪 (2004) 研 究 發 現 此 反 應 之 訓 練 效 果 有 限 及 鄭 雅 齡 (2000) 研 究 發 現 大 四 大 五 之 實 習 諮 商 員 不 會 抓 兒 童 情 緒 的 困 境 一 致 反 應 感 情 的 技 巧 需 要 兒 童 表 露 明 顯 的 情 緒 在 遊 戲 單 元 中, 兒 童 並 非 藉 由 語 言, 而 是 藉 由 遊 戲 間 接 表 達 情 緒, 難 以 讓 人 清 楚 觀 察 只 能 從 其 肢 體 語 言 來 看 出 兒 童 的 認 真 與 專 注 ( 焦 點 訪 談 A) 有 時 兒 童 反 而 會 因 太 投 入 遊 戲 中 而 面 無 表 情, 或 是 因 為 太 緊 張 而 表 情 僵 硬, 難 以 依 據 臉 部 表 情 辨 識 情 緒 有 時 兒 童 因 社 會 化 的 過 程 或 是 個 人 特 質 的 差 異 而 控 制 某 種 特 殊 的 情 緒, 難 以 依 據 一 般 的 情 緒 字 眼 加 以 理 解 所 以, 兒 童 情 緒 的 表 露 有 間 接 轉 移 的 複 雜 現 象, 可 能 因 而 造 成 新 手 反 應 感 情 的 困 難 反 應 感 情 是 傳 遞 了 解 中 的 情 緒 部 分 比 較 表 二 與 表 三, 發 現 高 技 巧 組 的 傳 遞 了 解 反 應 多 於 低 技 巧 組 可 是 二 組 均 如 上 述 少 表 現 反 應 感 情 可 能 的 原 316

320 因 是 高 技 巧 組 如 果 能 感 受 到 兒 童 的 情 緒, 即 能 在 嫺 熟 的 反 應 內 容 基 礎 上, 輕 易 表 現 完 整 的 傳 遞 了 解 而 不 是 部 分 的 傳 遞 了 解 即 反 應 感 情 因 此 本 研 究 發 現, 嫺 熟 反 應 內 容 的 新 手 只 要 能 了 解 兒 童 的 情 緒 即 能 反 應 完 整 的 傳 遞 了 解 此 亦 是 新 手 情 緒 教 育 的 重 點, 不 在 於 同 理 心 的 完 整 訓 練, 而 是 優 先 注 重 情 緒 的 辨 識 與 覺 察 ( 三 ) 二 組 間 共 同 沒 有 的 反 應 是 擴 展 意 義 與 設 限, 涉 及 新 手 的 能 力 與 心 態, 是 進 階 訓 練 的 重 點 依 據 表 二 及 表 三 比 較 發 現, 擴 展 意 義 與 設 限 在 二 組 間 均 沒 有 出 現 其 原 因 可 能 是 擴 展 意 義 需 要 比 傳 遞 了 解 更 深 層 次 的 了 解, 這 是 尚 未 熟 練 傳 遞 了 解 的 新 手 所 力 有 未 逮 之 處 設 限 沒 有 表 現 並 不 代 表 在 遊 戲 過 程 中, 沒 有 出 現 需 要 限 制 的 情 境 設 限 涉 及 新 手 對 兒 童 本 人 及 遊 戲 行 為 的 控 制 度 與 判 斷 力 沒 有 經 驗 的 治 療 者 通 常 感 到 不 安 全, 也 很 不 善 於 設 限, 有 時, 治 療 者 遲 疑 設 限 是 希 望 自 己 能 被 孩 子 所 喜 歡 ( 高 淑 貞 譯, 1994) 所 以, 設 限 對 新 手 的 困 難 不 止 是 技 巧 的 問 題 也 是 心 態 的 問 題, 需 要 新 手 多 加 省 思 與 學 習 四 無 益 反 應 組 間 分 析 ( 一 ) 高 低 技 巧 組 間 共 同 最 明 顯 的 無 益 反 應 不 一, 受 個 人 能 力 兒 童 特 質 與 遊 戲 性 質 所 影 響 比 較 表 四 及 表 五, 發 現 高 技 巧 組 最 明 顯 的 無 益 反 應 是 重 述, 且 大 部 分 的 反 應 次 數 ( 即 62/67) 屬 於 S3 S3 的 兒 童 是 精 明 多 疑 問 直 言 故 事 內 容 缺 乏 邏 輯 性 的 兒 童,S3 為 求 安 全 與 技 巧 有 限, 常 使 用 追 蹤 行 為 與 重 述 因 應 低 技 巧 組 最 明 顯 的 無 益 反 應 是 自 我 坦 露, 大 部 分 的 反 應 次 數 ( 即 101/102) 屬 於 S5 當 S5 與 兒 童 玩 互 動 性 的 撲 克 牌 遊 戲 時,S5 不 會 使 用 適 當 的 技 術, 只 能 用 一 般 人 玩 牌 的 方 式 作 自 我 坦 露 ( 二 ) 高 低 技 巧 組 間 共 同 次 明 顯 的 反 應 不 一, 能 提 供 訓 練 的 參 考 重 點 比 較 表 四 及 表 五, 發 現 高 技 巧 組 次 明 顯 的 無 益 反 應 是 引 導 兒 童 低 技 巧 組 的 次 明 顯 反 應 是 重 述 高 技 巧 組 出 現 引 導 兒 童 的 原 因, 可 能 是 過 於 急 切 貼 近 兒 317

321 童 而 過 度 詮 釋 或 不 適 當 反 應 兒 童 的 內 容 與 感 情, 如 S1 低 技 巧 組 出 現 重 述 的 原 因, 可 能 是 難 於 迅 速 消 化 兒 童 遊 戲 內 容 及 口 語 表 達 不 靈 活 所 致, 如 S4 因 此, 訓 練 高 技 巧 組 要 注 意 反 應 的 適 切 性, 以 免 過 度 引 導 兒 童 訓 練 低 技 巧 組 需 要 增 加 反 應 的 豐 富 性, 以 免 技 窮 而 重 述 ( 三 ) 高 低 技 巧 組 間 共 同 最 少 出 現 的 反 應 是 評 斷 與 贊 美, 亦 是 二 組 共 同 的 正 向 改 變 依 據 表 四 及 表 五, 發 現 二 組 間 共 同 最 少 的 無 益 反 應 是 評 斷 與 贊 美, 顯 示 二 組 能 接 納 兒 童, 較 少 任 意 依 據 結 果 評 判 兒 童 五 有 益 反 應 與 無 益 反 應 綜 合 分 析 比 較 表 二 表 三 表 四 及 表 五, 發 現 高 低 技 巧 組 的 有 益 反 應 總 次 數, 均 多 於 二 組 的 無 益 反 應 總 次 數, 可 見 新 手 不 論 其 自 評 技 巧 操 作 能 力 之 信 心 高 低, 均 能 在 遊 戲 單 元 中 表 現 較 多 的 有 益 反 應 幫 助 兒 童 比 較 上 述 四 表 的 有 益 與 無 益 反 應 之 總 次 數 差 距, 發 現 二 組 總 次 數 差 距 較 大 的 是 在 無 益 反 應, 相 差 125 次 ( ) 其 中 排 除 具 有 個 人 集 中 表 現 的 次 數, 如 低 技 巧 組 S5 的 自 我 坦 露 次 數 101 次, 高 技 巧 組 S3 的 重 述 次 數 67 次, 再 比 較 二 組 的 無 益 反 應 總 次 數 差 距 為 87 次 (65;152) 可 見 高 低 技 巧 組 的 明 顯 差 異 排 除 個 人 集 中 表 現 後, 仍 是 在 無 益 反 應 上 而 不 是 在 有 益 反 應 上, 此 可 供 未 來 研 究 之 參 考 伍 結 論 與 建 議 一 結 論 ( 一 ) 有 益 反 應 組 內 分 析 : 高 技 巧 組 共 同 表 現 較 多 的 有 益 反 應 是 反 應 內 容, 另 外 個 別 表 現 較 多 的 尚 有 追 蹤 行 為 與 建 立 自 尊 低 技 巧 組 共 同 表 現 較 多 的 反 應 是 追 蹤 行 為 與 反 應 內 容 ( 二 ) 無 益 反 應 組 內 分 析 : 三 位 高 技 巧 組 較 多 的 無 益 反 應 無 共 同 性, 重 述 與 引 導 兒 童 是 二 位 高 技 巧 組 共 同 的 反 應 三 位 低 技 巧 組 較 多 的 無 益 反 應 無 共 同 性, 重 述 是 二 位 低 技 巧 組 共 同 的 反 應 318

322 ( 三 ) 有 益 反 應 組 間 分 析 1. 高 低 技 巧 組 間 共 同 最 明 顯 的 有 益 反 應 是 追 蹤 行 為 與 反 應 內 容, 而 且 高 技 巧 組 在 此 兩 反 應 的 總 百 分 比 均 低 於 低 技 巧 組 但 是 高 技 巧 組 在 建 立 自 尊 傳 遞 了 解 提 供 自 由 等 反 應 均 高 於 低 技 巧 組, 其 中 以 建 立 自 尊 的 百 分 比 差 距 最 大 此 結 果 或 許 顯 示 若 要 豐 富 新 手 的 技 巧, 可 以 考 慮 減 低 追 蹤 行 為 與 反 應 內 容 的 頻 率, 並 以 建 立 自 尊 交 替 使 用 之 2. 高 低 技 巧 組 間 共 同 最 不 明 顯 的 反 應 是 反 應 感 情 它 是 傳 遞 了 解 的 情 緒 部 分 高 技 巧 組 的 傳 遞 了 解 反 應 多 於 低 技 巧 組 可 是 二 組 均 如 上 述 少 表 現 反 應 感 情 可 能 的 原 因 是 高 技 巧 組 如 果 能 感 受 到 兒 童 的 情 緒, 即 能 在 嫺 熟 的 反 應 內 容 基 礎 上, 輕 易 表 現 完 整 的 傳 遞 了 解 而 不 是 部 分 的 傳 遞 了 解 即 反 應 感 情 因 此 本 研 究 發 現, 嫺 熟 反 應 內 容 的 新 手 若 能 了 解 兒 童 的 情 緒 或 許 能 反 應 完 整 的 傳 遞 了 解 此 亦 是 新 手 情 緒 教 育 的 重 點, 不 在 於 強 調 同 理 心 的 完 整 訓 練, 而 是 優 先 注 重 情 緒 的 辨 識 與 覺 察 3. 高 低 技 巧 組 間 共 同 沒 有 出 現 的 有 益 反 應 是 擴 展 意 義 與 設 限, 涉 及 新 手 的 能 力 與 心 態, 是 進 階 訓 練 的 重 點 ( 四 ) 無 益 反 應 組 間 分 析 1. 高 低 技 巧 組 間 共 同 最 明 顯 的 無 益 反 應 不 一, 高 技 巧 組 最 明 顯 的 無 益 反 應 是 重 述, 低 技 巧 組 最 明 顯 的 無 益 反 應 是 自 我 坦 露, 屬 於 個 人 因 應 兒 童 及 遊 戲 性 質 的 特 殊 反 應, 所 以, 二 組 間 最 明 顯 的 無 益 反 應 受 個 人 能 力 兒 童 特 質 與 遊 戲 性 質 所 影 響 2. 高 低 技 巧 組 間 共 同 次 要 明 顯 的 反 應 不 一, 高 技 巧 組 次 明 顯 的 無 益 反 應 是 引 導 兒 童 低 技 巧 組 的 次 明 顯 反 應 是 重 述 可 作 為 高 低 技 巧 組 訓 練 的 參 考 訓 練 高 技 巧 組 要 注 意 反 應 的 適 切 性, 以 免 過 度 引 導 兒 童 訓 練 低 技 巧 組 需 要 注 意 增 加 反 應 的 豐 富 性, 以 免 技 窮 而 覆 述 3. 高 低 技 巧 組 間 共 同 最 少 出 現 的 反 應 是 評 斷 與 贊 美, 是 二 組 共 同 的 正 向 反 應, 顯 示 二 組 能 接 納 兒 童, 較 少 任 意 依 據 結 果 評 判 兒 童 ( 五 ) 有 益 反 應 與 無 益 反 應 綜 合 組 間 分 析 319

323 二 組 的 有 益 反 應 總 次 數, 均 多 於 無 益 反 應 總 次 數, 可 見 新 手 不 論 其 自 評 技 巧 操 作 能 力 之 信 心 高 低, 均 能 在 遊 戲 單 元 中 表 現 有 益 的 反 應 幫 助 兒 童 高 低 技 巧 組 的 明 顯 差 異 是 無 益 反 應 而 不 是 在 有 益 反 應, 此 可 供 未 來 研 究 之 參 考 二 研 究 限 制 ( 一 ) 本 研 究 對 象 為 大 三 輔 導 系 的 學 生, 具 有 先 備 的 輔 導 知 識 基 礎, 且 樣 本 數 只 有 六 位, 因 此, 難 於 就 本 研 究 的 發 現 結 果 類 化 推 論 到 其 它 背 景 的 群 體 上, 但 對 於 有 相 似 背 景 的 其 他 樣 本 仍 具 有 參 考 的 價 值 ( 二 ) 本 研 究 的 高 低 技 巧 組 是 新 手 評 量 自 己 操 作 技 巧 的 信 心 高 低, 未 必 顯 示 技 巧 能 力 的 高 低, 因 此, 本 研 究 發 現 的 結 果 之 解 釋 有 其 限 制 ( 三 ) 研 究 者 與 研 究 對 象 具 有 師 生 關 係, 雖 然 研 究 者 在 資 料 蒐 集 期 間 只 擔 任 理 論 教 導 實 務 督 導 的 角 色 ; 在 資 料 管 理 與 分 析 時 注 意 研 究 倫 理 與 外 來 分 析 者 校 正 資 料, 但 是 此 雙 重 關 係 是 現 實 狀 態 的 存 在, 仍 可 能 因 而 影 響 資 料 的 內 容 而 影 響 研 究 的 發 現 三 建 議 ( 一 ) 親 子 遊 戲 治 療 訓 練 的 建 議 1. 親 子 遊 戲 治 療 的 訓 練 能 使 大 學 生 層 級 的 新 手, 表 現 較 多 有 益 的 反 應 來 協 助 兒 童, 它 可 以 多 加 推 廣 於 校 園 及 社 區 之 中 2 對 新 手 技 術 的 訓 練, 除 了 重 視 有 益 反 應 外, 更 需 注 重 無 益 反 應 的 分 辨 與 個 人 傾 向 的 覺 察 3. 為 了 提 昇 新 手 能 與 兒 童 同 步 的 存 在, 需 要 加 強 情 緒 教 育, 尤 其 是 情 緒 的 辨 識 與 覺 察, 列 為 優 先 的 學 習 ( 二 ) 對 未 來 研 究 的 建 議 1. 就 研 究 變 項 而 言, 本 研 究 以 口 語 反 應 為 主, 未 來 研 究 可 以 進 行 其 它 變 項, 如 治 療 師 與 兒 童 互 動 關 係 等 方 向 研 究 2. 就 研 究 對 象 而 言, 本 研 究 以 高 低 技 巧 組 為 研 究 焦 點, 未 來 研 究 可 以 進 行 高 低 認 知 320

324 組 高 低 態 度 組 進 步 技 術 組 進 步 認 知 組 進 步 態 度 組 對 兒 童 遊 戲 歷 程 的 分 析 研 究 另 外, 本 研 究 以 大 學 層 級 的 輔 導 系 為 研 究 對 象, 未 來 研 究 可 以 增 加 不 同 背 景 變 項 加 以 比 較 研 究 參 考 文 獻 中 文 部 分 王 文 科 王 智 弘 譯 (1999): 焦 點 團 體 訪 談 - 教 育 與 心 理 適 用 台 北 : 五 南 書 局 何 長 珠 (2001): 折 衷 式 遊 戲 治 療 師 訓 練 模 式 與 兒 童 心 理 復 建 效 果 之 研 究 國 會 專 題 研 究 計 畫 報 告 (NSC H ) 何 美 雪 (2004): 親 子 遊 戲 治 療 對 遊 戲 輔 導 知 能 之 影 響 - 國 小 認 輔 教 師 之 訓 練 探 究 國 立 彰 化 師 範 大 學 輔 導 研 究 所 碩 士 論 文 未 出 版 林 美 珠 林 美 珠 (2001): 親 子 遊 戲 治 療 訓 練 之 個 案 研 究 : 一 位 母 親 改 變 歷 程 花 蓮 師 院 學 報,12,23-48 洪 淑 雅 (2001): 母 親 參 與 親 子 遊 戲 訓 練 團 體 對 國 小 被 同 儕 拒 絕 兒 童 親 子 關 係 及 社 交 地 位 改 變 之 研 究 高 雄 師 範 大 學 輔 導 研 究 所 碩 士 論 文 未 出 版 高 淑 貞 譯 (1994): 遊 戲 治 療 : 建 立 關 係 的 藝 術 台 北 : 桂 冠 圖 書 公 司 高 淑 貞 (1998): 親 子 遊 戲 治 療 台 北 : 桂 冠 圖 書 公 司 鄭 雅 齡 ( 民 91): 學 士 級 實 習 諮 商 員 遊 戲 治 療 實 習 專 業 成 長 歷 程 之 研 究 國 立 花 蓮 師 範 學 院 國 民 教 育 研 究 所 碩 士 論 文 未 出 版 魏 渭 堂 (1999): 親 子 遊 戲 治 療 團 體 方 案 設 計 與 效 果 之 分 析 研 究 國 立 彰 化 師 範 大 學 輔 導 研 究 所 博 士 論 文 未 出 版 外 文 部 分 Baggerly, J. (1999). Adjustment of kindergarden children through play sessions facilitated by fifth grade students trained in child-centered play therapy procedures and skills. Unpublished doctoral dissertation, University of North 321

325 Texas, Denton, TX.(ProQuest digital dissertations abstract,aat ). Bratton, S.C. (1993). Filial therapy with single parents. Unpublished doctoral dissertation. The University of North Texas, Denton, TX. Brown, C. J. (2000). Filial therap with undergraduate teacher trainees; childteacher relationship training. Unpublished doctoral dissertation. The University of North Texas, Denton, TX. Chau, I. Y. & Landreth, G. L. (1997). filial therapy with Chinese parents: Effects on parental empathic interactions, parental acceptance of child and parental stress.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Play therapy, 6(2),1-20. Costas, M. B. (1998). filial therapy with non-offending parents of children who have been sexually abused.unpublished doctoral dissertation.the University of North Texas, Denton, TX. Garwood, M. M. (1999). Parental perceptions of filial therapy in treatment of chil- dren with selective mutism. Unpublished doctoral dissertation. The University of North Texas, Denton, TX. Glover, G. J. (1996). filial therapy with the Native Americans on the Flathead Reservation Unpublished doctoral dissertation. The University of North Texas, Denton, TX. (ProQuest digital dissertations abstract, AAT ). Landreth, G. L. (1993). Self-expressive communication. In Schaefer, C. E. (Ed), The therapeutic powers of play (pp ). New York: Wiley. Landreth, G.L. & Lobaugh, A. F.(1998).Filial therapy with incarcerated fathers:effects on parental acceptance of child, parental stress, and child adjustment. Journal of Counseling & Development, 76(2), Kao, Shu-Chen(1996). The effect of child-centered play therapy training ontrainees Unpublished doctoral dissertation. The University of North Texas, Denton, TX. Rhine, T. J. (2000): The effects of a play therapy intervention conducted by trained 322

326 high school students on the behavior of maladjusted young children:implications for school counselors. Unpublished doctoral dissertation. The University of North Texas, Denton, TX. Tew, K. L. (1997). The efficacy of filial therapy with families with chronicall ill children. Unpublished doctoral dissertation. The University of North Texas, Denton, TX. (ProQuest digital dissertations abstract, AAT ). Vanfleet, R.(1994). Filial therapy: Strengthening parent-child relationships through play. Sarasota, FL: Professional Resource Press. 323

327 附 錄 一 親 子 遊 戲 治 療 模 式 課 程 內 容 ( 每 週 二 小 時 ) 第 一 單 元 二 週 完 成 一 簡 述 遊 戲 治 療 單 元 的 基 本 流 程 二 介 紹 兒 童 的 情 緒 三 教 授 回 應 性 傾 聽 第 二 單 元 二 週 完 成 一 遊 戲 治 療 示 範 光 碟 片 之 欣 賞 與 討 論 第 三 單 元 二 週 完 成 一 遊 戲 治 療 基 本 原 則 與 技 巧 二 學 習 設 限 第 四 單 元 二 週 完 成 一 對 賽 遊 戲 (game) 的 學 習 與 觀 察 二 討 論 玩 具 的 佈 置 與 分 組 角 色 扮 演 並 錄 影 三 角 色 扮 演 光 碟 片 之 欣 賞 與 討 論 四 遊 戲 治 療 的 問 題 與 討 論 ( 附 註 : 本 週 開 始 接 個 案 ) 第 五 至 十 單 元 六 週 完 成 一 每 週 進 行 二 位 個 案 的 團 體 督 導 二 每 週 進 行 遊 戲 治 療 的 問 題 與 討 論 324

328 附 錄 二 兒 童 遊 戲 玩 具 單 ( 以 生 活 化 為 主 ) 創 造 性 : 化 學 黏 土 八 色 蠟 筆 紙 鈍 頭 剪 刀 撫 育 性 : 塑 膠 奶 瓶 洋 娃 娃 小 被 單 茶 具 組 ( 兩 人 份 即 可 ) 醫 葯 箱 玩 具 攻 擊 性 : 塑 膠 刀 可 發 射 軟 式 子 彈 的 玩 具 槍 玩 具 兵 (10-15 個 ) 不 倒 翁 立 式 拳 擊 袋 ( 至 少 一 公 尺, 如 果 買 不 到, 用 軟 壂 代 替 ) 童 軍 繩 玩 具 蛇 戲 劇 性 : 娃 娃 家 族 ( 包 括 父 母 子 女 嬰 兒 ) 娃 娃 屋 及 家 俱 面 具 布 袋 玩 偶 塑 膠 製 動 物 ( 至 少 二 個 家 畜 類 二 個 野 生 類 或 恐 龍 類 ) * 其 他 : 小 型 塑 膠 車 組 合 型 創 造 玩 具 ( 如 積 木 ) 軟 質 球 棋 類 遊 戲 紙 盤 遊 戲 ( 如 大 富 翁 等 ) 及 其 他 因 應 個 案 所 需 的 玩 具 325

329 附 錄 三 有 益 與 無 益 反 應 分 類 表 反 應 類 別 反 應 重 點 例 句 劃 記 次 數 合 計 1. 追 蹤 行 為 陳 述 孩 子 具 體 做 出 的 行 為 以 把 它 拿 起 來 傳 達 注 意 想 要 建 立 關 係 的 訊 息 提 昇 能 量 2. 反 應 內 容 對 兒 童 所 說 或 所 做 的 遊 戲 做 消 紅 棋 子 都 死 光 光 化 再 回 應 給 孩 子 ; 即 說 出 兒 童 了 的 行 為 及 語 言 3. 反 應 感 情 說 出 對 孩 子 情 緒 的 觀 察 及 了 有 時 候 當 一 個 寶 解 寶 是 一 件 好 玩 的 事 4. 傳 遞 了 解 以 回 應 性 傾 聽 技 巧 將 孩 子 遊 戲 當 你 組 合 不 好 時 的 內 容 與 其 情 緒 感 受 做 連 結 回 會 讓 你 十 分 生 氣 應 給 孩 子 5. 擴 展 意 義 反 應 出 孩 子 表 面 行 為 下 更 深 層 的 涵 義 ( 動 機 ), 注 意 關 係 6. 建 立 自 尊 描 述 觀 察 到 孩 子 的 行 為 能 力 你 知 道 怎 麼 做 它 你 會 7. 提 供 自 由 不 隨 意 回 答 孩 子 的 問 題, 保 留 你 喜 歡 它 怎 麼 玩 更 多 空 間 讓 孩 子 用 自 己 的 方 式 就 怎 麼 玩 行 動, 發 揮 更 多 的 創 造 力 8. 設 限 孩 子 出 現 須 設 限 的 行 為 時 給 予 你 很 想 把 顏 料 倒 同 理 陳 述 限 制 提 供 選 擇 的 在 地 上, 但 是 顏 料 回 應 方 式 不 是 拿 來 倒 在 地 上 的 這 個 水 盤 可 以 讓 你 把 顏 料 倒 進 去 9. 其 它 - 結 構 326

330 10. 忽 略 感 覺 忽 略 兒 童 的 心 情 感 受 我 很 抱 歉 你 的 小 狗 死 了 11. 過 早 替 物 品 命 過 早 為 兒 童 對 玩 具 下 結 論 名 我 看 到 你 畫 了 小 貓 咪 的 指 甲 12. 評 斷 與 贊 美 對 兒 童 的 遊 戲 結 果 作 評 判 你 把 它 們 弄 得 好 漂 亮 13. 不 恰 當 的 問 題 封 閉 式 或 明 顯 式 地 向 兒 童 提 問 你 很 喜 歡 贏 球 賽 嗎? 14. 陳 述 句 轉 為 疑 把 兒 童 或 心 理 師 所 說 的 話 轉 為 我 們 還 有 五 分 鐘 問 句 疑 問 句 可 以 待 在 這 兒, 好 嗎? 15. 非 肯 定 的 設 沒 有 使 用 設 限 的 三 方 式 限 你 想 灌 一 些 水 進 去, 但 是 我 們 現 在 不 這 麼 做 16. 引 導 兒 童 諮 商 師 滲 入 自 己 的 想 法, 干 擾 那 裏 有 很 多 東 西 兒 童 的 創 造 力 及 遊 戲 方 向 你 可 以 用 其 它 ( 重 述 ) ( 沉 默 ) ( 自 我 坦 露 ) 327

331 附 錄 四 焦 點 團 體 訪 談 大 綱 一 對 遊 戲 治 療 訓 練 課 程 影 響 自 己 的 部 分 ( 一 ) 自 己 學 到 比 較 滿 意 的 技 巧 是 什 麼? 不 滿 意 的 技 巧 是 什 麼? 為 什 麼 會 如 此? ( 二 ) 課 程 前 與 現 在 有 關 自 己 對 兒 童 看 法 秉 持 信 念 不 良 適 應 兒 童 看 法 之 變 化 情 形? ( 三 ) 課 程 前 與 現 在 有 關 自 己 對 遊 戲 治 療 看 法 之 變 化 情 形? ( 四 ) 課 程 前 與 現 在 有 關 自 己 個 性 ( 人 格 特 質 ) 變 化 之 情 形? ( 五 ) 課 程 前 與 現 在 有 關 自 己 對 治 療 關 係 之 看 法 與 建 立 技 巧 之 變 化 情 形? 二 自 我 效 能 的 部 分 ( 一 ) 學 習 遊 戲 治 療 的 成 就 感 與 挫 折 感 來 自 何 處? 如 何 因 應? ( 二 ) 到 目 前 為 止 最 深 刻 的 成 功 經 驗 是 什 麼? 如 何 影 響 自 己 的 想 法 心 情 及 行 為? ( 三 ) 到 目 前 為 止 最 深 刻 的 挫 折 經 驗 是 什 麼? 如 何 影 響 自 己 的 想 法 心 情 及 行 為? ( 四 ) 到 目 前 為 止 經 歷 的 各 挑 戰 有 那 些? 如 何 因 應? 328

332 附 錄 五 兒 童 遊 戲 記 錄 表 兒 童 姓 名 第 次 遲 到 分 準 時 記 錄 者 一 兒 童 的 情 緒 二 遊 戲 治 療 材 料 與 行 為 三 遊 戲 治 療 主 題 四 重 要 的 語 言 訊 息 五 第 一 次 出 現 的 行 為 六 特 殊 考 量 ( 例 如 連 續 出 現 的 行 為 印 象 深 刻 難 歸 類 的 行 為 等 等 ) 七 設 限 的 情 形 八 我 評 估 今 日 我 的 整 體 表 現 行 為 是 分 ( 以 1-10 計 分,10 分 為 滿 分 ), 為 什 麼? 九 兒 童 在 這 次 單 元 的 進 步 情 形? 329

333 附 錄 六 省 思 表 第 次 遊 戲 單 元 日 期 時 間 : 分 記 錄 者 一 本 次 單 元 中 我 最 大 或 是 最 經 常 有 的 感 覺 是 什 麼? 因 而 我 會 有 的 反 應 是 什 麼? 二 本 次 單 元 中 我 覺 得 自 己 表 現 好 的 地 方 是 什 麼? 以 十 分 量 化, 是 得 幾 分? 我 對 此 有 什 麼 感 覺? 如 何 來 維 持 之? 在 採 取 策 略 的 過 程 中 可 能 會 遇 到 的 困 難 是 什 麼? 我 認 為 表 現 好 的 部 分 對 個 案 的 影 響 是 什 麼? 對 自 己 的 影 響 是 什 麼? 三 本 次 單 元 中 我 覺 得 自 己 表 現 不 好 的 地 方 是 什 麼? 以 十 分 量 化, 是 得 幾 分? 我 對 此 有 什 麼 感 覺? 對 於 這 個 表 現 不 好 的 部 分, 我 在 本 次 單 元 中 或 是 會 後 檢 討 時, 我 會 採 取 什 麼 策 略 來 克 服? 在 採 取 策 略 的 過 程 中 可 能 會 遇 到 什 麼 困 難? 我 認 為 表 現 不 好 的 這 個 部 分 對 個 案 的 影 響 是 什 麼? 對 自 己 的 影 響 是 什 麼? 四 本 次 單 元 中, 讓 我 覺 得 最 在 意 的 部 分 是 什 麼? 此 種 在 意 是 怎 樣 的 感 覺? 若 以 十 分 量 化, 是 幾 分? 有 關 此 在 意 的 部 分, 我 在 現 場 或 是 現 在 會 採 取 什 麼 策 略 來 因 應? 在 採 取 策 略 的 應 用 過 程 中 可 能 會 遇 到 什 麼 困 難? 我 認 為 這 個 在 意 的 部 分, 對 個 案 的 影 響 是 什 麼? 對 自 己 的 影 響 是 什 麼? 五 本 單 元 中, 我 認 為 做 得 最 滿 意 的 技 巧 是 什 麼? 最 不 滿 意 的 技 巧 是 什 麼? 在 下 次 我 想 要 維 持 那 些 技 巧? 改 進 那 些 技 巧? 我 要 怎 麼 做 才 能 達 到? 六 本 單 元 中, 我 喜 歡 兒 童 個 案 那 個 部 分? 我 不 喜 歡 兒 童 個 案 那 個 部 分? 為 什 麼 我 會 如 此? 與 我 個 人 有 關 的 因 素 是 什 麼? 我 感 受 到 的 兒 童 是 個 怎 樣 的 一 個 人? 與 我 的 期 待 相 差 多 少? 此 差 距 我 要 如 何 克 服 之? 七 本 單 元 中, 我 感 受 到 我 與 兒 童 的 關 係 是 什 麼 關 係? 我 用 八 個 原 則 中 的 那 些 原 則 來 經 營 而 達 到 這 樣 的 關 係? 我 期 待 在 下 次 的 關 係 中 要 維 持 那 些 部 分? 要 改 進 那 些 部 分? 我 想 要 怎 麼 做 才 能 達 成 我 想 要 的 關 係? 八 本 次 單 元 我 的 感 想 九 本 次 單 元 中, 我 要 指 出 自 己 的 小 小 能 力 ( 建 立 自 尊 ) 的 說 法 是? 十 本 次 單 元 中, 我 對 自 已 的 表 現 與 感 覺 來 傳 遞 了 解 ( 即 對 自 己 做 同 理 心 ) 的 說 法 十 一 希 望 督 導 協 助 的 是? 330

334 現 代 教 育 論 壇 第 一 屆 中 小 學 校 輔 導 與 諮 商 學 術 研 討 會 我 國 中 小 學 校 輔 導 與 諮 商 工 作 的 挑 戰 ( 一 ) 與 會 學 者 名 單 ( 依 姓 名 筆 劃 排 序 ): 序 號 姓 名 服 務 單 位 / 職 稱 1 丁 志 權 國 立 嘉 義 大 學 學 務 長 2 方 惠 生 彰 化 縣 溪 湖 國 小 輔 導 主 任 3 王 文 秀 國 立 新 竹 教 育 大 學 教 務 長 4 王 世 英 國 立 教 育 資 料 館 館 長 5 王 以 仁 國 立 嘉 義 大 學 副 校 長 6 王 麗 斐 國 立 台 灣 師 範 大 學 教 育 心 理 與 輔 導 系 教 授 7 江 怡 菁 台 南 市 立 南 寧 高 中 教 師 8 何 長 珠 南 華 大 學 生 死 學 研 究 所 教 授 9 何 麗 儀 政 戰 大 學 心 理 系 10 吳 芝 儀 國 立 嘉 義 大 學 輔 導 與 諮 商 學 系 主 任 11 李 明 仁 國 立 嘉 義 大 學 校 長 12 李 梓 楠 國 立 台 北 教 育 大 學 心 理 與 諮 商 學 系 碩 士 班 研 究 生 13 李 新 鄉 國 立 嘉 義 大 學 師 範 學 院 院 長 14 周 立 勳 嘉 義 大 學 教 育 系 主 任 15 房 兆 虎 國 立 嘉 義 大 學 輔 導 與 諮 商 學 系 講 師 16 林 本 喬 嘉 義 大 學 輔 導 與 諮 商 系 副 教 授 17 林 杏 足 彰 化 師 範 大 學 輔 導 與 諮 商 學 系 副 教 授 18 林 清 財 大 同 技 術 學 院 幼 保 系 副 教 授 19 施 玉 麗 國 立 嘉 義 大 學 輔 導 與 諮 商 系 助 理 教 授 20 張 臻 萍 台 北 市 立 新 興 國 中 教 師 21 張 麗 鳳 高 雄 市 小 港 高 中 輔 導 主 任 22 許 維 素 國 立 台 灣 師 範 大 學 教 育 心 理 與 輔 導 系 副 教 授 23 陳 秉 華 中 國 輔 導 學 會 理 事 長, 國 立 台 灣 師 範 大 學 教 育 心 理 與 輔 導 研 究 所 教 授 24 陳 金 燕 國 立 彰 化 師 範 大 學 輔 導 與 諮 商 系 教 授 25 陳 恆 霖 崑 山 科 技 大 學 師 資 培 育 中 心 副 教 授 26 黃 財 尉 國 立 嘉 義 大 學 輔 導 與 諮 商 學 系 助 理 教 授 27 楊 深 坑 國 立 中 正 大 學 教 育 學 院 院 長 28 廖 鳳 池 國 立 高 雄 師 範 大 學 輔 導 研 究 所 所 長 29 趙 曉 美 台 北 市 立 體 育 學 院 師 資 培 育 中 心 助 理 教 授 30 劉 明 秋 國 立 台 南 大 學 諮 商 與 輔 導 研 究 所 副 教 授 31 劉 俊 豪 國 立 嘉 義 大 學 輔 導 與 諮 商 學 系 講 師 32 鄭 翠 娟 國 立 嘉 義 大 學 輔 導 與 諮 商 系 副 教 授 33 戴 嘉 南 國 立 高 雄 師 範 大 學 校 長 34 謝 蕙 春 高 雄 市 永 清 國 民 小 學 教 師 35 魏 麗 敏 國 立 台 中 教 育 大 學 諮 商 與 教 育 心 理 研 究 所 教 授 331

335 現 代 教 育 論 壇 第 一 屆 中 小 學 校 輔 導 與 諮 商 學 術 研 討 會 我 國 中 小 學 校 輔 導 與 諮 商 工 作 的 挑 戰 ( 二 ) 與 會 人 員 名 單 ( 依 姓 名 筆 劃 排 序 ): 序 號 姓 名 服 務 單 位 / 職 稱 001 于 曼 蓉 嘉 義 市 北 園 國 小 校 長 002 方 明 芯 台 南 善 化 國 中 輔 導 主 任 003 方 將 任 國 立 嘉 義 大 學 輔 導 與 諮 商 學 系 碩 士 班 研 究 生 004 毛 雪 慧 嘉 義 高 商 輔 導 教 師 005 王 玉 雲 林 縣 莿 桐 國 中 輔 導 主 任 006 王 秀 玲 台 南 市 永 華 國 小 輔 導 組 長 007 王 秀 槐 國 立 台 灣 大 學 師 資 培 育 中 心 副 教 授 008 王 昇 燦 雲 林 縣 東 石 國 中 輔 導 主 任 009 王 喬 真 嘉 義 縣 北 港 農 工 教 師 010 王 資 宜 彰 師 大 輔 導 與 諮 商 學 系 研 究 生 011 王 曉 萍 雲 林 縣 安 慶 國 小 輔 導 組 長 012 石 其 燈 嘉 義 縣 太 保 國 小 輔 導 主 任 013 向 振 輝 台 南 縣 新 民 國 小 輔 導 主 任 014 向 時 賢 南 投 縣 教 育 局 臨 床 心 理 師 015 安 立 婷 嘉 義 市 林 森 國 小 實 習 教 師 016 江 月 寶 嘉 義 市 世 賢 國 小 校 長 017 何 家 祺 雲 林 縣 維 多 立 亞 中 小 學 輔 導 老 師 018 何 校 榶 嘉 義 縣 民 雄 國 小 實 習 教 師 019 余 雅 蓉 嘉 義 市 林 森 國 小 實 習 教 師 020 吳 秀 敏 嘉 義 縣 民 雄 農 工 輔 導 教 師 021 吳 香 質 嘉 義 縣 北 港 國 中 輔 導 教 師 022 吳 淑 琬 國 立 嘉 義 大 學 輔 導 與 諮 商 學 系 碩 士 班 研 究 生 023 吳 慧 貞 嘉 義 縣 協 同 中 學 輔 導 老 師 024 呂 坤 政 國 立 嘉 義 大 學 輔 導 與 諮 商 學 系 碩 士 班 研 究 生 025 宋 明 懷 台 南 啟 智 學 校 學 務 主 任 026 宋 英 明 嘉 義 柳 溝 國 小 校 長 027 李 永 信 雲 林 正 心 中 學 實 習 教 師 028 李 名 哲 台 南 市 崇 明 國 中 輔 導 室 實 習 老 師 029 李 明 慧 台 北 教 育 大 學 教 育 心 理 與 諮 商 學 系 研 究 生 030 李 金 雀 嘉 義 市 興 安 國 小 輔 導 主 任 031 李 建 華 嘉 義 縣 中 埔 國 小 教 師 兼 主 任 032 李 英 豪 雲 林 縣 台 西 國 小 輔 導 主 任 033 李 素 珍 國 泰 金 融 控 股 公 司 襄 理 034 李 訓 維 台 北 教 育 大 學 教 心 輔 學 系 學 生 035 李 瑞 津 台 南 縣 敏 惠 專 校 教 官 036 李 麗 卿 華 南 高 商 教 師 037 沈 俐 君 台 南 縣 新 營 高 工 認 輔 教 師 038 沈 美 杏 雲 林 縣 虎 尾 國 小 輔 導 主 任 039 周 期 田 雲 林 縣 虎 尾 農 工 主 任 輔 導 教 師 332

336 040 周 雲 津 嘉 義 市 林 森 國 小 輔 導 主 任 041 孟 佳 瑾 嘉 義 縣 南 新 國 小 輔 導 主 任 042 官 志 隆 嘉 義 縣 鹿 草 國 中 輔 導 主 任 043 官 美 汝 嘉 義 縣 太 保 國 中 輔 導 主 任 044 林 正 誼 雲 林 立 仁 國 小 輔 導 主 任 045 林 秀 香 嘉 義 市 世 賢 國 小 教 務 主 任 046 林 秀 瑛 台 南 市 勝 利 國 小 輔 導 主 任 047 林 周 宏 台 南 二 中 輔 導 教 師 048 林 宜 龍 嘉 義 縣 隙 頂 國 小 校 長 049 林 明 生 雲 林 縣 土 庫 職 校 訓 導 主 任 050 林 明 生 雲 林 土 庫 商 工 訓 導 主 任 051 林 雨 農 雲 林 林 內 國 中 中 輟 輔 導 役 男 052 林 建 沁 台 南 啟 智 學 校 訓 導 組 長 053 林 啟 明 雲 林 縣 石 榴 國 小 輔 導 主 任 054 林 淑 芬 嘉 義 高 中 輔 導 教 師 055 林 淑 俐 嘉 義 縣 南 新 國 小 教 師 056 林 瓊 愛 嘉 義 縣 東 榮 國 中 輔 導 組 長 057 林 麗 馨 雲 林 麥 寮 國 小 教 師 058 邵 水 瑩 嘉 義 縣 竹 崎 高 中 059 姚 佩 吟 嘉 義 市 精 忠 國 小 實 習 教 師 060 施 秀 金 台 南 縣 玉 井 國 中 校 長 061 柯 禧 慧 台 南 市 安 慶 國 小 輔 導 主 任 062 紀 韻 芝 台 南 縣 麻 豆 培 文 國 小 輔 導 主 任 063 胡 惠 台 南 中 山 國 中 教 師 兼 輔 導 主 任 064 徐 宏 吉 雲 林 縣 西 螺 國 中 輔 導 組 長 065 徐 淑 美 嘉 義 北 園 國 中 校 長 066 高 慈 霙 雲 林 國 小 教 師 067 張 介 騰 雲 林 國 中 輔 導 主 任 068 張 玉 薇 國 立 嘉 義 大 學 輔 導 與 諮 商 學 系 碩 士 班 研 究 生 069 張 宇 平 亞 瑟 美 語 補 習 班 美 語 教 師 070 張 書 銘 嘉 義 縣 民 雄 國 小 實 習 教 師 071 張 素 惠 暨 南 大 學 輔 導 與 諮 商 研 究 所 研 究 生 072 梁 振 翎 台 南 市 南 英 商 工 技 士 073 莊 崑 謨 台 南 永 華 國 小 輔 導 主 任 074 許 佩 琦 雲 林 縣 斗 六 高 中 輔 導 教 師 075 許 忠 和 嘉 義 市 民 族 國 小 校 長 076 許 雅 凱 華 南 高 商 專 任 輔 導 教 師 077 許 寶 蓮 嘉 義 市 宣 信 國 小 校 長 078 連 約 瑟 雲 林 縣 西 螺 農 工 輔 導 教 師 079 郭 乃 聞 光 華 女 中 校 長 080 郭 芳 美 嘉 大 附 小 輔 導 主 任 081 郭 美 惠 台 南 市 文 賢 國 中 輔 導 主 任 082 郭 素 蓉 台 南 大 學 附 屬 高 中 教 師 083 郭 維 哲 台 南 縣 山 上 國 小 教 師 084 郭 銘 華 雲 林 縣 鎮 南 國 小 輔 導 主 任 333

337 085 郭 鎮 寧 嘉 義 縣 塭 港 國 小 教 導 主 任 086 陳 中 慧 技 專 校 院 入 學 測 驗 中 心 組 員 087 陳 玉 幸 嘉 義 市 世 賢 國 小 輔 導 組 長 088 陳 立 倫 嘉 義 市 北 興 國 中 實 習 老 師 089 陳 宇 水 嘉 義 縣 三 興 國 小 校 長 090 陳 秀 玲 嘉 義 縣 民 雄 國 小 教 師 091 陳 秀 惠 嘉 義 協 志 高 中 主 任 輔 導 教 師 092 陳 居 仁 台 南 市 建 興 國 中 教 師 093 陳 怡 憓 國 立 嘉 義 大 學 輔 導 與 諮 商 學 系 碩 士 班 研 究 生 094 陳 明 賢 嘉 義 市 世 賢 國 小 輔 導 主 任 095 陳 姿 雯 台 南 縣 南 科 國 中 輔 導 組 長 096 陳 姚 如 楠 陽 國 小 教 師 097 陳 建 良 嘉 義 縣 太 保 國 中 教 師 輔 導 組 長 098 陳 韋 樺 國 立 嘉 義 大 學 輔 導 與 諮 商 學 系 碩 士 班 研 究 生 099 陳 彩 緞 嘉 義 縣 忠 和 國 中 教 師 兼 輔 導 主 任 100 陳 淑 美 台 南 六 甲 國 小 湖 東 分 校 教 師 101 陳 淑 綢 雲 林 縣 古 坑 國 小 校 長 102 陳 惠 嵐 雲 林 縣 揚 子 高 中 輔 導 室 書 記 103 陳 靖 允 國 立 嘉 義 大 學 輔 導 與 諮 商 學 系 碩 士 班 研 究 生 104 陳 嘉 頻 台 南 縣 安 定 國 中 輔 導 老 師 105 彭 迺 雲 雲 林 縣 林 內 國 中 輔 導 主 任 106 曾 玉 芬 嘉 義 縣 三 和 國 小 實 習 教 師 107 曾 建 智 台 南 縣 安 定 國 中 輔 導 組 長 108 曾 柔 鳴 國 立 嘉 義 大 學 輔 導 與 諮 商 學 系 碩 士 班 研 究 生 109 游 晴 雯 台 北 市 立 教 育 大 學 心 理 與 諮 商 所 研 究 生 110 黃 旭 清 財 團 法 人 台 南 菩 提 林 教 養 院 社 工 員 111 黃 宏 仁 宣 信 國 小 教 師 112 黃 俊 傑 嘉 義 縣 新 港 國 中 教 師 113 黃 春 富 雲 林 縣 土 庫 商 工 主 任 教 官 114 黃 清 煌 台 南 啟 聰 學 校 輔 導 主 任 115 黃 淨 涓 台 南 啟 智 學 校 臨 床 心 理 師 116 黃 琇 意 瑞 祥 高 中 輔 導 主 任 117 黃 欽 瑞 雲 林 縣 南 陽 國 小 輔 導 主 任 118 黃 雅 靖 嘉 義 縣 大 林 國 中 教 師 119 黃 雅 瑄 台 南 縣 南 化 國 中 輔 導 主 任 120 黃 翠 薇 台 南 大 內 國 中 輔 導 主 任 121 黃 樹 演 嘉 義 縣 東 石 國 中 輔 導 主 任 122 黃 蘭 樱 雲 林 縣 東 和 國 中 校 長 123 塗 倚 芳 嘉 義 縣 民 雄 國 中 專 任 教 師 124 楊 美 麗 台 南 長 興 國 小 校 長 125 楊 素 圓 國 立 嘉 義 大 學 輔 導 與 諮 商 學 系 碩 士 班 研 究 生 126 楊 敦 熙 嘉 義 縣 過 溝 國 小 訓 導 主 任 127 楊 善 真 國 立 嘉 義 大 學 輔 導 與 諮 商 學 系 碩 士 班 研 究 生 128 楊 慧 蕙 台 南 啟 聰 學 校 復 健 組 長 129 葉 淑 茹 嘉 義 縣 南 新 國 小 教 師 334

338 130 葉 莉 瑄 嘉 義 縣 南 興 國 小 教 師 131 葉 燕 茹 高 雄 三 民 家 商 專 任 教 師 132 董 福 強 台 南 啟 智 學 校 校 長 133 詹 淑 如 嘉 義 縣 成 功 國 小 教 師 134 廖 季 微 雲 林 縣 東 明 國 中 輔 導 組 長 135 蒙 光 俊 國 立 嘉 義 大 學 輔 導 與 諮 商 學 系 碩 士 班 研 究 生 136 趙 素 麗 台 南 高 商 輔 導 教 師 137 趙 啟 蒼 嘉 義 市 玉 山 國 中 校 長 138 劉 永 堂 嘉 義 縣 東 石 高 級 中 學 校 長 139 劉 佳 馨 嘉 義 市 林 森 國 小 實 習 教 師 140 劉 春 男 台 南 縣 雙 春 國 小 主 任 141 劉 相 弦 暨 南 大 學 輔 導 與 諮 商 研 究 所 研 究 生 142 劉 恣 惠 國 立 嘉 義 大 學 輔 導 與 諮 商 學 系 碩 士 班 研 究 生 143 劉 財 坤 台 南 縣 善 化 國 中 校 長 144 劉 雪 貞 雲 林 縣 大 埤 國 中 校 長 145 劉 華 德 台 南 市 省 躬 國 小 輔 導 主 任 146 劉 慧 屏 國 立 嘉 義 大 學 輔 導 與 諮 商 學 系 碩 士 班 研 究 生 147 蔣 宜 玫 台 南 慈 幼 工 商 輔 導 教 師 148 蔡 旻 真 嘉 義 國 中 輔 導 組 149 鄭 書 勤 台 南 立 人 國 小 實 習 教 師 150 鄭 祐 誠 嘉 義 市 玉 山 國 中 替 代 役 151 鄭 淑 丹 台 南 黎 明 中 學 專 任 輔 導 老 師 152 盧 佩 婷 嘉 義 市 興 安 國 小 輔 導 組 長 153 蕭 秀 華 彰 化 縣 二 林 工 商 專 任 輔 導 教 師 154 蕭 淑 仁 雲 林 縣 斗 六 家 商 輔 導 教 師 155 賴 燕 玉 嘉 義 新 港 國 中 教 師 156 戴 位 仰 嘉 義 縣 中 興 國 小 教 導 主 任 157 薛 怡 君 國 立 嘉 義 大 學 輔 導 與 諮 商 學 系 專 任 助 理 158 謝 璦 如 嘉 義 救 國 團 專 任 張 老 師 159 鍾 天 鳳 嘉 義 家 庭 扶 助 中 心 資 深 社 工 員 160 鍾 素 瑛 嘉 義 市 特 教 資 源 中 心 社 工 師 161 簡 文 智 嘉 義 縣 秀 林 國 小 校 長 162 簡 美 惠 嘉 義 縣 竹 崎 國 小 輔 導 主 任 163 簡 淑 玲 嘉 義 縣 大 林 國 中 輔 導 主 任 164 顏 玉 坤 台 南 楠 西 國 中 輔 導 主 任 165 顏 琳 娜 嘉 義 高 級 家 事 職 業 學 校 輔 導 教 師 166 羅 升 妃 三 民 高 中 輔 導 主 任 167 羅 文 興 南 屯 國 小 輔 導 組 長 168 關 勝 周 雲 林 大 同 國 小 總 務 主 任 169 關 筑 云 嘉 義 女 中 輔 導 教 師 170 嚴 順 政 私 立 大 成 商 工 輔 導 主 任 171 蘇 明 呼 雲 林 縣 麥 寮 高 級 中 學 輔 導 主 任 172 蘇 芸 仙 國 立 嘉 義 大 學 輔 導 與 諮 商 學 系 碩 士 班 研 究 生 173 蘇 冠 榮 嘉 義 縣 梅 山 國 中 輔 導 組 長 174 釋 宗 日 國 立 嘉 義 大 學 輔 導 與 諮 商 學 系 碩 士 班 研 究 生 335

339 現 代 教 育 論 壇 第 一 屆 中 小 學 校 輔 導 與 諮 商 學 術 研 討 會 我 國 中 小 學 校 輔 導 與 諮 商 工 作 的 挑 戰 工 作 執 掌 分 配 組 別 執 掌 組 長 組 員 行 政 組 1. 計 畫 研 擬 與 經 費 申 請 2. 經 費 概 算 與 工 作 分 工 3. 統 籌 規 劃 各 組 聯 繫 協 調 4. 流 程 與 各 場 次 規 劃 安 排 5. 接 受 報 名 並 製 作 簽 到 單 6. 海 報 與 邀 請 函 印 製 7. 研 討 會 8. 與 會 貴 賓 公 文 吳 芝 儀 老 師 薛 怡 君 劉 慧 屏 編 輯 組 議 事 組 接 待 組 總 務 組 1. 研 討 會 手 冊 論 文 蒐 集 彙 整, 會 議 手 冊 及 論 文 集 之 編 輯 印 刷 研 討 2. 場 地 配 置 圖 與 路 標 製 作 3. 名 牌 研 習 條 餐 券 製 作 4. 研 討 會 資 料 彙 整 與 準 備 5. 各 場 次 海 報 製 作 6. 成 果 彙 整 報 告 等 編 輯 製 作 1. 司 儀 與 人 員 安 排 調 動 2. 燈 光 與 音 響 管 控 3. 會 場 監 控 4. 各 場 次 時 間 控 制 5. 會 議 記 錄 與 錄 影 1. 報 告 人 機 場 / 飯 店 接 送 2. 主 持 人 評 論 人 接 送 3. 受 理 報 到 / 資 料 袋 分 發 / 確 認 用 餐 人 數 / 餐 盒 分 發 4. 演 講 費 / 出 席 費 / 交 通 費 等 簽 收 與 核 發 5. 大 門 口 停 車 引 導 ( 協 調 警 衛 室 ) 及 來 賓 入 場 引 導 6. 飯 店 訂 房 住 宿 安 排 1. 會 場 佈 置 / 場 地 控 制 2. 照 相 錄 影 等 相 關 器 材 借 用 與 歸 還 3. 貴 賓 休 息 處 用 餐 地 點 安 排 4. 議 場 秩 序 維 持 5. 演 講 費 / 出 席 費 / 交 通 費 等 相 關 領 具 印 製 6. 膳 食 / 點 心 / 茶 水 / 水 果 / 盆 花 準 備 經 費 核 銷 7. 活 動 經 費 預 借 8. 各 項 費 用 收 支 發 放 和 控 管 施 玉 麗 老 師 房 兆 虎 老 師 劉 俊 豪 老 師 曾 迎 新 老 師 黃 財 尉 老 師 蘇 芸 仙 吳 淑 琬 陳 韋 樺 楊 素 圓 劉 恣 惠 蒙 光 俊 楊 善 真 呂 坤 政 陳 靖 允 釋 宗 日 陳 怡 憓 蔡 明 秀 張 玉 薇 方 將 任 曾 柔 鳴 製 表 日 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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