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 泽 市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室 文 件 菏 政 办 发 2016 13 号 菏 泽 市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室 关 于 印 发 菏 泽 市 乡 村 教 师 支 持 计 划 (2015-2020 年 ) 实 施 细 则 的 通 知 各 县 区 人 民 政 府, 市 政 府 各 部 门, 市 属 各 企 业, 各 大 中 专 院 校 : 菏 泽 市 乡 村 教 师 支 持 计 划 (2015-2020 年 ) 实 施 细 则 已 经 第 43 次 市 政 府 常 务 会 议 研 究 通 过, 现 印 发 给 你 们, 请 认 真 贯 彻 落 实 菏 泽 市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室 2016 年 3 月 26 日 1
菏 泽 市 乡 村 教 师 支 持 计 划 (2015-2020 年 ) 实 施 细 则 根 据 山 东 省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厅 关 于 印 发 乡 村 教 师 支 持 计 划 (2015-2020 年 ) 实 施 办 法 的 通 知 ( 鲁 政 办 发 2015 60 号 ) 和 市 委 办 公 室 市 政 府 办 公 室 关 于 推 进 基 础 教 育 综 合 改 革 的 意 见 ( 菏 办 发 2015 49 号 ), 结 合 我 市 乡 村 教 师 队 伍 建 设 实 际, 制 定 本 实 施 细 则 一 总 体 要 求 ( 一 ) 工 作 目 标 把 发 展 乡 村 教 育 和 乡 村 教 师 队 伍 建 设 摆 在 优 先 发 展 的 战 略 地 位, 努 力 造 就 一 支 下 得 去 留 得 住 教 得 好, 数 量 适 当 结 构 合 理 素 质 优 良 甘 于 奉 献 的 乡 村 教 师 队 伍, 为 实 现 教 育 现 代 化 提 供 坚 强 有 力 的 师 资 保 障 ( 二 ) 基 本 原 则 师 德 为 先, 立 德 树 人 着 力 提 升 乡 村 教 师 思 想 政 治 素 质 和 职 业 道 德 水 平, 引 导 乡 村 教 师 带 头 践 行 社 会 主 义 核 心 价 值 观, 充 分 发 挥 教 师 以 德 化 人 言 传 身 教 的 作 用 创 新 机 制, 强 化 补 充 拓 宽 乡 村 教 师 来 源, 畅 通 大 学 生 2
城 镇 教 师 到 乡 村 任 教 的 通 道, 鼓 励 和 吸 引 优 秀 人 才 积 极 投 身 乡 村 教 育 事 业 提 升 质 量, 提 高 待 遇 加 强 培 养 培 训, 改 善 乡 村 教 师 工 作 生 活 条 件, 提 高 地 位 待 遇, 增 强 乡 村 教 师 职 业 吸 引 力 县 域 统 筹, 重 点 突 破 积 极 实 施 县 管 校 聘 管 理 改 革, 强 化 县 域 统 筹, 形 成 城 乡 校 长 教 师 交 流 轮 岗 均 衡 配 置 师 资 的 良 性 机 制 二 主 要 任 务 和 措 施 ( 一 ) 着 力 提 升 乡 村 教 师 思 想 政 治 素 质 和 师 德 水 平 1. 切 实 加 强 乡 村 学 校 党 建 工 作 坚 持 不 懈 地 用 中 国 特 色 社 会 主 义 理 论 体 系 武 装 乡 村 教 师 头 脑, 健 全 政 治 理 论 学 习 制 度, 深 入 学 习 党 和 国 家 的 大 政 方 针, 认 真 贯 彻 创 新 协 调 绿 色 开 放 共 享 的 发 展 理 念, 不 断 提 高 理 论 素 养 和 思 想 政 治 素 质 强 化 乡 村 学 校 基 层 党 组 织 建 设, 充 分 发 挥 基 层 党 组 织 的 政 治 核 心 作 用, 重 视 从 优 秀 乡 村 教 师 中 发 展 党 员, 适 度 加 大 从 乡 村 教 师 中 发 展 党 员 的 力 度 ( 市 委 组 织 部 市 教 育 局 负 责 ) 2. 切 实 加 强 师 德 师 风 建 设 按 照 有 理 想 信 念 有 道 德 情 操 有 扎 实 学 识 有 仁 爱 之 心 的 四 有 好 教 师 要 求, 把 教 师 职 业 理 想 职 业 道 德 法 治 教 育 心 理 健 康 教 育 等 融 入 职 前 培 养 准 入 职 后 培 训 和 管 理 全 过 程 落 实 教 育 宣 传 考 核 监 督 与 奖 惩 相 结 合 的 师 德 建 设 长 效 机 制 实 行 全 员 育 人 全 科 育 人, 提 高 教 师 立 德 树 人 的 积 极 性 和 主 动 性 大 力 宣 传 乡 村 优 秀 教 师 的 业 绩, 充 分 激 发 乡 村 3
教 师 的 工 作 热 情 坚 持 依 法 治 教, 引 导 乡 村 教 师 严 格 遵 守 廉 洁 从 教 有 关 规 定, 做 到 依 法 依 规 执 教 加 强 师 德 考 核, 完 善 教 师 师 德 档 案, 记 录 教 师 师 德 成 长 的 全 过 程 在 教 师 职 务 评 审 岗 位 聘 用 评 优 奖 励 时, 实 行 师 德 一 票 否 决 ( 市 教 育 局 负 责 ) ( 二 ) 健 全 完 善 乡 村 教 师 补 充 机 制 1. 加 强 和 规 范 教 职 工 编 制 管 理 全 面 落 实 中 小 学 教 师 县 管 校 聘 管 理 改 革, 强 化 县 级 教 育 行 政 部 门 对 教 师 资 源 的 统 筹 配 置 和 管 理 功 能, 加 强 县 域 内 教 师 调 配 力 度, 适 当 向 乡 村 学 校 倾 斜 县 区 机 构 编 制 部 门 会 同 教 育 财 政 部 门 根 据 生 源 变 化 和 教 育 教 学 改 革 需 要, 每 三 年 核 定 一 次 教 职 工 编 制 达 不 到 标 准 班 额 的 村 小 学 教 学 点, 按 生 师 比 与 班 师 比 相 结 合 的 方 式 核 定 编 制 落 实 农 村 学 校 机 动 编 制 政 策, 机 动 编 制 全 部 用 于 补 充 乡 村 学 校 急 需 的 学 科 教 师 优 先 补 充 农 村 学 校 音 体 美 科 学 英 语 信 息 技 术 等 学 科 教 师, 确 保 农 村 中 小 学 能 开 齐 课 程, 开 足 课 时 中 小 学 有 空 编 的 县 区, 原 则 上 按 照 中 小 学 申 报 情 况 足 额 安 排 用 编 进 人 计 划, 及 时 招 聘 教 师, 做 到 有 编 即 补, 严 禁 有 编 不 补 使 用 临 聘 人 员 中 小 学 现 有 编 制 总 量 达 不 到 规 定 标 准 总 量 的 县 区, 可 在 县 域 事 业 编 制 总 量 内 调 剂 部 分 事 业 编 制 用 于 补 充 中 小 学 教 师, 县 域 内 难 以 调 剂 的, 可 在 全 市 事 业 编 制 总 量 内 调 剂 解 决 中 小 学 满 编 超 编 的 县 区, 由 机 构 编 制 部 门 根 据 乡 村 学 校 实 际 需 要, 在 事 业 单 位 编 制 总 量 内, 利 用 中 小 学 教 师 临 时 周 转 编 制 专 户, 对 确 需 补 充 专 任 教 师 的 满 编 超 编 乡 村 学 校 予 以 补 充 乡 村 学 校 使 用 临 时 周 转 编 制 的 管 理 方 式 与 城 镇 学 校 相 4
同 妥 善 解 决 公 办 幼 儿 园 成 人 教 育 中 心 等 机 构 占 用 乡 村 学 校 教 职 工 编 制 以 及 提 前 离 岗 长 期 借 调 人 员 等 问 题, 严 禁 任 何 部 门 单 位 以 任 何 理 由 和 形 式 占 用 或 变 相 占 用 乡 村 学 校 教 职 工 编 制 鼓 励 通 过 政 府 购 买 服 务 方 式 解 决 教 学 辅 助 和 后 勤 服 务 问 题 ( 市 编 办 市 教 育 局 负 责 ) 2. 完 善 教 师 招 聘 方 式 从 2016 年 起, 教 师 招 聘 工 作 在 事 业 单 位 公 开 招 聘 主 管 机 关 的 指 导 监 督 和 管 理 下, 由 市 教 育 主 管 部 门 统 一 组 织 实 施 全 市 统 一 制 定 招 聘 方 案 统 一 组 织 报 名 统 一 命 制 笔 试 试 题 统 一 考 试 时 间, 实 行 笔 试 和 面 试 相 结 合 的 办 法 进 行 体 育 艺 术 音 乐 舞 蹈 等 学 科 可 实 行 面 试 前 置 ( 市 人 社 局 市 教 育 局 负 责 ) 3. 实 施 短 缺 学 科 教 师 补 充 计 划 按 照 我 市 农 村 义 务 教 育 学 区 测 算, 目 前 我 市 音 乐 体 育 美 术 英 语 信 息 技 术 等 学 科 教 师 共 缺 少 6800 余 人 2016 年 起 统 一 启 动 乡 村 学 校 短 缺 学 科 教 师 补 充 计 划, 力 争 用 2 年 时 间 补 齐 乡 村 学 校 短 缺 学 科 教 师 ( 市 人 社 局 市 教 育 局 负 责 ) 4. 开 展 大 学 生 乡 村 学 校 支 教 继 续 开 展 师 范 生 顶 岗 实 习 支 教 工 作, 每 学 期 安 排 至 少 1000 名 师 范 生 到 农 村 学 校 支 教 从 2016 年 春 季 开 学 起, 到 农 村 学 校 支 教 的 师 范 生, 每 人 每 月 发 放 500 元 生 活 补 贴 ( 省 补 助 400 元, 县 区 列 支 100 元 ) 继 续 做 好 三 支 一 扶 支 教 工 作 ( 市 财 政 局 市 教 育 局 负 责 ) ( 三 ) 完 善 城 乡 校 长 教 师 交 流 机 制 5
1. 大 力 推 进 城 镇 学 校 校 长 到 乡 村 学 校 任 职 市 县 区 按 照 义 务 教 育 学 校 校 长 交 流 轮 岗 要 求, 加 大 城 镇 学 校 校 长 到 乡 村 学 校 任 职 力 度 乡 村 学 校 校 长 岗 位 空 出 后, 一 律 在 县 区 范 围 内 实 行 竞 争 上 岗, 鼓 励 城 镇 学 校 校 长 副 校 长 到 乡 村 学 校 任 职 用 5 年 左 右 时 间, 完 成 乡 村 学 校 校 长 轮 换 ( 市 教 育 局 负 责 ) 2. 加 大 城 乡 学 校 教 师 交 流 力 度 积 极 推 动 教 师 在 县 区 内 学 校 之 间 城 区 和 农 村 学 校 之 间 优 质 学 校 和 薄 弱 学 校 之 间 中 心 小 学 和 村 小 ( 教 学 点 ) 之 间 的 合 理 流 动, 教 师 交 流 轮 岗 比 例 每 年 不 低 于 符 合 交 流 条 件 人 数 的 10%, 被 评 为 特 级 教 师 教 学 能 手 和 县 级 以 上 名 师 优 秀 教 师 以 后 需 到 农 村 中 小 学 支 教 至 少 一 年 将 农 村 学 校 薄 弱 学 校 任 教 1 年 以 上 工 作 经 历 作 为 评 聘 中 级 教 师 高 级 教 师 正 高 级 教 师 和 评 选 特 级 教 师 的 必 备 条 件 ( 市 教 育 局 市 人 社 局 负 责 ) 3. 优 化 乡 村 学 校 教 师 资 源 配 置 按 照 国 家 有 关 规 定, 以 义 务 教 育 学 区 为 单 位 配 齐 学 科 教 师, 实 行 学 区 教 师 资 源 统 一 调 配, 实 现 优 质 师 资 共 享, 为 区 域 内 村 小 教 学 点 提 供 师 资 支 持 在 学 区 内 推 行 音 乐 体 育 美 术 信 息 技 术 等 乡 村 学 校 短 缺 学 科 教 师 走 教, 对 走 教 教 师 发 放 一 定 的 生 活 和 交 通 补 助, 所 需 费 用 由 县 区 纳 入 财 政 预 算 ( 市 教 育 局 市 财 政 局 负 责 ) 4. 鼓 励 名 师 名 校 长 到 乡 村 学 校 任 教 各 级 名 师 名 校 长 不 仅 要 积 极 承 担 教 师 培 养 任 务, 还 要 积 极 承 担 送 教 下 乡 活 动, 每 学 年 送 教 下 乡 不 少 于 10 节, 上 示 范 课 不 少 于 6 节 每 年 上 县 级 以 上 公 开 6
课 不 少 于 2 节, 举 办 专 题 讲 座 不 少 于 1 次 支 持 鼓 励 身 体 健 康 近 期 退 休 的 特 级 教 师 高 级 教 师 以 及 符 合 条 件 的 社 会 人 士 到 乡 村 学 校 支 教 讲 学 在 省 支 持 下, 继 续 做 好 三 区 人 才 支 持 计 划 教 师 专 项 计 划 工 作 ( 市 教 育 局 市 财 政 局 负 责 ) ( 四 ) 改 革 完 善 乡 村 教 师 培 养 模 式 1. 完 善 师 范 生 定 向 培 养 在 省 教 育 厅 支 持 下, 继 续 委 托 山 东 师 范 大 学 和 曲 阜 师 范 大 学 为 我 市 每 年 培 养 200 名 师 范 生 进 一 步 提 高 生 源 质 量, 完 善 培 养 模 式, 强 化 教 育 实 践, 增 强 委 培 师 范 生 从 教 能 力 ( 市 教 育 局 负 责 ) 2. 积 极 争 取 省 免 费 师 范 生 全 科 教 师 培 养 计 划 按 照 国 家 实 施 师 范 生 免 费 教 育 的 政 策, 选 择 部 分 省 属 师 范 类 本 科 高 校 招 收 免 费 师 范 生, 面 向 乡 村 学 校 培 养 本 科 层 次 一 专 多 能 的 全 科 教 师, 学 生 毕 业 取 得 教 师 资 格 并 经 用 人 学 校 考 察 合 格 后, 直 接 安 排 到 乡 村 学 校 任 教 2016 年 至 2018 年, 全 省 共 安 排 免 费 师 范 生 全 科 教 师 培 养 计 划 10000 人, 向 省 教 育 厅 积 极 争 取 在 招 生 计 划 分 配 时 向 菏 泽 倾 斜 ( 市 教 育 局 负 责 ) ( 五 ) 大 力 促 进 乡 村 教 师 专 业 发 展 1. 创 新 教 师 培 训 模 式 市 县 统 筹 安 排 资 金, 积 极 开 展 多 种 形 式 的 培 训, 加 大 对 乡 村 教 师 的 培 训 力 度, 采 取 送 教 下 乡 连 续 培 养 的 形 式, 对 乡 村 教 师 进 行 全 员 培 训 鼓 励 乡 村 教 师 在 职 学 习 深 造, 提 高 学 历 层 次 从 2016 年 起, 对 进 入 高 校 深 造 并 取 得 师 范 类 专 业 学 历 的 乡 村 教 师, 可 由 单 位 报 销 不 低 于 30% 的 学 费, 鼓 励 有 条 件 7
的 县 区 纳 入 财 政 预 算 ( 市 教 育 局 市 财 政 局 负 责 ) 2. 实 施 送 教 下 乡 培 训 计 划 实 施 教 坛 精 英 送 教 下 乡 活 动, 每 届 教 坛 精 英 每 学 年 送 教 下 乡 不 少 于 4 次, 每 次 不 少 于 3 天 采 取 送 教 下 乡 送 培 上 门 形 式, 对 乡 村 小 学 校 长 和 教 师 进 行 培 训 ( 市 教 育 局 负 责 ) 3. 提 升 教 师 信 息 技 术 应 用 能 力 为 适 应 互 联 网 + 新 形 势, 进 一 步 加 大 对 乡 村 教 师 的 信 息 技 术 培 训 力 度, 加 快 资 源 库 建 设, 实 现 共 建 共 享 机 制, 到 2017 年 全 市 建 成 教 育 资 源 公 共 服 务 平 台, 到 2018 年 融 入 全 省 互 联 互 通 的 乡 村 网 络 服 务 平 台 ( 市 教 育 局 负 责 ) 4. 建 立 城 乡 一 体 化 教 研 制 度 完 善 市 教 研 员 定 点 联 系 乡 村 学 校 教 研 制 度, 全 面 实 施 县 区 教 研 员 包 扶 乡 村 学 校 制 度 以 学 区 为 单 位 完 善 乡 村 学 校 集 中 教 研 制 度, 努 力 提 高 教 研 质 量 引 导 城 区 学 校 与 乡 村 学 校 组 建 教 研 共 同 体, 支 持 乡 村 教 师 参 与 城 区 学 校 教 研 活 动 ( 市 教 育 局 负 责 ) 5. 建 立 城 乡 学 校 发 展 共 同 体 城 乡 学 校 采 取 1 对 1 或 1 对 多 方 式, 实 行 校 长 教 师 双 向 挂 职 城 乡 学 校 同 学 科 教 师 建 立 教 研 备 课 上 课 作 业 布 置 与 批 改 课 外 活 动 等 协 同 教 学 与 资 源 共 享 机 制 ( 市 教 育 局 负 责 ) ( 六 ) 完 善 乡 村 教 师 职 称 评 聘 办 法 1. 提 高 乡 村 中 小 学 中 高 级 岗 位 结 构 比 例 根 据 乡 村 教 师 人 才 队 伍 结 构 变 化 情 况, 调 整 优 化 乡 村 中 小 学 岗 位 设 置 比 例 标 准 从 8
2015 年 起, 乡 村 学 校 中 高 级 岗 位 设 置 比 例 可 在 规 定 比 例 上 限 基 础 上 上 浮 1-2 个 百 分 点 ( 市 人 社 局 市 教 育 局 负 责 ) 2. 完 善 乡 村 教 师 职 称 ( 职 务 ) 评 聘 办 法 乡 村 教 师 评 聘 职 称 ( 职 务 ) 要 坚 持 育 人 为 本 德 育 为 先, 注 重 师 德 素 养, 注 重 教 育 教 学 一 线 实 践 经 历, 不 作 发 表 论 文 的 刚 性 要 求 乡 村 学 校 教 师 和 城 镇 学 校 教 师 分 开 评 审, 对 长 期 在 乡 村 学 校 任 教 的 教 师 予 以 倾 斜 在 乡 村 学 校 任 教 ( 支 教 )3 年 以 上 经 考 核 表 现 突 出 并 符 合 具 体 评 价 条 件 的 教 师, 同 等 条 件 下 优 先 评 聘 ( 市 人 社 局 市 教 育 局 负 责 ) ( 七 ) 提 高 乡 村 教 师 待 遇 和 生 活 保 障 水 平 1. 依 法 保 障 教 师 工 资 待 遇 及 时 足 额 发 放 乡 村 教 师 工 资, 全 面 落 实 乡 镇 工 作 人 员 津 贴 补 贴 政 策 到 乡 村 学 校 交 流 轮 岗 的 校 长 教 师, 符 合 乡 镇 工 作 补 贴 政 策 范 围 的, 发 放 乡 镇 工 作 补 贴 各 县 区 要 研 究 落 实 绩 效 工 资 总 量 向 乡 村 教 师 倾 斜 政 策, 并 根 据 教 师 居 住 地 与 执 教 的 农 村 学 校 距 离, 由 学 校 适 当 发 给 交 通 补 助, 纳 入 绩 效 工 资 总 量, 具 体 办 法 和 标 准 由 各 县 区 制 定 依 法 为 教 师 缴 纳 各 项 社 会 保 险 费, 将 公 办 乡 村 学 校 缴 纳 的 教 师 住 房 公 积 金 纳 入 财 政 保 障 范 围 实 施 乡 村 教 师 年 度 健 康 体 检 制 度, 所 需 费 用 从 学 校 公 用 经 费 中 列 支, 有 条 件 的 县 区 可 由 财 政 单 列 资 金 予 以 保 障 落 实 到 乡 村 学 校 任 教 的 高 校 毕 业 生 学 费 补 偿 和 国 家 助 学 贷 款 代 偿 政 策 ( 市 财 政 局 市 人 社 局 市 卫 计 委 市 教 育 局 负 责 ) 2. 妥 善 解 决 乡 村 教 师 住 房 问 题 各 县 区 落 实 无 房 职 工 住 房 补 贴 政 策, 并 逐 步 提 高 乡 村 教 师 住 房 公 积 金 缴 存 比 例, 支 持 乡 村 教 师 9
使 用 公 积 金 贷 款 低 息 贷 款 购 买 住 房, 适 当 放 宽 乡 村 教 师 购 房 贷 款 条 件 对 在 城 镇 购 房 的 乡 村 教 师, 要 妥 善 解 决 其 子 女 入 园 入 学 问 题 ( 市 财 政 局 市 教 育 局 负 责 ) 3. 启 动 乡 村 教 师 周 转 宿 舍 建 设 工 程 各 县 区 要 将 建 设 乡 村 教 师 周 转 宿 舍, 纳 入 当 地 保 障 性 住 房 建 设 范 围, 可 通 过 在 学 校 或 乡 镇 驻 地 购 买 租 赁 等 方 式 筹 集 周 转 宿 舍, 也 可 利 用 清 理 腾 退 的 党 政 机 关 办 公 用 房 和 现 有 闲 置 安 全 校 舍 改 建 ; 需 要 新 建 的, 原 则 上 在 乡 镇 驻 地 规 划 建 设 各 县 区 要 制 定 乡 村 教 师 周 转 宿 舍 建 设 三 年 规 划 和 分 年 度 建 设 计 划 从 2016 年 起, 各 县 区 每 年 要 至 少 完 成 本 县 区 三 分 之 一 乡 镇 的 教 师 周 转 宿 舍 建 设 任 务,2018 年 全 部 完 成 建 设 任 务 ( 市 发 改 委 市 教 育 局 负 责 ) ( 八 ) 建 立 完 善 乡 村 教 师 荣 誉 制 度 1. 建 立 乡 村 教 师 荣 誉 制 度 国 家 对 在 乡 村 学 校 从 教 30 年 以 上 的 教 师 按 照 有 关 规 定 颁 发 荣 誉 证 书, 市 县 区 要 分 别 对 在 乡 村 学 校 从 教 20 年 以 上 10 年 以 上 的 教 师 给 予 表 彰 奖 励 鼓 励 和 引 导 社 会 力 量 建 立 专 项 基 金, 对 长 期 在 乡 村 学 校 任 教 的 优 秀 教 师 给 予 物 质 奖 励 在 评 选 表 彰 教 育 系 统 先 进 集 体 和 先 进 个 人 等 方 面 向 乡 村 学 校 倾 斜, 实 行 计 划 单 列 名 师 名 校 长 特 级 教 师 选 拔 时, 乡 村 学 校 实 行 计 划 单 列 ( 市 教 育 局 负 责 ) 2. 实 施 乡 村 学 校 特 级 教 师 岗 位 计 划 以 农 村 义 务 教 育 学 区 为 单 位, 每 个 学 区 设 立 1 个 特 级 教 师 岗 位, 实 行 任 期 制 鼓 励 符 合 条 件 的 优 秀 教 师 竞 聘 上 岗 用 5 年 左 右 时 间, 为 每 个 学 区 配 备 1 个 10
特 级 教 师 岗 位 ( 市 教 育 局 负 责 ) 3. 努 力 提 高 乡 村 教 师 社 会 地 位 各 级 政 府 要 主 动 倾 听 乡 村 教 师 心 声, 切 实 帮 助 解 决 实 际 问 题 教 育 宣 传 等 部 门 要 广 泛 宣 传 乡 村 教 师 无 私 奉 献 的 感 人 事 迹, 营 造 更 加 浓 厚 的 尊 师 重 教 氛 围 鼓 励 工 会 等 群 团 组 织 主 动 协 调 帮 助 乡 村 教 师, 特 别 是 乡 村 青 年 教 师 解 决 好 婚 恋 等 现 实 问 题 ( 市 委 宣 传 部 市 工 会 市 妇 联 市 教 育 局 ) 三 保 障 措 施 ( 一 ) 加 强 组 织 领 导, 形 成 工 作 合 力 县 区 政 府 是 落 实 乡 村 教 师 支 持 计 划 的 责 任 主 体, 要 把 乡 村 教 师 工 作 列 入 重 要 议 事 日 程 加 强 考 核 和 监 督, 实 施 乡 村 教 师 支 持 计 划 情 况 纳 入 政 府 工 作 考 核 体 系 编 制 发 改 教 育 人 社 财 政 卫 生 计 生 等 部 门 要 根 据 各 自 工 作 职 责, 全 力 支 持 乡 村 教 师 队 伍 建 设 ( 二 ) 健 全 保 障 机 制 进 一 步 明 确 市 县 教 育 事 权 和 支 出 责 任, 健 全 教 育 经 费 分 担 和 成 本 补 偿 机 制, 积 极 调 整 财 政 支 出 结 构, 加 大 乡 村 教 师 队 伍 建 设 投 入 力 度 制 定 严 格 的 经 费 监 管 制 度, 规 范 经 费 使 用, 加 强 经 费 管 理, 强 化 监 督 检 查, 坚 决 杜 绝 截 留 克 扣 虚 报 冒 领 等 违 法 违 规 行 为 的 发 生 ( 三 ) 开 展 督 导 检 查 市 政 府 定 期 开 展 乡 村 教 师 支 持 计 划 实 施 情 况 专 项 督 查, 对 乡 村 教 师 队 伍 建 设 不 力 造 成 不 良 后 果 的, 要 追 究 领 导 责 任 各 级 政 府 教 育 督 导 机 构 要 会 同 有 关 部 门, 定 期 对 乡 村 教 师 支 持 计 划 实 施 情 况 进 行 督 导, 及 时 通 报 督 导 情 况 并 适 时 公 11
布 各 县 区 要 根 据 本 实 施 细 则, 制 定 落 实 意 见, 并 于 2016 年 6 月 底 前 报 市 教 育 局 备 案, 同 时 向 社 会 公 布, 接 受 社 会 监 督 抄 送 : 市 委 各 部 门, 市 人 大 办 公 室, 市 政 协 办 公 室, 市 法 院, 市 检 察 院, 菏 泽 军 分 区, 各 民 主 党 派 市 委 菏 泽 市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室 2016 年 3 月 26 日 印 发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