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 西 市 人 民 政 府 西 政 字 2016 15 号 莱 西 市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公 布 莱 西 市 市 级 行 政 审 批 清 单 的 通 知 各 镇 政 府 街 道 办 事 处, 经 济 开 发 区 管 委 会, 市 政 府 各 部 门, 各 直 属 企 事 业 单 位, 双 管 单 位 : 为 深 化 行 政 审 批 制 度 改 革, 规 范 行 政 审 批 中 介 服 务, 根 据 国 务 院 山 东 省 和 青 岛 市 政 府 有 关 部 署, 市 政 府 决 定, 对 市 级 行 政 审 批 进 行 清 理 规 范 现 将 莱 西 市 市 级 行 政 审 批 中 介 服 务 事 项 清 单 予 以 公 布, 并 就 有 关 事 宜 通 知 如 下 : 一 保 留 法 律 法 规 国 务 院 决 定 和 规 章 按 照 行 政 许 可 法 有 关 行 政 许 可 条 件 要 求 规 定 的 89 项 ( 见 附 件 1), 纳 入 莱 西 市 市 级 行 政 审 批 清 单, 实 施 动 态 管 理 凡 - 1 -
未 纳 入 莱 西 市 市 级 行 政 审 批 清 单 的, 一 律 不 得 作 为 行 政 审 批 的 受 理 条 件, 审 批 部 门 不 得 以 任 何 形 式 要 求 申 请 人 委 托 中 介 机 构 提 供 服 务 二 逐 步 推 进 由 审 批 部 门 委 托 相 关 机 构 提 供 技 术 性 服 务 的 改 革 对 申 请 人 依 照 有 关 规 定 可 以 自 行 编 制 或 委 托 有 关 机 构 编 制 相 关 材 料 的 36 项 非 强 制 行 政 审 批 ( 见 附 件 2), 审 批 部 门 不 得 以 任 何 形 式 要 求 申 请 人 委 托 特 定 中 介 机 构 提 供 服 务 三 根 据 经 济 社 会 发 展 需 要 法 律 法 规 修 订 情 况 以 及 国 务 院 省 和 青 岛 市 部 署, 确 需 增 设 的 行 政 审 批, 必 须 依 照 程 序 进 行 审 查 论 证, 并 纳 入 莱 西 市 市 级 行 政 审 批 清 单 管 理 四 莱 西 市 市 级 行 政 审 批 清 单 要 在 市 政 府 门 户 网 站 市 机 构 编 制 网 市 行 政 服 务 中 心 网 站 公 布 各 有 关 部 门 要 认 真 做 好 清 理 规 范 行 政 审 批 的 落 实 工 作, 加 快 配 套 改 革 和 相 关 制 度 建 设, 破 除 中 介 服 务 垄 断, 切 断 中 介 服 务 利 益 关 联, 加 强 事 中 事 后 监 管, 保 障 行 政 审 批 质 量 和 效 率 附 件 :1. 莱 西 市 市 级 行 政 审 批 清 单 2. 莱 西 市 市 级 非 强 制 的 行 政 审 批 - 2 - 莱 西 市 人 民 政 府 2016 年 3 月 11 日
附 件 1 莱 西 市 市 级 行 政 审 批 清 单 序 号 行 政 审 批 事 项 名 称 名 称 事 项 设 定 依 据 市 发 改 局 1. 节 约 能 源 法 (1997 年 11 月 通 过,2007 年 10 1 权 限 内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项 目 节 能 评 估 和 审 查 编 制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项 目 节 能 评 估 文 件 月 修 订 ) 2.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项 目 节 能 评 估 和 审 查 暂 行 办 法 (2010 年 9 月 发 展 改 革 委 令 第 6 号 ) 2 粮 食 收 购 资 格 认 定 检 验 化 验 仪 器 和 计 量 器 具 合 格 的 证 明 材 料 山 东 省 粮 食 收 购 管 理 办 法 (2004 年 6 月 省 政 府 令 第 168 号 ) 详 见 鲁 价 费 发 2008 49 号 鲁 价 费 发 2005 155 号 市 教 体 局 3 举 办 实 施 学 历 教 育 学 前 教 育 自 学 考 试 助 学 及 其 他 文 化 教 育 的 民 办 学 校 筹 设 设 立 变 更 分 立 合 并 终 止 审 批 编 制 验 资 报 告 民 办 教 育 促 进 法 (2002 年 12 月 通 过 ) - 3 -
序 号 行 政 审 批 事 项 名 称 名 称 事 项 设 定 依 据 市 民 族 宗 教 局 4 宗 教 团 体 成 立 变 更 注 销 审 查 编 制 验 资 报 告 社 会 团 体 登 记 管 理 条 例 (1998 年 10 月 国 务 院 令 第 250 号 ) 市 公 安 局 5 公 众 聚 集 场 所 消 防 安 全 检 查 合 格 证 核 发 电 气 防 火 技 术 检 测 山 东 省 消 防 条 例 (1998 年 11 月 通 过,2011 年 1 月 修 订 ) 详 见 鲁 价 费 发 2006 89 号 文 件 6 大 型 人 员 密 集 场 所 和 其 他 特 殊 建 设 工 程 消 防 设 计 文 件 审 核 编 制 消 防 设 计 文 件 建 设 工 程 消 防 监 督 管 理 规 定 (2012 年 11 月 公 安 部 令 第 119 号 ) 7 大 型 人 员 密 集 场 所 和 其 他 特 殊 建 设 工 程 消 防 验 收 编 制 消 防 设 施 检 测 合 格 证 明 文 件 建 设 工 程 消 防 监 督 管 理 规 定 (2012 年 11 月 公 安 部 令 第 119 号 ) 详 见 鲁 价 费 函 2013 1 号 文 件 8 9 金 融 机 构 营 业 场 所 金 库 安 全 防 范 设 施 建 设 方 案 审 批 及 工 程 验 收 安 全 防 范 设 施 建 设 工 程 设 计 方 案 或 者 任 务 书 编 制 技 防 设 施 安 装 平 面 图 管 线 设 计 图 监 控 室 布 置 图 物 防 设 施 设 计 结 构 图 金 融 机 构 营 业 场 所 和 金 库 安 全 防 范 设 施 建 设 许 可 实 施 办 法 (2006 年 2 月 公 安 部 令 第 86 号 ) - 4 -
序 号 行 政 审 批 事 项 名 称 名 称 事 项 设 定 依 据 10 机 动 车 登 记 机 动 车 安 全 技 术 检 验 合 格 证 明 1. 道 路 交 通 安 全 法 (2003 年 通 过,2011 修 正 ) 2. 道 路 交 通 安 全 法 实 施 条 例 (2004 年 5 月 国 务 院 令 第 405 号 ) 市 民 政 局 11 编 制 验 资 报 告 养 老 机 构 设 立 许 可 办 法 (2013 年 7 月 民 政 部 令 养 老 机 构 设 立 许 可 12 编 制 资 产 评 估 报 告 第 48 号 ) 13 社 会 团 体 成 立 登 记 变 更 登 记 注 销 登 记 和 章 程 核 准 编 制 验 资 报 告 社 会 团 体 登 记 管 理 条 例 (1998 年 10 月 国 务 院 令 第 250 号 ) 14 民 办 非 企 业 单 位 成 立 登 记 变 更 登 记 注 销 登 记 和 章 程 核 准 编 制 验 资 报 告 民 办 非 企 业 单 位 登 记 管 理 暂 行 条 例 (1998 年 10 月 国 务 院 令 第 251 号 ) 市 人 社 局 15 经 营 劳 务 派 遣 许 可 编 制 验 资 报 告 或 者 财 务 审 计 报 告 劳 务 派 遣 行 政 许 可 实 施 办 法 (2013 年 6 月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部 令 第 19 号 ) 16 职 业 中 介 机 构 人 才 中 介 服 务 机 构 的 设 立 变 更 撤 销 审 批 编 制 验 资 报 告 或 者 财 务 审 计 报 告 就 业 服 务 与 就 业 管 理 规 定 (2007 年 11 月 劳 动 保 障 部 第 28 号 令,2014 年 12 月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部 令 第 23 号 修 订 ) - 5 -
序 号 行 政 审 批 事 项 名 称 名 称 事 项 设 定 依 据 17 民 办 职 业 培 训 机 构 的 设 立 变 更 分 立 合 并 终 止 审 批 编 制 验 资 报 告 或 者 财 务 审 计 报 告 民 办 教 育 促 进 法 (2002 年 12 月 通 过,2013 年 6 月 修 改 ) 市 城 建 局 市 综 合 执 法 局 18 户 外 广 告 设 置 审 核 编 制 户 外 广 告 设 施 安 全 检 测 报 告 1. 广 告 法 (1994 年 通 过,2015 年 修 订 ) 2. 青 岛 市 户 外 广 告 设 置 管 理 办 法 ( 试 行 ) ( 市 政 府 令 第 212 号 ) 市 城 建 局 19 建 筑 工 程 施 工 许 可 证 核 发 编 制 施 工 图 设 计 文 件 1. 建 设 工 程 质 量 管 理 条 例 (2000 年 1 月 国 务 院 令 第 279 号 ) 2. 房 屋 建 筑 和 市 政 基 础 设 施 工 程 施 工 图 设 计 文 件 审 查 管 理 办 法 (2013 年 4 月 住 建 部 令 第 13 号 ) 3. 建 设 工 程 勘 察 和 设 计 单 位 资 质 管 理 规 定 (1997 年 12 月 建 设 部 令 第 60 号 ) 1. 节 约 能 源 法 (1997 年 11 月 通 过,2007 年 10 20 权 限 内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项 目 节 能 评 估 和 审 查 ( 民 用 建 筑 类 ) 编 制 民 用 建 筑 项 目 合 理 用 能 评 估 文 件 月 修 订 ) 2.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项 目 节 能 评 估 和 审 查 暂 行 办 法 (2010 年 9 月 发 展 改 革 委 令 第 6 号 ) 3. 青 岛 市 建 筑 节 能 条 例 (2009 年 8 月 通 过 ) 21 以 划 拨 方 式 取 得 国 有 土 地 使 用 权 的 建 设 项 目 选 址 意 编 制 建 设 用 地 范 围 实 测 定 界 地 形 图 1. 城 乡 规 划 法 (2007 年 10 月 通 过 ) 2. 山 东 省 城 乡 规 划 条 例 (2012 年 8 月 通 过 ) - 6 -
序 号 行 政 审 批 事 项 名 称 名 称 事 项 设 定 依 据 22 23 见 书 核 发 ( 审 核 ) 24 建 设 项 目 规 划 条 件 变 更 25 建 设 用 地 规 划 许 可 证 核 发 ( 含 临 时 建 设 用 地 规 划 许 可 证 核 发 ) 编 制 建 筑 实 测 图 纸 变 更 使 用 用 途 图 纸 等 文 件 青 岛 市 城 乡 规 划 条 例 (2011 年 4 月 通 过 ) 编 制 房 屋 结 构 安 全 鉴 定 书 编 制 建 设 用 地 范 围 实 测 定 界 地 形 图 编 制 建 设 用 地 范 围 实 测 定 界 地 形 图 1. 城 市 危 险 房 屋 管 理 规 定 (1989 年 11 月 建 设 部 令 第 4 号,2004 年 修 正 ) 2. 青 岛 市 城 乡 规 划 条 例 (2011 年 4 月 通 过 ) 1. 城 乡 规 划 法 (2007 年 10 月 通 过 ) 2. 山 东 省 城 乡 规 划 条 例 (2012 年 8 月 通 过 ) 26 27 建 设 工 程 规 划 许 可 证 核 发 变 更 ( 含 临 时 建 设 工 程 规 划 许 可 证 核 发 ) 编 制 建 筑 施 工 图 编 制 建 筑 工 程 规 划 日 照 分 析 图 及 报 告 1. 城 乡 规 划 法 (2007 年 10 月 通 过 ) 2. 山 东 省 城 乡 规 划 条 例 (2012 年 8 月 通 过 ) 1. 物 权 法 (2007 年 3 月 通 过 ) 2. 城 市 规 划 编 制 办 法 (2005 年 10 月 建 设 部 令 第 146 号 ) 3. 青 岛 市 城 乡 规 划 条 例 (2011 年 4 月 通 过 ) 28 建 设 工 程 设 计 方 案 审 查 编 制 建 设 工 程 设 计 方 案 青 岛 市 城 乡 规 划 条 例 (2011 年 4 月 通 过 ) 29 改 变 绿 化 规 划 绿 化 用 地 的 使 用 性 质 审 批 编 制 有 坐 标 点 的 占 用 绿 线 界 线 图 1. 城 市 绿 化 条 例 (1992 年 国 务 院 令 第 100 号 ) 2. 青 岛 市 城 市 绿 化 条 例 (2011 年 10 月 通 过 ) - 7 -
序 号 行 政 审 批 事 项 名 称 名 称 事 项 设 定 依 据 污 水 排 入 排 水 管 网 许 可 证 编 制 排 水 水 质 水 量 检 城 镇 污 水 排 入 排 水 管 网 许 可 管 理 办 法 (2015 年 3 30 核 发 测 报 告 月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部 令 第 21 号 ) 详 见 青 价 费 1996 105 号 31 安 全 生 产 预 评 价 山 东 省 燃 气 管 理 条 例 (2003 年 9 月 通 过 ) 新 建 改 建 扩 建 燃 气 工 程 项 目 审 查 32 编 制 燃 气 工 程 设 计 方 案 1. 山 东 省 燃 气 管 理 条 例 (2003 年 9 月 通 过 ) 2. 青 岛 市 燃 气 管 理 条 例 (1995 年 5 月 通 过,2003 年 10 月 修 订 ) 33 34 燃 气 供 应 许 可 证 核 发 编 制 安 全 验 收 评 价 报 告 编 制 安 全 现 状 评 价 报 告 35 具 有 资 质 的 检 测 机 构 出 具 的 燃 气 质 量 检 测 报 告 36 燃 气 经 营 许 可 证 核 发 编 制 安 全 验 收 评 价 报 告 1. 安 全 生 产 法 (2002 年 通 过,2014 年 修 正 ) 2. 危 险 化 学 品 安 全 管 理 条 例 (2011 年 2 月 国 务 院 令 第 591 号 ) 1. 安 全 生 产 法 (2002 年 通 过,2014 年 修 正 ) 2. 危 险 化 学 品 安 全 管 理 条 例 (2011 年 2 月 国 务 院 令 第 591 号 ) 1. 山 东 省 燃 气 管 理 条 例 (2003 年 9 月 通 过 ) 2. 山 东 省 燃 气 经 营 许 可 管 理 办 法 ( 鲁 建 燃 热 字 2015 6 号 ) 1. 安 全 生 产 法 (2002 年 通 过,2014 年 修 正 ) 2. 危 险 化 学 品 安 全 管 理 条 例 (2011 年 2 月 国 务 院 令 第 591 号 ) - 8 -
序 号 行 政 审 批 事 项 名 称 名 称 事 项 设 定 依 据 37 编 制 安 全 现 状 评 价 报 告 1. 安 全 生 产 法 (2002 年 通 过,2014 年 修 正 ) 2. 危 险 化 学 品 安 全 管 理 条 例 (2011 年 2 月 国 务 院 令 第 591 号 ) 燃 气 经 营 许 可 证 核 发 1. 山 东 省 燃 气 管 理 条 例 (2003 年 9 月 通 过 ) 具 有 资 质 的 检 测 机 构 出 38 2. 山 东 省 燃 气 经 营 许 可 管 理 办 法 ( 鲁 建 燃 热 字 具 的 燃 气 质 量 检 测 报 告 2015 6 号 ) 39 绿 化 工 程 ( 含 绿 地 内 工 程 建 设 ) 设 计 方 案 审 核 编 制 绿 化 工 程 设 计 方 案 1. 城 市 绿 化 条 例 (1992 年 国 务 院 令 第 100 号 ) 2. 青 岛 市 城 市 绿 化 条 例 (2011 年 10 月 通 过 ) 40 城 市 供 热 设 施 设 计 方 案 审 查 编 制 城 市 供 热 设 施 设 计 方 案 青 岛 市 供 热 条 例 (2015 年 7 月 通 过 ) 41 公 共 排 水 设 施 设 计 方 案 审 查 编 制 公 共 排 水 设 施 设 计 方 案 青 岛 市 城 市 排 水 条 例 (2010 年 6 月 25 日 通 过 ) 42 雨 水 污 水 设 施 及 专 用 排 水 设 施 接 入 城 市 排 水 管 网 许 可 编 制 排 水 平 面 配 置 图 青 岛 市 城 市 排 水 条 例 (2010 年 6 月 25 日 通 过 ) 43 编 制 地 形 图 44 乡 村 建 设 规 划 许 可 证 核 发 编 制 建 设 项 目 规 划 设 计 方 案 山 东 省 城 乡 规 划 条 例 (2012 年 8 月 通 过 ) 45 编 制 建 设 工 程 设 计 方 案 - 9 -
序 号 行 政 审 批 事 项 名 称 名 称 事 项 设 定 依 据 市 国 土 局 46 采 矿 权 登 记 延 续 登 记 变 更 登 记 注 销 登 记 编 制 采 矿 权 价 款 评 估 报 告 矿 产 资 源 开 采 登 记 管 理 办 法 (1998 年 2 月 国 务 院 令 第 241 号,2014 年 7 月 国 务 院 令 第 653 号 修 改 ) 47 编 制 勘 测 定 界 图 及 勘 测 定 界 技 术 报 告 书 建 设 用 地 审 查 报 批 管 理 办 法 (2010 年 国 土 资 源 部 令 第 49 号 ) 48 建 设 项 目 用 地 预 审 编 制 地 质 灾 害 危 险 性 评 估 报 告 1. 建 设 项 目 用 地 预 审 管 理 办 法 (2008 年 国 土 资 源 部 令 第 42 号 ) 2. 山 东 省 地 质 环 境 保 护 条 例 (2003 年 通 过 2004 年 修 正 ) 49 建 设 项 目 用 地 以 划 拨 方 式 使 用 国 有 土 地 审 查 编 制 勘 测 定 界 图 及 勘 测 定 界 技 术 报 告 书 50 建 设 项 目 使 用 国 有 建 设 用 地 审 查 编 制 勘 测 定 界 图 及 勘 测 定 界 技 术 报 告 书 51 依 法 改 变 国 有 土 地 建 设 用 途 审 查 编 制 勘 测 定 界 图 及 勘 测 定 界 技 术 报 告 书 建 设 用 地 审 查 报 批 管 理 办 法 (2010 年 国 土 资 源 部 令 第 49 号 ) 52 以 划 拨 方 式 取 得 的 土 地 使 用 权 转 让 审 查 编 制 勘 测 定 界 图 及 勘 测 定 界 技 术 报 告 书 53 集 体 建 设 用 地 审 核 编 制 勘 测 定 界 图 及 勘 测 定 界 技 术 报 告 书 - 10 -
序 号 行 政 审 批 事 项 名 称 名 称 事 项 设 定 依 据 市 房 管 局 54 商 品 房 预 售 许 可 证 明 核 发 编 制 房 屋 预 测 绘 报 告 书 1. 商 品 房 销 售 管 理 办 法 (2001 年 3 月 建 设 部 令 第 88 号 ) 2. 房 屋 交 易 与 产 权 管 理 工 作 导 则 ( 建 办 房 2015 45 号 ) 详 见 国 测 财 字 2002 3 号 市 交 通 局 55 涉 路 工 程 建 设 许 可 编 制 设 计 施 工 方 案 及 技 术 评 价 报 告 1. 公 路 安 全 保 护 条 例 (2011 年 2 月 国 务 院 令 第 593 号 ) 2. 山 东 省 公 路 路 政 条 例 (2013 年 8 月 通 过 ) 56 在 公 路 用 地 范 围 内 设 置 非 公 路 标 志 许 可 编 制 施 工 图 设 计 施 工 方 案 及 技 术 评 价 报 告 1. 公 路 安 全 保 护 条 例 (2011 年 2 月 国 务 院 令 第 593 号 ) 2. 山 东 省 公 路 路 政 条 例 (2013 年 8 月 通 过 ) 57 出 租 汽 车 经 营 资 格 证 车 辆 营 运 证 和 驾 驶 员 客 运 资 格 证 核 发 道 路 运 输 车 辆 技 术 等 级 评 定 检 测 58 验 资 报 告 1. 山 东 省 道 路 运 输 条 例 (2010 年 11 月 通 过 ) 2. 出 租 汽 车 经 营 服 务 管 理 规 定 ( 交 通 运 输 部 令 2014 年 第 16 号 ) 青 岛 市 出 租 汽 车 客 运 管 理 条 例 (1997 年 7 月 通 过,2006 年 12 月 修 订 ) 59 机 动 车 驾 驶 员 培 训 许 可 道 路 运 输 车 辆 技 术 等 级 评 定 检 测 1. 山 东 省 道 路 运 输 条 例 (2010 年 11 月 通 过 ) 2. 机 动 车 驾 驶 员 培 训 管 理 规 定 ( 交 通 部 令 2006 年 第 2 号 ) - 11 -
序 号 行 政 审 批 事 项 名 称 名 称 事 项 设 定 依 据 60 61 道 路 客 运 经 营 ( 含 客 运 班 线 经 营 ) 许 可 道 路 运 输 车 辆 技 术 等 级 评 定 检 测 道 路 运 输 车 辆 燃 料 消 耗 量 检 测 1. 道 路 运 输 条 例 (2004 年 4 月 国 务 院 令 第 406 号,2012 年 11 月 国 务 院 令 第 628 号 修 正 ) 2. 道 路 旅 客 运 输 及 客 运 站 管 理 规 定 (2012 年 11 月 交 通 运 输 部 令 第 8 号 ) 3. 道 路 运 输 车 辆 燃 料 消 耗 量 检 测 和 监 督 管 理 办 法 (2009 年 11 月 交 通 运 输 部 令 第 11 号 ) 62 63 危 险 货 物 运 输 经 营 以 外 的 道 路 货 运 运 输 经 营 许 可 道 路 运 输 车 辆 技 术 等 级 评 定 检 测 道 路 运 输 车 辆 燃 料 消 耗 量 检 测 道 路 货 物 运 输 及 站 场 管 理 规 定 (2012 年 3 月 交 通 运 输 部 令 第 1 号 ) 道 路 运 输 车 辆 燃 料 消 耗 量 检 测 和 监 督 管 理 办 法 (2009 年 11 月 交 通 运 输 部 令 第 11 号 ) 维 修 检 测 设 备 计 量 设 64 机 动 车 维 修 经 营 许 可 备 检 定 市 水 利 局 65 取 水 许 可 编 制 水 质 分 析 报 告 机 动 车 维 修 管 理 规 定 (2005 年 6 月 交 通 部 令 第 7 号 ) 1. 取 水 许 可 和 水 资 源 费 征 收 管 理 条 例 (2006 年 4 月 国 务 院 令 第 460 号 ) 2. 取 水 许 可 管 理 办 法 (2008 年 4 月 水 利 部 令 第 34 号 ) 详 见 鲁 价 费 发 2005 155 号 文 件 66 河 道 管 理 范 围 内 采 砂 等 活 动 审 批 编 制 采 砂 申 请 范 围 平 面 图 青 岛 市 河 道 管 理 条 例 (2010 年 6 月 通 过 ) - 12 -
序 号 行 政 审 批 事 项 名 称 名 称 事 项 设 定 依 据 67 镇 村 集 中 供 水 许 可 编 制 水 质 分 析 报 告 市 水 产 局 1. 青 岛 市 实 施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水 法 > 若 干 规 定 (1992 年 11 月 通 过,2004 年 6 月 修 订 ) 2. 山 东 省 农 村 公 共 供 水 管 理 办 法 (2009 年 6 月 山 东 省 人 民 政 府 令 第 212 号 ) 编 制 渔 业 用 水 合 格 检 测 68 报 告 水 产 苗 种 管 理 办 法 (2005 年 4 月 农 业 部 令 第 46 水 产 苗 种 生 产 审 批 号 ) 69 编 制 种 质 鉴 定 报 告 市 林 业 局 70 71 临 时 占 用 林 地 审 批 占 用 征 用 林 地 审 核 编 制 林 地 可 行 性 报 告 编 制 林 地 可 行 性 报 告 1. 森 林 法 实 施 条 例 (2000 年 1 月 国 务 院 令 第 278 号 ) 2. 占 用 征 用 林 地 审 核 审 批 管 理 办 法 (2001 年 1 月 国 家 林 业 局 令 第 2 号 ) 详 见 国 家 计 委 建 设 部 计 价 格 2002 10 号 市 卫 计 局 1. 医 疗 机 构 管 理 条 例 实 施 细 则 (1994 年 8 月 卫 72 设 置 医 疗 机 构 审 批 出 具 资 信 证 明 或 验 资 证 明 资 产 评 估 报 告 生 部 令 第 35 号,2006 年 修 订 ) 2. 关 于 印 发 山 东 省 医 疗 机 构 行 政 许 可 管 理 规 程 的 通 知 ( 鲁 卫 医 字 2013 62 号 ) - 13 -
序 号 行 政 审 批 事 项 名 称 名 称 事 项 设 定 依 据 1. 职 业 病 防 治 法 (2001 年 10 月 通 过,2011 年 73 放 射 诊 疗 许 可 (X 射 线 影 像 诊 断 ) 编 制 放 射 诊 疗 设 备 放 射 防 护 性 能 检 测 报 告 12 月 修 正 ) 2. 放 射 诊 疗 管 理 规 定 (2005 年 6 月 卫 生 部 令 第 46 号 ) 74 编 制 建 设 项 目 卫 生 学 评 价 报 告 公 共 场 所 卫 生 管 理 条 例 实 施 细 则 (2011 年 3 月 卫 生 部 令 第 80 号 ) 75 公 共 场 所 卫 生 许 可 公 共 场 所 卫 生 检 测 或 者 评 价 报 告 公 共 场 所 卫 生 管 理 条 例 实 施 细 则 (2011 年 3 月 卫 生 部 令 第 80 号 ) 详 见 鲁 价 费 函 (2001)215 号 76 集 中 空 调 通 风 系 统 卫 生 学 评 价 报 告 ( 仅 限 有 中 央 空 调 的 单 位 ) 公 共 场 所 卫 生 管 理 条 例 实 施 细 则 (2011 年 3 月 卫 生 部 令 第 80 号 ) 详 见 鲁 价 费 函 (2001)215 号 市 环 保 局 77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文 件 审 批 编 制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文 件 1.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法 (2002 年 10 月 通 过 ) 2.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保 护 管 理 条 例 (1998 年 12 月 国 务 院 令 第 253 号 ) - 14 -
序 号 行 政 审 批 事 项 名 称 名 称 事 项 设 定 依 据 市 安 监 局 1. 危 险 化 学 品 安 全 管 理 条 例 (2002 年 1 月 国 务 78 危 险 化 学 品 经 营 许 可 证 核 发 编 制 安 全 评 价 报 告 院 令 第 344 号,2011 年 2 月 国 务 院 令 第 591 号 修 订 2013 年 12 月 国 务 院 令 第 645 号 修 改 ) 2. 危 险 化 学 品 经 营 许 可 证 管 理 办 法 (2012 年 5 月 国 家 安 监 总 局 令 第 55 号 ) 79 80 烟 花 爆 竹 经 营 许 可 证 核 发 编 制 安 全 评 价 报 告 库 区 外 部 安 全 距 离 实 测 图 和 库 区 仓 储 设 施 平 面 布 置 图 烟 花 爆 竹 经 营 许 可 实 施 办 法 (2013 年 12 月 国 家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令 第 65 号 ) 81 82 建 设 项 目 职 业 病 危 害 预 评 价 报 告 审 核 防 护 设 施 设 计 审 查 及 防 护 设 施 竣 工 验 收 建 设 项 目 职 业 病 危 害 预 评 价 编 制 职 业 病 危 害 控 制 效 果 评 价 报 告 1. 职 业 病 防 治 法 (2001 年 10 月 通 过,2011 年 12 月 修 正 ) 2. 建 设 项 目 职 业 卫 生 三 同 时 监 督 管 理 暂 行 办 法 (2012 年 4 月 国 家 安 监 总 局 令 第 51 号 ) 1. 安 全 生 产 法 (2002 年 6 月 通 过,2014 年 8 月 修 改 ) 83 重 点 建 设 项 目 安 全 设 施 设 计 审 查 编 制 建 设 项 目 安 全 条 件 评 价 报 告 ( 设 立 评 价 报 告 ) 2. 危 险 化 学 品 安 全 管 理 条 例 (2011 年 2 月 国 务 院 令 第 591 号 ) 3. 危 险 化 学 品 建 设 项 目 安 全 监 督 管 理 办 法 (2012 年 1 月 国 家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令 第 45 号 公 布 ) 4. 危 险 化 学 品 建 设 项 目 安 全 监 督 管 理 办 法 (2012 年 1 月 国 家 安 监 总 局 令 第 45 号 ) - 15 -
序 号 行 政 审 批 事 项 名 称 名 称 事 项 设 定 依 据 1. 安 全 生 产 法 (2002 年 6 月 通 过,2014 年 8 月 重 点 建 设 项 目 安 全 设 施 设 编 制 建 设 项 目 安 全 设 施 修 改 ) 84 计 审 查 设 计 专 篇 2. 危 险 化 学 品 建 设 项 目 安 全 监 督 管 理 办 法 (2012 年 1 月 国 家 安 监 总 局 令 第 45 号 ) 市 市 场 监 管 局 关 于 外 国 ( 地 区 ) 企 业 在 中 国 境 内 从 事 生 产 经 营 活 外 国 ( 地 区 ) 企 业 在 境 内 85 编 制 验 资 报 告 动 登 记 管 理 办 法 (1992 年 8 月 国 家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从 事 生 产 经 营 活 动 核 准 局 令 第 10 号 ) 市 人 防 办 86 结 合 民 用 建 筑 修 建 防 空 地 下 室 审 批 编 制 人 防 工 程 勘 察 设 计 文 件 1. 人 民 防 空 法 (1996 年 10 月 通 过 ) 2. 关 于 进 一 步 推 进 人 民 防 空 事 业 发 展 的 若 干 意 见 ( 国 发 2008 4 号 ) 市 畜 牧 局 87 动 物 及 动 物 产 品 检 疫 农 业 部 规 定 进 行 必 要 的 实 验 室 疫 病 检 测 的, 检 测 合 格 报 告 动 物 检 疫 管 理 办 法 (2010 年 1 月 农 业 部 令 第 6 号 ) 详 见 1992 价 费 字 452 号, 计 价 格 1994 400 号, 发 改 价 格 2011 2021 号 88 生 鲜 乳 收 购 许 可 证 核 发 从 业 人 员 的 培 训 证 明 生 鲜 乳 生 产 收 购 管 理 办 法 (2008 年 11 月 农 业 部 令 第 15 号 ) 89 畜 禽 定 点 屠 宰 许 可 水 质 监 测 报 告 青 岛 市 畜 禽 屠 宰 管 理 条 例 (2007 年 8 月 通 过 ) - 16 -
附 件 2 莱 西 市 市 级 非 强 制 的 行 政 审 批 序 号 行 政 审 批 事 项 名 称 名 称 市 发 改 局 1 权 限 内 企 业 投 资 项 目 核 准 编 制 项 目 申 请 报 告 2 权 限 内 外 商 投 资 项 目 核 准 编 制 项 目 申 请 报 告 市 教 体 局 3 市 体 育 中 心 举 办 实 施 学 历 教 育 学 前 教 育 自 学 考 试 助 学 及 其 他 文 化 教 育 的 民 办 学 校 筹 设 设 立 变 更 分 立 合 并 终 止 审 批 4 经 营 高 危 险 性 体 育 项 目 许 可 市 民 族 宗 教 局 编 制 财 务 清 算 报 告 体 育 场 所 和 设 施 符 合 国 家 标 准 的 说 明 性 材 料 5 宗 教 团 体 成 立 变 更 注 销 审 查 清 算 报 告 市 民 政 局 6 7 市 人 社 局 8 市 国 土 局 社 会 团 体 成 立 登 记 变 更 登 记 注 销 登 记 和 章 程 核 准 民 办 非 企 业 单 位 成 立 登 记 变 更 登 记 注 销 登 记 和 章 程 核 准 民 办 职 业 培 训 机 构 的 设 立 变 更 分 立 合 并 终 止 审 批 清 算 报 告 清 算 报 告 清 算 报 告 9 申 请 划 定 矿 区 范 围 编 制 地 质 勘 查 储 量 报 告 10 编 制 矿 山 地 质 环 境 保 护 与 综 合 治 理 方 案 11 采 矿 权 登 记 延 续 登 记 变 更 登 记 注 销 登 编 制 矿 产 资 源 开 发 利 用 方 案 记 12 编 制 土 地 复 垦 方 案 13 编 制 地 质 勘 察 报 告 ( 储 量 核 实 报 告 ) 市 房 管 局 14 商 品 房 预 售 许 可 证 明 核 发 编 制 商 品 房 预 售 总 平 面 图 分 层 平 面 图 分 户 面 积 图 - 17 -
市 城 建 局 15 建 设 项 目 绿 化 用 地 面 积 不 达 标 审 批 建 设 项 目 绿 化 总 平 面 图 16 17 在 城 区 河 道 明 沟 暗 渠 上 架 设 桥 梁 立 杆 架 线 埋 设 管 道 或 者 进 行 其 他 工 程 建 设 许 可 因 工 程 建 设 需 要 拆 除 改 动 城 镇 排 水 与 污 水 处 理 设 施 审 批 编 制 架 设 桥 梁 立 杆 架 线 埋 设 管 道 或 者 其 他 工 程 设 计 方 案 编 制 拆 除 改 动 城 镇 排 水 与 污 水 处 理 工 程 设 计 方 案 18 环 境 卫 生 设 施 设 计 方 案 审 查 编 制 环 境 卫 生 设 施 设 计 方 案 19 燃 气 经 营 者 改 动 市 政 燃 气 设 施 审 批 编 制 改 动 燃 气 设 施 的 施 工 图 设 计 文 件 市 水 利 局 20 河 道 湖 泊 水 库 大 坝 灌 区 管 理 范 围 内 工 程 建 设 方 案 审 查 编 制 建 设 项 目 洪 水 ( 防 洪 ) 评 价 报 告 21 农 村 集 体 经 济 组 织 修 建 水 库 审 批 编 制 建 设 项 目 洪 水 ( 防 洪 ) 评 价 报 告 22 在 江 河 湖 泊 新 建 改 建 或 者 扩 大 排 污 口 审 查 编 制 入 河 排 污 口 设 置 论 证 报 告 23 生 产 建 设 项 目 水 土 保 持 方 案 审 批 编 制 生 产 建 设 项 目 水 土 保 持 方 案 24 建 设 项 目 水 资 源 论 证 报 告 书 审 批 编 制 建 设 项 目 水 资 源 论 证 报 告 书 ( 表 ) 25 26 水 工 程 建 设 规 划 同 意 书 审 查 编 制 水 利 工 程 可 行 性 研 究 报 告 水 工 程 是 否 符 合 流 域 治 理 开 发 保 护 要 求 或 者 防 洪 要 求 专 题 论 证 27 生 产 建 设 项 目 水 土 保 持 设 施 验 收 生 产 建 设 项 目 水 土 保 持 监 测 28 城 市 建 设 填 堵 原 有 河 道 沟 叉 贮 水 湖 塘 洼 淀 和 废 除 原 有 防 洪 围 堤 审 核 编 制 工 程 设 计 报 告 市 水 产 局 29 水 域 滩 涂 养 殖 审 核 绘 制 的 水 域 滩 涂 界 至 图 30 水 产 苗 种 生 产 审 批 编 制 育 苗 场 位 置 图 及 平 面 图 市 文 广 新 局 31 文 物 保 护 单 位 原 址 保 护 措 施 审 批 编 制 保 护 措 施 方 案 32 市 卫 计 局 应 由 市 县 级 部 门 立 项 审 批 或 涉 及 不 可 移 动 文 物 的 基 本 建 设 工 程 项 目 立 项 选 址 审 批 编 制 保 护 措 施 方 案 33 设 置 医 疗 机 构 审 批 编 制 可 行 性 研 究 报 告 34 单 采 血 浆 站 设 置 审 查 编 制 可 行 性 研 究 报 告 市 环 保 局 35 排 污 许 可 证 核 发 编 制 环 境 监 测 报 告 市 安 监 局 36 建 设 项 目 职 业 病 危 害 预 评 价 报 告 审 核 防 护 设 施 设 计 审 查 及 防 护 设 施 竣 工 验 收 编 制 职 业 病 防 护 设 施 设 计 专 篇 抄 送 : 市 委 各 部 门, 人 大 办, 政 协 办, 纪 委, 人 武 部, 法 院, 检 察 院, 存 档 莱 西 市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室 2016 年 3 月 11 日 印 发 - 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