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 建 师 范 大 学 研 究 生 院 师 大 研 2015 55 号 关 于 印 发 福 建 师 范 大 学 2015 年 在 职 人 员 攻 读 硕 士 专 业 学 位 复 试 录 取 办 法 的 通 知 各 有 关 学 院 : 为 做 好 我 校 2015 年 在 职 人 员 攻 读 硕 士 专 业 学 位 复 试 录 取 工 作, 现 将 福 建 师 范 大 学 2015 年 在 职 人 员 攻 读 硕 士 专 业 学 位 复 试 录 取 办 法 印 发 给 你 们, 请 遵 照 执 行 福 建 师 范 大 学 研 究 生 院 2015 年 12 月 24 日 抄 送 : 黄 书 记 王 校 长 叶 副 书 记 纪 委 许 书 记 校 研 究 生 招 生 工 作 领 导 小 组 成 员, 财 务 处 福 建 师 范 大 学 研 究 生 院 2015 年 12 月 24 日 印 发
福 建 师 范 大 学 2015 年 在 职 人 员 攻 读 硕 士 专 业 学 位 复 试 录 取 办 法 复 试 工 作 是 研 究 生 招 生 考 试 的 重 要 组 成 部 分, 是 保 证 录 取 质 量 的 关 键 环 节 为 提 高 复 试 工 作 的 科 学 性 和 有 效 性, 促 进 在 职 人 员 攻 读 硕 士 专 业 学 位 复 试 录 取 工 作 的 规 范 化 和 制 度 化, 根 据 国 务 院 学 位 委 员 会 办 公 室 关 于 做 好 2015 年 在 职 人 员 攻 读 硕 士 专 业 学 位 录 取 工 作 的 通 知 ( 学 位 办 2015 40 号 ) 精 神, 结 合 我 校 实 际, 制 订 本 办 法 一 复 试 工 作 原 则 ( 一 ) 坚 持 科 学 选 拔 积 极 探 索 并 遵 循 高 层 次 专 业 人 才 选 拔 规 律, 采 用 多 样 化 的 考 察 方 式 方 法, 确 保 生 源 质 量 ( 二 ) 坚 持 公 平 公 正 做 到 政 策 透 明 程 序 公 正 结 果 公 开 监 督 机 制 健 全, 维 护 考 生 的 合 法 权 益 ( 三 ) 坚 持 全 面 考 查, 突 出 重 点 在 对 考 生 德 智 体 等 各 方 面 全 面 考 察 基 础 上, 突 出 对 专 业 素 质 实 践 能 力 以 及 创 新 精 神 等 方 面 的 考 核 ( 四 ) 坚 持 客 观 评 价 业 务 课 考 核 成 绩 应 量 化, 综 合 素 质 考 核 也 应 有 较 明 确 的 等 次 结 果 ( 五 ) 坚 持 以 人 为 本, 增 强 服 务 意 识, 提 高 管 理 水 平 二 复 试 工 作 的 组 织 与 管 理 ( 一 ) 复 试 工 作 由 学 校 研 究 生 招 生 工 作 领 导 小 组 统 一 领 导, 具 体 工 作 由 研 究 生 院 组 织 实 施, 纪 委 监 察 部 门 负 责 监 督 ( 二 ) 各 招 生 学 院 要 加 强 对 复 试 工 作 的 领 导, 成 立 由 学 院 党 政 领 导 学 科 带 头 人 指 导 教 师 副 高 或 副 高 以 上 职 称 的 教 师 分 党 委 纪 检 委 员 组 成 的 领 导 小 组, 其 成 员 不 得 有 直 系 亲 属 或 利 害 关 系 人 参 加 本 学 院 的 复 试 按 不 同 学 位 类 别 不 同 专 业 领 域 ( 不 得 按 研 究 方 向 ) 成 立 复 试 小 组, 复 试 小 组 由 经 验 丰 富 业 务 水 平 高 公 道 正 派 当 年 无 直 系 亲 属 或 利 害 关 系 人 参 加 本 专 业 领 域 复 试 的 教 师 组 成, 每 个 复 试 小 组 成 员 不 少 于 3 名, 当 年 拟 招 生 的 导 师 原 则 上 应 参 加 复 试 工 作 成 员 名 单 经 学 院 党 政 联 席 会 议 研 究 通 过 后 报 研 究 生 院 备 案
( 三 ) 各 招 生 学 院 要 根 据 本 办 法 精 神, 制 订 本 单 位 复 试 工 作 具 体 方 案, 方 案 于 复 试 前 在 学 院 的 网 页 和 院 务 公 开 栏 内 公 布, 并 报 研 究 生 院 备 案 ( 四 ) 各 招 生 学 院 应 组 织 参 加 复 试 工 作 的 教 师 学 习 有 关 研 究 生 招 生 的 政 策 业 务 和 纪 律, 明 确 工 作 纪 律 工 作 程 序 评 判 规 则 和 评 判 标 准, 明 确 招 生 导 师 在 复 试 工 作 中 的 权 利 和 责 任, 确 保 复 试 程 序 的 正 常 运 行 和 复 试 标 准 统 一, 提 高 复 试 的 公 正 性 和 有 效 性 ( 五 ) 各 招 生 学 院 要 参 照 硕 士 生 入 学 考 试 命 题 工 作 管 理 规 定, 制 订 复 试 命 题 管 理 办 法 复 试 试 题 包 括 笔 试 面 试 和 实 践 能 力 考 核 等 内 容 复 试 试 题 及 其 参 考 答 案 在 启 用 前 均 属 国 家 机 密 材 料, 各 招 生 学 院 要 做 好 复 试 试 题 的 安 全 保 密 工 作, 复 试 领 导 小 组 组 长 为 安 全 保 密 工 作 第 一 责 任 人 ( 六 ) 各 招 生 学 院 的 复 试 领 导 小 组 要 对 复 试 工 作 及 其 结 果 负 责, 应 负 责 解 释 考 生 对 复 试 结 果 提 出 的 质 疑 三 复 试 基 本 要 求 ( 一 ) 所 有 拟 录 取 的 考 生 均 应 参 加 复 试 ( 二 ) 符 合 复 试 基 本 分 数 要 求 的 考 生 方 可 参 加 复 试, 具 体 要 求 如 下 : 1. 教 育 硕 士 外 语 成 绩 不 低 于 35 分, 联 考 总 成 绩 不 低 于 125 分 2. 公 共 管 理 硕 士 英 语 成 绩 不 低 于 29 分, 联 考 总 成 绩 不 低 于 115 分 3. 体 育 硕 士 入 学 资 格 考 试 成 绩 不 低 于 63 分 ; 优 秀 运 动 员 教 练 员 和 裁 判 员 考 生 在 同 等 条 件 下 优 先 录 取 4. 艺 术 硕 士 (1) 音 乐 : 入 学 资 格 考 试 成 绩 不 低 于 85 分 (2) 美 术 : 入 学 资 格 考 试 成 绩 不 低 于 85 分 (3) 广 播 电 视 : 入 学 资 格 考 试 成 绩 不 低 于 85 分 5. 职 业 学 校 教 师 在 职 攻 读 硕 士 学 位 ( 下 称 职 校 教 师 ) GCT 成 绩 不 低 于 190 分 ( 三 ) 为 了 提 高 复 试 的 有 效 性, 更 好 地 选 拔 优 秀 人 才, 各 专 业 原 则 上 采 用 差 额 复 试 方 式 各 专 业 领 域 的 拟 招 生 人 数 和 复 试 名 单 由 所 招 生 学 院 公 布
四 复 试 ( 一 ) 复 试 工 作 于 2015 年 1 月 9-12 日 进 行, 分 考 试 和 学 院 复 试,1 月 8 日 报 到 2015 年 1 月 5 日 前, 各 招 生 学 院 在 网 上 公 布 复 试 人 员 名 单 和 复 试 工 作 方 案, 并 通 知 考 生 携 带 有 关 材 料 在 规 定 时 间 内 参 加 复 试 ( 二 ) 资 格 审 核 符 合 复 试 基 本 分 数 要 求 的 考 生 须 于 2015 年 1 月 5 日 前 将 以 下 材 料 按 顺 序 装 订 并 寄 达 我 校 进 行 初 审 :1 2015 年 在 职 人 员 攻 读 硕 士 专 业 学 位 资 格 审 查 表 ( 登 录 中 国 学 位 与 研 究 生 教 育 信 息 网 报 名 平 台 下 载 并 签 名, 由 所 在 单 位 人 事 部 门 ( 或 档 案 管 理 部 门 ) 核 准 表 中 内 容 填 写 推 荐 意 见, 并 在 人 事 部 门 审 核 意 见 栏 和 电 子 照 片 骑 缝 处 同 时 加 盖 公 章 );2 二 代 身 份 证 复 印 件 ;3 满 足 报 考 条 件 的 最 高 学 历 学 位 证 书 复 印 件 ( 国 外 或 境 外 大 学 学 历 学 位 证 书 还 须 提 交 教 育 部 留 学 服 务 中 心 认 证 报 告 复 印 件 ) 未 按 时 提 交 资 格 审 核 材 料 提 交 材 料 不 完 整 或 未 通 过 资 格 审 核 者 不 予 参 加 复 试 ( 三 ) 缴 费 通 过 资 格 审 核 的 考 生 请 于 2016 年 1 月 4 6 日, 通 过 我 校 网 银 缴 费 系 统 缴 纳 复 试 费 和 考 务 费, 具 体 标 准 为 : 教 育 硕 士 职 校 教 师 :330 元 / 生 ( 含 政 治 专 业 基 础 课 考 务 费 200 元 和 复 试 费 130 元 ); 体 育 硕 士 艺 术 硕 士 公 共 管 理 硕 士 :230 元 / 生 ( 含 政 治 考 务 费 100 元 和 复 试 费 130 元 ) 考 生 可 于 2016 年 1 月 12 日 至 20 日 上 班 时 间 到 我 院 招 生 办 公 室 领 取 发 票, 逾 期 不 再 受 理 未 在 规 定 时 间 缴 纳 费 用 的 考 生 视 为 放 弃 复 试 资 格 ( 四 ) 考 生 报 到 1. 报 到 时 间 2016 年 1 月 8 日 上 午 8:30-11:30, 下 午 2:10-5:00 2. 报 到 地 点 考 生 先 到 研 究 生 院 报 到 点 ( 旗 山 校 区 行 政 楼 5 层 第 六 会 议 室 ) 报 到, 再 到 各 学 院 报 到 点 ( 详 见 各 学 院 网 页 通 知 ) 报 到 3. 报 到 程 序 (1) 到 研 究 生 院 报 到 点 办 理 以 下 手 续 :
1 验 证 考 生 须 携 带 二 代 身 份 证 和 满 足 报 考 条 件 的 最 高 学 历 学 位 证 书 ( 教 育 部 留 学 服 务 中 心 认 证 报 告 ) 原 件 专 科 学 历 报 考 艺 术 硕 士 者, 还 须 携 带 有 关 获 奖 证 书 原 件 和 复 印 件 ; 专 科 报 考 体 育 硕 士 者, 还 须 携 带 运 动 健 将 以 上 运 动 技 术 等 级 证 书 原 件 和 复 印 件 对 考 生 的 学 历 信 息 有 疑 问 的, 将 要 求 考 生 在 规 定 时 间 内 提 供 权 威 认 证 部 门 出 具 的 认 证 证 明 对 不 符 合 报 考 条 件 或 提 供 虚 假 信 息 的 考 生, 不 论 何 时, 一 经 查 实, 即 按 有 关 规 定 取 消 报 考 资 格 录 取 资 格 或 学 籍 2 领 取 联 考 科 目 成 绩 单 和 准 考 证 考 生 凭 准 考 证 和 二 代 身 份 证 参 加 政 治 和 专 业 基 础 课 考 试 (2) 到 所 在 招 生 学 院 办 理 复 试 相 关 手 续 ( 详 见 各 学 院 网 页 通 知 ) ( 五 ) 考 试 1. 考 试 对 象 时 间 和 考 试 科 目 考 试 对 象 考 试 时 间 考 试 科 目 教 育 硕 士 体 育 硕 士 艺 术 硕 士 2016 年 1 月 9 日 政 治 公 共 管 理 硕 士 职 校 教 师 上 午 8:30-11:30 2016 年 1 月 9 日 教 育 硕 士 职 校 教 师 专 业 基 础 课 下 午 2:00-5:00 政 治 实 行 开 卷 考 试, 考 生 可 携 带 2016 年 硕 士 生 入 学 考 试 思 想 政 治 理 论 任 一 版 本 的 参 考 教 材 参 加 考 试 教 育 硕 士 和 职 校 教 师 的 专 业 基 础 课 实 行 闭 卷 考 试, 参 考 书 目 详 见 福 建 师 范 大 学 2015 年 在 职 人 员 攻 读 硕 士 专 业 学 位 招 生 简 章 2. 考 场 安 排 详 见 准 考 证 ( 六 ) 考 生 于 2016 年 1 月 9 日 下 午 12 日 参 加 招 生 学 院 的 复 试 复 试 具 体 事 宜 由 招 生 学 院 安 排, 考 生 应 及 时 登 陆 招 生 学 院 网 页 查 询 ( 七 ) 复 试 成 绩 的 使 用
1. 复 试 成 绩 以 100 分 为 满 分,60 分 为 合 格 复 试 各 项 内 容 的 成 绩 均 记 数 字 分 值 ( 思 想 政 治 素 质 和 道 德 品 质 考 核 除 外 ), 各 招 生 学 院 可 根 据 专 业 特 点 确 定 各 部 分 的 成 绩 比 例 2. 体 育 硕 士 艺 术 硕 士 需 进 行 专 业 知 识 和 专 业 技 能 的 考 核, 考 核 办 法 和 分 值 由 招 生 学 院 制 定, 成 绩 计 入 复 试 成 绩 专 业 知 识 和 专 业 技 能 考 核 不 合 格 者, 不 予 录 取 3. 教 育 硕 士 和 职 校 教 师 的 专 业 基 础 课 成 绩 计 入 初 试 总 成 绩, 专 业 基 础 课 不 合 格 者 ( 教 育 硕 士 低 于 60 分, 职 校 教 师 低 于 90 分 ) 不 予 录 取 4. 思 想 政 治 素 质 和 道 德 品 质 考 核 不 作 量 化, 不 计 入 复 试 成 绩, 但 考 核 结 果 不 合 格 者 不 予 录 取 5. 政 治 成 绩 不 计 入 复 试 总 成 绩, 但 不 合 格 者 (60 分 以 下 ) 不 予 录 取 6. 复 试 结 束 后 各 招 生 学 院 应 及 时 将 复 试 成 绩 及 结 果 在 学 院 网 页 中 公 示, 拟 录 取 考 生 和 按 专 业 领 域 总 成 绩 排 序 的 备 选 人 员 需 标 注 清 楚 五 录 取 办 法 ( 一 ) 各 招 生 学 院 应 根 据 考 生 的 入 学 考 试 成 绩 ( 含 复 试 ) 工 作 业 绩, 对 考 生 的 思 想 品 德 专 业 能 力 综 合 素 质 和 身 体 健 康 状 况 等 方 面 进 行 考 察, 根 据 按 需 招 生 德 智 体 全 面 衡 量 保 证 质 量 择 优 录 取 宁 缺 毋 滥 的 原 则, 认 真 做 好 复 试 录 取 工 作 ( 二 ) 教 育 硕 士 公 共 管 理 硕 士 和 职 校 教 师 : 按 总 成 绩 排 名 从 高 到 低 依 次 录 取 其 中, 总 成 绩 = 初 试 成 绩 ( 折 合 成 百 分 制, 教 育 硕 士 和 职 业 学 校 教 师 的 初 试 成 绩 含 专 业 基 础 课 成 绩 ) 70%+ 专 业 复 试 成 绩 ( 折 合 成 百 分 制 ) 30% ( 三 ) 体 育 硕 士 和 艺 术 硕 士 : 按 总 成 绩 排 名 从 高 到 低 依 次 录 取 根 据 相 关 教 育 指 导 委 员 会 要 求, 专 业 知 识 和 专 业 技 能 的 考 核 应 占 复 试 成 绩 的 主 要 比 例 的 精 神, 总 成 绩 = 初 试 成 绩 ( 折 合 成 百 分 制 ) 30%+ 专 业 复 试 成 绩 ( 折 合 成 百 分 制 ) 70% ( 四 ) 不 符 合 报 考 条 件 或 其 他 不 符 合 录 取 要 求 者 不 予 录 取 ( 五 ) 具 体 录 取 名 单 将 于 1 月 中 下 旬 在 我 校 研 究 生 院 网 页 公 布, 并 同 时 开 通 通 讯 地 址 核 对 系 统, 以 保 证 录 取 通 知 书 寄 送 顺 畅 录 取 通 知 书 预 计 在 2016 年 3 月 中 旬 以 录 取 直 通 车 形 式 寄 出
六 招 生 纪 律 各 招 生 学 院 应 加 强 对 复 试 录 取 工 作 的 领 导, 精 心 组 织 复 试 录 取 工 作 必 须 坚 持 原 则, 严 格 遵 守 招 生 纪 律, 做 到 公 平 公 开 公 正, 坚 决 抵 制 徇 私 舞 弊 等 不 正 之 风 校 纪 委 监 察 处 将 对 复 试 录 取 工 作 进 行 全 程 监 督, 对 违 反 教 育 部 招 生 有 关 规 定 弄 虚 作 假 或 给 招 生 工 作 造 成 损 失 的 学 院 和 个 人, 将 由 教 育 行 政 部 门 根 据 国 家 法 律 法 规 和 规 章 予 以 处 理, 以 维 护 招 生 工 作 的 严 肃 性 和 考 生 的 合 法 权 益 咨 询 电 话 :0591-22867434( 研 招 办 ) 投 诉 电 话 :0591-22867115( 校 纪 委 监 察 处 ) 七 其 他 ( 一 ) 请 考 生 持 续 关 注 我 校 研 究 生 院 网 页, 以 获 得 2015 年 在 职 人 员 攻 读 硕 士 专 业 学 位 复 试 录 取 最 新 动 态, 有 关 考 生 务 必 在 复 试 录 取 期 间 保 持 通 讯 畅 通 ( 二 ) 招 生 联 系 方 式 通 讯 地 址 : 福 建 省 福 州 市 闽 侯 县 福 建 师 范 大 学 旗 山 校 区 校 部 办 公 大 楼 523 研 究 生 招 生 办 公 室, 邮 编 :350117 联 系 电 话 :0591-22867434, 传 真 :22867447 联 系 人 : 刘 老 师 林 老 师 张 老 师 ( 三 ) 本 办 法 由 研 究 生 院 负 责 解 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