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 人 社 职 2016 25 号 关 于 下 发 2016 年 无 锡 市 职 称 工 作 意 见 的 通 知 各 市 ( 县 ) 区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局, 市 各 有 关 单 位 : 现 将 2016 年 无 锡 市 职 称 工 作 意 见 印 发 给 你 们, 请 认 真 贯 彻 执 行 执 行 中 有 关 情 况 请 及 时 与 无 锡 市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局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管 理 处 联 系 联 系 电 话 :81822595 附 件 :2016 年 无 锡 市 高 中 级 评 委 会 工 作 计 划 表 无 锡 市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局 2016 年 4 月 29 日
2016 年 无 锡 市 职 称 工 作 意 见 2016 年 我 市 职 称 工 作 总 体 要 求 是, 认 真 学 习 贯 彻 党 的 十 八 大 精 神, 落 实 习 近 平 总 书 记 关 于 人 才 的 重 要 讲 话 精 神, 按 照 省 人 社 厅 人 才 条 线 工 作 会 议 的 部 署, 紧 紧 围 绕 实 施 科 教 与 人 才 强 省 战 略 和 创 新 驱 动 发 展 战 略, 积 极 完 善 我 市 专 业 技 术 人 才 职 称 政 策 措 施, 构 建 重 业 绩 重 能 力 重 水 平 的 业 内 和 社 会 认 可 的 专 业 技 术 人 才 职 称 评 审 体 制 机 制, 健 全 服 务 体 系, 不 断 加 强 专 业 技 术 人 才 队 伍 建 设, 为 市 经 济 社 会 的 科 学 发 展 提 供 强 有 力 的 人 才 保 障 一 深 化 职 称 制 度 改 革, 探 索 分 类 评 价 机 制 1 改 革 职 称 评 定 制 度 今 年 省 职 称 工 作 领 导 小 组 将 研 究 制 定 深 化 全 省 职 称 制 度 改 革 的 指 导 意 见, 按 照 转 变 职 能 简 政 放 权 的 要 求, 切 实 把 工 作 重 点 由 微 观 管 理 向 宏 观 管 理 由 重 审 批 向 重 监 管 转 变, 更 加 注 重 分 类 评 价, 更 加 注 重 业 绩 导 向, 并 逐 步 下 放 评 审 权 限, 改 进 评 审 管 理 办 法, 完 善 科 学 公 正 的 专 业 技 术 人 才 评 价 机 制 2 稳 步 实 施 中 小 学 教 师 职 称 改 革 工 作 完 善 中 小 学 教 师 职 称 制 度 改 革, 推 进 教 师 队 伍 建 设 根 据 中 小 学 教 师 职 称 评 审 在 核 定 岗 位 结 构 比 例 和 岗 位 数 额 内 进 行 的 要 求, 今 年 我 市 中 小 学 教 师 职 称 政 策 仍 按 照 2014 年 市 人 社 局 市 教 育 局 联 合 下 发 的 无 锡 市 中 小 学 教 师 职 称 工 作 有 关 事 项 的 说 明 文 件 要 求 执 行 3 强 化 人 才 分 类 评 价 探 索 建 立 科 学 化 市 场 化 社 会 化 的 评 价 发 现 机 制 突 出 市 场 发 现 市 场 评 价 市 场 认 可, 注 重 2
凭 品 德 能 力 实 绩 和 贡 献 评 价 人 才 按 照 基 础 研 究 和 前 沿 技 术 研 究 人 才 应 用 研 究 和 技 术 开 发 人 才 实 用 型 人 才 等 分 类, 突 出 不 同 评 价 特 点, 推 进 政 府 评 价 与 社 会 评 价 有 机 衔 接 科 研 人 员 取 得 的 科 技 研 发 和 转 化 成 果, 作 为 其 职 称 评 定 和 业 绩 考 核 的 依 据 4 做 好 陶 瓷 艺 术 和 药 学 专 业 ( 药 品 ) 考 评 工 作 一 是 做 好 陶 瓷 艺 术 专 业 考 评 工 作 为 切 实 做 好 职 称 规 范 管 理 工 作, 扎 实 推 进 职 称 分 类 评 价 方 式, 确 保 陶 瓷 艺 术 专 业 职 称 工 作 健 康 发 展 今 年 起, 我 市 申 报 陶 瓷 艺 术 专 业 按 无 锡 市 陶 瓷 艺 术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技 艺 考 核 办 法 ( 锡 人 社 职 2016 24 号 ) 文 件 执 行 现 场 技 艺 考 核 的 评 委 由 相 应 的 职 称 部 门 从 评 委 库 中 随 机 抽 取 并 颁 发 聘 书 2016 年 继 续 对 原 陶 瓷 专 业 地 方 职 称 开 展 过 渡 工 作, 原 地 方 工 艺 师 职 称 人 员 在 申 报 工 艺 师 时, 其 技 艺 考 核 排 名 应 在 实 际 参 加 技 艺 考 核 人 员 总 人 数 的 前 90% 在 报 送 中 级 纸 质 评 审 材 料 时, 需 提 供 3 件 作 品 的 照 片, 作 为 材 料 评 审 时 专 家 评 价 其 设 计 水 平 创 作 能 力 的 参 考 依 据 二 是 按 照 市 职 称 办 无 锡 市 药 学 专 业 ( 药 品 ) 初 中 级 资 格 考 评 办 法 ( 试 行 ) ( 锡 职 办 2010 6 号 ) 文 件 要 求, 我 市 申 报 药 学 专 业 ( 药 品 ) 初 中 级 资 格 继 续 采 用 考 试 与 评 审 相 结 合 的 办 法 进 行 5 做 好 企 业 高 层 次 管 理 人 才 职 称 认 定 工 作 按 省 职 称 工 作 要 求, 继 续 面 向 企 业 高 层 次 优 秀 经 营 管 理 人 才, 实 施 高 级 经 济 师 高 级 国 际 商 务 师 的 认 定 工 作 各 级 职 称 部 门 要 主 动 服 务 企 业, 宣 传 发 动, 指 导 企 业 做 好 具 体 申 报 工 作 6 畅 通 高 层 次 人 才 申 报 渠 道 对 引 进 的 海 内 外 优 秀 人 才 突 出 贡 献 中 青 年 专 家 国 家 千 人 计 划 人 选 等 高 层 次 人 才, 根 据 3
其 贡 献 和 业 绩, 可 不 受 职 称 台 阶 限 制, 符 合 相 应 资 格 条 件 规 定 的 业 绩 成 果 要 求 的, 可 直 接 报 评 相 应 的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二 不 断 完 善 评 审 标 准, 规 范 职 称 评 审 程 序 1 以 科 学 评 价 为 核 心, 努 力 提 升 职 称 评 审 水 平 各 评 审 委 员 会 要 严 格 执 行 省 职 称 工 作 领 导 小 组 下 发 的 各 系 列 高 中 级 资 格 条 件, 按 量 化 评 价 的 要 求 开 展 评 审 工 作 针 对 不 同 行 业 不 同 职 位 和 社 会 经 济 发 展 的 要 求, 完 善 以 业 绩 为 重 点, 由 业 绩 能 力 知 识 品 德 和 贡 献 等 要 素 构 成 的 各 类 职 称 评 价 指 标 体 系, 突 出 行 业 专 业 特 点 和 申 报 人 员 能 力, 要 把 取 得 的 业 绩 及 所 创 造 的 经 济 效 益 和 社 会 效 益 等 因 素 作 为 评 审 的 重 要 条 件 ; 申 报 人 员 依 据 专 业 技 术 工 作 中 取 得 的 重 要 成 果 撰 写 的 技 术 总 结 和 报 告 等, 可 根 据 其 技 术 水 平 由 评 审 专 家 确 定 给 予 相 应 的 分 值, 不 断 体 现 以 创 新 能 力 和 工 作 业 绩 贡 献 为 核 心 的 评 价 导 向 2 继 续 探 索 多 元 化 人 才 评 价 手 段, 不 断 完 善 评 审 方 式 按 照 突 出 业 绩 突 出 能 力 突 出 贡 献 的 原 则, 结 合 专 业 实 际, 继 续 探 索 多 层 次 多 元 化 评 价 方 式 职 称 评 价 机 构 要 根 据 不 同 的 专 业 岗 位 等 特 点, 不 断 改 进 和 创 新 人 才 评 价 方 法 和 手 段, 采 取 资 格 考 试 业 绩 考 核 能 力 测 评 和 同 行 评 议 相 结 合 的 评 价 方 式, 运 用 笔 试 答 辩 测 试 成 果 评 议 等 多 种 评 价 手 段, 全 面 综 合 地 评 价 人 才, 增 强 评 价 结 果 的 公 信 力 各 系 列 评 委 会 要 严 格 按 照 省 市 职 称 部 门 授 权 或 批 准 的 评 审 范 围 和 评 审 层 级 组 织 评 审, 不 得 超 范 围 跨 专 业 受 理 或 评 审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严 格 按 照 国 家 省 市 有 关 职 称 政 策 规 定 开 展 活 动, 评 审 申 报 通 知 等 文 件 须 经 市 职 称 部 门 审 核 同 意 后 下 发, 并 在 市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局 网 站 职 称 服 务 专 栏 4
(http://lss.wuxi.gov.cn/ztzl/zcfwzl/index.shtml) 公 布 各 评 委 会 日 常 管 理 机 构 于 开 评 7 天 前 将 评 审 委 员 会 活 动 申 报 表 报 市 职 称 部 门, 经 批 准 后 方 可 召 开 评 审 会 议, 未 经 批 准 的 评 审 结 果 无 效 评 审 委 员 中 要 确 保 异 地 邀 约 的 执 行 委 员 比 例 不 低 于 50% 评 审 会 议 前, 由 评 委 会 日 常 管 理 机 构 颁 发 聘 书, 并 通 过 交 流 培 训 研 讨 等 多 种 形 式, 及 时 组 织 评 委 熟 悉 职 称 政 策 和 业 务, 不 断 提 高 评 审 工 作 水 平 3 明 确 职 称 服 务 机 构 职 能 进 一 步 明 确 我 市 高 中 级 职 称 评 委 会 职 能 权 限 对 省 下 放 我 市 的 6 个 高 级 职 称 评 审 委 员 会, 我 市 中 小 学 教 师 幼 儿 园 教 师 高 级 职 称 仍 委 托 无 锡 市 教 育 局 受 理 申 报 材 料, 开 展 相 应 的 评 审 工 作 我 市 机 械 工 程 电 子 信 息 工 程 化 工 工 程 高 级 职 称 仍 委 托 无 锡 市 人 才 服 务 中 心 受 理 申 报 材 料 ; 建 设 工 程 交 通 工 程 高 级 职 称 委 托 无 锡 市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局 无 锡 市 交 通 局 同 时 受 理 申 报 材 料, 由 市 职 称 部 门 统 一 组 织 开 展 评 审 工 作 由 于 无 锡 市 行 政 区 划 调 整, 滨 湖 区 梁 溪 区 新 吴 区 的 中 小 学 幼 儿 园 教 师 中 初 级 职 称 评 审, 由 无 锡 市 教 育 局 统 一 组 织 开 展 评 审 工 作 原 崇 安 区 南 长 区 北 塘 区 滨 湖 区 及 新 区 的 中 小 学 幼 儿 园 教 师 中 级 资 格 评 审 委 会 同 时 予 以 撤 销 其 他 申 报 人 数 特 别 少 的 地 区, 申 报 材 料 经 市 人 社 职 称 部 门 审 核 同 意 后, 可 委 托 市 教 育 局 评 审 其 他 各 专 业 ( 系 列 ) 中 级 评 审 委 员 会 的 设 置 不 变 三 加 强 信 息 体 系 建 设, 规 范 职 称 工 作 管 理 1 加 强 申 报 指 导 服 务 工 作 为 了 扩 大 职 称 工 作 覆 盖 面, 要 积 极 采 取 联 合 上 门 职 称 代 理 定 点 联 系 等 多 种 形 式 为 企 业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服 务, 加 强 与 企 业 的 沟 通 和 交 流, 鼓 励 更 多 的 专 业 5
技 术 人 员 参 加 职 称 申 报 继 续 不 断 完 善 职 称 服 务 网 功 能, 大 力 倡 导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个 人 诚 信 申 报 原 则, 充 分 利 用 网 络 平 台 优 势, 方 便 专 技 人 员 申 报 职 称 加 强 网 上 咨 询 及 互 动 服 务, 建 立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信 息 数 据 库, 逐 步 构 建 完 善 的 职 称 工 作 社 会 化 服 务 体 系 2 及 时 做 好 网 上 申 报 审 核 工 作 除 申 报 高 校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中 小 学 幼 儿 园 教 师 和 工 艺 美 术 等 5 个 专 业 ( 系 列 ) 的 高 中 级 资 格, 以 及 会 计 经 济 ( 含 评 审 和 认 定 ) 和 卫 生 系 列 3 个 高 级 资 格 外, 申 报 评 审 其 它 各 专 业 ( 系 列 ) 高 中 级 资 格 和 职 称 初 定 全 部 实 行 网 上 申 报 申 报 人 员 登 录 无 锡 市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局 网 站 职 称 服 务 专 栏 进 行 申 报, 上 传 毕 业 证 书 现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证 职 称 外 语 职 称 计 算 机 和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继 续 教 育 公 修 课 等 合 格 证 书 的 扫 描 件 根 据 本 人 网 上 填 报 的 基 本 信 息, 由 各 评 委 会 日 常 管 理 机 构 专 职 管 理 人 员 负 责 审 核, 在 5 个 工 作 日 内 提 出 初 审 意 见 进 行 反 馈 初 审 通 过 者 上 传 Word 版 的 任 现 职 后 本 人 的 论 文 高 中 级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人 员 情 况 简 介 表 和 专 业 技 术 工 作 总 结 的 电 子 稿, 打 印 初 审 通 过 的 确 认 单 并 报 送 相 应 的 纸 质 评 审 材 料 高 校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中 小 学 幼 儿 园 教 师 和 工 艺 美 术 专 业 ( 系 列 ) 高 中 级, 以 及 会 计 经 济 ( 含 评 审 和 认 定 ) 和 卫 生 系 列 高 级 仍 按 原 方 式 和 程 序 进 行 申 报 各 评 委 会 日 常 管 理 机 构 专 职 管 理 人 员 在 网 上 要 及 时 准 确 地 录 入 最 终 评 审 及 审 核 结 果, 录 入 的 结 果 与 无 锡 市 个 人 社 会 信 用 基 础 数 据 库 相 关 联 3 规 范 申 报 要 求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申 报, 继 续 实 行 个 人 申 报 民 主 评 议 单 位 推 荐 主 管 部 门 与 政 府 人 事 部 门 逐 级 审 核 的 申 6
报 办 法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所 在 单 位, 要 对 高 中 级 申 报 材 料 认 真 核 实, 进 行 民 主 评 议, 推 荐 结 果 经 公 示 无 异 议 后, 再 推 荐 上 报, 并 出 具 公 示 证 明, 公 示 时 间 不 得 少 于 7 天 对 非 公 经 济 单 位 及 无 主 管 单 位 的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已 办 理 了 人 事 代 理 的, 应 通 过 单 位 向 相 应 的 人 事 代 理 机 构 申 报 ; 尚 未 办 理 人 事 代 理 的, 可 按 属 地 原 则, 向 所 在 地 的 市 ( 县 ) 区 职 称 部 门 或 相 应 的 职 称 代 理 机 构 按 规 定 的 程 序 进 行 材 料 申 报 各 职 称 代 理 机 构 应 在 规 定 的 范 围 内 开 展 好 职 称 代 理 工 作 必 须 严 格 按 规 定 程 序 开 展 职 称 申 报 和 评 审 工 作, 对 未 按 规 定 程 序 申 报 取 得 的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不 论 是 哪 一 级 批 准 的 均 不 予 承 认, 单 位 也 不 得 聘 任 4 明 确 审 核 要 求 严 格 按 照 省 市 职 称 评 审 工 作 相 关 要 求, 实 行 法 人 单 位 主 管 部 门 职 称 代 理 服 务 机 构 职 称 系 列 主 管 部 门 以 及 评 委 会 日 常 管 理 机 构 逐 级 审 核 报 送 各 单 位 和 职 称 系 列 主 管 部 门 要 严 格 把 关, 认 真 审 查, 对 未 经 职 称 主 管 部 门 审 核 的 材 料, 一 律 不 得 受 理 按 评 审 权 限, 我 市 范 围 内 需 报 省 评 审 的 材 料, 由 各 职 称 系 列 主 管 部 门 负 责 汇 总 后, 填 报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情 况 一 览 表 一 式 三 份, 并 附 Excel 表 电 子 文 档, 经 无 锡 市 职 称 部 门 审 核 盖 章 后 方 可 报 送 5 实 施 诚 信 申 报 评 审 制 度 自 2016 年 起, 申 报 我 市 各 级 各 类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均 须 按 照 要 求 签 署 诚 信 承 诺 书, 确 保 申 报 人 本 人 所 提 交 的 学 历 资 历 证 明 证 书 论 文 论 著 业 绩 成 果 等 材 料 真 实 可 信 各 中 高 级 评 审 委 员 会 评 委 均 需 与 评 审 组 织 方 签 署 诚 信 评 审 承 诺 书, 承 诺 遵 章 守 则, 严 格 按 政 策 按 程 序 开 展 评 审 工 作 2016 年 起, 我 市 机 械 电 子 信 息 化 工 建 设 工 程 高 级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评 审 将 对 所 有 参 评 人 员 进 行 面 试 各 中 高 级 7
评 审 结 果 及 通 过 人 员 名 单, 分 别 在 无 锡 市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局 网 站 职 称 服 务 专 栏 和 评 委 会 日 常 管 理 机 构 网 站 及 时 向 社 会 公 示, 接 受 群 众 监 督 四 严 格 专 业 技 术 人 才 职 业 资 格 管 理 1 开 展 违 规 职 业 资 格 清 理 专 项 行 动 针 对 少 数 部 门 和 行 业 协 会 仍 存 在 自 行 设 置 职 业 资 格 的 现 象, 会 同 有 关 部 门 开 展 违 规 职 业 资 格 清 理 专 项 行 动, 清 理 范 围 重 点 是 各 部 门 及 所 属 单 位 和 行 业 协 会 ( 学 会 ) 面 向 企 事 业 单 位 职 工 和 社 会 人 员 开 展 资 格 资 质 类 培 训 考 试 发 证 活 动 2 建 立 职 业 资 格 管 理 长 效 机 制 建 立 职 业 资 格 目 录 清 单 管 理 制 度, 在 人 社 部 及 省 公 布 职 业 资 格 目 录 清 单 后, 做 好 我 市 落 实 衔 接 工 作, 及 时 向 社 会 公 布 纳 入 国 家 统 一 管 理 的 职 业 资 格 清 单 目 录 对 各 部 门 及 所 属 单 位 和 行 业 协 会 ( 学 会 ) 面 向 企 事 业 单 位 职 工 和 社 会 人 员 违 规 开 展 资 格 资 质 类 培 训 考 试 发 证 活 动, 建 立 投 诉 举 报 制 度 3 加 强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考 试 监 管 严 格 执 行 国 家 关 于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资 格 考 试 的 各 项 管 理 规 定, 按 照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资 格 考 试 违 纪 违 规 行 为 处 理 规 定 ( 人 社 部 第 12 号 令 ) 关 于 进 一 步 规 范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职 业 资 格 ( 水 平 ) 考 试 报 名 管 理 工 作 的 通 知 ( 锡 人 社 职 2016 21 号 ), 加 强 报 名 资 格 审 核 和 考 试 工 作 指 导 和 监 督, 会 同 市 人 事 考 试 中 心 及 时 协 调 解 决 各 类 资 格 考 试 中 出 现 的 有 关 问 题, 全 面 完 成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考 试 年 度 计 划, 维 护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考 试 工 作 的 严 肃 性 客 观 性 和 公 正 性 五 强 化 继 续 教 育, 着 力 提 升 专 技 人 员 能 力 素 质 1 加 强 政 策 引 导 与 管 理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继 续 教 育 工 作 由 市 8
职 称 部 门 直 接 组 织 实 施 与 管 理 认 真 贯 彻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继 续 教 育 规 定 ( 人 社 部 第 25 号 令 ) 江 苏 省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继 续 教 育 条 例, 充 分 调 动 行 业 主 管 部 门 用 人 单 位 实 施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继 续 教 育 的 积 极 性, 逐 步 完 善 政 府 宏 观 管 理 用 人 单 位 自 主 个 人 自 觉 的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继 续 教 育 体 系 各 级 人 社 部 门 行 业 主 管 部 门 要 加 大 专 技 人 员 继 续 教 育 公 修 课 及 专 业 课 程 培 训 力 度, 各 企 事 业 单 位 要 切 实 把 继 续 教 育 摆 上 重 要 位 置, 保 证 必 要 的 经 费 投 入, 积 极 为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继 续 教 育 创 造 条 件 各 职 称 管 理 部 门 要 把 继 续 教 育 作 为 职 称 工 作 的 重 要 组 成 部 分,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在 职 称 初 定 晋 升 注 册 和 聘 任 时, 必 须 完 成 继 续 教 育 规 定 的 培 训 与 考 核 科 目 2 构 建 网 络 培 训 平 台 今 年 是 我 市 第 六 周 期 继 续 教 育 培 训 的 最 后 一 年, 要 认 真 总 结 前 两 年 培 训 经 验, 并 做 好 培 训 的 收 尾 工 作 我 市 要 积 极 开 展 调 研, 确 定 第 七 周 期 公 修 课 培 训 选 题, 完 成 我 市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继 续 教 育 在 线 学 习 系 统 建 设 工 作 六 切 实 转 变 工 作 作 风, 建 设 一 流 专 技 工 作 队 伍 1 加 大 调 查 研 究 力 度 根 据 专 业 技 术 人 才 管 理 工 作 的 新 形 势 新 任 务, 加 强 专 业 技 术 人 才 政 策 的 前 瞻 性 针 对 性 对 策 性 研 究 突 出 调 研 影 响 和 制 约 专 业 技 术 人 才 队 伍 发 展 的 体 制 机 制 问 题, 调 研 面 向 全 体 专 业 技 术 人 才 的 政 策 和 服 务 问 题, 调 研 基 层 反 映 的 突 出 问 题, 注 重 调 研 成 果 的 转 化 运 用 2 加 大 能 力 建 设 力 度 围 绕 建 设 学 习 型 处 室 目 标, 重 点 学 习 党 和 国 家 的 大 政 方 针 省 市 人 社 工 作 要 求, 系 统 学 习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管 理 的 政 策 规 定, 学 习 借 鉴 外 地 的 先 进 经 验 和 成 功 做 法 大 力 加 强 专 技 条 线 干 部 业 务 培 训, 切 实 提 高 履 行 职 责 的 能 力 和 9
水 平 3 加 大 信 息 统 计 力 度 各 市 ( 县 ) 区 职 称 部 门 于 每 月 26 日 前 及 时 报 送 新 增 专 业 技 术 人 才 及 完 成 知 识 更 新 工 程 培 训 数 据, 及 时 了 解 掌 握 全 市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队 伍 状 况 的 一 手 资 料, 为 领 导 决 策 和 有 关 政 策 制 定 提 供 依 据 各 职 称 系 列 主 管 部 门 到 省 职 称 部 门 领 取 当 年 度 评 审 通 过 人 员 的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证 书 后, 需 将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情 况 一 览 表 中 通 过 人 员 的 证 书 编 号 等 信 息 填 写 完 整, 由 填 报 单 位 盖 章 后 与 Excel 表 的 电 子 文 档 一 并 报 送 市 职 称 部 门 备 案 各 单 位 要 及 时 做 好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资 格 证 书 的 注 册 工 作 七 有 关 政 策 规 定 及 需 要 说 明 的 问 题 1 关 于 论 文 鉴 定 问 题 对 申 报 我 市 评 审 的 高 中 级 职 称 评 审 人 员 的 论 文 将 委 托 第 三 方 机 构 进 行 查 重 及 鉴 定 同 时, 要 求 各 评 委 会 日 常 管 理 机 构 组 织 专 家 对 申 报 高 中 级 职 称 人 员 的 论 文 质 量 逐 一 进 行 鉴 定 鉴 定 分 为 优 秀 良 好 一 般 和 不 合 格 四 个 等 次 申 报 人 员 递 交 的 论 文 只 要 有 抄 袭 剽 窃 及 其 他 学 术 造 假 行 为 的, 经 专 家 确 认 一 律 取 消 其 当 年 评 审 资 格,3 年 内 不 得 重 新 申 报 2 关 于 学 历 问 题 为 有 效 避 免 职 称 申 报 中 弄 虚 作 假 现 象 的 发 生, 在 我 市 申 报 评 审 各 级 职 称 及 职 称 初 定, 除 必 须 提 供 学 历 鉴 定 的 人 员 外, 其 他 申 报 人 员 须 通 过 中 国 高 等 教 育 学 生 信 息 网 ( 学 信 网 http://www.chsi.com.cn/xlcx/) 实 名 注 册, 查 询 本 人 学 历 信 息, 并 打 印 教 育 部 学 历 证 书 电 子 注 册 备 案 表 国 ( 境 ) 外 学 历 学 位 需 经 教 育 部 留 学 服 务 中 心 审 核 认 定 并 提 供 学 历 学 位 认 证 书 其 它 国 内 取 得 的 暂 无 法 通 过 网 站 查 询 的 学 历, 须 提 供 10
学 籍 证 明 或 毕 业 生 登 记 表 等 相 关 佐 证 材 料 取 得 军 队 院 校 学 历 ( 学 位 ) 的 人 员, 应 提 交 江 苏 省 高 校 招 生 就 业 指 导 中 心 或 教 育 部 等 有 关 学 历 认 证 机 构 出 具 的 认 证 报 告 或 学 历 证 明, 军 队 院 校 学 历 的 人 员 也 可 提 供 军 队 干 部 转 业 审 批 报 告 表 地 方 人 员 在 军 队 院 校 取 得 的 成 人 教 育 学 历 在 评 审 中 不 予 认 可 3 关 于 未 及 时 办 理 职 称 初 定 人 员 申 报 问 题 各 企 事 业 单 位 应 按 规 定 及 时 做 好 各 类 高 校 毕 业 生 职 称 初 定 工 作 申 报 中 级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不 能 越 级 申 报, 必 须 具 备 助 理 级 资 格 至 少 满 一 年 4 关 于 申 报 人 员 的 社 保 问 题 企 业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申 报 我 市 各 级 各 类 职 称 评 审 或 初 定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应 提 供 所 在 单 位 ( 须 含 现 申 报 单 位 ) 为 其 累 计 缴 纳 1 年 以 上 的 个 人 社 会 保 险 参 保 缴 费 证 明 清 单 事 业 单 位 人 员 需 提 供 相 关 证 明 材 料 报 省 相 关 系 列 高 评 委 评 审 的 高 级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按 省 规 定 执 行 八 工 作 进 度 要 求 各 级 职 称 部 门 及 职 称 系 列 主 管 部 门 要 提 前 规 划, 抓 紧 落 实 严 格 按 2016 年 无 锡 市 高 中 级 评 委 会 工 作 计 划 表 ( 见 附 件 ) 规 定 的 时 间 开 展 评 审 活 动, 确 保 整 个 评 审 工 作 在 11 月 底 之 前 完 成 不 能 按 时 评 审 的, 要 以 书 面 形 式 向 市 职 称 部 门 说 明 情 况 我 市 各 专 业 ( 系 列 ) 网 上 申 报 时 间 为 5 月 10 日 -7 月 10 日 报 省 相 关 系 列 高 评 委 评 审 的 高 级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材 料 及 上 报 时 间, 按 省 规 定 执 行 其 它 未 尽 事 宜 按 职 称 工 作 有 关 政 策 规 定 执 行 无 锡 市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局 办 公 室 2016 年 4 月 29 日 印 发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