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 本 号 :PR-MFHS-0000-0015 中 海 壳 牌 石 油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综 合 应 急 预 案 ( 实 施 稿 ) 编 制 单 位 : 中 海 壳 牌 石 油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技 术 单 位 : 广 东 省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院 发 布 日 期 : 二 〇 一 五 年 十 二 月
中 海 壳 牌 石 油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编 制 人 员 姓 名 职 位 负 责 事 项 签 名 郭 全 瑞 应 急 顾 问 全 面 负 责 编 写 事 务 张 兰 英 环 保 顾 问 具 体 负 责 编 写 事 务 陈 曙 楠 装 置 HSE 主 管 具 体 负 责 编 写 事 务 谭 建 中 装 置 HSE 主 管 具 体 负 责 编 写 事 务 姚 国 新 装 置 HSE 主 管 具 体 负 责 编 写 事 务 何 志 平 装 置 HSE 主 管 具 体 负 责 编 写 事 务 徐 怀 庆 装 置 HSE 主 管 具 体 负 责 编 写 事 务 杜 新 革 装 置 HSE 主 管 具 体 负 责 编 写 事 务 钟 斐 装 置 HSE 主 管 具 体 负 责 编 写 事 务 张 广 泉 装 置 HSE 主 管 具 体 负 责 编 写 事 务 广 东 省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院 技 术 人 员 姓 名 部 门 负 责 事 项 签 名 叶 脉 风 险 评 估 中 心 ( 主 任 ) 审 核 审 定 报 告 陈 佳 亮 风 险 评 估 中 心 具 体 负 责 编 写 事 务 杨 泽 涛 风 险 评 估 中 心 具 体 负 责 编 写 事 务 孙 贝 丽 风 险 评 估 中 心 具 体 负 责 编 写 事 务 张 志 娇 风 险 评 估 中 心 具 体 负 责 编 写 事 务 叶 晓 倞 风 险 评 估 中 心 具 体 负 责 编 写 事 务 张 佳 琳 风 险 评 估 中 心 具 体 负 责 编 写 事 务 雷 蕾 风 险 评 估 中 心 具 体 负 责 编 写 事 务 中 海 壳 牌 石 油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承 诺 : 中 海 壳 牌 石 油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综 合 应 急 预 案 及 其 所 有 附 件 材 料 真 实 有 效, 无 弄 虚 作 假 行 为, 并 对 材 料 的 真 实 性 承 担 法 律 责 任 特 此 承 诺 公 司 盖 章 2015 年 12 月
目 录 第 一 章 总 则... 1 1.1 编 制 说 明... 1 1.2 修 编 目 的... 1 1.3 编 制 依 据... 1 1.3.1 国 家 法 律 法 规 行 政 规 章 及 指 导 性 文 件... 1 1.3.2 地 方 法 律 法 规 行 政 规 章 及 指 导 性 文 件... 2 1.3.3 技 术 规 范 及 行 业 标 准... 3 1.4 工 作 原 则... 3 1.5 适 用 范 围... 4 1.6 事 件 分 级... 4 1.6.1 装 置 级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 一 级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 4 1.6.2 全 厂 级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 二 级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 4 1.6.3 危 机 级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 三 级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 4 1.7 应 急 预 案 体 系... 5 第 二 章 企 业 基 本 情 况... 7 2.1 公 司 概 况... 7 2.2 厂 区 分 布 及 周 边 环 境... 7 2.3 公 司 环 境 风 险 受 体 概 况... 7 2.3.1 大 气 环 境 风 险 受 体... 7 2.3.2 水 体 环 境 风 险 受 体... 8 2.4 重 大 危 险 源 及 环 境 风 险 物 质 辨 识... 8 2.5 公 司 生 产 工 艺 与 设 备 概 况... 11 2.6 污 染 物 处 理 情 况... 11 第 三 章 企 业 环 境 风 险 分 析... 12 3.1 环 境 风 险 单 元... 12 3.2 可 能 发 生 的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及 后 果... 13 第 四 章 应 急 组 织 架 构... 24 4.1 应 急 管 理 组 织 机 构... 24 4.2 应 急 组 织 机 构 及 人 员 构 成... 25 4.2.1 危 机 管 理 指 挥 组... 25 4.2.2 事 故 响 应 指 挥 组... 26 4.2.3 现 场 应 急 响 应 队 伍... 27 4.2.4 应 急 办 公 室... 28 4.3 应 急 组 织 机 构 职 责... 28 4.3.1 危 机 管 理 指 挥 组... 28 4.3.1.1 危 机 管 理 总 指 挥...28 4.3.1.2 公 共 事 务 顾 问...28 4.3.1.3 人 力 资 源 顾 问...28 4.3.1.4 财 务 顾 问...29 4.3.1.5 法 律 顾 问...29 4.3.1.6 业 务 顾 问...29 4.3.1.7 文 员...30 4.3.2 事 故 响 应 指 挥 组... 30 4.3.2.1 事 故 响 应 总 指 挥...30 4.3.2.2 执 行 部 部 长...30 4.3.2.3 计 划 部 部 长...30 4.3.2.4 后 勤 部 部 长...31 4.3.2.5 安 全 健 康 环 保 主 任...31 4.3.2.6 公 共 事 务 主 任...31 4.3.2.7 法 律 主 任...32 4.3.2.8 财 务 部 长...32 I
4.3.2.9 文 员...32 4.3.3 现 场 应 急 响 应 队 伍... 32 第 五 章 预 防 与 预 警... 33 5.1 预 防... 33 5.1.1 环 境 风 险 源 监 控 措 施... 33 5.1.2 环 境 风 险 预 防 措 施... 33 5.2 预 警... 34 5.2.1 预 警 条 件 及 分 级... 34 5.2.2 预 警 发 布... 35 5.2.3 预 警 响 应... 35 5.2.4 预 警 解 除 条 件... 36 第 六 章 应 急 响 应... 37 6.1 启 动 条 件... 37 6.2 信 息 报 告... 37 6.2.1 内 部 信 息... 37 6.2.2 外 部 报 告... 37 6.2.3 报 告 内 容... 37 6.3 分 级 响 应 程 序... 38 6.4 先 期 处 置... 40 6.4.1 现 场 处 置 措 施... 40 6.4.2 人 员 撤 离 及 疏 散... 40 6.4.3 现 场 隔 离 与 保 护... 42 6.4.4 救 援 人 员 的 安 全 防 护... 43 6.4.5 现 场 紧 急 抢 救... 43 6.4.6 洗 消 与 净 化... 44 6.5 应 急 监 测... 44 6.5.1 环 境 应 急 监 测 策 略... 45 6.5.2 大 气 污 染 监 测... 45 6.5.3 水 污 染 监 测... 46 6.5.4 土 壤 污 染 监 测... 47 6.5.5 监 测 报 告... 47 6.6 应 急 终 止... 47 6.6.1 终 止 条 件... 47 6.6.2 终 止 程 序... 48 6.6.3 应 急 终 止 后 的 行 动... 48 第 七 章 后 期 处 置... 49 7.1 事 件 调 查 处 理... 49 7.2 明 确 受 灾 人 员 安 置 及 赔 偿 方 案... 49 7.3 开 展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损 害 鉴 定... 49 7.4 事 件 后 果 影 响 消 除... 49 7.5 事 件 经 验 总 结 及 改 进 建 议... 49 第 八 章 应 急 保 障... 50 8.1 通 讯 与 信 息 保 障... 50 8.1.1 现 场 事 故 响 应 组 值 班 人 员 的 通 信 联 系... 50 8.1.2 事 故 指 挥 组 和 危 机 管 理 组 值 班 人 员 的 通 信 联 系... 50 8.1.3 信 息 通 信 系 统 日 常 测 试 及 维 护... 50 8.2 应 急 队 伍 保 障... 50 8.3 物 资 装 备 保 障... 50 8.4 其 他 保 障... 51 8.4.1 交 通 运 输 保 障... 51 8.4.2 治 安 保 障... 51 II
8.4.3 经 费 保 障... 51 第 九 章 实 施 与 管 理... 52 9.1 预 案 培 训... 52 9.1.1 培 训 计 划 与 内 容... 52 9.1.2 培 训 的 案 例 选 取... 52 9.1.3 培 训 的 评 估... 52 9.2 预 案 演 练... 52 9.2.1 演 练 原 则... 52 9.2.2 演 练 目 的... 53 9.2.3 演 练 准 备... 53 9.2.4 演 练 内 容... 53 9.2.5 演 练 方 案... 53 9.2.6 演 练 范 围 与 频 次... 54 9.2.7 演 练 评 估 和 总 结... 54 9.3 责 任 与 奖 励... 54 9.3.1 责 任 追 究... 54 9.3.1 奖 励... 54 9.4 预 案 修 订... 54 9.4.3 预 案 制 定 和 解 释... 55 9.4.4 预 案 的 实 施... 55 第 十 章 附 则... 56 附 件 与 附 图... 57 附 件... 57 附 件 1: 公 司 内 部 应 急 组 织 通 讯 录... 57 附 件 2: 外 部 救 援 单 位 联 系 方 式... 63 附 件 3: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报 告 表... 66 附 件 4: 应 急 物 资 装 备 表... 67 附 图... 74 附 图 1: 公 司 地 理 位 置 图... 74 附 图 2: 公 司 区 域 位 置 图... 75 附 图 3: 厂 区 平 面 布 置 图... 76 附 图 4: 大 气 环 境 风 险 受 体 分 布 图... 77 附 图 5: 水 体 环 境 风 险 受 体 分 布 图... 77 附 件 6: 重 大 危 险 源 分 布 图... 78 附 图 7: 雨 污 管 网 走 向 示 意 图... 79 附 图 8: 全 厂 撤 离 集 合 点 示 意 图... 81 III
第 一 章 总 则 1.1 编 制 说 明 石 油 化 工 行 业 在 推 动 经 济 社 会 发 展 和 为 人 民 生 活 提 供 物 质 保 障 的 同 时, 由 于 其 在 生 产 过 程 中 涉 及 多 种 危 险 化 学 品 的 的 运 输 储 存 和 使 用, 并 产 生 废 水 废 气 固 体 废 物 等 多 种 环 境 污 染 物, 往 往 存 在 巨 大 的 环 境 安 全 隐 患 近 年 来, 国 内 化 工 行 业 发 生 了 多 起 由 于 化 学 品 泄 漏 火 灾 爆 炸 等 安 全 事 故 引 发 的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如 2005 年 吉 林 石 化 公 司 双 苯 厂 发 生 的 特 大 燃 爆 事 故 2006 年 上 海 金 山 化 学 工 业 园 区 化 工 厂 发 生 的 热 化 盐 泄 漏 事 故 2010 年 大 连 保 税 区 中 石 油 输 油 管 道 的 爆 炸 事 故 2014 年 南 京 扬 子 石 化 炼 油 厂 硫 回 收 装 置 酸 性 水 罐 发 生 闪 爆 事 故 等, 这 些 事 故 不 仅 造 成 人 员 和 财 产 的 巨 大 损 失, 也 对 企 业 周 边 环 境 也 造 成 了 严 重 影 响, 国 家 和 各 级 环 境 管 理 部 门 对 石 化 行 业 的 环 境 风 险 防 范 能 力 和 应 急 管 理 水 平 的 要 求 也 在 逐 年 提 升 中 国 海 洋 石 油 总 公 司 与 壳 牌 公 司 于 2000 年 10 月 28 日 合 资 成 立 了 中 海 壳 牌 石 油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公 司 ), 公 司 位 于 广 东 省 惠 州 市 大 亚 湾 石 油 化 学 工 业 区, 法 定 代 表 人 GRAHAM VAN T HOFF, 注 册 资 本 133 亿 元 人 民 币 公 司 采 用 世 界 上 先 进 的 工 艺 技 术 及 与 国 际 接 轨 的 管 理 模 式 进 行 设 计 施 工 和 运 营, 大 多 数 生 产 装 置 具 有 世 界 级 规 模 主 要 设 施 包 括 7 套 生 产 装 置 和 蒸 汽 发 电 等 公 用 工 程 设 施 储 运 设 施 以 及 环 保 设 施 每 年 生 产 280 万 吨 石 化 产 品, 主 要 是 乙 烯 和 丙 烯 的 衍 生 产 品, 供 应 中 国 国 内 市 场 由 于 其 厂 区 内 分 布 多 个 化 工 生 产 装 置 区 且 涉 及 到 大 量 化 学 物 质 的 储 存 和 使 用, 环 境 应 急 管 理 水 平 的 提 升 已 成 为 公 司 内 部 管 理 工 作 的 重 点 之 一 公 司 于 2012 年 12 月 在 广 东 省 环 境 保 护 厅 完 成 中 海 壳 牌 石 油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应 急 预 案 备 案 工 作, 同 时 将 相 关 文 件 报 送 大 亚 湾 区 环 境 保 护 局 现 公 司 根 据 惠 州 市 环 境 保 护 局 突 发 环 境 污 染 事 件 应 急 预 案 管 理 办 法 ( 惠 环 [2014]103 号 ) 文 件 第 三 十 二 条 规 定 : 企 业 事 业 单 位 的 环 境 应 急 预 案 每 三 年 至 少 修 订 一 次 于 2015 年 6 月 委 托 我 单 位 ( 广 东 省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所 ) 对 预 案 进 行 修 编, 并 按 照 相 关 要 求 编 制 中 海 壳 牌 石 油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风 险 评 估 报 告 作 为 预 案 附 件, 最 终 完 成 在 大 亚 湾 区 环 境 保 护 局 的 预 案 修 编 备 案 工 作 公 司 于 2015 年 10 月 16 日 组 织 召 开 了 专 家 评 估 会, 现 报 告 书 已 严 格 按 照 专 家 建 议 修 1
改 完 善, 整 改 措 施 均 已 落 实 本 次 修 编 备 案 文 件 包 括 : 中 海 壳 牌 石 油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风 险 评 估 报 告 中 海 壳 牌 石 油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综 合 应 急 预 案 中 海 壳 牌 石 油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装 置 预 案 中 海 壳 牌 石 油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应 急 卡 片 中 海 壳 牌 石 油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应 急 资 源 调 查 报 告 1.2 修 编 目 的 通 过 预 案 的 编 制 与 实 施, 完 善 中 海 壳 牌 石 油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应 急 管 理 架 构, 健 全 公 司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应 急 预 警 与 响 应 机 制, 提 高 环 境 风 险 防 范 和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应 对 能 力, 实 现 对 火 灾 爆 炸 有 毒 有 害 化 学 品 泄 漏 污 染 物 非 正 常 排 放 等 环 境 安 全 隐 患 的 科 学 管 理, 确 保 在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情 况 下 能 够 及 时 有 序 高 效 地 组 织 应 急 救 援 工 作, 防 止 污 染 扩 展 影 响 到 周 围 环 境, 将 各 类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的 损 失 和 社 会 危 害 减 少 到 最 低 程 度 1.3 编 制 依 据 1.3.1 国 家 法 律 法 规 行 政 规 章 及 指 导 性 文 件 (1)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环 境 保 护 法 ( 第 十 二 届 全 国 人 大 常 委 会 第 八 次 会 议 修 订 通 过,2015 年 1 月 1 日 起 施 行 ); (2)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海 洋 环 境 保 护 法 ( 第 十 二 届 全 国 人 大 常 委 会 第 六 次 会 议 修 订 通 过,2014 年 3 月 1 日 起 施 行 ); (3)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水 污 染 防 治 法 ( 第 十 届 全 国 人 大 常 委 会 第 三 十 二 次 会 议 修 订 通 过,2008 年 6 月 1 日 起 施 行 ); (4)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大 气 污 染 防 治 法 ( 第 十 二 届 全 国 人 大 常 委 会 第 十 六 次 会 议 修 订 通 过,2016 年 1 月 1 日 起 施 行 ); (5)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固 体 废 物 污 染 环 境 防 治 法 ( 第 十 二 届 全 国 人 大 常 委 会 第 三 次 会 议 修 正,2005 年 4 月 1 日 起 施 行 ); (6)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安 全 生 产 法 ( 第 十 二 届 全 国 人 大 常 委 会 第 十 次 会 议 修 改,2014 年 12 月 1 日 起 施 行 ); (7)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突 发 事 件 应 对 法 ( 第 十 届 全 国 人 大 常 委 会 第 二 十 2
九 次 会 议 修 订 通 过,2007 年 11 月 1 日 起 施 行 ); (8)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消 防 法 ( 第 十 一 届 全 国 人 大 常 委 会 第 五 次 会 议 修 订 通 过,2009 年 5 月 1 日 起 施 行 ); (9) 安 全 生 产 许 可 证 条 例 ( 国 务 院 第 54 次 常 务 会 议 修 订,2014 年 7 月 29 日 实 施 ); (10) 易 制 毒 化 学 品 管 理 条 例 ( 国 务 院 第 102 次 常 务 会 议 通 过,2005 年 11 月 1 日 实 施 ); (11) 危 险 化 学 品 安 全 管 理 条 例 ( 国 务 院 第 32 次 常 务 会 议 修 订 通 过, 2013 年 12 月 4 日 实 施 ); (12)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调 查 处 理 办 法 ( 环 境 保 护 部 部 务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2015 年 3 月 1 日 实 施 ); (13)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应 急 管 理 办 法 ( 由 环 境 保 护 部 部 务 会 议 通 过,2015 年 6 月 5 日 实 施 ); (14) 危 险 化 学 品 重 大 危 险 源 监 督 管 理 暂 行 规 定 ( 国 家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令 第 40 号,2011 年 12 月 1 日 起 施 行 ); (15) 危 险 化 学 品 生 产 企 业 安 全 生 产 许 可 证 实 施 办 法 ( 国 家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令 第 41 号,2011 年 12 月 1 日 起 施 行 ); (16) 危 险 化 学 品 建 设 项 目 安 全 监 督 管 理 办 法 ( 国 家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令 第 45 号,2012 年 4 月 1 日 起 施 行 ); (17) 关 于 废 止 和 修 改 危 险 化 学 品 等 领 域 七 部 规 章 的 决 定 ( 国 家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令 第 79 号,2015 年 7 月 1 日 起 施 行 ); (18) 关 于 印 发 大 气 污 染 防 治 行 动 计 划 的 通 知 ( 国 发 [2013]37 号 ); (19) 关 于 开 展 重 大 危 险 源 监 督 管 理 工 作 的 指 导 意 见 ( 国 家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局 安 监 管 协 调 字 [2004]56 号 ); (20) 关 于 督 促 化 工 企 业 切 实 做 好 几 项 安 全 环 保 重 点 工 作 的 紧 急 通 知 ( 安 监 总 危 化 [2006]10 号 ); (21)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信 息 报 告 办 法 ( 环 发 [2010]105 号 ); (22) 企 业 事 业 单 位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应 急 预 案 备 案 管 理 办 法 ( 试 行 ) ( 环 发 [2015]4 号 ); (23) 关 于 加 强 化 工 园 区 环 境 保 护 工 作 的 意 见 ( 环 发 [2012]54 号 ); 3
(24) 企 业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风 险 防 控 监 督 管 理 办 法 ( 征 求 意 见 稿 ) ( 环 办 [2013]242 号 ); (25) 环 境 保 护 部 环 境 应 急 专 家 管 理 办 法 ( 环 办 [2010]105 号 ); (26) 石 油 化 工 企 业 环 境 应 急 预 案 编 制 指 南 ( 环 办 [2010]10 号 ); (27) 关 于 加 强 自 然 保 护 区 管 理 有 关 问 题 的 通 知 ( 环 办 [2004]101 号 ); (28) 中 国 石 油 化 工 集 团 公 司 水 体 环 境 风 险 防 控 要 点 ( 试 行 ) ( 中 国 石 化 安 环 [2006]10 号 ); (29) 国 家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应 急 预 案 (2015 年 ); (30) 危 险 化 学 品 目 录 (2015 版 ) ; (31) 危 险 化 学 品 目 录 (2015 版 ) 实 施 指 南 ( 试 行 ) 1.3.2 地 方 法 律 法 规 行 政 规 章 及 指 导 性 文 件 (1) 广 东 省 珠 江 三 角 洲 水 质 保 护 条 例 ( 粤 府 [2001]6 号 ); (2) 珠 江 三 角 洲 环 境 保 护 规 划 纲 要 (2004-2020 年 ) ( 粤 府 [2006]16 号 ); (3) 广 东 省 环 境 保 护 规 划 纲 要 (2006-2020 年 ) ( 粤 府 [2006]35 号 ); (4) 广 东 省 环 境 保 护 条 例 (2015 年 1 月 修 订 ); (5) 关 于 同 意 实 施 广 东 省 地 表 水 环 境 功 能 区 划 的 批 复 ( 粤 府 [2011]29 号 ); (6) 广 东 省 海 洋 功 能 区 划 ( 粤 府 [2013]9 号 ); (7) 广 东 省 海 洋 环 境 保 护 规 划 ( 粤 府 [2002]102 号 ); (8) 广 东 省 突 发 事 件 应 急 预 案 管 理 办 法 ( 粤 府 [2008]36 号 ); (9) 广 东 省 碧 海 行 动 计 划 (2005-2015) ( 粤 环 [2005]12 号 ); (10) 广 东 省 地 表 水 环 境 功 能 区 划 ( 粤 环 [2011]14 号 ); (11) 广 东 省 固 体 废 物 污 染 防 治 规 划 ( 粤 环 [2003]54 号 ); (12) 广 东 省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应 急 预 案 技 术 评 估 指 南 ( 试 行 ) ( 粤 环 [2011]143 号 ); (13) 广 东 省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应 急 预 案 (2013 年 ); (14) 惠 州 市 环 境 保 护 规 划 (2007 年 ); (15) 惠 州 市 海 洋 功 能 区 划 (2006 年 ); (16) 大 亚 湾 石 油 化 学 工 业 区 总 体 规 划 (2005 年 ); 4
(17) 大 亚 湾 水 产 资 源 自 然 保 护 区 功 能 区 划 (2002 年 ); (18) 惠 州 港 总 体 规 划 (2005 年 ); (19) 惠 州 港 总 体 规 划 环 境 影 报 告 书 (2007 年 ) (20) 惠 州 市 环 境 保 护 局 突 发 环 境 污 染 事 件 应 急 预 案 管 理 办 法 ( 惠 环 [2014]103 号 ); (21) 惠 州 市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应 急 预 案 (2012 年 ); (22) 关 于 印 发 大 亚 湾 区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应 急 预 案 的 通 知 ( 惠 湾 办 2013 13 号 ); (23) 大 亚 湾 区 环 境 保 护 局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应 急 预 案 (2012 年 ); (24) 惠 州 大 亚 湾 石 油 化 学 工 业 区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应 急 预 案 (2010 年 ) 1.3.3 技 术 规 范 及 行 业 标 准 (1)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 3838-2002); (2)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地 下 水 质 量 标 准 (GB/T 14848-93); (3)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GB 3095-2012); (4)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土 壤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 15618-1995); (5) 火 电 厂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 13223-2011) (6) 安 全 标 志 及 其 使 用 导 则 (GB 2894-2008); (7) 危 险 化 学 品 重 大 危 险 源 辨 识 (GB 18218-2009); (8) 危 险 废 物 贮 存 污 染 控 制 标 准 (2013 年 修 订 ) (GB 18597-2001); (9) 恶 臭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 14554-93); (10) 一 般 工 业 固 体 废 物 贮 存 处 置 场 污 染 控 制 标 准 (GB 18599-2001); (11) 污 水 海 洋 处 置 工 程 污 染 控 制 标 准 (GB 18486-2001); (12)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应 急 监 测 技 术 规 范 (HJ 589-2010); (13) 水 体 污 染 事 故 风 险 预 防 与 控 制 措 施 运 行 管 理 要 求 (Q/SY 1310-2010) (14) 事 故 状 态 下 水 体 污 染 的 预 防 与 控 制 技 术 要 求 (Q/SY 1190-2009); (15) 广 东 省 水 污 染 物 物 排 放 限 值 (DB 44/26-2001); (16) 广 东 省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限 值 (DB 44/27-2001) 5
1.4 工 作 原 则 中 海 壳 牌 石 油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综 合 应 急 预 案 (1) 预 防 为 主, 常 备 不 懈 坚 持 预 防 为 主 的 方 针, 强 化 应 急 预 案 实 施 过 程 中 的 宣 传 现 场 处 置 措 施 的 熟 悉 以 及 对 相 关 环 境 应 急 知 识 的 普 及, 针 对 典 型 事 件 情 景 定 期 开 展 演 练, 不 断 提 高 公 司 全 体 员 工 的 环 境 安 全 意 识 和 现 场 处 置 水 平, 切 实 做 到 及 时 发 现 及 时 报 告 快 速 反 应 及 时 控 制 (2) 分 级 响 应 合 作 联 动 严 格 按 照 应 急 预 案 中 规 定 的 应 急 预 警 和 事 件 分 级 标 准 启 动 和 实 施 应 急 响 应, 公 司 内 部 实 行 分 区 分 级 管 理, 按 照 应 急 预 案 的 要 求, 各 司 其 职, 相 互 配 合, 不 断 提 高 整 体 应 急 反 应 能 力 在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处 理 处 置 过 程 中 积 极 做 好 信 息 上 报 工 作, 在 超 出 公 司 范 围 和 控 制 能 力 情 况 下 要 接 受 政 府 部 门 的 指 导, 将 企 业 的 应 急 管 理 架 构 变 成 石 化 园 区 应 急 管 理 体 系 的 有 机 组 成 部 分 (3) 加 大 投 入, 高 效 处 置 加 大 公 司 内 部 环 境 应 急 物 资 环 境 应 急 队 伍 建 设 的 资 金 投 入, 组 建 业 务 能 力 强 经 验 水 平 高 的 公 司 内 部 环 境 应 急 专 家 队 伍, 积 极 做 好 应 对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的 思 想 准 备 物 资 准 备 技 术 准 备, 提 高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的 应 对 与 处 置 能 力 1.5 适 用 范 围 本 预 案 适 用 于 中 海 壳 牌 有 限 公 司 发 生 或 可 能 发 生 的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的 预 防 预 警 应 急 处 置 和 救 援 工 作 1.6 事 件 分 级 参 照 国 家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应 急 预 案 (2015) 广 东 省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应 急 预 案 (2013) 惠 州 市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应 急 预 案 (2012) 惠 州 大 亚 湾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区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应 急 预 案 (2013) 惠 州 大 亚 湾 石 油 化 学 工 业 区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应 急 预 案 (2010 年 ) 等 上 级 管 理 预 案, 结 合 企 业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风 险 评 估 报 告 中 关 于 各 类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情 境 下 的 污 染 源 强 扩 散 范 围 和 污 染 程 度, 将 中 海 壳 牌 有 限 公 司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分 为 装 置 级 全 厂 级 危 机 级 三 个 级 别 6
1.6.1 装 置 级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 一 级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 现 场 应 急 响 应 队 伍 可 以 快 速 控 制 的 事 故, 一 般 来 说 可 在 大 约 10 分 钟 内 得 到 控 制 通 常 来 说 事 故 不 会 对 现 场 其 它 装 置 和 设 施 构 成 威 胁 典 型 的 例 子 有 : (1) 易 燃 或 危 险 物 品 的 少 量 外 溢 或 其 影 响 范 围 局 限 于 装 置 地 界 ; (2) 危 险 废 弃 物 泄 漏 / 溢 出 其 影 响 范 围 局 限 于 装 置 地 界 ; (3) 少 量 的 气 体 泄 漏 或 其 影 响 范 围 局 限 于 装 置 地 界 ; (4) 任 何 偏 离 正 常 操 作 的 作 业 已 经 / 可 能 对 水 系 统 正 常 操 作 产 生 影 响, 其 影 响 在 装 置 可 控 范 围 ; (5) 该 类 事 故 在 中 海 壳 牌 装 置 及 救 援 队 伍 控 制 的 能 力 范 围 之 内 一 级 应 急 响 应 由 在 倒 班 监 督 启 动 该 类 紧 急 事 故 通 过 装 置 级 的 紧 急 事 故 应 急 响 应 程 序 进 行 管 理 1.6.2 全 厂 级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 二 级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 当 事 故 处 理 需 要 外 部 互 助 队 伍 的 支 持 或 需 要 事 故 响 应 指 挥 组 的 支 持 或 事 故 影 响 邻 近 厂 区 和 社 区 而 引 起 当 地 公 众 媒 体 或 政 府 的 关 注, 应 启 动 二 级 应 急 响 应 通 常 事 故 影 响 可 能 会 超 出 装 置 范 围 的 事 故 典 型 的 例 子 如 : (1) 危 险 化 学 品 着 火 ; (2) 易 燃 和 危 险 物 品 的 大 量 溢 出 或 其 环 境 影 响 范 围 超 出 装 置 地 界 但 局 限 于 厂 界 ( 物 理 位 置 ); (3) 危 险 废 弃 物 泄 漏 / 溢 出 其 影 响 范 围 超 出 装 置 地 界 但 局 限 于 厂 界 ; (4) 大 量 气 体 泄 漏 或 其 影 响 范 围 超 出 装 置 地 界 局 限 于 厂 界 ( 物 理 位 置 ); (5) 生 产 装 置 偏 离 正 常 操 作 的 作 业 已 经 / 可 能 对 水 系 统 正 常 操 作 产 生 影 响 超 出 装 置 可 控 范 围 ; (6) 消 防 局, 环 保 局, 安 监 局, 海 事 局 到 达 现 场 或 预 料 会 到 现 场 ; (7) 排 水 口 排 放 不 达 标 二 级 应 急 响 应 通 常 由 全 厂 值 班 经 理 启 动, 紧 急 情 况 下, 倒 班 监 督 也 可 以 直 接 启 动 二 级 应 急 响 应 该 类 事 故 通 过 事 故 响 应 指 挥 系 统 进 行 管 理 7
1.6.3 危 机 级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 三 级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 当 发 生 严 重 事 故, 需 要 大 范 围 资 源 的 介 入, 包 括 政 府 和 外 部 机 构, 应 启 动 三 级 应 急 响 应 和 危 机 响 应 此 类 事 故 会 牵 涉 技 术 新 闻 公 共 事 务 和 个 人, 立 即 需 要 危 机 管 理 组 的 协 助 典 型 例 子 如 : (1) 因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造 成 人 员 死 亡 或 中 毒 ( 重 伤 ); (2) 已 造 成 或 可 能 造 成 重 大 污 染 或 环 境 破 坏 ; (3) 因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需 疏 散 转 移 全 厂 及 周 边 人 员 ; (4) 财 产 的 重 大 损 失 ; (5) 媒 体 的 密 切 关 注 1.7 应 急 预 案 体 系 本 应 急 预 案 符 合 惠 州 市 环 境 保 护 局 突 发 环 境 污 染 事 件 应 急 预 案 管 理 办 法 ( 惠 环 [2014]103 号 ) 的 规 定 公 司 综 合 应 急 预 案 包 括 总 则 企 业 基 本 情 况 企 业 环 境 风 险 分 析 应 急 组 织 架 构 预 防 与 预 警 应 急 响 应 后 期 处 置 应 急 保 障 实 施 与 管 理 附 则 及 附 件 本 预 案 与 国 家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应 急 预 案 (2015) 广 东 省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应 急 预 案 (2011) 惠 州 市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应 急 预 案 (2006) 惠 州 大 亚 湾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区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应 急 预 案 (2013) 惠 州 大 亚 湾 石 油 化 学 工 业 区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应 急 预 案 (2010 年 ) 具 有 衔 接 性 和 联 动 性, 如 下 图 1.7-1 所 示 (1) 当 发 生 装 置 级 ( 一 级 )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公 司 则 启 动 一 级 级 应 急 响 应, 等 事 故 处 理 完 毕 之 后 向 石 化 区 环 境 应 急 指 挥 机 构 报 备 ; (2) 当 发 生 全 厂 级 ( 二 级 )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公 司 应 当 启 动 二 级 应 急 响 应, 及 时 通 知 石 化 区 环 境 应 急 指 挥 机 构, 以 便 其 派 员 监 督 协 助 企 业 妥 善 处 置 该 环 境 事 件, 避 免 事 件 升 级, 事 后 应 当 将 事 件 向 石 化 区 应 急 指 挥 机 构 报 备 ; (3) 当 发 生 危 机 级 ( 三 级 )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公 司 应 当 启 动 一 级 应 急 响 应, 并 及 时 通 知 大 亚 湾 石 化 区 环 境 应 急 指 挥 机 构, 由 石 化 区 环 境 应 急 指 挥 部 启 动 惠 州 大 亚 湾 石 油 化 学 工 业 区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应 急 预 案 中 相 应 的 应 急 响 应, 公 司 应 急 工 作 服 从 政 府 组 织 安 排 并 全 力 配 合 8
图 1.7-1 预 案 衔 接 性 示 意 图 9
第 二 章 企 业 基 本 情 况 2.1 公 司 概 况 中 国 海 洋 石 油 总 公 司 与 壳 牌 公 司 于 2000 年 10 月 28 日 合 资 成 立 了 中 海 壳 牌 石 油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公 司 ), 股 份 组 成 为 : 外 方 投 资 者 荷 兰 皇 家 / 壳 牌 集 团 的 成 员 壳 牌 南 海 私 有 有 限 公 司 投 资 50%; 中 方 投 资 者 中 海 石 油 化 工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投 资 50%( 其 中 中 国 海 洋 石 油 总 公 司 占 90% 广 东 广 业 投 资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投 资 开 发 公 司 占 10%) 公 司 位 于 广 东 省 惠 州 市 大 亚 湾 石 油 化 学 工 业 区 石 化 大 道 300 号, 为 东 经 114 34 42-114 36 34, 北 纬 22 44 42-22 46 04, 占 地 2.69 km 2 ; 法 定 代 表 人 GRAHAM VAN T HOFF; 注 册 资 本 133 亿 元 人 民 币 公 司 当 前 从 业 人 数 1163 人, 共 设 有 人 力 资 源 部 财 务 部 生 产 部 服 务 部 商 务 部 等 部 门 公 司 采 用 世 界 上 先 进 的 工 艺 技 术 及 与 国 际 接 轨 的 管 理 模 式 进 行 设 计 施 工 和 运 营, 大 多 数 生 产 装 置 具 有 世 界 级 规 模 目 前 公 司 共 有 11 套 生 产 装 置, 包 括 苯 乙 烯 和 环 氧 丙 烷 装 置 环 氧 乙 烷 和 乙 二 醇 装 置 环 氧 乙 烷 和 乙 二 醇 装 置 丙 二 醇 装 置 多 元 醇 装 置 低 密 度 聚 乙 烯 装 置 高 密 度 聚 乙 烯 装 置 聚 丙 烯 装 置 公 司 将 其 划 分 为 7 套 生 产 装 置 单 元, 分 别 为 乙 烯 裂 解 装 置 单 元 (LOP) 环 氧 乙 烷 / 乙 二 醇 装 置 单 元 (EO/EG) 苯 乙 烯 / 环 氧 丙 烷 装 置 单 元 (SMPO) 丙 二 醇 / 多 元 醇 装 置 单 元 (POD) 聚 丙 烯 装 置 单 元 (PP) 低 密 度 聚 乙 烯 装 置 单 元 (LDPE) 高 密 度 聚 乙 烯 装 置 单 元 (HDPE), 以 及 蒸 汽 发 电 等 公 用 工 程 设 施 储 运 设 施 以 及 环 保 设 施 2.2 厂 区 分 布 及 周 边 环 境 公 司 位 于 惠 州 市 南 部 的 大 亚 湾 ( 国 家 级 )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区 ( 公 司 具 体 地 理 位 置 详 见 附 图 1), 厂 区 总 占 地 面 积 为 2.69 km 2, 厂 区 西 北 面 为 山 地, 东 南 面 隔 石 化 大 道 临 近 惠 州 李 长 荣 橡 胶 有 限 公 司 惠 州 忠 信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东 面 为 普 莱 克 斯 空 气 分 离 厂 中 海 油 乐 金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惠 州 天 然 气 发 电 有 限 公 司 等 工 厂, 西 面 及 西 南 面 临 近 中 国 海 洋 石 油 的 炼 油 厂, 南 面 为 可 隆 电 子 厂 科 莱 恩 化 工 海 能 发 公 司 等 厂 区 四 置 情 况 详 见 附 图 2 厂 内 工 程 用 地 主 要 分 为 工 艺 装 置 区 公 用 工 程 设 施 用 地 总 体 设 施 用 地 等 几 大 部 分 作 为 全 厂 的 生 产 核 心, 全 厂 工 艺 装 置 集 中 布 置 在 中 部 公 司 厂 区 平 面 布 10
置 图 详 见 附 图 3 公 司 所 在 地 气 候 气 象 水 文 特 征 及 环 境 功 能 区 划 具 体 参 见 中 海 壳 牌 石 油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风 险 评 估 报 告 2.2 节 内 容 2.3 公 司 环 境 风 险 受 体 概 况 2.3.1 大 气 环 境 风 险 受 体 大 亚 湾 石 化 区 内 原 有 自 然 村 庄 已 经 搬 迁, 现 公 司 周 边 5 km 范 围 内 环 境 敏 感 点 主 要 为 中 海 油 倒 班 宿 舍 壳 牌 倒 班 宿 舍 LNG 宿 舍 区 下 沥 塘 村 南 坑 村 和 霞 涌 街 道 办 石 化 区 环 境 监 控 中 心 中 海 油 办 公 区 等 各 大 气 环 境 风 险 受 体 分 布 情 况 具 体 见 表 2.3-1, 各 敏 感 点 的 分 布 详 见 附 图 4 表 2.3-1 周 边 大 气 环 境 风 险 受 体 分 布 列 表 序 号 敏 感 点 性 质 方 位 距 离 常 驻 人 口 1 霞 涌 街 道 办 行 政 东 北 面 4.5 km 约 2 万 人 2 中 海 油 倒 班 宿 舍 居 住 东 北 面 2.9 km 约 700 3 壳 牌 倒 班 宿 舍 居 住 东 北 面 3.3 km 约 700 4 LNG 宿 舍 区 居 住 东 北 面 3.5 km 约 200 人 5 南 坑 村 居 住 东 北 面 3.6 km 约 100 人 6 下 沥 塘 村 居 住 东 北 面 2.7 km 约 60 人 7 石 化 区 环 境 监 控 中 心 行 政 南 面 0.12 km 约 20 人 8 中 海 油 办 公 区 行 政 西 南 面 0.32 km 约 160 人 2.3.2 水 体 环 境 风 险 受 体 公 司 排 水 系 统 包 括 :1 非 污 染 区 雨 水 排 水 系 统 (NC): 收 集 厂 区 道 路 和 装 置 的 非 污 染 区 排 水 雨 水, 采 用 雨 水 沟 收 集, 重 力 流 经 排 洪 沟 岸 边 排 海 ;2 可 能 污 染 排 水 系 统 (ADC): 分 东 区 西 区 苯 乙 烯 / 环 氧 丙 烷 装 置 (SMPO) 区 三 个 区 进 行 收 集, 集 雨 面 积 分 别 为 123280 m 2 229890 m 2 53730 m 2, 分 别 收 集 偶 然 被 油 污 染 的 露 天 设 备 操 作 区 的 初 期 雨 水, 经 管 道 收 集 后, 重 力 流 送 到 厂 区 南 侧 33058 m 3 控 制 排 放 池 的 东 区 池 (12285 m 3 ) 西 区 池 ( 15649 m 3 ) 及 SMPO 池 (5124 m 3 ) 临 时 储 存, 经 监 测 合 格 后, 由 排 洪 沟 岸 边 排 海 ; 监 测 不 达 标, 排 入 污 水 处 理 场 处 理 后 深 海 排 放 ;3 连 续 污 染 排 水 系 统 (CCD), 收 集 工 艺 装 置 生 产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连 续 性 污 水 和 工 艺 装 置 中 被 污 染 的 非 敞 开 区 域 的 污 水, 如 泵 及 压 缩 区 的 排 水 ;4 11
生 活 污 水 系 统 收 集 室 内 生 活 的 污 水, 用 地 下 重 力 流 污 水 管 道 收 集 到 生 活 污 水 池, 用 污 水 泵 送 到 污 水 处 理 场 全 厂 雨 水 最 终 汇 总 至 厂 区 东 南 角 雨 水 排 放 口 排 入 柏 岗 河, 经 7# 雨 水 排 海 口 入 海 公 司 10 km 范 围 内 水 环 境 风 险 受 体 主 要 为 柏 岗 河 (Ⅲ 类 ), 目 前 该 范 围 内 下 游 水 体 未 涉 及 水 厂 取 水 口, 而 在 距 离 公 司 西 南 面 约 5 km 处 大 亚 湾 水 产 资 源 自 然 保 护 区 西 北 部 核 心 区 南 面 约 6 km 处 为 大 亚 湾 水 产 资 源 自 然 保 护 区 中 部 核 心 区, 详 见 附 图 5 2.4 重 大 危 险 源 及 环 境 风 险 物 质 辨 识 公 司 涉 及 到 的 主 要 原 辅 料 及 产 品 有 : 石 脑 油 苯 乙 烯 环 氧 乙 烷 环 氧 丙 烷 等, 根 据 中 海 壳 牌 石 油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风 险 评 估 报 告, 企 业 重 大 危 险 源 辨 识 结 果 如 下 表 2.4-1~2.4.7 表 所 示 重 大 危 险 源 分 布 详 见 附 图 6 序 号 场 所 危 化 品 名 称 储 存 位 置 1 石 脑 油 2 苯 3 苯 乙 烯 ( 液 态 ) 原 料 产 品 1,2- 环 氧 丙 烷 ( 液 4 罐 区 态 ) 表 2.4-1 原 料 产 品 罐 区 辨 识 及 结 果 充 装 系 数 最 大 存 储 量 q i,t 临 界 量 Q i,t 所 占 权 重 q i /Q i T803 T804 T805: 2 88593m 3 0.9 189000 1000 189 T830 T831: 2 11784m 3 0.9 19800 50 396 T816 T817: 2 20000m 3 0.9 35640 500 71.3 T814 T815: 2 7000m 3 0.9 10260 10 1026 5 1,3- 丁 二 烯 ( 液 态 ) T812 T813: 2 11000m 3 0.9 14580 5 2916 6 甲 苯 二 甲 苯 混 合 物 T-810/811 0.9 7000 500 14 7 1- 己 烯 ( 液 态 ) T840: 4000m 3 0.9 3330 1000 3.3 权 重 = ( qi / Qi) =4615.6 重 大 危 险 源 判 别 结 果 : 构 成 重 大 危 险 源 表 2.4-2 LOP 单 元 辨 识 及 结 果 序 号 场 所 / 装 置 单 元 危 化 品 名 称 1 LOP 乙 烯 储 存 位 置 LOP 装 置 的 乙 烯 精 制 塔 及 T1950 T1951 T1952 T1953 T1976 T1977 最 大 存 储 量 q i,t 临 界 量 Q i,t 所 占 权 重 q i /Q i 5300 50 106 12
T1978 T1979: 4 1200 m 3,4 900 m 3 2 丙 烯 ( 液 态 ) LOP 丙 烯 精 制 塔 及 T1954 T1955 T1959:3 970 m 3 4900 10 490 3 丙 烷 ( 液 态 ) 装 置 及 T1956:1200 m 3 620 10 62 4 丁 烷 ( 液 态 ) 装 置 及 T1957 T1958: 2 1200 m 3 1700 10 170 5 甲 烷 ( 压 缩 气 体 ) 装 置 10 50 0.2 6 氢 ( 压 缩 气 体 ) 装 置 ( 管 道 输 送 ) 0.8 5 0.16 7 甲 醇 装 置 20 500 0.04 8 乙 腈 装 置 及 T1971 T1974: 2 600 m 3 650 1000 0.65 9 汽 油 权 重 = ( qi / Qi) =859.05 T1967 T1968: 6000 m 3,10000 m 3 6000 200 30 重 大 危 险 源 判 别 结 果 : 构 成 重 大 危 险 源 表 2.4-3 SMPO 单 元 辨 识 及 结 果 序 号 1 场 所 / 装 置 单 元 危 化 品 名 称 苯 2 苯 乙 烯 3 1,2- 环 氧 丙 烷 SMPO 4 乙 基 苯 储 存 位 置 最 大 存 储 量 q i,t 临 界 量 Q i,t 所 占 权 重 q i /Q i 装 置 及 V4902:50 m 3 200 50 4 T5407 T5408 T5409: 7270 500 14.54 3 2000 m 3 T5403 T5404 T5405: 4400 10 440 3 1000 m 3 T5401A/B T5402: 2X8960 m 3 5195 11000 1000 11 m 3 5 丁 烷 ( 液 体 ) 装 置 50 10 5 6 丙 烯 ( 液 体 ) 装 置 40 10 4 权 重 = ( qi / Qi) =478.54 重 大 危 险 源 判 别 结 果 : 构 成 重 大 危 险 源 表 2.4-4 EO/EG 单 元 辨 识 及 结 果 序 号 1 2 3 场 所 / 装 置 单 元 EO/EG 危 化 品 名 称 储 存 位 置 最 大 存 储 量 q i,t 临 界 量 Q i,t 所 占 权 重 q i /Q i 环 氧 乙 烷 装 置 及 T3605A T3605B: ( 液 体 ) 2 360 m 3 501.84 10 50.184 甲 烷 [ 压 缩 R3101A R3101B: 的 ( 气 体 ) 2 340 m 3 335.5 50 6.71 乙 烯 [ 压 缩 R3101A R3101B: 的 ]( 气 体 ) 2 340 m 3 16.58 50 0.3316 13
4 氯 乙 烷 装 置 4.7 10 0.47 5 氧 [ 压 缩 的 ] ( 气 体 ) ( qi / Qi) 权 重 = =57.7806 R3101A R3101B: 2 340 m 3 17 200 0.085 重 大 危 险 源 判 别 结 果 : 构 成 重 大 危 险 源 序 号 场 所 / 装 置 单 元 表 2.4-5 LDPE HDPE PP 单 元 辨 识 及 结 果 危 化 品 名 称 储 存 位 置 最 大 存 储 量 q i,t 临 界 量 Q i,t 所 占 权 重 q i /Q i 1 丙 醛 装 置 31 1000 0.031 2 HDPE 的 聚 乙 烯 反 应 器 乙 烯 LDPE 聚 乙 烯 反 应 器 PP [ 压 缩 气 体 ] LDPE 的 聚 丙 烯 反 应 装 置 28 50 0.56 3 HDPE 正 己 烷 V6023:90 m 3 30 500 0.06 4 PP 三 乙 基 铝 桶 装 20.3 1 20.3 5 丙 烯 装 置 90 10 9 6 过 氧 化 物 装 置 36 50 0.72 7 氢 [ 压 缩 气 体 ] 装 置 1.7 5 0.34 重 大 危 险 源 判 别 结 果 : 权 重 = ( qi / Qi) =31.011 构 成 重 大 危 险 源 场 所 序 号 / 装 置 单 元 1 MPG/ POLY OLS 危 化 品 名 称 表 2.4-6 MPG/POLYOLS 辨 识 及 结 果 储 存 位 置 最 大 存 储 量 q i,t 临 界 量 Q i,t 所 占 权 重 q i /Q i 环 氧 乙 烷 装 置 1.1 10 0.11 2 1,2- 环 氧 丙 烷 装 置 2.2 10 0.22 3 CO 气 瓶 0.0115 10 0.001 重 大 危 险 源 判 别 结 果 : 权 重 = ( qi / Qi) =0.331 不 构 成 重 大 危 险 源 序 号 场 所 / 装 置 单 元 危 化 品 名 称 表 2.4-7 公 用 工 程 单 元 辨 识 及 结 果 储 存 位 置 最 大 存 储 量 q i,t 临 界 量 Q i,t 所 占 权 重 q i /Q i 1 氨 站 氨 氨 站 29.4 10 2.9 重 大 危 险 源 判 别 结 果 : 权 重 = ( qi / Qi) =2.9 构 成 重 大 危 险 源 根 据 企 业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风 险 评 估 指 南 ( 试 行 ) 环 办 [2014]34 号 附 录 B 进 行 识 别, 公 司 目 前 所 涉 及 到 的 环 境 风 险 物 质 主 要 包 括 石 脑 油 环 氧 丙 烷 乙 烯 苯 苯 乙 烯 乙 腈 液 氨 等, 具 体 清 单 及 临 界 量 如 下 表 2.4-8 所 示, 环 境 风 险 物 质 性 质 及 其 危 险 性 详 见 中 海 壳 牌 有 限 公 司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风 险 评 估 报 告 2.4.4 14
节 内 容 表 2.4-8 所 涉 及 环 境 风 险 物 质 清 单 序 号 名 称 公 司 储 量 (t) 临 界 量 (t) q n /Q n 1 石 脑 油 189000 2500 75.6 2 苯 20000 10 2000 3 苯 乙 烯 ( 液 态 ) 42910 10 4291 4 1,2- 环 氧 丙 烷 ( 液 态 ) 14662 10 1466.2 5 甲 苯 二 甲 苯 混 合 物 7000 10 700 6 乙 烯 5345 5 1069 7 丙 烯 ( 液 态 ) 5030 5 1006 8 丙 烷 ( 液 态 ) 620 5 124 9 丁 烷 ( 液 态 ) 1788 5 357.6 10 甲 醇 20 500 0.04 11 乙 腈 650 10 65 12 汽 油 6000 2500 2.4 13 环 氧 乙 烷 ( 液 体 ) 503 7.5 67.07 14 正 己 烷 30 500 0.06 15 CO 0.0115 7.5 0.0015 16 液 氨 29.6 7.5 3.95 17 活 性 催 化 剂 ( 三 氧 化 铬 ) 1 0.25 4 18 磷 酸 85% 37 2.94 12.59 19 轻 柴 油 4800 2500 1.92 20 低 硫 燃 料 油 21000 2500 8.4 2.5 公 司 生 产 工 艺 与 设 备 概 况 公 司 主 体 生 产 装 置 单 元 包 括 : 低 碳 烯 烃 装 置 单 元 ( 含 乙 烯 装 置 丁 二 烯 装 置 裂 解 汽 油 加 氢 和 苯 抽 提 装 置 和 LOP 中 间 产 品 罐 区 ) 环 氧 乙 烷 / 乙 二 醇 装 置 单 元 苯 乙 烯 / 环 氧 丙 烷 装 置 单 元 ( 含 乙 苯 装 置 苯 乙 烯 和 环 氧 丙 烷 装 置 和 SMPO 中 间 产 品 罐 区 ) 丙 二 醇 / 多 元 醇 装 置 单 元 ( 含 丙 二 醇 装 置 多 元 醇 装 置 ) 低 密 度 聚 乙 烯 装 置 单 元 高 密 度 聚 乙 烯 装 置 单 元 聚 丙 烯 装 置 单 元 各 装 置 生 产 工 艺 流 程 及 生 产 设 备 清 单 详 见 中 海 壳 牌 有 限 公 司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风 险 评 估 报 告 2.5 节 内 容 2.6 污 染 物 处 理 情 况 公 司 产 生 的 废 水 为 生 活 污 水 及 生 产 废 水 生 活 污 水 主 要 为 员 工 生 活 用 水 及 食 堂 的 含 油 废 水, 主 要 污 染 物 成 分 为 悬 浮 物 COD BOD 5 石 油 类 及 氨 氮 等 生 产 废 水 主 要 分 为 装 置 区 废 水 公 辅 用 工 程 废 水 初 期 雨 水 冲 洗 废 水 和 清 净 下 水, 15
公 辅 用 工 程 废 水 主 要 为 循 环 冷 却 系 统 废 水 液 体 焚 烧 炉 废 水 及 固 体 焚 烧 炉 废 水, 装 置 区 废 水 主 要 涉 及 乙 烯 裂 解 环 氧 乙 烷 / 乙 二 醇 及 多 元 醇 等 装 置 生 产 过 程 产 生 的 废 水 公 司 产 生 的 废 气 包 括 生 活 油 烟 废 气 以 及 生 产 废 气 油 烟 废 气 主 要 来 源 职 工 食 堂, 主 要 成 分 为 颗 粒 物 及 气 态 污 染 物 生 产 废 气 分 为 有 组 织 废 气 和 无 组 织 废 气, 其 中 有 组 织 废 气 包 括 生 产 装 置 废 气 及 公 共 设 施 废 气 有 组 织 废 气 排 放 主 要 来 自 裂 解 炉 清 焦 罐 加 热 炉 尾 气 焚 烧 炉 催 化 剂 活 化 炉 造 粒 除 尘 装 置 气 电 联 产 装 置 过 滤 废 气 余 热 燃 气 锅 炉 固 废 焚 烧 炉 及 废 液 焚 烧 炉 等 无 组 织 排 放 废 气 主 要 来 自 原 料 产 品 储 罐 安 全 阀 和 呼 吸 阀 排 气 生 产 装 置 安 全 排 气 及 污 水 处 理 场 废 水 处 理 挥 发 产 生 的 含 烃 类 恶 臭 废 气 公 司 固 废 主 要 分 为 一 般 固 体 废 物 及 危 险 固 体 废 物 一 般 固 体 废 物 主 要 包 括 包 括 公 用 工 程 产 生 的 水 处 理 废 树 脂 废 活 性 分 子 筛 锅 炉 系 统 的 煤 渣 办 公 垃 圾 及 食 堂 厨 余 等 危 险 废 物 主 要 来 源 于 污 水 处 理 厂 产 生 的 污 泥 以 及 各 生 产 工 艺 中 产 生 的 废 焦 炭 焦 油 渣 溶 剂 再 生 残 液 废 活 性 碳 罐 底 残 渣 浓 废 碱 液 废 油 废 过 氧 化 物 过 滤 废 料 废 干 燥 剂 载 体 脱 水 分 子 筛 吸 附 剂 脱 汞 砷 或 硫 剂 焚 烧 残 渣 废 催 化 剂 废 聚 合 物 等 废 水 废 气 固 废 详 细 处 理 情 况 详 见 中 海 壳 牌 有 限 公 司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风 险 评 估 报 告 2.6 节 内 容 16
第 三 章 企 业 环 境 风 险 分 析 3.1 环 境 风 险 单 元 根 据 中 海 壳 牌 石 油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风 险 评 估 报 告, 企 业 当 前 存 在 的 主 要 环 境 风 险 单 元 具 体 情 况 如 表 3-1 所 示 表 3-1 企 业 环 境 风 险 单 元 识 别 序 号 风 险 单 元 1 LOP 2 SMPO 3 EOEG 4 LDPE 5 HDPE 可 能 涉 及 的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1 化 学 品 泄 漏 2 火 灾 爆 炸 3 废 水 泄 漏 4 废 气 扩 散 1 化 学 品 泄 漏 2 火 灾 爆 炸 3 废 水 泄 漏 4 废 气 扩 散 1 化 学 品 泄 漏 2 火 灾 爆 炸 3 废 水 泄 漏 4 废 气 扩 散 1 化 学 品 泄 漏 2 火 灾 爆 炸 3 废 水 泄 漏 4 废 气 扩 散 1 化 学 品 泄 漏 2 火 灾 爆 炸 3 废 水 泄 漏 4 废 气 扩 散 涉 及 主 要 环 境 污 染 物 1 化 学 品 : 石 脑 油 乙 烯 丙 烯 氢 气 甲 烷 甲 醇 乙 腈 燃 料 气 ( 丙 烷 ) 混 合 C4 裂 解 汽 油 裂 解 柴 油 裂 解 尾 油 LPG/ 丙 烷 碳 四 抽 余 液 混 合 碳 四 轻 凝 析 油 重 凝 析 油 调 质 油 未 加 氢 处 理 C5 未 加 氢 处 理 C6 粗 汽 油 及 乙 腈 1,3- 丁 二 烯 混 合 丁 烷 - 丁 烯 轻 组 分 丙 炔 重 组 分 C4 炔 烃 1,2- 丁 二 烯 和 C5 高 纯 度 苯 2 火 灾 爆 炸 : 烟 尘 一 氧 化 碳 消 防 废 水 3 废 水 : 盐 水 清 焦 水 稀 释 蒸 汽 排 污 废 碱 液 湿 式 氧 化 单 元 排 水 丁 二 烯 装 置 废 水 4 废 气 : 凝 析 油 加 热 炉 烟 气 裂 解 炉 和 二 段 进 料 加 热 炉 清 焦 罐 1 化 学 品 : 苯 苯 乙 烯 1,2- 环 氧 丙 烷 乙 基 苯 丁 烷 丙 烯 乙 苯 苯 乙 酮 苯 乙 醇 碱 液 热 油 辅 助 化 学 品 2 火 灾 爆 炸 : 烟 尘 一 氧 化 碳 消 防 废 水 3 废 水 :V-4171 再 生 收 集 罐 ECU 蒸 发 凝 液 隔 油 池 4 废 气 : 热 油 炉 烟 气 1 化 学 品 : 乙 烯 环 氧 乙 烷 乙 二 醇 碳 酸 盐 环 氧 乙 烷 苯 乙 苯 残 油 2 火 灾 爆 炸 : 烟 尘 一 氧 化 碳 消 防 废 水 3 废 水 : 废 水 自 冷 却 器 E-3410 化 学 排 污 罐 V-3111 V-3405 V-3603 4 废 气 :CO 2 分 离 器 (CO 2 ) C-3202 尾 气 ( 乙 烯 ) 1 化 学 品 : 乙 烯 丙 醛 异 十 二 烷 润 滑 油 废 油 及 废 溶 剂 2 火 灾 爆 炸 : 烟 尘 一 氧 化 碳 消 防 废 水 3 废 水 : 挤 压 造 粒 切 粒 水 4 废 气 : 粉 尘 处 理 干 燥 及 催 化 焚 烧 1 化 学 品 : 苯 苯 乙 烯 1,2- 环 氧 丙 烷 乙 基 苯 丁 烷 乙 烯 氢 气 氮 气 给 电 子 体 己 烯 -1 乙 二 醇 聚 乙 烯 己 烷 氨 及 废 催 化 剂 等 2 火 灾 爆 炸 : 烟 尘 一 氧 化 碳 消 防 废 水 可 能 受 影 响 环 境 介 质 水 土 壤 大 气 水 土 壤 大 气 水 土 壤 大 气 水 土 壤 大 气 水 土 壤 大 气 17
6 PP 7 POD 8 9 油 品 储 运 单 元 公 用 工 程 单 元 1 化 学 品 泄 漏 2 火 灾 爆 炸 3 废 水 泄 漏 4 废 气 扩 散 1 化 学 品 泄 漏 2 火 灾 爆 炸 3 废 水 泄 漏 4 废 气 扩 散 1 化 学 品 泄 漏 2 火 灾 爆 炸 1 化 学 品 泄 漏 2 火 灾 爆 炸 3 废 水 泄 漏 4 废 气 扩 散 3 废 水 : 挤 压 造 粒 切 粒 水 4 废 气 : 粉 尘 处 理 干 燥 及 催 化 焚 烧 1 化 学 品 : 聚 丙 烯 丙 烯 乙 烯 乙 二 醇 一 氧 化 碳 氢 气 甲 醇 三 乙 基 铝 过 氧 化 物 己 二 酸 给 电 子 体 导 热 油 氢 氧 化 钠 次 氯 酸 钠 2 火 灾 爆 炸 : 烟 尘 一 氧 化 碳 消 防 废 水 3 废 水 : 精 制 分 离 干 燥 排 水 4 废 气 : 粉 尘 处 理 干 燥 及 催 化 焚 烧 1 化 学 品 : 环 氧 乙 烷 环 氧 丙 烷 丙 二 醇 二 丙 二 醇 氢 氧 化 钾 磷 酸 软 泡 聚 醚 多 元 醇 2 火 灾 爆 炸 : 烟 尘 一 氧 化 碳 消 防 废 水 3 废 水 : 脱 水 浓 缩 排 水 ; 汽 提 塔 排 水 ; 磷 酸 盐 处 理 系 统 排 水 4 废 气 : 1 化 学 品 : 石 脑 油 加 氢 裂 解 汽 油 丁 二 烯 环 氧 丙 烷 苯 乙 烯 一 乙 二 醇 二 乙 二 醇 三 乙 二 醇 苯 甲 苯 二 甲 苯 混 合 物 己 烯 -1 一 丙 二 醇 二 丙 二 醇 裂 解 柴 油 裂 解 渣 油 重 组 分 低 硫 燃 料 油 轻 柴 油 废 油 2 火 灾 爆 炸 : 烟 尘 一 氧 化 碳 消 防 废 水 1 化 学 品 : 氨 柴 油 丙 烷 氢 氧 化 钠 硫 酸 次 氯 酸 钠 硫 化 钠 2 火 灾 爆 炸 : 烟 尘 一 氧 化 碳 消 防 废 水 3 废 水 : 溶 解 槽 排 污 离 心 脱 水 隔 油 池 污 水 处 理 站 废 水 4 废 气 : 废 液 焚 烧 炉 废 气 固 废 焚 烧 炉 废 气 水 土 壤 大 气 水 土 壤 大 气 水 土 壤 大 气 水 土 壤 大 气 3.2 可 能 发 生 的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及 后 果 根 据 中 海 壳 牌 石 油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风 险 评 估 报 告 第 三 章 可 能 发 生 的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及 其 后 果 分 析 结 果, 公 司 可 能 发 生 的 主 要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类 型 包 括 化 学 品 泄 漏 事 件 火 灾 爆 炸 事 件 废 水 泄 漏 事 件 废 气 扩 散 事 件 结 合 公 司 生 产 状 况 化 学 品 储 存 废 水 废 气 处 理 危 废 转 移 临 时 检 修 地 质 灾 害 等 污 染 因 素, 对 可 能 发 生 的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类 型 及 危 害 后 果 分 析, 得 出 各 类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可 能 产 生 的 影 响 如 下 一 化 学 品 泄 漏 事 件 根 据 中 海 壳 牌 安 评 资 料 前 期 事 故 案 例 收 集 以 及 对 企 业 当 前 各 环 境 风 险 单 元 工 艺 流 程 的 分 析, 本 次 情 景 分 析 主 要 考 虑 乙 烯 粗 汽 油 苯 乙 苯 丙 烯 环 氧 乙 烷 石 脑 油 丁 二 烯 1,2- 环 氧 丙 烷 液 氨 98% 浓 硫 酸 化 学 品 泄 漏 情 况 18
可 能 造 成 化 学 品 泄 漏 的 主 要 原 因 包 括 :1 各 管 线 因 腐 蚀 或 应 力 造 成 破 损 拉 裂 导 致 泄 漏 ;2 法 兰 等 联 接 不 良 或 垫 片 破 损 导 致 泄 漏 ;3 储 罐 的 液 位 计 失 灵, 造 成 进 料 时 满 罐 溢 出 ;4 可 燃 气 体 挥 发 且 局 部 空 间 通 风 不 良, 造 成 可 燃 气 体 积 聚 ;5 各 输 送 泵 操 作 不 当 造 成 憋 压 引 起 密 封 损 坏 ;6 机 泵 的 机 械 密 封 不 良, 造 成 油 气 泄 漏 ; 7 冷 换 设 备 故 障 或 电 力 故 障, 造 成 的 反 应 失 控, 而 导 致 物 料 泄 漏 ;8 中 控 室 或 岗 位 操 作 失 误, 造 成 的 反 应 失 控, 而 导 致 物 料 泄 漏 ;9 实 验 室 由 于 通 风 不 良 或 操 作 不 当 等 (1) 乙 烯 裂 解 装 置 单 元 1 乙 烯 球 罐 T1977 泄 漏 泄 漏 量 分 析 : 乙 烯 ( 液 相 ) 为 低 温 高 压 储 存, 最 大 存 量 为 638 t,100% 管 径 的 泄 漏 速 率 为 1692 kg/s,6 min 17 s 后 完 全 泄 漏, 从 表 3.2-1 可 知,20% 管 径 的 泄 漏 速 率 为 67.69 kg/s, 在 15 min 内 泄 漏 60.91 t 表 3.2-1 乙 烯 球 罐 裂 口 面 积 及 泄 漏 量 一 览 表 接 口 裂 口 面 积 (m 2 ) 泄 漏 速 度 (kg/s) 泄 漏 量 (t) 管 径 (m) 20% 管 径 100% 管 径 20% 管 径 100% 管 径 20% 管 径 100% 管 径 0.25 0.001962 0.04906 67.69 1692 60.91 638 泄 漏 后 蒸 发 量 计 算 : 考 虑 闪 蒸 时 带 走 液 滴 的 量, 通 过 上 述 公 式 计 算 得 到 乙 烯 Fv=0.403>0.2, 泄 漏 的 乙 烯 全 部 闪 蒸, 地 面 无 液 池 形 成, 液 体 的 泄 漏 速 率 1692 kg/s(100% 管 径 ) 和 67.69 kg/s(20%) 管 径 即 为 其 蒸 发 速 率 泄 漏 后 果 分 析 : 对 于 乙 烯 球 罐 泄 漏 事 故, 情 景 模 拟 为 压 力 液 化 气 储 罐 液 下 小 孔 泄 漏 ( 低 温 高 压 ) 对 乙 烯 球 罐 20% 管 径 泄 漏 事 故, 在 SE,3 m/s,d 气 象 条 件 下, 发 生 泄 漏 事 件 后, 乙 烯 的 最 高 浓 度 为 1714720.64 mg/m 3, 出 现 在 事 故 历 时 5 min, 距 泄 漏 源 14.1 m 处 半 致 死 浓 度 超 标 范 围 为 距 源 102.1 m 在 SE,1.5 m/s,f 气 象 条 件 下, 发 生 泄 漏 事 件 后, 乙 烯 的 最 高 浓 度 为 14721241.99mg/m 3, 出 现 在 事 故 历 时 5 min, 距 泄 漏 源 6.4 m 处 半 致 死 浓 度 超 标 范 围 为 距 源 443 m 对 乙 烯 球 罐 100% 管 径 泄 漏 事 故, 在 SE,3 m/s,d 气 象 条 件 下, 发 生 泄 漏 19
事 件 后, 乙 烯 的 最 高 浓 度 为 144097837.27 mg/m 3, 出 现 在 事 故 历 时 5 min, 距 泄 漏 源 15.8 m 处 半 致 死 浓 度 超 标 范 围 为 距 源 716 m 在 SE,1.5 m/s,f 气 象 条 件 下, 发 生 泄 漏 事 件 后, 乙 烯 的 最 高 浓 度 为 913268377.47 mg/m 3, 出 现 在 事 故 历 时 5 min, 距 泄 漏 源 7.6 m 处 半 致 死 浓 度 超 标 范 围 为 距 源 2829.5 m 综 上, 若 发 生 乙 烯 泄 漏 事 故, 应 根 据 气 象 条 件 及 污 染 物 泄 漏 情 况, 最 先 紧 急 撤 离 周 边 企 业 及 敏 感 点 ( 中 海 油 办 公 室 和 石 化 区 环 境 监 控 中 心 ) 内 相 关 人 员, 最 大 疏 散 距 离 可 能 达 到 2829.5 m 表 3.2-2 乙 烯 泄 漏 事 故 预 测 结 果 表 管 径 20% 100% 最 大 落 地 浓 度 值 出 现 距 离 出 现 时 刻 半 致 死 浓 度 气 象 条 件 (mg/m 3 ) (m) (min) 范 围 (m) SE,3m/s,D 1714720.64 14.1 5 102.1 SE,1.5m/s,F 14721241.99 6.4 5 443 SE,3m/s,D 144097837.27 15.8 5 716 SE,1.5m/s,F 913268377.47 7.6 5 2829.5 2 粗 汽 油 T-1968 泄 漏 泄 漏 量 分 析 由 表 3.2-3 可 知, 粗 汽 油 泄 漏 速 度 分 别 为 8.34 kg/s(20% 管 径 ) 与 208.56 kg/s (100% 管 径 ), 则 粗 汽 油 罐 泄 漏 事 故 发 生 15 min 的 泄 漏 量 为 7.51 t(20% 管 径 ) 与 187.7t(100% 管 径 ) 表 3.2-3 粗 汽 油 储 罐 裂 口 面 积 及 泄 漏 量 一 览 表 接 口 裂 口 面 积 (m 2 ) 泄 漏 速 度 (kg/s) 泄 漏 量 (t) 管 径 (m) 20% 管 径 100% 管 径 20% 管 径 100% 管 径 20% 管 径 100% 管 径 0.1 0.001256 0.03140 8.342 208.56 7.51 187.7 泄 漏 后 蒸 发 量 计 算 : 粗 汽 油 储 罐 周 边 已 设 置 围 堰, 扣 除 罐 体 所 占 容 积, 围 堰 实 际 有 效 容 积 为 7605 m 3 液 池 最 大 直 径 取 决 于 泄 漏 点 附 近 的 地 域 构 型 泄 漏 的 连 续 性 或 瞬 时 性 有 围 堰 时, 以 围 堰 最 大 等 效 半 径 为 液 池 半 径 ; 无 围 堰 时, 设 定 液 体 瞬 间 扩 散 到 最 小 厚 度 时, 推 算 液 池 等 效 半 径 泄 漏 事 故 发 生 后, 粗 汽 油 全 部 进 入 围 堰 形 成 液 池, 部 分 在 风 的 作 用 下 发 生 质 量 蒸 发, 风 速 取 年 平 均 风 速 3 m/s, 计 算 得 出 粗 汽 油 泄 漏 等 效 液 池 半 径 及 在 中 性 稳 定 度 下 蒸 发 速 度 为 35.16 kg/s, 如 下 表 3.2-4 所 示 20
表 3.2-4 粗 汽 油 蒸 发 源 强 计 算 结 果 围 堰 有 效 容 积 (m 3 ) 围 堰 高 度 (m) 液 池 面 积 (m 2 ) 液 池 半 径 (m) 蒸 发 速 度 (kg/s) 7605 1.8 4225 36.68 35.16 泄 漏 后 果 分 析 : 对 于 粗 汽 油 储 罐 泄 漏 事 故, 情 景 模 拟 为 常 压 下 液 体 储 罐 泄 漏 对 粗 汽 油 储 罐 100% 管 径 泄 漏 事 故, 在 SE,3 m/s,d 气 象 条 件 下, 发 生 泄 漏 事 件 后, 粗 汽 油 的 最 高 浓 度 为 229694.26 mg/m 3, 出 现 在 事 故 历 时 5 min, 距 泄 漏 源 18.8 m 处 半 致 死 浓 度 超 范 围 为 距 源 23.6 m,idlh 浓 度 超 标 范 围 为 距 源 83.3 m,stel 浓 度 超 标 范 围 为 距 源 1166 m 在 SE,1.5 m/s,f 气 象 条 件 下, 发 生 泄 漏 事 件 后, 粗 汽 油 的 最 高 浓 度 为 157579.26 mg/m 3, 出 现 在 事 故 历 时 5 min, 距 泄 漏 源 8.9 m 处 半 致 死 浓 度 超 标 范 围 为 距 源 121.4 m,idlh 浓 度 超 标 范 围 为 距 源 386 m,stel 浓 度 超 标 范 围 为 距 源 1794.8 m 综 上, 若 发 生 粗 汽 油 泄 漏 事 故, 应 根 据 气 象 条 件 及 污 染 物 扩 散 情 况, 最 先 紧 急 撤 离 企 业 内 部 相 关 人 员, 疏 散 距 离 达 距 源 386 m 在 事 故 发 生 后 距 源 1794.8 m 范 围 内, 可 能 造 成 周 边 企 业 以 及 环 境 敏 感 点 ( 中 海 油 办 公 室 和 石 化 区 环 境 监 测 中 心 ) 内 人 员 中 毒 伤 害 表 3.2-5 粗 汽 油 100% 管 径 泄 漏 事 故 预 测 结 果 表 名 称 粗 汽 油 气 象 条 件 最 大 落 地 浓 度 值 (mg/m 3 ) 出 现 距 离 (m) 出 现 时 刻 (min) 半 致 死 浓 度 范 围 (m) IDLH 浓 度 范 围 (m) STEL 浓 度 范 围 (m) SE,3m/s,D 229694.26 18.8 5 23.6 83.3 1166 SE,1.5m/s,F 157579.26 8.9 5 121.4 386 1794.8 (2) 苯 乙 烯 / 环 氧 丙 烷 装 置 单 元 1 乙 苯 T5401 罐 泄 漏 由 下 表 3.2-6 可 知, 乙 苯 泄 漏 速 度 分 别 为 20.36 kg/s(20% 管 径 ) 与 509 kg/s (100% 管 径 ), 则 乙 苯 罐 泄 漏 事 故 发 生 15 min 的 泄 漏 量 为 18.32 t(20% 管 径 ) 与 458.1 t(100% 管 径 ) 表 3.2-6 乙 苯 储 罐 裂 口 面 积 及 泄 漏 量 一 览 表 接 口 裂 口 面 积 (m 2 ) 泄 漏 速 度 (kg/s) 泄 漏 量 (t) 名 称 管 径 20% 管 径 100% 管 径 20% 管 径 100% 管 径 20% 管 径 100% 管 径 (m) 乙 苯 0.3 0.002826 0.07065 20.36 509 18.32 458.1 21
泄 漏 后 蒸 发 量 计 算 : 乙 苯 储 罐 周 边 已 设 置 围 堰, 扣 除 罐 体 所 占 容 积, 围 堰 实 际 有 效 容 积 为 5761 m 3 泄 漏 事 故 发 生 后, 乙 苯 全 部 进 入 围 堰 形 成 液 池, 部 分 在 风 的 作 用 下 发 生 质 量 蒸 发, 风 速 取 年 平 均 风 速 3 m/s, 计 算 得 出 乙 苯 泄 漏 等 效 液 池 半 径 及 在 中 性 稳 定 度 下 蒸 发 速 度 为 0.9488 kg/s, 如 下 表 3.2-7 所 示 表 3.2-7 乙 苯 蒸 发 源 强 计 算 结 果 围 堰 有 效 容 积 围 堰 高 度 液 池 面 积 液 池 半 径 蒸 发 速 度 名 称 (m 3 ) (m) (m 2 ) (m) (kg/s) 乙 苯 5761 1 5761 42.8 0.9488 泄 漏 后 果 分 析 : 对 于 乙 苯 储 罐 泄 漏 事 故, 情 景 模 拟 为 常 压 下 液 体 储 罐 泄 漏 对 100% 管 径 泄 漏, 在 SE,3 m/s,d 气 象 条 件 下, 发 生 泄 漏 事 件 后, 乙 苯 的 最 高 浓 度 为 8433.05 mg/m 3, 出 现 在 事 故 历 时 5 min, 距 泄 漏 源 16.1 m 处, 没 有 出 现 半 致 死 浓 度 超 标 范 围 和 IDLH 浓 度 超 标 范 围 STEL 浓 度 超 标 范 围 为 距 源 286.5 m 在 SE,1.5 m/s, F 气 象 条 件 下, 发 生 泄 漏 事 件 后, 乙 苯 的 最 高 浓 度 为 51829.99 mg/m 3, 出 现 在 事 故 历 时 5 min, 距 泄 漏 源 7.5 m 处 半 致 死 浓 度 超 标 范 围 为 距 源 16.1 m,idlh 浓 度 超 标 范 围 为 31.6 m,stel 浓 度 超 标 范 围 为 520.8 m 综 上, 乙 苯 泄 漏 蒸 发 后 扩 散 浓 度 较 小, 在 距 源 520.8 m 范 围 内 可 能 造 成 周 边 企 业 员 工 ( 中 海 炼 油 可 隆 电 子 化 学 平 溢 源 净 水 厂 海 能 发 一 厂 等 ) 及 环 境 敏 感 点 ( 中 海 油 办 公 室 和 石 化 区 环 境 监 测 中 心 ) 相 关 人 员 中 毒 伤 害 表 3.2-8 乙 苯 100% 管 径 泄 漏 事 故 预 测 结 果 表 名 称 乙 苯 气 象 条 件 最 大 落 地 浓 度 值 (mg/m 3 ) 出 现 距 离 (m) 出 现 时 刻 (min) 半 致 死 浓 度 范 围 ( m) IDLH 浓 度 范 围 (m) STEL 浓 度 范 围 (m) SE,3m/s,D 8433.05 16.1 5 未 出 现 未 出 现 286.5 SE,1.5m/s,F 51829.99 7.5 5 16.1 31.6 520.8 2 丙 烯 T1954 罐 泄 漏 如 下 表 3.2-9 所 示, 丙 烯 泄 漏 速 度 分 别 为 45.05 kg/s(20% 管 径 ) 与 1126.34 kg/s (100% 管 径 ), 则 丙 烯 罐 泄 漏 事 故 发 生 15 min 的 泄 漏 量 为 40.55 t(20% 管 径 ) 与 1013.71 t(100% 管 径 ) 表 3.2-9 丙 烯 球 罐 裂 口 面 积 及 泄 漏 量 一 览 表 名 称 接 口 管 径 裂 口 面 积 (m 2 ) 泄 漏 速 度 (kg/s) 泄 漏 量 (t) 22
(m) 20% 管 100% 管 20% 管 100% 管 20% 管 100% 管 径 径 径 径 径 径 丙 烯 0.25 0.00196 0.049 45.05 1126.34 40.55 1013.71 泄 漏 后 蒸 发 量 计 算 : 考 虑 闪 蒸 时 带 走 液 滴 的 量, 通 过 上 述 公 式 计 算 得 到 丙 烯 Fv=0.403>0.2, 故 丙 烯 泄 漏 后 不 会 进 入 围 堰 形 成 液 池, 在 裂 口 处 全 部 闪 蒸, 泄 漏 速 率 即 为 其 蒸 发 速 率, 分 别 为 45.05 kg/s(20% 管 径 ) 与 1126.34 kg/s(100% 管 径 ) 泄 漏 后 果 分 析 : 对 于 丙 烯 球 罐 泄 漏 事 故, 情 景 模 拟 为 压 力 液 化 气 储 罐 液 下 小 孔 泄 漏 对 20% 管 径 泄 漏 事 故, 在 SE,3 m/s,d 气 象 条 件 下, 发 生 泄 漏 事 件 后, 丙 烯 的 最 高 浓 度 为 891635.35 mg/m 3, 出 现 在 事 故 历 时 5 min, 距 泄 漏 源 20.5 m 处 半 致 死 浓 度 超 标 范 围 为 距 源 22.9 m,stel 浓 度 超 标 范 围 为 距 源 1785.2 m 在 SE,1.5 m/s, F 气 象 条 件 下, 发 生 泄 漏 事 件 后, 丙 烯 的 最 高 浓 度 为 6465373.98 mg/m 3, 出 现 在 事 故 历 5 min, 距 泄 漏 源 8.4 m 处 半 致 死 浓 度 超 标 范 围 为 距 源 44.9 m,stel 浓 度 超 标 范 围 为 距 源 708.1 m 对 100% 管 径 泄 漏 事 故, 在 SE,3 m/s,d 气 象 条 件 下, 发 生 泄 漏 事 件 后, 丙 烯 的 最 高 浓 度 为 97094293.69 mg/m 3, 出 现 在 事 故 历 时 5 min, 距 泄 漏 源 15.8 m 处 半 致 死 浓 度 超 标 范 围 为 距 源 177.8 m,stel 浓 度 超 标 范 围 为 距 源 2460.9 m 在 SE,1.5 m/s,f 气 象 条 件 下, 发 生 泄 漏 事 件 后, 丙 烯 的 最 高 浓 度 为 615367653.91 mg/m 3, 出 现 在 事 故 历 时 5 min, 距 泄 漏 源 7.6 m 处 半 致 死 浓 度 超 标 范 围 为 距 源 707.3 m,stel 浓 度 超 标 范 围 为 距 源 1525.9 m 处 综 上, 若 发 生 丙 烯 泄 漏 事 故, 应 根 据 天 气 条 件 及 污 染 物 泄 漏 情 况, 最 先 紧 急 企 业 内 部 相 关 人 员, 最 大 疏 散 范 围 可 能 达 到 707.3 m 在 事 故 发 生 后 最 大 距 源 2460.9 m 的 范 围 内, 可 能 造 成 石 化 区 内 全 部 企 业 以 及 环 境 敏 感 点 ( 中 海 油 宿 舍 和 石 化 区 环 境 监 测 中 心 ) 内 人 员 中 毒 伤 害 表 3.2-10 丙 烯 100% 管 径 泄 漏 事 故 预 测 结 果 表 管 径 20% 100% 气 象 条 件 最 大 落 地 浓 度 值 (mg/m 3 ) 出 现 距 离 (m) 出 现 时 刻 (min) 半 致 死 浓 度 范 围 (m) IDLH 浓 度 范 围 (m) SE,3m/s,D 891635.35 20.5 5 22.9 1785.2 SE,1.5m/s,F 6465373.98 8.4 5 44.9 708.1 SE,3m/s,D 97094293.69 15.8 5 177.8 2460.9 SE,1.5m/s,F 615367653.91 7.6 5 707.3 1525.9 23
(3) 环 氧 乙 烷 / 乙 二 醇 装 置 单 元 泄 漏 量 分 析 : 环 氧 乙 烷 最 大 储 量 为 324 t,100% 管 径 的 泄 漏 速 率 为 506.97 kg/s,10 min 39s 泄 漏 完, 如 下 表 3.2-11 所 示, 环 氧 乙 烷 20% 管 径 泄 漏 速 度 为 20.28 kg/s, 在 15 min 内 泄 漏 18.25 t 表 3.2-11 环 氧 乙 烷 球 罐 裂 口 面 积 及 泄 漏 量 一 览 表 名 称 环 氧 乙 烷 接 口 管 径 (m) 裂 口 面 积 (m 2 ) 泄 漏 速 度 (kg/s) 泄 漏 量 (t) 20% 管 径 100% 管 径 20% 管 径 100% 管 径 20% 管 径 100% 管 径 0.25 0.001963 0.04906 20.28 506.97 18.25 324 泄 漏 后 蒸 发 量 计 算 : 环 氧 乙 烷 储 罐 周 边 已 设 置 围 堰, 扣 除 罐 体 所 占 容 积, 围 堰 实 际 有 效 容 积 为 275.4 m 3 环 氧 乙 烷 泄 漏 后 进 入 围 堰 发 生 热 量 蒸 发 ( 随 温 度 逐 渐 降 低 的 动 态 过 程 ) 和 质 量 蒸 发, 其 蒸 发 速 率 从 11.04 kg/s 到 3.45 kg/s 逐 渐 变 小 表 3.2-12 环 氧 乙 烷 蒸 发 源 强 计 算 结 果 名 称 环 氧 乙 烷 围 堰 有 效 容 积 (m 3 ) 围 堰 高 度 (m) 液 池 面 积 (m 2 ) 液 池 半 径 (m) 蒸 发 速 度 (kg/s) 275.4 0.6 459 12 11.04-3.45 泄 漏 后 果 分 析 : 对 100% 管 径, 在 SE,3 m/s,d 气 象 条 件 下, 发 生 泄 漏 事 件 后, 环 氧 乙 烷 的 最 高 浓 度 为 146204.37 mg/m 3, 出 现 在 事 故 历 时 5 min, 距 泄 漏 源 14.1 m 处 半 致 死 浓 度 超 标 范 围 为 距 源 141.8 m,idlh 浓 度 超 标 范 围 为 距 源 207 m,stel 浓 度 超 标 范 围 为 距 源 1739.2 m 在 SE,1.5 m/s,f 气 象 条 件 下, 发 生 泄 漏 事 件 后, 环 氧 乙 烷 的 最 高 浓 度 为 997044.83 mg/m 3, 出 现 在 事 故 历 时 5 min, 距 泄 漏 源 6.4 m 处 半 致 死 浓 度 超 标 范 围 为 距 源 514.5 m,idlh 浓 度 超 标 范 围 为 距 源 810.7 m,stel 浓 度 超 标 范 围 为 距 源 991.7 m 综 上, 若 发 生 环 氧 乙 烷 泄 漏 事 故, 应 根 据 气 象 条 件 及 污 染 物 泄 漏 情 况, 最 先 紧 急 撤 离 周 边 企 业 及 周 边 敏 感 点 ( 中 海 油 办 公 室 ) 内 相 关 人 员, 最 大 疏 散 距 离 可 能 达 到 810.7m 在 事 故 发 生 后 距 源 1739.2m 的 范 围 内, 可 能 造 成 周 边 企 业 以 及 24
环 境 敏 感 点 ( 中 石 油 办 公 区 和 石 化 区 环 境 监 控 中 心 ) 内 人 员 中 毒 伤 害 表 3.2-13 环 氧 乙 烷 100% 管 径 泄 漏 事 故 预 测 结 果 表 名 称 环 氧 乙 烷 气 象 条 件 最 大 落 地 浓 度 值 (mg/m 3 ) 出 现 距 离 (m) 出 现 时 刻 (min) 半 致 死 浓 度 范 围 (m) IDLH 浓 度 范 围 (m) STEL 浓 度 范 围 (m) SE,3m/s,D 146204.37 14.1 5 141.8 207 1739.2 SE,1.5m/s,F 997044.83 6.4 5 514.5 810.7 991.7 (4) 原 料 和 产 品 储 罐 区 1 石 脑 油 T805 罐 泄 漏 泄 漏 量 分 析 : 如 下 表 3.2-14 结 果 显 示, 石 脑 油 泄 漏 速 度 分 别 为 159.32 kg/s(20% 管 径 ) 与 3982.961 kg/s(100% 管 径 ), 则 罐 泄 漏 事 故 发 生 15 min 的 泄 漏 量 为 143.39 t(20% 管 径 ) 与 3584.67 t(100% 管 径 ) 表 3.2-14 石 脑 油 储 罐 裂 口 面 积 及 泄 漏 量 一 览 表 裂 口 面 积 (m 2 ) 泄 漏 速 度 (kg/s) 泄 漏 量 (t) 接 口 管 名 称 20% 100% 20% 100% 20% 100% 径 (m) 管 径 管 径 管 径 管 径 管 径 管 径 石 脑 油 0.75 0.0177 0.4416 159.32 3982.96 143.39 3584.67 泄 漏 后 蒸 发 量 计 算 : 石 脑 油 储 罐 周 边 已 设 置 围 堰, 扣 除 罐 体 所 占 容 积, 围 堰 实 际 有 效 容 积 为 15768 m 3 石 脑 油 泄 漏 后 全 部 进 入 围 堰 形 成 液 池, 部 分 在 风 的 作 用 下 发 生 质 量 蒸 发, 其 蒸 发 速 率 为 45.8 kg/s 如 下 表 3.2-15 所 示 表 3.2-20 石 脑 油 蒸 发 源 强 计 算 结 果 围 堰 有 效 容 积 围 堰 高 度 液 池 面 积 液 池 半 径 蒸 发 速 度 名 称 (m 3 ) (m) (m 2 ) (m) (kg/s) 石 脑 油 15768 1.8 8760 52.81 45.8 泄 漏 后 果 分 析 : 对 于 石 脑 油 储 罐 泄 漏 事 故, 情 景 模 拟 为 常 压 下 液 体 储 罐 泄 漏 在 SE,3 m/s, D 气 象 条 件 下, 发 生 泄 漏 事 件 后, 石 脑 油 的 最 高 浓 度 为 197049.34 mg/m 3, 出 现 在 事 故 历 时 5 min, 距 泄 漏 源 22.6 m 处 半 致 死 浓 度 超 标 范 围 为 距 源 26.7 m,idlh 浓 度 超 标 范 围 为 距 源 77.7 m,stel 浓 度 超 标 范 围 为 距 源 1457.3 m 在 SE,1.5 m/s, F 气 象 条 件 下, 发 生 泄 漏 事 件 后, 石 脑 油 的 最 高 浓 度 为 824379.83 mg/m 3, 出 现 25
在 事 故 历 时 5 min, 距 泄 漏 源 61 m 处 半 致 死 浓 度 超 标 范 围 为 距 源 94.4 m,idlh 浓 度 超 标 范 围 为 距 源 354.4 m,stel 浓 度 超 标 范 围 为 距 源 1041.4 m 综 上, 若 发 生 石 脑 油 泄 漏 事 故, 应 根 据 气 象 条 件 及 污 染 物 泄 漏 情 况, 最 先 紧 急 撤 离 企 业 及 周 边 敏 感 点 内 相 关 人 员, 疏 散 距 离 达 到 354.4 m 在 事 故 发 生 后 距 源 1457.3 m 范 围 内, 可 能 造 成 石 化 区 内 企 业 以 及 环 境 敏 感 点 ( 石 化 区 环 境 监 控 中 心 ) 内 人 员 中 毒 伤 害 管 径 气 象 条 件 表 3.2-16 石 脑 油 泄 漏 事 故 预 测 结 果 表 最 大 落 地 浓 度 值 (mg/m 3 ) 出 现 距 离 (m) 出 现 时 刻 (min) 半 致 死 浓 度 范 围 (m) IDLH 浓 度 范 围 (m) STEL 浓 度 范 围 (m) 20% SE,3 m/s,d 197049.34 22.6 5 26.7 77.7 1457.3 100% SE,1.5 m/s,f 824379.83 73.8 5 94.4 354.4 1041.4 2 苯 T830 罐 泄 漏 泄 漏 量 分 析 : 如 下 表 3.2-17, 苯 泄 漏 速 度 分 别 为 13.71 kg/s(20% 管 径 ) 与 340.82 kg/s(100% 管 径 ), 则 苯 罐 泄 漏 事 故 发 生 15 min 的 泄 漏 量 为 12.34 t(20% 管 径 ) 与 306.74 t (100% 管 径 ) 表 3.2-17 苯 储 罐 裂 口 面 积 及 泄 漏 量 一 览 表 接 口 裂 口 面 积 (m 2 ) 泄 漏 速 度 (kg/s) 泄 漏 量 (t) 名 称 管 径 20% 管 径 100% 管 径 20% 管 径 100% 管 径 20% 管 径 100% 管 径 (m) 苯 0.2 0.001256 0.0314 13.713 340.82 12.34 306.74 泄 漏 后 蒸 发 量 计 算 : 苯 储 罐 周 边 已 设 置 围 堰, 扣 除 罐 体 所 占 容 积, 围 堰 实 际 有 效 容 积 为 2413 m 3 苯 泄 漏 后 全 部 进 入 围 堰 形 成 液 池, 部 分 在 风 的 作 用 下 发 生 质 量 蒸 发, 其 蒸 发 速 率 为 1.58 kg/s 表 3.2-18 苯 蒸 发 源 强 计 算 结 果 围 堰 有 效 容 积 围 堰 高 度 液 池 面 积 液 池 半 径 蒸 发 速 度 名 称 (m 3 ) (m) (m 2 ) (m) (kg/s) 苯 2413 1 2413 27.72 1.58 泄 漏 后 果 分 析 : 对 于 苯 储 罐 泄 漏 事 故, 情 景 模 拟 为 常 压 下 液 体 储 罐 泄 漏 对 苯 泄 漏 事 故, 在 26
SE,3 m/s,d 气 象 条 件 下, 发 生 泄 漏 事 件 后, 苯 的 最 高 浓 度 为 20313.14 mg/m 3, 出 现 在 事 故 历 时 5 min, 距 泄 漏 源 16.1 m 处 没 有 出 现 半 致 死 浓 度 超 标 范 围,IDLH 浓 度 超 标 范 围 为 距 源 20 m,stel 浓 度 超 标 范 围 为 距 源 1167.5 m 在 SE,1.5 m/s, F 气 象 条 件 下, 发 生 泄 漏 事 件 后, 苯 的 最 高 浓 度 为 131014.54 mg/m 3, 出 现 在 事 故 历 时 5 min, 距 泄 漏 源 7.5 m 处, 半 致 死 浓 度 超 标 范 围 为 距 源 23.5 m,idlh 浓 度 超 标 范 围 为 距 源 81.5 m,stel 浓 度 超 标 最 大 范 围 为 距 源 1077.8 m 综 上, 若 发 生 苯 泄 漏 事 故, 应 根 据 气 象 条 件 及 污 染 物 泄 漏 情 况, 最 先 紧 急 撤 离 企 业 内 相 关 人 员, 最 大 疏 散 距 离 可 达 到 81.5 m 在 事 故 发 生 后 距 源 1167.5 m 范 围 内, 可 能 造 成 石 化 区 内 企 业 及 环 境 敏 感 点 ( 石 化 区 环 境 监 控 中 心 ) 内 人 员 中 毒 伤 害 表 3.2-19 苯 100% 管 径 泄 漏 事 故 预 测 结 果 表 名 称 苯 气 象 条 件 最 大 落 地 浓 度 值 (mg/m 3 ) 出 现 距 离 (m) 出 现 时 刻 (min) 半 致 死 浓 度 范 围 (m) IDLH 浓 度 范 围 (m) STEL 浓 度 范 围 (m) SE,3m/s,D 20313.14 16.1 5 未 出 现 20 1167.5 SE,1.5m/s,F 131014.54 7.5 5 23.5 81.5 1077.8 3 环 氧 丙 烷 T814 罐 泄 漏 泄 漏 量 分 析 : 如 下 表 3.2-20, 环 氧 丙 烷 泄 漏 速 度 分 别 为 36.345 kg/s(20% 管 径 ) 与 908.59 kg/s (100% 管 径 ), 则 环 氧 丙 烷 罐 泄 漏 事 故 发 生 15 min 的 泄 漏 量 为 32.72 t(20% 管 径 ) 与 817.73 t(100% 管 径 ) 表 3.2-20 环 氧 丙 烷 储 罐 裂 口 面 积 及 泄 漏 量 一 览 表 名 称 环 氧 丙 烷 接 口 管 径 (m) 裂 口 面 积 (m 2 ) 泄 漏 速 度 (kg/s) 泄 漏 量 (t) 20% 管 径 100% 管 径 20% 管 径 100% 管 径 20% 管 径 100% 管 径 0.35 0.00385 0.096 36.345 908.59 32.72 817.73 泄 漏 后 蒸 发 量 计 算 : 环 氧 丙 烷 储 罐 周 边 已 设 置 围 堰, 扣 除 罐 体 所 占 容 积, 围 堰 实 际 有 效 容 积 为 6669 m 3 环 氧 丙 烷 泄 漏 后 全 部 进 入 围 堰 形 成 液 池, 部 分 在 风 的 作 用 下 发 生 质 量 蒸 发, 其 蒸 发 速 率 为 7.43 kg/s 表 3.2-21 环 氧 丙 烷 蒸 发 源 强 计 算 结 果 27
围 堰 有 效 容 积 围 堰 高 度 液 池 面 积 液 池 半 径 蒸 发 速 度 名 称 (m 3 ) (m) (m 2 ) (m) (kg/s) 环 氧 丙 烷 6669 1.8 3705 34.35 7.43 泄 漏 后 果 分 析 : 对 于 环 氧 丙 烷 储 罐 泄 漏 事 故, 情 景 模 拟 为 常 压 下 液 体 储 罐 泄 漏 在 SE,3 m/s, D 气 象 条 件 下, 发 生 泄 漏 事 件 后, 环 氧 丙 烷 的 最 高 浓 度 为 45638.28 mg/m 3, 出 现 在 事 故 历 时 5 min, 距 泄 漏 源 18.8 m 处 半 致 死 浓 度 超 标 范 围 为 距 源 47 m,idlh 浓 度 超 标 范 围 为 距 源 97 m,stel 浓 度 超 标 范 围 为 距 源 1467.6 m 在 SE,1.5 m/s, F 气 象 条 件 下, 发 生 泄 漏 事 件 后, 环 氧 丙 烷 的 最 高 浓 度 为 215311.28 mg/m 3, 出 现 在 事 故 历 时 5 min, 距 泄 漏 源 8.9 m 处 半 致 死 浓 度 超 标 范 围 为 距 源 249.2 m, IDLH 浓 度 超 标 范 围 为 距 源 440.5 m,stel 浓 度 超 标 范 围 为 距 源 1014.4 m 综 上, 若 发 生 环 氧 丙 烷 泄 漏 事 故, 应 根 据 气 象 条 件 及 污 染 物 泄 漏 情 况, 最 先 紧 急 撤 离 企 业 内 相 关 人 员, 疏 散 距 离 达 440.5 m 在 事 故 发 生 后 最 大 距 源 1467.6 m 的 范 围 内, 可 能 造 成 周 围 企 业 及 环 境 敏 感 点 ( 石 化 区 环 境 监 控 中 心 ) 内 人 员 中 毒 伤 害 表 3.2-22 环 氧 丙 烷 泄 漏 事 故 预 测 结 果 表 名 称 环 氧 丙 烷 气 象 条 件 最 大 落 地 浓 度 值 (mg/m 3 ) 出 现 距 离 (m) 出 现 时 刻 (min) 半 致 死 浓 度 范 围 (m) IDLH 浓 度 范 围 (m) STEL 浓 度 范 围 (m) SE,3m/s,D 45638.28 18.8 5 47 97 1467.6 SE,1.5m/s,F 215311.28 8.9 5 249.2 440.5 1014.4 4 丁 二 烯 T812 罐 泄 漏 泄 漏 量 分 析 : 如 下 表 3.2-23, 丁 二 烯 泄 漏 速 度 分 别 为 9.88 kg/s(20% 管 径 ) 与 246.96 kg/s (100% 管 径 ), 则 丁 二 烯 泄 漏 事 故 发 生 15 min 的 泄 漏 量 为 8.89 t(20% 管 径 ) 与 222.26 t(100% 管 径 ) 表 3.2-23 丁 二 烯 储 罐 裂 口 面 积 及 泄 漏 量 一 览 表 名 称 丁 二 烯 接 口 管 径 (m) 裂 口 面 积 (m 2 ) 泄 漏 速 度 (kg/s) 泄 漏 量 (t) 20% 管 径 100% 管 径 20% 管 径 100% 管 径 20% 管 径 100% 管 径 0.2 0.001256 0.003140 9.88 246.96 8.89 222.26 泄 漏 后 蒸 发 量 计 算 : 28
如 下 表 3.2-24 所 示, 丁 二 烯 储 罐 周 边 已 设 置 围 堰, 扣 除 罐 体 所 占 容 积, 围 堰 实 际 有 效 容 积 为 3625 m 3 丁 二 烯 泄 漏 后 形 成 进 入 围 堰 形 成 液 池, 受 环 境 温 度 和 风 影 响, 发 生 热 量 蒸 发 和 质 量 蒸 发, 总 的 蒸 发 速 率 从 108.12 kg/s 下 降 到 31.52 kg/s 表 3.2-24 丁 二 烯 蒸 发 源 强 计 算 结 果 围 堰 有 效 容 积 围 堰 高 度 液 池 面 积 液 池 半 径 蒸 发 速 度 名 称 (m 3 ) (m) (m 2 ) (m) (kg/s) 丁 二 烯 3625 2 1813 24 108.12-31.52 泄 漏 后 果 分 析 : 对 于 丁 二 烯 泄 漏 事 故, 情 景 模 拟 为 冷 冻 液 化 气 储 罐 液 下 小 孔 泄 漏 ( 低 温 常 压 ), 对 于 100% 管 径 泄 漏, 在 SE,3 m/s,d 气 象 条 件 下, 发 生 泄 漏 事 件 后, 丁 二 烯 的 最 高 浓 度 为 425654.37 mg/m 3, 出 现 在 事 故 历 时 5 min, 距 泄 漏 源 18.7 m 处 半 致 死 浓 度 超 标 范 围 为 距 源 21.6 m 处,IDLH 浓 度 超 标 范 围 为 70.8 m, 短 时 间 允 许 接 触 浓 度 超 标 范 围 为 1738.8 m 在 SE,1.5 m/s,f 气 象 条 件 下, 发 生 泄 漏 事 件 后, 丁 二 烯 的 最 高 浓 度 为 1098482.55 mg/m 3, 出 现 在 事 故 历 5 min, 距 泄 漏 源 9.1 m 处 半 致 死 浓 度 超 标 范 围 为 距 源 47.4 m 处,IDLH 浓 度 超 标 范 围 为 265.4 m, 短 时 间 允 许 接 触 浓 度 超 标 范 围 为 770 m 综 上, 丁 二 烯 泄 漏 蒸 发 后, 应 根 据 气 象 条 件 及 污 染 物 扩 散 情 况, 最 先 紧 急 撤 离 企 业 内 相 关 人 员, 疏 散 距 离 265.4 m 在 事 故 发 生 后 距 源 1738.8 m 范 围 内, 可 能 造 成 周 边 企 业 以 及 环 境 敏 感 点 ( 石 化 区 环 境 监 控 中 心 ) 内 人 员 中 毒 伤 害 表 3.2-25 丁 二 烯 100% 管 径 泄 漏 事 故 预 测 结 果 表 名 称 丁 二 烯 气 象 条 件 最 大 落 地 浓 度 值 (mg/m 3 ) 出 现 距 离 (m) 出 现 时 刻 (min) 半 致 死 浓 度 范 围 (m) IDLH 浓 度 范 围 (m) STEL 浓 度 范 围 (m) SE,3m/s,D 425654.37 18.7 5 21.6 70.8 1738.8 SE,1.5m/s,F 1098482.55 9.1 5 47.4 265.4 770 (5) 公 用 工 程 区 1 液 氨 泄 漏 泄 漏 量 分 析 : 如 下 表 3.2-26 所 示, 液 氨 泄 漏 速 度 分 别 为 5.38 kg/s(20% 管 径 ) 与 134.614 kg/s (100% 管 径 ), 则 液 氨 储 罐 泄 漏 事 故 发 生 15min 的 泄 漏 量 为 4.84 t(20% 管 径 ) 与 121.15 t(100% 管 径 ) 液 氨 储 存 量 为 19.4 t,100% 管 径 泄 漏 后,3 min 36 s 后 全 部 泄 漏 29
表 3.2-26 液 氨 储 罐 裂 口 面 积 及 泄 漏 量 一 览 表 裂 口 面 积 (m 2 ) 泄 漏 速 度 (kg/s) 泄 漏 量 (t) 接 口 管 名 称 100% 管 20% 管 100% 管 径 (m) 20% 管 径 100% 管 径 20% 管 径 径 径 径 液 氨 0.08 0.00020096 0.00502 5.38 134.61 4.84 121.15 泄 漏 后 蒸 发 量 计 算 : 液 氨 泄 漏 后 全 部 闪 蒸, 蒸 发 速 率 为 5.38 kg/s(20% 管 径 ) 与 134.614 kg/s(100% 管 径 ) 泄 漏 后 果 分 析 : 对 于 液 氨 储 罐 泄 漏 事 故, 情 景 模 拟 为 压 力 液 化 气 储 罐 液 下 小 孔 泄 漏 对 液 氨 储 罐 100% 管 径 发 生 泄 漏 事 故, 在 SE,3 m/s,d 气 象 条 件 下, 发 生 泄 漏 事 件 后, 液 氨 的 最 高 浓 度 为 62213 mg/m 3, 出 现 在 事 故 历 时 5 min, 距 泄 漏 源 169.6 m 处 半 致 死 浓 度 超 标 范 围 为 距 源 1331.6 m,idlh 浓 度 超 标 范 围 为 距 源 1641.6 m, STEL 浓 度 超 标 范 围 为 距 源 1961.8 m 在 SE,1.5 m/s,f 气 象 条 件 下, 发 生 泄 漏 事 件 后, 液 氨 的 最 高 浓 度 为 1967524 mg/m 3, 出 现 在 事 故 历 时 5 min, 距 泄 漏 源 73.8 m 处 半 致 死 浓 度 超 标 范 围 为 距 源 4266.4 m,idlh 浓 度 超 标 范 围 为 距 源 4590.4 m,stel 浓 度 超 标 范 围 为 距 源 4900.4 m 综 上, 若 发 生 液 氨 泄 漏 事 故, 应 根 据 气 象 条 件 及 污 染 物 扩 散 情 况, 最 先 紧 急 撤 离 石 化 区 周 边 所 有 企 业 及 敏 感 点 ( 中 海 油 办 公 室 石 化 区 环 境 监 测 中 心 下 沥 塘 村 DNG 宿 舍 区 壳 牌 宿 舍 区 中 海 油 宿 舍 区 ) 内 相 关 人 员, 疏 散 距 离 达 4266.4 m 在 事 故 发 生 后 距 源 4900.4 m 范 围 内, 可 能 造 成 周 边 企 业 及 环 境 敏 感 点 内 人 员 中 毒 伤 害 3.2-27 液 氨 100% 管 径 泄 漏 事 故 预 测 结 果 表 名 称 液 氨 气 象 条 件 最 大 落 地 浓 度 值 (mg/m 3 ) 出 现 距 离 (m) 出 现 时 刻 (min) 半 致 死 浓 度 范 围 (m) IDLH 浓 度 范 围 (m) STEL 浓 度 范 围 (m) SE,3m/s,D 62213 169.6 5 1331.6 1641.6 1961.8 SE,1.5m/s,F 1967524 73.8 5 4266.4 4590.4 4900.4 2 浓 硫 酸 泄 漏 泄 漏 量 分 析 : 如 下 表 3.2-28, 浓 硫 酸 泄 漏 速 度 分 别 为 2.32 kg/s(20% 管 径 ) 与 58.56 kg/s (100% 管 径 ), 则 浓 硫 酸 罐 泄 漏 事 故 发 生 15 min 的 泄 漏 量 为 2.09 t(20% 管 径 ) 30
与 52.7 t(100% 管 径 ) 表 3.2-28 浓 硫 酸 储 罐 裂 口 面 积 及 泄 漏 量 一 览 表 接 口 裂 口 面 积 (m 2 ) 泄 漏 速 度 (kg/s) 泄 漏 量 (t) 名 称 管 径 100% 管 20% 管 径 20% 管 径 100% 管 径 20% 管 径 100% 管 径 (m) 径 硫 酸 0.08 0.0002010 0.005024 2.32 58.56 2.09 52.7 泄 漏 后 蒸 发 量 计 算 : 如 下 表 3.2-29 所 示, 浓 硫 酸 储 罐 周 边 已 设 置 围 堰, 扣 除 罐 体 所 占 容 积, 围 堰 实 际 有 效 容 积 为 40 m 3 浓 硫 酸 泄 漏 后 全 部 进 入 围 堰 形 成 液 池, 部 分 在 风 的 作 用 下 发 生 质 量 蒸 发, 其 蒸 发 速 率 为 0.0087 kg/s 表 3.2-29 浓 硫 酸 蒸 发 源 强 计 算 结 果 围 堰 有 效 容 积 围 堰 高 度 液 池 面 积 液 池 半 径 蒸 发 速 度 名 称 (m 3 ) (m) (m 2 ) (m) (kg/s) 硫 酸 40 0.4 100 5.6 0.0087 泄 漏 后 果 分 析 : 对 于 浓 硫 酸 储 罐 泄 漏 事 故, 情 景 模 拟 为 常 温 常 压 液 体 泄 漏 在 SE,3 m/s, D 气 象 条 件 下, 发 生 泄 漏 事 件 后, 浓 硫 酸 的 最 高 浓 度 为 695.14 mg/m 3, 出 现 在 事 故 历 时 5 min, 距 泄 漏 源 12.6 m 处 半 致 死 浓 度 超 标 范 围 为 距 源 14.5 m,idlh 浓 度 超 标 范 围 为 距 源 34 m,stel 浓 度 超 标 范 围 为 距 源 321.6 m 在 SE,1.5 m/s, F 气 象 条 件 下, 发 生 泄 漏 事 件 后, 浓 硫 酸 的 最 高 浓 度 为 9289.86 mg/m 3, 出 现 在 事 故 历 时 5 min, 距 泄 漏 源 5.6 m 处 半 致 死 浓 度 超 标 范 围 为 距 源 35.1 m,idlh 浓 度 超 标 范 围 为 距 源 140.2 m,stel 浓 度 超 标 范 围 为 距 源 409.9 m 综 上, 浓 硫 酸 泄 漏 蒸 发 后, 应 根 据 气 象 条 件 及 污 染 物 泄 漏 情 况, 最 先 紧 急 撤 离 企 业 内 相 关 人 员, 最 大 疏 散 距 离 可 能 达 到 140.2 m 在 事 故 发 生 后 距 源 409.9 m 的 范 围 内, 可 能 造 成 周 边 企 业 内 人 员 中 毒 伤 害 表 3.2-30 浓 硫 酸 泄 漏 事 故 预 测 结 果 表 名 称 硫 酸 气 象 条 件 最 大 落 地 浓 度 值 (mg/m 3 ) 出 现 距 离 (m) 出 现 时 刻 (min) 半 致 死 浓 度 范 围 (m) IDLH 浓 度 范 围 (m) STEL 浓 度 范 围 (m) SE,3m/s,D 695.14 12.6 5 14.5 34 321.6 SE,1.5m/s,F 9289.86 8.2 5 35.1 140.2 409.9 二 火 灾 爆 炸 事 件 31
根 据 公 司 生 产 特 点 及 环 境 风 险 分 析, 主 要 火 灾 爆 炸 事 故 类 型 包 括 :1 一 般 可 燃 物 质, 包 括 办 公 用 品 建 筑 物 等 出 现 燃 烧 导 致 火 灾 ;2 各 类 电 器 设 备 设 施 等 出 现 燃 烧 导 致 火 灾 ;3 泄 漏 的 各 类 易 燃 化 学 品 遇 明 火 静 电 火 花 等 火 源 引 发 燃 烧 导 致 火 灾 爆 炸 ;4 生 产 装 置 中 各 类 压 力 容 器 因 超 过 设 备 的 承 受 压 力, 发 生 物 理 爆 炸 ;5 因 上 述 火 灾 爆 炸 而 引 发 的 相 邻 设 备 设 施 发 生 二 次 火 灾 爆 炸 根 据 石 油 化 工 企 业 设 计 防 火 规 范 (GB50160-2008) 中 的 规 定, 中 海 壳 牌 项 目 大 多 数 装 置 属 于 甲 类 火 灾 危 险 性 装 置, 其 生 产 储 存 和 使 用 过 程 中 所 使 用 的 原 料 中 间 产 品 以 及 最 终 产 品 绝 大 多 数 都 属 于 可 燃 气 体 或 可 燃 液 体, 如 甲 烷 石 脑 油 氢 气 乙 烯 等, 具 有 易 燃 易 爆 的 特 性, 火 灾 危 险 性 高, 在 操 作 过 程 中 若 发 生 泄 漏, 遇 明 火 则 极 易 导 致 燃 烧 和 爆 炸 事 故 因 而, 火 灾 爆 炸 危 险 性 是 公 司 最 重 要 危 险 因 素 之 一 另 外, 公 司 目 前 投 入 使 用 的 废 热 锅 炉 (HRSG) 和 超 高 压 锅 炉, 在 高 温 高 压 的 不 利 工 作 条 件 下 运 行, 如 有 操 作 不 当 或 设 备 存 在 缺 陷 都 可 能 造 成 超 压 或 过 热 而 发 生 爆 破 或 爆 炸 事 故 一 旦 发 生 火 灾 爆 炸 事 件, 会 使 部 分 建 筑 结 构 损 毁 引 起 人 员 伤 亡, 如 果 扑 救 不 及 时, 导 致 火 灾 进 一 步 蔓 延, 可 能 因 此 停 产 并 造 成 严 重 经 济 损 失 其 次, 发 生 火 灾 爆 炸 事 件, 既 产 生 有 毒 有 害 烟 气, 又 产 生 大 量 的 消 防 废 水 有 毒 有 害 气 体 扩 散 到 周 边 环 境 后, 将 会 对 大 气 环 境 敏 感 受 体 造 成 危 害, 影 响 周 边 居 民 的 生 活 及 身 体 健 康 扑 灭 火 灾 所 产 生 大 量 的 消 防 废 水 中 主 要 含 有 重 金 属 及 其 他 有 毒 有 害 化 学 品 等 物 质, 如 不 经 任 何 处 理 直 接 溢 流 进 入 柏 岗 河, 将 会 对 其 造 成 严 重 污 染 三 废 水 泄 漏 事 件 公 司 生 产 废 水 主 要 分 为 装 置 区 废 水 公 辅 用 工 程 废 水 初 期 雨 水 冲 洗 废 水 和 清 净 下 水, 公 辅 用 工 程 废 水 主 要 为 循 环 冷 却 系 统 废 水 液 体 焚 烧 炉 废 水 及 固 体 焚 烧 炉 废 水, 生 产 装 置 废 水 主 要 涉 及 乙 烯 裂 解 环 氧 乙 烷 / 乙 二 醇 多 元 醇 装 置 / 丙 二 醇 装 置 苯 乙 烯 / 环 氧 丙 烷 低 密 度 聚 乙 烯 装 置 高 密 度 聚 乙 烯 装 置 及 聚 丙 烯 装 置 等 装 置 生 产 运 营 过 程 产 生 的 废 水 目 前 公 司 建 设 了 1 座 处 理 能 力 为 500 t/h 污 水 处 理 厂, 各 生 产 装 置 排 出 的 废 水 由 排 污 管 线 排 至 污 水 处 理 厂 调 节 罐, 经 隔 油 中 和 气 浮 生 化 曝 气 沉 淀 砂 滤 后, 进 入 排 海 泵 站 排 放 池, 由 泵 通 过 排 污 管 道 输 送 至 22 km 外 深 海 排 放 32
废 水 处 理 设 施 泄 漏 排 放 主 要 原 因 有 废 水 处 理 设 施 管 道 破 裂 或 其 他 设 备 损 坏 故 障, 使 废 水 未 经 处 理 直 接 排 放 入 ; 污 水 泵 站 由 于 长 时 间 停 电 或 污 水 水 泵 损 坏, 排 水 不 畅 时 引 起 污 水 浸 溢 ; 发 生 火 灾 爆 炸 等 突 发 事 件, 因 而 产 生 大 量 消 防 废 水 流 入 雨 水 管 道 或 向 周 围 地 区 外 溢 等 三 种 情 况 2014 年 公 司 生 产 废 水 产 生 量 约 205.23 万 t 2015 年 废 水 监 测 结 果 表 明, 生 产 废 水 处 理 前 ph 为 12.09 COD 浓 度 为 1240 mg/l 悬 浮 物 含 量 为 12 mg/l 氨 氮 浓 度 为 1.41 mg/l 挥 发 酚 含 量 为 1.743 mg/l 石 油 类 含 量 6.68 mg/l 若 废 水 处 理 设 施 故 障 或 失 效, 未 经 处 理 的 废 水 溢 流 将 会 造 成 周 边 土 壤 污 染, 并 通 过 雨 排 水 管 网 进 一 步 污 染 柏 岗 河 及 近 岸 海 域 四 废 气 扩 散 事 件 可 能 发 生 废 气 扩 散 事 件 的 污 染 源 主 要 包 括 : 裂 解 炉 清 焦 罐 加 热 炉 尾 气 焚 烧 炉 催 化 剂 活 化 炉 造 粒 除 尘 装 置 气 电 联 产 装 置 过 滤 废 气 余 热 燃 气 锅 炉 固 废 焚 烧 炉 及 废 液 焚 烧 炉 等 有 组 织 废 气 排 放 源 以 及 原 料 产 品 储 罐 安 全 阀 和 呼 吸 阀 排 气 生 产 装 置 安 全 排 气 及 污 水 处 理 场 废 水 处 理 挥 发 产 生 的 含 烃 类 恶 臭 废 气 等 无 组 织 废 气 排 放 源 有 组 织 排 放 废 气 主 要 含 烟 尘 二 氧 化 硫 氮 氧 化 物 颗 粒 物 非 甲 烷 总 烃 及 苯 系 物 含 烃 废 气 二 氧 化 碳 一 氧 化 碳 粉 尘 二 噁 英 氯 化 氢 汞 砷 铬 及 镍 等 无 组 织 废 气 主 要 来 自 原 料 产 品 储 罐 安 全 阀 和 呼 吸 阀 排 气 生 产 装 置 安 全 排 气 及 污 水 处 理 厂 废 水 处 理 挥 发 产 生 的 含 烃 类 恶 臭 废 气 公 司 废 气 处 理 设 施 在 长 期 运 行 情 况 下, 本 体 内 部 件 有 腐 蚀 及 生 锈, 黏 灰 结 垢, 影 响 了 去 除 效 率 以 及 系 统 发 生 异 常 事 故 外 界 发 生 事 故 影 响 设 备 运 行 等, 造 成 废 气 扩 散 到 周 边 大 气 环 境 中, 废 气 在 没 有 采 取 任 何 处 理 措 施 的 情 况 下 直 接 排 放, 将 严 重 影 响 周 边 大 气 环 境 33
第 四 章 应 急 组 织 架 构 4.1 应 急 管 理 组 织 机 构 公 司 建 立 了 应 急 组 织 机 构, 根 据 突 发 事 件 响 应 组 织 及 指 挥 结 构 分 为 三 个 层 面, 分 别 为 危 机 管 理 指 挥 组 事 故 响 应 指 挥 组 及 现 场 应 急 响 应 队 伍, 应 急 领 导 小 组 下 设 应 急 办 公 室, 办 公 地 点 设 在 HSE 部 门 其 中, 危 机 管 理 组 在 事 故 响 应 总 指 挥 的 要 求 下 启 动 以 响 应 事 故 或 危 机, 为 事 故 响 应 指 挥 组 提 供 需 要 的 战 术 支 持, 主 要 是 在 联 络 人 力 资 源 事 务 和 较 高 级 别 的 技 术 和 后 勤 的 协 助, 下 设 公 共 事 务 顾 问 法 律 顾 问 财 务 顾 问 人 力 资 源 顾 问 及 业 务 顾 问 等 5 个 专 业 小 组 ; 事 故 响 应 指 挥 组 指 挥 公 司 的 应 急 响 应, 通 常 在 危 机 管 理 组 的 支 持 建 议 和 计 划 协 助 下 全 面 控 制 应 急 响 应 全 过 程, 制 定 战 术 计 划, 指 导 减 缓 事 故 影 响 的 行 动, 并 识 别 发 生 的 需 要 危 机 管 理 组 采 取 行 动 的 战 略 问 题, 下 设 执 行 部 部 长 计 划 部 部 长 后 勤 部 部 长 HSE 主 任 公 共 事 务 主 任 法 律 主 任 及 财 务 部 部 长 等 7 个 专 业 小 组 现 场 应 急 响 应 队 伍 主 要 是 执 行 事 故 响 应 中 的 常 规 灭 火 作 战 职 能, 生 命 救 援, 急 救, 灭 火 和 紧 急 维 修, 下 设 操 作 员 消 防 员 抢 修 人 员 医 疗 急 救 员 及 保 安 员 等 5 个 专 业 小 组 应 急 办 公 室 主 要 管 理 危 机 管 理 指 挥 中 心 和 事 故 应 急 指 挥 中 心, 定 期 对 应 急 领 导 小 组 成 员 进 行 培 训, 定 期 组 织 应 急 领 导 小 组 开 展 演 练, 对 应 急 工 作 中 存 在 的 问 题 实 际 发 生 事 故 的 应 急 响 应 或 演 练 中 发 现 的 不 足 落 实 整 改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应 急 响 应 组 织 结 构 图 见 下 图 4.1-1 所 示 34
文 员 翻 译 危 机 管 理 指 挥 组 总 指 挥 公 共 事 务 顾 问 法 律 顾 问 财 务 顾 问 人 力 资 源 顾 问 业 务 顾 问 执 行 部 部 长 文 员 翻 译 事 故 响 应 指 挥 组 总 指 挥 计 划 部 部 长 后 勤 部 部 长 HSE 主 任 公 共 事 务 主 任 法 律 主 任 财 务 部 部 长 现 场 应 急 响 应 队 伍 现 场 指 挥 官 操 作 员 消 防 员 抢 修 人 员 医 疗 急 救 员 保 安 员 图 4.1-1 应 急 响 应 组 织 结 构 图 4.2 应 急 组 织 机 构 及 人 员 构 成 4.2.1 危 机 管 理 指 挥 组 总 指 挥 : 总 裁 组 员 : 生 产 部 总 经 理 ( 厂 外 事 故 时 ) 商 务 部 总 经 理 ( 厂 内 事 故 时 ) 公 司 服 务 部 总 经 理 人 力 资 源 部 总 经 理 财 务 部 总 经 理 法 律 部 经 理 文 员 翻 译 35
危 机 管 理 指 挥 组 文 员 指 定 人 员 危 机 管 理 总 指 挥 总 裁 翻 译 指 定 人 员 公 共 事 务 顾 问 注 1 法 律 顾 问 注 2 人 力 资 源 顾 问 注 3 财 务 顾 问 注 4 业 务 顾 问 注 5 注 1: 公 司 服 务 部 总 经 理 或 其 代 理 人 注 2: 法 律 部 经 理 或 其 代 理 人 注 3: 人 力 资 源 部 总 经 理 或 其 代 理 人 注 4: 财 务 部 总 经 理 或 其 代 理 人 注 5: 厂 内 危 机 事 件 的 业 务 顾 问 为 商 务 部 总 经 理 或 其 代 理 人, 厂 外 危 机 事 件 的 业 务 顾 问 为 生 产 部 总 经 理 或 其 代 理 人 图 4.2-1 危 机 管 理 指 挥 组 机 构 图 授 权 说 明 : (1) 危 机 管 理 指 挥 组 的 每 个 组 员 都 有 代 理 人, 任 一 组 员 出 差 或 休 假 期 间, 由 其 指 定 的 代 理 人 行 使 其 职 权 (2) 在 总 裁 或 其 代 理 人 未 能 到 达 的 事 故 初 期, 以 到 达 现 场 的 生 产 部 最 高 领 导 为 临 时 危 机 总 负 责 人 4.2.2 事 故 响 应 指 挥 组 总 指 挥 : 生 产 部 总 经 理 组 员 : 厂 级 值 班 经 理 技 术 部 经 理 维 修 部 经 理 HSE 经 理 公 共 事 务 部 经 理 法 律 顾 问 采 购 部 经 理 文 员 翻 译 36
事 故 响 应 指 挥 组 翻 译 指 定 人 员 事 故 总 指 挥 生 产 部 总 经 理 或 其 指 定 代 理 人 文 员 指 定 人 员 安 全 健 康 环 保 主 任 注 1 公 共 事 务 主 任 注 2 法 律 主 任 注 3 执 行 部 部 长 注 4 计 划 部 部 长 注 5 后 勤 部 部 长 注 6 财 务 部 部 长 注 7 注 1: 安 全 健 康 环 保 部 经 理 或 其 指 定 代 理 人 注 2: 公 共 事 务 经 理 或 其 指 定 代 理 人 注 3: 指 定 的 法 律 顾 问 注 4: 厂 级 值 班 经 理 注 5: 技 术 部 经 理 或 其 指 定 代 理 人 注 6: 维 修 部 经 理 或 其 指 定 代 理 人 注 7: 合 同 采 购 部 经 理 或 其 指 定 代 理 人 图 4.2-2 事 故 响 应 指 挥 组 机 构 图 授 权 说 明 : (1) 事 故 响 应 指 挥 组 的 每 个 组 员 都 有 代 理 人, 任 一 组 员 出 差 或 休 假 期 间, 由 其 指 定 的 代 理 人 行 使 其 职 权 (2) 在 生 产 部 总 经 理 或 其 代 理 人 未 能 到 达 的 事 故 初 期, 以 到 达 现 场 的 生 产 部 最 高 领 导 为 临 时 事 故 响 应 总 指 挥 4.2.3 现 场 应 急 响 应 队 伍 现 场 总 指 挥 : 消 防 主 任 和 倒 班 监 督 队 员 : 操 作 人 员 消 防 队 员 医 疗 队 员 应 急 抢 修 队 员 和 保 安 队 员 37
现 场 应 急 响 应 队 伍 现 场 总 指 挥 维 修 主 管 或 维 修 值 班 ( 待 命 ) 工 程 师 装 置 经 理 或 装 置 值 班 经 理 或 倒 班 监 督 消 防 主 任 或 消 防 队 长 保 安 队 长 现 场 安 全 主 任 应 急 抢 修 人 员 操 作 人 员 密 切 协 调 消 防 队 员 医 疗 队 员 ( 包 括 待 命 值 班 医 生 ) 保 安 队 员 图 4.2-3 现 场 应 急 响 应 队 伍 机 构 图 授 权 说 明 : (1) 现 场 总 指 挥 由 操 作 指 挥 和 消 防 指 挥 联 合 组 成, 操 作 指 挥 由 到 达 现 场 的 最 高 操 作 领 导 装 置 经 理 装 置 值 班 经 理 或 倒 班 监 督 担 任 ; 消 防 指 挥 由 到 达 现 场 的 最 高 消 防 队 领 导 消 防 主 任 或 消 防 队 长 担 任 (2) 维 修 队 员 保 安 队 员 和 医 疗 队 员 均 为 当 日 值 班 人 员 4.2.4 应 急 办 公 室 应 急 领 导 小 组 下 设 应 急 办 公 室, 办 公 地 点 设 在 HSE 部 门, 成 员 如 下 : 主 任 :HSE 经 理 成 员 :HSE 顾 问 4.3 应 急 组 织 机 构 职 责 4.3.1 危 机 管 理 指 挥 组 危 机 管 理 组 在 事 故 响 应 总 指 挥 的 要 求 下 启 动 响 应 事 故 或 危 机 危 机 管 理 组 的 38
主 要 任 务 是 : 专 注 于 影 响 公 司 全 面 从 事 故 中 恢 复 的 战 略 问 题, 以 及 事 故 产 生 的 可 能 影 响 公 司 未 来 运 作 盈 利 和 声 誉 的 其 它 后 果 ; 为 事 故 响 应 指 挥 组 提 供 需 要 的 战 术 支 持, 主 要 是 在 联 络 人 力 资 源 事 务 和 较 高 级 别 的 技 术 和 后 勤 的 协 助 4.3.1.1 危 机 管 理 总 指 挥 (1) 对 厂 内 和 厂 外 紧 急 事 件 和 危 机 事 件 的 响 应 给 予 支 持 和 建 议, 对 于 三 级 紧 急 事 件 和 危 机 事 件 的 响 应, 在 联 络 政 府 股 东 和 第 三 方 的 任 务 中 起 领 导 作 用 (2) 在 事 故 响 应 总 指 挥 的 直 接 要 求 下, 支 持 厂 内 或 厂 外 紧 急 事 故 或 危 机 响 应 (3) 处 理 外 部 事 务, 同 时 使 厂 内 装 置 和 厂 内 队 伍 或 商 务 部 应 急 响 应 队 伍 全 神 贯 注 于 事 故 处 理, 与 事 故 响 应 总 指 挥 保 持 紧 密 联 系, 就 事 件 进 展 情 况 和 确 定 的 应 急 响 应 战 术 交 换 信 息 (4) 负 责 向 股 东 和 政 府 / 媒 体 发 表 声 明 (5) 如 果 被 邀 请 参 加 政 府 主 持 召 开 的 新 闻 发 布 会, 在 会 上 说 明 事 实 真 相 (6) 必 要 时 启 动 业 务 连 续 计 划 4.3.1.2 公 共 事 务 顾 问 (1) 从 事 故 指 挥 组 获 得 事 故 的 详 细 信 息 包 括 对 人 员 财 产 和 环 境 的 威 胁 和 破 坏, 以 及 准 备 采 取 的 行 动 (2) 就 应 对 媒 体 和 外 部 关 系 的 策 略 与 立 场 向 危 机 管 理 组 提 出 建 议 (3) 确 保 对 外 联 络 组 发 挥 作 用, 与 外 部 组 织 机 构 的 沟 通 反 应 程 序 就 位 (4) 经 与 事 故 响 应 总 指 挥 相 关 业 务 顾 问 和 法 律 顾 问 协 商, 并 获 得 危 机 管 理 负 责 人 批 准, 向 当 地 政 府 提 交 事 故 情 况 报 告 (5) 监 测 所 有 公 共 事 务 方 面 的 行 动, 并 评 估 其 有 效 性, 必 要 进 行 调 整 (6) 确 保 将 事 故 相 关 的 进 展 和 决 定 以 稳 妥 的 方 式 通 知 利 益 相 关 者 (7) 确 保 外 界 对 事 件 的 询 问 得 到 恰 当 的 处 理, 例 如 启 动 电 话 应 答 信 息 中 心 等 (8) 确 保 尽 早 监 测 媒 体 报 道, 实 时 提 供 媒 体 反 馈 (9) 向 危 机 管 理 组 提 供 新 闻 播 报 的 记 录 (10) 必 要 时 建 议 危 机 管 理 组 启 动 业 务 连 续 计 划 4.3.1.3 人 力 资 源 顾 问 (1) 从 事 故 指 挥 组 获 取 事 故 对 人 员 财 产 和 环 境 威 胁 或 损 害 的 细 节, 及 准 39
备 采 取 的 行 动 (2) 关 于 事 故 或 紧 急 事 件 对 员 工 承 包 商 产 生 的 立 即 影 响 的 或 未 来 可 能 发 生 的 影 响 和 牵 连, 以 及 在 危 机 管 理 中 研 究 策 略 和 作 出 的 决 定 时, 向 危 机 管 理 组 提 出 建 议 (3) 确 保 支 持 组 发 挥 作 用, 并 准 备 处 理 和 应 对 受 到 影 响 的 员 工 和 直 系 亲 属 的 咨 询 和 关 切 的 事, 确 保 小 组 内 的 人 员 配 备 充 分 (4) 与 事 故 响 应 总 指 挥 公 共 事 务 顾 问 和 法 律 顾 问 协 商, 并 获 得 危 机 管 理 负 责 人 批 准 后, 发 布 员 工 信 息 声 明 (5) 在 人 力 资 源 和 劳 工 关 系 政 策 和 指 导 方 针 方 面 提 供 建 议 (6) 保 证 工 会 委 员 会 被 告 知 事 故 进 展 情 况 和 危 机 管 理 组 决 定 (7) 及 时 向 危 机 管 理 组 更 新 最 新 的 员 工 伤 亡 情 况 (8) 组 织 由 高 级 管 理 层 参 加 的 受 伤 或 死 亡 员 工 的 家 访 (9) 协 同 财 务 和 法 律 顾 问, 确 保 按 要 求 通 知 受 伤 / 死 亡 的 员 工 相 应 的 保 险 公 司 和 经 纪 人 并 跟 进 相 应 赔 偿 的 落 实 (10) 组 织 一 个 由 人 力 资 源 部 员 工 和 受 影 响 部 门 的 员 工 组 成 的 支 持 组 处 理 受 伤 员 工 的 后 续 事 宜 (11) 必 要 时 建 议 危 机 管 理 组 启 动 业 务 连 续 计 划 4.3.1.4 财 务 顾 问 (1) 从 事 故 指 挥 组 获 取 事 故 人 员 财 产 和 环 境 损 害 的 细 节, 及 准 备 采 取 的 行 动 (2) 与 相 关 业 务 经 理 联 系 来 评 估 财 务 影 响, 并 引 申 到 危 机 对 运 营 供 应 / 营 销 活 动, 与 顾 客 和 供 应 商 的 关 系 以 及 环 境 损 失 等 的 的 影 响, 提 供 策 略 和 方 案 供 危 机 管 理 组 考 虑 (3) 通 知 和 联 络 保 险 公 司, 评 估 员 等 (4) 告 知 危 机 管 理 组 保 险 覆 盖 范 围 (5) 必 要 时 委 任 联 络 和 管 理 外 部 财 务 顾 问 (6) 分 析 对 公 司 现 金 流 的 影 响 (7) 为 应 急 响 应 和 恢 复 工 作 启 动 并 监 测 适 当 的 成 本 控 制 和 记 录 系 统 (8) 必 要 时 建 议 危 机 管 理 组 启 动 业 务 连 续 计 划 (9) 作 为 文 员 的 发 起 人, 确 保 关 键 事 实 已 列 出 40
4.3.1.5 法 律 顾 问 (1) 识 别 和 评 估 事 故 引 发 的 法 律 思 考 及 潜 在 问 题 提 供 策 略 和 方 案 供 危 机 管 理 组 考 虑 (2) 在 发 布 前 检 查 媒 体 声 明, 保 护 中 海 壳 牌 免 受 措 辞 不 当 引 发 的 法 律 责 任 (3) 评 估 事 故 的 发 生 是 否 源 于 不 合 规 (4) 就 危 机 管 理 策 略 向 公 共 事 务 顾 问 提 供 法 律 建 议, 确 保 合 法 澄 清 法 律 关 系 并 就 合 同 责 任 事 项 提 供 建 议 (5) 需 要 时 通 知 和 召 集 专 家 法 律 协 助, 认 为 有 必 要 时 委 任 和 管 理 外 部 法 律 顾 问 (6) 针 对 向 公 众 发 布 和 递 交 给 政 府 的 文 件 的 保 密 事 项 向 公 共 事 务 顾 问 提 出 建 议 (7) 与 业 务 顾 问 协 商 决 定 是 否 提 议 立 即 关 闭 类 似 或 相 关 连 的 运 作 等 待 调 查 (8) 如 不 是 中 海 壳 牌 的 责 任, 确 保 对 责 任 方 采 取 适 当 行 动, 并 且 指 导 资 料 汇 编 来 协 助 建 立 案 件 文 档 (9) 在 事 故 资 料 收 集 汇 编 和 储 存 与 文 员 保 持 联 络 4.3.1.6 业 务 顾 问 (1) 确 保 事 故 响 应 指 挥 组 拥 有 所 需 资 源 处 理 事 故 或 紧 急 事 件 (2) 与 事 故 响 应 总 指 挥 保 持 紧 密 联 系 获 得 最 新 的 事 故 进 展 信 息 (3) 在 危 机 管 理 中, 指 示 和 指 导 事 故 响 应 总 指 挥 关 于 危 机 管 理 组 的 决 定 和 采 取 的 行 动 (4) 需 要 时 联 络 其 它 经 理 获 取 其 它 资 源 ( 例 如 人 员 支 持 ) (5) 收 集 和 确 认 与 事 故 或 紧 急 事 件 有 关 的 关 联 信 息 (6) 有 关 需 要 在 危 机 管 理 组 到 达 后 做 出 决 定 和 采 取 行 动 必 要 的 背 景 信 息, 向 危 机 管 理 组 简 要 地 说 明 ; (7) 向 事 故 响 应 指 挥 组 简 要 介 绍 危 机 管 理 组 决 定 的 应 对 媒 体 策 略 和 姿 态 (8) 向 公 共 事 务 顾 问 提 供 需 要 在 媒 体 应 答 中 阐 明 的 必 要 信 息 (9) 向 客 户 提 供 由 政 府 部 门 发 布 的 关 于 事 故 的 统 一 声 明 (10) 必 要 时 建 议 危 机 管 理 组 启 动 业 务 连 续 计 划 4.3.1.7 文 员 (1) 到 达 危 机 管 理 中 心 后, 从 事 故 指 挥 组 文 员 获 得 事 故 信 息 41
(2) 总 结 并 记 录 已 发 生 的 关 键 事 件 (3) 记 录 危 机 管 理 组 发 出 的 指 令 (4) 使 用 纸 张 照 相 机 白 板 白 板 纸 等, 记 录 关 键 信 息, 包 括 信 息 来 源, 和 危 机 管 理 组 做 出 决 定 和 采 取 的 行 动 (5) 接 收 所 有 传 真, 并 为 危 机 管 理 组 提 供 秘 书 服 务 (6) 接 收 和 传 达 所 有 收 到 的 信 息 和 数 据 (7) 维 护 信 息 板 确 保 信 息 准 确 更 新 4.3.2 事 故 响 应 指 挥 组 事 故 管 理 总 指 挥 指 挥 本 企 业 的 应 急 响 应, 通 常 在 危 机 管 理 组 的 支 持 建 议 和 计 划 协 助 下 全 面 控 制 应 急 响 应 全 过 程 事 故 响 应 指 挥 组 定 制 战 术 计 划 指 导 减 缓 事 故 影 响 的 行 动, 并 识 别 发 生 的 需 要 危 机 管 理 组 采 取 行 动 的 战 略 问 题 4.3.2.1 事 故 响 应 总 指 挥 (1) 负 责 全 面 管 理 应 急 响 应 的 执 行, 包 括 制 定 全 面 战 略 目 标 和 提 供 战 术 指 导 (2) 批 准 每 天 的 事 故 响 应 行 动 计 划 和 总 体 计 划 (3) 管 理 指 导 指 挥 组 成 员, 批 准 调 动 和 遣 散 资 源 (4) 监 测 和 评 估 应 急 响 应 事 故 响 应 指 挥 组 的 表 现 (5) 与 公 司 高 级 管 理 层 沟 通, 必 要 时 要 时 与 政 府 和 媒 体 沟 通 (6) 在 发 生 重 大 火 灾 爆 炸 和 泄 漏 事 故 时, 决 定 现 场 疏 散 的 级 别 (7) 确 认 工 艺 材 料 ( 包 括 原 料 ) 配 送 的 优 先 权 (8) 确 认 蒸 汽 和 电 力 配 送 去 负 荷 的 优 先 顺 序 4.3.2.2 执 行 部 部 长 生 产 部 的 厂 级 值 班 经 理 承 担 领 导 执 行 部 的 任 务 (1) 管 理 直 接 与 现 场 人 员 疏 散 火 灾 控 制 泄 漏 物 质 的 控 制 围 堵 和 清 理 等 有 关 的 响 应 行 动 (2) 向 后 勤 部 部 长 提 供 执 行 部 所 需 的 人 力 设 备 材 料 和 补 给 的 信 息 (3) 协 助 事 故 响 应 总 指 挥 制 定 全 面 战 略 目 标 来 指 导 应 急 响 应 行 动 (4) 推 动 识 别 总 体 计 划 的 任 务 任 务 持 续 时 间 设 备 和 人 员 (5) 指 导 每 天 战 术 策 略 的 制 定 和 实 施 42
(6) 启 动 和 管 理 管 理 执 行 部 成 员, 集 中 力 量 实 施 现 场 事 故 行 动 计 划 (7) 向 计 划 部 部 长 后 勤 部 部 长 和 财 务 部 部 长 提 供 草 拟 的 现 场 任 务 的 副 本 (8) 向 执 行 部 的 人 员 简 明 扼 要 地 讲 述 会 议 结 果 事 故 行 动 计 划 的 内 容 和 其 他 与 执 行 部 相 关 的 事 宜 (9) 与 安 全 健 康 环 保 主 任 一 起 工 作, 确 保 参 加 现 场 应 急 响 应 的 人 员 的 安 全 (10) 确 保 现 场 人 员 有 设 备 材 料 和 其 他 补 给, 以 安 全 有 效 和 有 效 率 的 方 式 实 施 应 急 响 应 (11) 确 保 现 场 人 员 知 道 并 落 实 公 司 政 策 和 适 用 的 政 府 有 关 部 门 的 指 示 (12) 确 保 在 形 成 和 执 行 应 急 响 应 策 略 时 充 分 考 虑 受 影 响 的 社 区 4.3.2.3 计 划 部 部 长 (1) 技 术 部 经 理 或 其 指 定 代 理 人 将 承 担 领 导 技 术 组 的 主 要 任 务, 提 供 技 术 专 家 意 见 (2) 管 理 信 息 的 收 集 评 估 分 发 和 使 用 来 支 持 应 急 响 应 行 动 (3) 利 用 来 自 各 个 部 长 现 有 的 信 息, 以 事 故 响 应 总 指 挥 批 准 的 战 略 目 标 为 框 架 来 准 备 事 故 行 动 计 划 (4) 协 调 编 制 形 势 现 状 报 告 和 其 它 事 故 专 项 计 划 (5) 提 供 技 术 服 务 来 支 持 应 急 响 应 行 动 (6) 协 调 将 应 急 响 应 各 方 面 的 运 作 形 成 文 件, 包 括 遣 散 (7) 变 更 管 理 签 署 人 - 授 权 技 术 专 家 4.3.2.4 后 勤 部 部 长 维 修 部 经 理 或 其 指 定 代 理 人 将 承 担 领 导 后 勤 部 的 任 务 (1) 汇 编 应 急 响 应 运 作 所 需 的 人 力 设 备 材 料 和 供 应 的 信 息 (2) 获 得 实 施 和 支 持 应 急 响 应 所 需 人 力 设 备 设 施 食 物 通 讯 系 统 和 其 它 材 料 (3) 协 助 事 故 响 应 总 指 挥 编 制 全 面 的 后 勤 战 略 目 标 来 指 导 应 急 响 应 的 实 施 (4) 向 后 勤 组 简 明 扼 要 地 讲 述 事 故 行 动 计 划 和 其 它 与 后 勤 部 运 作 的 相 关 事 宜 (5) 确 保 以 及 时 和 有 效 的 方 式 提 供 实 施 应 急 响 应 所 需 的 后 勤 支 持 和 服 务 (6) 确 定 可 获 得 的 和 可 用 的 人 力 资 源 和 设 备, 设 备 应 标 志 所 在 地 点, 并 确 定 公 司 在 现 场 配 置 资 源 的 能 力 43
(7) 确 认 备 用 设 备 和 人 力 资 源 来 替 代 现 场 所 需 但 不 能 获 得 和 不 能 使 用 的 资 源 (8) 确 定 集 结 地 点 (9) 确 保 以 及 时 有 效 的 现 场 支 持 服 务, 包 括 疏 散 船 只 和 车 辆 去 污 染 设 施 饮 用 水 食 物 燃 料 油 卫 生 设 施 废 物 处 理 (10) 确 保 后 勤 部 人 员 遵 循 财 务 部 制 定 的 指 引 程 序 表 格 和 数 据 管 理 系 统 来 管 理 设 备 采 购 控 制 财 产 清 单 以 及 实 施 应 急 响 应 产 生 的 支 出 账 目 (11) 确 实 建 立 和 更 新 实 施 应 急 响 应 过 程 中 采 购 租 借 或 其 它 方 式 获 得 的 设 备 材 料 和 供 应 的 总 详 细 目 录 (12) 向 执 行 部 部 长 建 议 人 力 和 设 备 支 援 以 及 解 除 后 勤 服 务 的 时 间 安 排 (13) 确 保 提 供 应 急 响 应 执 行 中 所 需 的 保 安 服 务 4.3.2.5 安 全 健 康 环 保 主 任 安 全 健 康 环 保 质 量 经 理 或 指 定 代 理 人 将 承 担 安 全 健 康 环 保 主 任 的 任 务 (1) 保 持 了 解 形 势 的 发 展 和 动 态, 通 过 常 规 的 职 权 线 纠 正 不 安 全 行 为 和 条 件 当 需 要 采 取 立 即 行 动 时, 行 使 非 常 时 期 的 职 权 防 止 或 终 止 不 安 全 行 为 或 不 安 全 条 件 (2) 与 当 地 政 府 部 门 联 络 沟 通 (3) 准 备 每 天 事 故 行 动 计 划 中 的 安 全 信 息 (4) 展 开 并 维 护 与 当 地 政 府 部 门 的 联 络 (5) 与 当 地 政 府 部 门 应 急 响 应 的 代 表 一 起 工 作 (6) 管 理 参 与 应 急 响 应 中 的 所 有 环 境 医 疗 人 员, 并 提 出 应 急 响 应 中 处 理 废 物 的 建 议 (7) 提 供 关 于 应 急 响 应 行 动 的 潜 在 环 境 影 响 的 建 议 (8) 确 保 应 急 响 应 组 建 了 适 当 的 医 疗 处 理 服 务 (9) 收 集 环 境 敏 感 区 域 的 信 息 并 协 助 确 定 保 护 这 些 区 域 和 / 或 清 理 措 施 的 优 先 顺 序 4.3.2.6 公 共 事 务 主 任 (1) 根 据 发 生 事 故 的 性 质 和 潜 在 影 响, 确 定 和 审 核 事 故 需 要 报 告 的 部 门 和 要 求 必 要 时, 组 织 企 业 内 部 的 通 报 会 (2) 为 事 故 总 指 挥 提 供 有 关 向 当 地 政 府 报 告 的 建 议 44
(3) 与 事 故 总 指 挥 和 法 律 主 任 一 起, 确 立 事 故 相 关 的 公 共 事 务 指 引, 并 分 发 给 事 故 指 挥 组 成 员 (4) 与 公 共 事 务 组 一 起 始 终 保 持 获 得 完 整 准 确 最 新 的 事 故 相 关 信 息 (5) 准 备 事 故 材 料 包 括 主 要 信 息 和 问 与 答 (6) 监 测 并 记 录 事 故 的 相 关 媒 体 报 道, 并 在 必 要 时 提 供 后 续 的 相 关 媒 体 报 道 信 息 (7) 管 理 启 动 的 接 待 室 和 电 话 应 答 中 心 4.3.2.7 法 律 主 任 (1) 向 事 故 响 应 总 指 挥 提 供 有 关 法 律 事 务 运 作 所 需 的 人 员 设 备 材 料 和 补 给 (2) 管 理 法 律 权 利 维 护 组 成 员 的 工 作 (3) 检 查 关 于 应 急 响 应 运 作 的 政 策 实 践 和 程 序, 识 别 和 解 决 可 能 引 起 的 或 与 应 急 响 应 相 关 的 法 律 问 题 (4) 就 应 急 响 应 相 关 的 法 定 权 利 主 张 向 事 故 响 应 总 指 挥 提 出 建 议 (5) 向 事 故 响 应 总 指 挥 和 执 行 部 长 建 议 必 须 编 制 的 文 件 类 型, 以 在 法 律 诉 讼 中 支 持 中 海 壳 牌 (6) 应 事 故 响 应 总 指 挥 的 要 求, 在 发 布 前 检 查 新 闻 发 布 材 料 或 声 明 (7) 应 财 务 部 长 的 要 求, 执 行 前 检 查 合 同 (8) 就 外 部 损 失 评 估 和 索 赔 处 理 向 财 务 部 长 提 供 法 律 建 议 (9) 向 执 行 部 部 长 和 计 划 部 部 长 及 其 组 员 提 供 实 施 应 急 响 应 的 法 律 建 议, 尤 其 是 需 要 获 得 政 府 部 门 批 准 和 / 或 允 许 的 应 急 响 应 行 动 (10) 确 保 应 急 响 应 人 员 限 制 相 关 事 故 责 任 或 过 失 的 谈 论, 可 能 会 阻 碍 未 来 的 法 律 诉 讼 4.3.2.8 财 务 部 长 (1) 简 洁 明 了 讲 述 会 议 结 果, 事 故 行 动 计 划 的 内 容, 及 其 它 和 财 务 部 运 作 相 关 的 事 宜 (2) 协 助 事 故 响 应 总 指 挥 制 定 全 面 战 略 目 标 指 导 来 应 急 响 应 运 作 (3) 向 事 故 响 应 总 指 挥 提 供 关 于 应 急 响 应 运 作 期 间 已 采 取 的 / 要 采 取 的 行 动 牵 涉 财 务 事 宜 的 信 息 (4) 帮 助 准 备 和 分 发 指 引 程 序 表 格, 并 为 应 急 响 应 中 必 需 的 费 用 账 目 45
建 立 数 据 管 理 系 统 (5) 与 采 购 组 组 长 一 起 建 立 采 购 计 划 (6) 确 保 准 备 好 采 购 和 订 单, 使 得 采 购 和 订 单 及 时 适 当 地 得 到 处 理 (7) 确 认 应 急 响 应 运 作 期 间 准 备 的 合 同 文 件 是 适 当 的 (8) 确 保 建 立 适 当 的 成 本 和 会 计 控 制 体 系 (9) 确 保 应 急 响 应 人 员 有 充 足 的 行 政 支 持 (10) 向 公 司 管 理 层 和 事 故 响 应 总 指 挥 提 供 定 期 财 务 报 告 4.3.2.9 文 员 (1) 确 保 维 护 事 故 从 始 至 终 的 所 有 记 录 的 总 日 志 (2) 如 有 要 求, 做 出 事 件 的 摘 要 列 表 (3) 接 收 所 有 传 真 并 为 事 故 指 挥 组 提 供 秘 书 服 务 (4) 记 录 和 核 对 所 有 收 到 的 信 息 和 数 据 (5) 维 护 信 息 板 确 保 信 息 准 确 更 新 (6) 按 照 时 间 发 生 顺 序 存 储 文 件 正 本 和 电 子 版 对 事 故 记 录 板 拍 照 (7) 与 法 律 主 任 一 起, 制 定 文 件 管 理 指 引 导, 并 发 布 给 适 当 的 应 急 响 应 人 员 (8) 确 保 应 急 响 应 人 员 熟 悉 文 件 管 理 指 引 (9) 建 立 事 故 文 件 的 文 档 系 统 4.3.3 现 场 应 急 响 应 队 伍 现 场 应 急 响 应 队 伍 的 主 要 任 务 是 执 行 事 故 响 应 中 的 常 规 灭 火 作 战 职 能, 生 命 救 援, 急 救, 灭 火 和 紧 急 维 修 46
第 五 章 预 防 与 预 警 5.1 预 防 5.1.1 环 境 风 险 源 监 控 措 施 公 司 对 危 险 源 的 预 防 和 监 控 主 要 通 过 自 动 监 控 的 方 式 确 保 在 危 险 源 出 现 异 常 时 能 够 自 动 报 警, 从 设 备 硬 件 上 保 证 及 时 发 现 异 常 并 处 置 ; 公 司 也 通 过 采 取 泄 漏 监 控 及 修 复 技 术 (LDAR) 对 全 厂 可 能 造 成 物 料 泄 漏 检 测 处 进 行 修 复, 从 而 减 少 原 料 泄 漏 对 环 境 造 成 的 污 染 ; 以 及 通 过 人 工 监 测 日 常 例 行 巡 查 检 查 管 理 等 措 施 相 结 合 来 确 保 对 危 险 源 的 监 控, 从 而 预 防 各 类 事 故 为 保 障 公 司 的 废 水 噪 声 日 常 监 测 工 作, 公 司 建 有 化 学 实 验 室, 配 备 了 专 职 环 境 监 测 人 员, 承 担 公 司 的 废 水 噪 声 日 常 监 测 工 作, 公 司 废 气 监 测 主 要 利 用 在 线 监 测 设 施 进 行 (1) 自 动 监 测 公 司 在 全 厂 安 装 了 火 灾 和 气 体 监 测 和 报 警 系 统, 通 过 安 装 在 现 场 的 各 种 有 毒 可 燃 气 体 探 测 仪 各 种 温 感 火 焰 探 测 仪 和 充 气 式 熔 断 管 等 对 生 产 装 置 内 的 有 毒 可 燃 气 体 的 泄 漏 情 况 及 火 灾 进 行 24 小 时 在 线 监 测, 监 测 信 号 送 到 中 央 控 制 室 消 防 调 度 中 心 及 保 安 值 班 室, 值 班 人 员 可 对 现 场 进 行 24 小 时 监 视 ; 全 厂 各 生 产 储 存 接 卸 工 艺 参 数 采 用 DCS 系 统 控 制 报 警 和 联 锁, 当 出 现 异 常 情 况 时, 以 上 监 测 仪 能 被 触 发 并 发 出 预 警 ; 同 时 公 司 在 各 储 罐 均 设 置 了 溢 油 保 护 系 统, 当 储 罐 液 位 过 高 发 出 报 警 并 自 动 切 断 进 料 阀 (2) 泄 漏 监 控 及 修 复 技 术 (LDAR) 公 司 采 取 了 泄 漏 监 控 及 修 复 技 术 (LDAR) 完 成 了 对 全 厂 泄 漏 监 控 及 修 复, 能 够 及 早 发 现 可 疑 的 污 染 物 及 清 污 策 略 的 制 定 LDAR 采 用 固 定 或 移 动 监 测 设 备, 监 测 公 司 各 类 反 应 釜 原 料 输 送 管 道 泵 压 缩 机 阀 门 法 兰 等 易 产 生 挥 发 性 有 机 物 泄 漏 处, 并 修 复 超 过 一 定 浓 度 的 泄 漏 检 测 处, 从 而 达 到 控 制 并 减 少 原 料 泄 漏 对 环 境 造 成 污 染 (3) 人 工 监 控 公 司 在 全 厂 设 置 了 闭 路 电 视 监 控 系 统, 通 过 分 布 在 现 场 的 130 多 个 摄 像 头 对 全 厂 的 重 大 危 险 源 进 行 实 时 监 控, 中 央 控 制 室 消 防 调 度 中 心 保 安 值 班 室 24 小 时 值 班 监 视 值 班 人 员 一 旦 发 现 异 常 情 况 立 即 启 动 预 警 机 制 并 报 告 控 制 室 主 操, 控 制 室 主 操 得 到 预 警 信 息 后 将 立 即 通 知 现 场 操 作 人 员 到 现 场 检 查 确 认, 并 查 明 原 47
因 排 除 故 障 恢 复 正 常, 直 到 解 除 预 警 信 息 消 防 调 度 中 心 得 到 预 警 信 息 后 将 立 即 联 系 装 置 控 制 室 主 操, 并 进 行 确 认, 查 明 原 因 直 到 解 除 预 警 信 息 操 作 人 员 定 期 到 现 场 巡 检 也 是 有 效 的 监 控 和 预 警 的 方 法 之 一, 现 场 巡 检 时 一 旦 发 现 异 常 情 况 立 即 启 动 预 警 机 制 报 告 控 制 室 主 操 (4) 监 测 实 验 室 为 保 障 公 司 的 废 水 废 气 噪 声 日 常 监 测 工 作, 公 司 建 有 化 学 实 验 室, 配 备 了 专 职 环 境 监 测 人 员, 承 担 公 司 的 废 水 废 气 噪 声 日 常 监 测 工 作 实 验 室 配 备 有 气 质 联 用 仪 原 子 吸 收 分 光 光 度 计 离 子 色 谱 仪 等 离 子 光 谱 仪 紫 外 可 见 分 光 光 度 计 红 外 分 光 光 谱 仪 分 光 光 度 计 电 子 天 平 ph 计 便 携 式 浊 度 仪 电 导 仪 滴 定 仪 BOD 分 析 仪 总 有 机 碳 分 析 仪 等 环 境 监 测 及 分 析 仪 器, 可 承 担 公 司 日 常 管 理 工 作 中 常 规 监 测 任 务 ; 除 了 实 验 室 检 测, 在 大 部 分 的 废 水 和 废 气 排 放 口 均 安 装 了 在 线 监 测 仪 表, 对 主 要 污 染 物 进 行 连 续 的 监 测, 并 配 备 专 职 的 维 修 维 护 人 员, 确 保 监 测 设 备 的 稳 定 和 可 靠 ; 另 外, 公 司 还 委 托 有 资 质 的 第 三 方 公 司 定 期 对 污 染 物 的 排 放 进 行 监 测 5.1.2 环 境 风 险 预 防 措 施 (1) 围 堰 公 司 各 原 料 储 罐 成 品 储 罐 区 均 设 置 有 围 堰, 一 旦 发 生 物 料 泄 漏, 能 及 时 对 泄 漏 物 进 行 拦 截 并 集 中 排 放 到 应 急 池 中 (2)3.3 万 m 3 控 制 排 放 池 公 司 偶 然 污 染 排 水 (ADC) 分 东 区 西 区 苯 乙 烯 / 环 氧 丙 烷 装 置 (SMPO) 区 三 个 区 进 行 收 集, 集 雨 面 积 分 别 为 123280 m 2 229890 m 2 53730 m 2, 三 个 区 收 集 的 偶 然 污 染 排 水 分 别 进 入 3.3 万 m 3 控 制 排 放 池 的 东 区 池 (12285 m 3 ) 西 区 池 ( 15649 m 3 ) 及 SMPO 池 (5124 m 3 ), 日 常 保 持 液 位 1 m(20% 液 位 以 内 ), 事 故 状 态 下 警 戒 液 位 为 4.75 m(95% 液 位 ) 为 应 对 事 故 状 态 下 事 故 水 收 集 的 特 殊 需 要, 在 废 水 处 理 站 旁 建 有 两 个 各 15000 m 3 的 应 急 事 故 水 罐, 日 常 控 制 液 位 为 24.5 m( 每 个 水 罐 高 度 为 17.5 m, 控 制 目 标 为 两 个 水 罐 液 位 之 和 的 140% 以 内 : 17.5 m 140%=24.5 m), 事 故 警 戒 液 位 33.25 m(t-9202 溢 流,T-9201 液 位 90%, 17.5 m 90%=33.25 m) 废 水 处 理 设 施 一 旦 发 生 故 障, 以 生 产 负 荷 产 生 废 水 量 以 400 m 3 /h 计, 可 容 纳 约 3 天 的 废 水 量, 并 已 将 3.3 万 m 3 的 控 制 排 放 池 同 应 急 事 48
故 水 罐 用 管 径 为 DN250 的 管 道 相 连 接, 以 保 证 污 水 处 理 装 置 出 现 故 障 时 避 免 污 水 直 接 排 入 大 亚 湾 海 域 现 共 有 6 台 抽 水 泵, 其 中 4 台 泵 的 流 量 设 计 为 300 m 3 /h, 最 大 流 量 可 达 到 410 t/h, 另 外 两 台 每 台 泵 的 流 量 设 计 为 25 m 3 /h, 以 便 特 殊 需 要 时 两 者 之 间 的 事 故 水 能 迅 速 转 移 (3)8.5 万 m 3 应 急 排 放 池 公 司 已 设 置 了 8.5 万 m 3 应 急 排 放 池, 位 原 料 罐 区 南 部, 可 用 于 收 集 暂 存 事 状 态 下 原 料 油 罐 区 内 泄 漏 的 物 料 消 防 水 雨 水 等, 日 常 为 清 空 状 态, 事 故 状 态 下 警 戒 液 位 为 3.8 m(95% 液 位 ) 公 司 将 3.3 万 m 3 控 制 排 放 池 同 原 料 油 罐 区 的 8.5 万 m 3 的 事 故 应 急 池 用 管 径 为 DN350 的 管 道 相 连 接, 并 安 装 了 6 台 抽 水 泵, 其 中 4 台 泵 的 流 量 设 计 为 300 m 3 /h, 最 大 流 量 可 达 到 410 t/h, 另 外 两 台 每 台 泵 的 流 量 设 计 为 25 m 3 /h, 以 便 特 殊 需 要 时 两 者 之 间 的 事 故 水 能 迅 速 转 移 (4) 其 它 风 险 防 范 措 施 除 三 级 防 控 硬 件 设 施 建 设 外, 公 司 在 化 学 品 泄 漏 风 险 防 范 火 灾 爆 炸 风 险 防 范 废 水 泄 漏 风 险 防 范 及 废 气 扩 散 风 险 防 范 等 方 面 均 从 管 理 制 度 硬 件 设 施 人 员 队 伍 等 层 面 开 展 了 相 应 的 风 险 防 范 工 作 ( 详 见 中 海 壳 牌 石 油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风 险 评 估 报 告 2.8 节 内 容 ), 在 下 一 阶 段 日 常 的 环 境 应 急 管 理 与 风 险 防 范 中, 重 点 是 按 照 既 定 制 度 规 范 管 理 常 抓 不 懈 5.2 预 警 5.2.1 预 警 条 件 及 分 级 指 根 据 监 测 到 的 突 发 事 件 信 息, 依 据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应 急 预 案 的 相 关 规 定, 提 前 发 布 相 应 级 别 的 警 报, 并 提 出 相 关 应 急 措 施 建 议 (1) 预 警 条 件 自 动 监 测 : 1 热 感 和 火 焰 探 测 器 设 计 适 用 于 相 应 区 域 的 火 灾 检 测 并 将 会 激 活 相 应 的 保 护 设 施 2 可 燃 气 体 和 有 毒 气 体 探 测 仪 用 于 检 测 相 应 区 域 的 可 燃 气 和 有 毒 气 3 以 上 自 动 检 测 能 够 激 活 本 装 置 受 影 响 的 单 元 区 域 声 / 光 音 报 警 4 储 罐 溢 油 保 护 系 统 当 储 罐 液 位 过 高 时 发 出 报 警 并 自 动 切 断 进 料 阀 49
5 环 境 处 理 设 施 监 控 监 测 数 据 异 常 报 警 人 工 监 测 : 1 现 场 主 要 位 置 安 装 的 闭 路 监 视 电 视 协 助 操 作 人 员 监 测 异 常 情 况 2 现 场 自 动 监 测 报 警 的 人 工 现 场 确 认 3 操 作 人 员 现 场 巡 视 检 查 以 便 及 时 发 现 现 场 异 常 从 而 得 以 跟 踪 4 泄 漏 监 测 及 修 复 包 括 罐 底 泄 漏 的 检 查 适 用 于 及 早 发 现 可 能 的 泄 漏 5 地 下 水 的 监 测 用 于 提 供 早 期 水 体 污 染 的 预 警 及 早 发 现 可 疑 的 污 染 物 及 清 污 策 略 的 制 定 6 异 味 报 告 跟 踪 程 序 对 可 能 的 泄 漏 及 早 发 现 现 场 异 味 的 发 生 意 味 着 可 能 的 泄 漏, 此 程 序 用 于 现 场 发 现 异 味 后 汇 报 并 启 动 相 应 的 部 门 以 跟 踪 可 能 的 泄 漏 7 公 众 环 境 方 面 的 投 诉 中 海 壳 牌 环 保 顾 问 根 据 公 众 环 境 方 面 的 投 诉 协 调 可 能 的 装 置 调 查, 依 调 查 结 果 启 动 相 应 级 别 的 响 应 报 警 : 1 火 灾 和 可 燃 / 有 毒 气 体 检 测 系 统 (F&G) 触 发 自 动 警 报 设 施 2 现 场 及 控 制 室 人 工 触 发 报 警 设 施 3 人 工 报 警 至 控 制 室 / 消 防 队 4 各 装 置 控 制 台 启 动 全 厂 警 报 (2) 预 警 分 级 企 业 危 险 目 标 根 据 危 险 源 监 控 信 息 和 可 能 导 致 突 发 环 境 事 故 的 危 险 程 度, 实 行 分 级 预 警 行 动 按 照 突 发 事 件 严 重 性 紧 急 程 度 和 可 能 波 及 的 范 围,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的 预 警 分 为 三 级, 预 警 级 别 由 低 到 高, 一 级 预 警 ( 装 置 级 ) 二 级 预 警 ( 全 厂 级 ) 三 级 预 警 ( 危 机 级 ), 分 别 用 黄 色 橙 色 红 色 表 示 根 据 事 态 的 发 展 情 况 和 采 取 措 施 的 效 果, 预 警 可 以 升 级 降 级 或 解 除 5.2.2 预 警 发 布 (1) 发 布 方 式 控 制 室 主 操 得 到 预 警 信 息 后 将 立 即 通 知 现 场 操 作 人 员 到 现 场 检 查 确 认, 并 查 明 原 因 排 除 故 障 恢 复 正 常 直 到 解 除 预 警 信 息 消 防 调 度 中 心 得 到 预 警 信 息 后 将 立 即 联 系 装 置 控 制 室 主 操 进 行 确 认, 并 查 明 50
原 因 直 到 解 除 预 警 信 息 一 但 确 认 现 场 发 生 事 故, 则 应 立 即 将 预 警 升 级 为 警 报, 控 制 室 主 操 或 现 场 操 作 工 将 触 发 现 场 警 报, 并 启 动 相 应 的 应 急 响 应 程 序, 报 告 消 防 队 等 应 急 响 应 人 员 具 体 报 警 方 式 如 下 : 1 装 置 警 报 : 用 来 提 示 装 置 区 域 范 围 内 发 生 事 故 影 响 到 全 厂 范 围, 可 由 任 何 一 个 事 发 装 置 在 控 制 室 内 启 动, 其 警 报 声 是 间 歇 式 的 响 2 秒 / 停 2 秒, 警 报 由 喇 叭 发 出 声 音 并 附 加 报 警 灯 闪 烁, 报 警 的 声 音 将 一 直 持 续 直 到 被 触 发 装 置 的 控 制 室 内 操 解 除 2 全 厂 撤 离 警 报 : 用 来 提 示 除 操 作 和 应 急 人 员 外, 其 他 无 关 人 员 需 要 立 即 撤 离 至 厂 区 外 的 指 定 集 合 点 其 警 报 声 是 间 歇 式 的 响 15 秒 / 停 5 秒, 警 报 是 由 汽 笛 和 喇 叭 发 出 并 附 加 报 警 灯 闪 烁 注 : 全 厂 撤 离 警 报 只 能 由 CC1 的 LOP 控 制 台 启 动 3 解 除 警 报 : 是 当 紧 急 情 况 解 除 时 由 汽 笛 发 出 的 持 续 2 分 钟 音 调 平 坦 的 声 音, 解 除 警 报 被 手 动 触 发 (2) 信 息 内 容 1 事 故 发 生 的 单 位 名 称 ; 2 事 故 发 生 的 时 间 地 点 以 及 事 故 现 场 情 况 ; 3 事 故 的 简 要 经 过 和 涉 及 的 主 要 危 险 化 学 品 ; 4 事 故 已 经 造 成 或 者 可 能 造 成 的 伤 亡 人 数 ( 包 括 下 落 不 明 的 人 数 ); 5 已 经 采 取 的 措 施 ; 6 其 他 应 当 报 告 的 情 况 5.2.3 预 警 响 应 在 确 认 进 入 预 警 状 态 之 后, 根 据 预 警 相 应 级 别, 应 急 救 援 指 挥 部 按 照 相 关 程 序 可 采 取 以 下 行 动 : 一 级 预 警 : 现 场 人 员 向 倒 班 监 督 报 告, 由 其 负 责 上 报 事 件 情 况, 并 宣 布 启 动 预 警 响 应 采 取 措 施 : 本 公 司 的 部 分 部 门 和 应 急 救 援 人 员 应 按 公 司 级 响 应 做 好 应 急 响 应 准 备 51
二 级 预 警 : 倒 班 监 督 或 装 置 值 班 经 理 报 告 事 故 指 挥 组, 由 其 视 情 况 协 调 相 关 部 门 进 行 现 场 处 置, 同 时 消 防 队 应 立 即 向 公 司 事 故 响 应 指 挥 组 发 布 响 应 预 警 采 取 措 施 : (1) 根 据 预 警 级 别 准 备 转 移 撤 离 或 者 疏 散 可 能 受 到 危 害 的 人 员, 并 进 行 妥 善 安 置 (2) 指 令 各 应 急 专 业 队 伍 进 入 应 急 状 态, 如 涉 及 有 毒 有 害 化 学 品 废 水 废 气 泄 漏, 环 境 监 测 人 员 立 即 开 展 应 急 监 测, 随 时 掌 握 并 报 告 事 态 进 展 情 况 (3) 针 对 突 发 事 件 可 能 造 成 的 危 害, 封 闭 隔 离 或 者 限 制 有 关 场 所, 中 止 可 能 导 致 危 害 扩 大 的 行 为 和 活 动 (4) 调 集 应 急 处 置 所 需 物 资 和 设 备, 做 好 其 他 应 急 保 障 工 作 三 级 预 警 : 事 故 总 指 挥 报 告 公 司 危 机 管 理 组, 由 其 协 助 处 理 相 关 政 府 媒 体 和 公 众 事 务 5.2.4 预 警 解 除 条 件 预 警 险 情 排 除 后, 由 事 故 响 应 指 挥 组 宣 布 预 警 解 除 52
第 六 章 应 急 响 应 6.1 启 动 条 件 符 合 以 下 条 件 之 一, 应 启 动 应 急 响 应 : (1) 发 生 化 学 品 泄 漏 事 件 时 ; (2) 发 生 火 灾 爆 炸 事 件 时 ; (3) 发 生 废 水 泄 漏 事 件 时 ; (4) 发 生 废 气 扩 散 事 件 时 ; (5) 事 故 指 挥 组 决 定 启 动 应 急 响 应 的 其 他 情 形 6.2 信 息 报 告 6.2.1 内 部 信 息 中 海 壳 牌 24 小 时 应 急 联 络 方 式 有 对 讲 机 热 线 电 话 拨 号 电 话 和 应 急 值 班 手 机 等, 事 故 发 现 人 可 以 通 过 各 种 途 径 报 告 现 场 应 急 值 班 人 员 和 消 防 调 度 员, 消 防 调 度 员 得 到 报 告 后 可 以 通 过 紧 急 呼 叫 系 统 和 应 急 短 信 平 台 在 1 分 钟 内 通 知 各 级 应 急 值 班 人 员, 内 部 应 急 联 系 方 式 详 见 附 件 1 消 防 调 度 员 得 到 报 警 后 立 即 通 过 广 播 系 统 同 时 通 知 消 防 队 员 医 疗 急 救 人 员 和 保 安 出 动 ; 医 疗 人 员 和 保 安 将 紧 随 消 防 队 员 到 达 事 故 现 场 消 防 调 度 室 24 小 时 报 警 电 话 :8119( 内 线 ), 或 3688119( 外 线 ) 医 疗 急 救 中 心 24 小 时 值 班 电 话 :8120( 内 线 ), 或 3688120( 外 线 ) 6.2.2 外 部 报 告 公 司 作 为 发 生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的 责 任 单 位, 一 旦 发 生 突 发 环 境 污 染 事 件, 由 事 故 响 应 指 挥 组 通 过 手 机 座 机 等 联 络 方 式 向 大 亚 湾 石 化 区 应 急 指 挥 机 构 汇 报, 外 部 应 急 联 系 方 式 详 见 附 件 2 当 发 生 环 境 污 染 事 故 启 动 公 司 二 级 响 应 时, 事 故 响 应 指 挥 组 立 即 向 大 亚 湾 石 化 区 应 急 救 援 中 心 区 环 保 局 等 部 门 报 告, 向 其 预 警 并 说 明 事 故 状 态, 请 政 府 部 门 做 好 支 援 准 备 若 事 故 扩 大 升 级 为 三 级 响 应, 超 出 公 司 处 理 能 力, 经 事 故 响 应 指 挥 组 批 准, 立 即 向 大 亚 湾 石 化 区 应 急 救 援 中 心 区 环 保 局 报 告, 请 求 支 援, 情 况 紧 急 时, 提 53
出 立 即 撤 离 周 边 单 位 社 区 居 民 的 请 求 待 政 府 相 关 部 门 赶 到 现 场 后, 将 指 挥 权 移 交, 服 从 相 关 部 门 统 一 领 导 当 初 期 事 故 控 制 难 度 大, 预 计 可 能 污 染 到 周 边 单 位, 事 故 响 应 指 挥 组 应 及 时 作 出 判 断 并 向 大 亚 湾 区 管 委 会 提 议, 通 知 相 邻 单 位 提 前 做 好 安 全 防 范 人 员 疏 散 工 作, 防 止 事 故 扩 大 造 成 人 员 财 产 损 失 信 息 报 告 程 序 流 程 如 下 图 6.2-1 所 示 现 场 发 现 者 现 场 负 责 人 消 防 调 度 室 大 亚 湾 石 化 区 消 防 队 大 亚 湾 环 保 局 大 亚 湾 区 应 急 办 事 故 应 急 指 挥 组 邻 近 医 院 周 边 单 位 公 司 各 应 急 救 援 互 助 单 位 图 6.2-1 公 司 信 息 报 告 流 程 图 6.2.3 报 告 内 容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的 报 告 分 为 初 报 续 报 和 处 理 结 果 报 告 三 类 初 报 从 发 现 事 故 后 起 1 小 时 内 上 报 ; 续 报 在 查 清 有 关 基 本 情 况 后 随 时 上 报, 处 理 结 果 报 告 在 事 件 处 理 完 毕 后 及 时 上 报, 详 细 的 报 告 阶 段 形 式 内 容 和 时 间 详 见 表 6.2-2 表 6.2-2 初 报 续 报 和 处 理 结 果 报 告 报 告 阶 段 报 告 形 式 报 告 内 容 报 告 时 间 1 事 故 发 生 的 时 间 和 地 点 ; 2 事 故 类 型 : 火 灾 爆 炸 泄 漏 ( 暂 时 状 态 连 续 状 态 ); 3 估 计 造 成 事 故 的 泄 漏 量 ; 在 发 现 或 得 知 第 一 阶 段 : 通 过 电 话 或 传 真 4 已 采 取 的 应 急 措 施 ;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初 报 直 接 报 告 5 已 污 染 的 范 围 潜 在 的 危 害 程 度 转 化 后 方 式 趋 向 ; 6 健 康 危 害 与 必 要 的 医 疗 措 施 ; 7 联 系 人 姓 名 和 电 话 第 二 阶 段 : 续 报 通 过 电 话 或 书 面 方 式 随 时 上 报 在 初 报 基 础 上 报 告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的 有 关 确 切 数 据 事 件 原 因 污 染 影 响 范 围 和 严 重 54 在 查 清 有 关 基 本 情 况 后
第 三 阶 段 : 处 理 结 果 报 告 ( 可 一 次 或 多 次 报 告 ) 以 书 面 方 式 报 告 度 处 置 过 程 采 取 的 应 急 措 施 及 效 果 等 基 本 情 况, 必 要 时 配 发 数 码 照 片 或 摄 像 资 料 在 初 报 续 报 基 础 上, 报 告 处 理 突 发 环 境 安 全 事 件 的 措 施 过 程 和 结 果, 事 件 潜 在 或 间 接 的 危 害 及 损 失 社 会 影 响 处 理 后 的 遗 留 问 题 责 任 追 究 等 详 细 情 况 处 理 结 果 报 告 在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处 理 完 毕 后 立 即 上 报 突 发 事 件 处 理 完 毕 后 6.3 分 级 响 应 程 序 按 公 司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的 可 控 性 严 重 程 度 和 影 响 范 围, 将 公 司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的 应 急 响 应 分 为 三 级, 响 应 级 别 由 低 到 高 分 别 为 一 级 应 急 响 应 ( 装 置 级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 二 级 应 急 响 应 ( 全 厂 级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 和 三 级 响 应 ( 危 机 级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 分 级 响 应 条 件 见 本 预 案 1.6 节 内 容, 响 应 流 程 如 下 图 6.3-1 6.3-2 所 示 一 级 应 急 响 应 : 当 发 生 一 般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现 场 负 责 人 及 时 上 报 事 故 响 应 指 挥 组, 由 倒 班 监 督 开 始 组 织 救 援, 及 时 启 动 应 急 现 场 处 置 预 案 进 行 应 急 工 作 二 级 应 急 响 应 : 发 生 较 大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时, 发 现 人 员 立 即 报 告 现 场 负 责 人, 由 当 值 人 员 上 报 公 司 事 故 响 应 指 挥 组 事 故 总 指 挥 了 解 情 况 后, 立 即 召 集 本 公 司 的 应 急 抢 险 队 伍, 进 入 紧 急 状 态, 并 同 时 向 政 府 部 门 预 警 各 应 急 救 援 小 组 在 保 证 自 身 安 全 的 情 况 下, 立 即 进 入 抢 险 救 援 状 态, 进 行 紧 急 抢 险 环 境 监 测 和 组 织 人 员 疏 散 隔 离 工 作 三 级 级 应 急 响 应 : 发 生 重 大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时, 事 件 发 现 人 员 在 做 好 自 身 防 护 时, 立 即 报 告 现 场 负 责 人, 由 其 通 过 电 话 对 讲 机 等 通 知 公 司 事 故 响 应 指 挥 组, 事 故 响 应 指 挥 组 依 据 现 场 情 况, 应 立 即 报 告 大 亚 湾 石 化 区 应 急 指 挥 机 构, 由 其 根 据 事 件 严 重 性, 及 时 查 看 现 场, 由 大 亚 湾 区 应 急 指 挥 机 构 启 动 相 应 的 应 急 响 应 55
图 6.3-1 厂 内 应 急 响 应 队 伍 启 动 流 程 图 56
图 6.3-1 外 部 互 助 应 急 响 应 启 动 流 程 图 6.4 先 期 处 置 6.4.1 现 场 处 置 措 施 根 据 中 海 壳 牌 石 油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风 险 评 估 报 告 第 三 章 分 析 得 到, 可 能 发 生 的 突 发 事 件 主 要 包 括 化 学 品 泄 漏 火 灾 爆 炸 事 件 废 水 泄 漏 及 废 气 扩 散 事 件 一 旦 发 生 上 述 的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可 能 带 来 给 公 司 及 周 边 环 境 敏 感 保 护 目 标 及 水 土 壤 大 气 环 境 敏 感 受 体 带 来 一 定 的 危 害, 因 此 针 对 上 述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制 定 详 细 的 现 场 处 置 措 施, 详 细 内 容 参 见 中 海 壳 牌 石 油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应 急 卡 片 57
6.4.2 人 员 撤 离 及 疏 散 中 海 壳 牌 石 油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综 合 应 急 预 案 (1) 事 故 现 场 人 员 清 点, 撤 离 的 方 式, 方 法 当 突 发 环 境 污 染 事 故 发 生 时, 紧 急 疏 散 组 成 员 迅 速 将 人 员 撤 离 到 厂 区 指 点 的 人 员 疏 散 集 合 点 集 合, 疏 散 集 合 点 必 须 远 离 事 故 发 生 点, 且 处 于 泄 漏 物 扩 散 的 上 风 向 的 安 全 地 点 当 发 现 人 员 失 踪 时, 先 把 大 部 分 员 工 带 离 事 故 现 场, 然 后 安 排 应 急 救 援 人 员 穿 戴 好 防 护 用 品 寻 找 失 踪 员 工, 找 到 后 迅 速 撤 离 现 场 当 事 件 现 场 污 染 物 泄 漏 浓 度 严 重 超 过 允 许 值 或 火 势 难 以 控 制, 形 成 更 大 范 围 内 的 火 灾 爆 炸 事 件 时, 发 生 突 然 性 的 剧 烈 爆 炸, 危 急 到 自 身 生 命 安 全, 应 急 救 援 人 员 应 当 根 据 事 件 应 急 演 练 程 序 有 序 的 撤 出 事 故 发 生 现 场 如 发 现 事 件 有 扩 大 的 迹 象 或 己 开 始 扩 大 时, 现 场 情 况 十 分 危 急, 抢 险 人 员 来 不 及 报 告 后 再 撤 离, 可 先 撤 离 后 报 告 公 司 详 细 撤 离 情 况 如 下 表 6.4-1 及 图 6.4-1 所 示, 全 场 撤 离 集 合 点 详 见 附 图 8 表 6.4-1 公 司 紧 急 撤 离 指 引 分 类 警 报 类 别 警 报 声 音 采 取 行 动 办 公 室 警 报 现 场 警 报 单 个 办 公 楼 撤 离 警 报 所 有 办 公 楼 撤 离 警 报 装 置 警 报 它 是 一 种 连 续 的 音 调 平 坦 的 声 音, 只 在 特 定 的 某 一 个 楼 内 响 起. 它 是 一 种 连 续 的 音 调 起 伏 的 呼 啸 声 所 有 的 办 公 楼 都 会 同 时 拉 响 它 是 一 种 2 秒 响 /2 秒 停 的 间 歇 警 报 声, 该 装 置 内 都 可 以 听 到 该 警 报 是 喇 叭 声 伴 随 着 闪 光 灯 装 置 警 报 可 以 是 一 个 或 两 个 装 置 报 警, 也 可 以 是 所 有 装 置 同 时 报 警 58 当 单 个 办 公 楼 的 撤 离 警 报 拉 响 后, 在 该 办 公 楼 内 办 公 的 所 有 人 员 都 应 立 即 通 过 安 全 的 路 径 撤 离 到 该 办 公 楼 指 定 的 集 合 点 集 合 等 待 点 名 和 进 一 步 的 指 引 1 当 所 有 办 公 楼 的 撤 离 警 报 拉 响 后, 在 所 有 办 公 楼 内 办 公 人 员 都 应 立 即 通 过 安 全 的 路 径 撤 离 到 最 近 的 全 厂 撤 离 集 合 点 等 待 点 名 和 进 一 步 的 指 引 2 当 经 过 厂 区 门 禁 系 统 时 执 行 现 场 撤 离 指 引 ; 1 当 装 置 警 报 响 起 应 采 取 下 列 措 施 : 2 立 即 停 止 一 切 工 作, 工 作 许 可 证 失 效 ; 3 消 除 一 切 非 工 艺 火 源 ; 4 所 有 的 车 辆 开 到 路 边, 关 闭 发 动 机, 将 钥 匙 留 在 点 火 开 关 上 ; 5 沿 着 与 风 向 垂 直 的 方 向 远 离 事 故 现 场 ; 6 所 有 无 关 的 人 员 必 须 沿 着 安 全 的 路 径 撤 离 到 装 置 指 定 的 最 近 集 合 点 等 待 点 名 和 进 一 步 的 指 引 ; 7 听 到 解 除 警 报 后 方 可 返 回 工 作 岗 位 ; 全 厂 撤 离 警 它 是 一 种 响 15 秒 / 停 5 秒 的 间 歇 式 1 所 有 无 关 的 人 员 必 须 沿 着 安
报 解 除 警 报 警 报 声, 整 个 现 场 都 可 听 到, 警 报 是 汽 笛 和 喇 叭 声 并 伴 随 着 闪 光 灯 从 根 本 上 讲, 它 是 装 置 报 警 后 可 能 要 采 取 的 下 一 步 行 动 当 紧 急 情 况 解 除, 解 除 警 报 将 被 手 动 拉 响 它 是 由 汽 笛 发 出 的 持 续 2 分 钟 音 调 平 坦 的 声 音 全 的 路 径 撤 离 到 最 近 的 全 厂 撤 离 集 合 点 等 待 点 名 和 进 一 步 的 指 引 ; 2 包 括 中 央 办 公 楼 在 内 所 有 的 门 禁 系 统 正 常 使 用, 所 有 的 员 工 和 承 包 商 出 门 时 需 刷 卡 点 名. 3 在 MF 和 办 公 区 域 的 承 包 商 先 撤 离 到 MF 楼 集 合 点, 然 后 乘 车 到 全 厂 撤 离 第 四 集 合 点 ; 4 如 果 你 出 门 时 没 有 带 卡, 请 出 门 时 在 门 卫 登 记 单 位 姓 名 和 工 号. 5 应 急 响 应 必 需 的 人 员 需 要 保 留 在 现 场 执 行 以 下 活 动 : 6 安 全 地 停 止 装 置 7 提 供 一 些 必 要 服 务 如 应 急 响 应, 交 通 运 输 和 医 疗. 1 员 工 和 承 包 商 可 返 回 工 作 岗 位 2 开 始 工 作 前, 必 须 检 查 工 作 现 场 和 重 新 签 发 作 业 许 可 证 图 6.4-1 公 司 紧 急 撤 离 流 程 图 59
6.4.3 现 场 隔 离 与 保 护 (1) 危 险 区 与 安 全 区 的 设 定 公 司 发 生 危 险 化 学 品 事 件 时, 按 危 险 程 度 分 为 三 个 区 域, 分 别 为 事 件 中 心 区 事 件 波 及 区 受 影 响 区, 危 险 区 以 外 为 事 件 安 全 区 域 (2) 事 件 现 场 隔 离 区 的 划 定 方 式 方 法 事 件 中 心 区 : 此 区 域 为 危 险 化 学 品 浓 度 值 最 高, 并 伴 有 爆 炸 火 灾 发 生, 有 毒 气 体 泄 漏 和 人 员 伤 亡 的 危 险 事 件 波 及 区 : 需 根 据 现 场 事 故 类 型, 污 染 物 类 型 现 场 风 速 等 综 合 确 定, 该 区 域 空 气 中 危 险 化 学 品 浓 度 较 高, 造 成 作 用 时 间 长, 有 可 能 发 生 人 员 或 物 品 的 伤 害 和 损 坏, 或 者 有 造 成 轻 度 中 毒 危 险 受 影 响 区 : 指 事 件 波 及 区 外 可 能 受 影 响 的 区 域 该 区 域 可 能 有 从 事 件 中 心 区 波 及 区 扩 散 的 小 剂 量 危 险 化 学 品 危 害 (3) 事 件 现 场 隔 离 方 法 为 防 止 无 关 人 员 进 入 事 件 现 场 受 到 伤 害, 按 危 险 区 的 设 定, 划 定 事 件 现 场 隔 离 区 范 围 在 通 往 事 件 中 心 区 的 道 路 口 上 设 置 警 戒 色 带 标 识, 并 设 置 警 戒 人 员 (4) 现 场 周 边 区 域 的 道 路 隔 离 或 交 通 疏 导 办 法 事 件 中 心 区 外 的 道 路 疏 导 由 警 戒 疏 散 组 负 责, 在 警 戒 区 的 道 路 口 上 设 置 事 故 处 理, 禁 止 通 行 字 样 的 标 识 并 指 定 人 员 负 责 指 明 道 路 绕 行 方 向 事 件 波 及 区 外 道 路 由 石 化 区 交 通 管 理 部 门 负 责 禁 止 任 何 车 辆 和 人 员 进 入, 并 负 责 指 明 道 路 绕 行 方 向 (5) 在 医 务 人 员 未 到 达 现 场 之 前, 救 援 人 员 应 佩 戴 使 用 适 当 的 防 护 器 材 迅 速 进 入 现 场 危 险 区, 将 被 困 者 救 出 并 转 移 至 安 全 地 方 ( 若 情 况 严 重 时, 请 求 消 防 队 员 进 行 救 援 ), 配 合 医 务 人 员 进 行 现 场 急 救, 伤 重 者 送 医 院 抢 救 6.4.4 救 援 人 员 的 安 全 防 护 监 测 抢 修 救 援 人 员 进 入 危 害 区 域 应 急 时, 必 须 事 先 了 解 危 害 区 域 的 地 形 建 筑 物 分 布, 有 无 燃 烧 爆 炸 的 危 险, 危 险 废 物 存 在 的 大 致 数 量 和 浓 度, 选 择 合 适 的 防 护 用 品 如 产 生 有 毒 有 害 气 态 污 染 物 的 事 件, 着 重 呼 吸 系 统 防 护 ; 产 生 易 燃 易 爆 气 体 或 液 体 的 事 件, 重 点 明 确 阻 燃 防 护 服 和 防 爆 设 备 ; 产 生 易 挥 发 的 有 毒 有 害 液 体 的 事 件, 重 点 明 确 全 身 防 护 措 施 ; 产 生 不 挥 发 的 有 毒 有 害 液 体 的 事 件, 重 60
点 明 确 隔 离 服 防 护 措 施 等 个 人 防 护 措 施 如 下 : (1) 呼 吸 系 统 防 护 : 泄 漏 气 体 毒 性 大 浓 度 高 于 威 胁 生 命 和 健 康 时, 应 采 用 呼 吸 防 护 器 (2) 皮 肤 和 粘 膜 防 护 : 存 在 刺 激 性 腐 蚀 性 毒 物 的 泄 漏 场 所, 应 根 据 毒 物 的 理 化 性 质 现 场 浓 度 和 侵 入 途 径 等 情 况 选 择 相 应 级 别 和 种 类 的 防 护 服 防 护 眼 罩 防 护 面 罩 防 护 手 套 等 皮 肤 和 粘 膜 防 护 装 备 (3) 防 爆 设 备 : 进 入 存 在 和 可 能 存 在 易 燃 易 爆 物 质 的 场 所, 不 得 使 用 非 防 爆 电 器, 不 得 使 用 手 机 和 对 讲 机 等 进 入 危 害 应 至 少 2~3 人 为 一 组 集 体 行 动, 以 便 互 相 照 应 每 组 人 员 中 必 须 明 确 一 位 负 责 人 作 为 监 护 人, 各 负 责 人 应 用 通 信 工 具 随 时 与 指 挥 部 联 系 6.4.5 现 场 紧 急 抢 救 一 中 毒 (1) 吸 入 中 毒 者, 应 迅 速 脱 离 中 毒 现 场, 向 上 风 向 转 移, 至 空 气 新 鲜 处 松 开 患 者 衣 领 和 裤 带, 并 注 意 保 暖 (2) 化 学 毒 物 污 染 皮 肤 时, 应 迅 速 脱 去 被 污 染 的 衣 服 和 鞋 袜 等, 用 大 量 流 动 清 水 清 洗 10~30 分 钟 头 面 部 受 污 染 时, 应 注 意 眼 睛 的 冲 洗 (3) 口 服 中 毒 者, 如 为 非 腐 蚀 物 质, 应 立 即 用 催 吐 方 法, 使 毒 物 吐 出 现 场 可 用 自 己 的 中 指 食 指 刺 激 咽 部 压 舌 根 的 方 法 催 吐, 也 可 由 旁 人 用 羽 毛 或 筷 子 一 端 扎 上 棉 花 刺 激 咽 部 催 吐 催 吐 时 应 尽 量 低 头, 身 体 向 前 弯 曲, 呕 吐 物 不 会 呛 入 肺 部 (4) 对 中 毒 引 起 呼 吸 心 跳 停 止 者, 应 进 行 心 脏 复 苏 术, 主 要 的 方 法 有 口 对 口 人 工 呼 吸 和 心 脏 胸 外 挤 压 术 (5) 及 时 送 医 院 急 救 护 送 者 要 向 院 方 提 供 引 起 中 毒 的 原 因 毒 物 名 称 等, 如 化 学 物 不 明, 则 需 带 该 物 料 及 呕 吐 物 的 样 品, 以 供 院 方 及 时 检 测 二 烧 伤 急 救 根 据 烧 伤 的 不 同 类 型, 可 采 取 以 下 急 救 措 施 : (1) 采 取 有 效 措 施 扑 灭 身 上 的 火 焰, 使 伤 员 迅 速 脱 离 开 至 伤 现 场 (2) 防 止 休 克 感 染 为 防 止 伤 员 休 克 和 创 面 发 生 感 染, 应 给 伤 员 口 服 止 痛 片 ( 有 颅 脑 或 重 度 呼 吸 道 烧 伤 时, 禁 用 吗 啡 ) 和 磺 胺 类 药, 并 饮 淡 盐 茶 水 淡 61
盐 水 等 (3) 保 护 创 面 在 火 场, 对 于 烧 伤 创 面 一 般 可 不 做 特 殊 处 理, 尽 量 不 要 弄 破 水 泡, 不 能 涂 龙 胆 紫 一 类 有 色 的 外 用 药 (4) 其 他 伤 处 理 有 骨 折 者 应 予 以 固 定 ; 有 出 血 时 应 紧 急 止 血 ; 有 颅 脑 胸 腹 部 损 伤 者, 必 须 给 予 相 应 处 理, 并 及 时 送 医 院 救 治 (5) 迅 速 送 往 医 院 救 治 伤 员 经 火 场 简 易 急 救 后, 应 尽 快 送 往 临 近 医 院 救 治 护 送 途 中 要 注 意 防 止 休 克 搬 运 时 动 作 要 轻 柔, 行 动 要 平 稳, 以 尽 量 减 少 伤 员 痛 苦 三 火 场 休 克 急 救 火 场 休 克 是 由 于 严 重 创 伤 烧 伤 触 电 骨 折 的 剧 烈 疼 痛 和 大 出 血 引 起 的 一 种 威 胁 伤 员 生 命 极 危 险 的 严 重 综 合 症 虽 然 有 些 伤 不 能 直 接 置 人 于 死 地, 但 如 果 救 治 不 及 时, 其 引 起 的 严 重 休 克 常 常 可 以 使 人 致 命 预 防 休 克 和 休 克 急 救 的 主 要 方 法 是 : (1) 在 火 场 上 要 尽 快 地 发 现 和 抢 救 受 伤 人 员, 及 时 妥 善 地 包 扎 伤 口, 减 少 出 血 污 染 和 疼 痛 尤 其 对 骨 折 大 关 节 伤 和 大 块 软 组 织 伤, 要 及 时 地 进 行 良 好 的 固 定 一 切 外 出 血 都 要 及 时 有 效 地 止 血 凡 确 定 有 内 出 血 的 伤 员, 要 迅 速 送 往 医 院 救 治 (2) 对 急 救 后 的 伤 员, 要 安 置 在 安 全 可 靠 的 地 方, 让 伤 员 平 卧 休 息, 并 给 予 亲 切 安 慰 和 照 顾, 以 消 除 伤 员 思 想 上 顾 虑 待 伤 员 得 到 短 时 间 的 休 息 后, 急 送 医 院 治 疗 (3) 对 有 剧 烈 疼 痛 的 伤 员, 要 服 止 痛 药 (4) 对 没 有 昏 迷 或 内 脏 损 伤 的 伤 员, 要 多 次 少 量 给 予 饮 料, 如 姜 汤 米 汤 热 茶 水 或 淡 盐 水 等 四 化 学 灼 伤 的 急 救 化 学 品 由 于 热 力 作 用, 化 学 刺 激 或 腐 蚀 可 造 成 皮 肤 眼 的 灼 伤 ; 有 的 化 学 物 质 还 可 以 从 创 面 吸 收 甚 至 引 起 全 身 中 毒 所 以 化 学 灼 伤 比 开 水 烫 伤 或 火 焰 烧 伤 更 为 严 重 (1) 化 学 性 皮 肤 灼 伤 1 立 即 移 离 现 场, 迅 速 脱 去 被 化 学 物 沾 污 的 衣 裤 鞋 袜 等 2 立 即 用 大 量 流 动 自 来 水 或 清 水 冲 洗 创 面 15 到 30 分 钟 62
3 新 创 面 上 不 要 任 意 涂 上 油 膏 或 红 药 水 紫 药 水, 不 用 脏 布 包 裹 4 灼 伤 病 人 应 及 时 送 医 院 5 灼 伤 的 同 时, 往 往 合 并 骨 折 出 血 等 外 伤, 在 现 场 也 应 及 时 处 理 (2) 化 学 性 眼 部 灼 伤 1 迅 速 在 现 场 用 流 动 清 水 冲 洗, 千 万 不 要 未 经 冲 洗 处 理 就 急 于 送 医 院 2 冲 洗 时 眼 皮 一 定 要 掰 开 3 如 无 冲 洗 设 备, 也 可 把 头 部 埋 入 清 洁 盆 水 中, 把 眼 皮 掰 开, 眼 球 来 回 转 动 清 洗 五 烫 伤 的 急 救 高 温 气 高 温 液 体 烫 伤 时, 轻 者 皮 肤 潮 红 疼 痛 重 者 皮 肤 起 水 泡, 表 皮 脱 落 发 生 烫 伤 后, 可 按 如 下 方 法 处 理 : (1) 立 即 小 心 地 将 被 热 液 浸 透 的 衣 裤 鞋 袜 脱 掉 ( 视 情 况 可 用 剪 刀 剪 开 后 除 去 ), 用 清 洁 冷 水 喷 洒 伤 处 或 将 伤 处 浸 入 清 洁 的 冷 水 中, 也 可 以 用 湿 冷 毛 巾 敷 患 处, 还 可 以 用 食 醋 浇 到 被 烫 伤 的 皮 肤 上 (2) 尽 可 能 不 要 擦 破 水 泡 或 表 皮, 以 免 引 起 细 菌 感 染 为 了 防 止 烫 伤 处 起 水 泡, 可 用 食 醋 洗 涂 患 处, 也 可 以 用 鸡 蛋 清 涂 擦 患 处 如 果 水 泡 已 经 擦 破, 可 用 消 毒 过 的 纱 布 覆 盖 患 处, 然 后 送 医 院 治 疗 6.4.6 洗 消 与 净 化 (1) 对 事 故 现 场 残 余 的 化 学 品 油 品 以 及 用 来 吸 附 这 些 化 学 品 油 品 的 吸 油 毡 沙 土 等, 交 由 有 资 质 的 签 约 的 废 物 处 理 公 司 进 行 收 集 后 统 一 做 无 害 化 处 理 ; (2) 对 应 急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含 油 或 化 学 品 的 事 故 污 水, 经 事 故 水 收 集 系 统 统 一 收 集 到 公 司 的 事 故 水 收 集 池, 最 后 由 水 处 理 系 统 进 行 处 理 后 送 到 污 水 排 放 系 统 (3) 对 应 急 响 应 人 员 使 用 过 的 衣 服 工 具 设 备 进 行 洗 消 处 理 (4) 安 排 对 参 与 应 急 并 可 能 接 触 危 险 化 学 品 的 现 场 应 急 响 应 人 员 进 行 职 业 健 康 体 检, 必 要 时, 及 时 采 取 医 疗 救 治 6.5 应 急 监 测 发 生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时, 厂 区 应 急 监 测 组 应 迅 速 组 织 监 测 人 员 赶 赴 事 故 现 场, 承 担 事 故 状 态 下 水 环 境 应 急 监 测 工 作, 在 自 身 应 急 监 测 能 力 不 足 时, 寻 求 大 亚 湾 63
石 化 区 惠 州 市 环 境 监 测 站 或 第 三 方 监 测 机 构 提 供 应 急 监 测 支 持, 迅 速 确 定 监 测 方 案, 及 时 开 展 环 境 应 急 监 测 工 作, 尽 可 能 用 小 型 便 携 简 易 的 仪 器 对 污 染 物 质 种 类, 污 染 物 质 浓 度 和 污 染 的 范 围 及 其 可 能 的 危 害 作 出 判 断 6.5.1 环 境 应 急 监 测 策 略 中 海 壳 牌 环 境 应 急 监 测 的 策 略 是 在 通 过 工 艺 判 断 已 知 的 污 染 物 条 件 下, 尽 可 能 准 确 的 利 用 快 速 检 测 方 法 确 定 污 染 物 的 浓 度 与 影 响 范 围, 以 便 迅 速 实 施 处 理 处 置 措 施, 控 制 事 态 发 展 中 海 壳 牌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的 环 境 监 测 设 施 不 仅 包 括 现 有 的 监 测 设 施 和 设 备 等 资 源, 如 各 装 置 的 便 携 式 可 燃 气 气 体 检 测 仪 便 携 式 有 毒 气 气 体 检 测 仪, 现 场 安 装 的 各 类 气 体 检 测 设 备 和 中 央 实 验 室 的 环 境 监 测 设 施 和 设 备, 还 包 括 已 达 成 协 议 的 外 部 监 测 机 构 的 检 测 设 施 和 设 备 发 生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的 装 置 的 监 测 设 施 和 设 备 不 足 时, 可 调 用 其 他 装 置 的 设 施 和 设 备 当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超 出 装 置 的 处 力 能 力 ( 一 级 ) 时, 全 厂 各 装 置 级 的 监 测 设 施 和 设 备 将 统 一 调 用 6.5.2 大 气 污 染 监 测 现 场 应 急 处 置 过 程 中 对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事 态 的 评 估 将 为 处 置 措 施 提 供 可 靠 的 依 据 应 急 监 测 作 为 突 发 事 件 事 态 评 估 的 主 要 手 段, 除 了 监 测 可 燃 气 体 之 外, 主 要 监 测 泄 漏 物 质 ( 有 毒 气 体 ) 的 浓 度, 以 判 断 受 影 响 范 围 及 影 响 程 度 有 毒 气 体 监 测 尽 可 能 采 用 便 携 检 测 仪, 同 时 结 合 实 验 室 分 析 监 测 内 容 根 据 各 生 产 装 置 的 生 产 工 艺 可 能 产 生 的 大 气 污 染 的 事 故 类 型, 大 气 污 染 监 测 主 要 监 测 内 容 为 氧 气 可 燃 气 及 有 毒 气 体 的 浓 度, 以 判 断 其 安 全 和 / 或 影 响 范 围 监 测 的 污 染 物 将 依 生 产 工 艺 判 断, 具 体 参 考 中 海 壳 牌 职 业 健 康 暴 露 限 值 RJ-MFHS-0000-0006( 短 期 ) 监 测 方 法 中 海 壳 牌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大 气 污 染 应 急 监 测 方 法 遵 循 简 便 快 捷 的 方 法 1 采 用 便 携 式 气 体 检 测 仪 监 测 可 燃 气 及 有 毒 气 浓 度 2 检 测 管 法 3 采 样 加 实 验 室 分 析 64
监 测 点 位 置 污 染 气 体 的 监 测 位 置 将 根 据 泄 漏 工 艺 状 况, 结 合 气 象 条 件 和 可 能 受 影 响 保 护 对 象 / 敏 感 目 标 布 置, 或 事 态 评 估 所 需 布 置 监 测 点 监 测 位 置 可 在 : 1 事 故 发 生 点 2 事 故 发 生 装 置 界 区 3 中 海 壳 牌 界 区 4 环 境 敏 感 目 标 / 保 护 目 标 上 风 向 注 : 中 海 壳 牌 所 处 地 理 位 置 年 平 均 主 导 风 向 为 SSE 和 SE 风, 次 主 导 风 向 为 WNW 和 w 风 秋 冬 季 以 SE 风 和 WNW 风 为 主, 与 春 夏 季 主 导 风 向 一 致 具 体 检 测 点 的 选 择 要 参 考 事 故 发 生 时 的 风 向 监 测 频 率 环 境 监 测 一 般 为 事 故 发 生 评 估 影 响 范 围 和 影 响 程 度 所 需, 由 应 急 响 应 计 划 组 制 定 响 应 相 应 的 监 测 频 率 监 测 结 果 分 析 监 测 结 果 的 分 析 判 断 : 依 据 具 体 的 监 测 目 的 选 择 具 体 的 判 定 标 准 下 表 6.5-1 列 出 的 参 考 限 基 于 人 员 保 护 的 考 虑, 有 毒 气 体 监 测 结 果 分 析 判 定 参 考 中 海 壳 牌 现 场 有 毒 气 体 监 测 报 警 设 置 的 参 数, 如 下 表 6.5-2 以 此 限 值 设 置 高 高 报 限 值 为 人 员 撤 离 判 断 的 依 据 表 6.5-1 检 测 结 果 判 断 标 准 编 号 监 测 类 型 检 测 结 果 判 断 标 准 参 考 资 料 备 注 1 可 燃 气 体 可 燃 气 爆 炸 极 限 MSDS 低 于 爆 炸 极 限 上 下 线 或 20%( 高 报 设 定 值,50% 高 高 报 设 定 值 ) 2 氧 气 安 全 限 值 19.5% 低 限 值 3 有 毒 气 体 中 海 壳 牌 有 毒 气 体 监 测 高 高 报 限 值 表 6.5-2 有 毒 气 体 现 场 报 警 仪 报 警 限 值 设 置 监 测 物 质 高 报 限 值 (PPM) 高 高 报 限 值 (PPM) 备 注 硫 化 氢 5 10 氨 25 35 一 氧 化 碳 30 50 环 氧 乙 烷 3 3.5 苯 0.5/1.5 2.5 SMPO 0.5 LC 1.5 LOP 0.5/1.5 环 氧 丙 烷 5 5 65
1,3- 丁 二 烯 10 25 乙 苯 25 35 6.5.3 水 污 染 监 测 监 测 内 容 依 中 海 壳 牌 各 生 产 装 置 生 产 工 艺 可 能 产 生 的 水 体 污 染 的 事 故 类 型, 水 体 污 染 事 件 环 境 监 测 为 : 1pH 值 2 化 学 需 氧 量 3 色 度 4 悬 浮 固 体 5 特 征 污 染 物 监 测 方 法 中 海 壳 牌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水 体 污 染 应 急 监 测 方 法 遵 循 简 便 快 速 的 方 法 采 用 : 1 便 携 式 监 测 仪 2 采 样 加 实 验 室 分 析 监 测 点 位 置 水 体 的 污 染 应 急 监 测 点 布 置 应 考 虑 水 流 的 方 向, 流 速 和 现 场 气 象 条 件 等 因 素 一 般 将 监 测 点 的 位 置 设 置 在 : 1 事 故 发 生 装 置 界 区 和 中 海 壳 牌 界 区 的 监 测, 以 判 断 可 能 和 / 或 已 经 造 成 的 污 染 程 度 2 突 发 事 件 可 能 影 响 和 / 或 已 经 影 响 的 排 放 口 3 水 体 污 染 事 故 影 响 敏 感 目 标 上 游 水 体 监 测 频 率 依 事 故 评 估 要 求 确 定, 一 般 为 满 足 评 估 事 故 影 响 范 围 和 影 响 程 度 所 需 监 测 结 果 分 析 监 测 结 果 判 断 标 准 如 下 表 6.5-3 所 示 表 6.5-3 监 测 结 果 判 断 标 准 编 号 监 测 内 容 判 断 标 准 参 考 文 献 备 注 1 化 学 需 氧 量 <60mg/L DB4426-2001( 第 二 时 段 一 级 标 准 ) 排 放 标 准 / 操 作 极 限 2 PH 6-9 排 放 标 准 / 操 作 极 限 3 色 度 <40 DB4426-2001( 第 二 时 段 一 级 标 准 ) 排 放 标 准 / 操 作 极 限 4 TSS 悬 浮 固 体 60 mg/kg DB4426-2001( 第 二 时 段 一 级 标 准 ) 排 放 标 准 / 操 作 极 限 5 特 征 污 染 物 Report 报 告 6 其 他 受 影 响 的 排 放 标 准 / 操 作 DB4426-2001( 第 二 时 段 一 级 标 准 ) 污 染 因 子 极 限 66
7 全 分 析 DB4426-2001( 第 二 时 段 一 级 标 准 ) 支 持 以 后 的 影 响 评 估 6.5.4 土 壤 污 染 监 测 监 测 内 容 考 虑 到 中 海 壳 牌 各 生 产 工 艺 可 能 产 生 的 土 壤 污 染 的 事 故 类 型 为 危 险 化 学 品 泄 漏 及 危 险 化 学 品 污 染 水 体 造 成 的 土 壤 污 染 事 件, 所 以 土 壤 环 境 监 测 内 容 为 特 定 危 险 化 学 品 的 监 测 及 地 下 水 体 污 染 内 容 的 监 测 监 测 内 容 包 括 : 1 酸 / 碱 度 2 重 金 属 污 染 物 的 含 量 3TPH/ 油 和 脂 4 泄 漏 的 化 学 品 的 特 征 组 分 5 根 据 泄 漏 和 土 壤 污 染 的 情 况, 将 确 定 是 否 启 动 对 厂 区 的 地 下 水 进 行 监 测 监 测 内 容 参 考 常 规 的 地 下 水 监 测 项 目 监 测 方 法 鉴 于 中 海 壳 牌 的 环 境 实 验 室 不 具 备 土 壤 样 品 的 采 样 和 前 处 理 能 力, 土 壤 的 采 样 和 污 染 物 的 应 急 监 测 由 受 委 托 的 第 三 方 实 验 室 负 责 监 测 点 位 置 以 事 故 地 点 为 中 心, 在 事 故 发 生 地 及 其 周 围 区 域 内 按 照 一 定 间 隔 圆 形 布 点, 并 根 据 污 染 物 的 特 性 在 不 同 深 度 采 样, 同 时 采 集 未 受 污 染 区 域 的 样 品 对 照 告 ) 监 测 频 率 依 事 故 评 估 要 求, 一 般 为 事 故 发 生 评 估 影 响 范 围 和 影 响 程 度 所 需 监 测 结 果 分 析 监 测 结 果 判 断 标 准 如 下 表 6.5-4 所 示 表 6.5-4 监 测 结 果 判 断 标 准 编 号 监 测 内 容 判 断 标 准 备 注 1 泄 漏 的 化 学 品 的 特 征 组 分 及 浓 度 报 告 2 酸 度 / 碱 度 参 照 物 结 果 比 对 3 重 金 属 参 照 物 结 果 比 对 4 总 石 油 烃 / 油 脂 参 照 物 结 果 比 对 注 : 参 照 物 结 果 : 周 围 未 被 污 染 的 土 壤 监 测 结 果 或 者 该 区 域 土 壤 的 背 景 值 ( 参 考 环 评 报 67
6.5.5 监 测 报 告 各 监 测 人 员 及 时 向 现 场 指 挥 官 汇 报 监 测 结 果, 监 测 结 果 信 息 流 如 中 海 壳 牌 环 境 监 测 组 织 示 意 图 所 示 现 场 监 测 人 员 尽 可 能 的 保 留 书 面 监 测 记 录, 实 验 室 分 析 结 果 的 报 告 采 用 电 话 通 报 的 同 时 保 留 书 面 测 记 录, 应 急 作 业 结 束 时 再 呈 交 分 析 报 告 指 挥 层 面 的 记 录 由 应 急 响 应 的 文 员 负 责 记 录 记 录 的 文 档 将 存 档, 计 划 小 组 专 家 和 安 全 健 康 环 保 主 任 / 环 保 主 管 对 监 测 结 果 及 时 分 析, 并 及 时 向 事 故 总 指 挥 报 告 监 测 结 果 和 / 或 提 供 建 议 6.6 应 急 终 止 6.6.1 终 止 条 件 当 对 发 生 事 故 进 行 一 系 列 处 理 后 符 合 下 列 条 件 之 一 的, 即 符 合 环 境 应 急 终 止 条 件 : (1) 事 件 现 场 得 到 控 制, 事 件 条 件 得 到 消 除 ; (2) 污 染 源 的 泄 漏 或 释 放 已 降 至 规 定 限 值 内 ; (3) 事 件 已 造 成 的 危 害 已 彻 底 消 除, 无 继 发 可 能 ; (4) 事 件 现 场 的 各 种 专 业 应 急 处 置 行 动 无 继 续 的 必 要 ; (5) 采 取 了 必 要 的 防 护 措 施 以 保 护 公 众 免 受 再 次 危 害, 并 使 事 件 可 能 引 起 的 中 长 期 影 响 趋 于 合 理 并 且 尽 可 能 低 的 水 平 6.6.2 终 止 程 序 (1) 事 故 总 指 挥 确 认 终 止 时 机 ( 或 事 件 负 责 单 位 提 出 ) (2) 及 时 向 所 属 各 专 业 应 急 救 援 队 伍 下 达 应 急 终 止 命 令 (3) 应 急 状 态 终 止 后, 环 境 事 件 应 急 指 挥 中 心 应 根 据 实 际 情 况 和 上 级 应 急 指 挥 机 构 有 关 指 示, 继 续 进 行 环 境 监 测 和 评 价 工 作, 直 至 其 他 补 救 措 施 无 需 继 续 进 行 为 止 6.6.3 应 急 终 止 后 的 行 动 (1) 通 知 各 车 间 以 及 附 近 村 庄 和 社 区 危 险 事 故 已 经 得 到 解 除 (2) 对 现 场 中 暴 露 的 工 作 人 员 应 急 行 动 人 员 和 受 污 染 设 备 进 行 清 洁 净 化 68
(3) 由 大 亚 湾 区 环 保 局 组 织 有 关 专 家, 会 同 大 亚 湾 区 管 委 会 组 织 实 施 应 急 过 程 评 价, 对 此 次 环 境 事 故 的 起 因 过 程 和 结 果 向 有 关 部 门 做 详 细 报 告 (4) 指 导 有 关 部 门 及 壳 牌 公 司 查 找 事 故 原 因, 调 查 事 故 造 成 的 损 失 并 明 确 各 人 承 担 的 责 任, 防 止 类 似 问 题 的 再 次 出 现 69
第 七 章 后 期 处 置 7.1 事 件 调 查 处 理 事 件 发 生 后 由 公 司 对 事 件 进 行 调 查, 负 责 查 清 事 件 发 生 的 原 因 经 济 损 失 和 人 员 伤 亡 情 况, 负 责 制 定 防 范 措 施, 负 责 编 写 事 故 报 告, 负 责 向 上 一 级 部 门 上 报 事 故 进 展 情 况 等 事 故 调 查 的 内 容 及 程 序 如 下 : (1) 调 查 事 故 发 生 的 经 过 原 因 人 员 伤 亡 情 况 及 直 接 经 济 损 失 ; (2) 认 定 事 故 的 性 质 和 事 故 责 任 ; (3) 提 出 对 事 故 责 任 者 的 处 理 建 议 ; (4) 总 结 事 故 教 训, 提 出 防 范 和 整 改 措 施 ; (5) 提 交 事 故 调 查 报 告 7.2 明 确 受 灾 人 员 安 置 及 赔 偿 方 案 主 要 包 括 受 伤 人 员 的 救 治 遇 难 人 员 补 偿 伤 亡 人 员 的 亲 属 安 置 征 用 物 资 补 偿, 救 援 费 用 支 付, 向 保 险 公 司 索 赔 等 等, 做 好 善 后 处 置 和 赔 赏 工 作, 对 于 安 抚 受 害 和 受 影 响 人 员, 消 除 事 故 后 果 和 影 响 恢 复 正 常 工 作 秩 序, 保 证 社 会 稳 定 至 关 重 要 公 司 将 派 出 一 个 由 公 司 高 层 领 导 牵 头, 由 人 力 资 源 部 公 共 事 物 部 财 务 部 和 法 律 部 组 成 的 工 作 小 组 负 责 事 故 的 善 后 处 置 和 赔 赏 工 作 7.3 开 展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损 害 鉴 定 根 据 事 件 调 查 结 果, 评 估 测 算 污 染 事 件 对 人 身 健 康 第 三 方 集 体 国 家 私 人 财 产 造 成 损 害, 以 及 为 防 止 污 染 扩 大 污 染 修 复 和 / 或 恢 复 受 损 生 态 环 境 而 采 取 的 必 要 的 合 理 的 措 施 而 发 生 的 费 用, 依 法 追 究 污 染 者 的 民 事 及 刑 事 责 任 7.4 事 件 后 果 影 响 消 除 发 生 各 种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后, 应 对 对 公 司 职 工 和 附 近 村 民 做 好 宣 传 教 育 和 思 想 工 作, 以 稳 定 大 局 出 发, 协 助 做 好 各 项 工 作 配 合 上 层 管 理 部 门 对 受 灾 范 围 进 行 科 学 评 估, 开 展 受 污 染 的 生 态 环 境 修 复 工 作, 消 除 各 种 不 利 影 响 70
7.5 事 件 经 验 总 结 及 改 进 建 议 应 急 救 援 人 员 和 应 急 指 挥 人 员 召 开 专 题 会 议, 认 真 总 结 和 评 估 事 故 抢 险 救 援 过 程 中 的 成 绩 和 不 足, 重 新 评 估 应 急 救 援 能 力, 对 存 在 的 不 足 和 差 距 提 出 相 应 的 对 策 措 施, 完 善 应 急 能 力 根 据 调 查 所 获 得 数 据, 以 及 事 件 发 生 的 原 因 过 程 进 展 情 况 及 采 取 的 应 急 措 施 等 基 本 情 况, 填 写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报 告 表 ( 详 见 附 件 3), 以 书 面 形 式 报 告 处 理 事 件 的 措 施 过 程 和 结 果, 事 件 潜 在 或 间 接 的 危 害 社 会 影 响 处 理 后 的 遗 留 问 题, 参 加 处 理 工 作 的 有 关 部 门 和 工 作 内 容, 并 及 时 上 报 上 级 有 关 部 门 备 案 71
第 八 章 应 急 保 障 应 急 救 援 工 作 必 须 要 有 一 定 的 资 金 物 资 人 员 通 讯 顺 畅 等 方 方 面 面 的 保 障 保 障 措 施 到 位 是 抢 险 救 援 快 速 准 确 实 现 的 基 本 条 件 本 公 司 的 应 急 保 障 措 施 主 要 有 : 通 讯 与 信 息 保 障 经 费 保 障 应 急 队 伍 保 障 物 资 装 备 保 障 及 其 他 保 障 等 方 面 8.1 通 讯 与 信 息 保 障 8.1.1 现 场 事 故 响 应 组 值 班 人 员 的 通 信 联 系 任 何 人 在 现 场 发 现 紧 急 情 况 时, 可 通 过 以 下 方 式 向 应 急 值 班 人 员 报 告 : (1) 消 防 站 调 度 室 24 小 时 报 警 电 话 :8119( 内 线 ) 或 3688119( 外 线 ), 接 到 报 警 电 话 消 防 队 员 和 医 疗 救 护 人 员 1 分 钟 内 出 动 ; (2) 热 线 电 话 : 不 用 拨 号, 提 起 话 筒 自 动 呼 叫 现 场 热 线 电 话 直 通 各 装 置 控 制 室, 各 装 置 控 制 室 消 防 站 调 度 室 和 应 急 控 制 中 心 之 间 可 通 过 热 线 电 话 直 接 联 络 ; (3) 对 讲 机 : 通 过 对 讲 机 操 作 人 员 可 直 接 向 各 装 置 控 制 室 或 消 防 站 调 度 室 报 告, 各 装 置 控 制 室 消 防 站 调 度 室 和 应 急 控 制 中 心 之 间 可 通 过 对 讲 机 直 接 联 络 ; 消 防 站 调 度 室 和 保 安 值 班 室 之 间 可 通 过 对 讲 机 直 接 联 络 ; (4) 广 播 系 统 : 通 过 广 播 系 统 消 防 站 调 度 室 可 直 接 向 各 装 置 控 制 室 医 疗 中 心 保 安 值 班 室 所 有 的 办 公 室 发 布 应 急 信 息 ; (5) 值 班 电 话 : 各 装 置 值 班 经 理 都 配 有 专 用 的 值 班 手 机, 值 班 人 员 必 须 保 证 24 小 时 开 机 并 随 身 携 带 ; (6) 除 此 之 外, 各 装 置 控 制 室 保 安 医 疗 急 救 等 都 有 固 定 的 联 络 电 话 ; 8.1.2 事 故 指 挥 组 和 危 机 管 理 组 值 班 人 员 的 通 信 联 系 事 故 指 挥 组 和 危 机 管 理 组 所 有 人 员 的 联 系 电 话 都 录 入 中 海 壳 牌 的 紧 急 呼 叫 系 统, 紧 急 情 况 需 要 启 动 事 故 指 挥 组 或 / 和 危 机 管 理 组 时, 消 防 站 调 度 室 通 过 呼 叫 系 统 在 1 分 钟 内 通 过 短 信 和 电 话 的 方 式 通 知 所 有 的 值 班 人 员 ; 值 班 人 员 必 须 保 证 值 班 手 机 24 小 时 开 机 并 随 身 携 带 ; 72
8.1.3 信 息 通 信 系 统 日 常 测 试 及 维 护 每 个 应 急 通 信 系 统 都 有 专 门 的 技 术 人 员 进 行 日 常 的 维 护, 同 时 HSE 部 门 还 专 门 制 订 了 日 常 测 试 计 划, 定 期 进 行 测 试, 发 现 问 题 及 时 反 馈 给 值 班 人 员 和 维 护 技 术 人 员, 确 保 应 急 信 息 畅 通. 8.2 应 急 队 伍 保 障 公 司 的 应 急 队 伍 主 要 包 括 : 现 场 应 急 响 应 队 伍 事 故 指 挥 队 伍 和 危 机 管 理 队 伍 现 场 应 急 响 应 队 伍 由 消 防 人 员 医 疗 急 救 人 员 保 安 员 现 场 操 作 人 员 应 急 维 修 人 员 和 装 置 值 班 经 理 组 成, 他 们 以 轮 班 的 方 式 24 小 时 在 现 场 值 班 或 待 命, 他 们 可 在 5 分 钟 之 内 到 达 现 场 的 任 一 个 地 方 ; 事 故 指 挥 组 由 生 产 部 总 经 理 装 置 经 理 HSE 经 理 维 修 经 理 技 术 经 理 采 购 经 理 公 共 事 务 经 理 法 律 顾 问 组 成, 每 个 人 都 有 2 名 代 理 确 保 其 休 假 或 出 差 时 能 履 行 他 的 职 责 ; 危 机 管 理 组 由 总 裁 或 副 总 裁 生 产 部 总 经 理 财 务 部 总 经 理 商 务 部 总 经 理 人 力 资 源 部 总 经 理 和 公 司 服 务 部 总 经 理 组 成, 每 人 都 有 2 名 代 理 确 保 其 休 假 或 出 差 时 能 履 行 他 的 职 责 ; 公 司 每 年 都 组 织 各 种 演 练 和 培 训, 确 保 应 急 队 伍 的 应 急 能 力 ; 8.3 物 资 装 备 保 障 应 急 物 资 装 备 保 质 保 量 的 储 备 和 供 应 是 应 急 抢 险 顺 利 进 行 的 基 础 保 障, 公 司 建 立 了 应 急 物 资 装 备 管 理 制 度 中 海 壳 牌 应 急 响 应 资 源 PR-MFHS-0000-0038, 根 据 公 司 可 能 发 生 的 突 发 环 境 污 染 事 件 及 其 相 应 的 抢 险 方 案 进 行 必 要 的 物 资 装 备 储 备 详 细 应 急 装 备 物 资 详 见 附 件 4 8.4 其 他 保 障 8.4.1 交 通 运 输 保 障 公 司 服 务 部 24 小 时 安 排 车 辆 在 现 场 值 班 待 命, 确 保 紧 急 情 况 下 的 交 通 运 输 的 保 障 ; 73
在 家 值 班 的 员 工 如 果 需 要 到 现 场 参 与 应 急, 公 司 还 提 供 了 各 地 出 租 车 公 司 的 紧 急 联 络 电 话, 允 许 员 工 就 近 打 车 ; 公 司 还 与 运 输 公 司 签 定 了 协 议, 在 紧 急 情 况 下 如 果 需 要 非 应 急 员 工 撤 离 回 家, 运 输 公 司 可 在 1 小 时 内 将 车 派 到 中 海 壳 牌 的 班 车 站 ; 8.4.2 治 安 保 障 公 司 的 保 安 是 由 保 安 公 司 提 供, 平 时 24 小 时 在 现 场 值 班, 负 责 现 场 的 治 安 和 保 卫 工 作 ; 在 紧 急 情 况 下, 保 安 负 责 治 安 警 戒 封 闭 道 路 指 挥 人 员 疏 散 等 等 职 责 如 果 人 员 不 够, 保 安 公 司 可 以 紧 急 抽 调 一 些 保 安 参 与 应 急 ; 8.4.3 经 费 保 障 公 司 每 年 在 安 排 下 一 年 度 的 安 全 专 项 资 金 时 都 有 一 笔 用 于 应 急 的 专 项 资 金, 该 资 金 主 要 用 于 应 急 物 质 和 装 备 的 采 购, 应 急 装 备 / 设 施 的 检 验 维 护 保 养, 应 急 人 员 的 培 训 演 练 体 检 和 保 险 等 等 公 司 在 应 急 经 费 方 面 虽 然 有 预 算 但 不 封 顶, 如 果 必 要, 可 以 通 过 一 定 的 管 理 程 序 随 时 追 加 预 算 公 司 有 一 套 严 格 的 资 金 管 理 程 序 和 流 程, 确 保 专 款 专 用 另 外, 公 司 还 按 照 大 亚 湾 安 监 局 的 要 求 缴 纳 了 风 险 抵 押 金 74
第 九 章 实 施 与 管 理 9.1 预 案 培 训 根 据 惠 州 市 环 境 保 护 局 突 发 环 境 污 染 事 件 应 急 预 案 管 理 办 法 ( 惠 环 [2014]103 号 ) 文 件 第 二 十 九 条 规 定 : 市 县 ( 区 ) 环 境 保 护 主 管 部 门 企 业 事 业 单 位, 每 年 至 少 应 当 组 织 一 次 预 案 培 训 工 作, 通 过 多 种 形 式, 使 有 关 人 员 了 解 环 境 应 急 预 案 的 内 容, 熟 悉 应 急 职 责 应 急 程 序 和 岗 位 应 急 处 置 方 案 9.1.1 培 训 计 划 与 内 容 HSE 部 门 应 急 顾 问 负 责 此 预 案 各 类 专 业 应 急 人 员 及 公 司 员 工 培 训 应 急 培 训, 包 括 再 培 训 培 训 计 划 制 定 年 度 应 急 培 训 计 划, 计 划 中 包 括 培 训 内 容 培 训 时 间 培 训 频 率 和 讲 师 培 训 方 式 培 训 方 式 包 括 观 看 影 碟 集 中 讲 解 现 场 实 操 和 演 练 等 方 式 培 训 内 容 培 训 内 容 包 括 法 律 法 规 对 应 急 管 理 的 要 求, 公 司 的 应 急 管 理 体 系 报 警 撤 离 急 救 环 境 应 急 处 置 措 施 应 急 设 施 的 使 用 等 等 专 职 环 境 应 急 响 应 人 员 ( 如 专 职 消 防 队 员 急 救 医 生 ) 还 要 接 受 专 业 的 培 训 和 学 习, 并 取 得 相 关 的 资 质 证 书 培 训 对 象 培 训 对 象 包 括 所 有 的 员 工 承 包 商 和 直 接 参 与 应 急 响 应 的 人 员, 其 中 不 同 的 对 象 由 于 其 在 应 急 响 应 中 扮 演 的 角 色 不 同, 要 求 其 接 受 的 培 训 也 有 所 不 同 9.1.2 培 训 的 案 例 选 取 环 境 突 发 事 件 大 部 分 伴 随 着 安 全 生 产 事 件 的 产 生, 培 训 的 案 例 选 取 可 以 结 合 中 海 壳 牌 石 油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应 急 卡 片 内 容, 选 取 相 应 事 故 案 例 和 情 景 分 析 开 展 培 训 75
9.1.3 培 训 的 评 估 每 次 培 训 完 成 后, 由 人 事 部 组 织 对 培 训 效 果 进 行 评 估, 培 训 效 果 的 评 估 采 取 考 试 现 场 提 问 实 际 操 作 考 核 等 方 式, 并 对 考 核 结 果 进 行 记 录, 对 于 关 键 应 急 岗 位 的 人 员, 如 果 考 核 不 合 格, 可 对 其 单 独 加 强 培 训, 以 保 证 此 岗 位 人 员 有 能 力 应 对 事 件 9.2 预 案 演 练 根 据 惠 州 市 环 境 保 护 局 突 发 环 境 污 染 事 件 应 急 预 案 管 理 办 法 ( 惠 环 [2014]103 号 ) 文 件 第 三 十 条 规 定 : 市 县 ( 区 ) 环 境 保 护 主 管 部 门 应 当 建 立 健 全 环 境 应 急 预 案 演 练 制 度, 每 年 至 少 组 织 一 次 应 急 演 练 企 业 事 业 单 位 每 两 年 至 少 组 织 一 次 综 合 环 境 应 急 预 案 的 演 练 ; 每 年 至 少 组 织 一 次 专 项 预 案 或 现 场 处 置 预 案 的 演 练, 并 积 极 配 合 和 参 与 有 关 部 门 开 展 的 应 急 演 练 9.2.1 演 练 原 则 应 急 演 练 类 型 有 多 种, 不 同 类 型 的 应 急 演 练 虽 有 不 同 特 点, 但 在 策 划 演 练 内 容 演 练 情 景 演 练 频 次 演 练 评 价 方 法 等 工 作 时, 必 须 按 照 领 导 重 视 科 学 计 划 结 合 实 际 突 出 重 点 周 密 组 织 统 一 指 挥 分 步 实 施 讲 究 实 效 的 原 则, 严 格 遵 守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标 准 和 应 急 预 案 规 定 此 外, 应 急 演 练 前 演 练 中 演 练 结 束 后 应 分 别 注 意 如 下 事 项 : (1) 演 练 之 前 应 以 演 练 场 景 说 明 书 为 重 点 对 演 练 情 况 进 行 周 密 的 方 案 策 划, 并 对 演 练 涉 及 人 员 进 行 必 要 培 训, 在 培 训 过 程 中 应 避 免 将 演 练 的 场 景 介 绍 给 应 急 响 应 人 员 ; (2) 演 练 过 程 应 尽 可 能 模 仿 可 能 事 件 的 真 实 情 况, 但 不 能 采 用 真 正 的 危 险 状 态 进 行 演 练, 以 避 免 不 必 要 的 损 失 ; (3) 演 练 结 束 后 应 认 真 总 结 经 验 教 训 和 整 改 9.2.2 演 练 目 的 预 案 演 练 目 的 是 通 过 培 训 评 估 改 进 等 手 段, 提 高 本 预 案 的 可 操 作 性 ; 提 高 应 急 救 援 人 员 的 工 作 水 平 与 应 急 救 援 队 伍 的 反 应 和 衔 接 配 合 的 协 调 能 力 ; 增 强 76
干 部 职 工 应 对 突 发 事 件 的 心 理 素 质, 有 效 发 挥 应 急 预 案 的 防 范 和 化 解 风 险 的 作 用 ; 提 高 企 业 对 环 境 事 件 的 综 合 应 急 能 力 具 体 包 括 以 下 3 方 面 : (1) 检 验 预 案 的 实 用 性 和 可 行 性, 为 预 案 的 修 订 和 完 善 提 供 依 据 ; (2) 检 验 企 业 各 级 领 导 员 工 是 否 明 确 自 己 的 职 责 和 应 急 行 动 程 序, 以 及 各 专 业 队 伍 间 的 协 同 反 应 能 力 和 实 战 能 力 ; (3) 提 高 人 们 抵 抗 事 件 的 能 力 和 对 事 件 的 警 惕 性, 有 效 降 低 或 消 除 危 害 后 果 减 少 事 件 损 失 9.2.3 演 练 准 备 (1) 成 立 演 练 策 划 小 组 演 练 策 划 小 组 是 演 练 的 领 导 机 构, 是 演 练 准 备 与 实 施 的 指 挥 部 门, 对 演 练 实 施 全 面 控 制, 其 主 要 职 责 如 下 : 1 确 定 演 练 目 的 原 则 规 模 参 演 的 部 门 ; 确 定 演 练 的 性 质 与 方 法, 选 定 演 练 的 地 点 和 时 间, 规 定 演 练 的 时 间 尺 度 和 公 众 参 与 和 程 度 ; 2 协 调 各 参 演 单 位 之 间 的 关 系 ; 3 确 定 演 练 实 施 计 划 情 景 设 计 与 处 置 方 案, 审 定 演 练 准 备 工 作 计 划 导 演 和 调 整 计 划 ; 4 检 查 和 指 导 演 练 的 准 备 与 实 施, 解 决 准 备 与 实 施 过 程 中 所 发 生 的 重 大 问 题 ; 5 组 织 演 练 总 结 与 评 价 (2) 演 练 方 案 根 据 不 同 的 演 练 情 景, 由 演 练 指 挥 部 编 制 出 演 练 方 案 并 组 织 相 关 部 门 按 职 能 分 工, 做 好 相 关 演 练 物 资 器 材 和 人 员 准 备 工 作 演 练 情 景 设 计 过 程 中, 应 考 虑 一 下 注 意 事 项 : 1 应 将 演 练 参 与 人 员 公 众 的 安 全 放 在 首 位 ; 2 编 写 人 员 必 须 熟 悉 演 练 地 点 及 周 围 各 种 有 关 情 况 ; 3 设 计 情 景 时 应 结 合 实 际 情 况, 具 有 一 定 的 真 实 性 ; 4 情 景 事 件 的 时 间 尺 度 最 好 与 真 实 事 件 的 时 间 尺 度 相 一 致 ; 5 设 计 演 练 情 景 时 应 详 细 说 明 气 象 条 件 ; 6 应 慎 重 考 虑 公 众 卷 入 的 问 题, 避 免 引 起 公 众 恐 慌 ; 7 应 考 虑 通 信 故 障 问 题 77
9.2.4 演 练 内 容 (1) 现 场 处 置 措 施 ; (2) 人 员 撤 离 及 疏 散 ; (3) 现 场 隔 离 与 保 护 ; (4) 急 救 与 医 疗 ; (5) 二 次 污 染 洗 消 ; (6) 应 急 监 测 演 练 ; (7) 信 息 报 告 ; (8) 后 期 处 置 措 施 9.2.5 演 练 方 案 演 练 主 要 采 取 桌 面 演 练 现 场 演 练 综 合 演 练 和 联 合 演 练 等 的 方 式 进 行 预 案 的 职 能 部 门 负 责 组 织 实 施 预 案 的 演 练 装 置 级 ( 一 级 ) 的 演 练 由 装 置 负 责 组 织 实 施, 消 防 队 医 疗 队 保 安 参 与 演 练, 有 时 还 邀 请 互 助 消 防 单 位 ( 中 海 炼 油 华 德 石 化 ) 参 与 演 练,HSE 部 门 监 督 和 指 导 全 厂 级 ( 二 级 ) 的 演 练 由 HSE 部 门 负 责 组 织 实 施, 除 了 装 置 级 的 参 演 人 员 外, 另 外 还 包 括 厂 级 应 急 指 挥 组 其 他 各 装 置 和 部 门 的 应 急 响 应 人 员 也 参 与 演 练, 有 时 还 邀 请 政 府 职 能 部 门 参 与 和 指 导 演 练 危 机 级 ( 三 级 ) 的 演 练 由 HSE 部 门 负 责 组 织 实 施, 除 了 全 厂 级 的 参 演 人 员 外, 另 外 还 包 括 公 司 级 应 急 指 挥 组 也 参 与 演 练, 有 时 还 邀 请 政 府 职 能 部 门 的 领 导 和 新 闻 媒 体 参 与 和 指 导 演 练 9.2.6 演 练 范 围 与 频 次 已 制 定 年 度 应 急 演 练 计 划 和 方 案, 根 据 演 练 规 模 分 为 装 置 级 ( 一 级 ) 全 厂 级 ( 二 级 ) 和 危 机 级 ( 三 级 ), 此 外 还 有 装 置 级 和 全 厂 级 的 撤 离 演 练 有 些 二 级 和 三 级 演 练 还 邀 请 周 遍 企 业 和 地 方 政 府 职 能 部 门 参 加 每 月 2 次 装 置 级 ( 一 级 ) 演 练, 全 年 不 少 于 24 次 ; 每 季 度 1 次 全 厂 级 ( 二 级 ) 演 练, 全 年 不 少 于 4 次 ; 78
每 年 1 次 公 司 级 ( 三 级 ) 演 练 ; 每 年 至 少 1 次 与 政 府 职 能 部 门 互 助 消 防 单 位 ( 中 海 炼 油 华 德 石 化 ) 的 联 合 演 练 ; 9.2.7 演 练 评 估 和 总 结 演 练 过 程 要 制 定 演 练 记 录, 由 专 人 对 演 练 进 程 实 施 情 况 进 行 观 察, 记 录 演 练 进 度 情 况 和 处 置 实 施 情 况, 及 时 发 现 演 练 过 程 中 存 在 的 问 题 演 练 结 束 后, 参 加 演 练 的 人 员 应 对 演 练 过 程 进 行 总 结 评 估, 提 出 演 练 过 程 存 在 的 问 题, 提 出 改 进 意 见 评 估 和 总 结 情 况 最 终 形 成 演 练 评 价 总 结 记 录 并 及 时 改 进, 同 时 也 对 应 急 预 案 相 应 事 项 进 行 修 改 9.3 责 任 与 奖 励 9.3.1 责 任 追 究 在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应 急 工 作 中, 有 下 列 行 为 之 一 的, 按 照 有 关 法 律 和 规 定, 对 有 关 责 任 人 员 视 情 节 和 危 害 后 果, 由 公 司 给 予 行 政 处 分 ; 构 成 犯 罪 的, 由 司 法 机 关 依 法 追 究 刑 事 责 任 (1) 不 认 真 履 行 安 全 生 产 的 法 律 法 规, 而 引 发 生 产 安 全 事 件 的 ; (2) 不 按 照 规 定 制 定 生 产 安 全 事 件 应 急 预 案, 拒 绝 承 担 事 件 应 急 准 备 义 务 的 ; (3) 不 按 规 定 报 告 通 报 生 产 安 全 事 件 真 实 情 况 的 ; (4) 拒 不 执 行 生 产 安 全 事 件 应 急 预 案, 不 服 从 命 令 和 指 挥, 或 者 在 事 件 应 急 响 应 时 临 阵 脱 逃 的 ; (5) 盗 窃 贪 污 挪 用 生 产 安 全 事 件 应 急 工 作 资 金 装 备 和 物 资 的 ; (6) 阻 碍 生 产 安 全 事 件 应 急 工 作 人 员 依 法 执 行 职 务 或 者 进 行 破 坏 活 动 的 ; (7) 散 布 谣 言, 扰 乱 社 会 秩 序 的 ; (8) 有 其 他 对 生 产 安 全 事 件 应 急 工 作 造 成 危 害 行 为 的 9.3.1 奖 励 在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应 急 救 援 工 作 中, 有 下 列 事 迹 之 一 的 部 门 和 个 人, 应 依 据 有 79
关 规 定 给 予 奖 励 : (1) 出 色 完 成 应 急 事 件 应 急 处 置 任 务, 成 绩 显 著 的 ; (2) 对 防 止 或 挽 救 事 件 有 功, 使 公 司 的 财 产 免 受 或 者 减 少 损 失 的 ; (3) 对 事 件 应 急 准 备 与 响 应 提 出 重 大 改 进 建 议, 实 施 效 果 显 著 的 ; (4) 有 其 他 特 殊 贡 献 的 9.4 预 案 修 订 公 司 应 组 织 三 年 一 次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应 急 预 案 的 修 订 工 作, 当 出 现 下 列 情 形 时, 随 时 修 订 应 急 预 案 : (1) 现 行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标 准 的 要 求 ; (2) 对 预 案 演 练 或 事 件 处 置 中 发 现 的 问 题 进 行 整 改 ; (3) 处 理 工 艺 生 产 工 艺 设 备 或 技 术 发 生 了 较 大 变 化 ; (4) 相 关 部 门 和 人 员 发 生 变 化 或 者 应 急 组 织 指 挥 体 系 或 职 责 调 整 ; (5) 周 围 环 境 或 者 环 境 敏 感 点 发 生 变 化 ; (6) 环 境 安 全 应 急 预 案 依 据 的 法 律 法 规 规 章 等 发 生 了 变 化 ; (7) 应 当 适 时 修 订 的 其 他 情 形 9.4.3 预 案 制 定 和 解 释 本 预 案 的 审 核 批 准 和 发 布 管 理 遵 循 中 海 壳 牌 文 档 管 理 程 序, 预 案 实 施 时 间 为 自 文 档 发 布 之 日 起,HSE 部 门 负 责 本 预 案 的 解 释 9.4.4 预 案 的 实 施 本 预 案 从 下 发 之 日 起 执 行 80
第 十 章 附 则 本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应 急 预 案 中 涉 及 的 各 类 名 词 概 念 及 内 涵 分 别 如 下 : (1) 环 境 事 件 : 是 指 由 于 违 反 环 境 保 护 法 律 法 规 的 经 济 社 会 活 动 与 行 为, 以 及 意 外 因 素 的 影 响 或 不 可 抗 拒 的 自 然 灾 害 等 原 因 致 使 环 境 受 到 污 染, 人 体 健 康 受 到 危 害, 社 会 经 济 与 人 民 群 众 财 产 受 到 损 失, 造 成 不 良 社 会 影 响 的 突 发 性 事 件 (2) 应 急 预 案 : 指 针 对 突 发 事 件 事 先 制 定 的, 用 以 明 确 事 前 事 发 事 中 事 后 的 各 个 进 程 中, 谁 来 做, 怎 样 做, 何 时 做 以 及 用 什 么 资 源 来 做 的 应 急 反 应 工 作 方 案 (3)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 是 指 由 于 污 染 物 排 放 或 自 然 灾 害 生 产 安 全 事 故 等 因 素, 导 致 污 染 物 或 放 射 性 物 质 等 有 毒 有 害 物 质 进 入 大 气 水 体 土 壤 等 环 境 介 质, 突 然 造 成 或 可 能 造 成 环 境 质 量 下 降, 危 及 公 众 身 体 健 康 和 财 产 安 全, 或 造 成 生 态 环 境 破 坏, 或 造 成 重 大 社 会 影 响, 需 要 采 取 紧 急 措 施 予 以 应 对 的 事 件, 主 要 包 括 大 气 污 染 水 体 污 染 土 壤 污 染 等 突 发 性 环 境 污 染 事 件 和 辐 射 污 染 事 件 (4) 环 境 应 急 : 针 对 可 能 或 已 发 生 的 突 发 性 环 境 污 染 事 件 需 要 立 即 采 取 某 些 超 出 正 常 工 作 程 序 的 行 动, 以 避 免 事 件 发 生 或 减 轻 事 件 后 果 的 状 态, 也 称 为 紧 急 状 态 ; 同 时 也 泛 指 立 即 采 取 超 出 正 常 工 作 程 序 的 行 动 (5) 应 急 状 态 : 指 为 应 对 已 经 发 生 或 者 可 能 发 生 的 突 发 事 件, 在 某 个 地 区, 政 府 组 织 社 会 各 方 力 量 在 一 段 时 间 内 依 据 非 常 态 下 的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和 应 急 预 案 采 取 的 有 关 措 施 和 所 呈 现 的 状 态 (6) 紧 急 状 态 : 指 在 特 定 的 地 区 或 者 全 市 范 围 发 生 或 者 即 将 发 生 的 威 胁 公 众 生 命 健 康 和 财 产 安 全 影 响 国 家 政 权 机 关 正 常 行 使 权 力 的 特 别 严 重 突 发 事 件, 采 取 常 态 下 的 措 施 难 以 有 效 控 制 和 消 除 严 互 危 害 时, 有 关 国 家 机 关 按 照 法 定 权 限 和 程 序 宣 布 该 特 定 地 域 进 入 的 一 种 临 时 性 严 重 危 机 状 态 (7) 预 警 : 指 根 据 监 测 到 的 突 发 事 件 信 息, 依 据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应 急 预 案 的 相 关 规 定, 提 前 发 布 相 应 级 别 的 警 报, 并 提 出 相 关 应 急 措 施 建 议 (8) 泄 漏 处 理 : 泄 漏 处 理 是 指 对 危 险 化 学 品 危 险 废 物 放 射 性 物 质 有 毒 气 体 等 污 染 源 因 事 件 发 生 泄 漏 时 的 所 采 取 的 应 急 处 置 措 施 泄 漏 处 理 要 及 时 得 当, 避 免 重 大 事 件 的 发 生 泄 漏 处 理 一 般 分 为 泄 漏 源 控 制 和 泄 漏 物 处 置 两 部 分 (9) 应 急 准 备 : 针 对 可 能 发 生 的 事 件, 为 迅 速 有 序 地 开 展 应 急 行 动 而 预 81
先 进 行 的 组 织 准 备 和 应 急 保 障 (10) 应 急 响 应 : 事 件 发 生 后, 有 关 组 织 或 人 员 采 取 的 应 急 行 动 (11) 应 急 救 援 : 在 应 急 响 应 过 程 中, 为 消 除 减 少 事 件 危 害, 防 止 事 件 扩 大 或 恶 化, 最 大 限 度 地 降 低 事 件 造 成 的 损 失 或 危 害 而 采 取 的 救 援 措 施 或 行 动 (12) 应 急 监 测 : 环 境 应 急 情 况 下, 为 发 现 和 查 明 环 境 污 染 情 况 和 污 染 范 围 而 进 行 的 环 境 监 测 包 括 定 点 监 测 和 动 态 监 测 (13) 应 急 演 习 : 为 检 验 应 急 计 划 的 有 效 性 应 急 准 备 的 完 善 性 应 急 响 应 能 力 的 适 应 性 和 应 急 人 员 的 协 同 性 而 进 行 的 一 种 模 拟 应 急 响 应 的 实 践 活 动, 根 据 所 涉 及 的 内 容 和 范 围 的 不 同, 可 分 为 单 项 演 习 ( 演 练 ) 综 合 演 习 和 指 挥 中 心 现 场 应 急 组 织 联 合 进 行 的 联 合 演 习 (14) 危 险 化 学 品 : 指 属 于 爆 炸 品 压 缩 气 体 和 液 化 气 体 易 燃 液 体 易 燃 固 体 自 燃 物 品 和 遇 湿 易 燃 物 品 氧 化 剂 和 有 机 过 氧 化 物 有 毒 品 和 腐 蚀 品 的 化 学 品 (15) 危 险 化 学 品 事 件 : 指 由 一 种 或 数 种 危 险 化 学 品 或 其 能 量 意 外 释 放 造 成 的 人 身 伤 亡 财 产 损 失 或 环 境 污 染 事 件 (16) 重 大 危 险 源 : 指 长 期 地 或 临 时 地 生 产 搬 运 使 用 或 者 储 存 危 险 物 品, 且 危 险 物 品 的 数 量 等 于 或 者 超 过 临 界 量 的 单 元 ( 包 括 场 所 和 设 施 ) (17) 分 类 : 指 对 因 危 险 化 学 品 种 类 不 同 或 同 一 种 危 险 化 学 品 引 起 事 件 的 方 式 不 同 而 划 分 的 事 件 类 别 82
附 件 与 附 图 附 件 附 件 1: 公 司 内 部 应 急 组 织 通 讯 录 中 海 壳 牌 应 急 服 务 1 消 防 队 3688 119 2 医 疗 中 心 3688 120 生 产 部 值 班 表 编 号 值 班 表 联 系 电 话 1 中 海 壳 牌 生 产 部 值 班 经 理 139 2737 ****( 保 密 ) 2 公 用 工 程 装 置 值 班 经 理 139 2737 ****( 保 密 ) 3 物 流 部 值 班 经 理 139 2737 ****( 保 密 ) 4 苯 乙 烯 环 氧 丙 烷 装 置 值 班 经 理 139 2737 ****( 保 密 ) 5 环 氧 乙 烷 / 乙 二 醇 / 聚 醚 多 元 醇 装 置 值 班 经 理 139 2737 ****( 保 密 ) 6 聚 丙 烯 / 高 密 度 聚 乙 烯 装 置 值 班 经 理 139 2737 ****( 保 密 ) 7 低 碳 烯 烃 装 置 值 班 经 理 139 2737****( 保 密 ) 8 低 密 度 聚 乙 烯 / 包 装 桶 装 装 置 值 班 经 理 139 2737****( 保 密 ) 9 HSEQ 值 班 经 理 139 2737 ****( 保 密 ) 技 术 部 10 技 术 部 值 班 经 理 139 2737 ****( 保 密 ) 11 工 艺 控 制 专 家 待 召 集 139 2737 ****( 保 密 ) 维 修 部 12 维 修 主 管 139 2737 ****( 保 密 ) 13 机 械 值 班 工 程 师 待 命 139 2737****( 保 密 ) 14 仪 表 值 班 工 程 师 待 命 139 2737****( 保 密 ) 工 程 服 务 部 15 转 动 设 备 值 班 工 程 师 待 召 集 139 2737****( 保 密 ) 16 仪 表 值 班 工 程 师 待 召 集 139 2737****( 保 密 ) 17 电 气 值 班 工 程 师 待 召 集 139 2737****( 保 密 ) 18 检 测 值 班 工 程 师 待 召 集 139 2737****( 保 密 ) 19 医 疗 中 心 值 班 医 生 待 召 集 139 2737****( 保 密 ) 20 人 力 资 源 部 值 班 代 表 待 召 集 林 文 雄 1392737****( 保 密 ) 林 明 星 1392737****( 保 密 ) 杨 培 1392737****( 保 密 ) 秦 晓 灵 1392737****( 保 密 ) 21 厂 外 运 输 值 班 经 理 待 召 集 139 2737 ****( 保 密 ) IT 22 IT 呼 叫 中 心 368 ****( 保 密 ) 23 IT 应 急 协 调 员 待 召 集 139 2737 ****( 保 密 ) 公 共 事 务 部 24 公 共 事 务 部 值 班 协 调 员 待 召 集 139 2737****( 保 密 ) 厂 内 事 故 响 应 指 挥 队 伍 事 故 响 应 指 挥 组 名 单 电 话 领 导 支 持 组 事 故 响 应 总 指 挥 潘 创 思 1392737****( 保 密 ) 张 春 利 1392737****( 保 密 ) 李 材 1392737****( 保 密 ) 翻 译 参 见 值 班 表 1392737****( 保 密 ) 文 员 A 参 见 值 班 表 1392737****( 保 密 ) 83
战 术 组 领 导 核 心 组 文 员 B 参 见 值 班 表 1392737****( 保 密 ) HSE 主 任 丁 乔 1392737****( 保 密 ) 杨 陈 保 1351666****( 保 密 ) 郭 全 瑞 1392737****( 保 密 ) 法 律 主 任 潘 涛 1392737****( 保 密 ) 郭 慧 1392737****( 保 密 ) 杨 诚 1350928****( 保 密 ) 公 共 事 务 主 任 唐 凤 灵 1392737****( 保 密 ) 沈 利 娟 1392737****( 保 密 ) 文 晓 辉 1392737****( 保 密 ) 执 行 部 部 长 全 厂 值 班 经 理 1392737****( 保 密 ) 计 划 部 部 长 罗 德 1392737****( 保 密 ) 钟 佳 龙 1392737****( 保 密 ) 吴 启 龙 1392737****( 保 密 ) 铁 大 华 1382428****( 保 密 ) 许 建 雄 1348050****( 保 密 ) 孙 德 兴 1392737****( 保 密 ) 平 江 1850752****( 保 密 ) 值 班 部 长 1392737****( 保 密 ) 后 勤 部 部 长 朱 里 奥 1392737****( 保 密 ) 王 江 涛 1392737****( 保 密 ) 侯 福 庄 1392737****( 保 密 ) 财 务 部 部 长 崔 金 龙 1350153****( 保 密 ) 李 仁 庆 1392737****( 保 密 ) 黄 少 森 1392737****( 保 密 ) 周 文 1392737****( 保 密 ) 危 机 管 理 队 伍 危 机 管 理 组 名 单 电 话 危 机 管 理 负 责 人 朱 明 才 1392737****( 保 密 ) 迈 康 立 1392737****( 保 密 ) 潘 创 思 1392737****( 保 密 ) 戴 明 达 1392737****( 保 密 ) 852-6347****( 保 密 ) 丁 万 林 1392737****( 保 密 ) 劳 建 明 1392737****( 保 密 ) 贺 晓 萍 1392737****( 保 密 ) 文 员 参 见 值 班 表 1392737****( 保 密 ) 公 共 事 务 顾 问 劳 建 明 1392737****( 保 密 ) 唐 凤 灵 1392737****( 保 密 ) 法 律 顾 问 范 文 祥 139 2737****( 保 密 ) 潘 涛 1392737****( 保 密 ) 郭 慧 1392737****( 保 密 ) 人 事 顾 问 贺 晓 萍 1392737****( 保 密 ) 何 晓 波 1392737****( 保 密 ) 黄 志 英 1392737****( 保 密 ) 财 务 顾 问 戴 明 达 1392737****( 保 密 ) 852-6347****( 保 密 ) 84
杨 玉 兰 1392737****( 保 密 ) 黄 志 强 1350228****( 保 密 ) 业 务 顾 问 ( 厂 外 危 机 ) 潘 创 思 1392737****( 保 密 ) 张 春 利 1392737****( 保 密 ) 李 材 1392737****( 保 密 ) 业 务 顾 问 ( 厂 内 危 机 ) 丁 万 林 1392737****( 保 密 ) 张 雯 1392737****( 保 密 ) 路 哲 1392737****( 保 密 ) 厂 外 事 故 响 应 指 挥 队 伍 事 故 响 应 指 挥 组 名 单 电 话 事 故 响 应 总 指 挥 丁 万 林 1392737****( 保 密 ) 领 导 张 雯 1392737****( 保 密 ) 路 哲 1392737****( 保 密 ) 文 员 王 川 龙 1392737****( 保 密 ) 陈 锐 卿 1392737****( 保 密 ) 法 律 事 务 主 任 潘 涛 1392737****( 保 密 ) 郭 慧 1392737****( 保 密 ) 杨 诚 1350928****( 保 密 ) 公 共 事 务 主 任 唐 凤 灵 1392737****( 保 密 ) 支 持 组 孙 大 海 1392737****( 保 密 ) 沈 利 娟 1392737****( 保 密 ) 文 晓 辉 1392737****( 保 密 ) 财 务 部 部 长 崔 金 龙 1350153****( 保 密 ) 黄 少 森 1392737****( 保 密 ) 李 仁 庆 1392737****( 保 密 ) 周 文 1392737****( 保 密 ) 战 术 组 HSE 主 任 郑 桂 龙 1392737****( 保 密 ) 何 朋 涛 1392737****( 保 密 ) 梁 自 飞 1341475****( 保 密 ) 刘 继 波 139 2737****( 保 密 ) 执 行 部 部 长 ( 陆 路 ) 金 山 1392737****( 保 密 ) 钟 永 胜 1392737****( 保 密 ) 战 术 组 任 远 1392737****( 保 密 ) 执 行 部 部 长 ( 海 上 ) 谢 明 木 1392737****( 保 密 ) 孙 志 军 1392737****( 保 密 ) 林 家 玲 1392737****( 保 密 ) 商 务 部 运 营 值 班 代 表 金 山 1392737****( 保 密 ) 王 志 文 1392737****( 保 密 ) 中 海 壳 牌 控 制 中 心 1 号 控 制 中 心,2 号 控 制 中 心, 物 流 控 制 中 心 和 紧 急 控 制 中 心 控 制 中 心 联 系 方 式 倒 班 监 督 白 班 监 督 原 料 预 处 理 和 裂 解 炉 3686000 / 01 1 号 控 制 中 心 乙 烯 裂 解 装 置 丁 二 烯 抽 提 汽 油 加 氢 和 苯 抽 提 3686002 / 03 冷 热 分 离 和 制 冷 3686004 / 05 3686052 5599952 3682634 极 冷 压 缩 碱 洗 和 碳 二 加 氢 3686006 / 07 环 氧 乙 烷 / 乙 二 醇 装 置 苯 乙 烯 / 环 氧 丙 烷 装 环 氧 乙 烷 / 乙 二 醇 3686008/ 09 3686050 3686047 公 用 工 程 368 6010 / 11 3686033 3686037 85
2 号 控 制 中 心 置 公 用 工 程 装 置 乙 苯 / 苯 乙 烯 环 氧 丙 烷 368 6012 / 13 368 6014 / 15 蒸 汽 和 发 电 3686016 / 17 给 水 / 废 水 处 理 3686018 / 19 3686030 13927376998 高 密 度 聚 乙 烯 装 置 高 密 度 聚 乙 烯 3686229 / 30 3686260 3686036 3686254 13927376977 聚 丙 烯 装 置 聚 丙 烯 3686231 / 32 3686258 3686253 低 密 度 聚 乙 烯 装 置 低 密 度 聚 乙 烯 3686233 / 34 聚 醚 多 元 醇 装 置 3686271 5599953 3686255 丙 二 醇 3686235 3686273 3686252 多 元 醇 3686236 物 流 控 制 中 心 紧 急 控 制 中 心 罐 区 和 码 头 物 流 控 制 台 3686822 / 23 包 装, 罐 装, 装 车 3686848 3686825 3686826 13927376767 13927376312 3686360 13927376057 3686836 3688 182 / 3688 183 / 3688264/ 3688 265 / 5599951 传 真 : 368 8180 / 368 8181 消 防 站 接 线 员 : 559 9954 / 368 8119 / 368 2817 / 368 2819 / 368 2825 传 真 : 3682820 保 安 部 主 门 卫 : 368 6705 物 流 门 卫 :368 6579 消 防 控 制 中 心 : 368 6710 / 368 6711 / 559 9950 医 疗 中 心 接 线 员 : 368 8120 / 5599957 办 公 楼 前 台 368 2228 / 368 8608 / 368 8624 传 真 : 368 1188 中 海 壳 牌 职 能 部 门 领 导 编 号 职 位 联 系 方 式 1 总 裁 朱 明 才 139 2737 ****( 保 密 ) 2 副 总 裁 迈 康 立 139 2737****( 保 密 ) 3 公 司 服 务 部 总 经 理 劳 建 明 1392737****( 保 密 ) 4 人 事 部 总 经 理 贺 晓 萍 1392737****( 保 密 ) 5 财 务 部 总 经 理 戴 明 达 139 2737 ****( 保 密 ) 6 商 务 部 总 经 理 丁 万 林 1392737****( 保 密 ) 7 生 产 部 总 经 理 潘 创 思 139 2737****( 保 密 ) 生 产 部 总 经 理 助 理 -- 张 春 利 1392737****( 保 密 ) 8 乙 烯 裂 解 装 置 经 理 李 材 139 2737****( 保 密 ) 9 苯 乙 烯 / 环 氧 丙 烷 装 置 经 理 陶 建 宏 1392737****( 保 密 ) 10 环 氧 已 烷 / 乙 二 醇 装 置 经 理 阮 球 耀 1392737****( 保 密 ) 11 聚 烯 烃 装 置 经 理 孙 德 兴 1392737****( 保 密 ) 12 公 用 工 程 装 置 经 理 康 俊 涛 1392737****( 保 密 ) 13 油 品 储 运 和 海 事 部 经 理 郑 晓 阳 139 2737****( 保 密 ) 14 HSEQ 经 理 丁 乔 139 2737 ****( 保 密 ) 15 技 术 部 经 理 罗 德 1392737****( 保 密 ) 16 维 修 部 部 经 理 朱 里 奥 139 2737 ****( 保 密 ) 17 工 程 服 务 部 经 理 钟 佳 龙 1392737****( 保 密 ) 18 公 共 事 务 部 经 理 唐 凤 灵 139 2737 ****( 保 密 ) 19 机 算 机 信 息 部 经 理 刘 建 伟 139 2737****( 保 密 ) 20 法 律 部 经 理 范 文 祥 139 2737****( 保 密 ) 86
21 行 政 和 保 安 部 经 理 卓 华 春 139 2737 ****( 保 密 ) 22 交 通 协 调 员 宫 成 龙 139 2737 ****( 保 密 ) 23 消 防 主 任 吴 龙 翔 139 2737 ****( 保 密 ) 24 医 疗 主 任 廖 萍 139 2737 ****( 保 密 ) 海 事 专 家 编 号 职 位 联 系 电 话 1 海 事 专 家 -- 刘 继 波 139 2737 ****( 保 密 ) 2 海 事 专 家 郑 晓 阳 139 2737 ****( 保 密 ) 3 海 事 专 家 罗 成 彬 139 2737****( 保 密 ) 编 号 单 位 联 络 人 电 话 传 真 股 东 1 2 股 东 : 壳 牌 股 东 : 中 海 油 Lim Hon-Ing Moses Ng 周 德 春 邢 农 3 中 海 油 应 急 反 应 总 部 应 急 中 心 4 壳 牌 国 际 贸 易 和 船 舶 公 司 ( STASCO ) 海 事 伤 亡 主 任 Office: +65 6384 ****( 保 密 ) Mobile: +65 9827 ****( 保 密 ) Office:+65 6384 ****( 保 密 ) Mobile:+65 9772****( 保 密 ) Office: 010-8452 ****( 保 密 ) Mobile: 138 0137 ****( 保 密 ) Office: 0752 368 ****( 保 密 ) Mobile: 139 2737****( 保 密 ) 010-8452****( 保 密 ) 010-8452****( 保 密 ) 请 按 以 下 优 先 顺 序 报 告 : 1. 24 小 时 伤 亡 专 线 电 话 : (+44)-207-934-7777. 2. 邮 件 : casualtyalert@shell.com 3. 电 报 : SHELLCASUALTY LONDON 8814807 如 果 上 面 的 联 络 方 式 不 成 功, 必 须 通 过 以 下 电 话 联 系 :+ 44 207 043 1997 010-6460****( 保 密 ) 87
附 件 2: 外 部 救 援 单 位 联 系 方 式 事 故 等 级 事 故 类 型 报 告 ( 至 ) 联 系 人 国 家 四 级 和 三 级 事 故, 或 较 大 ( 三 级 ) 涉 险 事 故 国 家 三 级 和 二 级 事 故 国 家 一 级 事 故 各 种 安 全 事 故 各 种 安 全 事 故 各 种 安 全 事 故 生 产 安 全 事 故 环 境 污 染 事 故 海 上 运 输 和 码 头 事 故 海 底 管 输 和 海 洋 污 染 事 故 职 业 病 危 害 事 故 职 业 病 危 害 事 故 传 染 病 或 食 物 中 毒 事 故 类 型 和 各 级 政 府 职 能 部 门 联 系 电 话 大 亚 湾 应 急 中 心 大 亚 湾 石 化 区 应 急 中 心 大 亚 湾 管 委 会 值 班 室 24- 小 时 联 系 电 话 传 真 号 初 始 电 话 报 告 ( 由 ) 调 度 员 110 or 119 消 防 站 调 度 员 调 度 员 5568 110 消 防 站 调 度 员 值 班 人 员 556 2309 5562185 HSE 值 班 经 理 大 亚 湾 安 监 局 值 班 人 员 556 2827 5562378 HSE 值 班 经 理 大 亚 湾 环 保 局 惠 州 海 事 局 惠 州 海 洋 与 渔 业 局 惠 州 市 职 业 卫 生 监 督 所 大 亚 湾 安 监 局 职 业 健 康 科 惠 州 疾 病 控 制 中 心 调 度 员 调 度 员 12369 557 3000 VHF15,16 5566512 556 0773 HSE 值 班 经 理 556 6512 值 班 人 员 555 3072 557 8079 油 品 储 运 和 海 事 部 值 班 经 理 油 品 储 运 和 海 事 部 值 班 经 理 值 班 人 员 287 3087 HSE 值 班 经 理 值 班 人 员 5562862 HSE 值 班 经 理 值 班 人 员 287 3011 287 3011 HSE 值 班 经 理 码 头 事 故 惠 州 港 务 局 值 班 人 员 2828801 2866644 特 种 设 备 事 故 各 类 安 全 事 故 各 类 安 全 事 故 惠 州 质 量 技 术 监 督 局 调 度 员 12365 2808 451 油 品 储 运 和 海 事 部 值 班 经 理 工 程 服 务 部 检 验 值 班 工 程 师 广 东 省 安 监 局 调 度 员 020-83160888 HSE 值 班 经 理 国 家 安 监 总 局 调 度 员 010-64294453 010-64237232 HSE 值 班 经 理 中 海 壳 牌 周 边 企 业 部 门 职 位 24 小 时 联 络 电 话 传 真 号 中 海 炼 油 调 度 主 任 368 5813 13516695813 调 度 室 368 5066 13516695600 百 利 宏 晟 安 控 制 室 5599109 5599107 欧 德 油 储 控 制 室 3098986 3098987 李 长 荣 橡 胶 控 制 室 5599015 凯 美 特 控 制 室 5598765 普 莱 克 斯 控 制 室 5598500 普 利 司 通 控 制 室 5596692 5596695 兴 达 石 化 控 制 室 5598988 5535955 惠 菱 化 成 控 制 室 5598316 5598317 3096958 调 度 室 忠 信 化 工 3096917 控 制 室 3096947 88
中 海 能 发 控 制 室 3680700 3680703 科 莱 恩 化 工 控 制 室 3142727 智 盛 化 工 控 制 室 5118103 5118131 宇 新 化 工 控 制 室 5962855 5962862 5964864 巴 斯 夫 控 制 室 3099685 3099683 5763301 5587338 控 制 室 LNG 电 厂 5587339 消 防 站 值 班 室 5587119 中 海 乐 金 调 度 室 3689119 3689111 KOLON 可 隆 公 司 控 制 室 5187980 惠 州 仁 信 控 制 室 5119618 医 疗 协 助 部 门 联 系 人 24 小 时 联 络 电 话 传 真 号 救 护 车 急 救 中 心 120 惠 阳 第 一 医 院 急 救 中 心 3391120 大 亚 湾 惠 亚 医 院 急 救 中 心 6516990-8535 码 头 服 务 承 包 商 服 务 单 位 联 系 人 24 小 时 联 络 电 话 办 公 电 话 Liu Fuming 138 2992 8592 航 鹏 Wu Jinlong 134 1319 1016 555 3682 ( 海 上 油 污 承 包 商 ) 值 班 : VHF 68 船 待 命 : VHF 17 陈 召 通 13828783719 李 世 永 13925267280 盐 田 - 伟 捷 ( 惠 州 ) ( 拖 船 承 包 商 ) 拖 船 值 班 : VHF 68 待 命 : VHF 17 广 东 省 气 象 观 测 中 心 值 班 人 员 020-87605912 5572718 安 保 部 门 联 系 人 24 小 时 联 络 电 话 传 真 号 区 公 安 局 石 化 综 合 管 理 大 队 值 班 人 员 559 6110 环 境 保 护 应 急 服 务 公 司 部 门 联 系 人 24 小 时 联 络 电 话 传 真 号 通 力 值 班 人 员 13790783212 13542710180 消 防 互 助 互 助 单 位 联 系 人 24 小 时 联 系 电 话 传 真 中 海 油 惠 州 炼 化 调 度 员 3685119 3685106 中 海 油 石 化 发 展 调 度 员 3680119 3690610 华 德 石 化 调 度 员 5596071 3690610 海 事 互 助 互 助 单 位 联 系 人 24 小 时 联 系 电 话 传 真 中 海 油 惠 州 炼 化 调 度 员 3685302 华 德 石 化 调 度 员 5596001/5596002 5596005 89
附 件 3: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报 告 表 报 告 单 位 事 件 发 生 时 间 事 件 持 续 时 间 事 件 地 点 / 部 位 事 件 类 别 报 告 人 姓 名 报 告 电 话 报 告 人 职 务 人 员 伤 亡 设 备 受 损 危 害 情 况 死 亡 重 伤 轻 伤 建 筑 物 受 损 财 产 损 失 波 及 范 围 受 损 程 度 已 采 取 措 施 周 边 道 路 情 况 与 有 关 部 门 协 调 情 况 应 急 人 员 及 设 施 到 位 情 况 应 急 物 资 准 备 情 况 事 件 发 生 原 因 及 主 要 经 过 各 类 别 事 件 情 况 环 境 污 染 情 况 事 态 及 次 生 或 衍 生 事 态 发 展 情 况 预 测 天 气 状 况 温 度 : 风 速 : 阴 晴 : 其 他 填 报 时 间 年 月 日 时 签 发 90
附 件 4: 应 急 物 资 装 备 表 中 海 壳 牌 石 油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综 合 应 急 预 案 应 急 处 置 环 保 物 资 装 置 编 号 名 称 用 途 单 位 数 量 所 有 者 存 放 位 置 备 注 泄 漏 油 类 化 1 吸 油 毡 / 卷 学 品 危 险 废 技 术 仓 库 张 4650 弃 物 主 管 技 术 仓 库 最 低 库 存 泄 漏 的 吸 附 2 吸 油 枕 泄 漏 油 类, 化 学 品 危 险 废 弃 物 泄 漏 的 吸 附 3 吸 油 棒 油 类 的 围 堵 条 100 4 吸 附 颗 粒 / 吸 附 剂 5 吸 油 毡 6 吸 油 毡 7 沙 袋 8 吸 油 枕 9 吸 油 棉 10 11 吸 附 颗 粒 / 吸 附 剂 溢 油 控 制 设 施 包 12 吸 油 毡 / 卷 13 吸 油 毡 / 卷 14 吸 油 毡 / 卷 泄 漏 油 类 化 学 品 危 险 废 弃 物 泄 漏 的 吸 附 泄 漏 油 类 化 学 品 危 险 废 弃 物 泄 漏 的 吸 泄 漏 油 类 化 学 品 危 险 废 弃 物 泄 漏 的 吸 附 H 3 PO 4 /KOH 泄 漏 AD 的 围 堵 泄 漏 油 类 化 学 品 危 险 废 弃 物 泄 漏 的 吸 附 泄 漏 油 类 化 学 品 危 险 废 弃 物 泄 漏 的 吸 附 泄 漏 油 类 化 学 品 危 险 废 弃 物 泄 漏 的 吸 附 吸 油 棉, 吸 油 毡 等 吸 油 棉, 吸 油 毡 等 泄 漏 油 类 化 学 品 危 险 废 弃 物 泄 漏 的 吸 附 泄 漏 油 类 化 学 品 危 险 废 弃 物 泄 漏 的 吸 附 箱 箱 技 术 仓 库 主 管 技 术 仓 库 主 管 技 术 仓 库 主 管 技 术 仓 库 袋 20+50 技 术 仓 库 张 200 POD POD 现 场 张 200 EOEG EOEG 现 场 袋 4 POD POD 现 场 箱 2 SMPO 箱 5 SMPO 包 10 SMPO 套 4 SMPO 箱 4 HDPE SMPO 仓 库 SMPO 仓 库 SMPO 仓 库 SMPO 各 单 元 HDPE 仓 库 保 留 保 留 SMPO (50)LOP (20) 库 存 箱 4 PP PP 仓 库 仓 库 包 2 UT EPT 仓 库 仓 库 15 砂 石 泄 漏 物 封 堵 吨 5 UT UT 现 场 个 人 安 全 防 护 设 施 防 化 服 明 细 防 护 等 级 数 量 存 放 位 置 所 有 者 备 注 91
2 防 化 救 援 车 2( 防 EO) 防 化 救 援 车 消 防 站 2 器 材 车 5 外 3 库 房 LEVELA 2( 防 EO) CC2 EOEG/POD 备 用 2 东 联 码 头 FAR301 物 流 部 1 桶 装 办 公 室 5 防 化 救 援 车 10 器 材 车 消 防 站 LEVELB 100 外 3 库 房 编 号 名 称 单 位 最 小 库 存 个 人 防 护 设 施 最 大 库 存 92 编 号 名 称 单 位 最 小 库 存 最 大 库 存 1 防 火 连 体 服, XS 件 5 8 43 皮 革 手 套 双 2500 6300 2 防 火 连 体 服, S 件 7 15 44 氯 丁 橡 胶 手 套,8 双 50 100 3 防 火 连 体 服, M 件 15 40 45 氯 丁 橡 胶 手 套,9 双 100 283 4 防 火 连 体 服, L 件 20 40 46 雨 鞋,38 双 10 20 5 防 火 连 体 服, XL 件 20 40 47 手 电 筒 灯 泡 个 51 100 6 防 火 连 体 服, XXL 件 15 30 48 氯 丁 橡 胶 手 套,10 双 45 112 7 防 火 连 体 服, XXXL 件 2 4 49 综 合 过 滤 器 对 400 850 8 防 火 连 体 服, XXXXL 件 2 4 50 有 机 过 滤 器 对 375 935 9 防 火 夹 克 ( 棉 袄 ),S 件 5 10 51 粉 尘 过 滤 器 对 501 1000 10 防 火 夹 克 ( 棉 袄 ),M 件 5 12 52 安 全 眼 镜 - 灰 色 对 270 670 11 防 火 夹 克 ( 棉 袄 ),L 件 10 20 53 白 色 护 目 镜 双 100 300 12 防 火 夹 克 ( 棉 个 件 8 15 54 防 辐 射 面 屏 袄 ),XL 10 15 13 防 火 夹 克 ( 棉 袄 ),XXL 件 6 9 55 过 滤 式 呼 吸 器,S 件 100 200 14 防 火 夹 克 ( 棉 袄 ),XXXL 件 2 2 56 过 滤 式 呼 吸 器,M 件 54 135 15 防 火 夹 克 ( 棉 袄 ),XXXXL 件 2 2 57 耳 塞 (200pcs/EA) 双 30 50 16 劳 保 鞋,35 双 6 15 58 吸 油 毡 (200EA/BOX) 双 4650 11600 17 劳 保 鞋,36 双 10 20 59 吸 油 毡 (200EA/BOX) 卷 100 300 18 劳 保 鞋,37 双 10 20 60 丁 基 橡 胶 手 套 ( 短 ) 双 45 100 19 劳 保 鞋,38 双 16 35 61 丁 基 橡 胶 手 套 ( 长 ) 双 25 74 20 劳 保 鞋,39 双 30 60 62 丁 腈 橡 胶 手 套 双 285 710 21 劳 保 鞋,40 双 30 133 63 PVC 防 化 手 套 双 80 200 22 劳 保 鞋,41 双 36 133 64 隔 热 手 套 双 11 28 23 劳 保 鞋,42 双 30 100 65 警 示 带 ( 黄 色 ) 卷 100 300 24 劳 保 鞋,35 双 25 60 66 防 化 围 裙 件 15 40 25 劳 保 鞋,43 双 5 10 67 防 液 态 防 化 服, 件 20 60
XXL 26 劳 保 鞋,44 双 3 6 68 防 液 态 防 化 服, XL 件 20 60 27 劳 保 鞋,45 双 2 5 69 防 液 态 防 化 服, XL 件 20 60 28 雨 衣,S 件 3 5 70 面 屏 支 架 只 16 40 29 雨 衣,M 件 10 30 71 面 屏 罩 只 20 60 30 雨 衣,L 件 10 30 72 安 全 眼 镜 - 白 色 双 280 700 31 雨 衣,XL 件 10 30 73 雨 鞋,39 双 6 12 32 雨 衣,XXL 件 10 20 74 雨 鞋,40 双 6 10 33 雨 衣,XXXL 件 5 10 75 雨 鞋,41 双 6 10 34 雨 衣, XXXXL 件 5 10 76 雨 鞋,42 双 6 10 35 安 全 帽 - 白 色 顶 50 170 77 雨 鞋,43 双 3 5 36 防 尘 口 罩 只 1501 3500 78 警 示 区 挂 牌 - 蓝 色 卷 2000 5000 37 白 色 防 化 服 ( 防 固 态 化 件 12 30 79 警 示 带 ( 紫 色 ) 卷 100 300 学 品 ),S 38 白 色 防 化 服 ( 防 固 态 化 件 75 200 80 手 套 - 丁 腈 涂 层 双 1000 2500 学 品 ),L 39 白 色 防 化 服 ( 防 固 态 化 件 30 60 81 全 面 罩 只 30 50 学 品 ),XL 40 白 色 防 化 服 ( 防 固 态 化 件 130 190 82 全 面 罩,XL 件 20 40 学 品 ),XXL 41 白 色 防 化 服 ( 防 固 态 化 件 80 150 83 手 套 -PU 涂 层 双 1 1 学 品 ),XXXL 42 手 电 筒 ( 不 带 手 套 -PU 涂 个 20 64 84 电 池 ) 层 双 300 500 名 称 型 号 数 量 ( 台 ) 柴 油 发 动 机 抽 水 泵 潜 水 排 污 泵 矿 用 隔 暴 型 潜 污 水 电 泵 自 吸 式 堵 塞 排 污 泵 FSR-150 ZX1105 ZS1100 废 水 转 移 设 施 功 率 ( 千 瓦 ) 最 大 流 量 ( 米 3/ 小 时 ) 最 大 扬 程 ( 米 ) 10 11 226 16 WQ200-12-18.5 4 18.5 200 12 BQW15-15-2.2 2 2.2 15 15 自 吸 高 度 ( 米 ) 250 4 55 420 20 5 应 急 处 置 工 具 序 号 工 具 数 量 处 理 能 力 备 注 1 真 空 车 1 10 吨 / 次 闪 点 <60 C 禁 用 2 1 立 方 的 罐 10 3 隔 膜 泵 1 20 吨 / 小 时 4 200L 的 大 口 铁 桶 20 5 200L 的 小 口 铁 桶 40 6 200L 的 大 口 塑 料 20 93
桶 7 吸 油 棉 500 张 8 吸 油 颗 粒 20 包 *20 公 斤 9 铁 锹 3 把 10 扫 把 3 把 11 防 酸 碱 手 套 10 双 12 防 化 服 2 套 13 防 酸 靴 2 双 环 境 监 测 设 施 ( 一 ) 大 气 监 测 设 施 注 : 此 表 用 于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应 急 响 应 环 境 监 测 设 施 统 计, 此 表 需 每 年 更 以 能 及 时 反 映 检 测 设 备 的 变 化 此 表 统 计 的 检 测 设 备 为 可 用 设 备 设 备 所 有 者 为 设 备 管 理 者 编 号 名 称 监 测 内 容 单 位 数 量 所 有 者 存 放 位 置 备 注 1 FLIR 气 体 泄 露 扩 散 影 像 台 HSEQ HSEQ 办 公 室 2 PAC EX2 LEL/O 2 台 6 LOP CC1 3 Pac 5000 H 2 S 台 2 LOP CC1 4 X-Am-7000 LEL/O 2 /H 2 S/CO 台 2 LOP CC1 5 BW LEL/O 2 台 9 LOP CC1 6 BW H 2 S 台 7 LOP CC1 7 XAM2000 LEL/O 2 /H 2 S/CO 台 LOP CC1 8 Pac3500 H 2 S 台 12 LOP CC1 9 dreager 检 测 管 BZ 合 4*10 LOP CC1 Draeger 泵 + draeger 检 测 管 10 Dreager 检 测 管 H 2 S 3*10 LOP CC1 Draeger 泵 + draeger 检 测 管 11 Dreager 监 测 管 CO 2*10 LOP CC1 Draeger 泵 + draeger 检 测 管 12 Dreager 检 测 管 ethylene 1*10 LOP CC1 Draeger 泵 + draeger 检 测 管 14 draeger 泵 台 2 LOP CC1 Draeger 泵 + draeger 检 测 管 15 XAM2000 LEL/O 2 /H 2 S/CO 台 6 SMPO CC1 16 BW LEL/O 2 台 6 SMPO CC1 17 Pac III PO 台 4 SMPO CC1 18 PAC Ex2 LEL/O 2 台 6 SMPO CC1 19 XAM7000 LEL/O 2 /H 2 S/CO 台 2 SMPO CC1 20 MinI3000 BZ 台 1 SMPO CC1 21 Dreager 检 测 管 BZ 支 200 SMPO CC1 Draeger 泵 + draeger 检 测 管 22 Dreager 检 测 管 EB 支 200 SMPO CC1 Draeger 泵 + draeger 检 测 管 23 Dreager 检 测 管 EO 支 200 SMPO CC1 Draeger 泵 + draeger 检 测 管 24 Dreager 检 测 管 SM 支 200 SMPO CC1 Draeger 泵 + draeger 检 测 管 25 draeger 泵 台 2 SMPO CC1 电 动 泵 26 XAM3000 LEL/O 2 /H 2 S/CO 台 3 UT CC1 27 PAC Ex2 LEL/O 2 台 5 UT CC1 28 XAM2000 LEL/O 2 台 5 UT CC1 29 Pac5000 H 2 S 台 1 UT CC1 30 PAC Ex2 LEL/O 2 台 3 OM LCC 31 XAM7000 LEL/O 2 /H 2 S/CO 台 3 OM LCC 32 Pac5000 H 2 S 台 3 OM LCC 33 XAM2000 LEL/O 2 /H 2 S/CO 台 3 OM LCC 34 Pac3500 H 2 S 台 2 OM LCC 94
35 Drager Pump 台 4 OM LCC Draeger 泵 + draeger 检 测 管 36 Drager tube H 2 S 合 5 OM LCC Draeger 泵 + draeger 检 测 管 37 Drager tube Benzene 合 5 OM LCC Draeger 泵 + draeger 检 测 管 38 Drager tube SM 合 100 OM LCC Draeger 泵 + draeger 检 测 管 39 PAC Ex2 LEL/O 2 台 1 BDT LCC 40 XAM7000 LEL/O 2 /H 2 S/CO 台 1 BDT LCC 41 PAC Ex2 LEL/O 2 台 2 HD CC2 42 XAM7000 LEL/O 2 /H 2 S/CO 台 1 HD CC2 43 XAM3000 LEL/O 2 /H 2 S/CO 台 1 HD CC2 44 PAC Ex2 LEL/O 2 台 3 LD CC2 45 XAM7000 LEL/O 2 /H 2 S/CO 台 2 LD CC2 46 BW LEL/O 2 台 1 LD CC2 47 PAC Ex2 LEL/O 2 台 2 PP CC2 48 XAM7000 LEL/O 2 /H 2 S/CO 台 1 PP CC2 49 XAM3000 LEL/O 2 /H 2 S/CO 台 1 PP CC2 50 XAM7000 LEL/O 2 /H 2 S/CO 台 1 EOEG CC1 51 Pac III EO 台 3 EOEG CC1 52 PAC Ex2 LEL/O 2 台 5 EOEG CC1 2 存 放 于 TEC 53 BW LEL/O 2 台 3 EOEG CC1 54 XAM7000 LEL/O 2 /H 2 S/CO 台 1 POD CC2 55 BW LEL/O 2 台 2 POD CC2 56 Pac III PO 台 2 POD CC2 57 Pac III EO 台 2 POD CC2 58 XAM3000 LEL/O 2 /H 2 S/CO 台 2 POD CC2 59 Multiwarn II LEL/O 2 /H 2 S/CO 台 1 POD CC2 60 XAM2000 LEL/O 2 /H 2 S/CO 台 4 spare TEC 61 Pac III EO 台 2 Lab Lab 62 PAC Ex2 LEL/O 2 台 1 Lab Lab 63 BW LEL/O 2 台 11 FB FB 64 PAC Ex2 LEL/O 2 台 1 FB FB 环 境 监 测 设 施 ( 二 ) 水 质 监 测 设 施 注 : 此 表 用 于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应 急 响 应 环 境 监 测 设 施 统 计, 此 表 需 每 年 更 新 已 能 及 时 反 映 检 测 设 备 的 变 化 编 号 名 称 监 测 内 容 单 位 数 量 所 有 者 存 放 位 置 备 注 1 便 携 式 ph 计 ph 台 2 实 验 室 环 境 监 测 实 验 室 2 便 携 式 浊 度 仪 浊 度 台 2 实 验 室 环 境 监 测 实 验 室 化 学 需 氧 量 氯 氨 氮 磷 酸 盐 3 亚 硝 酸 盐 总 氮 活 性 磷 总 磷 紫 外 可 见 分 光 硫 化 物 光 度 计 硝 酸 盐 台 5 实 验 室 环 境 监 测 实 验 室 4 TOC 分 析 仪 总 有 机 碳 台 2 实 验 室 环 境 监 测 实 验 室 5 离 子 色 谱 仪 硝 酸 盐 亚 硝 酸 盐 硫 酸 盐 台 1 实 验 室 环 境 监 测 实 验 室 氯 离 子 水 中 苯, 乙 气 相 色 谱 仪 台 6 苯, 苯 乙 烯 3 实 验 室 环 境 监 测 实 验 室 非 甲 烷 总 烃 台 实 验 室 环 境 监 测 实 验 室 95
7 红 外 光 谱 仪 TPH/ 油 和 酯 台 1 实 验 室 环 境 监 测 实 验 室 8 BOD 5 测 试 仪 BOD 台 1 实 验 室 环 境 监 测 实 验 室 9 汞 分 析 仪 汞 台 1 实 验 室 环 境 监 测 实 验 室 10 原 子 吸 收 光 谱 仪 钠 铁 汞 钙 镁 锌 等 金 属 离 子 台 2 实 验 室 环 境 监 测 实 验 室 11 滴 定 仪 酸 度, 碱 度 台 2 实 验 室 环 境 监 测 实 验 室 96
中海壳牌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综合应急预案 附图 附图 1 公司地理位置图 97
中海壳牌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综合应急预案 附图 2 公司区域位置图 图例 周边企业 98
附 图 3: 厂 区 平 面 布 置 图 中 海 壳 牌 石 油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综 合 应 急 预 案 99
中海壳牌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综合应急预案 附图 4 大气环境风险受体分布图 南坑村 下沥塘村 霞涌街道办 中海油宿舍区 壳牌宿舍区 中海油宿舍区 石化区环境监控中心 中海油办公区 公司雨水入海口 大亚湾水产资源保护区北部实验区 图例 主要环境风险受体 100
中海壳牌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综合应急预案 附图 5 水体环境风险受体分布图 101
附 件 6: 重 大 危 险 源 分 布 图 SMPO 装 置 区 聚 丙 烯 装 置 区 废 气 风 险 单 元 LOP 装 置 区 EOEG 装 置 区 原 料 产 品 罐 区 废 气 风 险 单 元 图 例 公 用 工 程 装 置 区 废 气 风 险 单 元 重 大 危 险 源 区 域 102
中海壳牌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综合应急预案 附图 7 雨污管网走向示意图 公司 NC 系统示意图 103
公 司 ADC 管 网 示 意 图 中 海 壳 牌 石 油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综 合 应 急 预 案 104
附 图 8: 全 厂 撤 离 集 合 点 示 意 图 中 海 壳 牌 石 油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综 合 应 急 预 案 MF 楼 集 合 区 ( 承 包 商 ) 承 包 商 撤 离 路 线 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