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 事 记 2015 年 10 月 份 大 事 记 53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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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于 印 发 天 津 大 学 贯 彻 落 实 关 于 深 入 推 进 高 等 学 校 惩 治 和 预 防 腐 败 体 系 建 设 的 意 见 的 实 施 方 案 的 通 知 天 大 党 发 2015 22 号 各 院 级 党 委 党 总 支 直 属 党 支 部 : 各 学 院 ( 部 ), 机 关 各 部 处 室, 学 校 各 直 属 单 位 : 为 深 入 贯 彻 落 实 党 的 十 八 大 和 十 八 届 三 中 四 中 全 会 精 神, 根 据 中 共 中 央 建 立 健 全 惩 治 和 预 防 腐 败 体 系 2013 2017 年 工 作 规 划 及 教 育 部 党 组 关 于 深 入 推 进 高 等 学 校 惩 治 和 预 防 腐 败 体 系 建 设 的 意 见, 学 校 制 定 了 天 津 大 学 贯 彻 落 实 关 于 深 入 推 进 高 等 学 校 惩 治 和 预 防 腐 败 体 系 建 设 的 意 见 的 实 施 方 案, 现 予 以 印 发, 请 各 单 位 认 真 学 习, 遵 照 执 行 附 件 : 天 津 大 学 贯 彻 落 实 关 于 深 入 推 进 高 等 学 校 惩 治 和 预 防 腐 败 体 系 建 设 的 意 见 的 实 施 方 案 中 共 天 津 大 学 委 员 会 2015 年 10 月 20 日 3

附 件 天 津 大 学 贯 彻 落 实 关 于 深 入 推 进 高 等 学 校 惩 治 和 预 防 腐 败 体 系 建 设 的 意 见 的 实 施 方 案 为 深 入 贯 彻 落 实 党 的 十 八 大 和 十 八 届 三 中 四 中 全 会 精 神, 根 据 中 共 中 央 建 立 健 全 惩 治 和 预 防 腐 败 体 系 2013 2017 年 工 作 规 划 及 教 育 部 党 组 关 于 深 入 推 进 高 等 学 校 惩 治 和 预 防 腐 败 体 系 建 设 的 意 见, 结 合 学 校 实 际, 制 定 本 实 施 方 案 一 总 体 要 求 和 工 作 目 标 总 体 要 求 : 把 党 风 廉 政 建 设 和 反 腐 败 工 作 摆 在 更 加 突 出 的 位 置, 紧 紧 围 绕 立 德 树 人 根 本 任 务 和 深 化 综 合 改 革 总 体 要 求, 坚 持 党 要 管 党 从 严 治 党, 坚 持 标 本 兼 治 综 合 治 理 惩 防 并 举 注 重 预 防, 坚 持 把 纪 律 和 规 矩 挺 在 前 面, 立 起 来 严 起 来, 从 学 校 实 际 出 发, 持 之 以 恒 改 进 作 风, 坚 定 不 移 反 对 腐 败, 深 入 推 进 惩 治 和 预 防 腐 败 体 系 建 设, 为 学 校 事 业 发 展 提 供 有 力 保 障 工 作 目 标 : 经 过 几 年 努 力, 学 校 党 风 廉 政 建 设 和 反 腐 败 工 作 制 度 进 一 步 完 备, 工 作 机 构 更 加 健 全 权 责 更 加 清 晰, 作 风 建 设 深 入 推 进, 源 头 治 理 工 作 有 效 开 展, 廉 政 风 险 防 控 机 制 完 善, 党 员 干 部 廉 洁 自 律 意 识 和 拒 腐 防 变 能 力 显 著 增 强 二 坚 持 不 懈 抓 好 党 的 作 风 建 设 1. 严 明 党 的 纪 律 学 校 各 级 党 组 织 和 广 大 党 员 要 认 真 学 习 党 章, 牢 固 树 立 党 章 意 识, 自 觉 遵 守 党 的 组 织 原 则 和 党 内 政 治 生 活 准 则 严 格 执 行 党 的 政 治 纪 律 组 织 纪 律 工 作 纪 律 财 经 纪 律 和 生 活 纪 律, 把 纪 律 要 求 融 入 立 德 树 人 根 本 任 务 和 改 革 发 展 各 个 环 节, 对 党 员 干 部 严 格 要 求 严 格 教 育 严 格 管 理 严 格 监 督 严 格 执 行 民 主 集 中 制, 严 格 落 实 领 导 干 部 双 重 组 织 生 活 会 领 导 干 部 个 人 事 项 报 告 和 有 关 请 示 报 告 制 度 领 导 干 部 要 把 严 格 纪 律 严 守 规 矩 作 为 履 职 尽 责 的 重 要 要 求, 带 头 守 纪 律 讲 规 矩, 自 觉 践 行 三 严 三 实 加 强 党 纪 执 行 情 况 监 督 检 查 制 度, 严 肃 处 理 违 规 违 纪 行 为, 使 纪 律 和 规 矩 成 为 带 电 的 高 压 线 ( 责 任 单 位 : 纪 委 监 察 室 党 办 校 办 组 织 部 各 院 级 党 组 织 ) 2. 持 之 以 恒 落 实 中 央 八 项 规 定 精 神 认 真 落 实 教 育 部 高 等 学 校 领 导 班 子 及 领 导 干 部 深 入 解 决 四 风 突 出 问 题 的 有 关 规 定 等 文 件 精 神, 严 格 执 行 经 费 使 用 公 务 接 待 会 议 差 旅 用 房 用 车 因 公 临 时 出 国 ( 境 ) 等 制 度 规 定, 不 断 加 强 日 常 管 理, 坚 决 反 对 四 风 巩 固 党 的 群 众 路 线 教 育 实 践 活 动 成 果, 开 展 三 严 三 实 专 题 教 育, 开 好 高 质 4

量 的 领 导 班 子 民 主 生 活 会, 密 切 联 系 师 生, 妥 善 解 决 师 生 关 心 的 热 点 难 点 问 题 建 立 作 风 建 设 联 席 会 议 制 度, 在 党 员 干 部 培 训 中 设 立 作 风 建 设 专 题, 不 断 完 善 作 风 建 设 长 效 机 制 院 级 党 组 织 要 进 一 步 强 化 深 入 落 实 中 央 八 项 规 定 精 神 的 自 觉 意 识, 在 坚 持 中 深 化 在 深 化 中 坚 持, 形 成 习 惯, 抓 出 长 效 领 导 干 部 要 认 真 执 行 中 央 八 项 规 定 精 神 要 求, 模 范 遵 守 各 项 制 度 和 规 定, 带 头 改 进 工 作 作 风, 自 觉 接 受 监 督 要 坚 持 不 懈 改 进 作 风, 以 良 好 作 风 促 进 校 风 教 风 学 风 建 设 ( 责 任 单 位 : 党 办 校 办 纪 委 监 察 室 组 织 部 各 院 级 党 组 织 ) 3. 加 强 师 德 师 风 建 设 贯 彻 做 有 理 想 信 念 有 道 德 情 操 有 扎 实 学 识 有 仁 爱 之 心 的 党 和 人 民 放 心 的 好 老 师 要 求, 落 实 高 等 学 校 教 师 职 业 道 德 规 范 关 于 建 立 健 全 高 校 师 德 建 设 长 效 机 制 的 意 见 严 禁 教 师 违 规 收 受 学 生 及 家 长 礼 品 礼 金 等 行 为 的 规 定 等 规 定, 开 展 师 德 师 风 教 风 学 风 学 术 道 德 宣 传 教 育, 表 彰 宣 传 我 心 目 中 的 好 导 师 教 书 育 人 管 理 育 人 服 务 育 人 先 进 工 作 者 等 师 德 楷 模 和 优 秀 教 师 典 型, 不 断 提 高 教 师 思 想 政 治 素 质 和 职 业 道 德 水 平 将 师 德 建 设 纳 入 教 师 发 展 核 心 内 容, 完 善 教 师 工 作 评 价 体 系, 引 导 教 师 认 真 践 行 忠 诚 不 倦 业 务 精 湛 挚 爱 学 生 率 先 垂 范 的 师 德 规 范 ( 责 任 单 位 : 宣 传 部 人 事 处 各 院 级 党 组 织 ) 三 坚 决 有 力 惩 治 腐 败 1. 坚 决 查 处 违 规 违 纪 行 为 坚 持 有 案 必 查 有 腐 必 惩, 发 现 一 起 查 处 一 起, 以 零 容 忍 态 度 惩 治 腐 败 完 善 信 访 举 报 受 理 工 作, 建 立 线 索 评 估 制 度, 进 一 步 规 范 线 索 处 置 流 程 和 要 求 健 全 查 信 办 案 制 度 体 系, 进 一 步 细 化 工 作 程 序, 严 格 纪 律 要 求, 加 强 档 案 建 设, 依 法 依 规 查 信 办 案 进 一 步 落 实 重 要 信 访 举 报 及 案 件 情 况 同 时 向 学 校 党 委 上 级 纪 委 报 告 制 度 ( 责 任 单 位 : 纪 委 监 察 室 ) 2. 以 案 促 建, 抓 早 抓 小 完 善 以 案 促 建 工 作 机 制, 建 立 会 商 制 度 和 反 馈 机 制, 进 一 步 健 全 提 示 提 醒 约 谈 函 询 督 促 整 改 等 工 作 方 式, 加 强 典 型 案 例 剖 析, 促 进 建 章 立 制, 及 时 堵 塞 漏 洞, 深 化 风 清 气 正 和 谐 稳 定 的 校 园 环 境 坚 持 抓 早 抓 小, 防 微 杜 渐, 加 强 诫 勉 谈 话, 对 党 员 干 部 身 上 的 苗 头 性 倾 向 性 问 题 及 时 约 谈, 防 止 小 问 题 变 成 大 问 题 ( 责 任 单 位 : 纪 委 监 察 室 各 院 级 党 组 织 ) 四 加 强 重 点 领 域 和 关 键 环 节 的 监 管 5

1. 规 范 干 部 的 选 拔 任 用 坚 持 党 管 干 部 原 则, 以 党 政 领 导 干 部 选 拔 任 用 工 作 条 例 精 神 为 指 导, 强 化 责 任 意 识 和 工 作 纪 律, 严 格 干 部 任 用 程 序, 防 止 选 人 用 人 上 的 不 正 之 风, 选 好 用 好 干 部 认 真 做 好 领 导 干 部 报 告 个 人 有 关 事 项 干 部 人 事 档 案 审 核 整 治 裸 官 和 违 规 兼 职 等 相 关 工 作, 发 现 问 题 逐 个 核 实 逐 项 纠 正, 防 止 干 部 带 病 提 拔 认 真 落 实 干 部 选 拔 任 用 一 报 告 两 评 议 制 度 ( 责 任 单 位 : 组 织 部 ) 2. 加 强 招 生 录 取 监 管 严 格 执 行 国 家 招 生 政 策 规 定, 不 断 细 化 和 完 善 招 生 录 取 制 度 规 定 和 操 作 规 范, 扎 实 推 进 招 生 录 取 阳 光 工 程 发 挥 校 院 两 级 招 生 领 导 小 组 作 用, 不 断 完 善 招 生 录 取 重 大 事 项 集 体 决 策 机 制 加 强 对 自 主 招 生 高 水 平 运 动 队 高 水 平 艺 术 团 艺 术 类 和 试 点 学 院 等 所 有 特 殊 类 型 本 科 招 生 工 作 的 管 理 和 监 督, 强 化 对 各 学 院 研 究 生 招 生 制 度 建 设 及 面 试 环 节 的 监 管, 加 强 招 生 相 关 人 员 教 育 培 训, 做 好 考 试 安 全 工 作, 有 效 防 范 考 试 舞 弊 试 题 泄 露 弄 虚 作 假 等 行 为 严 格 执 行 普 通 高 等 学 校 招 生 违 规 行 为 处 理 暂 行 办 法, 严 肃 查 处 招 生 违 规 违 纪 问 题 ( 责 任 单 位 : 教 务 处 研 究 生 院 ) 3. 加 强 教 育 经 费 监 管 严 格 执 行 高 等 学 校 财 经 制 度 和 学 校 财 务 管 理 规 定, 落 实 经 济 责 任 制 推 进 学 校 内 部 控 制 工 作, 不 断 深 化 和 完 善 学 校 财 务 管 理 信 息 系 统 建 设 ; 加 大 公 务 卡 推 行 力 度, 减 少 现 金 支 出, 实 现 痕 迹 管 理 强 化 预 算 执 行, 加 强 结 转 结 余 资 金 管 理 加 强 对 院 级 单 位 的 财 务 检 查, 对 存 在 的 问 题 及 时 反 馈 并 限 期 进 行 整 改 加 强 对 学 校 全 资 控 股 企 业 的 财 务 监 督, 防 范 国 有 资 产 流 失 做 好 预 算 执 行 和 决 算 的 审 计 监 督 ( 责 任 单 位 : 财 务 处 审 计 处 ) 4. 加 强 科 研 经 费 管 理 认 真 落 实 国 务 院 关 于 改 进 加 强 中 央 财 政 科 研 项 目 和 资 金 管 理 的 若 干 意 见 和 财 政 部 教 育 部 有 关 规 定, 执 行 好 天 津 大 学 科 研 经 费 管 理 办 法 天 津 大 学 科 研 项 目 管 理 办 法 天 津 大 学 技 术 合 同 管 理 细 则 天 津 大 学 关 于 进 一 步 规 范 科 研 行 为 的 意 见, 继 续 强 化 规 则 意 识, 依 法 依 规 使 用 项 目 资 金 进 一 步 完 善 科 研 档 案 管 理, 规 范 外 协 合 同 管 理, 加 强 外 协 单 位 资 质 审 核 加 强 科 研 材 料 采 购 管 理, 建 立 出 入 库 管 理 制 度 进 一 步 细 化 院 级 单 位 责 任, 加 强 宣 传 教 育 和 政 策 宣 讲, 建 立 约 谈 警 示 机 制 强 化 内 部 审 计 监 督, 严 肃 查 处 违 规 违 纪 行 为 ( 责 任 单 位 : 财 务 处 科 研 院 资 产 处 审 计 处 ) 6

5. 加 强 学 校 资 产 和 校 办 企 业 监 管 加 强 经 营 性 资 产 管 理, 理 顺 资 产 管 理 关 系, 严 防 利 用 企 业 改 制 稀 释 国 有 股 权, 侵 吞 国 有 资 产, 借 权 营 生 情 况 发 生 做 好 设 备 房 屋 等 资 产 管 理, 加 强 搬 迁 物 资 审 计 监 督, 避 免 国 有 资 产 流 失 认 真 落 实 招 标 采 购 规 定, 进 一 步 完 善 招 标 采 购 工 作 认 真 履 行 出 资 人 的 管 理 职 责, 加 强 对 学 校 全 资 和 控 股 企 业 的 监 督, 加 快 建 立 现 代 企 业 制 度, 探 索 对 校 办 企 业 进 行 投 资 效 益 评 价 认 真 落 实 国 有 企 业 领 导 干 部 廉 洁 从 业 若 干 规 定 关 于 进 一 步 规 范 和 加 强 直 属 高 等 学 校 所 属 企 业 国 有 资 产 管 理 的 若 干 意 见 等 制 度 规 定, 依 法 依 规 管 好 校 办 企 业 国 有 资 产 ( 责 任 单 位 : 资 产 处 资 产 经 营 公 司 房 产 处 审 计 处 招 标 办 ) 6. 加 强 基 建 和 修 缮 项 目 监 管 严 格 遵 守 国 家 基 本 建 设 法 律 法 规, 贯 彻 落 实 教 育 部 直 属 高 校 基 本 建 设 管 理 办 法 严 禁 教 育 系 统 领 导 干 部 违 反 规 定 插 手 干 预 基 本 建 设 工 程 项 目 管 理 的 若 干 规 定 按 照 教 育 部 直 属 高 校 基 本 建 设 廉 政 风 险 防 控 手 册 内 容, 进 一 步 细 化 完 善 学 校 基 建 管 理 制 度, 深 化 风 险 防 控 体 系, 确 保 北 洋 园 校 区 基 建 工 程 安 全 廉 洁 高 效 优 质 厉 行 勤 俭 办 学, 加 强 基 建 项 目 建 设 成 本 控 制 探 索 修 缮 工 程 招 标 改 革, 金 额 200 万 元 以 上 的 修 缮 项 目, 通 过 招 标 代 理 公 司 进 行 招 标 强 化 审 计 监 督, 做 好 基 建 项 目 全 过 程 跟 踪 审 计, 探 索 大 型 修 缮 项 目 全 过 程 审 计 ( 责 任 单 位 : 基 建 处 后 勤 保 障 部 招 标 办 审 计 处 ) 五 科 学 有 效 预 防 腐 败 1. 深 化 党 风 廉 政 教 育, 切 实 提 高 教 育 实 效 性 深 化 和 完 善 各 部 门 齐 抓 共 管 的 党 风 廉 政 建 设 宣 教 大 格 局, 宣 传 部 要 落 实 好 理 论 学 习 中 心 组 党 风 廉 政 理 论 专 题 学 习 制 度, 加 强 反 腐 倡 廉 形 势 和 方 针 政 策 宣 传 ; 组 织 部 要 将 反 腐 倡 廉 教 育 内 容 融 入 党 校 和 干 部 教 育 培 训 之 中 ; 各 院 级 单 位 要 做 好 本 单 位 教 职 工 学 生 党 员 的 廉 洁 自 律 教 育 ; 纪 委 监 察 室 要 借 助 典 型 案 件 加 强 警 示 教 育, 强 化 规 矩 意 识 红 线 意 识 不 断 提 高 教 育 实 效 性, 针 对 党 风 廉 政 建 设 重 点 领 域 关 键 环 节 重 要 岗 位 和 相 关 群 体, 开 展 各 类 经 常 性 教 育 ; 深 入 教 学 科 研 和 管 理 工 作 一 线, 结 合 党 风 廉 政 建 设 具 体 问 题 进 行 调 查 研 究, 积 极 推 进 研 讨 式 教 育 ; 将 党 风 廉 政 教 育 融 入 校 园 文 化 建 设, 深 入 挖 掘 学 校 历 史 上 师 德 师 风 等 典 型 人 物 和 事 例, 增 强 廉 洁 教 育 的 生 动 性 感 染 力 和 说 服 力 ( 责 任 单 位 : 宣 传 部 组 织 部 纪 委 监 察 室 各 院 级 党 组 织 ) 2. 加 强 制 度 建 设 顶 层 设 计, 把 权 力 关 进 制 度 的 笼 子 以 大 学 章 程 实 施 为 龙 头, 推 进 制 度 体 系 建 设, 优 化 权 力 配 置 坚 持 和 完 善 党 委 领 导 下 的 校 长 负 责 制, 严 格 执 行 三 重 一 大 集 体 决 策 制 度, 完 善 群 众 参 7

与 专 家 咨 询 和 集 体 决 策 相 结 合 的 决 策 机 制, 推 进 学 术 治 理 体 系 建 设, 健 全 教 职 工 代 表 大 会 的 民 主 参 与 机 制, 构 建 决 策 权 执 行 权 监 督 权 相 互 协 调 制 约 的 运 行 机 制 进 一 步 深 化 廉 政 风 险 防 控 体 系 建 设, 强 化 主 责 部 门 的 责 任 意 识, 深 化 纪 委 书 记 听 取 招 生 录 取 基 建 项 目 物 资 采 购 财 务 管 理 科 研 经 费 校 办 企 业 学 术 诚 信 等 重 点 部 位 和 关 键 环 节 廉 政 风 险 防 控 汇 报 制 度, 加 强 重 点 监 督, 建 立 纪 检 监 察 建 议 落 实 情 况 跟 踪 评 价 机 制, 定 期 进 行 检 查 评 估, 深 化 风 险 防 控 健 全 防 止 利 益 冲 突 制 度, 探 索 完 善 招 生 考 试 招 标 采 购 人 事 招 聘 职 称 评 聘 学 术 评 审 等 领 域 的 利 益 公 开 利 益 回 避 等 制 度, 细 化 回 避 程 序, 建 立 回 避 记 录 诚 信 档 案 和 激 励 惩 戒 机 制, 防 止 利 益 冲 突 ( 责 任 单 位 : 党 办 校 办 发 展 战 略 中 心 科 研 院 工 会 教 代 会 纪 委 监 察 室 教 务 处 研 究 生 院 人 事 处 财 务 处 招 标 办 资 产 处 资 产 经 营 公 司 ) 3. 强 化 对 权 力 的 制 约 和 监 督 深 化 学 校 治 理 体 系 改 革, 完 善 现 代 大 学 制 度, 推 进 制 度 完 善 权 责 明 晰 系 统 全 面 精 准 有 力 的 监 督 体 系 建 设, 强 化 对 权 力 规 范 运 行 的 制 约 和 监 督 加 强 党 内 监 督, 进 一 步 强 化 对 民 主 集 中 制 党 内 组 织 生 活 制 度 执 行 情 况 的 监 督, 落 实 廉 洁 履 职 承 诺 述 职 述 廉 民 主 生 活 会 谈 话 提 醒 等 监 督 制 度 加 强 业 务 监 督, 机 关 部 处 要 按 照 谁 主 管 谁 负 责 的 原 则, 进 一 步 强 化 对 本 领 域 业 务 工 作 和 人 员 执 行 落 实 党 风 廉 政 建 设 要 求 情 况 的 监 督 检 查, 做 好 业 务 监 管 加 强 审 计 监 督, 做 好 包 括 任 中 审 计 离 任 审 计 在 内 的 领 导 干 部 经 济 责 任 审 计, 强 化 审 计 结 果 运 用 和 责 任 追 究 制 度 加 强 民 主 监 督, 深 化 民 主 监 督 工 作 机 制, 发 挥 教 代 会 民 主 党 派 学 生 代 表 大 会 等 对 学 校 工 作 的 民 主 监 督 作 用 ( 责 任 单 位 : 各 院 级 党 组 织 机 关 各 部 处 室 ) 六 加 强 组 织 领 导 与 综 合 保 障 1. 落 实 党 委 主 体 责 任 严 格 落 实 党 风 廉 政 建 设 责 任 制, 制 定 关 于 落 实 党 风 廉 政 建 设 责 任 制 党 委 主 体 责 任 纪 委 监 督 责 任 的 实 施 办 法, 修 订 天 津 大 学 党 风 廉 政 建 设 责 任 制 实 施 细 则, 构 建 分 工 明 晰 内 容 具 体 责 任 明 确 的 党 风 廉 政 建 设 责 任 体 系 按 照 教 育 部 党 组 的 总 体 部 署, 制 定 详 细 具 体 可 操 作 性 强 的 天 津 大 学 党 风 廉 政 建 设 责 任 追 究 办 法 落 实 学 校 领 导 班 子 成 员 听 取 分 管 部 门 和 联 系 单 位 反 腐 倡 廉 建 设 情 况 汇 报 制 度 党 委 书 记 要 认 真 履 行 第 一 责 任 人 职 责, 做 到 重 要 工 作 亲 自 部 署 重 大 问 题 亲 自 过 问 重 点 环 节 亲 自 协 调 重 要 案 件 亲 自 督 办 领 导 班 子 其 他 成 员 要 认 真 履 行 一 岗 双 责, 将 党 风 廉 政 建 设 有 机 融 入 分 管 工 作, 进 行 同 研 究 同 部 署 同 考 核 各 院 级 党 组 织 结 合 事 业 发 展 和 单 位 实 际, 制 定 党 风 廉 政 8

建 设 责 任 制 实 施 细 则, 建 立 健 全 分 工 明 确 责 任 到 人 的 廉 政 风 险 防 控 体 系, 经 常 排 查 廉 政 风 险 和 安 全 隐 患, 及 时 采 取 措 施 有 效 预 防 安 全 化 解, 种 好 自 己 的 责 任 田 机 关 各 部 处 室 按 照 谁 主 管, 谁 负 责 的 原 则, 将 党 风 廉 政 建 设 和 业 务 工 作 一 起 研 究 一 起 部 署 一 起 落 实, 认 真 抓 好 业 务 范 围 内 的 廉 政 风 险 防 控, 做 到 业 务 工 作 覆 盖 到 哪 里, 廉 政 风 险 防 控 就 延 伸 到 哪 里 2. 落 实 纪 委 监 督 责 任 学 校 纪 委 要 协 助 党 委 加 强 党 风 廉 政 建 设 和 组 织 协 调 反 腐 败 工 作, 认 真 贯 彻 落 实 转 职 能 转 方 式 转 作 风 要 求, 明 确 工 作 职 责 定 位, 聚 焦 主 责 主 业, 监 督 执 纪 问 责 严 格 执 行 党 的 纪 律, 加 强 监 督 检 查, 坚 决 维 护 党 章 和 党 规 党 纪 的 严 肃 性 权 威 性 严 格 执 纪 监 督, 认 真 落 实 上 级 关 于 作 风 建 设 的 监 督 检 查 办 法, 加 强 对 中 央 八 项 规 定 精 神 落 实 情 况 的 监 督, 持 之 以 恒 反 对 四 风 严 肃 查 办 案 件, 坚 持 有 信 必 查 有 案 必 办 有 腐 必 惩, 以 零 容 忍 的 态 度 查 信 办 案 退 出 不 应 参 与 的 议 事 协 调 机 构, 进 行 监 督 的 再 监 督 检 查 的 再 检 查, 促 进 主 责 部 门 健 全 风 险 防 控 体 系 继 续 推 进 大 格 局 纪 检 监 察 队 伍 建 设, 探 索 在 部 分 院 级 单 位 建 立 二 级 纪 委 加 强 纪 委 监 察 室 建 设, 提 高 履 职 能 力, 以 更 高 的 标 准 更 严 的 纪 律 进 行 教 育 管 理 监 督, 坚 决 防 止 灯 下 黑, 打 造 忠 诚 干 净 担 当 的 工 作 队 伍 3. 增 强 工 作 合 力 各 单 位 要 落 实 工 作 责 任, 抓 好 组 织 实 施, 分 工 合 作 协 调 配 合, 合 力 推 进 党 风 廉 政 建 设 和 反 腐 败 工 作 组 织 部 要 抓 好 对 领 导 干 部 的 经 常 性 监 督 管 理 ; 宣 传 部 要 抓 好 党 风 廉 政 建 设 和 反 腐 败 工 作 宣 传 教 育, 强 化 舆 论 引 导 ; 财 务 处 审 计 处 要 抓 好 财 务 监 督 和 审 计 监 督 ; 教 学 科 研 人 事 招 生 资 产 基 建 后 勤 招 标 采 购 等 部 门 要 健 全 自 身 廉 政 风 险 防 控 体 系, 加 强 业 务 监 督 管 理, 防 范 廉 政 风 险, 增 强 党 风 廉 政 建 设 和 反 腐 败 工 作 综 合 效 果 4. 强 化 监 督 检 查 考 核 建 立 健 全 监 督 检 查 考 核 机 制, 定 期 对 惩 防 体 系 各 项 任 务 和 党 风 廉 政 建 设 责 任 制 完 成 情 况, 以 及 党 风 廉 政 建 设 各 项 制 度 执 行 情 况 进 行 监 督 检 查 对 工 作 落 实 不 力 制 度 执 行 不 到 位 敷 衍 应 付 推 诿 扯 皮 的, 进 行 问 责 追 究, 推 动 党 风 廉 政 建 设 任 务 落 实 到 位 9

关 于 印 发 天 津 大 学 关 于 落 实 党 风 廉 政 建 设 党 委 主 体 责 任 纪 委 监 督 责 任 的 实 施 办 法 的 通 知 各 院 级 党 委 党 总 支 直 属 党 支 部, 各 学 院 ( 部 ), 机 关 各 部 处 室, 学 校 各 直 属 单 位 : 天 大 党 发 2015 23 号 为 深 入 贯 彻 十 八 届 三 中 和 四 中 全 会, 中 央 纪 委 三 次 四 次 五 次 全 会 精 神, 坚 持 党 要 管 党 从 严 治 党, 进 一 步 落 实 党 风 廉 政 建 设 责 任 制, 强 化 党 风 廉 政 建 设 党 委 主 体 责 任 和 纪 委 监 督 责 任, 保 障 学 校 事 业 健 康 发 展, 根 据 教 育 部 党 组 关 于 落 实 党 风 廉 政 建 设 主 体 责 任 的 实 施 意 见 关 于 落 实 党 风 廉 政 建 设 监 督 责 任 的 实 施 意 见 和 天 津 市 关 于 落 实 党 风 廉 政 建 设 主 体 责 任 和 监 督 责 任 的 意 见, 学 校 制 定 了 关 于 落 实 党 风 廉 政 建 设 党 委 主 体 责 任 纪 委 监 督 责 任 的 实 施 办 法, 现 予 以 印 发, 请 各 单 位 认 真 学 习, 遵 照 执 行 施 办 法 附 件 : 天 津 大 学 关 于 落 实 党 风 廉 政 建 设 党 委 主 体 责 任 纪 委 监 督 责 任 的 实 中 共 天 津 大 学 委 员 会 2015 年 10 月 20 日 10

附 件 1 天 津 大 学 关 于 落 实 党 风 廉 政 建 设 党 委 主 体 责 任 纪 委 监 督 责 任 的 实 施 办 法 为 深 入 贯 彻 十 八 届 三 中 和 四 中 全 会, 中 央 纪 委 三 次 四 次 五 次 全 会 精 神, 坚 持 党 要 管 党 从 严 治 党, 进 一 步 落 实 党 风 廉 政 建 设 责 任 制, 强 化 党 风 廉 政 建 设 党 委 主 体 责 任 和 纪 委 监 督 责 任, 保 障 学 校 事 业 健 康 发 展, 根 据 教 育 部 党 组 关 于 落 实 党 风 廉 政 建 设 主 体 责 任 的 实 施 意 见 关 于 落 实 党 风 廉 政 建 设 监 督 责 任 的 实 施 意 见 和 天 津 市 关 于 落 实 党 风 廉 政 建 设 主 体 责 任 和 监 督 责 任 的 意 见, 结 合 学 校 实 际, 制 定 本 实 施 办 法 一 总 体 要 求 落 实 党 风 廉 政 建 设 党 委 主 体 责 任 纪 委 监 督 责 任 是 坚 持 党 要 管 党 从 严 治 党, 深 入 推 进 党 风 廉 政 建 设 和 反 腐 败 斗 争 的 根 本 要 求 学 校 各 级 党 组 织 要 深 刻 认 识 加 强 党 风 廉 政 建 设 和 反 腐 败 工 作 的 重 要 性, 准 确 把 握 党 委 主 体 责 任 和 纪 委 监 督 责 任 的 基 本 内 涵, 把 各 项 规 定 和 制 度 要 求 落 实 到 实 处 学 校 党 委 是 全 校 党 风 廉 政 建 设 和 反 腐 败 工 作 的 责 任 主 体, 要 坚 决 贯 彻 落 实 中 央 和 上 级 关 于 党 风 廉 政 建 设 和 反 腐 败 工 作 的 部 署 要 求, 落 实 从 严 治 党 责 任, 牢 固 树 立 不 抓 党 风 廉 政 建 设 就 是 失 职 抓 不 好 党 风 廉 政 建 设 就 是 渎 职 的 意 识, 坚 守 责 任 担 当, 切 实 把 主 体 责 任 落 实 到 学 校 改 革 发 展 稳 定 的 各 个 方 面, 当 好 党 风 廉 政 建 设 工 作 的 领 导 者 执 行 者 推 动 者 学 校 各 院 级 党 组 织 要 增 强 管 党 治 党 意 识, 落 实 管 党 治 党 责 任, 按 照 学 校 党 委 要 求 和 部 署, 认 真 落 实 党 风 廉 政 建 设 任 务 学 校 纪 委 要 认 真 履 行 党 内 监 督 专 门 机 关 的 职 能, 全 面 落 实 监 督 责 任, 积 极 协 助 学 校 党 委 加 强 党 风 廉 政 建 设 和 组 织 协 调 反 腐 败 工 作 退 出 不 应 参 与 的 议 事 协 调 机 构, 将 不 该 管 的 工 作 交 还 给 主 责 部 门, 聚 焦 中 心 任 务, 突 出 主 业 主 责, 转 职 能 转 方 式 转 作 风, 切 实 履 行 好 监 督 执 纪 问 责 职 责 二 全 面 落 实 党 委 主 体 责 任 1. 加 强 组 织 领 导 坚 决 贯 彻 落 实 上 级 要 求, 每 年 年 初 专 题 研 究 并 部 署 学 校 党 风 廉 政 建 设 工 作, 明 确 领 导 班 子 领 导 干 部 在 党 风 廉 政 建 设 中 的 职 责 和 任 务 分 工 半 年 听 取 一 次 党 风 廉 政 建 设 和 反 腐 败 工 作 情 况 专 题 汇 报, 研 究 新 形 势 新 情 况 新 问 题, 解 决 党 风 廉 政 建 设 工 作 中 的 重 要 问 题 把 党 风 廉 政 建 设 情 况 纳 入 各 单 位 述 职 述 廉, 加 强 监 督 检 查 和 总 结 评 估, 确 保 各 项 任 务 落 实 到 位 2. 完 善 工 作 机 制 进 一 步 优 化 党 风 廉 政 建 设 工 作 机 制, 明 确 学 校 党 风 廉 政 建 设 领 导 小 组 职 责 和 任 务 督 促 院 级 党 组 织 履 行 主 体 责 任, 深 化 一 级 抓 一 级 层 层 抓 落 实 的 工 作 格 局 ; 督 促 机 关 各 部 处 室 认 真 履 职 各 负 其 责 齐 抓 共 管 密 切 配 11

合, 形 成 抓 党 风 廉 政 建 设 的 整 体 合 力 3. 选 好 用 好 干 部 严 格 执 行 党 政 领 导 干 部 选 拔 任 用 工 作 条 例 和 事 业 单 位 领 导 人 员 管 理 暂 行 规 定, 紧 紧 围 绕 全 面 推 进 党 的 建 设 新 的 伟 大 工 程 和 学 校 事 业 发 展 需 要, 健 全 科 学 的 干 部 教 育 培 养 机 制 选 拔 任 用 机 制 考 核 评 价 机 制, 加 强 对 干 部 选 拔 任 用 工 作 的 监 督, 坚 决 防 止 和 纠 正 选 人 用 人 上 的 不 正 之 风, 严 肃 查 处 选 人 用 人 上 的 违 规 违 纪 问 题 4. 抓 好 作 风 建 设 深 入 贯 彻 落 实 中 央 八 项 规 定 精 神 和 上 级 要 求, 严 明 党 的 纪 律, 大 力 弘 扬 党 的 优 良 作 风, 继 续 保 持 艰 苦 奋 斗 的 传 统, 加 强 对 党 员 干 部 的 教 育 管 理, 持 之 以 恒 反 对 四 风, 健 全 作 风 建 设 长 效 机 制, 及 时 纠 正 损 害 师 生 利 益 的 不 正 之 风 5. 深 入 推 进 源 头 治 理 按 照 天 津 大 学 章 程, 完 善 学 校 内 部 治 理 结 构, 深 化 依 法 治 校 观 念, 建 立 健 全 决 策 权 执 行 权 监 督 权 相 互 协 调 制 约 的 权 力 结 构 和 运 行 机 制 完 善 反 腐 倡 廉 宣 教 大 格 局, 深 入 开 展 党 风 廉 政 教 育, 加 强 校 园 廉 政 文 化 建 设 推 进 党 风 廉 政 建 设 与 学 校 事 业 改 革 发 展 相 融 合, 各 项 改 革 举 措 要 体 现 反 腐 倡 廉 要 求, 强 化 权 力 的 规 范 运 行 和 监 督 制 约, 做 好 信 息 公 开, 不 断 深 化 学 校 惩 治 和 预 防 腐 败 体 系 建 设 6. 领 导 和 支 持 查 信 办 案 领 导 和 支 持 学 校 纪 委 依 纪 依 规 履 行 职 责, 及 时 听 取 工 作 汇 报, 协 调 解 决 重 大 问 题 全 力 支 持 和 保 障 学 校 纪 委 查 信 办 案, 做 到 有 案 必 查 有 腐 必 惩 坚 持 抓 早 抓 小 防 微 杜 渐, 对 党 员 干 部 身 上 的 苗 头 性 倾 向 性 问 题 早 发 现 早 教 育 早 纠 正, 防 止 小 问 题 变 成 大 问 题 学 校 领 导 班 子 成 员 要 自 觉 接 受 监 督 7. 党 委 书 记 当 好 廉 洁 履 职 的 表 率, 管 好 班 子, 带 好 队 伍 党 委 书 记 带 头 践 行 三 严 三 实, 以 上 率 下, 以 身 作 则, 当 好 廉 洁 履 职 的 表 率 管 好 学 校 领 导 班 子, 坚 持 党 委 中 心 组 理 论 学 习 制 度, 抓 好 领 导 班 子 理 想 信 念 教 育 和 党 性 党 风 党 纪 教 育 ; 坚 持 民 主 集 中 制, 严 格 执 行 三 重 一 大 决 策 制 度 ; 严 肃 党 内 生 活, 保 证 党 内 生 活 质 量 ; 对 领 导 干 部 严 格 要 求 严 格 教 育 严 格 管 理 严 格 监 督, 带 好 队 伍 学 校 领 导 班 子 其 他 成 员 认 真 落 实 一 岗 双 责, 将 党 风 廉 政 建 设 有 机 融 入 分 管 领 域 业 务 工 作, 做 到 党 风 廉 政 建 设 和 业 务 工 作 同 研 究 同 部 署 同 落 实, 切 实 担 负 起 职 责 范 围 内 的 党 风 廉 政 建 设 主 要 领 导 责 任 三 全 面 落 实 纪 委 监 督 责 任 1. 协 助 学 校 党 委 加 强 党 风 廉 政 建 设 向 学 校 党 委 及 时 报 告 上 级 纪 委 关 于 党 风 廉 政 建 设 和 反 腐 败 工 作 的 精 神 与 部 署 根 据 上 级 要 求, 结 合 学 校 实 际 向 学 校 党 委 提 出 加 强 党 风 廉 政 建 设 和 反 腐 败 工 作 的 建 议 协 助 学 校 党 委 抓 好 党 风 廉 政 建 设 责 12

任 制 的 落 实, 加 强 落 实 情 况 的 监 督 检 查 2. 严 明 党 的 纪 律 坚 决 维 护 党 章 和 其 他 党 内 法 规, 严 格 执 行 党 的 政 治 纪 律 组 织 纪 律 财 经 纪 律 工 作 纪 律 和 生 活 纪 律, 严 肃 查 处 违 反 党 的 纪 律 行 为 检 查 党 的 路 线 方 针 政 策 决 议 等 的 贯 彻 落 实 情 况, 受 理 对 党 员 党 组 织 违 反 党 章 和 其 他 党 内 法 规 等 的 检 举 控 告, 以 及 党 员 党 组 织 对 所 受 党 纪 处 分 不 服 的 申 诉, 保 障 党 员 权 利, 维 护 纪 律 的 严 肃 性 和 权 威 性 3. 监 督 检 查 作 风 建 设 加 强 对 中 央 八 项 规 定 精 神 落 实 情 况 的 监 督, 持 之 以 恒 反 对 四 风 按 照 上 级 关 于 作 风 建 设 监 督 检 查 的 要 求, 加 大 执 纪 检 查 力 度, 及 时 发 现 问 题, 督 促 整 改 严 肃 查 处 违 反 中 央 八 项 规 定 精 神 的 问 题, 督 促 解 决 群 众 反 映 强 烈 的 作 风 问 题, 深 入 落 实 八 项 规 定 精 神 4. 加 强 领 导 班 子 和 领 导 干 部 监 督 落 实 党 内 监 督 条 例 要 求, 对 领 导 班 子 和 领 导 干 部 落 实 党 风 廉 政 建 设 责 任 制 民 主 集 中 制 和 三 重 一 大 决 策 制 度 等 进 行 监 督 对 领 导 干 部 履 行 职 责 和 行 使 权 力 进 行 监 督, 重 点 监 督 执 行 党 的 政 治 纪 律 组 织 纪 律 廉 政 纪 律 和 作 风 建 设 等 情 况 5. 突 出 再 监 督 与 问 责 针 对 重 点 领 域 和 关 键 环 节, 在 相 关 职 能 部 门 落 实 业 务 监 管 职 责 基 础 上, 重 点 进 行 监 督 的 再 监 督 检 查 的 再 检 查, 把 好 招 生 录 取 基 建 项 目 物 资 采 购 财 务 管 理 科 研 经 费 校 办 企 业 干 部 人 事 学 术 诚 信 等 重 点 关 口 发 现 苗 头 情 况 及 时 约 谈, 督 促 整 改 ; 对 不 履 职 或 不 正 确 履 职, 造 成 不 良 影 响 和 严 重 后 果 的, 严 肃 追 究 责 任 6. 严 肃 查 处 违 纪 违 规 案 件 坚 持 以 零 容 忍 态 度 惩 治 腐 败, 建 立 健 全 腐 败 案 件 及 时 发 现 有 效 惩 处 机 制, 做 到 有 信 必 查 有 案 必 办 有 腐 必 惩 严 肃 查 处 领 导 干 部 违 反 政 治 纪 律 组 织 纪 律 案 件, 严 肃 查 处 滥 用 职 权 违 反 程 序 选 拔 任 用 干 部 干 预 职 称 评 定 违 规 招 生 等 问 题, 严 肃 查 处 利 用 职 务 插 手 基 建 后 勤 招 标 采 购 等 领 域 的 问 题 认 真 执 行 信 访 举 报 及 案 件 情 况 向 学 校 党 委 和 上 级 纪 委 报 告 制 度 四 落 实 主 体 责 任 和 监 督 责 任 的 保 障 机 制 1. 工 作 报 告 制 度 学 校 党 委 每 年 按 要 求 向 上 级 报 告 落 实 党 风 廉 政 建 设 责 任 制 情 况, 并 将 落 实 情 况 纳 入 向 党 委 全 委 会 报 告 工 作 的 重 要 内 容 领 导 班 子 成 员 定 期 向 学 校 党 委 报 告 党 风 廉 政 建 设 工 作 情 况 学 校 纪 委 每 年 按 要 求 向 学 校 党 委 和 上 级 纪 委 报 告 履 行 监 督 责 任 情 况 各 院 级 党 组 织 机 关 各 部 处 室 每 年 按 要 求 向 联 系 校 领 导 分 管 校 领 导 汇 报 反 腐 倡 廉 工 作 情 况 2. 述 职 述 廉 制 度 每 年 开 展 年 度 考 核 与 述 职 述 廉 工 作, 党 委 领 导 班 子 领 导 班 子 成 员 机 关 部 处 各 学 院 ( 部 ) 和 直 属 单 位 都 要 将 党 风 廉 政 建 设 责 任 制 落 实 情 况 作 为 重 要 述 职 述 廉 的 内 容 进 行 汇 报, 接 受 民 主 测 评 和 监 督 13

3. 监 督 检 查 制 度 进 一 步 加 强 和 完 善 党 风 廉 政 建 设 的 监 督 检 查 制 度, 落 实 校 领 导 班 子 成 员 听 取 分 管 部 门 联 系 单 位 反 腐 倡 廉 建 设 情 况 汇 报 的 实 施 办 法 纪 委 书 记 听 取 七 个 关 口 廉 政 风 险 防 控 汇 报 制 度 等 制 度, 定 期 对 党 风 廉 政 建 设 责 任 落 实 情 况 进 行 检 查 完 善 日 常 检 查 考 核 办 法, 加 强 日 常 检 查 和 民 主 评 议, 强 化 检 查 考 核 结 果 的 运 用 4. 谈 话 提 醒 制 度 每 年 学 校 党 委 书 记 与 领 导 班 子 其 他 成 员, 校 领 导 班 子 成 员 与 分 管 联 系 单 位 主 要 负 责 同 志 进 行 谈 心 谈 话, 提 醒 督 促 落 实 党 风 廉 政 建 设 责 任 针 对 监 督 检 查 中 发 现 的 师 生 来 信 反 映 出 的 党 风 廉 政 建 设 方 面 存 在 的 问 题, 学 校 党 委 纪 委 及 时 进 行 工 作 约 谈, 提 出 有 针 对 性 的 要 求 批 评 和 建 议, 进 行 提 示 提 醒, 督 促 解 决 苗 头 性 倾 向 性 问 题 5. 严 格 责 任 追 究 完 善 党 风 廉 政 建 设 责 任 制, 进 一 步 明 确 和 细 化 责 任 要 求, 加 强 责 任 传 导, 做 到 有 权 必 有 责 权 责 对 等 严 格 依 纪 依 规 进 行 责 任 追 究, 对 于 党 风 廉 政 建 设 责 任 不 落 实 落 实 不 到 位, 并 因 此 造 成 不 良 影 响 和 严 重 后 果 的, 严 肃 进 行 责 任 追 究 6. 加 强 纪 检 监 察 队 伍 建 设 按 照 转 职 能 转 方 式 转 作 风 要 求, 进 一 步 明 确 纪 检 监 察 部 门 职 责 定 位, 坚 守 责 任 担 当, 聚 焦 中 心 任 务, 集 中 精 力 监 督 执 纪 问 责 注 重 对 纪 检 监 察 干 部 的 教 育 培 养 和 使 用, 严 格 要 求 严 格 监 督 严 格 管 理, 打 造 忠 诚 干 净 担 当 的 工 作 队 伍 14

关 于 印 发 天 津 大 学 党 风 廉 政 建 设 责 任 制 实 施 办 法 的 通 知 天 大 党 发 2015 24 号 各 院 级 党 委 党 总 支 直 属 党 支 部, 各 学 院 ( 部 ), 机 关 各 部 处 室, 学 校 各 直 属 单 位 : 为 进 一 步 加 强 党 风 廉 政 建 设, 明 确 校 院 两 级 领 导 班 子 和 领 导 干 部 在 党 风 廉 政 建 设 中 的 责 任, 更 好 地 保 障 学 校 事 业 科 学 发 展, 根 据 中 国 共 产 党 章 程 教 育 部 和 天 津 市 关 于 党 风 廉 政 建 设 责 任 制 的 有 关 规 定, 结 合 实 际 情 况, 学 校 制 定 了 天 津 大 学 党 风 廉 政 建 设 责 任 制 实 施 办 法, 现 予 以 印 发 请 各 单 位 认 真 学 习, 遵 照 执 行 附 件 : 天 津 大 学 党 风 廉 政 建 设 责 任 制 实 施 办 法 中 共 天 津 大 学 委 员 会 2015 年 10 月 20 日 15

附 件 : 天 津 大 学 党 风 廉 政 建 设 责 任 制 实 施 办 法 第 一 条 为 进 一 步 加 强 党 风 廉 政 建 设, 明 确 校 院 两 级 领 导 班 子 和 领 导 干 部 在 党 风 廉 政 建 设 中 的 责 任, 更 好 地 保 障 学 校 事 业 科 学 发 展, 根 据 中 国 共 产 党 章 程 教 育 部 和 天 津 市 关 于 党 风 廉 政 建 设 责 任 制 的 有 关 规 定, 结 合 实 际, 制 定 本 实 施 办 法 第 二 条 落 实 党 风 廉 政 建 设 责 任 制, 要 认 真 贯 彻 党 要 管 党 从 严 治 党 依 规 治 党 要 求, 始 终 将 党 风 廉 政 建 设 作 为 学 校 党 的 建 设 的 重 要 内 容, 坚 持 把 党 风 廉 政 建 设 与 学 校 改 革 发 展 紧 密 结 合, 不 断 深 化 和 完 善 学 校 惩 治 和 预 防 腐 败 体 系 建 设 第 三 条 落 实 党 风 廉 政 建 设 责 任 制, 坚 持 集 体 领 导 与 个 人 分 工 负 责 相 结 合, 谁 主 管, 谁 负 责, 一 级 抓 一 级 层 层 抓 落 实, 做 到 责 权 明 确, 常 抓 不 懈 第 四 条 落 实 党 风 廉 政 建 设 责 任 制, 学 校 党 委 负 主 体 责 任, 学 校 纪 委 负 监 督 责 任 第 五 条 学 校 党 委 对 全 校 党 风 廉 政 建 设 担 负 全 面 领 导 责 任, 坚 持 将 党 风 廉 政 建 设 工 作 作 为 党 的 建 设 和 学 校 行 政 工 作 的 重 要 内 容, 纳 入 领 导 班 子 领 导 干 部 目 标 管 理, 与 学 校 改 革 发 展 同 部 署 同 落 实 同 检 查 同 考 核, 重 点 抓 好 : ( 一 ) 贯 彻 落 实 上 级 关 于 党 风 廉 政 建 设 的 部 署 和 要 求, 分 析 研 究 学 校 党 风 廉 政 建 设 情 况, 形 成 工 作 安 排, 明 确 任 务 分 工, 定 期 听 取 情 况 汇 报, 研 究 解 决 重 大 问 题, 组 织 领 导 并 推 动 党 风 廉 政 建 设 工 作 落 实 ( 二 ) 坚 持 和 完 善 党 委 领 导 下 的 校 长 负 责 制, 严 格 执 行 三 重 一 大 决 策 制 度, 强 化 对 权 力 运 行 的 制 约 和 监 督, 坚 持 用 制 度 管 权 管 事 管 人, 构 建 决 策 科 学 执 行 坚 决 监 督 有 力 的 权 力 运 行 体 系 ( 三 ) 加 强 纪 律 建 设, 严 格 执 行 党 的 政 治 纪 律 组 织 纪 律 财 经 纪 律 工 作 纪 律 和 生 活 纪 律 等 各 项 纪 律, 严 格 执 行 党 的 组 织 生 活 制 度 请 示 报 告 制 度 等, 坚 决 防 止 组 织 涣 散 和 纪 律 松 弛 等 问 题 发 生 ( 四 ) 加 强 作 风 建 设, 持 之 以 恒 落 实 中 央 八 项 规 定 精 神, 严 格 执 行 上 级 关 于 公 务 接 待 会 议 差 旅 因 公 临 时 出 国 ( 境 ) 公 车 配 备 办 公 用 房 厉 行 节 约 等 规 定, 坚 决 反 对 四 风 ( 五 ) 推 进 惩 治 和 预 防 腐 败 体 系 建 设, 完 善 招 生 考 试 招 标 采 购 基 建 工 程 后 勤 管 理 科 研 经 费 财 务 管 理 干 部 选 拔 职 称 评 聘 人 事 招 聘 学 术 诚 信 等 重 点 领 域 关 键 环 节 的 廉 政 风 险 防 控 机 制, 推 进 信 息 公 开, 从 源 头 上 预 防 和 治 理 腐 败 16

( 六 ) 坚 持 党 管 干 部 原 则 和 正 确 用 人 导 向, 落 实 选 拔 任 用 干 部 工 作 的 各 项 规 定, 防 止 选 人 用 人 上 的 不 正 之 风 ( 七 ) 领 导 和 组 织 学 校 党 员 干 部 学 习 党 风 廉 政 建 设 理 论 法 规 制 度, 开 展 理 想 信 念 教 育 党 的 宗 旨 教 育 党 性 党 风 党 纪 和 廉 洁 履 职 教 育 ( 八 ) 监 督 检 查 学 校 党 风 廉 政 建 设 工 作 任 务 落 实 情 况 以 及 院 级 单 位 执 行 党 风 廉 政 建 设 责 任 制 情 况 处 级 干 部 廉 洁 履 职 情 况 ( 九 ) 健 全 完 善 党 内 监 督 制 度 机 制, 加 强 对 违 纪 违 法 案 件 查 处 工 作 的 领 导, 定 期 研 究 解 决 查 办 案 件 中 遇 到 的 困 难 和 问 题, 支 持 和 保 障 学 校 纪 委 依 纪 依 规 履 行 职 责 第 六 条 学 校 党 委 书 记 是 学 校 党 风 廉 政 建 设 第 一 责 任 人, 对 学 校 党 风 廉 政 建 设 负 总 责, 坚 持 党 风 廉 政 建 设 重 要 工 作 亲 自 部 署 重 大 问 题 亲 自 过 问 重 点 环 节 亲 自 协 调 重 要 案 件 亲 自 督 办, 重 点 抓 好 : ( 一 ) 定 期 主 持 召 开 党 委 常 委 会 议, 组 织 研 究 党 风 廉 政 建 设 工 作, 贯 彻 落 实 上 级 精 神, 做 出 决 策 部 署 ; 定 期 听 取 纪 委 工 作 汇 报, 加 强 工 作 指 导, 推 动 解 决 重 大 问 题, 支 持 纪 委 履 行 职 责 ( 二 ) 管 好 班 子 带 好 队 伍, 对 学 校 领 导 班 子 成 员 和 处 级 干 部 严 格 教 育 管 理, 了 解 掌 握 学 校 领 导 班 子 成 员 廉 洁 履 职 情 况 和 执 行 党 风 廉 政 建 设 责 任 制 情 况, 对 于 学 校 领 导 班 子 成 员 院 级 单 位 领 导 班 子 正 处 级 干 部 存 在 苗 头 性 倾 向 性 问 题 的, 及 时 提 示 提 醒, 督 促 纠 正 ( 三 ) 落 实 民 主 集 中 制, 带 头 严 格 执 行 三 重 一 大 决 策 制 度 ; 组 织 开 好 学 校 领 导 班 子 民 主 生 活 会, 带 头 开 展 批 评 与 自 我 批 评, 提 高 解 决 自 身 问 题 的 能 力 ( 四 ) 检 查 指 导 学 校 党 风 廉 政 建 设 工 作, 督 促 各 项 目 标 任 务 和 规 章 制 度 的 落 实 ( 五 ) 批 阅 重 要 信 访 件, 对 群 众 反 应 强 烈 的 突 出 问 题 亲 自 督 促 解 决 ; 加 强 对 查 信 办 案 工 作 的 指 导, 重 要 案 件 提 出 明 确 要 求, 亲 自 督 办 ( 六 ) 当 好 廉 洁 自 律 的 表 率, 模 范 遵 守 党 纪 国 法 和 廉 洁 履 职 规 定, 自 觉 接 受 组 织 监 督 和 群 众 监 督, 严 格 教 育 管 理 亲 属, 防 止 发 生 违 纪 违 法 和 不 廉 洁 问 题 第 七 条 学 校 领 导 班 子 其 他 成 员 对 职 责 范 围 内 的 党 风 廉 政 建 设 负 主 要 领 导 责 任, 认 真 落 实 一 岗 双 责, 把 党 风 廉 政 建 设 有 机 融 入 分 管 领 域 业 务 工 作, 完 善 制 度 规 定, 加 强 风 险 防 控, 重 点 抓 好 : ( 一 ) 学 习 贯 彻 上 级 和 学 校 部 署 要 求, 结 合 分 管 领 域 业 务 工 作, 领 导 督 促 分 管 部 门 单 位 研 究 提 出 贯 彻 落 实 的 具 体 措 施, 做 到 党 风 廉 政 建 设 和 业 务 工 作 同 研 究 同 部 署 同 落 实 ; 定 期 听 取 分 管 部 门 单 位 党 风 廉 政 建 设 情 况 汇 报, 加 强 日 17

常 监 督 检 查, 推 动 党 风 廉 政 建 设 各 项 任 务 落 到 实 处 ( 二 ) 围 绕 分 管 领 域 业 务 工 作 中 容 易 发 生 腐 败 问 题 的 重 点 区 域 和 关 键 环 节 开 展 调 查 研 究, 定 期 组 织 分 析 分 管 部 门 单 位 党 风 廉 政 建 设 情 况, 排 查 廉 政 风 险 点, 提 前 采 取 防 范 措 施, 堵 塞 漏 洞, 健 全 机 制, 不 断 深 化 廉 政 风 险 防 控 ( 三 ) 对 分 管 部 门 单 位 及 其 工 作 人 员 进 行 党 风 廉 政 教 育, 督 促 分 管 部 门 单 位 及 处 级 干 部 认 真 执 行 党 风 廉 政 建 设 责 任 制, 严 格 遵 守 各 项 纪 律 规 定, 不 断 改 进 工 作 作 风, 不 折 不 扣 地 贯 彻 落 实 中 央 八 项 规 定 精 神 ( 四 ) 对 分 管 部 门 单 位 领 导 班 子 处 级 干 部 存 在 苗 头 性 倾 向 性 问 题 的, 及 时 提 示 提 醒, 督 促 纠 正 ; 分 管 部 门 单 位 发 生 违 规 违 纪 情 况 时, 根 据 工 作 需 要, 协 助 配 合 做 好 调 查 处 理 工 作 ( 五 ) 定 期 向 学 校 党 委 党 委 书 记 和 学 校 纪 委 报 告 个 人 廉 洁 履 职 情 况 ( 六 ) 严 格 遵 守 党 纪 国 法 和 廉 洁 履 职 规 定, 自 觉 接 受 组 织 监 督 和 群 众 监 督, 严 格 教 育 管 理 亲 属, 防 止 发 生 违 纪 违 法 和 不 廉 洁 问 题 第 八 条 学 校 纪 委 对 学 校 党 风 廉 政 建 设 担 负 监 督 责 任, 维 护 党 的 章 程 和 其 他 党 内 法 规, 检 查 党 的 路 线 方 针 政 策 和 决 议 的 执 行 情 况, 转 职 能 转 方 式 转 作 风, 监 督 执 纪 问 责, 重 点 抓 好 : ( 一 ) 协 助 学 校 党 委 加 强 党 风 廉 政 建 设 和 组 织 协 调 反 腐 败 工 作, 围 绕 学 校 党 委 关 于 党 风 廉 政 建 设 工 作 的 部 署, 通 过 听 取 汇 报 专 项 检 查 实 地 调 研 等 方 式, 检 查 督 促 各 单 位 认 真 落 实 党 风 廉 政 建 设 责 任 制, 促 进 各 项 任 务 落 实 ( 二 ) 把 纪 律 和 规 矩 挺 在 前 面, 对 党 的 政 治 纪 律 组 织 纪 律 工 作 纪 律 财 经 纪 律 和 生 活 纪 律 等 各 项 纪 律 执 行 情 况 进 行 监 督 检 查, 严 肃 查 处 违 纪 违 规 行 为 ; 坚 持 抓 早 抓 小, 针 对 苗 头 性 倾 向 性 问 题, 及 时 进 行 约 谈 函 询, 打 招 呼 敲 警 钟, 防 止 小 错 酿 成 大 错 ( 三 ) 坚 持 有 案 必 查, 有 腐 必 惩, 有 贪 必 肃, 以 零 容 忍 态 度 惩 治 腐 败, 强 化 责 任 追 究 ( 四 ) 坚 决 反 对 四 风, 开 展 作 风 建 设 监 督 检 查, 促 进 作 风 建 设 成 果 不 断 巩 固 深 化, 推 动 形 成 作 风 建 设 常 态 化 机 制 ( 五 ) 落 实 监 督 的 再 监 督 检 查 的 再 检 查 原 则 的 要 求, 聚 焦 监 督 执 纪 问 责, 创 新 监 督 方 式, 加 强 对 重 点 领 域 关 键 环 节 权 力 运 行 情 况 的 监 督 检 查, 督 促 主 责 部 门 落 实 党 风 廉 政 建 设 制 度 和 要 求, 提 出 完 善 整 改 意 见, 促 进 惩 治 和 预 防 腐 败 体 系 不 断 深 化 ( 六 ) 加 强 纪 检 监 察 队 伍 自 身 建 设, 牢 固 树 立 监 督 者 更 要 接 受 监 督 的 理 念, 自 觉 接 受 组 织 和 群 众 监 督 ; 完 善 内 部 监 督 机 制, 建 立 健 全 自 我 监 督 体 系, 对 18

纪 检 监 察 干 部 严 格 教 育 严 格 管 理 严 格 监 督, 做 到 忠 诚 干 净 担 当 第 九 条 纪 委 书 记 要 切 实 加 强 对 监 督 执 纪 问 责 工 作 的 组 织 领 导, 重 点 抓 好 : ( 一 ) 及 时 向 学 校 党 委 党 委 书 记 汇 报 上 级 纪 委 的 重 要 精 神 部 署 和 要 求, 提 出 贯 彻 落 实 的 意 见 建 议 ( 二 ) 围 绕 上 级 纪 委 学 校 党 委 关 于 党 风 廉 政 建 设 工 作 各 项 部 署, 组 织 领 导 分 析 形 势 任 务, 研 究 重 大 问 题, 制 定 方 法 举 措, 推 动 监 督 工 作 落 实 ( 三 ) 加 强 对 纪 律 审 查 工 作 的 指 导, 对 每 个 信 访 件 都 要 认 真 研 究 提 出 处 理 意 见, 对 重 要 案 件 亲 自 督 办, 协 调 解 决 查 信 办 案 中 遇 到 的 困 难 和 问 题 ( 四 ) 了 解 掌 握 校 院 两 级 领 导 班 子 领 导 干 部 廉 洁 履 职 情 况 和 执 行 党 风 廉 政 建 设 责 任 制 情 况, 对 于 存 在 苗 头 性 倾 向 性 问 题 的, 及 时 进 行 提 示 提 醒, 督 促 纠 正 ( 五 ) 对 院 级 单 位 领 导 班 子 领 导 干 部 进 行 党 风 廉 政 教 育, 对 于 院 级 单 位 贯 彻 八 项 规 定 精 神 方 面 的 重 要 事 项 原 则 性 问 题 要 明 示, 具 体 问 题 要 深 入 研 究, 推 动 落 实 ( 六 ) 严 格 教 育 管 理 纪 检 监 察 工 作 人 员, 打 造 忠 诚 干 净 担 当 的 纪 检 监 察 队 伍 ( 七 ) 严 格 遵 守 党 纪 国 法 和 廉 洁 履 职 规 定, 自 觉 接 受 组 织 监 督 和 群 众 监 督, 严 格 教 育 管 理 亲 属, 防 止 发 生 违 纪 违 规 和 不 廉 洁 问 题 第 十 条 院 级 党 组 织 承 担 本 单 位 党 风 廉 政 建 设 主 体 责 任, 要 认 真 贯 彻 落 实 上 级 学 校 关 于 党 风 廉 政 建 设 的 部 署 和 要 求, 把 党 风 廉 政 建 设 纳 入 领 导 班 子 和 领 导 干 部 目 标 管 理, 严 格 执 行 各 项 纪 律, 持 之 以 恒 落 实 中 央 八 项 规 定 精 神, 扎 实 推 进 惩 治 和 预 防 腐 败 体 系 建 设, 保 障 本 单 位 事 业 科 学 发 展 第 十 一 条 院 级 党 组 织 书 记 是 本 单 位 党 风 廉 政 建 设 第 一 责 任 人, 要 牢 固 树 立 不 抓 党 风 廉 政 建 设 就 是 严 重 失 职 的 意 识, 加 强 对 党 风 廉 政 建 设 工 作 的 组 织 领 导 推 动, 管 好 班 子 带 好 队 伍, 对 本 单 位 党 风 廉 政 建 设 负 总 责 院 级 党 组 织 书 记 要 定 期 或 不 定 期 向 学 校 党 委 学 校 纪 委 汇 报 本 单 位 党 风 廉 政 建 设 落 实 党 风 廉 政 建 设 责 任 制 廉 政 风 险 防 控 等 工 作 情 况, 汇 报 自 己 执 行 党 风 廉 政 建 设 责 任 制 情 况 第 十 二 条 机 关 部 处 要 按 照 谁 主 管 谁 负 责 的 原 则, 把 党 风 廉 政 建 设 要 求 融 入 业 务 工 作 之 中, 同 研 究 同 部 署 同 落 实 同 检 查, 做 到 业 务 工 作 拓 展 到 哪 里 党 风 廉 政 建 设 就 延 伸 到 哪 里, 构 建 廉 洁 高 效 的 管 理 服 务 运 行 机 制 机 关 部 处 长 对 本 领 域 业 务 工 作 和 本 部 门 工 作 人 员 的 党 风 廉 政 建 设 负 总 责 机 关 部 处 要 定 期 或 不 定 期 向 分 管 校 领 导 汇 报 本 单 位 反 腐 倡 廉 建 设 廉 政 风 险 19

防 控 等 工 作 情 况 第 十 三 条 学 校 所 有 处 级 干 部 都 要 严 格 遵 守 党 纪 国 法 和 廉 洁 履 职 规 定, 自 觉 接 受 组 织 监 督 和 群 众 监 督 ; 对 分 管 工 作 及 其 工 作 人 员 的 党 风 廉 政 建 设 负 主 要 领 导 责 任, 要 认 真 落 实 一 岗 双 责, 把 党 风 廉 政 建 设 要 求 有 机 融 入 分 管 工 作 之 中, 严 格 教 育 管 理 分 管 工 作 人 员, 完 善 分 管 工 作 制 度 规 定, 加 强 风 险 防 控, 做 好 职 责 范 围 内 的 党 风 廉 政 建 设 工 作 第 十 四 条 建 立 健 全 检 查 考 核 监 督 和 责 任 追 究 等 制 度, 加 强 对 党 风 廉 政 建 设 责 任 制 落 实 情 况 的 检 查 考 核 与 监 督 对 党 风 廉 政 建 设 责 任 不 落 实 落 实 不 力 的, 要 依 据 中 国 共 产 党 纪 律 处 分 条 例 中 国 共 产 党 党 员 领 导 干 部 廉 洁 从 政 若 干 准 则 中 共 中 央 国 务 院 关 于 实 行 党 风 廉 政 建 设 责 任 制 的 规 定 教 育 部 关 于 执 行 党 风 廉 政 建 设 责 任 制 的 实 施 办 法 等 规 定 严 肃 追 究 责 任 第 十 五 条 各 院 级 单 位 要 依 据 本 实 施 办 法, 结 合 实 际, 制 定 内 容 具 体 责 任 到 人 的 实 施 细 则 第 十 六 条 本 实 施 办 法 自 发 布 之 日 起 执 行 天 津 大 学 党 风 廉 政 建 设 责 任 制 实 施 细 则 ( 津 大 党 发 2006 29 号 ) 同 时 废 止 20

天 津 大 学 关 于 进 一 步 深 化 人 事 制 度 改 革 的 若 干 意 见 天 大 校 发 2015 26 号 各 学 院 ( 部 ), 机 关 各 部 处 室, 学 校 各 直 属 单 位 : 为 深 入 贯 彻 党 的 十 八 大 和 十 八 届 三 中 四 中 全 会 精 神, 落 实 学 校 三 步 走 发 展 战 略 和 第 九 次 党 代 会 的 部 署, 进 一 步 加 强 人 才 队 伍 建 设, 依 据 天 津 大 学 章 程, 现 就 进 一 步 深 化 我 校 人 事 制 度 改 革 提 出 以 下 意 见 一 总 体 要 求 和 目 标 任 务 1. 必 要 性 和 紧 迫 性 人 事 制 度 改 革 是 天 津 大 学 综 合 改 革 的 重 要 内 容 和 突 破 口, 是 创 新 人 才 培 养 模 式 和 科 研 组 织 方 式 的 着 力 点 2007 年 人 才 工 作 会 议 以 来, 我 校 实 施 人 才 强 校 战 略 取 得 明 显 成 效, 师 资 队 伍 整 体 水 平 得 到 显 著 提 升 然 而, 当 前 制 约 学 校 发 展 的 人 事 管 理 体 制 机 制 障 碍 尚 未 完 全 破 除, 师 资 队 伍 国 际 学 术 竞 争 力 尚 显 不 足 必 须 进 一 步 深 化 人 事 制 度 改 革, 构 建 适 应 现 代 大 学 制 度 的 人 事 管 理 制 度 体 系, 形 成 有 利 于 学 校 人 才 聚 集 学 术 大 师 脱 颖 而 出 的 制 度 优 势, 为 建 设 世 界 一 流 大 学 注 入 新 的 活 力 2. 基 本 原 则 内 涵 发 展, 适 度 控 制 规 模, 建 立 以 质 量 为 导 向 的 人 事 管 理 制 度 体 系, 提 升 学 校 核 心 竞 争 力 分 类 管 理, 对 不 同 系 列 不 同 发 展 阶 段 人 员 实 行 分 类 聘 用 分 类 培 养 分 类 评 价 存 量 优 化, 将 改 革 重 点 由 增 量 人 员 向 存 量 人 员 过 渡, 使 现 有 教 师 工 作 积 极 性 得 到 充 分 调 动 和 发 挥 系 统 协 调, 加 强 改 革 的 系 统 性 整 体 性 协 同 性, 注 重 人 事 制 度 改 革 与 学 校 综 合 改 革 的 协 调 性 特 色 发 展, 总 结 和 发 扬 我 校 人 才 工 作 的 成 功 经 验 和 优 良 传 统, 按 照 师 德 为 先 学 术 为 重 能 力 为 要 的 要 求 进 一 步 加 强 师 资 队 伍 建 设 3. 目 标 任 务 探 索 建 立 具 有 天 津 大 学 特 色 的 北 洋 教 师 职 业 发 展 体 系 和 教 研 系 列 终 身 教 职 体 系, 改 革 用 人 制 度, 全 面 推 进 分 类 管 理, 建 立 健 全 评 价 激 励 机 制, 建 立 有 利 于 提 升 师 资 队 伍 水 平 有 利 于 创 新 教 学 科 研 组 织 形 式 符 合 现 代 大 学 制 度 的 人 事 管 理 体 制 机 制 和 制 度 体 系 造 就 一 支 师 德 高 尚 潜 心 育 人 业 务 精 湛 结 构 合 理 充 满 活 力, 与 世 界 一 流 大 学 相 适 应 的 师 资 队 伍 4. 建 设 规 划 到 2020 年, 依 托 优 势 学 科 拥 有 数 十 名 在 国 际 学 术 界 国 内 科 学 界 和 工 程 界 有 较 大 影 响 力 和 声 誉 的 学 术 大 师 ;300 名 左 右 在 国 际 学 术 界 具 有 一 定 影 响 力, 在 解 决 国 家 重 大 战 略 需 求 方 面 发 挥 重 要 作 用, 在 高 素 质 拔 尖 创 新 人 才 培 养 方 面 成 就 突 出 的 各 类 领 军 人 才 ;600 名 左 右 在 国 际 学 术 界 较 为 活 跃, 积 极 参 与 解 决 重 大 工 程 技 术 问 题, 在 提 高 教 育 教 学 质 量 方 面 成 绩 显 著 的 骨 干 教 师 ;400 21

名 左 右 综 合 素 质 较 高 学 术 潜 力 较 大 发 展 趋 势 良 好 的 青 年 教 师 ; 形 成 25 支 左 右 科 研 与 教 学 相 结 合, 在 重 要 方 向 重 要 领 域 具 有 攻 坚 克 难 能 力 的 创 新 团 队 二 深 入 推 进 以 终 身 教 职 为 核 心 的 教 师 聘 用 机 制 改 革 5. 建 立 北 洋 教 师 职 业 发 展 体 系 构 建 基 于 预 聘 准 聘 及 长 聘 等 多 种 聘 用 形 式 的 职 业 发 展 轨 道, 形 成 具 有 天 津 大 学 特 色 的 北 洋 教 师 职 业 发 展 体 系 根 据 各 系 列 教 师 不 同 的 职 业 特 点 和 发 展 规 划, 确 定 相 应 的 岗 位 设 置 合 同 管 理 考 核 评 价 晋 升 发 展 薪 酬 分 配 流 转 退 出 等 管 理 办 法 6. 统 筹 预 聘 教 师 队 伍 和 教 师 队 伍 的 制 度 设 计 建 立 具 有 一 定 规 模 的 预 聘 教 师 队 伍, 加 强 学 校 科 学 研 究 力 量, 支 持 高 层 次 人 才 学 术 团 队 的 组 建 明 确 预 聘 教 师 队 伍 的 职 责 作 用, 把 预 聘 教 师 队 伍 作 为 进 入 正 式 教 师 队 伍 的 起 点, 充 分 发 挥 预 聘 教 师 队 伍 作 为 教 师 队 伍 蓄 水 池 的 作 用 鼓 励 预 聘 教 师 潜 心 研 究, 参 与 辅 助 教 学 活 动 7. 实 施 教 师 队 伍 的 分 类 管 理 建 立 以 教 学 水 平 为 导 向, 以 承 担 教 学 任 务 提 高 教 育 质 量 为 主 要 职 责 的 教 学 系 列 ; 建 立 以 专 注 学 术 为 导 向, 以 承 担 高 素 质 拔 尖 创 新 人 才 培 养 高 水 平 科 学 研 究 和 重 大 决 策 咨 询 为 主 要 职 责 的 教 研 系 列 ; 建 立 以 两 个 聚 焦 为 导 向, 基 于 研 究 所 ( 中 心 ) 团 队 组 织 模 式, 以 承 担 高 水 平 科 学 技 术 研 究 促 进 产 学 研 结 合 为 主 要 职 责 的 研 究 系 列 针 对 不 同 类 型 的 教 师, 重 新 进 行 不 同 准 入 条 件 评 价 指 标 薪 酬 体 系 流 转 退 出 等 的 体 系 化 制 度 设 计 8. 健 全 天 大 特 色 终 身 教 职 体 系 形 成 目 标 明 确 层 级 清 晰 相 互 衔 接 的 具 有 天 津 大 学 特 色 的 职 业 发 展 激 励 体 系, 实 现 教 师 由 预 聘 向 准 聘 准 聘 向 长 聘 的 转 换, 进 而 获 得 终 身 教 职 建 立 非 升 即 走 和 非 转 即 走 的 流 转 退 出 机 制, 形 成 早 期 职 业 竞 争 与 晚 期 职 业 保 护 相 结 合 的 晋 升 淘 汰 机 制 9. 实 现 存 量 教 师 的 逐 步 并 轨 双 轨 过 渡 逐 步 并 轨, 将 现 存 教 师 逐 步 纳 入 北 洋 教 师 职 业 发 展 体 系 根 据 教 师 在 人 才 培 养 和 科 学 研 究 中 所 表 现 出 的 学 术 水 平 和 作 出 的 贡 献, 引 导 存 量 教 师 逐 步 进 入 北 洋 教 师 职 业 发 展 体 系, 激 发 现 有 教 师 持 续 发 展 的 动 力 三 全 面 实 施 以 分 类 管 理 为 基 础 的 用 人 制 度 改 革 10. 实 行 全 员 岗 位 的 分 类 管 理 进 一 步 明 确 管 理 队 伍 辅 导 员 队 伍 实 验 技 术 队 伍 工 程 技 术 队 伍 以 及 其 他 专 业 技 术 队 伍 的 岗 位 职 责 准 入 标 准 和 薪 酬 体 系, 畅 通 各 类 人 员 职 业 发 展 通 道, 建 立 人 人 皆 可 成 才 人 人 尽 展 其 才 的 体 制 机 制 面 向 社 会 开 放 办 学, 引 入 具 有 资 深 行 业 背 景 的 工 程 技 术 人 员, 建 立 任 务 明 确 形 式 灵 活 分 类 清 晰, 能 够 到 我 校 从 事 短 期 实 质 性 的 科 学 研 究 和 学 科 建 设 或 从 事 工 程 教 育 改 革 及 国 际 化 人 才 培 养 等 相 关 工 作 的 兼 职 教 师 队 伍 制 定 落 实 实 验 技 术 队 22

伍 的 发 展 规 划, 明 确 实 验 技 术 队 伍 的 岗 位 分 类, 完 善 与 身 份 职 责 相 一 致 的 职 称 晋 升 和 绩 效 评 价 办 法 11. 巩 固 完 善 公 开 招 聘 制 度 按 照 按 需 设 岗 公 开 招 聘 竞 争 择 优 合 同 管 理 的 要 求, 学 校 新 进 人 员 全 部 面 向 国 内 外 公 开 招 聘, 做 到 信 息 公 开 程 序 公 开 结 果 公 开 不 断 优 化 学 缘 结 构, 加 大 海 外 公 开 招 聘 力 度, 着 力 吸 引 高 层 次 学 术 和 管 理 人 才, 合 理 控 制 从 本 校 应 届 毕 业 生 中 选 聘 教 师 的 比 例 完 善 公 开 招 聘 的 工 作 机 制, 充 分 发 挥 学 术 委 员 会 等 学 术 组 织 和 国 内 外 同 行 专 家 在 教 师 招 聘 中 的 作 用 12. 积 极 推 行 全 员 聘 用 制 度 依 据 国 家 事 业 单 位 人 事 管 理 的 相 关 规 定, 建 立 全 员 聘 用 管 理 体 系 学 校 依 法 依 规 与 全 体 教 职 员 工 签 订 聘 用 合 同 或 劳 动 合 同, 明 确 聘 期 及 双 方 权 利 义 务, 强 化 对 合 同 的 管 理 与 考 核, 约 定 合 同 解 除 或 终 止 条 件 加 强 程 序 整 合, 统 筹 招 聘 引 进 准 聘 转 长 聘 职 称 晋 升 等 程 序 管 理, 协 调 人 才 引 进 和 晋 升 标 准 依 法 规 范 劳 务 派 遣 用 工 形 式, 教 师 辅 导 员 等 非 临 时 性 辅 助 性 替 代 性 的 工 作 岗 位 不 得 使 用 被 派 遣 劳 动 者 13. 切 实 推 进 教 育 职 员 制 改 革 在 管 理 队 伍 中 全 面 推 行 教 育 职 员 制 度, 建 立 以 职 员 职 级 为 核 心 的 发 展 路 径, 适 度 分 离 职 务 与 职 级 的 对 应 关 系, 建 立 职 级 职 务 职 称 多 向 激 励 的 职 业 发 展 机 制 引 导 管 理 人 员 全 身 心 投 入 本 职 工 作, 提 高 工 作 专 业 化 程 度 建 立 基 于 非 升 即 走 和 非 转 即 走 的 岗 位 聘 用 制 度, 明 确 管 理 队 伍 职 业 发 展 方 向 14. 严 格 规 范 流 转 退 出 机 制 通 过 发 展 性 考 核 评 价 和 严 格 的 教 师 准 入 标 准, 实 现 预 聘 教 师 队 伍 的 流 转 退 出 通 过 非 升 即 走 和 非 转 即 走 的 制 度, 实 现 教 师 队 伍 的 流 转 退 出 对 于 没 有 达 到 岗 位 要 求 不 能 履 职 尽 责 考 核 不 合 格 的 人 员, 根 据 合 同 约 定 调 整 岗 位 或 予 以 解 聘 对 违 反 法 律 法 规 校 规 校 纪 等 需 要 解 除 人 事 劳 动 关 系 的 人 员, 要 依 法 依 规 及 时 作 出 处 理 四 逐 步 深 化 以 评 价 激 励 为 导 向 的 保 障 体 系 改 革 15. 实 行 师 德 表 现 一 票 否 决 制 引 导 教 师 把 立 德 树 人 作 为 从 事 教 育 职 业 的 根 本 任 务, 自 觉 践 行 社 会 主 义 核 心 价 值 观, 主 动 聚 焦 国 际 前 沿 和 国 家 重 大 战 略 需 求, 潜 心 培 育 社 会 主 义 事 业 的 建 设 者 和 接 班 人 建 立 师 德 建 设 的 长 效 机 制, 在 教 师 全 职 业 生 涯 发 展 培 训 中, 必 须 把 师 德 教 育 作 为 核 心 内 容, 将 师 德 表 现 作 为 教 师 考 核 评 价 职 称 评 聘 奖 惩 激 励 的 首 要 内 容 完 善 高 等 学 校 学 术 规 范, 对 学 术 不 端 行 为 零 容 忍 16. 完 善 考 核 评 价 体 系 建 立 健 全 以 师 德 表 现 为 首 要 内 容, 以 分 类 管 理 为 基 础, 以 业 绩 贡 献 和 能 力 水 平 为 导 向 的 绩 效 考 核 指 标 体 系 实 行 定 量 评 价 与 定 性 评 23

价 相 结 合, 对 具 有 标 志 性 显 示 度 的 指 标 进 行 定 量 评 价, 对 师 德 表 现 发 展 潜 力 改 革 创 新 等 方 面 的 综 合 绩 效 进 行 定 性 评 价 引 入 发 展 性 评 价, 强 化 考 核 评 价 结 果 的 诊 断 反 馈 功 能, 作 为 资 源 配 置 岗 位 聘 用 职 业 发 展 流 转 退 出 的 重 要 依 据 探 索 合 理 有 效 的 团 队 评 价 机 制, 促 进 跨 方 向 跨 学 科 跨 领 域 的 创 新 团 队 形 成 与 建 设 加 大 国 际 化 评 估 和 认 证 力 度 17. 推 进 分 配 制 度 改 革 建 立 机 制 灵 活 管 理 规 范 结 构 合 理 激 励 与 约 束 相 结 合 的 薪 酬 体 系 对 于 预 聘 教 师 队 伍, 建 立 来 源 于 科 研 项 目 劳 务 费 的 薪 酬 分 担 机 制 ; 对 于 教 师 队 伍, 建 立 来 源 于 科 研 项 目 间 接 经 费 并 与 原 有 绩 效 津 贴 统 筹 的 科 研 绩 效 津 贴 制 度 积 极 探 索 适 应 多 种 用 人 形 式 的 协 议 薪 酬 制 岗 位 薪 酬 制 项 目 薪 酬 制 团 队 薪 酬 制 等 分 配 形 式 加 强 对 兼 职 兼 薪 行 为 的 管 理 18. 创 新 资 源 配 置 模 式 建 设 多 渠 道 来 源 的 资 源 配 置 模 式, 充 分 实 现 学 校 学 院 研 究 团 队 在 人 力 资 源 经 费 资 源 和 学 术 资 源 方 面 的 协 调 配 置 建 设 与 多 元 导 向 相 匹 配 的 资 源 配 置 模 式, 根 据 不 同 的 分 类 体 系, 实 施 具 有 区 分 度 的 资 源 配 置 和 管 理 模 式 建 设 与 学 校 发 展 目 标 相 一 致 的 资 源 配 置 模 式, 体 现 资 源 投 入 的 导 向 作 用 建 设 基 于 投 入 产 出 效 益 的 资 源 配 置 模 式, 加 强 资 源 投 入 与 产 出 的 绩 效 评 估 和 管 理, 提 高 资 源 使 用 效 益 五 精 心 营 造 鼓 励 改 革 上 下 联 动 的 良 好 氛 围 19. 充 分 发 挥 学 校 宏 观 治 理 与 服 务 监 督 的 职 能 学 校 根 据 发 展 目 标 学 科 建 设 与 人 才 培 养 的 需 要, 借 鉴 国 内 外 先 进 的 人 力 资 源 管 理 模 式, 确 定 人 力 资 源 的 规 模 结 构 投 入 比 例 和 相 关 标 准 机 关 部 处 要 积 极 配 合 院 级 单 位 的 改 革 规 划 及 改 革 举 措, 统 筹 服 务 与 监 督 管 理 与 保 障, 提 高 人 力 资 源 开 发 与 管 理 的 科 学 化 水 平 20. 进 一 步 扩 大 院 级 单 位 的 人 事 自 主 权 进 一 步 明 确 各 院 级 单 位 在 师 资 队 伍 建 设 和 教 职 员 工 的 聘 用 管 理 和 考 核 中 的 职 责 与 权 力 进 一 步 发 挥 各 院 级 单 位 在 人 才 队 伍 建 设 中 的 主 体 作 用, 制 定 符 合 自 身 学 科 特 点 发 展 现 状 的 人 事 制 度 和 改 革 方 案 注 重 改 革 的 制 度 供 给 和 氛 围 营 造, 促 进 学 校 人 事 制 度 改 革 与 各 院 级 单 位 改 革 的 政 策 协 同 和 双 向 互 动 六 组 织 领 导 和 改 革 保 障 21. 加 强 组 织 领 导 人 事 制 度 改 革 是 一 项 复 杂 艰 巨 的 系 统 工 程, 对 学 校 发 展 具 有 深 远 影 响, 各 院 级 党 组 织 和 基 层 党 组 织 要 高 度 重 视 精 心 组 织 稳 步 推 进 在 推 进 改 革 过 程 中, 要 充 分 发 挥 党 的 政 治 核 心 和 监 督 保 障 作 用, 发 挥 党 的 思 想 政 治 优 势 组 织 优 势 密 切 联 系 群 众 优 势, 为 人 事 制 度 改 革 提 供 坚 强 的 政 治 保 证 要 加 强 宣 传 凝 聚 共 识, 营 造 良 好 的 改 革 氛 围 22. 稳 步 推 进 改 革 注 重 改 革 的 方 法 和 推 进 策 略, 处 理 好 顶 层 设 计 和 循 序 渐 24

进 的 关 系, 因 时 因 地 审 时 度 势 谋 定 后 动 顺 势 而 为, 积 极 稳 妥 地 推 进 人 事 制 度 改 革 既 要 有 前 瞻 性, 又 要 有 可 行 性, 以 试 点 学 院 为 切 入 点 逐 步 扩 大 改 革 范 围, 通 过 陆 续 出 台 相 关 政 策 文 件, 逐 步 落 实 各 项 改 革 举 措, 确 保 改 革 目 标 的 顺 利 实 现 天 津 大 学 2015 年 9 月 30 日 25

天 津 大 学 关 于 举 办 120 周 年 校 庆 工 作 表 彰 活 动 的 安 排 意 见 天 大 校 发 2015 27 号 各 学 院 ( 部 ), 机 关 各 部 处 室, 学 校 各 直 属 单 位 : 在 全 校 师 生 员 工 的 努 力 工 作 下, 我 校 120 周 年 校 庆 取 得 了 圆 满 成 功 在 校 庆 工 作 中, 广 大 师 生 员 工 无 私 奉 献 开 拓 进 取, 齐 心 协 力 团 结 协 作, 涌 现 出 一 批 贡 献 突 出 事 迹 感 人 的 集 体 和 个 人 为 进 一 步 总 结 120 周 年 校 庆 活 动 的 成 功 经 验, 大 力 弘 扬 校 庆 工 作 中 勤 奋 务 实 敬 业 奉 献 和 顾 全 大 局 勇 于 担 当 的 可 贵 精 神, 把 校 庆 工 作 中 展 现 出 来 的 主 动 性 积 极 性 和 创 造 性, 转 化 为 激 励 全 校 师 生 齐 心 协 力 推 进 世 界 一 流 大 学 建 设 进 程 的 动 力 学 校 决 定 组 织 开 展 120 周 年 校 庆 总 结 表 彰 活 动, 现 将 有 关 事 项 通 知 如 下 : 一 评 选 奖 项 1. 校 庆 工 作 先 进 集 体 奖 2. 校 庆 工 作 先 进 个 人 奖 二 评 选 条 件 1. 校 庆 工 作 先 进 集 体 奖 积 极 组 织 策 划 并 直 接 参 与 校 庆 活 动, 具 有 凝 聚 力 战 斗 力, 按 照 学 校 统 一 部 署, 高 标 准 严 要 求 地 开 展 各 项 校 庆 工 作, 成 效 显 著, 事 迹 突 出 的 机 关 部 处 学 院 ( 部 ) 直 属 单 位 或 校 庆 工 作 部 门 2. 校 庆 工 作 先 进 个 人 奖 在 校 庆 筹 备 组 织 实 施 阶 段 及 校 庆 年 期 间 表 现 积 极 主 动, 认 真 执 行 学 校 校 庆 工 作 的 总 体 部 署, 在 工 作 中 顾 全 大 局, 尽 职 尽 责, 乐 于 奉 献, 具 有 团 结 协 作 精 神, 做 出 突 出 贡 献 的 工 作 人 员 三 评 选 程 序 ( 一 ) 申 报 工 作 校 庆 工 作 先 进 集 体 奖 项 评 选, 采 取 各 单 位 填 写 申 报 材 料 自 荐 和 校 庆 各 工 作 部 门 推 荐 相 结 合 的 方 式 ; 校 庆 工 作 先 进 个 人 由 校 庆 各 工 作 各 部 门 和 各 学 院 各 单 位 推 荐 的 方 式 具 体 名 额 分 配 如 下 : 1. 教 工 推 荐 : (1) 在 校 庆 年 中 承 担 校 庆 重 大 活 动 或 校 庆 重 大 专 项 工 作 的 部 门 原 则 上 推 荐 10 人, 主 要 包 括 : 党 办 校 办 宣 传 部 国 际 处 科 研 院 校 友 与 基 金 事 务 处 26

学 工 部 团 委 后 勤 保 障 部 保 卫 处 研 究 生 院 教 务 处 新 校 区 规 划 建 设 管 理 办 公 室 和 小 幼 医 党 总 支 等 部 门 ; (2) 机 关 党 委 名 额 30 人, 用 于 推 荐 未 承 担 校 庆 专 项 活 动 或 任 务, 但 积 极 参 与 校 庆 筹 备 工 作 的 机 关 管 理 干 部 ; (3) 校 友 人 数 超 过 5000 人 的 学 院 ( 部 ) 原 则 上 推 荐 10 人, 校 友 人 数 超 过 1000 人 的 学 院 原 则 上 推 荐 6 人, 校 友 人 数 小 于 1000 人 的 学 院 原 则 上 推 荐 3 人 ; (4) 承 担 校 友 接 站 任 务 和 校 级 活 动 的 学 院 ( 部 ) 原 则 上 可 增 加 推 荐 5 人 ; (5) 在 校 庆 筹 资 工 作 做 出 突 出 贡 献 的 个 人, 由 基 金 会 推 荐, 人 数 由 基 金 会 商 校 庆 办 确 定 2. 学 生 推 荐 : (1) 北 洋 艺 术 团 50 人, 由 校 团 委 负 责 推 荐 ; (2) 学 生 志 愿 者 100 人, 由 学 工 部 负 责 推 荐 ; (3) 礼 仪 队 推 荐 10 人, 由 校 团 委 负 责 推 荐 ; (4) 国 防 生 推 荐 10 人, 由 学 工 部 负 责 推 荐 ; (5) 校 友 人 数 超 过 5000 人 的 学 院 ( 部 ) 原 则 上 推 荐 10 人, 校 友 人 数 超 过 1000 人 的 学 院 原 则 上 推 荐 6 人, 校 友 人 数 小 于 1000 人 的 学 院 原 则 上 推 荐 3 人 ; (6) 承 担 校 友 接 站 任 务 和 校 级 活 动 的 学 院 ( 部 ) 原 则 上 可 增 加 推 荐 5 人 ( 二 ) 评 审 工 作 1. 校 庆 办 公 室 对 申 报 组 织 集 体 奖 项 和 个 人 奖 项 进 行 初 步 审 评 ; 2. 校 庆 办 公 室 向 表 彰 领 导 小 组 提 交 推 荐 名 单 进 行 复 审 ; 3. 根 据 评 审 结 果 经 校 长 办 公 会 议 讨 论 研 究 决 定 四 表 彰 方 式 1. 召 开 表 彰 大 会, 颁 发 120 周 年 校 庆 奖 牌 荣 誉 证 书 ; 2. 印 制 120 周 年 校 庆 评 优 表 彰 光 荣 册 五 申 报 推 荐 材 料 各 单 位 需 汇 总 审 核 提 交 以 下 书 面 材 料, 包 括 120 周 年 校 庆 评 优 表 彰 汇 总 表 ( 附 件 1) 120 周 年 校 庆 先 进 集 体 评 选 推 荐 表 ( 附 件 2) 120 周 年 校 庆 先 进 个 人 评 选 推 荐 表 ( 附 件 3), 并 同 时 提 交 电 子 文 稿 一 份 六 其 他 1. 学 工 部 团 委 可 组 织 专 门 的 校 庆 志 愿 者 和 师 生 文 艺 庆 典 的 专 门 表 彰 会, 请 将 具 体 方 案 报 校 庆 办 公 室 批 准 2. 校 友 总 会 可 组 织 专 门 的 校 庆 校 友 工 作 专 门 表 彰 会, 请 将 具 体 方 案 报 校 庆 办 公 室 批 准 27

3. 请 各 单 位 于 11 月 13 日 前 将 有 关 材 料 报 送 校 庆 办 公 室 ( 同 时 发 送 电 子 版 ) 特 此 通 知 附 件 :1. 120 周 年 校 庆 评 优 表 彰 汇 总 表 2. 120 周 年 校 庆 先 进 集 体 评 选 推 荐 表 3. 120 周 年 校 庆 先 进 个 人 评 选 推 荐 表 天 津 大 学 2015 年 10 月 30 日 28

附 件 1 天 津 大 学 120 周 年 校 庆 评 优 表 彰 汇 总 表 单 位 :( 盖 章 ) 先 进 集 体 名 称 :1. 2. 先 进 个 人 汇 总 表 序 号 姓 名 职 务 备 注 合 计 29

附 件 2 天 津 大 学 120 周 年 校 庆 先 进 集 体 推 荐 表 单 位 名 称 联 系 人 姓 名 ( 可 另 附 事 迹 材 料 ) 电 话 主 要 事 迹 院 党 委 意 见 ( 盖 章 ) 年 月 日 校 庆 办 意 见 ( 盖 章 ) 年 月 日 学 校 意 见 ( 盖 章 ) 年 月 日 ( 盖 章 ) 年 月 日 备 注 30

附 件 3 天 津 大 学 120 周 年 校 庆 先 进 个 人 推 荐 表 姓 名 从 事 何 校 庆 工 作 所 在 学 院 现 任 职 务 ( 可 另 附 事 迹 材 料 ) 主 要 事 迹 联 系 电 话 院 党 委 意 见 ( 盖 章 ) 年 月 日 校 庆 办 意 见 ( 盖 章 ) 年 月 日 学 校 意 见 ( 盖 章 ) 年 月 日 ( 盖 章 ) 年 月 日 备 注 31

关 于 做 好 天 津 大 学 120 周 年 校 庆 后 续 工 作 的 通 知 天 大 校 发 2015 28 号 各 学 院 ( 部 ), 机 关 各 部 处 室, 学 校 各 直 属 单 位 : 在 党 和 国 家 各 级 领 导 的 殷 切 关 怀 下, 在 社 会 各 界 的 大 力 支 持 下, 在 全 校 师 生 员 工 的 共 同 努 力 下, 本 着 隆 重 节 俭 务 实 的 原 则, 天 津 大 学 120 周 年 校 庆 的 主 体 活 动 已 基 本 结 束 本 次 校 庆 以 圆 梦 新 校 区 启 航 新 甲 子 为 主 题, 组 织 有 序, 实 施 顺 利, 取 得 了 圆 满 成 功, 得 到 了 广 大 校 友 和 社 会 各 界 的 充 分 肯 定, 获 得 了 良 好 的 社 会 声 誉, 提 升 了 我 校 的 国 际 国 内 影 响 力 通 过 120 周 年 校 庆, 我 校 回 顾 了 办 学 历 史, 彰 显 了 办 学 理 念, 展 示 了 办 学 成 果, 凝 练 了 大 学 精 神 ; 体 现 了 我 校 的 办 学 特 色, 展 现 了 我 校 良 好 的 学 风 校 风, 对 于 总 结 办 学 经 验, 突 出 办 学 特 色, 增 强 办 学 实 力 具 有 重 大 意 义 此 次 校 庆 不 仅 极 大 地 激 发 了 广 大 师 生 校 友 的 使 命 感 自 豪 感 和 责 任 感, 对 于 学 校 凝 聚 人 心 鼓 舞 士 气 整 合 资 源 具 有 重 要 意 义, 也 得 到 了 社 会 各 界 的 广 泛 关 注 和 高 度 评 价, 对 于 推 进 高 等 教 育 发 展 改 革 建 设 世 界 一 流 大 学 产 生 了 重 要 影 响 目 前, 学 校 就 已 经 举 办 的 各 项 校 庆 工 作 陆 续 开 展 全 面 总 结 请 各 单 位 高 度 重 视 并 认 真 做 好 相 关 后 续 工 作, 深 入 总 结 校 庆 经 验, 全 面 巩 固 校 庆 成 果, 以 120 周 年 校 庆 为 契 机 推 动 学 校 各 项 工 作 再 上 新 台 阶 现 就 有 关 事 宜 通 知 如 下 : 一 继 续 办 好 校 庆 活 动 1. 对 于 尚 未 开 展 的 校 庆 活 动, 请 相 关 单 位 继 续 推 进 筹 备 工 作 根 据 学 校 下 发 的 关 于 发 布 < 天 津 大 学 120 年 校 庆 筹 备 工 作 总 体 方 案 > 的 通 知 和 关 于 各 院 级 单 位 筹 备 120 年 校 庆 的 通 知 的 要 求, 部 分 校 庆 活 动 将 在 校 庆 日 之 后 举 行, 请 有 关 单 位 按 照 学 校 校 庆 活 动 的 总 体 要 求, 认 真 细 致 地 做 好 筹 备 工 作, 圆 满 完 成 校 庆 活 动 的 各 项 任 务 2. 在 本 次 校 庆 工 作 中, 广 大 师 生 员 工 无 私 奉 献 开 拓 进 取, 涌 现 出 一 批 贡 献 突 出 事 迹 感 人 的 集 体 和 个 人 为 进 一 步 总 结 120 周 年 校 庆 活 动 的 成 功 经 验, 大 力 弘 扬 校 庆 工 作 中 勤 奋 务 实 敬 业 奉 献 和 顾 全 大 局 勇 于 担 当 可 贵 精 神, 把 校 庆 工 作 中 展 现 出 来 的 主 动 性 积 极 性 和 创 造 性, 转 化 为 激 励 全 校 师 生 齐 心 协 力 推 进 世 界 一 流 大 学 建 设 进 程 的 动 力, 学 校 决 定 举 办 校 庆 总 结 表 彰 大 会, 具 体 要 求 另 文 通 知 3. 本 次 校 庆 既 是 我 校 师 生 和 海 内 外 校 友 的 节 日, 也 是 中 国 高 等 教 育 界 的 盛 事, 所 有 参 与 其 中 的 师 生 和 校 友 都 有 许 多 深 刻 的 感 悟 为 此, 学 校 将 举 办 我 的 32

校 庆 征 文 活 动, 记 录 下 校 庆 后 大 家 的 思 考 以 及 校 庆 背 后 的 故 事, 具 体 活 动 另 文 通 知 4. 本 次 校 庆 广 大 师 生 和 校 友 都 用 镜 头 留 下 了 许 多 宝 贵 的 照 片 资 料, 为 了 进 一 步 展 示 校 庆 的 成 果, 学 校 将 举 办 最 美 校 庆 瞬 间 照 片 征 集 和 展 示 活 动, 具 体 安 排 另 文 通 知 二 深 入 开 展 工 作 总 结 请 各 单 位 认 真 梳 理 全 年 的 校 庆 活 动 重 要 会 议 重 要 决 策 和 重 大 工 作 进 展, 形 成 校 庆 工 作 大 事 记 ( 模 版 见 附 件 1), 并 于 11 月 6 日 ( 周 五 ) 前 将 签 字 盖 章 的 纸 质 版 电 子 版 交 到 校 庆 办 公 室 请 各 校 庆 活 动 主 责 单 位 围 绕 校 庆 主 题 原 则 和 目 标, 对 自 己 所 承 办 的 工 作 进 行 深 入 地 总 结, 形 成 校 庆 工 作 总 结 报 告 ( 相 关 要 求 见 附 件 2) 请 主 责 单 位 负 责 人 和 主 要 工 作 人 员 填 写 校 庆 工 作 总 结 备 忘 表 ( 模 板 见 附 件 3), 便 于 今 后 工 作 的 提 示 和 查 询 总 结 报 告 和 备 忘 表 签 字 盖 章 的 纸 质 版 电 子 版 请 于 11 月 6 日 ( 周 五 ) 前 将 交 到 校 庆 办 公 室 三 及 时 进 行 物 资 清 理 请 各 单 位 对 尚 未 发 放 的 校 庆 纪 念 品 校 庆 活 动 的 剩 余 物 资 进 行 清 点, 统 计 数 量, 于 10 月 30 日 ( 周 五 ) 前 移 交 到 校 庆 办 公 室 兄 弟 单 位 赠 送 的 礼 品 和 其 他 特 殊 物 品 的 处 理 办 法 可 与 校 庆 办 公 室 商 议, 校 庆 办 将 在 整 理 后 移 交 至 学 校 相 关 单 位 四 高 度 重 视 财 务 决 算 请 各 校 庆 活 动 主 责 单 位 认 真 核 算 经 费 使 用 情 况, 形 成 校 庆 活 动 经 费 决 算 表, 并 于 10 月 30 日 ( 周 五 ) 前 将 签 字 盖 章 的 纸 质 版 和 电 子 版 同 时 交 到 校 庆 办 公 室 校 庆 办 公 室 将 按 照 学 校 财 务 管 理 规 定 和 精 细 节 俭 高 效 的 原 则 对 决 算 表 进 行 审 核, 经 校 领 导 同 意 后, 按 照 各 经 费 来 源 渠 道 办 理 报 销 手 续 五 认 真 完 成 档 案 整 理 按 照 学 校 对 重 大 活 动 档 案 的 归 档 要 求, 主 办 单 位 应 负 责 做 好 活 动 材 料 的 收 集 和 及 时 整 理 归 档 工 作, 在 活 动 举 行 完 毕 后 一 个 月 内 向 档 案 馆 ( 博 物 馆 ) 移 交 请 各 单 位 对 各 项 活 动 方 案 参 会 人 员 讲 话 稿 题 词 礼 物 相 关 照 片 音 像 等 资 料 进 行 整 理, 及 时 完 成 归 档 工 作 ( 相 关 要 求 见 附 件 4) 六 做 好 其 他 后 续 工 作 请 相 关 单 位 对 于 给 予 校 庆 工 作 支 持 的 部 门 和 个 人 及 时 致 函 感 谢 慰 问 回 访, 如 需 邀 请 校 领 导 出 席 可 向 校 庆 办 公 室 提 出 鼓 励 各 单 位 以 光 盘 画 册 等 形 式 继 续 加 强 校 庆 工 作 成 果 的 宣 传 推 广 33

特 此 通 知 附 件 :1. 校 庆 工 作 大 事 记 录 表 2. 校 庆 工 作 总 结 报 告 的 相 关 要 点 3. 校 庆 工 作 总 结 备 忘 表 4. 关 于 做 好 天 津 大 学 120 周 年 校 庆 活 动 材 料 归 档 工 作 的 通 知 天 津 大 学 2015 年 10 月 30 日 34

附 件 1 序 号 时 间 纪 事 1 月 日 内 容 : 事 件 名 称, 活 动 内 容 工 作 进 展 或 会 议 决 策, 重 要 地 点, 主 要 参 与 人 请 各 单 位 于 11 月 6 日 前 将 签 字 盖 章 的 纸 质 版 电 子 版 交 到 校 庆 办 公 室, 邮 箱 :xiaoqing120@126.com, 地 点 : 卫 津 路 校 区 12 楼 210 大 事 记 编 写 原 则 :1 准 确 无 误, 力 求 时 间 地 点 人 名 数 字 确 切 无 误 ;2 每 事 一 记, 避 免 把 几 件 事 情 杂 揉 在 一 个 条 目 中 ;3 大 事 突 出 要 事 不 漏 35

附 件 2 请 各 校 庆 活 动 主 责 单 位 按 照 下 列 要 点, 撰 写 校 庆 工 作 总 结 报 告 1. 校 庆 活 动 主 责 单 位 : 是 指 承 办 了 校 院 两 级 某 项 校 庆 活 动 或 工 作 的 单 位 2. 格 式 要 求 : 文 章 标 题 小 二 号 黑 体, 一 级 标 题 三 号 黑 体, 二 级 标 题 三 号 楷 体 加 粗, 三 级 标 题 三 号 仿 宋 加 粗, 正 文 四 号 仿 宋, 行 距 24 磅 3. 工 作 概 述 (1) 概 况 概 述 本 单 位 所 承 担 的 校 庆 工 作 (2) 效 果 展 示 校 庆 活 动 的 成 果, 鼓 励 运 用 统 计 数 据 和 图 表 (3) 反 馈 包 括 媒 体 报 道 和 社 会 评 论, 以 及 部 门 负 责 人 教 师 代 表 学 生 代 表 校 友 代 表 和 工 作 人 员 感 言 4. 工 作 亮 点 请 各 校 庆 活 动 主 责 单 位 结 合 工 作 实 际 深 入 总 结, 提 炼 出 承 办 活 动 的 亮 点 5. 成 果 / 意 义 / 反 馈 包 括 校 庆 活 动 带 来 了 哪 些 积 极 影 响, 活 动 的 参 与 程 度 如 何, 得 到 了 怎 样 的 评 价, 这 些 活 动 为 我 们 留 下 了 哪 些 宝 贵 的 遗 产 等 6. 思 考 与 展 望 包 括 工 作 中 有 哪 些 不 足, 可 以 如 何 改 进, 该 活 动 理 念 对 于 大 学 发 展 改 革 和 日 常 管 理 有 哪 些 启 发 7. 附 录 成 果 目 录 工 作 人 员 和 志 愿 者 名 单 等 36

附 件 3 项 目 名 称 项 目 时 间 负 责 人 联 系 方 式 5 活 动 目 的 工 作 步 骤 ( 流 程 ) 37

主 要 问 题 成 果 联 系 人 及 通 讯 方 式 说 明 : 总 结 报 告 和 备 忘 表 签 字 盖 章 的 纸 质 版 电 子 版 请 于 11 月 6 日 前 将 交 到 校 庆 办 公 室, 邮 箱 :xiaoqing120@126.com, 地 点 : 卫 津 路 校 区 12 楼 210 38

附 件 4 关 于 做 好 天 津 大 学 120 周 年 校 庆 活 动 材 料 归 档 工 作 的 通 知 120 周 年 校 庆 是 天 津 大 学 在 发 展 史 上 的 一 次 重 要 活 动 为 确 保 此 次 校 庆 活 动 形 成 的 珍 贵 档 案 材 料 能 及 时 完 整 安 全 地 得 到 归 档 与 保 存, 根 据 天 津 大 学 重 大 活 动 档 案 细 则 ( 天 大 校 档 2011 2 号 ) 和 天 津 大 学 120 年 校 庆 筹 备 工 作 总 体 方 案 ( 天 大 校 发 2014 35 号 ) 要 求, 现 就 做 好 学 校 120 周 年 校 庆 活 动 资 料 归 档 工 作 通 知 如 下 : 一 归 档 范 围 120 年 校 庆 活 动 作 为 学 校 一 项 重 大 活 动, 在 活 动 启 动 筹 备 庆 典 和 总 结 阶 段, 形 成 的 大 量 有 保 存 价 值 的 纸 质 音 频 视 频 照 片 实 物 等 各 种 载 体 的 材 料 均 应 得 到 妥 善 保 管 具 体 包 括 : 归 档 范 围 保 管 期 限 1. 筹 备 阶 段 校 庆 筹 备 机 构 设 置 与 人 员 构 成 筹 备 计 划 具 体 方 案 学 校 和 上 级 的 批 示 ( 复 ) 等 文 件 校 庆 筹 备 工 作 会 议 记 录 ( 含 重 要 的 座 谈 会 ) 纪 要 校 庆 启 动 仪 式 策 划 方 案 邀 请 校 友 名 单 领 导 讲 话 与 代 表 发 言 活 动 照 片 ( 原 片 ) 音 频 视 频 新 闻 报 道 及 仪 式 中 的 实 物 等 各 种 校 庆 纪 念 品 的 样 品 ( 实 物 ) 制 作 设 计 图 及 说 明 邀 请 函 及 复 函 请 柬 与 会 来 宾 名 单 及 简 介 外 来 单 位 的 贺 信 贺 电 ( 传 真 件 请 及 时 复 印 ) 各 类 胸 卡 停 车 证 样 式 宣 传 材 料 : 校 庆 公 告 各 种 宣 传 册 会 标 ( 小 样 ) 海 报 ( 小 样 ) 2. 庆 典 活 动 阶 段 长 期 长 期 长 期 长 期 长 期 长 期 长 期 长 期 39

庆 典 大 会 : 议 程 来 宾 签 到 簿 主 持 词 领 导 讲 话 与 来 宾 代 表 发 言 稿 照 片 ( 原 片 ) 音 频 视 频 材 料 中 外 大 学 校 长 圆 桌 会 议 材 料 : 议 程 来 宾 签 到 册 领 导 致 辞 与 来 宾 发 言 稿 照 片 ( 原 片 ) 或 音 频 视 频 材 料 各 种 捐 赠 仪 式 : 议 程 领 导 致 辞 与 校 友 代 表 发 言 材 料 照 片 ( 原 片 ) 或 音 频 视 频 材 料 新 校 区 启 用 等 各 种 首 发 ( 揭 幕 ) 仪 式 : 议 程 领 导 致 辞 与 校 友 代 表 发 言 材 料 照 片 ( 原 片 ) 及 实 物 等 校 级 其 他 重 要 活 动 的 方 案 议 程 发 言 材 料 来 宾 名 单 音 视 频 材 料 及 实 物 重 要 学 术 报 告 会 材 料 : 报 告 人 简 介, 报 告 文 字 稿 以 及 音 频 视 频 材 料 原 创 交 响 合 唱 音 乐 会 庆 典 晚 会 : 方 案 文 稿 节 目 单 照 片 ( 原 片 ) 音 频 视 频 材 料 原 创 作 品 手 稿 等 实 物 校 庆 中 表 彰 先 进 教 师 与 优 秀 学 生 表 彰 大 会 材 料 : 议 程 表 彰 决 定 领 导 致 辞 与 代 表 发 言 稿 照 片 ( 原 片 ) 或 音 频 视 长 期 长 期 长 期 长 期 长 期 长 期 长 期 长 期 频 材 料 事 业 发 展 成 就 展 : 资 料 素 材 设 计 版 面 ( 电 子 版 ) 小 样 彩 色 打 印 件 重 要 校 友 的 贺 信 贺 电 往 来 函 件 等 各 学 院 编 印 的 画 册 出 版 的 院 史 资 料 外 单 位 赠 送 的 有 保 存 价 值 的 礼 品 纪 念 品 以 及 社 会 知 名 人 士 赠 送 的 礼 品 题 词 以 及 礼 品 接 收 清 册 校 庆 活 动 中 与 外 单 位 签 订 的 合 同 协 定 协 议 书 等 文 件 材 料 长 期 长 期 长 期 长 期 长 期 40

有 关 捐 赠 款 的 财 务 清 单 各 种 媒 体 对 校 庆 活 动 的 相 关 报 道 3. 总 结 阶 段 校 庆 各 方 面 工 作 的 总 结 表 彰 材 料 各 类 校 庆 礼 品 存 放 登 记 册 ( 由 保 存 部 门 负 责 ) 其 他 与 校 庆 有 关 的 重 大 活 动 相 关 材 料 二 归 档 要 求 长 期 长 期 长 期 长 期 长 期 ( 一 ) 各 类 材 料 的 整 理 与 归 档, 必 须 保 持 文 件 材 料 之 间 的 历 史 联 系, 保 证 档 案 材 料 的 齐 全 完 整, 便 于 档 案 保 管 与 利 用 ( 二 ) 各 类 材 料 的 归 档 目 录, 一 律 按 照 档 案 馆 提 供 的 目 录 模 版 分 类 填 写, 模 版 样 式 请 从 办 公 网 下 载 专 区 中 下 载 ( 三 ) 纸 质 材 料 档 案 : 要 求 原 件, 文 件 材 料 需 要 加 盖 公 章 ( 四 ) 照 片 档 案 : 需 要 提 供 照 片 说 明, 要 求 标 注 主 要 人 员 位 置 及 摄 影 者 ( 五 ) 音 频 视 频 档 案 : 要 求 注 明 时 间 地 点 主 要 活 动 主 要 参 加 者, 并 刻 录 成 光 盘 移 交 三 归 档 指 导 档 案 馆 依 照 档 案 管 理 相 关 规 定, 切 实 加 强 指 导, 做 好 移 交 接 收 与 归 档 入 库 工 作 归 档 咨 询 电 话 :27406947; 联 系 人 : 王 建 光, 曹 海 燕 ; 办 公 地 点 :9 楼 112 室 41

关 于 做 好 2015-2016 学 年 第 一 学 期 期 中 教 学 检 查 工 作 的 通 知 天 大 校 教 2015 13 号 各 学 院 ( 部 ) 及 各 有 关 单 位 : 本 学 期 是 我 校 正 式 步 入 双 校 区 同 步 运 行 的 第 一 个 学 期, 为 全 面 深 入 了 解 当 前 本 科 教 学 状 况, 及 时 发 现 并 解 决 双 校 区 并 行 模 式 下 教 学 中 存 在 的 问 题, 加 强 教 学 管 理, 规 范 教 学 秩 序, 不 断 提 高 教 育 教 学 质 量, 为 开 展 审 核 评 估 工 作 做 好 准 备, 学 校 决 定 开 展 2015-2016 学 年 第 一 学 期 期 中 教 学 检 查, 现 就 有 关 事 宜 通 知 如 下 : 一 时 间 安 排 期 中 教 学 检 查 时 间 为 2015 年 11 月 9 日 至 11 月 20 日 二 检 查 范 围 全 校 普 通 本 科 教 学 工 作 三 检 查 内 容 和 方 式 1. 教 学 运 行 通 过 抽 查 听 课 检 查 有 无 私 自 调 课 停 课 随 意 更 换 授 课 地 点 和 授 课 教 师 等 现 象 ; 检 查 实 验 教 学 安 排 是 否 与 教 学 任 务 书 相 符, 教 学 过 程 是 否 规 范 ; 针 对 双 校 区 运 行 模 式 下 教 学 运 行 过 程 中 可 能 出 现 的 各 种 突 发 状 况, 各 教 学 单 位 制 定 应 急 预 案 措 施 2. 教 师 授 课 质 量 通 过 抽 查 听 课 学 生 网 上 评 教 和 问 卷 调 查 等 方 式, 检 查 教 师 的 教 学 质 量 和 教 书 育 人 情 况 各 教 学 单 位 在 自 查 中 应 注 意 听 取 不 同 年 龄 段 和 不 同 职 称 教 师 的 课 程 ( 含 实 验 课 程 ), 并 检 查 学 生 出 勤 情 况, 任 课 教 师 也 应 采 取 适 当 方 式 对 课 程 的 教 学 和 学 生 的 学 习 效 果 进 行 自 查 3. 实 践 教 学 (1) 实 习 和 课 程 设 计 完 成 情 况 各 学 院 ( 部 ) 应 对 本 院 开 出 的 实 习 课 程 设 计 社 会 实 践 和 社 会 调 查 等 实 践 教 学 环 节 进 行 认 真 自 查, 检 查 教 学 大 纲 是 否 齐 备, 教 学 计 划 执 行 情 况, 实 习 报 告 和 实 习 日 记 调 查 报 告 课 程 设 计 等 文 本 是 否 符 合 要 求 等, 并 填 写 天 津 大 学 本 科 生 实 习 质 量 评 价 表 ( 附 件 1) 天 津 大 学 本 科 课 程 设 计 质 量 评 价 表 ( 附 件 2) (2) 实 验 开 放 选 课 系 统 运 行 情 况 各 学 院 ( 部 ) 应 对 本 学 院 各 实 验 室 ( 中 心 ) 的 实 验 开 放 选 课 系 统 运 行 情 况 进 行 自 查, 检 查 内 容 包 括 实 验 项 目 是 否 录 入, 信 息 是 否 准 确 齐 备, 以 及 学 生 通 过 该 系 统 的 选 课 情 况 (3) 大 学 生 创 新 创 业 训 练 计 划 实 施 情 况 42

各 学 院 ( 部 ) 对 本 学 院 在 研 的 大 学 生 创 新 创 业 训 练 计 划 项 目 实 施 情 况 进 行 自 查, 检 查 内 容 包 括 已 取 得 的 成 果 存 在 的 问 题 下 阶 段 计 划 及 预 期 成 果 经 费 使 用 情 况 等 4. 教 学 改 革 方 面 (1) 课 程 质 量 提 升 计 划 中 期 检 查 与 交 流 教 务 处 将 于 11 月 底 组 织 专 家 对 第 一 批 试 点 课 程 进 行 中 期 检 查 并 组 织 工 作 交 流 会 请 各 试 点 课 程 负 责 人 对 照 负 责 课 程 2015 年 实 施 方 案 和 工 作 计 划 做 好 阶 段 总 结 工 作, 于 11 月 20 日 上 交 教 务 处 教 研 科 (2)2014 年 本 科 教 学 综 合 改 革 立 项 中 期 检 查 教 务 处 将 组 织 专 家 对 26 项 重 点 项 目 进 行 统 一 检 查, 并 召 开 重 点 项 目 中 期 总 结 评 审 会 ; 各 学 院 ( 部 ) 对 一 般 项 目 和 探 索 项 目 进 行 中 期 检 查, 汇 总 检 查 结 果, 并 撰 写 总 结 报 告 学 校 和 学 院 按 照 优 秀, 合 格 和 不 合 格 三 个 等 级 对 项 目 进 行 评 价, 学 校 将 筛 选 出 优 秀 项 目 并 持 续 资 助 或 追 加 经 费, 对 不 合 格 项 目 停 止 资 助 (3) 下 一 届 教 学 成 果 奖 培 育 工 作 我 校 在 2014 年 国 家 级 教 学 成 果 奖 中 取 得 丰 硕 成 果, 各 学 院 ( 部 ) 要 在 总 结 经 验 的 基 础 上, 围 绕 国 家 十 三 五 规 划 建 议 中 关 于 提 高 教 育 质 量 方 面 的 要 求, 结 合 本 院 优 势 学 科, 从 特 色 专 业 建 设 创 新 人 才 培 养 模 式 提 高 教 学 水 平 提 高 学 生 创 新 创 业 能 力 推 进 现 代 教 育 技 术 发 展 等 方 面 酝 酿 下 一 届 教 学 成 果 奖 的 申 报 项 目, 请 每 个 学 院 于 11 月 30 日 前 上 报 1-2 个 项 目 名 称 与 简 要 说 明, 教 务 处 将 组 织 相 关 研 讨 活 动 5. 学 生 方 面 学 院 应 通 过 检 查 或 召 开 任 课 教 师 座 谈 会 等, 掌 握 学 生 的 学 习 和 遵 守 课 堂 纪 律 等 情 况 应 重 点 关 注 学 习 有 困 难 和 试 读 学 生 的 思 想 学 习 和 生 活 状 况, 及 时 帮 助 和 督 促 此 部 分 学 生 完 成 学 习 任 务 重 点 了 解 一 年 级 新 生 的 学 习 情 况, 由 公 共 基 础 课 开 课 学 院 组 织 一 些 学 生 座 谈 会, 了 解 他 们 对 本 学 院 基 础 课 教 学 工 作 的 意 见 和 建 议 等 同 时 面 向 大 四 在 校 生 广 泛 征 集 意 见, 了 解 他 们 本 科 四 年 间 对 于 我 校 教 学 方 面 的 体 验 反 馈 及 改 良 建 议 此 外, 各 学 院 ( 部 ) 可 结 合 本 院 具 体 情 况, 适 当 增 加 检 查 内 容 四 具 体 要 求 1. 学 校 领 导 机 关 各 部 处 副 处 级 以 上 干 部 各 学 院 ( 部 ) 所 有 党 政 领 导 以 及 课 程 负 责 人 应 听 课 不 少 于 2 次, 各 系 学 科 组 教 师 也 应 相 互 听 课, 并 认 真 填 写 天 津 大 学 听 课 记 录 表 ( 附 件 3) 或 天 津 大 学 实 验 教 学 听 课 记 录 表 ( 附 件 4) 2. 本 学 期 将 继 续 开 展 期 中 学 生 网 上 评 教 工 作, 请 各 单 位 做 好 宣 传 和 动 员, 43

组 织 学 生 认 真 客 观 地 评 价 教 师 的 教 学 工 作, 达 到 帮 助 教 师 改 进 教 学 提 高 教 学 质 量 的 目 的 3. 各 教 学 单 位 应 在 期 中 教 学 检 查 工 作 结 束 后 进 行 认 真 总 结, 内 容 包 括 检 查 方 式 检 查 内 容 和 检 查 结 果, 以 及 学 校 学 院 教 学 工 作 中 存 在 的 问 题 和 解 决 办 法 等 请 各 单 位 于 11 月 26 日 前 将 期 中 教 学 检 查 总 结 的 书 面 材 料 ( 需 教 学 院 长 签 字 并 加 盖 学 院 公 章 ) 及 电 子 版 各 实 践 教 学 环 节 质 量 评 价 表 听 课 记 录 表 报 教 务 处 教 学 评 价 与 师 资 培 训 科 希 望 各 学 院 ( 部 ) 及 各 有 关 单 位 对 期 中 教 学 检 查 工 作 给 予 高 度 重 视, 可 以 通 过 动 员 会 形 式, 将 期 中 教 学 检 查 工 作 的 意 义 和 内 容 传 达 给 广 大 师 生 同 时 教 务 处 面 向 全 校 师 生 广 泛 征 集 双 校 区 教 学 管 理 与 运 行 方 面 的 意 见 与 建 议 请 各 教 学 单 位 根 据 学 校 的 要 求, 结 合 本 单 位 实 际 情 况, 制 定 期 中 教 学 检 查 工 作 计 划, 尤 其 要 加 强 研 讨 并 采 取 可 行 措 施 提 升 教 师 参 与 本 科 教 学 的 积 极 性, 贯 彻 落 实 教 育 部 关 于 教 授 为 本 科 生 授 课 制 度, 进 一 步 提 高 教 授 为 本 科 生 的 授 课 率 和 授 课 质 量, 并 努 力 形 成 可 操 作 可 执 行 的 具 体 化 成 果 附 件 :1. 天 津 大 学 本 科 生 实 习 质 量 评 价 表 2. 天 津 大 学 本 科 课 程 设 计 质 量 评 价 表 3. 天 津 大 学 听 课 记 录 表 4. 天 津 大 学 实 验 教 学 听 课 记 录 表 天 津 大 学 2015 年 11 月 5 日 44

附 件 1 日 学 院 专 业 年 级 评 价 时 间 年 月 实 习 名 称 项 目 A 等 级 标 准 C 评 价 等 级 1. 实 习 要 求 内 容 符 合 培 养 目 标 要 求 与 教 学 进 度 相 结 合 ; 各 项 措 施 完 善 时 间 有 保 证 ; 注 重 加 强 学 生 创 新 精 神 和 实 践 能 力 培 养 内 容 符 合 培 养 目 标 要 求 与 教 学 进 度 相 结 合 ; 各 项 措 施 基 本 完 善 时 间 有 保 证 2. 实 习 条 件 实 习 基 地 稳 定 ; 各 实 习 环 节 符 合 实 习 大 纲 要 求 ; 接 受 单 位 专 人 负 责 并 参 与 指 导 ; 能 为 学 生 提 供 动 手 实 践 条 件 有 实 习 场 所 ; 各 实 习 环 节 基 本 符 合 实 习 大 纲 要 求 3. 学 生 实 习 学 生 实 习 期 间 严 格 遵 守 单 位 各 项 管 理 规 定 ; 学 风 严 谨 虚 心 好 学 服 从 指 导 ; 理 论 联 系 实 际, 思 维 活 跃 ; 言 行 文 明 服 从 管 理 无 违 纪 情 况 学 生 实 习 期 间 能 遵 守 单 位 各 项 管 理 规 定 ; 服 从 指 导 无 违 纪 情 况 4. 实 习 效 果 完 成 规 定 实 习 任 务 ; 熟 悉 各 实 习 环 节, 实 践 能 力 得 到 提 高 ; 认 真 总 结, 实 习 报 告 规 范 完 成 规 定 实 习 任 务 ; 了 解 各 实 习 环 节 ; 认 真 总 结, 实 习 报 告 基 本 规 范 5. 指 导 教 师 教 师 认 真 指 导 管 理 严 格 ; 注 重 与 学 生 交 流, 培 养 实 践 能 力 ; 认 真 审 阅 实 习 报 告, 成 绩 评 定 合 理 ; 量 入 为 出, 经 费 使 用 合 理 教 师 比 较 认 真 指 导 管 理 比 较 严 格 ; 认 真 审 阅 实 习 报 告, 成 绩 评 定 基 本 合 理 说 明 : 评 估 标 准 给 出 A C 两 级, 介 于 A C 之 间 的 为 B 级, 低 于 C 级 的 为 D 级 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