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 教 继 函 2016 20 号 2016 各 地 级 以 上 市 及 顺 德 区 教 育 局 : 根 据 教 育 部 关 于 开 展 中 小 学 和 幼 儿 园 教 师 资 格 考 试 改 革 试 点 的 指 导 意 见 ( 教 师 函 2011 6 号 ) 教 育 部 办 公 厅 关 于 进 一 步 扩 大 中 小 学 教 师 资 格 考 试 与 定 期 注 册 制 度 改 革 试 点 的 通 知 ( 教 师 厅 2015 3 号 ) 教 育 部 关 于 印 发 中 小 学 教 师 资 格 考 试 暂 行 办 法 中 小 学 教 师 资 格 定 期 注 册 暂 行 办 法 的 通 知 ( 教 师 厅 2013 9 号 ) 和 广 东 省 教 育 厅 关 于 印 发 < 中 小 学 教 师 资 格 考 试 试 点 实 施 办 法 > 和 < 中 小 学 教 师 资 格 定 期 注 册 试 点 实 施 办 法 > 的 通 知 ( 粤 教 师 2016 2 号 ) 要 求 凡 申 请 中 小 学 教 师 资 格 ( 含 幼 儿 园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和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实 习 指 导 教 师 资 格 ) 的 人 员 需 参 加 国 家 教 师 资 格 统 一 考 试, 考 试 分 为 笔 试 和 面 试 两 部 分 为 做 好 我 省 中 小 学 教 师 资 格 考 试 面 试 工 作, 现 将 有 关 事 宜 通 知 如 下 : 一 面 试 报 考 条 件 及 方 法 1
( 一 ) 报 考 条 件 具 有 广 东 户 籍, 或 人 事 ( 劳 动 ) 关 系 在 广 东, 笔 试 成 绩 合 格 且 在 有 效 期 内, 可 在 户 籍 或 人 事 ( 劳 动 ) 关 系 所 在 地 报 名 参 加 地 级 市 教 育 行 政 部 门 组 织 的 教 师 资 格 面 试 笔 试 成 绩 合 格 的 普 通 高 等 学 校 在 校 生 可 在 就 读 学 校 所 在 地 参 加 教 师 资 格 面 试 ( 二 ) 网 上 报 名 笔 试 成 绩 合 格 并 在 有 效 期 的 考 生, 须 在 教 育 部 考 试 中 心 规 定 的 报 名 时 间 内 ( 具 体 报 名 时 间 由 教 育 部 考 试 中 心 统 一 安 排 ), 登 录 国 家 中 小 学 教 师 资 格 考 试 网 (www.ntce.cn), 按 照 栏 目 指 引 进 行 网 上 报 名 完 成 网 上 报 名 的 考 生, 须 持 身 份 证 户 口 本 或 聘 用 人 事 ( 劳 动 ) 合 同 学 历 证 书 和 学 历 认 证 报 告 ( 在 校 生 提 供 在 校 学 籍 证 明 ) 原 件 到 地 级 以 上 市 教 育 行 政 部 门 或 指 定 的 地 点 办 理 审 核 和 报 名 信 息 现 场 确 认 手 续, 并 按 照 广 东 省 发 展 改 革 委 广 东 省 财 政 厅 关 于 调 整 中 小 学 教 师 资 格 考 试 收 费 标 准 的 复 函 ( 粤 发 改 价 格 函 2016 978 号 ) 的 规 定 缴 纳 考 试 费 用, 考 试 费 按 每 考 生 280 元 / 人 次 的 标 准 收 取 ( 包 含 上 缴 教 育 部 考 试 中 心 考 务 费 15 元 / 人 次 ) 考 试 前 一 周 考 生 须 登 录 中 小 学 教 师 资 格 考 试 网 (www.ntce.cn) 下 载 打 印 面 试 准 考 证 二 面 试 考 务 管 理 ( 一 ) 申 请 面 试 考 务 管 理 报 名 审 核 考 场 编 排 等 项 工 作 统 一 在 中 小 学 教 师 资 格 考 试 考 务 管 理 信 息 系 统 ( 简 称 考 务 管 理 系 统 ) 上 完 2
成 ( 网 址 :http://kaowu.ntce.cn) 考 务 管 理 系 统 日 常 维 护 工 作 由 教 育 部 考 试 中 心 统 一 负 责, 各 考 区 需 先 填 写 广 东 省 中 小 学 教 师 资 格 考 试 考 务 管 理 系 统 用 户 申 请 表 ( 附 件 1), 并 报 省 教 师 资 格 认 定 工 作 办 公 室 ( 设 在 省 教 育 厅 教 师 继 续 教 育 指 导 中 心 ), 由 省 教 师 资 格 认 定 工 作 办 公 室 统 一 报 教 育 部 考 试 中 心 后 建 立 系 统 用 户 ( 二 ) 考 区 及 考 点 设 置 各 地 级 以 上 市 教 育 行 政 部 门 须 严 格 按 照 教 育 部 考 试 中 心 中 小 学 教 师 资 格 考 试 面 试 工 作 规 程 ( 试 行 ) 规 定 设 置 考 点 和 备 用 考 点 1. 每 个 地 级 以 上 市 及 顺 德 区 设 立 1 个 考 区, 每 个 考 区 依 据 面 试 人 数 情 况, 在 考 区 内 设 置 1 个 或 若 干 个 满 足 面 试 要 求 的 考 点, 考 点 内 设 置 考 场 2. 每 个 考 点 可 设 置 多 个 面 试 考 场, 每 个 面 试 考 场 分 别 由 候 考 室 抽 题 室 备 课 室 和 面 试 室 组 成 候 考 室 和 抽 题 室 要 根 据 规 模 大 小 分 别 配 备 工 作 人 员 ( 不 能 少 于 2 名 ), 备 课 室 需 配 备 2 名 监 考 教 师 考 场 所 在 楼 层 需 配 备 一 定 数 量 流 动 监 考 员 3. 每 个 抽 题 室 至 少 配 备 1 台 计 算 机 和 激 光 打 印 机 (A4 纸 ) 每 个 面 试 室 配 备 1-3 台 计 算 机 每 台 计 算 机 需 以 百 兆 局 域 网 交 换 机 连 通 面 试 所 需 面 试 用 具 及 物 品 由 考 区 统 一 配 置 4. 各 考 区 设 置 考 点 需 填 写 广 东 省 教 师 资 格 考 试 面 试 考 点 设 置 申 请 表 ( 附 件 2), 并 上 报 省 教 师 资 格 认 定 工 作 办 公 室 ( 三 ) 考 官 和 测 评 系 统 技 术 负 责 人 选 聘 3
1. 考 官 选 聘 根 据 教 育 部 中 小 学 教 师 资 格 考 试 暂 行 办 法 ( 教 师 2013 9 号 ) 规 定, 从 全 省 举 办 教 师 教 育 专 业 的 高 校 专 家, 中 小 学 幼 儿 园 和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骨 干 教 师, 各 级 教 研 机 构 优 秀 教 研 员 中 遴 选 中 小 学 教 师 资 格 考 试 面 试 考 官, 并 建 立 广 东 省 中 小 学 教 师 资 格 考 试 面 试 考 官 数 据 库 ( 考 官 遴 选 通 知 另 行 下 发 ) 省 教 育 厅 从 考 官 库 中 选 聘 省 级 骨 干 面 试 考 官, 各 地 级 市 教 育 局 从 考 官 中 选 聘 考 区 面 试 考 官 ( 以 本 考 区 的 考 官 为 主 ) 2. 考 官 组 成 面 试 以 组 为 单 位, 每 个 考 评 组 由 3 名 考 官 构 成, 设 主 考 官 1 名 ( 主 考 官 原 则 上 由 省 级 骨 干 考 官 担 任 ), 主 持 本 组 面 试 工 作, 统 合 评 分 3. 考 官 信 息 采 集 各 地 级 以 上 市 及 顺 德 区 教 育 行 政 部 门 要 按 时 限 和 信 息 标 准 要 求 做 好 面 试 考 官 信 息 采 集 工 作, 并 录 入 考 务 管 理 信 息 系 统 (http://kaowu.ntce.cn) 面 试 考 官 信 息 标 准 和 模 版 可 在 考 务 系 统 用 户 建 立 之 后, 登 录 该 网 站 下 载 4. 测 评 系 统 技 术 负 责 人 选 聘 省 教 育 厅 选 聘 一 名 省 级 面 试 测 评 系 统 首 席 技 术 负 责 人 (CTO), 各 考 区 选 聘 一 名 考 区 面 试 测 评 系 统 首 席 技 术 负 责 人, 各 考 点 根 据 需 要 选 聘 一 名 或 几 名 面 试 测 评 系 统 负 责 人 ( 技 术 负 责 人 选 聘 通 知 另 行 下 发 ) 4
三 面 试 内 容 和 程 序 ( 一 ) 面 试 科 目 申 请 面 试 学 科 ( 学 段 ) 应 与 笔 试 学 科 ( 学 段 ) 一 致 1. 幼 儿 园 面 试 不 分 科 2. 小 学 面 试 科 目 按 教 育 部 有 关 规 定 确 定 3. 初 级 中 学 高 级 中 学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文 化 课 教 师 资 格 面 试 科 目 与 笔 试 的 学 科 知 识 与 教 学 能 力 科 目 相 同 4.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教 师 的 专 业 知 识 与 教 学 能 力 科 目 测 试, 国 家 未 提 供 统 一 的 面 试 试 题, 具 体 考 试 办 法 另 行 通 知 ( 二 ) 内 容 面 试 根 据 中 小 学 和 幼 儿 园 教 师 资 格 考 试 标 准 和 考 试 大 纲 ( 面 试 部 分 )( 可 登 录 www.ntce.cn 查 询 ) 要 求, 主 要 考 核 申 请 人 职 业 道 德 心 理 素 质 仪 表 仪 态 言 语 表 达 思 维 品 质 等 教 学 基 本 素 养 和 教 学 设 计 教 学 实 施 教 学 评 价 等 教 学 基 本 技 能 ( 三 ) 程 序 面 试 考 生 完 成 整 个 面 试 考 试 过 程, 需 经 过 候 考 抽 题 备 课 ( 活 动 设 计 ) 回 答 规 定 问 题 试 讲 ( 演 示 ) 答 辩 ( 陈 述 ) 等 环 节 具 体 要 求 如 下 : 1. 候 考 考 生 持 面 试 准 考 证 身 份 证 件, 按 时 到 达 考 点, 进 入 候 考 室 候 考 2. 抽 题 按 考 点 安 排, 登 陆 面 试 测 评 软 件 系 统, 通 过 计 算 机 从 题 库 中 抽 取 一 组 试 题 ( 幼 儿 园 类 别 考 生 从 抽 取 的 2 道 试 题 中 5
任 选 1 道, 其 余 类 别 只 抽 取 1 道 试 题 ), 考 生 确 认 后, 系 统 打 印 备 课 纸 及 试 题 清 单 ( 考 生 须 在 试 题 清 单 上 签 名 ) 3. 备 课 考 生 持 备 课 纸 试 题 清 单 进 入 备 课 室, 撰 写 教 案 ( 或 活 动 演 示 方 案 ), 备 课 20 分 钟 4. 回 答 规 定 问 题 考 生 由 工 作 人 员 引 导 进 入 指 定 面 试 室 考 官 从 题 库 中 随 机 抽 取 2 个 规 定 问 题, 考 生 回 答, 时 间 5 分 钟 5. 试 讲 / 演 示 考 生 按 照 备 课 环 节 准 备 的 教 案 ( 或 活 动 演 示 方 案 ) 进 行 试 讲 ( 或 演 示 ), 时 间 10 分 钟 6. 答 辩 考 官 围 绕 考 生 试 讲 ( 或 演 示 ) 内 容 和 测 试 项 目 进 行 提 问, 考 生 答 辩, 时 间 5 分 钟 考 生 提 交 试 题 清 单 备 课 教 案 ( 活 动 演 示 方 案 ) 后 离 场 7. 评 分 考 官 依 据 评 分 标 准 对 考 生 面 试 表 现 进 行 综 合 评 分, 填 写 面 试 评 分 表, 经 组 长 签 字 确 认, 同 时 通 过 面 试 测 评 系 统 提 交 评 分 四 2016 年 下 半 年 面 试 工 作 安 排 ( 一 ) 网 上 报 名 待 笔 试 合 格 人 数 确 定 后 按 教 育 部 的 统 一 安 排 进 行 网 上 报 名 现 场 确 认 及 缴 费, 面 试 公 告 将 在 中 小 学 教 师 资 格 考 试 网 (www.ntce.cn) 发 布 ( 具 体 时 间 另 行 通 知 ) ( 二 ) 考 点 设 置 各 地 级 以 上 市 教 育 行 政 部 门 根 据 本 考 区 实 际 情 况, 按 照 教 育 部 有 关 考 点 设 置 要 求, 合 理 设 置 本 考 区 考 点 6
各 考 区 申 报 考 点 须 填 写 广 东 省 教 师 资 格 考 试 面 试 考 点 设 置 申 请 表, 经 考 区 教 育 行 政 部 门 审 核 后 报 省 教 育 厅, 申 报 时 间 : 2016 年 8 月 31 前 省 教 师 资 格 认 定 工 作 办 公 室 拟 于 9 月 份, 对 各 考 区 申 报 的 考 点 进 行 验 收 ( 三 ) 面 试 考 务 管 理 系 统 申 请 请 各 考 区 于 2016 年 8 月 31 日 前 将 广 东 省 中 小 学 教 师 资 格 考 试 考 务 管 理 系 统 用 户 申 请 表 报 省 教 师 资 格 认 定 工 作 办 公 室, 由 省 教 师 资 格 认 定 工 作 办 公 室 统 一 报 教 育 部 考 试 中 心 后 建 立 系 统 用 户 ( 四 ) 相 关 人 员 培 训 省 级 面 试 骨 干 考 官 考 区 考 务 负 责 人 考 区 面 试 测 评 系 统 技 术 负 责 人 需 接 受 由 省 教 师 继 续 教 育 指 导 中 心 组 织 的 教 育 部 考 试 中 心 专 家 授 课 的 省 级 培 训 省 级 培 训 的 具 体 时 间 地 点 由 省 教 师 资 格 认 定 工 作 办 公 室 另 行 通 知 省 教 育 厅 委 托 各 考 区 对 本 考 区 普 通 面 试 考 官 考 务 人 员 面 试 测 评 系 统 技 术 人 员 进 行 培 训, 培 训 时 间 由 各 考 区 根 据 实 际 情 况 自 行 安 排 ( 五 ) 试 题 领 取 和 成 绩 报 送 面 试 考 试 开 考 前 3 天 内, 各 考 区 派 人 到 省 教 师 资 格 认 定 工 作 办 公 室 领 取 面 试 试 题 光 盘 和 加 密 锁, 考 试 结 束 后 3 天 内 将 试 题 光 盘 成 绩 光 盘 加 密 锁 和 相 关 材 料 ( 含 面 试 考 点 实 施 情 况 记 录 表 考 点 特 殊 情 况 记 录 表 考 生 违 规 记 录 汇 总 表 ) 送 交 省 教 师 资 格 认 7
定 工 作 办 公 室 ( 其 它 面 试 资 料 由 各 考 区 留 存 半 年 ) 以 上 领 取 和 报 送 材 料 过 程, 各 考 区 必 须 专 人 专 车 且 有 3 人 全 程 参 与, 其 中 一 名 保 卫 人 员, 运 输 过 程 中 必 须 始 终 保 持 2 人 以 上 同 时 在 车 上 教 育 厅 考 区 和 考 点, 在 试 题 成 绩 单 等 保 密 材 料 交 接 过 程 中 必 须 逐 项 严 格 核 对, 并 认 真 填 写 广 东 省 中 小 学 教 师 资 格 考 试 面 试 保 密 材 料 接 收 表 ( 附 件 3) 五 工 作 要 求 ( 一 ) 面 试 工 作 实 行 考 区 负 责 制 各 考 区 要 成 立 由 地 级 以 上 市 教 育 行 政 部 门 ( 含 顺 德 区 ) 主 要 领 导 担 任 组 长 的 面 试 工 作 领 导 小 组, 统 筹 实 施 本 考 区 的 教 师 资 格 考 试 面 试 工 作 ( 二 ) 各 考 区 要 严 格 按 照 面 试 工 作 的 要 求 做 好 考 试 设 备 和 考 试 用 具 的 配 备 调 试 安 装 和 维 护 工 作 要 配 备 足 够 的 面 试 测 评 系 统 管 理 员, 并 做 好 培 训 工 作 在 面 试 实 施 前 严 格 按 考 试 工 作 流 程 和 规 范, 利 用 面 试 测 评 系 统 组 织 模 拟 演 练, 确 保 每 个 系 统 管 理 员 熟 练 掌 握 面 试 的 每 一 个 操 作 环 节 和 操 作 规 范 ( 三 ) 各 考 区 要 做 好 考 试 期 间 的 安 全 保 密 工 作, 成 立 考 试 安 全 工 作 领 导 小 组, 制 定 安 全 保 密 制 度, 指 定 面 试 试 题 答 卷 计 算 机 USBKey 存 储 介 质 等 物 品 的 责 任 人, 防 止 试 题 用 户 名 密 码 数 据 不 公 开 文 件 等 信 息 泄 露 面 试 考 试 相 关 人 员 发 生 的 违 规 行 为 按 照 保 守 国 家 秘 密 法 国 家 教 育 考 试 违 规 处 理 办 法 进 行 处 罚 情 节 严 重, 构 成 犯 罪 的, 由 司 法 机 关 依 法 追 究 刑 事 责 任 ( 四 ) 各 考 区 要 积 极 协 调 电 力 公 安 交 通 卫 生 防 疫 等 8
部 门, 做 好 考 试 期 间 的 各 项 保 障 工 作, 特 别 是 要 保 证 考 试 期 间 不 间 断 供 电, 确 保 考 试 顺 利 进 行 ( 五 ) 各 考 区 要 向 社 会 布 咨 询 举 报 电 话, 接 收 社 会 监 督, 对 群 众 的 咨 询 举 报 及 时 回 复, 认 真 处 理 ( 六 ) 请 各 考 区 按 时 间 和 要 求 将 广 东 省 中 小 学 教 师 资 格 考 试 考 务 管 理 系 统 用 户 申 请 表 和 广 东 省 教 师 资 格 考 试 面 试 考 点 设 置 申 请 表 原 件 报 送 广 东 省 教 育 厅 教 师 资 格 认 定 工 作 办 公 室 地 址 : 广 州 市 越 秀 区 东 风 东 路 723 号 高 教 大 厦 1506 室 联 系 人 : 莫 凡, 联 系 电 话 :020-37626538 附 件 :1. 广 东 省 中 小 学 教 师 资 格 考 试 考 务 管 理 系 统 用 户 申 请 表 2. 广 东 省 教 师 资 格 考 试 面 试 考 点 设 置 申 请 表 3. 广 东 省 中 小 学 教 师 资 格 考 试 面 试 保 密 材 料 接 收 表 广 东 省 教 育 厅 2016 年 5 月 5 日 9
公 开 方 式 : 依 申 请 公 开 抄 送 : 教 育 部 教 师 资 格 认 定 指 导 中 心 附 件 1 10
单 位 名 称 : 姓 名 性 别 出 生 年 月 联 系 电 话 办 公 电 话 : 手 机 : 电 子 邮 件 处 ( 科 ) 室 职 务 省 考 办 用 户 申 请 类 型 考 区 用 户 ( 管 理 ) 考 区 用 户 ( 审 核 ) 考 点 用 户 考 点 地 址 : 考 区 名 称 考 区 名 称 考 点 名 称 填 表 人 签 名 : 日 期 : 省 教 师 资 格 认 定 工 作 办 公 室 意 见 : 同 意 不 同 意 ( 单 位 公 章 ) 附 件 2 11
申 请 机 构 名 称 承 担 部 门 部 门 联 系 人 姓 名 : 职 务 : 联 系 电 话 : 机 构 总 体 情 况 简 介 : 保 密 工 作 条 件 简 介 : 标 准 化 考 场 建 设 情 况 : 申 请 机 构 负 责 人 意 见 : 申 请 机 构 盖 章 : 审 核 人 意 见 : 审 核 机 构 盖 章 : 12
附 件 3 移 交 物 品 数 量 单 位 接 收 人 签 字 工 作 单 位 日 期 时 间 移 交 人 签 字 工 作 单 位 日 期 时 间 监 交 人 备 注 :1. 监 交 人 接 收 人 移 交 人 必 须 严 格 执 行 关 于 做 好 2013 年 下 半 年 中 小 学 教 师 资 格 考 试 安 全 保 密 工 作 的 通 知 ( 教 试 中 心 函 [2013]187 号 ) 要 求, 做 好 安 全 保 密 工 作 2. 试 题 光 盘 加 密 锁 必 须 在 面 试 工 作 结 束 后 及 时 如 数 交 还 省 教 师 资 格 认 定 工 作 办 公 室, 领 取 及 收 回 相 关 物 品 时 均 需 填 写 此 表 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