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 际 民 用 航 空 组 织 工 作 文 件 A38-WP/12 22/5/13 大 会 第 38 届 会 议 执 行 委 员 会 议 程 项 目 13: 航 空 保 安 政 策 高 级 别 航 空 保 安 会 议 (HLCAS) 的 成 果 ( 由 国 际 民 航 组 织 理 事 会 提 交 ) 执 行 摘 要 2012 年 9 月 12 日 至 14 日 在 蒙 特 利 尔 举 行 了 高 级 别 航 空 保 安 会 议, 出 席 会 议 的 有 700 多 名 与 会 代 表, 代 表 132 个 成 员 国 和 23 个 国 际 和 区 域 组 织 24 位 部 长 与 会, 反 映 了 各 国 对 航 空 保 安 的 持 续 重 视 会 议 提 出 了 旨 在 加 强 全 球 航 空 保 安 框 架 和 加 强 国 际 合 作 的 若 干 建 议 会 议 成 果 的 进 一 步 详 情 见 公 共 网 站 ( www.icao.int/meetings/avsecconf/ ) 会 议 的 成 果 帮 助 确 定 了 国 际 民 航 组 织 下 一 个 三 年 期 的 航 空 保 安 政 策 和 方 案 的 方 向 在 这 方 面, 国 际 民 航 组 织 承 诺 采 取 若 干 措 施 和 活 动, 确 保 适 当 处 理 所 有 的 建 议 本 工 作 文 件 和 随 附 的 附 录 提 出 了 经 国 际 民 航 组 织 理 事 会 批 准 的 后 续 行 动 行 动 : 请 大 会 核 准 理 事 会 批 准 的 后 续 行 动 战 略 目 标 : 本 工 作 文 件 涉 及 战 略 目 标 B 保 安 财 务 影 响 : 参 考 文 件 : 本 文 件 中 提 及 的 各 项 活 动, 将 根 据 2014 年 2016 年 经 常 性 方 案 预 算 的 可 用 资 源 和 / 或 预 算 外 捐 助 情 况 进 行 A38-WP/14 号 决 议 国 际 民 航 组 织 关 于 保 护 国 际 民 用 航 空 免 遭 非 法 干 扰 行 为 持 续 政 策 的 综 合 声 明 A38-WP/13 号 决 议 关 于 航 空 保 安 和 国 际 民 航 组 织 综 合 航 空 保 安 战 略 的 宣 言 (ICASS) 国 际 民 航 组 织 风 险 背 景 声 明 Doc 9990 号 文 件, 关 于 高 级 别 航 空 保 安 会 议 主 要 成 果 的 的 报 告 (2012 年 )
A38-WP/12-2 - 1. 引 言 1.1 高 级 别 航 空 保 安 会 议 2012 年 9 月 12 日 至 14 日 在 蒙 特 利 尔 举 行 出 席 会 议 的 132 个 成 员 国 和 23 个 国 际 和 区 域 组 织, 以 及 各 行 业 协 会 1.2 高 级 别 航 空 保 安 会 议 的 讨 论 提 出 了 若 干 建 议, 目 的 是 推 动 国 际 合 作 和 加 强 航 空 保 安 框 架, 例 如, 通 过 加 快 通 过 附 件 17 保 安 标 准 和 建 议 做 法, 减 轻 对 于 航 空 货 运 保 安 的 威 胁 和 解 决 内 部 人 员 的 威 胁 高 级 别 航 空 保 安 会 议 还 支 持 传 播 国 际 民 航 组 织 全 球 风 险 背 景 声 明, 作 为 各 国 在 进 行 本 国 风 险 评 估 时 可 以 利 用 的 信 息 来 源 此 外, 高 级 别 航 空 保 安 会 议 还 支 持 普 遍 保 安 审 计 计 划 (USAP) 向 持 续 监 测 方 法 (CMA) 的 过 渡, 并 就 建 立 和 实 施 协 调 有 的 放 矢 和 有 效 的 能 力 建 设 框 架 提 出 了 建 议 高 级 别 航 空 保 安 会 议 还 提 出 了 旨 在 确 保 可 持 续 性 和 旅 客 简 化 手 续 促 进 航 空 保 安 的 创 新 和 加 强 国 际 合 作 的 各 项 建 议 2. 讨 论 情 况 2.1 理 事 会 在 其 第 197 届 会 议 的 第 1 次 会 议 上 批 准 了 高 级 别 航 空 保 安 会 议 报 告 所 载 各 项 决 议 2.2 为 了 迫 切 解 决 航 空 货 运 方 面 的 弱 点 和 内 部 人 员 造 成 的 威 胁, 理 事 会 于 2012 年 11 月 13 日 通 过 了 对 附 件 17 的 第 13 号 快 速 通 道 修 正 这 一 修 正 于 年 7 月 15 日 起 开 始 适 用, 并 包 括 关 于 航 空 货 运 的 新 的 和 经 修 订 的 标 准, 以 及 人 员 而 不 是 旅 客 的 扫 描 和 保 安 控 制 2.3 理 事 会 还 批 准 了 确 保 在 2014 2016 三 年 期 内 及 时 完 成 理 事 会 所 做 所 有 建 议 的 后 续 行 动 在 这 方 面, 国 际 民 航 组 织 已 在 会 议 的 的 若 干 主 要 建 议 上 取 得 了 很 大 的 进 展, 例 如 以 安 全 的 方 式 传 播 国 际 民 航 组 织 全 球 风 险 背 景 声 明, 以 及 制 定 指 导 材 料 协 助 各 国 实 施 第 13 号 修 正 预 期 将 于 年 年 底 完 成 其 中 的 一 些 行 动 本 文 件 的 附 录 载 有 后 续 行 动 的 详 细 清 单 2.4 应 予 指 出 的 是, 上 述 行 动 中, 预 期 将 有 几 项 行 动 在 大 会 第 37 届 会 议 所 核 准 的 国 际 民 航 组 织 全 面 航 空 保 安 战 略 ( ICASS) 的 范 围 内 开 展 有 关 国 际 民 航 组 织 全 面 航 空 保 安 战 略 的 进 一 步 信 息 可 查 阅 :A38-WP/13 号 决 议 关 于 航 空 保 安 和 国 际 民 航 组 织 综 合 航 空 保 安 战 略 的 宣 言
A38-WP/12 附 录 附 录 实 施 航 空 保 安 高 级 别 会 议 结 果 的 行 动 计 划 会 议 主 要 成 果 行 动 / 活 动 时 间 框 架 议 程 项 目 1 国 际 民 航 组 织 全 球 风 险 背 景 声 明 (RCS) 由 国 际 民 航 组 织 以 保 密 的 方 式 传 播 风 险 背 景 声 明, 并 制 定 相 关 指 导 材 料 1) 以 适 当 格 式 向 各 国 传 播 风 险 背 景 声 明 ; 2) 制 定 应 用 风 险 评 估 方 法 新 的 指 导 材 料 ; 2014-2016 议 程 项 目 2 加 强 航 空 货 物 保 安 a) 由 国 际 民 航 组 织 以 快 道 方 式 修 订 附 件 17, 以 便 通 过 加 强 的 货 物 相 关 标 准 和 建 议 措 施 (SARPs); b) 国 际 民 航 组 织 各 国 和 利 害 攸 关 方 在 采 取 行 动 确 保 航 空 货 物 和 邮 件 供 应 链 保 安 时, 将 航 空 货 物 和 邮 件 保 安 原 则 纳 入 考 虑 ; c) 国 际 民 航 组 织 世 界 海 关 组 织 (WCO) 万 国 邮 政 联 盟 (UPU) 和 业 界 利 害 攸 关 方 继 续 其 技 术 合 作, 统 一 政 策 和 监 管 框 架 ; 和 d) 由 国 际 民 航 组 织 针 对 航 空 货 物 和 邮 件 保 安 制 定 国 际 能 力 建 设 战 略, 以 便 帮 助 成 员 国 3) 与 航 空 保 安 专 家 组 (AVSEC) 的 威 胁 和 风 险 工 作 组 协 调, 保 持 风 险 背 景 声 明 的 即 时 性 ; 和 4) 继 续 支 持 航 空 保 安 专 家 组 专 家 组 处 理 新 的 和 现 有 的 威 胁 1) 附 件 17 第 13 次 修 订 提 案, 包 括 与 货 物 相 关 的 标 准 和 建 议 措 施, 供 理 事 会 第 197 届 会 议 审 议 并 采 取 快 道 程 序 ; 2) 为 提 供 关 于 航 空 货 物 和 邮 件 保 安 原 则 的 信 息 而 公 布 电 子 公 告 ; 3) 制 定 并 出 版 关 于 航 空 货 物 供 应 链 的 新 的 和 经 修 订 的 指 导 材 料, 以 便 纳 入 下 一 版 的 航 空 保 安 手 册 (Doc 8973 号 文 件 ), 并 协 助 各 国 实 施 附 件 17 的 第 13 号 修 正 ; 4) 确 保 货 物 保 安 相 关 努 力 的 技 术 协 作, 包 括 :
A38-WP/12 附 录 A-2 会 议 主 要 成 果 行 动 / 活 动 时 间 框 架 a. 公 布 关 于 航 空 货 物 保 安 和 简 化 手 续 的 国 际 民 航 组 织 世 界 海 关 组 织 联 合 文 件 ; b. 统 一 所 有 的 相 关 监 管 框 架, 包 括 进 行 一 个 结 合 管 制 代 理 人 和 特 许 经 营 者 ( 在 世 界 海 关 组 织 相 当 于 管 制 代 理 人 ) 的 试 点 方 案 ; 和 2014-2016 c. 定 义 关 于 预 报 货 物 信 息 的 技 术 框 架 ; 2014-2016 5) 制 定 和 实 施 针 对 性 的 货 物 保 安 援 助 行 动 计 划 /2014-2016 议 程 项 目 3 打 击 内 部 人 员 的 威 胁 a) 由 理 事 会 在 大 会 第 38 届 会 议 前 通 过 经 修 改 的 附 件 17 标 准 4.2.6; 和 b) 由 各 国 在 通 过 新 的 标 准 4.2.6 前, 对 减 轻 内 部 人 员 的 威 胁 的 措 施 进 行 评 价 1) 附 件 17 第 13 次 修 订 提 案, 包 括 修 订 标 准 4.2.6 供 理 事 会 第 197 届 会 议 审 议 并 采 取 快 道 程 序 ; 和 2) 制 定 并 公 布 关 于 人 员 而 不 是 旅 客 扫 描 的 指 导 材 料 以 协 助 各 国 实 施 附 件 17 的 第 13 号 修 正 议 程 项 目 4 航 空 保 安 审 计 进 程 的 演 变 透 明 度 a) 普 遍 保 安 审 计 计 划 (USAP) 继 续 聚 焦 在 促 能 各 国 查 明 其 缺 陷 和 实 施 纠 正 行 动, 以 及 为 针 对 性 的 援 助 提 供 必 要 信 息 ; b) 由 国 际 民 航 组 织 继 续 制 定 和 实 施 普 遍 保 安 审 计 计 划 的 持 续 监 测 做 法 (USAP-CMA); 1) 在 理 事 会 第 179 届 会 议 期 间, 向 其 提 交 普 遍 保 安 审 计 计 划 持 续 监 测 做 法 过 渡 计 划, 包 括 财 务 和 其 他 资 源 影 响 的 概 述, 以 供 其 批 准 ; 2) 继 续 在 过 渡 计 划 的 背 景 下, 制 定 普 遍 保 安 审 计 计 划 持 续 监 测 做 法 的 方 法 和 框 架 ; c) 由 理 事 会 在 最 早 的 时 机, 就 各 国 和 国 际 民 航 组 织 向 普 遍 保 安 审 计 计 划 持 续 监 测 做 法 的 过 渡, 审 议 拟 议 的 方 法 框 架 和 财 务 影 响 3) 就 普 遍 保 安 审 计 计 划 持 续 监 测 做 法 过 渡 计 划 的 实 施, 定 期 向 理 事 会 报 告 最 新 情 况 ; 和
A-3 附 录 A38-WP/12 会 议 主 要 成 果 行 动 / 活 动 时 间 框 架 d) 继 续 对 普 遍 保 安 审 计 计 划 的 审 计 结 果 保 持 有 限 水 平 的 透 明 度, 而 不 损 及 此 种 结 果 的 保 密 原 则 ; 和 e) 国 际 民 航 组 织 在 制 定 普 遍 保 安 审 计 计 划 持 续 监 测 做 法 时, 确 保 不 对 成 员 国 带 来 过 多 行 政 负 担 4) 在 制 定 普 遍 保 安 审 计 计 划 持 续 监 测 做 法 时, 虽 然 方 法 将 有 所 不 同, 但 该 计 划 的 范 围 将 与 第 二 轮 普 遍 保 安 审 计 计 划 审 计 保 持 不 变 此 外 : a. 将 保 持 有 限 水 平 的 透 明 度 ; 和 b. 国 际 民 航 组 织 将 努 力 把 成 员 国 的 行 政 负 担 减 到 最 低 议 程 项 目 5 能 力 建 设 和 技 术 援 助 a) 由 国 际 民 航 组 织 继 续 提 供 航 空 保 安 援 助 ; b) 国 际 民 航 组 织 与 各 国 共 同 推 广 伙 伴 关 系 协 定 ; c) 国 际 民 航 组 织 和 各 国 确 保 建 构 一 个 协 调 有 针 对 性 和 有 效 的 能 力 建 设 框 架 ; 1) 继 续 实 施 援 助 和 能 力 建 设 战 略, 将 重 点 放 在 定 点 国 家 ; 2) 鼓 励 和 支 助 非 定 点 国 家 的 特 别 援 助 要 求 ; 3) 制 定 和 维 持 相 关 的 指 导 和 培 训 材 料 ; d) 各 国 交 流 关 于 遵 守 附 件 17 的 信 息, 以 帮 助 确 立 高 效 的 能 力 建 设 举 措 ; 和 e) 各 国 继 续 提 供 自 愿 和 实 物 资 源 ; 4) 发 出 国 家 级 信 件, 敦 促 各 国 提 供 关 于 遵 守 附 件 17 的 信 息 ; 5) 继 续 加 强 援 助 和 能 力 建 设 特 设 工 作 组, 在 能 力 建 设 框 架 内 进 一 步 协 调 援 助 项 目 ; 6) 编 制 和 确 立 关 于 实 施 的 地 区 援 助 战 略 ; 7) 通 过 实 施 地 区 援 助 战 略, 召 开 地 区 大 会 和 / 或 会 议 以 交 流 信 息, 从 而 进 一 步 定 义 地 区 能 力 建 设 工 作 计 划 ; 2014-2016
A38-WP/12 附 录 A-4 会 议 主 要 成 果 行 动 / 活 动 时 间 框 架 8) 继 续 使 用 航 空 保 安 合 作 方 案 模 式, 建 立 地 区 能 力 建 设 机 制 ; 和 议 程 项 目 6 确 保 航 空 保 安 措 施 的 可 持 续 性 同 等 性 a) 国 际 民 航 组 织 和 各 国 在 附 件 17 的 长 期 发 展 中 将 下 列 纳 入 考 虑 : 1. 基 于 成 果 的 做 法 ; 和 2. 提 高 旅 客 满 意 度 ; b) 国 际 民 航 组 织 和 各 国 确 保 通 过 下 列 原 则, 加 强 国 际 航 空 保 安 合 作 : 1. 尊 重 双 边 / 多 边 航 空 服 务 协 定 ; 2. 承 认 同 等 的 保 安 措 施 ; 和 3. 侧 重 保 安 成 果 ; 和 c) 国 际 民 航 组 织 继 续 处 理 其 他 威 胁 和 风 险, 包 括 全 球 航 空 卫 星 系 统 (GNSS) 干 扰 封 锁 和 欺 骗, 以 及 机 场 陆 侧 区 的 风 险 等 9) 支 助 法 律 委 员 会 及 其 分 组 委 员 会 对 不 循 规 旅 客 问 题 的 审 议 1) 支 持 航 空 保 安 专 家 组 的 审 议 并 制 定 一 个 框 架, 以 便 在 未 来 的 附 件 17 和 相 关 指 导 材 料 的 修 订 中 考 虑 到 高 级 别 航 空 保 安 会 议 通 过 的 可 持 续 性 原 则 ; 2) 继 续 支 助 和 协 调 相 关 的 航 空 保 安 专 家 组 工 作 组 处 理 新 的 和 目 前 的 威 胁 ; 3) 更 新 和 / 或 修 改 指 导 材 料, 包 括 有 关 以 下 方 面 的 事 项 a) 空 中 航 行 系 统, 根 据 空 中 航 行 局 和 相 关 专 家 组 和 利 害 攸 关 方 ; b) 陆 侧 区 保 安 领 域 ; 4) 发 出 国 家 级 信 件, 就 可 持 续 的 航 空 保 安 措 施 指 导 原 则 进 行 沟 通 ; 和 /2014-2016 /2014-2016 5) 由 世 界 范 围 第 六 次 航 空 运 输 会 议 ( 年 3 月 18 日 至 22 日 ) 审 议 航 空 保 安 的 成 本 影 响
A-5 附 录 A38-WP/12 议 程 项 目 7 机 读 旅 行 证 件 (MRTD) 方 案 预 报 旅 客 资 料 (API) 和 旅 客 姓 名 记 录 (PNR)( 包 括 公 钥 簿 (PKD)) 的 作 用 a) 旅 客 数 据 交 流 系 统 : 1) 关 于 旅 客 数 据 交 流 系 统 的 行 动 : a. 发 出 国 家 级 信 件 以 促 进 在 使 用 预 报 旅 客 资 料 1. 各 国 考 虑 实 施 互 动 式 预 报 旅 客 资 料 (iapi); 和 互 动 式 预 报 旅 客 资 料 方 面 的 国 际 统 一 性 ; 2. 各 国 统 一 数 据 交 流 系 统, 并 查 明 接 收 所 有 数 据 的 单 一 机 构 ; 3. 国 际 民 航 组 织 推 出 新 的 附 件 9 标 准 和 建 议 措 施, 以 便 加 强 全 球 统 一 性 ; 和 4. 国 际 民 航 组 织 就 预 报 旅 客 资 料 和 旅 客 姓 名 记 录 系 统 的 实 施 提 供 援 助 和 培 训 ; b) 电 子 护 照 和 公 钥 簿 : b. 经 修 改 的 指 导 和 培 训 材 料 ; c. 制 定 新 的 / 经 修 改 的 附 件 9 标 准 和 建 议 措 施 ; 和 d. 为 各 国 举 行 培 训 和 / 或 讨 论 会 ; 2) 关 于 电 子 护 照 和 国 际 民 航 组 织 公 钥 簿 方 面 的 行 动 : a. 发 出 国 家 级 信 件, 就 与 电 子 护 照 相 关 的 建 议 进 行 沟 通 ; 1. 各 国 考 虑 核 发 电 子 护 照 ; 2. 各 国 考 虑 使 用 电 子 护 照 阅 读 机 ; 3. 各 国 考 虑 加 入 国 际 民 航 组 织 公 钥 簿 ; 和 4. 国 际 民 航 组 织 就 推 出 电 子 护 照 提 供 援 助 和 培 训 ; c) 理 事 会 审 议 新 的 机 读 旅 行 证 件 战 略 ( 国 际 民 航 组 织 旅 客 身 份 识 别 方 案 ); 和 d) 国 际 民 航 组 织 在 简 化 手 续 专 家 组 第 七 次 会 议 (FALP/7) 上 处 理 高 级 别 航 空 保 安 会 议 期 间 提 出 的 技 术 问 题 b. 主 办 机 读 旅 行 证 件 活 动 和 编 制 相 关 出 版 物 ; c. 举 行 培 训 讨 论 会 和 专 题 讨 论 会 ; 和 d. 就 推 出 电 子 护 照 印 发 新 的 / 经 修 改 的 指 导 材 料 ; 3) 提 议 新 的 国 际 民 航 组 织 旅 客 身 份 识 别 方 案, 供 理 事 会 第 198 届 会 议 审 议 和 批 准 ; 和 4) 在 简 化 手 续 专 家 组 第 七 次 会 议 (FALP/7) 上 处 理 高 级 别 航 空 保 安 会 议 审 议 的 其 他 技 术 问 题
A38-WP/12 附 录 A-6 议 程 项 目 8 驱 动 技 术 发 展 和 创 新 a) 由 国 际 民 航 组 织 在 2014 年 召 开 航 空 保 安 创 新 专 题 讨 论 会 ; b) 由 国 际 民 航 组 织 在 下 一 代 检 查 进 程 方 面 发 挥 领 导 作 用 ; 和 c) 各 国 继 续 努 力, 逐 步 取 消 液 体 凝 胶 和 气 溶 胶 (LAG) 的 限 制 1) 与 航 空 保 安 专 家 组 协 作, 拟 定 航 空 保 安 创 新 专 题 讨 论 会 的 议 程 草 案 ; 2) 建 议 航 空 保 安 专 家 组 专 家 组 和 下 一 代 检 查 技 术 咨 询 组 进 一 步 审 查 向 高 级 别 航 空 保 安 会 议 提 交 的 要 素 研 究 路 线 图 ; 和 3) 国 际 民 航 组 织 发 挥 协 调 论 坛 的 作 用, 以 便 交 流 有 关 实 施 液 体 凝 胶 和 气 溶 胶 扫 描 技 术 的 信 息, 以 期 在 扫 描 液 体 凝 胶 和 气 溶 胶 的 最 佳 做 法 和 有 效 技 术 公 布 后, 将 其 列 入 指 导 材 料 中 /2014-2016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