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 泰 联 合 证 券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关 于 江 阴 海 达 橡 塑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度 内 部 控 制 自 我 评 价 报 告 的 核 查 意 见 根 据 证 券 发 行 上 市 保 荐 业 务 管 理 办 法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创 业 板 上 市 公 司 规 范 运 作 指 引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上 市 公 司 保 荐 工 作 指 引 等 有 关 规 定, 作 为 江 阴 海 达 橡 塑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海 达 股 份 公 司 )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的 保 荐 机 构, 华 泰 联 合 证 券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保 荐 机 构 华 泰 联 合 证 券 ) 针 对 海 达 股 份 2015 年 度 内 部 控 制 自 我 评 价 报 告 进 行 了 核 查, 具 体 核 查 情 况 及 核 查 意 见 如 下 : 一 公 司 内 部 控 制 评 价 结 论 根 据 公 司 财 务 报 告 内 部 控 制 重 大 缺 陷 的 认 定 情 况, 于 内 部 控 制 评 价 报 告 基 准 日, 不 存 在 财 务 报 告 内 部 控 制 重 大 缺 陷, 董 事 会 认 为, 公 司 已 按 照 企 业 内 部 控 制 规 范 体 系 和 相 关 规 定 的 要 求 在 所 有 重 大 方 面 保 持 了 有 效 的 财 务 报 告 内 部 控 制 根 据 公 司 非 财 务 报 告 内 部 控 制 重 大 缺 陷 认 定 情 况, 于 内 部 控 制 评 价 报 告 基 准 日, 公 司 未 发 现 非 财 务 报 告 内 部 控 制 重 大 缺 陷 自 内 部 控 制 评 价 报 告 基 准 日 至 内 部 控 制 评 价 报 告 发 出 日 之 间 未 发 生 影 响 内 部 控 制 有 效 性 评 价 结 论 的 因 素 二 内 部 控 制 评 价 工 作 情 况 ( 一 ) 内 部 控 制 评 价 范 围 公 司 按 照 风 险 导 向 原 则 确 定 纳 入 评 价 范 围 的 主 要 单 位 业 务 和 事 项 以 及 高 风 险 领 域 纳 入 评 价 范 围 的 主 要 单 位 包 括 : 公 司 各 职 能 部 门 及 事 业 部, 控 股 子 公 司 江 阴 海 达 麦 基 嘉 密 封 件 有 限 公 司 江 阴 海 达 集 装 箱 部 件 有 限 公 司, 全 资 子 公 司 江 阴 兴 海 工 程 橡 胶 有 限 公 司 广 州 海 达 汽 车 密 封 件 有 限 公 司 纳 入 评 价 范 围 单 位 资 产 总 额 占 公 司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资 产 总 额 的 100%, 营 业 收 入 合 计 占 公 司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营 业 收 入 总 额 的 100%; 纳 入 评 价 范 围 的 主 要 业 务 包 括 : 公 司 所 从 事 的 轨 道 交 通 建 筑 汽 车 航 运 等 领 域 密 封 减 振 部 件 1
纳 入 评 价 范 围 的 主 要 事 项 包 括 : 内 部 控 制 环 境 内 部 控 制 制 度 对 子 公 司 及 对 外 投 资 行 为 的 控 制 募 集 资 金 使 用 信 息 披 露 对 外 担 保 关 联 交 易 内 幕 信 息 控 制 人 力 资 源 销 售 和 回 款 生 产 和 成 本 会 计 系 统 费 用 报 销 固 定 资 产 会 计 档 案 会 计 电 算 化 的 管 理 制 度 社 会 责 任 防 止 商 业 贿 赂 等 在 此 基 础 上, 确 定 重 点 关 注 的 高 风 险 领 域 主 要 包 括 : 对 子 公 司 及 对 外 投 资 行 为 的 控 制 募 集 资 金 使 用 信 息 披 露 对 外 担 保 关 联 交 易 内 幕 信 息 控 制 上 述 纳 入 评 价 范 围 的 单 位 业 务 和 事 项 以 及 高 风 险 领 域 涵 盖 了 公 司 经 营 管 理 的 主 要 方 面, 不 存 在 重 大 遗 漏 具 体 如 下 : 1 内 部 控 制 环 境 公 司 的 法 人 治 理 结 构 遵 从 公 司 法 的 要 求, 由 股 东 大 会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和 高 级 管 理 层 组 成, 分 别 行 使 最 高 权 利 机 构 决 策 机 构 监 督 机 构 和 执 行 机 构 的 职 责 各 机 构 在 日 常 运 行 中 权 责 明 晰, 相 互 协 调, 互 相 制 衡, 确 保 了 公 司 的 合 法 运 作 和 合 理 决 策, 保 证 了 公 司 战 略 的 实 施 公 司 依 据 现 代 企 业 管 理 的 要 求, 结 合 自 身 的 生 产 经 营 特 点 建 立 了 权 责 分 明 相 互 制 约 相 互 监 督 的 组 织 架 构, 分 别 为 : 总 经 办 体 系 办 财 务 部 审 计 部 证 券 部 技 术 中 心 人 力 资 源 部 市 场 部 采 购 部 质 量 管 理 部 信 息 工 程 部 生 产 管 理 部 安 全 环 境 部 事 业 部 等 职 能 部 门 公 司 明 确 界 定 了 各 个 部 门 和 岗 位 的 目 标 职 责 和 权 限, 建 立 了 相 关 的 授 权 检 查 和 逐 级 问 责 机 制, 确 保 了 各 部 门 在 自 己 权 责 范 围 内 履 行 各 项 职 责 形 成 各 司 其 职 各 负 其 责 相 互 配 合 相 互 制 约 的 内 部 控 制 组 织 体 系, 为 保 证 公 司 组 织 正 常 运 营 和 长 远 发 展 发 挥 了 至 关 重 要 的 作 用 公 司 管 理 层 定 期 召 开 经 营 会 议, 全 面 分 析 公 司 整 体 经 济 运 行 状 况 和 质 量, 发 现 存 在 的 问 题, 立 即 查 明 原 因 并 会 同 相 关 部 门 加 以 解 决 和 改 进 2 内 部 控 制 制 度 公 司 在 法 人 治 理 方 面, 除 了 按 国 家 有 关 规 定 修 改 了 公 司 章 程 外, 执 行 的 内 部 控 制 制 度 主 要 有 : 股 东 大 会 议 事 规 则 董 事 会 议 事 规 则 监 事 会 议 事 规 则 独 立 董 事 工 作 制 度 对 外 担 保 管 理 制 度 对 外 投 资 管 理 制 度 关 联 交 易 管 理 办 法 总 经 理 工 作 细 则 控 股 ( 参 股 ) 子 公 司 管 理 办 法 董 事 会 秘 书 工 作 细 则 控 股 股 东 和 实 际 控 制 人 行 为 规 范 董 事 会 战 略 委 员 会 议 事 2
规 则 董 事 会 战 略 提 名 委 员 会 议 事 规 则 董 事 会 审 计 委 员 会 议 事 规 则 董 事 会 薪 酬 与 考 核 委 员 会 议 事 规 则 内 部 审 计 制 度 外 派 董 事 监 事 管 理 办 法 累 积 投 票 实 施 细 则 募 集 资 金 管 理 制 度 信 息 披 露 管 理 制 度 投 资 者 关 系 管 理 制 度 重 大 事 项 内 部 报 告 制 度 独 立 董 事 年 报 工 作 制 度 突 发 事 件 管 理 制 度 内 幕 信 息 知 情 人 登 记 报 备 和 保 密 制 度 股 东 大 会 网 络 投 票 实 施 细 则 外 部 信 息 报 送 和 使 用 管 理 制 度 董 事 监 事 和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持 有 和 买 卖 本 公 司 股 票 管 理 制 度 特 定 对 象 接 待 和 推 广 管 理 制 度 董 事 会 审 计 委 员 会 年 报 工 作 制 度 年 报 信 息 披 露 重 大 差 错 追 究 制 度 等 3 对 子 公 司 及 对 外 投 资 行 为 的 控 制 情 况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公 司 拥 有 控 股 子 公 司 江 阴 海 达 麦 基 嘉 密 封 件 有 限 公 司 江 阴 海 达 集 装 箱 部 件 有 限 公 司, 全 资 子 公 司 江 阴 兴 海 工 程 橡 胶 有 限 公 司 广 州 海 达 汽 车 密 封 件 有 限 公 司 按 照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创 业 板 上 市 公 司 规 范 运 作 指 引 的 有 关 规 定, 控 股 全 资 子 公 司 在 信 息 披 露 及 重 大 信 息 内 部 报 告 方 面 做 到 准 确 完 整 及 时 本 年 度 未 发 现 有 控 股 全 资 子 公 司 违 反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创 业 板 上 市 公 司 规 范 运 作 指 引 情 形 发 生 公 司 管 理 层 负 责 公 司 的 重 大 投 资 行 为, 实 行 集 体 决 策 制, 确 保 重 大 对 外 投 资 的 必 要 性 和 可 行 性 公 司 建 立 对 外 投 资 管 理 制 度, 并 按 照 规 定 的 权 限 和 程 序 办 理 对 外 投 资 重 大 的 投 资 项 目, 根 据 公 司 章 程 及 相 应 权 限 报 经 董 事 会 或 股 东 大 会 批 准 公 司 的 对 外 投 资 由 董 事 会 负 责, 财 务 部 负 责 投 资 的 核 算 工 作 子 公 司 从 严 控 制 对 外 投 资, 未 经 股 份 公 司 批 准 不 得 对 外 投 资 4 募 集 资 金 使 用 内 部 控 制 情 况 为 规 范 公 司 募 集 资 金 的 管 理, 提 高 募 集 资 金 使 用 效 率, 保 护 投 资 者 的 利 益, 根 据 公 司 法 证 券 法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创 业 板 上 市 公 司 规 范 运 作 指 引 上 市 公 司 募 集 资 金 管 理 办 法 创 业 板 信 息 披 露 业 务 备 忘 录 第 1 号 超 募 资 金 使 用 以 及 公 司 章 程 的 相 关 规 定, 结 合 公 司 实 际 情 况, 公 司 制 订 了 募 集 资 金 管 理 制 度 对 募 集 资 金 的 存 储 使 用 项 目 变 更 以 及 日 常 管 理 与 监 督 等 方 面 作 了 明 确 规 定 公 司 募 集 资 金 与 保 荐 人 相 关 商 业 银 行 按 规 定 签 署 三 方 监 管 3
协 议, 存 放 于 经 批 准 的 专 项 账 户 ( 以 下 简 称 专 户 ) 集 中 管 理, 专 款 专 用 审 计 部 每 季 度 对 募 集 资 金 的 存 放 与 使 用 情 况 出 具 了 内 部 审 计 报 告, 募 集 资 金 的 存 放 与 管 理 均 符 合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创 业 板 上 市 公 司 规 范 运 作 指 引 和 募 集 资 金 管 理 制 度 的 规 定, 募 集 资 金 使 用 及 披 露 均 不 存 在 违 规 情 形 公 司 按 信 息 披 露 的 募 集 资 金 投 向 和 董 事 会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及 审 批 程 序 使 用 募 集 资 金, 并 按 要 求 披 露 募 集 资 金 的 使 用 情 况 和 使 用 效 果 2015 年 4 月 23 日, 公 司 第 三 届 董 事 会 第 四 次 会 议 和 第 三 届 监 事 会 第 四 次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了 关 于 对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结 项 及 部 分 终 止 并 用 剩 余 募 集 资 金 及 利 息 永 久 补 充 流 动 资 金 的 议 案,2015 年 5 月 19 日, 该 议 案 在 公 司 2014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上 审 议 并 通 过 经 决 算, 公 司 将 结 余 的 募 集 资 金 ( 含 利 息 ) 余 额 全 部 转 入 流 动 资 金 账 户, 募 投 项 目 的 尾 款 和 质 保 金 将 由 流 动 资 金 账 户 支 付 5 信 息 披 露 内 部 控 制 情 况 为 保 证 公 司 真 实 准 确 完 整 地 披 露 信 息, 公 司 制 定 了 信 息 披 露 管 理 制 度, 明 确 规 定 了 信 息 披 露 的 原 则 内 容 及 披 露 标 准 信 息 传 递 审 核 及 披 露 流 程 信 息 披 露 的 职 责 划 分 信 息 披 露 的 责 任 追 究 机 制 等 内 容 公 司 建 立 信 息 与 沟 通 机 制, 明 确 内 部 控 制 相 关 信 息 的 收 集 处 理 和 传 递 程 序, 确 保 信 息 及 时 沟 通, 促 进 内 部 内 控 有 效 运 行 公 司 对 收 集 的 各 种 内 部 信 息 和 外 部 信 息 进 行 合 理 筛 选 核 对 整 合, 提 高 信 息 的 有 用 性 公 司 通 过 财 务 会 计 资 料 经 营 管 理 资 料 调 研 报 告 专 项 信 息 内 部 刊 物 办 公 网 络 等 渠 道, 获 取 内 部 信 息 公 司 通 过 行 业 协 会 组 织 社 会 中 介 机 构 业 务 往 来 单 位 市 场 调 查 来 信 来 访 网 络 媒 体 以 及 有 关 监 管 部 门 等 渠 道, 获 取 外 部 信 息 本 年 度, 公 司 对 信 息 披 露 的 内 部 控 制 严 格 充 分 有 效, 未 有 违 反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创 业 板 上 市 公 司 规 范 运 作 指 引 信 息 披 露 管 理 制 度 的 情 形 发 生 6 对 外 担 保 内 部 控 制 情 况 公 司 由 财 务 部 专 职 管 理 对 外 担 保 事 项, 并 依 据 担 保 法 等 国 家 法 律 法 规, 结 合 公 司 实 际 情 况, 制 定 了 对 外 担 保 管 理 制 度 该 制 度 明 确 规 定 了 对 外 担 保 4
的 基 本 原 则 实 施 条 件 决 策 程 序 风 险 管 理 信 息 披 露 和 问 责 等 事 项, 重 点 强 调 了 对 外 担 保 对 象 的 事 前 审 查 及 对 外 担 保 到 期 后 风 险 防 范 本 年 度, 公 司 未 发 生 对 外 担 保 事 项 7 关 联 交 易 内 部 控 制 情 况 公 司 严 格 依 据 中 国 证 监 会 和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对 关 联 交 易 披 露 的 规 定 及 公 司 法 公 司 章 程 等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的 规 定, 规 范 公 司 关 联 交 易 的 内 容 关 联 交 易 的 定 价 原 则 关 联 交 易 决 策 程 序 和 审 批 权 限, 保 证 公 司 与 关 联 方 之 间 订 立 的 关 联 交 易 合 同 符 合 公 平 公 开 公 正 的 原 则, 确 保 公 司 的 关 联 交 易 行 为 不 损 害 公 司 和 全 体 股 东 的 利 益 本 年 度, 公 司 不 存 在 重 大 关 联 交 易 事 项 8 内 幕 信 息 知 情 人 登 记 报 备 和 保 密 控 制 情 况 为 加 强 公 司 内 幕 信 息 保 密 工 作, 维 护 信 息 披 露 公 平 原 则, 根 据 公 司 法 证 券 法 上 市 公 司 信 息 披 露 管 理 办 法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创 业 板 股 票 上 市 规 则 等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以 及 公 司 章 程 的 规 定, 并 结 合 公 司 实 际 情 况, 制 定 内 幕 信 息 知 情 人 登 记 报 备 和 保 密 制 度 该 制 度 对 内 幕 信 息 知 情 人 做 出 了 明 确 的 定 义, 具 体 规 定 了 需 要 办 理 登 记 备 案 的 情 况 与 流 程, 规 定 了 公 司 内 幕 信 息 流 转 审 批 程 序, 明 确 了 保 密 责 任 与 追 究 办 法 9 人 力 资 源 公 司 的 人 力 资 源 管 理 由 人 力 资 源 部 负 责 公 司 制 定 和 实 施 了 有 利 于 企 业 可 持 续 发 展 的 人 力 资 源 政 策, 对 公 司 员 工 聘 用 培 训 调 岗 升 迁 离 职 休 假 等 事 项 进 行 明 确 规 定, 并 逐 步 完 善 了 薪 酬 与 绩 效 管 理 公 司 充 分 重 视 技 术 研 发 工 作, 重 视 技 术 才 人, 在 人 才 招 聘 技 术 考 核 等 方 面 做 了 详 细 规 定, 为 保 证 研 发 质 保 量 的 进 行 奠 定 了 坚 实 的 基 础 不 断 完 善 员 工 聘 用 培 训 考 核 奖 励 等 人 事 管 理 制 度, 始 终 以 人 为 本, 充 分 的 尊 重 理 解 和 关 心 员 工 10 销 售 和 回 款 公 司 每 年 年 底 根 据 各 销 售 区 域 的 销 售 完 成 情 况 及 国 内 外 市 场 的 信 息 反 馈, 结 合 不 同 类 型 产 品 的 市 场 占 有 率 和 公 司 的 发 展 规 划, 对 下 一 年 销 售 进 行 预 测 市 场 5
部 负 责 市 场 调 研 和 分 析 工 作, 负 责 制 定 销 售 方 针 与 政 策, 销 售 计 划 与 预 算, 负 责 销 售 合 同 的 谈 判 与 签 订, 对 销 售 业 务 活 动 进 行 组 织 管 理 控 制, 对 销 售 结 果 进 行 分 析 评 估, 及 时 反 馈 客 户 对 产 品 的 意 见 和 建 议 销 售 合 同 管 理, 公 司 对 外 销 售 产 品 必 须 签 订 销 售 合 同 ( 订 单 ), 以 明 确 相 关 的 权 利 和 义 务, 对 签 订 好 的 合 同 必 须 分 类 定 期 归 档, 实 行 档 案 管 理 收 款 方 面, 应 收 账 款 和 预 收 账 款 必 须 按 照 客 户 名 称 建 立 明 细 账 核 算, 并 定 期 询 证, 进 行 往 来 账 核 对 每 月 对 公 司 的 货 款 回 收 现 金 流 量 收 支 情 况 及 应 收 账 款 账 龄 进 行 监 督 分 析, 针 对 不 同 类 型 的 客 户 及 其 付 款 情 况, 制 订 合 理 的 货 款 回 笼 考 核 制 度, 定 期 对 销 售 业 务 员 进 行 考 核, 加 大 销 售 回 款 力 度, 加 快 资 金 周 转 公 司 法 务 组, 主 要 负 责 公 司 日 常 法 律 事 务 和 应 收 账 款 的 催 收 事 项 11 生 产 和 成 本 会 计 系 统 公 司 的 生 产 由 生 产 管 理 部 负 责, 财 务 部 负 责 成 本 的 会 计 核 算 生 产 管 理 部 负 责 各 事 业 部 和 各 产 品 领 域 的 具 体 生 产 流 程 设 备 基 建 技 改 和 工 装 模 具 等 工 作, 负 责 建 立 设 备 台 帐 设 备 履 历, 建 立 公 司 主 要 生 产 设 备 档 案 和 备 品 配 件 明 细 表, 负 责 水 电 气 等 公 共 设 施 的 管 理 控 制 及 统 计 考 核 工 作 将 生 产 流 程 与 生 产 成 本 控 制 有 机 地 结 合 起 来, 使 之 贯 彻 于 整 个 生 产 流 转 过 程 中 公 司 财 务 部 门 指 定 专 人 进 行 成 本 核 算, 定 期 对 各 基 本 生 产 车 间 仓 库 等 核 算 相 关 部 门 的 基 础 数 据 进 行 核 对 汇 总, 按 照 公 司 制 定 的 成 本 核 算 方 法, 进 行 材 料 的 计 价 人 工 的 计 算 制 造 费 用 的 归 集 与 分 配, 保 持 成 本 核 算 方 法 的 一 贯 性 对 核 算 过 程 中 发 现 的 重 大 差 异 及 时 向 管 理 层 报 告 12 费 用 报 销 费 用 实 行 分 级 管 理 制 度, 严 格 控 制 各 项 费 用 支 出, 提 高 公 司 的 经 济 效 益 费 用 报 销 时, 由 经 办 人 提 供 完 整 真 实 的 原 始 凭 证, 财 务 人 员 认 真 审 核 原 始 凭 证 的 合 法 性 真 实 性 完 整 性, 经 各 级 领 导 审 批 后, 按 照 有 关 报 销 制 度 的 规 定 标 准 予 以 报 销 付 款 报 销 凭 证 按 照 部 门 归 属 业 务 性 质 计 入 相 关 部 门 责 任 费 用, 并 建 立 部 门 统 计 台 账 13 固 定 资 产 6
固 定 资 产 的 日 常 管 理 中, 财 务 部 门 使 用 专 业 财 务 软 件 固 定 资 产 模 块 实 行 账 簿 记 录 控 制, 设 置 固 定 资 产 明 细 账 和 固 定 资 产 卡 片, 按 固 定 资 产 类 别 使 用 单 位 和 每 项 固 定 资 产 进 行 明 细 分 类 核 算 ; 对 固 定 资 产 的 购 建 出 售 清 理 报 废 和 内 部 转 移 等, 都 要 办 理 会 计 手 续 固 定 资 产 采 购 时, 重 大 资 产 采 用 招 投 标 方 式 一 般 固 定 资 产 采 用 比 质 比 价 的 方 式 确 定 供 应 商 每 年 年 终, 由 财 务 部 组 织 固 定 资 产 实 物 盘 点 工 作, 验 证 各 项 资 产 是 否 真 实 存 在, 了 解 资 产 放 置 地 点 和 使 用 状 况, 是 否 有 未 入 账 的 固 定 资 产 资 产 处 置 ( 包 括 购 入 售 出 调 入 租 入 出 租 报 废 等 ), 均 需 报 经 归 口 管 理 部 门 同 意, 经 公 司 总 经 理 批 准 后, 报 财 务 部 处 理 14 会 计 档 案 会 计 电 算 化 的 管 理 制 度 公 司 已 按 公 司 法 会 计 法 和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企 业 内 部 控 制 基 本 规 范 等 法 律 法 规 及 其 补 充 规 定 的 要 求 制 定 了 适 合 公 司 的 会 计 制 度 和 财 务 管 理 制 度, 并 明 确 制 订 了 会 计 凭 证 会 计 账 簿 和 会 计 报 告 的 处 理 程 序, 并 且 制 定 了 会 计 档 案 会 计 电 算 化 的 管 理 制 度 : 公 司 每 年 形 成 的 会 计 档 案, 在 会 计 年 度 终 了 后, 由 各 相 关 人 员 把 会 计 档 案 装 订 成 册, 并 编 制 档 案 清 单, 移 至 财 务 部 专 门 档 案 室 统 一 存 放, 公 司 保 存 的 会 计 档 案 不 得 借 出 如 有 特 殊 需 要, 需 经 单 位 负 责 人 批 准, 可 以 提 供 查 阅 或 者 复 制, 并 办 理 登 记 手 续 根 据 实 行 会 计 电 算 化 的 要 求, 公 司 配 备 了 与 会 计 电 算 化 工 作 相 适 应 的 专 职 人 员, 相 关 人 员 根 据 自 已 的 工 作 内 容 在 规 定 的 权 限 内 操 作, 对 自 已 的 操 作 密 码 严 格 管 理, 杜 绝 未 经 授 人 员 查 询 和 操 作 公 司 重 要 电 子 档 案 由 专 人 负 责 定 期 拷 贝 双 份 备 份, 分 场 所 存 放, 并 做 到 防 火 防 磁 等 15 社 会 责 任 公 司 牢 固 树 立 以 人 为 本 的 核 心 价 值 观 关 注 员 工 健 康 安 全 和 满 意 度, 保 障 员 工 合 法 权 益, 实 现 员 工 与 企 业 共 同 成 长 一 是 公 司 严 格 遵 守 劳 动 法 劳 动 合 同 法 等 法 律 法 规, 建 立 了 一 系 列 劳 动 管 理 制 度, 依 法 保 护 职 工 的 合 法 权 益 ; 二 是 建 立 以 岗 位 价 值 员 工 绩 效 与 岗 位 素 质 要 求 相 结 合 的 薪 酬 体 系, 遵 循 男 女 平 等 同 工 同 酬 按 劳 分 配 多 劳 多 得 的 原 则, 激 发 员 工 的 积 极 性 和 创 造 性 ; 三 是 持 续 优 化 员 工 关 怀 体 系, 努 力 为 员 工 提 供 更 好 的 工 作 环 境 及 更 多 的 人 文 关 怀 ; 四 7
是 以 人 为 本, 关 心 员 工 成 长, 注 重 员 工 培 训 与 职 业 规 划, 为 员 工 发 展 提 供 更 多 的 机 会 和 广 阔 的 舞 台 ; 五 是 贯 彻 OHSAS18001 职 业 健 康 安 全 管 理 体 系, 加 大 资 金 投 入 保 障 劳 动 安 全, 在 环 境 治 理 及 设 备 技 术 改 造 上 投 入 了 大 量 资 金, 有 效 防 止 了 职 业 病 发 生 及 改 善 了 作 业 环 境 ; 六 是 积 极 参 加 和 支 持 社 会 公 益 活 动, 向 江 阴 市 慈 善 总 会 及 时 认 捐 冠 名 基 金, 并 向 当 地 中 小 学 捐 资 助 学 等 ; 七 是 不 定 期 地 对 公 司 生 产 安 全 进 行 检 查, 并 组 织 员 工 参 加 消 防 逃 生 等 安 全 生 产 知 识 培 训 和 演 练, 有 效 地 提 高 员 工 的 自 我 保 护 能 力 ; 八 是 广 泛 征 集 合 理 化 建 议 和 改 善 提 案, 让 员 工 积 极 参 与 公 司 管 理 和 监 督 16 防 止 商 业 贿 赂 公 司 努 力 营 造 公 平 健 康 的 商 业 环 境, 贯 彻 内 部 审 计 制 度, 对 负 有 经 济 责 任 的 管 理 人 员 进 行 审 计 监 督, 相 关 责 任 人 签 订 了 公 司 员 工 廉 洁 承 诺 书 和 供 应 商 廉 洁 承 诺 书, 严 格 监 控 并 防 范 商 业 贿 赂 和 不 正 当 交 易 情 形 的 发 生 ( 二 ) 内 部 控 制 评 价 工 作 依 据 及 内 部 控 制 缺 陷 认 定 标 准 公 司 依 据 企 业 内 部 控 制 规 范 体 系 及 证 监 会 和 财 政 部 制 定 的 公 开 发 行 证 券 的 公 司 信 息 披 露 编 报 规 则 第 21 号 年 度 内 部 控 制 评 价 报 告 的 一 般 规 定 和 公 司 制 定 的 相 关 内 部 控 制 制 度 组 织 开 展 内 部 控 制 评 价 工 作 公 司 董 事 会 根 据 企 业 内 部 控 制 规 范 体 系 对 重 大 缺 陷 重 要 缺 陷 和 一 般 缺 陷 的 认 定 要 求, 结 合 公 司 规 模 行 业 特 征 风 险 偏 好 和 风 险 承 受 度 等 因 素, 区 分 财 务 报 告 内 部 控 制 和 非 财 务 报 告 内 部 控 制, 研 究 确 定 了 适 用 于 公 司 的 内 部 控 制 缺 陷 具 体 认 定 标 准, 并 与 以 前 年 度 保 持 一 致 公 司 确 定 的 内 部 控 制 缺 陷 认 定 标 准 如 下 : 1 财 务 报 告 内 部 控 制 缺 陷 认 定 标 准 财 务 报 告 内 部 控 制 是 指 针 对 财 务 报 告 目 标 而 设 计 和 实 施 的 内 部 控 制 由 于 财 务 报 告 内 部 控 制 的 目 标 集 中 体 现 为 财 务 报 告 的 可 靠 性, 因 而 财 务 报 告 内 部 控 制 的 缺 陷 主 要 是 指 不 能 合 理 保 证 财 务 报 告 可 靠 性 的 内 部 控 制 设 计 和 运 行 缺 陷 根 据 缺 陷 可 能 导 致 的 财 务 报 告 错 报 的 重 要 程 度, 公 司 采 用 定 性 和 定 量 相 结 合 的 方 法 将 缺 陷 划 分 为 重 大 缺 陷 重 要 缺 陷 和 一 般 缺 陷 财 务 报 告 内 部 控 制 缺 陷 定 量 和 定 性 标 准 : (1) 定 量 标 准 : 8
营 业 收 入 指 标 资 产 总 额 指 标 净 资 产 指 标 利 润 总 额 指 标 缺 陷 类 别 类 别 一 般 缺 陷 重 要 缺 陷 重 大 缺 陷 (2) 定 性 标 准 : 定 性 标 准 错 报 金 额 < 营 业 收 入 的 1% 错 报 金 额 < 资 产 总 额 的 0.5% 错 报 金 额 < 净 资 产 总 额 的 1.5% 错 报 金 额 < 利 润 总 额 的 5% 营 业 收 入 的 1% 错 报 金 额 < 营 业 收 入 的 1.5% 资 产 总 额 的 0.5% 错 报 金 额 < 资 产 总 额 的 1% 净 资 产 总 额 的 1.5% 错 报 金 额 < 净 资 产 总 额 的 2% 利 润 总 额 的 5% 错 报 金 额 < 利 润 总 额 的 10% 营 业 收 入 的 1.5% 错 报 金 额 资 产 总 额 的 1% 错 报 金 额 净 资 产 总 额 的 2% 错 报 金 额 利 润 总 额 的 10% 错 报 金 额 重 大 缺 陷 1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舞 弊 且 给 公 司 造 成 重 大 损 失 或 不 利 影 响 ; 2 已 经 发 现 并 报 告 给 管 理 层 的 财 务 报 告 内 部 控 制 重 大 缺 陷 在 经 过 合 理 时 间 后, 未 得 到 整 改 ; 3 发 现 存 在 重 大 会 计 差 错, 公 司 对 已 披 露 的 财 务 报 告 进 行 更 正 ; 4 注 册 会 计 师 发 现 当 期 财 务 报 告 存 在 重 大 错 报, 但 公 司 内 部 控 制 运 行 中 未 能 发 现 该 错 报 ; 5 审 计 委 员 会 和 内 部 审 计 部 门 对 公 司 财 务 报 告 内 部 控 制 监 督 无 效 重 要 缺 陷 1 未 依 照 公 认 会 计 准 则 选 择 和 应 用 会 计 政 策 ; 2 未 建 立 反 舞 弊 程 序 和 控 制 措 施 ; 3 对 于 非 常 规 或 特 殊 交 易 的 账 务 处 理 没 有 建 立 相 应 的 控 制 机 制 或 没 有 实 施 且 没 有 相 应 的 补 偿 性 控 制 ; 4 对 于 期 末 财 务 报 告 过 程 的 控 制 存 在 一 项 或 多 项 缺 陷 且 不 能 合 理 保 证 编 制 的 财 务 报 表 达 到 真 实 准 确 的 目 标 一 般 缺 陷 除 重 大 缺 陷 重 要 缺 陷 之 外 的 其 他 财 务 报 告 内 部 控 制 缺 陷 2 非 财 务 报 告 内 部 控 制 缺 陷 的 认 定 标 准 非 财 务 报 告 内 部 控 制 是 指 针 对 除 财 务 报 告 目 标 之 外 的 其 他 目 标 的 内 部 控 制 这 些 目 标 一 般 包 括 战 略 目 标 资 产 安 全 经 营 目 标 合 规 目 标 等 非 财 务 报 告 缺 陷 认 定 主 要 依 据 缺 陷 涉 及 业 务 性 质 的 严 重 程 度 直 接 或 潜 在 负 面 影 响 的 性 质 影 响 的 范 围 等 因 素 来 确 定 非 财 务 报 告 内 部 控 制 缺 陷 定 量 和 定 性 标 准 : (1) 定 量 标 准 : 类 别 一 般 缺 陷 重 要 缺 陷 重 大 缺 陷 营 业 收 入 指 标 直 接 损 失 金 额 < 营 业 收 入 的 1% 9 营 业 收 入 的 1% 直 接 损 失 金 额 < 营 业 收 入 的 1.5% 营 业 收 入 的 1.5% 直 接 损 失 金 额 资 产 总 额 指 标 直 接 损 失 金 额 < 资 产 资 产 总 额 的 0.5% 资 产 总 额 的 1% 直
总 额 的 0.5% 直 接 损 失 金 额 < 资 产 接 损 失 金 额 总 额 的 1% 净 资 产 指 标 直 接 损 失 金 额 < 净 资 产 总 额 的 1.5% 净 资 产 总 额 的 1.5% 直 接 损 失 金 额 < 净 资 产 总 额 的 2% 净 资 产 总 额 的 2% 直 接 损 失 金 额 利 润 总 额 指 标 直 接 损 失 金 额 < 利 润 总 额 的 5% 利 润 总 额 的 5% 直 接 损 失 金 额 < 利 润 总 利 润 总 额 的 10% 直 接 损 失 金 额 额 的 10% (2) 定 性 标 准 : 缺 陷 类 别 定 性 标 准 重 大 缺 陷 1 公 司 经 营 活 动 严 重 违 反 国 家 法 律 法 规, 受 到 监 管 机 构 或 省 级 以 上 政 府 部 门 处 罚 ; 2 违 反 决 策 程 序, 导 致 重 大 决 策 失 误, 给 公 司 造 成 重 大 财 产 损 失 ; 3 重 要 业 务 缺 乏 制 度 控 制 或 制 度 系 统 性 失 效 ; 4 媒 体 负 面 新 闻 频 频 曝 光, 对 公 司 声 誉 造 成 重 大 损 害, 且 难 以 恢 复 ; 5 内 部 控 制 重 大 缺 陷 或 重 要 缺 陷 未 得 到 整 改 ; 6 对 公 司 造 成 重 大 不 利 影 响 的 其 他 情 形 重 要 缺 陷 1 公 司 经 营 活 动 违 反 国 家 法 律 法 规, 受 到 省 级 以 下 政 府 部 门 处 罚 ; 2 违 反 决 策 程 序, 导 致 决 策 失 误, 给 公 司 造 成 较 大 财 产 损 失 ; 3 重 要 业 务 制 度 或 系 统 存 在 缺 陷 ; 4 媒 体 出 现 负 面 新 闻, 波 及 局 部 区 域 ; 5 内 部 控 制 重 要 缺 陷 未 得 到 整 改 ; 6 对 公 司 造 成 重 要 不 利 影 响 的 其 他 情 形 一 般 缺 陷 1 违 反 公 司 内 部 规 章 制 度, 但 未 造 成 损 失 或 者 造 成 的 损 失 轻 微 ; 2 决 策 程 序 效 率 不 高, 影 响 公 司 生 产 经 营 ; 3 一 般 业 务 制 度 或 系 统 存 在 缺 陷 ; 4 内 部 控 制 一 般 缺 陷 未 得 到 整 改 ; 5 不 属 于 重 大 重 要 缺 陷 的 其 他 非 财 务 报 告 内 部 控 制 缺 陷 以 上 定 量 标 准 中 所 指 的 财 务 指 标 值 均 为 公 司 最 近 一 期 经 审 计 的 合 并 报 表 数 据 ( 三 ) 内 部 控 制 缺 陷 认 定 及 整 改 情 况 1 财 务 报 告 内 部 控 制 缺 陷 认 定 及 整 改 情 况 根 据 上 述 财 务 报 告 内 部 控 制 缺 陷 的 认 定 标 准,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不 存 在 财 务 报 告 内 部 控 制 重 大 缺 陷 重 要 缺 陷 2 非 财 务 报 告 内 部 控 制 缺 陷 认 定 及 整 改 情 况 根 据 上 述 非 财 务 报 告 内 部 控 制 缺 陷 的 认 定 标 准, 报 告 期 内 未 发 现 公 司 非 财 务 报 告 内 部 控 制 重 大 缺 陷 重 要 缺 陷 3 公 司 拟 持 续 改 进 方 面 10
为 了 适 应 公 司 业 务 快 速 稳 定 发 展 的 需 要, 在 保 证 与 财 务 报 告 相 关 的 内 部 控 制 的 有 效 性 的 基 础 上, 公 司 高 度 重 视 和 关 注 与 公 司 管 理 相 关 的 内 部 控 制 的 优 化 和 提 升 具 体 包 括 以 下 几 个 方 面 : (1) 提 高 经 营 风 险 防 范 意 识, 按 照 企 业 内 部 控 制 基 本 规 范 的 要 求, 进 一 步 强 化 风 险 评 估 体 系 的 建 设, 更 好 地 实 现 对 风 险 的 有 效 防 范 和 控 制 (2) 在 公 司 对 外 投 资 增 多 的 情 况 下, 公 司 整 体 及 与 子 公 司 业 务 衔 接 环 节 效 率 亦 需 提 高, 需 加 强 公 司 及 控 股 公 司 内 部 控 制, 优 化 业 务 和 管 理 流 程, 持 续 规 范 运 作, 进 一 步 提 高 公 司 内 部 控 制 制 度 的 合 理 性 和 可 操 作 性 (3) 加 大 力 度 开 展 相 关 人 员 的 培 训 工 作, 学 习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制 度 准 则, 及 时 更 新 知 识, 不 断 提 高 员 工 相 应 的 工 作 胜 任 能 力 提 高 内 部 审 计 队 伍 知 识 技 能, 使 其 能 对 公 司 交 易 信 息 的 真 实 性 和 完 整 性 资 产 的 安 全 性 内 部 控 制 和 资 产 经 营 的 有 效 性 政 策 程 序 的 合 规 性 及 经 营 计 划 和 目 标 的 实 现 情 况 等 进 行 更 有 效 的 监 督 (4) 加 强 内 控 控 制 信 息 化 的 建 设, 合 理 利 用 信 息 化 软 件 调 研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新 的 需 求, 拓 展 信 息 化 应 用 范 围, 全 面 改 版 ERP 系 统, 提 高 工 作 效 率, 完 善 内 部 信 息 沟 通 途 径 ; 完 善 信 息 安 全 体 系, 进 一 步 细 化 网 络 管 控 方 案, 保 障 公 司 数 据 安 全, 减 少 经 营 风 险, 确 保 信 息 的 全 面 收 集 和 及 时 沟 通 促 进 内 部 控 制 机 制 有 效 运 行 (5) 加 强 内 部 监 督 建 设, 健 全 内 部 控 制 制 度, 进 一 步 发 挥 董 事 会 审 计 委 员 会 及 内 部 审 计 部 的 内 部 监 督 职 能, 促 进 公 司 治 理 结 构 的 逐 步 完 善, 维 护 公 司 的 整 体 利 益 和 全 体 投 资 者 的 合 法 权 益 (6) 需 进 一 步 提 高 全 员 对 内 部 控 制 重 要 性 的 认 识, 尤 其 是 提 高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内 控 制 度 执 行 意 识 和 依 法 运 作 意 识, 提 高 内 部 控 制 的 执 行 有 效 性, 继 续 加 强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员 工 后 续 培 训 学 习, 树 立 风 险 防 范 意 识, 培 育 良 好 企 业 精 神 和 内 部 控 制 文 化 三 保 荐 机 构 核 查 意 见 在 2015 年 持 续 督 导 期 间, 华 泰 联 合 证 券 对 海 达 股 份 进 行 了 现 场 检 查, 列 席 了 公 司 董 事 会 股 东 大 会 ; 通 过 对 照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规 定 检 查 海 达 股 份 内 控 制 度 建 立 情 况 ; 查 阅 相 关 报 告 三 会 会 议 资 料 决 议 以 及 其 他 相 关 文 件 ; 与 公 司 高 管 以 11
及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律 师 事 务 所 进 行 沟 通 ; 现 场 调 查 及 走 访 相 关 经 营 情 况, 对 海 达 股 份 内 部 控 制 制 度 的 建 立 及 执 行 情 况 进 行 了 核 查 经 核 查, 华 泰 联 合 证 券 认 为 : 海 达 股 份 现 有 的 内 部 控 制 制 度 符 合 我 国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和 证 券 监 管 部 门 的 要 求, 在 所 有 重 大 方 面 保 持 了 与 企 业 业 务 及 管 理 相 关 的 有 效 的 内 部 控 制, 公 司 董 事 会 出 具 的 江 阴 海 达 橡 塑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度 内 部 控 制 的 自 我 评 价 报 告 真 实 客 观 地 反 映 了 其 内 部 控 制 制 度 的 建 设 及 运 行 情 况 ( 以 下 无 正 文 ) 12
( 此 页 无 正 文, 为 华 泰 联 合 证 券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关 于 江 阴 海 达 橡 塑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度 内 部 控 制 自 我 评 价 报 告 的 核 查 意 见 之 签 章 页 ) 保 荐 代 表 人 : 覃 文 婷 王 骥 跃 华 泰 联 合 证 券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2016 年 3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