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 海 师 范 大 学 与 法 国 柏 莱 斯 帕 斯 卡 尔 大 学 合 作 举 办 经 济 学 专 业 本 科 教 育 项 目 5 年 度 自 评 报 告 一 基 本 情 况 信 息 Ⅰ 基 本 信 息 项 目 名 称 上 海 师 范 大 学 与 法 国 柏 莱 斯 帕 斯 卡 尔 大 学 合 作 举 办 经 济 学 专 业 本 科 教 育 项 目 Co-operative Undergraduate Program in Economics between Shanghai Normal University and Blaise Pascal University 中 方 : 上 海 师 范 大 学 中 外 合 作 办 学 者 外 方 国 家 ( 地 区 ) 名 称 : 法 国 机 构 名 称 : 英 文 名 称 : Blaise Pascal University France 中 文 译 名 : 法 国 柏 莱 斯 帕 斯 卡 尔 大 学 办 学 地 址 项 目 批 准 书 编 号 发 证 机 关 上 海 市 徐 汇 区 桂 林 路 号 MOEFRA544O 教 育 部 发 证 日 期 -6-( 证 书 待 发 证 书 已 发 ) 项 目 批 准 书 有 效 期 至 办 学 合 作 协 议 有 效 期 开 设 专 业 或 课 程 的 名 称 及 代 码 办 学 层 次 和 类 别 专 业 所 属 学 科 及 代 码 培 养 年 限 招 生 录 取 -- 5--5 至 --4 名 称 : 经 济 学 代 码 : 本 科 学 历 教 育 一 级 学 科 码 : 一 级 学 科 名 称 经 济 学 培 养 年 限 4+ 年 招 生 方 式 纳 入 国 家 统 招 计 划 自 主 招 生 年 招 生 人 数 每 年 批, 6 人 / 批 颁 发 证 书 仅 中 方 证 书 学 历 证 书 学 位 证 书
仅 外 方 证 书 学 位 证 书 文 凭 中 外 双 方 证 书 中 方 证 书 学 历 证 书 学 位 证 书 外 方 证 书 学 位 证 书 文 凭 其 他 证 书 证 书 名 称 说 明 : 请 参 照 学 位 授 予 和 人 才 培 养 学 科 目 录 ( 年 ) 填 写 培 养 年 限 中 请 注 明 培 养 模 式, 例 如 + 或 4+ 等 Ⅱ 统 计 信 息 Ⅱ- 培 养 方 案 课 程 信 息 统 计 类 别 中 方 开 设 课 程 共 同 开 发 课 程 引 进 外 方 课 程 其 他 所 占 比 门 数 所 占 比 例 门 数 所 占 比 例 门 数 所 占 比 例 门 数 例 课 程 总 数 公 共 课 7 % % % % 7 专 业 基 础 课 专 业 核 心 课 4 66.7% 6.7% 6.7% % 6 9 4.9% 4.5% 54.5% % 选 修 课 % % % % 实 践 课 4 % % % % 4 毕 业 考 核 学 位 论 文 毕 业 设 计 报 告 其 他 : 4 要 求 无 说 明 : 培 养 方 案 课 程 信 息 统 计 表 中 计 算 所 占 比 例 时, 以 该 行 课 程 总 数 为 基 数 共 同 开 发 课 程 指 课 程 大 纲 教 辅 资 料 试 卷 等 由 双 方 共 同 商 定, 教 师 由 双 方 认 可 的 课 程 引 进 外 方 课 程 指 课 程 大 纲 教 辅 资 料 试 卷 等 均 由 外 方 提 供, 教 师 由 外 方 派 遣 或 认 可 的 课 程 4 毕 业 考 核 要 求 指 中 外 合 作 办 学 学 生 毕 业 所 提 交 的 学 位 论 文 毕 业 设 计 报 告 等 Ⅱ- 人 员 情 况 统 计 Ⅱ-- 本 学 年 管 理 人 员 信 息 统 计 中 外 方 人 员 情 况 人 员 类 别 专 职 管 理 人 员 兼 职 管 理 人 员 总 数 人 数 所 占 比 例 人 数 所 占 比 例 专 兼 职 人 员 情 况 88% % 5 中 方 管 理 人 员 9.% 8.7% 外 方 管 理 人 员 5% 5%
博 士 5% 5% 6 学 位 结 构 情 况 职 称 结 构 情 况 副 博 士 % % 硕 士 5 % % 5 学 士 及 以 下 4 % % 4 高 级 职 称 或 相 当 级 别 5% 5% 6 中 级 职 称 或 相 当 级 别 % % 初 级 职 称 或 相 当 级 别 4 % % 4 其 他 4 % % 4 说 明 : 计 算 所 占 比 例 时, 以 该 行 总 数 为 基 数 专 职 管 理 人 员 指 专 门 从 事 本 项 目 管 理 工 作 的 人 员 ; 在 承 担 本 项 目 管 理 工 作 的 同 时, 还 承 担 教 学 工 作 或 其 他 管 理 工 作 的 人 员 列 为 兼 职 管 理 人 员 中 方 管 理 人 员 指 人 事 关 系 隶 属 于 中 方 教 育 机 构 或 由 中 方 教 育 机 构 为 本 项 目 专 门 聘 请 的 管 理 人 员 ( 含 中 外 国 籍 ); 外 方 管 理 人 员 指 由 外 方 教 育 机 构 派 遣 的 管 理 人 员 Ⅱ-- 本 学 年 任 课 教 师 信 息 统 计 教 师 类 别 中 方 选 派 教 师 外 方 选 派 教 师 总 数 人 数 所 占 比 例 人 数 所 占 比 例 中 外 方 教 师 情 况 7 69.%.8% 9 博 士 59.% 9 4.9% 学 位 结 构 情 况 职 称 结 构 情 况 中 外 籍 教 师 情 况 副 博 士 % % 硕 士 9.7% 8.% 学 士 及 以 下 % % 高 级 职 称 8% % 5 中 级 职 称 65% 7 5% 初 级 职 称 % % 其 他 % % 中 国 籍 教 师 外 国 籍 教 师 5 % % 5 4.% 85.7% 4
说 明 : 计 算 所 占 比 例 时, 以 该 行 总 数 为 基 数 中 方 选 派 教 师 指 人 事 关 系 隶 属 于 中 方 教 育 机 构 或 由 中 方 教 育 机 构 为 本 项 目 专 门 聘 请 的 教 师 ( 含 中 外 国 籍 ); 外 方 选 派 教 师 指 由 外 方 教 育 机 构 选 派 的 教 师 中 国 籍 教 师 指 国 籍 为 中 国 的 教 师, 包 括 外 方 机 构 聘 请 的 中 国 籍 教 师 ; 外 国 籍 教 师 指 国 籍 为 外 国 的 教 师, 包 括 中 方 机 构 聘 请 的 外 国 籍 教 师 Ⅱ-- 在 读 学 生 信 息 统 计 本 栏 限 纳 入 国 家 统 招 计 划 的 项 目 填 本 栏 限 授 外 方 文 凭 证 书 写 项 目 填 写 入 学 年 度 就 读 人 数 按 招 生 计 划 录 取 人 其 他 方 式 录 取 人 数 在 外 方 机 构 注 册 人 数 数 4 5 74 75 9 8 8 74 75 9 8 8 说 明 : 在 读 学 生 信 息 统 计 表 按 入 学 年 度 统 计 生 成, 延 期 毕 业 学 生 按 照 其 实 际 入 学 年 度 填 写 就 读 人 数 按 照 实 际 报 到 人 数 填 写 招 生 计 划 为 纳 入 国 家 下 达 的 高 等 学 校 招 生 计 划, 在 学 校 年 度 招 生 规 模 内 按 照 专 业 招 生 目 录 分 列 执 行, 并 须 满 足 同 地 区 同 批 次 录 取 的 要 求 ; 属 于 研 究 生 层 次 的, 应 当 符 合 国 家 研 究 生 学 历 教 育 招 生 录 取 规 定 和 程 序 Ⅱ--4 毕 业 学 生 信 息 统 计 入 学 年 度 就 读 人 数 毕 业 年 度 毕 业 人 数 毕 业 生 去 向 ( 人 数 ) 国 内 深 造 境 外 深 造 已 经 就 业 尚 未 就 业 情 况 不 详 4 5 6 7 8 9 76 69 58 8 9 76 79 84 67 76 6 7 8 9 4 5 75 69 58 79 9 7 74 8 59 49 9 5 46 7 8 4 6 45 48 49 5 48 8 46 6 说 明 : 毕 业 学 生 信 息 统 计 表 中 填 写 自 正 式 审 批 以 来 历 届 毕 业 生 的 统 计 信 息 毕 业 生 去 向 为 学 生 毕 业 当 年 的 去 向 Ⅱ- 教 学 基 本 资 源 4
是 否 办 理 全 校 统 一 借 书 证 是 否 是 否 设 有 学 生 专 用 外 文 图 书 资 料 室 是 否 是 否 能 够 使 用 校 园 网 是 否 是 否 能 够 使 用 外 方 网 络 教 学 资 源 是 否 Ⅱ-4 经 费 筹 措 与 管 理 使 用 本 年 度 经 费 来 源 上 年 度 经 费 管 理 使 4 用 收 费 其 他 收 支 简 况 说 明 5 项 目 标 准 审 批 部 门 学 费 5 元 / 年 住 宿 费 元 / 年 上 海 市 教 委 物 价 局 沪 价 费 ( ) 7 号 ) 沪 财 预 ( )9 号, 沪 教 委 财 ( ) 8 号 ) 预 收 元, 四 年 后 结 算, 多 退 少 补 ) 军 训 服 装 费 运 动 服 装 费 个 人 校 园 保 险 等 均 按 个 人 自 愿 方 式 选 择 收 入 ( 万 元 ) 支 出 ( 万 元 ) 结 余 ( 万 元 ) 4.4 4.5 7 4. 87 5 年 度 经 费 收 支 经 上 海 沪 港 金 茂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审 计 ( 6 年 月 ), 审 计 结 果 : 会 计 核 算 基 本 规 范, 5 年 度 收 支 情 况 反 映 了 中 外 合 作 办 学 项 目 的 收 入 支 出 情 况 说 明 : 经 费 筹 措 与 管 理 使 用 栏 目 内 容 统 一 按 会 计 年 度 统 计 收 费 栏 目 中 填 写 本 年 度 向 学 生 收 费 的 所 有 项 目 及 标 准 其 他 指 除 审 批 收 费 以 外 的 其 他 经 费 来 源, 请 分 项 简 要 说 明 获 得 经 费 的 数 额 来 源 等 4 上 年 度 经 费 管 理 使 用 请 填 写 最 近 一 个 会 计 年 度 合 作 办 学 项 目 实 际 收 支 简 况 5 说 明 需 要 对 最 近 一 个 会 计 年 度 结 余 的 分 配 使 用 情 况 进 行 简 要 说 明 ; 对 所 填 收 支 状 况 信 息 是 否 经 过 财 务 审 计, 以 及 审 计 机 构 审 计 时 间 审 计 主 要 结 论 等 进 行 说 明 二 办 学 情 况 简 介 ( 一 ) 办 学 机 构 基 本 情 况 介 绍, 以 及 机 构 办 学 特 色 阐 释 办 学 单 位 基 本 情 况 上 海 师 范 大 学 与 法 国 柏 莱 斯 帕 斯 卡 尔 大 学 合 作 举 办 经 济 学 专 业 本 科 教 育 项 目 于 年 由 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批 准 办 学,8 年 月 由 国 家 教 育 部 复 核 批 准 办 学 其 中, 上 海 师 范 大 学 创 建 于 954 年, 是 一 所 上 海 市 地 方 重 点 高 校 学 校 现 有 本 科 专 业 84 个, 覆 盖 哲 学 经 济 学 法 学 教 育 学 文 学 历 史 学 理 学 工 学 管 理 学 农 学 艺 术 学 等 个 学 科 门 类 法 国 柏 莱 斯 帕 斯 卡 尔 大 学 位 于 法 国 中 部 克 莱 蒙 费 朗 市, 创 建 于 854 年 学 校 目 前 拥 有 应 用 语 言 商 业 与 交 流 学 院, 文 学 语 言 与 人 文 科 学 院, 心 理 社 会 科 学 与 教 育 科 学 院, 体 育 5
与 运 动 科 技 学 院 及 科 学 与 技 术 学 院 等 学 院, 是 法 国 中 部 地 区 一 个 特 别 活 跃 的 多 学 科 综 合 大 学 中 心 项 目 特 色 本 项 目 由 中 法 双 方 共 同 设 计 管 理 和 实 施 教 学 计 划, 办 学 方 式 主 要 是 引 进 法 国 合 作 大 学 的 优 质 教 育 资 源, 学 生 在 国 内 接 受 教 育 自 年 秋 季 开 始, 每 年 按 规 定 计 划 招 生, 在 校 生 平 均 维 持 在 8 人 左 右, 迄 今 共 招 收 了 级 至 5 级 共 十 五 届 学 生 本 专 业 基 于 中 法 教 育 合 作 的 优 势 和 特 色, 以 国 际 化 办 学 理 念 为 基 础, 培 养 适 应 中 国 经 济 发 展 实 际 需 求, 具 有 职 业 素 养 和 国 际 视 野, 法 语 应 用 技 能 突 出, 能 够 积 极 从 事 国 际 商 务 管 理 的 应 用 型 人 才 本 专 业 具 有 中 法 教 育 合 作 的 优 势 和 特 色 : 第 一, 法 国 大 学 教 师 教 授 部 分 专 业 核 心 课, 不 同 文 化 和 思 想 的 碰 撞, 更 及 时 的 全 球 资 讯, 会 丰 富 学 生 的 阅 历, 开 阔 学 生 的 视 野 ; 第 二, 系 统 的 法 语 课 程, 包 括 基 础 法 语 和 专 业 法 语, 这 将 帮 助 学 生 掌 握 流 利 的 法 语, 也 有 利 于 将 来 去 法 国 深 造 或 进 入 法 资 企 业 工 作 第 三, 以 国 际 商 务 实 践 为 导 向, 提 高 培 养 方 案 与 业 界 需 要 的 契 合 性 在 企 业 需 求 调 研 的 基 础 上, 专 业 确 定 把 国 际 商 务 管 理 作 为 专 业 发 展 的 优 势 方 向, 并 在 培 养 方 案 中 围 绕 这 一 社 会 需 求, 进 行 基 础 知 识 应 用 技 能 培 养 第 四, 促 进 跨 文 化 交 际 能 力 与 专 业 知 识 的 结 合, 提 高 学 生 的 就 业 竞 争 力 以 法 语 为 第 一 外 语, 以 英 语 为 第 二 外 语, 为 学 生 奠 定 了 较 好 的 跨 文 化 交 际 能 力 基 础 由 中 方 教 师 教 授 的 全 英 语 专 业 课 程 外 教 教 授 的 全 法 语 核 心 课 程, 及 跨 国 文 化 和 留 学 交 流 的 经 历, 则 提 升 了 学 生 跨 文 化 交 际 能 力 的 专 业 性, 为 学 生 的 顺 利 就 业 提 供 了 竞 争 优 势 ( 二 ) 依 法 办 学 及 办 学 规 范 性 情 况 上 海 师 范 大 学 成 立 于 954 年, 是 中 国 教 育 部 批 准 的 国 立 综 合 性 大 学 法 国 柏 莱 斯 帕 斯 卡 尔 大 学 是 由 法 国 教 育 部 认 可 的 综 合 性 公 立 大 学 合 作 双 方 都 是 合 法 的 高 等 教 育 机 构, 两 国 大 学 之 间 的 合 作 协 议 符 合 两 国 相 关 的 法 律 文 件 上 海 师 范 大 学 严 格 按 照 教 育 部 中 外 合 作 办 学 条 例 和 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关 于 中 外 合 作 办 学 的 要 求 管 理 和 实 施 本 项 目 在 教 学 管 理 思 路 和 实 际 操 作 方 面, 本 项 目 已 经 建 立 起 成 熟 稳 定 的 教 学 管 理 制 度 和 管 理 流 程 具 体 包 括 : 教 师 教 学 合 规 考 核 管 理 办 法 教 学 质 量 评 估 体 系 教 师 阅 卷 评 分 要 求 外 聘 外 教 教 学 管 理 规 定 外 籍 教 师 教 学 文 档 管 理 规 定 等 近 个 文 件 和 规 范 要 求 主 要 的 办 学 规 范 性 情 况 如 下 : 第 一, 为 了 确 保 中 外 合 作 办 学 的 招 生 和 录 取 工 作 的 合 法 性, 本 项 目 秉 持 公 开 公 平 公 平 的 原 则, 在 招 生 和 录 取 工 作 的 各 个 环 节 中 严 格 操 作 程 序, 严 肃 招 考 纪 律, 明 确 职 责, 自 觉 接 受 学 校 纪 委 招 生 办 和 校 监 察 处 的 监 督, 对 社 会 负 责, 对 每 个 考 生 负 责 第 二, 本 项 目 的 教 学 管 理 工 作 归 属 于 上 海 师 范 大 学 教 务 处 和 学 院 教 学 部 门, 具 体 由 商 学 院 负 责 合 作 办 学 教 学 计 划 的 制 定 及 组 织 实 施 合 作 办 学 招 收 的 学 生 教 学 和 学 籍 管 理 参 照 学 校 和 学 院 相 关 的 规 定 执 行, 由 校 教 务 处 和 院 教 务 部 门 共 同 管 理 第 三, 本 项 目 的 教 学 计 划 原 则 上 由 两 国 合 作 大 学 根 据 各 国 高 等 教 育 的 法 律 文 件, 共 同 协 商 确 定, 双 方 按 照 共 同 的 教 学 计 划 安 排 教 学 活 动 法 方 负 责 为 中 方 提 供 引 进 课 程 的 教 学 大 纲 及 教 材 样 本, 并 至 少 比 实 际 授 课 时 间 提 前 两 个 月 提 供 给 中 方 学 院 教 务 管 理 部 门 为 引 进 课 程 的 法 方 教 师 配 以 相 关 专 业 的 中 方 教 师 为 教 学 助 理 本 项 目 的 教 学 将 按 照 合 作 双 方 认 可 的 教 学 方 法 进 行, 所 有 的 课 程 均 为 面 授 第 四, 在 财 务 管 理 方 面, 本 项 目 的 财 务 运 行 实 施 全 成 本 核 算 模 式, 并 严 格 执 行 学 校 的 财 务 制 度, 保 证 做 到 规 范 有 序 和 科 学 合 理 6
( 三 ) 优 质 教 育 资 源 引 进 利 用 情 况 学 院 在 法 国 教 育 资 源 的 引 入 过 程 中, 精 心 组 织 挑 选 审 查 监 督 评 价 和 优 化 等 工 作, 不 断 提 高 本 项 目 的 教 育 质 量, 以 实 现 学 生 的 教 育 价 值 最 大 化 经 过 十 多 年 的 历 练, 本 项 目 的 许 多 经 验 已 经 成 功 地 转 化 为 可 控 性 强 的 教 学 管 理 制 度 和 流 程 不 论 是 法 国 教 师 的 资 历, 还 是 引 进 课 程 的 质 量, 都 已 经 站 在 一 个 较 高 的 平 台 上, 中 外 双 方 的 合 作 内 涵 更 加 丰 富 第 一, 在 专 业 课 程 方 面, 一 二 年 级 的 专 业 基 础 类 课 程 由 中 方 教 师 讲 授, 从 三 年 级 开 始 的 专 业 核 心 和 方 向 课 程 则 逐 步 引 入 法 方 教 师, 每 学 期 安 排 4-5 门 不 等 的 法 方 专 业 课 程 本 合 作 项 目 所 引 进 的 法 国 教 师 主 要 来 自 三 个 方 面 : 一 是 来 自 法 国 合 作 大 学 的 教 师 ; 二 是 法 国 合 作 大 学 推 荐 的 法 国 其 他 教 育 机 构 的 教 师 ; 三 是 法 国 驻 沪 领 事 馆 推 荐 的 教 师 在 专 业 课 程 的 配 置 比 例 上, 由 法 方 担 任 的 专 业 核 心 课 程 门 数 比 例 课 时 比 例 均 超 过 三 分 之 一 的 标 准 同 时, 在 引 进 法 国 课 程 资 源 方 面, 我 们 十 分 注 重 建 设 与 培 养 应 用 型 人 才 目 标 相 一 致 的 课 程, 突 出 课 程 的 应 用 性 和 实 务 性 第 二, 在 引 进 教 材 方 面, 合 作 项 目 鼓 励 法 方 教 师 自 编 教 材 和 课 件 一 方 面, 自 编 教 材 和 课 件 具 有 较 强 的 原 创 性 和 时 效 性, 内 容 重 点 突 出, 紧 扣 问 题 导 向 式 的 教 学 思 路 ; 另 一 方 面, 自 编 教 材 灵 活 性 强, 便 于 备 份 检 索 和 审 核, 对 于 担 任 不 同 课 程 的 法 方 教 师, 能 够 交 叉 取 阅, 衔 接 课 程 内 容 ; 并 且, 在 自 编 教 材 的 基 础 上, 便 于 中 法 双 方 教 师 相 互 交 流, 实 现 共 同 编 纂 教 材 的 目 的 第 三, 在 法 方 教 学 方 法 引 入 方 面, 中 外 合 作 办 学 项 目 作 为 一 种 开 放 式 的 教 育 模 式, 便 于 将 一 些 国 际 化 的 先 进 的 教 学 理 念 教 学 方 法 教 学 形 式 融 入 教 育 实 践 中 小 班 化 互 动 式 的 教 学 方 法 突 破 了 传 统 教 学 方 法 中 的 " 临 摹 式 思 维 " 和 以 教 师 为 中 心 的 集 中 授 课 模 式, 体 现 了 " 以 人 为 本 " " 团 队 合 作 " 等 更 加 人 性 化 的 教 学 理 念 下 表 可 以 看 到, 本 专 业 5 年 度 所 引 入 的 国 外 优 质 教 育 资 源 各 项 指 标 值, 其 中, 引 进 外 方 课 程 比 例 为 54.8%, 外 方 教 师 所 授 专 业 核 心 课 门 数 占 全 部 课 门 数 比 例 为 54.% 外 方 教 师 所 授 专 业 核 心 课 学 时 数 占 全 部 课 程 学 时 数 比 例 为.5%, 这 一 指 标 比 例 低, 主 要 源 于 总 课 时 中, 外 语 课 时 占 了 很 大 数 中 法 合 作 专 业 学 生 法 语 零 起 点, 一 二 年 级 四 个 学 期 都 开 设 基 础 法 语 课 程, 由 中 方 老 师 执 教, 仅 是 基 础 法 语 每 学 期 都 有 9 课 时 此 外, 中 方 还 有 一 些 教 育 部 规 定 的 公 共 必 修 课, 包 括 思 想 政 治 系 列 的 课 程 所 占 的 课 程 比 例 较 大 表 5 年 度 教 学 执 行 计 划 引 入 国 外 教 育 资 源 的 比 例 情 况 全 部 其 中 : 其 中 : 其 中 : 课 程 专 业 核 心 课 外 方 教 师 所 授 专 业 核 心 引 进 外 方 课 程 门 数 门 数 课 门 数 门 数 4 4 周 学 时 6 56 97 引 进 外 方 课 程 比 例 54.8% 外 方 专 业 核 心 课 占 全 部 专 业 核 心 课 比 例 54.% 7
外 方 教 师 所 授 专 业 核 心 课 门.% 数 占 全 部 课 门 数 比 例 外 方 教 师 所 授 专 业 核 心 课 学.5% 时 数 占 全 部 课 程 学 时 数 比 例 ( 四 ) 培 养 质 量 及 取 得 的 社 会 效 益 等 办 学 成 果 情 况 本 项 目 经 过 十 多 年 的 实 践, 已 收 获 多 方 面 的 成 效, 学 院 整 体 办 学 水 平 提 高, 社 会 口 碑 良 好 第 一, 凭 借 中 外 合 作 优 势, 本 项 目 已 建 成 一 支 学 术 水 平 较 高 教 学 经 验 丰 富 人 员 稳 定 的 中 外 教 师 队 伍, 是 管 理 规 范 运 作 成 熟 的 中 外 合 作 教 育 项 目 第 二, 引 进 的 法 国 高 质 量 教 育 资 源 不 仅 优 化 了 专 业 课 程 结 构, 也 提 升 了 课 程 教 学 内 容 外 方 教 师 的 案 例 教 学 与 教 学 方 法 十 分 有 助 于 改 善 教 学 效 果, 在 合 作 项 目 基 础 上, 案 例 教 学 方 法 已 被 推 广 至 其 他 非 合 作 专 业, 案 例 教 学 手 段 激 活 了 本 土 教 师 的 教 学 思 维 活 跃 了 课 堂 气 氛 提 高 了 学 生 的 研 究 分 析 能 力 同 时, 国 外 优 质 资 源 的 引 进 也 推 动 了 中 方 教 师 在 外 语 能 力 国 际 化 交 流 能 力 执 教 能 力 等 方 面 水 平 显 著 上 升, 专 业 教 师 的 外 语 能 力 明 显 超 过 全 校 水 平, 双 语 课 教 学 效 果 良 好 第 三, 本 项 目 使 学 生 在 国 内 就 能 接 触 到 国 外 一 流 的 优 秀 教 育 资 源, 增 加 了 学 生 成 功 留 学 和 就 业 的 资 本 学 生 是 中 外 合 作 办 学 最 直 接 的 受 益 者 学 生 在 国 内 享 受 三 分 之 一 的 国 外 优 质 课 程 和 师 资, 同 出 国 留 学 生 相 比 节 省 了 很 多 学 习 成 本 中 外 合 作 办 学 环 境 下 成 长 起 来 的 学 生, 外 语 能 力 和 专 业 素 质 兼 备, 开 阔 的 国 际 视 野 和 丰 富 的 实 践 锻 炼 机 会 提 高 了 学 生 多 元 化 的 适 应 能 力, 就 业 竞 争 力 较 强 学 生 就 业 竞 争 能 力 得 到 提 升, 就 业 层 次 得 到 优 化 除 了 个 别 学 生 为 出 国 留 学 提 高 绩 点 而 继 续 补 学 分 外, 大 多 数 同 学 都 有 比 较 好 的 出 路, 部 分 在 国 内 外 深 造, 大 部 分 毕 业 生 直 接 进 入 外 企 或 世 界 五 百 强 企 业, 就 业 的 起 薪 远 远 高 于 国 内 大 学 同 类 专 业 的 毕 业 生 5 年 学 生 就 业 率 97.47%, 签 约 率 7.89% 表 5 年 出 国 进 修 深 造 的 经 济 学 ( 中 法 合 作 ) 专 业 学 生 列 表 序 号 学 生 姓 名 学 号 学 习 交 流 的 时 间 地 点 ( 国 家 及 学 校 ) 项 目 名 称 或 学 习 的 主 要 内 容 宋 力 升 546 5/9-7/6 法 国 帕 斯 卡 大 学 - 应 用 语 言 交 流 与 商 业 学 院 + 杨 迪 诺 57 5/9-7/6 法 国 帕 斯 卡 大 学 - 应 用 语 言 交 流 与 商 业 学 院 + 冯 君 448 5/9-7/6 法 国 巴 黎 南 大 ( 十 一 大 ) + 4 张 小 桐 574 5/9-7/6 法 国 巴 黎 南 大 ( 十 一 大 ) + 5 钟 玺 娟 569 5/9-7/6 法 国 巴 黎 南 大 ( 十 一 大 ) + 6 何 梦 霄 57 5/9-7/6 法 国 巴 黎 南 大 ( 十 一 大 ) + 7 刘 怡 然 57 5/9-7/6 法 国 巴 黎 南 大 ( 十 一 大 ) + 8 孙 诗 卉 459 5/9-7/6 法 国 巴 黎 南 大 ( 十 一 大 ) + 9 庄 卓 莹 5 5/9-7/6 法 国 巴 黎 南 大 ( 十 一 大 ) + 朱 芳 坤 58 5/9-7/6 法 国 巴 黎 南 大 ( 十 一 大 ) + 陈 默 涵 564 5/9-7/6 法 国 巴 黎 南 大 ( 十 一 大 ) + 张 诗 怡 5 5/9-7/6 法 国 巴 黎 南 大 ( 十 一 大 ) + 8
乔 文 倩 45 5/9-7/6 法 国 巴 黎 南 大 ( 十 一 大 ) + 4 何 嘉 维 56 5/9-6/6 法 国 巴 黎 南 大 ( 十 一 大 ) + 5 孙 怡 磊 566 5/9-6/6 法 国 巴 黎 南 大 ( 十 一 大 ) + 6 洪 毓 54 5/9-7/6 法 国 巴 黎 高 等 管 理 学 院 + 7 杨 澄 444 5/-6/6 法 国 蒙 彼 利 埃 一 大 + 8 韩 逸 菲 56 5/-6/6 法 国 蒙 彼 利 埃 一 大 + 9 茆 安 然 456 5/-6/6 法 国 蒙 彼 利 埃 一 大 + 何 润 青 45 5/9-7/6 法 国 蒙 彼 利 埃 一 大 + 张 奕 琦 5 5/9-7/6 法 国 蒙 彼 利 埃 一 大 + 陆 思 静 47 5/9-7/6 法 国 蒙 彼 利 埃 一 大 + 金 雨 晨 5599 5/9-7/6 法 国 蒙 彼 利 埃 一 大 + 4 孙 瑜 江 46 5/9-7/6 法 国 蒙 彼 利 埃 一 大 + 5 王 弘 远 567 5/9-7/6 法 国 蒙 彼 利 埃 一 大 + 6 石 垒 567 5/9-7/6 法 国 蒙 彼 利 埃 一 大 + 7 徐 紫 玮 4 5/9-8/6 法 国 英 赛 克 高 等 商 业 学 院 + 8 沈 俞 盈 5 5/9-8/6 法 国 英 赛 克 高 等 商 业 学 院 + 9 孔 繁 琳 465 5/9-7/6 法 国 英 赛 克 高 等 商 业 学 院 + 陈 琪 雯 567 5/9-7/6 法 国 英 赛 克 高 等 商 业 学 院 + 宋 纬 娜 5666 5/9-7/6 法 国 英 赛 克 高 等 商 业 学 院 + 方 呈 46 5/9-7/6 法 国 英 赛 克 高 等 商 业 学 院 + 戎 敬 卉 467 5/9-7/6 法 国 英 赛 克 高 等 商 业 学 院 + 4 方 晓 杨 5669 5/9-7/6 法 国 英 赛 克 高 等 商 业 学 院 + 5 丰 悦 4659 5/9-7/6 法 国 英 赛 克 高 等 商 业 学 院 + 三 办 学 情 况 自 查 对 照 评 估 指 标 体 系, 对 相 应 指 标 的 客 观 现 实 工 作 事 实 或 履 行 情 况 进 行 客 观 陈 述 内 容 要 简 明 扼 要, 重 点 突 出, 具 有 说 服 力 ( 一 ) 中 外 双 方 所 签 署 的 合 作 办 学 协 议 的 履 行 情 况 中 法 合 作 项 目 自 教 育 部 批 准 以 来, 在 多 年 的 运 作 中, 学 院 严 格 遵 守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和 双 方 合 作 办 学 协 议, 没 有 出 现 任 何 违 反 合 作 办 学 协 议 的 情 况 上 海 师 范 大 学 是 中 国 教 育 部 批 准 的 国 立 综 合 性 大 学, 法 国 柏 莱 斯 帕 斯 卡 尔 大 学 是 美 国 教 育 部 认 可 的 综 合 性 公 立 大 学, 合 作 双 方 都 是 合 法 的 高 等 教 育 机 构, 两 国 大 学 之 间 的 合 作 协 议 符 合 两 国 相 关 的 法 律 文 件 上 海 师 范 大 学 严 格 按 照 教 育 部 中 外 合 作 办 学 条 例 和 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关 于 中 外 合 作 办 学 的 要 求 管 理 和 实 施 中 法 合 作 项 目 合 作 协 议 对 双 方 的 职 责 都 有 明 确 的 规 定, 双 方 都 按 照 协 议 严 格 履 行 了 职 责 无 擅 自 延 长 学 制 擅 自 提 高 办 学 层 次 擅 自 增 设 未 经 批 准 的 课 程 擅 自 与 未 经 批 准 的 第 三 方 合 作 办 学 擅 自 增 加 收 费 项 目 和 提 高 收 费 标 准 擅 自 颁 发 国 外 学 历 文 凭 和 学 位 证 书 等 不 规 范 的 办 学 行 为 无 不 实 招 生 广 告 按 中 外 合 作 办 学 要 求, 积 极 引 入 国 外 优 质 教 育 资 源 9
学 院 每 年 按 照 有 关 规 定, 按 时 将 中 外 合 作 办 学 层 次 和 类 别 课 程 内 容 招 生 规 模 收 费 项 目 和 标 准 等 每 年 向 社 会 公 布, 依 法 履 行 信 息 公 开 的 义 务 ( 二 ) 项 目 的 人 事 管 理 财 务 管 理 以 及 教 学 管 理 等 管 理 状 况 人 事 管 理 管 理 委 员 会 中 外 方 由 校 际 院 际 领 导 人 组 成, 由 项 目 管 理 人 员 参 与, 共 同 担 负 起 对 本 项 目 本 科 教 学 活 动 的 指 导 和 检 查 职 能 财 务 管 理 自 年 起, 学 费 以 上 海 市 物 价 局 上 海 市 教 委 批 文 ( 沪 价 费 -7 号 文 ) 为 据, 每 生 每 学 年 5 元 住 宿 费 以 上 海 市 物 价 局 批 文 ( 沪 价 费 -56 号 文 ) 和 ( 沪 财 预 -9 号 文 ) 为 据, 每 生 每 学 年 最 高 不 超 过 元 教 材 费 生 均 元 ( 多 退 少 补 ) 教 学 管 理 近 年 来 制 定 的 教 学 管 理 条 例 有 教 学 质 量 监 控 与 保 障 措 施 规 定 教 师 课 堂 教 学 规 范 课 堂 考 勤 规 定 教 材 选 用 与 征 订 管 理 规 定 课 程 考 核 工 作 管 理 条 例 教 学 阅 卷 评 分 要 求 商 学 院 短 期 外 教 管 理 流 程 与 制 度 国 际 合 作 交 流 职 能 部 门 和 专 业 工 作 条 例 等 为 保 障 项 目 规 范 运 行, 合 作 双 方 高 层 实 行 定 期 互 访 合 作 双 方 高 层 在 互 访 期 间, 通 过 听 取 项 目 运 作 汇 报 教 学 计 划 审 核 远 程 视 频 会 议 与 师 生 座 谈 等 方 式, 来 保 证 学 院 的 教 学 管 理 质 量 课 程 教 学 过 程 中, 项 目 所 有 课 程 的 教 学 全 程 接 受 严 格 的 动 态 监 督 和 评 估 四 主 要 问 题 及 整 改 计 划 及 措 施 ( 一 ) 主 要 问 题 本 项 目 在 实 施 过 程 中 尚 存 在 一 些 有 待 改 进 的 地 方, 主 要 是 : 第 一, 引 进 法 方 课 程 和 法 方 教 师 方 面, 学 院 大 多 依 靠 法 国 合 作 大 学 进 行, 在 课 程 和 教 师 方 面 可 选 择 范 围 较 小, 无 法 保 证 引 进 最 优 质 的 法 方 相 关 课 程 和 教 师, 并 且 引 进 课 程 和 教 师 的 稳 定 性 也 会 下 降 第 二, 法 国 教 师 来 华 教 学 时 间 短, 某 些 学 期 外 教 课 程 集 中, 学 生 在 短 期 内 学 习 负 荷 较 重, 教 学 效 果 受 到 影 响 在 一 定 程 度 上 也 导 致 了 法 国 教 师 改 变 原 定 教 学 内 容 降 低 教 学 难 度 放 宽 作 业 和 考 试 难 度 等 情 况 ( 二 ) 整 改 计 划 及 措 施 针 对 上 述 问 题, 本 项 目 已 经 实 施 或 计 划 进 行 的 整 改 措 施 包 括 : 第 一, 在 课 程 教 材 教 学 理 念 教 学 方 法 教 学 形 式 教 学 管 理 制 度 考 评 方 法 师 资 队 伍 建 设 和 人 才 培 养 模 式 等 方 面, 多 渠 道 多 方 位 多 层 次 地 引 入 国 外 优 质 资 源, 以 保 证 外 教 资 源 数 量 的 稳 定 性 和 质 量 的 优 质 性 第 二, 在 引 进 外 教 的 计 划 方 面 在 延 长 外 教 教 学 时 间 方 面 做 得 更 细 致 一 点, 必 要 时, 以 安 排 外 教 教 学 时 间 为 优 先 考 虑 对 象 第 三, 进 一 步 完 善 中 方 与 外 教 课 程 在 课 程 介 绍 作 业 标 准 考 核 难 度 教 学 效 果 等 方 面 的
制 度 细 则, 架 起 中 外 课 程 衔 接 的 桥 梁, 实 现 中 外 课 程 的 无 差 异 化 对 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