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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次 11 住 民 票 户 籍 出 生 住 基 网 印 鉴 证 明 行 政 服 务 专 柜 行 政 サービスコーナー 7 (9) 想 了 解 行 政 服 务 专 柜 行 政 サービスコーナー 的 地 点 业 务 内 容 和 业 务 时 间.. 7 (10) 未 成 年 也 可 以 提 出 结 婚 申 告 书 婚 姻 届 吗?... 8 (11) 各 自 的 住 址 不 同 时 也 可 以 提 出 结 婚 申 告 书 婚 姻 届 吗?... 10 (12) 想 知 道 日 本 人 和 外 国 人 结 婚 时 的 手 续... 11 与 外 国 人 结 婚 时 的 所 需 材 料... 13 (13) 想 了 解 结 婚 申 告 书 婚 姻 届 手 续 的 方 法... 14 (14) 想 了 解 在 市 内 进 行 搬 迁 时 的 手 续... 16 (15) 住 民 票 的 变 更 能 由 代 理 人 代 为 办 理 吗?... 18 (16) 想 了 解 离 婚 后 领 养 孩 子 时 的 户 籍 手 续... 19 (17) 想 了 解 户 籍 ( 全 体 个 人 ) 事 项 证 明 等 除 籍 ( 全 体 个 人 ) 事 项 证 明 等 受 理 证 明 书 的 取 得 方 法... 20 (18) 想 了 解 通 过 邮 寄 投 函 等 方 式 取 得 户 籍 ( 全 体 个 人 ) 事 项 证 明 书 户 籍 缮 本 ( 抄 本 ) 住 民 票 的 副 本 等 的 方 法... 22 (19) 想 了 解 户 籍 申 告 戸 籍 の 届 出 手 续 的 办 理 方 法... 23 (20) 想 了 解 受 理 时 间 外 户 籍 申 告 的 办 理 方 法... 24 (21) 想 了 解 委 托 书 委 任 状 的 格 式... 25 (22) 周 六 或 周 日 能 办 理 迁 入 迁 出 手 续 吗?... 26 (23) 想 了 解 川 崎 市 民 卡 丢 失 时 的 处 理 办 法... 28 (24) 想 了 解 有 关 市 民 卡 的 信 息... 30 (25) 想 了 解 市 民 卡 的 手 续 办 理 方 法... 31 (26) 忘 了 市 民 卡 密 码 想 了 解 该 怎 么 处 理... 33 (27) 想 了 解 印 章 登 录 的 手 续 办 理 方 法... 34 (28) 想 了 解 川 崎 市 行 政 服 务 终 端 的 设 置 地 点... 36 (29) 市 民 卡 密 码 5 次 输 入 错 误, 市 民 卡 无 法 再 使 用 了 想 知 道 怎 么 办 好... 37 (30) 想 了 解 出 生 报 告 书 的 手 续 办 理 方 法... 38 (31) 想 了 解 通 过 邮 寄 投 函 等 方 法 提 交 迁 出 报 告 ( 向 市 外 迁 出 时 提 交 的 报 告 ) 的 方 法. 39 (32) 想 了 解 如 何 取 得 住 民 票 复 印 件 住 民 票 の 写 し... 41 (33) 想 了 解 印 章 登 录 证 明 书 的 取 得 方 法 ( 在 窗 口 取 得 )... 43 (34) 印 章 证 明 书 可 委 托 代 理 人 代 为 取 得 吗?... 44 (35) 能 在 其 他 区 取 得 住 民 票 印 章 登 录 证 明 书 吗?.... 45 (36) 印 章 登 记 之 后 可 以 立 即 办 理 印 章 证 明 书 吗... 47 (37) 想 了 解 一 下 居 民 基 本 台 账 卡 的 申 请 方 法... 48 (38) 想 在 川 崎 市 继 续 使 用 既 往 所 在 地 领 取 的 住 民 基 本 台 帐 卡 时, 不 知 道 应 该 如 何 办 理 相 关 手 续... 50 (39) 籍 申 报 时 所 提 交 的 户 籍 全 部 事 项 证 明 书 ( 户 籍 副 本 ) 是 否 具 有 有 效 期 限... 51 (40) 想 改 变 户 籍 地, 该 怎 么 办 好 呢... 52 (41) 想 要 旧 地 址 履 历 和, 通 名 变 更 的 履 历 证 明 书, 可 以 申 请 外 国 人 登 录 原 票 吗?... 53 12 搬 迁 ( 迁 入 迁 出 )... 54 (1) 想 了 解 搬 迁 时 办 理 自 来 水 水 道 电 话 电 煤 气 手 续 的 方 法... 54 (2) 想 了 解 普 通 垃 圾 的 处 理 方 法... 55 (3) 想 知 道 家 电 再 利 用 法 家 電 リサイクル 法 中 的 4 种 家 电 的 处 理 方 法... 56 (4) 入 住 前 想 清 扫 房 间, 可 以 用 水 吗?... 57 (5) 已 迁 入 新 居 但 不 能 用 水 时... 58 (6) 在 搬 迁 及 入 住 新 建 住 宅 等 时, 开 始 使 用 自 来 水 水 道 的 申 告 方 法... 59 (7) 想 了 解 在 搬 家 时 停 止 自 来 水 使 用 的 申 请 方 法... 60 2

(8) 想 知 道 外 国 人 办 理 加 入 或 退 出 国 民 健 康 保 险 手 续 的 方 法... 61 (9) 想 了 解 外 国 人 加 入 或 退 出 国 民 年 金 时 的 手 续 办 理 方 法... 62 (10) 想 了 搬 迁 至 市 外 时 的 手 续... 63 (11) 想 了 解 从 市 外 迁 入 时 的 手 续... 65 (12) 想 了 解 转 校 时 的 手 续... 67 (13) 打 不 通 大 件 垃 圾 受 理 中 心 的 电 话, 不 知 如 何 是 好... 68 (14) 请 告 知 营 业 中 心 所 在 地 营 业 时 间... 69 (15) 想 了 解 从 海 外 迁 入 时 的 手 续 和 方 法... 70 (16) 如 何 办 理 驾 驶 执 照 的 住 址 变 更 等 记 载 事 项 的 相 关 手 续... 71 (17) 想 确 认 大 件 垃 圾 收 集 申 请 的 内 容 ( 收 集 日 等 ) 或 撤 销 申 请 ( 删 除 )... 72 13 出 生 死 亡 结 婚 离 婚 成 人... 73 (1) 想 了 解 到 生 产 前 在 保 健 福 祉 中 心 可 获 得 的 服 务... 73 (2) 想 了 解 关 于 妊 娠 报 告 书 的 相 关 事 宜... 74 (3) 想 了 解 川 崎 市 实 施 的 婴 幼 儿 健 康 诊 查 检 查 等 相 关 事 宜... 75 (4) 想 了 解 为 单 亲 家 庭 设 立 的 医 疗 费 补 助 制 度... 76 (5) 想 了 解 儿 童 医 疗 费 津 贴 制 度 的 情 况... 77 (8) 想 咨 询 不 能 用 日 语 进 行 日 常 会 话 的 归 国 子 女 外 国 人 儿 童 上 学 问 题 和 日 语 教 育 问 题... 79 (9) 想 了 解 关 于 双 亲 班 的 情 况... 80 (10) 想 知 道 各 地 区 妈 妈 之 间 进 行 信 息 交 换 和 交 流 的 咨 询 地 址... 81 (11) 想 了 解 如 何 领 取 母 子 健 康 手 帐 ( 母 子 手 帐 )... 82 (12) 想 了 解 为 单 亲 家 庭 设 定 的 儿 童 抚 养 津 贴 制 度... 83 (15) 想 了 解 能 够 临 时 照 顾 生 病 后 处 于 恢 复 期 的 孩 子 的 设 施... 84 (16) 想 了 解 有 关 离 婚 手 续 的 申 请 方 法... 85 14 国 民 健 康 保 险 年 金... 87 (1) 想 了 解 有 关 国 民 年 金 的 情 况... 87 (3) 想 知 道 国 民 健 康 保 险 制 度... 89 (5) 想 了 解 国 民 年 金 的 领 取 资 格... 90 (6) 想 了 解 国 民 健 康 保 险 受 保 者 的 分 娩 育 儿 一 次 性 补 助 金 出 産 育 児 一 時 金 的 详 情 92 (7) 想 了 解 国 民 健 康 保 险 的 加 入 方 法... 93 (8) 新 领 取 了 单 位 的 健 康 保 险 证 时 该 如 何 退 出 国 民 健 康 保 险 呢?... 95 (9) 想 了 解 国 民 年 金 的 加 入 方 法... 96 (11) 想 了 解 国 民 健 康 保 险 中 的 保 健 事 业 ( 温 水 游 泳 池 的 利 用 等 ) 的 内 容... 98 15 税 金... 99 (1) 想 做 税 务 方 面 的 咨 询... 99 (2) 想 了 解 轻 型 机 动 车 ( 摩 托 等 ) 购 入 后 的 申 报 手 续... 101 (3) 想 了 解 接 受 转 让 轻 型 机 动 车 ( 摩 托 等 ) 时 的 手 续... 102 (4) 想 了 解 废 弃 轻 型 机 动 车 ( 摩 托 等 ) 时 的 手 续... 104 (5) 想 了 解 搬 迁 到 市 外 时 机 动 摩 托 原 付 バイク (125cc 以 下 ) 的 手 续... 106 (6) 想 了 解 市 民 税 ( 个 人 法 人 ) 县 民 税 的 课 税 情 况... 107 (7) 想 了 解 关 于 个 人 住 民 税 ( 市 民 税 县 民 税 ) 的 申 告 事 宜... 108 (8) 想 了 解 个 人 居 民 税 的 缴 纳 方 法... 110 (9) 想 了 解 获 取 市 税 的 证 明 书 等 的 方 法... 111 (10) 想 了 解 市 税 证 明 书 等 的 邮 寄 申 请 方 法... 113 (11) 想 了 解 所 得 税 纳 税 申 报 表 在 哪 里 可 以 领 取... 115 (12) 想 知 道 登 记 事 项 证 明 书 ( 登 记 簿 誊 抄 本 ) 的 申 领 方 法... 116 (13) 想 知 道 收 入 支 付 报 告 书 的 提 交 处... 117 16 咨 询 窗 口... 118 (1) 想 了 解 法 律 咨 询 的 日 期 和 时 间 地 点 受 理 方 法 等... 118 (2) 想 了 解 向 人 权 督 察 专 员 咨 询 的 相 关 事 宜... 120 (3) 想 咨 询 薪 金 解 雇 等 劳 动 问 题... 121 3

(4) 想 知 道 消 费 生 活 纠 纷 的 咨 询 受 理 方 法... 122 (5) 想 了 解 县 营 住 宅 的 情 况... 123 (6) 发 生 地 震 时 自 己 购 买 的 公 寓 是 否 安 全 等 问 题 应 该 到 哪 里 咨 询?... 124 17 疾 病 医 院 健 康 生 活 食 品 卫 生 保 健 福 祉 中 心 保 健 福 祉 センター ( 保 健 所 ) 125 (2) 想 了 解 由 市 里 实 施 的 癌 检 查... 125 (4) 外 国 人 的 孩 子 可 以 免 费 接 受 预 防 接 种 ( 定 期 预 防 接 种 ) 吗?... 126 (5) 想 了 解 婴 幼 儿 的 健 康 诊 查 事 宜... 127 (6) 想 了 解 如 何 接 受 HIV 抗 体 检 查 ( 艾 滋 病 检 查 )... 128 (7) 从 海 外 回 国 后 有 腹 泻 腹 痛 发 热 等 症 状, 担 心 是 传 染 病 想 了 解 向 哪 里 咨 询 为 好... 129 (8) 想 了 解 可 对 应 休 息 日 或 晚 间 急 诊 的 医 院... 130 (9) 想 知 道 附 近 的 医 疗 机 关 的 诊 疗 科 目 诊 察 时 间... 131 (11) 想 了 解 子 宫 癌 检 查 的 手 续... 132 (12) 想 了 解 乳 癌 检 查 的 手 续... 133 (14) 想 了 解 川 崎 的 市 立 医 院 ( 川 崎 医 院 井 田 医 院 ) 的 情 况... 134 (15) 想 了 解 伤 病 者 装 着 假 牙 时 的 人 工 呼 吸 的 方 法... 136 (17) 发 现 了 受 伤 生 病 的 野 生 动 物 野 鸟, 该 怎 么 办 呢?... 137 (18) 想 知 道 饲 养 狗 时 的 注 意 点 等... 138 (20) 想 了 解 食 物 中 毒 的 预 防 对 策... 140 (22) 想 知 道 有 关 出 国 时 预 防 接 种 的 情 况... 141 (23) 正 在 饲 养 中 的 动 物 逃 跑 了, 想 知 道 是 否 有 相 关 的 信 息... 142 18 婴 儿 孩 子... 143 (1) 想 了 解 儿 童 津 贴 的 申 请 方 法... 143 (3) 想 知 道 私 立 幼 儿 园 保 育 费 补 助 私 立 幼 稚 園 保 育 料 補 助... 144 (5) 想 了 解 儿 童 文 化 中 心 こども 文 化 センター 的 情 况... 145 (6) 想 了 解 有 关 WAKUWAKU 广 场 ( 快 乐 广 场 ) 的 情 况... 146 (7) 想 了 解 儿 童 津 贴 制 度... 147 (8) 想 了 解 认 证 保 育 所 的 入 所 必 要 条 件... 148 (9) 想 了 解 认 证 保 育 所 的 入 所 评 审 方 法... 149 (10) 想 了 解 认 证 保 育 所 的 入 所 申 请 方 法... 150 (11) 想 了 解 认 证 保 育 所 的 保 育 费... 151 (12) 想 了 解 认 证 保 育 所 的 空 额 状 况... 153 (13) 看 到 儿 童 受 虐 待, 该 怎 么 办 才 好... 154 (14) 想 了 解 有 关 认 可 保 育 所 之 外 的 保 育 措 施 伙 伴 保 育 室 おなかま 保 育 室 的 情 况... 155 (15) 想 了 解 认 可 保 育 所 的 工 作 日 和 保 育 时 间... 156 (16) 想 了 解 儿 童 医 疗 费 补 助 制 度 所 得 限 制 的 限 制 额... 157 (17) 想 了 解 儿 童 医 疗 费 津 贴 制 度 中 申 请 所 需 的 证 明 所 得 的 资 料 的 相 关 事 宜... 158 19 高 龄 老 人 看 护 保 险 有 残 疾 的 人... 160 (1) 想 了 解 介 护 保 险 的 内 容... 160 (2) 想 了 解 高 龄 者 外 出 乘 车 支 援 事 业 ( 高 龄 者 特 别 乘 车 证 明 书 高 龄 者 Free-pass) 的 制 度 及 利 用 方 法... 161 (4) 想 了 解 关 于 市 营 住 宅 的 情 况... 163 (5) 想 了 解 市 营 住 宅 的 入 住 方 法... 164 (6) 想 了 解 市 营 住 宅 的 申 请 资 格... 165 (7) 想 知 道 利 用 看 护 保 险 服 务 时 的 手 续... 166 20 生 活 上 遇 到 困 难 时... 167 (1) 想 了 解 生 活 保 护 制 度 的 概 要... 167 (2) 想 了 解 生 活 保 护 制 度 的 申 请 手 续... 168 (3) 想 了 解 川 崎 市 高 中 奖 学 金 的 情 况... 169 21 都 市 计 划 住 宅 临 海 部... 170 4

(1) 租 房 时 无 连 带 保 证 人 的 话 应 该 怎 么 办?( 想 知 道 有 没 有 高 龄 外 国 人 残 疾 人 可 以 租 到 的 民 间 租 赁 住 宅 )... 170 (2) 想 了 解 要 找 公 共 租 赁 住 宅 应 该 怎 么 做 为 好... 171 (3) 想 收 看 有 线 电 视, 希 望 能 介 绍 提 供 服 务 的 公 司... 172 22 道 路 交 通, 河 川, 自 行 车 对 策... 173 (1) 希 望 对 违 规 停 车 设 法 做 些 什 么... 173 (2) 想 了 解 站 前 自 行 车 停 放 场 的 地 点 及 停 放 时 间... 174 (3) 能 够 在 车 站 前 的 自 由 通 道 上 散 发 传 单 等 东 西 吗... 175 (4) 如 何 办 理 护 照... 176 23 防 灾 消 防 急 救 防 犯... 177 (1) 火 灾 急 救 通 报 时 应 该 怎 么 打 电 话?... 177 (2) 什 么 时 候 拨 打 119?... 178 (3) 想 了 解 避 难 所 的 情 况... 179 (4) 川 崎 市 是 否 有 提 供 液 体 化 液 状 化 灾 害 分 布 图 ハザードマップ?... 180 (5) 想 了 解 关 于 火 灾 等 灾 害 发 生 的 情 况... 181 24 艺 术 音 乐 文 化 体 育... 182 (1) 想 了 解 川 崎 市 立 图 书 馆 的 地 点 和 休 馆 日 以 及 开 馆 时 间 等... 182 (3) 想 了 解 市 区 内 的 观 光 场 所 游 览 路 线 住 宿 设 施 等 的 所 在 地 及 概 要... 184 (4) 想 知 道 在 川 崎 临 海 地 区 可 以 举 行 野 外 烧 烤 的 公 园... 185 (6) 想 了 解 川 崎 市 营 网 球 场 的 预 约 状 况... 186 (7) 想 了 解 川 崎 市 民 之 歌 我 爱 你, 川 崎, 爱 的 城 市!... 187 25 终 生 学 习 教 育 学 校 ( 入 学 转 学 ) 图 书 馆 市 民 馆... 188 (1) 对 学 校 供 餐 有 过 敏 症 的 儿 童 的 对 策... 188 (2) 想 了 解 关 于 国 际 交 流 中 心 的 地 点 业 务 内 容 的 信 息... 189 (3) 想 了 解 小 学 中 学 的 学 区 划 分... 190 26 环 境 公 害 公 园 垃 圾 再 利 用... 191 (1) 想 了 解 大 件 垃 圾 的 丢 弃 方 法... 191 (2) 想 了 解 电 脑 的 处 理 方 法 ( 处 理 再 利 用 )... 193 (3) 想 知 道 旧 自 行 车 销 售 店 的 情 况... 194 (4) 想 了 解 生 田 绿 地 等 富 有 特 色 的 公 园 的 概 要... 195 (5) 想 了 解 家 庭 产 生 的 废 纸 类 ( 报 纸 杂 志 纸 箱 等 ) 废 布 类 ( 旧 衣 服 旧 布 等 ) 生 料 瓶 ( 可 回 收 瓶 ) 等 垃 圾 的 丢 弃 方 法... 196 (6) 想 了 解 垃 圾 的 分 类 方 法... 197 (7) 想 知 道 家 庭 垃 圾 中 金 属 制 品 的 投 放 方 法... 198 (10) 想 知 道 一 般 垃 圾 和 可 回 收 资 源 垃 圾 的 收 集 日... 199 27 自 来 水 水 道 下 水 道 电 煤 气... 200 (1) 想 请 人 修 理 自 来 水 管 道... 200 (2) 想 知 道 水 费 的 支 付 方 法... 201 (3) 用 信 用 卡 可 以 支 付 水 费 吗?... 202 (4) 想 了 解 入 江 崎 温 水 游 泳 池 入 江 崎 温 水 プール ( 利 用 入 江 崎 余 热 的 游 泳 池 ) 的 情 况... 203 (5) 想 换 一 个 缴 纳 自 来 水 费 用 的 账 号, 该 怎 么 办... 204 28 动 物 ( 狗 猫 乌 鸦 蜂 等 )... 205 (1) 深 受 乌 鸦 的 困 扰 川 崎 市 采 取 什 么 对 策 呢?... 205 (2) 希 望 处 理 狗 猫 等 的 尸 体... 207 (3) 希 望 采 取 驱 除 野 猫 的 对 策... 208 (4) 想 咨 询 怎 样 驱 除 蜂 巢... 209 29 市 民 参 与 志 愿 者 地 方 分 权... 210 (1) 在 哪 里 可 以 得 到 面 向 外 国 人 市 民 的 生 活 情 报?... 210 33 市 的 概 要 和 结 构 市 的 计 划 事 业 广 报 广 听 情 报 化... 211 (2) 想 了 解 川 崎 市 综 合 联 络 中 心 川 崎 市 総 合 コンタクトセンター Thank-you call 5

川 崎 サンキューコールかわさき... 211 (3) 想 了 解 向 市 民 代 言 人 市 民 オンブズマン 提 意 见 的 方 法 等... 212 (4) 想 了 解 区 役 所 分 所 办 事 处 的 受 理 时 间 各 种 申 请 窗 口 的 地 点 楼 层... 213 (7) 想 做 霸 凌 虐 待 歧 视 家 庭 暴 力 (DV/) 等 方 面 的 咨 询... 214 (8) 想 了 解 面 向 外 国 人 市 民 的 咨 询 窗 口 相 談 窓 口... 215 (9) 想 了 解 外 国 人 市 民 代 表 着 会 议... 216 (11) 电 视 接 收 效 果 不 佳, 是 否 能 够 修 理 呢?... 217 (12) 想 了 解 受 理 川 崎 市 缴 款 书 的 金 融 机 构... 218 (13) 想 知 道 从 哪 里 能 够 拿 到 市 况 要 览 市 勢 要 覧... 219 (14) 想 了 解 生 田 绿 地 玫 瑰 苑 的 信 息... 220 (15) 想 知 道 川 崎 指 南 的 使 用 方 法... 221 (16) 想 知 道 如 何 访 问 川 崎 指 南... 222 (17) 想 做 川 崎 指 南 的 外 部 链 接... 223 38 网 络 窗 口 川 崎 ネット 窓 口 かわさき ( 网 络 申 请 下 载 )... 224 (1) 想 知 道 如 果 忘 记 了 网 络 窗 口 川 崎 ( 网 络 申 请 服 务 ) ネット 窓 口 かわさき( 電 子 申 請 サービス) 的 ID 和 密 码 该 怎 么 办... 224 39 川 崎 市 行 政 服 务 终 端 行 政 サービス 端 末... 225 (1) 想 了 解 川 崎 市 行 政 服 务 终 端 行 政 サービス 端 末 的 设 置 地 点 和 可 以 使 用 的 时 间... 225 (2) 想 了 解 可 以 通 过 川 崎 市 行 政 服 务 终 端 行 政 サービス 端 末 办 理 证 明 书 的 种 类... 226 6

11 住 民 票 户 籍 出 生 住 基 网 印 鉴 证 明 行 政 服 务 专 柜 行 政 サービスコーナー (9) 想 了 解 行 政 服 务 专 柜 行 政 サービスコーナー 的 地 点 业 务 内 容 和 业 务 时 间 11 - (9) 提 问 想 了 解 行 政 服 务 专 柜 行 政 サービスコーナー 的 地 点 业 务 内 容 和 业 务 时 间 回 答 市 民 能 够 在 上 下 班 等 时 候 通 过 设 在 市 内 6 个 地 方 的 行 政 服 务 专 柜 行 政 サービスコ ーナー 领 取 市 民 利 用 较 多 的 证 明 书 详 情 请 参 照 相 关 网 页 备 考 相 关 网 页 川 崎 生 活 指 南 行 政 服 务 专 柜 行 政 サービスコーナー [ 日 语 ] http://www.city.kawasaki.jp/kurashi/category/16-1-40-0-0-0-0-0-0-0.html 咨 询 处 [ 只 对 应 日 语 咨 询 ] 川 崎 行 政 服 务 专 柜 川 崎 行 政 サービスコーナー 电 话 :044-244-1371 小 杉 行 政 服 务 专 柜 小 杉 行 政 サービスコーナー 电 话 :044-722-8685 沟 口 行 政 服 务 专 柜 溝 口 行 政 サービスコーナー 电 话 :044-814-7500 鹭 沼 行 政 服 务 专 柜 鷺 沼 行 政 サービスコーナー 电 话 :044-852-8471 登 户 行 政 服 务 专 柜 登 戸 行 政 サービスコーナー 电 话 :044-933-3000 菅 行 政 服 务 专 柜 菅 行 政 サービスコーナー 电 话 : 044-945-2730 7

(10) 未 成 年 也 可 以 提 出 结 婚 申 告 书 婚 姻 届 吗? 11-(10) 提 问 未 成 年 也 可 以 提 出 结 婚 申 告 书 婚 姻 届 吗? 回 答 男 性 18 岁 起 女 性 16 岁 起 就 可 以 提 交 结 婚 申 告 书 婚 姻 届 但 需 要 父 母 ( 养 父 母 ) 的 同 意 父 母 同 意 书 要 与 结 婚 申 告 书 婚 姻 届 一 起 提 交, 或 在 结 婚 申 告 书 婚 姻 届 的 其 他 栏 内 由 父 母 ( 养 父 母 ) 填 写 同 意 结 婚 的 字 样, 并 签 名 盖 章 1 提 交 资 料 : 结 婚 申 告 书 婚 姻 届 ( 放 在 区 役 所 分 所 ) 同 意 书 ( 未 满 20 岁 时 需 要 父 母 的 ( 养 父 母 ) 同 意 ) 2 申 告 期 间 : 任 意 3 申 告 窗 口 : 本 籍 地 住 所 所 在 地 或 短 期 逗 留 地 方 的 区 役 所 区 民 科 分 所 区 民 中 心 支 所 区 民 センター 4 申 告 人 : 要 结 婚 的 2 人 ( 男 性 18 岁 以 上 女 性 16 岁 以 上 ) 5 填 写 方 法 : 要 结 婚 的 2 人 的 签 名 和 盖 章 ( 橡 胶 印 不 可 ) 20 岁 以 上 ( 外 国 人 时 需 要 已 经 成 年 的 人 )2 名 证 人 的 签 名 和 盖 章 ( 橡 胶 印 不 可 ) 选 择 结 婚 后 随 哪 方 的 姓 设 定 新 本 籍 住 址 现 在 的 本 籍 地 现 在 住 民 登 录 地 等 所 有 必 要 事 项 6 受 理 时 间 : 星 期 一 ~ 星 期 五 上 午 8 点 30 分 ~ 下 午 5 点 第 2 第 4 星 期 六 上 午 8 点 30 分 ~ 中 牛 12 点 30 分 ( 分 所 区 民 中 心 在 第 2 第 4 星 期 六 不 予 受 理 ) ( 此 外 的 时 间 区 役 所 守 卫 室 可 以 受 理 申 告 书 ) 7 休 息 日 : 星 期 六 ( 第 2 第 4 以 外 ) 星 期 天 法 定 假 日 12 月 29 日 ~1 月 3 日 ( 分 所 区 民 中 心 第 2 第 4 星 期 六 也 休 息 ) ( 休 息 日 在 区 役 所 门 卫 室 领 取 登 记 表 ) 8 必 要 资 料 : (1) 申 请 人 的 印 章 (2) 申 请 人 的 户 籍 全 部 事 项 证 明 书 ( 誊 本 ) 或 户 籍 个 人 事 项 证 明 书 ( 抄 本 ) 但, 户 籍 地 为 川 崎 市 内 者 不 需 要 (3) 驾 驶 证 护 照 等 可 以 确 认 申 请 人 身 份 的 证 件 ( 只 限 所 持 者 ) (4) 国 民 健 康 保 险 被 保 险 者 证 ( 只 限 加 入 者 ) (5) 国 民 年 金 手 册 ( 只 限 加 入 者 ) 未 成 年 人 结 婚 时, 需 要 父 母 的 同 意 书 (6) 申 告 人 需 提 供 下 述 任 何 一 类 本 人 确 认 资 料 a 印 有 照 片 的 居 民 基 本 台 帐 卡 住 民 基 本 台 帳 カード 护 照 或 驾 照 等 由 行 政 机 关 发 行 的 执 照 许 可 证 或 者 资 格 证 明 书 ( 仅 限 印 有 照 片 者 ) b 健 康 保 险 证 提 款 卡 存 折 等 能 够 确 认 姓 名 的 2 件 资 料 9 注 意 事 项 : 未 满 20 岁 但 是 属 于 再 婚 时, 不 需 要 同 意 书 如 果 是 外 国 人 的 话, 请 事 先 咨 询 相 关 网 页 结 婚 申 请 书 [ 日 语 ] http://www.city.kawasaki.jp/250/page/0000037159.html 咨 询 处 [ 只 对 应 日 语 咨 询 ] 川 崎 区 役 所 区 民 科 电 话 :044-201-3145 大 师 支 所 区 民 中 心 区 民 センター 电 话 :044-271-0140 田 岛 支 所 区 民 中 心 区 民 センター 电 话 :044-322-1971 幸 区 役 所 区 民 科 电 话 :044-556-6617 中 原 区 役 所 区 民 科 电 话 :044-744-3185 8

高 津 区 役 所 区 民 科 电 话 :044-861-3165 宫 前 区 役 所 区 民 科 电 话 :044-856-3147 多 摩 区 役 所 区 民 科 电 话 :044-935-3156 麻 生 区 役 所 区 民 科 电 话 :044-965-5123 9

(11) 各 自 的 住 址 不 同 时 也 可 以 提 出 结 婚 申 告 书 婚 姻 届 吗? 11-(11) 提 问 各 自 的 住 址 不 同 时 也 可 以 提 出 结 婚 申 告 书 婚 姻 届 吗? 回 答 各 自 的 住 址 不 同 时 也 可 以 提 交 结 婚 申 告 书 婚 姻 届 需 要 住 址 变 更 的 话, 提 交 结 婚 申 告 婚 姻 届 的 同 时 也 要 提 出 住 址 变 更 申 告 1 提 交 资 料 : 结 婚 申 告 书 婚 姻 届 ( 放 在 区 役 所 分 所 ) 2 申 告 期 间 : 任 意 3 申 告 窗 口 : 本 籍 地 住 所 所 在 地 或 短 期 逗 留 地 方 的 区 役 所 区 民 科 分 所 区 民 中 心 支 所 区 民 センター 4 申 告 人 : 要 结 婚 的 2 人 ( 男 性 18 岁 以 上 女 性 16 岁 以 上 ) 5 填 写 方 法 : 要 结 婚 的 2 人 的 签 名 和 盖 章 ( 橡 胶 印 不 可 ) 20 岁 以 上 ( 外 国 人 时 需 要 已 经 成 年 的 人 )2 名 证 人 的 签 名 和 盖 章 ( 橡 胶 印 不 可 ) 选 择 结 婚 后 随 哪 方 的 姓 设 定 新 本 籍 住 址 现 在 的 本 籍 地 现 在 住 民 登 录 地 等 所 有 必 要 事 项 6 受 理 时 间 : 星 期 一 ~ 星 期 五 上 午 8 点 30 分 ~ 下 午 5 点 第 2 第 4 星 期 六 上 午 8 点 30 分 ~ 中 牛 12 点 30 分 ( 分 所 区 民 中 心 在 第 2 第 4 星 期 六 不 予 受 理 ) ( 此 外 的 时 间 区 役 所 守 卫 室 可 以 受 理 申 告 书 ) 7 休 息 日 : 星 期 六 ( 第 2 第 4 以 外 ) 星 期 天 法 定 假 日 12 月 29 日 ~1 月 3 日 ( 分 所 区 民 中 心 第 2 第 4 星 期 六 也 休 息 ) ( 法 定 假 日 休 息 日 区 役 所 守 卫 室 可 以 受 理 申 告 书 ) 8 必 要 资 料 : (1) 申 请 人 的 印 章 (2) 申 请 人 的 户 籍 全 部 事 项 证 明 书 ( 誊 本 ) 或 户 籍 个 人 事 项 证 明 书 ( 抄 本 ) 但, 户 籍 地 为 川 崎 市 内 者 不 需 要 (3) 驾 驶 证 护 照 等 可 以 确 认 申 请 人 身 份 的 证 件 ( 只 限 所 持 者 ) (4) 国 民 健 康 保 险 被 保 险 者 证 ( 只 限 加 入 者 ) (5) 国 民 年 金 手 册 ( 只 限 加 入 者 ) 未 成 年 人 结 婚 时, 需 要 父 母 的 同 意 书 (6) 申 告 人 需 提 供 下 述 任 何 一 类 本 人 确 认 资 料 a 印 有 照 片 的 居 民 基 本 台 帐 卡 住 民 基 本 台 帳 カード 护 照 或 驾 照 等 由 行 政 机 关 发 行 的 执 照 许 可 证 或 者 资 格 证 明 书 ( 仅 限 印 有 照 片 者 ) b 健 康 保 险 证 提 款 卡 存 折 等 能 够 确 认 姓 名 的 2 件 资 料 9 注 意 事 项 : 如 果 是 外 国 人 的 话, 请 事 先 咨 询 相 关 网 页 结 婚 申 请 书 [ 日 语 ] http://www.city.kawasaki.jp/250/page/0000037159.html 咨 询 处 川 崎 区 役 所 区 民 科 电 话 :044-201-3145 大 师 支 所 区 民 中 心 区 民 センター 电 话 :044-271-0140 田 岛 支 所 区 民 中 心 区 民 センター 电 话 :044-322-1971 幸 区 役 所 区 民 科 电 话 :044-556-6617 中 原 区 役 所 区 民 科 电 话 :044-744-3185 高 津 区 役 所 区 民 科 电 话 :044-861-3165 宫 前 区 役 所 区 民 科 电 话 :044-856-3147 多 摩 区 役 所 区 民 科 电 话 :044-935-3156 麻 生 区 役 所 区 民 科 电 话 :044-965-5123 10

(12) 想 知 道 日 本 人 和 外 国 人 结 婚 时 的 手 续 11-(12) 提 问 想 知 道 日 本 人 和 外 国 人 结 婚 时 的 手 续 回 答 按 日 本 方 式 结 婚 时 ( 创 设 性 申 告 ) 需 要 提 出 与 其 结 婚 的 外 国 人 的 婚 姻 要 件 具 备 证 明 书 护 照 出 生 证 明 书 国 籍 证 明 书 等 按 外 国 方 式 结 婚 时 ( 报 告 性 申 告 ) 需 要 提 出 婚 姻 证 书 及 译 文 护 照 等 有 些 国 家 还 需 要 提 出 其 他 资 料, 请 事 先 向 户 籍 科 确 认 后 再 申 告 1 提 出 资 料 : 结 婚 申 书 告 婚 姻 届 ( 放 在 区 役 所 区 民 科 支 所 区 民 中 心 支 所 区 民 センター ) ( 报 告 性 申 告 时 只 需 日 本 人 签 名 盖 章, 不 需 要 保 证 人 ) 2 申 告 期 间 : 任 意 ( 报 告 性 申 告 时, 请 在 婚 姻 成 立 后 3 个 月 之 内 申 告 ) 3 申 告 窗 口 : 住 所 所 在 地 或 本 籍 所 在 地 的 区 役 所 区 民 科 支 所 区 民 中 心 支 所 区 民 センター ( 报 告 性 申 告, 申 告 人 在 国 外 时, 也 可 在 驻 外 大 使 馆 申 告 ) 4 申 告 人 : 要 结 婚 的 2 人 ( 报 告 性 申 告 时, 只 申 告 日 本 人 ) 5 申 告 方 法 : 要 结 婚 的 2 人 的 签 名 和 盖 印 ( 橡 胶 印 不 可 ) 20 岁 以 上 的 ( 外 国 人 时 需 要 已 经 成 年 的 人 )2 名 证 人 的 签 名 和 盖 章 ( 橡 胶 印 不 可 ) 设 定 新 本 籍 住 址 现 在 的 本 籍 地 现 在 住 民 登 录 地 等 必 要 事 项 6 受 理 时 间 : 星 期 一 ~ 星 期 五 上 午 8 点 30 分 ~ 下 午 5 点 第 2 第 4 星 期 六 上 午 8 点 30 分 ~ 中 午 12 点 30 分 ( 支 所 区 民 中 心 区 民 センター 第 2 第 4 星 期 六 不 予 受 理 ) ( 上 述 时 间 以 外 在 各 区 役 所 门 卫 室 领 取 申 告 表 ) 7 休 息 日 : 星 期 六 ( 第 2 第 4 以 外 ) 星 期 天 节 假 日 12 月 29 日 ~1 月 3 日 ( 支 所 区 民 中 心 第 2 第 4 星 期 六 也 休 息 ) ( 休 息 日 在 各 区 役 所 门 卫 室 领 取 申 告 表 ) 8 必 要 资 料 : (1) 要 申 告 的 日 本 人 的 印 章 及 户 籍 誊 本 ( 或 抄 本 ) 但, 户 籍 地 为 川 崎 市 内 者 不 需 要 (2) 创 设 性 申 告 需 要 提 出 要 结 婚 的 外 国 人 的 婚 姻 要 件 具 备 证 明 书 护 照 出 生 证 明 书 国 籍 证 明 书 等 (3) 报 告 性 申 告 需 要 提 交 婚 姻 证 明 书 及 其 译 文 护 照 等 9 注 意 事 项 : 有 的 国 家 不 发 行 婚 姻 要 件 具 备 证 明 书 或 还 需 要 其 他 上 记 以 外 的 资 料, 请 事 先 向 户 籍 担 当 ( 戸 籍 係 ) 确 认 之 后 再 提 出 申 告 相 关 网 页 与 外 国 人 结 婚 时 的 必 备 资 料 [ 日 语 ] http://www.city.kawasaki.jp/templates/faq/cmsfiles/contents/0000012 /12342/kokusai-kon.pdf 结 婚 申 告 书 的 填 写 范 例 [ 日 语 ] http://www.city.kawasaki.jp/templates/faq/cmsfiles/contents/0000012 /12342/file43.pdf 11

咨 询 处 [ 只 对 应 日 语 咨 询 ] 川 崎 区 役 所 区 民 科 电 话 :044-201-3145 大 师 支 所 区 民 中 心 区 民 センター 电 话 :044-271-0140 田 岛 支 所 区 民 中 心 区 民 センター 电 话 :044-322-1971 幸 区 役 所 区 民 科 电 话 :044-556-6617 中 原 区 役 所 区 民 科 电 话 :044-744-3185 高 津 区 役 所 区 民 科 电 话 :044-861-3165 宫 前 区 役 所 区 民 科 电 话 :044-856-3147 多 摩 区 役 所 区 民 科 电 话 :044-935-3156 麻 生 区 役 所 区 民 科 电 话 :044-965-5123 12

与 外 国 人 结 婚 时 的 所 需 材 料 1. 创 设 性 申 告 ( 在 国 外 日 本 都 未 申 告 时 ) 1 婚 姻 要 件 具 备 证 明 书 请 在 驻 日 大 使 馆 领 取 请 提 交 自 发 行 日 起 3 个 月 之 内 的 原 件 ( 复 印 不 可 ) 2 1 的 日 语 译 文 译 文 最 末 尾 需 要 翻 译 者 签 名 盖 章 例 如 与 上 记 原 文 内 容 完 全 相 符 翻 译 者 住 址 姓 名 印 章 3 若 在 上 记 1 婚 姻 要 件 具 备 证 明 书 中 不 能 确 认 其 国 籍 姓 名 及 出 生 年 月 日 时, 请 随 附 如 下 文 件 出 生 证 明 书 ( 必 须 原 本 复 印 不 可 ) 出 生 证 明 书 的 日 语 译 文 ( 与 2 相 同 ) 护 照 护 照 的 日 语 译 文 ( 与 2 相 同 ) 4 其 他 ( 需 日 本 方 面 准 备 的 文 件 ) 户 籍 誊 本 ( 抄 ) 本 1 份 ( 若 日 本 人 的 本 籍 不 属 各 区 管 内 时 ) 结 婚 申 告 书 婚 姻 届 2. 报 告 性 申 告 ( 已 在 国 外 结 婚 的 时 候 ) 1 婚 姻 证 明 书 ( 必 须 原 本 复 印 不 可 自 发 行 日 起 3 个 月 之 内 ) 2 1 的 日 语 译 文 译 文 最 末 尾 需 要 翻 译 者 签 名 盖 章 例 如 与 上 记 原 文 完 全 相 符 翻 译 者 住 址 姓 名 印 章 3 若 在 上 记 1 婚 姻 要 件 具 备 证 明 书 中 不 能 确 认 国 籍 姓 名 及 出 生 年 月 日 时, 请 随 附 如 下 文 件 出 生 证 明 书 ( 必 须 原 本 复 印 不 可 ) 出 生 证 明 书 的 日 语 译 文 ( 与 2 相 同 ) 护 照 护 照 的 日 语 译 文 ( 与 2 相 同 ) 4 其 他 ( 需 日 本 方 面 准 备 的 文 件 ) 户 籍 誊 本 ( 抄 ) 本 1 份 ( 若 日 本 人 的 本 籍 不 属 各 区 管 内 时 ) 结 婚 申 告 书 婚 姻 届 ( 只 要 日 本 人 的 签 名 和 盖 章, 不 需 要 保 证 人 ) 13

(13) 想 了 解 结 婚 申 告 书 婚 姻 届 手 续 的 方 法 11-(13) 提 问 想 了 解 结 婚 申 请 书 婚 姻 届 手 续 回 答 结 婚 时 需 要 提 交 结 婚 申 告 书 婚 姻 届 返 回 目 次 1 提 交 材 料 : 结 婚 申 请 书 婚 姻 届 ( 在 区 役 所 支 所 行 政 服 务 专 柜 领 取 ) 不 办 理 申 请 表 格 邮 寄 至 市 民 家 中 的 服 务 烦 请 到 上 述 办 公 地 点 领 取 未 满 20 岁 的 申 请 者 需 要 父 母 ( 养 父 母 ) 同 意 2 申 请 期 间 : 任 意 3 申 请 窗 口 : 本 籍 地 住 所 所 在 地 区 短 期 逗 留 地 的 区 役 所 区 民 科 支 所 区 民 中 心 4 申 请 人 : 要 结 婚 的 2 人 ( 男 性 18 岁 以 上 女 性 16 岁 以 上 ) ( 所 需 要 的 材 料 全 部 齐 全 的 情 况 下, 也 可 委 托 其 他 人 代 理 不 需 要 委 任 状 ) 5 填 写 方 法 : 要 结 婚 的 2 人 的 签 名 和 盖 印 ( 橡 胶 印 不 可 ) 20 岁 以 上 ( 外 国 人 时 在 母 国 已 是 法 定 的 成 年 ) 证 人 2 名 的 签 名 和 盖 章 ( 橡 胶 印 不 可 ) 选 择 结 婚 后 随 哪 方 的 姓 填 写 结 婚 后 的 本 籍 现 在 的 本 籍 以 及 住 址 等 必 需 事 项 6 受 理 时 间 : 星 期 一 ~ 星 期 五 上 午 8 点 30 分 ~ 下 午 5 点 ( 此 外 的 时 间 可 在 区 役 所 守 卫 室 领 取 申 请 书 ) 7 休 息 日 : 星 期 六 ( 第 2,4 星 期 六 除 外 ) 星 期 天 法 定 假 日 12 月 29 日 ~1 月 3 日 ( 分 所 区 民 中 心 第 2 第 4 星 期 六 也 休 息 ) ( 休 息 日 可 在 区 役 所 守 卫 室 领 取 申 请 书 ) 8 必 备 物 品 : (1) 申 请 人 印 章 (2) 申 请 人 的 户 籍 全 部 事 项 证 明 书 ( 或 个 人 事 项 证 明 书 ) 但, 户 籍 地 为 川 崎 市 内 者 不 需 要 (3) 下 述 任 何 一 类 本 人 确 认 资 料 a 印 有 照 片 的 居 民 基 本 台 帐 卡 住 民 基 本 台 帳 カード 护 照 或 驾 照 等 由 行 政 机 关 发 行 的 执 照 许 可 证 或 者 资 格 证 明 书 ( 仅 限 贴 有 照 片 者 ) b 健 康 保 险 证 无 照 片 居 民 基 本 台 帐 卡 国 民 年 金 证 书 法 人 所 发 行 身 份 证 明 书 等 能 够 证 明 本 人 身 份 的 2 件 资 料 (4) 国 民 健 康 保 险 被 保 险 者 证 ( 只 限 加 入 者 ) (5) 国 民 年 金 手 册 ( 只 限 加 入 者 ) 未 成 年 人 结 婚 时, 需 要 父 母 的 同 意 书 9 注 意 事 项 : 外 国 籍 公 民 根 据 国 际 不 同 需 要 资 料 也 不 同, 请 事 先 咨 询 本 籍 地 在 川 崎 市 外 者, 其 所 申 报 内 容 有 可 能 需 要 数 日 才 能 反 映 到 户 籍 上 ( ) 具 体 日 数 请 向 管 辖 本 籍 地 的 市 町 村 确 认 ( ) 如 需 要 已 受 理 证 明 书 的 话, 可 在 业 务 窗 口 交 付 受 理 证 明 书 ( 办 公 时 间 外 交 给 守 卫 室 保 管 时, 日 后 受 理 申 请 决 定 后, 可 在 该 当 区 役 所 的 区 民 科 窗 口 领 取 ) 相 关 网 页 结 婚 申 请 书 [ 日 语 ] http://www.city.kawasaki.jp/250/page/0000037159.html 结 婚 申 请 书 的 填 写 范 例 ( 宫 前 区 )[ 日 语 ] http://www.city.kawasaki.jp/templates/faq/cmsfiles/contents/0000012 14

/12432/file43.pdf 咨 询 处 [ 只 对 应 日 语 咨 询 ] 川 崎 区 役 所 区 民 科 电 话 :044-201-3145 大 师 支 所 区 民 中 心 区 民 センター 电 话 :044-271-0140 田 岛 支 所 区 民 中 心 区 民 センター 电 话 :044-322-1971 幸 区 役 所 区 民 科 电 话 :044-556-6617 中 原 区 役 所 区 民 科 电 话 :044-744-3185 高 津 区 役 所 区 民 科 电 话 :044-861-3165 宫 前 区 役 所 区 民 科 电 话 :044-856-3147 多 摩 区 役 所 区 民 科 电 话 :044-935-3156 麻 生 区 役 所 区 民 科 电 话 :044-965-5123 15

(14) 想 了 解 在 市 内 进 行 搬 迁 时 的 手 续 11 - (14) 提 问 想 了 解 在 市 内 进 行 搬 迁 时 的 手 续 回 答 在 市 内 搬 迁 时 ( 迁 入 市 内 其 他 区 在 同 一 区 内 迁 移 时 ) 需 要 办 理 住 所 变 迁 申 报 手 续 1 提 交 资 料 : 住 所 变 迁 申 报 书 ( 居 民 移 动 申 报 书 ) 転 居 届 ( 住 民 異 動 届 ) 2 申 报 期 限 : 迁 移 后 14 日 以 内 3 申 报 窗 口 : 新 住 所 所 在 地 或 旧 住 所 所 在 地 的 区 役 所 区 民 科 分 所 区 民 中 心 支 所 区 民 センター 4 申 报 人 : 本 人 或 户 主 ( 除 此 以 外 的 人 办 理 申 报 时 需 要 提 供 确 实 已 受 到 委 托 的 资 料 ( 1) 即 使 是 家 族 成 员, 有 时 也 需 要 提 供 确 实 已 受 到 委 托 的 资 料 ( 1)) 1 法 定 代 理 人 请 提 供 户 籍 誊 本 或 其 他 相 应 资 格 证 明 资 料, 法 定 代 理 人 以 外 者 请 提 供 委 托 书 5 申 报 方 法 : 直 接 到 窗 口 办 理 6 受 理 时 间 : 星 期 一 ~ 星 期 五 上 午 8 点 30 分 ~ 下 午 5 点 第 2 第 4 星 期 六 上 午 8 点 30 分 ~ 中 牛 12 点 30 分 ( 分 所 区 民 中 心 派 出 所 在 第 2 第 4 星 期 六 不 予 受 理 ) 7 休 息 日 : 星 期 六 ( 第 2 第 4 以 外 ) 星 期 天 法 定 假 日 12 月 29 日 ~1 月 3 日 ( 分 所 区 民 中 心 派 出 所 第 2 第 4 星 期 六 也 休 息 ) 8 必 要 资 料 : (1) 下 述 任 何 一 类 本 人 确 认 资 料 a 印 有 照 片 的 居 民 基 本 台 帐 卡 住 民 基 本 台 帳 カード 护 照 或 驾 照 等 由 行 政 机 关 发 行 的 执 照 许 可 证 或 者 资 格 证 明 书 ( 仅 限 印 有 照 片 者 ) b 健 康 保 险 证 提 款 卡 存 折 等 能 够 确 认 姓 名 的 2 件 资 料 (2) 国 民 健 康 保 险 被 保 险 人 证 国 民 健 康 保 険 被 保 険 者 証 后 期 高 龄 者 医 疗 被 保 险 人 证 後 期 高 齢 者 医 療 被 保 険 者 証 ( 限 于 加 入 保 险 者 ) (3) 看 护 保 险 被 保 险 人 证 介 護 保 険 被 保 険 者 証 高 龄 领 取 者 证 高 齢 受 給 者 証 ( 限 于 持 有 人 ) (4) 儿 童 医 疗 证 小 児 医 療 証 单 亲 家 庭 等 医 疗 证 ひとり 親 家 庭 等 医 療 証 ( 限 于 持 有 人 ) (5) 居 民 基 本 台 帐 卡 住 民 基 本 台 帳 カード ( 只 限 持 有 者 ) (6) 委 托 代 理 人 办 理 时 需 要 提 供 确 实 已 受 到 委 托 的 资 料 ( 1) 1 法 定 代 理 人 请 提 供 户 籍 誊 本 或 其 他 相 应 资 格 证 明 资 料, 法 定 代 理 人 以 外 者 请 提 供 委 托 书 (7) 外 国 籍 者 除 了 上 述 资 料 以 外, 请 准 备 所 有 搬 迁 人 的 在 留 卡, 特 别 永 住 者 证 明 书, 外 国 人 登 录 证 明 书 的 其 中 一 样 ( 如 果 在 在 留 卡 或 外 国 人 登 入 证 明 书 上 无 法 确 认 现 在 的 在 留 资 格 以 及 在 留 期 间, 请 携 带 护 照 或 在 留 资 格 证 明 书 此 外, 持 有 外 国 人 登 入 证 明 书 的 处 于 特 例 在 留 期 间 者, 请 准 备 可 以 证 明 的 护 照, 受 理 票 或 者 申 请 受 理 票 ) 9 注 意 事 项 : 不 得 在 搬 迁 前 办 理 迁 出 手 续 或 通 过 邮 寄 办 理 迁 出 手 续 备 考 1 转 移 地 址 时 有 时 需 要 办 理 学 校, 儿 童 补 助 ( 儿 童 手 当 ) 的 手 续, 请 您 留 意 2 在 川 崎 市 内 更 换 地 址 时, 与 住 民 票 相 关 的 川 崎 市 民 卡 的 登 记 印 章 登 记 也 会 自 动 变 更 地 址, 不 需 要 另 外 再 办 理 手 续 川 崎 市 民 卡 ( 印 章 登 记 ) 也 可 以 继 续 使 用 相 关 网 所 管 区 域 一 览 [ 日 语 ] 页 http://www.city.kawasaki.jp/kurashi/category/16-16-12-1-0-0-0-0-0-0.html 16

转 入 转 出 等 申 请 书 一 览 [ 日 语 ] http://www.city.kawasaki.jp/250/page/0000001274.html 咨 询 处 [ 只 对 应 日 语 咨 询 ] 川 崎 区 役 所 区 民 科 电 话 :044-201-3143 大 师 分 所 区 民 中 心 电 话 :044-271-0139 田 岛 分 所 区 民 中 心 电 话 :044-322-1970 幸 区 役 所 区 民 科 电 话 :044-556-6616 中 原 区 役 所 区 民 科 电 话 :044-744-3175 高 津 区 役 所 区 民 科 电 话 :044-861-3163 宫 前 区 役 所 区 民 科 电 话 :044-856-3144 多 摩 区 役 所 区 民 科 电 话 :044-935-3154 麻 生 区 役 所 区 民 科 电 话 :044-965-5122 17

(15) 住 民 票 的 变 更 能 由 代 理 人 代 为 办 理 吗? 11 - (15) 提 问 住 民 票 的 变 更 能 由 代 理 人 代 为 办 理 吗? 回 答 住 民 票 的 变 更 可 由 代 理 人 代 为 办 理 但 是 必 须 要 提 供 确 实 已 受 到 本 人 或 户 主 委 托 的 资 料 1 提 交 资 料 : 住 民 移 动 申 报 书 住 民 異 動 届 2 申 报 窗 口 : 住 所 所 在 地 的 区 役 所 区 民 科 区 役 所 区 民 課 分 所 区 民 中 心 支 所 区 民 センター 3 申 报 方 法 : 直 接 到 窗 口 办 理 4 受 理 时 间 : 星 期 一 ~ 星 期 五 上 午 8 点 30 分 ~ 下 午 5 点 第 2 第 4 星 期 六 上 午 8 点 30 分 ~ 中 牛 12 点 30 分 ( 分 所 区 民 中 心 在 第 2 第 04 星 期 六 不 予 受 理 ) 5 休 息 日 : 星 期 六 ( 第 2 第 4 以 外 ) 星 期 天 法 定 假 日 12 月 29 日 ~1 月 3 日 ( 分 所 区 民 中 心 第 2 第 4 星 期 六 也 休 息 ) 6 必 要 资 料 : (1) 提 供 确 实 已 受 到 本 人 或 户 主 委 托 的 资 料 ( 1) 1 法 定 代 理 人 请 提 供 户 籍 誊 本 或 其 他 相 应 资 格 证 明 资 料, 法 定 代 理 人 以 外 者 请 提 供 委 托 书 (2) 到 窗 口 办 理 手 续 者 的 下 述 任 何 一 类 本 人 确 认 资 料 a 印 有 照 片 的 居 民 基 本 台 帐 卡 住 民 基 本 台 帳 カード 护 照 或 驾 照 等 由 行 政 机 关 发 行 的 执 照 许 可 证 或 者 资 格 证 明 书 ( 仅 限 印 有 照 片 者 ) b 健 康 保 险 证 提 款 卡 存 折 等 能 够 确 认 姓 名 的 2 件 资 料 (3) 本 人 的 国 民 健 康 保 险 被 保 险 者 证 后 期 高 龄 者 医 疗 被 保 险 者 证 ( 只 限 加 入 者 ) (4) 本 人 的 老 人 医 疗 证 ( 只 限 领 取 者 ) 高 龄 受 给 者 证 ( 只 限 领 取 者 ) (5) 儿 童 医 疗 证 单 亲 家 庭 等 医 疗 证 ( 只 限 领 取 者 ) (6) 市 民 卡 印 章 登 录 证 ( 只 限 登 录 者 )[ 根 据 迁 出 申 报 的 确 定, 川 崎 市 的 印 章 登 录 则 被 删 除 ] (7) 市 民 证 ( 只 限 领 取 者 ) (8) 外 国 籍 人 员 除 上 述 以 外, 还 应 带 好 所 有 迁 入 人 员 的 在 留 卡 特 别 永 住 者 证 明 书 外 国 人 登 录 证 明 书 中 的 任 意 一 件 ( 若 无 法 用 在 留 卡 或 外 国 人 登 录 证 确 认 现 在 的 在 留 资 格 或 在 留 期 限 时, 请 带 好 护 照 或 在 留 资 格 证 明 书 或 持 有 外 国 人 登 录 证 明 书 的 属 特 例 在 留 期 间 的 人, 请 带 好 明 确 此 事 项 的 护 照 受 理 票 或 申 请 受 理 票 ) 相 关 网 页 地 址 申 报 [ 日 语 ] http://www.city.kawasaki.jp/kurashi/category/16-1-1-0-0-0-0-0-0-0.html 市 役 所 区 役 所 等 联 系 方 式 [ 日 语 ] http://www.city.kawasaki.jp/shisetsu/category/56-1-0-0-0-0-0-0-0-0.html 咨 询 处 川 崎 区 役 所 区 民 科 电 话 :044-201-3143 大 师 分 所 区 民 中 心 电 话 :044-271-0139 田 岛 分 所 区 民 中 心 电 话 :044-322-1970 幸 区 分 所 区 民 科 电 话 :044-556-6616 中 原 区 役 所 区 民 科 电 话 :044-744-3175 高 津 区 役 所 区 民 科 电 话 :044-861-3163 宮 前 区 役 所 区 民 科 电 话 :044-856-3144 多 摩 区 役 所 区 民 科 电 话 :044-935-3154 麻 生 区 役 所 区 民 科 电 话 :044-965-5122 18

(16) 想 了 解 离 婚 后 领 养 孩 子 时 的 户 籍 手 续 11-(16) 提 问 想 了 解 离 婚 后 领 养 孩 子 时 的 户 籍 手 续 回 答 离 婚 时, 请 在 离 婚 证 上 标 明 谁 拥 有 子 女 抚 养 权, 并 送 到 区 役 所 另 外, 即 使 离 婚 从 现 在 户 籍 迁 出 的 一 方 拥 有 子 女 抚 养 权, 孩 子 的 户 籍 也 不 变 动 如 果 把 孩 子 迁 入 抚 养 权 人 的 户 籍, 在 家 庭 法 院 得 到 孩 子 姓 氏 变 更 许 可 后 提 交 入 籍 证 入 籍 届 咨 询 处 [ 只 对 应 日 语 咨 询 ] 川 崎 区 役 所 区 民 科 电 话 :044-201-3145 大 师 分 所 区 民 中 心 电 话 :044-271-0140 田 岛 分 所 区 民 中 心 电 话 :044-322-1971 幸 区 役 所 区 民 科 电 话 :044-556-6617 中 原 区 役 所 区 民 科 电 话 :044-744-3185 高 津 区 役 所 区 民 科 电 话 :044-861-3165 宫 前 区 役 所 区 民 科 电 话 :044-856-3147 多 摩 区 役 所 区 民 科 电 话 :044-935-3156 麻 生 区 役 所 区 民 科 电 话 :044-965-5123 19

(17) 想 了 解 户 籍 ( 全 体 个 人 ) 事 项 证 明 等 除 籍 ( 全 体 个 人 ) 事 项 证 明 等 受 理 证 明 书 的 取 得 方 法 11 - (17) 提 问 想 了 解 户 籍 ( 全 体 个 人 ) 事 项 证 明 等 除 籍 ( 全 体 个 人 ) 事 项 证 明 等 受 理 证 明 书 的 取 得 方 法 回 答 户 籍 ( 全 体 个 人 ) 事 项 证 明 等 除 籍 ( 全 体 个 人 ) 事 项 证 明 等 受 理 证 明 书 的 取 得 方 法 如 下 : 1 提 交 资 料 : 申 请 书 1 申 请 窗 口 及 手 续 费 : (1) 户 籍 ( 全 体 个 人 ) 事 项 证 明 户 籍 ( 缮 本 抄 本 ):1 份 450 日 元 各 区 役 所 区 民 课 分 所 区 民 中 心 办 事 处 行 政 服 务 专 柜 (2) 除 籍 ( 全 体 个 人 ) 事 项 证 明 除 籍 ( 缮 本 抄 本 ):1 份 750 日 元 各 区 役 所 区 民 课 分 所 区 民 中 心 办 事 处 (3) 受 理 证 明 书 :1 份 350 日 元 ( 使 用 高 级 纸 张 的 受 理 证 明 书 1 份 1,400 日 元 ) 证 明 书 对 已 基 于 户 籍 法 受 理 户 籍 申 报 事 宜 提 供 证 明 2007 年 6 月 2 日 ( 户 籍 管 理 计 算 机 化 ) 以 后 在 川 崎 市 内 提 出 申 报 者, 可 在 市 内 全 部 的 区 役 所 分 所 取 得 证 明 书 关 于 2007 年 6 月 2 日 以 前 的 申 报 者, 请 向 受 理 户 籍 申 报 的 事 务 所 ( 在 办 事 处 申 报 的 情 况 下 为 实 施 管 辖 的 区 役 所 ) 提 交 申 请 3 申 请 者 : 本 人 或 代 理 人 4 申 请 方 法 : 在 窗 口 直 接 办 理 或 通 过 邮 寄 办 理 等 5 受 理 时 间 : (1) 各 区 役 所 区 民 课 分 所 区 民 中 心 及 办 事 处 周 一 - 周 五 8:30-17:00 第 2 4 个 周 六 上 午 8:30- 下 午 0:30( 分 所 区 民 中 心 办 事 处 第 2 4 个 周 六 不 受 理 ) (2) 行 政 服 务 专 柜 周 一 - 周 五 7:30-19:00 周 六 周 日 9:00-17:00 6 休 息 日 : 周 六 ( 第 2 4 个 周 六 除 外 ) 周 日 节 假 日 12 月 29 日 -1 月 3 日 ( 分 所 区 民 中 心 办 事 处 第 2 4 个 周 六 为 休 息 日 ) ( 行 政 服 务 专 柜 为 国 民 节 假 日 及 其 休 息 日 12 月 29 日 -1 月 3 日 ) 7 必 要 之 物 : 本 人 确 认 资 料 ( 1) 印 章 代 理 人 代 办 的 情 况 下 需 要 可 对 被 委 任 事 宜 进 行 确 认 的 资 料 ( 2) 及 代 理 人 印 章 1 请 携 带 下 述 本 人 确 认 资 料 中 的 任 意 一 项 A 带 照 片 的 住 民 基 本 台 账 卡 护 照 或 驾 驶 执 照 等 政 府 行 政 机 关 发 行 的 执 照 许 可 证 或 资 格 证 明 书 的 副 本 ( 仅 限 贴 附 有 照 片 的 ) B 健 康 保 险 证 无 照 片 的 住 民 基 本 台 账 卡 国 民 年 金 证 书 由 法 人 发 行 的 身 份 证 明 书 等 可 对 本 人 进 行 确 认 的 资 料 2 种 2 法 定 代 理 人 请 携 带 户 籍 缮 本 及 其 他 可 提 供 资 格 证 明 的 资 料, 非 法 定 代 理 人 请 提 交 委 任 状 3 第 3 方 申 请 时, 有 时 可 能 要 求 提 交 可 确 认 申 请 理 由 的 资 料 ( 第 3 方 不 能 利 用 行 政 服 务 专 柜 申 请 ) 20

备 注 原 籍 在 川 崎 市 内 且 已 实 施 居 民 登 录 者, 即 使 在 休 息 日 或 窗 口 不 办 理 业 务 的 时 间 段 也 可 利 用 川 崎 市 民 卡 或 住 民 基 本 台 帐 卡, 从 行 政 服 务 终 端 取 得 户 籍 ( 全 体 个 人 ) 事 项 证 明 书 有 关 详 细 信 息, 请 参 照 下 述 相 关 主 页 : 行 政 服 务 终 端 指 南 另 外, 行 政 服 务 终 端 无 法 交 付 除 籍 ( 全 体 个 人 ) 事 项 证 明 及 受 理 证 明 书 相 关 网 页 户 籍 证 明 书 ( 户 籍 缮 本 的 申 请 等 )[ 日 语 ] http://www.city.kawasaki.jp/kurashi/category/16-16-5-2-0-0-0-0-0-0.html 行 政 服 务 终 端 指 南 [ 日 语 ] http://www.city.kawasaki.jp/160/page/0000008975.html 所 管 辖 区 域 一 览 [ 日 语 ] http://www.city.kawasaki.jp/kurashi/category/16-16-16-4-0-0-0-0-0-0.html 咨 询 处 川 崎 区 役 所 区 民 课 电 话 :044-201-3143 大 师 分 所 区 民 中 心 电 话 :044-271-0139 田 岛 分 所 区 民 中 心 电 话 :044-322-1970 幸 区 役 所 区 民 课 电 话 :044-556-6616 日 吉 办 事 处 电 话 ;044-599-1121 中 原 区 役 所 区 民 课 电 话 :044-744-3175 高 津 区 役 所 区 民 课 电 话 :044-861-3163 橘 办 事 处 电 话 :044-777-2355 宫 前 区 役 所 区 民 课 电 话 :044-856-3144 向 丘 办 事 处 电 话 :044-866-6461 多 摩 区 役 所 区 民 课 电 话 :044-935-3154 生 田 办 事 处 电 话 :044-933-7111 麻 生 区 役 所 区 民 课 电 话 :044-965-5122 川 崎 行 政 服 务 专 柜 电 话 :044-244-1371 小 衫 行 政 服 务 专 柜 电 话 :044-722-8685 沟 口 行 政 服 务 专 柜 电 话 :044-814-7500 鹭 沼 行 政 服 务 专 柜 电 话 :044-852-8471 登 户 行 政 服 务 专 柜 电 话 :044-933-3000 菅 行 政 服 务 专 柜 电 话 :044-945-2730 21

(18) 想 了 解 通 过 邮 寄 投 函 等 方 式 取 得 户 籍 ( 全 体 个 人 ) 事 项 证 明 书 户 籍 缮 本 ( 抄 本 ) 住 民 票 的 副 本 等 的 方 法 11 - (18) 提 问 想 了 解 通 过 邮 寄 投 函 等 方 式 取 得 户 籍 ( 全 体 个 人 ) 事 项 证 明 书 户 籍 缮 本 ( 抄 本 ) 住 民 票 的 副 本 等 的 方 法 回 答 户 籍 ( 全 体 个 人 ) 事 项 证 明 书 户 籍 缮 本 ( 抄 本 ) 除 籍 缮 本 ( 抄 本 ) 户 籍 附 票 及 住 民 票 副 本 等, 可 通 过 邮 寄 投 函 等 方 式 申 请 但 是 可 申 请 范 围 上 有 限 制 根 据 申 请 内 容, 出 于 保 护 个 人 隐 私 拥 护 基 本 人 权 的 目 的, 有 时 需 要 提 交 本 人 的 委 任 状 或 可 确 认 申 请 理 由 的 书 面 资 料 等 有 关 详 细 信 息, 请 参 照 下 述 相 关 网 页 ( 致 通 过 邮 寄 申 请 证 明 书 的 各 位 申 请 人 ) 相 关 网 致 通 过 邮 寄 申 请 证 明 书 的 各 位 申 请 者 [ 日 语 ] 页 http://www.city.kawasaki.jp/kurashi/category/16-16-17-0-0-0-0-0-0-0.html 咨 询 处 川 崎 区 役 所 区 民 课 电 话 :044-201-3141 大 师 分 所 区 民 中 心 电 话 :044-271-0138 田 岛 分 所 区 民 中 心 电 话 :044-322-1969 幸 区 役 所 区 民 课 电 话 :044-556-6711 中 原 区 役 所 区 民 课 电 话 :044-744-3172 高 津 区 役 所 区 民 课 电 话 :044-861-3161 宫 前 区 役 所 区 民 课 电 话 :044-856-3197 多 摩 区 役 所 区 民 课 电 话 :044-935-3152 麻 生 区 役 所 区 民 课 电 话 :044-965-5212 22

(19) 想 了 解 户 籍 申 告 戸 籍 の 届 出 手 续 的 办 理 方 法 11 - (19) 提 问 想 了 解 户 籍 申 告 戸 籍 の 届 出 手 续 的 办 理 方 法 回 答 户 籍 申 告 在 原 籍 地 居 住 地 或 者 临 时 停 留 地 的 区 役 所 区 民 科 支 所 区 民 中 心 都 受 理, 但 是 请 注 意 根 据 申 告 种 类 的 不 同 所 需 文 件 和 申 告 时 间 也 有 所 不 同 另 外, 申 告 等 的 用 纸 在 区 役 所 区 民 科 支 所 区 民 中 心 都 有 各 项 申 告 相 关 详 细 内 容, 请 参 考 主 页 ( 相 关 网 页 : 户 籍 的 申 报 ( 出 生 申 告 婚 姻 申 告 等 ) 戸 籍 の 届 出 ( 出 生 届 婚 姻 届 等 ) ) 但 是, 有 关 不 受 理 申 请 不 受 理 申 出, 原 则 上 在 申 请 人 的 原 籍 地 本 籍 地 申 请, 居 住 地 或 临 时 停 留 地 的 区 役 所 区 民 科 支 所 区 民 中 心 也 能 给 予 转 送 1 主 要 申 告 : (1) 出 生 申 告 出 生 届 (2) 死 亡 申 告 死 亡 届 (3) 婚 姻 申 告 婚 姻 届 (4) 离 婚 申 告 離 婚 届 ( 协 议 离 婚 ) (5) 离 婚 申 告 離 婚 届 ( 调 停 离 婚 审 判 离 婚 和 解 离 婚 承 诺 离 婚 判 决 离 婚 ) (6) 迁 移 户 口 申 告 転 籍 届 ( 迁 移 原 籍 时 ) 2 受 理 时 间 : (1) 各 区 役 所 区 民 科 星 期 一 ~ 星 期 五 上 午 8 点 30 分 ~ 下 午 5 点 第 2 第 4 星 期 六 上 午 8 点 30 分 ~ 中 午 12 点 30 分 (2) 支 所 区 民 中 心 区 民 センター 星 期 一 ~ 星 期 五 上 午 8 点 30 分 ~ 下 午 5 点 ( 支 所 区 民 中 心 区 民 センター 第 2 第 4 星 期 六 不 予 受 理 ) 上 述 时 间 以 外 在 各 区 役 所 门 卫 室 领 取 申 告 表 ( 但 是, 不 受 理 申 请 不 受 理 申 出 除 外 ) 3 休 息 日 : 星 期 六 ( 第 2 第 4 以 外 ) 星 期 天 节 假 日 12 月 29 日 ~1 月 3 日 ( 支 所 区 民 中 心 第 2 第 4 星 期 六 也 休 息 ) ( 休 息 日 在 各 区 役 所 门 卫 室 领 取 申 告 表 但 是, 不 受 理 申 请 不 受 理 申 出 除 外 ) 4 注 意 事 项 : 有 关 各 项 申 告 的 申 告 时 间 申 告 窗 口 申 告 人 申 告 方 法 附 件 等, 请 参 照 主 页 ( 相 关 网 页 : 户 籍 的 申 报 ( 出 生 申 告 婚 姻 申 告 等 ) 戸 籍 の 届 出 ( 出 生 届 婚 姻 届 等 ) ) 相 关 网 户 籍 的 申 报 ( 出 生 申 告 婚 姻 申 告 等 ) 戸 籍 の 届 出 ( 出 生 届 婚 姻 届 等 ) [ 日 语 ] 页 http://www.city.kawasaki.jp/kurashi/category/16-16-5-1-0-0-0-0-0-0.html 咨 询 处 [ 只 对 应 日 语 咨 询 ] 川 崎 区 役 所 区 民 科 电 话 :044-201-3145 大 师 支 所 区 民 中 心 区 民 センター 电 话 :044-271-0140 田 岛 支 所 区 民 中 心 区 民 センター 电 话 :044-322-1971 幸 区 役 所 区 民 科 电 话 :044-556-6617 中 原 区 役 所 区 民 科 电 话 :044-744-3185 高 津 区 役 所 区 民 科 电 话 :044-861-3165 宫 前 区 役 所 区 民 科 电 话 :044-856-3147 多 摩 区 役 所 区 民 科 电 话 :044-935-3156 麻 生 区 役 所 区 民 科 电 话 :044-965-5123 23

(20) 想 了 解 受 理 时 间 外 户 籍 申 告 的 办 理 方 法 11 - (20) 提 问 想 了 解 受 理 时 间 外 户 籍 申 告 的 办 理 方 法 回 答 在 受 理 时 间 内 进 行 申 告 时, 原 籍 地 居 住 地 或 者 临 时 停 留 地 的 区 役 所 区 民 科 支 所 区 民 中 心 都 给 予 受 理 在 受 理 时 间 外 进 行 申 告 时, 将 由 区 役 所 的 门 卫 室 暂 时 保 管, 但 对 内 容 不 进 行 审 查, 当 资 料 不 齐 全 时, 次 日 受 理 窗 口 办 公 时, 业 务 担 当 人 员 将 会 另 行 联 系, 申 告 日 期 有 时 候 会 发 生 变 更 ( 支 所 区 民 中 心 不 受 理 时 间 外 的 暂 时 保 管 ) 另 外, 关 于 不 受 理 申 请 不 受 理 申 出, 由 于 门 卫 室 不 能 受 理 暂 时 保 管, 请 在 受 理 时 间 内 向 申 告 人 的 原 籍 地 居 住 地 或 者 临 时 停 留 地 的 区 役 所 区 民 科 支 所 区 民 中 心 申 告 相 关 网 页 1 提 交 资 料 : 出 生 死 亡 婚 姻 离 婚 等 各 类 户 籍 的 申 告 书 各 种 申 告 的 详 情 请 参 阅 相 关 网 页 户 籍 申 告 ( 出 生 婚 姻 等 ) 2 申 告 窗 口 : 各 区 役 所 门 卫 室 3 申 告 人 : 申 告 人 本 人 ( 亲 属 等 持 本 人 填 写 的 申 报 表 也 可 以 ( 不 需 要 委 托 书 ) 但 是, 日 后 也 会 有 需 要 本 人 亲 自 来 申 告 的 情 况 ) 4 受 理 时 间 : 业 务 受 理 时 间 外 ( 早 晨 夜 间 休 息 时 ) 5 注 意 事 项 : 日 后, 通 过 担 当 科 ( 区 民 科 户 籍 担 当 ) 确 认 后, 如 发 现 填 写 内 容 或 提 交 资 料 等 不 完 整 时, 将 另 行 联 系 请 在 申 告 表 上 填 写 白 天 可 以 联 系 到 的 电 话 号 码 区 役 所 区 民 科 支 所 区 民 中 心 的 办 公 时 间 星 期 一 ~ 星 期 五 : 上 午 8 点 30 分 ~ 下 午 5 点 ( 仅 限 区 役 所 ) 第 2 第 4 星 期 六 : 上 午 8 点 30 分 ~ 中 午 12 点 30 分 户 籍 申 告 ( 出 生 婚 姻 等 )[ 日 语 ] http://www.city.kawasaki.jp/kurashi/category/16-16-5-1-0-0-0-0-0-0.html 所 管 区 域 一 览 [ 日 语 ] http://www.city.kawasaki.jp/kurashi/category/16-16-12-1-0-0-0-0-0-0.html 咨 询 处 [ 只 对 应 日 语 咨 询 ] 川 崎 区 役 所 区 民 科 电 话 :044-201-3145 大 师 支 所 区 民 中 心 区 民 センター 电 话 :044-271-0140 田 岛 支 所 区 民 中 心 区 民 センター 电 话 :044-322-1971 幸 区 役 所 区 民 科 电 话 :044-556-6617 中 原 区 役 所 区 民 科 电 话 :044-744-3185 高 津 区 役 所 区 民 科 电 话 :044-861-3165 宫 前 区 役 所 区 民 科 电 话 :044-856-3147 多 摩 区 役 所 区 民 科 电 话 :044-935-3156 麻 生 区 役 所 区 民 科 电 话 :044-965-5123 24

(21) 想 了 解 委 托 书 委 任 状 的 格 式 11-(21) 提 问 想 了 解 委 托 书 委 任 状 的 格 式 回 答 委 托 书 的 格 式 如 下 有 关 书 写 样 本 请 参 照 相 关 资 料 委 托 书 范 例 返 回 目 次 1 方 法 : 没 有 特 别 规 定, 但 是 请 务 必 由 进 行 委 托 者 本 人 制 作 2 格 式 及 填 写 内 容 : (1) 委 托 书 的 用 纸 可 任 意 ( 信 笺 等 ) (2) 制 作 年 月 日 (3) 委 托 的 内 容 ( 关 于 进 行 委 托 ) (4) 代 理 人 的 姓 名 及 住 址 出 生 年 月 日 (5) 本 人 署 名 或 者 签 名 盖 章 住 址 及 联 系 电 话 号 码 ( 但, 申 请 印 章 登 记 的 委 任 状 需 要 有 登 记 的 印 章 ) 相 关 网 页 委 托 书 范 例 (PDF` 形 式,6KB)[ 日 语 ] http://www.city.kawasaki.jp/16/16simin/faq/doc/ininzyou.pdf 委 任 状 的 格 式 ( 印 章 关 系 ) 中 的 一 个 例 子 (PDF 格 式,68KB)[ 日 语 ] http://www.city.kawasaki.jp/templates/faq/cmsfiles/contents/0000012 /12487/file43.pdf 咨 询 处 [ 只 对 应 日 语 咨 询 ] 川 崎 区 役 所 区 民 科 电 话 :044-201-3143 大 师 分 所 区 民 中 心 电 话 :044-271-0139 田 岛 分 所 区 民 中 心 电 话 :044-322-1970 幸 区 役 所 区 民 科 电 话 :044-556-6616 中 原 区 役 所 区 民 科 电 话 :044-744-3175 高 津 区 役 所 区 民 科 电 话 :044-861-3163 宫 前 区 役 所 区 民 科 电 话 :044-856-3144 多 摩 区 役 所 区 民 科 电 话 :044-935-3154 麻 生 区 役 所 区 民 科 电 话 :044-965-5122 25

(22) 星 期 六 星 期 天, 可 以 办 理 迁 入 迁 出 手 续 吗? 11 - (22) 提 问 星 期 六 星 期 天, 可 以 办 理 迁 入 迁 出 手 续 吗? 回 答 毎 月 第 2 4 星 期 六 上 午, 全 年 开 放 区 役 所 部 分 窗 口, 受 理 迁 入 迁 出 等 手 续 请 务 必 使 用 1 开 设 时 间 毎 月 第 2 4 星 期 六 /4 月 第 1 星 期 六 上 午 8 点 30 分 到 中 午 12 点 30 分 2 开 设 窗 口 市 内 各 区 役 所 的 区 民 科 保 险 年 金 科 分 所 派 出 所 不 开 设 联 络 所 3 主 要 办 理 业 务 (1) 迁 入 登 记 迁 出 登 记 (2) 外 国 人 登 记 印 章 登 记 市 民 卡 制 作 儿 童 津 贴 申 请 (3) 发 行 居 民 票 副 本 印 章 登 记 证 明 书 户 籍 关 系 证 明 书 等 (4) 户 籍 申 报 (5) 小 中 学 校 新 入 学 转 校 手 续 (6) 发 行 国 民 健 康 保 险 被 保 险 人 证 (7) 缴 纳 国 民 健 康 保 险 费 (8) 发 行 小 儿 ( 婴 幼 儿 ) 医 疗 证 等 除 了 需 要 向 其 他 市 町 村 及 机 构 咨 询 的 情 况 以 外, 根 据 手 续 内 容 的 不 同, 有 些 证 明 书 需 要 改 日 再 来, 有 的 不 能 当 场 发 放 关 于 所 需 文 件 的 详 细 内 容, 请 参 阅 以 下 相 关 页 面 备 考 证 明 书 请 使 用 行 政 服 务 专 柜 和 行 政 服 务 终 端 ~ 星 期 六 星 期 日 也 可 以 照 常 领 取 市 内 区 域 的 证 明 书 ~ 已 经 进 行 居 民 登 记 外 国 人 登 记 印 章 登 记 的, 如 果 需 要 证 明 书 ( 居 民 票 副 本 记 录 事 项 证 明 书 印 章 登 记 证 明 书 ), 请 联 系 附 近 的 行 政 服 务 专 柜 另 外, 如 果 持 有 川 崎 市 民 卡, 节 假 日 和 夜 间 也 可 以 从 位 于 区 役 所 的 行 政 服 务 终 端 行 政 サービス 端 末 领 取 证 明 相 关 网 行 政 服 务 终 端 行 政 サービス 端 末 介 绍 [ 日 语 ] 页 http://www.city.kawasaki.jp/16/16syskan/kiosk/kiosk_hp.htm 行 政 服 务 专 柜 行 政 サービスコーナー 介 绍 ( 星 期 六 星 期 日 也 发 放 证 明 书 ) [ 日 语 ] http://www.city.kawasaki.jp/e-news/info82/index.html 有 关 邮 寄 迁 出 申 报 书 ( 迁 往 市 外 的 申 报 书 ) 的 方 法 [ 日 语 ] http://www.city.kawasaki.jp/faq/faq_1817.html 川 崎 市 民 卡 介 绍 [ 日 语 ] http://www.city.kawasaki.jp/e-news/info434/index.html 关 于 搬 迁 手 续 [ 日 语 ] http://www.city.kawasaki.jp/25/25sosa/home/ichiranlife/lifecycle/life08_ index.htm 毎 月 第 2 4 星 期 六, 开 放 区 役 所 部 分 窗 口 [ 日 语 ] 26

http://www.city.kawasaki.jp/event/info1217/index.html 咨 询 处 [ 只 对 应 日 语 和 英 语 咨 询 ] Thank-you Call 川 崎 サンキューコールかわさき 电 话 044-200-3939 FAX 044-200-3900 综 合 企 画 局 自 治 政 策 部 区 行 政 改 革 推 进 担 当 电 话 044-200-2309 FAX 044-200-3800 邮 件 20kusei@city.kawasaki.jp 27

(23) 周 六 或 周 日 能 办 理 迁 入 迁 出 手 续 吗? 11 - (23) 提 问 周 六 或 周 日 能 办 理 迁 入 迁 出 手 续 吗? 回 答 每 月 的 第 2 4 个 周 六 上 午, 区 役 所 的 一 部 分 窗 口 营 业, 受 理 迁 入 迁 出 等 手 续 请 务 必 加 以 利 用 1 开 设 日 期 和 时 间 每 月 第 2 4 个 周 六 8:30-12:30 2 开 设 窗 口 市 内 各 区 役 所 的 区 民 课 保 险 年 金 课 * 分 所 办 事 处 不 开 设 3 主 要 办 理 业 务 (1) 迁 入 报 告 书 迁 出 报 告 书 (2) 印 章 登 录 市 民 卡 的 制 作 儿 童 津 贴 的 申 请 (3) 住 民 票 副 本 印 章 登 录 证 明 书 户 籍 关 系 证 明 书 等 的 发 行 (4) 户 籍 申 报 (5) 小 学 初 中 的 新 入 学 转 校 手 续 (6) 国 民 健 康 保 险 被 保 险 者 证 的 发 行 (7) 国 民 健 康 保 险 费 的 缴 纳 (8) 儿 童 ( 婴 幼 儿 ) 医 疗 证 的 发 行 等 * 不 办 理 年 金 业 务 * 第 2 4 个 周 六 不 办 理 与 住 民 基 本 台 账 卡 的 申 请 电 子 证 明 书 相 关 的 手 续 此 外, 第 2 4 个 周 六 也 不 办 理 利 用 住 民 基 本 台 张 卡 的 附 记 迁 入 报 告 书 附 记 迁 出 报 告 书, 请 予 以 注 意 * 除 需 向 其 他 市 町 村 或 机 关 咨 询 的 情 况 外, 有 时 会 有 因 手 续 的 内 容 需 要 改 日 再 来, 当 时 无 法 立 刻 发 行 的 证 明 书 * 关 于 必 要 资 料 的 详 细 内 容, 请 参 阅 以 下 相 关 网 页 备 考 关 于 证 明 书, 请 利 用 行 政 服 务 专 柜 或 行 政 服 务 终 端 相 关 网 页 * 已 办 理 居 民 登 录 印 章 登 录 的 市 民, 如 需 要 证 明 书 ( 住 民 票 副 本 记 载 事 项 证 明 书 印 章 登 录 证 明 书 ), 请 利 用 最 近 的 行 政 服 务 专 柜 * 在 川 崎 市, 如 果 有 川 崎 市 民 卡 ( 完 成 密 码 登 录 的 ) 或 住 民 台 账 卡 ( 内 置 电 子 证 明 书 ), 可 在 周 六 周 日 或 节 假 日 通 过 设 置 于 区 役 所 等 内 的 行 政 服 务 终 端 取 得 住 民 票 副 本 等 证 明 书 详 细 信 息, 请 参 阅 下 述 关 联 网 页 每 月 第 2 第 4 个 周 六 可 在 区 役 所 办 理 迁 入 迁 出 等 手 续 [ 日 语 ] http://www.city.kawasaki.jp/250/page/0000034383.html 想 了 解 通 过 邮 寄 投 函 等 提 交 迁 出 ( 迁 出 是 指 搬 迁 到 市 外 ) 报 告 书 的 方 法 [ 日 语 ] http://sc.city.kawasaki.jp/faq/contents_detail.php?frmid=12242 行 政 服 务 专 柜 指 南 [ 日 语 ] http://www.city.kawasaki.jp/250/page/0000017151.html 行 政 服 务 终 端 指 南 [ 日 语 ] http://www.city.kawasaki.jp/160/page/0000008975.html 28

咨 询 处 ( 关 于 第 2 第 4 个 周 六 开 设 窗 口 时 所 办 理 的 业 务 ) THANK YOU CALL KAWASAKI( 感 谢 呼 叫 川 崎 ) 电 话 :044-200-3939 传 真 :044-200-3900 ( 关 于 制 度 ) 市 民 儿 童 局 区 政 推 进 部 调 整 课 电 话 :044-200-2309 传 真 :044-200-3912 29

(24) 想 了 解 有 关 市 民 卡 的 信 息 11 - (24) 提 问 想 了 解 有 关 市 民 卡 的 信 息 回 答 川 崎 市 民 卡 是 为 了 方 便 市 民 生 活 而 制 作 的 多 功 能 卡 1 张 川 崎 市 民 卡 可 以 记 录 下 面 的 功 能 1 作 为 印 章 登 记 证 的 功 能 2 可 用 于 川 崎 市 行 政 服 务 终 端 和 电 子 申 请 时 使 用 者 识 别 卡 的 功 能 为 了 在 卡 上 记 录 1 及 2 的 功 能, 需 要 分 别 办 理 手 续 在 窗 口 申 请 居 民 票 副 本 时, 不 需 要 川 崎 市 民 卡 在 窗 口 申 请 印 章 登 记 证 明 书 时, 需 要 印 章 登 记 证 ( 票 面 设 计 为 川 崎 市 民 卡 蓝 色 磁 卡 白 色 无 磁 卡 任 意 一 种 卡 ) 相 关 网 页 所 管 区 域 一 览 [ 日 语 ] http://www.city.kawasaki.jp/kurashi/category/16-16-12-1-0-0-0-0-0-0.html 川 崎 市 民 卡 [ 日 语 ] http://www.city.kawasaki.jp/250/page/0000002104.html 网 络 窗 口 川 崎 ( 网 络 申 请 ) ネット 窓 口 かわさき 電 子 申 請 [ 日 语 ] http://www.city.kawasaki.jp/kurashi/category/16-13-0-0-0-0-0-0-0-0.html 咨 询 处 [ 只 对 应 日 语 咨 询 ] 川 崎 区 役 所 区 民 科 电 话 :044-201-3143 大 师 分 所 区 民 中 心 电 话 :044-271-0139 田 岛 分 所 区 民 中 心 电 话 :044-322-1970 幸 区 役 所 区 民 科 电 话 :044-556-6616 中 原 区 役 所 区 民 科 电 话 :044-744-3175 高 津 区 役 所 区 民 科 电 话 :044-861-3163 宫 前 区 役 所 区 民 科 电 话 :044-856-3144 多 摩 区 役 所 区 民 科 电 话 :044-935-3154 麻 生 区 役 所 区 民 科 电 话 :044-965-5122 市 民 儿 童 局 市 民 こども 局 户 籍 居 民 服 务 科 戸 籍 住 民 サービス 課 电 话 :044-200-2259 30

(25) 想 了 解 市 民 卡 的 手 续 办 理 方 法 11 - (25) 提 问 想 了 解 市 民 卡 的 手 续 办 理 方 法 回 答 川 崎 市 民 卡 是 以 提 高 市 民 生 活 的 便 利 性 为 目 的 制 作 的 多 功 能 卡 1 张 川 崎 市 民 卡 可 记 录 以 下 功 能 印 章 登 录 证 功 能 可 用 于 川 崎 市 行 政 服 务 终 端 或 电 子 申 请 等 的 利 用 者 识 别 卡 功 能 1 将 川 崎 市 民 卡 作 为 印 章 登 录 证 办 理 手 续 时 请 办 理 印 章 登 录 手 续 ( 关 于 印 章 登 录 手 续 的 办 理 方 法, 请 参 照 主 页 ( 相 关 URL)) 2 将 川 崎 市 民 卡 作 为 川 崎 市 行 政 服 务 终 端 利 用 卡 办 理 手 续 时 手 续 办 理 方 法 (1) 提 交 资 料 : 利 用 者 识 别 卡 交 付 申 请 书 ( 窗 口 处 常 备 ) (2) 窗 口 : 住 址 所 在 地 的 区 役 所 区 民 课 分 所 区 民 中 心 (3) 申 请 方 法 : 直 接 在 窗 口 办 理 (4) 必 备 之 物 : 印 章 ( 普 通 便 章 即 可 ), 由 代 理 人 代 为 申 请 的 情 况 下 需 提 交 委 任 状 和 可 对 本 人 进 行 确 认 的 证 明 资 料 已 进 行 了 印 章 登 录 的 情 况 下, 请 同 时 带 上 印 章 登 录 证 ( 蓝 色 磁 卡 或 无 磁 白 卡 ) 关 于 手 续 的 办 理 方 法, 请 参 照 以 下 信 息 (5) 手 续 费 : 免 费 (6) 受 理 时 间 : 周 一 - 周 五 8:30-17:00 第 2 4 个 周 六 上 午 8:30- 下 午 0:30( 分 所 区 民 中 心 在 第 2 4 个 周 六 不 受 理 ) (7) 休 息 日 : 周 六 ( 除 第 2 4 个 周 六 ) 周 日 节 假 日 12 月 29 日 -1 月 3 日 ( 分 所 区 民 中 心 的 第 2 4 个 周 六 为 休 息 日 ) (8) 注 意 事 项 如 果 持 有 驾 驶 执 照 护 照 住 民 基 本 台 账 卡 ( 仅 限 附 有 照 片 的 ) 等 政 府 行 政 机 构 发 行 的 附 有 照 片 的, 可 确 认 本 人 身 份 的 证 明 资 料, 当 天 即 可 发 卡 没 有 政 府 行 政 机 构 发 行 的 附 有 照 片 的 本 人 证 明 资 料 的 申 请 者, 或 由 代 理 人 代 为 申 请 的 情 况 下, 为 确 认 本 人 意 向, 我 们 将 把 查 询 书 回 答 书 邮 寄 至 申 请 者 家 中 申 请 者 收 到 查 询 书 回 答 书 后, 填 写 必 要 事 项, 同 时 携 带 保 险 证 等 记 载 有 姓 名 的 证 明 资 料 前 往 窗 口, 我 们 将 把 卡 交 付 给 您 ( 到 交 付 完 成 需 要 几 天 时 间 ) 领 取 市 民 卡 需 要 对 护 照 进 行 登 录, 因 此 仅 限 申 请 者 本 人 前 来 领 取 ( 代 理 人 不 可 代 为 领 取 ) 3 将 川 崎 市 民 卡 作 为 印 章 登 陆 证 及 川 崎 市 行 政 服 务 终 端 利 用 卡 办 理 手 续 时, 需 要 办 理 1 和 2 两 种 手 续 备 考 持 有 2007 年 5 月 11 日 ( 周 五 ) 以 前 交 付 的 的 印 章 登 录 证 的 市 民, 可 以 将 旧 卡 换 成 与 川 崎 市 民 卡 同 样 设 计 的 新 卡 希 望 更 换 者, 请 前 往 现 住 所 所 属 管 辖 区 的 区 役 所 区 民 课 分 所 区 民 中 心 窗 口 办 理 手 续 手 续 办 理 方 法 (1) 提 交 资 料 : 印 章 登 录 证 交 换 申 请 书 ( 窗 口 处 常 备 ) (2) 窗 口 : 住 所 所 在 地 的 区 役 所 区 民 课 分 所 区 民 中 心 (3) 申 请 方 法 : 直 接 在 窗 口 申 请 (4) 必 要 之 物 : 带 磁 条 的 蓝 卡 或 不 带 磁 条 的 白 卡 ( 卡 面 上 印 有 印 章 登 录 证 ) (5) 手 续 费 : 免 费 (6) 受 理 时 间 : 31

相 关 网 页 周 一 - 周 五 8:30-17:00 第 2 4 个 周 六 上 午 8:30- 下 午 0:30( 分 所 区 民 中 心 第 2 4 个 周 六 不 受 理 ) (7) 休 息 日 : 周 六 ( 除 第 2 4 个 周 六 ) 周 日 节 假 日 12 月 29 日 -1 月 3 日 ( 分 所 区 民 中 心 第 2 4 个 周 六 为 休 息 日 ) 2007 年 5 月 11 日 ( 周 五 ) 以 前 交 付 的 的 印 章 登 录 证 ( 有 磁 条 的 蓝 卡 和 无 磁 条 的 白 卡 ) 可 继 续 在 窗 口 使 用 想 了 解 印 章 登 录 的 手 续 办 理 方 法 [ 日 语 ] http://sc.city.kawasaki.jp/faq/contents_detail.php?frmid=12392 所 管 区 域 一 览 [ 日 语 ] http://www.city.kawasaki.jp/kurashi/category/16-16-16-4-0-0-0-0-0-0.html 川 崎 市 民 卡 指 南 [ 日 语 ] http://www.city.kawasaki.jp/250/page/0000002104.html 咨 询 处 川 崎 区 役 所 区 民 课 电 话 :044-201-3143 大 师 分 所 区 民 中 心 电 话 :044-271-0139 田 岛 分 所 区 民 中 心 电 话 :044-322-1970 幸 区 役 所 区 民 课 电 话 :044-556-6616 中 原 区 役 所 区 民 课 电 话 :044-744-3175 高 津 区 役 所 区 民 课 电 话 :044-861-3163 宫 前 区 役 所 区 民 课 电 话 :044-856-3144 多 摩 区 役 所 区 民 课 电 话 :044-935-3154 麻 生 区 役 所 区 民 课 电 话 :044-965-5122 市 民 儿 童 局 户 籍 住 民 服 务 课 电 话 :044-200-2259 32

(26) 忘 了 市 民 卡 密 码 想 了 解 该 怎 么 处 理 11 - (26) 提 问 忘 了 市 民 卡 密 码 想 了 解 该 怎 么 处 理 回 答 如 果 忘 记 密 码, 或 者 累 计 5 次 出 错 密 码 被 锁 定 时, 将 不 能 再 使 用 川 崎 市 行 政 服 务 终 端 行 政 サービス 端 末 请 向 管 辖 居 住 地 的 区 役 所 区 民 科 分 所 区 民 中 心 申 请 再 登 记 密 码 手 续 办 理 方 法 如 下 < 手 续 办 理 方 法 > (1) 提 交 文 件 : 使 用 者 识 别 卡 密 码 再 登 记 申 请 书 ( 窗 口 有 ) (2) 窗 口 : 居 住 地 的 区 役 所 区 民 科 分 所 区 民 中 心 (3) 申 请 方 法 : 直 接 到 窗 口 办 理 (4) 所 需 资 料 : 川 崎 市 民 卡 印 章 ( 便 章 亦 可 ) 如 果 通 过 代 理 人 申 请, 则 需 提 供 委 任 状 (5) 手 续 费 : 免 费 (6) 受 理 时 间 : 星 期 一 ~ 星 期 五 上 午 8 点 30 分 ~ 下 午 5 点 第 2 第 4 星 期 六 上 午 8 点 30 分 ~ 中 牛 12 点 30 分 ( 分 所 区 民 中 心 为 第 2 第 4 星 期 六 不 予 受 理 ) (7) 休 息 日 : 星 期 六 ( 第 2 第 4 以 外 ) 星 期 天 节 假 日 12 月 29 日 ~1 月 3 日 ( 分 所 区 民 中 心 第 2 第 4 星 期 六 也 休 息 ) (8) 注 意 事 项 : 如 果 有 驾 驶 执 照 或 护 照 居 民 基 本 台 帐 卡 ( 限 附 照 片 的 卡 ) 等 官 方 发 行 的 带 照 片 的 身 份 证 明, 即 日 即 可 进 行 密 码 再 登 记 若 没 有 官 方 发 行 的 带 有 照 片 的 身 份 证 明 或 由 代 理 人 申 请 的 情 况 下, 为 确 认 是 按 本 人 意 思 行 事, 会 把 问 询 函 回 覆 函 发 到 申 请 者 的 家 里 若 收 到 问 询 函 回 覆 函, 请 填 写 必 要 事 项, 然 后 和 健 康 保 险 证 等 写 有 姓 名 的 文 件 等 一 起 带 到 窗 口, 进 行 密 码 再 登 记 ( 手 续 完 成 需 要 数 日 ) 密 码 再 登 记 时 需 要 申 请 人 本 人 来 窗 口 办 理 ( 代 理 人 只 能 代 办 申 请 ) 相 关 网 页 所 管 区 域 一 览 [ 日 语 ] http://www.city.kawasaki.jp/kurashi/category/16-16-12-1-0-0-0-0-0-0.html 咨 询 处 川 崎 区 役 所 区 民 科 电 话 :044-201-3143 大 师 分 所 区 民 中 心 电 话 :044-271-0139 田 岛 分 所 区 民 中 心 电 话 :044-322-1970 幸 区 役 所 区 民 科 电 话 :044-556-6616 中 原 区 役 所 区 民 科 电 话 :044-744-3175 高 津 区 役 所 区 民 科 电 话 :044-861-3163 宫 前 区 役 所 区 民 科 电 话 :044-856-3144 多 摩 区 役 所 区 民 科 电 话 :044-935-3154 麻 生 区 役 所 区 民 科 电 话 :044-965-5122 市 民 儿 童 局 市 民 こども 局 户 籍 居 民 服 务 科 戸 籍 住 民 サービス 課 电 话 :044-200-2259 33

(27) 想 了 解 印 章 登 录 的 手 续 办 理 方 法 11 - (27) 提 问 想 了 解 印 章 登 录 的 手 续 办 理 方 法 回 答 印 章 登 录 有 以 下 3 种 方 式 :(1) 书 面 照 会 方 式 ( 到 登 录 完 成 需 要 数 天 时 间 ) (2) 由 本 人 申 请 的 执 照 等 方 式 (3) 由 本 人 申 请 的 保 证 人 方 式 关 于 各 种 登 录 方 式 的 手 续 办 理 方 法 及 必 要 之 物, 请 参 照 主 页 ( 相 关 URL) 登 录 完 成 后 将 向 您 交 付 印 章 登 录 证 备 考 1 提 交 资 料 : 申 请 书 ( 窗 口 常 备 ) 2 申 请 窗 口 : 住 所 所 在 地 的 区 役 所 区 民 课 分 所 区 民 中 心 3 有 登 录 资 格 者 : 已 在 川 崎 市 各 区 完 成 居 民 登 录 者 ( 但 是, 不 满 15 岁 的 未 成 年 人 和 成 年 被 监 护 人 不 可 登 录 ) 4 申 请 人 : 本 人 或 代 理 人 5 申 请 方 法 : 在 窗 口 直 接 办 理 6 受 理 时 间 : 周 一 - 周 五 8:30-17:00 第 2 4 个 周 六 上 午 8:30- 下 午 0:30( 分 所 区 民 中 心 第 2 4 个 周 六 不 受 理 ) 7 休 息 日 : 周 六 ( 第 2 4 个 周 六 除 外 ) 周 日 节 假 日 12 月 29 日 -1 月 3 日 ( 文 所 区 民 中 心 第 2 4 个 周 六 为 休 息 日 ) 8 必 要 之 物 : 要 登 录 的 印 章 本 人 确 认 资 料 ( 驾 驶 执 照 护 照 等 ), 由 代 理 人 申 请 时 需 要 委 任 状 和 代 理 人 印 章 9 注 意 事 项 : 以 书 面 方 式 办 理 登 录 手 续 时, 在 窗 口 提 出 申 请 后, 我 们 将 把 照 会 书 / 回 答 书 寄 给 本 人, 请 在 收 到 后 在 回 答 书 上 填 写 必 要 事 项, 同 时 携 带 所 填 写 的 回 答 书 与 本 人 确 认 资 料 来 所, 即 可 实 施 登 录, 手 续 的 办 理 需 要 数 天 时 间 ( 回 答 期 限 为 申 请 日 起 1 个 月 内 超 过 期 限 的 情 况 下 登 录 申 请 将 实 效 ) 登 录 方 式 A 书 面 照 会 方 式 收 到 印 章 登 录 申 请 书 后, 区 役 所 等 将 把 照 会 文 件 寄 至 本 人 住 所 请 在 该 照 会 文 件 的 回 答 书 栏 填 写 必 要 事 项, 然 后 携 带 所 填 写 的 文 件 来 所 即 可 办 理 印 章 登 录 因 要 以 邮 寄 方 式 交 付 照 会 文 件, 到 登 录 完 成 需 要 数 天 时 间 必 要 之 物 要 登 录 的 印 章 健 康 保 险 证 等 本 人 确 认 资 料 在 窗 口 办 理 的 手 续 填 写 印 章 登 录 申 请 书 提 交 给 窗 口, 通 过 本 人 确 认 资 料 对 住 所 姓 名 等 进 行 确 认 后, 区 役 所 等 将 把 照 会 文 件 邮 寄 至 本 人 住 所 收 到 照 会 文 件 后 要 办 理 的 手 续 收 到 区 役 所 等 寄 来 的 照 会 文 件 后, 在 照 会 文 件 的 回 答 书 栏 中 亲 自 填 写 日 期 本 人 住 所 姓 名 并 用 登 录 印 章 盖 章 该 回 答 书 要 在 申 请 日 起 的 1 个 月 内 来 所 提 交 给 之 前 的 申 请 窗 口 ( 照 会 文 件 上 记 载 有 回 答 期 限 ) 将 回 答 书 来 所 提 交 给 窗 口 后, 印 章 登 录 即 完 成, 我 们 将 向 您 交 付 印 章 登 录 证 ( 市 民 卡 ) 登 录 者 本 人 来 所 提 交 回 答 书 时, 请 一 并 携 带 要 登 录 的 印 章 和 健 康 保 险 证 等 可 对 本 人 进 行 确 认 的 资 料 代 理 人 来 所 提 交 回 答 书 时, 还 需 填 写 回 答 书 的 委 任 状, 并 请 一 并 携 带 要 登 录 的 印 章 来 所 者 的 印 章 驾 驶 执 照 及 健 康 保 险 证 等 B 执 照 方 式 ( 不 可 由 代 理 人 代 为 申 请 ) 34

备 考 相 关 网 页 必 要 之 物 要 登 录 的 印 章 驾 驶 执 照 护 照 等 政 府 行 政 机 关 发 行 的, 带 有 正 面 照 片 的 本 人 确 认 资 料 登 录 手 续 请 填 写 印 章 登 录 申 请 书, 提 交 要 登 录 的 印 章 驾 驶 执 照 护 照 等 当 天 即 可 完 成 印 章 登 录 印 章 登 录 完 了 后 将 向 您 交 付 印 章 登 录 证 ( 市 民 卡 ) C 保 证 人 方 式 ( 不 可 由 代 理 人 代 为 申 请 ) 请 已 在 川 崎 市 内 进 行 了 印 章 登 录 的 人 做 保 证 人, 并 由 申 请 者 本 人 直 接 申 请 必 要 之 物 要 登 录 的 印 章 健 康 保 险 证 等 本 人 确 认 资 料 登 录 手 续 请 提 交 保 证 人 栏 中 有 保 证 人 签 名 并 盖 有 登 录 印 ( 已 登 录 的 正 式 印 章 ) 的 印 章 登 录 申 请 书 要 登 录 的 印 章 和 健 康 保 险 证 等 保 证 人 的 住 所 姓 名 生 日 印 迹 等 经 核 对 无 误 时, 当 天 即 可 完 成 印 章 登 录 印 章 登 录 完 成 后 向 您 交 付 印 章 登 录 证 ( 市 民 卡 ) 保 证 人 栏 中 盖 压 的 登 录 印 不 清 楚 时, 有 无 法 马 上 登 录 的 可 能, 请 予 以 注 意 补 充 说 明 代 理 人 代 为 申 请 时 将 全 部 按 书 面 照 会 方 式 进 行 ( 不 能 当 天 登 录 ) 必 要 之 物 要 登 录 的 印 章 代 理 人 便 章 委 任 状 代 理 人 本 人 确 认 资 料 在 窗 口 办 理 的 手 续 将 所 填 写 的 印 章 登 录 申 请 书 提 交 至 窗 口, 区 役 所 等 将 把 照 会 文 件 寄 至 本 人 住 所 收 到 照 会 文 件 后 要 办 理 的 手 续 收 到 区 役 所 等 寄 来 的 照 会 文 件 后, 在 照 会 文 件 的 回 答 书 栏 中 亲 自 填 写 日 期 本 人 住 所 姓 名 并 用 登 录 印 章 盖 章 该 回 答 书 要 在 申 请 日 起 的 1 个 月 内 来 所 提 交 给 之 前 的 申 请 窗 口 ( 照 会 文 件 上 记 载 有 回 答 期 限 ) 将 回 答 书 来 所 提 交 给 窗 口 后, 印 章 登 录 即 完 成, 我 们 将 向 您 交 付 印 章 登 录 证 ( 市 民 卡 ) 登 录 者 本 人 来 所 提 交 回 答 书 时, 请 一 并 携 带 要 登 录 的 印 章 和 健 康 保 险 证 等 可 对 本 人 进 行 确 认 的 资 料 代 理 人 来 所 提 交 回 答 书 时, 还 需 填 写 回 答 书 的 委 任 状, 并 请 一 并 携 带 要 登 录 的 印 章 来 所 者 的 印 章 驾 驶 执 照 及 健 康 保 险 证 等 关 于 印 章 登 录 [ 日 语 ] http://www.city.kawasaki.jp/kurashi/category/16-16-8-0-0-0-0-0-0-0.html 关 于 印 章 登 录 时 可 登 录 的 印 章 不 可 登 录 的 印 章 [ 日 语 ] http://sc.city.kawasaki.jp/faq/contents_detail.php?frmid=12488 咨 询 处 川 崎 区 役 所 区 民 课 电 话 :044-201-3143 大 师 分 所 区 民 中 心 电 话 :044-271-0139 田 岛 分 所 区 民 中 心 电 话 :044-322-1970 幸 区 役 所 区 民 课 电 话 :044-556-6616 中 原 区 役 所 区 民 课 电 话 :044-744-3175 高 津 区 役 所 区 民 课 电 话 :044-861-3163 宫 前 区 役 所 区 民 课 电 话 :044-856-3144 多 摩 区 役 所 区 民 课 电 话 :044-935-3154 麻 生 区 役 所 区 民 课 电 话 :044-965-5122 35

(28) 想 了 解 川 崎 市 行 政 服 务 终 端 的 设 置 地 点 11-(28) 提 问 想 了 解 川 崎 市 行 政 服 务 终 端 的 设 置 地 点 回 答 设 置 地 点 如 下 : 返 回 目 次 川 崎 区 役 所 1 楼 大 师 分 所 1 楼 入 口 田 岛 分 所 1 楼 幸 区 役 所 1 楼 日 吉 办 事 处 1 楼 入 口 中 原 区 役 所 1 楼 高 津 区 役 所 1 楼 橘 办 事 处 1 楼 入 口 宫 前 区 役 所 1 楼 向 丘 办 事 处 1 楼 入 口 多 摩 区 役 所 1 楼 生 田 办 事 处 1 楼 入 口 麻 生 区 役 所 2 楼 川 崎 行 政 服 务 专 柜 小 杉 行 政 服 务 专 柜 沟 口 行 政 服 务 专 柜 鹭 沼 行 政 服 务 专 柜 登 户 行 政 服 务 专 柜 菅 行 政 服 务 专 柜 麻 生 区 役 所 柿 生 分 厅 舍 旧 宫 前 联 络 所 咨 询 处 川 崎 区 役 所 区 民 课 电 话 :044-201-3143 大 师 分 所 区 民 中 心 电 话 :044-271-0139 田 岛 分 所 区 民 中 心 电 话 :044-322-1970 幸 区 役 所 区 民 课 电 话 :044-556-6616 日 吉 办 事 处 电 话 :044-599-1121 中 原 区 役 所 区 民 课 电 话 :044-744-3175 高 津 区 役 所 区 民 课 电 话 :044-861-3163 橘 办 事 处 电 话 :044-777-2355 宫 前 区 役 所 区 民 课 电 话 :044-856-3144 向 丘 办 事 处 电 话 :044-866-6461 多 摩 区 役 所 区 民 课 电 话 :044-935-3154 生 田 办 事 处 电 话 :044-933-7111 麻 生 区 役 所 区 民 课 电 话 :044-965-5122 川 崎 行 政 服 务 专 柜 电 话 :044-244-1371 小 衫 行 政 服 务 专 柜 电 话 :044-722-8685 沟 口 行 政 服 务 专 柜 电 话 :044-814-7500 鹭 沼 行 政 服 务 专 柜 电 话 :044-852-8471 登 户 行 政 服 务 专 柜 电 话 :044-933-3000 菅 行 政 服 务 专 柜 电 话 :044-945-2730 市 民 儿 童 局 户 籍 居 民 服 务 课 电 话 :044 200 2259 36

(29) 市 民 卡 密 码 5 次 输 入 错 误, 市 民 卡 无 法 再 使 用 了 想 知 道 怎 么 办 好 11 - (29) 提 问 市 民 卡 密 码 5 次 输 入 错 误, 市 民 卡 无 法 再 使 用 了 想 知 道 怎 么 办 好 回 答 忘 记 密 码 或 因 密 码 累 计 5 次 输 入 错 误 而 被 锁 定 的 情 况 下, 将 无 法 利 用 川 崎 市 行 政 服 务 终 端 请 前 往 现 住 所 所 属 管 辖 区 的 区 役 所 区 民 课 分 所 区 民 中 心 申 请 密 码 的 重 新 登 录 ( 如 果 在 密 码 被 锁 定 前 前 往, 输 入 正 确 密 码 后 累 计 误 输 入 次 数 将 恢 复 到 0 次 ) 相 关 网 页 手 续 的 办 理 方 法 如 下 : 手 续 办 理 方 法 (1) 提 交 资 料 : 利 用 者 是 被 卡 密 码 再 登 录 申 请 书 ( 窗 口 处 常 备 ) (2) 窗 口 : 住 所 所 在 地 的 区 役 所 区 民 课 支 所 区 民 中 心 (3) 申 请 方 法 : 直 接 在 窗 口 办 理 (4) 必 要 之 物 : 川 崎 市 民 卡 印 章 ( 普 通 便 章 即 可 ) 由 代 理 人 代 为 申 请 时 需 提 交 委 任 状 (5) 手 续 费 : 免 费 (6) 受 理 时 间 : 周 一 - 周 五 8:30-17:00 第 2 4 个 周 六 上 午 8:30- 下 午 0:30( 分 所 区 民 中 心 第 2 4 个 周 六 不 受 理 ) (7) 休 息 日 : 周 六 ( 除 第 2 4 个 周 六 ) 周 日 节 假 日 12 月 29 日 -1 月 3 日 ( 分 所 区 民 中 心 第 2 4 个 周 六 为 休 息 日 ) (8) 注 意 事 项 如 果 持 有 驾 驶 执 照 护 照 住 民 基 本 台 账 卡 ( 仅 限 附 有 照 片 的 ) 等 政 府 行 政 机 构 发 行 的 附 有 照 片 的 身 份 证 明 资 料, 当 天 即 可 办 理 密 码 的 再 登 录 没 有 政 府 行 政 机 构 发 行 的 附 有 照 片 的 身 份 证 明 资 料 的 申 请 者, 或 由 代 理 人 代 为 申 请 的 情 况 下, 为 确 认 本 人 意 向, 我 们 将 把 查 询 书 回 答 书 邮 寄 至 申 请 者 家 中 申 请 者 收 到 查 询 书 回 答 书 后, 填 写 必 要 事 项, 同 时 携 带 保 险 证 等 记 载 有 姓 名 的 证 明 资 料 亲 自 前 往 窗 口, 我 们 将 为 您 办 理 密 码 的 再 登 录 手 续 ( 到 手 续 完 成 需 要 几 天 时 间 ) 仅 限 申 请 者 本 人 到 窗 口 办 理 密 码 再 登 录 手 续 ( 代 理 人 不 可 代 办 申 请 以 外 的 手 续 ) 所 管 区 域 一 览 [ 日 语 ] http://www.city.kawasaki.jp/kurashi/category/16-16-16-4-0-0-0-0-0-0.html 咨 询 处 川 崎 区 役 所 区 民 课 电 话 :044-201-3143 大 师 分 所 区 民 中 心 电 话 :044-271-0139 田 岛 分 所 区 民 中 心 电 话 :044-322-1970 幸 区 役 所 区 民 课 电 话 :044-556-6616 中 原 区 役 所 区 民 课 电 话 :044-744-3175 高 津 区 役 所 区 民 课 电 话 :044-861-3163 宫 前 区 役 所 区 民 课 电 话 :044-856-3144 多 摩 区 役 所 区 民 课 电 话 :044-935-3154 麻 生 区 役 所 区 民 课 电 话 :044-965-5122 市 民 儿 童 局 户 籍 住 民 服 务 课 电 话 :044-200-2259 37

(30) 想 了 解 出 生 报 告 书 的 手 续 办 理 方 法 11-(30) 提 问 想 了 解 出 生 报 告 书 的 手 续 办 理 方 法 回 答 出 生 后 从 医 院 领 取 报 告 书 ( 右 侧 附 有 出 生 证 明 书 ), 在 报 告 书 的 左 侧 填 写 必 要 事 项 后, 请 在 14 天 内 ( 包 括 出 生 日 ) 申 报 窗 口 不 开 放 的 时 间 段 只 携 带 报 告 书 和 印 章 即 可 关 于 出 生 报 告 书 的 填 写 方 法, 请 参 照 相 关 URL 的 实 例 此 外, 关 于 姓 名 有 文 字 使 用 限 制, 请 予 以 注 意 1 提 交 资 料 : 出 生 报 告 书 2 申 报 期 限 : 从 出 生 日 起 14 天 内 ( 包 括 出 生 日 ) 3 申 报 窗 口 : 住 所 所 在 地 籍 贯 所 在 地 出 生 地 或 临 时 旅 居 地 的 区 役 所 区 民 课 分 所 区 民 中 心 4 申 报 人 : 新 生 儿 的 父 亲 或 母 亲 5 申 报 方 法 : 在 窗 口 直 接 办 理 6 受 理 时 间 : 周 一 - 周 五 8:30-17:00 第 2 4 个 周 六 上 午 8:30- 下 午 0:30( 分 所 区 民 中 心 第 2 4 个 周 六 不 受 理 ) ( 上 述 时 间 以 外 在 区 役 所 传 达 室 受 理 ) 7 休 息 日 : 周 六 ( 第 2 4 个 周 六 除 外 ) 周 日 节 假 日 12 月 29 日 -1 月 3 日 ( 分 所 区 民 中 心 第 2 4 个 周 六 为 休 息 日 ) ( 休 息 日 在 区 役 所 传 达 室 受 理 母 子 手 帐 证 明 儿 童 津 贴 儿 童 医 疗 证 一 次 性 生 育 津 贴 等 其 他 手 续 请 在 6 中 所 述 时 间 内 到 住 所 所 在 管 辖 区 的 区 役 所 区 民 课 分 所 区 民 中 心 ( 母 子 手 帐 证 明 在 提 交 申 报 书 的 区 役 所 区 民 课 ) 办 理 ) 8 必 要 之 物 : 印 章 ( 胶 皮 图 章 不 可 ) 母 子 健 康 手 帐 关 于 儿 童 津 贴 的 手 续, 已 加 入 国 民 健 康 保 险 情 况 下 的 一 次 性 生 育 津 贴 的 支 付 等 手 续, 请 参 照 下 面 的 相 关 网 页 相 关 网 页 出 生 报 告 书 [ 日 语 ] http://www.city.kawasaki.jp/250/page/0000037114.html 儿 童 津 贴 [ 日 语 ] http://www.city.kawasaki.jp/259/page/0000030462.html 儿 童 医 疗 费 补 助 事 业 [ 日 语 ] http://www.city.kawasaki.jp/259/page/0000030526.html 一 次 性 生 育 津 贴 [ 日 语 ] http://www.city.kawasaki.jp/350/page/0000017106.html 咨 询 处 川 崎 区 役 所 区 民 课 电 话 :044-201-3145 大 师 分 所 区 民 中 心 电 话 :044-271-0140 田 岛 分 所 区 民 中 心 电 话 :044-322-1971 幸 区 役 所 区 民 课 电 话 :044-556-6617 中 原 区 役 所 区 民 课 电 话 :044-744-3185 高 津 区 役 所 区 民 课 电 话 :044-861-3165 宫 前 区 役 所 区 民 课 电 话 :044-856-3147 多 摩 区 役 所 区 民 课 电 话 :044-935-3156 麻 生 区 役 所 区 民 课 电 话 :044-965-5123 38

(31) 想 了 解 通 过 邮 寄 投 函 等 方 法 提 交 迁 出 报 告 ( 向 市 外 迁 出 时 提 交 的 报 告 ) 的 方 法 11-(31) 提 问 想 了 解 通 过 邮 寄 投 函 等 方 法 提 交 迁 出 报 告 ( 向 市 外 迁 出 时 提 交 的 报 告 ) 的 方 法 回 答 由 于 突 然 迁 出 等 情 况 不 能 直 接 向 窗 口 申 报 时, 可 通 过 邮 寄 投 函 等 方 式 提 交 迁 出 报 告 书 这 种 情 况 下, 将 把 迁 出 证 明 书 寄 送 至 迁 出 人 的 住 所 通 过 邮 寄 投 函 等 提 出 的 迁 出 报 告 书, 要 在 信 笺 或 报 告 表 上 填 写 以 下 内 容 : 1 搬 迁 年 月 日 2 迄 今 为 止 的 住 址 及 户 主 姓 名 3 新 住 址 及 户 主 姓 名 4 籍 贯 户 主 姓 名 5 搬 迁 者 全 员 的 姓 名 生 日 性 别 6 申 报 人 ( 本 人 或 户 主 ) 的 署 名 或 签 名 盖 章 及 现 住 址 7 申 报 人 的 日 间 可 取 得 联 系 的 电 话 号 码 请 随 信 附 上 回 信 用 信 封 ( 贴 有 82 日 元 邮 票 并 写 有 申 报 人 地 址 姓 名 的 信 封 ), 寄 送 至 对 迄 今 为 止 的 住 所 实 施 管 辖 的 区 役 所 区 民 课 分 所 区 民 中 心 由 办 事 处 对 迄 今 为 止 的 住 所 实 施 管 辖 的 申 报 者, 请 寄 送 至 所 属 区 的 区 役 所 区 民 课 此 外, 为 了 对 本 人 进 行 确 认, 请 随 信 附 上 下 述 任 一 证 明 资 料 的 副 本 ( 复 印 件 ) 1. 带 正 面 照 片 的 住 民 基 本 台 账 卡 护 照 驾 驶 执 照 等 政 府 机 关 发 行 的 带 正 面 照 片 的 执 照 许 可 证 或 资 格 证 明 书 ( 外 国 居 民 可 以 出 示 在 留 卡 或 特 别 永 住 者 证 明 书 ) 等 2. 健 康 保 险 证 现 金 卡 存 折 等 可 确 认 姓 名 的 资 料 2 种 如 有 其 他 符 合 要 求 的 资 料, 请 附 在 信 内 国 民 健 康 保 险 被 保 险 者 证 ( 仅 限 加 入 者 ) 后 期 高 龄 者 医 疗 被 保 险 者 证 ( 仅 限 受 领 者 ) 介 护 保 险 被 保 险 者 证 ( 仅 限 持 有 被 保 险 者 证 者 ) 儿 童 ( 婴 幼 儿 ) 医 疗 证 ( 仅 限 受 领 者 ) 印 章 登 录 证 ( 仅 限 已 登 录 者 ) 川 崎 市 民 卡 ( 仅 限 持 有 者 ) 注 意 事 项 通 过 邮 寄 投 函 等 方 式 申 请 时, 迁 出 证 明 书 需 要 几 天 才 能 邮 寄 到 您 手 中 申 请 时 请 留 出 富 余 的 天 数 不 受 理 电 话 传 真 等 方 式 的 申 请 请 务 必 通 过 邮 寄 的 方 式 提 交 申 请 书 要 在 迁 入 新 住 所 之 日 起 14 天 以 内 到 所 迁 入 地 的 市 区 町 村 办 理 迁 入 手 续, 如 果 逾 期 不 办 理, 基 于 住 民 基 本 台 账 法 的 规 定 可 能 被 处 以 5 万 日 元 以 下 的 过 失 罚 款, 请 予 以 注 意 基 于 出 入 国 管 理 及 难 民 认 定 法 ( 入 管 法 ) 持 有 中 长 期 在 日 居 留 资 格 的 外 国 人, 如 无 正 当 理 由 的 情 况 下 未 办 理 居 住 地 申 报 时, 可 能 被 取 消 在 留 资 格, 请 予 以 注 意 相 关 网 页 迁 出 报 告 书 [ 日 语 ] http://www.city.kawasaki.jp/250/page/0000037075.html 所 管 区 域 一 览 [ 日 语 ] http://www.city.kawasaki.jp/kurashi/category/16-16-16-4-0-0-0-0-0-0. html 通 过 邮 寄 交 付 的 迁 出 证 明 书 的 申 请 表 [ 日 语 ] http://www.city.kawasaki.jp/250/cmsfiles/contents/0000037/37075/file 44.pdf 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