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 南 省 第 一 人 民 院 医 院 2016 年 住 院 医 师 规 范 化 培 训 招 生 简 章 一 医 院 简 介 1939 年 4 月 1 日, 云 南 省 最 早 的 中 国 人 自 办 医 院 云 南 省 立 昆 华 医 院 正 式 成 立 历 经 70 余 年 的 发 展, 云 南 省 第 一 人 民 医 院 ( 昆 华 医 院 ) 已 成 为 云 南 省 综 合 医 疗 服 务 能 力 最 强 的 省 级 大 型 综 合 医 院 之 一, 是 昆 明 理 工 大 学 附 属 医 院 国 际 救 援 定 点 医 院, 承 担 着 医 疗 教 学 科 研 预 防 保 健 指 导 基 层 灾 难 性 急 救 和 涉 外 服 务 等 任 务 1992 年 在 云 南 省 率 先 评 为 三 级 甲 等 医 院, 1999 年 荣 获 全 国 百 佳 医 院 称 号 医 院 开 放 病 床 2400 张, 年 总 诊 疗 人 次 200 多 万, 年 出 院 病 人 近 9 万 人 次, 综 合 医 疗 服 务 能 力 居 全 省 前 列 医 院 锐 意 改 革 创 新, 不 断 发 展 壮 大 十 三 五 期 间, 医 院 正 朝 着 云 南 领 先, 面 向 西 南, 放 眼 东 南 亚, 形 成 集 医 疗 教 学 科 研 预 防 保 健 为 一 体 的 区 域 性 医 疗 技 术 人 才 中 心 的 战 略 目 标 稳 步 迈 进 医 院 设 业 务 科 室 63 个 有 21 个 专 业 为 国 家 级 省 级 省 院 共 建 临 床 重 点 专 科 建 设 项 目 ; 其 中, 国 家 级 临 床 重 点 专 科 建 设 项 目 3 个, 省 级 重 点 专 科 建 设 项 目 21 个, 省 院 共 建 项 目 2 个 医 院 拥 有 省 级 创 新 团 队 3 个, 省 级 重 点 实 验 室 1 个, 博 士 后 科 研 工 作 站 1 个, 省 科 技 厅 批 准 研 究 中 心 6 个, 院 士 ( 专 家 ) 工 作 站 15 个, 国 家 级 培 训 基 地 3 个, 省 级 示 范 基 地 及 培 训 中 心 9 个, 云 南 省 医 疗 卫 生 单 位 内 设 研 究 所 3 个 内 设 研 究 中 心 19 个 现 有 在 编 职 工 2047 人, 编 制 外 人 员 1507 人, 教 编 人 员 20 名 ; 其 中,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3440 人, 高 级 职 称 474 人, 国 贴 国 突 省 贴 省 突 云 岭 学 者 云 岭 名 医 云 岭 产 业 领 军 人 才 等 有 突 出 贡 献 的 专 家 74 人, 硕 博 士 研 究 生 导 师 206 人, 博 士 105 人, 硕 博 士 共 - 1 -
579 人 ; 云 南 省 中 青 年 学 术 技 术 带 头 人 及 后 备 人 才 10 人 ; 云 南 省 医 学 领 军 人 才 3 人 十 二 五 期 间, 医 院 先 后 有 52 项 科 技 成 果 获 得 云 南 省 科 学 技 术 进 步 奖 ( 其 中 获 云 南 省 科 技 进 步 一 等 奖 2 项, 二 等 奖 6 项, 三 等 奖 44 项 ),63 项 科 技 成 果 获 云 南 省 卫 生 科 技 成 果 奖 ( 其 中 一 等 奖 1 项, 二 等 奖 7 项, 三 等 奖 55 项 ) 获 各 类 科 研 基 金 项 目 442 项, 在 国 家 公 开 发 行 刊 物 上 发 表 学 术 论 文 1525 篇 ( 其 中 SCI 论 文 65 篇, 北 大 核 心 期 刊 492 篇 ), 编 著 ( 译 ) 出 版 医 学 专 著 20 部 医 院 现 承 担 昆 明 理 工 大 学 医 学 院 等 15 所 医 学 院 校 16 个 专 业 的 本 科 教 学 任 务 有 硕 士 培 养 点 4 个, 近 三 年 共 培 养 研 究 生 362 人 医 院 有 国 家 卫 生 计 生 委 和 云 南 省 卫 生 计 生 委 批 准 的 住 院 医 师 规 范 化 培 训 专 业 基 地 共 27 个, 近 3 年 开 展 国 家 省 级 继 续 医 学 教 育 项 目 117 项, 为 我 省 培 养 了 大 量 的 医 学 医 务 骨 干 和 学 科 带 头 人 接 收 法 国 学 生 到 院 学 习 中 医 针 灸, 承 担 柬 埔 寨 老 挝 缅 甸 等 国 家 的 医 院 管 理 及 医 务 人 员 进 修 培 训 任 务 医 院 将 以 集 约 化 全 域 化 医 疗 为 理 念, 建 立 新 型 医 疗 合 作 集 团 模 式 与 全 省 各 州 市 百 余 家 医 院, 签 订 昆 华 医 疗 联 合 体 合 作 协 议, 共 同 打 造 资 源 共 享 一 体 发 展 的 医 疗 服 务 体 系 二 培 训 目 标 按 照 国 家 规 范 化 培 训 标 准 和 要 求 进 行 系 统 培 训, 使 学 员 结 业 时 具 备 三 甲 医 院 住 院 医 师 水 平, 经 考 试 考 核 合 格 者 取 得 国 家 统 一 制 式 的 住 院 医 师 规 范 化 培 训 合 格 证 书 三 培 训 方 式 执 行 国 家 卫 生 计 生 委 和 云 南 省 卫 生 计 生 委 住 院 医 师 规 范 化 培 训 相 关 文 件 和 制 度, 在 相 关 临 床 学 科 进 行 以 临 床 实 践 为 主 的 轮 转 培 训 四 培 训 时 间 - 2 -
本 科 和 科 学 学 位 硕 博 士 应 届 毕 业 生 一 律 培 训 3 年 ; 有 两 年 及 以 上 在 三 级 医 院 相 应 专 业 临 床 医 疗 工 作 经 历 ( 需 提 供 用 工 单 位 人 事 部 门 出 具 的 相 关 证 明 ) 的 本 科 及 科 学 学 位 硕 博 士 研 究 生, 医 学 专 业 学 位 硕 博 士 研 究 生, 经 临 床 能 力 测 评 后, 可 按 缺 什 么 补 什 么 的 原 则 接 受 不 少 于 1 年 的 培 训 五 招 收 对 象 拟 在 我 省 从 事 临 床 医 疗 工 作 的 高 等 院 校 医 学 类 相 应 专 业 ( 指 临 床 医 学 类 口 腔 医 学 类, 下 同 ) 本 科 及 以 上 学 历 毕 业 生, 已 从 事 临 床 医 疗 工 作 并 获 得 或 具 备 取 得 执 业 医 师 资 格, 需 要 接 受 培 训 的 单 位 人 ( 一 ) 自 主 培 训 学 员 : 没 有 与 任 何 单 位 签 订 人 事 或 劳 动 合 同 的 医 学 毕 业 生 培 训 期 间, 我 院 与 自 主 培 训 学 员 根 据 培 训 年 限 签 订 劳 务 派 遣 合 同 和 培 训 协 议, 培 训 结 束 后 自 主 择 业 ( 二 ) 单 位 委 培 学 员 : 送 培 单 位 在 编 职 工 或 与 单 位 签 订 正 式 聘 用 合 同 的 职 工, 符 合 培 训 条 件 者, 培 训 结 业 回 送 培 单 位 工 作 培 训 期 间, 我 院 与 送 培 单 位 培 训 学 员 签 订 三 方 委 托 培 训 协 议 六 招 生 计 划 我 院 2016 年 度 住 院 医 师 规 范 化 培 训 招 生 专 业 共 27 个, 招 生 计 划 约 为 133 人 ( 详 见 下 表 ), 根 据 首 批 招 录 情 况, 可 能 进 行 补 录 补 录 办 法 和 报 名 时 间 在 我 院 网 站 另 行 公 告 序 号 专 业 代 码 专 业 名 称 计 划 招 生 数 序 号 专 业 代 码 专 业 名 称 2 计 划 招 生 数 1 0100 内 科 30 15 1700 眼 科 3 2 0200 儿 科 5 16 1800 耳 鼻 咽 喉 科 1 3 0300 急 诊 科 4 17 1900 麻 醉 科 5 4 0400 皮 肤 科 2 18 2000 临 床 病 理 科 2 5 0500 精 神 科 3 19 2100 检 验 医 学 科 2-3 -
6 0600 神 经 内 科 4 20 2200 放 射 科 6 7 0700 全 科 15 21 2300 超 声 医 学 科 ( 该 专 业 基 地 设 于 云 南 省 肿 瘤 医 院 ) 待 公 布 8 0800 康 复 医 学 科 2 22 2400 核 医 学 科 2 9 0900 外 科 14 23 2500 放 射 肿 瘤 科 2 10 1000 外 科 - 神 经 外 科 方 向 2 24 2600 医 学 遗 传 科 2 11 1100 外 科 - 胸 心 外 科 方 向 2 25 2800 口 腔 全 科 5 12 1200 外 科 - 泌 尿 外 科 方 向 2 26 2900 口 腔 内 科 2 13 1400 骨 科 4 27 3000 口 腔 颌 面 外 科 2 14 1600 妇 产 科 10 合 计 133 注 : 根 据 首 批 招 录 情 况, 可 能 进 行 补 录 补 录 办 法 和 报 名 时 间 在 我 院 网 站 另 行 公 告 七 报 名 条 件 报 名 者 具 有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籍 ( 包 括 港 澳 台 ), 享 有 公 民 的 政 治 权 利, 遵 守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宪 法 和 法 律, 道 德 品 行 良 好, 身 心 健 康 具 体 为 : ( 一 ) 应 届 毕 业 生 条 件 1. 学 历 要 求 : 高 等 医 学 院 校 全 日 制 医 学 专 业 本 科 及 以 上 学 历 ( 具 有 医 学 学 士 学 位 及 以 上 ), 报 到 时 未 取 得 毕 业 证 和 学 位 证 者, 将 取 消 录 取 资 格 2. 获 得 大 学 外 语 四 级 证 书 或 四 级 成 绩 达 到 425 分 ( 含 425 分 ) 以 上 证 书 3. 专 业 要 求 : 临 床 医 学 专 业 毕 业 生 应 报 考 除 口 腔 类 别 以 外 的 其 余 专 业 ; 妇 产 专 业 医 学 检 验 专 业 麻 醉 学 专 业 医 学 影 像 专 业 口 腔 医 学 专 业 毕 业 生 应 报 考 对 应 专 业 报 考 学 员 需 确 定 所 学 专 业 能 报 考 国 家 执 业 医 师 资 格 考 试 4. 具 有 正 常 履 行 培 训 岗 位 职 责 的 身 体 条 件 ( 二 ) 往 届 毕 业 生 条 件 - 4 -
1. 学 历 外 语 专 业 及 身 体 条 件 同 应 届 毕 业 生 ; 2. 其 他 要 求 : ⑴ 毕 业 1 年 者, 具 有 执 业 医 师 资 格 证 者 优 先 ; 毕 业 2 年 及 以 上 者, 应 具 有 执 业 医 师 资 格 证 或 执 业 医 师 资 格 考 试 已 合 格 ; ⑵ 年 龄 : 本 科 生 不 超 过 28 周 岁, 研 究 生 原 则 上 不 超 过 32 周 岁, 时 间 计 算 截 止 至 招 录 当 年 12 月 31 日 ( 三 ) 单 位 委 培 生 : 除 符 合 应 届 往 届 毕 业 生 报 名 条 件 外, 另 需 由 送 培 单 位 与 我 院 签 署 委 托 培 训 协 议, 并 统 一 出 具 同 意 送 培 证 明 八 报 名 时 间 即 日 起 至 2016 年 5 月 31 日, 根 据 首 批 招 录 情 况, 可 能 进 行 补 录 补 录 办 法 和 报 名 时 间 在 我 院 网 站 另 行 公 告 九 报 名 程 序 住 院 医 师 规 范 化 培 训 招 生 报 名 采 取 网 上 报 名 和 现 场 确 认 相 结 合 的 方 式 进 行 报 名 学 员 应 对 提 供 报 名 资 料 的 真 实 性 和 完 备 性 承 担 全 部 责 任 新 招 收 培 训 学 员 需 按 录 取 通 知 要 求, 在 规 定 时 间 内 到 院 报 到, 否 则 视 为 自 动 放 弃 录 取 ( 一 ) 网 上 报 名 报 名 者 登 陆 云 南 省 住 院 医 师 规 范 化 培 训 综 合 管 理 平 台 ( 网 址 :http://www.ynrct.haoyisheng.com, 以 下 简 称 规 培 管 理 平 台 ) 进 行 网 上 报 名, 报 名 时 间 为 即 日 起 至 5 月 31 日 24:00 时 具 体 按 住 培 管 理 平 台 提 示 进 行 操 作 ( 二 ) 现 场 确 认 1. 时 间 及 地 点 :6 月 1 日 --6 月 3 日 09:00 17:00 请 报 考 学 员 携 带 相 关 纸 质 材 料 在 规 定 时 间 内 到 云 南 省 第 一 人 民 医 院 ( 昆 明 市 金 碧 路 157 号 ) 门 诊 一 号 楼 10 楼 进 行 现 场 资 格 审 查 和 确 认 - 5 -
2. 递 交 资 料 清 单 : 全 部 材 料 验 原 件, 收 A4 纸 复 印 件, 并 按 照 以 下 顺 序 整 理, 在 左 侧 上 下 1/4 处 装 订 : ⑴ 云 南 省 2016 年 住 院 医 师 规 范 化 培 训 报 名 表 ( 网 报 后 打 印, 一 式 壹 份, 原 件 ) ⑵ 报 考 者 个 人 基 本 信 息 资 料 :1 个 人 简 历 ( 贴 上 本 人 近 期 免 冠 照 片, 原 件 ); 2 国 家 四 六 级 英 语 等 级 证 书 或 成 绩 单 复 印 件 ; 3 身 份 证 复 印 件 ⑶ 报 考 者 个 人 学 习 经 历 资 料 : 本 科 和 科 学 学 位 硕 博 士 应 届 毕 业 生 : 加 盖 学 校 教 务 部 门 鲜 章 的 本 科 成 绩 单 ; 临 床 医 学 专 业 学 位 硕 博 士 应 届 毕 业 研 究 生 : 1 应 提 交 前 一 阶 段 学 历 毕 业 证 书 及 学 位 证 书 复 印 件 ;2 研 究 生 期 间 的 学 位 课 成 绩 单 ;3 研 究 生 期 间 临 床 学 科 轮 转 情 况 ( 具 体 学 科 和 轮 转 时 间, 即 临 床 轮 转 情 况 登 记 表 复 印 件 );4 拟 申 请 培 训 年 限 减 免 者, 可 一 并 提 交 云 南 省 第 一 人 民 医 院 住 院 医 师 规 范 化 培 训 年 限 减 免 申 请 表 ; 往 届 毕 业 生 : 1 毕 业 证 学 位 证 复 印 件 ;2 医 师 资 格 证 复 印 件 或 当 年 执 业 医 师 资 格 考 试 成 绩 单 打 印 件 ;3 医 师 执 业 证 复 印 件 ;4 临 床 学 科 轮 转 情 况 ( 具 体 学 科 和 轮 转 时 间, 即 临 床 轮 转 情 况 登 记 表 复 印 件, 有 则 提 供 );5 符 合 培 训 年 限 减 免 条 件, 拟 申 请 减 免 者 可 一 并 提 交 云 南 省 第 一 人 民 医 院 住 院 医 师 规 范 化 培 训 年 限 减 免 申 请 表 和 由 原 用 工 单 位 人 事 部 门 出 具 的 临 床 医 疗 工 作 证 明 单 位 委 培 学 员 : 除 按 上 述 要 求 提 交 相 关 材 料 外, 还 需 提 交 由 送 培 单 位 出 具 的 委 托 培 养 函 一 份 ( 原 件 ) ( 三 ) 有 关 事 项 1. 报 考 者 应 如 实 填 写 网 报 信 息, 凡 因 不 按 要 求 报 名 网 报 信 息 误 填 错 填 或 填 报 虚 假 信 息, 造 成 不 能 考 试 或 录 取 的, 后 果 由 - 6 -
报 考 人 自 行 承 担 在 报 名 截 止 时 间 前, 报 考 者 可 自 行 修 改 网 报 信 息 ( 报 考 者 务 必 提 供 准 确 的 手 机 号 码, 并 保 持 联 系 畅 通 ) 2. 每 位 报 名 者 最 多 可 填 报 我 院 的 3 个 专 业 志 愿, 选 择 服 从 调 剂 时, 表 明 服 从 调 剂 报 考 我 院 的 任 一 培 训 专 业 3. 报 考 者 在 住 培 管 理 平 台 上 填 写 并 提 交 报 名 表 后, 应 登 录 报 名 状 态 栏 查 看, 如 显 示 已 报 名, 则 报 名 成 功 4. 报 考 者 需 随 时 关 注 住 培 管 理 平 台 中 的 报 名 状 态 栏, 查 看 报 名 资 格 审 核 是 否 通 过 以 及 相 关 状 态 5. 其 他 注 意 事 项 请 仔 细 查 看 并 及 时 关 注 住 培 管 理 平 台 以 及 医 院 网 站 上 的 文 件 及 通 知 十 录 取 程 序 招 录 考 核 由 专 业 笔 试 及 综 合 素 质 面 试 组 成, 按 照 公 开 公 平 择 优 录 取 双 向 选 择 原 则 择 优 录 取 培 训 学 员 ( 一 ) 笔 试 : 拟 于 6 月 上 旬 完 成, 考 试 内 容 为 临 床 综 合 理 论 ( 以 内 外 科 基 础 为 主, 全 面 兼 顾 各 专 业 ) ( 笔 试 名 单 及 具 体 安 排 请 关 注 医 院 网 站 公 告 ) ( 二 ) 面 试 : 拟 于 6 月 中 旬 完 成, 主 要 考 察 专 业 能 力 ( 含 临 床 技 能 操 作 ) 英 文 水 平 及 综 合 素 质 ( 具 体 安 排 请 关 注 医 院 网 站 公 告 ) ( 三 ) 录 取 : 根 据 考 生 笔 试 和 面 试 成 绩, 择 优 录 取 我 院 2016 年 事 业 单 位 公 开 招 聘 进 入 面 试 的 学 员 予 以 直 接 录 取, 但 须 完 成 报 名 程 序, 并 按 照 医 院 安 排 进 行 培 训 ( 四 ) 被 录 取 学 员 应 在 规 定 时 间 内 进 行 入 职 体 检, 体 检 合 格 后 由 医 院 公 布 录 取 名 单 ( 五 ) 根 据 国 家 和 省 卫 生 计 生 委 相 关 规 定, 请 报 考 者 充 分 知 晓 以 下 重 要 事 项 : 1. 对 在 培 训 招 收 工 作 中 弄 虚 作 假 的 培 训 申 请 人, 培 训 基 地 将 取 消 其 本 次 报 名 录 取 资 格 - 7 -
2. 对 录 取 后 不 按 要 求 报 到 或 报 到 后 退 出 终 止 培 训 ( 含 在 培 学 员 参 加 全 日 制 研 究 生 学 历 教 育 录 取 并 就 读 ) 者,3 年 内 不 得 报 名 参 加 住 院 医 师 规 范 化 培 训 3. 请 报 考 人 员 务 必 确 认 无 退 出 或 终 止 培 训 等 记 录, 及 所 报 云 南 省 住 院 医 师 规 范 化 培 训 的 志 愿, 并 随 时 关 注 我 院 发 布 的 消 息 和 公 告, 服 从 我 院 招 录 工 作 安 排 招 录 过 程 中 无 故 缺 席 相 关 审 核 考 试 面 试 报 到 等 环 节 者, 视 为 个 人 原 因 主 动 放 弃, 并 承 担 相 关 责 任 后 果 十 一 人 事 管 理 及 待 遇 根 据 国 家 和 云 南 省 卫 生 计 生 委 关 于 住 院 医 师 规 范 化 培 训 相 关 规 定 执 行 十 二 如 遇 国 家 或 我 省 住 院 医 师 规 范 化 培 训 相 关 政 策 调 整, 规 培 学 员 及 送 培 单 位 应 服 从 新 法 规 或 新 政 策 联 系 人 及 电 话 : 杨 老 师 田 老 师,0871-63638057 地 址 : 昆 明 市 金 碧 路 157 号, 邮 编 :650032 欢 迎 广 大 医 学 生 报 考 我 院 住 院 医 师 规 范 化 培 训 云 南 省 第 一 人 民 医 院 2016 年 4 月 20 日 - 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