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 美 大 学 教 务 处 文 件 教 务 2016 1 号 教 务 处 关 于 做 好 2015-2016 学 年 第 一 学 期 期 末 及 下 学 期 初 教 学 管 理 几 项 工 作 的 通 知 各 学 院 各 有 关 单 位 : 本 学 期 即 将 结 束, 为 进 一 步 加 强 教 学 管 理 工 作, 确 保 本 学 期 末 及 下 学 期 初 教 学 正 常 运 行, 现 将 几 项 工 作 通 知 如 下 : 一 课 程 考 核 1. 加 强 期 末 考 试 管 理 工 作 对 学 生 进 行 宣 传 教 育, 对 考 试 中 出 现 的 各 类 违 纪 行 为, 必 须 及 时 严 肃 处 理, 营 造 良 好 的 考 试 氛 围 培, 养 良 好 的 考 风 学 风 期 末 考 试 结 束 后, 各 学 院 ( 部 ) 要 认 真 总 结, 考 试 总 结 包 括 考 试 工 作 安 排 考 务 管 理 及 考 场 情 况 本 学 期 考 试 反 映 的 问 题 如 何 采 取 切 实 有 效 的 措 施 加 强 考 试 管 理 等 内 容
2. 按 集 美 大 学 课 程 考 核 与 考 试 违 纪 认 定 管 理 办 法 ( 集 大 教 2014 35 号 ) 的 规 定 认 真 做 好 评 卷 试 卷 分 析 试 卷 材 料 存 档 等 工 作 试 卷 存 档 封 面 见 附 件 1 试 卷 参 考 格 式 在 教 务 处 下 载 中 心 学 生 本 学 期 的 学 习 成 绩 由 学 生 所 在 学 院 及 时 反 馈 给 学 生 及 其 家 长, 并 通 知 学 生 参 加 补 考 3. 下 学 期 将 对 本 学 期 考 试 的 试 卷 进 行 抽 查 试 卷 抽 查 范 围 包 括 全 校 所 有 课 程 的 考 试 试 题 试 卷 参 考 答 案 及 评 分 标 准 试 卷 分 析 表 ( 课 程 考 核 总 结 ) 学 生 成 绩 表 平 时 成 绩 原 始 记 录 考 场 情 况 登 记 表 缓 考 申 请 等 全 部 相 关 资 料 各 学 院 ( 部 ) 于 下 学 期 第 3 周 将 学 院 的 课 程 考 核 试 卷 归 档 一 览 表 ( 表 格 见 附 件 2) 报 教 务 处 4. 各 任 课 教 师 应 及 时 将 本 学 期 成 绩 录 入 教 务 系 统 教 师 提 交 成 绩 后 由 学 院 教 学 管 理 人 员 提 交 至 成 绩 总 库, 已 提 交 成 绩 总 库 的 成 绩 不 得 再 开 放 录 入 考 试 成 绩 一 经 评 定, 任 何 人 均 不 可 利 用 职 权 或 便 利 进 行 更 改 如 确 有 差 错 或 评 卷 有 误, 由 评 卷 教 师 或 任 课 教 师 向 所 属 学 院 办 公 室 提 出 书 面 申 请, 说 明 原 因, 且 由 学 院 分 管 教 学 领 导 同 意 后 指 定 人 员 进 行 核 实, 核 实 结 果 报 教 务 处 审 核 后 方 可 书 面 通 知 有 关 学 院 更 改 成 绩, 由 学 生 所 在 学 院 教 学 管 理 人 员 直 接 更 改 成 绩 总 库, 材 料 附 在 教 师 提 交 的 成 绩 单 后 面 成 绩 加 分 工 作 由 教 学 管 理 人 员 在 教 务 系 统 中 的 加 分 管 理 模 块 中 更 改, 加 分 材 - 2 -
料 与 原 始 成 绩 材 料 一 同 归 档 5. 请 各 任 课 教 师 按 要 求 及 时 上 报 期 末 考 试 和 下 学 期 初 补 考 的 成 绩, 对 没 有 按 期 提 交 网 上 成 绩 和 上 报 书 面 成 绩 单 的 将 按 集 美 大 学 教 学 事 故 认 定 和 处 理 办 法 的 规 定 追 究 有 关 人 员 的 责 任 二 排 课 选 课 1. 根 据 集 美 大 学 课 程 表 编 排 规 程 及 运 行 管 理 办 法 完 成 下 学 期 的 课 程 编 排 工 作 各 学 院 ( 部 ) 应 于 本 学 期 放 假 前 将 下 学 期 课 程 表 ( 含 公 选 课 课 表 辅 修 专 业 课 表 ) 分 发 给 学 生 班 级 和 任 课 教 师, 教 师 课 表 应 含 教 师 任 务 书 和 其 授 课 的 相 关 班 级 课 表 ; 多 媒 体 教 室 实 验 室 等 特 殊 教 室 课 表 分 发 给 有 关 管 理 人 员 ; 及 时 组 织 检 查 任 课 教 师 的 课 前 准 备 情 况, 包 括 教 学 大 纲 教 材 及 参 考 资 料 课 程 教 学 计 划 表 教 案 和 教 具 等 2. 根 据 集 美 大 学 教 授 副 教 授 为 本 科 生 授 课 暂 行 规 定 ( 集 大 教 2006 30 号 ) 的 要 求, 教 授 副 教 授 每 学 年 至 少 为 本 科 学 生 讲 授 一 门 课 程, 请 各 学 院 ( 部 ) 统 计 好 本 单 位 教 授 副 教 授 为 本 科 生 上 课 情 况 ( 表 格 见 附 件 3) 3. 下 学 期 开 学 第 一 周 为 学 生 调 整 和 补 选 全 校 性 公 共 选 修 课 时 间, 应 通 知 学 生 对 照 必 修 课 排 课 时 间, 及 时 调 整 公 选 课 选 课 公 选 课 任 课 教 师 应 使 用 第 二 周 选 课 结 束 后 打 印 的 正 式 考 勤 表, 以 保 证 实 际 修 读 的 学 生 名 单 与 考 勤 表 相 符 - 3 -
4. 下 学 期 第 一 周 将 进 行 2015 级 大 学 英 语 分 级 选 课, 外 国 语 学 院 要 做 好 选 课 前 的 排 课 准 备 工 作 三 重 新 学 习 1. 对 于 下 学 期 课 程 重 新 学 习 的 组 织 工 作, 请 认 真 按 照 集 美 大 学 课 程 重 新 学 习 管 理 办 法 和 集 美 大 学 普 通 全 日 制 本 科 学 生 学 籍 管 理 规 定 执 行 及 时 通 知 学 生 报 名 重 新 学 习, 按 规 定 时 间 做 好 重 新 学 习 的 各 项 工 作, 以 免 影 响 重 新 学 习 课 程 的 正 常 开 课 2. 为 保 证 教 学 质 量, 学 生 一 学 期 申 请 重 新 学 习 课 程 不 得 超 过 4 门, 毕 业 班 学 生 可 放 宽 到 6 门 ( 必 修 课 ) 海 外 生 可 放 宽 到 8 门 ( 必 修 课 ) 3. 各 学 院 在 教 务 系 统 中 上 报 重 新 学 习 的 学 生 名 单, 用 简 表 打 印 一 份 清 单 并 盖 章 报 教 务 处, 公 共 基 础 课 和 跨 院 专 业 类 课 程 由 教 务 处 协 调 安 排 ( 请 于 第 一 周 内 上 报 数 据 ), 由 本 院 开 设 的 专 业 类 课 程 请 安 排 好 任 课 教 师 上 课 方 式 上 课 学 时 或 跟 班 班 级 后, 并 在 第 3 周 报 教 务 处 4. 下 学 期 重 新 学 习 考 试 集 中 安 排 在 第 13 14 周 的 周 末 ( 除 跟 班 学 习 外 ), 考 试 用 教 室 集 中 安 排, 具 体 见 下 学 期 教 务 处 通 知 四 教 学 档 案 归 档 1. 组 织 教 师 将 本 学 期 的 有 关 材 料 归 入 课 程 档 案 ( 含 公 共 选 修 课 ), 同 时 建 立 新 开 设 课 程 的 档 案 应 严 格 按 课 程 档 案 目 录 规 定 - 4 -
的 材 料 内 容 进 行 整 理 2. 按 照 集 美 大 学 学 院 ( 系 ) 教 学 档 案 内 容 与 保 存 期 限 ( 集 大 教 2006 34 号 ) 规 定 做 好 教 学 档 案 归 档 工 作 五 学 生 注 册 管 理 下 学 期 学 生 注 册 时, 各 学 院 要 认 真 审 核, 未 缴 费 者 不 得 注 册 学 生 办 理 缴 费 和 注 册 手 续, 方 可 取 得 该 学 期 的 学 习 资 格, 注 册 手 续 必 须 由 本 人 办 理 六 下 学 期 开 学 准 备 1. 在 下 学 期 开 学 前, 各 学 院 ( 部 ) 应 召 开 全 体 教 师 大 会, 重 申 集 美 大 学 教 师 教 学 工 作 规 程 和 集 美 大 学 教 学 事 故 认 定 和 处 理 办 法 的 规 定, 及 时 收 齐 下 学 期 课 程 教 学 计 划 表 并 审 核 开 学 第 一 天 (2 月 29 日 ), 各 学 院 ( 部 ) 应 组 织 人 员 检 查 教 师 和 学 生 上 课 情 况, 并 填 报 集 美 大 学 开 学 情 况 登 记 表 ( 表 格 见 附 件 4), 于 当 天 下 午 5:30 之 前 送 交 教 务 处 2. 各 教 学 单 位 要 加 强 对 下 学 期 初 教 学 工 作 的 检 查, 积 极 配 合 教 学 督 导 组 对 教 学 活 动 的 督 导 3. 请 宣 传 部 资 产 与 后 勤 管 理 处 后 勤 集 团 和 外 国 语 学 院 在 下 学 期 开 学 前 落 实 好 教 室 自 主 学 习 室 语 音 听 力 室 电 铃 等 的 检 修 工 作, 以 确 保 下 学 期 正 常 开 学 七 下 学 期 初 补 考 安 排 - 5 -
1. 认 真 组 织 补 考 工 作, 有 关 事 项 通 知 如 下 : 补 考 地 点 : 全 校 集 中 五 个 考 点 组 织 补 考, 分 别 在 新 校 区 教 学 楼 文 津 楼 新 师 楼 即 温 楼 水 产 教 学 楼 补 考 的 教 室 分 配 见 附 件 5 补 考 时 间 :3 月 5-6 日, 上 午 8:30 10:30, 下 午 2: 30 4:30, 晚 上 7:00 9:00 开 学 初 外 出 实 习 的 班 级, 待 其 返 校 后 一 周 内 补 考 完 毕 各 学 院 要 及 时 通 知 学 生 携 带 学 生 证 或 身 份 证 参 加 补 考 补 考 成 绩 于 考 试 结 束 后 五 个 工 作 日 内 完 成 评 卷 工 作, 并 按 要 求 将 成 绩 录 入 教 务 系 统 2. 学 院 负 责 安 排 补 考, 原 则 上 每 个 考 场 不 超 过 30 人, 最 多 不 得 超 过 40 人, 每 个 考 场 指 派 监 考 人 员 2 名 监 考 人 员 排 定 后 一 般 不 再 变 更, 因 故 确 需 变 更 或 请 他 人 代 替 时, 必 须 事 先 征 得 所 属 学 院 同 意, 无 故 不 到 或 迟 到 者, 按 教 学 事 故 处 理 3. 全 校 性 公 共 基 础 课 程 的 补 考 时 间 安 排 见 附 件 6, 其 它 课 程 ( 含 外 单 位 开 设 的 课 程 ) 补 考 具 体 时 间 由 学 院 确 定 根 据 集 美 大 学 < 大 学 计 算 机 公 共 基 础 > 课 程 教 学 改 革 实 施 方 案 ( 集 大 教 2015 14 号 ) 的 规 定, 大 学 计 算 机 公 共 基 础 课 程 不 安 排 补 考, 由 学 生 报 名 参 加 省 计 算 机 等 级 考 试 全 国 计 算 机 等 级 考 试 的 成 绩 计 入 课 程 成 绩 4. 公 共 基 础 课 程 补 考 试 卷, 由 课 程 开 课 学 院 根 据 各 门 课 程 的 不 及 格 人 数 提 前 将 试 卷 印 制 准 备 好, 并 通 知 有 关 学 院 于 2016 年 3-6 -
月 2 日 前 领 取 其 他 课 程 的 试 卷 ( 含 外 单 位 开 设 的 课 程 ), 由 学 生 所 在 学 院 准 备 5. 各 门 课 程 的 具 体 补 考 时 间 地 点 监 考 老 师 巡 视 人 员 补 考 名 单 应 于 3 月 2 日 上 午 报 送 教 务 处 6. 大 学 英 语 补 考 时 间, 请 外 国 语 学 院 安 排 人 员 放 音 对 每 次 考 试 不 同 专 业 放 音 的 时 间 段, 外 国 语 学 院 应 提 前 告 知 放 音 人 员 和 各 学 院, 做 好 考 试 放 音 的 统 筹 安 排, 以 保 证 考 试 的 顺 利 进 行 7. 补 考 工 作 结 束 后, 各 学 院 ( 部 ) 应 要 求 教 师 按 规 定 时 间 批 改 试 卷, 并 报 送 成 绩, 试 卷 要 集 中 批 改 公 共 课 评 卷 及 成 绩 报 送 要 在 5 个 工 作 日 内 完 成 为 减 少 中 间 环 节, 提 高 效 率, 也 可 由 学 生 所 在 学 院 教 学 管 理 人 员 在 教 务 管 理 系 统 中 的 补 考 管 理 模 块 中 录 入 评 卷 教 师 姓 名, 由 评 卷 教 师 利 用 教 务 管 理 系 统 网 上 提 交 成 绩 补 考 成 绩 是 否 及 时 报 送 直 接 影 响 学 生 的 学 籍 异 动 处 理, 补 考 评 卷 工 作 的 环 节 多, 时 间 紧, 请 各 有 关 人 员 务 必 按 时 完 成 各 自 环 节 的 工 作, 交 接 过 程 要 有 记 录, 未 能 按 时 报 送 成 绩 的 按 集 美 大 学 教 学 事 故 认 定 和 处 理 办 法 的 规 定 追 究 有 关 人 员 的 责 任 八 学 籍 管 理 各 学 院 各 有 关 单 位 根 据 集 美 大 学 全 日 制 本 科 学 生 学 籍 管 理 规 定 ( 集 大 教 2012 3 号 ) 做 好 学 籍 管 理 工 作 对 提 出 休 学 的, 应 在 第 四 周 以 前 办 理 - 7 -
工 商 管 理 学 院 要 做 好 工 商 管 理 类 2014 级 学 生 大 类 分 流 工 作, 请 于 开 学 前 将 分 流 名 单 报 教 务 处, 由 教 务 处 做 好 班 级 调 整 工 作 九 主 辅 修 制 管 理 根 据 集 美 大 学 本 科 主 辅 修 制 管 理 暂 行 办 法 等 有 关 规 定 的 要 求, 做 好 辅 修 专 业 的 培 养 工 作, 妥 善 安 排 下 学 期 辅 修 专 业 课 程, 办 好 修 读 辅 修 专 业 学 生 的 注 册 手 续 十 毕 业 资 格 审 核 各 学 院 要 在 下 学 期 开 学 重 新 学 习 报 名 前 做 好 2016 届 毕 业 班 学 生 的 毕 业 资 格 审 核 工 作, 清 理 毕 业 班 学 生 尚 未 通 过 课 程 清 单, 以 便 相 关 学 生 及 时 报 名 参 加 重 新 学 习 或 者 补 修 相 关 课 程 十 一 思 想 政 治 理 论 课 实 践 调 研 论 文 思 想 政 治 理 论 课 调 研 论 文 成 绩 不 及 格 的 学 生 需 利 用 寒 假 重 做, 具 体 见 关 于 开 展 学 生 暑 期 社 会 实 践 暨 思 想 政 治 理 论 课 实 践 调 研 论 文 工 作 的 实 施 方 案 ( 集 大 团 联 2015 2 号 ) 的 要 求 寒 假 重 做 的 论 文 由 学 生 于 2016 年 3 月 8 日 前 交 到 各 学 院 办 公 室, 由 各 学 院 办 公 室 收 齐 后 于 3 月 15 日 前 交 思 想 政 治 理 论 课 教 研 部 思 想 政 治 理 论 课 教 研 部 安 排 批 改 后 于 3 月 31 日 前 将 成 绩 送 到 有 关 学 院 办 公 室 十 二 毕 业 设 计 ( 论 文 ) 各 学 院 要 加 强 对 2016 届 本 科 毕 业 班 学 生 毕 业 设 计 ( 论 文 ) - 8 -
工 作 的 管 理, 根 据 集 美 大 学 毕 业 设 计 ( 论 文 ) 工 作 规 定 要 求 提 前 做 好 各 项 工 作 附 件 : 1. 课 程 考 核 材 料 存 档 情 况 2. 学 年 第 学 期 课 程 考 核 试 卷 归 档 一 览 表 3. 学 年 教 授 副 教 授 为 本 科 生 上 课 情 况 统 计 表 4. 集 美 大 学 学 期 开 学 情 况 统 计 表 5. 各 学 院 补 考 教 室 分 配 表 6.2015-2016 学 年 第 一 学 期 公 共 课 程 补 考 安 排 表 集 美 大 学 教 务 处 2016 年 1 月 13 日 教 务 处 2016 年 1 月 13 日 印 发 - 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