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 色 市 职 称 改 革 工 作 领 导 小 组 文 件 百 职 办 2016 6 号 关 于 开 展 2016 年 度 百 色 市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评 审 工 作 有 关 问 题 的 通 知 各 县 ( 市 区 )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局 职 改 办, 市 直 各 有 关 单 位 职 改 部 门, 各 非 公 有 制 经 济 组 织 和 社 会 组 织 人 力 资 源 部 门 : 根 据 自 治 区 职 改 办 关 于 开 展 2016 年 度 广 西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评 审 工 作 有 关 问 题 的 通 知 ( 桂 职 办 2016 42 号 ) 精 神, 为 做 好 2016 年 度 我 市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评 审 工 作, 现 就 有 关 问 题 通 知 如 下 : 一 政 策 依 据 ( 一 )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申 报 及 各 级 职 称 管 理 部 门 审 核 评 审 管 理, 应 符 合 以 下 文 件 规 定 : 1 中 央 职 称 改 革 工 作 领 导 小 组 各 系 列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试 行 条 例 及 其 实 施 意 见 ; 国 家 发 文 公 布 的 职 称 改 革 工 作 有 关 政 策 文 件 和 国 家 人 社 部 确 定 的 相 关 职 称 管 理 工 作 文 件 ; 1
2 自 治 区 职 称 改 革 工 作 领 导 小 组 及 其 办 公 室 发 文 公 布 的 各 系 列 ( 行 业 专 业 ) 评 审 条 件 及 职 称 管 理 政 策 文 件 ; 3 自 治 区 各 厅 局 会 同 自 治 区 人 社 厅 或 自 治 区 职 改 办 发 布 的 涉 及 职 称 管 理 的 相 关 文 件 ( 二 ) 政 策 冲 突 按 上 位 政 策 优 于 下 位 政 策 新 政 策 优 于 旧 政 策 专 项 性 政 策 优 于 一 般 性 政 策 等 原 则 适 用 ( 三 ) 除 相 关 政 策 文 件 及 本 通 知 专 门 规 定 外, 职 称 申 报 推 荐 评 审 转 正 定 职 重 新 确 认 等 基 本 条 件 和 程 序, 按 照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推 荐 评 审 认 定 暂 行 办 法 ( 桂 职 办 2000 49 号 ) 执 行 二 申 报 范 围 和 对 象 ( 一 ) 符 合 广 西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相 应 系 列 ( 专 业 ) 申 报 条 件 的 以 下 在 职 人 员 均 可 申 报 : 1 在 本 市 境 内 企 事 业 单 位 和 社 会 团 体 中 从 事 专 业 技 术 工 作, 并 与 用 人 单 位 建 立 人 事 ( 劳 动 ) 关 系 一 年 以 上 的 ; 2 在 市 外 从 事 专 业 技 术 工 作, 但 户 口 在 百 色 市 或 人 事 档 案 托 管 在 本 市 各 级 人 才 服 务 管 理 机 构 一 年 以 上 的 ( 二 )2015 年 12 月 31 日 以 前 已 办 理 离 退 休 手 续 或 已 达 到 规 定 退 休 年 龄 的 不 能 再 申 报 ( 已 按 规 定 办 理 延 长 退 休 年 龄 手 续 者 除 外 ) ( 三 ) 无 职 称 申 报 及 破 格 申 报 的 条 件 范 围 及 程 序 1 无 职 称 申 报 应 符 合 关 于 规 范 无 职 称 申 报 评 审 管 理 2
有 关 问 题 的 通 知 ( 桂 职 办 2014 64 号 ) 规 定 的 条 件 和 范 围 ; 2 破 格 申 报 应 符 合 所 申 报 系 列 破 格 条 件 要 求 破 格 申 报 仅 限 用 于 学 历 和 资 历, 不 等 同 于 无 职 称 申 报 或 越 级 晋 升 申 报 ; 3 无 职 称 申 报 或 破 格 申 报 应 在 申 报 前 经 相 关 系 列 职 改 办 审 批 同 意, 各 系 列 职 改 办 应 从 严 审 批 并 及 时 将 审 批 结 果 报 市 职 改 办 备 案 三 申 报 条 件 ( 一 ) 思 想 政 治 学 历 资 历 能 力 业 绩 等 申 报 条 件 按 广 西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评 审 条 件 (2015 年 版 ) 以 及 各 系 列 评 审 通 知 为 准 ( 二 ) 职 称 外 语 计 算 机 条 件 除 符 合 免 试 条 件 或 不 作 考 试 要 求 之 外, 申 报 人 应 通 过 职 称 外 语 计 算 机 应 用 能 力 相 应 等 级 考 试 申 报 人 须 通 过 广 西 人 事 考 试 网 (www.gxpta.com.cn) 职 称 外 语 计 算 机 应 用 能 力 考 试 成 绩 核 查 系 统, 确 认 本 人 是 否 取 得 职 称 外 语 合 格 成 绩 和 计 算 机 应 用 能 力 合 格 模 块 数 符 合 条 件 的, 将 系 统 生 成 的 核 查 代 码 填 入 申 报 系 统, 作 为 考 试 合 格 的 有 效 证 明 1 职 称 外 语 要 求 (1) 申 报 人 须 通 过 相 应 等 级 的 职 称 外 语 考 试 [ 其 中 正 高 职 称 A 级 ; 副 高 级 职 称 B 级 ( 县 级 以 下 C 级 ); 中 级 C 级 ; 3
初 级 不 作 要 求 ] (2) 取 得 职 称 外 语 考 试 相 应 级 别 合 格 证 书 或 考 试 成 绩 达 到 国 家 规 定 标 准 的, 长 期 有 效 取 得 职 称 外 语 考 试 广 西 合 格 成 绩 的, 有 效 期 为 2 年 ( 含 考 试 当 年 ) (3) 职 称 外 语 考 试 成 绩 可 用 于 同 级 和 下 级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评 审, 但 重 复 使 用 无 效 2 职 称 计 算 机 应 用 能 力 要 求 申 报 初 中 高 级 职 称 须 分 别 取 得 2 3 4 个 科 目 考 试 合 格 成 绩 但 2001 年 前 取 得 初 中 高 级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的, 在 申 报 中 副 高 正 高 级 职 称 时 分 别 要 求 取 得 2 3 4 个 科 目 考 试 合 格 成 绩 即 可 3 免 试 或 可 不 参 加 考 试 要 求 符 合 职 称 外 语 计 算 机 免 试 或 可 不 参 加 考 试 条 件 的 申 报 人, 应 将 本 人 符 合 条 件 的 证 明 材 料 扫 描 放 入 职 称 外 语 和 计 算 机 免 试 证 明 材 料 处 填 表 时 详 细 注 明 符 合 免 试 的 具 体 条 款 免 试 由 所 在 单 位 审 核 4 在 外 省 通 过 全 国 职 称 外 语 计 算 机 应 用 能 力 考 试 的, 应 就 在 外 省 考 试 原 因 作 书 面 说 明 并 提 供 有 效 核 查 途 径 ( 或 查 询 方 法 ) ( 三 ) 继 续 教 育 条 件 申 报 人 应 完 成 2016 年 度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公 需 科 目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创 新 与 创 业 能 力 建 设 的 学 习 培 训 和 本 部 门 本 行 业 规 定 的 继 续 教 育 任 务 并 提 供 相 关 证 明 材 料 ( 四 ) 论 文 著 作 条 件 申 报 人 任 现 职 以 来 须 在 专 业 期 刊 4
(CN 或 者 ISSN) 上 公 开 发 表 与 所 从 事 专 业 技 术 工 作 相 关 的 论 文 ( 须 为 独 著 或 第 一 作 者 ), 要 求 高 级 2 篇 以 上, 中 级 1 篇 以 上 ( 初 级 职 称 不 作 要 求 ), 最 多 提 供 5 篇 四 申 报 途 径 ( 一 ) 申 报 人 应 通 过 其 所 在 单 位 申 报 已 在 各 级 人 才 服 务 管 理 机 构 托 管 人 事 档 案 的, 也 可 通 过 所 在 人 才 服 务 管 理 机 构 申 报 申 报 人 员 不 得 以 不 具 备 独 立 法 人 地 位 的 分 支 机 构 作 为 申 报 单 位 参 评 ( 二 ) 申 报 人 的 身 份 性 质, 根 据 其 申 报 时 人 事 ( 劳 动 ) 关 系 所 在 工 作 单 位 确 定 公 务 员 ( 含 参 照 管 理 人 员 ) 及 事 业 单 位 工 作 人 员 身 份 按 编 制 性 质 确 定, 不 得 以 兼 职 或 协 会 成 员 等 相 关 人 员 身 份 申 报, 否 则 视 同 申 报 材 料 造 假 ( 三 ) 申 报 人 不 得 在 同 一 年 度 内 申 报 评 审 两 个 以 上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否 则 该 年 度 所 有 评 审 结 果 无 效 五 申 报 流 程 及 要 求 职 称 评 审 实 行 信 息 化 申 报, 各 级 人 事 职 改 部 门 应 指 导 申 报 人 操 作 高 级 职 称 申 报 的 流 程 及 要 求, 请 查 阅 相 关 系 列 ( 专 业 ) 职 改 办 的 开 展 职 称 评 审 工 作 的 通 知 ( 一 ) 登 录 广 西 智 融 科 技 公 司 网 站 (www.gxzr.com.cn) 下 载 中 心 下 载 安 装 2016 年 职 称 软 件 个 人 版, 安 装 完 成 后, 进 入 系 统 后 选 择 正 确 的 级 别 和 评 审 委 员 会 ( 工 程 系 列 百 色 市 民 营 企 业 中 级 评 委 会 代 码 18ha ), 再 按 照 界 面 5
内 容 及 提 示 要 求, 填 写 整 理 个 人 申 报 材 料 要 求 所 填 内 容 真 实 准 确 完 整, 上 传 的 个 人 相 片 须 为 近 期 免 冠 白 底 彩 色 证 件 照, 以 清 晰 为 准, 不 能 扭 曲 变 形 ( 二 ) 从 广 西 智 融 科 技 公 司 网 站 下 载 所 申 报 系 列 的 相 应 电 子 档 案 模 版 电 子 档 案 模 版 分 为 学 历 证 书 论 文 著 作 获 奖 证 书 三 个 部 分 ( 注 : 申 报 工 程 系 列 中 初 级 职 称 的 下 载 其 它 系 列 类 模 板 ), 具 体 要 求 如 下 : 1 学 历 证 书 模 版 主 要 包 括 五 证 和 身 份 证 等 材 料 : 1 学 历 证 书 学 位 证 书 和 学 籍 档 案 证 明 ( 或 学 历 认 证 报 告, 或 申 报 中 初 级 职 称 的, 也 可 提 供 学 信 网 的 学 历 验 证 证 明 ( 网 上 验 证 ));2 职 称 外 语 计 算 机 考 试 成 绩 核 查 结 果 的 截 图 或 免 试 证 明 材 料 ;3 现 任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证 书, 提 供 有 姓 名 资 格 名 称 有 像 片 和 注 册 登 记 之 页 ;4 申 报 当 年 度 的 公 需 科 目 考 试 合 格 证 或 核 查 结 果 ;5 连 续 3 个 月 以 上 ( 不 含 申 报 当 月 ) 个 人 社 保 缴 费 证 明 ;6 营 业 执 照 ( 机 关 事 业 单 位 国 有 企 业 申 报 人 员 不 用 提 供 );7 身 份 证 ;8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申 报 材 料 真 实 性 双 承 诺 保 证 书 2 论 文 著 作 模 版 主 要 包 含 论 文 著 作 高 级 论 文 著 作 2 篇 ( 中 级 1 篇 ) 须 提 供 封 面 目 录 和 论 文 全 文 的 扫 描 件 并 标 注 代 表 作 1 篇, 其 余 论 著 只 提 供 封 面 目 录 和 内 容 提 要 或 主 要 章 节 的 扫 描 件 扫 描 字 迹 一 定 要 清 晰 3 获 奖 证 书 模 板 主 要 包 括 以 下 材 料 :1 专 业 获 奖 证 6
书 ;2 其 它 荣 誉 证 书 ;3 上 一 年 度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考 核 登 记 表 ;4 其 他 与 专 业 技 术 水 平 相 关 材 料 ;5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申 报 材 料 真 实 性 双 承 诺 保 证 书 以 上 所 需 材 料, 由 申 报 人 按 目 录 顺 序 载 入 相 关 材 料 到 相 应 的 WORD 格 式 模 版 中 ( 需 用 原 件 扫 描 或 用 数 码 相 机 拍 摄 并 确 保 清 晰 完 整, 并 正 面 向 上 ), 再 将 WORD 格 式 模 版 转 换 成 PDF 格 式, 然 后 载 入 职 称 申 报 系 统 个 人 版, 检 查 无 误 后, 最 后 点 击 生 成 一 个 后 缀 名 为 RPU 的 个 人 版 报 送 文 件 ( 三 ) 申 报 人 将 个 人 版 报 送 文 件 (RPU) 交 单 位 人 事 职 改 部 门 转 成 单 位 版 (ZCD) 后 上 报 具 体 要 求 如 下 : 1 单 位 审 核 推 荐 申 报 人 所 在 单 位 ( 部 门 ) 人 事 职 改 部 门 应 严 格 按 照 相 关 文 件 规 定, 开 展 本 单 位 ( 部 门 ) 申 报 初 审 工 作 各 单 位 ( 部 门 ) 应 明 确 审 查 责 任 人, 签 署 承 诺 书, 明 确 审 核 责 任 ; (1) 接 收 个 人 数 据 县 市 区 属 单 位 ( 含 乡 镇 所 属 单 位 ) 和 市 属 单 位 下 载 安 装 相 应 的 2016 年 职 称 软 件 单 位 版, 接 收 个 人 数 据 (2) 核 实 所 有 原 件 单 位 在 接 收 个 人 数 据 时, 务 必 安 排 专 人 对 申 报 者 应 提 交 的 所 有 原 件 认 真 核 实 ( 含 核 查 代 码 ), 严 格 把 关, 确 保 申 报 信 息 真 实 (3) 审 议 推 荐 上 报 单 位 组 织 审 议 推 荐 小 组 进 行 审 议 程 序 审 核 并 按 规 定 公 示 7 个 工 作 日, 并 通 过 相 应 的 单 位 版 填 7
写 审 议 推 荐 小 组 意 见 和 单 位 考 核 推 荐 意 见 后, 生 成 单 位 版, 然 后 按 管 理 权 限 上 报 县 ( 市 区 ) 或 市 主 管 部 门 职 改 办 2 主 管 部 门 或 系 列 职 改 办, 接 收 审 核 上 报 数 据 各 级 职 称 主 管 部 门 接 收 下 级 数 据 审 核 无 误 后, 各 级 职 称 主 管 部 门 负 责 人 要 在 相 应 的 签 名 处 签 名 并 加 盖 各 自 的 电 子 印 章, 拷 盘 报 市 职 改 办 对 于 申 报 高 级 职 称 要 进 行 答 辩 的, 各 主 管 部 门 或 系 列 职 改 办 还 要 根 据 本 系 列 高 级 职 称 评 审 通 知 要 求, 成 立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审 议 推 荐 小 组, 负 责 对 申 报 人 员 的 成 果 业 绩 论 文 著 作 等 材 料 进 行 审 议 鉴 别 ; 审 议 前 要 对 申 报 人 员 进 行 审 议 答 辩 在 审 议 答 辩 基 础 上, 审 议 推 荐 小 组 对 申 报 者 的 成 果 业 绩 和 业 务 水 平 与 能 力 要 作 出 客 观 公 正 的 总 体 评 价, 并 采 取 无 记 名 投 票 方 式 进 行 表 决, 并 出 具 审 议 小 组 审 议 推 荐 意 见 ( 四 ) 申 报 材 料 有 关 说 明 1 关 于 个 人 信 息 申 报 人 填 报 个 人 版 信 息 时 应 认 真 负 责, 申 报 材 料 报 送 市 职 改 办 后 一 律 不 允 许 修 改, 因 错 填 或 漏 填 个 人 信 息 ( 如 身 份 证 号 姓 名 申 报 专 业 等 ) 造 成 的 后 果 由 申 报 人 承 担 2 关 于 身 份 证 号 码 非 正 常 升 位 ( 变 动 ) 如 申 报 人 存 在 身 份 证 号 码 非 正 常 升 位 ( 变 动 ), 且 与 关 联 材 料 ( 学 历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证 书 外 语 或 计 算 机 成 绩 等 ) 上 的 身 份 证 号 码 不 一 致 的, 应 在 申 报 材 料 中 提 供 户 籍 管 理 部 门 关 于 两 个 身 份 证 8
号 码 同 属 一 人 的 证 明 材 料 3 关 于 学 历 证 书 核 查 除 提 交 学 历 证 书 外, 申 报 人 还 应 根 据 本 人 情 况 提 交 下 列 材 料 之 一 : (1) 学 籍 档 案 证 明 ( 附 件 1) 其 中 : 人 事 档 案 托 管 在 我 市 各 级 人 才 服 务 管 理 机 构 的 由 该 机 构 出 具 ; 人 事 档 案 在 本 单 位 的 机 关 及 国 有 企 事 业 单 位 申 报 人, 由 具 有 档 案 管 理 权 限 的 单 位 出 具 (2) 申 报 中 初 级 职 称 的, 可 提 供 学 信 网 的 学 历 (2001 年 以 后 ) 验 证 证 明 ( 网 上 验 证 ), 有 效 期 至 2016 年 12 月 (3) 大 中 专 以 上 学 历 认 证 报 告 可 到 广 西 大 学 生 就 业 服 务 中 心 开 具 学 历 认 证 报 告, 地 址 : 南 宁 市 教 育 路 3 号, 咨 询 电 话 :0771-3859813 3839583 (4) 技 校 学 历 证 明 到 广 西 技 工 学 校 招 生 办 公 室 开 具 学 历 证 明, 地 址 : 南 宁 市 星 湖 路 北 二 里 2-1 号, 咨 询 电 话 : 0771-5858788 5870650 (5) 境 外 学 历 学 位 认 证 材 料 取 得 国 ( 境 ) 外 学 历 ( 学 位 ) 的, 可 到 广 西 教 师 培 训 中 心 办 理 境 外 学 历 学 位 认 证 材 料, 地 址 : 南 宁 市 竹 溪 大 道 69 号 121 号 办 公 室, 咨 询 电 话 : 0771-5815495 4 关 于 论 文 申 报 工 程 农 业 畜 牧 中 级 资 格 的 还 要 交 纸 质 的 一 篇 代 表 作 论 文 正 式 发 表 的 请 注 明 刊 名 刊 号 5 关 于 专 家 鉴 定 意 见 根 据 本 系 列 高 级 职 称 评 审 通 知 9
有 专 家 鉴 定 要 求, 请 将 专 家 鉴 定 意 见 表 格 ( 签 名 处 必 须 签 名 并 加 盖 鉴 定 者 所 在 单 位 公 章 ) 和 高 级 工 程 师 资 格 证 书 原 件 统 一 扫 描 到 学 历 证 书 模 板 WORD 格 式 模 版 中 6 关 于 委 托 评 审 市 外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按 规 定 条 件 通 过 委 托 评 审 方 式 到 我 市 评 审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的, 应 由 申 报 人 所 属 的 相 应 职 改 管 理 部 门 出 具 委 托 材 料, 并 经 我 市 职 改 办 审 核 同 意 后 推 荐 到 相 应 系 列 评 审 委 员 会 评 审 我 市 需 要 申 报 本 市 尚 未 组 建 评 审 委 员 会 的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的, 应 当 参 照 委 托 评 审 程 序 办 理 相 关 手 续 7 诚 信 申 报 与 责 任 追 查 申 报 人 必 须 签 订 材 料 真 实 性 双 承 诺 保 证 书 ( 有 固 定 格 式 ), 可 在 职 称 申 报 系 统 电 子 档 案 模 板 中 打 印, 由 申 报 人 签 名 单 位 和 主 管 部 门 盖 章 同 时, 申 报 人 还 要 在 填 写 评 审 表 中 专 业 技 术 工 作 总 结 的 结 尾 处, 书 写 本 人 提 交 的 所 有 申 报 材 料 均 符 合 事 实, 真 实 无 误, 愿 意 依 法 承 担 相 应 责 任 各 单 位 ( 部 门 ) 及 职 称 主 管 部 门 要 明 确 材 料 审 查 责 任 人, 对 申 报 人 提 交 的 学 历 资 历 专 业 技 术 经 历 业 绩 成 果 论 文 著 作 个 人 社 保 证 明 免 试 证 明 各 种 获 奖 证 书 等 材 料 进 行 审 核 把 关 ( 检 查 职 称 外 语 计 算 机 应 用 能 力 考 试 成 绩 核 查 代 码 是 否 填 入 ), 确 保 其 真 实 性 并 出 具 鉴 定 意 见, 按 规 定 进 行 公 示, 未 经 公 示 的 申 报 材 料 不 予 受 理 对 存 在 明 显 问 题 仍 推 荐 上 报 或 经 群 众 举 报 查 证 属 实 的, 市 职 改 办 将 严 肃 查 处 有 关 10
责 任 人, 并 在 全 市 通 报 各 职 改 部 门 应 加 强 对 申 报 材 料 的 审 查, 建 立 诚 信 档 案 制 度, 对 提 供 虚 假 材 料 的 个 人 单 位 列 入 失 信 档 案, 作 为 各 级 评 审 委 员 会 评 审 时 重 要 参 考 依 据 ; 申 报 人 弄 虚 作 假 隐 瞒 歪 曲 事 实 真 相 的, 一 经 查 实 评 审 结 果 不 予 报 批, 情 节 严 重 的, 三 年 内 不 得 申 报 职 称 六 申 报 时 间 安 排 初 级 中 级 职 称 申 报 : 中 小 学 教 师 系 列 职 称 评 审 进 度 安 排 待 自 治 区 改 革 方 案 出 台 并 具 体 部 署 后 再 确 定 其 它 系 列 5-6 月 为 个 人 材 料 准 备 和 申 报 阶 段, 9 10 月 为 中 初 级 职 称 评 审,11 月 为 审 核 公 示 阶 段,12 月 审 批 下 文 申 报 中 级 初 级 职 称 的 请 于 8 月 31 日 前 将 申 报 材 料 交 我 办 请 各 单 位 根 据 时 间 要 求, 做 好 个 人 申 报 公 示 单 位 审 查 和 审 议 推 荐 小 组 评 议 等 相 关 职 称 申 报 工 作 各 县 ( 市 区 ) 的 初 级 职 称 申 报 评 审 由 各 县 ( 市 区 ) 结 合 实 际 确 定 申 报 方 式 及 申 报 评 审 时 间, 要 求 在 年 底 前 结 束 评 审 工 作 高 级 职 称 申 报 : 请 注 意 登 录 相 关 系 列 职 改 办 所 在 厅 局 人 事 职 改 专 栏 查 阅 或 到 相 应 市 主 管 部 门 或 到 市 职 改 办 查 询 七 资 格 证 书 注 册 验 证 中 级 初 级 专 业 资 格 证 书 的 注 册 验 证, 要 按 关 于 开 展 2016 年 度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证 书 验 证 注 册 登 记 工 作 的 通 知 ( 百 职 11
办 2015 10 号 ) 文 件 要 求 执 行, 并 要 求 于 六 月 底 前 结 束 2013 年 12 月 前 广 西 区 内 通 过 评 审 方 式 取 得, 达 到 证 书 注 册 验 证 期 限 ( 间 隔 三 年 ) 的 高 级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证 书 ; 各 县 市 区 职 改 部 门 各 单 位 人 事 ( 职 改 ) 部 门 负 责 收 集 本 单 位 的 高 级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证 书, 并 按 要 求 填 写 广 西 高 级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证 书 注 册 验 证 信 息 登 记 表 ( 见 附 件 2) 注 册 验 证 信 息 登 记 表 需 采 用 A4 纸 打 印 后, 装 订 成 册 ( 一 式 两 份 ) 并 加 盖 单 位 公 章 同 时, 将 电 子 版 发 送 到 市 职 改 办 的 邮 箱 ( bs2685110@163. com) 并 要 求 于 6 月 15 日 前 完 成, 逾 期 不 再 受 理 八 考 试 取 得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证 书 及 职 业 ( 执 业 ) 资 格 证 书 办 理 去 年 调 整 部 分 考 试 取 得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证 书 及 职 业 ( 执 业 ) 资 格 证 书 办 理 主 体,2016 年 开 始 卫 生 系 列 中 初 级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证 书 的 办 理 责 任 主 体 变 更 为 百 色 市 卫 生 和 计 划 生 育 委 员 会 ( 人 事 科 ) 九 其 他 申 报 问 题 ( 一 ) 关 于 信 息 化 评 审 系 统 职 称 信 息 化 评 审 管 理 相 关 的 软 件 下 载 咨 询 解 答 服 务 由 广 西 智 融 科 技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提 供 ( 二 ) 关 于 政 策 文 件 有 关 政 策 文 件 均 可 在 广 西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厅 网 站 (www.gx.lss.gov.cn) 或 百 色 人 才 网 (www.bsrcw.com) 查 询 ( 三 ) 关 于 收 费 申 报 单 位 在 报 送 评 审 材 料 时, 审 核 通 12
过 后, 必 须 同 时 缴 清 职 称 评 审 费, 根 据 桂 价 费 2006 359 号 文 件, 职 称 评 审 收 费 标 准 为 : 中 级 :230 元 / 人 次, 初 级 :150 元 / 人 次 ( 四 ) 本 通 知 未 尽 事 宜, 应 按 照 自 治 区 现 行 职 称 政 策 执 行 工 作 过 程 中, 如 遇 其 他 重 大 政 策 调 整, 按 新 的 政 策 执 行 附 件 :1 学 籍 档 案 查 档 证 明 ( 范 本 ) 2 广 西 高 级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证 书 注 册 验 证 信 息 登 记 表 ( 范 本 ) 百 色 市 职 称 改 革 工 作 领 导 小 组 办 公 室 2016 年 5 月 9 日 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