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 001 号 关 于 开 展 湖 南 省 第 十 届 蓝 狐 网 络 杯 大 学 生 计 算 机 程 序 设 计 竞 赛 的 通 知 各 高 等 学 校 : 经 研 究 决 定, 定 于 2014 年 10 月 11 日 -12 日 在 湖 南 科 技 大 学 举 办 湖 南 省 第 十 届 大 学 生 计 算 机 程 序 设 计 竞 赛 本 次 竞 赛 分 程 序 设 计 类 和 应 用 开 发 类 两 类 竞 赛 同 时 同 地 举 行 程 序 设 计 类 竞 赛 与 以 往 方 式 一 样, 采 用 现 场 编 程 解 题 方 式 进 行 ; 应 用 开 发 类 竞 赛 采 用 提 交 软 硬 件 作 品 会 议 初 评 和 答 辩 终 评 方 式 进 行 为 做 好 竞 赛 组 织 工 作, 根 据 湖 南 省 教 育 厅 关 于 加 强 大 学 生 学 科 竞 赛 活 动 组 织 管 理 的 通 知 ( 湘 教 通 2009 47 号 ) 和 湖 南 省 大 学 生 计 算 机 程 序 设 计 竞 赛 章 程 ( 见 附 件 1), 现 就 有 关 事 项 通 知 如 下 : 一 竞 赛 目 的 大 学 生 计 算 机 程 序 设 计 竞 赛 是 面 向 大 学 生 的 科 技 创 新 活 动, 旨 在 激 发 大 学 生 的 计 算 机 程 序 设 计 兴 趣, 提 高 学 生 综 合 运 用 基 础 知 识 进 行 算 法 设 计 分 析 和 编 程 实 现 的 能 力, 提 高 大 学 生 计 算 机 软 硬 件 系 统 的 开 发 水 平, 培 养 大 学 生 的 创 新 能 力 和 团 队 合 作 精 神, 推 动 大 学 计 算 机 基 础 和 专 业 课 程 的 教 学 改 革, 加 强 高 校 大 学 生 之 间 的 相 互 交 流 和 学 习 二 组 织 领 导 本 次 竞 赛 由 湖 南 省 教 育 厅 主 办, 湖 南 省 高 教 学 会 计 算 机 教 育 1
专 业 委 员 会 协 办, 湖 南 科 技 大 学 承 办 为 保 证 竞 赛 规 范 有 序 的 进 行, 成 立 湖 南 省 第 十 届 大 学 生 计 算 机 程 序 设 计 竞 赛 组 织 工 作 委 员 会 ( 见 附 件 2) 和 专 家 评 审 委 员 会 ( 见 附 件 3), 负 责 竞 赛 的 领 导 组 织 和 评 审 工 作 竞 赛 组 织 工 作 委 员 会 下 设 秘 书 处 ( 本 次 竞 赛 秘 书 处 设 在 湖 南 科 技 大 学 ) 各 高 等 学 校 教 务 处 负 责 本 校 大 学 生 计 算 机 程 序 设 计 竞 赛 工 作 的 组 织 实 施 与 监 督 工 作 三 参 赛 方 式 竞 赛 以 学 校 为 单 位 报 名, 不 接 受 以 个 人 方 式 的 报 名 各 高 校 须 在 组 织 各 自 的 校 级 竞 赛 基 础 上 组 团 参 赛, 每 校 设 领 队 1 人 程 序 设 计 类 竞 赛 每 校 限 4 支 队 参 赛, 每 支 参 赛 队 由 3 名 队 员 组 成, 可 自 行 取 1 个 有 特 色 有 意 义 的 队 名, 每 队 设 1 名 指 导 教 师 应 用 开 发 类 竞 赛 每 校 限 5 件 作 品 参 赛, 每 件 作 品 可 由 1-3 名 学 生 根 据 实 际 贡 献 大 小 排 序 署 名, 可 设 1-2 名 指 导 教 师 特 别 要 求 : 同 一 学 生 在 同 一 年 度 不 能 同 时 报 名 参 加 上 述 两 类 竞 赛 或 应 用 开 发 类 竞 赛 的 2 个 不 同 的 参 赛 队 四 竞 赛 规 则 ( 一 ) 程 序 设 计 类 竞 赛 采 用 ACM/ICPC 规 则 和 OnlineJudge 评 审 系 统 现 场 竞 赛 时, 参 赛 队 员 须 交 验 身 份 证 和 学 生 证 1. 竞 赛 试 题 : 本 次 竞 赛 共 11 道 题, 其 中 部 分 试 题 用 英 文 命 题 2. 竞 赛 时 间 :5 小 时 3. 竞 赛 时, 允 许 参 赛 队 员 携 带 参 考 书 手 册 等 纸 质 资 料, 不 准 携 带 任 何 电 子 工 具 和 电 子 介 质 4. 试 题 的 解 答 通 过 网 络 提 交 提 交 正 确 与 否,OnlineJudge 评 2
判 系 统 会 及 时 反 馈 给 参 赛 队 在 竞 赛 过 程 中, 每 次 不 正 确 的 提 交 将 被 罚 20 分 钟 5. 正 确 解 答 两 道 题 及 两 道 题 以 上 的 参 赛 队 才 有 资 格 参 加 评 奖 评 奖 根 据 各 参 赛 队 正 确 解 题 的 数 量 进 行 在 决 定 获 奖 的 参 赛 队 时, 如 果 多 支 参 赛 队 解 题 数 相 同, 则 根 据 总 耗 时 间 与 惩 罚 时 间 之 和 从 低 到 高 排 名 6. 竞 赛 所 用 编 程 语 言 为 C C++ 或 Java, 操 作 系 统 为 Windows 7. 每 支 参 赛 队 使 用 一 台 计 算 机, 所 有 参 赛 队 使 用 计 算 机 的 规 格 配 置 完 全 相 同 ( 二 ) 应 用 开 发 类 竞 赛 采 用 提 交 作 品 形 式 各 队 参 赛 作 品 的 所 有 文 档 材 料 和 源 程 序 均 须 按 要 求 于 2014 年 9 月 1 日 -5 日 前 通 过 网 站 提 交, 形 式 审 查 合 格 的 作 品 才 能 参 赛, 竞 赛 分 为 初 赛 和 决 赛 两 个 阶 段 初 赛 采 用 会 审 形 式, 由 专 家 委 员 会 会 议 评 审 在 排 名 前 55% 的 作 品 中, 评 出 三 等 奖 作 品, 其 余 为 一 等 奖 和 二 等 奖 候 选 作 品 一 等 奖 和 二 等 奖 的 候 选 作 品 需 在 2014 年 10 月 11 日 -12 日 参 加 决 赛, 决 赛 采 用 现 场 答 辩 形 式, 最 终 决 出 一 等 奖 和 二 等 奖 1. 作 品 内 容 : 以 程 序 设 计 为 主 要 内 容, 以 面 向 应 用 和 解 决 实 际 问 题 为 目 标, 以 各 类 终 端 为 平 台 开 发 的 各 类 小 型 应 用 软 件 ( 含 嵌 入 式 系 统 ) 2. 作 品 类 别 : 分 为 管 理 软 件 类 嵌 入 式 软 件 类 游 戏 软 件 类 Web 应 用 软 件 类 和 信 息 安 全 类 特 别 提 示 : 课 件 和 网 页 ( 站 ) 设 计 不 能 作 为 作 品 参 赛 3. 材 料 提 交 : 每 一 件 作 品 需 通 过 网 络 提 交 以 下 材 料 : 功 能 需 求 说 明 书 概 要 设 计 说 明 书 详 细 设 计 说 明 书 数 据 库 设 计 说 明 书 ( 如 必 要 ) 软 件 界 面 设 计 书 用 户 操 作 手 册 全 部 源 程 序 代 码 3
及 编 译 后 的 可 执 行 文 件 介 绍 整 个 作 品 的 PPT 等 4. 现 场 答 辩 : 入 围 一 二 等 奖 的 参 赛 队 须 参 加 现 场 答 辩, 每 个 参 赛 队 委 托 1 名 队 员 主 讲, 介 绍 作 品 主 要 内 容 ( 限 10 分 钟 ), 并 现 场 回 答 专 家 提 问 接 着 专 家 打 分, 去 掉 一 个 最 高 分 和 一 个 最 低 分 后 合 分 计 算 该 作 品 的 最 后 总 分 按 最 后 总 分 从 高 至 低 排 序, 决 出 一 二 等 奖 5. 所 有 参 赛 作 品 必 须 遵 守 我 国 法 律 法 规 以 及 道 德 规 范, 内 容 应 该 文 明 健 康 所 有 参 赛 作 品 必 须 为 原 创 作 品, 不 能 侵 犯 他 人 知 识 产 权, 一 经 发 现, 其 后 果 由 提 交 者 本 人 承 担 所 有 参 赛 作 品 必 须 是 未 公 开 发 表 或 未 公 开 参 加 过 任 何 类 型 比 赛 的 作 品, 一 经 发 现, 取 消 其 参 赛 作 品 的 资 格 五 奖 项 设 置 各 种 奖 项 只 发 证 书 或 奖 杯 本 科 和 专 科 不 单 独 分 组 设 奖 ( 一 ) 程 序 设 计 类 竞 赛 本 次 竞 赛 设 个 人 奖 团 体 总 分 奖 1. 个 人 奖 根 据 参 赛 队 伍 数 确 定, 一 等 奖 二 等 奖 三 等 奖 数 额 分 别 按 照 实 际 参 赛 队 数 目 的 10% 15% 和 20% 设 置 2. 团 体 总 分 奖 以 学 校 为 单 位 计 算 团 体 总 分, 依 次 取 前 8 名 团 体 总 分 是 参 赛 学 校 所 有 参 赛 队 正 确 解 题 数 目 的 总 和 如 果 多 个 学 校 团 体 总 分 相 同, 则 根 据 解 题 总 耗 时 间 与 不 正 确 提 交 的 惩 罚 时 间 之 和 从 低 到 高 排 名 ( 二 ) 应 用 开 发 类 竞 赛 本 次 竞 赛 设 单 项 作 品 奖 其 中 一 等 奖 二 等 奖 和 三 等 奖 分 别 按 形 式 审 查 合 格 后 作 品 总 数 的 10% 20% 和 25% 设 置 ( 三 ) 优 秀 组 织 奖 视 参 赛 学 校 数 确 定 5 个 左 右 获 优 秀 组 织 奖 的 基 本 条 件 是 : 4
学 校 重 视 参 赛 面 广 组 织 工 作 优 良 参 赛 准 备 充 分 遵 守 竞 赛 各 项 规 程 和 纪 律 参 赛 成 绩 较 好 学 校 组 织 选 拔 赛 或 校 际 联 赛 上 述 两 类 获 奖 结 果 及 优 秀 组 织 奖 经 湖 南 省 教 育 厅 审 核 后 发 文 通 报 并 颁 发 获 奖 证 书 六 报 名 事 项 ( 一 ) 程 序 设 计 类 竞 赛 1. 竞 赛 以 学 校 为 单 位 报 名, 不 接 受 学 生 直 接 报 名 各 参 赛 高 校 从 竞 赛 网 站 下 载 报 名 表, 打 印 加 盖 学 校 公 章 后, 通 过 数 码 相 机 拍 照 或 扫 描 等 方 式 转 换 成 电 子 版, 于 2014 年 10 月 1 日 -5 日 前 发 电 子 版 至 组 委 会 秘 书 处 邮 箱 到 湖 南 科 技 大 学 现 场 报 到 时, 带 与 电 子 版 一 致 的 纸 质 原 件 交 给 组 委 会 秘 书 处 经 确 认 后, 参 赛 队 伍 名 单 在 竞 赛 网 站 上 公 布 2. 每 个 参 赛 队 的 报 名 费 为 400 元, 由 组 委 会 收 取 ( 二 ) 应 用 开 发 类 竞 赛 1. 竞 赛 以 学 校 为 单 位 报 名, 不 接 受 学 生 直 接 报 名 各 参 赛 高 校 须 先 在 网 站 http://www.hncef.org 上 注 册, 经 组 委 会 授 权 后, 从 网 站 下 载 并 打 印 报 名 表, 由 学 校 将 加 盖 学 校 公 章 后 的 报 名 表 扫 描 连 同 该 校 所 有 参 赛 作 品 文 档 材 料 于 2014 年 9 月 1 日 -5 日 前 在 网 站 http://www.hncef.org 上 提 交 提 交 后 的 作 品 经 专 家 委 员 会 形 式 审 查 通 过 后, 于 9 月 15 日 在 网 站 上 正 式 公 布,9 月 15 日 以 后 不 再 接 收 新 的 参 赛 作 品 2. 参 加 应 用 开 发 类 竞 赛 的 报 名 费 分 为 两 次 缴 纳, 初 次 提 交 时 每 件 作 品 300 元, 进 入 决 赛 的 每 一 件 作 品 需 再 交 500 元 ( 三 ) 缴 费 方 式 1. 缴 费 时 间 (1) 程 序 设 计 类 竞 赛 5
每 个 参 赛 队 的 报 名 费 请 于 2014 年 10 月 5 日 前 银 行 转 账 ; (2) 应 用 开 发 类 竞 赛 初 赛 的 报 名 费 请 于 2014 年 9 月 5 日 前 银 行 转 账 ; 决 赛 的 报 名 费 请 于 2014 年 10 月 5 日 前 银 行 转 账 2. 账 户 相 关 信 息 账 号 :1904030303024955055 账 户 名 : 湖 南 科 技 大 学 开 户 行 : 工 行 湘 潭 科 大 支 行 请 务 必 详 细 填 写 汇 款 单 位, 并 在 用 途 一 栏 中 注 明 : 大 学 生 计 算 机 程 序 设 计 竞 赛 报 名 费 七 联 系 方 法 通 信 地 址 : 湖 南 科 技 大 学 计 算 机 科 学 与 工 程 学 院, 组 委 会 秘 书 处, 邮 编 :411201 联 系 人 : 徐 建 波 ( 电 话 :0731-58290474-800,13973217090) 廖 俊 国 ( 电 话 :0731-58290474-818,13170320581) 向 德 生 ( 电 话 :18607323285) 竞 赛 网 站 ::http://www.hncef.org 电 子 邮 箱 E-Mail: acm@hnust.edu.cn 竞 赛 联 系 QQ 群 :92469027 湖 南 省 大 学 生 计 算 机 程 序 设 计 竞 赛 组 织 工 作 委 员 会 二 零 一 四 年 五 月 九 日 6
附 件 1 湖 南 省 大 学 生 计 算 机 程 序 设 计 竞 赛 章 程 湖 南 省 大 学 生 计 算 机 程 序 设 计 竞 赛 ( Hunan Collegiate Programming Contest, 简 称 HNCPC) 是 由 湖 南 省 教 育 厅 主 办, 湖 南 省 高 教 学 会 计 算 机 教 育 专 业 委 员 会 协 办, 高 校 自 愿 申 请 承 办 的 面 向 普 通 本 专 科 在 校 学 生 开 展 的 大 学 生 学 科 竞 赛 活 动, 旨 在 提 高 大 学 生 计 算 机 程 序 设 计 和 应 用 软 件 的 开 发 水 平, 培 养 大 学 生 的 创 新 能 力 和 团 队 合 作 精 神, 推 动 大 学 计 算 机 基 础 和 专 业 课 程 的 教 学 改 革, 加 强 高 校 大 学 生 之 间 的 交 流 和 学 习 一 项 目 设 置 竞 赛 项 目 分 为 程 序 设 计 和 应 用 开 发 两 大 类 别, 两 类 竞 赛 同 期 同 地 点 举 行, 每 年 一 次 程 序 设 计 类 竞 赛 采 用 现 场 编 程 解 题 的 方 式, 应 用 开 发 类 竞 赛 采 用 提 交 软 硬 件 作 品 通 信 初 评 和 答 辩 终 评 的 方 式 二 参 赛 方 式 竞 赛 以 学 校 为 单 位 报 名, 不 接 受 学 生 直 接 报 名 各 高 校 须 在 组 织 校 级 竞 赛 的 基 础 上 组 团 参 赛, 每 校 设 领 队 1 人 程 序 设 计 类 竞 赛 每 校 限 4 支 队 伍 参 赛, 每 支 参 赛 队 伍 由 3 名 队 员 组 成, 可 自 行 取 1 个 有 特 色 有 意 义 的 队 名, 每 支 队 设 教 练 1 名 应 用 开 发 类 竞 赛 每 校 限 5 件 作 品 参 赛, 每 件 作 品 可 由 1-3 名 学 生 根 据 实 际 贡 献 大 小 排 序 署 名, 可 设 1-2 名 指 导 教 师 三 组 织 机 构 每 届 竞 赛 设 立 组 织 工 作 委 员 会 和 评 审 专 家 委 员 会 组 委 会 秘 书 处 设 在 承 办 高 校 7
竞 赛 组 织 工 作 委 员 会 负 责 竞 赛 活 动 的 领 导 和 组 织 实 施, 审 定 竞 赛 细 则 和 设 奖 办 法, 指 导 承 办 学 校 做 好 竞 赛 考 场 的 布 置 安 排 机 器 调 试 考 试 环 境 设 置 以 及 竞 赛 活 动 的 宣 传 安 全 保 障 等 工 作 竞 赛 专 家 委 员 会 负 责 竞 赛 的 命 题, 测 试 竞 赛 软 硬 件 环 境, 组 织 竞 赛 评 比 评 奖 答 辩 和 竞 赛 现 场 的 技 术 工 作 承 办 高 校 具 体 负 责 竞 赛 活 动 的 报 名 注 册 资 格 审 定 代 表 队 接 待 食 宿 安 排 和 后 勤 保 障 工 作, 负 责 考 场 布 置 机 器 调 试 考 试 环 境 设 置 电 力 医 务 保 卫 等 工 作 四 竞 赛 规 则 1 程 序 设 计 类 竞 赛 竞 赛 主 要 采 用 ACM/ICPC 规 则 和 OnlineJudge 评 审 系 统 现 场 竞 赛 时, 参 赛 队 员 交 验 身 份 证 和 学 生 证 (1) 竞 赛 试 题 :10 道 题 左 右 ( 其 中 有 中 文 题, 多 道 英 文 题 ), 含 有 较 大 难 度 题 和 适 量 基 础 题 本 科 和 专 科 队 使 用 同 一 套 试 题 (2) 竞 赛 时 间 :5 小 时 (3) 竞 赛 时, 允 许 参 赛 队 员 携 带 参 考 书 手 册 等 纸 质 参 考 资 料, 不 准 携 带 任 何 电 子 工 具 和 电 子 媒 质 资 料 (4) 试 题 的 解 答 通 过 网 络 提 交 提 交 正 确 与 否, 网 络 及 时 反 馈 给 参 赛 队 在 竞 赛 过 程 中, 每 次 不 正 确 的 提 交 将 被 加 罚 20 分 钟 (5) 正 确 解 答 两 道 题 及 两 道 题 以 上 的 队 伍 有 资 格 参 加 排 名 排 名 根 据 正 确 解 题 的 数 目 进 行 在 决 定 获 奖 的 队 伍 时, 如 果 多 支 队 伍 解 题 数 目 相 同, 则 根 据 总 耗 时 间 与 惩 罚 时 间 之 和 进 行 排 名 (6) 竞 赛 所 用 编 程 语 言 为 C C++ 或 Java, 操 作 系 统 为 Windows (7) 每 支 队 伍 使 用 一 台 计 算 机, 所 有 队 伍 使 用 计 算 机 的 规 格 配 置 完 全 相 同 8
2 应 用 开 发 类 竞 赛 竞 赛 采 用 提 交 作 品 的 形 式 (1) 作 品 内 容 : 以 程 序 设 计 为 主 要 内 容, 以 面 向 应 用 和 解 决 实 际 问 题 为 目 标, 以 各 类 终 端 为 平 台 开 发 的 各 类 小 型 应 用 软 件 ( 含 嵌 入 式 系 统 ); (2) 作 品 按 类 别 分 为 管 理 软 件 类 嵌 入 式 软 件 类 游 戏 软 件 类 Web 应 用 软 件 类 和 信 息 安 全 类, 课 件 和 网 站 不 能 作 为 作 品 参 赛 (3) 每 一 件 作 品 需 通 过 网 络 提 交 以 下 材 料 : 功 能 需 求 说 明 书 概 要 设 计 说 明 书 详 细 设 计 说 明 书 数 据 库 设 计 说 明 书 ( 如 必 要 ) 软 件 界 面 设 计 书 用 户 操 作 手 册 全 部 源 程 序 代 码 及 编 译 后 的 可 执 行 文 件 介 绍 整 个 作 品 的 PPT 等 (4) 竞 赛 评 比 分 初 赛 和 决 赛 A 作 品 首 先 须 通 过 专 家 委 员 会 的 形 式 审 查, 符 合 竞 赛 要 求 的 作 品 进 入 初 赛 B 初 赛 采 用 会 议 评 审 的 方 式 进 行, 每 一 件 作 品 由 专 家 根 据 评 分 细 则 评 审 打 分, 汇 总 后 按 评 分 高 低 排 名, 在 排 名 前 55% 的 作 品 中, 评 出 三 等 奖 作 品, 其 余 为 一 等 奖 和 二 等 奖 候 选 作 品 C 决 赛 采 用 现 场 答 辩 评 审 的 形 式 最 终 决 出 一 等 奖 和 二 等 奖 作 品 五 奖 项 设 置 1 程 序 设 计 类 竞 赛 (1) 个 人 奖 根 据 参 赛 队 伍 数 确 定, 一 等 奖 二 等 奖 三 等 奖 分 别 按 照 正 式 参 加 比 赛 队 伍 数 的 10% 15% 和 20% 设 置 (2) 团 体 总 分 奖 以 学 校 为 单 位 计 算 团 体 总 分, 依 次 取 前 8 名 团 体 总 分 是 参 赛 学 校 所 有 参 赛 队 伍 正 确 解 题 数 目 的 总 和 如 9
果 多 个 学 校 团 体 总 分 相 同, 则 根 据 总 耗 时 间 加 惩 罚 时 间 进 行 排 名 2 应 用 开 发 类 竞 赛 设 单 项 作 品 奖 其 中 一 等 奖 二 等 奖 和 三 等 奖 分 别 按 形 式 审 查 合 格 后 作 品 总 数 的 10% 20% 和 25% 设 置 3 优 秀 组 织 奖 视 参 赛 学 校 数 确 定 5 个 左 右 获 优 秀 组 织 奖 的 基 本 条 件 是 : 学 校 重 视 参 赛 面 广 组 织 工 作 优 良 参 赛 准 备 充 分 遵 守 竞 赛 各 项 规 程 和 纪 律 参 赛 成 绩 较 好 学 校 组 织 选 拔 赛 或 校 际 联 赛 上 述 两 类 竞 赛 获 奖 结 果 及 优 秀 组 织 奖 须 报 湖 南 省 教 育 厅 审 核 后 发 文 通 报 并 正 式 颁 发 获 奖 证 书 六 经 费 来 源 和 使 用 竞 赛 经 费 原 则 上 以 赛 养 赛, 在 省 教 育 厅 资 助 部 分 经 费 的 基 础 上, 根 据 需 要 适 当 收 取 参 赛 队 伍 的 报 名 费, 接 受 企 业 和 社 会 团 体 的 捐 助 经 费 用 于 专 家 评 审 命 题 评 奖 系 统 开 发 竞 赛 网 站 维 护 竞 赛 专 家 津 贴 竞 赛 筹 备 工 作 竞 赛 组 织 工 作 委 员 会 会 议 竞 赛 代 表 队 中 餐 竞 赛 奖 杯 和 获 奖 证 书 的 制 作 等 与 竞 赛 有 关 的 一 切 费 用 10
附 件 2 湖 南 省 第 十 届 大 学 生 计 算 机 程 序 设 计 竞 赛 组 委 会 组 成 名 单 顾 问 : 申 纪 云 湖 南 省 教 育 厅 副 厅 长 主 任 : 施 式 亮 湖 南 科 技 大 学 副 校 长 副 主 任 : 唐 利 斌 湖 南 省 教 育 厅 高 教 处 处 长 杨 清 湖 南 科 技 大 学 教 务 处 处 长 邹 北 骥 湖 南 省 高 教 学 会 计 算 机 教 育 专 委 会 理 事 长 委 员 : ( 按 姓 氏 笔 画 排 序 ) 王 文 格 湖 南 大 学 教 务 处 文 仕 知 中 南 林 业 科 技 大 学 教 务 处 邬 力 祥 中 南 大 学 本 科 生 院 刘 泽 华 南 华 大 学 教 务 处 孙 志 良 湖 南 农 业 大 学 教 务 处 张 平 湖 南 省 教 育 厅 高 教 处 杨 清 湖 南 科 技 大 学 教 务 处 李 录 平 长 沙 理 工 大 学 教 务 处 周 琦 湘 潭 大 学 教 务 处 易 松 芝 湖 南 商 学 院 教 务 处 蒋 新 苗 湖 南 师 范 大 学 教 务 处 彭 玮 婧 湖 南 省 教 育 厅 高 教 处 秘 书 长 : 廖 俊 国 湖 南 科 技 大 学 计 算 机 科 学 与 工 程 学 院 副 秘 书 长 : 徐 建 波 湖 南 科 技 大 学 计 算 机 科 学 与 工 程 学 院 万 启 常 湖 南 科 技 大 学 计 算 机 科 学 与 工 程 学 院 罗 建 文 湖 南 科 技 大 学 教 务 处 秘 书 处 设 在 湖 南 科 技 大 学 计 算 机 科 学 与 工 程 学 院 11
附 件 3 湖 南 省 第 十 届 大 学 生 计 算 机 程 序 设 计 竞 赛 专 家 评 审 委 员 会 1 程 序 设 计 类 竞 赛 主 任 : 邹 北 骥 中 南 大 学 副 主 任 : 刘 任 任 湘 潭 大 学 成 员 :( 按 姓 氏 笔 画 排 序 ) 方 建 超 湖 南 大 众 传 媒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沈 岳 湖 南 农 业 大 学 刘 宏 湖 南 师 范 大 学 李 长 云 湖 南 工 业 大 学 吴 宏 斌 湖 南 城 市 学 院 施 荣 华 中 南 大 学 骆 嘉 伟 湖 南 大 学 徐 建 波 湖 南 科 技 大 学 徐 蔚 鸿 长 沙 理 工 大 学 鲁 荣 波 吉 首 大 学 彭 小 宁 怀 化 学 院 谭 敏 生 南 华 大 学 2 应 用 开 发 类 竞 赛 主 任 : 施 荣 华 中 南 大 学 副 主 任 : 骆 嘉 伟 湖 南 大 学 刘 任 任 湘 潭 大 学 卓 尚 清 蓝 狐 网 络 公 司 总 裁 成 员 : 由 湖 南 省 高 教 学 会 计 算 机 教 育 专 业 委 员 会 全 体 常 务 理 事 企 业 常 务 理 事 代 表 以 及 聘 请 的 省 内 外 高 校 专 家 组 成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