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 山 大 学 孙 逸 仙 纪 念 医 院 通 过 医 学 专 业 认 证 规 范 医 学 人 才 培 养 中 山 大 学 王 庭 槐 2015 年 03 月 30 日
目 录 A 背 景 与 目 的 B 标 准 与 指 南 C 准 备 与 接 受 认 证
A 背 景 与 目 的
背 景 社 会 经 济 和 科 技 发 展 的 推 动 医 学 教 育 改 革 和 发 展 的 需 要 全 球 医 学 教 育 国 际 化 的 需 要 执 业 医 师 准 入 的 要 求
目 的 1. 国 际 目 标 : 全 球 化 和 国 际 化 要 求 教 育 产 品 标 准 化 课 程 计 划 透 明 化 学 历 学 位 互 认, 在 全 球 形 成 和 谐 教 育 2. 国 内 目 标 :(1) 统 一 医 学 教 育 标 准 (2) 与 国 际 标 准 互 认 (3) 提 高 医 学 院 校 办 学 水 平 (4) 提 高 临 床 医 学 专 业 培 养 质 量 3. 本 校 目 标 : 通 过 认 证, 总 结 经 验, 找 出 差 距, 持 续 改 善, 以 达 到 世 界 一 流 大 学 临 床 医 学 专 业 办 学 水 平
医 学 本 科 专 业 质 量 认 证 和 本 科 教 学 工 作 评 估 的 区 别 医 学 本 科 专 业 质 量 认 证 医 学 本 科 教 学 工 作 评 估 目 的 准 入 区 别 水 平 优 劣 作 用 保 证 质 量, 重 后 期 整 改 促 进 建 设, 重 以 评 促 建 重 点 结 果 重 视 座 谈 访 谈, 实 地 考 察, 直 接 获 取 信 息 通 过 认 证 不 予 认 证 重 视 材 料, 实 地 考 察, 间 接 直 接 获 取 信 息 区 分 优 秀 良 好 合 格
B 标 准 与 指 南
全 球 化 和 国 际 化 要 求 教 育 产 品 标 准 化 课 程 计 划 透 明 化 学 历 学 位 互 认, 在 全 球 形 成 和 谐 互 信 的 教 育 2001 年 : 世 界 医 学 教 育 联 盟 (World Federation For Medical Education, WFME) 发 布 了 ISUME (International standards for undergraduate medical education) 本 科 医 学 教 育 国 际 标 准 国 际 医 学 教 育 组 织 ( Institute For International Medical Education, IIME) 发 布 了 GMER(Global minimum essential requirements in medical education) 全 球 医 学 教 育 最 基 本 要 求
2003 年 :WFME 正 式 公 布 Basic Medical Education WFME Global Standards for Quality Improvement 2004 年 :WHO 与 WFME 联 合 建 立 Task Force on Accreditation in Medical education 2005 年 :WHO 与 WFME 联 合 发 布 Accreditation of Medical Education Institutions 建 立 和 完 善 中 国 医 学 教 育 质 量 保 证 体 系, 实 施 医 学 教 育 认 证 制 度, 势 在 必 行
国 际 和 地 区 认 证 标 准 的 比 较 WFME ( 国 际 ) LCME ( 北 美 ) GMC ( 英 国 ) AMC ( 澳 大 利 亚 / 新 西 兰 ) 中 国 九 大 领 域 五 项 标 准 九 大 领 域 十 项 标 准 十 项 标 准 36 个 亚 领 域 17 个 亚 标 准 42 个 亚 标 准 44 个 亚 标 准 宗 旨 及 目 标 学 校 环 境 病 人 安 全 宗 旨 及 目 标 宗 旨 及 目 标 教 育 计 划 教 育 计 划 质 量 保 障 审 核 与 评 估 医 学 课 程 教 育 计 划 学 生 考 核 医 学 生 平 等 多 元 与 机 会 学 生 考 核 学 生 成 绩 评 定 学 生 教 师 队 伍 招 生 学 生 学 生 教 师 教 育 资 源 课 程 设 计 教 学 与 评 价 教 学 人 员 和 临 床 教 师 教 师 教 育 资 源 学 生 支 持 与 发 展 师 资 教 育 资 源 教 育 资 源 教 育 评 价 教 学 及 评 价 的 管 理 课 程 评 估 教 学 评 价 管 理 与 行 政 教 育 资 源 教 学 与 科 研 的 关 系 科 学 研 究 持 续 更 新 教 育 结 果 行 政 管 理 行 政 和 管 理 持 续 更 新 改 革 与 发 展
教 育 部 立 项 研 究 实 施 2003 年 教 育 部 建 立 中 国 医 学 教 育 质 量 保 证 体 系 研 究 课 题 组 课 题 组 的 主 要 任 务 是 研 究 制 订 中 国 医 学 教 育 标 准 教 育 部 验 收 通 过 了 课 题 组 的 主 要 研 究 成 果 中 国 医 学 教 育 标 准 2005 年 5 月 2008 年 医 学 教 育 认 证 的 各 种 文 件 也 已 起 草 完 毕, 等 待 教 育 部 和 卫 生 部 批 准 实 施 教 育 部 卫 生 部 发 布 了 本 科 医 学 教 育 标 准 - 临 床 医 学 专 业 ( 教 高 [2008]9 号 )
实 施 教 育 部 质 量 工 程 成 为 新 动 力 教 育 部 质 量 工 程 ( 二 期 ) 建 设 内 容 特 别 提 出 : 积 极 探 索 专 业 评 估 制 度 改 革 ; (2008 年 ) 重 点 推 进 工 程 技 术 医 学 等 领 域 的 专 业 认 证 试 点 工 作 ; 逐 步 建 立 适 应 职 业 制 度 需 要 的 专 业 认 证 体 系 教 高 [2012]6 号 - 关 于 实 施 临 床 医 学 教 育 综 合 改 革 的 若 干 意 见 认 证 体 系 包 括 : 内 部 质 量 保 证 外 部 质 量 保 证
1 内 部 质 量 保 证 ( 过 程 ) 目 的 : 改 进 教 学 保 证 质 量 主 要 内 容 : 学 校 内 部 教 育 教 学 评 价 校 内 自 我 评 估 2 外 部 质 量 保 证 ( 过 程 ) 目 的 : 监 督 学 校 或 其 专 业 的 质 量 主 要 内 容 : 学 校 质 量 保 证 机 制 的 有 效 性 由 校 外 有 关 机 构 进 行 评 估 外 部 质 量 保 证 包 括 : 教 育 质 量 标 准, 教 育 质 量 评 估, 教 育 质 量 认 证
认 证 有 两 个 标 准 2001 年 WFME 发 布 的 ISUME 本 科 医 学 教 育 国 际 标 准 2008 年 教 育 部 卫 生 部 发 布 了 本 科 医 学 教 育 标 准 - 临 床 医 学 专 业 ( 教 高 [2008]9 号 )
2001 年 WFME 发 布 的 ISUME 本 科 医 学 教 育 国 际 标 准 分 为 九 大 领 域, 共 计 36 个 亚 领 域 1. 宗 旨 及 目 标 4 条 2. 教 育 计 划 8 条 3. 学 生 考 核 2 条 4. 学 生 4 条 6. 教 育 资 源 6 条 7. 教 育 计 划 评 估 4 条 8. 管 理 和 行 政 5 条 9. 持 续 更 新 1 条 5. 教 学 人 员 / 考 核 2 条
亚 领 域 是 每 个 领 域 中 的 具 体 方 面, 与 操 作 指 标 相 对 应 每 个 亚 领 域 都 有 其 特 定 的 标 准, 分 为 两 个 层 次 : 1) 基 本 标 准 : a. 这 是 每 所 医 学 队 必 须 达 到 的 标 准 b. 在 评 估 过 程 必 须 展 示 出 来 c. 以 必 须 (must) 来 表 示
2) 高 质 量 标 准 : a. 与 国 际 公 认 的 最 佳 医 学 院 和 本 科 医 学 教 育 一 致 b. 医 学 院 应 能 证 明 他 们 已 全 部 或 部 分 地 达 到 了 该 标 准, 或 已 经 及 正 在 采 取 积 极 行 动 来 达 到 这 些 标 准 c. 因 各 校 的 发 展 阶 段 资 源 及 教 育 政 策 不 同, 达 标 情 况 也 各 有 不 同, 即 使 是 最 负 盛 名 的 学 校 也 可 能 达 不 到 所 有 标 准 d. 以 应 该 (should) 来 表 示
2008 年 教 育 部 卫 生 部 发 布 了 本 科 医 学 教 育 标 准 - 临 床 医 学 专 业 ( 教 高 [2008]9 号 ) ( 一 ) 规 定 毕 业 生 应 达 到 的 要 求 (Mission and Objectives) 规 定 医 学 毕 业 生 应 达 到 的 最 基 本 要 求 ( 五 年 制 ) 1 思 想 道 德 与 职 业 素 质 共 12 条 2 知 识 目 标 共 10 条 3 技 能 目 标 共 13 条
1. 思 想 道 德 与 职 业 素 质 目 标 ( 共 12 条 ) 1) 树 立 科 学 的 世 界 观 人 生 观 和 价 值 观, 热 爱 祖 国, 忠 于 人 民, 愿 为 祖 国 卫 生 事 业 的 发 展 和 人 类 身 心 健 康 奋 斗 终 生 2) 珍 视 生 命, 关 爱 病 人, 将 预 防 疾 病 驱 除 病 痛 作 为 自 己 的 终 身 责 任 ; 将 提 供 临 终 关 怀 作 为 自 己 的 道 德 责 任 ; 将 维 护 民 众 的 健 康 利 益 作 为 自 己 的 职 业 责 任 3) 树 立 终 身 学 习 观 念, 认 识 到 持 续 自 我 完 善 的 重 要 性, 不 断 追 求 卓 越 4) 具 有 与 病 人 及 其 家 属 进 行 交 流 的 意 识, 使 他 们 充 分 参 与 和 配 合 治 疗 计 划 5) 在 职 业 活 动 中 重 视 医 疗 的 伦 理 问 题, 尊 重 患 者 的 隐 私 和 人 格 6) 尊 重 患 者 个 人 信 仰, 理 解 他 人 的 人 文 背 景 及 文 化 价 值
7) 实 事 求 是, 对 于 自 己 不 能 胜 任 和 安 全 处 理 的 医 疗 问 题, 应 该 主 动 寻 求 其 他 医 师 的 帮 助 8) 尊 重 同 事 和 其 他 卫 生 保 健 专 业 人 员, 有 集 体 主 义 精 神 和 团 队 合 作 开 展 卫 生 服 务 工 作 的 观 念 9) 树 立 依 法 行 医 的 法 律 观 念, 学 会 用 法 律 保 护 病 人 和 自 身 的 权 益 10) 在 应 用 各 种 可 能 的 技 术 去 追 求 准 确 的 诊 断 或 改 变 疾 病 的 进 程 时, 应 考 虑 到 病 人 及 其 家 属 的 利 益, 并 注 意 发 挥 可 用 卫 生 资 源 的 最 大 效 益 11) 具 有 科 学 态 度 创 新 和 分 析 批 判 精 神 12) 履 行 维 护 医 德 的 义 务
2. 知 识 目 标 ( 共 10 条 ) 1) 掌 握 与 医 学 相 关 的 数 学 物 理 学 化 学 生 命 科 学 行 为 科 学 和 社 会 科 学 等 基 础 知 识 和 科 学 方 法, 并 能 用 于 指 导 未 来 的 学 习 和 医 学 实 践 2) 掌 握 生 命 各 阶 段 的 人 体 的 正 常 结 构 和 功 能, 正 常 的 心 理 状 态 3) 掌 握 生 命 各 阶 段 各 种 常 见 病 多 发 病 的 发 病 原 因, 认 识 到 环 境 因 素 社 会 因 素 及 行 为 心 理 因 素 对 疾 病 形 成 与 发 展 的 影 响, 认 识 到 预 防 疾 病 的 重 要 性 4) 掌 握 生 命 各 阶 段 各 种 常 见 病 多 发 病 的 发 病 机 理 临 床 表 现 诊 断 及 防 治 原 则 5) 掌 握 基 本 的 药 理 知 识 及 临 床 合 理 用 药 原 则
6) 掌 握 正 常 的 妊 娠 和 分 娩 产 科 常 见 急 症 产 前 及 产 后 的 保 健 原 则, 以 及 计 划 生 育 的 医 学 知 识 7) 掌 握 全 科 医 学 基 本 知 识, 掌 握 健 康 教 育 疾 病 预 防 和 筛 查 的 原 则, 掌 握 缓 解 与 改 善 疾 患 和 残 障 康 复 以 及 临 终 关 怀 的 有 关 知 识 8) 掌 握 临 床 流 行 病 学 的 有 关 知 识 与 方 法, 理 解 科 学 实 验 在 医 学 研 究 中 的 重 要 作 用 9) 掌 握 中 国 传 统 医 学 的 基 本 特 点, 了 解 传 统 医 学 诊 疗 基 本 原 则 10) 掌 握 传 染 病 的 发 生 发 展 以 及 传 播 的 基 本 规 律, 掌 握 常 见 传 染 病 的 防 治 原 则
3. 技 能 目 标 ( 共 13 条 ) 1) 全 面 系 统 正 确 地 采 集 病 史 的 能 力 2) 系 统 规 范 地 进 行 体 格 及 精 神 检 查 的 能 力, 规 范 书 写 病 历 的 能 力 3) 较 强 的 临 床 思 维 和 表 达 能 力 4) 内 外 妇 儿 各 类 常 见 病 多 发 病 的 诊 断 处 理 能 力 5) 一 般 急 症 的 诊 断 急 救 及 处 理 能 力 6) 根 据 具 体 情 况 选 择 使 用 合 适 的 临 床 技 术, 选 择 最 适 合 最 经 济 的 诊 断 治 疗 手 段 的 能 力
7) 运 用 循 证 医 学 的 原 理, 针 对 临 床 问 题 进 行 查 证 用 证 的 初 步 能 力 8) 从 事 社 区 卫 生 服 务 的 基 本 能 力 9) 具 有 与 病 人 及 其 家 属 进 行 有 效 交 流 的 能 力 10) 具 有 与 医 生 护 士 及 其 他 医 疗 卫 生 从 业 人 员 交 流 的 能 力 11) 结 合 临 床 实 际, 能 够 独 立 利 用 图 书 资 料 和 现 代 信 息 技 术 研 究 医 学 问 题 及 获 取 新 知 识 与 相 关 信 息, 能 用 一 门 外 语 阅 读 医 学 文 献 12) 能 够 对 病 人 和 公 众 进 行 有 关 健 康 生 活 方 式 疾 病 预 防 等 方 面 知 识 的 宣 传 教 育 13) 具 有 自 主 学 习 和 终 身 学 习 的 能 力
本 科 医 学 教 育 标 准 - 临 床 医 学 专 业 ( 二 ) 本 科 临 床 医 学 专 业 教 育 办 学 标 准 ( 本 土 化 ) 包 括 10 大 项,44 亚 项 1 宗 旨 及 目 标 共 4 条 2 教 育 计 划 共 11 条 3 学 生 成 绩 评 定 共 4 条 4 学 生 共 4 条 5 教 师 共 2 条 6 教 育 资 源 共 6 条 7 教 育 评 价 共 4 条 8 科 学 研 究 共 3 条 9 行 政 和 管 理 共 4 条 10 改 革 与 发 展 共 2 条 方 向 : 医 学 人 才 的 培 养 由 单 纯 的 专 业 知 识 与 技 能 教 育 向 全 面 的 综 合 素 质 教 育 转 变
1. 宗 旨 及 目 标 ( 共 4 条 ) 宗 旨 及 目 标 明 确 其 办 学 宗 旨 和 目 标, 包 括 : 办 学 定 位 办 学 理 念 发 展 规 划 培 养 目 标 和 质 量 标 准 等 宗 旨 及 目 标 的 确 定 需 通 过 各 方 面 人 员 的 认 真 讨 论, 得 到 上 级 主 管 部 门 的 同 意, 使 全 校 师 生 周 知 学 术 自 治 制 订 课 程 计 划 及 实 施 方 案, 合 理 规 划 人 员 聘 用 和 教 育 资 源 配 置 教 育 结 果 制 订 合 适 的 培 养 目 标 和 教 育 计 划, 通 过 教 育 计 划 的 实 施 和 学 业 成 绩 评 定, 确 定 学 生 在 有 效 修 业 期 内 完 成 学 业 并 达 到 基 本 要 求, 颁 发 毕 业 证 书 授 予 医 学 学 士 学 位
2. 教 育 计 划 ( 共 11 条 ) 课 程 计 划 教 学 方 法 科 学 方 法 教 育 思 想 道 德 修 养 课 程 自 然 科 学 课 程 生 物 医 学 课 程 行 为 科 学 人 文 社 会 科 学 以 及 医 学 伦 理 学 课 程 公 共 卫 生 课 程 临 床 医 学 课 程 课 程 计 划 管 理 与 毕 业 后 和 继 续 医 学 教 育 的 联 系
强 调 符 合 卫 生 服 务 需 要 医 学 的 进 步 本 校 实 际 世 界 医 学 教 育 的 发 展 趋 势 ; 课 程 设 置 需 要 区 分 核 心 课 程 和 选 修 课 程 ; 对 课 程 内 容 进 行 必 要 的 跨 学 科 的, 或 基 础 与 临 床 的 综 合 ; 强 调 行 为 科 学 人 文 社 会 科 学 和 医 学 伦 理 学 课 程 的 开 设 ; 注 重 师 生 和 共 同 利 益 方 的 参 与 ; 必 须 考 虑 到 与 毕 业 后 教 育 的 衔 接 ; 强 调 科 学 方 法 与 循 证 医 学
科 学 方 法 : 人 们 在 认 识 和 改 造 世 界 中 遵 循 或 运 用 的 符 合 科 学 一 般 原 则 的 各 种 途 径 和 手 段, 包 括 在 理 论 研 究 应 用 研 究 开 发 推 广 等 科 学 活 动 过 程 中 采 用 的 思 路 程 序 规 则 技 巧 和 模 式
科 学 方 法 和 循 证 医 学 原 理 是 现 代 医 学 的 基 础, 其 中 包 括 分 析 及 批 判 性 思 维 ; 循 证 医 学 也 是 培 养 住 院 医 生 医 学 信 息 获 取 分 析 评 价 和 应 用 能 力 的 重 要 途 径
凭 良 知 准 确 和 明 智 地 应 用 当 前 所 能 获 得 的 最 好 研 究 证 据 为 个 体 病 人 做 出 医 疗 决 策 这 意 味 着 综 合 考 虑 医 生 个 人 的 临 床 专 长 和 从 系 统 研 究 中 获 得 的 最 好 的 外 部 临 床 证 据 循 证 医 学 是 将 临 床 专 长 病 人 价 值 和 最 佳 证 据 整 合 到 病 人 的 治 疗 决 策 过 程 中 循 证 医 学 概 念 中 包 含 了 三 个 要 素 : 研 究 的 最 佳 证 据 医 生 的 临 床 经 验 病 人 的 文 化 价 值 三 者 的 有 机 结 合 成 为 治 疗 策 略 的 基 础
3. 学 生 成 绩 评 定 ( 共 4 条 ) 学 业 成 绩 评 定 体 系 考 试 和 学 习 之 间 的 关 系 考 试 结 果 分 析 与 反 馈 考 试 管 理
3.1 学 业 成 绩 评 定 体 系 认 证 标 准 : 医 学 院 校 必 须 建 立 学 生 学 业 成 绩 全 过 程 评 定 体 系 和 评 定 标 准, 积 极 开 展 考 试 方 法 的 研 究, 应 用 和 借 鉴 各 种 先 进 的 考 试 方 法, 如 多 站 的 客 观 结 构 化 临 床 考 试 计 算 机 模 拟 病 例 考 试 等 对 学 生 考 核 类 型 及 成 绩 评 定 方 法 有 明 确 的 规 定 和 说 明, 以 便 全 面 评 价 学 生 的 知 识 技 能 行 为 态 度 和 分 析 与 解 决 问 题 能 力 获 取 知 识 能 力 及 人 际 交 流 能 力 注 释 评 定 体 系 包 括 形 成 性 和 终 结 性 评 定 形 成 性 评 定 包 括 测 验 观 察 记 录 查 阅 实 习 手 册 等, 终 结 性 评 定 包 括 课 程 结 束 考 试 及 毕 业 综 合 考 试 等
3.2 考 试 和 学 习 之 间 的 关 系 认 证 标 准 : 评 价 活 动 必 须 围 绕 培 养 目 标 和 课 程 的 目 的 与 要 求, 有 利 于 促 进 学 生 的 学 习 提 倡 进 行 综 合 考 试, 以 鼓 励 学 生 融 会 贯 通 地 学 习 ; 提 倡 学 生 自 我 评 估, 以 促 进 学 生 主 动 学 习 能 力 的 形 成 注 释 考 试 频 次 和 类 型 应 注 意 发 挥 考 试 对 学 习 的 导 向 作 用, 避 免 负 面 作 用
3.3 考 试 结 果 分 析 与 反 馈 认 证 标 准 : 在 所 有 考 试 完 成 后 必 须 进 行 基 于 教 育 测 量 学 的 考 试 分 析, 要 将 分 析 结 果 以 适 当 方 式 反 馈 给 有 关 学 生 教 师 和 教 学 管 理 人 员, 并 将 其 用 于 改 进 教 与 学 注 释 考 试 分 析 包 括 整 体 结 果 考 试 信 度 和 效 度 试 题 难 度 和 区 分 度, 以 及 专 业 内 容 分 析
3.4 考 试 管 理 认 证 标 准 : 管 理 部 门 必 须 制 定 有 关 考 试 具 体 的 管 理 规 章 制 度 建 立 专 门 的 组 织 规 定 相 应 的 人 员 负 责 医 学 院 校 应 该 对 教 师 开 展 考 试 理 论 的 培 训, 以 提 高 命 题 考 试 质 量
强 调 建 立 完 善 全 程 学 业 成 绩 评 定 体 系 ; 改 进 考 试 方 法, 提 高 考 试 的 客 观 性 区 分 度 信 度 和 效 度 ; 采 用 合 乎 教 育 测 量 学 教 育 统 计 学 原 理 的 命 题 技 术, 试 题 试 卷 分 析 与 评 价 技 术 ; 主 张 采 用 综 合 性 考 试 和 综 合 性 试 卷, 促 进 学 生 自 主 学 习 和 知 识 的 融 会 贯 通 ; 考 试 结 果 应 该 成 为 改 进 教 学 的 有 效 信 息
4. 学 生 ( 共 4 条 ) 招 生 政 策 新 生 录 取 学 生 支 持 与 咨 询 学 生 代 表
强 调 总 的 要 求 是 为 学 生 提 供 良 好 的 学 习 环 境 ; 按 资 源 定 规 模, 按 政 策 录 学 生, 公 正 对 待 弱 势 考 生 ; 向 学 生 提 供 学 习 就 业 和 心 理 咨 询 ; 经 济 资 助 ; 政 策 支 持 ; 信 息 资 源 社 团 活 动 等 服 务 ; 保 护 学 生 的 合 法 权 益 : 人 身 财 产 申 诉 权 教 育 管 理 的 参 与 权 教 育 信 息 获 取 权 等 ; 对 残 疾 的 患 传 染 病 的 受 伤 害 的 有 心 理 问 题 的 酒 精 或 毒 品 依 赖 的 违 规 违 纪 的 学 生 必 须 制 定 透 明 的 政 策 和 处 理 程 序
5. 教 师 ( 共 2 条 ) 聘 任 政 策 师 资 政 策 与 师 资 培 养 强 调 制 定 明 确 的 聘 任 政 策, 数 量 素 质 结 构 要 合 理, 保 证 教 育 计 划 的 完 成 ; 保 证 教 师 队 伍 在 教 学 科 研 服 务 职 能 方 面 平 衡 ; 使 用 培 养 晋 升 方 面 平 衡 ; 保 障 教 师 的 合 法 权 利 和 义 务, 建 立 教 师 参 与 教 育 计 划 决 策 的 机 制 ; 建 立 教 师 队 伍 业 绩 考 核 评 价 体 系, 有 效 执 行
6. 教 育 资 源 ( 共 6 条 ) 教 育 预 算 与 资 源 配 置 基 础 设 施 临 床 教 学 基 地 图 书 及 信 息 服 务 教 育 专 家 教 育 交 流
强 调 教 学 经 费 有 保 证 ; 教 育 基 础 设 施 能 够 保 证 教 育 计 划 完 成 ; 临 床 教 学 环 境 能 够 满 足 临 床 教 学 需 要 ; 图 书 与 信 息 资 源 有 效 地 用 于 教 学 ; 有 教 育 专 家 参 与 医 学 教 育 决 策 ; 与 其 他 教 育 机 构 建 立 合 作 机 制
教 育 评 价 机 制 教 师 和 学 生 的 反 馈 利 益 方 的 参 与 毕 业 生 质 量 7. 教 育 评 价 ( 共 4 条 ) 强 调 教 育 内 部 质 量 保 证 体 系 和 运 行 机 制 的 有 效 性 ; 评 价 信 息 必 须 成 为 改 进 教 学 的 依 据 ; 相 关 利 益 方 必 须 参 与 其 中 ; 主 张 建 立 毕 业 生 质 量 追 踪 调 查 制 度
招 生 情 况 毕 业 情 况 教 师 我 们 是 在 正 确 地 进 行 教 学 吗? 教 学 内 容 教 学 材 料 教 学 文 件 教 学 方 法 对 学 生 的 支 持 教 学 评 价 教 学 辅 助 人 员
8. 科 学 研 究 ( 共 3 条 ) 教 学 与 科 研 的 关 系 教 师 科 研 学 生 科 研 强 调 研 究 活 动 与 成 果 引 入 教 学 加 强 医 学 教 育 研 究 与 管 理
9. 管 理 和 行 政 ( 共 4 条 ) 管 理 医 学 院 校 领 导 行 政 管 理 人 员 与 卫 生 部 门 的 相 关 关 系 强 调 民 主 管 理 机 制 的 建 立, 如 课 程 委 员 会, 教 指 会 等 授 予 负 责 教 学 的 领 导 以 相 应 的 管 理 权 限 明 确 管 理 人 员 的 职 责, 严 格 执 行 要 与 社 区 卫 生 行 政 部 门 建 立 建 设 性 的 关 系
10. 改 革 与 发 展 ( 共 2 条 ) 发 展 规 划 持 续 改 革 强 调 发 展 规 划 的 制 定 要 符 合 实 际 ; 必 须 定 期 回 顾 和 审 查 修 订 发 展 规 划 ; 依 据 教 学 科 研 和 医 疗 工 作 的 变 化, 不 断 进 行 以 适 应 变 化 为 目 标 的 改 革 ; 必 须 持 续 地 了 解 和 研 究 世 界 范 围 的 医 学 教 育 发 展 趋 势, 开 阔 视 野, 提 高 我 国 医 学 教 育 国 际 化 的 水 平
对 照 中 国 本 科 医 学 教 育 标 准, 由 北 京 哈 尔 滨 同 济 湘 雅 四 所 学 校 进 行 了 试 验 研 究, 结 论 是 : 1.85% 以 上 的 办 学 要 求 是 能 够 达 到 的 ; 2. 凡 是 达 不 到 的 要 求 都 与 教 育 观 念 和 教 学 方 法 落 后 有 关 ; 医 学 教 育 广 泛 利 益 方 的 参 与 不 够, 如 学 生 参 与 教 育 教 学 过 程 的 设 计 管 理 评 估 和 反 馈 过 程 等 不 足 医 学 生 人 文 素 质 医 学 伦 理 学 交 流 技 能 等 薄 弱 教 与 学 的 方 法 不 利 于 学 生 终 身 学 习 能 力 和 批 判 性 思 维 培 养 等 现 行 考 核 方 法 不 利 于 真 正 推 动 学 生 的 自 主 学 习 激 励 教 师 教 书 育 人 钻 研 教 育 理 论 用 于 指 导 教 改 的 机 制 和 政 策 不 足 医 学 生 在 社 区 诊 所 这 样 的 临 床 基 地 的 培 养 不 足 3. 该 标 准 基 本 符 合 我 国 医 学 教 育 的 实 际, 具 有 可 行 性
为 了 检 验 中 国 医 学 院 校 办 学 状 况 与 全 球 标 准 的 差 距,2005 年 5 月 对 哈 尔 滨 医 科 大 学 进 行 了 医 学 教 育 全 球 标 准 认 证 试 点 性 评 估,WFME 专 家 组 将 其 称 为 应 用 WFME 本 科 医 学 教 育 全 球 标 准, 对 中 国 医 学 院 校 进 行 的 首 次 试 验 研 究 1. 36 项 基 本 标 准 全 部 达 到 ; 2. 36 项 高 标 准 有 25 项 达 到,10 项 部 分 达 到,1 项 不 能 确 定 ; 3. 10 项 部 分 达 到 的 都 与 教 育 观 念 和 教 学 方 法 落 后 有 关, 与 四 校 自 评 结 论 相 同
不 足 之 处 1. 参 与 使 命 和 目 标 的 制 定 社 区 ( 消 费 者 ) 参 与 不 够 ; 2. 课 程 计 划 模 式 和 教 学 方 法 综 合 课 程 自 主 学 习 方 法 不 够 ; 3. 行 为 和 社 会 科 学 以 及 医 学 伦 理 学 课 程 综 合 不 够 ; 4. 临 床 医 学 和 技 能 早 期 接 触 临 床 学 生 临 床 受 限 ; 5. 课 程 计 划 结 构 组 成 和 期 限 缺 少 横 向 及 纵 向 综 合 ; 6. 教 育 计 划 管 理 教 学 ( 课 程 ) 指 导 委 员 会 不 得 力 ; 7. 考 核 方 法 形 成 性 评 价 少 考 教 分 离 OSCE 差 ; 8. 考 核 与 学 习 之 间 的 关 系 对 自 主 学 习 的 促 进 作 用 差 ; 9. 基 础 设 施 自 主 学 习 的 小 组 教 学 设 施 不 足 ; 10. 教 育 计 划 评 估 缺 少 社 区 ( 消 费 者 ) 参 与 ; 11. 学 术 领 导 阶 层 ( 不 确 定 ) 没 有 资 料
WFME 专 家 组 提 出 了 三 个 层 次 的 建 议 教 育 模 式 上 :student-centered learning 课 程 体 系 上 :integrated teaching 考 试 方 法 上 :formative assessment
临 床 医 学 专 业 认 证 指 南 ( 试 行 ) 2008 年, 教 育 部 卫 生 部 下 发 教 育 部 办 公 厅 关 于 成 立 教 育 部 医 学 教 育 认 证 专 家 委 员 会 和 教 育 部 临 床 医 学 专 业 认 证 委 员 会 的 通 知 ( 教 高 函 [2008]7 号 ), 成 立 了 教 育 部 医 学 教 育 认 证 专 家 委 员 会 和 教 育 部 临 床 医 学 专 业 认 证 工 作 委 员 会, 开 展 临 床 医 学 专 业 认 证 工 作
认 证 原 则 ( 一 ) 保 证 认 证 过 程 的 独 立 性 客 观 性 和 公 正 性 ; ( 二 ) 尊 重 认 证 学 校 的 办 学 自 主 权 和 教 育 模 式 的 多 样 性 ; ( 三 ) 重 点 考 察 教 育 目 标 的 实 现 状 况 教 育 过 程 的 学 术 标 准 及 专 业 教 育 的 社 会 适 应 性 ; ( 四 ) 确 保 认 证 标 准 的 稳 定 性 和 认 证 程 序 的 严 肃 性, 在 广 泛 收 集 客 观 证 据 和 信 息 的 基 础 上 得 出 评 估 意 见 和 认 证 结 论 的 建 议
认 证 机 构 由 教 育 部 成 立 的 专 家 委 员 会 工 作 委 员 会 负 责 组 织 和 实 施 专 家 委 员 会 : 进 行 宏 观 指 导 和 审 批 组 成 : 名 誉 主 任 :1 人 ; 顾 问 : 若 干 人 ; 主 任 委 员 :1 人 ; 副 主 任 委 员 : 若 干 人 ; 委 员 : 若 干 人 职 责 :(1) 指 导 医 学 各 专 业 认 证 工 作 委 员 会 开 展 本 专 业 的 认 证 工 作 (2) 听 取 工 作 委 员 会 的 汇 报 (3) 审 议 认 证 结 论 (4) 受 理 认 证 过 程 中 的 异 议 和 争 议 (5) 决 定 标 准 修 改 的 必 要 性 及 其 时 机
工 作 委 员 会 : 负 责 认 证 的 具 体 落 实 工 作 委 员 会 下 设 秘 书 处, 处 理 日 常 事 务 组 成 : 主 任 委 员 :1 人 副 主 任 委 员 : 若 干 人 委 员 : 若 干 人 秘 书 长 :1 人 副 秘 书 长 : 若 干 人 下 设 秘 书 处 负 责 工 作 委 员 会 的 日 常 工 作 职 责 :(1) 制 订 和 修 订 临 床 医 学 专 业 教 育 标 准 和 认 证 程 序 (2) 制 定 认 证 工 作 的 中 长 期 规 划 和 年 度 计 划 (3) 委 派 认 证 专 家 组 (4) 审 查 认 证 报 告 和 认 证 结 论 的 建 议 并 上 报 专 家 委 员 会 批 准 (5) 开 展 认 证 相 关 的 国 际 合 作, 促 进 教 育 研 究 (6) 为 认 证 专 家 和 申 请 认 证 的 教 育 机 构 提 供 相 关 培 训 (7) 建 立 认 证 工 作 数 据 库 专 家 库 和 网 站
认 证 标 准 : 依 据 教 育 部 和 卫 生 部 联 合 颁 布 的 本 科 医 学 教 育 标 准 临 床 医 学 专 业 ( 试 行 ) ( 教 高 [2008]9 号 )
认 证 专 家 组 1. 专 家 组 组 成 : 1 由 工 作 委 员 会 任 命, 受 其 委 派 实 施 现 场 认 证 考 察 2 成 员 为 6 或 8 人 8 人 组 中 设 组 长 1 人 副 组 长 1 人 成 员 5 人 秘 书 1 人 6 人 组 中 设 组 长 1 人 成 员 4 人 秘 书 1 人 3 根 据 需 要, 可 邀 请 境 外 专 家 参 与 4 成 员 名 单 应 向 申 请 认 证 的 教 育 机 构 征 求 意 见 由 工 作 委 员 会 任 命 成 员 为 6 或 8 人 根 据 需 要, 可 邀 请 境 外 专 家 参 与 成 员 名 单 应 向 申 请 认 证 的 教 育 机 构 征 求 意 见
2. 专 家 条 件 : 1 从 事 医 学 教 育 教 学 科 研 或 ( 和 ) 管 理 工 作, 具 有 丰 富 的 经 验, 了 解 医 学 教 育 规 律, 熟 悉 医 学 教 育 发 展 趋 势 2 与 接 受 认 证 的 教 育 机 构 没 有 个 人 的 职 业 的 利 益 冲 突 ; 3 熟 悉 教 育 标 准 和 认 证 程 序, 身 心 健 康, 专 心 工 作
3. 专 家 组 职 责 1) 专 家 组 秘 书 与 学 校 协 商 制 定 工 作 日 程 ( 进 校 前 ); 2) 专 家 组 成 员 审 阅 自 评 报 告, 研 究 需 现 场 考 察 的 事 项 ( 进 校 前 ); 3) 在 充 分 讨 论 的 基 础 上 集 体 明 确 考 察 事 项 和 成 员 分 工 ; 4) 通 过 会 议 访 谈 和 现 场 考 察 等 形 式 获 取 专 家 组 需 要 的 信 息 ; 5) 报 告 个 人 考 察 意 见, 集 体 讨 论 形 成 认 证 结 论 的 建 议 ; 6) 撰 写 评 估 报 告, 明 确 专 业 的 优 势 所 在 和 需 要 进 一 步 改 进 处
教 育 机 构 提 交 认 证 申 请, 每 年 4 月 或 6 月 认 证 程 序 秘 书 处 组 织 审 议 通 报 审 议 结 果 和 进 校 考 察 时 间 教 育 机 构 在 考 察 前 2 个 月 提 交 自 评 报 告 专 家 组 审 读 自 评 报 告 后 现 场 考 察 3 天 秘 书 处 征 求 教 育 机 构 对 专 家 组 的 意 见 工 作 委 员 会 组 建 专 家 组 专 家 组 通 报 现 场 考 察 初 步 意 见 专 家 组 记 名 投 票 明 确 认 证 结 论 建 议 专 家 组 现 场 考 察 2 个 月 内 撰 写 认 证 报 告 呈 报 工 作 委 员 会 和 专 家 委 员 会 审 议 专 家 组 向 秘 书 处 提 交 正 式 认 证 报 告 和 认 证 结 论 建 议 专 家 组 长 就 报 告 所 涉 及 的 事 实 征 求 教 育 机 构 意 见
认 证 程 序 1. 申 请 认 证 的 教 育 机 构 应 在 每 年 4 月 或 10 月 向 工 作 委 员 会 秘 书 处 提 交 认 证 申 请 ; 工 作 委 员 会 秘 书 处 于 1 个 月 内 组 织 完 成 对 认 证 申 请 的 审 议, 并 将 审 议 结 果 告 知 申 请 认 证 的 教 育 机 构 2. 认 证 申 请 通 过 审 议 被 批 准 后, 教 育 机 构 依 据 标 准 撰 写 自 评 报 告, 阐 明 实 现 专 业 培 养 目 标 的 途 径 与 方 法, 明 确 优 势 与 不 足 ; 在 专 家 组 现 场 考 察 前 2 个 月 向 工 作 委 员 会 秘 书 处 提 交 自 评 报 告 ; 如 邀 请 境 外 专 家 参 与 认 证 工 作, 应 同 时 提 交 英 文 版 自 评 报 告
3. 工 作 委 员 会 秘 书 处 提 前 6 个 月 将 专 家 组 进 校 考 察 的 时 间 通 知 申 请 认 证 的 教 育 机 构 工 作 委 员 会 提 前 3 个 月 组 建 专 家 组, 并 征 求 申 请 认 证 的 教 育 机 构 对 专 家 组 组 成 的 意 见 4. 专 家 组 依 据 标 准 对 申 请 认 证 的 教 育 机 构 进 行 3 天 的 现 场 考 察 教 育 机 构 应 为 专 家 组 的 现 场 考 察 提 供 便 利, 根 据 专 家 组 的 需 要 提 供 必 要 的 纸 质 或 网 络 支 撑 材 料, 并 及 时 解 答 疑 问
5. 专 家 组 集 体 讨 论 现 场 考 察 的 初 步 意 见 并 向 申 请 认 证 的 教 育 机 构 通 报 专 家 组 全 体 成 员 在 讨 论 认 证 结 论 建 议 的 基 础 上, 记 名 投 票 明 确 认 证 结 论 建 议 以 及 认 证 有 效 期 内 提 交 整 改 报 告 的 时 限 该 结 论 建 议 在 工 作 委 员 会 审 议 前 是 保 密 的 6. 专 家 组 成 员 离 校 后 依 据 标 准 和 考 察 期 间 获 得 的 材 料 和 信 息, 按 分 工 撰 写 认 证 报 告 初 稿, 汇 总 并 提 交 组 长
7. 专 家 组 组 长 于 现 场 考 察 后 2 个 月 内 完 成 完 整 的 认 证 报 告, 并 就 报 告 所 涉 及 的 事 实 向 接 受 认 证 的 教 育 机 构 征 求 意 见, 会 同 认 证 结 论 建 议 呈 报 工 作 委 员 会 审 议 和 专 家 委 员 会 批 准 8. 申 请 认 证 的 教 育 机 构 按 照 认 证 报 告 的 要 求, 按 时 向 工 作 委 员 会 提 交 整 改 报 告, 工 作 委 员 会 秘 书 处 组 织 专 家 组 跟 踪 该 教 育 机 构 的 整 改 过 程, 并 对 其 整 改 工 作 提 供 咨 询 服 务
临 床 医 学 专 业 认 证 现 场 考 察 日 程 安 排 时 间 内 容 地 点 X 月 X 日 ( 星 期 六 ) 全 天 专 家 入 住 X 月 X 日 ( 星 期 天 ) 8:30-11:30 认 证 专 家 组 预 备 会 11:30-14:00 工 作 午 餐 及 休 息 14:00-17:00 认 证 专 家 组 预 备 会 17:30-19:00 晚 餐
X 月 X 日 ( 星 期 一 ) 8:30-9:40 开 幕 式 及 校 长 报 告 报 告 厅 9:40-9:55 合 影 茶 歇 10:00-10:40 学 校 领 导 座 谈 会 议 室 医 学 院 领 导 座 谈 会 议 室 10:50-12:00 教 学 工 作 委 员 会 座 谈 会 议 室 督 导 委 员 会 座 谈 会 议 室 11:30-14:00 工 作 午 餐 学 生 食 堂 14:00-15:30 走 访 实 验 中 心 陈 列 室 等 走 访 基 础 部 15:30-17:00 基 础 公 卫 医 学 人 文 教 师 座 谈 会 会 议 室 15:30-17:00 校 内 综 合 实 训 (PBL) 观 摩 17:30-19:00 工 作 晚 餐 19:00-21:00 认 证 专 家 工 作 会 议
X 月 X 日 ( 星 期 二 ) 8:30-12:00 附 属 医 院 教 学 医 院 社 区 实 践 基 地 8:30-12:00 第 一 组 : 院 长 报 告 考 察 教 研 室 观 摩 教 学 查 房 ( 内 或 外 科 ) 观 摩 病 例 讨 论 ( 内 或 外 科 ) 观 摩 临 床 技 能 培 训 第 二 组 : 同 第 一 组 第 三 组 : 8:30-10:30 教 学 医 院 : 院 长 报 告 观 摩 教 学 查 房 ( 内 或 外 科 ) 临 床 教 师 座 谈 会 11:00-12:00 社 区 实 践 基 地 : 参 观 基 地 院 长 报 告 基 地 教 师 座 谈 会 医 院 医 院 教 学 医 院 和 社 区 实 践 基 地 12:00-14:00 工 作 午 餐 及 休 息 14:00-17:00 第 一 组 临 床 教 师 座 谈 会 90 分 钟 高 年 级 学 生 座 谈 会 90 分 钟 第 二 组 : 同 第 一 组 医 院 医 院 17:30-19:00 工 作 晚 餐 19:00-21:00 认 证 专 家 工 作 会
X 月 X 日 ( 星 期 三 ) 8:30-9:50 低 年 级 学 生 座 谈 会 会 议 室 10:10-11:30 行 政 管 理 干 部 座 谈 会 会 议 室 11:30-14:00 工 作 午 餐 及 休 息 14:00-17:00 专 家 组 根 据 需 要 个 别 考 察 由 专 家 指 定 17:30-19:00 工 作 晚 餐 19:00-20:30 认 证 专 家 工 作 会 ( 讨 论 并 汇 总 ) X 月 X 日 ( 星 期 四 ) 8:30-11:30 专 家 组 工 作 会 议 ( 撰 写 初 步 认 证 报 告 ) 11:30-:14:00 工 作 午 餐 14:00-15:00 专 家 组 组 长 与 校 领 导 会 谈 15:00-15:30 认 证 反 馈 会
撰 写 自 评 报 告 需 要 注 意 的 问 题 客 观 真 实, 符 合 实 际 ; 报 告 的 文 体 为 描 述 性 ; 除 前 言 结 语 外, 一 律 逐 条 表 述 ; 主 报 告 外, 另 加 辅 助 支 撑 文 件
专 家 结 论 在 生 物 医 学 的 学 习 阶 段, 临 床 科 学 和 技 能 的 教 学 十 分 有 限, 从 第 6 学 期 开 始 成 为 学 习 的 重 点 在 与 病 人 直 接 接 触 (8-12 名 学 生 为 一 组 ) 之 前, 学 生 利 用 模 拟 病 人 接 受 强 化 训 练 学 生 与 病 人 的 直 接 接 触 是 有 限 的, 通 常 须 征 得 病 人 同 意 并 有 指 导 教 师 在 场 相 应 地, 在 6-8 学 期 期 间, 广 泛 地 使 用 模 拟 病 人 和 标 准 化 病 人 在 9-10 学 期 轮 科 实 习 期 间, 学 生 在 有 指 导 的 情 况 下 更 加 充 分 地 进 行 病 房 实 习 结 论 基 本 标 准 : 达 到 高 质 量 标 准 : 部 分 达 到
如 上 所 述, 哈 尔 滨 医 科 大 学 充 分 说 明 了 其 课 程 设 置 情 况, 包 括 核 心 课 程 和 选 修 课 程 在 中 医 健 康 教 育 预 防 医 学 和 康 复 医 学 方 面, 既 有 核 心 课 程, 也 有 选 修 课 程 如 上 所 述, 早 期 基 础 科 学 教 学 只 有 有 限 的 整 合, 且 在 全 部 的 课 程 设 置 中 基 础 科 学 与 临 床 科 学 的 整 合 也 十 分 有 限 这 是 课 程 设 置 中 一 个 重 大 的 结 构 缺 陷 哈 尔 滨 医 科 大 学 已 认 识 到 这 一 点, 并 着 手 开 始 改 进 结 论 基 本 标 准 : 达 到 高 质 量 标 准 : 部 分 达 到
认 证 结 论 : 通 过 认 证 不 予 认 证 ( 一 ) 通 过 认 证 教 育 机 构 的 临 床 医 学 专 业 教 育 教 学 符 合 标 准 的 要 求, 根 据 该 教 育 机 构 自 身 制 定 的 办 学 目 标 的 实 现 程 度 是 否 达 到 社 会 期 望 以 及 存 在 的 不 足 等, 确 认 认 证 的 有 效 期 限, 一 般 为 3 8 年 教 育 机 构 应 按 认 证 报 告 中 指 定 的 期 限 进 行 整 改, 并 提 交 整 改 报 告, 工 作 委 员 会 视 情 况 决 定 继 续 提 交 整 改 报 告 的 时 间 和 是 否 进 行 回 访 认 证 有 效 期 满 后, 教 育 机 构 须 再 次 提 出 认 证 申 请
( 二 ) 不 予 认 证 : 教 育 机 构 的 临 床 医 学 专 业 教 育 教 学 达 不 到 标 准 的 要 求, 专 家 组 根 据 该 教 育 机 构 在 某 些 方 面 存 在 的 缺 陷 或 重 大 问 题 提 出 整 改 意 见 和 整 改 期 限 整 改 期 限 不 超 过 2 年 通 过 整 改 和 自 评, 教 育 机 构 认 为 已 经 达 到 标 准, 可 重 新 申 请 认 证
认 证 时 间 认 证 学 院 认 证 状 态 2006 哈 尔 滨 医 科 大 学 通 过 (8 年 ) 2008 华 中 科 技 大 学 通 过 (8 年 ) 2009 汕 头 大 学 通 过 (6 年 ) 2010 中 南 大 学 通 过 (6 年 ) 2011 吉 林 大 学 通 过 (5 年 ) 2011 中 国 医 科 大 学 通 过 (6 年 ) 2011 广 西 医 科 大 学 通 过 (6 年 ) 2012 长 治 医 学 院 通 过 (5 年 ) 2012 嘉 兴 学 院 通 过 (4 年 ) 2012 重 庆 医 科 大 学 通 过 (6 年 ) 2012 桂 林 医 学 院 通 过 (5 年 ) 2013 北 京 大 学 通 过 (8 年 ) 2013 赣 南 医 学 院 通 过 (5 年 ) 2013 齐 齐 哈 尔 医 学 院 通 过 (5 年 ) 认 证 时 间 认 证 学 院 认 证 状 态 2013 滨 州 医 学 院 通 过 (6 年 ) 2013 浙 江 中 医 药 大 学 通 过 (5 年 ) 2013 杭 州 师 范 大 学 通 过 (4 年 ) 2013 温 州 医 科 大 学 通 过 (6 年 ) 2013 沈 阳 医 学 院 通 过 (5 年 ) 2013 承 德 医 学 院 通 过 (6 年 ) 2014 广 东 药 学 院 ---- 2014 大 连 医 科 大 学 ---- 2014 天 津 医 科 大 学 ---- 2014 首 都 医 科 大 学 ---- 2014 海 南 医 学 院 ---- 2014 河 北 联 合 大 学 ---- 2014 湖 北 医 药 学 院 ---- 2014 南 华 大 学 ----
2015 年, 有 17 所 院 校 将 接 受 教 育 部 临 床 医 学 专 业 认 证 我 校 认 证 时 间 是 :2015.10.18 10.22 中 山 大 学 九 江 学 院 绍 兴 文 理 学 院 武 汉 大 学 济 宁 医 学 院 江 汉 大 学 南 方 医 科 大 学 武 汉 科 技 大 学 长 沙 医 学 院 大 连 大 学 成 都 医 学 院 莆 田 学 院 武 汉 科 技 大 学 宁 波 大 学 右 江 民 族 医 学 院 牡 丹 江 医 学 院 西 北 民 族 大 学 2020 年 完 成 高 等 学 校 医 学 专 业 的 首 轮 认 证 工 作
认 证 管 理 ( 一 ) 认 证 专 家 组 专 家 由 工 作 委 员 会 委 派, 其 构 成 应 考 虑 医 学 教 育 共 同 利 益 方 的 参 与, 实 行 认 证 专 家 的 回 避 制 度 ; ( 二 ) 认 证 专 家 组 组 长 由 工 作 委 员 会 指 定, 全 权 负 责 认 证 评 估 的 实 施 ; ( 三 ) 认 证 现 场 考 察 不 应 影 响 接 受 认 证 的 教 育 机 构 的 正 常 教 学 科 研 和 医 疗 工 作 秩 序 ;
( 四 ) 工 作 委 员 会 秘 书 处 负 责 专 家 组 进 校 考 察 评 估 期 间 的 食 宿 交 通 等 事 宜 ; 认 证 工 作 必 须 遵 循 节 约 和 效 率 的 原 则, 尽 可 能 降 低 成 本, 提 高 效 率 ; ( 五 ) 接 受 认 证 的 教 育 机 构 对 专 家 组 提 出 的 认 证 事 实 部 分 有 不 同 意 见 者, 可 向 专 家 组 提 出 ; 双 方 协 商 仍 不 能 达 成 共 识 者, 可 在 规 定 的 时 间 内 提 出 申 诉 ;
( 六 ) 认 证 结 论 经 工 作 委 员 会 审 议 后 在 网 站 上 公 示, 公 示 期 为 10 个 工 作 日 如 无 异 议 则 由 专 家 委 员 会 最 终 确 定, 如 有 异 议 则 需 在 公 示 期 内 向 秘 书 处 提 出 申 诉 ( 七 ) 认 证 考 察 过 程 中, 专 家 组 产 生 的 证 据 资 料 基 本 数 据 ( 含 原 始 材 料 ) 等 在 认 证 结 束 时 交 工 作 委 员 会 秘 书 处 保 存 ;
( 八 ) 认 证 考 察 过 程 中, 专 家 组 成 员 必 须 遵 守 保 密 原 则, 在 认 证 考 察 离 校 前 销 毁 相 关 的 敏 感 资 料 数 据 和 信 息 ( 包 括 相 关 的 电 子 邮 件 ); ( 九 ) 工 作 委 员 会 秘 书 处 应 建 立 临 床 医 学 专 业 认 证 数 据 库, 以 科 学 高 效 地 保 存 处 理 和 利 用 有 关 信 息 资 料 参 考 资 料 : 中 国 医 学 教 育 ( 临 床 医 学 专 业 标 准 语 认 证 指 南 )
C 准 备 与 接 受 认 证
1. 深 入 学 习 相 关 文 件 内 涵 学 校 准 备 工 作 教 育 部 卫 生 部 发 布 了 本 科 医 学 教 育 标 准 - 临 床 医 学 专 业 教 高 [2008]9 号 ; 教 育 部 关 于 加 强 高 等 学 校 本 科 教 学 工 作 提 高 教 学 质 量 的 若 干 意 见 教 高 [2005]1 号 ; 国 家 中 长 期 教 育 改 革 和 发 展 规 划 纲 要 (2010-2020 年 ) 教 育 部 关 于 全 面 提 高 高 等 教 育 质 量 的 若 干 意 见 教 高 2012 4 号 ; 中 山 大 学 十 一 五 十 二 五 规 划
中 山 大 学 十 二 五 规 划 : 发 展 战 略 总 目 标 是 : 把 中 山 大 学 建 设 成 为 文 理 医 工 各 具 特 色 融 合 发 展, 具 有 广 泛 国 际 影 响 的 世 界 一 流 大 学 十 二 五 时 期 的 目 标 是 : 构 建 起 与 国 家 和 广 东 经 济 社 会 发 展 紧 密 结 合, 以 文 理 医 工 各 具 实 力 综 合 发 展 为 特 征, 具 有 一 定 国 际 影 响 的 综 合 性 研 究 型 大 学
2. 全 面 更 新 教 育 观 念 现 代 的 教 育 理 念 的 转 变 : 1 教 育 价 值 理 念 从 适 应 论 到 超 越 论 飞 跃 ; 2 教 育 质 量 从 一 元 化 向 多 元 化 转 变 ; 3 教 育 本 土 化 理 念 向 教 育 国 际 化 转 变 ; 4 树 立 创 造 创 新 创 业 为 特 征 的 三 创 教 育 理 念 ; 5 树 立 教 育 产 业 及 其 经 营 管 理 的 理 念 ( 有 争 议 ) 6 MOOC 开 放 在 线 教 育 公 平
封 闭 性 学 院 教 育 一 次 性 高 等 教 育 填 鸭 式 教 学 被 动 学 习 知 识 传 授 开 放 性 立 体 化 教 育 终 身 教 育 启 发 式 教 学 自 主 性 研 究 性 学 习 方 法 养 成 能 力 培 养 自 主 学 习 以 学 生 为 中 心 要 交 给 学 生 一 杆 猎 枪 而 不 是 一 袋 干 粮 让 学 生 : 学 会 学 习 学 会 生 存 学 会 做 事 学 会 做 人
关 联 主 义 学 习 理 念 George Siemens at UNESCO conference
已 经 出 版
3. 健 全 内 部 质 量 保 证 体 系 教 学 组 织 机 构 教 学 运 行 质 量 过 程 控 制 与 管 理 质 量 监 测 评 价 系 统 质 量 奖 惩 激 励 约 束 机 制
4. 全 力 落 实 改 革 措 施 临 床 医 学 专 业 建 设 主 要 不 足 与 整 改 措 施 一 级 指 标 主 要 不 足 主 要 整 改 措 施 1 宗 旨 及 目 标 2 教 育 计 划 3 学 生 成 绩 评 定 宗 旨 及 目 标 的 宣 传 与 落 实 有 待 加 强 1 课 程 整 合 融 合 不 够 2 教 学 方 法 改 革 需 要 进 一 步 加 强 3 课 程 设 置 需 进 一 步 完 善 1 形 成 性 评 价 有 待 加 强 2 考 试 结 果 应 用 与 反 馈 有 待 完 善 1 加 强 宣 传 力 度, 进 一 步 使 包 括 用 人 单 位 在 内 广 大 师 生 周 知 2 进 一 步 把 办 学 宗 旨 及 目 标 落 实 到 学 校 各 项 具 体 工 作 中 1 进 一 步 探 讨 243 生 物 - 心 理 - 社 会 现 代 医 学 模 式 下 基 础 临 床 课 程 的 整 合 融 通 方 案 2 总 结 的 三 早 教 育 TBL.PBL 等 教 改 经 验, 进 一 步 扩 大 教 改 受 益 面 1 进 一 步 发 挥 形 成 性 和 终 结 性 评 价 的 作 用 2 进 一 步 提 高 考 试 教 学 测 量 反 馈 的 效 果, 充 分 发 挥 考 试 对 学 生 和 教 学 的 正 能 量 导 向 作 用
4 学 生 1 学 生 服 务 需 进 一 步 加 强 2 学 生 自 主 学 习 平 台 建 设 1 进 一 步 加 强 学 生 自 我 教 育 自 我 管 理 自 我 服 务 2 加 强 对 学 生 自 主 学 习 的 指 导, 充 分 发 挥 网 络 教 育 和 网 络 技 术 的 作 用, 为 学 生 搭 建 多 种 自 主 学 习 平 台 5 教 师 1 进 一 步 发 挥 高 水 平 教 师 在 教 学 中 的 作 用 2 教 学 发 展 中 心 作 用 有 待 加 强 1 加 强 高 层 次 人 才 在 教 育 中 的 作 用 2 进 一 步 完 善 教 师 教 学 发 展 中 心 的 职 能, 搭 建 教 师 成 长 平 台 6 教 育 资 源 1 临 床 教 学 意 识 应 持 续 提 升 1 进 一 步 优 化 临 床 资 源 建 设, 不 断 提 升 存 在 重 科 研 医 疗 轻 教 学 现 临 床 教 学 能 力 和 水 平 象 2 临 床 实 践 教 学 质 量 监 控 尚 需 加 强 2 不 断 提 高 临 床 医 生 教 学 意 识, 实 行 教 学 一 票 否 决 制 3 强 化 临 床 教 学 管 理 和 监 控
7 教 育 评 价 1 需 进 一 步 完 善 教 育 评 价 体 系 2 各 利 益 方 参 与 学 校 管 理 不 够 1 进 一 步 扩 大 教 育 评 价 的 覆 盖 面, 对 教 育 计 划 教 育 过 程 及 教 育 结 果 全 覆 盖 2 进 一 步 提 高 毕 业 生 调 研 信 息 对 改 进 学 校 工 作 的 作 用 3 加 强 与 各 利 益 方 的 沟 通 联 系, 多 听 取 各 方 意 见 与 建 议 8 科 研 研 究 1 科 研 与 教 学 结 合 不 够 2 医 学 教 育 和 管 理 研 究 1 鼓 励 教 师 及 时 将 科 研 成 果 转 化 为 教 学 内 容, 不 断 提 高 教 学 的 质 量 2 鼓 励 加 强 教 育 和 管 理 的 研 究 9 管 理 和 行 政 教 育 教 学 专 家 队 伍 的 建 设 不 足 学 术 组 织 在 管 理 中 应 更 好 发 挥 作 用 按 新 的 学 术 委 员 会 章 程 要 求, 充 分 发 挥 学 术 组 织 在 管 理 中 的 决 策 作 用, 充 分 发 挥 教 育 专 家 教 学 督 导 的 作 用 10 改 革 与 发 展 深 化 改 革 与 持 续 发 展 尚 需 加 强, 以 适 应 社 会 发 展 要 求 定 期 检 查 回 顾 总 结 反 馈 提 高
summary 要 充 分 认 识 医 学 专 业 认 证 的 必 要 性 和 对 医 学 教 育 宏 观 调 控 的 重 要 性, 以 认 证 促 建 设, 重 在 规 范 建 设 持 续 改 善 提 高 教 育 产 品 医 学 生 在 将 来 国 际 卫 生 市 场 的 通 用 与 互 认 在 保 证 医 学 教 育 培 养 质 量 的 前 提 下, 不 断 探 索 提 高 医 学 人 才 培 养 的 办 学 水 平, 保 持 和 提 升 我 国 医 学 教 育 在 世 界 上 应 有 的 国 际 地 位 和 声 誉
认 证 的 重 点 1. 教 育 理 念 : 既 尊 重 教 育 规 律, 又 适 应 社 会 需 求 ; 自 主 学 习, 以 学 生 为 中 心 ; 以 能 力 培 养 为 导 向 促 进 教 学 改 革 等 2. 改 革 : 课 程 整 合 ; 自 主 学 习 ;TBL;MOOC 的 开 展 ; 评 价 方 法 ; 能 力 培 养 等
3. 管 理 : 循 证 决 策 ; 宗 旨 和 目 标 的 确 定 ; 质 量 管 理 ; 管 理 的 规 范 化 和 有 效 性 等 4. 质 量 : 批 判 性 思 维 能 力 ; 信 息 处 理 能 力 ; 自 主 学 习 能 力 ; 沟 通 能 力 等 94
已 认 证 院 校 存 在 的 主 要 问 题 1. 组 织 管 理 2. 教 育 模 式 3. 课 程 体 系 4. 考 核 评 价
1. 组 织 管 理 学 校 的 发 展 目 标 要 举 校 上 下 达 成 共 识 学 生 和 教 师 各 利 益 方 参 与 教 育 决 策 不 够 参 与 教 学 指 导 委 员 会 的 作 用 要 进 一 步 发 挥, 要 有 教 育 专 家 和 学 生 代 表 参 加 要 发 挥 医 学 教 育 研 究 机 构 要 发 挥 作 用
2. 教 育 模 式 传 统 的 教 育 模 式 仍 占 主 要 位 置 ; 以 学 生 为 中 心 的 教 学 理 念 尚 未 透 彻 理 解 和 有 效 实 施, 学 生 自 主 学 习 能 力 的 培 养 不 够, 表 现 在 讲 课 多, 自 学 少, 必 修 课 多, 选 修 课 少 ; 三 早 教 育 模 式 开 展 不 够 深 入 学 生 直 接 接 触 社 会 接 触 病 人 接 触 科 研 的 机 会 要 增 多 ; 开 设 综 合 性 整 合 性 课 程 的 改 革 力 度 不 大
3. 课 程 体 系 课 程 的 横 向 纵 向 整 合 不 够, 拼 凑 式 的 教 学 方 案 ; 虽 有 教 学 方 案, 但 缺 乏 有 效 的 实 施 ; 管 理 模 式 和 教 学 机 构 设 置 不 利 于 整 合 ; 学 生 和 老 师 参 与 课 程 改 革 和 评 价 不 够 ; 评 价 方 法 不 利 于 课 程 整 合
4. 考 核 评 价 应 增 加 对 学 生 技 能 态 度 测 试 的 比 重, 减 少 对 知 识 测 试 的 比 重 ; 需 进 一 步 完 善 PBL TBL CBL 的 评 价 方 法 ; 总 结 性 评 价 多, 形 成 性 评 价 少 或 错 误 理 解 ; 考 试 结 果 教 学 的 监 控 及 评 估 对 自 主 学 习 的 促 进 作 用 不 明 显, 不 能 形 成 很 好 的 教 学 反 馈
形 成 性 评 价, 又 称 过 程 评 价, 即 对 学 生 日 常 学 习 过 程 中 的 表 现 所 取 得 的 成 绩 以 及 所 反 映 出 的 情 感 态 度 策 略 等 方 面 的 发 展 做 出 的 评 价, 是 基 于 对 学 生 学 习 全 过 程 的 持 续 观 察 记 录 反 思 而 做 出 的 发 展 性 评 价 其 目 的 是 激 励 学 生 学 习, 帮 助 学 生 有 效 调 控 自 己 的 学 习 过 程, 使 学 生 获 得 成 就 感, 增 强 自 信 心, 培 养 合 作 精 神 形 成 性 评 价 使 学 生 从 被 动 接 受 评 价 转 变 成 为 评 价 的 主 体 和 积 极 参 与 者
终 结 性 评 价, 就 是 对 课 堂 教 学 的 达 成 结 果 进 行 恰 当 的 评 价, 指 的 是 在 教 学 活 动 结 束 后 为 判 断 其 效 果 而 进 行 的 评 价 一 个 单 元, 一 个 模 块, 或 一 个 学 期 的 教 学 结 束 后 对 最 终 结 果 所 进 行 的 评 价, 都 可 以 说 是 终 结 性 评 价 其 目 的 是 对 学 生 阶 段 性 学 习 的 质 量 做 出 结 论 性 评 价, 评 价 的 目 的 是 给 学 生 下 结 论 或 者 得 出 分 数 等 不 仅 应 用 在 教 学 领 域, 已 逐 步 扩 展 到 商 业 社 会 生 活 政 治 的 各 个 领 域
信 度 - 指 某 种 测 试 方 法 所 提 供 的 结 果 的 可 重 复 性 若 观 测 分 数 为 X, 考 生 真 正 分 数 为 T, 误 差 为 E, 则 X=T+E 影 响 信 度 的 因 素 : 试 卷 的 长 度 试 题 的 区 分 度 考 生 团 体 的 同 质 性 试 卷 的 难 度 难 度 - 题 目 的 难 易 程 度 难 度 的 计 算 : 二 分 法 计 分 的 题 目 : P=R/N 100%, 式 中 P 为 题 目 通 过 率, R 为 答 对 的 人 数,N 为 全 体 考 生 数 非 二 分 法 计 分 的 题 目 : P=X/Xmax 100%, 式 中 X 为 考 生 在 某 一 题 目 上 的 平 均 分,Xmax 为 该 题 目 满 分 效 度 - 即 试 题 在 多 大 程 度 上 能 测 出 其 所 要 测 量 的 内 容, 包 括 : 内 容 有 效 性 : 指 被 测 量 的 事 物 或 行 为 同 本 次 考 试 评 价 目 标 的 相 关 性 方 法 有 效 性 : 指 某 套 试 题 是 否 适 用 于 对 特 定 的 对 象 进 行 有 效 的 测 量 预 期 有 效 性 : 指 学 生 在 一 次 考 试 中, 从 某 一 方 面 所 取 得 的 成 绩 能 否 用 以 预 测 另 一 方 面 成 绩 的 可 能 性 区 分 度 - 指 测 验 题 目 对 考 生 的 心 理 特 性 的 区 分 能 力, 区 分 度 高 的 试 题, 能 将 不 同 水 平 的 考 生 区 分 开 来 区 分 度 的 取 值 范 围 介 于 +1.00~-1.00 之 间, 值 越 大, 区 分 效 果 越 佳 D=P H P L, 前 者 为 高 分 组 在 该 题 的 通 过 率, 后 者 为 低 分 组 在 该 题 的 通 过 率 0.40 以 上 试 题 很 好 0.30-0.39 试 题 良 好, 修 改 更 佳 0.20-0.29 试 题 尚 可, 仍 需 修 改 0.19 以 下 试 题 较 差, 应 摈 弃 或 修 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