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 海 音 乐 学 院 2016 年 全 日 制 学 术 型 硕 士 研 究 生 招 生 简 章 一 培 养 目 标 培 养 为 社 会 主 义 音 乐 文 化 建 设 服 务, 在 本 学 科 内 掌 握 坚 实 的 基 础 理 论 系 统 的 专 业 知 识 与 技 巧, 具 有 创 新 精 神 和 独 立 从 事 音 乐 研 究 教 学 管 理 等 工 作 能 力 的 高 层 次 学 术 型 专 门 人 才 二 招 生 专 业 名 称 拟 招 生 人 数 研 究 方 向 与 考 试 科 目 见 附 件 三 学 制 三 年 四 报 考 条 件 符 合 下 列 条 件 的, 可 以 参 加 国 家 组 织 的 全 国 统 一 招 生 考 试 : 1.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公 民 2. 拥 护 中 国 共 产 党 的 领 导, 品 德 良 好, 遵 纪 守 法 3. 身 体 健 康 状 况 符 合 规 定 的 体 检 要 求 4. 考 生 的 学 历 必 须 符 合 下 列 条 件 之 一 : (1) 国 家 承 认 学 历 的 应 届 本 科 毕 业 生 ( 录 取 当 年 9 月 1 日 前 须 取 得 国 家 承 认 的 本 科 毕 业 证 书 含 普 通 高 校 成 人 高 校 普 通 高 校 举 办 的 成 人 高 等 学 历 教 育 应 届 本 科 毕 业 生, 及 自 学 考 试 和 网 络 教 育 届 时 可 毕 业 本 科 生 ) (2) 具 有 国 家 承 认 的 大 学 本 科 毕 业 学 历 的 人 员 (3) 国 家 承 认 学 历 的 本 科 结 业 生, 按 本 科 毕 业 生 同 等 学 力 身 份 报 考 (4) 已 获 硕 士 博 士 学 位 人 员 在 校 研 究 生 报 考 须 在 报 名 前 征 得 所 在 培 养 单 位 同 意 五 报 名 研 究 生 报 名 采 取 网 上 提 交 报 考 信 息 网 上 缴 费 现 场 确 认 和 照 相 相 结 合 的 方 式 进 行 ( 一 ) 网 上 报 名 : 报 考 2016 年 硕 士 研 究 生 考 生 一 律 采 取 网 上 报 名 方 式 1. 网 上 报 名 时 间 :2015 年 10 月 10 日 2015 年 10 月 31 日 ( 每 天 9:00-22:00) 逾 期 不 再 补 报, 也 不 得 再 修 改 报 名 信 息 ; 应 届 本 科 毕 业 生 可 提 前 网 上 预 报 名, 时 间 为 2015 年 9 月 24 日 -27 日 ( 每 天 9:00-22:00) 2. 请 考 生 自 行 登 录 中 国 研 究 生 招 生 信 息 网 ( 公 网 网 址 : http: //yz.chsi.com.cn, 教 育 网 址 : http://yz.chsi.cn) 浏 览 报 考 须 知, 按 教 育 部 广 东 省 招 生 办 和 我 院 的 网 上 公 告 要 求 报 名, 凡 不 按 公 告 要 求 报 名 网 报 信 息 误 填 错 填 或 填 报 虚 假 信 息 而 造 成 不 能 考 试 或 录 取 的, 后 果 由 考 生 本 人 承 担 在 上 述 报 名 日 期 内, 考 生 可 自 行 修 改 网 报 信 息 3. 网 上 报 名 填 写 报 考 信 息 时 注 意 事 项 : (1) 考 生 报 名 时 只 填 报 一 个 招 生 单 位 的 一 个 专 业 待 初 试 结 束, 教 育 部 公 布 考 生 进 入 复 试 的 初 试 成 绩 基 本 要 求 后, 考 生 可 通 过 研 招 网 调 剂 服 务 系 统 了 解 其 他 招 生 单 位 的 生 源 缺 额 信 息, 并 按 相 关 规 定 自 主 多 次 平 行 填 报 多 个 调 剂 志 愿 (2) 同 等 学 力 的 报 考 人 员, 应 按 我 院 的 招 生 简 章 要 求 如 实 填 写 学 习 情 况 和 提 供 真 实 材 料 (3) 考 生 要 准 确 填 写 本 人 所 受 奖 惩 情 况, 特 别 是 要 如 实 填 写 在 参 加 普 通 和 成 人 高 等 学 校 招 生 考 试 全 国 硕 士 研 究 生 招 生 考 试 高 等 教 育 自 学 考 试 等 国 家 教 育 考 试 过 程 中 因 违 纪 作 弊 所 受 处 罚 情 况 对 弄 虚 作 假 者, 招 生 单 位 将 按 照 国 家 教 育 考 试 违 规 处 理 办 法 严 肃 处 理 (4) 报 名 期 间 将 对 考 生 学 历 ( 学 籍 ) 信 息 进 行 网 上 校 验 考 生 可 随 时 上 网 查 看 学 历 ( 学 籍 ) 校 验 结 果 考 生 也 可 在 报 名 前 或 报 名 期 间 自 行 登 录 中 国 高 等 教 育 学 生 信 息 网 ( 网 址 :http://www.chsi.com.cn) 查 询 本 人 学 历 ( 学 籍 ) 信 息 未 通 过 学 历 ( 学 籍 ) 校 验 的 考 生 应 及 时 到 学 籍 学 历 权 威 认 证 机 构 进 行 认 证, 在 现 场 确 认 时 将 认 证 报 告 交 报 考 点 核 验
( 二 ) 网 上 缴 费 : 我 院 报 名 费 一 律 采 用 网 上 缴 费 方 式 1. 缴 费 时 间 :2015 年 10 月 10 日 -2015 年 10 月 31 日 2. 缴 费 网 址 :www.xhzsb.com( 缴 费 后 一 律 不 退 还 ) ( 三 ) 现 场 确 认 : 1. 现 场 确 认 时 间 :2015 年 11 月 9 日 2015 年 11 月 12 日, 逾 期 不 再 补 办 2. 现 场 确 认 程 序 : (1) 考 生 须 本 人 到 我 院 大 学 城 校 区 进 行 现 场 确 认 (2) 考 生 须 提 交 本 人 第 二 代 居 民 身 份 证 学 历 证 书 原 件 及 复 印 件 ( 普 通 高 校 成 人 高 校 普 通 高 校 举 办 的 成 人 高 校 学 历 教 育 应 届 本 科 毕 业 生 持 学 生 证 原 件 及 复 印 件 ) 和 网 上 报 名 编 号, 到 我 院 研 究 生 部 办 理 网 报 信 息 核 对 确 认 手 续 (3) 在 录 取 当 年 9 月 1 日 前 可 取 得 国 家 承 认 本 科 毕 业 证 书 的 自 学 考 试 和 网 络 教 育 本 科 生, 须 凭 颁 发 毕 业 证 书 的 省 级 高 等 教 育 自 学 考 试 办 公 室 或 网 络 教 育 高 校 出 具 的 相 关 证 明 方 可 办 理 网 上 报 名 现 场 确 认 手 续 (4) 未 通 过 网 上 学 历 ( 学 籍 ) 校 验 的 考 生, 在 现 场 确 认 时 应 提 供 学 历 ( 学 籍 ) 认 证 报 告 (5) 所 有 考 生 均 要 对 本 人 网 上 报 名 信 息 进 行 认 真 核 对 确 认 经 考 生 确 认 的 报 名 信 息 在 考 试 及 录 取 阶 段 一 律 不 作 修 改, 因 考 生 填 写 错 误 引 起 的 一 切 后 果 由 其 自 行 承 担 (6) 我 院 按 规 定 采 集 本 人 图 像 等 相 关 电 子 信 息 ( 四 ) 报 考 资 格 审 查 我 院 将 根 据 教 育 部 规 定, 对 考 生 报 考 信 息 和 现 场 确 认 材 料 进 行 全 面 审 查, 确 定 考 生 的 考 试 资 格 1. 考 生 填 报 的 报 名 信 息 与 报 考 条 件 不 符 的, 不 得 准 予 考 试 2. 网 上 学 历 ( 学 籍 ) 校 验 未 通 过 的 考 生, 应 在 现 场 确 认 时 提 供 权 威 机 构 出 具 的 认 证 报 告, 否 则 不 得 准 予 考 试 3. 在 审 查 考 生 资 格 时, 如 发 现 伪 造 证 件 将 通 知 公 安 机 关 并 配 合 公 安 机 关 暂 扣 相 关 证 件 六 考 试 入 学 考 试 分 初 试 ( 全 国 统 考 ) 与 复 试 ( 专 业 考 试 ): ( 一 ) 考 试 时 间 1. 初 试 日 期 : 2015 年 12 月 26 日 -12 月 27 日 ( 全 国 统 考 ); 2. 复 试 日 期 : 2016 年 4 月 上 旬, 具 体 日 期 以 网 上 (http://yjs.xhzsb.com) 通 知 为 准 ; ( 二 ) 考 试 地 点 凡 报 考 我 院 考 生, 初 试 与 复 试 均 在 星 海 音 乐 学 院 大 学 城 校 区 进 行, 外 地 不 设 考 点 ( 三 ) 准 考 证 打 印 考 生 需 凭 自 行 下 载 打 印 的 准 考 证 和 居 民 身 份 证 才 能 参 加 所 有 考 试 1. 初 试 准 考 证 :2015 年 12 月 14 日 -2015 年 12 月 27 日, 考 生 凭 网 报 用 户 名 和 密 码 登 陆 研 招 网 ( 公 网 网 址 : http://yz.chsi.com.cn, 教 育 网 址 :http://yz.chsi.cn) 自 行 下 载 打 印 全 国 统 考 准 考 证, 其 正 反 两 面 在 使 用 期 间 不 得 涂 改 2. 复 试 准 考 证 : 届 时 考 生 可 登 陆 我 院 研 究 生 部 网 站 (http://yjs.xhzsb.com) 查 询 复 试 名 单, 并 按 规 定 时 间 凭 网 报 用 户 名 和 密 码 登 陆 我 院 招 生 办 信 息 网 (http;//www.xhzsb.com) 下 载 打 印 复 试 准 考 证, 其 正 反 两 面 在 使 用 期 间 不 得 涂 改 ( 四 ) 考 试 科 目 1. 政 治 理 论 外 语 ( 英 语 一 日 语 任 选 一 种 ) 须 参 加 全 国 统 一 命 题 考 试 ( 我 院 不 开 设 日 语 课 程 ) 2. 其 他 专 业 基 础 课 ( 技 术 理 论 音 乐 学 基 础 ) 及 复 试 考 试 内 容 详 见 附 件 一 3. 国 家 承 认 学 历 的 本 科 结 业 生 成 人 高 校 应 届 本 科 毕 业 生 自 学 考 试 和 网 络 教 育 本 科 毕 业 生 非 音 乐 类 专 业 考 生 在 复 试 期 间 需 加 试 视 唱 练 耳 ( 含 听 写 视 唱 两 部 分 ) 与 器 乐 演 奏 ( 自 备 练 习 曲 乐 曲 各 一 首, 需 背 谱 演 奏 ) 七 复 试 ( 一 ) 进 入 复 试 基 本 要 求 :
1. 考 试 资 格 符 合 报 考 条 件 ; 2. 初 试 各 科 目 成 绩 及 总 分 不 低 于 国 家 分 数 线, 业 务 一 业 务 二 需 达 到 学 院 划 定 的 分 数 线, 按 一 定 比 例 进 入 复 试 3. 凡 在 行 内 公 认 的 国 际 国 内 重 大 比 赛 中 获 得 主 要 名 次 的 考 生, 可 作 为 拔 尖 人 才 进 入 破 格 复 试 ; 其 他 需 破 格 复 试 者, 应 属 于 学 院 当 前 学 科 发 展 急 需 重 点 扶 持 或 政 策 倾 斜 的 专 业 方 向, 并 经 学 院 招 生 委 员 会 领 导 小 组 研 究 通 过 ( 二 ) 复 试 方 案 : 国 家 下 达 初 试 成 绩 基 本 要 求 分 数 线 后 在 我 院 研 究 生 部 网 发 布 (http://yjs.xhzsb.com) ( 三 ) 复 试 科 目 及 要 求 : 见 附 件 ( 四 ) 体 检 : 考 生 办 理 复 试 手 续 时 需 提 供 本 人 近 期 在 二 级 甲 等 ( 含 ) 以 上 医 院 体 检 结 果 八 录 取 ( 一 ) 录 取 原 则 1. 根 据 教 育 部 当 年 下 达 的 招 生 规 模, 按 德 智 体 全 面 发 展 原 则, 择 优 录 取, 确 保 质 量 宁 缺 毋 滥 ; 2. 初 试 各 科 目 成 绩 及 总 分 不 低 于 国 家 分 数 线, 业 务 一 业 务 二 需 达 到 学 院 划 定 的 分 数 线, 按 复 试 成 绩 分 专 业 由 高 往 低 顺 次 录 取 ; 3. 若 复 试 成 绩 相 同, 则 按 初 试 总 分 成 绩 排 名 ; 4. 专 业 特 别 突 出, 初 试 成 绩 未 达 到 分 数 线 者 可 在 名 额 允 许 的 前 提 下 根 据 国 家 有 关 规 定 申 请 破 格 录 取 ; 5. 录 取 总 人 数 以 当 年 国 家 下 达 的 招 生 计 划 为 限 ; 6. 在 录 取 阶 段, 拟 录 取 名 额 分 配 方 案 将 由 院 招 生 委 员 会 根 据 考 试 实 际 情 况 及 专 业 需 求 进 行 调 配 ; 7. 招 生 工 作 中 出 现 的 特 殊 情 况, 须 经 院 招 生 委 员 会 集 体 讨 论 决 定 ( 二 ) 录 取 类 别 硕 士 生 录 取 类 别 分 为 非 定 向 就 业 和 定 向 就 业 两 种 ( 定 向 就 业 的 硕 士 生 须 在 录 取 前 签 订 合 同 ) 九 入 学 1. 新 生 应 按 时 报 到, 不 能 按 时 报 到 者, 须 有 正 当 理 由 和 有 关 证 明, 并 向 我 院 相 关 部 门 请 假 无 故 逾 期 两 周 不 报 到 者, 取 消 入 学 资 格 应 届 本 科 毕 业 生 及 自 学 考 试 和 网 络 教 育 届 时 可 毕 业 本 科 生 考 生, 入 学 时 未 取 得 国 家 承 认 的 本 科 毕 业 证 书 者, 取 消 录 取 资 格 2. 入 学 后, 我 院 将 按 规 定 对 新 生 进 行 复 查, 复 查 合 格 者 方 可 注 册 十 学 习 费 用 及 待 遇 1. 学 费 :8000 元 / 年 ( 参 见 粤 价 2013 294 号 文 ) 2. 奖 学 金 助 学 金 以 招 生 当 年 国 家 规 定 的 标 准 执 行 3. 在 读 期 间, 可 申 请 参 加 我 院 与 美 国 中 央 俄 克 拉 荷 马 大 学 音 乐 学 院 的 合 作 培 养 硕 士 项 目 (CPMP), 考 核 通 过 者 可 赴 美 学 习, 成 绩 优 秀 并 达 到 相 关 要 求 者 可 获 我 院 与 美 国 中 央 俄 克 拉 荷 马 大 学 音 乐 学 院 的 双 重 硕 士 学 位 十 一 其 他 1. 招 生 信 息 如 有 政 策 性 变 动, 将 在 我 院 研 究 生 部 网 (http://yjs.xhzsb.com) 及 时 发 布 2. 严 禁 考 生 将 任 何 书 刊 报 纸 稿 纸 资 料 无 线 通 讯 工 具 电 子 产 品 及 其 他 违 规 物 品 带 入 考 场, 对 作 弊 和 违 规 考 生 严 格 按 国 家 教 育 考 试 违 规 处 理 办 法 处 理 对 弄 虚 作 假 者, 不 论 何 时, 一 经 查 实, 即 按 有 关 规 定 取 消 报 考 资 格 及 被 录 取 资 格, 已 经 入 学 的, 取 消 其 学 籍 3. 以 上 或 其 他 相 关 信 息 可 登 录 网 址 查 询 (http://yjs.xhzsb.com) 4. 本 招 生 简 章 由 我 院 研 招 办 负 责 解 释 十 二 联 系 地 址 及 电 话 1. 联 系 地 址 : 广 州 大 学 城 外 环 西 路 398 号 星 海 音 乐 学 院 研 究 生 部 邮 编 :510006 2. 联 系 电 话 : 020-39363999; 020-39363988
附 件 : 招 生 专 业 名 称 拟 招 生 人 数 研 究 方 向 与 考 试 科 目 音 乐 与 舞 蹈 学 ( 学 科 代 码 130200 ): 拟 招 生 38 名 ( 最 终 录 取 名 额 以 国 家 当 年 下 达 的 招 生 规 模 为 准 ) 专 业 研 究 方 向 初 试 科 目 复 试 科 目 及 要 求 主 科 : 配 器 作 曲 技 术 理 论 01 配 器 3 702 技 术 理 论 ( 作 曲 + 作 品 分 析 二 级 ) 2. 即 兴 作 曲 ( 现 场 抽 题 ); 主 科 : 复 调 面 试 :1. 钢 琴 演 奏 : 巴 赫 平 均 律 钢 琴 曲 三 或 四 声 部 赋 格 曲 一 首 ( 只 需 弹 赋 格 ), 可 看 谱 ; 奏 鸣 曲 快 板 乐 章 或 练 习 曲 一 首 ( 车 02 复 调 3 704 技 术 理 论 ( 和 声 + 作 曲 二 级 ) 尔 尼 740 以 上 程 度 ), 须 背 谱 2. 复 调 作 品 视 奏 ; 主 科 : 和 声 03 和 声 3 703 技 术 理 论 ( 复 调 + 作 品 分 析 二 级 ) 2. 键 盘 和 声 ; 主 科 : 作 品 分 析 04 作 品 分 析 3 704 技 术 理 论 ( 和 声 + 作 曲 二 级 ) 2. 新 谱 视 奏 ;
主 科 : 视 唱 练 耳 05 视 唱 练 耳 3 705 技 术 理 论 ( 和 声 + 作 品 分 析 二 级 ) 2. 键 盘 和 声 ; 主 科 :1. 音 乐 美 学 ; 音 乐 学 06 音 乐 美 学 4 801 803 805 音 乐 学 基 础 ( 在 中 国 音 乐 史 西 方 音 乐 史 中 国 传 统 音 乐 二 级 中 选 考 两 门 ) 主 科 :1. 音 乐 心 理 学 ; 07 音 乐 心 理 学 4 801-806 音 乐 学 基 础 ( 在 中 国 音 乐 史 西 方 音 乐 主 科 :1. 民 族 音 乐 学 ; 08 民 族 音 乐 学 4 801-806 音 乐 学 基 础 ( 在 中 国 音 乐 史 西 方 音 乐 主 科 :1. 广 东 音 乐 文 化 研 究 ; 09 广 东 音 乐 文 化 研 究
主 科 :1. 潮 州 音 乐 文 化 研 究 ; 10 潮 州 音 乐 文 化 研 究 主 科 :1. 客 家 音 乐 文 化 研 究 ; 11 客 家 音 乐 文 化 研 究 主 科 :1. 音 乐 社 会 学 ; 音 乐 学 12 音 乐 社 会 学 主 科 :1. 中 国 近 现 代 音 乐 史 ; 13 中 国 近 现 代 音 乐 史 4 804-806 音 乐 学 基 础 ( 在 西 方 音 乐 史 音 乐 美 学 中 国 传 统 音 乐 二 级 中 选 考 两 门 ) 主 科 :1. 中 国 古 代 音 乐 史 ; 14 中 国 古 代 音 乐 史 4 804-806 音 乐 学 基 础 ( 在 西 方 音 乐 史 音 乐 美 学 中 国 传 统 音 乐 二 级 中 选 考 两 门 )
主 科 :1. 西 方 音 乐 史 ; 15 西 方 音 乐 史 4 802 803 806 音 乐 学 基 础 ( 在 中 国 音 乐 史 音 乐 美 学 中 国 传 统 音 乐 二 级 中 选 考 两 门 ) 主 科 :1. 音 乐 文 献 翻 译 ; 16 音 乐 文 献 翻 译 4 801-806 音 乐 学 基 础 ( 在 中 国 音 乐 史 西 方 音 乐 主 科 :1. 音 乐 教 育 综 合 理 论 ; 2. 论 文 写 作 17 音 乐 课 程 与 教 学 面 试 : 综 合 教 学 与 表 演 能 力 展 示 : 说 课 ( 需 提 交 教 案, 供 考 官 参 阅 ; 教 案 上 不 得 出 现 姓 名 考 号 等 信 息, 否 则 面 试 成 绩 记 为 零 分 ) 演 奏 ( 任 选 一 件 乐 器 ) 演 唱 指 挥 ( 伴 奏 自 带 ) 舞 蹈 即 兴 表 演 口 试 等 音 乐 教 育 主 科 : 和 声 面 试 :1. 钢 琴 演 奏 : 自 选 乐 曲 1 首 ( 风 格 任 选 ); 18 应 用 和 声 与 钢 琴 集 体 课 教 学 3 702 技 术 理 论 ( 作 曲 + 作 品 分 析 二 级 ) 2. 键 盘 和 声 : 在 钢 琴 上 为 旋 律 配 置 四 部 和 声 ( 离 调 ); 3. 钢 琴 弹 唱 ( 风 格 自 选 ); 4. 根 据 提 供 的 简 谱 和 弦 标 记, 使 用 所 抽 取 的 调 性 即 兴 弹 奏 ; 5. 即 兴 创 作 ; 6. 口 试 艺 术 管 理 19 艺 术 管 理 3 708 管 理 学 基 础 4807 音 乐 学 基 础 ( 中 西 方 音 乐 史 三 级 ) 主 科 :1. 艺 术 管 理 理 论 与 实 践 ; 2. 论 文 写 作 面 试 :1. 艺 术 特 长 展 示 : 要 求 含 器 乐 演 奏 1-2 首 或 歌 曲 演 唱 1-2 首 ( 曲 目 自 选, 伴 奏 自 带 ); 2. 口 试 ( 含 外 语 口 语 能 力 测 试 ) 注 : 初 试 科 目 中 的 和 声 作 品 分 析 中 国 音 乐 史 西 方 音 乐 史 等 专 业 基 础 课 程, 其 考 试 内 容 按 不 同 专 业 方 向 的 难 易 程 度 分 级 确 定 考 试 标 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