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EET 认 证 委 员 会 工 程 教 育 认 证 执 行 委 员 会 (EAC) 自 评 报 告 书 撰 写 说 明 2016 年 福 建 省 试 点 学 校 适 用
( 封 页 格 式 ) 大 学 系 工 程 教 育 认 证 (EAC) 自 评 报 告 书 2016 学 年 度 受 认 证 专 业 所 属 学 校 LOGO 受 认 证 专 业 负 责 人 签 名 : : 2016 年 月 日
( 书 背 格 式 )
( 2016 学 年 EAC) 度 大 学 系 自 评 报 告 书
一 格 式 二 内 容 报 告 书 格 式 及 内 容 说 明 1. 统 一 以 A4 大 小 纸 张, 标 题 14 号 字 内 文 12 号 字, 中 文 宋 体 英 文 Times New Roman, 边 界 上 下 左 右 各 2cm 撰 写, 单 倍 行 距 为 原 则 2. 对 应 规 范 : 规 范 1~9 3. 报 告 书 页 数 : 总 页 数 100 页 为 限 4. 左 证 文 件, 如 会 议 记 录 课 程 大 纲 问 卷 等, 以 附 件 方 式 存 放 光 盘 ( 请 依 规 范 分 文 件 夹 存 放 并 附 报 告 书 正 文 电 子 文 件 ), 但 重 要 的 样 本 仍 可 视 需 要 呈 现 于 本 文 5. 报 告 书 印 刷 及 装 订 : 70 磅 纸 张, 双 面 印 刷, 印 制 书 背, 并 胶 装 成 册 ; 统 一 装 订 成 一 册, 一 式 五 份, 并 附 报 告 书 电 子 文 件 光 盘 一 份 6. 请 学 校 统 一 发 函, 于 7 月 10 日 前 ( 邮 戳 为 凭 ), 缴 交 当 年 度 所 有 专 业 的 报 告 书 报 告 书 版 本 的 认 定, 以 本 会 于 7 月 10 日 前 收 到 的 版 本 为 准 请 于 缴 交 前 务 必 再 次 检 视 与 校 对,7 月 10 日 后 不 接 受 更 换 版 本 1. 内 文 请 按 认 证 规 范 依 序 撰 写 2. 本 撰 写 说 明 中 的 表 格 为 受 认 证 专 业 撰 写 报 告 书 时 须 至 少 含 括 的 内 容, 受 认 证 专 业 得 视 需 求 调 整 或 增 列 表 格 3. 自 评 报 告 书 的 内 容 除 须 说 明 受 认 证 专 业 满 足 各 项 认 证 规 范 要 求 的 机 制 与 措 施 外, 尚 须 辅 以 相 关 图 表 及 实 际 执 行 成 果 加 以 左 证 此 外, 所 有 统 计 数 据 需 有 文 字 分 析 说 明 4. 自 评 报 告 书 的 左 证 应 为 专 业 至 少 前 1 年 完 整 的 数 据 分 析 I
( 内 文 格 式 ) 认 证 规 范 (14 号 宋 体 ) 版 面 边 界 : 上 下 左 右 各 2 cm 内 文 格 式 :12 号 字, 中 文 宋 体, 英 文 Times New Roman 段 落 行 高 : 单 倍 行 距 II
自 评 报 告 书 缴 交 确 认 清 单 # 请 勾 选 / 项 目 1. 本 报 告 书 内 容 业 经 本 人 审 慎 阅 读 并 确 认, 内 容 纪 录 详 实 无 误 2. 本 报 告 书 所 依 据 之 认 证 规 范 为 EAC2014, 且 申 请 认 证 类 别 为 EAC 3. 本 报 告 书 包 含 以 下 完 整 内 容 : 自 评 报 告 书 缴 交 确 认 清 单 壹 基 本 数 据 贰 认 证 内 容 : 符 合 认 证 规 范 前 年 完 整 之 成 果 分 析 4. 本 报 告 书 内 文 格 式 符 合 IEET 格 式 要 求 A4 纸 张 大 小 标 题 14 号 字, 内 文 12 号 字 ; 中 文 宋 体, 英 文 Times New Roman 边 界 上 下 左 右 各 2cm 单 倍 行 距 为 原 则 100 页 为 限 5. 左 证 文 件, 如 会 议 记 录 课 程 大 纲 问 卷 等, 以 附 件 方 式 存 放 光 盘 ( 请 依 规 范 分 文 件 夹 存 放 并 附 本 报 告 书 电 子 文 件 ), 但 重 要 之 样 本 仍 可 视 需 要 呈 现 于 本 文 6. 本 报 告 书 的 打 印 及 装 订 符 合 IEET 格 式 要 求 70 磅 纸 张, 双 面 印 刷, 印 制 书 背, 并 胶 装 成 册 统 一 装 订 成 一 册, 一 式 五 份, 并 附 报 告 书 电 子 文 件 光 盘 一 份 所 在 院 系 领 导 签 名 : 日 期 : B I
目 录 壹 受 认 证 专 业 基 本 数 据..1 贰 认 证 内 容..3 专 业 名 称 认 证 规 范 1. 教 育 目 标...3 表 1-1 学 校 愿 景 / 宗 旨 学 院 教 育 目 标 与 专 业 教 育 目 标 对 照 表...4 表 1-2 专 业 制 定 / 修 订 教 育 目 标 流 程 暨 历 程 纪 录 表...5 表 1-3 专 业 评 估 教 育 目 标 评 估 方 式 及 结 果...6 认 证 规 范 2. 学 生...7 表 2-1 注 册 和 授 予 学 位 统 计...8 表 2-2 转 学 生 背 景 统 计 分 析...9 表 2-3 休 学 / 退 学 生 统 计 及 相 关 办 法 及 机 制...10 表 2-4 鼓 励 学 生 交 流 成 长 与 学 习 之 措 施 与 执 行 成 效...14 认 证 规 范 3. 教 学 成 效 及 评 量...15 表 3-1 专 业 之 学 生 核 心 能 力 与 IEET 认 证 规 范 3 核 心 能 力 关 联 表...17 表 3-2 专 业 教 育 目 标 与 学 生 核 心 能 力 关 联 表...18 表 3-3 整 合 性 专 题 实 作 课 程 (Capstone) 之 学 生 核 心 能 力 评 量 规 划...19 表 3-4 毕 业 生 问 卷 ( 或 其 他 评 估 方 式 ) 调 查 核 心 能 力 之 具 备 程 度...20 认 证 规 范 4. 课 程 组 成...21 表 4-1 课 程 分 析 及 评 估 表...22 表 4-2 学 生 成 绩 单 分 析 表...28 表 4-3 整 合 性 专 题 实 作 课 程 (Capstone) 纲 要 及 设 计 背 景...29 认 证 规 范 5. 教 师...30 表 5-1 教 师 专 业 分 析 表......31 表 5-2 教 师 工 作 量 统 计........32 表 5-3 全 体 专 任 教 师 计 划 案 件 数 及 经 费 统 计...33 认 证 规 范 6. 设 备 及 空 间...34 表 6-1 实 验 / 实 习 场 所 空 间 及 设 备 数 据 表...35 表 6-2 办 公 / 会 议 场 所 空 间 数 据 表...36 认 证 规 范 7. 行 政 支 持 与 经 费... 37 表 7-1 专 业 行 政 及 技 术 人 力...38 表 7-2 年 度 专 业 经 费......39 认 证 规 范 8. 领 域 认 证 规 范.. 40 认 证 规 范 9. 持 续 改 善 成 效. 41 表 9-1 专 业 修 订 学 生 核 心 能 力 流 程 暨 历 程 纪 录 表...42 表 9-2 专 业 检 讨 课 程 规 划 流 程 暨 历 程 纪 录 表...43 表 9-3 其 他 项 目 的 定 期 检 讨 及 改 善......44 i
壹 受 认 证 专 业 基 本 数 据 请 据 实 填 写, 如 表 格 不 敷 使 用, 请 自 行 增 加 字 段, 若 无 该 项 数 据, 请 于 该 字 段 填 写 无 学 校 信 息 学 院 信 息 学 校 成 立 于 年, 成 立 名 称 为, 现 在 名 称 为 学 校 愿 景 隶 属 学 院 名 称 院 教 育 目 标 专 革 业 本 科 成 立 于 年, 成 立 名 称 为, 现 在 名 称 为, 沿 授 予 学 位 名 称 自 年 起 有 毕 业 生 修 业 年 限 年 最 低 毕 业 学 分 专 任 教 师 人 数 : 教 授 人 ; 副 教 授 人 ; 高 级 工 程 师 人 ; 讲 师 / 工 程 师 人 其 他 人 专 业 成 员 兼 任 教 师 人 数 : 教 授 人 ; 副 教 授 人 ; 高 级 工 程 师 人 ; 讲 师 / 工 程 师 人 其 他 人 职 员 人 数 : 专 业 领 导 人 助 教 人 ; 助 理 人 ; 技 士 / 技 佐 人 ; 其 他 人 在 校 学 生 人 数 : 本 科 人 ; 硕 士 班 人 ; 博 士 班 人 ; 其 他 人 应 届 毕 业 生 人 数 : 本 科 人 ; 硕 士 班 人 ; 博 士 班 人 ; 其 他 人 第 1 页
专 业 教 育 目 标 1. 2. 3. 学 生 核 心 能 力 1. 2. 3. 专 业 发 展 方 向 招 生 信 息 专 业 联 络 信 息 专 业 领 导 : 职 称 : E-mail: 电 话 : 传 真 : 地 址 : 所 在 院 系 网 址 : 第 2 页
贰 认 证 内 容 认 证 规 范 1: 教 育 目 标 请 说 明 受 认 证 专 业 满 足 认 证 规 范 1.1~1.4 要 求 之 机 制 与 措 施, 并 辅 以 相 关 图 表 及 提 供 实 际 执 行 之 成 效 与 左 证 规 范 内 容 报 告 书 左 证 内 容 实 地 访 评 陈 列 文 件 1.1 须 具 备 公 开 且 明 确 的 教 育 目 标, 展 现 专 业 的 功 能 与 特 色, 且 符 合 时 代 潮 流 与 社 会 需 求 1) 专 业 对 外 倡 导 教 育 目 标 的 方 式 2) 专 业 所 有 相 关 人 员 均 了 解 专 业 教 育 规 划 的 理 念 1.2 须 说 明 教 育 目 标 与 学 校 愿 景 / 教 育 目 标 的 关 联 性 及 形 成 的 流 程 1.3 须 说 明 课 程 设 计 如 何 达 成 教 育 目 标 1.4 须 具 备 有 效 的 评 估 方 式 以 确 保 教 育 目 标 的 达 成 1) 教 师 校 友 应 届 毕 业 生 雇 主 及 相 关 专 业 团 体 代 表 参 与 教 育 目 标 的 制 定 检 讨 及 执 行 成 效 的 评 估 2) 校 院 专 业 教 育 目 标 的 关 联 性 课 程 设 计 与 达 成 各 项 教 育 目 标 的 关 联 性 1) 专 业 定 期 运 用 多 元 方 式 评 估 教 育 目 标 达 成 度 2) 专 业 检 讨 教 育 目 标 的 纪 录 1) 倡 导 教 育 目 标 的 宣 传 品 或 文 件 等 2) 制 定 教 育 目 标 的 过 程 / 会 议 纪 录 ( 含 咨 询 委 员 会 组 成 办 法 ) 3) 评 估 达 成 教 育 目 标 的 相 关 文 件, 如 校 友 业 界 雇 主 等 问 卷 访 谈 纪 录 等 4) 检 讨 教 育 目 标 执 行 成 效 与 课 程 规 划 的 相 关 会 议 纪 录 第 3 页
表 1-1 学 校 愿 景 / 宗 旨 学 院 教 育 目 标 与 专 业 教 育 目 标 对 照 表 学 年 度 学 校 学 院 专 业 2015-2016 1. 2. 3. 1. 2. 3. 1. 2. 3. 第 4 页
表 1-2 专 业 制 定 / 修 订 教 育 目 标 流 程 暨 历 程 纪 录 表 专 业 制 定 / 修 订 教 育 目 标 流 程 专 业 制 定 / 修 订 教 育 目 标 历 程 大 事 纪 日 期 讨 论 事 项 参 与 人 员 会 后 决 议 注 : 原 则 上 须 列 举 所 有 制 定 / 修 订 教 育 目 标 流 程 之 记 录, 并 请 以 摘 要 方 式 呈 现 于 表 格 中 第 5 页
表 1-3 ( 请 提 供 自 我 评 估 的 定 期 机 制 和 执 行 说 明 ) 专 业 评 估 教 育 目 标 评 估 方 式 及 结 果 A: 评 估 方 式 1. 问 卷 调 查, 对 象 : 毕 业 3 年 以 上 校 友 雇 主 其 他 对 象, 请 说 明 : 2. 个 人 访 谈 ( 电 话 或 面 对 面 ), 对 象 : 毕 业 3 年 以 上 校 友 雇 主 其 他 对 象, 请 说 明 : 3. 焦 点 团 体 访 谈, 对 象 : 毕 业 3 年 以 上 校 友 雇 主 其 他 对 象, 请 说 明 : 4. 其 他 评 估 方 式, 请 说 明 :, 对 象 : 毕 业 3 年 以 上 校 友 雇 主 其 他 对 象, 请 说 明 : B. 评 估 结 果 说 明 第 6 页
认 证 规 范 2: 学 生 请 说 明 受 认 证 专 业 满 足 认 证 规 范 2.1~2.4 要 求 之 机 制 与 措 施, 并 辅 以 相 关 图 表 及 提 供 实 际 执 行 之 成 效 与 左 证 规 范 内 容 报 告 书 左 证 内 容 实 地 访 评 陈 列 文 件 2.1 须 订 有 配 合 达 成 教 育 目 标 合 理 可 行 的 规 章 2.2 须 订 有 鼓 励 学 生 交 流 与 学 习 的 措 施 及 办 法 2.3 须 确 切 说 明 如 何 能 持 续 并 有 效 执 行 学 生 的 指 导 与 评 量 2.4 须 能 要 求 学 生 在 毕 业 前 完 成 所 有 的 要 求 1) 学 校 / 专 业 具 有 辅 导 学 生 入 学 休 学 退 学 转 学 毕 业 及 就 业 的 适 当 规 定 或 办 法 2) 学 校 / 专 业 追 踪 学 生 休 学 退 学 转 学 毕 业 及 就 业 的 执 行 成 果 1) 学 校 / 专 业 具 有 鼓 励 学 生 交 流 成 长 与 学 习 的 适 当 规 定 或 办 法 ( 如 社 团 活 动 国 内 外 学 术 研 讨 会 交 换 学 生 国 内 外 实 习 各 项 奖 学 金 / 奖 助 金 校 内 外 或 国 际 竞 赛 等 ) 2) 学 校 / 专 业 鼓 励 学 生 交 流 成 长 与 学 习 的 执 行 成 效 1) 学 校 / 专 业 具 有 学 生 在 学 期 间 相 关 辅 导 办 法 ( 如 课 业 辅 导 时 间 (Office Hour) 导 生 时 间 预 警 制 度 等 ) 2) 学 校 / 专 业 辅 导 学 生 的 执 行 成 效 透 过 成 绩 单 分 析 确 认 学 生 在 毕 业 前 能 满 足 IEET 规 范 4.1 对 课 程 的 要 求 1) 本 科 入 学 招 生 及 授 予 学 位 办 法 2) 学 生 休 退 学 辅 导 办 法 预 警 机 制 与 执 行 纪 录 3) 转 入 生 的 辅 导 办 法 与 执 行 纪 录 4) 学 生 毕 业 升 学 及 就 业 辅 导 办 法 与 执 行 纪 录 5) 学 生 参 与 社 团 活 动 国 内 外 学 术 研 讨 会 交 换 学 生 国 内 外 实 习 等 的 辅 导 办 法 与 执 行 纪 录 6) 奖 助 绩 优 学 生 办 法 与 贫 困 学 生 补 助 与 辅 导 办 法 及 其 执 行 纪 录 7) 学 生 于 校 内 外 或 国 际 竞 赛 得 奖 纪 录 及 成 果 8) 学 生 在 学 期 间 辅 导 办 法 ( 如 课 业 辅 导 时 间 导 生 时 间 预 警 制 度 等 ) 与 纪 录 9) 学 生 毕 业 规 定 相 关 办 法 第 7 页
表 2-1 注 册 和 授 予 学 位 统 计 学 年 度 注 册 人 数 大 一 大 二 大 三 大 四 全 部 人 数 授 予 学 士 学 位 人 数 2015-2016 2014-2015 2013-2014 2012-2013 2011-2012 2010-2011 注 : 若 2016-2017 学 年 度 有 更 新, 请 于 实 地 访 评 时 提 供 最 新 数 据 供 认 证 委 员 参 考 第 8 页
A. 转 学 生 人 数 人 数 表 2-2 转 学 生 背 景 统 计 分 析 学 年 度 2010-2011 2011-2012 2012-2013 2013-2014 2014-2015 2015-2016 转 入 本 专 业 转 出 本 专 业 本 校 转 入 外 校 转 入 小 计 转 至 本 校 其 他 专 业 转 至 他 校 小 计 注 学 生 流 动 净 额 注 : 学 生 流 动 净 额 = 转 入 本 专 业 人 数 小 计 - 转 出 本 专 业 人 数 小 计 B. 转 学 生 辅 导 办 法 与 执 行 纪 录 第 9 页
A. 休 / 退 学 统 计 2015-2016 学 年 度 表 2-3 休 学 / 退 学 生 统 计 及 相 关 办 法 及 机 制 休 / 退 学 原 因 大 一 大 二 大 三 大 四 小 计 不 再 喜 欢 该 专 业 对 其 他 专 业 产 生 兴 趣 沉 迷 网 络 或 外 务 过 多 荒 废 学 业 无 法 负 荷 学 业 压 力 个 人 因 素 ( 如 经 济 压 力 健 康 状 况 意 外 事 故 等 ) 就 业 / 创 业 其 他 总 计 注 : 请 填 入 当 学 年 度 之 数 据, 而 非 历 年 统 计 2014-2015 学 年 度 休 / 退 学 原 因 大 一 大 二 大 三 大 四 小 计 不 再 喜 欢 该 专 业 对 其 他 专 业 产 生 兴 趣 沉 迷 网 络 或 外 务 过 多 荒 废 学 业 无 法 负 荷 学 业 压 力 个 人 因 素 ( 如 经 济 压 力 健 康 状 况 意 外 事 故 等 ) 就 业 / 创 业 其 他 总 计 注 : 请 填 入 当 学 年 度 之 数 据, 而 非 历 年 统 计 第 10 页
2013-2014 学 年 度 休 / 退 学 原 因 大 一 大 二 大 三 大 四 小 计 不 再 喜 欢 该 专 业 对 其 他 专 业 产 生 兴 趣 沉 迷 网 络 或 外 务 过 多 荒 废 学 业 无 法 负 荷 学 业 压 力 个 人 因 素 ( 如 经 济 压 力 健 康 状 况 意 外 事 故 等 ) 就 业 / 创 业 其 他 总 计 注 : 请 填 入 当 学 年 度 之 数 据, 而 非 历 年 统 计 2012-2013 学 年 度 休 / 退 学 原 因 大 一 大 二 大 三 大 四 小 计 不 再 喜 欢 该 专 业 对 其 他 专 业 产 生 兴 趣 沉 迷 网 络 或 外 务 过 多 荒 废 学 业 无 法 负 荷 学 业 压 力 个 人 因 素 ( 如 经 济 压 力 健 康 状 况 意 外 事 故 等 ) 就 业 / 创 业 其 他 总 计 注 : 请 填 入 当 学 年 度 之 数 据, 而 非 历 年 统 计 第 11 页
2011-2012 学 年 度 休 / 退 学 原 因 大 一 大 二 大 三 大 四 小 计 不 再 喜 欢 该 专 业 对 其 他 专 业 产 生 兴 趣 沉 迷 网 络 或 外 务 过 多 荒 废 学 业 无 法 负 荷 学 业 压 力 个 人 因 素 ( 如 经 济 压 力 健 康 状 况 意 外 事 故 等 ) 就 业 / 创 业 其 他 总 计 注 : 请 填 入 当 学 年 度 之 数 据, 而 非 历 年 统 计 2010-2011 学 年 度 休 / 退 学 原 因 大 一 大 二 大 三 大 四 小 计 不 再 喜 欢 该 专 业 对 其 他 专 业 产 生 兴 趣 沉 迷 网 络 或 外 务 过 多 荒 废 学 业 无 法 负 荷 学 业 压 力 个 人 因 素 ( 如 经 济 压 力 健 康 状 况 意 外 事 故 等 ) 就 业 / 创 业 其 他 总 计 注 : 请 填 入 当 学 年 度 之 数 据, 而 非 历 年 统 计 第 12 页
B. 专 业 提 供 学 生 休 学 期 间 之 辅 导 办 法 及 执 行 纪 录 ( 请 说 明 ) C. 专 业 提 供 学 生 避 免 退 学 之 预 警 机 制 及 执 行 纪 录 ( 请 说 明 ) 第 13 页
表 2-4 鼓 励 学 生 交 流 成 长 与 学 习 之 措 施 与 执 行 成 效 A. 措 施 和 办 法 B. 执 行 成 效 ( 如 人 数 补 助 金 额 作 品 奖 项 等 ) 学 年 度 执 行 成 效 2015-2016 2014-2015 2013-2014 2012-2013 2011-2012 2010-2011 注 :1. 类 别 可 包 括 社 团 活 动 参 与 国 内 外 学 术 研 讨 会 交 换 学 生 国 内 外 实 习 各 项 奖 学 金 / 奖 助 金 校 内 外 或 国 际 竞 赛 2. 仅 须 简 要 说 明 所 依 据 的 措 施 或 办 法 名 称, 详 细 内 容 置 于 附 件 即 可 第 14 页
认 证 规 范 3: 教 学 成 效 及 评 量 请 说 明 受 认 证 专 业 满 足 认 证 规 范 3.1~3.8 要 求 之 机 制 与 措 施, 并 辅 以 相 关 图 表 及 提 供 实 际 执 行 之 成 效 与 左 证 规 范 内 容 报 告 书 左 证 内 容 实 地 访 评 陈 列 文 件 3.1 运 用 数 学 科 学 及 工 程 知 识 的 能 力 3.2 设 计 与 执 行 实 验, 以 及 分 析 与 解 释 数 据 的 能 力 3.3 执 行 工 程 实 务 所 需 技 术 技 巧 及 使 用 现 代 工 具 的 能 力 3.4 设 计 工 程 系 统 组 件 或 制 程 的 能 力 3.5 项 目 管 理 ( 含 经 费 规 划 ) 有 效 沟 通 领 域 整 合 与 团 队 合 作 的 能 力 3.6 发 掘 分 析 应 用 研 究 成 果 及 因 应 复 杂 且 整 合 性 工 程 问 题 的 能 力 3.7 认 识 时 事 议 题, 了 解 工 程 技 术 对 环 境 社 会 及 全 球 的 1) 教 育 目 标 与 学 生 核 心 能 力 的 关 联 性 2) 专 业 订 定 的 学 生 核 心 能 力 能 涵 盖 EAC 核 心 能 力 的 要 求 3) 各 个 课 程 与 核 心 能 力 的 关 联 4) 各 相 关 课 程 的 大 纲 考 卷 作 业 报 告 与 作 品 等 5) 核 心 课 程, 含 专 题 实 作 的 学 生 学 习 评 量 结 果 对 应 此 能 力 的 相 关 课 程 及 其 学 生 学 习 评 量 及 分 析 实 验 的 规 划 与 学 生 设 计 执 行 实 验 及 分 析 与 解 释 数 据 的 成 果 学 生 专 业 领 域 所 需 技 术 技 巧 及 使 用 工 具 ( 含 信 息 科 技 工 具 ) 能 力 的 评 量 及 分 析 1) 含 工 程 设 计 内 涵 课 程 的 评 量 分 析 2) 专 题 实 作 的 课 程 大 纲 及 学 生 成 果, 包 括 指 导 教 师 的 安 排 选 定 题 目 的 流 程 资 源 课 程 评 量 方 式 及 学 生 成 果 等 1) 教 师 对 学 生 专 题 实 作 的 整 体 评 量 及 相 关 核 心 能 力 达 成 度 的 分 析 2) 学 生 在 专 题 实 作 中, 编 列 及 管 控 预 算 的 成 果 3) 教 师 在 专 题 实 作 中, 针 对 学 生 团 队 合 作 能 力 的 评 量, 例 如 可 藉 由 同 侪 问 卷 调 查 了 解 学 生 与 他 人 分 工 沟 通 协 调 及 合 作 的 情 况 透 过 专 题 实 作 或 实 验 创 意 竞 赛 业 界 实 习 专 题 研 究 计 划 执 行 等 学 生 学 习 成 果, 展 现 学 生 具 备 此 能 力 1) 学 生 运 用 图 书 馆 信 息 科 技 或 其 他 资 源 的 情 况, 以 左 证 学 生 具 备 持 续 学 习 精 神 与 能 力 1) 制 定 / 修 订 学 生 核 心 能 力 的 过 程 / 会 议 纪 录 2) 各 科 作 业 依 成 绩 低 中 高 各 取 样 本 2 份 3) 各 科 期 中 考 期 末 考 考 卷 及 答 案 卷 依 成 绩 低 中 高 各 取 样 本 2 份 4) 专 题 实 作 报 告 实 物 作 品 及 其 书 面 报 告 依 成 绩 低 中 高 各 取 样 本 2 份 5) 各 年 级 学 生 成 绩 排 名 表 6) 教 学 评 量 ( 针 对 课 程 ) 相 关 问 卷 调 查 或 原 始 资 料 7) 所 有 工 程 专 业 课 程, 包 括 整 合 工 程 设 计 能 力 的 专 题 实 作 课 程 评 量 分 析 第 15 页
规 范 内 容 报 告 书 左 证 内 容 实 地 访 评 陈 列 文 件 影 响, 并 培 养 持 续 学 习 的 习 惯 与 能 力 2) 学 生 解 决 工 程 实 务 问 题 时, 能 考 虑 专 业 实 务 的 限 制 与 各 种 课 题, 包 括 适 法 性 工 安 社 会 责 任 多 元 文 化 环 境 保 护 及 3.8 理 解 及 应 用 专 业 伦 理, 认 知 社 会 责 任 及 尊 重 多 元 观 点 专 业 伦 理 等 对 应 此 能 力 的 培 育 方 式 课 程 内 容 及 学 生 学 习 成 果 第 16 页
表 3-1 专 业 之 学 生 核 心 能 力 与 IEET 认 证 规 范 3 核 心 能 力 关 联 表 专 业 之 学 生 核 心 能 力 IEET 认 证 规 范 3 核 心 能 力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核 心 能 力 1 0 0 核 心 能 力 2 1 0 核 心 能 力 3 0 0 核 心 能 力 7 1 0 核 心 能 力 8 0 0 核 心 能 力 9 0 0 注 :1. 矩 阵 中 请 填 入 关 联 性 :1 表 示 相 关,0 表 示 无 相 关 2. 请 自 行 增 列 表 格 第 17 页
表 3-2 专 业 教 育 目 标 与 学 生 核 心 能 力 关 联 表 学 年 度 专 业 教 育 目 标 请 勾 选 相 关 联 之 学 生 核 心 能 力 2015-2016 目 标 一 : 培 养 具 前 瞻 与 领 导 能 力 之 优 秀 土 木 工 程 人 才 目 标 二 : 目 标 三 : 范 例 核 心 能 力 1: 核 心 能 力 2: 核 心 能 力 3: 核 心 能 力 7: 核 心 能 力 8: 核 心 能 力 1: 核 心 能 力 2: 核 心 能 力 3: 核 心 能 力 1: 核 心 能 力 2: 核 心 能 力 3: 核 心 能 力 1: 核 心 能 力 2: 核 心 能 力 3: 第 18 页
表 3-3 整 合 性 专 题 实 作 课 程 (Capstone) 之 学 生 核 心 能 力 评 量 规 划 2015-2016 学 年 度 上 学 期 ( 请 表 列 ) 2015-2016 学 年 度 下 学 期 ( 请 表 列 ) 第 19 页
范 例 表 3-4 程 度 5 高 毕 业 生 问 卷 ( 或 其 他 评 估 方 式 ) 调 查 核 心 能 力 之 具 备 程 度 4 中 上 3 中 2 中 下 1 低 平 均 分 数 核 心 能 力 核 心 能 力 1 20% 36% 28% 10% 6% 3.54 核 心 能 力 2 36% 38% 16% 6% 4% 3.96 核 心 能 力 3 核 心 能 力 7 核 心 能 力 8 注 : 以 问 卷 ( 或 其 他 评 估 方 式 ) 有 效 样 本 50 人 为 例, 若 核 心 能 力 1 得 分 5 4 3 2 1 之 人 数 各 为 10 18 14 5 3, 则 相 应 比 率 ( 除 以 50) 各 为 20% 36% 28% 10% 6% 平 均 分 数 =5x20%+4x36%+3x28%+2x10%+1x6%=3.54 第 20 页
认 证 规 范 4: 课 程 组 成 请 说 明 受 认 证 专 业 满 足 认 证 规 范 4.1~4.2 要 求 之 机 制 与 措 施, 并 辅 以 相 关 图 表 及 提 供 实 际 执 行 之 成 效 与 左 证 规 范 内 容 报 告 书 左 证 内 容 实 地 访 评 陈 列 文 件 4.1 专 业 课 程 设 计 与 内 容 须 与 教 育 目 标 一 致, 且 至 少 应 包 含 数 学 及 基 础 科 学 工 程 专 业 课 程 及 通 识 课 程 等 三 大 要 素, 其 中 : 4.1.1 数 学 及 基 础 科 学 课 程 至 少 各 9 学 分, 且 合 计 须 占 最 低 毕 业 学 分 的 四 分 之 一 以 上 4.1.2 工 程 专 业 课 程 须 占 最 低 毕 业 学 分 的 八 分 之 三 以 上, 其 中 须 包 括 整 合 工 程 设 计 能 力 的 专 题 实 作 4.1.3 通 识 课 程 须 与 专 业 领 域 均 衡, 并 与 专 业 教 育 目 标 一 致 4.2 课 程 规 划 与 教 学 须 符 合 产 业 需 求, 并 能 培 养 学 生 将 所 学 应 用 在 工 程 实 务 的 能 力 1) 专 业 课 程 规 划 / 课 程 地 图 ( 含 课 程 挡 修 规 定 ) 2) 专 业 每 年 实 际 开 课 清 单 3) 专 业 的 课 程 ( 包 括 专 题 实 作 ) 能 培 育 所 要 求 的 毕 业 生 核 心 能 力, 且 每 项 核 心 能 力 至 少 有 2~3 门 课 程 培 育 4) 透 过 毕 业 生 成 绩 单 分 析 左 证 专 业 满 足 规 范 4.1.1-4.1.3 所 要 求 的 课 程 规 划 与 组 成 百 分 比 5) 专 业 具 备 适 量 且 具 质 量 的 实 验 实 习 及 设 计 课 程, 以 培 育 学 生 实 务 能 力 6) 专 业 开 设 专 题 实 作 且 列 为 必 修 7) 养 成 学 生 核 心 能 力 过 程 中, 提 供 学 生 接 触 专 业 伦 理 议 题 的 机 会 8) 课 程 内 容 包 括 培 养 学 生 具 备 持 续 学 习 的 能 力 1) 课 程 规 划 与 教 学 能 满 足 产 业 发 展 的 需 求 ( 包 括 反 映 咨 询 委 员 会 或 建 教 合 作 单 位 提 供 的 回 馈 意 见 ) 2) 专 业 如 何 透 过 外 界 人 士 的 演 讲 校 外 观 摩 实 习 竞 赛 及 业 界 参 与 等, 让 学 生 体 验 产 业 界 的 情 况 与 其 执 行 成 果 3) 学 生 所 参 与 的 实 习 课 程 与 专 业 内 涵 具 关 联 性 1) 专 业 的 课 程 规 划 / 课 程 地 图 2) 专 业 实 际 开 课 的 课 程 分 析 3) 毕 业 生 成 绩 单 4) 课 程 大 纲 ( 须 含 教 科 书 清 单 ) 及 该 课 程 依 学 生 成 绩 高 中 及 低 抽 样 的 考 卷 作 业 及 学 生 作 品 各 2 份 1) 学 生 实 习 单 位 文 件 及 实 习 纪 录 2) 学 生 体 验 产 业 界 情 况 的 相 关 纪 录 第 21 页
2015-2016 学 年 度 上 学 期 A. 必 修 课 程 表 4-1 课 程 分 析 及 评 估 表 序 号 1 2 课 程 名 称 课 程 名 称 1 授 课 教 师 开 课 年 级 总 学 分 数 数 学 学 分 数 基 工 程 础 专 业 科 理 设 学 论 计 通 识 授 课 学 时 数 核 心 能 力 1 请 勾 选 对 应 之 核 心 能 力 核 心 能 力 2 核 心 能 力 3 核 心 能 力 核 心 能 力 7 核 心 能 力 8 修 课 人 数 评 量 方 式 小 考 期 中 考 期 末 考 作 业 书 面 报 告 口 头 报 告 实 作 成 品 口 试 其 他, 请 说 明 : ( 请 说 明 教 师 自 我 课 程 之 检 讨 和 评 估 ) 范 例 本 课 程 之 目 的 是 希 望 学 生 学 习 钢 结 构 设 计 的 理 论 背 景 熟 知 相 关 设 计 规 范 并 了 解 实 际 应 用 之 现 况 针 对 学 生 学 习 成 效 核 心 能 力 检 讨 说 明 如 下 : 1. 学 生 学 习 成 效 : 本 课 程 为 选 修 课, 所 以 修 习 之 学 生 基 本 上 对 于 结 构 设 计 是 感 兴 趣 的, 因 此 普 遍 有 较 高 的 学 习 动 机, 于 课 堂 上 之 发 问 也 相 当 踊 跃 此 外, 平 常 作 业 期 中 及 期 末 考 试 之 表 现 大 致 不 错 但 是 期 末 设 计 之 书 面 及 口 头 报 告 ( 分 组 进 行 ) 则 有 较 大 之 差 异, 有 几 组 明 显 较 为 不 足, 特 别 是 在 口 头 报 告 上 ; 而 学 生 对 于 实 际 工 程 面 的 应 用 及 了 解 也 尚 待 加 强 2. 核 心 能 力 检 讨 : 本 课 程 与 核 心 能 力 1 2 3 4 及 5 之 培 养 有 关 综 合 学 生 本 学 期 之 各 项 表 现 可 以 得 知 核 心 能 力 4 及 5 可 再 加 强 核 心 能 力 4 未 来 也 许 可 藉 由 安 排 实 际 工 程 参 观 来 帮 助 学 生 了 解 实 际 工 程 应 用, 而 核 心 能 力 5 有 关 有 效 沟 通 之 加 强 以 后 或 可 藉 由 学 期 过 程 中 更 多 次 之 进 度 报 告 来 养 成, 目 前 期 末 设 计 仅 有 一 次 期 末 口 头 报 告 感 觉 较 为 不 足 小 考 期 中 考 课 程 名 称 2 期 末 考 作 业 书 面 报 告 口 头 报 告 实 作 成 品 口 试 平 均 成 绩 及 格 率 第 22 页
( 请 说 明 教 师 自 我 课 程 之 检 讨 和 评 估 ) 其 他, 请 说 明 : 3 课 程 名 称 3 ( 请 说 明 教 师 自 我 课 程 之 检 讨 和 评 估 ) 小 考 期 中 考 期 末 考 作 业 书 面 报 告 口 头 报 告 实 作 成 品 口 试 其 他, 请 说 明 : 注 :1. 若 同 一 门 课 分 几 个 班 上 课, 请 分 开 表 列, 但 请 用 同 一 序 号, 例 如 某 课 程 为 序 号 6, 但 分 3 班 上 课, 则 序 号 编 为 6-1, 6-2, 6-3 2. 一 般 课 程 基 本 上 可 以 分 成 四 大 类 : 数 学 基 础 科 学 工 程 专 业 及 通 识 例 如 微 积 分 工 程 数 学 等 属 数 学 ; 物 理 化 学 生 物 及 相 关 实 验 等 属 基 础 科 学 ; 与 专 业 领 域 直 接 相 关 的 属 工 程 专 业 ; 通 识 课 程 则 依 学 校 规 定 3. 一 般 课 程 会 仅 属 于 四 类 中 的 某 一 类, 但 有 需 要 时, 部 分 课 程 可 依 授 课 内 涵 拆 分, 例 如 工 程 统 计 总 学 分 3, 可 拆 为 数 学 1 学 分, 工 程 专 业 - 理 论 2 学 分 此 外, 为 了 解 专 业 课 程 中 有 关 设 计 课 程 的 比 率 及 设 计 内 涵 比 重, 因 此 工 程 专 业 课 程 中 若 有 设 计 成 份 的 课 程, 也 可 依 内 涵 拆 分 为 理 论 与 设 计 学 分, 例 如 钢 结 构 设 计 总 学 分 3, 若 理 论 占 40% 设 计 占 60%, 则 拆 为 理 论 1.2 学 分 设 计 1.8 学 分 对 无 设 计 成 份 的 课 程 ( 理 论 占 100%), 例 如 材 料 力 学, 总 学 分 数 3, 则 理 论 3 学 分 B. 选 修 课 程 序 号 课 程 名 称 授 课 教 师 开 课 年 级 总 学 分 数 数 学 学 分 数 基 工 程 础 专 业 科 理 设 学 通 识 授 课 学 时 数 核 心 能 力 请 勾 选 对 应 之 核 心 能 力 核 心 能 力 核 心 能 力 核 心 能 力 核 心 能 力 核 心 能 力 修 课 人 数 评 量 方 式 平 均 成 绩 及 格 率 第 23 页
1 课 程 名 称 1 ( 请 说 明 教 师 自 我 课 程 之 检 讨 和 评 估 ) 论 计 1 2 3 7 8 小 考 期 中 考 期 末 考 作 业 书 面 报 告 口 头 报 告 实 作 成 品 口 试 其 他, 请 说 明 : 2 课 程 名 称 2 ( 请 说 明 教 师 自 我 课 程 之 检 讨 和 评 估 ) 小 考 期 中 考 期 末 考 作 业 书 面 报 告 口 头 报 告 实 作 成 品 口 试 其 他, 请 说 明 : 3 课 程 名 称 3 ( 请 说 明 教 师 自 我 课 程 之 检 讨 和 评 估 ) 小 考 期 中 考 期 末 考 作 业 书 面 报 告 口 头 报 告 实 作 成 品 口 试 其 他, 请 说 明 : 注 :1. 若 同 一 门 课 分 几 个 班 上 课, 请 分 开 表 列, 但 请 用 同 一 序 号, 例 如 某 课 程 为 序 号 6, 但 分 3 班 上 课, 则 序 号 编 为 6-1, 6-2, 6-3 2. 一 般 课 程 基 本 上 可 以 分 成 四 大 类 : 数 学 基 础 科 学 工 程 专 业 及 通 识 例 如 微 积 分 工 程 数 学 等 属 数 学 ; 物 理 化 学 生 物 及 相 关 实 验 等 属 基 础 科 学 ; 与 专 业 领 域 直 接 相 关 的 属 工 程 专 业 ; 通 识 课 程 则 依 学 校 规 定 3. 一 般 课 程 会 仅 属 于 四 类 中 的 某 一 类, 但 有 需 要 时, 部 分 课 程 可 依 授 课 内 涵 拆 分, 例 如 工 程 统 计 总 学 分 3, 可 拆 为 数 学 1 学 分, 工 程 专 业 - 理 论 2 学 分 此 外, 为 了 解 专 业 课 程 中 有 关 设 计 课 程 的 比 率 及 设 计 内 涵 比 重, 因 此 工 程 专 业 课 程 中 若 有 设 计 成 份 的 课 程, 也 可 依 内 第 24 页
涵 拆 分 为 理 论 与 设 计 学 分, 例 如 钢 结 构 设 计 总 学 分 3, 若 理 论 占 40% 设 计 占 60%, 则 拆 为 理 论 1.2 学 分 设 计 1.8 学 分 对 无 设 计 成 份 的 课 程 ( 理 论 占 100%), 例 如 材 料 力 学, 总 学 分 数 3, 则 理 论 3 学 分 2015-2016 学 年 度 下 学 期 A. 必 修 课 程 序 号 1 课 程 名 称 课 程 名 称 1 授 课 教 师 开 课 年 级 总 学 分 数 数 学 ( 请 说 明 教 师 自 我 课 程 之 检 讨 和 评 估 ) 学 分 数 基 工 程 础 专 业 科 理 设 学 论 计 通 识 授 课 学 时 数 核 心 能 力 1 请 勾 选 对 应 之 核 心 能 力 核 心 能 力 2 核 心 能 力 3 核 心 能 力 核 心 能 力 7 核 心 能 力 8 修 课 人 数 评 量 方 式 小 考 期 中 考 期 末 考 作 业 书 面 报 告 口 头 报 告 实 作 成 品 口 试 其 他, 请 说 明 : 平 均 成 绩 及 格 率 2 课 程 名 称 2 ( 请 说 明 教 师 自 我 课 程 之 检 讨 和 评 估 ) 小 考 期 中 考 期 末 考 作 业 书 面 报 告 口 头 报 告 实 作 成 品 口 试 其 他, 请 说 明 : 3 课 程 名 称 3 小 考 期 中 考 期 末 考 作 业 书 面 报 告 口 头 报 告 实 作 成 品 口 试 第 25 页
( 请 说 明 教 师 自 我 课 程 之 检 讨 和 评 估 ) 其 他, 请 说 明 : 注 :1. 若 同 一 门 课 分 几 个 班 上 课, 请 分 开 表 列, 但 请 用 同 一 序 号, 例 如 某 课 程 为 序 号 6, 但 分 3 班 上 课, 则 序 号 编 为 6-1, 6-2, 6-3 2. 一 般 课 程 基 本 上 可 以 分 成 四 大 类 : 数 学 基 础 科 学 工 程 专 业 及 通 识 例 如 微 积 分 工 程 数 学 等 属 数 学 ; 物 理 化 学 生 物 及 相 关 实 验 等 属 基 础 科 学 ; 与 专 业 领 域 直 接 相 关 的 属 工 程 专 业 ; 通 识 课 程 则 依 学 校 规 定 3. 一 般 课 程 会 仅 属 于 四 类 中 的 某 一 类, 但 有 需 要 时, 部 分 课 程 可 依 授 课 内 涵 拆 分, 例 如 工 程 统 计 总 学 分 3, 可 拆 为 数 学 1 学 分, 工 程 专 业 - 理 论 2 学 分 此 外, 为 了 解 专 业 课 程 中 有 关 设 计 课 程 的 比 率 及 设 计 内 涵 比 重, 因 此 工 程 专 业 课 程 中 若 有 设 计 成 份 的 课 程, 也 可 依 内 涵 拆 分 为 理 论 与 设 计 学 分, 例 如 钢 结 构 设 计 总 学 分 3, 若 理 论 占 40% 设 计 占 60%, 则 拆 为 理 论 1.2 学 分 设 计 1.8 学 分 对 无 设 计 成 份 的 课 程 ( 理 论 占 100%), 例 如 材 料 力 学, 总 学 分 数 3, 则 理 论 3 学 分 B. 选 修 课 程 序 号 1 课 程 名 称 课 程 名 称 1 授 课 教 师 开 课 年 级 总 学 分 数 数 学 学 分 数 基 工 程 础 专 业 科 理 设 学 论 计 通 识 授 课 学 时 数 核 心 能 力 1 请 勾 选 对 应 之 核 心 能 力 核 心 能 力 2 核 心 能 力 3 核 心 能 力 核 心 能 力 7 核 心 能 力 8 修 课 人 数 评 量 方 式 小 考 期 中 考 期 末 考 作 业 书 面 报 告 口 头 报 告 实 作 成 品 口 试 其 他, 请 说 明 : 平 均 成 绩 及 格 率 第 26 页
( 请 说 明 教 师 自 我 课 程 之 检 讨 和 评 估 ) 2 课 程 名 称 2 ( 请 说 明 教 师 自 我 课 程 之 检 讨 和 评 估 ) 小 考 期 中 考 期 末 考 作 业 书 面 报 告 口 头 报 告 实 作 成 品 口 试 其 他, 请 说 明 : 3 课 程 名 称 3 ( 请 说 明 教 师 自 我 课 程 之 检 讨 和 评 估 ) 小 考 期 中 考 期 末 考 作 业 书 面 报 告 口 头 报 告 实 作 成 品 口 试 其 他, 请 说 明 : 注 :1. 若 同 一 门 课 分 几 个 班 上 课, 请 分 开 表 列, 但 请 用 同 一 序 号, 例 如 某 课 程 为 序 号 6, 但 分 3 班 上 课, 则 序 号 编 为 6-1, 6-2, 6-3 2. 一 般 课 程 基 本 上 可 以 分 成 四 大 类 : 数 学 基 础 科 学 工 程 专 业 及 通 识 例 如 微 积 分 工 程 数 学 等 属 数 学 ; 物 理 化 学 生 物 及 相 关 实 验 等 属 基 础 科 学 ; 与 专 业 领 域 直 接 相 关 的 属 工 程 专 业 ; 通 识 课 程 则 依 学 校 规 定 3. 一 般 课 程 会 仅 属 于 四 类 中 的 某 一 类, 但 有 需 要 时, 部 分 课 程 可 依 授 课 内 涵 拆 分, 例 如 工 程 统 计 总 学 分 3, 可 拆 为 数 学 1 学 分, 工 程 专 业 - 理 论 2 学 分 此 外, 为 了 解 专 业 课 程 中 有 关 设 计 课 程 的 比 率 及 设 计 内 涵 比 重, 因 此 工 程 专 业 课 程 中 若 有 设 计 成 份 的 课 程, 也 可 依 内 涵 拆 分 为 理 论 与 设 计 学 分, 例 如 钢 结 构 设 计 总 学 分 3, 若 理 论 占 40% 设 计 占 60%, 则 拆 为 理 论 1.2 学 分 设 计 1.8 学 分 对 无 设 计 成 份 的 课 程 ( 理 论 占 100%), 例 如 材 料 力 学, 总 学 分 数 3, 则 理 论 3 学 分 第 27 页
表 4-2 学 生 成 绩 单 分 析 表 学 号 末 三 位 : 学 分 数 年 级 课 程 名 称 必 / 选 修 数 学 基 础 科 学 工 程 专 业 课 程 ( 若 一 课 程 部 分 属 理 论, 部 分 属 设 计, 请 分 开 计 算 ) 理 论 设 计 通 识 课 程 一 上 一 下 二 上 二 下 三 上 三 下 四 上 四 下 修 课 总 学 分 数 小 计 总 计 IEET 认 证 规 范 4 课 程 学 分 数 之 要 求 专 业 最 低 毕 业 学 分 数 注 : 请 于 实 地 访 评 现 场 提 供 用 以 完 成 此 分 析 表 之 学 生 历 年 成 绩 单, 样 本 请 就 2015-2016 学 年 度 应 届 毕 业 生, 依 学 生 成 绩 高 中 低 各 抽 取 2 份, 每 班 共 抽 取 6 份 为 维 护 学 生 之 隐 私, 成 绩 单 请 仅 保 留 学 号 末 三 位 数 字, 以 供 认 证 委 员 查 阅 第 28 页
表 4-3 整 合 性 专 题 实 作 课 程 (Capstone) 纲 要 及 设 计 背 景 ( 其 他 课 程 以 文 件 夹 方 式 呈 现 于 访 评 现 场 或 以 电 子 化 方 式 呈 现, 含 课 程 纲 要 依 学 校 自 定 义 格 式 讲 义 高 中 低 各 两 份 考 卷 之 考 题 及 答 卷 作 业 等 ) A. 课 程 纲 要 课 程 名 称 学 分 数 / 授 课 学 时 数 先 修 课 程 教 科 书 必 / 选 修 授 课 教 师 开 课 年 级 单 元 主 题 1. 2. 3. 对 应 之 学 生 核 心 能 力 1. 2. 3. 评 量 方 式 : 小 考 期 中 考 期 末 考 作 业 书 面 报 告 口 头 报 告 实 作 成 品 口 试 其 他, 请 说 明 : B. 课 程 设 计 背 景 ( 请 说 明 ) 第 29 页
认 证 规 范 5: 教 师 请 说 明 受 认 证 专 业 满 足 认 证 规 范 5.1~5.7 要 求 之 机 制 与 措 施, 并 辅 以 相 关 图 表 及 提 供 实 际 执 行 之 成 效 与 左 证 规 范 内 容 报 告 书 左 证 内 容 实 地 访 评 陈 列 文 件 5.1 专 业 应 有 足 够 的 专 任 教 师 人 数 5.2 教 师 须 参 与 专 业 目 标 的 制 定 与 执 行 5.3 教 师 的 专 长 应 能 涵 盖 其 相 关 领 域 所 需 的 专 业 知 识 5.4 教 师 与 学 生 间 的 互 动 与 辅 导 学 生 的 成 效 5.5 教 师 与 业 界 交 流 的 执 行 成 效 5.6 教 师 专 业 持 续 成 长 的 管 道 与 鼓 励 措 施 5.7 教 师 参 与 相 关 学 术 及 专 业 组 织 以 及 其 活 动 1) 教 师 专 长 与 人 数 足 以 开 授 该 领 域 的 专 业 科 目 2) 教 师 每 周 工 作 量 的 统 计 表 3) 专 业 如 何 建 立 一 套 有 效 整 合 所 有 教 师 的 教 学 研 究 与 服 务 的 合 理 机 制 ( 如 解 决 超 钟 点 考 虑 兼 任 行 政 职 教 师 的 教 学 时 数 等 ) 教 师 参 与 专 业 目 标 制 定 与 执 行 的 纪 录 与 成 果 1) 教 师 如 何 将 研 究 融 入 教 学 2) 教 师 展 现 适 当 领 域 专 长 或 具 有 该 领 域 的 相 关 证 照 具 备 有 效 的 师 生 交 流, 例 如 导 生 制 度 课 业 辅 导 时 间 及 其 他 响 应 学 生 需 要 的 实 时 回 馈 机 制 与 执 行 成 果 教 师 与 业 界 的 交 流, 包 括 担 任 顾 问 合 作 计 划 咨 议 委 员 会 及 教 育 训 练 等 的 成 果 展 现 1) 专 业 如 何 协 助 教 师 营 造 积 极 的 合 作 学 习 情 境 2) 专 业 如 何 协 助 教 师 提 升 其 教 学 课 程 设 计 及 评 量 的 能 力 3) 专 业 如 何 协 助 教 师 维 持 教 学 与 研 究 的 均 衡 发 展 4) 专 业 鼓 励 教 师 专 业 持 续 成 长 的 成 果 教 师 参 与 相 关 学 术 及 专 业 组 织 活 动 的 纪 录 与 成 果 1) 教 师 教 学 进 度 表 2) 专 业 教 评 会 会 议 纪 录 3) 教 师 聘 任 职 称 晋 升 审 查 作 业 办 法 与 执 行 纪 录 4) 教 师 参 与 专 业 目 标 制 定 与 执 行 的 纪 录 5) 教 师 履 历 (CV, 须 含 基 本 资 料 过 去 五 年 重 要 著 作 该 领 域 相 关 证 照 或 业 界 实 务 经 验 等 ) 6) 教 师 课 业 辅 导 时 间 表 及 相 关 纪 录 ( 含 导 生 会 议 纪 录 ) 7) 教 师 申 请 政 府 及 业 界 补 助 研 究 计 划 的 办 法 与 纪 录 文 件 8) 教 师 参 与 建 教 合 作 或 产 学 合 作 的 纪 录 文 件 9) 教 师 检 讨 教 学 改 进 的 相 关 纪 录 10) 鼓 励 教 师 参 与 研 习 进 修 研 究 的 措 施 11) 鼓 励 教 师 参 与 国 内 外 学 术 及 专 业 组 织 及 其 活 动 等 办 法 第 30 页
表 5-1 教 师 专 业 分 析 表 姓 名 职 称 专 / 兼 任 最 高 学 历 教 学 年 资 专 业 证 照 ( 取 得 日 期 ) 专 长 重 要 经 历 注 : 请 提 供 专 业 所 有 教 师 之 数 据, 表 格 不 敷 使 用 时 可 自 行 调 整 第 31 页
表 5-2 教 师 工 作 量 统 计 教 师 姓 名 专 / 兼 任 每 周 工 作 时 数 时 间 分 配 百 分 比 教 学 研 究 服 务 其 他 注 :1. 各 活 动 总 和 须 为 100% 2. 请 自 行 增 列 表 格 第 32 页
表 5-3 全 体 专 任 教 师 计 划 案 件 数 及 经 费 统 计 2015-2016 学 年 度 范 例 国 家 自 然 基 金 会 计 划 件 数 / 经 费 ( 千 元 ) 非 国 家 自 然 基 金 会 计 划 件 数 / 经 费 ( 千 元 ) 总 计 件 数 / 经 费 ( 千 元 ) 32/46,800 20/38,200 52/85,000 2014-2015 学 年 度 2013-2014 学 年 度 2012-2013 学 年 度 2011-2012 学 年 度 2010-2011 学 年 度 注 :1. 非 国 家 自 然 基 金 会 计 划 包 括 其 他 部 会 或 业 界 补 助 计 划 案 2. 计 划 起 讫 与 学 年 度 起 讫 不 同 时, 以 计 划 起 点 之 学 年 度 为 准 ; 例 如 某 一 计 划 执 行 期 限 为 2013 年 1 月 1 日 至 12 月 31 日, 则 认 定 为 2012 学 年 度 (2012.8.1-2013.7.31) 之 计 划 3. 多 年 期 计 划 : 某 一 计 划 为 三 年 期, 例 如 2011 年 1 月 1 日 到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每 年 经 费 100 万, 则 可 视 为 2010 2011 2012 各 一 件 计 划, 经 费 各 100 万 第 33 页
认 证 规 范 6: 设 备 及 空 间 请 说 明 受 认 证 专 业 满 足 认 证 规 范 6.1~6.5 要 求 之 机 制 与 措 施, 并 辅 以 相 关 图 表 及 提 供 实 际 执 行 之 成 效 与 左 证 规 范 内 容 报 告 书 左 证 内 容 实 地 访 评 陈 列 文 件 6.1 须 能 促 成 良 性 的 师 生 互 动 1) 设 备 与 空 间 足 以 支 持 学 生 的 实 作 学 习 : 实 际 及 实 作 的 学 习 环 境 信 息 设 备 与 支 持 图 书 馆 资 源 学 生 自 学 辅 导 软 件 团 体 学 习 的 环 境 安 全 健 康 及 促 进 学 习 的 环 境 6.2 须 能 营 造 一 个 有 利 于 学 生 发 展 专 业 能 力 的 环 境 6.3 须 能 提 供 学 生 使 用 相 关 专 业 设 备 与 工 具 的 学 习 环 境 6.4 须 能 提 供 足 够 的 信 息 设 备 供 师 生 进 行 与 教 育 目 标 相 符 的 教 学 活 动 6.5 须 能 提 供 安 全 的 学 习 空 间 设 备 维 护 及 管 理 制 度 2) 专 业 设 备 与 工 具 能 符 合 产 业 需 求 3) 专 业 具 备 合 适 的 设 备 / 空 间 的 维 护 与 管 理 制 度 及 其 执 行 成 果, 例 如 设 备 / 空 间 清 单 使 用 手 册 维 修 / 维 护 纪 录 等 1) 中 外 文 图 书 及 期 刊 采 购 列 表 2) 设 备 及 空 间 使 用 的 规 划 及 纪 录 3) 实 验 室 及 教 学 设 备 清 单 及 其 管 理 办 法 4) 实 验 课 程 讲 义 实 验 手 册 或 安 全 手 册 5) 卫 生 安 全 讲 习 文 件 或 会 议 纪 录 第 34 页
表 6-1 实 验 / 实 习 场 所 空 间 及 设 备 数 据 表 场 所 名 称 地 点 面 积 (m 2 ) 类 别 设 备 名 称 数 量 采 购 日 期 课 程 名 称 班 级 每 周 时 数 学 生 人 数 注 :1. 类 别 请 注 明 为 教 学 或 教 师 个 人 实 验 室 2. 若 2016-2017 学 年 度 有 更 新, 请 于 实 地 访 评 时 提 供 最 新 数 据 供 认 证 委 员 参 考 第 35 页
表 6-2 办 公 / 会 议 场 所 空 间 数 据 表 名 称 办 公 室 / 会 议 室 地 点 面 积 (m 2 ) 可 使 用 人 数 第 36 页
认 证 规 范 7: 行 政 支 持 与 经 费 请 说 明 受 认 证 专 业 满 足 认 证 规 范 7.1~7.4 要 求 之 机 制 与 措 施, 并 辅 以 相 关 图 表 及 提 供 实 际 执 行 之 成 效 与 左 证 规 范 内 容 报 告 书 左 证 内 容 实 地 访 评 陈 列 文 件 7.1 须 提 供 足 以 确 保 专 业 质 量 及 持 续 发 展 的 行 政 支 持 及 经 费, 并 具 备 有 效 的 领 导 及 管 理 制 度 7.2 须 提 供 足 以 支 持 教 师 专 业 成 长 的 经 费 7.3 须 提 供 足 够 的 行 政 支 持 与 实 验 技 术 人 力 7.4 须 提 供 足 够 的 经 费 支 应 教 学 实 验 及 实 习 设 备 的 取 得 保 养 与 运 转 1) 专 业 对 于 目 前 的 工 作 项 目 及 未 来 发 展 具 有 良 好 的 规 划 2) 校 院 经 费 分 配 原 则, 以 及 专 业 过 去 的 经 费 分 配, 以 左 证 专 业 所 属 学 院 及 专 业 皆 获 适 当 的 财 务 支 持 3) 学 校 对 于 专 业 的 维 护 与 发 展 的 行 政 配 合 专 业 具 有 支 持 教 师 专 业 成 长 的 经 费 资 源 与 鼓 励 机 制 及 其 执 行 成 果 专 业 的 助 教 行 政 人 员 实 验 技 术 人 员 等 足 以 提 供 各 项 行 政 支 持 与 维 修 专 业 的 经 费 足 以 提 供 各 项 设 备 的 取 得 保 养 与 运 转 1) 专 业 负 责 人 / 带 头 人 遴 选 办 法 及 相 关 会 议 纪 录 2) 制 定 专 业 短 中 及 长 程 规 划 的 会 议 纪 录 3) 支 持 教 师 专 业 成 长 ( 含 教 师 训 练 进 修 研 究 及 参 与 国 内 外 学 术 交 流 活 动 ) 的 经 费 申 请 办 法 与 分 配 原 则 4) 助 教 行 政 人 员 实 验 技 术 人 员 等 名 单 及 工 作 内 容 5) 设 备 经 费 的 申 请 办 法 与 分 配 原 则 第 37 页
表 7-1 专 业 行 政 及 技 术 人 力 类 别 学 年 度 2010-2011 2011-2012 2012-2013 2013-2014 2014-2015 2015-2016 行 政 类 职 员 技 术 人 员 总 计 注 : 若 2016-2017 学 年 度 人 力 有 更 新, 请 于 实 地 访 评 时 提 供 最 新 数 据 供 认 证 委 员 参 考 第 38 页
表 7-2 年 度 专 业 经 费 经 费 类 别 年 度 2010-2011 2011-2012 2012-2013 2013-2014 2014-2015 2015-2016 图 仪 设 备 费 ( 资 本 门 ) 教 学 / 研 究 经 常 费 计 划 管 理 费 及 其 他 总 计 注 :1. 若 2016-2017 年 度 经 费 有 更 新, 请 于 实 地 访 评 时 提 供 最 新 数 据 供 认 证 委 员 参 考 2. 此 表 仅 供 填 列 经 费 使 用 状 况 时 之 参 考, 请 就 实 际 经 费 使 用 情 形 与 支 用 类 别 自 行 调 整 表 格 第 39 页
认 证 规 范 8: 领 域 认 证 规 范 请 说 明 受 认 证 专 业 满 足 认 证 规 范 8 要 求 之 机 制 与 措 施, 并 辅 以 相 关 图 表 及 提 供 实 际 执 行 之 成 效 与 左 证 规 范 内 容 报 告 书 左 证 内 容 实 地 访 评 陈 列 文 件 各 专 业 的 课 程 与 师 资 须 与 其 名 称 所 指 的 领 域 名 实 相 符, 若 该 专 业 属 整 合 性 领 域, 则 须 分 别 满 足 各 相 关 领 域 的 认 证 规 范 1) 专 业 名 称 能 恰 当 反 映 教 育 目 标 的 内 涵 2) 课 程 与 专 业 的 名 称 能 恰 当 描 述 课 程 及 专 业 内 涵 1) 受 认 证 专 业 名 称 符 合 该 领 域 专 业 内 涵 的 相 关 资 料 2) 与 其 他 专 业 合 开 课 程 的 协 调 过 程 纪 录 第 40 页
认 证 规 范 9: 持 续 改 善 成 效 请 说 明 受 认 证 专 业 满 足 认 证 规 范 9.1~9.3 要 求 之 机 制 与 措 施, 并 辅 以 相 关 图 表 及 提 供 实 际 执 行 之 成 效 与 左 证 规 范 内 容 报 告 书 左 证 内 容 实 地 访 评 陈 列 文 件 9.1 须 持 续 确 保 学 生 在 毕 业 时 具 备 核 心 能 力 9.2 课 程 与 教 学 须 持 续 符 合 产 业 需 求, 及 培 养 学 生 工 程 实 务 能 力 9.3 其 他 持 续 改 善 之 机 制 与 成 果 1) 专 业 定 期 评 量 学 生 核 心 能 力 2) 专 业 具 备 定 期 检 讨 评 量 方 式 的 机 制 3) 专 业 定 期 检 讨 机 制 可 确 保 毕 业 生 核 心 能 力 的 养 成 1) 专 业 透 过 定 期 召 开 咨 询 委 员 会 及 其 他 方 式, 检 讨 课 程 与 教 学 是 否 符 合 产 业 需 求 及 培 养 学 生 工 程 实 务 能 力 2) 专 业 定 期 检 讨 机 制 可 确 保 课 程 与 教 学 能 持 续 符 合 产 业 需 求 及 培 养 学 生 工 程 实 务 能 力 专 业 在 其 他 规 范 的 重 要 检 讨 及 改 善 工 作 及 成 效 检 讨 学 生 核 心 能 力 养 成 的 相 关 工 作 / 会 议 纪 录 检 讨 课 程 规 划 的 相 关 工 作 / 会 议 纪 录 专 业 在 其 他 规 范 的 重 要 检 讨 及 改 善 的 相 关 纪 录 及 文 件 第 41 页
表 9-1 专 业 修 订 学 生 核 心 能 力 流 程 暨 历 程 纪 录 表 专 业 修 订 学 生 核 心 能 力 流 程 专 业 修 订 学 生 核 心 能 力 历 程 大 事 纪 日 期 讨 论 事 项 参 与 人 员 会 后 决 议 注 : 原 则 上 须 列 举 所 有 修 订 核 心 能 力 流 程 之 记 录, 并 请 以 摘 要 方 式 呈 现 于 表 格 中 第 42 页
表 9-2 专 业 检 讨 课 程 规 划 流 程 暨 历 程 纪 录 表 专 业 检 讨 课 程 规 划 流 程 专 业 检 讨 课 程 规 划 历 程 大 事 纪 日 期 讨 论 事 项 参 与 人 员 会 后 决 议 注 : 原 则 上 须 列 举 所 有 检 讨 与 修 订 课 程 之 记 录, 并 请 以 摘 要 方 式 呈 现 于 表 格 中 第 43 页
表 9-3 其 他 项 目 的 定 期 检 讨 及 改 善 ( 其 他 项 目 ) 的 定 期 检 讨 流 程 ( 其 他 项 目 ) 的 定 期 检 讨 历 程 大 事 纪 日 期 讨 论 事 项 参 与 人 员 会 后 决 议 注 : 仅 需 呈 现 变 动 较 大 之 调 整 及 未 来 可 能 调 整 方 向 的 决 议 第 44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