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 年 二 级 建 造 师 水 利 水 电 考 前 模 拟 试 题 及 解 析 ( 一 ) 一 单 项 选 择 题 ( 共 20 题, 每 题 1 分, 每 题 的 备 选 项 中, 只 有 1 个 最 符 合 题 意 ) 1 水 利 工 程 施 工 中, 承 包 人 进 行 工 程 变 更, 必 须 得 到 ( ) 的 指 示 A. 设 计 人 B. 监 督 机 构 C. 管 理 单 位 D. 监 理 单 位 参 考 答 案 :D 参 考 解 析 : 在 履 行 合 同 过 程 中, 经 发 包 人 同 意, 监 理 人 可 按 变 更 程 序 向 承 包 人 作 出 变 更 指 示, 承 包 人 应 遵 照 执 行 没 有 监 理 人 的 变 更 指 示, 承 包 人 不 得 擅 自 变 更 故 本 题 应 选 D 2 发 包 人 与 监 理 人 签 订 的 合 同 属 于 ( ) 合 同 A. 行 纪 B. 买 卖 C. 居 间 D. 委 托 参 考 答 案 :D 参 考 解 析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合 同 法 第 276 条 规 定, 建 设 工 程 实 行 监 理 的, 发 包 人 应 当 与 监 理 人 采 用 书 面 形 式 订 立 委 托 监 理 合 同 故 本 题 应 选 D 3 根 据 防 汛 条 例, 可 以 设 立 防 汛 指 挥 机 构 的 流 域 是 ( ) A. 淮 河 B. 海 河 C. 珠 江 D. 长 江 参 考 答 案 :D 参 考 解 析 : 防 汛 条 例 第 6 条 规 定 :" 国 务 院 设 立 国 家 防 汛 总 指 挥 部, 负 责 组 织 领 导 全 国 的 防 汛 抗 洪 工 作, 其 办 事 机 构 设 在 国 务 院 水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长 江 和 黄 河, 可 以 设 立 由 有 关 省 自 治 区 直 辖 市 人 民 政 府 和 该 江 河 的 流 域 管 理 机 构 " 故 本 题 应 选 D 4 根 据 小 型 水 电 站 建 设 工 程 验 收 规 程 SL168 2012, 工 程 验 收 资 料 制 备 的 组 织 单 位 是 ( ) A. 项 目 法 人 B. 监 理 C. 施 工 D. 设 计 参 考 答 案 :A 参 考 解 析 : 验 收 资 料 制 备 由 项 目 法 人 统 一 组 织, 有 关 单 位 应 按 要 求 及 时 完 成 并 提 交 项 目 法 人 应 对 提 交 的 验 收 资 料 进 行 完 整 性 规 范 性 检 查 故 本 题 选 A 5 根 据 水 工 混 凝 土 施 工 规 范 SDJ207 82, 水 工 结 构 的 非 预 应 力 混 凝 土 中, 不 应 采 用 的 钢 筋 是 ( )
A. 热 轧 钢 筋 B. 热 处 理 钢 筋 C. 钢 绞 线 D. 冷 拉 钢 筋 参 考 答 案 :D 参 考 解 析 : 钢 筋 按 生 产 加 工 工 艺 分 为 热 轧 钢 筋 热 处 理 钢 筋 冷 拉 钢 筋 和 钢 丝 ( 直 径 不 大 于 5mm) 四 类 水 工 混 凝 土 施 工 规 范 SDJ207 82 第 3.1.6 条 规 定, 水 工 结 构 的 非 预 应 力 混 凝 土 中, 不 应 采 用 冷 拉 钢 筋 故 本 题 应 选 D 6 地 下 工 程 施 工 中, 有 高 温 导 电 灰 尘, 且 灯 具 离 地 面 高 度 低 于 2.5m 等 情 况 的 照 明, 其 电 源 电 压 最 高 为 ( )V A.12 B.24 C.36 D.48 参 考 答 案 :C 参 考 解 析 : 地 下 工 程, 有 高 温 导 电 灰 尘, 且 灯 具 离 地 面 高 度 低 于 2.5m 等 场 所 的 照 明, 电 源 电 压 应 不 大 于 36V 故 本 题 应 选 C 7 水 利 工 程 单 元 工 程 评 定 表 中 的 实 测 值 应 填 写 ( ) A. 实 测 数 据 B. 偏 差 值 C. 设 计 值 D. 允 许 偏 差 参 考 答 案 :A 参 考 解 析 : 水 利 水 电 工 程 施 工 质 量 评 定 表 填 表 说 明 与 示 例 ( 试 行 ) ( 办 建 管 [2002]182 号 ), 设 计 值 按 施 工 图 填 写 实 测 值 填 写 实 际 检 测 数 据, 而 不 是 偏 差 值 故 本 题 应 选 A 8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防 洪 法, 可 以 规 定 汛 期 起 止 日 期 的 单 位 是 ( ) A. 县 政 府 B. 省 政 府 C. 水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D. 流 域 机 构 参 考 答 案 :B 参 考 解 析 : 防 洪 法 第 41 条 规 定 : 省 自 治 区 直 辖 市 人 民 政 府 防 汛 指 挥 机 构 根 据 当 地 的 洪 水 规 律, 规 定 汛 期 起 止 日 期 故 本 题 应 选 B 9 工 程 质 量 保 修 期 的 开 始 时 间 是 通 过 ( ) 验 收 后 开 始 计 算 A. 分 部 工 程 B. 单 位 工 程 C. 合 同 工 程 完 工 D. 竣 工 参 考 答 案 :C 参 考 解 析 : 根 据 水 利 水 电 建 设 工 程 验 收 规 程 SL 223--2008, 工 程 质 量 保 修 期 应 从 工 程 通 过 合 同 工 程 完 工 验 收 后 开 始 计 算, 但 合 同 另 有 约 定 的 除 外 故 本 题 应 选 C
10 混 凝 土 拌 合 系 统 废 水 宜 采 用 的 处 理 方 法 是 ( ) A. 中 和 B. 干 化 C. 过 滤 D. 稀 释 参 考 答 案 :A 参 考 解 析 : 混 凝 土 拌 合 系 统 废 水 处 理 应 结 合 工 程 布 置, 就 近 设 置 平 流 沉 淀 池 处 理 冲 洗 废 水, 宜 加 酸 中 和 废 水, 沉 淀 处 理 后 的 上 清 液 可 循 环 使 用 故 本 题 应 选 A 11 根 据 关 于 加 强 小 型 病 险 水 库 除 险 加 固 项 目 验 收 管 理 的 指 导 意 见 ( 水 建 管 [2013]178 号 ), 小 型 水 库 除 险 加 固 项 目 的 法 人 验 收 的 监 督 管 理 机 构 是 ( ) A. 水 利 部 B. 省 级 水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C. 市 ( 县 ) 级 水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D. 流 域 管 理 机 构 参 考 答 案 :C 参 考 解 析 : 根 据 关 于 加 强 小 型 病 险 水 库 除 险 加 固 项 目 验 收 管 理 的 指 导 意 见 ( 水 建 管 [2013]178 号 ), 省 级 人 民 政 府 水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负 责 本 行 政 区 域 内 小 型 除 险 加 固 项 目 验 收 的 组 织 和 监 督 管 理 工 作 市 ( 地 ) 级 县 级 人 民 政 府 水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负 责 本 行 政 区 域 内 小 型 除 险 加 固 项 目 的 法 人 验 收 监 督 管 理 工 作, 故 本 题 应 选 C 12 根 据 水 利 水 电 建 设 工 程 验 收 规 程 SL223--2008, 竣 工 验 收 应 在 工 程 建 设 项 目 全 部 完 成 并 满 足 一 定 运 行 条 件 后 最 长 允 许 时 间 是 ( ) 年 A.1 B.1.5 C.2 D.2.5 参 考 答 案 :B 参 考 解 析 : 根 据 水 利 水 电 建 设 工 程 验 收 规 程 SL223 2008. 竣 工 验 收 应 在 工 程 建 设 项 目 全 部 完 成 并 满 足 一 定 运 行 条 件 后 1 年 内 进 行 不 能 按 期 进 行 竣 工 验 收 的, 经 竣 工 验 收 主 持 单 位 同 意, 可 适 当 延 长 期 限, 但 最 长 不 得 超 过 6 个 月 故 本 题 应 选 B 13 下 列 放 样 方 法 中, 土 坝 坝 轴 线 放 样 可 采 用 的 是 ( ) A. 极 坐 标 法 B. 套 绘 断 面 法 C. 经 纬 仪 扫 描 法 D. 坡 度 尺 法 参 考 答 案 :A 参 考 解 析 : 在 土 坝 放 样 过 程 中, 轴 线 放 样 采 用 极 坐 标 法 和 交 会 法, 轴 距 杆 法 或 坡 度 尺 法 用 于 坝 体 边 坡 线 放 样 清 基 开 挖 线 放 样 可 根 据 具 体 条 件 分 别 采 用 套 绘 断 面 法 或 经 纬 仪 扫 描 法 故 本 题 应 选 A
14 某 穿 堤 建 筑 物 侧 回 填 土, 施 工 单 位 根 据 规 范 要 求 抽 检 土 方 试 样 40 组, 根 据 水 利 工 程 建 设 项 目 施 工 监 理 规 范 SL288 2003, 监 理 机 构 的 土 方 试 样 的 平 行 检 测 最 少 数 量 为 ( ) A.1 B.2 C.3 D.4 参 考 答 案 :C 参 考 解 析 : 根 据 水 利 工 程 建 设 项 目 施 工 监 理 规 范 SL288--2003, 监 理 机 构 可 采 用 跟 踪 检 测 平 行 检 测 方 法 对 承 包 人 的 检 验 结 果 进 行 复 核 平 行 检 测 的 检 测 数 量, 土 方 试 样 不 应 少 于 承 包 人 检 测 数 量 的 5%, 重 要 部 位 至 少 取 样 3 组 ; 穿 堤 建 筑 物 侧 回 填 土 为 重 要 部 位, 不 应 少 于 3 组, 故 本 题 应 选 C 15 根 据 水 利 水 电 工 程 土 建 施 工 安 全 技 术 规 程 规 定, 运 输 炸 药 雷 管 时, 装 车 高 度 最 少 要 低 于 车 厢 ( )cm A.5 B.10 C.15 D.20 参 考 答 案 :B 参 考 解 析 : 运 输 炸 药 雷 管 时. 装 车 高 度 要 低 于 车 厢 10cm 故 本 题 应 选 B 16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水 法, 水 资 源 规 划 的 关 系 中, 区 域 规 划 应 当 服 从 ( ) A. 流 域 规 划 B. 专 业 规 划 C. 综 合 规 划 D. 单 项 规 划 参 考 答 案 :A 参 考 解 析 : 水 法 第 15 条 规 定 :" 流 域 范 围 内 的 区 域 规 划 应 当 服 从 流 域 规 划, 专 业 规 划 应 当 服 从 综 合 规 划 流 域 综 合 规 划 和 区 域 综 合 规 划 以 及 与 土 地 利 用 关 系 密 切 的 专 业 规 划, 应 当 与 国 民 经 济 和 社 会 发 展 规 划 以 及 土 地 利 用 总 体 规 划 城 市 总 体 规 划 和 环 境 保 护 规 划 相 协 调, 兼 顾 各 地 区 各 行 业 的 需 要 " 故 本 题 应 选 A 17 根 据 水 利 工 程 建 设 项 目 档 案 管 理 规 定 ( 水 办 [2005]480), 进 行 档 案 验 收 时, 对 档 案 的 抽 检 数 量 不 得 少 于 应 保 存 档 案 数 量 的 百 分 数 是 ( ) A.5 B.6 C.7 D.8 参 考 答 案 :D 参 考 解 析 : 水 利 工 程 建 设 项 目 档 案 管 理 规 定 ( 水 办 [2005]480 号 ), 根 据 水 利 工 程 建 设 规 模, 抽 查 各 单 位 档 案 整 理 情 况 抽 查 比 例 一 般 不 得 少 于 项 目 法 人 应 保 存 档 案 数 量 的 8%, 其 中 竣 工 图 不 得 少 于 一 套 竣 工 图 总 张 数 的 10%; 抽 查 档 案 总 量 应 在 200 卷 以 上 故 本 题 应 选 D
18 水 利 水 电 工 程 施 工 现 场 的 仓 库 区 距 所 建 的 建 筑 物 的 防 火 安 全 距 离 最 小 为 ( )m A.15 B.20 C.25 D.30 参 考 答 案 :B 参 考 解 析 : 施 工 生 产 作 业 区 与 建 筑 物 之 间 的 防 火 安 全 距 离, 应 遵 守 下 列 规 定 : (1) 用 火 作 业 区 距 所 建 的 建 筑 物 和 其 他 区 域 不 得 小 于 25m; (2) 仓 库 区 易 燃 可 燃 材 料 堆 集 场 距 所 建 的 建 筑 物 和 其 他 区 域 不 小 于 20m; (3) 易 燃 品 集 中 站 距 所 建 的 建 筑 物 和 其 他 区 域 不 小 于 30m 故 本 题 应 选 B 19 爆 破 作 业 确 定 炮 响 后, 在 检 查 人 员 确 认 安 全 的 情 况 下 由 ( ) 通 知 警 报 房 发 出 解 除 信 号 A. 爆 破 作 业 人 员 B. 安 全 检 查 人 员 C. 项 目 经 理 D. 爆 破 作 业 负 责 人 参 考 答 案 :D 参 考 解 析 : 爆 破 作 业 解 除 信 号 应 在 确 定 炮 响 后, 检 查 人 员 确 认 安 全. 再 由 爆 破 作 业 负 责 人 通 知 警 报 房 发 出 解 除 信 号 故 本 题 应 选 D 20 下 列 混 凝 土 中, 不 宜 外 加 引 气 剂 的 是 ( ) A. 抗 渗 混 凝 土 B. 抗 冻 混 凝 土 C. 抗 硫 酸 侵 蚀 混 凝 土 D. 预 应 力 钢 筋 混 凝 土 参 考 答 案 :D 参 考 解 析 : 引 气 剂 是 指 搅 拌 混 凝 土 过 程 中 能 引 入 大 量 均 匀 分 布 稳 定 而 封 闭 的 微 小 气 泡 的 外 加 剂 引 气 剂 能 使 混 凝 土 的 某 些 性 能 得 到 明 显 的 改 善 或 改 变 : 改 善 混 凝 土 拌 合 物 的 和 易 性, 显 著 提 高 混 凝 土 的 抗 渗 性 抗 冻 性, 但 混 凝 土 强 度 有 降 低 引 气 剂 可 用 于 抗 渗 混 凝 土 抗 冻 混 凝 土 抗 硫 酸 侵 蚀 混 凝 土 泌 水 严 重 的 混 凝 土 轻 混 凝 土 以 及 对 饰 面 有 要 求 的 混 凝 土 等, 但 引 气 剂 不 宜 用 于 蒸 养 混 凝 土 及 预 应 力 钢 筋 混 凝 土 故 本 题 应 选 D 二 多 项 选 择 题 ( 共 10 题, 每 题 2 分 每 题 的 备 选 项 中, 有 2 个 或 2 个 以 上 符 合 题 意, 至 少 有 1 个 错 项 错 选, 本 题 不 得 分 ; 少 选, 所 选 的 每 个 选 项 得 0.5 分 ) 21 土 坝 坝 身 控 制 测 量 包 括 ( ) A. 坝 轴 线 测 设 B. 平 面 控 制 测 量 C. 坡 脚 线 放 样 D. 高 程 控 制 测 量 E. 清 基 开 挖 线 放 样 参 考 答 案 :B,D
参 考 解 析 : 土 坝 施 工 放 样 内 容 包 括 : 坝 轴 线 测 设, 坝 身 控 制 测 量, 清 基 开 挖 线, 坝 脚 线 放 样, 坝 体 边 坡 线 放 样 及 修 坡 桩 测 设 等 坝 轴 线 是 土 坝 施 工 放 样 的 主 要 依 据, 要 进 行 土 坝 的 细 部 放 样, 还 必 须 进 行 坝 身 控 制 测 量 坝 身 控 制 测 量 包 括 平 面 控 制 测 量 和 高 程 控 制 测 量 故 本 题 应 选 B D 22 关 于 爆 破 器 材 的 运 输, 下 列 说 法 正 确 的 有 ( ) A. 车 厢 底 应 加 软 垫 B. 雷 管 箱 不 许 倒 放 C. 雷 管 箱 不 许 立 放 D. 可 用 人 力 三 轮 车 运 输 E. 可 用 自 行 车 运 输 参 考 答 案 :A,B,C 参 考 解 析 : 禁 止 用 翻 斗 车 自 卸 汽 车 拖 车 机 动 三 轮 车 人 力 三 轮 车 摩 托 车 和 自 行 车 等 运 输 爆 破 器 材 运 输 炸 药 雷 管 时, 车 厢 船 底 应 加 软 垫 雷 管 箱 不 许 倒 放 或 立 放, 层 间 也 应 垫 软 垫 故 本 题 应 选 A B C 23 根 据 小 型 水 电 站 建 设 工 程 验 收 规 程 SL168 2012, 小 水 电 工 程 验 收 工 作 按 验 收 主 持 单 位 可 分 为 ( ) A. 法 人 验 收 B. 监 理 单 位 验 收 C. 管 理 单 位 验 收 D. 质 量 监 督 单 位 验 收 E. 政 府 验 收 参 考 答 案 :A,E 参 考 解 析 : 小 水 电 工 程 验 收 工 作 按 工 程 项 目 划 分 及 验 收 流 程 可 分 为 分 部 工 程 验 收 单 位 工 程 验 收 合 同 工 程 完 工 验 收 阶 段 验 收 ( 含 机 组 启 动 验 收 ) 专 项 验 收 和 竣 工 验 收, 各 项 验 收 工 作 应 互 相 衔 接, 避 免 重 复 小 水 电 工 程 验 收 工 作 按 验 收 主 持 单 位 可 分 为 法 人 验 收 和 政 府 验 收 故 本 题 应 选 A E 24 下 列 性 能 中, 属 于 混 凝 土 和 易 性 的 有 ( ) A. 流 动 性 B. 抗 渗 性 C. 保 水 性 D. 黏 聚 性 E. 抗 冻 性 参 考 答 案 :A,C,D 参 考 解 析 : 和 易 性 是 指 混 凝 土 拌 合 物 在 一 定 施 工 条 件 下, 便 于 操 作 并 能 获 得 质 量 均 匀 而 密 实 的 混 凝 土 的 性 能 和 易 性 良 好 的 混 凝 土 在 施 工 操 作 过 程 中 应 具 有 流 动 性 好 不 易 产 生 分 层 离 析 或 泌 水 现 象 等 性 能 和 易 性 是 一 项 综 合 性 指 标, 包 括 流 动 性 黏 聚 性 及 保 水 性 三 个 方 面 的 含 义 故 本 题 应 选 A C D 25 根 据 小 型 水 电 站 建 设 工 程 验 收 规 程 SL168 2012, 法 人 验 收 应 包 括 ( )
A. 单 位 工 程 验 收 B. 分 部 工 程 验 收 C. 专 项 验 收 D. 阶 段 验 收 E. 中 间 机 组 启 动 验 收 参 考 答 案 :A,B,E 参 考 解 析 : 根 据 小 型 水 电 站 建 设 工 程 验 收 规 程 SL 168 2012, 小 水 电 工 程 验 收 工 作 按 验 收 主 持 单 位 可 分 为 法 人 验 收 和 政 府 验 收, 法 人 验 收 应 包 括 分 部 工 程 验 收 单 位 工 程 验 收 合 同 工 程 完 工 验 收 及 中 间 机 组 启 动 验 收 等 ; 政 府 验 收 应 包 括 阶 段 验 收 ( 含 首 末 台 机 组 启 动 验 收 ) 专 项 验 收 竣 工 验 收 等 故 本 题 应 选 A B E 26 堤 防 工 程 漏 洞 险 情 的 抢 护 方 法 有 ( ) 等 A. 塞 堵 法 B. 盖 堵 法 C. 戗 堤 法 D. 平 堵 法 E. 立 堵 法 参 考 答 案 :A,B,C 参 考 解 析 : 平 堵 法 和 立 堵 法 属 于 截 流 方 法, 而 塞 堵 法 盖 堵 法 和 戗 堤 法 属 于 漏 洞 险 情 的 抢 护 方 法 故 本 题 应 选 A B C 27 岩 ( 土 ) 层 的 水 理 性 质 包 括 ( ) 等 A. 容 水 性 B. 水 质 C. 给 水 性 D. 透 水 性 E. 水 温 参 考 答 案 :A,C,D 参 考 解 析 : 岩 ( 土 ) 层 的 水 理 性 质 包 括 容 水 性 给 水 性 透 水 性 等 ; 地 下 水 的 动 态 特 征 包 括 水 位 水 温 水 质 随 时 间 的 变 化 规 律 ; 地 下 水 的 水 质 包 括 水 的 物 理 性 质 化 学 性 质 水 质 评 价 标 准 等 故 本 题 应 选 A C D 28 我 国 目 前 工 程 建 设 标 准 分 为 四 级, 包 括 ( ) A. 强 制 标 准 B. 国 家 标 准 C. 行 业 标 准 D. 企 业 标 准 E. 推 荐 标 准 参 考 答 案 :B,C,D 参 考 解 析 : 我 国 目 前 工 程 建 设 标 准 分 为 四 级 两 类 四 级 分 别 为 : 国 家 标 准 行 业 标 准 地 方 标 准 企 业 标 准 两 类 即 标 准 分 为 强 制 性 标 准 和 推 荐 性 标 准 故 本 题 应 选 B C D 29 适 用 于 砂 砾 石 地 基 处 理 的 方 法 有 ( ) 等 A. 开 挖 B. 帷 幕 灌 浆 C. 排 水 法 D. 设 水 平 铺 盖 E. 挤 实 法 参 考 答 案 :A,B,D
参 考 解 析 : 砂 砾 石 地 基 处 理 的 适 用 方 法 有 开 挖 防 渗 墙 帷 幕 灌 浆 设 水 平 铺 盖 等 ; 软 土 地 基 处 理 的 适 用 方 法 有 开 挖 桩 基 础 置 换 法 挤 实 法 等 故 本 题 应 选 A B D 30 根 据 水 利 水 电 工 程 施 工 企 业 主 要 负 责 人 项 目 负 责 人 和 专 职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人 员 安 全 生 产 考 核 管 理 办 法 ( 水 安 监 [2011]374 号 ), 对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三 类 人 员 的 考 核 原 则 是 ( ) A. 统 一 规 划 B. 安 全 管 理 能 力 C. 安 全 生 产 知 识 D. 工 作 责 任 心 E. 分 级 管 理 参 考 答 案 :A,E 参 考 解 析 :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三 类 人 员 考 核 按 照 统 一 规 划 分 级 管 理 的 原 则 实 施 水 利 部 负 责 全 国 水 利 水 电 工 程 施 工 企 业 管 理 人 员 的 安 全 生 产 考 核 工 作 的 统 一 管 理, 并 负 责 全 国 水 利 水 电 工 程 施 工 总 承 包 一 级 ( 含 一 级 ) 以 上 资 质 专 业 承 包 一 级 资 质 施 工 企 业 以 及 水 利 部 直 属 施 工 企 业 的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三 类 人 员 的 考 核 省 级 水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负 责 本 行 政 区 域 内 水 利 水 电 工 程 施 工 总 承 包 二 级 ( 含 二 级 ) 以 下 资 质 以 及 专 业 承 包 二 级 ( 含 二 级 ) 以 下 资 质 施 工 企 业 的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三 类 人 员 的 考 核 故 选 择 A E 三 案 例 分 析 题 ( 共 4 题, 每 题 20 分 ) 31 背 景 资 料 : 某 河 道 工 程 项 目 法 人 按 照 水 利 水 电 工 程 标 准 施 工 招 标 文 件 (2009 年 版 ) 编 制 了 施 工 招 标 文 件,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不 允 许 联 合 体 投 标 某 投 标 人 递 交 的 投 标 文 件 由 投 标 函 及 附 录 授 权 委 托 书 ( 含 法 定 代 表 人 证 明 文 件 ) 投 标 保 证 金 项 目 管 理 机 构 施 工 组 织 设 计 资 格 审 查 资 料 拟 分 包 情 况 表 已 标 价 工 程 量 清 单 组 成 投 标 文 件 拟 将 渠 道 混 凝 土 砌 块 衬 砌 项 目 分 包, 填 报 了 拟 分 包 情 况 表 经 评 标 委 员 会 评 审, 该 投 标 人 中 标, 并 签 订 合 同 施 工 期 第 一 个 月 完 成 的 项 目 和 工 程 量 ( 或 费 用 ) 如 下 : (1)80m3/h 挖 泥 船 施 工, 河 道 疏 浚 (5km, 断 面 积 48m2); (2) 施 工 期 自 然 回 淤 清 除 ( 断 面 积 2m2); (3) 河 道 疏 浚 超 挖 断 面 积 (4m2); (4) 排 泥 管 安 装 拆 除, 费 用 10 万 元 ; (5) 开 工 展 布, 费 用 4 万 元 ; (6) 施 工 辅 助 工 程, 包 括 浚 前 扫 床 和 障 碍 物 清 除 及 其 他 辅 助 工 程, 费 用 50 万 元
问 题 : 1. 渠 道 混 凝 土 砌 块 衬 砌 项 目 分 包 中, 拟 分 包 人 须 提 供 的 证 明 材 料 有 哪 些? 2. 根 据 关 于 建 立 水 利 建 设 工 程 安 全 生 产 条 件 市 场 准 入 制 度 的 通 知 ( 水 建 管 [2005]80 号 ), 投 标 文 件 中 资 格 审 查 资 料 须 提 供 的 企 业 和 人 员 证 书 有 哪 些? 3. 根 据 背 景 资 料, 施 工 期 第 1 月 不 能 另 行 计 量 和 支 付 的 项 目 有 哪 些? 4. 若 80m3/h 挖 泥 船 单 价 为 12 元 /m3, 每 月 工 程 质 量 保 证 金 按 工 程 款 的 5% 扣 留, 计 算 施 工 期 第 1 月 应 支 付 的 工 程 款 和 扣 留 的 工 程 质 量 保 证 金 参 考 解 析 : 1. 参 考 答 案 分 包 人 的 资 质 业 绩 及 项 目 负 责 人 技 术 负 责 人 财 务 负 责 人 质 量 管 理 人 员 安 全 管 理 人 员 属 于 分 包 单 位 人 员 的 证 明 材 料 ( 包 括 聘 用 合 同 合 法 工 资 关 系 的 证 明 材 料 社 会 保 险 关 系 证 明 或 其 他 有 效 证 明 其 为 本 单 位 人 员 的 身 份 文 件 ) 施 工 分 包, 是 指 施 工 企 业 将 其 所 承 包 的 水 利 工 程 中 的 部 分 工 程 发 包 给 其 他 施 工 企 业, 或 者 将 劳 务 作 业 发 包 给 其 他 企 业 或 组 织 完 成 的 活 动, 但 仍 需 履 行 并 承 担 与 项 目 法 人 所 签 合 同 确 定 的 责 任 和 义 务 水 利 工 程 施 工 分 包 按 分 包 性 质 分 为 工 程 分 包 和 劳 务 作 业 分 包 投 标 人 拟 分 包 时 须 在 投 标 文 件 中 填 报 拟 分 包 情 况 表, 说 明 分 包 金 额, 拟 分 包 人 的 资 质 业 绩 及 其 拟 投 入 的 项 目 管 理 机 构 项 目 管 理 机 构 应 当 具 有 与 所 承 担 工 程 的 规 模 技 术 复 杂 程 度 相 适 应 的 技 术 经 济 管 理 人 员 其 中 项 目 负 责 人 技 术 负 责 人 财 务 负 责 人 质 量 管 理 人 员 安 全 管 理 人 员 必 须 是 本 单 位 人 员 本 单 位 人 员 必 须 同 时 满 足 以 下 条 件 : (1) 聘 用 合 同 必 须 由 承 包 人 单 位 与 之 签 订 ; (2) 与 承 包 人 单 位 有 合 法 的 工 资 关 系 ; (3) 承 包 人 单 位 为 其 办 理 社 会 保 险 关 系, 或 具 有 其 他 有 效 证 明 其 为 承 包 人 单 位 人 员 身 份 的 文 件 2. 参 考 答 案 (1) 企 业 安 全 生 产 许 可 证 ;
(2) 企 业 主 要 负 责 人 安 全 生 产 考 核 合 格 证 ; (3) 项 目 负 责 人 ( 项 目 经 理 ) 安 全 生 产 考 核 合 格 证 ; (4) 专 职 安 全 生 产 人 员 安 全 生 产 考 核 合 格 证 为 了 进 一 步 加 强 水 利 建 设 工 程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保 障 施 工 安 全 和 人 民 群 众 生 命 财 产 安 全, 水 利 部 决 定 在 水 利 工 程 招 标 投 标 活 动 中, 建 立 水 利 建 设 工 程 安 全 生 产 条 件 市 场 准 入 制 度, 并 颁 发 关 于 建 立 水 利 建 设 工 程 安 全 生 产 条 件 市 场 准 入 制 度 的 通 知 ( 水 建 管 E2005]80 号 ) 根 据 上 述 文 件, 水 利 建 设 工 程 安 全 生 产 条 件 市 场 准 入 的 主 要 规 定 如 下 : (1) 未 取 得 安 全 生 产 许 可 证 的 施 工 企 业 不 得 参 加 水 利 工 程 投 标 ; (2) 未 取 得 安 全 生 产 考 核 合 格 证 的 施 工 企 业 主 要 负 责 人 项 目 负 责 人 和 专 职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人 员 不 得 参 与 水 利 工 程 投 标 并 不 得 担 任 相 关 施 工 管 理 职 务 3. 参 考 答 案 (1) 施 工 期 自 然 回 淤 清 除 ( 断 面 积 2m2); (2) 河 道 疏 浚 超 挖 断 面 积 (4m2); (3) 排 泥 管 安 装 拆 除, 费 用 10 万 元 ; (4) 开 工 展 布, 费 用 4 万 元 根 据 水 利 水 电 工 程 标 准 施 工 招 标 文 件 (2009 年 版 ), 疏 浚 工 程 计 量 和 支 付 规 定, 在 江 河 水 库 港 湾 湖 泊 等 处 的 疏 浚 工 程 ( 包 括 排 泥 于 水 中 或 陆 地 ), 应 按 招 标 设 计 图 示 轮 廓 尺 寸 计 算 的 水 下 有 效 自 然 方 体 积 计 量 施 工 过 程 中 疏 浚 设 计 断 面 以 外 增 加 的 超 挖 量 施 工 期 自 然 回 淤 量 开 工 展 布 与 收 工 集 合 避 险 与 防 干 扰 措 施 排 泥 管 安 拆 移 动 以 及 使 用 辅 助 船 只 等 所 发 生 的 费 用, 应 摊 入 有 效 工 程 量 的 工 程 单 价 中, 辅 助 工 程 ( 如 浚 前 扫 床 和 障 碍 物 清 除 排 泥 区 围 堰 隔 埂 退 水 口 及 排 水 渠 等 项 目 ) 另 行 计 量 因 此 此 题 中, 自 然 回 淤 量 超 挖 量 开 工 展 布 排 泥 管 安 拆 移 动 均 不 能 计 量, 相 关 费 用 应 包 含 在 疏 浚 工 程 单 价 中, 几 何 断 面 尺 寸 范 围 内 的 河 道 疏 浚 工 程 施 工 辅 助 工 程 可 以 计 量 4. 参 考 答 案
河 道 疏 浚 工 程 费 用 :48 5000 12 10000=288 万 元 ; 第 1 个 月 工 程 款 :288+50=338 万 元 ; 应 扣 留 的 工 程 质 量 保 证 金 :338 5%=16.9 万 元 ; 应 支 付 的 工 程 款 :338-16.9=321.1 万 元 根 据 水 利 水 电 工 程 标 准 施 工 招 标 文 件 (2009 年 版 ) 工 程 质 量 保 证 金 从 第 一 个 付 款 周 期 在 付 给 承 包 人 的 工 程 进 度 付 款 中 ( 不 包 括 预 付 款 支 付 和 扣 回 ) 扣 留 5%~8%, 直 至 达 到 规 定 的 质 量 保 证 金 总 额 一 般 情 况 下, 质 量 保 证 金 总 额 为 签 约 合 同 价 的 2.5%~5% 依 据 此 题 第 3 点 分 析 结 果, 本 月 完 成 的 应 可 计 量 的 费 用 为 338 万 元, 据 此 计 算 应 提 留 工 程 质 量 保 证 金 16.9 万 元, 实 际 支 付 承 包 人 当 月 工 程 款 321.1 万 元 32 背 景 资 料 : 某 工 程 项 目 施 工 招 标 文 件 工 期 为 15 个 月 ( 每 月 按 30 天 计, 下 同 ) 承 包 方 投 标 所 报 工 期 为 13 个 月 合 同 总 价 为 8000 万 元 合 同 约 定 : (1) 实 际 完 成 工 程 量 超 过 清 单 工 程 量 的 25% 以 上 时 允 许 调 整 单 价 (2) 拖 延 工 期 赔 偿 金 为 5 万 元 / 天, 最 高 拖 延 工 期 赔 偿 限 额 为 200 万 元 ; 工 期 提 前 奖 金 金 额 为 5 万 元 / 天 开 工 前, 施 工 单 位 编 制 并 经 总 监 理 工 程 师 认 可 的 施 工 进 度 计 划 如 下 图 所 示 施 工 过 程 中 发 生 如 下 事 件 ( 其 他 工 作 均 按 计 划 进 行 ) 事 件 一 :A C 两 项 工 作 为 土 方 工 程, 工 程 量 均 为 16 万 m3, 合 同 单 价 为 16 元 /m3, 实 际 工 程 量 与 清 单 工 程 量 相 等 施 工 按 计 划 进 行 4 个 月 后, 总 监 理 工 程 师 以 设 计 变 更 通 知 发 布 新 增 土 方 工 程 N 的 指 示 该 工 作 性 质 和 难 度 与 A C 相 同, 工 程 量 为 32 万 m3,n 工 作 在 B C 完 成 后 开 始, 且 为 H G 的 紧 前 工 作 监 理 工 程 师 和 施 工 单 位 协 商 确 定 的 土 方 调 整 后 单 价 为 14 元 /m3,n 工 作 计 戈 Ⅱ 用 4 个 月 时 间 完 成 N 工 作 实 际 用 了 4.5 个 月 完 成
事 件 二 :F 工 作 因 设 计 变 更, 等 待 施 工 图 纸 延 迟 1 个 月 事 件 三 :H 工 作 由 于 分 包 单 位 施 工 的 工 程 质 量 不 合 格 导 致 返 工, 实 际 5.5 个 月 完 成 根 据 以 上 事 件, 施 工 单 位 提 出 以 下 索 赔 要 求 : (1) 顺 延 工 期 6 个 月 理 由 是 :N 工 作 用 4.5 个 月 ;F 工 作 延 迟 1 个 月 ;H 工 作 延 误 的 0.5 个 月 是 因 为 监 理 工 程 师 未 能 很 好 地 控 制 分 包 单 位 的 施 工 质 量 (2)N 工 作 的 费 用 补 偿 为 16 32=512 万 元 问 题 : 1. 指 出 以 上 事 件 的 合 同 责 任 2. 施 工 单 位 提 出 的 工 期 索 赔 是 否 正 确? 说 明 理 由 3. 施 工 单 位 提 出 的 费 用 索 赔 是 否 正 确? 说 明 理 由 4. 施 工 单 位 应 获 得 工 期 提 前 奖 励 还 是 承 担 工 期 违 约 赔 偿 责 任? 并 计 算 其 金 额 参 考 解 析 : 1. 参 考 答 案 事 件 一,N 工 作 的 增 加, 属 于 发 包 人 的 责 任 ;N 工 作 实 际 用 了 4.5 个 月 完 成, 比 计 划 多 用 了 0.5 个 月, 属 于 施 工 单 位 责 任 事 件 二, 属 于 发 包 人 责 任 事 件 三, 属 于 施 工 单 位 责 任 本 小 题 是 合 同 管 理 方 面 的 题 目, 考 核 对 合 同 内 双 方 的 权 利 义 务 关 系 及 违 约 责 任 的 理 解 事 件 一 比 较 复 杂, 需 要 从 两 个 方 面 来 分 析 一 是 N 工 作 的 增 加, 属 于 设 计 变 更, 是 发 包 人 的 责 任 ; 二 是 N 工 作 计 划 用 时 4 个 月, 实 际 用 了 4.5 个 月 完 成, 比 计 划 多 用 了 0.5 个 月, 则 是 施 工 单 位 责 任 事 件 二 为 发 包 人 没 有 按 时 提 供 图 纸 造 成 的 延 误 ; 事 件 三 为 承 包 人 施 工 质 量 问 题 造 成 的 延 误 2. 参 考 答 案 施 工 单 位 的 工 期 索 赔 要 求 不 正 确 把 非 承 包 人 责 任 造 成 的 工 作 增 加 或 者 工 作 时 间 延 长 计 入 后 的 网 络 图 如 下
网 络 图 计 算 工 期 为 14 个 月 承 包 人 可 以 索 赔 的 工 期 为 1 个 月 本 小 题 是 合 同 管 理 中 的 进 度 控 制 方 面 的, 主 要 考 核 工 期 索 赔 计 算 要 计 算 施 工 单 位 应 获 得 的 工 期 索 赔, 需 要 进 行 网 络 分 析 即 把 非 承 包 商 责 任 导 致 的 拖 延 时 间 计 入 网 络 图 内 对 应 工 作 的 持 续 时 间, 而 施 工 单 位 自 身 责 任 导 致 的 拖 延 则 不 能 计 入, 计 算 出 的 网 络 工 期 与 计 划 工 期 的 差, 即 为 可 以 索 赔 的 工 期 3. 参 考 答 案 施 工 单 位 的 费 用 索 赔 要 求 不 正 确 N 工 作 的 费 用 索 赔 为 8 16+(32-8) 14=464 万 元 本 小 题 是 合 同 管 理 中 的 支 付 方 面 的, 主 要 考 核 工 程 量 增 加 后 单 价 调 整 应 根 据 合 同 约 定, 超 过 合 同 工 程 量 25% 以 外 的 按 照 协 商 后 确 定 的 调 整 后 的 价 格 计 算, 而 25% 以 内 的 仍 按 照 原 合 同 价 格 计 算 A C 工 作 的 清 单 工 程 量 为 16+16=32 万 m3, 新 增 N 工 作 工 程 量 为 32 万 m3 其 中 应 按 照 原 单 价 计 算 的 是 32 25%=8 万 m3 剩 余 的 32-8=24 万 m3 按 照 调 整 后 的 单 价 计 算 4. 参 考 答 案 施 工 单 位 应 承 担 违 约 责 任 赔 偿 工 期 违 约 金 30 5=150 万 元 本 小 题 是 合 同 管 理 中 的 进 度 方 面 的, 主 要 考 核 工 期 延 误 的 计 算
首 先 应 确 定 工 期 是 提 前 还 是 拖 延 了 把 实 际 工 期 减 去 计 划 工 期, 再 减 去 应 顺 延 ( 索 赔 ) 的 工 期, 如 果 结 果 为 正 数, 即 为 工 期 拖 延, 结 果 为 负 数, 即 为 工 期 提 前 然 后 根 据 合 同 约 定 计 算 相 应 金 额 即 可 把 工 程 实 际 完 成 工 作 时 间 计 入 后 的 网 络 图 如 下 根 据 网 络 图 计 算 的 实 际 工 期 为 15 个 月, 计 划 工 期 13 个 月, 可 以 索 赔 的 工 期 1 个 月 故 施 工 单 位 拖 延 了 1 个 月 (30 天 ) 工 期 施 工 单 位 应 赔 偿 工 期 违 约 金 :30 5=150 万 元 33 背 景 资 料 : 某 堤 防 工 程 总 长 为 15.30km, 其 中 新 建 堤 防 2km, 起 始 桩 号 为 K10+500, 终 止 桩 号 为 K12+500, 堤 身 高 度 6.5m, 按 三 十 年 一 遇 的 防 洪 标 准 设 计, 主 要 建 设 内 容 有 堤 身 清 表 老 堤 加 高 培 厚 新 堤 身 土 方 填 筑 填 塘 固 基 等 施 工 过 程 中 发 生 如 下 事 件 : 事 件 一 : 工 程 开 始 前, 施 工 单 位 对 土 料 场 进 行 了 充 分 调 查, 选 择 具 有 代 表 性 的 黏 性 土 进 行 碾 压 试 验, 选 取 三 种 不 同 的 土 料 含 水 量, 根 据 选 定 的 碾 压 机 械 确 定 了 含 水 量 等 土 料 填 筑 压 实 参 数 事 件 二 : 为 加 快 工 程 进 度, 施 工 单 位 对 新 建 堤 防 分 两 个 作 业 段 同 时 进 行 分 层 施 工, 每 个 工 作 面 长 度 为 1km, 与 老 堤 防 接 坡 坡 比 按 1:2 控 制 事 件 三 : 监 理 机 构 根 据 料 场 土 质 情 况 本 工 程 设 计 标 准 和 相 关 规 定, 分 别 提 出 新 堤 身 土 方 填 筑 老 堤 加 高 培 厚 施 工 土 料 填 筑 压 实 度 压 实 度 合 格 率 控 制 标 准 事 件 四 : 应 项 目 法 人 申 请, 竣 工 验 收 主 持 单 位 组 织 了 工 程 竣 工 验 收 会 议 竣 工 验 收 委 员 会 由 竣 工 验 收 主 持 单 位 有 关 地 方 人 民 政 府 和 部 门 有 关 水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质 量 和 安 全 监 督 机 构 项 目 法 人 勘 测 设 计 监 理 施 工 主 要 设 备 制 造 商 运 行 管 理 等 单 位 的 代 表 以 及 有 关 专 家 组 成 问 题 :
1. 根 据 事 件 一, 说 明 应 选 取 哪 三 种 不 同 的 土 料 含 水 量 进 行 碾 压 试 验? 除 给 定 的 碾 压 参 数 外, 还 主 要 包 括 哪 些? 2. 指 出 事 件 二 的 不 妥 之 处, 并 改 正 两 个 作 业 段 同 时 进 行 分 层 施 工 应 注 意 哪 些 要 点? 3. 根 据 事 件 三, 分 别 指 出 新 堤 身 土 方 填 筑 老 堤 加 高 培 厚 施 工 土 料 填 筑 压 实 度 压 实 度 合 格 率 控 制 标 准 分 别 是 多 少? 并 说 明 理 由 4. 指 出 事 件 四 的 不 妥 之 处, 并 说 明 理 由 参 考 解 析 : 1. 参 考 答 案 黏 性 土 料 压 实 含 水 量 可 取 ω1=ωp+2% ω2=ωp ω3=ωp-2% 三 种 进 行 试 验 ωp 为 土 料 塑 限 土 料 填 筑 压 实 参 数 除 含 水 量 外, 还 主 要 包 括 碾 压 机 具 的 重 量 碾 压 遍 数 及 铺 土 厚 度 等 这 是 一 道 施 工 技 术 题, 主 要 考 核 考 生 在 土 方 填 筑 前 应 进 行 哪 些 技 术 工 作 在 确 定 土 料 压 实 参 数 前 必 须 对 土 料 场 进 行 充 分 调 查, 全 面 掌 握 各 料 场 土 料 的 物 理 力 学 指 标, 在 此 基 础 上 选 择 具 有 代 表 性 的 料 场 进 行 碾 压 试 验, 作 为 施 工 过 程 的 控 制 参 数 通 过 碾 压 试 验 可 以 确 定 合 适 的 压 实 机 具 压 实 方 法 压 实 参 数 等, 并 核 实 设 计 填 筑 标 准 的 合 理 性 黏 性 土 料 填 筑 压 实 参 数 主 要 包 括 碾 压 机 具 的 重 量 含 水 量 碾 压 遍 数 及 铺 土 厚 度 等, 振 动 碾 还 应 包 括 振 动 频 率 及 行 走 速 率 等 对 非 黏 性 土 料 的 试 验, 只 需 作 铺 土 厚 度 压 实 遍 数 和 干 密 度 的 关 系 曲 线, 据 此 便 可 得 到 与 不 同 铺 土 厚 度 对 应 的 压 实 遍 数, 根 据 试 验 结 果 选 择 现 场 施 工 的 压 实 参 数 2. 参 考 答 案 与 老 堤 防 接 坡 坡 比 按 1:2 控 制 不 妥, 应 缓 于 1:3 两 个 作 业 段 同 时 进 行 分 层 施 工, 层 与 层 之 间 分 段 接 头 应 错 开 一 定 距 离, 各 分 段 之 间 不 应 形 成 过 大 的 高 差 这 是 一 道 关 于 堤 防 施 工 质 量 控 制 的 题, 主 要 考 核 考 生 对 堤 防 施 工 质 量 要 点 的 掌 握 堤 防 工 程 施 工 规 范 SL260 98 对 接 缝 堤 身 与 建 筑 物 接 合 部 施 工 提 出 明 确 要 求 : 土 堤 碾 压 施 工 分 段 间 有 接 头 应 错 开 一 定 距 离, 高 差 的 连 接 或 新 老 堤 相 接 时 垂 直 堤 轴 线 方 向 的 各 种 接 缝 应 以 斜 面 相 接 坡 度 可 采 用 1:3~1:5, 高 差 大 时 宜 用 缓 坡. 不 应 形 成 过 大 的 高 差 在 土 堤 的 斜 坡 结 合 面 上 填 筑 时 应 符 合 下 列 要 求 : 应 随 填 筑 面 上 升 进 行 削 坡 并 削
至 质 量 合 格 层 ; 削 坡 合 格 后 应 控 制 好 结 合 面 土 料 的 含 水 量 边 刨 毛 边 铺 土 边 压 实 ; 垂 直 堤 轴 线 的 堤 身 接 缝 碾 压 时 应 跨 缝 搭 接 碾 压, 其 搭 接 宽 度 不 小 于 3m 3. 参 考 答 案 新 堤 身 土 方 填 筑 老 堤 加 高 培 厚 施 工 土 料 填 筑 压 实 度 均 应 大 于 等 于 92% 压 实 度 合 格 率 均 应 大 于 等 于 85% 本 工 程 堤 防 按 三 十 年 一 遇 的 防 洪 标 准 设 计, 为 3 级 堤 防. 堤 身 高 度 6.5m, 采 用 黏 性 土 填 筑 这 是 一 道 关 于 水 利 水 电 工 程 等 级 划 分 和 水 利 水 电 工 程 单 元 工 程 施 工 质 量 验 收 标 准 的 综 合 题, 考 核 考 生 对 工 程 等 级 划 分 和 施 工 质 量 标 准 掌 握 的 综 合 程 度 根 据 堤 防 工 程 设 计 规 范 GB 50286--2013 的 规 定. 堤 防 工 程 的 防 洪 标 准 主 要 由 防 洪 对 象 的 防 洪 要 求 而 定, 堤 防 工 程 的 级 别 根 据 堤 防 工 程 的 防 洪 标 准 确 定 根 据 水 利 水 电 工 程 单 元 工 程 施 工 质 量 验 收 标 准 一 堤 防 工 程 SL634 2012 的 规 定, 土 料 填 筑 压 实 度 或 相 对 密 度 合 格 标 准 如 下 :
4. 参 考 答 案 项 目 法 人 勘 测 设 计 监 理 施 工 主 要 设 备 制 造 商 参 加 竣 工 验 收 委 员 会 不 妥 水 利 工 程 竣 工 验 收 时, 项 目 法 人 勘 测 设 计 监 理 施 工 主 要 设 备 制 造 商 应 作 为 被 验 收 单 位 参 加 竣 工 验 收 会 议, 不 参 加 竣 工 验 收 委 员 会 这 是 一 道 关 于 水 利 工 程 竣 工 验 收 的 题 目, 考 核 考 生 对 水 利 工 程 竣 工 验 收 要 求 的 掌 握 根 据 水 利 水 电 建 设 工 程 验 收 规 程 SL223 2008, 竣 工 验 收 委 员 会 应 由 竣 工 验 收 主 持 单 位 有 关 地 方 人 民 政 府 和 部 门 有 关 水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和 流 域 管 理 机 构 质 量 和 安 全 监 督 机 构 运 行 管 理 单 位 的 代 表 以 及 有 关 专 家 组 成 工 程 投 资 方 代 表 可 参 加 竣 工 验 收 委 员 会 项 目 法 人 勘 测 设 计 监 理 施 工 和 主 要 设 备 制 造 ( 供 应 ) 商 等 单 位 应 派 代 表 参 加 竣 工 验 收 负 责 解 答 验 收 委 员 会 提 出 的 问 题, 并 应 作 为 被 验 收 单 位 代 表 在 验 收 鉴 定 书 上 签 字 34 背 景 资 料 : 某 溢 洪 道 除 险 加 固 工 程, 控 制 段 共 5 孔, 每 孔 净 宽 9.0m, 底 板 顶 面 高 程 为 21.0m, 闸 墩 顶 高 程 32.0m, 墩 预 以 上 为 混 凝 土 排 架 启 闭 机 房 及 公 路 桥 加 固 方 案 为 : 底 板 顶 面 增 浇 20cm 厚 混 凝 土, 闸 墩 外 包 15cm 厚 混 凝 土, 拆 除 重 建 排 架 启 闭 机 房 公 路 桥
为 方 便 施 工, 加 快 施 工 进 度, 施 工 单 位 在 未 经 复 核 的 情 况 下, 当 现 浇 桥 面 板 混 凝 土 强 度 达 到 设 计 强 度 的 70% 时 即 拆 除 脚 手 架 及 承 重 模 板 一 辆 载 重 汽 车 在 桥 上 通 过 时, 桥 面 发 生 坍 塌, 造 成 2 人 死 亡 1 人 重 伤, 直 接 经 济 损 失 360 万 元 事 故 发 生 后, 施 工 单 位 按 项 目 管 理 权 限 及 时 向 当 地 县 级 水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进 行 了 报 告, 并 迅 速 组 建 由 项 目 经 理 任 指 挥, 项 目 监 理 机 构 设 计 代 表 处 的 安 全 分 管 人 员 任 副 指 挥 的 " 事 故 现 场 应 急 处 置 指 挥 部 ", 负 责 现 场 应 急 救 援 和 统 一 领 导 与 指 挥 问 题 : 1. 根 据 水 工 混 凝 土 施 工 规 范 SDJ207 82, 说 明 桥 面 板 拆 模 时 机 是 否 正 确? 为 什 么? 2. 根 据 水 利 工 程 建 设 重 大 质 量 与 安 全 事 故 应 急 预 案, 水 利 工 程 建 设 质 量 与 安 全 事 故 分 为 哪 几 级? 并 指 出 本 工 程 的 事 故 等 级 3. 事 故 发 生 后, 施 工 单 位 上 报 程 序 有 无 不 妥 之 处? 并 简 要 说 明 理 由 4. 根 据 水 利 工 程 建 设 重 大 质 量 与 安 全 事 故 应 急 预 案, 指 出 " 事 故 现 场 应 急 处 置 指 挥 部 " 组 成 上 的 不 妥 之 处, 并 说 明 正 确 组 成 参 考 解 析 : 1. 参 考 答 案 桥 面 混 凝 土 板 拆 模 时 机 不 正 确 根 据 水 工 混 凝 土 施 工 规 范 SDJ207 82 规 定, 该 桥 桥 面 板 跨 度 大 于 8m, 桥 面 板 混 凝 土 强 度 应 达 到 设 计 强 度 的 100% 才 能 拆 除 脚 手 架 及 承 重 模 板 此 题 考 察 混 凝 土 施 工 方 法 及 管 理 要 求 在 水 利 工 程 建 设 中 的 应 用 根 据 水 工 混 凝 土 施 工 规 范 SDJ207 82 规 定, 钢 筋 混 凝 土 结 构 的 承 重 模 板, 应 在 混 凝 土 达 到 下 列 强 度 后 ( 按 混 凝 土 设 计 强 度 等 级 的 百 分 率 计 ), 才 能 拆 除 (1) 悬 臂 板 梁 : 跨 度 2m,70%; 跨 度 >2m,100% (2) 其 他 梁 板 拱 : 跨 度 2m,50%; 跨 度 2~8m,70%;
跨 度 >8m,100% 本 案 例 桥 面 板 跨 度 大 于 8m, 故 桥 面 板 混 凝 土 强 度 应 达 到 设 计 强 度 的 100% 才 能 拆 除 2. 参 考 答 案 水 利 工 程 建 设 质 量 与 安 全 事 故 分 为 Ⅰ 级 ( 特 别 重 大 质 量 与 安 全 事 故 ) Ⅱ 级 ( 特 大 质 量 与 安 全 事 故 ) Ⅲ 级 ( 重 大 质 量 与 安 全 事 故 ) Ⅳ( 较 大 质 量 与 安 全 事 故 ) 四 个 等 级 本 工 程 的 事 故 等 级 为 Ⅳ( 较 大 质 量 与 安 全 事 故 ) 此 题 考 核 考 生 对 水 利 工 程 建 设 质 量 与 安 全 事 故 应 急 预 案 的 掌 握 情 况 根 据 水 利 工 程 建 设 重 大 质 量 与 安 全 事 故 应 急 预 案 ( 水 建 管 C200G]202 号 ), 按 事 故 的 严 重 程 度 和 影 响 范 围. 水 利 工 程 建 设 质 量 与 安 全 事 故 分 为 Ⅰ 级 ( 特 别 重 大 质 量 与 安 全 事 故 ) Ⅱ 级 ( 特 大 质 量 与 安 全 事 故 ) Ⅲ 级 ( 重 大 质 量 与 安 全 事 故 ) IV( 较 大 质 量 与 安 全 事 故 ) 四 个 等 级 本 工 程 造 成 2 人 死 亡 1 人 重 伤, 直 接 经 济 损 失 360 万 元, 事 故 等 级 为 Ⅳ( 较 大 质 量 与 安 全 事 故 ) 3. 参 考 答 案 施 工 单 位 的 上 报 程 序 有 不 妥 之 处, 施 工 单 位 除 应 及 时 向 当 地 县 级 水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报 告 外, 应 同 时 向 事 故 所 在 地 人 民 政 府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部 门 报 告 此 题 考 核 考 生 对 水 利 工 程 建 设 质 量 与 安 全 事 故 报 告 程 序 的 掌 握 情 况 根 据 水 利 工 程 建 设 重 大 质 量 与 安 全 事 故 应 急 预 案 ( 水 建 管 [2006]202 号 ), 事 故 发 生 后, 施 工 单 位 除 应 及 时 向 当 地 县 级 水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报 告 外, 应 同 时 向 事 故 所 在 地 人 民 政 府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部 门 报 告 本 案 例 施 工 单 位 仅 向 当 地 县 级 水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进 行 了 报 告, 故 有 不 妥 4. 参 考 答 案 " 事 故 现 场 应 急 处 置 指 挥 部 " 由 施 工 单 位 组 织 成 立 不 妥, 应 当 由 项 目 法 人 组 织 成 立 该 指 挥 部 由 施 工 单 位 项 目 经 理 任 指 挥, 项 目 监 理 机 构 设 计 代 表 处 的 安 全 分 管 人 员 任 副 指 挥 不 妥, 其 正 确 组 成 应 为 : 指 挥 : 项 目 法 人 主 要 负 责 人 副 指 挥 : 工 程 各 参 建 单 位 主 要 负 责 人
成 员 : 工 程 各 参 建 单 位 有 关 人 员 此 题 考 察 水 利 工 程 建 设 质 量 与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规 定 在 水 利 工 程 建 设 中 的 应 用, 考 核 考 生 对 质 量 与 安 全 事 故 现 场 应 急 处 置 指 挥 机 构 组 成 的 掌 握 情 况 根 据 水 利 工 程 建 设 重 大 质 量 与 安 全 事 故 应 急 预 案 规 定, 在 本 级 水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的 指 导 下, 水 利 工 程 建 设 项 目 法 人 应 当 组 织 制 定 本 工 程 项 目 建 设 质 量 与 安 全 事 故 应 急 预 案 ( 水 利 工 程 项 目 建 设 质 量 与 安 全 事 故 应 急 预 案 应 当 报 工 程 所 在 地 县 级 以 上 水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以 及 项 目 法 人 的 主 管 部 门 备 案 ) 建 立 工 程 项 目 建 设 质 量 与 安 全 事 故 应 急 处 置 指 挥 部 工 程 项 目 建 设 质 量 与 安 全 事 故 应 急 处 置 指 挥 部 的 组 成 如 下 : 指 挥 : 项 目 法 人 主 要 负 责 人 副 指 挥 : 工 程 各 参 建 单 位 主 要 负 责 人 成 员 : 工 程 各 参 建 单 位 有 关 人 员 本 案 例 质 量 与 安 全 事 故 应 急 处 置 指 挥 部 由 施 工 单 位 组 织 成 立, 并 且 由 项 目 经 理 任 指 挥, 项 目 监 理 机 构 设 计 代 表 处 的 安 全 分 管 人 员 任 副 指 挥 明 显 不 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