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川 省 教 育 厅 四 川 省 财 政 厅 川 教 函 2015 523 号 四 川 省 教 育 厅 四 川 省 财 政 厅 关 于 做 好 2015 年 省 属 高 校 毕 业 生 艰 苦 边 远 地 区 基 层 单 位 就 业 学 费 奖 补 工 作 的 通 知 各 市 ( 州 ) 教 育 局 财 政 局, 省 属 普 通 高 校, 有 关 成 人 高 校 : 根 据 四 川 省 财 政 厅 四 川 省 教 育 厅 关 于 印 发 四 川 省 省 属 高 校 毕 业 生 到 艰 苦 边 远 地 区 基 层 单 位 就 业 学 费 奖 补 暂 行 办 法 的 通 知 ( 以 下 简 称 暂 行 办 法, 川 财 教 2009 184 号 ) 精 神, 现 就 做 好 2015 年 省 属 高 校 毕 业 生 艰 苦 边 远 地 区 基 层 单 位 就 业 学 费 奖 补 工 作 有 关 事 宜 通 知 如 下 : 一 明 确 奖 补 对 象 2015 年 艰 苦 边 远 地 区 基 层 单 位 就 业 学 费 奖 补 对 象 为 :2012 年 春 季 学 期 毕 业 并 在 艰 苦 边 远 地 区 基 层 单 位 首 次 就 业 后 连 续 不 间 断 服 务 满 3 年 的 省 属 普 通 高 校 ( 含 招 收 普 通 本 专 科 生 的 成 人 高 校, 学 校 名 单 详 见 附 件 1) 全 日 制 普 通 本 专 科 研 究 生 和 第 二 学 士 1
学 位 应 届 毕 业 生 非 省 属 普 通 高 校 毕 业 生 2009 年 春 季 学 期 之 前 的 普 通 高 校 毕 业 生 成 人 教 育 性 质 的 高 校 毕 业 生 定 向 生 委 培 生 以 及 其 它 按 政 策 全 部 免 交 学 费 的 毕 业 生 不 属 于 学 费 奖 补 范 围 从 2015 年 起, 符 合 学 费 奖 补 条 件 的 申 请 人 应 在 当 年 提 出 申 请, 逾 期 不 再 受 理 如 2012 年 应 届 毕 业 生, 在 2012 年 12 月 31 日 前 实 现 首 次 就 业 的, 应 在 2015 年 申 请 办 理 ; 在 2013 年 1 月 1 日 至 6 月 30 日 期 间 实 现 首 次 就 业 的, 应 在 2016 年 申 请 办 理 二 明 确 基 层 单 位 就 业 地 域 和 年 限 此 次 奖 补 的 对 象 应 在 规 定 的 艰 苦 边 远 地 区 基 层 单 位 首 次 就 业, 连 续 服 务 三 年 以 上 ( 含 三 年 ) 且 年 度 考 核 为 称 职 ( 含 称 职 ) 以 上 等 次 艰 苦 边 远 地 区 是 指 暂 行 办 法 第 五 条 规 定 的 我 省 12 个 市 ( 州 ) 的 77 个 县 ( 市 区 ) 基 层 单 位 是 指 暂 行 办 法 第 六 条 规 定 的 上 述 12 个 市 ( 州 ) 的 77 个 县 ( 市 区 ) 以 下 ( 不 含 县 市 区 政 府 所 在 地 城 镇 ) 的 机 关 和 国 有 企 事 业 单 位, 包 括 符 合 条 件 的 特 岗 教 师 一 村 一 大 三 支 一 扶 大 学 生 志 愿 服 务 西 部 志 愿 者, 金 融 烟 酒 通 讯 电 力 生 产 运 输 销 售 等 不 在 奖 补 范 围 内 连 续 不 间 断 服 务 满 三 年, 应 包 括 在 规 定 的 艰 苦 边 远 地 区 基 层 单 位 范 围 内 正 常 调 动 ( 含 借 用 借 调 ) 的 毕 业 生 正 常 调 动 ( 含 借 用 借 调 ) 有 2 个 及 以 上 单 位 的, 需 要 2
A B 两 单 位 或 A B C 等 单 位 同 时 符 合 艰 苦 边 远 地 区 和 基 层 单 位 的 条 件 为 了 适 应 年 度 预 算 管 理 的 要 求, 到 今 年 12 月 31 日 ( 含 ) 前 满 三 年 的 毕 业 生 均 纳 入 2015 年 奖 补 范 围 三 把 握 奖 补 标 准 和 计 算 方 法 艰 苦 边 远 地 区 基 层 单 位 就 业 学 费 奖 补 标 准 最 高 不 超 过 6000 元 / 学 年, 奖 补 年 限 以 毕 业 生 最 后 学 历 实 际 学 制 年 限 为 准, 即 专 升 本 本 硕 连 读 中 职 高 职 连 读 第 二 学 士 学 位 毕 业 生, 分 别 按 照 完 成 本 科 硕 士 高 职 和 第 二 学 士 学 位 阶 段 学 习 任 务 的 实 际 年 限 计 算 具 体 奖 补 金 额 以 毕 业 生 在 校 期 间 实 际 交 纳 的 学 费 为 准, 学 生 在 校 期 间 按 政 策 规 定 减 免 的 学 费 不 予 补 助, 在 校 期 间 欠 缴 学 校 的 学 费 应 纳 入 计 算, 并 补 缴 给 学 校 四 规 范 奖 补 申 请 审 核 程 序 2015 年, 学 费 奖 补 仍 然 按 照 网 络 申 请 网 络 审 核 的 形 式 进 行, 具 体 如 下 : ( 一 ) 毕 业 生 申 请 申 请 者 登 录 四 川 学 生 资 助 网 (www.scxszz.cn), 进 入 基 层 就 业 学 费 奖 补 系 统, 按 照 基 层 就 业 学 费 奖 补 在 线 申 请 操 作 说 明 进 行 在 线 申 请 申 请 者 应 如 实 准 确 填 报 个 人 身 份 就 业 单 位 学 历 学 制 学 费 缴 纳 国 家 助 学 贷 款 等 信 息, 在 线 提 供 毕 业 证 书 劳 动 合 同 相 关 页 ( 合 同 3
封 面 岗 位 安 排 页 和 签 字 盖 章 页 ) 或 录 ( 聘 ) 用 通 知 四 川 省 省 属 高 校 毕 业 生 基 层 就 业 学 费 奖 补 单 位 证 明 意 见 ( 以 下 简 称 单 位 证 明 意 见, 详 见 附 件 2) 等 扫 描 件, 工 作 单 位 是 国 有 企 业 的, 还 需 同 时 提 供 公 司 章 程 相 关 页 ( 出 资 主 体 和 出 资 比 例 ) 企 业 法 人 营 业 执 照 注 册 税 务 登 记 证 原 件 扫 描 件, 所 有 扫 描 件 字 迹 印 章 应 清 晰 可 辨, 并 按 系 统 要 求 的 顺 序 制 成 word 文 档 信 息 填 报 附 件 提 交 完 成 后, 在 线 生 成 打 印 四 川 省 省 属 高 校 毕 业 生 艰 苦 边 远 地 区 基 层 单 位 就 业 学 费 奖 补 申 请 表 ( 详 见 附 件 3), 连 同 身 份 证 复 印 件 毕 业 证 书 复 印 件 劳 动 合 同 或 录 ( 聘 ) 用 通 知 复 印 件 公 司 章 程 复 印 件 企 业 法 人 营 业 执 照 复 印 件 注 册 税 务 登 记 证 复 印 件 单 位 证 明 意 见 原 件 等 印 证 资 料, 于 9 月 30 日 前 递 交 到 就 业 所 在 地 的 县 ( 市 区 ) 学 生 资 助 管 理 中 心 ( 教 育 局 ) 除 公 司 章 程 复 印 件 企 业 法 人 营 业 执 照 复 印 件 注 册 税 务 登 记 证 复 印 件 需 出 具 复 印 属 实 意 见 并 加 盖 单 位 公 章 外, 其 他 所 有 复 印 件 须 提 供 原 件 备 查 申 请 者 一 旦 正 式 提 交, 任 何 信 息 将 不 可 修 改, 但 可 登 录 系 统 查 看 审 核 工 作 进 展 情 况 基 层 就 业 学 费 奖 补 在 线 申 请 系 统 将 于 2015 年 9 月 1 日 开 放,9 月 30 日 24: 00 关 闭, 逾 期 无 法 申 请 客 服 热 线 :025-52665099-601; 客 服 QQ:2961853508 ( 二 ) 就 业 单 位 审 核 毕 业 生 就 业 单 位 应 在 单 位 证 明 意 见 4
上 如 实 出 具 意 见 并 加 盖 单 位 公 章, 如 正 常 调 动 两 个 及 以 上 就 业 单 位 的, 各 就 业 单 位 均 须 出 具 在 本 单 位 的 就 业 时 间 岗 位 信 息 及 年 度 考 核 等 次 若 申 请 人 年 度 考 核 有 基 本 称 职 或 不 称 职 的, 不 得 申 请 ( 三 ) 县 ( 市 区 ) 市 ( 州 ) 教 育 局 审 核 公 示 市 ( 州 ) 县 ( 市 区 ) 学 生 资 助 管 理 中 心 ( 教 育 局 ) 凭 分 配 帐 号 和 密 码 登 录 四 川 学 生 资 助 网, 进 入 全 省 资 助 管 理 系 统 模 块 进 行 审 核 审 核 工 作 须 结 合 申 请 人 提 交 的 有 关 纸 质 资 料, 并 会 商 同 级 人 社 ( 国 资 ) 等 部 门 进 行 审 核 工 作 结 束 后, 点 击 数 据 汇 总 生 成 2015 年 四 川 省 省 属 高 校 毕 业 生 艰 苦 边 远 地 区 基 层 单 位 就 业 学 费 奖 补 公 示 名 单 ( 详 见 附 件 4) 同 时, 应 在 本 级 教 育 网 站 上 进 行 不 少 于 5 个 工 作 日 的 公 示 公 示 无 异 议 后, 逐 级 提 交 复 审 县 ( 市 区 ) 学 生 资 助 管 理 中 心 ( 教 育 局 ) 审 核 公 示 上 报 工 作 在 10 月 15 日 前 完 成 市 ( 州 ) 学 生 资 助 管 理 中 心 ( 教 育 局 ) 审 核 公 示 上 报 工 作 在 10 月 31 日 前 完 成 ( 四 ) 高 校 审 核 有 关 高 校 凭 分 配 帐 号 和 密 码 登 录 四 川 学 生 资 助 网, 进 入 全 省 资 助 管 理 系 统 模 块, 对 申 请 人 的 学 籍 信 息 ( 毕 业 时 间 学 习 年 限 是 否 全 日 制 普 通 高 等 教 育 等 ) 学 费 交 纳 国 家 助 学 贷 款 余 额 等 情 况 进 行 审 核, 审 核 上 报 工 作 在 11 月 16 日 前 完 成 5
( 五 ) 省 学 生 资 助 管 理 中 心 审 核 汇 总 省 学 生 资 助 管 理 中 心 汇 总 各 地 各 校 审 核 信 息, 报 教 育 厅 财 政 厅 审 核 结 算 五 及 时 拨 付 奖 补 资 金 各 地 各 校 要 确 保 奖 补 资 金 专 款 专 用, 严 禁 截 留 挤 占 挪 用 冒 领, 并 在 收 到 奖 补 资 金 的 15 个 工 作 日 内 发 放 ( 代 偿 ) 到 位 ( 一 ) 优 先 偿 还 国 家 贷 款 在 校 期 间 获 得 国 家 助 学 贷 款 且 没 有 结 清 的, 奖 补 资 金 应 优 先 偿 还 贷 款, 如 有 结 余, 结 余 部 分 则 直 接 发 给 获 奖 补 学 生 本 人 生 源 地 信 用 助 学 贷 款 代 偿 工 作 由 县 ( 区 ) 学 生 资 助 管 理 中 心 ( 教 育 局 ) 办 理 ; 校 园 地 国 家 助 学 贷 款 代 偿 工 作 由 高 校 办 理 有 关 高 校 县 ( 市 区 ) 学 生 资 助 管 理 中 心 ( 教 育 局 ) 应 及 时 向 国 家 助 学 贷 款 经 办 银 行 办 理 代 偿, 在 银 行 核 减 贷 款 余 额 并 出 具 还 款 手 续 后, 还 须 以 书 面 方 式 通 知 获 奖 补 学 生 本 人 ( 二 ) 按 照 规 定 发 放 奖 补 资 金 应 直 接 发 给 获 奖 补 学 生 本 人 的, 原 则 上 不 发 放 现 金, 由 县 ( 市 区 ) 学 生 资 助 管 理 中 心 ( 教 育 局 ) 将 奖 补 资 金 发 放 至 学 生 个 人 银 行 卡 上 六 强 化 工 作 责 任 艰 苦 边 远 地 区 基 层 单 位 就 业 学 费 奖 补 是 省 委 省 政 府 实 施 的 教 育 民 生 工 程, 对 促 进 我 省 高 校 毕 业 生 就 业, 引 导 和 鼓 励 高 校 毕 业 生 到 艰 苦 边 远 地 区 基 层 单 位 服 务 具 有 重 大 意 义 有 关 市 ( 州 ) 6
县 ( 市 区 ) 教 育 局 省 属 高 校 要 高 度 重 视, 明 确 专 门 机 构, 落 实 专 职 人 员 负 责 此 项 工 作 ; 要 按 照 暂 行 办 法 和 本 通 知 要 求 认 真 做 好 政 策 宣 传 申 请 受 理 在 线 审 核 公 示 资 金 发 放 ( 代 偿 ) 等 工 作, 确 保 该 奖 才 奖 应 奖 尽 奖 对 在 学 费 奖 补 工 作 中 弄 虚 作 假 滥 用 职 权 造 成 资 金 损 失 及 严 重 后 果 的, 将 追 回 奖 补 资 金, 并 依 法 追 究 相 关 单 位 及 人 员 的 责 任 附 件 :1. 学 费 奖 补 省 属 高 校 名 单 (2015 年 ) 2. 四 川 省 省 属 高 校 毕 业 生 基 层 就 业 学 费 奖 补 单 位 证 明 意 见 ( 模 版 ) 3. 四 川 省 省 属 高 校 毕 业 生 艰 苦 边 远 地 区 基 层 单 位 就 业 学 费 奖 补 申 请 表 4.2015 年 四 川 省 省 属 高 校 毕 业 生 艰 苦 边 远 地 区 基 层 单 位 就 业 学 费 奖 补 公 示 名 单 四 川 省 教 育 厅 四 川 省 财 政 厅 2015 年 8 月 27 日 7
附 件 1 学 费 奖 补 省 属 高 校 名 单 (2015 年 ) 序 号 院 校 名 称 备 注 1 西 南 石 油 大 学 2 成 都 理 工 大 学 3 西 南 科 技 大 学 4 成 都 信 息 工 程 大 学 原 成 都 信 息 工 程 学 院 5 四 川 理 工 学 院 6 西 华 大 学 7 四 川 农 业 大 学 8 西 昌 学 院 9 四 川 医 科 大 学 原 泸 州 医 学 院 10 成 都 中 医 药 大 学 11 川 北 医 学 院 12 四 川 师 范 大 学 13 西 华 师 范 大 学 14 绵 阳 师 范 学 院 15 内 江 师 范 学 院 16 宜 宾 学 院 17 四 川 文 理 学 院 18 阿 坝 师 范 学 院 原 阿 坝 师 范 高 等 专 科 学 校 19 乐 山 师 范 学 院 20 四 川 音 乐 学 院 21 成 都 工 业 学 院 原 成 都 电 子 机 械 高 等 专 科 学 校 22 四 川 旅 游 学 院 原 四 川 烹 饪 高 等 专 科 学 校 23 成 都 纺 织 高 等 专 科 学 校 24 四 川 民 族 学 院 25 成 都 航 空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26 四 川 警 察 学 院 27 四 川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28 成 都 医 学 院 29 成 都 师 范 学 院 原 四 川 教 育 学 院 30 成 都 体 育 学 院 8
序 号 院 校 名 称 备 注 31 民 办 四 川 天 一 学 院 32 成 都 东 软 学 院 原 成 都 东 软 信 息 技 术 职 业 学 院 33 四 川 托 普 信 息 技 术 职 业 学 院 34 四 川 国 际 标 榜 职 业 学 院 35 成 都 艺 术 职 业 学 院 36 四 川 工 业 科 技 学 院 原 四 川 工 业 管 理 职 业 学 院 四 川 警 安 职 业 学 院 37 四 川 文 化 传 媒 职 业 学 院 38 四 川 华 新 现 代 职 业 学 院 39 四 川 科 技 职 业 学 院 40 四 川 城 市 职 业 学 院 41 四 川 现 代 职 业 学 院 42 四 川 长 江 职 业 学 院 43 四 川 三 河 职 业 学 院 44 电 子 科 技 大 学 成 都 学 院 45 成 都 理 工 大 学 工 程 技 术 学 院 46 四 川 传 媒 学 院 原 成 都 理 工 大 学 广 播 影 视 学 院 47 成 都 信 息 工 程 学 院 银 杏 酒 店 管 理 学 院 48 成 都 文 理 学 院 原 四 川 师 范 大 学 文 理 学 院 49 四 川 工 商 学 院 原 四 川 师 范 大 学 成 都 学 院 50 四 川 外 国 语 大 学 成 都 学 院 原 四 川 外 语 学 院 成 都 学 院 51 四 川 大 学 锦 城 学 院 52 西 南 财 经 大 学 天 府 学 院 53 四 川 大 学 锦 江 学 院 54 四 川 文 化 艺 术 学 院 原 四 川 音 乐 学 院 绵 阳 艺 术 学 院 55 西 南 科 技 大 学 城 市 学 院 56 西 南 交 大 希 望 学 院 57 四 川 机 电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58 四 川 航 天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59 中 国 工 程 物 理 研 究 院 职 工 工 学 院 60 四 川 电 影 电 视 学 院 原 四 川 电 影 电 视 职 业 学 院 61 四 川 汽 车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62 四 川 文 轩 职 业 学 院 63 四 川 电 子 机 械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9
序 号 院 校 名 称 备 注 64 巴 中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65 四 川 希 望 汽 车 职 业 学 院 66 成 都 工 业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67 四 川 护 理 职 业 学 院 68 四 川 西 南 航 空 职 业 学 院 69 四 川 应 用 技 术 职 业 学 院 70 四 川 财 经 职 业 学 院 71 四 川 管 理 职 业 学 院 72 四 川 艺 术 职 业 学 院 73 四 川 电 力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74 四 川 信 息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75 四 川 化 工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76 四 川 工 商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77 四 川 工 程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78 四 川 交 通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79 四 川 邮 电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80 四 川 文 化 产 业 职 业 学 院 81 四 川 司 法 警 官 职 业 学 院 82 四 川 商 务 职 业 学 院 83 四 川 水 利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84 四 川 建 筑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10
附 件 2 四 川 省 省 属 高 校 毕 业 生 基 层 就 业 学 费 奖 补 单 位 证 明 意 见 ( 模 版 ) 同 志 自 年 月 日 起 至 年 月 日 在 我 单 位 岗 位 工 作, 年 度 考 核 情 况 为 : 年 为, 年 为, 年 为 特 此 证 明 证 明 人 及 联 系 电 话 : 单 位 ( 公 章 ): 年 月 日 11
附 件 3 四 川 省 省 属 高 校 毕 业 生 艰 苦 边 远 地 区 基 层 单 位 就 业 学 费 奖 补 申 请 表 ( 此 表 须 在 线 生 成 ) 姓 名 性 别 身 份 证 号 码 毕 业 院 校 最 后 学 历 实 际 学 制 ( 年 ) 毕 业 时 间 学 历 明 细 就 业 地 市 ( 州 ) 县 ( 市 区 ) 乡 ( 镇 ) 就 业 单 位 全 称 ( 填 写 至 法 人 单 位 一 级 ) 单 位 详 细 地 址 工 作 岗 位 联 系 电 话 上 一 级 主 管 部 门 全 称 服 务 时 间 就 业 单 位 全 称 ( 填 写 至 法 人 单 位 一 级 ) 单 位 详 细 地 址 上 一 级 主 管 部 门 全 称 服 务 时 间 本 人 联 系 电 话 在 校 期 间 应 交 纳 学 费 欠 缴 学 费 国 家 助 学 贷 款 本 金 已 归 还 数 申 请 学 费 奖 补 联 系 电 话 年 度 考 核 等 次 工 作 岗 位 联 系 电 话 联 系 电 话 年 度 考 核 等 次 本 人 银 行 卡 号 享 受 学 费 减 免 在 校 期 间 实 际 缴 纳 学 费 国 家 助 学 贷 款 利 息 贷 款 余 额 用 于 还 贷 补 缴 学 费 12 发 给 本 人 我 承 诺 所 提 供 的 上 述 信 息 真 实 准 确, 并 愿 意 承 担 由 于 以 上 信 息 虚 假 或 错 漏 带 来 的 一 切 责 任 和 后 果 申 请 人 ( 手 写 签 名 ): 时 间 :
13 附 件 4 2015 年 四 川 省 省 属 高 校 毕 业 生 艰 苦 边 远 地 区 基 层 单 位 就 业 学 费 奖 补 公 示 名 单 市 ( 州 ) 县 ( 市 区 ) 乡 镇 姓 名 性 别 就 业 情 况 年 度 考 核 等 次 毕 业 院 校 毕 业 年 度 最 后 学 历 实 际 学 制 ( 年 ) 在 校 期 间 应 缴 学 费 取 得 何 种 政 策 减 免 在 校 期 间 实 缴 学 费 国 家 助 学 贷 款 情 况 申 请 学 费 奖 补 备 注 就 业 单 位 全 称 就 业 时 间 ( 年 月 ) 工 作 岗 位 贷 款 本 金 贷 款 利 息 已 归 还 数 贷 款 余 额 贷 款 银 行 合 计 其 中 归 还 贷 款 补 缴 学 费 发 给 本 人 2012 2013 2014
四 川 省 教 育 厅 办 公 室 2015 年 8 月 27 日 印 发 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