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准 展 位 配 置 主 办 单 位 指 定 上 海 盛 事 会 展 服 务 有 限 公 司 作 为 2016 中 国 国 际 成 人 保 健 及 生 殖 健 康 展 的 大 会 指 定 展 台 搭 建 商, 负 责 展 台 的 搭 建 和 布 置 大 会 指 定 展 台 搭 建 商 上 海 盛 事 会 展 服 务 有 限 公 司 中 国 上 海 市 宜 山 路 1618 号 E 栋 702 室 联 系 人 : 潘 俊 先 生 顾 辰 龙 先 生 电 话 : (86) 21 5415 6181 / 82 / 83 转 8016 分 机 (86) 21 54222716 传 真 : (86) 21 6436 7830 邮 箱 : teamb@grandevents.com.cn 注 意 : 所 有 后 加 水 电 气 及 家 具 须 统 一 向 上 海 盛 事 会 展 服 务 有 限 公 司 租 订 逾 期 定 单 (2016 年 3 月 22 日 以 后 ), 加 收 50% 附 加 费 用 现 场 (2016 年 4 月 11 日 开 始 ) 水 电 气 订 单 将 加 收 100% 的 费 用, 现 场 订 单 一 律 收 取 现 金 每 9 平 米 (3m x 3m) 的 标 准 展 位 包 含 以 下 标 准 配 置 : 展 览 专 用 地 毯 ( 满 铺 展 位 ) 白 色 围 板 (2.34 米 高 ) 结 构 框 架 ( 白 色 铝 料 ) 咨 询 台 1 个 折 椅 2 把 废 纸 篓 1 只 楣 板 ( 含 公 司 名 称 和 展 台 号 ) 长 臂 射 灯 (100W)2 盏 插 座 (5 安 培,220 伏, 单 相, 限 用 500 瓦 )1 个 标 准 展 位 配 置 标 准 展 台 面 积 9 平 方 米 12 平 方 米 15 平 方 米 18 平 方 米 21 平 方 米 24 平 方 米 射 灯 100W 2 2 3 4 4 4 插 座 (5 安 培,220 伏, 单 相 ) 1 1 1 2 2 2 咨 询 台 1 1 1 2 2 2 折 椅 2 3 3 4 4 5 废 纸 篓 1 1 1 2 2 2 标 准 展 位 设 计 图 ( 3 米 X 3 米 = 9 平 方 米, 或 9 平 方 米 以 上 ) 如 有 必 要, 主 办 单 位 有 权 要 求 修 改 展 台 的 布 局 14
标 准 展 位 说 明 : 地 面 展 位 内 地 面 将 由 地 毯 覆 盖 展 墙 规 格 : 2500mmH 1000mmW 铝 制 型 材 框 架, 白 色 展 板 展 板 规 格 : 2340mmH 950mmW 展 位 墙 展 板 及 框 架 可 以 悬 挂 宣 传 板 等 物 品, 每 面 展 板 承 重 不 得 超 过 2 公 斤 壁 注 意 : 展 位 的 安 装 拆 卸 变 更 必 须 由 盛 事 公 司 专 业 人 员 进 行, 且 只 可 使 用 配 套 的 搭 建 材 料 尺 寸 : 3000mmL 340mmH 位 置 : 高 于 地 面 2200mm 楣 版 颜 色 : 铝 制 型 材 框 架 白 色 展 板, 楣 版 可 显 示 区 域 为 2930mmL 200mmH 注 意 : 展 位 的 安 装 拆 卸 变 更 必 须 由 盛 事 公 司 专 业 人 员 进 行, 并 且 只 可 使 用 配 套 的 搭 建 材 料 楣 版 文 楣 版 文 字 使 用 中 文 和 英 文 文 字, 为 适 合 楣 版 尺 寸, 文 字 规 格 会 作 相 应 调 整 字 注 意 : 请 填 写 正 确 填 写 表 格 4 的 楣 版 文 字 内 容 照 明 : 100W 长 臂 射 灯 X 2 电 气 电 源 插 座 : 5A/220V X 1 注 意 : 此 配 置 为 9 平 米 标 准 展 台 配 置 额 外 展 建 议 参 展 商 提 前 预 订 需 要 增 租 的 展 具, 并 且 支 付 相 应 的 租 金 详 情 请 参 考 表 格 5. 具 租 赁 注 意 : 两 面 开 展 台 仅 有 两 面 展 板, 展 台 其 他 两 面 开 放 标 准 展 位 注 意 事 项 : 1. 根 据 上 海 跨 国 采 购 会 展 中 心 的 消 防 规 定, 展 位 内 提 供 的 220V/5A 单 项 插 座, 只 可 接 驳 于 电 视 电 脑 手 机 充 电 器 等, 严 禁 用 于 机 器 接 驳 及 照 明 接 驳 2. 所 有 标 准 展 台 的 搭 建 材 料 及 展 具 均 由 主 场 运 营 服 务 商 提 供, 为 租 赁 性 质, 展 商 应 爱 护 展 板 展 具 及 展 馆 设 施 严 禁 在 展 板 及 展 具 上 装 嵌 金 属 尖 钉, 刀 刻 涂 写 及 钻 孔 展 板 上 15
不 能 涂 油 漆, 自 带 宣 传 品 不 能 贴 有 破 坏 性 强 的 胶 带 纸 和 使 用 胶 水 如 有 参 展 商 违 反 规 定, 将 为 此 产 生 的 所 有 后 果 负 全 责 3. 不 得 随 意 拆 卸 展 架 展 具 ; 不 得 将 重 物 画 框 直 接 挂 靠 在 展 板 墙 上 ; 不 得 将 自 带 展 架 展 具 连 接 在 配 置 的 展 架 展 具 上, 以 防 展 台 倒 塌 特 装 展 位 搭 建 须 知 1. 所 有 光 地 参 展 商 必 须 遵 守 会 场 规 定 和 守 则 消 防 规 定 以 及 主 办 单 位 在 展 会 期 间 所 公 布 的 各 项 规 定 2. 特 装 布 展 的 参 展 单 位 可 委 托 指 定 的 主 场 搭 建 商 上 海 盛 事 会 展 服 务 有 限 公 司 进 行 展 位 的 设 计 及 装 修, 也 可 自 行 委 托 撤 展 施 工 单 位 请 在 2016 年 3 月 22 日 之 前, 将 自 行 指 定 的 搭 建 商 信 息 告 之 上 海 盛 事 会 展 服 务 有 限 公 司 4.4 米 以 下 ( 含 4.4 米 ) 单 层 展 台 的 参 展 商, 在 施 工 前 必 须 向 指 定 的 主 场 搭 建 商 上 海 盛 事 会 展 服 务 有 限 公 司 报 送 以 下 资 料 截 止 日 期 :2016 年 3 月 22 日 展 会 期 间, 任 何 未 经 主 办 单 位 许 可 的 施 工 图 将 不 得 进 行 施 工 一 旦 光 地 展 位 设 计 和 搭 建 影 响 到 其 他 参 展 商, 主 办 单 位 有 权 要 求 该 参 展 商 更 改 其 展 位 设 计 与 施 工 1) 展 位 施 工 图 平 面 图 电 路 图 效 果 图, 施 工 材 质 说 明 各 1 份 ; 2) 施 工 单 位 营 业 执 照 复 印 件 1 份 ; 3) 施 工 单 位 法 人 或 其 委 托 人 身 份 证 所 有 施 工 人 员 身 份 证 所 涉 特 种 作 业 操 作 证 ( 电 工 作 业 金 属 焊 接 切 割 起 重 机 械 企 业 内 机 动 车 辆 驾 驶 登 高 架 设 及 高 空 悬 挂 作 业 等 ) 复 印 件 各 1 份 ; 4) 经 签 字 盖 章 的 上 海 跨 国 采 购 会 展 中 心 进 馆 作 业 安 全 承 诺 书 ( 注 : 具 体 请 洽 大 会 指 定 展 台 搭 建 商 - 上 海 盛 事 会 展 服 务 有 限 公 司, 索 取 更 多 搭 建 图 纸 审 核 信 息 ) 3. 参 展 商 在 布 展 开 始 前, 需 核 查 实 地 所 分 配 的 位 置 是 否 与 主 办 单 位 公 布 的 平 面 图 相 符, 如 有 不 符, 请 立 即 通 知 主 办 单 位 如 因 在 搭 建 开 始 前, 未 将 展 位 分 布 错 误 报 告 给 主 办 单 位 所 导 致 的 损 失 主 办 单 位 概 不 负 责 4. 在 准 备 展 位 设 计 图 时 请 务 必 遵 守 以 下 几 点 : a) 特 装 展 位 的 总 体 结 构 限 高 4.4 米 ( 包 括 地 台 高 度 和 悬 挑 造 型 等 ), 禁 止 任 何 超 过 此 限 高 的 搭 建 行 为 展 位 四 周 范 围 不 得 超 出 展 区 规 划 展 位 不 得 遮 挡 封 闭 安 全 出 口 及 消 防 栓, 影 响 其 正 常 使 用 禁 止 直 接 在 展 厅 柱 子 上 安 装 灯 具 作 为 灯 箱 展 厅 内 的 设 备 设 施 不 得 拆 除 搬 移 和 损 坏 施 工 单 位 不 得 擅 自 动 用 展 厅 配 电 箱 水 源 气 源 等 固 定 设 施 严 禁 封 顶 b) 展 位 承 建 单 位 在 布 展 / 撤 展 时 必 须 佩 戴 施 工 证 施 工 单 位 必 须 为 其 施 工 人 员 办 理 施 工 证 件, 未 获 得 有 效 施 工 许 可 证 的 施 工 单 位 及 人 员, 上 海 跨 国 采 购 会 展 中 心 将 禁 止 其 入 场 所 有 施 工 单 位 必 须 配 备 至 少 一 名 持 有 专 业 资 格 证 的 电 工, 其 他 特 殊 工 种 施 工 人 员 需 持 有 国 家 或 地 方 劳 动 部 门 颁 发 的 相 关 工 种 上 岗 资 格 证 书 c) 搭 建 所 用 材 料 必 须 为 不 燃 或 难 燃 材 料, 如 展 位 必 须 使 用 木 材 纱 网 等 易 燃 材 料, 在 材 料 进 场 前 必 须 对 该 类 材 料 做 好 防 火 处 理 木 质 材 料 须 满 涂 防 火 涂 料 或 表 面 粘 贴 防 火 面 饰 板, 布 料 纱 网 等 纺 织 材 料 必 须 经 防 火 水 浸 泡 处 理 该 类 材 料 是 否 合 格, 以 材 料 在 现 场 燃 烧 实 验 中, 无 明 火 产 生 为 准 上 海 跨 国 采 购 会 展 中 心 工 作 16
人 员 有 权 将 达 不 到 防 火 要 求 的 材 料 清 理 出 场 施 工 现 场 禁 止 使 用 未 经 防 火 处 理 的 易 燃 材 料 d) 搭 建 装 修 后 形 成 锐 角 的 硬 物 地 面 上 突 出 或 低 凹 的 装 饰 结 构 拖 放 于 地 上 的 绳 索 或 线 缆 容 易 造 成 砸 伤 撞 伤 的 物 品, 在 可 能 导 致 人 员 伤 害 的 高 度 或 平 面 范 围 内 的, 必 须 采 取 防 护 措 施 和 醒 目 警 示, 以 免 意 外 伤 人 e) 参 展 商 承 建 单 位 必 须 依 据 国 家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采 取 必 要 的 安 全 防 范 措 施, 保 障 展 位 施 工 人 员 人 身 安 全 f) 特 装 展 位 结 构 必 须 依 靠 展 位 本 身 构 件, 应 和 展 位 自 身 主 体 结 构 连 接 特 装 展 位 施 工 中 不 得 压 拉 挂 展 厅 墙 体 钢 结 构 展 厅 内 附 属 设 施 及 临 近 展 位 严 禁 在 上 海 跨 国 采 购 会 展 中 心 地 面 墙 面 顶 部 柱 子 走 道 围 栏 及 各 种 专 用 管 线 上 打 洞 / 钉 钉 吊 挂 捆 绑 等 破 坏 性 施 工 上 海 跨 国 采 购 会 展 中 心 仅 允 许 使 用 非 残 留 性 的 单 面 双 面 胶 或 最 好 是 布 底 胶 带 将 地 毯 和 其 他 地 面 覆 盖 物 固 定 于 水 泥 地 面 不 允 许 在 石 质 地 面 或 墙 面 上 使 用 粘 胶 物 不 允 许 在 上 海 跨 国 采 购 会 展 中 心 使 用 背 面 有 粘 性 的 ( 可 粘 贴 ) 图 案 或 宣 传 品 粘 于 建 筑 物 的 任 何 部 位 g) 特 装 承 建 单 位 在 施 工 现 场 必 须 设 有 现 场 负 责 人, 在 办 理 施 工 手 续 时 一 并 登 记 备 案 现 场 负 责 人 有 义 务 对 其 管 辖 的 施 工 人 员 进 行 安 全 作 业 和 文 明 施 工 等 方 面 监 督 和 管 理 如 施 工 或 展 览 期 间 在 其 承 建 展 位 内 发 生 安 全 事 故, 均 由 承 建 单 位 承 担 全 部 责 任 h) 特 装 承 建 单 位 在 施 工 过 程 中, 必 须 爱 护 上 海 跨 国 采 购 会 展 中 心 的 各 种 设 施, 如 有 损 坏 须 负 责 赔 偿, 费 用 从 展 位 所 交 纳 的 施 工 安 全 押 金 中 扣 除, 不 足 部 分 在 规 定 期 限 内 以 现 金 补 交 i) 如 果 参 展 商 的 展 台 高 于 相 邻 展 台, 高 出 部 分 的 展 位 背 板 必 须 用 精 美 的 白 色 或 其 他 主 办 单 位 建 议 的 颜 色 修 饰 覆 盖 可 以 使 用 油 漆 或 布 饰, 严 禁 使 用 易 燃 物 料 如 弹 力 布 等, 但 不 允 许 使 用 商 标 或 装 饰 品 假 设 现 场 的 修 饰 不 能 令 主 办 方 表 示 满 意, 主 办 方 将 要 求 主 场 搭 建 对 其 进 行 覆 盖, 并 保 留 向 参 展 商 索 取 由 此 所 产 生 的 任 何 额 外 费 用 的 权 利 j) 特 装 搭 建 商 或 参 展 商 应 该 如 实 申 报 展 位 总 体 用 电 量 对 于 未 如 实 申 报 的 展 位, 上 海 跨 国 采 购 会 展 中 心 有 权 不 予 供 电 ; 对 由 于 未 如 实 申 报 电 量 而 造 成 的 后 果, 上 海 跨 国 采 购 会 展 中 心 不 承 担 任 何 责 任 k) 如 检 查 发 现 有 违 反 上 海 跨 国 采 购 会 展 中 心 安 全 管 理 规 定 的, 或 不 符 合 安 全 要 求 构 成 安 全 隐 患 的 行 为, 上 海 跨 国 采 购 会 展 中 心 有 权 责 令 其 整 改 或 拆 除 ; 对 于 拒 不 整 改 的 展 位, 上 海 跨 国 采 购 会 展 中 心 有 权 禁 止 其 继 续 施 工 l) 严 禁 利 用 上 海 跨 国 采 购 会 展 中 心 展 厅 顶 部 作 为 吊 装 展 位 结 构 的 工 具 ; 严 禁 在 防 火 卷 帘 门 下 搭 建 展 位 及 堆 放 物 品, 严 禁 遮 挡 上 海 跨 国 采 购 会 展 中 心 内 消 防 设 备 ( 消 火 栓 消 防 喷 淋 监 控 探 头 消 防 通 道 等 ) m) 使 用 玻 璃 材 料 装 饰 展 位, 必 须 采 用 钢 化 玻 璃, 要 保 证 玻 璃 的 强 度 厚 度 ( 幕 墙 玻 璃 厚 度 不 小 于 8mm), 玻 璃 的 安 装 方 式 应 合 理 可 靠, 必 须 制 作 金 属 框 架 或 采 用 专 业 五 金 件 进 行 玻 璃 安 装, 框 架 及 五 金 件 与 玻 璃 材 料 之 间 要 使 用 弹 性 材 料 做 垫 层, 确 保 玻 璃 使 用 安 全 大 面 积 玻 璃 材 料 应 粘 贴 明 显 标 识, 以 防 破 碎 伤 人 若 使 用 玻 璃 地 台, 则 结 构 支 撑 立 柱 墙 体 必 须 固 定 于 地 台 下 方, 不 得 直 接 在 光 滑 玻 璃 面 上 方 搭 设 展 位 结 构 n) 所 有 易 燃 材 料 进 馆 前, 必 须 完 成 防 火 材 料 的 涂 装 上 海 跨 国 采 购 会 展 中 心 内 严 禁 17
使 用 明 火 和 汽 油 酒 精 稀 料 等 易 挥 发 溶 剂 进 行 喷 涂 及 清 洗 作 业 施 工 单 位 不 得 使 用 易 燃 易 爆 物 品 o) 照 明 灯 具 布 展 电 动 工 具 等 各 种 用 电 设 施 及 材 料 应 具 有 国 家 专 业 安 全 认 证, 应 按 照 国 家 电 气 规 程 标 准 施 工 安 装 和 使 用 严 禁 使 用 麻 花 电 线 塑 料 电 线 连 接 电 器 设 备 应 按 规 定 使 用 标 准 的 双 护 套 阻 p) 燃 电 线 连 接 电 器 设 备 q) 用 电 所 铺 设 电 缆 应 须 选 用 公 安 消 防 部 门 检 查 合 格 的 ZR-BVV( 阻 燃 双 塑 铜 芯 电 线 ) 和 橡 套 电 缆, 穿 过 人 行 地 面 通 道 的 电 线 均 需 做 过 桥 保 护 r) 展 位 送 电 前 须 作 安 全 检 查, 施 工 单 位 电 工 应 先 自 检, 然 后 主 动 联 络 上 海 跨 国 采 购 会 展 中 心 工 程 部 协 助 安 全 检 查, 对 不 符 合 安 全 要 求 的 展 位, 上 海 跨 国 采 购 会 展 中 心 不 予 送 电 s) 使 用 水 点 的 展 位, 应 指 定 专 人 负 责 在 清 馆 前 关 闭 水 点 闸 口 任 何 由 水 点 引 发 的 事 故 和 损 失, 由 使 用 水 点 的 展 位 施 工 单 位 负 责 t) 上 海 跨 国 采 购 会 展 中 心 展 厅 内 只 允 许 进 行 特 装 展 位 的 预 制 件 的 现 场 组 装, 不 允 许 现 场 加 工 制 作 现 场 施 工 中, 施 工 材 料 应 放 置 本 展 位 范 围 内, 不 得 阻 塞 通 道 如 阻 塞 通 道, 上 海 跨 国 采 购 会 展 中 心 将 视 其 为 废 弃 物 料 处 理 u) 展 品 展 示 材 料 和 展 位 搭 建 的 主 要 油 漆 工 作 不 允 许 在 上 海 跨 国 采 购 会 展 中 心 内 进 行 但 在 搭 建 期 内, 允 许 在 展 厅 内 进 行 修 补 润 色 性 的 油 漆 工 作, 且 上 述 工 作 采 取 了 必 要 的 安 全 预 防 和 保 护 措 施 这 些 措 施 包 括 : 1) 油 漆 工 作 于 通 风 处 进 行 ; 2) 使 用 无 毒 油 漆 ; 3) 水 泥 地 面 覆 盖 衬 以 干 纸 的 塑 料 膜 ; 4) 油 漆 工 作 不 在 上 海 跨 国 采 购 会 展 中 心 内 或 上 海 跨 国 采 购 会 展 中 心 垂 直 结 构 处 ( 即 墙 ) 进 行 ; 5) 不 在 上 海 跨 国 采 购 会 展 中 心 内 或 上 海 跨 国 采 购 会 展 中 心 周 围 冲 洗 油 漆 物 ; 6) 施 工 单 位 应 对 由 于 油 漆 工 作 而 导 致 任 何 损 害 负 责, 并 承 担 损 坏 部 分 的 修 复 费 用 v) 展 览 会 开 幕 后 和 正 常 展 出 期 间, 施 工 单 位 必 须 留 守 值 班 人 员 ( 其 中 至 少 一 名 专 业 电 工 ), 以 便 发 现 问 题 及 时 处 理 施 工 期 间 展 位 内 物 品 丢 失 责 任 自 负 w) 拆 除 施 工 项 目 时, 应 安 排 专 人 看 护 拆 除 应 自 上 而 下 进 行, 不 得 采 取 推 倒 拉 倒 等 野 蛮 施 工 方 法 在 拆 除 过 程 中 严 禁 砸 抛 物 料 使 用 锤 砸 斧 劈 产 生 极 大 噪 音 和 碎 屑, 给 周 围 环 境 造 成 严 重 污 染 者, 一 经 发 现, 上 海 跨 国 采 购 会 展 中 心 有 权 取 消 其 施 工 资 格 x) 上 海 跨 国 采 购 会 展 中 心 现 场 管 理 人 员, 不 定 期 对 展 位 搭 建 工 作 进 行 检 查, 在 检 查 中 有 权 制 止 未 经 批 准 或 达 不 到 技 术 性 规 范 和 安 全 施 工 管 理 规 定 的 施 工, 特 装 展 位 施 工 单 位 应 该 及 时 整 改, 杜 绝 施 工 中 安 全 隐 患 y) 进 入 上 海 跨 国 采 购 会 展 中 心 展 厅 内 进 行 特 装 展 位 施 工 的 承 建 单 位, 严 禁 从 事 与 本 特 装 展 位 施 工 无 关 的 其 他 活 动, 一 经 发 现, 主 场 承 建 单 位 将 有 权 取 消 其 进 场 施 工 资 格, 情 节 特 别 严 重 者, 主 场 承 建 单 位 可 向 上 海 跨 国 采 购 会 展 中 心 申 请 其 禁 入 违 反 上 述 规 定 的 施 工 单 位, 上 海 跨 国 采 购 会 展 中 心 管 理 人 员 有 权 要 求 其 立 即 纠 正 停 止 施 工 直 至 清 出 馆 外 z) 施 工 单 位 因 违 反 上 述 规 定, 出 现 工 程 事 故 展 位 倒 塌 和 人 身 伤 亡 等 安 全 责 任 事 故, 18
由 施 工 单 位 和 展 商 负 全 部 责 任, 并 承 担 全 部 由 此 给 上 海 跨 国 采 购 会 展 中 心 造 成 的 直 接 或 间 接 的 经 济 损 失 aa) 光 地 参 展 商 对 其 展 位 物 品 的 运 输 展 台 的 搭 建 拆 除 均 承 担 责 任 所 有 的 工 作 需 在 主 办 单 位 规 定 的 时 间 内 进 行, 并 遵 守 各 项 规 则 bb) 在 整 个 展 期, 尽 管 主 办 单 位 设 有 指 定 的 保 安 人 员, 但 参 展 商 仍 需 对 自 己 的 展 品 及 财 物 负 责 任 何 遗 失 与 损 坏 均 由 参 展 商 自 行 承 担 cc) 光 地 搭 建 时 产 生 的 废 物 需 由 参 展 商 自 行 负 责 清 理 dd) 撤 展 期 间, 特 装 承 建 单 位 应 在 规 定 的 时 间 内 将 本 展 位 的 搭 建 材 料 及 建 筑 垃 圾 清 理 出 场, 并 将 展 位 范 围 内 清 洁 干 净 搭 建 材 料 需 要 直 接 装 车, 不 允 许 在 撤 展 通 道 及 任 何 地 方 堆 放 禁 止 将 废 弃 搭 建 材 料 弃 留 在 本 中 心 任 何 场 所 撤 展 后 由 主 场 承 建 单 位 确 认 并 退 还 押 金 ; 主 场 承 建 单 位 应 将 其 所 负 责 展 区 的 所 有 搭 建 材 料 及 物 品 全 部 清 理 出 场, 并 经 本 中 心 工 作 人 员 验 收 合 格 后 方 可 领 取 退 还 的 清 洁 押 金, 否 则 本 中 心 有 权 不 予 退 还 主 办 方 对 撤 展 清 洁 工 作 承 担 责 任 5. 消 防 安 全 规 定 认 真 贯 彻 执 行 消 防 部 门 的 方 针 政 策 和 有 关 规 定, 严 格 遵 守 上 海 跨 国 采 购 会 展 中 心 施 工 作 业 安 全 管 理 规 定 和 上 海 市 展 览 业 消 防 安 全 管 理 规 定 a) 施 工 单 位 负 责 人 为 消 防 安 全 责 任 人, 全 面 负 责 施 工 现 场 的 消 防 安 全 工 作, 并 加 强 施 工 人 员 消 防 安 全 培 训, 使 施 工 人 员 懂 得 三 懂 四 会 ( 懂 火 灾 危 险 性 懂 预 防 措 施 懂 扑 救 方 案 会 报 警 会 使 用 消 防 设 施 会 处 理 应 急 事 故 会 组 织 疏 散 人 员 ) b) 施 工 单 位 必 须 提 供 展 位 施 工 图, 经 主 场 承 建 单 位 审 核, 上 海 跨 国 采 购 会 展 中 心 备 案 后 方 可 施 工 c) 每 36 m2 需 要 配 置 1 组 灭 火 器 /2 个, 超 过 36 m2 以 此 类 推 d) 施 工 搭 建 不 能 阻 挡 消 防 设 施, 影 响 消 防 通 道 严 禁 在 走 道 楼 梯 出 口 等 部 位 堆 放 物 品, 保 持 疏 散 通 道 畅 通 e) 施 工 中 不 得 乱 拉 乱 接 电 线, 灯 箱 灯 柱 内 安 装 的 灯 具 必 须 留 有 对 流 散 热 孔, 日 光 灯 镇 流 器 等 电 子 产 品 应 采 用 合 格 的 产 品 f) 电 气 线 路 的 敷 设 用 电 设 备 的 安 装 应 由 专 业 电 工 持 证 上 岗 作 业 ; 1) 电 气 线 路 的 敷 设 应 当 架 空 固 定 布 置, 沿 地 铺 设 的 电 气 线 路 应 穿 管 保 护 或 铺 设 过 桥 保 护 ; 2) 电 气 线 路 的 布 线 应 当 采 用 护 套 绝 缘 导 线, 导 线 之 间 应 用 瓷 夹 连 接, 不 得 直 接 连 接 其 余 应 严 格 按 照 低 压 配 电 设 计 规 范 (GB-50054 95) 执 行 ; 3) 灯 具 与 可 燃 展 品 之 间 应 保 持 50 厘 米 以 上 的 灯 距 ; 4) 霓 虹 灯 广 告 应 经 申 请 同 意 之 后 方 可 使 用, 霓 虹 灯 高 压 接 头 处 应 穿 玻 璃 套 管 保 护 ; 5) 大 功 率 用 电 设 备 的 安 装 使 用 应 经 上 海 跨 国 采 购 会 展 中 心 核 定, 在 保 证 安 全 的 前 提 下 方 可 使 用 室 内 展 览 不 得 使 用 大 功 率 的 卤 钨 灯 ; 6) 不 得 使 用 电 加 热 器 具 g) 必 须 严 格 执 行 有 关 施 工 安 装 规 程, 所 有 装 修 材 料 和 装 饰 材 料 均 应 采 用 不 燃 或 难 燃 材 料, 并 采 取 防 火 隔 热 措 施 不 得 在 施 工 区 域 使 用 存 放 易 燃 易 爆 化 学 物 品 ; 禁 止 使 用 煤 油 炉 酒 精 炉 煤 气 炉, 禁 止 电 焊 切 割 等 明 火 作 业 h) 严 禁 在 上 海 跨 国 采 购 会 展 中 心 范 围 内 随 意 运 用 明 火 ( 包 括 焚 烧 废 纸 等 可 燃 物 ), 19
确 因 工 作 需 要, 必 须 报 上 海 跨 国 采 购 会 展 中 心 审 核, 经 批 准 在 指 定 地 点 时 间 落 实 防 范 后, 方 准 动 火 i) 负 责 做 好 施 工 区 域 的 安 全 工 作, 主 动 做 好 安 全 防 护 措 施, 确 保 无 人 身 伤 亡 发 生 j) 工 单 位 应 当 在 上 海 跨 国 采 购 会 展 中 心 内 文 明 施 工, 自 觉 爱 护 场 馆 内 设 备 设 施 及 其 它 公 私 财 物 的 完 整 与 完 好, 若 有 损 坏 须 按 规 定 赔 偿 k) 上 海 跨 国 采 购 会 展 中 心 建 筑 物 范 围 内 严 禁 吸 烟 l) 配 合 上 海 跨 国 采 购 会 展 中 心 安 保 人 员 的 巡 查, 配 合 设 备 人 员 和 现 场 安 全 管 理 人 员 的 监 督, 对 工 作 人 员 提 出 的 违 规 行 为 应 及 时 整 改 m) 施 工 单 位 对 违 规 操 作 引 起 的 直 接 和 间 接 后 果 承 担 全 部 责 任 6. 光 地 参 展 商 必 须 租 赁 单 独 的 配 电 箱 ( 最 小 规 格 16 安 / 380 伏 ), 所 有 包 括 照 明 电 源 接 驳 主 电 源 等 电 气 操 作 必 须 由 搭 建 商 完 成 参 展 商 在 提 供 展 位 施 工 图 时, 必 须 在 图 上 分 别 标 示 电 源 水 源 的 位 置 以 及 电 话 线 / 传 真 线 的 连 接 点 位 置 7. 所 有 申 请 光 地 展 位 的 参 展 商 需 在 搭 建 前 向 上 海 盛 事 会 展 服 务 有 限 公 司 交 纳 光 地 施 工 管 理 费, 出 示 施 工 许 可 证, 并 交 纳 展 台 搭 建 押 金, 领 取 展 台 搭 建 押 金 单, 办 理 施 工 证, 撤 馆 时 参 展 商 / 搭 建 商 需 将 展 位 垃 圾 处 理 完 毕, 并 经 展 馆 清 洁 部 验 收 合 格 后, 至 主 场 搭 建 商 服 务 台 领 取 全 额 押 金 8. 场 馆 方 消 防 安 全 部 门 以 及 主 办 单 位 将 根 据 实 际 情 况 颁 布 新 的 规 定 和 规 则 单 层 4 米 以 上 / 双 层 / 多 层 特 装 展 台 搭 建 设 计 图 纸 审 核 规 定 为 确 保 本 次 展 会 能 够 顺 利 进 行, 避 免 因 参 展 展 台 搭 建 和 使 用 所 引 发 的 人 身 财 产 损 害 的 发 生, 场 地 管 理 方 上 海 跨 国 采 购 会 展 中 心 已 提 出 一 系 列 针 对 高 于 4 米 ( 不 包 括 4 米 ) 的 单 层 展 台 双 层 多 层 展 台 的 图 纸 审 核 规 定 : 展 位 搭 建 的 设 计 须 符 合 各 相 关 专 业 技 术 准 则 的 要 求 ( 如 安 全 用 电 消 防 结 构 给 排 水 等 ) 特 装 展 位 工 程 设 计 和 施 工 方 案, 应 由 展 会 主 场 承 建 单 位 负 责 组 织 专 业 人 员 或 委 托 专 业 公 司 进 行 设 计 资 质 施 工 资 质 展 位 结 构 材 料 安 全 用 电 等 项 目 的 审 核 所 有 涉 及 顶 层 封 闭 结 构 投 影 面 积 达 30% 或 以 上 的, 双 层 多 层 或 露 天 的 展 位 的 设 计 必 须 经 具 备 资 质 的 设 计 单 位 进 行 结 构 安 全 审 核, 并 出 具 结 构 安 全 评 估 文 件, 进 场 前 展 位 承 建 商 必 须 向 主 场 搭 建 商 - 上 海 盛 事 会 展 服 务 有 限 公 司 及 上 海 跨 国 采 购 会 展 中 心 提 交 评 估 文 件 20
管 理 费 施 工 证 费 用 以 及 加 班 费 ( 特 装 必 填 ) 上 海 盛 事 会 展 服 务 有 限 公 司 中 国 上 海 市 宜 山 路 1618 号 E 栋 702 室 联 系 人 : 潘 俊 先 生 / 顾 辰 龙 先 生 电 话 : (86) 21 5415 6181 / 82 / 83 转 8021/35 分 机 (86) 21 54222716 传 真 : (86) 21 6436 7830 邮 箱 : teamb@grandevents.com.cn 费 用 表 编 号 名 称 及 描 述 单 价 ( 人 民 40 特 装 展 位 管 理 费 币 35 ) 元 /m2 数 量 合 计 ( 人 民 币 ) 41 施 工 证 进 馆 前 进 馆 期 间 临 时 证 通 行 证 临 时 证 通 行 证 40/ 张 70/ 张 50/ 张 80/ 张 42 加 班 费 17:00-22:00 2000.00 22:00- 次 日 8:00 4000.00 租 用 额 外 展 具 注 意 事 项 : 1. 订 单 均 以 全 数 缴 付 作 为 确 认, 未 付 款 之 订 单 不 会 被 接 受, 取 消 订 单 将 不 会 退 还 已 缴 之 款 项 2. 所 有 项 目 均 作 租 赁 用 途, 不 可 转 换 及 退 回 订 单 所 有 订 单 不 得 更 换 为 其 他 项 目 3. 预 定 同 时 须 付 费, 过 期 预 定 须 追 加 50% 的 费 用, 现 场 加 收 50% 的 费 用 请 将 款 项 电 汇 至 : 户 名 : 上 海 盛 事 会 展 服 务 有 限 公 司 ; 开 户 银 行 : 中 国 建 设 银 行 上 海 市 漕 河 泾 支 行 银 行 地 址 : 中 国 上 海 市 徐 汇 区 桂 平 路 418 号 银 行 帐 号 : 31001613402050015326 Swift 码 : PCBCCNBJSHX 4. 订 单 截 止 日 期 2016 年 3 月 22 日,3 月 22 日 以 后 加 收 50% 附 加 费 用 5. 2016 年 4 月 11 日 开 始 将 加 收 100% 的 费 用, 现 场 订 单 一 律 收 取 现 金 展 台 号 : 公 司 名 称 : 联 系 人 : 电 话 : 传 真 : 日 期 : 21
非 指 定 搭 建 商 特 装 展 台 须 知 现 场 施 工 守 则 参 展 商 若 聘 用 其 他 承 建 商 进 行 个 别 装 修 及 展 位 设 计, 参 展 商 可 委 聘 任 何 符 合 资 格 的 承 建 商 设 计 及 搭 建 展 位 主 办 机 构 有 权 拒 绝 接 纳 任 何 承 建 商 及 展 位 设 计 图 样 参 展 商 必 须 在 2016 年 3 月 22 日 前 提 交 非 指 定 承 建 商 的 资 料 展 位 建 筑 用 料 及 合 比 例 之 展 位 设 计 草 图 1) 展 位 施 工 图 平 面 图 电 路 图 效 果 图, 施 工 材 质 说 明 各 1 份 ; 2) 施 工 单 位 营 业 执 照 复 印 件 1 份 ; 3) 施 工 单 位 法 人 或 其 委 托 人 身 份 证 所 有 施 工 人 员 身 份 证 所 涉 特 种 作 业 操 作 证 ( 电 工 作 业 金 属 焊 接 切 割 起 重 机 械 企 业 内 机 动 车 辆 驾 驶 登 高 架 设 及 高 空 悬 挂 作 业 等 ) 复 印 件 各 1 份 ; 4) 经 签 字 盖 章 的 上 海 跨 国 采 购 会 展 中 心 进 馆 作 业 安 全 承 诺 书 特 装 限 高 4 如 欲 兴 建 双 层 展 台 之 参 展 商, 必 须 预 先 以 书 面 向 主 办 机 构 申 请 所 有 双 层 展 位 必 须 拥 有 认 可 工 程 师 / 测 量 师 签 发 之 安 全 证 明 书 参 展 商 需 于 展 览 开 幕 前 将 证 明 书 交 于 主 办 机 构 参 展 商 需 完 全 负 责 展 位 之 结 构 安 全 主 办 机 构 保 留 禁 止 所 有 人 士 进 入 该 展 位 上 层 之 权 利 凡 特 殊 装 修 的 摊 位, 其 高 度 达 到 4.4 米 或 以 上, 必 须 事 先 得 到 上 海 跨 国 采 购 会 展 中 心 批 准 ; 展 览 厅 内 的 摊 位 之 间 的 通 道 宽 度 应 不 少 于 3 米 所 有 用 以 搭 建 和 装 修 展 位 之 材 料, 必 须 具 备 防 火 功 能 及 符 合 防 火 和 建 筑 规 定 展 览 场 内 严 禁 喷 漆 烧 焊 及 使 用 电 锯 所 有 非 指 定 承 建 商 ( 包 括 自 行 装 修 展 位 的 参 展 商 ) 必 须 于 2016 年 3 月 22 日 前 缴 交 展 览 会 特 殊 装 修 申 请 表 于 主 场 搭 建 主 场 搭 建 将 收 取 以 下 费 用 : 项 目 金 额 搭 建 管 理 费 25/ 平 方 米 布 展 证 件 费 40 元 / 张 ( 临 时 )70 元 / 张 ( 通 用 搭 建 押 金 每 个 特 装 展 位 收 取 5000 元 注 :1 承 建 商 若 能 遵 守 主 办 机 构 所 定 之 施 工 规 则, 没 有 导 致 主 办 机 构 及 展 馆 蒙 受 任 何 损 失, 现 场 施 工 押 金 将 于 展 览 会 结 束 后 ( 撤 馆 后 ) 发 还 其 它 展 台 设 施 申 请, 请 与 主 场 搭 建 商 联 系 办 理 2 参 展 商 若 聘 用 大 会 指 定 承 建 商 进 行 个 别 装 修 及 展 位 特 别 设 计, 无 须 填 写 及 交 回 现 场 施 工 押 金 及 表 格 3 付 款 详 情 * 搭 建 押 金 请 于 2016 年 3 月 22 日 搭 建 当 日 缴 交 于 主 场 搭 建, 凭 押 金 单 办 理 相 关 证 件 手 续 将 支 付 的 搭 建 管 理 费 及 办 理 施 工 证 件 的 费 用 凭 证, 特 装 审 核 证 明 携 带 好 于 进 馆 当 天 至 展 馆 主 场 服 务 台 领 取 施 工 证 件 未 缴 付 现 场 施 工 押 金 电 箱 租 赁 费 搭 建 管 理 费 或 设 计 平 面 图 之 非 指 定 承 建 商, 均 不 得 进 入 会 场 施 工 22
23
24
25
26
所 有 特 装 展 台 搭 建 申 请 表 上 海 盛 事 会 展 服 务 有 限 公 司 中 国 上 海 市 宜 山 路 1618 号 E 栋 702 室 联 系 人 : 潘 俊 先 生 顾 辰 龙 先 生 电 话 : (86) 21 5415 6181 / 82 / 83 转 8016 分 机 (86) 21 54222716 传 真 : (86) 21 6436 7830 邮 箱 : teamb@grandevents.com.cn 为 了 现 场 施 工 安 全, 所 有 光 地 特 装 搭 建 展 台 必 须 向 大 会 指 定 承 建 商 上 海 盛 事 会 展 服 务 有 限 公 司 提 交 此 表 备 案, 以 便 主 办 机 构 审 核 搭 建 资 质 若 非 得 到 主 办 机 构 书 面 许 可, 参 展 商 不 得 擅 自 更 改 已 审 核 的 展 位 设 计 图 参 展 公 司 名 称 : 展 位 号 : 展 位 尺 寸 : 平 方 米 层 高 : 米 联 络 人 : 电 话 : 搭 建 公 司 名 称 : 地 址 : 联 络 人 : 电 话 : 传 真 : 手 机 : 27
所 有 展 台 音 响 设 备 申 请 表 上 海 盛 事 会 展 服 务 有 限 公 司 中 国 上 海 市 宜 山 路 1618 号 E 栋 702 室 联 系 人 : 潘 俊 先 生 顾 辰 龙 先 生 电 话 : (86) 21 5415 6181 / 82 / 83 转 8016 分 机 (86) 21 54222716 传 真 : (86) 21 6436 7830 邮 箱 : teamb@grandevents.com.cn 1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家 标 准 城 市 区 域 噪 音 标 准 及 保 证 展 会 的 顺 利 进 行, 本 次 展 会 实 行 全 场 音 量 统 一 管 理, 所 有 光 地 特 装 搭 建 展 台 如 需 使 用 AV 设 备, 必 须 向 大 会 指 定 承 建 商 上 海 盛 事 会 展 服 务 有 限 公 司 提 交 此 表 申 请 2 现 场 发 现 私 自 雇 佣 其 他 音 响 设 备 商 者, 视 为 违 反 规 定 行 为, 将 原 有 设 备 驱 逐 出 场 外, 处 以 罚 款 处 罚 3 在 开 展 期 间 组 委 会 现 场 工 作 人 员 将 对 全 场 音 量 和 各 个 展 位 的 音 量 进 行 监 督 和 统 一 调 控, 现 场 由 指 定 音 响 商 调 音 师 操 作 音 量 每 个 展 台 距 离 音 箱 正 前 方 两 米 处 的 音 量 需 控 制 在 70 分 贝 以 内, 所 有 展 台 音 箱 禁 止 吊 装 所 有 音 箱 底 部 距 离 展 馆 地 面 高 度 不 得 超 过 1.5 米, 并 严 禁 展 商 将 超 标 音 箱 藏 匿 于 展 台 的 各 个 部 位 编 号 项 目 名 称 数 量 单 价 ( 人 民 币 ) 总 价 1 音 响 套 装 2400/ 套 2 全 频 音 响 850/ 只 3 低 音 音 响 850/ 只 4 LED 室 内 屏 (P3) 800/m2 5 LED 室 内 屏 (P4) 640/m2 6 120 寸 折 叠 投 影 幕 布 800/ 块 7 150 寸 折 叠 投 影 幕 布 900/ 块 8 180 寸 折 叠 投 影 幕 布 1000/ 块 9 200 寸 折 叠 投 影 幕 布 1280/ 块 10 250 寸 折 叠 投 影 幕 布 1600/ 块 11 5000 流 明 投 影 仪 1280/ 台 12 7700 流 明 投 影 仪 4000/ 台 13 10000 流 明 投 影 仪 5600/ 台 14 15000 流 明 投 影 仪 6400/ 台 15 等 离 子 电 视 机 42 寸 + 押 金 1000+1000( 押 金 ) 16 有 线 话 筒 160/ 个 17 无 线 话 筒 320/ 个 18 话 筒 立 架 50/ 个 合 计 备 注 :1 音 响 套 装 含 2 组 全 频 音 响,1 台 主 调 音 台,1 台 数 字 音 频 处 理 器,1 台 笔 记 本 电 脑,1 台 功 放, 线 材 等 2 全 频 音 响 低 音 音 响 不 含 调 音 台, 数 字 音 频 处 理 器 等 辅 助 设 备 3 LED 室 内 屏 不 含 音 响 设 备, 需 另 外 租 赁 全 频 音 响 4 所 有 音 响 设 备 及 投 影 仪 用 电 需 另 行 申 请 电 箱 ( 详 见 表 格 3) 展 台 号 : 公 司 名 称 : 联 系 人 : 电 话 : 传 真 : 日 期 : 28
特 装 车 辆 进 馆 路 线 图 / 货 车 车 辆 进 馆 路 线 图 29
特 装 展 位 号 码 标 识 规 定 致 各 搭 建 商 : 为 了 便 于 买 家 与 品 牌 之 间 的 商 贸 交 流,2016 中 国 国 际 成 人 保 健 及 生 殖 健 康 展 览 会 组 委 会 特 别 提 醒 各 搭 建 商, 在 为 展 商 设 计 和 装 修 展 位 时, 要 特 别 注 意 在 醒 目 位 置 留 出 展 位 号 码 的 标 识, 以 便 买 家 清 晰 找 到 乙 方 组 委 会 特 提 供 一 下 设 计 案 例, 以 供 参 考 : 30
施 工 人 员 证 件 办 理 流 程 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