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 年 天 津 市 卫 生 监 督 所 社 会 责 任 承 诺 一 前 言 天 津 市 卫 生 监 督 所 根 据 新 形 势 新 常 态 的 要 求, 顺 应 机 构 和 职 能 的 不 断 革 新, 紧 紧 围 绕 全 国 卫 生 监 督 机 构 工 作 规 范 和 我 市 卫 生 监 督 机 构 发 展 规 划, 不 断 深 化 管 理 体 质 改 革, 坚 持 履 行 依 法 行 政 服 务 社 会 科 学 规 范 促 进 健 康 的 战 略 方 针, 全 面 贯 彻 关 于 加 强 卫 生 监 督 技 术 支 持 能 力 建 设 的 意 见 及 国 家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努 力 实 现 完 善 管 理 体 系, 对 检 测 工 作 的 全 过 程 进 行 质 量 控 制, 确 保 检 测 数 据 准 确 可 靠 及 时, 从 而 更 好 地 为 人 民 健 康 服 务 的 质 量 目 标, 力 争 为 我 市 社 会 发 展 做 出 更 大 的 贡 献 本 承 诺 书 依 据 天 津 市 市 场 和 质 量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关 于 开 展 2016 年 检 验 检 测 机 构 资 质 认 定 专 项 监 督 检 查 等 工 作 的 通 知 和 天 津 市 卫 生 监 督 所 管 理 体 系 运 行 情 况 编 制, 对 2016 年 1 月 1 日 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期 间 天 津 市 卫 生 监 督 所 ( 以 下 简 称 本 所 ) 在 履 行 社 会 责 任 方 面 做 出 承 诺 本 承 诺 书 经 所 领 导 审 核 通 过, 并 承 诺 报 告 内 容 真 实 诚 信, 愿 接 受 社 会 监 督 天 津 市 卫 生 监 督 所 所 长 二 基 本 情 况 1. 基 本 信 息 本 所 是 天 津 市 卫 生 计 生 委 依 法 在 全 市 行 使 卫 生 监 督 执
法 职 能 的 执 行 机 构, 成 立 于 1953 年,2005 年 更 名 为 天 津 市 卫 生 监 督 所 现 有 事 业 编 制 128 人, 实 际 在 编 人 数 102 人 本 所 于 2015 年 3 月 通 过 实 验 室 资 质 首 次 认 证, 获 得 由 天 津 市 市 场 和 质 量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颁 发 的 资 质 认 定 证 书, 证 书 编 号 2015020018S 我 所 的 质 量 方 针 为 : 行 为 公 正 方 法 科 学 数 据 准 确 服 务 规 范, 依 照 实 验 室 资 质 认 定 评 审 准 则, 严 格 按 照 质 量 手 册 程 序 文 件 的 规 定 保 证 质 量 管 理 体 系 正 常 运 行 2. 业 务 状 况 本 所 主 要 承 担 上 级 卫 生 部 门 下 达 的 卫 生 监 督 现 场 检 测 工 作 根 据 资 质 认 定 证 书 确 认 的 检 测 能 力, 本 所 开 展 的 检 测 项 目 包 括 : 环 境 卫 生 医 疗 环 境 学 校 卫 生 放 射 卫 生 共 4 大 领 域 6 个 类 别 28 项 参 数 2015 年 按 照 实 验 室 资 质 认 定 评 审 准 则 和 我 所 管 理 体 系 文 件 的 要 求 顺 利 完 成 各 项 业 务 工 作 和 上 级 下 达 的 各 项 检 测 任 务, 共 计 发 放 检 测 报 告 40 份 2016 年 度 本 所 承 诺 完 成 上 级 下 达 的 全 部 检 测 任 务 和 本 所 各 项 业 务 工 作, 任 务 完 成 率 100%, 报 告 差 错 率 1%, 报 告 及 时 率 98% 3. 人 力 资 源 本 所 目 前 现 有 在 编 职 工 102 人, 由 张 坤 海 副 所 长 兼 质 量 负 责 人, 张 兵 副 所 长 兼 技 术 负 责 人, 实 验 室 共 有 职 工 38 名, 其 中 高 级 职 称 7 名, 中 级 职 称 7 名, 检 测 员 10 名
4. 财 务 及 财 务 审 计 状 况 本 所 为 全 额 拨 款 参 照 公 务 员 管 理 事 业 单 位 现 有 固 定 资 产 总 额 356.6 万 元, 其 中 仪 器 设 备 31 台, 设 备 原 值 价 值 30.5 万 元, 设 备 配 备 率 100%, 按 期 受 检 率 100%, 完 好 率 100%; 实 验 室 总 面 积 86.26 m 2, 包 括 设 备 室 试 剂 耗 材 室 和 准 备 室 三 社 会 责 任 管 理 体 系 和 制 度 的 建 立 情 况 本 所 高 度 重 视 社 会 责 任 体 系 的 建 设 和 实 施, 将 社 会 责 任 纳 入 监 督 检 测 工 作 总 体 发 展 战 略, 融 入 管 理 各 环 节 和 业 务 全 过 程, 使 社 会 责 任 管 理 与 监 督 检 测 工 作 成 长 融 为 一 体, 相 得 益 彰, 实 现 卫 生 监 督 检 测 与 社 会 责 任 的 协 调 发 展 1. 社 会 责 任 管 理 体 系 本 所 建 立 了 全 方 位 的 社 会 责 任 管 理 体 系 和 工 作 机 制 :1 成 立 社 会 责 任 工 作 领 导 小 组, 负 责 领 导 推 动 社 会 责 任 工 作, 审 批 社 会 责 任 规 划 和 工 作 计 划, 处 理 社 会 责 任 工 作 中 的 重 大 问 题 ;2 指 派 社 会 责 任 工 作 办 公 室, 作 为 领 导 小 组 的 日 常 办 事 机 构, 负 责 落 实 领 导 小 组 的 各 项 决 议, 编 制 社 会 责 任 规 划 和 工 作 计 划, 开 展 培 训 和 协 调 检 测 处 室 社 会 责 任 相 关 工 作, 提 出 社 会 责 任 工 作 改 进 的 建 议 ;3 各 处 室 负 责 社 会 责 任 工 作 的 实 施 反 馈 和 改 进 社 会 责 任 领 导 小 组 由 领 导 班 子 组 成, 所 长 兼 任 组 长 领 导 小 组 定 期 召 开 会 议, 听 取 社 会 责 任 办 公 室 的 汇 报, 形 成 决 议 下 达 到 各 处 室 ; 各 处 室 在 履 行 监 督 检 测 和 其 他 工 作 职 责 时,
规 范 自 身 行 为, 接 受 相 关 方 及 社 会 公 众 的 监 督, 不 断 强 化 社 会 责 任 意 识 和 改 进 社 会 责 任 工 作 2. 利 益 相 关 方 本 所 指 定 专 门 部 门 负 责 检 测 工 作 与 相 关 部 门 客 户 公 众 及 同 行 之 间 的 沟 通, 充 分 尊 重 和 维 护 利 益 相 关 方 的 合 法 权 益, 并 努 力 协 调 各 方 力 量 积 极 推 动 监 督 检 测 工 作 的 发 展 政 府 : 本 所 作 为 卫 生 和 计 划 生 育 委 员 会 隶 属 卫 生 监 督 检 测 机 构, 接 受 政 府 和 上 级 主 管 部 门 委 派 的 监 督 检 测 任 务, 定 期 向 其 汇 报 并 接 受 其 监 督 检 查 同 时 加 强 与 其 他 部 门 的 沟 通 联 系 和 友 好 合 作, 确 保 检 测 工 作 严 格 遵 守 各 项 法 律 法 规 和 政 策 规 定 职 工 : 本 所 通 过 工 会 职 工 代 表 大 会 专 题 座 谈 会 合 理 化 建 议 征 集 等, 积 极 维 护 职 工 合 法 权 益 ; 通 过 学 习 培 训 表 彰 奖 励 等 打 通 职 工 成 长 通 道, 为 职 工 提 供 更 多 的 成 长 机 会 客 户 : 通 过 定 期 走 访 满 意 度 调 查 等 与 客 户 保 持 密 切 联 系 ; 关 注 需 求, 持 续 改 进, 提 供 更 优 质 快 捷 的 服 务 供 应 商 : 通 过 现 场 考 察 合 作 招 投 标 等, 加 强 与 供 应 商 的 交 流 合 作, 构 建 安 全 稳 定 可 靠 的 战 略 供 应 链 ; 实 施 阳 光 采 购 和 绿 色 采 购, 实 现 公 正 公 平 长 期 合 作 共 同 发 展 公 众 : 本 所 加 强 诚 信 服 务, 通 过 宣 传 媒 体 等 积 极 履 行 社 会 责 任, 真 诚 回 报 社 会 同 行 业 组 织 : 通 过 参 与 活 动 技 术 协 作 等 积 极 参 加 同 类
检 测 机 构 市 市 场 和 质 量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组 织 的 活 动, 及 时 真 实 主 动 公 开 各 界 关 心 的 信 息, 做 到 真 实 客 观, 不 隐 瞒, 不 欺 骗, 以 真 诚 赢 得 信 任 和 尊 重 四 履 行 社 会 责 任 情 况 及 绩 效 评 价 2016 年 为 本 所 通 过 计 量 认 证 后 的 第 二 年, 我 们 将 继 续 坚 持 并 不 断 改 进 从 事 卫 生 监 督 检 测 工 作 以 来 的 社 会 责 任 工 作 1. 遵 守 法 律 本 所 作 为 执 法 机 构, 自 成 立 以 来, 一 直 并 将 长 期 遵 守 相 关 的 法 律 法 规, 严 格 执 法 在 监 督 检 测 发 展 过 程 中, 定 期 对 职 工 进 行 法 律 法 规 和 执 法 知 识 技 能 培 训, 既 包 括 监 督 工 作 涉 及 的 各 项 法 律 法 规 规 范, 也 包 括 各 类 检 测 标 准 技 术 规 范 和 计 量 认 证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本 所 新 进 职 工 执 法 考 试 通 过 率 每 两 年 一 次 的 市 级 全 体 职 工 执 法 考 试 通 过 率 均 为 100% 2. 规 范 运 作 规 范 运 作 主 要 体 现 在 两 个 方 面 一 是 管 理 规 范 本 所 按 照 检 验 检 测 机 构 资 质 认 定 评 审 准 则 严 格 管 理, 编 制 了 质 量 手 册 程 序 文 件 作 业 指 导 书 等 相 关 规 范 性 文 件, 在 试 运 行 期 不 断 提 高 管 理 水 平, 强 化 规 范 化 管 理 本 所 将 通 过 内 部 的 科 学 管 理 以 及 职 能 部 门 的 监 督 管 理 不 断 提 升 检 测 工 作 的 管 理 水 平 同 时, 通 过 建 立 安 全 制 度, 强 化 安 全 管 理, 对 设 备 操 作 安 全 消 防 等 严 格 管 理, 杜 绝 安 全 事 故 二 是 技 术 规 范 技 术 规 范 是 保 证 检 测 结 果 准 确 可 靠 的 前 提 目 前,
本 所 执 行 10 项 国 家 标 准 和 1 项 国 外 标 准, 国 外 标 准 经 过 确 认, 仅 限 特 定 委 托 方 的 检 测 为 保 证 各 项 标 准 的 有 效 性, 本 所 定 期 对 标 准 的 有 效 性 进 行 审 核 更 新 和 学 习 备 案 本 所 所 采 用 仪 器 设 备 均 为 国 内 外 领 先 水 平, 携 带 方 便, 稳 定 性 好, 溯 源 合 格 3. 诚 实 守 信 本 所 自 成 立 以 来, 一 直 以 诚 实 守 信 公 平 公 正 为 本, 要 求 全 所 员 工 遵 守 法 律 法 规 杜 绝 监 督 检 测 活 动 中 的 腐 败 行 为 ; 保 持 检 测 工 作 的 独 立 性 不 受 任 何 行 政 干 预, 不 受 任 何 经 济 利 益 的 驱 动, 独 立 开 展 检 测 工 作 ; 始 终 不 渝 地 维 护 诚 实 的 工 作 态 度, 坚 持 客 观 科 学 公 正 和 保 密, 杜 绝 一 切 损 害 客 户 利 益 的 事 件 发 生, 杜 绝 虚 假 报 告 ; 并 强 调 职 工 职 业 道 德 修 养 和 技 术 业 务 素 质 的 不 断 提 高, 鼓 励 职 工 积 极 进 取 的 工 作, 促 进 各 项 工 作 持 续 健 康 发 展 同 时, 本 所 指 定 法 制 稽 查 许 可 处 负 责 职 工 活 动 公 正 性 的 稽 查, 从 而 实 现 主 动 保 持 和 被 动 监 督 相 结 合 的 诚 实 守 信 保 证 体 系 4. 提 升 服 务 水 平 本 所 一 直 将 规 范 服 务 行 为 提 高 服 务 效 率 提 升 客 户 和 公 众 满 意 度 作 为 检 测 工 作 的 标 准 坚 持 从 实 际 出 发, 努 力 提 高 服 务 效 率 和 服 务 质 量, 促 进 服 务 工 作 持 续 健 康 发 展 本 所 秉 持 检 测 为 监 督 服 务 的 理 念, 将 检 测 结 果 作 为 卫 生 监 督 执 法 的 支 持 和 依 据, 提 高 监 督 措 施 的 科 学 性 在 日 常 监 督 执 法 过
程 中, 将 现 场 检 测 结 果 和 监 督 结 果 综 合 分 析, 提 出 合 理 化 建 议, 指 导 受 检 单 位 采 取 相 应 的 整 改 措 施, 提 高 卫 生 管 理 水 平 和 效 率, 降 低 了 受 检 单 位 的 时 间 成 本 和 经 济 成 本 本 所 注 意 收 集 受 检 单 位 的 意 见 和 建 议, 以 提 高 自 身 的 服 务 水 平 2015 年 本 所 共 发 出 33 份 满 意 度 调 查 问 卷, 客 户 满 意 率 为 100%, 这 也 是 今 年 我 所 努 力 的 目 标 5. 创 新 发 展 本 所 自 成 立 之 初 的 食 品 监 督 检 验 的 基 础 上, 不 断 创 新 拓 展 监 督 检 测 领 域, 将 创 新 作 为 本 所 发 展 壮 大 的 核 心 驱 动 力, 计 量 认 证 本 身 就 是 我 所 在 卫 生 监 督 领 域 内 的 一 大 创 新 之 作 在 计 量 认 证 涵 盖 的 4 大 领 域 6 类 28 项 参 数 之 外, 我 所 还 建 立 了 20 多 项 检 测 方 法 用 于 风 险 筛 查 ; 同 时, 为 满 足 不 断 发 展 的 卫 生 监 督 工 作 需 要, 本 所 还 在 不 断 拓 展 新 的 检 测 方 法, 提 升 自 身 实 力 6. 安 全 管 理 本 所 建 立 了 一 套 科 学 化 系 统 化 的 安 全 管 理 体 系 : 包 括 安 全 管 理 领 导 小 组 安 全 管 理 办 公 室 安 全 巡 查 员 安 全 志 愿 者 组 成 ; 建 立 日 常 检 查 定 期 巡 查 不 定 期 抽 查 定 期 培 训 和 定 期 例 会 制 度 从 而 对 设 备 操 作 安 全 保 卫 消 防 等 严 格 管 理, 从 而 实 现 安 全 管 理 零 事 故 7. 节 能 环 保 本 所 通 过 不 断 培 养 职 工 节 能 减 排 意 识 ; 建 立 用 于 规 范 办
公 用 品 照 明 空 调 设 备 启 闭 等 的 制 度, 加 强 高 耗 能 检 测 设 备 的 优 化 及 更 新 等 措 施 促 进 能 耗 降 低, 注 重 资 源 的 可 循 环 和 再 利 用 同 时, 本 所 加 强 检 测 废 弃 物 管 理, 委 托 资 质 单 位 对 检 测 废 弃 物 分 类 处 置, 保 护 环 境, 杜 绝 一 切 环 境 污 染 事 故 和 健 康 事 故 8. 职 工 权 益 本 所 在 招 聘 薪 酬 福 利 晋 升 等 方 面 严 格 遵 守 国 家 法 律 法 规, 制 定 并 执 行 职 工 休 息 及 休 假 制 度, 职 工 享 有 国 定 节 假 日 双 休 日 带 薪 年 休 假 婚 假 产 假 等 假 期 为 不 断 提 高 职 工 素 质, 除 了 本 所 的 培 训 计 划, 还 鼓 励 职 工 利 用 业 余 时 间 结 合 工 作 和 个 人 需 要 进 行 继 续 教 育 与 业 余 进 修, 提 高 职 工 综 合 能 力 的 同 时 也 使 本 所 整 体 素 质 得 以 提 升, 进 而 提 高 竞 争 力 9. 服 务 社 会 本 所 不 仅 有 良 好 的 道 德 风 范, 更 积 极 地 热 心 于 公 益 事 业 结 合 自 身 专 业 领 域, 通 过 开 展 生 活 饮 用 水 职 业 卫 生 传 染 病 防 治 等 宣 传 活 动, 以 发 放 宣 传 资 料 提 供 咨 询 现 场 检 测 等 形 式 向 社 会 公 众 普 及 健 康 安 全 知 识 和 自 我 保 护 法 律 维 权 知 识 五 结 语 2016 年, 本 所 将 坚 持 稳 中 求 进, 不 断 在 各 方 面 更 近 一 步 进 一 步 加 强 职 工 学 法 守 法 规 范 执 法 ; 进 一 步 加 强 规 范
化 管 理, 通 过 对 软 硬 件 的 不 断 完 善, 保 证 检 测 活 动 公 正 科 学 规 范 化 ; 进 一 步 规 范 职 工 工 作 行 为, 完 善 保 密 制 度 ; 进 一 步 提 高 职 工 素 质, 强 化 服 务 意 识 ; 进 一 步 加 强 硬 件 改 善, 减 少 资 源 消 耗 ; 进 一 步 提 高 员 工 素 质 和 满 意 度 水 平, 维 护 其 合 法 权 益 ; 进 一 步 发 扬 奉 献 精 神, 参 与 公 益 事 业 报 告 反 馈 联 系 方 式 : 地 址 : 天 津 市 和 平 区 贵 州 路 94 号 邮 编 :300070 联 系 人 : 邸 金 茹 联 系 电 话 :23337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