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 南 省 2016 年 西 部 地 区 人 才 培 养 特 别 项 目 出 国 留 学 选 拔 简 章 一 选 派 计 划 为 配 合 国 家 西 部 大 开 发 战 略, 依 据 我 省 社 会 经 济 发 展 急 需 和 重 大 项 目 工 程 重 大 专 项 对 人 才 的 实 际 需 要, 加 快 我 省 急 需 人 才 和 高 层 次 人 才 的 培 养, 支 持 我 省 经 济 教 育 科 研 事 业 的 发 展, 促 进 我 省 与 世 界 各 国 的 交 流 与 合 作, 根 据 国 家 留 学 基 金 管 理 委 员 会 省 教 育 厅 西 部 地 区 人 才 培 养 特 别 项 目 选 派 办 法 和 年 度 选 派 计 划,2016 年 计 划 选 拔 各 类 出 国 留 学 人 员 80 人 左 右 二 资 助 方 式 资 助 内 容 一 般 为 一 次 往 返 国 际 旅 费 和 资 助 期 限 内 的 奖 学 金 ( 包 括 伙 食 费 住 宿 费 注 册 费 交 通 费 电 话 费 书 籍 资 料 费 医 疗 保 险 费 交 际 费 一 次 性 安 置 费 签 证 延 长 费 零 用 费 和 学 术 活 动 补 助 费 等 ) 参 加 国 家 留 学 基 金 委 与 国 外 教 育 科 研 机 构 合 作 协 议 派 出 者 ( 国 家 留 学 基 金 委 统 一 安 排 成 班 派 出 项 目 ) 的 可 提 供 研 修 费 资 助 具 体 资 助 方 式 资 助 标 准 等 以 录 取 文 件 为 准 三 资 助 类 别 ( 一 ) 高 级 研 究 学 者
1. 选 派 人 数 :3 人 2. 留 学 期 限 :3-6 个 月 ( 二 ) 访 问 学 者 1. 选 派 人 数 :28 人 ( 无 特 定 方 向 符 合 简 章 选 派 专 业 申 报 ) 2. 选 派 人 数 :26 人 ( 符 合 校 园 专 设 支 持 项 目 条 件 申 报 ) (1) 科 研 团 队 培 养 项 目 ( 医 学 环 境 工 程 生 物 产 业 能 源 产 业 方 向, 5 人 ) (2) 国 际 化 课 程 骨 干 教 师 教 育 研 修 项 目 ( 医 学 环 境 工 程 生 物 产 业 能 源 产 业 方 向,5 人 ) (3) 联 合 培 养 博 士 项 目 ( 医 学 环 境 工 程 生 物 产 业 能 源 产 业 经 济 方 向, 3 人 ) (4) 国 别 研 究 智 库 平 台 基 地 人 才 培 养 项 目 ( 国 别 研 究 印 度 洋 地 区 问 题 研 究 方 向, 5 人 ) (5) 数 据 分 析 研 究 人 才 培 养 项 目 ( 高 维 数 据 方 向,4 人 ) (6) 中 医 药 人 才 培 养 项 目 ( 中 医 药 方 向, 4 人 ) 3. 留 学 期 限 :6-12 个 月 ( 三 ) 博 士 后 1. 选 派 人 数 :3 人 2. 留 学 期 限 :6-24 个 月 ( 四 ) 西 部 地 区 人 才 培 养 特 别 项 目 计 划 参 与 子 项 目 ( 项 目 计 划 20 人 ) 1. 高 等 教 育 行 政 管 理 人 员 出 国 研 修 项 目 (5 人 )
2. 中 学 英 语 教 师 出 国 研 修 项 目 (5 人 ) 3. 高 校 英 语 教 师 出 国 研 修 项 目 (5 人 ) 4. 高 校 专 业 课 程 教 师 出 国 研 修 项 目 (5 人 ) 四 留 学 方 式 主 要 派 往 教 育 科 技 发 达 国 家 的 知 名 院 校 科 研 院 所 等 机 构, 主 要 通 过 国 内 推 选 单 位 或 个 人 渠 道 联 系 国 外 留 学 单 位 派 出, 也 可 通 过 国 家 留 学 基 金 管 理 委 员 会 统 一 组 织 派 出 的 出 国 研 修 项 目 派 出 五 选 派 范 围 选 拔 范 围 包 括 云 南 省 省 直 有 关 委 办 厅 局 各 州 ( 市 ) 教 育 局 各 高 等 学 校 高 职 高 专 国 有 大 中 型 企 业 科 研 院 所 有 关 单 位 选 拔 对 象 应 符 合 国 家 公 派 高 级 研 究 学 者 访 问 学 者 ( 含 博 士 后 研 究 ) 项 目 规 定 的 申 请 条 件 西 部 项 目 指 南 要 求 的 其 他 条 件 六 选 派 学 科 为 配 合 国 家 一 带 一 路 战 略 和 把 云 南 建 设 成 为 面 向 南 亚 东 南 亚 的 辐 射 中 心, 紧 密 配 合 云 南 省 的 经 济 建 设 和 社 会 发 展, 使 云 南 省 西 部 项 目 的 选 派 工 作 更 具 针 对 性,2016 年 西 部 地 区 人 才 培 养 特 别 计 划 将 以 云 南 省 旅 游 业 能 源 产 业 生 物 产 业 矿 产 业 等 支 柱 型 产 业 为 基 础, 结 合 我 省 10 大 产 业 发 展 规 划 纲 要, 具 体 涉 及 烟 草 能 源 有 色 金 属 黑 色 金 属 石 化 生 物 旅 游 文 化 商 贸 流 通 装 备 制 造 光 电 子
等 10 个 产 业, 辅 以 灾 害 防 治 ( 云 南 是 地 质 灾 害 频 发 省 区 ) 生 命 信 息 材 料 等 新 兴 产 业 领 域 和 人 文 及 应 用 社 会 科 学, 具 体 结 合 国 家 一 级 学 科 省 级 重 点 学 科 已 挂 牌 省 级 重 点 学 科 进 行 重 点 选 派 七 申 请 条 件 ( 一 ) 符 合 2016 年 国 家 留 学 基 金 资 助 出 国 留 学 人 员 选 拔 简 章 规 定 的 申 请 人 基 本 条 件 ( 二 ) 热 爱 祖 国, 具 有 良 好 的 思 想 和 业 务 素 质 并 在 工 作 中 表 现 突 出, 具 有 学 成 回 国 为 祖 国 建 设 服 务 的 事 业 心 和 责 任 感 ( 三 ) 须 为 国 内 高 等 学 校 企 业 事 业 单 位 行 政 机 关 科 研 机 构 的 正 式 工 作 人 员 申 请 人 原 则 上 应 主 持 或 参 与 研 究 项 目 课 题, 出 国 研 修 计 划 应 紧 密 结 合 在 研 项 目 课 题 及 所 在 单 位 重 点 工 作 ( 四 ) 高 级 研 究 学 者 申 请 人 应 符 合 以 下 条 件 : 申 请 时 年 龄 不 超 过 55 周 岁 ( 含 55 周 岁, 以 申 请 截 止 日 期 为 准 ) 教 学 科 研 人 员 应 为 教 授 或 博 士 生 导 师 此 外, 申 请 人 还 至 少 具 备 以 下 条 件 之 一 : 1. 国 家 重 点 实 验 室 教 育 部 重 点 实 验 室 国 家 工 程 ( 技 术 ) 研 究 中 心 骨 干 ; 2. 两 院 院 士 长 江 学 者 特 聘 教 授 国 家 高 层 次 人 才 特 殊 支 持 计 划 杰 出 人 才 或 领 军 人 才 入 选 者 其 他 国 家 级 人 才 计 划
入 选 者 ; 3. 中 央 国 家 机 关 地 方 行 政 管 理 部 门 国 有 大 中 型 企 业 高 级 行 政 管 理 人 员, 须 具 有 或 相 当 于 副 司 局 级 ( 含 副 司 局 级 ) 以 上 行 政 职 务 ( 五 ) 访 问 学 者 申 请 人 应 符 合 以 下 条 件 : 年 龄 不 超 过 50 周 岁 ( 含 50 周 岁, 以 申 请 截 止 日 期 为 准 ), 本 科 毕 业 后 一 般 应 有 5 年 以 上 的 工 作 经 历, 硕 士 毕 业 后 一 般 应 有 2 年 以 上 的 工 作 经 历 对 博 士 毕 业 的 申 请 人, 没 有 工 作 年 限 的 要 求 ( 六 ) 博 士 后 申 请 人 应 符 合 以 下 条 件 : 年 龄 不 超 过 40 周 岁 ( 含 40 周 岁, 以 申 请 截 止 日 期 为 准 ), 应 为 国 内 高 等 学 校 或 科 研 单 位 具 有 博 士 学 位 具 体 从 事 教 学 或 科 研 工 作 的 优 秀 在 职 青 年 教 师 或 科 研 人 员, 申 请 时 距 其 博 士 毕 业 时 间 应 在 3 年 以 内 ( 七 ) 申 请 时 须 提 交 国 外 大 学 或 科 研 机 构 的 邀 请 函 申 请 通 过 国 家 留 学 基 金 管 理 委 员 会 统 一 组 织 的 出 国 研 修 项 目 派 出 的 不 须 提 交 ( 八 ) 外 语 水 平 需 达 到 2016 年 国 家 留 学 基 金 资 助 出 国 留 学 人 员 选 拔 简 章 确 定 的 国 家 留 学 基 金 资 助 出 国 留 学 外 语 合 格 条 件 申 请 时 外 语 水 平 未 达 到 合 格 标 准 者, 如 系 所 在 单 位 重 点 推 荐, 亦 可 申 请, 但 须 提 供 可 以 反 映 其 外 语 水 平 的 外 语 考 试 成 绩 证 明, 如 WSK/TOEFL/IELTS 考 试 成 绩 单 复 印 件 等 此 部
分 人 员 被 录 取 后, 须 参 加 教 育 部 指 定 出 国 留 学 人 员 培 训 部 相 关 语 种 培 训 或 自 行 参 加 相 应 外 语 考 试, 获 得 相 关 培 训 结 业 证 书 或 考 试 成 绩 达 到 合 格 标 准 后 方 可 派 出 希 望 参 加 外 语 培 训 者, 应 在 申 请 表 中 注 明 意 向 培 训 地 点 同 等 条 件 下, 优 先 考 虑 录 取 申 请 时 外 语 水 平 达 到 合 格 标 准 者 ( 具 体 要 求 详 见 www.csc.edu.cn 国 家 留 学 基 金 资 助 出 国 留 学 外 语 条 件 ) ( 九 ) 申 请 通 过 地 方 或 国 家 留 学 基 金 委 与 国 外 有 关 教 育 科 研 机 构 合 作 协 议 派 出 者, 还 需 满 足 协 议 要 求 的 其 他 条 件 八 申 请 办 法 ( 一 ) 申 请 人 应 于 2016 年 4 月 1 日 至 4 月 15 日 进 行 网 上 报 名 (http://apply.csc.edu.cn) ( 二 ) 各 派 员 单 位 于 2016 年 4 月 18 日 前, 报 申 请 人 书 面 申 请 材 料 一 式 五 份 ( 原 件 一 份, 复 印 件 四 份, 申 请 材 料 网 上 报 名 系 统 自 动 生 成, 按 提 示 上 传 后 下 载 并 打 印 ), 申 报 人 员 所 在 单 位 留 学 主 管 部 门 须 将 五 套 申 请 材 料 按 顺 序 整 理 并 加 盖 骑 缝 章 及 单 位 推 荐 意 见 电 子 版 交 至 教 育 对 外 交 流 中 心 ( 三 ) 应 提 交 申 请 材 料 1. 国 家 留 学 基 金 管 理 委 员 会 出 国 留 学 申 请 表 ( 访 学 类 ) 2. 单 位 推 荐 意 见 表 3. 国 外 单 位 正 式 邀 请 信 复 印 件 4. 申 请 以 科 研 团 队 方 式 派 出 的 申 请 人 应 提 供 的 材 料
5. 有 效 身 份 证 复 印 件 6. 外 语 水 平 证 明 复 印 件 7. 职 称 证 书 最 高 学 历 学 位 证 书 复 印 件 8. 获 奖 证 书 复 印 件 ( 不 超 过 5 页 ) 9. 外 方 合 作 者 简 历 10. 所 申 请 出 国 留 学 项 目 要 求 提 交 的 其 他 材 料 各 有 关 单 位 应 根 据 本 单 位 人 才 培 养 的 实 际 需 要, 有 计 划 地 组 织 本 单 位 人 员 申 请 西 部 项 目, 并 对 申 请 材 料 进 行 严 格 审 核, 单 位 推 荐 意 见 表 应 由 申 请 人 所 在 单 位 针 对 每 位 申 请 人 认 真 填 写, 并 由 申 请 人 所 在 单 位 统 一 提 交 九 评 审 及 录 取 ( 一 ) 选 拔 遵 循 公 正 公 平 公 开 的 原 则, 项 目 的 评 审 分 为 初 审 专 家 联 合 评 审 两 个 阶 段 ; ( 二 )2016 年 4 月 底, 云 南 省 教 育 厅 将 组 织 省 内 专 家 进 行 初 评 工 作, 国 家 留 学 基 金 委 组 织 专 家 采 取 通 讯 评 审 或 面 试 的 方 式 对 候 选 人 进 行 考 核 后 确 定 录 取 人 员 名 单 ; ( 三 ) 录 取 结 果 将 于 2016 年 7 月 公 布 十 派 出 与 管 理 ( 一 ) 留 学 人 员 的 留 学 资 格 有 效 期 保 留 至 2017 年 3 月 31 日 申 请 通 过 国 家 留 学 基 金 委 与 国 外 有 关 教 育 科 研 机 构 合 作 协 议 派 出 者 ( 国 家 留 学 基 金 委 统 一 安 排 成 班 派 出 项 目 ) 留 学 资 格 有 效 期 保 留 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凡 未 按 期 派 出
者, 其 留 学 资 格 将 自 动 取 消 未 经 批 准 放 弃 资 格 或 不 按 期 派 出 者,5 年 内 不 得 再 申 请 国 家 公 派 出 国 留 学 经 国 家 留 学 基 金 委 批 准 放 弃 留 学 资 格 者,2 年 内 不 得 再 申 请 国 家 公 派 出 国 留 学 ( 二 ) 对 留 学 人 员 实 行 签 约 派 出 违 约 赔 偿 的 管 理 办 法 派 出 前, 留 学 人 员 须 持 资 助 出 国 留 学 协 议 书 赴 公 证 处 办 理 签 约 公 证 手 续, 按 要 求 开 具 同 意 办 理 派 出 手 续 的 函 交 存 保 证 金 办 理 护 照 签 证 国 际 旅 行 健 康 证 书, 通 过 教 育 部 留 学 服 务 中 心 教 育 部 出 国 人 员 上 海 集 训 部 广 州 留 学 人 员 服 务 管 理 中 心 办 理 预 订 机 票 预 领 奖 学 金 手 续 ( 具 体 请 查 阅 出 国 留 学 人 员 须 知 ) 请 留 学 人 员 登 录 国 家 公 派 留 学 管 理 信 息 平 台 查 阅 是 否 需 要 办 理 同 意 办 理 派 出 手 续 的 函 及 办 理 方 式 如 遇 问 题, 请 按 录 取 国 别 或 地 区 联 系 国 家 留 学 基 金 委 欧 洲 事 务 部 亚 非 事 务 部 美 大 事 务 部, 科 研 团 队 及 由 国 家 留 学 基 金 委 统 一 安 排 成 班 派 出 的 留 学 人 员 请 联 系 法 律 与 项 目 部 ( 请 登 录 国 家 留 学 网, 查 询 联 系 方 式 ) ( 三 ) 留 学 人 员 自 抵 达 留 学 所 在 国 后 十 日 内 须 凭 国 家 留 学 基 金 资 助 出 国 留 学 资 格 证 书 国 家 公 派 留 学 人 员 报 到 证 明 向 中 国 驻 留 学 所 在 国 使 ( 领 ) 馆 办 理 报 到 手 续 ( 四 ) 留 学 人 员 在 国 外 留 学 期 间, 应 遵 守 所 在 国 法 律 法 规 国 家 留 学 基 金 资 助 出 国 留 学 人 员 的 有 关 规 定 及 资 助 出 国 留 学 协 议 书 的 有 关 约 定, 自 觉 接 受 国 内 推 选 单 位 和 驻 外
使 ( 领 ) 馆 的 管 理, 按 要 求 定 期 向 推 选 单 位 和 驻 外 使 ( 领 ) 馆 提 交 研 修 报 告 及 国 外 合 作 者 鉴 定 ( 五 ) 留 学 人 员 应 按 协 议 约 定 完 成 所 制 定 的 研 修 计 划 及 国 内 推 选 单 位 提 出 的 任 务 和 要 求, 履 行 按 期 回 国 回 省 回 原 单 位 服 务 的 义 务 回 国 后 以 适 当 形 式 向 推 选 单 位 汇 报 留 学 成 果, 并 及 时 向 国 家 留 学 基 金 委 办 理 报 到 提 取 保 证 金 等 手 续 留 学 人 员 须 认 真 填 写 回 国 报 到 提 取 保 证 金 证 明 表 中 留 学 总 结 及 学 术 成 果 报 告 要 点 一 项, 并 提 交 邀 请 方 出 具 的 评 价 意 见 留 学 人 员 与 获 得 资 助 有 关 的 论 文 研 究 项 目 或 科 研 成 果 在 成 文 发 表 公 开 时, 应 注 明 本 研 究 / 成 果 / 论 文 得 到 中 国 国 家 留 学 基 金 资 助 ( 六 ) 为 保 证 选 派 质 量, 提 高 留 学 效 益, 录 取 人 员 须 参 加 省 教 育 厅 统 一 安 排 的 一 周 行 前 培 训 后, 方 可 办 理 派 出 手 续 ; 自 行 联 系 到 留 学 单 位 的 人 员 需 持 外 方 邀 请 信 及 外 语 合 格 证 明 到 云 南 教 育 对 外 交 流 中 心 办 理 同 意 派 出 函, 再 办 理 签 证 等 派 出 手 续 十 一 其 它 ( 一 ) 获 得 云 南 省 西 部 地 区 人 才 培 养 特 别 项 目 资 助 的 留 学 人 员 派 出 后, 其 所 在 国 内 原 工 作 单 位 的 工 资 待 遇 等, 应 按 照 国 家 有 关 部 门 制 定 的 国 家 公 费 出 国 留 学 的 有 关 规 定 执 行 ( 二 ) 全 国 外 语 水 平 考 试 (WSK) 成 绩 请 查 询 教 育 部 考
试 中 心 网 站 www.neea.edu.cn ( 三 ) 项 目 详 情 请 查 阅 国 家 留 学 网 2016 年 国 家 留 学 基 金 资 助 出 国 留 学 人 员 选 拔 简 章 西 部 地 区 人 才 培 养 特 别 项 目 / 地 方 合 作 项 目 专 栏 有 关 规 定 2016 年 3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