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002573 证券简称 : 清新环境公告编号 :2019-051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关联方为公司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 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 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 于 2019 年 9 月 12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 关于关联方为公司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 一 关联交易概述 1 为拓宽公司融资渠道, 优化债务结构, 满足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 公司拟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 计划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9.00 亿元 ( 含 9.00 亿元 ), 可一次发行或分期发行 本次债券期限为不超过 5 年 ( 含 5 年 )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 2019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现根据公司资金需求, 拟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8.00 亿元 ( 含 8.00 亿元 ), 为保证本次债券的顺利发行, 四川发展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发展担保 ) 将为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担保, 公司向其支付担保费, 担保费按当年担保债券余额的 0.5%/ 年计算 2 发展担保控股股东为四川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四川金融 ) 持股比例为 57.37%( 四川金融为四川发展 ( 控股 ) 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 42.50%, 四川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 0.13%, 实际控制人为四川省国资委 清新环境控股股东为四川发展国润环境投资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国润环境 ) 持股比例为 25.31% 国润环境与发展担保均为四川发展( 控股 ) 有限责任公司 ( 以下简称 四川发展 ) 的控股公司, 其中四川发展直接持有国润环境 100% 股权, 间接持有发展担保 57.37% 的股权 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的规定, 发展担保为公司关联方, 此次交易为关联交易
3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以 8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 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取得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 且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 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 本次关联交易未构成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 关联方基本情况 1 基本情况公司名称 : 四川发展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0000560726133D 住所 : 成都市高新区交子大道 177 号中海国际中心 1 栋 16 楼办公地址 : 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天府二街 151 号 B 座法定代表人 : 陶用波成立日期 :2010 年 9 月 8 日组织形式 : 股份有限公司 ( 非上市 国有控股 ) 注册资本 :588,198.85 万人民币经营范围 : 贷款担保, 票据承兑担保, 贸易融资担保, 项目融资担保, 信用证担保等融资性担保业务 ; 债券担保 信托担保 基金担保 诉讼保全担保, 投标担保 预付款担保 工程履约担保 尾付款如约偿付担保等履约担保业务 ; 与担保业务有关的融资咨询 财务顾问等中介服务, 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 ( 以上项目及期限以许可证为准 ) (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发展担保前身系成立于 2010 年 9 月的四川发展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经四川省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 ( 川府金发 2010 65 号文 ) 批准成立, 成立时注册资本 5 亿元 截至 2018 年末, 发展担保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为 58.82 亿元, 资本金规模居西部第一, 主体信用评级达到 AAA, 具有强大的担保能力 信用支撑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可以作为本次债券发行的担保方 发展担保控股股东为四川金融持股比例为 57.37%( 四川金融为四川发展的全资子公司 ), 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 42.50%, 四川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 0.13%, 实际控制人为四川省国资委 关联关系 : 国润环境持有清新环境 25.31% 股权, 为公司控股股东 国润环境与发
展担保均为四川发展的控股公司, 其中四川发展直接持有国润环境 100% 股权, 间接持 有发展担保 57.37% 股权 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的规定, 发展担保为 公司关联方, 此次交易为关联交易 2 主要财务数据 发展担保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 单位 : 万元 项目 2019 年 6 月末 /2019 年 1-6 月 2018 年末 /2018 年度 资产总额 644,230.27 642,552.88 净资产 602,622.79 559,258.80 营业总收入 4,566.80 10,365.10 净利润 3363.98 1622.23 资产负债率 6.46% 6.74 流动比率 12.60 13.41 速动比率 12.60 13.41 注 : 除特殊说明外, 以上财务指标均按照合并口径计算 上述财务指标计算方法 : 1 资产负债率 = 总负债 / 总资产 ; 2 流动比率 = 流动资产 / 流动负债 ; 3 速动比率 =( 流动资产 - 存货净额 )/ 流动负债 ; 4 相关年初数指标以年末数作为替代 ; 5 2019 年 1-6 月数据未作年化处理 ; 6 上述 2018 年的数据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 特殊普通合伙 ) 审计, 并出具了四川发展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报告 (XYZH/2019CDA20212);2019 年 1-6 月的数据未经审计 三 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 发行金额不超过 人民币 8 亿元, 债券期限不超过 5 年, 为保证本次债券的顺利发行, 发展担保将为公司 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担保, 公司向其支付担保费, 担保费按当年担保 债券余额的 0.5%/ 年计算 四 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关联方发展担保向公司收取担保费按当年担保债券余额的 0.5%/ 年计算, 符合市场 公开 公平 公允等商业原则, 定价公允合理,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 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受托人 ( 下称甲方 ): 四川发展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 ( 下称乙方 ):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被保证的债券 : 被保证的债务工具为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 ( 面向合格投资者 )( 以下统称 本期债券 ), 期限为不超过 5 年, 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8 亿元 担保范围 : 甲方保证的范围包括票面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8 亿元的本期债券的本金 利息 违约金 赔偿金, 发行人未履行约定义务而须支付的其他费用及债务工具持有人 ( 以下简称 债券持有人 ) 为实现债权而支出的费用 ; 本期债券的金额以募集说明书及最终发行结果为准 保证期间及保证方式 : 甲方的保证期间为自本期债券到期之日起 2 年 若甲方出具 / 签订的担保文件有其他约定的, 以该担保文件约定为准 债券分期发行的, 分别计算各期债券的起始日与终止日 担保费 : 乙方应向甲方交纳担保费标准 : 担保费按当年担保债券余额的 0.5%/ 年计算 合同有效期 :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并加盖公司公章后生效 ; 至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与责任履行完毕后终止 六 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本次交易目的为保证公司绿色公司债券的顺利发行, 亦有利于增强公司信用, 提高发行效率, 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发展有积极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行为遵循市场公允原则, 对公司业务发展具有积极促进作用, 此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关联交易均有相关的法规及政策作保障, 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七 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19 年初至披露日, 公司与该关联人发展担保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 0 元 八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 一 )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公司拟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发行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8 亿元, 债券期限不超过 5 年, 为保证本次债券的顺利发行, 四川发展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将为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担保, 公司支付其担保费
年利率按当年担保债券余额的 0.5% 计算 公司向四川发展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支付担保费构成关联交易事项, 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公开 公平的原则, 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及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 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并按规定进行披露 ( 二 )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本次四川发展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将为公司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担保, 公司向关联方四川发展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支付担保费, 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公开 公平的原则,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关联交易事项时, 在召集 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及 公司章程 的规定, 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综上, 我们同意本次关于关联方为公司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 九 备查文件 ( 一 )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 ( 二 )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 ; ( 三 )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九年九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