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600017 股票简称 : 日照港编号 : 临 2018-016 债券代码 :143356 债券简称 :17 日照 01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 企业会计准则 及财政部相关规定所进行的调整, 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 对公司损益 净资产不产生影响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系对公司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进行合理调整, 将从 2018 年 1 月 1 日起开始适用, 并采用未来适用法, 将对 2018 年度财务报表产生影响, 对以前年度财务报表没有影响 公司基于 2017 年末固定资产的金额及结构进行的初步测算, 预计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将增加 2018 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约 22,709.29 万元 一 会计政策变更和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 一 ) 会计政策变更概述根据 2017 年 4 月 28 日财政部印发的 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 处置组和终止经营 ( 财会 [2017]13 号 ), 以及 2017 年 12 月 25 日财政部修订的 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 ( 财会 [2017]30 号 ) 文件要求, 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在利润表中新增 资产处置收益 行项目, 并根据准则要求将相关项目由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支出调整至资产处置收益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 对公司损益 净资产不产生影响 ( 二 ) 会计估计变更概述为更准确地反映港口固定资产为企业提供经济利益的期间及每期实际的资产消耗, 本公司拟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 将部分类别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进行调整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 将对 2018 年度财务报表产生影响, 对以前年度财务 1
报表没有影响 2018 年 3 月 16 日,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告中称 本公司 公司 ) 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会议均以全票审议通过了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和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独立董事及监事会亦对本次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其中,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 相关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 一 ) 会计政策变更 1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1) 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 处置组和终止经营 对于 2017 年 5 月 28 日之后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分类 计量和列报, 以及终止经营的列报等进行了规定, 并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处理 ; 修改了财务报表的列报, 在合并利润表和利润表中分别列示持续经营损益和终止经营损益等 (2) 根据 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 ( 财会 [2017]30 号 ), 在利润表中新增 资产处置收益 行项目, 反映企业出售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 ( 金融工具 长期股权投资和投资性房地产除外 ) 或处置组时确认的处置利得或损失, 处置未划分为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 在建工程 生产性生物资产及无形资产而产生的处置利得或损失, 以及债务重组中因处置非流动资产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相应的删除 营业外收入 和 营业外支出 项下的 其中 :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和 其中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项目 2 会计政策变更的会计处理 (1) 根据 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 处置组和终止经营, 本公司已修改了财务报表的列报, 在合并利润表和利润表中分别列示持续经营损益和终止经营损益 (2) 根据 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 ( 财会 [2017]30 号 ) 的规定, 本公司将出售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 ( 金融工具 长期股权投资和投资性房地产除外 ) 或处置组时确认的处置利得或损失, 处置未划分为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 在建工程 生产性生物资产及无形资产而产生的处置利得或损失, 以及债务重组中因处置非流动资产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产生的利得或 2
损失, 由原在 营业外收入 或 营业外支出 项下核算, 调整为在 资产处置收益 项下核算 ; 同时, 对比较数据 (2016 年度 ) 做同样调整 3 会计政策变更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1) 报告期内, 本公司不存在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 处置组和终止经营事项 (2) 根据 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 ( 财会 [2017]30 号 ) 的规定, 本公司对 2017 年度利润表调整增加 资产处置收益 243.72 万元, 调整减少 营业外收入 436.89 万元 调整减少 营业外支出 193.17 万元 ; 对 2016 年度利润表调整增加 资产处置收益 7.82 万元, 调整减少 营业外收入 150.76 万元 减少 营业外支出 142.94 万元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无累计影响数 ( 二 ) 会计估计变更 1 会计估计变更的原因根据 企业会计准则第 4 号 - 固定资产 的规定, 公司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 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 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 使用寿命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 应当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 近年来, 本公司不断提高港务设施 库场设施和装卸设备的技术标准与质量标准, 持续加强设施设备资产的定期维修和维护保养, 同时新技术 新工艺的应用逐步降低了设施设备的使用强度, 部分港务设施 库场设施和装卸设备的使用寿命明显延长 经对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年限进行复核, 在评估现有资产的使用年限以及参考港口类其他上市公司后, 为更准确地反映固定资产为企业提供经济利益的期间及每期实际的资产消耗, 本公司拟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 将部分类别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进行调整 2 会计估计变更的内容本公司拟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 将部分类别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进行调整 调整资产类别的预计使用年限, 具体如下 : (1) 港务设施的折旧年限由 40 年调整为 50 年 (2) 库场设施的折旧年限由 20 年调整为 20 至 40 年 (3) 装卸机械设备的折旧年限由 8 至 12 年调整为 8 至 15 年 3 会计估计变更对相关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3
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 本公司对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年限采用上述变更后的会计估计 根据 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 会计政策 会计估计变更及差错更正 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应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将对 2018 年度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 对以前年度财务报表没有影响 由于无法准确预计 2018 年度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动金额, 本公司基于 2017 年 12 月 31 日固定资产的金额及结构, 进行了初步测算, 预计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将增加 2018 年度合并利润总额约 22,709.29 万元 4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变更日前三年的影响会计估计变更日前三年, 假设运用新的会计估计, 对本公司利润总额 净利润 资产总额 净资产的影响如下 : (1)2015 年度, 假设运用新的会计估计, 则增加本公司当年度利润总额 19,999.94 万元, 净利润 14,999.96 万元, 增加年末资产总额和净资产均为 14,999.96 万元 (2)2016 年度, 假设运用新的会计估计, 则增加本公司当年度利润总额 21,342.35 万元, 净利润 16,006.76 万元, 增加年末资产总额和净资产均为 16,006.76 万元 (3)2017 年度, 假设运用新的会计估计, 则增加本公司当年度利润总额 22,007.73 万元, 净利润 16,505.80 万元, 增加年末资产总额和净资产均为 16,505.80 万元 三 独立董事 监事会和会计师事务所的意见 ( 一 ) 独立董事意见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估计变更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认为 : 公司做出的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 变更仅涉及财务报表项目列报调整, 不涉及公司损益变动 公司对部分资产类别折旧年限所进行的会计估计变更, 能够充分地考虑实际资产状况和行业平均水平, 调整依据充分, 理由合理 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 不涉及对以前年度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 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将更加客观 公允 真实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公司董事会所履行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及 公司章程 的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 4
( 二 ) 监事会意见监事会认为 :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估计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 会计政策变更仅涉及财务报表项目列报调整, 不涉及公司损益变动 会计估计变更将采用未来适用法, 不涉及对以前年度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 公司实施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后, 能够客观 公允 真实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公司董事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 法规及相关规定, 不存在损害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况 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 ( 三 ) 会计师事务所意见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 特殊普通合伙 ) 于 2018 年 3 月 16 日出具了 关于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会计政策变更的专项说明 ( 致同审字 (2018) 第 110ZA3494 号 ), 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具体的会计处理以及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等情况进行了详细说明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 特殊普通合伙 ) 于 2018 年 3 月 16 日出具了 关于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会计估计变更专项说明的审核报告 ( 致同审字 (2018) 第 110ZA3563 号 ), 认为 : 公司董事会编写的 会计估计变更专项说明 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情况, 相关会计处理符合 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 - 会计政策 会计估计变更及差错更正 的相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四 备查文件目录 ( 一 ) 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 ( 二 ) 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 ( 三 )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 ( 四 ) 公司 2017 年度审计报告 ; ( 五 )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 特殊普通合伙 ) 关于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会计政策变更的专项说明 ; ( 六 )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 特殊普通合伙 ) 关于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会计估计变更专项说明的审核报告 特此公告 5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一八年三月二十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