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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2010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意见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立场,我们对2010年度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同意公司续聘京都天华会计师

贸易 贸易 连锁 远恒 药业 2012 年 4 月 26 日 月 28 日 2012 年 11 月 28 日 月 26 日 月 26 日 2012 年 07 月 06 日 2012 年 9 月 27 日 ,

佛山市定中机械有限公司东莞宝隆包装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天津宝隆包装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珠海宝隆瓶胚有限公司 其他关联方 应收账款 销售 全资子公司 其他应收款 3, , 项及暂 全资子公司 其他应收款 300.

15 恩华赛德 - - 2, 合计 , , , 公司不存在为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3 公司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 的被担保对象 ( 均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

2017 年度报告 及公司 2017 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2 以三票赞成, 零票弃权, 零票反对, 零票回避, 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 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 公司监事会认为 : 公司 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内容真实 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监事会在 2017

浙江盾安禾田金属有限公司 浙江盾安禾田金 属有限公司 浙江盾安禾田金 属有限公司 浙江盾安国际贸 易有限公司 浙江盾安国际贸 易有限公司 盾安 ( 芜湖 ) 中 元自控有限公司 浙江盾安热工科 技有限公司 盾安 ( 天津 ) 节 能系统有限公司 南昌中昊机械有 限公司 浙江盾安机电科 技有限公司 珠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兰太实业公告编号 :( 临 ) 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内蒙古兰太实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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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孚日股份 公告编号: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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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 ( 证监发 号 ) 及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 ( 证监发 号 ) 的要求, 我们对公司 2012 年度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查验, 认为 :2012 年度公司没有发生对外担保事项, 截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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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关规定, 公司一年内滚动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60,000 万元闲置资金 ( 其中 : 超募资金 20,000 万元及自有资金 40,000 万元 ) 购买安全性好 流动性高的理财产品 ( 其中超募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须承诺保本 ), 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 增加公司收益, 不影响超募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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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 ( 证监发 [2003]56 号 ) 等的要求和规定, 作为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 ) 独立董事, 对公司 2015 年度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查验, 相关说明及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情况 四 关于续聘 2018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经核查,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 特殊普通合伙 ) 具有证券业从业资格, 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在执业过程中坚持以独立 客观 公正的态度进行审计, 表现了良好的职业规范和精神 该机构已经连续为公司服务 8 年, 为公司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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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盾安环境 公告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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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报告期内,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三 对公司续聘 2018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进行了审查, 发表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计制度 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本人每季度亲自召开并出席了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会议, 审议内部审计部门工作计划和报告 二 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14 年本人在职期间, 与公司其他两位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共同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 ( 一 )2014 年 3 月 22 日, 关于与广州一道注塑机械有限公司关联交

意见 : 1 关于公司 201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和 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 在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后, 就公司 201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 : 公司 20

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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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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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大新材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共和国财政部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 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事务所, 在多年来为公司提供公司各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服务的过程中, 审计人员坚持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 工作认真 严谨, 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 在本次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其他相关审计工作中尽职尽责, 坚持独立审计原则 审计

地防范和控制公司内部的经营风险, 保证了公司资产的安全 完整以及经营管理活动的正常进行 因此, 我们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合理有效, 公司的法人治理 生产经营等活动严格按照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进行, 公司的内部控制是客观有效的 三 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1 关于公司 2017 年度日

港 ) 科技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芯技佳易 ) 为满足经营业务和公司发展需要, 拟向中国工商银行境外分支机构 ( 中国工商银行 ( 亚洲 ) 有限公司 ) 申请不超过 6,000 万美元银行贷款, 期限不超过 3 年 该笔贷款需要公司以内保外贷方式向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分行申请开具融资性保函 / 备用

根据证监发 [2003]56 号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 和证监发 [2005]120 号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 的有关规定, 审慎查阅了 关于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专项报告, 对控股股东及其它

13.10B # # # #

国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为公司继续提供金融服务的议案 公司在国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关联董事马万军 李智明 姜修昌 刘勇 林兆雄回避表决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函, 并对相关协议和报告分别发表了独立意见 该关联交易尚需获得公

( 二 )2017 年 3 月 7 日, 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本人对 关于湖北能源财务公司与三峡财务公司合并暨增资的议案 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对此项议案及公司 2017 年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人认为公司本次入股三峡财务公司所涉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及监管规定, 为本次交易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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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2016 年 2 月 25 日, 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 本人就 关于设立投资公司的议案, 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 本次对外投资设立苏州市吴通投资有限公司, 有利于公司积极寻找移动互联网 物联网等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的优质标的, 公司将以此作为平台和孵化器, 通过股权投资 并购

议, 其中现场方式 3 次, 通讯表决方式会议 6 次, 本人均按照董事会会议通知参加了会议, 未有委托出席和缺席会议的情况 二 履职情况 1. 为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所做出的履职工作本人在 2012 年内勤勉尽责, 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务, 对公司对外投资 生产经营 财务管理 关联交易等情况进行核查,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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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2015 年 4 月 2 日, 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本人就公司 2014 年度报告相关事项, 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 1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当代发展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公平 公正的原则,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将 关于公司与诸暨市万强机械厂 2017 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关于安徽万安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与安徽万安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关于浙江万安泵业有限公司与万安集团有限公司 2017 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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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及相关协议, 并对此进行了认真审议 我们认为, 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发生的厂房 土地租赁以及原材料 水电气动力购销等日常关联交易能够促进公司持续 稳定和健康地发展, 有利于公司 2011 年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 此类交易属于正常的经营行为, 交易符合公平 公开 公正原则,

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联交易预计发生额事前审核发表独立意见 ( 二 )2012 年 3 月 15 日, 发表关于公开挂牌转让芜湖鼎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45% 股权 聘任薛慧敏女士任公司副总经理 2012 年度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开展 2012 年度远期外汇交易 公司 201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生额的独立意见根据 公

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4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止, 公司累计和当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也不存在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 公司持股 50% 以下的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二 关于公司 2017 年年度关联交易的审核意见通过对公司 2017 年度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核, 公司独立董事石碧先生 张宏斌先生

湖北中航精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二 ) 股东大会本人参加了于 2015 年 4 月 16 日召开的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 ;2015 年 5 月 26 日召开的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5 年 9 月 11 日召开的 2015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5 年 12 月 30 日召开的 2015 年度

广州海鸥卫浴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对公司 2014 年度内控制度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 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指引 和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内部审计制度 等有关规定, 我们作为东华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潍柴动力公告编号 :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持续性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释义 : 公司 本公司 潍柴动力 :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潍柴集团 : 潍柴控股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 公司法 证券法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修订 ) 公司章程 等的相关规定, 我们作为美好置业集团

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 4 审议通过 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2017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8 亿元, 较上年度的 6.47 亿元增加 1.53 亿元, 增长 23.66%; 实现净利润 万元, 较

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方为公司授信融资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东北证券 或 保荐机构 ) 作为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美联新材 或 公司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 根据 证券发行上市

截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不存在为股东 股东的控股子公司 股东的附属企业及本公司持股 50% 以下的其他关联方 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也不存在为其他任何非关联单位提供任何担保 2 关于对公司 201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的独立意见根据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

北京奥瑞金新美制罐有限公司

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 一 )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 : 关于 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 : 通过 表决情况 :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 票数 比例 (%) 票数 比例 (%) A 股 1,679,872, ,896,70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材料 股票简称 : 福达股份股票代码 :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 GUILIN FUDA CO., LTD 2015 年度股东大会材料 2016 年 3 月 21 日 1

松辽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四川圣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5 年年度报告 及其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2015 年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同日刊登于 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市场周刊 及中国资本证券网 表决结果 : 本议案以 3

-

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对 2014 年度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进行了审核 同时, 参与探讨了绩效考核体系的进一步完善, 推动公司的可持续性发展 三 发表独立意见情况根据 公司法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等有关法律 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

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七匹狼 公告编号: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以下简称 公司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以下简称 证券法 )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 顺丰控股股份

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续 2016 年度公司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同意于 2017 年度继续为下属子公司提供上述总担保额度 35 亿元人民币, 有效期不变 2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累计为下属子公司提供了 276,000 万元人民币的担保, 下属子公司实际向银行贷款金

股票代码 : 股票简称 : 太安堂公告编号 : 债券代码 : 债券简称 :16 太安债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 准确和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 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会议召开

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 与另外两名独立董事一起就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如下 : ( 一 )2014 年 4 月 8 日, 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1 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根据 公司法 第 16 条 中国证监会 关于规范上市

1 关于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 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根据中国证监会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 ( 证监发 [2003]56 号 )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 ( 证监发 [2005]120 号 ) 及 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 17 人, 代表股份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6% 3 公司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和山西恒一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 议案一 : 2014 年度

认为陈敏超先生符合担任 公司法 和 公司章程 中有关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 未发现有 公司法 第 147 条关于不具备公司董事任职资格相关规定的情形, 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 ( 二 )20012 年 4 月 7 日, 根据中国证监

200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除 中的部分条款作出修订, 拟与其签署 金融服务协议之补充协议 由于公司与亿利财务公司的控股股东均为亿利资源集团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亿利集团 ), 根据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的相关规定,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尚须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在股东

Transcription:

WEICHAI POWER CO., LTD. 2338 13.10B Gordon Riske Michael Martin Macht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一 关于公司 2018 年度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 [2003]56 号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 及证监发 [2005]120 号 证监会 银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 的要求, 作为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 下称 公司 或 本公司 ) 的独立董事, 我们对公司 2018 年度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 并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 2018 年度, 公司严格遵守监管规则要求, 审慎控制对外担保及关联方资金占用风险, 不存在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公司 2018 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担保情况属实, 无违规担保情况 我们认为公司的对外担保符合证监发 [2003]56 号文以及证监发 [2017]12 号文的规定 二 关于公司日常持续性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根据公司提交给我们的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与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 下称 福田汽车 ) 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与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 下称 山推股份 ) 关联交易的相关资料, 我们已就以上关联交易向公司相关人员进行咨询与了解, 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 1. 同意将关于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与福田汽车 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与山推股份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五届三次董事会审议 2. 上述关联交易均系正常生产经营所需, 交易定价均按照市场价格定价, 遵循了公开 公平 公正的原则, 交易条款公平合理, 按照一般商业条款进行, 且符合本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 没有发现有损害 1

本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行为和情况,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 的规定 3. 董事会对上述关联交易按法律程序进行审议, 涉及须由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事项时关联董事均予以回避表决, 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且符合 公司章程 的规定 4.2018 年, 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与福田汽车 山推股份的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与预计上限金额存在差异, 主要是受市场环境影响, 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 且符合本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 没有发现有损害本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行为和情况,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 的规定 三 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与 Ballard Power Systems Inc. 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根据公司提交给我们的公司控股子公司与 Ballard Power Systems Inc.( 下称 加拿大巴拉德 ) 关联交易的相关资料, 我们已就该关联交易向公司相关人员进行咨询与了解, 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 1. 经认真审阅公司提供的与本次交易有关的资料, 认为资料详实充分, 有助于董事会作出理性科学决策, 同意将关于潍柴动力控股子公司与加拿大巴拉德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五届三次董事会审议 2. 双方签订 研发合作协议 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 交易价格为双方协商确定, 定价原则公允, 其交易条款公平合理, 并在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日常业务中按一般商业条款或更佳条款进行 符合公司及其股东的整体利益,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 的规定 3. 董事会对上述关联交易按法律程序进行审议, 涉及须由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事项时关联董事均予以回避表决, 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 2

合规且符合 公司章程 的规定 四 对公司与山东重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等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 号 交易和关联交易 的有关规定, 并结合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 ( 特殊普通合伙 ) 出具的 关于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 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 经过对相关情况的了解, 本着客观 公平 公正的原则, 现对公司与山东重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财务公司 ) 签订的 金融服务协议 公司出具的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重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 及公司制定的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与山东重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发生存款业务风险处置预案 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 1. 财务公司作为一家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规范性非银行金融机构, 在其经营范围内为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行为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 双方签订 金融服务协议 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 定价原则公允, 符合公司及其股东的整体利益,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其交易条款公平合理, 并在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日常业务中按一般商业条款或更佳条款进行 3. 山东重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 充分反映了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 业务和风险状况 作为非银行业金融机构, 其业务范围 业务内容和流程 内部的风险控制制度等都受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严格监管 在满足上述风险控制的条件下, 同意财 3

务公司向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相关金融服务 4. 公司制定的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与山东重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发生存款业务风险处置预案, 能够有效防范 及时控制和化解公司在财务公司的资金风险, 维护资金安全, 切实可行 五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的独立意见根据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 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 现对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新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能更加客观 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及 公司章程 的规定, 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权益, 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六 关于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 及 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 号 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宜 的规定,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 现就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发表如下意见 : 2018 年, 公司不断完善法人治理机构, 持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现行内部控制体系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要求建立并结合公司实际得到有效执行, 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能够适应公司发展需要, 有利于合理控制经营风险 我们认为,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真实 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基本情况 七 关于续聘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 ( 特殊普通合伙 ) 为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的独立意见 4

根据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 现就公司续聘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 ( 特殊普通合伙 )( 下称 山东和信 ) 为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发表如下意见 : 经审阅山东和信相关资料, 山东和信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的资质和经验, 我们同意公司续聘山东和信为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 八 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 及 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 现对公司有关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 为维护全体股东利益, 确保公司又好又快地发展, 同时给股东以良好回报, 根据 公司章程 相关规定, 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和现金情况, 公司拟进行 2018 年度利润分配, 分配预案为 : 公司拟以总股本 7,933,873,895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2.80 元 ( 含税 ), 不实施公积金转增股本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我们认为 : 本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长远发展战略, 有利于维护中小股东利益,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 等的有关规定, 同意董事会提出的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九 关于公司 2018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本次计提资产减值依据充分, 计提方式和决策程序合法 合规, 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能公允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及 公司章程 的规定, 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权益, 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5

独立董事签字 : 张忠 王贡勇 宁向东 李洪武 闻道才 二 一九年三月二十五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