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603458 证券简称 : 勘设股份公告编号 :2017-008 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或 勘设股份 ) 拟使用募集资金 325,814,125.35 元置换截止到 2017 年 8 月 3 日预先投入到募投项的自筹资金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的自筹资金的金额, 符合募集资金到帐后 6 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核准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 证监许可 [2017]1103 号 ) 文核准, 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发行数量 3,103.7867 万股, 发行价格 29.36 元 / 股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 特殊普通合伙 ) 的信会师报字 [2017] 第 ZA15735 号 验资报告, 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1,127.1775 万元, 扣除发行费用后, 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4,242.5666 万元 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 募集资金到账后, 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 并与保荐机构 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 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情况 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中披露的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投资项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
序号 名称 投资总额拟使用募集资金 备案文件 环评文件 一 扩大生产规模项高新产备筑环登 17,478.30 17,478.30 [2015]85 号 [2015]3 号 二 综合能力提升项高新产备筑环登 8,070.33 6,870.33 [2015]86 号 [2015]4 号 三 基础设施保障项筑高新产备筑环表 14,540.10 12,526.33 (2014)38 号 [2015]50 号 四 补充流动资金 28,900.00 23,398.64 / / 五并购专项资金 20,000.00 - / / 六偿还银行贷款 24,000.00 24,000.00 / / 合计 112,988.73 84,273.60 / / 三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情况 截至 2017 年 8 月 3 日止,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的实际投 资金额为 325,814,125.35 元, 具体情况如下 : 单位 : 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置换 序号 名称 拟使用募集自筹资金预先募集资金置金额占拟使用投资总额资金投入金额换金额募集资金的比例 (%) 一 扩大生产规模项 17,478.30 17,478.30 4,415.87 4,415.87 25.26 二 综合能力提升项 8,070.33 6,870.33 1,321.90 1,321.90 19.24 三 基础设施保障项 14,540.10 12,526.33 2,843.64 2,843.64 22.70 四 补充流动资金 28,900.00 23,398.64 五 并购专项资金 20,000.00 六 偿还银行贷款 24,000.00 24,000.00 24,000.00 24,000.00 100.00 合计 112,988.73 84,273.60 32,581.41 32,581.41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 特殊普通合伙 ) 对公司截至 2017 年 8 月 3 日以自筹资金预 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的情况进行了审核, 并出具了 关于贵州省交通规划勘 察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 ( 信会师报字 [2017] 第 ZA15900 号 ) 四 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的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 2017 年 8 月 2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2017 年第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 关于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募集资
金 325,814,125.35 元置换预先已投入部分募投项的自筹资金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 符合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13 年修订 ) 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五 专项意见说明 ( 一 )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核报告情况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 特殊普通合伙 ) 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 并出具了 关于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 ( 信会师报字 [2017] 第 ZA15900 号 ), 对募集资金投资项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情况进行了验证, 认为 : 贵公司管理层编制的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 与实际情况相符 ( 二 )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认为 :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的自筹资金, 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并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 特殊普通合伙 ) 审核并出具了 关于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 ( 信会师报字 [2017] 第 ZA15900 号 ), 符合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13 年修订 ) 等相关规定, 公司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 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的实施计划相抵触, 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的正常进行,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符合中国证监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我们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325,814,125.35 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的自筹资金 ( 三 ) 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27 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
1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自筹资金, 履行了必要的程序, 已经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 特殊普通合伙 ) 进行了专项审核, 并出具了 关于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 ( 信会师报字 [2017] 第 ZA15900 号 ) 2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 6 个月, 符合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 )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13 年修订 ) 的有关规定 3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的实施计划, 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同意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 四 )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1 勘设股份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自筹资金的事宜已经董事会 监事会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 特殊普通合伙 ) 出具了 关于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 ( 信会师报字 [2017] 第 ZA15900 号 ), 公司就该事宜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符合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14 年修订 )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 ) 等有关规定 2 勘设股份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 符合中国证监会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等相关法规的要求 3 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先行以自筹资金投入募投项是为了保证募投项的正常进度需要, 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 募集资金到位后,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自筹资金符合法律 法规的规定以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 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的正常实施, 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 本保荐机构同意勘设股份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的自筹资金
六 上网公告文件 ( 一 ) 关于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 ( 信会师报字 [2017] 第 ZA15900 号 ) ( 二 )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8 月 27 日 备查文件 ( 一 ) 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017 年第八次会议决议 ( 二 ) 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 三 ) 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017 年第八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