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地址 :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梅山路 18 号主要办公地址 :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梅山路 18 号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国有独资 ) 法定代表人 : 李工注册资本 :300,000 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L 经营范围 : 经营国家授权的集团公司及所属控

Similar documents
Microsoft Word _2005_n.doc

表决结果 : 同意 225,129,421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2. 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的议案 表决结果 : 同意 225,129,421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3. 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17 年度财务决算

证券代码:000977


江苏舜天船舶股份有限公司

资产负债表


2015年德兴市城市建设经营总公司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 6 人, 代表股份数为 2,554,765,700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2 人, 代表股份数 280,626,660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 其中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

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等有关法律 法规 规章及 公司章程 的规定 三 会议的出席情况 1. 出席的总体情况出席本次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16 人, 代表股份 175,545,954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496,782,303 股的 %, 全部为 A 股股东 2. 出席现场股东大会的情况现场出

股票代码:000751       股票简称:*ST锌业       公告编号:

事 201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 : 同意 71,622,011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 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2,00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 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 中小股东 ( 除公

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山西证券 股票代码: 编号:临

份数为 714,209,007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1 人, 代表股份数 1,840,072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 其中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45 人, 代表股份 36,049,079 股, 占上市公司总

25,800 股, 占公司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 (3)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计 8 人, 代表股份 53,353,309 股, 占公司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 二 议案审议情况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审议通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海印股份 公告编号: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大连国际 公告编号: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舜天船舶股份有限公司

<4D F736F F D20BDADCBD5D7E2C1DEA3BABBAACCA9C1AABACFD6A4C8AFB9D8D3DA C4EAB6C8C8D5B3A3B9D8C1AABDBBD2D7D4A4BCC6B5C4D7A8CFEEBAC

北京湘鄂情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

新疆北新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6 会议主持人: 公司董事长赵凤岐先生 7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 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 8 会议出席情况: 共 20 名股东或委托代理人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 187,1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赛为智能 编号:

公告编号:

江先生符合其第 条的关联自然人情形, 为公司关联自然人 因此, 本次交易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 ( 三 ) 表决情况公司于 2017 年 7 月 5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

关于召开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 一 ) 审议通过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 ( 二 ) 审议通过 关于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事宜的议案 2 / 11

表决结果 :695,699,400 股同意, 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7,200 股反对, 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股弃权, 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票代码:000936

二 提案审议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会议提案进行了审议, 并以现场与网络 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 ( 一 ) 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符合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条件的议案 关联股东新余市安常投资中心 ( 有限合伙 ) 深圳嘉谟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 二

其中,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 7 名, 代表 130,072,905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5 名, 代表 61,600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 (2) 中小股东出席总体情况 :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证券代码:300610

AA+ AA % % 1.5 9

untitled

中小股东 ( 除公司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 出席的总体情况 :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8 人, 代表股份 5,654,763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 其中: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8 人, 代表股份 2,704,9

2.4 限售期: 乙方所认购的甲方股份自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 60 个月内不得转让 限售期满后, 将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 股份认购协议 5.2 款第 (5) 项 (5) 本协议项下乙方获得的甲方股份自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 现修改为 (5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 公司章程 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 会议的出席情况 (1)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0 人, 代表股份 1,011,424,772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 其中 :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 人, 代表股份 893,016,3

6.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 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 及公司 章程 的有关规定 7. 本次会议通知于 2018 年 4 月 17 日发出, 会议议题及相关内容刊登在 2018 年 4 月 17 日的 证券时报 及巨潮资讯网上 公司于 2018 年 5 月 4 日再次发出了召开本次会议的提示

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 关联交易情况 1 本季度发生情况 2017 年第三季度, 渤海财险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额为 万元, 其中一般关联交易额 万元, 报告期内无重大关联交易发生 2 截止本季度累计发生情况截至 2017 年第三季度末, 渤海财险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额为 万元, 无重大

公司部分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出席了会议 三 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本次股东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 ( 一 ) 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 : 同意 1,033,732,258 票, 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赛为智能 编号:

司股份总数的 % 参与表决的中小投资者( 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27 人, 持有公司股份 91,691,697 股, 约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薛华先生主持, 公司董事会秘书 部分董事 监事 高

无锡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股东控股子企业 保险业务 为在职员工缴纳团体年金保险续期保费 无锡国联环保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股东控股子企业 保险业务 为在职员工缴纳团体年金保险续期保费

二 会议的出席情况 ( 一 ) 股东出席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7 人, 代表股份 136,184,712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 其中: 1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 代表股份 117,374,308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 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上海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6 会议主持人: 公司副董事长许利民先生本次会议的召集 召开符合 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 法规 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的规定 ( 二 ) 会议出席情况 (1)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 ( 或授权代表 )14 人, 代表股份 317,892,866 股

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419,155,986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 (1) 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8 人, 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417,788,886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 (2)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4 人, 代表有表决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国电电力公告编号 : 债券代码 : 债券简称 :12 国电 02 债券代码 : 债券简称 :14 国电 03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

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 的规定, 会议合法合规 3 股权登记日:2018 年 5 月 11 日 4 会议地点: 深圳市南山区科兴科学园 A2 座 9 楼会议室 5 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 通过现场和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13.10B # # # #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赣锋锂业 编号:临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召开程序符合 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等法律 法规 规章及 公司章程 的规定, 合法有效 三 会议出席情况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 一 ) 参加会议的股东总体情况 :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19 人, 代表股份数 726,289,162

关于201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独立意见

证券代码:300037股票简称:新宙邦公告编号: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中国交建 公告编号:临2014-【】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棕榈园林

制性股票第一次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一期解锁条件已成就 根据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相关授权, 将按照 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的相关规定办理首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的解锁手续事宜 公司独

持有表决权的股份 12,571,400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96.96% 二 议案审议情况 ( 一 ) 审议通过 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二 ) 审议通过 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或 上刊登了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

幻灯片 0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千山药机 公告编号:2014-

表人数为 10 名, 代表公司股份数量为 109,174,247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 通过网络投票参与表决的股东人数为 21 名, 代表公司股份数量为 22,294,667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 公司部分董事 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

8,036,058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 二 会议审议情况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结合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进行了表决, 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 1 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符合上市公司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重大资产重组条件的议案 同意 98,876,058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新希望公告编号 :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 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

251,014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 其中: 1 现场会议情况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6 人, 代表股份 151,862,534 股, 占公司总股份的 %; 2 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9 人, 代表股份 64,388,480 股, 占公司总股份的

青松股份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016、 证券简称:深康佳A、深康佳B 公告编号:

总数 819,319,220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比例为 % 2 网络投票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54 人,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39,954,791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比例为 % 3 持股 5% 以下 ( 不含持股 5%) 的中小投资者出席会议情况通过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7 本次会议的召集 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 的规定 ( 二 ) 会议出席情况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总体情况 : 参加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 ( 或股东代理人 ) 共 44 名, 代表股份数 409,958,799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59.42% 其中, 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

表决权 A 股股份总数的 55.70%; 通过网络投票的 A 股股东共 77 人, 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 146,454,065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 A 股股份总数的 3.89% ( 三 )B 股股东出席情况出席会议的 B 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9 人, 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 99,185,6

公司独立董事均事前认可并同意此项关联交易, 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此项交易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 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本次股份转让事项, 尚需获得商业银行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 二 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 一 ) 公司名称 : 河北沧州东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二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上海新阳公告编号 : 上海新阳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江苏考普乐新材料有限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假记 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概述 1

公司部分董事 部分监事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会议, 公司全部 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独立董事姚玉伦先生因外地出差而未能出席本次 会议, 监事肖千峰先生因个人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 经与会股东及股 东代表审议讨论,

<4D F736F F D D322D3820BBAACEA23138C4EAB5DAD2BBB4CEC1D9CAB1B9C9B6ABB4F3BBE1B7A8C2C9D2E2BCFBCAE9>

浙江开山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新华联 公告编号:2014—031

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购买台湾泰格国际 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东方花旗 或 本保荐机构 ) 作为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泰格医药 或 公司 ) 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 根据 证券发行上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长城电脑 公告编号:

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911

年 11 月 17 日, 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相关理财协议 : (1) 产品名称 : 招商银行点金公司理财之步步生金 8688 号保本理财计划 (2) 产品代码 :8688 (3) 产品类型 : (4) 起息日 :2017 年 11 月 20 日 (5) 到期日 : 随时赎回

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控股子企业 保险业务 为在职员工缴纳团体年金保险续期保费 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控股子企业 保险业务 为在职员工缴纳团体年金保险续期保费 无锡华光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徐家汇 公告编号:

新疆北新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

:02:58 成都中国青年旅行社 股东单位直接 间接 共同控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保险业务 保费收入 :02:58 成都中国青年旅行社 股东单位直接 间接 共同控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保险业务 保费收入

划 款 通 知

-

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

1 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现场会议召开时间 :2018 年 7 月 20 日 ( 星期五 ) 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 :2018 年 7 月 19 日 2018 年 7 月 20 日 其中 :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8 年 7 月 20 日上午 9:30~

Transcription:

证券代码 :000728 证券简称 : 国元证券公告编号 :2018-073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资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假 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关联交易概述 1 为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 盘活存量资产, 改善财务结构,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国元证券 或 公司 ) 拟以每股 3.01 元人民币, 转让价款总金额 38,492.76 万元人民币, 将持有的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徽商银行 ) 内资股 127,882,931 股转让给安徽国元金融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以下简称 国元金控集团 ) 双方于 2018 年 11 月 13 日在合肥市签订了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合同书 2 国元金控集团是公司第一大股东, 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和 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等相关规定, 本次交易系关联交易 3 2018 年 11 月 16 日, 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8 年第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 关于转让徽商银行内资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日, 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就上述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和表决, 关联董事蔡咏先生 许斌先生 俞仕新先生 许植先生回避表决 以赞成票 9 票, 反对票 0 票, 弃权票 0, 审议通过该议案 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已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交易不需股东大会审议 4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的重大资产重组, 不构成借壳 本次交易尚需向有权机构备案 二 关联方基本情况 ( 一 ) 基本情况名称 : 安徽国元金融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

注册地址 :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梅山路 18 号主要办公地址 :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梅山路 18 号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国有独资 ) 法定代表人 : 李工注册资本 :300,000 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0000719961611L 经营范围 : 经营国家授权的集团公司及所属控股企业全部国有资产和国有股权, 资本运营, 资产管理, 收购兼并, 资产重组, 投资咨询 股东情况 : 安徽省国资委持有其 100% 股权 实际控制人 : 安徽省国资委是否失信被执行人 : 否 ( 二 ) 历史沿革国元金控集团是根据国务院关于信托投资公司整顿重组和信托 证券分业经营 分业管理的要求, 经安徽省人民政府皖政秘 [2000]274 号文批准, 在原安徽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 安徽省信托投资公司等企业整体合并的基础上, 于 2000 年 12 月 30 日组建成立, 注册资本 30 亿元, 为安徽省国有独资企业 ( 三 ) 最近三年主要业务发展状况根据国元金控集团审计报告 : 截至 2015 年末, 国元金控集团 ( 合并 ) 资产总额 890.24 亿元, 负债总额 577.48 亿元, 所有者权益 312.76 亿元 ( 其中少数股东权益 199.28 亿元 );2015 年, 国元金控集团实现营业总收入 98.93 亿元, 实现净利润 38.33 亿元 截至 2016 年末, 国元金控集团 ( 合并 ) 资产总额 885.32 亿元, 负债总额 555.60 亿元, 所有者权益 329.72 亿元 ( 其中少数股东权益 206.24 亿元 );2016 年, 国元金控集团实现营业总收入 87.45 亿元, 实现净利润 21.34 亿元 截至 2017 年末, 国元金控集团 ( 合并 ) 资产总额 993.56 亿元, 负债总额 611.48 亿元, 所有者权益 382.08 亿元 ( 其中少数股东权益 247.14 亿元 );2017 年, 国元金控集团实现营业总收入 91.87 亿元, 实现净利润 18.79 亿元 ( 以上数据经审计 ) 截至 2018 年 9 月末, 国元金控集团 ( 合并 ) 资产总额 985.21 亿元, 负债总额 606.94 亿元, 所有者权益 378.27 亿元 ( 其中少数股东权益 245.83 亿元 );2018 年 1-9 月, 国元金控集团实现营业总收入 78.06 亿元, 实现净利润 2

4.78 亿元 ( 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 ( 四 ) 国元金控集团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截至 2018 年 10 月 31 日, 国元金控集团持有公司 21.43% 的股权, 系公司第一大股东, 安徽国元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 以下简称 国元信托 ) 持有公司 13.54% 的股权, 系公司的第二大股东 ; 国元金控集团持有国元信托 49.69% 的股权, 系国元信托第一大股东 ; 国元金控集团与国元信托合计持有公司 34.97% 的股权 三 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 一 ) 交易标的概况本次关联交易标的为公司所持有徽商银行内资股 127,882,931 股 ( 持股比例为 1.05%), 来源于其他公司抵偿对公司的欠款, 初始投资成本为 15,959.63 万元, 截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 账面价值为 38,260.40 万元, 不存在抵押 质押 冻结的情形 ( 二 ) 徽商银行基本情况名称 :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 : 安徽省合肥市安庆路 79 号天徽大厦 A 座主要办公地址 : 安徽省合肥市安庆路 79 号天徽大厦 A 座企业类型 :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 ) 法定代表人 : 吴学民注册资本 :1,104,981.9283 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00001489746613 经营范围 : 吸收公众存款 ; 发放短期 中期和长期贷款 ; 办理国内 外结算 ; 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 ; 发行金融债券 ; 代理发行 代理兑付 承销政府债券 ; 买卖政府债券 金融债券 ; 从事同业拆借 ; 从事银行卡业务 ; 买卖 代理买卖外汇 ; 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 ; 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 ; 提供保管箱服务 ; 办理委托存贷款业务 ; 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 经营结汇 售汇业务 主要股东 ( 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 ): 香港中央结算 ( 代理人 ) 有限公司持股 28.59% 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6.94% 安徽省信用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6.81% 安徽国元金融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 5.84% 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4.24% 中静四海实业有限公司持股 4.02% 合肥兴泰金融控股 3

( 集团 ) 有限公司持股 3.11% 芜湖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持股 2.42% 建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持股 2.04% 安徽省恒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持股 1.93% 是否失信被执行人 : 否 ( 三 ) 徽商银行最近一年及最近一期的主要业务发展状况根据徽商银行的 2017 年年报和 2018 年半年报 ( 来源于港交所 披露易 网站 ): 截至 2017 年末, 徽商银行资产总额 9,081.00 亿元, 负债总额 8,488.88 亿元, 所有者权益 592.12 亿元 ;2017 年, 徽商银行实现营业总收入 225.08 亿元, 营业利润 94.76 亿元, 实现净利润 76.15 亿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472.41 亿元 ( 以上数据经审计 ) 截至 2018 年 6 月末, 徽商银行资产总额 9,552.08 亿元, 负债总额 8,906.82 亿元, 所有者权益总额 645.25 亿元 ;2018 年 1-6 月徽商银行实现营业总收入 134.43 亿元, 营业利润 50.84 亿元, 实现净利润 42.73 亿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174.28 亿 ( 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 四 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公司与国元金控集团发生的该项关联交易, 按照协议转让的方式, 遵循自愿 协商一致的原则 转让价格按照合同签署日前一日 (2018 年 11 月 12 日 ) 徽商银行 H 股收盘价 ( 每股 3.39 港币, 当日港币的折算率为 0.88708), 确定为 3.01 元 / 股, 转让价款总金额为 38,492.76 万元人民币 五 交易合同书的主要内容甲方 : 国元金控集团乙方 : 国元证券成交金额 : 转让价格为每股 3.01 元人民币, 转让价款总金额为 38,492.76 万元人民币支付方式 : 于本合同签署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甲方向乙方支付转让价款的 40%, 于 2018 年 12 月 31 日前支付剩余转让价款 合同书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方始生效 : 1 甲方和乙方在本合同书上签章; 2 乙方董事会审议通过; 3 经有权机构审议通过; 4

4 本合同书经公证部门公证或经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 5 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有关监管部门备案或审批通过 过渡期安排 : 1 在目标股份的过户过程中, 凡需以乙方的名义办理的一切事宜, 在不违背相关法律 法规及徽商银行章程 相关股权管理办法的规定的前提下, 乙方均同意无条件负责办理, 同时甲方也应给予积极配合 2 股份过户后甲方对目标股份享有完整的权利 且本合同书一经生效, 目标股份当年度及以后年度红利归甲方享有 甲 乙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六 转让徽商银行股权的目的和影响本次转让徽商银行股权有利于优化公司资源配置, 盘活存量资产, 改善公司财务结构, 符合国元证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不存在损害国元证券及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如本次交易能在 2018 年 12 月 31 日前完成, 将增加公司 2018 年度投资收益约 2.25 亿元 本次交易完成后, 国元金控集团直接持有徽商银行股权比例将达到 6.89% 七 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除此次交易外, 本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国元金控集团 ( 包含受同一主体控制或相互存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 ) 发生关联交易 11,865.85 万元 八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2018 年 11 月 13 日, 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转让徽商银行内资股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同意将 关于转让徽商银行内资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 2018 年 11 月 16 日, 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转让徽商银行股权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认为 : 1 本次转让徽商银行股权, 按转让合同签署日的前一日 (2018 年 11 月 12 日 ) 徽商银行 H 股收盘价 ( 每股 3.39 港币, 当日港币的折算率为 0.88708), 确定为每股 3.01 元人民币, 转让价款总金额为 38,492.76 万元人民币 本次转让遵循自愿 协商一致的原则, 符合商业惯例和一般商业条款, 定价公允, 信息披露充分, 符合国元证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不存在损害国元证券及全体股东, 5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于本次交易的议案时, 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程序 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及 公司章程 的规定 根据 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 本次交易不需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合法 必要 九 保荐机构意见结论保荐机构对上述公司拟转让持有的徽商银行 127,882,931 股内资股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慎的核查, 审阅了本次关联交易涉及的董事会议案 决议 股份转让合同等相关材料 保荐机构发表意见如下 : 上述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已对上述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 董事会在召集 召开及决议的程序上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及 公司章程 的规定, 并履行了必要的信息披露程序 保荐机构对公司拟进行的上述关联交易无异议 十 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意见; 3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4 股份转让合同书 特此公告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1 月 17 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