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300083 证券简称 : 劲胜智能公告编号 :2019-007 广东劲胜智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 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 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劲胜智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 根据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 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的相关规定, 经公司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回购注销 17 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74.85 万股限制性股票, 占本次回购股份前总股本的 0.0523%; 回购价格为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 ( 首次授予 16 名激励对象 73.20 万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 4.03 元 / 股, 预留授予 1 名激励对象 1.65 万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 4.31 元 / 股 )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 公司已于 2019 年 1 月 16 日完成上述 74.85 万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 总股本由 1,431,685,568 股减少至 1,430,937,068 股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 一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概述为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 吸引和保留优秀人才, 有效地将公司利益 股东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 公司实施了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主要情况如下 : ( 一 ) 限制性股票来源 : 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 A 股普通股 ( 二 ) 限制性股票数量 : 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856.70 万股, 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为 100 万股 ( 三 )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 108 人, 包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管理骨干 核心技术 ( 业务 ) 人员 子公司的管理骨干和核心
技术 ( 业务 ) 人员 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共 22 人, 包括公司管理骨干 核心技术 ( 业务 ) 人员 子公司的管理骨干和核心技术 ( 业务 ) 人员 ( 四 ) 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和授予价格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 2016 年 12 月 16 日, 授予价格为 4.03 元 / 股 ;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 2017 年 11 月 24 日, 授予价格为 4.31 元 / 股 ( 五 ) 限制性股票上市日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 2017 年 1 月 24 日, 预留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 2018 年 1 月 11 日 ( 六 ) 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解除限售时间安排 1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解除限售时间安排 解除限售期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时间 自首次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自首次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自首次授予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解除限售数量占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比例 40% 2 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及解除限售时间安排 解除限售期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时间 自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自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自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七 ) 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 解除限售数量占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比例 40% 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包含公 司层面业绩考核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考核要求 在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的情
况下, 激励对象上年度个人绩效考核合格方可获得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资格 具体内容详见 2016 年 11 月 28 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和公司网站上的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二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相关情况 1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根据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的规定, 如激励对象发生离职情形的, 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 由公司根据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曹豪杰 王长明 曾光辉 李云斌 张加赞 傅文武 欧振中 张亚 黄道富 戴海峰 何小志 刘熙杰 孙军 吴小明 汪丹 程永平, 预留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李思渊, 共 17 人离职, 公司分别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2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2018 年 8 月 28 日,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回购注销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回购注销 17 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74.85 万股限制性股票, 回购价格为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 公司独立董事 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律师发表了法律意见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 2018 年 8 月 30 日披露的 关于回购注销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 公告编号 :2018-091) 2018 年 9 月 19 日, 公司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回购注销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关于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及修订 < 公司章程 > 的议案, 同意公司回购注销离职激励对象的 74.85 万股限制性股票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 2018 年 9 月 19 日披露的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 公告编号 :2018-095)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减资公告 ( 公告编号 :2018-096) 3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数量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 17 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共 74.85 万股, 占本次回购股份前总股本的 0.0523% 4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价格根据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的规定, 公司回购注销首次授予 16 名激励对象 73.20 万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回购价格为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 4.03 元 / 股 ; 回购注销预留授予 1 名激励对象 1.65 万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回购价格为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 4.31 元 / 股 根据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 回购数量 回购价格等, 公司将向上述激励对象支付金额为 302.11 万元的购股资金, 以及少量根据央行存款基准利率计算的购股资金存储期间利息 5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来源公司本次回购注销 17 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 6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验资情况根据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 回购数量 回购价格等, 公司向上述 17 名离职激励对象支付了金额为 302.11 万元的购股资金, 以及根据央行存款基准利率计算的购股资金存储期间利息 1.91 万元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 ( 特殊普通合伙 ) 对公司本次向离职激励对象支付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资金 减少注册资本及股本的情况进行审验, 在众会字 (2018) 第 6423 号 广东劲胜智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中发表了审验意见 7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完成情况经公司申请,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 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7 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74.85 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已于 2019 年 1 月 16 日办理完成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相关事项, 符合 公司法 证券法 及中国证监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 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的规定 三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1 对公司股本的影响公司根据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的相关规定, 回购注销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公司总股本由 1,431,685,568 股减少至 1,430,937,068 股 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后股份性质本次变动股份数量 ( 股 ) 比例股份数量 ( 股 ) 比例一 限售流通股 182,875,207 12.77% -748,500 182,126,707 12.73% 高管锁定股 177,611,007 12.41% 0 177,611,007 12.41% 股权激励限售股 5,264,200 0.37% -748,500 4,515,700 0.32% 二 无限售流通股 1,248,810,361 87.23% 0 1,248,810,361 87.27% 三 总股本 1,431,685,568 100.00% -748,500 1,430,937,068 100.00% 2 对公司业绩的影响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不会影响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四 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 公司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 4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5 律师事务所对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出具的法律意见; 6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7 公司刊登的债权人公告; 8 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劲胜智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