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 公司总股本为 271,250,000 股, 其中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为 184,250,000 股, 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67.93%;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153,000,000 股, 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56.41% 二 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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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蓝创文化传媒 ( 天津 ) 合伙企业 ( 有限合伙 ) 蓝创文化 2 深圳市达晨创丰股权投资企业 ( 有限合伙 ) 达晨创丰 3 浙江普华天勤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 有限合伙 ) 普华天勤 4 北京用友创新投资中心 ( 有限合伙 ) 用友创新 5 苏州卓燝投资中心 ( 有限合伙 ) 苏州卓燝 6

证券代码:300698    证券简称:万马科技   公告编号:2018-0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思美传媒公告编号 : 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监高减持股份计划预披露公告 股东昌吉州首创投资有限合伙企业 徐兴荣 虞军 王秀娟 陈静波 张国昀 潘海强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披露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及董

公司于 2016 年 2 月 18 日完成公司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 合计向 7 名激励对象授予 110,000 股的限制性股票, 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新增股票 上述授予的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已于 2016 年 3 月 31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本次预留部分限制股票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之限售股解禁的核查意见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东吴证券 或 保荐机构 ) 作为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众生药业 或 公司 ) 非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 根据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分配方案 ) 为 : 以公司 2017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66,700,000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7.5 元 ( 含税 ), 共派发现金红利 50,025,000 元 ( 含税 ); 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6 股, 共计转

本次解除限售实际可上市流通的数量为 45,607,725 股, 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25.34%; 上市流通日期为 2018 年 7 月 24 日 二 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有 : 可瑞尔国际 ( 香港 ) 有限公司 ( 即 Career Internationa

万股调整为 万股 变更已于 2016 年 4 月 22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元人民币现金 ; 同时, 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股 分红前公司总股本为 103,137,854 股,

1 欣胜投资 13,500, % 13,500, % 2 时芯投资 5,220, % 1,305, % 合计 18,720, % 14,805, % 时芯投资为公司董监高 ( 非控股股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北玻股份 公告编号:

盛世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2 家法人股东和 36 位自然人股东承诺 : 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已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 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3 担任公司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 6 名自然人股东蔡明通 蔡劲军 郑平 陈婉霞 郑秋婉 陈小吟承诺

股份不超过本人所直接和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 在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 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 若本人申报离职, 则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 ; 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 若本人申报离职, 则自申报离职之日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 公司未发生配股 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 公司的股本总数未发生变化 二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的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 一 ) 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的承诺 1 公司股东青岛金石灏汭投资有限公司 上海汇石鼎元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 有限合伙 ) 承诺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

天津架桥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 ( 有限合伙 ) 朱金陵 王玉松 李家武 孙路 牛静 周美玉 张晓旭 秦兰文 严欣 陈溉泉 武栋 夏建明 蒋中文 康强 卢群光 蔡宁 梅峻峰 许志淳 邱勇 周蓉 谢思建 李明 陈星 王彬 陈安邦 范永杰 李升 喻强承诺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 不转

计师事务所 ( 特殊普通合伙 ) 于 2017 年 12 月 5 日出具的 验资报告 ( 天健验 [2017]501 号 ),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授予完成后, 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98,234,307 股 2 公司 2017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于 2018 年 3 月 23 日召开的 2017 年度股

售条件股份数量为 2, 万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23.98% 二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为朴东国 王向忠 王杰俊 宁波尚坤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 有限合伙 )( 以下简称 尚坤投资 ) 苏州方广创业投资合伙企业 ( 有限合伙 )( 以下简称 方广资

证券代码: 股票简称:设计股份 公告编号: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南京聚隆公告编号 : 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 5% 以上股东 特定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提示性公告 股东南京高达梧桐创业投资基金 ( 有限合伙 ) 南京奶业 ( 集团 ) 有限公司 蔡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 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

二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数为 11 名, 其中合伙企业 7 名, 自然人股东 4 名, 具体名单如下 : 序号 股东名称 / 姓名 1 长沙旺典投资合伙企业 ( 有限合伙 ) 2 苏州夏启宝寿九鼎医药投资中心 ( 有限合伙 ) 3 苏州夏启盛世九鼎医药投资

证券代码 : 公告编号 : 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 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1 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公司 众生药业 ) 非公开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完成后, 总股本为 288,913,300 股, 其中无限售 条件流通股为 72,300,000 股,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216,613,300 股 2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2015 年 1 月 7 日公司召开了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 < 限制性

特别提示 本公司股票将于 2015 年 6 月 30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本公司提醒投 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 在新股上市初期切忌 盲目跟风 炒新, 应当审慎决策 理性投资 第一节重要声明与提示 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本公司 公司 或 国恩股份 )

克彩君 李金勇 贺静云 武成 李墨会 许志刚 孙志新 李绍艳 李新民 刘斌 蒿杨等 19 名自然人 唐山盛诚企业策划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盛诚企业 ) 承诺 : 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也不由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 通过盛诚企业间接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国元证券 或 保荐机构 ) 作为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朗博科技 发行人 或 公司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 根据 公司法 证券法 证券

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的限制性股票 万股 本次授予完成后, 公司总股本变更为 24, 万股 2016 年 4 月 21 日, 公司召开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公司 201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以公司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24, 万

(1) 国家集成电路基金承诺公司法人股东国家集成电路基金对其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做出承诺, 具体内容如下 : 自国科微电子股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12 个月内, 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国科微电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前已发行的股份, 也不由国科微电子回

Microsoft Word - 伟明环保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doc

2018 年 3 月,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核准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的批复 ( 证监许可 [2017]2377 号 ) 核准, 公司向原股东配售 73,097,028 股人民币普通股, 本次配售的股份已于 2018 年 4 月 18 日上市, 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320,592,02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三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保荐机构 ) 作为湖南三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三德科技 公司 ) 的保荐机构, 根据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

数量为 万股 有 8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 自愿放弃认购全部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 经调整后, 公司激励对象人数由 492 人变更为 484 人,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从 万股调整为 万股 变更已于 2016 年 4 月 22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

Microsoft Word _2005_n.doc

上海证券交易所

况如下 : 1 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1) 公司股东余荣琳 诸焕诚 六禾投资 均益投资 祥禾泓安 天图兴华 丁强 余贵成 陈建华承诺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雪榕生物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雪榕生物的股份, 也不由雪榕生物回购该部分股份 (2) 担

第二十六号 上市公司非股改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承诺期限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承诺履行进度 : 正在履行预计能否如期履行 : 能未履行或未如期履行的原因 : 无 4 承诺事项之三: 关于新聘董事 ( 不含独立董事 ) 和高级管理人员遵守公司稳定股价预案的承诺承诺内容 : 在新聘任董事 ( 不含独立董事 ) 和高级管理人员时, 将确保

目前公司的股本总额为 240,458,204 股, 其中尚未流通的限售流通股的股份数量为 135,100,000 股, 占公司股本总额比例为 % 二 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1 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承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陈伟雄 陈娜娜承诺 : ( 一 ) 发行人股东及董事

股票简称:海南橡胶 股票代码: 公告编号: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九洲药业公告编号 : 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协议转让股份的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

2014 年 7 月 22 日, 公司在石家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了本次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 年 5 月 11 日, 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通过 2014 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公司以总股本 12,380 万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80

根据 上市公司股东 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等相关规定,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 1 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时间减持均价 ( 元 ) 减持股数 ( 股 ) 减持比例 禤达燕竞价交易

公司股东 董事陈开和, 公司股东 副总经理周智勇, 公司股东 原副总经理朱明轩承诺 :(1) 自三德科技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持有的三德科技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 也不由三德科技回购该等股份 (2) 在上述期限届满后, 本人在三德科技任职期间每年转让持有三

第一节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及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 准确 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王爱国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兴及会计机构负责人 ( 会计主管人员 ) 赵彦英声

关于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石大胜华公告编号 : 临 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 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 ( 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 送股 转增股本 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 除息的, 须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 下同 ) 均低于发行价, 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 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六个月 2 控股股东山东神思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承诺:

2014 年 7 月 22 日, 公司在石家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了本次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 年 5 月 11 日, 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通过 2014 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公司以总股本 12,380 万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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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小天鹅A 小天鹅B

第一节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及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 准确 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王爱国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兴及会计机构负责人 ( 会计主管人员 ) 赵彦英声

浙江金磊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市后公司总股本为 47,430,727 股 ( 三 ) 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20 日召开了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主要内容为以截止 2016 年 3 月 1 日公司总股本 47,430,727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浙江金磊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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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限售期: 乙方所认购的甲方股份自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 60 个月内不得转让 限售期满后, 将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 股份认购协议 5.2 款第 (5) 项 (5) 本协议项下乙方获得的甲方股份自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 现修改为 (5

2016 年 12 月 7 日,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确定 2016 年 12 月 7 日为作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首次授予日,

森 1,142,857 股 ), 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4.782%( 其中复星创富 4.500%, 唐斌 0.113%, 张良森 0.169%) 公司于 2018 年 5 月 11 日收到公司股东复星创富及唐斌 张良森出具的 关于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公司 10 名董事 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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骓蹑影计划自公告之日起的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 ( 如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 将于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之后进行 ; 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 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进行 ) 通过集中竞价交易 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3,70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广发证券 或 保荐机构 ) 作为河北汇金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汇金股份 或 公司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 根据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有关规

第一节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及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 准确 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王爱国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兴及会计机构负责人 ( 会计主管人员 ) 于德民声

无限售条件的股份 % 总计 % 2016 年 5 月 9 日, 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5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 以公司总股本 70,700,000 股为基数, 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0 股,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东北证券 ) 作为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双杰电气 或 公司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 根据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

第一节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及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 准确 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王爱国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兴及会计机构负责人 ( 会计主管人员 ) 赵彦英声

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其摘要 > 的议案 等议案, 另经 2016 年 6 月 28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 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同意董事会向符合条件的 318 名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新宝股份 公告编码:(2014)002号

1 公司股东上海金融发展投资基金( 有限合伙 ) 承诺严格遵守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的有关规定, 自维格娜丝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不转让本次发行前本有限合伙持有的维格娜丝股份, 也不由维格娜丝回购该部分股份 上述股份锁定承诺期限届满前, 本有限合伙无减持维格娜丝股票意向 ; 在上述锁定

股本为 5,170 万股 经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关于 < 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修订稿 ) 及其摘要 > 的议案, 公司于 2014 年 9 月 9 日完成授予 125 名股权激励对象共计 万股限制性股票, 公司总股本增至 5

第一节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及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 准确 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王爱国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兴及会计机构负责人 ( 会计主管人员 ) 于德民声

2006 ( ) ( ): Shanxi Xishan Coal and Electricity Power Co.,Ltd xss

第一节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及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 准确 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王爱国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兴及会计机构负责人 ( 会计主管人员 ) 赵彦英声

性股票, 约占本计划签署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72%; (4) 本次限制性股票涉及激励对象共 222 名 ; (5) 激励对象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内为锁定期 在锁定期内, 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予以锁定, 不得转让 用于担保或用于偿还债务 (6)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股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九强生物 公告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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圳天风天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分别发行股份数量为 3,190,000 股 9,595,600 股 5,200,000 股及 720,364 股, 募集的配套资金将用于标的公司湖南雅城 20,000 吨磷酸铁在建项目 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和相关交易税费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新增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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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 安泰创业投资 ( 深圳 ) 有限公司承诺 : 我公司作为合规投资者参与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股票代码 :002298, 以下简称 中电鑫龙 ) 非公开发行股票, 认购 7,104,100 股中电鑫龙股票, 根据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等有关法规规定, 我公司在本次非

序号发行对象认购股份数 ( 股 ) 限售期 6 觉中国特定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 华泰柏瑞基金 - 上海银行 - 视觉中国特定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 5,9,00 36 个月 合计 30,590,700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完成后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 公司未发生配股 送股 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 公司的股本总

( 一 ) 审议通过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 ( 二 ) 审议通过 关于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事宜的议案 2 / 11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南华仪器 公告编号: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 6 人, 代表股份数为 2,554,765,700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2 人, 代表股份数 280,626,660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 其中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蓝盾股份 公告编号:2013-0

水发集团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水发集团 ) 下属全资子公司水发众兴集团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水发众兴集团 ) 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 受让大连派思燃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派思股份 或 公司 ) 控股股东大连派思投资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派思投资 ) 持有的公司 120,950,35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天润数字娱乐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根据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规定,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中信建投证券 或 本独立财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财通证券 或 本保荐机构 ) 作为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海宁皮城 公司 )2015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的保荐机构 ( 主承销商 ), 根据中国 公司法 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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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证通电子 证券代码: 公告编号:

2013 年 5 月 23 日, 公司完成了首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登记工作, 共授予 124 名激励对象 2,224,000 股限制性股票, 公司总股本由 140,000,000 股变更为 142,224,000 股, 其中尚未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 106,336,750 股, 占公司股本总额

表决结果 :695,699,400 股同意, 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7,200 股反对, 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股弃权, 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

宋全启认购的 24,733,334 股的限售期为 36 个月 本次发行完成后, 公司的总股本由 534,234,844 股变更为 616,679,288 股 2016 年 4 月 19 日, 公司召开的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2015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616,679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证券代码:000977

续遵守以下原朱明国持有股份的限售承诺, 即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原朱明国自厦门三态科技有限公司受让的 12.5 万股公司股份, 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 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剩余 37.5 万股公司股

山东立晨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1. 西麦食品IPO上市保荐书.docx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以下简称 证券法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收购管理办法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 以下简称 15 号准则 ) 等相关法律 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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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专项核查意见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兴业证券 或 保荐机构 ) 作为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国恩股份 或 公司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 根据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 等相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对国恩股份本次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 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 一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情况及股本变动情况 ( 一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情况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的总股本为 60,000,000 股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核准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 证监许可 [2015]1192 号 ) 核准, 国恩股份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20,000,000 股 ;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 关于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 ( 深证上 [2015]310 号 ) 同意,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于 2015 年 6 月 30 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首次公开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 80,000,000 股 ( 二 ) 公司上市后的股本变动情况 2016 年 3 月 17 日, 公司召开 2015 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15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方案, 以公司总股本 80,000,000 股为基数, 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20 股, 共计转增 160,000,000 股, 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 240,000,000 股 本次分配方案已于 2016 年 3 月 30 日实施完毕 2017 年 10 月 30 日,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2017)1869 号 关于核准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 31,250,000 股, 本次新增股份已于 2018 年 3 月 6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登记托管相关事宜, 并于 2018 年 3 月 15 日在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 公司总股本为 271,250,000 股, 其中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为 184,250,000 股, 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67.93%;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153,000,000 股, 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56.41% 二 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为王爱国 徐波和青岛世纪星豪投资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世纪星豪 ), 前述股东履行承诺情况如下 : ( 一 ) 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承诺 1 关于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王爱国 徐波 世纪星豪承诺 :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也不由公司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 其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票在前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 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 ( 如公司有派息 送股 公积金转增股本 配股等除权 除息情况的, 则其转让股票的价格下限将根据除权除息情况进行相应调整 ); 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 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 (2015 年 12 月 31 日 ) 收盘价低于发行价, 其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同时, 王爱国作为公司的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进一步承诺 : 如其离职或职务变更的, 不影响该承诺的效力, 其将继续履行上述承诺 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离职后半年内, 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徐波进一步承诺 :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世纪星豪的股权, 也不由世纪星豪回购该部分股权 2 关于股份减持的承诺王爱国承诺 :(1)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不减持公司的股份 在限售期结束后, 本人将根据本人的资金需求 资金安排和公司的实际情况等各方面因素审慎决定是否减持公司部分股份

(2) 减持股份的计划如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 本人拟减持公司股份的, 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并同时满足下述条件 :1 减持前提 : 本人减持公司股份不会对公司的控制权产生影响 ; 本人不存在违反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所做出的公开承诺的情况 2 减持数量 : 在满足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的规定情形下, 本人在限售期满后 12 个月内减持公司股份总数 ( 包括直接持股及间接持股, 下同 ) 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5%; 期满后 24 个月内减持公司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 3 减持价格 : 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 ( 如公司有派息 送股 公积金转增股本 配股等除权 除息情况的, 则本人转让股票的价格下限将根据除权除息情况进行相应调整 ), 具体减持价格将在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本人已作出的各项承诺的前提下根据减持当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4 减持方式 : 本人减持公司股份的方式应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大宗交易方式等 5 减持公告 : 在公司上市后, 本人拟减持公司股份时, 将提前 3 个交易日通过公司予以公告, 未履行公告程序前不得减持 本人持有公司股份低于 5% 以下时除外 徐波承诺 :(1)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本人不减持公司的股份 ; 在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限售期满后, 本人将在遵守相关法律 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前提下, 根据本人资金需求 资金安排和公司的实际情况, 审慎减持公司部分股份 (2) 减持股份的计划如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 本人拟减持公司股份的, 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并同时满足下述条件 :1 减持前提 : 本人不存在违反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所做出的公开承诺的情况 ; 本人减持公司股份不违反世纪星豪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所做出的公开承诺 2 减持数量 : 本人每年减持股份总数 ( 包括直接持股及间接持股, 下同 ) 不超过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可供减持数量不可累积计算, 当年度未减持的数量不可累积至下一年 3 减持价格 : 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 ( 如公司有派息 送股 公积金转增股本 配股等除权 除息情况的, 则本人转让股票的价格下限将根据除权除息情况进行相应调整 ), 具体减持价格将在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本人已作出的各项承诺的前提下根据减持当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4 减持方式 : 本人减持公司股份的方式应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具体方式

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大宗交易方式等 5 减持公告 : 在公司上市后, 本人拟减持公司股份时, 将提前 3 个交易日通过公司予以公告, 未履行公告程序前不得减持 本人持有公司股份低于 5% 以下时除外 世纪星豪承诺 : 减持股份的计划如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 本公司拟减持公司股份的, 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并同时满足下述条件 :1 减持前提 : 本公司不存在违反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所做出的公开承诺的情况 ; 本公司减持公司股份不违反本公司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所作出的公开承诺 2 减持数量 : 本公司每年减持股份总数 ( 包括直接持股及间接持股, 下同 ) 不超过本公司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可供减持数量不可累积计算, 当年度未减持的数量不可累积至下一年 3 减持价格 : 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 ( 如公司有派息 送股 公积金转增股本 配股等除权 除息情况的, 则本公司转让股票的价格下限将根据除权除息情况进行相应调整 ), 具体减持价格将在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本公司已作出的各项承诺的前提下根据减持当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4 减持方式 : 本公司减持公司股份的方式应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大宗交易方式等 5 减持公告 : 在公司上市后, 本公司拟减持公司股份时, 将提前 3 个交易日通过公司予以公告, 未履行公告程序前不得减持 本公司持有公司股份低于 5% 以下时除外 王爱国 徐波 世纪星豪同时承诺 :(1) 如果未履行上述减持意向的承诺事项, 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的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 因违反上述承诺减持股票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 3 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王爱国承诺 : 为了稳定公司股价, 保护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公司及其控股股东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共同制定了 关于公司股票上市后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 在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将启动该预案 本人承诺如下 :(1) 本人将严格遵守执行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关于公司股票上市后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 包括但不限于按照该预案的规定履行稳定公司股价的义务并接受未能履行稳定股价的义务时的约束措施 (2) 在公司上市后三年内, 如公司根据 关于公司股票上市后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 就公司回购股份

事宜召开董事会, 届时本人如继续担任董事职务, 且不涉及回避表决事项时, 本 人承诺将在董事会上对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 关于公司股票上市 后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 规定的公司回购股票等稳定股价方案的相关决议投赞成 票 承诺 ( 二 ) 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承诺 与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承诺一致 ( 三 ) 股东在公司收购和权益变动过程中做出的承诺 不适用 ( 四 ) 股东后续追加的承诺 不适用 ( 五 ) 法定承诺和其他承诺 除上述承诺外,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没有做出其他关于股份限售的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 上述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本次申请限售股 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不存在对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也不 存在对该限售股份持有人的违规担保情况 序号 三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18 年 9 月 19 日 ( 星期三 ); 2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总数为 153,000,000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56.41%; 3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为 3 名 ; 4 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明细表 : 股东全称 所持限售股份总数 ( 股 ) 本次解除限售数量 ( 股 ) 质押冻结股份数量 ( 股 ) 1 王爱国 126,000,000 126,000,000 57,964,000 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 公司董事长 总经理 技术中心主任 2 徐波 9,000,000 9,000,000 - 实际控制人之一 3 青岛世纪星豪投资有限公司 18,000,000 18,000,000 12,600,000 备注 徐波持有该公司 83.30% 股权 合计 153,000,000 153,000,000 70,564,000 - 注 : (1) 根据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 董事长王爱国先生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作出的

股份减持承诺, 本次解除限售后 12 个月内减持公司股份总数 ( 包括直接持股及间接持股, 下同 ) 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5%; 期满后 24 个月内减持公司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 的 10% 同时, 王爱国作为公司的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进一步承诺 : 如其离职或职务变更的, 不影响该承诺的效力, 其将继续履行上述承诺 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的 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离职后半年内, 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2) 根据股东徐波 世纪星豪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作出的股份减持承诺, 本次解除 限售后, 两年内每年减持股份总数 ( 包括直接持股及间接持股 ) 不超过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 数的 25% (3) 王爱国先生所持公司股份中的 57,964,000 股处于质押状态, 本次解除限售后, 所 质押的股份保持质押状态不变, 该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后可上市流通 (4) 世纪星豪所持公司股份中的 12,600,000 股处于质押状态, 本次解除限售后, 所质 押的股份保持质押状态不变, 该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后可上市流通 (5) 本次解除限售后, 上述股东若减持公司股份的, 还应严格按照 证券法 中国证 监会 上市公司股东 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 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等有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减持其持有公司股份 ; 若中国证监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 后续出台了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其他规定, 也将严格遵照规定执行 四 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后股份类别占总股本占总股本股份数量 ( 股 ) 股份数量 ( 股 ) 比例 (%) 比例 (%) 一 有限售条件股份 184,250,000 67.93 31,250,000 11.52 其中 : 首发前限售股 153,000,000 56.41 - - 二 无限售条件股份 87,000,000 32.07 240,000,000 88.48 其中 : 人民币普通股 87,000,000 32.07 87,000,000 88.48 三 股份总数 271,250,000 100.00 271,250,000 100.00 五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 保荐机构认为 : ( 一 ) 国恩股份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 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数量及上 市流通时间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 二 ) 国恩股份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上市时所作的股份锁定承诺

( 三 )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 国恩股份对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流通上市的信息披露真实 准确 完整 ( 四 ) 申请解除限售股东所持上述公司股份在解除限售后的变动, 应当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减持和变动的相关规定 ( 五 ) 保荐机构对国恩股份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 以下无正文 ) 保荐代表人 ( 签名 ): 黄文雯 章刚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九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