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销售服务合同 甲方 : 乙 方 : 深圳市百草科技有限公司 第! 1 页共! 7 页
第一章 合同说明 1.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甲乙双方遵循自愿 公平 合法 诚信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2.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 甲乙双方之间任何与本合同相关的正式信函以及结算, 均使用并且只能使用本 合同中甲 乙双方指定的地址和银行开户帐号 甲 名称名称深圳市百草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 通讯地址 深圳龙岗坂田中兴路 105 号儒骏大厦 712 室 邮编邮编 518129 电话电话 0755-28309680 联系人联系人周方佳 联系人电话 银行帐号 联系人电话 银行帐号 18688780027 深圳市百草科技有限公司工商银行深圳华强支行 40000 22109 20038 1754 3. 条中甲乙任一方的名称 通讯地址若有变更, 变更一方应至少提前二十五天书面通知对方 该书面通知须加盖变更方公章并经该方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方有效 ; 甲乙方的帐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有变更的, 依本合同第 1.4 条规定 4. 条中甲乙任一方联系人若有变更, 变更方应在三天以内以加盖该方公章的书面文件通知对方 第二章 软件版权及使用权 1. 本合同许可的是软件的使用权, 许可使用的 百草商贸通软件 属深圳市百草科技公司所有, 并受 中华人民共同国著作权法 和其它相关法律 法规的保护 2. 甲方按本合同价款规定支付软件使用许可费, 乙方授予甲方上述软件的合法使用权, 并按合同约定提供技术服务 第! 2 页共! 7 页
第三章 合同价款 1. 本合同中所涉及的合同总金额为 : 许可时间区间 2016 年 05 月 19 日至 2017 年 04 月 19 日 百草 PC 软件许可费 金额 ( 不含税 ) : 0.00 元 发票金额金额 : 0.0 元 合同总金额金额 : 0.00 元 2. 付款方式 : 甲方须在合同签订后,5 天内一次付清合同总金额 第四章 责任和义务 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 软件服务实施之前, 甲方应保证计算机等相关硬件到位, 并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2. 甲方需提供适于进行软件技术服务的网络 工作环境, 安排相关工程技术人员配合乙方的工作 3. 乙方提供服务的过程中, 甲方须积极配合乙方, 若由于甲方的失误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 软件服务实施之前, 乙方应根据甲方提供的相关资料及前期准备情况制订工作计划, 并递交甲方进行审核 2. 乙方保证甲方在非异常外部环境下软件运行正常, 并提供远程支持 现场支持等服务, 详细参考第七章服务承诺 第五章 软件许可与知识产权 许可限制 : 未经乙方事先书面许可, 甲方不得实施以下行为 : 1. 将许可软件向第三方提供 销售 出租 出借 转让或提供分许可 转许可 通过信息网络传播或以其他形式供他人利用 2. 对许可软件进行全部或部分地翻译 分解 反向编译 反汇编 反向工程或其他试图从许可软件导出程序源代码的行为, 或在许可软件的基础上书写或开发衍生软件 衍生产品或其他软件 第! 3 页共! 7 页
3. 限制 破坏或绕过许可软件附带的加密附件或乙方提供的其他确保许可软件正确使用的限制性措施 4. 将许可软件用于除甲方内部使用以外的其他目的, 包括但不限于向第三方提供数据处理服务 应用服务 商业共享或其他软件共享安排 5. 除掉 掩盖或更改许可软件上有关许可软件著作权或商标的标志 6. 本合同项下乙方向甲方交付的产品及其技术资料等的知识产权均归乙方所有 乙方授予甲方根据本合同使用地域范围内 在相应合同软件使用有效许可期内 非排他的 可撤回的 无分许可的 不可转让的软硬件产品与技术资料 ; 除本条中明示的权利外, 未经乙方事先书面同意, 甲方不能获得 享有与本合同项下产品及其技术资料等的任何有关权利, 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 修改权 分许可权 转让权 租赁权等 ; 甲方不得擅自修改 抹去乙方产品界面上的任何标识或标记, 不得将乙方的任何商标 标识用于其它非乙方提供的资料上或用于非本合同下的合作目的, 不得对乙方交付的产品用于本合同之外的用途或进行任何性质的反向工程或反向编译 7. 乙方在本合同下提供的上述产品可能包括第三方的软件等, 对于前述第三方软件等, 甲方应当遵守相应第三方软件等的许可协议 8. 乙方有权审查甲方对上述条款的遵守情况, 甲方对上述条款的违反均将构成根本性违约, 乙方有权单独解除合同并追究甲方违约和侵权责任 9. 各方对在签订和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从其它方获知的技术和商业秘密, 无论在本合同期限内还是合同终止后, 均应共同遵守相关法律及合同规定, 相互尊重其它方的知识产权, 对所知悉的其它方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 未经披露方事先书面授权, 任一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其他组织或个人泄露 转让 许可使用 交换 赠与或与任何其他组织或个人共同使用或不正当使用 违反本条规定, 给对方造成损失的, 违约方应负相关的法律责任 第六章 服务承诺 1. 乙方自本合同签署之日起, 甲方在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后, 按软件服务时间区间内为甲方提供软件技术服务, 服务方式包括电话讲解 远程支持 2. 在服务时间区间内, 甲方应及时将出现的故障情况通知乙方, 各方应凭工作日志和有关记录承担相应责任 如果确定为乙方责任, 乙方应负责尽快排除缺陷, 包括免费提供应用软件补丁, 或免费提供相同功能的服务给甲方, 直至故障修复为止 3. 如甲方购买了培训服务, 乙方应就交付的内容向甲方提供培训, 以使甲方能熟练掌握和运用其交付, 培训的时间 地点 内容 次数由双方协商确定 4. 服务时间区间内如果甲方的有关技术规范进行了修改, 在甲方承担相应费用的前提下, 乙方同意对其提供的服务进行相应修改 第! 4 页共! 7 页
5. 如甲方要求乙方对本合同项下的服务进行新业务的升级或增加新功能, 具体费用由双方另行协商 6. 本合同项下的保修范围不包括以下情形 : (1) 本合同第八章所描述的不可抗力 ; (2) 甲方未按照乙方软件功能操作指导和方法操作而引起的任何损坏 ; (3) 非乙方提供的硬件故障导致软件不能正常工作, 包括但不限于断网 断电 计算机硬件损坏等 ; (4) 非乙方授权人员对软硬件修改或其它操作而导致的乙方交付的软件损坏 故障或性能下降 ; (5) 乙方提供的服务被用于本合同规定之外的用途 ; (6) 因甲方或最终用户疏忽 误用 误操作或恶意使用等造成的乙方交付的成果缺陷或性能下降. (7) 甲方未能满足系统软件和 / 或应用软件正常运行所需环境条件或外部参数的要求. (8) 非乙方原因引起的软件升级, 包括但不限于国标更改 甲方提出的功能更改或本合同未列明的功能增加等 (9) 未经乙方同意, 甲方将乙方交付的成果出让 租借 赠送给其它方. (10) 未经乙方同意, 甲方自行对乙方交付的成果进行了拆除 移动 重新安装等变更, 或甲方进行的上述变更得到了乙方同意, 但变更后设备文档未提交乙方的情况. (11) 未经乙方同意, 由甲方或甲方授权的其它方在乙方交付的成果上安装软件 附件或其它材料或提供其它功能, 导致乙方交付的成果性能下降或损坏 对于上述情形, 如甲方提出要求, 乙方可根据具体情况提供相应的有偿服务, 具体费用由双方另行协 商 第七章 不可抗力 1. 不可抗力是指本合同任何一方不能预见 不能避免且不可克服的事件, 包括但不限于 : 2. 自然灾害 灾难性气候 火灾等 ; 3. 战争或准战争状态 敌对行动 恐怖活动 骚乱 罢工 行业纠纷等 ; 4. 政府行为, 如征用 执照发放 戒严等 ; 5. 磁电串入 黑客攻击 计算机病毒等 6. 任一方由于不可抗力而影响到本合同履行的, 履行期限在事故影响范围内延长 ; 任一方均不对由于不可抗力产生的成本增加或损失承担责任 7. 受事故影响方应尽快将所发生的不可抗力事故情况以电报或传真形式通知其它方, 在事故结束后十天内以特快专递或挂号信件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交其它方确认 8. 当不可抗力事故停止或消除后, 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尽快以电报或传真形式通知其它方, 并以挂号信证实 9. 如不可抗力事故持续影响 120 天 ( 不含 ) 以上时, 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本合同履行问题, 并尽 第! 5 页共! 7 页
快达成协议 第八章 免责条款 乙方对甲方因许可软件帐号遗失 被盗 被误用或被擅自修改 计算机设备故障 操作失误等情况造 成的损失不负责任 第九章 违约责任 乙方违约责任 : 1. 乙方对甲方提供服务的过程中, 对于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的直接经济损失, 经双方协商后确定合理的赔偿金额 2. 如因乙方责任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提供服务 开工或完工, 则乙方应从到期之日三十天后起, 按每天延期部分合同金额的 0.5 计算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甲方违约责任 : 1. 如甲方逾期支付合同款, 则甲方从应付款之日起, 按每天逾期付款部分的 0.5 计算并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并且本合同中乙方对甲方的各项服务日期作相应顺延 如甲方逾期 30 天未支付合同款, 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 2. 如由于甲方原因未按合同规定时间完成项目准备, 由此引起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如因甲方没有做好前期准备, 不能及时提供必要的工作环境 乙方技术人员要求的必需资源和配合, 则由此引起的延误责任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且乙方有权决定服务延期实施 3. 如由于甲方原因中途退订服务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 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 30% 的违约金, 并应承担乙方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 如乙方提供的为定制服务, 甲方无权退订, 否则应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 100% 的违约金 4. 甲方对从乙方取得的设备 系统软件 技术资料等, 仅可用于内部商业用途 在任何条件下, 甲方不得将设备 系统软件 技术资料等向任何第三方转卖 借用 租赁 若甲方违反上述约定, 则视为根本性违约, 乙方有权立即单方面终止本合同, 要求甲方支付合同总价 100% 的违约金, 并保留要求甲方对其所有损失予以赔偿的权利 5. 如守约方按上述违约条款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时, 应书面通知违约方并说明违约金金额 违约方应在收到通知后十天内将违约金支付给对方 ; 如违约方对违约金金额有异议, 应在收到通知后一周内通知对方 双方应在收到对方的通知或答复后尽快协商明确违约责任 违约方应在双方就违约金 第! 6 页共! 7 页
金额达成协议后的十天内将违约金支付给对方 6. 在上述违约期的计算中, 应扣除第八章中不可抗力而引起的延迟期 7. 除法律另有强制性规定外, 本合同项下一方对另一方提起的损失赔偿, 仅限于有明确证据证明的直接损失 一切损失赔偿, 须于损失实际发生之日起 6 个月内提出, 逾期提出的, 视为放弃损失赔偿要求 8. 除一方对另一方知识产权和保密信息侵权外, 基于本合同提起的一切损失赔偿及违约金, 其总额累计不得超过造成损失部分的合同金额 第十章 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1. 本合同及本合同项下订单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 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 如果经协商不能达成合同, 则应将争议提交深圳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仲裁根据其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 仲裁裁决应为最终裁决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各方同意遵守该裁决 除非仲裁裁决另有规定, 仲裁费用将由败诉方承担 3. 在仲裁期间, 除了必须在仲裁过程中进行解决的部分问题外, 合同其余部分应继续履行 第十一章 其它约定 1.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合同章或公章后即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 双方各执一份, 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合同期限届满后, 如双方未书面提出异议, 则自动顺延一年 3. 如有未尽事宜, 甲乙双方可在补充协议中说明 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与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 : 乙方 : 深圳市百草科技有限公司 日期 : 日期 : 第! 7 页共! 7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