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国可转换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修改前后对照表 章节修改前修改后 一 前言 ( 一 ) 订立本基金合同 的目的 依据和原则 2 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以下简称 基金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运作办法 )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销售办法 )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 2 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以下简称 基金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运作办法 )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销售办法 )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 ( 以下简称 信息披露办法 ) 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法 ( 以下简称 信息披露办法 )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 以下简称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 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二 释义增加 : 13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 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布 同年 10 月 1 日起实施的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及颁布机关对 1
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55 流动性受限资产: 指由于法律法规 监管 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 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 ( 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 ) 停牌股票 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 资产支持证券 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56 摆动定价机制: 指当本基金遭遇大额申购赎回时, 通过调整基金份额净值的方式, 将基金调整投资组合的市场冲击成本分配给实际申购 赎回的投资者, 从而减少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不利影响, 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六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五 ) 申购和赎回的金额 增加 : 4 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 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 拒绝大额申 2
六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六 ) 申购和赎回的价格 费用及其用途 5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应在投资者申购基金份额时收取, 不列入基金财产, 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 销售 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 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 25% 应归基金财产, 其余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6 本基金的申购费率最高不超过申购金额的 5%, 赎回费率最高不超过基金份额赎回金额的 5% 本基金的申购费率 赎回费率和收费方式由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确定, 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履行相关手续后, 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申购 赎回费率或调整收费方式, 基金管理人依照有关规定于 购 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 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制的需要, 可采取上述措施对基金规模予以控制 具体见基金管理人相关公告 5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应在投资者申购基金份额时收取, 不列入基金财产, 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 销售 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 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对持续持有期不少于 7 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 25% 应归基金财产, 其余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6 本基金的申购费率最高不超过申购金额的 5%, 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 1.5% 的赎回费, 对持续持有期不少于 7 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率最高不超过基金份额赎回金额的 5% 本基金的申购费率 赎回费率和收费方式由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确 3
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 信息披露办法 的 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和基金管理人网站上公告 定, 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履行相 关手续后, 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申购 赎回费 率或调整收费方式, 基金管理人依照有关规定于新的费 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 信息披露办法 的有关规 定在指定媒体和基金管理人网站上公告 六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六 ) 申购和赎回的价格 费用及其用途 增加 : 8 当本基金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 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制, 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 具体处理原则与操作规范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 自律规则的规定 六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八 ) 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增加 : 5 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或者超过 50%, 或者变相规避 50% 集中度的情形时 6 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 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 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 4
在重大不确定性时, 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 基金 管理人应当采取暂停接受基金申购申请的措施 六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八 ) 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情形时, 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和基金管理人网站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 如果基金投资者的申购申请被拒绝, 被拒绝的申购款项将退还给投资者 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消除时, 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理 发生上述第 1 2 3 4 6 7 项暂停申购情形时, 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和基金管理人网站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 如果基金投资者的申购申请被全部或部分拒绝的, 被拒绝的申购款项将退还给投资者 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消除时, 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理 发生上述第 5 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的, 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基金管理人有权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 拒绝大额申购 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 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制的需要, 也可以采取上述措施对基金规模予以控制 六 基金份额的申购增加 : 5
与赎回 ( 九 ) 暂停赎回或延缓 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5 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 以上的资产出现 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 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 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 确认后, 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或 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请的措施 六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十 ) 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增加 : 若基金发生巨额赎回, 在出现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超过前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 10% 的赎回申请 ( 大额赎回申请人 ) 情形下, 基金管理人可以对大额赎回申请人的 赎回申请延期办理, 即按照保护其他赎回申请人 ( 小额赎回申请人 ) 利益的原则, 基金管理人可以优先确认小额赎回申请人的赎回申请, 具体为 : 如小额赎回申请人的赎回申请在当日被全部确认, 则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 的前提下, 在仍可接受赎回申请的范围内对大额赎回申请人的赎回申请按比例确认, 对大额赎回申请人未予确认的赎回申请延期办理 ; 如小额赎回申请人的赎回申请在 6
十二 基金的投资 ( 三 )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 : 投资于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 投资于非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比例不高于基金资产的 20%, 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当日未被全部确认, 则对全部未确认的赎回申请 ( 含小额赎回申请人的其余赎回申请与大额赎回申请人的全部赎回申请 ) 延期办理 延期办理的具体程序, 按照本条规定的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的方式办理 ; 同时, 基金管理人应当对延期办理的事宜在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 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 有权根据当时市场环境调整前述比例和办理措施, 并在指定媒体上进行公告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 : 投资于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 投资于非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比例不高于基金资产的 20%, 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 存出保证金 应收申购款等 十二 基金的投资 ( 七 ) 投资限制 2 投资组合限制 2 投资组合限制增加 : (3) 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开放式基金 ( 包括开放式基金以及处于开放期的定期开放基金 ) 持有一家上市公 7
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 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15%; 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 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30%; (6) 现金以及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 产净值的 5%; (6) 现金以及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 产净值的 5%, 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 存出保证金 应收申购款等 ; (11) 本基金投资于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 投资于非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比例不高于基金资产的 20%, 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本基金投资于可转债( 含分离交易可转债 ) 的资产比例不低于固定收益类资产的 80%; (11) 本基金投资于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 投资于非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比例不高于基金资产的 20%, 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 存出保证金 应收申购款等 本基金投资于可转债 ( 含分离交易可转债 ) 的资产比例不低于固定收益类资产的 80%; 8
增加 : (13) 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5% 因证券市场波动 上市公司股票停牌 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上述比例限制的, 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 (14) 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 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本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 因证券市场波动 上市公司合并 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 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的 除上述第 (6) (7) (13) (14) 条外, 因证券 市场波动 上市公司合并 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 投资比例的,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 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资比 例的,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 十四 基金资产的估增加 : 9
值 ( 四 ) 估值方法十四 基金资产的估值 ( 七 ) 暂停估值的情形 4 当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 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制, 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 增加 : 4 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 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 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 基金管 理人应当暂停估值 ; 十八 基金的信息披露 6 基金定期报告, 包括基金年度报告 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增加 : 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基金总份额 20% 的情形, 为保障其他投资者利益, 基金管理人至少应当在季度报告 半年度报告 年度报告等定期报告文件中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项下披露该投资者的类别 报告期末持有份额及占比 报 告期内持有份额变化情况及本基金的特有风险 本基金持续运作过程中, 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披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其流动性风险分析等 十八 基金的信息披增加 : 10
露 7 临时报告 (27) 本基金发生涉及基金申购 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 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时 ; (28) 基金管理人采用摆动定价机制进行估值 ; 11
富国可转换债券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修改前后对照表 章节修改前修改后 三 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业务监督和核查三 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业务监督和核查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 : 投资于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 投资于非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比例不高于基金资产的 20%, 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 二 ) 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 对基金投资 融资 融券比例进行监督 基金托管人按下述比例和调整期限进行监督 :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 : 投资于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 投资于非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比例不高于基金资产的 20%, 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 存出保证金 应收申购款等 ( 二 ) 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 对基金投资 融资 融券比例进行监督 基金托管人按下述比例和调整期限进行监督 : 增加 : 3. 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 且由本基金托管人托管的全部开放式基金 ( 包括开放式基金以及处于开放期的定期开放基金 ) 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 不得超 12
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15%; 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 且由本基金托管人托管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 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30%; 6 现金以及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 金资产净值的 5%; 6 现金以及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 产净值的 5%, 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 存出保证金 应收申购款等 ; 11 本基金投资于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 投资于非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比例不高于基金资产的 20%, 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本基金投资于可转债 ( 含分离交易可转债 ) 的资产比例不低于固定收益类资产的 80%; 11 本基金投资于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 投资于非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比例不高于基金资产的 20%, 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 存出保证金 应收申购款等 本基金投资于可转债 ( 含分离交易可转债 ) 的资产比例不低于固定收益类资产的 80%; 13
增加 : 13 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5% 因证券市场波动 上市公司股票停牌 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上述比例限制的, 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 14 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 可接受质押品 因证券市场波动 上市公司合并 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资比例的,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 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 除上述第 6 7 13 14 条外, 因证券市场波动 上市公司合并 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 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资比例的, 基金管理人 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 14
三 基金托管人对基 金管理人的业务监督 和核查 ( 六 ) 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 对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进行监督 2 流通受限证券, 包括由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规范的非公开发行股票 公开发行股票网下配售部分等在发行时明确一定期限锁定期的可交易证券, 不包括由于发布重大消息或其他原因而临时停牌的证券 已发行未上市证券 回购交易中的质押券等流通受限证券 ( 六 ) 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 对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进行监督 2 此处流通受限证券与上文提及的流动性受限资产并不完全一致, 包括由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规范的非公开发行股票 公开发行股票网下配售部分等在发行时明确一定期限锁定期的可交易证券, 不包括由于发布重大消息或其他原因而临时停牌的证券 已发行未上市证券 回购交易中的质押券等流通受限证券 八 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会计核算 ( 二 ) 基金资产估值方法和特殊情形的处理八 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会计核算 ( 四 ) 暂停估值与公 2 估值方法 2 估值方法增加 : (4) 当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 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制, 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 增加 : (4) 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 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 15
告基金份额净值的情 形 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 经与基金托管人协 商一致, 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估值 ; 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