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政府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采购管理正面清单 序号类别内容 1 纳入学校财务核算的采购活动必须依法合规 2 采购活动应当遵循公开 公平 公正和诚实守信原则 ( 一 ) 总学校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上及政府集中采购目录范围内的项 3 则环节目实行学校统一采购 学校统一采购项目在申请采购前必须落实采购经费来源并通 4 过相关职能部门批准 学校采购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制 政府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 ( 以下简称 招标中心 ) 为学校政府采购及统一采购的业务 5 主管部门 ; 职能部门负责指导业务归口范围内学校分散采购工作 采购预算金额在学校限额与政府限额之间的项目, 原则上采 6 用快速采购方式, 按 中山大学快速采购实施细则 实施采购 ( 二 ) 采采购预算金额达到政府限额的项目以及政府集中采购目录范 7 购职责围内的项目, 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实施采购 采购预算金额达到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项目, 原则上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 若货物 服务项目需采用非公开 8 招标方式采购, 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上报教育部 财政部审批后方能实施 地方政府规定需集中采购的新建工程项目由相关职能部门负 9 责, 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实施采购 所有参与采购工作的人员均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 法规 规 10 章, 按规定的权限 程序开展工作, 坚持原则, 廉洁自律, 保守秘密, 主动接受监督 在采购活动中, 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 ( 三 ) 采 11 的, 必须回避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购工作人商有利害关系的, 可以申请其回避 员招标中心及相关职能部门应加强对供应商的审查和管理 采购工作人员和供应商不得弄虚作假 互相串通, 不得排挤其 12 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 不得损害学校或者其它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13 ( 四 ) 采购启动环节 属政府集中采购目录范围内的采购项目, 应委托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代理采购, 具体遵照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相关年度的 中央预算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 执行, 科研仪器设备除外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 五 ) 招标投标环节 采购预算金额在学校限额以上的采购项目, 由招标中心依法组织实施采购或委托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等实施代理采购 实施委托代理采购时, 由招标中心代表学校与被委托机构签订委托代理协议, 确定委托代理的事项, 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涉及政府采购的项目, 相关职能部门应将审核后的政府采购计划汇总至招标中心, 由招标中心统一上报教育部 财政部审批备案 含有进口设备的政府采购项目, 还需要通过职能部门进行进口产品论证后方可进行采购 学校统一采购项目原则上采用公开方式, 如果不以发布公告等公开方式邀请供应商进行采购的, 须提交申请材料报学校采购与招标工作领导小组进行非公开方式采购审批后执行采购 ; 对达到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数额标准货物 服务项目, 学校审批后还须按相关法规要求上报教育部 财政部审批, 获批后方能执行采购 招标中心受理职能部门移交的项目后, 应及时分配采购经办人员, 采购经办人员应在一天内与用户取得联系, 确认项目采购方式等事宜 采购项目信息应当在中心网站 采购平台等公开媒体发布, 其中政府采购项目信息还应当在国务院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 采购经办人员应当根据采购政策 采购预算 采购需求, 参考 中山大学采购行为负面清单 ( 用户版 ) 编制采购文件或审核快速采购项目 采购需求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技术 服务 安全等要求 除因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 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外, 采购需求应当完整 明确 必要时, 应当就确定采购需求征求相关供应商 专家的意见 采购经办人员人应当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节约能源 保护环境 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经办人员应当按照财政部制定的 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 确定采购项目属性 按照 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 无法确定的, 按照有利于采购项目实施的原则确定 采购用户和经办人员可以要求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和业绩情况, 并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和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特定要求, 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 采购经办人员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实施要求, 在采购公告中载明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响应 ), 如未载明, 不得拒绝联合体投标 ( 响应 )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政府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预算金额 中标 ( 成交 ) 结果 采购文件 更正事项 单一来源公示 中止公告等信息应严格按照政府采购信息公开要求执行 采购经办人员可以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采购文件编制的,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 ( 响应 ) 截止时间前, 根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 供应商 ); 法定时限不足的, 采购经办人员应当顺延提交采购文件的截止时间 采购经办人员应当按照统一制定的采购文件标准文本编制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文件 采购文件应当包括采购项目的商务条件 采购需求 投标人 ( 供应商 ) 的资格条件 投标 ( 响应 ) 报价要求 评审方法 评审标准以及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等 技术 服务等标准统一的货物和服务项目, 应当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评审 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政府采购项目, 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应当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 采购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审标准不得作为评审的依据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 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 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 ; 报价相同的, 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 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 其他投标无效 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 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 按一家投标人计算, 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 ; 评审得分相同的, 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 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 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 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 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 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 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 按前两款规定处理 谈判 ( 磋商 ) 文件应当明确谈判 ( 磋商 ) 小组根据与供应商谈判 ( 磋商 ) 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 包括采购需求中的技术 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
32 33 34 35 36 37 ( 六 ) 开标环节 采购经办人应当通过发布公告 从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建立的供应商库中随机抽取或者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分别书面推荐的方式邀请不少于 3 家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或者询价采购活动 采取采购人和评审专家书面推荐方式选择供应商的, 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应当各自出具书面推荐意见 采购人推荐供应商的比例不得高于推荐供应商总数的 50 % 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 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 招标中心应当对开标 评标现场活动进行全程录音录像 录音录像应当清晰可辨, 音像资料作为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开标由采购经办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主持, 邀请投标人参加 开标过程应当由采购经办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记录, 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 以及认为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 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 采购经办人 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 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 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采购经办人应核对评审专家身份和采购人代表授权函, 对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职责履行情况予以记录, 并及时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向财政部门报告 38 采购经办人应向参加评标会议的人员宣布评标纪律 采购经办人应公布投标人名单, 告知评审专家应当回避的情 39 形 采购经办人应组织评标委员会推选评标组长, 采购人代表不 40 得担任组长 采购经办人应在评标期间采取必要的通讯管理措施, 保证评 41 标活动不受外界干扰 ( 七 ) 评采购经办人应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要求介绍政府采购相关政策 42 审环节法规 招标文件 采购经办人应维护评标秩序, 监督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 43 规定的评标程序 方法和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及时制止和纠正采购人代表 评审专家的倾向性言论或者违法违规行为 采购经办人应核对评标结果, 有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第六十四条规定情形的, 要求评标委员会复 44 核或者书面说明理由, 评标委员会拒绝的, 应予记录并向本级财政部门报告 采购经办人应在评审工作完成后, 按照规定向评审专家支付 45 劳务报酬和异地评审差旅费, 不得向评审专家以外的其他人员支付评审劳务报酬
46 47 48 49 50 51 52 ( 八 ) 中标环节 采购经办人可以根据项目情况, 请用户在评标前说明项目背景和采购需求, 说明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 倾向性意见, 不得超出招标文件所述范围 说明应当提交书面材料, 并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采购经办人应当从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设立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 通过随机方式抽取评审专家 对技术复杂 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 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评审专家的, 经上报教育部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后, 采购经办人可以自行选定相应专业领域的评审专家 科研仪器设备项目的评审委员会成员原则上从 中山大学采购评审专家库 中产生 评标中因评标委员会成员缺席 回避或者健康等特殊原因导致评标委员会组成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 采购经办人应当依法补足后继续评标 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 无法及时补足评标委员会成员的, 采购经办人应当停止评标活动, 封存所有投标文件和开标 评标资料, 依法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 原评标委员会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 采购经办人应当将变更 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的情况予以记录, 并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采购经办人应当采取必要措施, 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除采购人代表 评标现场组织人员外, 招标中心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现场 有关人员对评标情况以及在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 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 对未达到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项目, 采用公开方式且经延期报名, 有效供应商仍然不足三家的, 可依法直接变更采购方式采购, 无须另行提交申请材料报学校审批 其中属于必须审批 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 则须报经原审批 核准部门审批 核准后方能执行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的, 采购经办人应当组织具有相关经验的专业人员与供应商商定合理的成交价格并保证采购项目质量 学校自行组织招标的项目, 应当在评标结束后 5 个工作日内确定中标人 采购用户在收到评标报告 5 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 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 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53 54 55 56 57 58 59 60 61 62 采购经办人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 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中标结果, 招标文件应当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 中标结果公告内容应当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 地址 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 中标人名称 地址和中标金额, 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服务要求, 中标公告期限以及评审专家名单 中标公告期限为 1 个工作日 邀请招标采购人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的, 还应当将所有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 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 采购经办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 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 应当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 ; 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 还应当告知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 采购工作结束后, 招标中心负责将评审过程的记录 相关文件等资料一并整理成册立卷归档, 也可以用电子档案方式保存并归档 严格控制中标 ( 成交 ) 后合同关键条款及标的内容的变更 确有需要变更且变更内容所涉金额不超过学校限额或不超过中标 ( 成交 ) 结果的 10%( 两者取小值 ), 由相关职能部门及招标中心审批 ; 大于上述金额, 由学校采购与招标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中标 ( 成交 ) 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签订合同或中标 ( 成交 ) 供应商自动放弃中标 ( 成交 ) 供应商资格的, 政府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可依据评审报告, 在推荐的候选人中重新确定中标 ( 成交 ) 供应商, 亦可重新采购, 原中标 ( 成交 ) 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或评标服务费不予退还并取消其中标 ( 成交 ) 资格 采购经办人应协助监督部门处理供应商质疑, 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 7 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 供应商对评审过程 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 采购经办人可以组织原评标委员会 竞争性谈判小组 询价小组或者竞争性磋商小组协助答复质疑 经认定供应商质疑不成立, 或者成立但未对中标 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 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 成交结果的, 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质疑, 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 澄清或者修改采购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 否则应当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 成交结果的, 对采购过程 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 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 可以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
中标 成交供应商的, 应当依法另行确定中标 成交供应商 ; 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63 质疑答复导致中标 成交结果改变的, 采购经办人应当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