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条件股份数量为 2, 万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23.98% 二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为朴东国 王向忠 王杰俊 宁波尚坤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 有限合伙 )( 以下简称 尚坤投资 ) 苏州方广创业投资合伙企业 ( 有限合伙 )( 以下简称 方广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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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欣胜投资 13,500, % 13,500, % 2 时芯投资 5,220, % 1,305, % 合计 18,720, % 14,805, % 时芯投资为公司董监高 ( 非控股股

( 以下简称 分配方案 ) 为 : 以公司 2017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66,700,000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7.5 元 ( 含税 ), 共派发现金红利 50,025,000 元 ( 含税 ); 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6 股, 共计转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 公司未发生配股 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 公司的股本总数未发生变化 二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的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 一 ) 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的承诺 1 公司股东青岛金石灏汭投资有限公司 上海汇石鼎元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 有限合伙 ) 承诺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

股份不超过本人所直接和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 在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 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 若本人申报离职, 则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 ; 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 若本人申报离职, 则自申报离职之日

公司于 2016 年 2 月 18 日完成公司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 合计向 7 名激励对象授予 110,000 股的限制性股票, 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新增股票 上述授予的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已于 2016 年 3 月 31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本次预留部分限制股票

二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数为 11 名, 其中合伙企业 7 名, 自然人股东 4 名, 具体名单如下 : 序号 股东名称 / 姓名 1 长沙旺典投资合伙企业 ( 有限合伙 ) 2 苏州夏启宝寿九鼎医药投资中心 ( 有限合伙 ) 3 苏州夏启盛世九鼎医药投资

盛世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2 家法人股东和 36 位自然人股东承诺 : 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已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 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3 担任公司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 6 名自然人股东蔡明通 蔡劲军 郑平 陈婉霞 郑秋婉 陈小吟承诺

万股调整为 万股 变更已于 2016 年 4 月 22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元人民币现金 ; 同时, 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股 分红前公司总股本为 103,137,854 股,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 公司总股本为 271,250,000 股, 其中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为 184,250,000 股, 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67.93%;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153,000,000 股, 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56.41% 二 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计师事务所 ( 特殊普通合伙 ) 于 2017 年 12 月 5 日出具的 验资报告 ( 天健验 [2017]501 号 ),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授予完成后, 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98,234,307 股 2 公司 2017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于 2018 年 3 月 23 日召开的 2017 年度股

Microsoft Word - 伟明环保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doc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之限售股解禁的核查意见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东吴证券 或 保荐机构 ) 作为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众生药业 或 公司 ) 非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 根据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二 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分别为 : 王爱国 徐波 青岛世纪星豪投资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世纪星豪 ) ( 一 )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 首次公开发行股份上市公告书 中做出的承诺 : 1 关于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王爱国 徐波 世纪星豪承诺 : 自公司首次公开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南京聚隆公告编号 : 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 5% 以上股东 特定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提示性公告 股东南京高达梧桐创业投资基金 ( 有限合伙 ) 南京奶业 ( 集团 ) 有限公司 蔡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 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

天津架桥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 ( 有限合伙 ) 朱金陵 王玉松 李家武 孙路 牛静 周美玉 张晓旭 秦兰文 严欣 陈溉泉 武栋 夏建明 蒋中文 康强 卢群光 蔡宁 梅峻峰 许志淳 邱勇 周蓉 谢思建 李明 陈星 王彬 陈安邦 范永杰 李升 喻强承诺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 不转

证券代码: 股票简称:设计股份 公告编号: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完成后, 总股本为 288,913,300 股, 其中无限售 条件流通股为 72,300,000 股,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216,613,300 股 2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2015 年 1 月 7 日公司召开了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 < 限制性

数量为 万股 有 8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 自愿放弃认购全部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 经调整后, 公司激励对象人数由 492 人变更为 484 人,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从 万股调整为 万股 变更已于 2016 年 4 月 22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德邦股份公告编号 : 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限售

公司股东 董事陈开和, 公司股东 副总经理周智勇, 公司股东 原副总经理朱明轩承诺 :(1) 自三德科技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持有的三德科技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 也不由三德科技回购该等股份 (2) 在上述期限届满后, 本人在三德科技任职期间每年转让持有三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东北证券 ) 作为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双杰电气 或 公司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 根据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

况如下 : 1 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1) 公司股东余荣琳 诸焕诚 六禾投资 均益投资 祥禾泓安 天图兴华 丁强 余贵成 陈建华承诺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雪榕生物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雪榕生物的股份, 也不由雪榕生物回购该部分股份 (2) 担

(1) 国家集成电路基金承诺公司法人股东国家集成电路基金对其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做出承诺, 具体内容如下 : 自国科微电子股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12 个月内, 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国科微电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前已发行的股份, 也不由国科微电子回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北玻股份 公告编号:

本次解除限售实际可上市流通的数量为 45,607,725 股, 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25.34%; 上市流通日期为 2018 年 7 月 24 日 二 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有 : 可瑞尔国际 ( 香港 ) 有限公司 ( 即 Career Internationa

股本为 5,170 万股 经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关于 < 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修订稿 ) 及其摘要 > 的议案, 公司于 2014 年 9 月 9 日完成授予 125 名股权激励对象共计 万股限制性股票, 公司总股本增至 5

证券代码 : 公告编号 : 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 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1 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公司 众生药业 ) 非公开

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 ( 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 送股 转增股本 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 除息的, 须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 下同 ) 均低于发行价, 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 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六个月 2 控股股东山东神思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承诺:

目前公司的股本总额为 240,458,204 股, 其中尚未流通的限售流通股的股份数量为 135,100,000 股, 占公司股本总额比例为 % 二 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1 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承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陈伟雄 陈娜娜承诺 : ( 一 ) 发行人股东及董事

市后公司总股本为 47,430,727 股 ( 三 ) 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20 日召开了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主要内容为以截止 2016 年 3 月 1 日公司总股本 47,430,727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关于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 7 月 22 日, 公司在石家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了本次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 年 5 月 11 日, 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通过 2014 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公司以总股本 12,380 万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80

克彩君 李金勇 贺静云 武成 李墨会 许志刚 孙志新 李绍艳 李新民 刘斌 蒿杨等 19 名自然人 唐山盛诚企业策划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盛诚企业 ) 承诺 : 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也不由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 通过盛诚企业间接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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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年 3 月,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核准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的批复 ( 证监许可 [2017]2377 号 ) 核准, 公司向原股东配售 73,097,028 股人民币普通股, 本次配售的股份已于 2018 年 4 月 18 日上市, 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320,592,02

的限制性股票 万股 本次授予完成后, 公司总股本变更为 24, 万股 2016 年 4 月 21 日, 公司召开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公司 201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以公司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24, 万

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无限售条件的股份 % 总计 % 2016 年 5 月 9 日, 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5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 以公司总股本 70,700,000 股为基数, 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0 股,

承诺期限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承诺履行进度 : 正在履行预计能否如期履行 : 能未履行或未如期履行的原因 : 无 4 承诺事项之三: 关于新聘董事 ( 不含独立董事 ) 和高级管理人员遵守公司稳定股价预案的承诺承诺内容 : 在新聘任董事 ( 不含独立董事 ) 和高级管理人员时, 将确保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广发证券 或 保荐机构 ) 作为河北汇金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汇金股份 或 公司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 根据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有关规

森 1,142,857 股 ), 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4.782%( 其中复星创富 4.500%, 唐斌 0.113%, 张良森 0.169%) 公司于 2018 年 5 月 11 日收到公司股东复星创富及唐斌 张良森出具的 关于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公司 10 名董事 监事

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其摘要 > 的议案 等议案, 另经 2016 年 6 月 28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 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同意董事会向符合条件的 318 名

浙江金磊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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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股票, 约占本计划签署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72%; (4) 本次限制性股票涉及激励对象共 222 名 ; (5) 激励对象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内为锁定期 在锁定期内, 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予以锁定, 不得转让 用于担保或用于偿还债务 (6)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股

股票简称:海南橡胶 股票代码: 公告编号:

上海证券交易所

2014 年 7 月 22 日, 公司在石家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了本次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 年 5 月 11 日, 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通过 2014 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公司以总股本 12,380 万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80

根据 上市公司股东 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等相关规定,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 1 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时间减持均价 ( 元 ) 减持股数 ( 股 ) 减持比例 禤达燕竞价交易

2016 年 12 月 7 日,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确定 2016 年 12 月 7 日为作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首次授予日,

骓蹑影计划自公告之日起的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 ( 如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 将于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之后进行 ; 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 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进行 ) 通过集中竞价交易 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3,70

赵利宾 董事 副总 经理 11,520, % 2,880, % 0.89% 5,700,000 杜建平 副总经理 11,520, % 2,880, % 0.89% 5,300,000 董事会秘 华梦阳 书 副总经 11,520,000 3.

2013 年 5 月 23 日, 公司完成了首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登记工作, 共授予 124 名激励对象 2,224,000 股限制性股票, 公司总股本由 140,000,000 股变更为 142,224,000 股, 其中尚未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 106,336,750 股, 占公司股本总额

1 公司股东上海金融发展投资基金( 有限合伙 ) 承诺严格遵守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的有关规定, 自维格娜丝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不转让本次发行前本有限合伙持有的维格娜丝股份, 也不由维格娜丝回购该部分股份 上述股份锁定承诺期限届满前, 本有限合伙无减持维格娜丝股票意向 ; 在上述锁定

( 本页无正文, 仅为 关于提供信息的承诺函 的签署页 ) 承诺方 : 江苏双良科技有限公司 ( 盖章 ) 2015 年 5 月 6 日

( 本页无正文, 仅为 关于提供信息的承诺函 的签署页 ) 承诺方 : 杨圣辉 2015 年 5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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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新宝股份 公告编码:(2014)002号

序号发行对象认购股份数 ( 股 ) 限售期 6 觉中国特定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 华泰柏瑞基金 - 上海银行 - 视觉中国特定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 5,9,00 36 个月 合计 30,590,700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完成后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 公司未发生配股 送股 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 公司的股本总

圳天风天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分别发行股份数量为 3,190,000 股 9,595,600 股 5,200,000 股及 720,364 股, 募集的配套资金将用于标的公司湖南雅城 20,000 吨磷酸铁在建项目 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和相关交易税费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新增股份

2.4 限售期: 乙方所认购的甲方股份自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 60 个月内不得转让 限售期满后, 将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 股份认购协议 5.2 款第 (5) 项 (5) 本协议项下乙方获得的甲方股份自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 现修改为 (5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天润数字娱乐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根据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规定,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中信建投证券 或 本独立财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蓝盾股份 公告编号:2013-0

2016 年 5 月 30 日公司实施完成了 2015 年度权益分派, 即以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131,000,000 股为基数 ; 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5 股, 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 196,500,000 股 其中 : 有限售条件股份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一 ) 安泰创业投资 ( 深圳 ) 有限公司承诺 : 我公司作为合规投资者参与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股票代码 :002298, 以下简称 中电鑫龙 ) 非公开发行股票, 认购 7,104,100 股中电鑫龙股票, 根据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等有关法规规定, 我公司在本次非


2006 ( ) ( ): Shanxi Xishan Coal and Electricity Power Co.,Ltd xss

一同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 并依法对所出具的法律意见承担责任 本仅供公司本次上市之目的使用, 不得用作任何其它目的 本所律师依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 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 在对提 供的有关文件和事实进行充分的核查验证的基础上, 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 一 上市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最新的营业执

( 二 ) 主营业务 公司是专业从事疼痛管理及鼻腔护理领域用医疗器械产品研发 生产及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 主要产品包括微电脑注药泵 一次性注药泵 无线镇痛管理系统 脉搏血氧仪及传感器等疼痛管理领域用医疗器械和鼻腔护理喷雾器等鼻腔护理领域用医疗器械 其中, 疼痛管理领域用医疗器械主要用于术后 分娩 癌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关于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意向首次 40 名激励对象定向发行 180 万股限制性股票 2015 年 9 月 2 日, 公司完成限制性股票授予事项 本次发行后, 公司总股本由 129,200,000 股增至 131,000,000 股

大宗交易 2018/5/ % 大宗交易 2018/5/ % 大宗交易 2018/5/ % 大宗交易 2018/5/ % 大宗交易 2018/9/ ,


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 一 减持股东的基本情况 1 孙毅先生截至本公告日, 孙毅先生持有公司 13,832,636 股股份, 占公司目前最新总股本 4,442,964,822 股的比例为 %; 孙毅先生的一致行动人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 634,331,539 股股份, 占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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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股本总额比例为 74.77% 2013 年 11 月 11 日, 公司股东赵俊伟解除限售股份为 1,212,750 股, 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0.85% 公司总股本为 142,224,000 股, 本次变动后, 尚未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 105,124,000 股, 占公司股本总额比例为 73.91

续遵守以下原朱明国持有股份的限售承诺, 即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原朱明国自厦门三态科技有限公司受让的 12.5 万股公司股份, 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 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剩余 37.5 万股公司股


<4D F736F F D20A1BED4C6D0ADD7F7B1E0BCADA1BF31372D31B1A3BCF6BBFAB9B9B3F6BEDFB5C4C9CFCAD0B1A3BCF6CAE92E646F63>

宋全启认购的 24,733,334 股的限售期为 36 个月 本次发行完成后, 公司的总股本由 534,234,844 股变更为 616,679,288 股 2016 年 4 月 19 日, 公司召开的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2015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616,679

( 一 ) 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承诺 1 公司股东深圳市东方富海创业投资企业( 有限合伙 ) 拉萨市长园盈佳投资有限公司 深圳市速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深圳市速源投资企业 ( 有限合伙 ) 深圳市晓扬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北京海辉石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国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河北实践鼎聚投资有限公司 深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6,050,400, 占总股本的 75.91%;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59,831,886 股, 占总股本的 36.03%; 实际可上市流通限售股份数量为 34,862,311 股, 占总股本的 21.00% 尚未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 66,218,514 股, 占总股本的 39.88% 二 申

<4D F736F F D D3420BAEAD0C5D6A4C8AFD3D0CFDED4F0C8CEB9ABCBBEB9D8D3DAD1CCCCA8D6D0B3E8CAB3C6B7B9C9B7DDD3D0CFDEB9ABCBBEB9C9C6B1C9CFCAD0B1A3BCF6CAE92E646F63>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九强生物 公告编号:

下简称 众合创投 ) 江苏省农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农垦投资 ) 淮安市淮阴盐化工发展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淮阴盐化 ) 江苏银宝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银宝控股 ) 以及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等 19 家股东持有的股份, 股份锁定期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 根据 境内证券市

票中所做的股权限售承诺, 即该等非公开发行认购的股份锁定期自 2013 年 2 月 8 日至 2016 年 2 月 7 日 上述锁定期结束, 上述股东委托公司办理限售股份的解除限 售工作 二 本次解除限售的非公开发行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情况 1 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日期为 2016 年 2 月 25 日

关于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 大成证字 2012 第 号

(1) 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3 次 (2) 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7 向本所报告情况( 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 (1) 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4 次 (2) 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3) 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8 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 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不存在 (2) 关注事项的主要

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保荐书

制性股票第一次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一期解锁条件已成就 根据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相关授权, 将按照 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的相关规定办理首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的解锁手续事宜 公司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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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发集团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水发集团 ) 下属全资子公司水发众兴集团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水发众兴集团 ) 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 受让大连派思燃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派思股份 或 公司 ) 控股股东大连派思投资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派思投资 ) 持有的公司 120,95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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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广发证券 ) 作为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华测导航 或 公司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 根据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等有关规定, 对华测导航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份申请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 具体情况如下 : 一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情况和上市后股本变化情况 华测导航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数量为 8,940 万股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核准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 证监许可 [2017]237 号 ) 核准, 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 关于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 ( 深证上 [2017]180 号 ) 同意,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 2,980 万人民币普通股于 2017 年 3 月 21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 股票简称 华测导航, 股票代码 300627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 公司股本总额为 11,920 万股 2017 年 11 月 3 日, 公司实施完成 2017 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共 向 255 名激励对象实际授予共计 407.25 万股限制性股票, 公司总股本增至 12,327.25 万股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 公司总股本为 12,327.25 万股, 其中首发前限售 股为 8,940 万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72.52%; 股权激励限售股为 407.25 万股, 占 公司总股本的 3.30%; 高管锁定股为 24.30 万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0.20%; 无限

售条件股份数量为 2,955.70 万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23.98% 二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为朴东国 王向忠 王杰俊 宁波尚坤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 有限合伙 )( 以下简称 尚坤投资 ) 苏州方广创业投资合伙企业 ( 有限合伙 )( 以下简称 方广资本 ) 以及广发信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广发信德 ) ( 一 )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 上市招股说明书 和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 中所做 的承诺 1 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1) 公司股东朴东国 王向忠承诺 : 自公司本次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之内, 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于本次发行前直接持有及通过上裕投资 尚坤投资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持有及通过上裕投资 尚坤投资间接持有之公司于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若公司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 或者公司股票上市后六个月期末 ( 即 2017 年 9 月 21 日 ) 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 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至少六个月, 在职务变更 离职等情形下, 本人仍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 若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 股票减持的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 在职务变更 离职等情形下, 本人仍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 上述锁定期届满后, 在担任公司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期间, 本人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股份总数的 25% 若本人自公司离职, 则本人自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 份 若本人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 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 个月内, 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 若本人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

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 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不转让本人所持 有的公司股份 在担任公司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期间, 本人将严格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关于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 规范诚信履行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 如实并及时申报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 (2) 公司股东王杰俊承诺 : 自公司本次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之内, 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于本次发行前直接持有及通过上裕投资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持有及通过上裕投资间接持有之公司于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若公司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 或者公司股票上市后六个月期末 ( 即 2017 年 9 月 21 日 ) 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 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至少六个月, 在职务变更 离职等情形下, 本人仍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 若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 股份减持的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 在职务变更 离职等情形下, 本人仍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 上述锁定期届满后, 在担任公司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期间, 本人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若本人自公司离职, 则本人自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若本人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 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 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 若本人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 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在担任公司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期间, 本人将严格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关于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 规范诚信履行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 如实并及时申报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

(3) 公司股东尚坤投资 广发信德承诺 : 自公司本次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之内, 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合伙企业 / 本公司于本次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也不由公司回购本合伙企业 / 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之公司于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若本合伙企业 / 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 本合伙企业 / 本公司同意实际减持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 本合伙企业 / 本公司将严格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关于股东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 规范诚信履行股东的义务 (4) 公司股东方广资本承诺 : 自本合伙企业于 2015 年 2 月通过增资方式取得公司股票 390 万股股份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合伙企业通过增资方式取得的该部分股份, 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若本合伙企业违反上述承诺, 本合伙企业同意实际减持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 本合伙企业将严格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关于股东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 规范诚信履行股东的义务 2 关于持股意向和减持意向的承诺 (1) 公司股东尚坤投资承诺 : 1 公司股票上市后十二个月内不减持发行人股份 2 公司股票上市十二个月后的两年内减持发行人股份, 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 若发行人股份在该期间内发生派息 送股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 发行价应相应调整 ); 且该两年内每年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5% 本合伙企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 大宗交易平台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允许的其他转让方式转让发行人股票 3 若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 本合伙企业将不会减持公司股票 :(1) 公司或本合伙企业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 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 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 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六个月 ;(2) 本合伙企业因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规则, 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三个

月的 4 本合伙企业承诺在实施减持时 ( 且仍为持股 5% 以上的股东 ), 至少提前 五个交易日告知公司, 并积极配合公司的公告等信息披露工作 在减持发行人股 份时, 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过发行人发出相关公告 5 但若本合伙企业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公司股份, 则本合伙企业应当在首次卖出的十五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 且本合伙企业在三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公司股份的总数, 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 6 若本合伙企业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并导致本合伙企业不再 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时, 本合伙企业及本合伙企业的受让方应当在本合伙企业 该次减持后六个月内继续遵守本承诺函第五条的规定 7 如未履行上述承诺, 转让相关股份所取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 且若因本合伙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 ( 因相关法律法规 政策变化 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合伙企业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 ), 造成投资者和发行人损失的, 本合伙企业将依法赔偿损失 8 以上股份不包括本人通过二级市场买入的公司股份 (2) 公司股东朴东国 王向忠 王杰俊承诺 : 1 自公司本次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 且本人承诺或依法规定的股份锁定期届满后, 若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 本人将不会减持 ( 若有 ) 本人持有的公司股票 : 公司或本人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 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 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 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六个月 ; 本人因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规则, 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三个月的 2 如未履行上述承诺, 转让相关股份所取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 且若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 ( 因相关法律法规 政策变化 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 ), 造成投资者和发行人损失的, 本人将依法赔偿损失

( 二 ) 股东朴东国 王向忠 王杰俊及宁波尚坤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 有限合伙 ) 已于 2018 年 3 月 2 日签署承诺函, 承诺 6 个月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 详细情况请见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5 日披露的公告 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7 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预披露公告 ( 公告编号 : 2018-005) ( 三 )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各项承诺 ( 四 )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也不存在公司对其违规担保情形 三 经核查的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股东所持股份数量及比例 1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18 年 3 月 26 日 ( 星期一 ) 2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 25,254,308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20.49%, 本 次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 16,708,570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13.55% 3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为 6 户, 其中法人股东 3 户, 自然人 股东 3 户 序号 4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具体情况如下所示 : 股东名称 1 朴东国 2 王向忠 3 王杰俊 担任公司职务董事 总经理董事 副总经理董事 副总经理 所持限售股份总数 ( 股 ) 本次解除限售数量 ( 股 ) 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 ( 股 ) 质押股份数量 ( 股 ) 备注 2,758,955 2,758,955 689,738 1,072,000 注 1 2,345,111 2,345,111 586,277 682,000 注 1 1,103,582 1,103,582 275,895 410,000 注 1 4 尚坤投资 - 12,415,295 12,415,295 8,525,295 3,890,000 注 2 5 方广投资 - 3,900,000 3,900,000 3,900,000 0 6 广发信德 - 2,731,365 2,731,365 2,731,365 0 合计 - 25,254,308 25,254,308 16,708,570 6,054,000 注 1: 公司股东朴东国 王向忠 王杰俊, 因其承诺, 锁定期届满后, 在担任公司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期间, 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所持股份总数的 25% 注 2: 公司股东宁波尚坤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 有限合伙 ) 直接持有限售股份 12,415,295 股, 本次解除限售数量 12,415,295 股 因其有股份中有 3,890,000 股处于质押状态, 所以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 8,525,295 股, 在质押股份解除质押后, 解除质押的 3,890,000

股可上市流通 5 对于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法人或个人对其间接持有的股份作出限售承诺的, 公司董事会将监督相关股东在出售股份时严格遵守承诺, 并在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6 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后, 公司股东将自觉遵守其关于股份减持的相关承诺, 公司股东 董事 监事减持股份将同时遵守 上市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 上市公司股东 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以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的相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将继续监督相关股东在减持股份时严格遵守承诺, 并在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相关情况 四 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 本保荐机构认为 : 公司限售股份持有人严格履行了其在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各项承诺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 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 上市流通时间等均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 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 ; 截至本核查报告出具之日, 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 准确 完整 保荐机构对华测导航本次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无异议

( 本页无正文, 专用于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之签章页 ) 保荐代表人 : 刘慧娟 张鹏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3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