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600018 证券简称 : 上港集团公告编号 : 临 2017-022 上海国际港务 ( 集团 ) 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人 : 上港集团 ( 香港 ) 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 上港香港 ), 系上港集团全资子公司 被担保人 : 上港集团 BVI 发展有限公司 (Shanghai Port Group (BVI) Development Co., Limited) 和 / 或上港集团 BVI 控股有限公司 (Shanghai Port Group (BVI) Holding Co., Limited), 均系上港香港全资子公司 本次担保总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 本次担保金额为上港集团全资子公司上港香港向其全资子公司上港集团 BVI 发展有限公司 (Shanghai Port Group (BVI) Development Co., Limited) 和 / 或上港集团 BVI 控股有限公司 (Shanghai Port Group (BVI) Holding Co., Limited) 境外发行总额不超过 22 亿美元 ( 或等额外币 ) 的债券提供担保, 担保范围包括 : 债券本金 任何未支付的应计利息 实现债权的费用及违约赔偿 本次担保发生前上港集团及上港香港没有为上述被担保人提供担保 本次担保没有反担保 对外担保无逾期担保情况 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 担保情况概述为了进一步发挥资本市场的资源配置功能 为上海国际港务 ( 集团 ) 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 上港集团 或 公司 ) 的发展筹集低成本资金, 并充分利用境外资本市场的多元化融资优势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 根据公司 十三五 发展规划的总体规划和本年度投融资计划安排, 公司拟境外发行总额 1
不超过 22 亿美元 ( 或等额外币 ) 的债券 该债务融资额度已经上港集团第二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和上港集团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出于风险隔离 降低发债综合成本等因素的考虑, 本次境外发债拟通过由上港集团全资子公司上港香港设立的境外全资子公司上港集团 BVI 发展有限公司 (Shanghai Port Group (BVI) Development Co., Limited) 和 / 或上港集团 BVI 控股有限公司 (Shanghai Port Group (BVI) Holding Co., Limited) 作为境外发债主体 为充分利用上港集团及其子公司的信用优势, 进一步降低公司整体融资成本, 经上港集团于 2017 年 6 月 9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审议, 以 9 票同意 0 票弃权 0 票反对, 通过了 关于向境外全资子公司境外发债提供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由上港集团全资子公司上港香港为上述境外发债主体境外发行总额不超过 22 亿美元 ( 或等额外币 ) 的债券提供担保, 担保范围包括 : 债券本金 任何未支付的应计利息 实现债权的费用及违约赔偿, 担保期限不超过 10 年, 并出具相关担保文件 根据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 的有关规定, 鉴于本次担保是为上港集团下属境外公司境外发行总额不超过 22 亿美元 ( 或等额外币 ) 债券提供担保, 单笔担保额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 董事会同意将上述担保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担保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 ; 本此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担保人基本情况 1 公司名称: 上港集团 ( 香港 ) 有限公司 2 注册地址: 香港湾仔告士打道 138 号联合鹿岛大厦 1903-4A 室 3 公司董事: 奚言冰 4 注册资本:8645.2 万美元 5 经营范围: 港口 航运 物流 船舶代理 货运代理及相关产业的投资及贸易 6 担保人与公司的关系: 担保人为上港集团的全资子公司三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被担保人为以下公司中的一家或两家, 视债券具体发行方案而定 : 1 被担保人名称: 上港集团 BVI 发展有限公司 (Shanghai Port Group (BVI) Development Co., Limited) 2
注册地址 :Ritter House, Wickhams Cay II, Road Town, Tortola, British Virgin Islands 公司董事 : 奚言冰法定股本 : 为不超过 50,000 股股份 ( 目前已发行股份为 1 股 ) 经营范围 : 上港集团 BVI 发展有限公司 (Shanghai Port Group (BVI) Development Co., Limited) 可以进行英属维尔京群岛 (BVI) 法律允许的任何交易和经营活动 2017 年 6 月 7 日, 上港集团下属全资子公司上港香港在英属维尔京群岛设立了全资子公司上港集团 BVI 发展有限公司 (Shanghai Port Group (BVI) Development Co., Limited) 截至本公告日, 被担保人未有实质性经营业务发生 被担保人与公司的关系 : 被担保人为上港集团全资子公司上港香港的全资子公司 2 被担保人名称: 上港集团 BVI 控股有限公司 (Shanghai Port Group (BVI) Holding Co., Limited) 注册地址 :Ritter House, Wickhams Cay II, Road Town, Tortola, British Virgin Islands 公司董事 : 奚言冰法定股本 : 为不超过 50,000 股股份 ( 目前已发行股份为 1 股 ) 经营范围 : 上港集团 BVI 控股有限公司 (Shanghai Port Group (BVI) Holding Co., Limited) 可以进行英属维尔京群岛 (BVI) 法律允许的任何交易和经营活动 2017 年 6 月 7 日, 上港集团下属全资子公司上港香港在英属维尔京群岛设立了全资子公司上港集团 BVI 控股有限公司 (Shanghai Port Group (BVI) Holding Co., Limited) 截至本公告日, 被担保人未有实质性经营业务发生 被担保人与公司的关系 : 被担保人为上港集团全资子公司上港香港的全资子公司四 担保文件的主要内容截至本公告日, 本次担保事项的相关担保文件尚未确定, 每笔担保业务将在发生时签署相关担保文件 3
五 董事会意见董事会同意由上港集团全资子公司上港香港向其境外全资子公司上港集团 BVI 发展有限公司 (Shanghai Port Group (BVI) Development Co., Limited) 和 / 或上港集团 BVI 控股有限公司 (Shanghai Port Group (BVI) Holding Co., Limited) 境外发行总额不超过 22 亿美元 ( 或等额外币 ) 的债券提供担保, 担保范围包括 : 债券本金 任何未支付的应计利息 实现债权的费用及违约赔偿, 担保期限不超过 10 年, 并出具相关担保文件 同时, 由上港集团为上述下属境外公司的境外发债提供维好协议 董事会同意将该担保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同意在所批准的担保额度内, 提请股东大会同意授权上港集团总裁按实际需要实施担保具体事宜, 包括但不限于决定每笔担保金额 期限 被担保对象等, 以及相关文件 ( 包括但不限于维好协议 担保文件 授信函等及其后不时之补充 修订或替代 ) 的签署事项 六 独立董事意见 1 本次为公司在境外资本市场的多元化融资提供担保的事项是为了充分利用上港集团及其子公司的信用优势, 进一步降低公司整体融资成本, 以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 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2 本次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 ( 证监发 [2003]56 号 )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 ( 证监发 [2005]120 号 )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3 我们一致同意由上港集团全资子公司上港香港向其境外全资子公司上港集团 BVI 发展有限公司 (Shanghai Port Group (BVI) Development Co., Limited) 和 / 或上港集团 BVI 控股有限公司 (Shanghai Port Group (BVI) Holding Co., Limited) 境外发行总额不超过 22 亿美元 ( 或等额外币 ) 的债券提供担保, 担保范围包括 : 债券本金 任何未支付的应计利息 实现债权的费用及违约赔偿, 担保期限不超过 10 年, 并出具相关担保文件, 并同意将该担保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截至公告披露日, 不含本次担保金额在内,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1.28 亿元, 占公司 2016 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0.21%; 公司对控 4
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72.77 亿元, 占公司 2016 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1.98%; 无逾期对外担保 八 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对上述担保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3 被担保人营业执照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国际港务 ( 集团 )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6 月 10 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