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17 年度
2017 年度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 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 本公司 将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核准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 证监许可 [2014]800 号 ) 核准, 本公司获准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 股票总数不超过 46,448 万股 本公司实际已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 股票 463,214,000 股, 每股面值 1 元, 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3.67 元,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699,995,380.00 元, 减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88,407,180.00 元后, 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611,588,200.00 元 上述资金于 2014 年 9 月 1 日全部到位, 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 特殊普通合伙 ) 审验, 并出具信会师报字 (2014) 第 114200 号 验资报告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699,995,380.00 元, 非公开发行费用为人民币 88,407,180.00 元, 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1,590,077,944.63 元 ( 含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 100,000,000.00 元和房地产开发项目货币资本金 14,638,937.06 元 ), 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服务费净额为人民币 38,411,671.15 元 期末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59,921,926.52 元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 一 )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 保护投资者权益,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13 年修订 ) 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了 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 根据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规定,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的专户存储制度 本公司及原保荐机构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外滩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黄浦支行签署了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闵行支行签署了 现金管理监管协议, 本公司 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子公司及原保荐机构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签署了 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专项报告第 1 页
2017 年度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资金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 重大差异 公司一直严格按照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的规定管理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 的存放 使用 管理均不存在违反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 规定的情形 公司于 2015 年 5 月聘请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浙商证券 ) 作为公司保 荐机构, 原华英证券未完成的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持续督导工作将由浙商证券承 接 本公司及保荐机构浙商证券与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 海市外滩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黄浦支行分别签署了 募集资金三方 监管协议, 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闵行支行签署了 现金管理监管协议, 本 公司 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子公司及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签署了 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为便于公司募集资金的结算和管理, 加强银企战略合作, 公司于 2015 年 7 月注销了 原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外滩支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在中国建设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分行开设新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并将原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上海市外滩支行专户内募集资金划转至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黄浦 支行专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外滩支行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后原签署的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已失效, 公司及保荐机构浙商证券已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上海浦东分行签署了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6 年 10 月, 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开设新的募集资金专 用账户 公司及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大连分行签署了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本次签订的 三方监管协议, 未改 变募集资金用途, 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专项账户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将严格遵照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 二 )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募集资金开户银行 账号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账户余额 项目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黄浦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大连分行 03335100040025199 54,321,881.30 31001522917059888888 1,483,712.83 75010157870001604 159,984.98 专项报告第 2 页
2017 年度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募集资金开户银行 账号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账户余额 项目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闵行支行 1102261919000016233 3,018.88 1102261919000016109 3,953,328.53 216110100100213012 0.00 太上湖项目 (A B 地块 ) 太上湖项目 (2 地块 ) 合计 59,921,926.52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 一 )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 ( 二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以下简称 募投项目 ) 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公司不存在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 三 )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公司于 2014 年 9 月 19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11,714.61 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 单位 : 人民币万元 序号子项目名称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截至 2014 年 9 月 12 日以自筹资 金预先投入的金额 1 太上湖项目 (A 地块 ) 50,000.00 6,812.28 2 太上湖项目 (B 地块 ) 20,000.00 1,146.86 3 太上湖项目 (2 地块 ) 91,158.82 3,755.47 合计 161,158.82 11,714.61 上述以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业经立信 会计师事务所 ( 特殊普通合伙 ) 出具信会师报字 [2014] 第 114310 号报告验证 上述 置换事项已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前实施完毕 专项报告第 3 页
2017 年度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四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 2014 年 11 月 18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会议审议 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闲置 募集资金 20,0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 起不超过 10 个月, 到期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分别于 2014 年 11 月 2015 年 1 月 2015 年 2 月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000.00 万元 12,000.00 万元和 6,000.00 万元,2015 年 5 月, 公司已将上述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 20,000.00 万元募集资金全部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于 2015 年 2 月 10 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并于 2015 年 3 月 2 日召开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70,000 万元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 使用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到期归还至 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已于 2015 年 3 月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70,000 万元 2015 年 5 月, 公司已将上述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 20,000.00 万元募 集资金全部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15 年 10 月, 公司已将上述暂时补充公 司流动资金的 24,000.00 万元募集资金全部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15 年 11 月, 公司已将上述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 26,000.00 万元募集资金全部提前归还至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于 2015 年 5 月 22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会议审议 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闲置 募集资金 30,0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 起不超过 12 个月, 到期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已于 2015 年 5 月使用闲 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30,000.00 万元 2016 年 1 月, 公司已将上述暂时补充 公司流动资金的 10,000.00 万元募集资金全部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16 年 2 月, 公司已将上述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 20,000.00 万元募集资金全部提前归还 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于 2015 年 10 月 13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会议审 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闲 置募集资金 20,0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 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到期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已于 2015 年 10 月 2015 年 11 月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 万元和 10,000.00 万元 2016 年 9 月, 公司已将上述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 20,000.00 万元募集资金全部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专项报告第 4 页
2017 年度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于 2015 年 11 月 6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会议审 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闲 置募集资金 15,0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 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到期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已于 2016 年 1 月使用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14,000 万元 2016 年 10 月, 公司已将上述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 14,000.00 万元募集资金全部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于 2016 年 10 月 26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会议 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 闲置募集资金 20,0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 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到期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分别于 2016 年 10 月 2016 年 12 月 2017 年 2 月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5,000.00 万元 10,000.00 万元 5,000.00 万元 2017 年 10 月, 公司已将上述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的 20,000.00 万元募集资金全部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于 2017 年 10 月 27 日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 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10,0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 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到期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已于 2017 年 10 月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 万元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上述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暂未归还 公司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计划的正常进行, 不存在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将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 不通过直接或间接 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 申购, 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 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 公司上述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办法 (2013 年修订 ) 和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的规定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10,0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 五 )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六 )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经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情况下,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苏州华丽家族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及苏州地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 12 专项报告第 5 页